小学的章程(共14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章程的地方越来越多,章程是组织的规程或办事条例,也泛指各种制度。想拟章程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的章程,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小学的章程 篇1
一、工作宗旨
本社团以“和谐、热情、求实、拓新”为工作理念,积极引导、服务、各位成员,组织学生开展一些有意义、适合小学生的一些基本啦啦操动作。
二、工作主题
在教导处的领导下,围绕全校工作的具体安排,以社团发展为核心,以满足广大会员爱好为目标,以保证广大会员权益为目的,以开展社团会员为手段,以社团稳定发展为基础,组织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满足学生的精神文化需求,服务校园文明建设。
三、重点工作
(一)五年级各选拔两名有舞蹈基础并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学生担任组长。
(二)对社团成员进行分组。
(三)每学期在组内进行小组竞赛。
(四)每个组编排或收集一套完整的啦啦操。
四、社团要求
1、活动时间为每周四4:00——4:40。
2、每次活动时由组长点名,对无故迟到和旷课的进行严肃处理。
3、活动时能加强自身保护,在活动时不准做一些有可能伤害自己的高难度动作,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4、听从指挥,服从管理,认真完成训练任务。
5、有下列情形者取消其社团资格:
(1)连续3次不参加本社团活动和训练,
(2)严重违反本章程和有关规定的,不服从老师管理者。
小学的章程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开展学校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步伐,加强家校联系,把学生培养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特成立汇南小学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家委会)。
第二条:设立学校、班级两级家委会。家委会是根据学校教育改革的需要而成立的一种群众团体,两级家委会分别在校长、班主任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家委会要负责收集和反馈来自家长、学校两方面信息,使家长们了解学生在校的情况,了解学校主要教育教学活动及意图,使学校各部门掌握来自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校家委会讨论表决通过。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工作方式
第五条:家委会设立主任一名,财务委员一名,委员若干名,实行主任负责制。
第六条:家委会成员由各班推选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家长产生,要考虑年级、地域和行业平衡,欢迎热心家长自我推荐。
第七条:家委会成员每二年换届一次,每年增补一年级家长为家委会成员。委员的分工由家委会全体会议通过。如学生毕业,该学生家长自动离职。
第八条:议事规则。
1.协商一致的原则。做出重要或重大决定遵循家校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协商不一致的暂不做决定。
2.会议制度。每学期组织一次家委会成员聚会。常务委员或指定代表必须参加相关活动。每学期组织一次家长会。家委会委员必须做好组织工作。每一学年评选一次优秀家长,并进行表彰。
3.会议采用少数服从多数制。对家委会工作不负责任,或违反章程造成家长意见很大的成员,家长可要求召开家长会议,讨论罢免不称职的委员,并及时选补。
4.家委会召开会议时由家委会主任召集,在会议前一周准备好,提交讨论的事项并通知委员。
第三章、职责和义务
第九条:积极宣传“依靠人民办教育,办好教育为人民”的方针,宣传提高家长对教育的认识,使家长能自觉抓好家庭教育、校外教育,从而配合教师共同做好对子女的教育工作。
第十条:要积极探索发动全体家长参与教育,调动家长的积极性,为学校的教育改革,教育事业的发展献计献策,并尽自己的力量配合学校、教师,使学校的文化教学、课外活动更加形式多样、丰富多彩。
第十一条:要经常吸收、听取家长对学校、教师的意见、建议、要求。经分析研究后,向学校老师提出建议性意见或改进的办法和措施,最后再把学校、教师改进意见反馈给全体家长。
第十二条:要组织校外教育研讨会,交流家长在培养教育自己子女中的体会和经验、教训。
第十三条:要配合学校、教师组织班级亲子等活动,并尽可能由家委会发动家长们支持活动的有序开展。
第四章、家委会经费
第十五条:经费来源:原则上由每位家长出资或赞助。
第十六条:经费用途:用于学校开展活动及奖励优秀学生、优秀家长。
第十七条:经费保管:筹集资金由家委会财务委员保管,并在银行开户,经费的收入支出建立帐册,每学期期末向全体家长公布收支情况及银行利息。
第五章、优秀家长评选条件
第十八条:能配合学校对孩子进行德育教育。
第十九条:能按时来校参加会议,家长学校学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第二十条:能支持学生参加学校、社会和家庭的多项有益活动。
第二十一条:能以身作则,作孩子的表率,并有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第二十二条:能按教育规律对子女进行教育,孩子在校内外表现较好。
第二十三条:能积极热情地支持学校开展活动。
第二十四条:优秀家长比例占本班人数的5%,每年六月评选。
第二十五条:评选工作由班主任负责,各任课老师与家委会共同参与评选。
小学的章程 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依法遵规按章管理学校,建立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运行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校名称为xxx小学校。属全民所有制的普通完全中学,是法人实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条 本校接受xx乡人民政府的领导,隶属于筠连县教育局并对其负责。
第四条 本校的办学宗旨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发挥学生个性特长,发展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培养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劳动、学会生活、学会健体和学会审美,使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奠定基础。
第五条 本校的校训是:诚信守纪,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立志成才(简称为“诚”“奋”“拓”“志”)。
校风是:尊师、爱生、合作、自强。
教风是:敬业、奉献、求是、创新。
学风是:励志、惜时、勤学、善思。
第六条 本章程是本校师生员工进行教育、教学、学习、工作和行为的依据,本校师生员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章 内部管理体制和机构
第七条 校长由县教育局任命德才兼备、有较丰富办学经验和较好业绩的人才担任。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内全面负责和统一领导学校工作;对外代表学校。在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前提下,校长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有最后决定权和最高指挥权。
第八条 副校长由校长提名,经上级主管部门考核任免。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正副职按主管部门制订的聘任条件、程序,竞聘上岗,报上级主管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聘任。
第九条 年级主任、班主任由政教处提名,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由校长聘任。教研组长由教务处提名,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由校长聘任。教师由教务处会同教研组长协调和平衡,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由校长聘任。其他行政、教辅、后勤服务人员分别由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提名、考核,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由校长聘任。
第十条 逐步改革内部组织机构,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建立和完善各种管理规章和负责制度。主要包括:校长负责制、教职工聘任制、校内结构工资制、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等五项内容。做到办事有规范,工作有职责,考核有指标,功过有奖罚,使各部门、各层次人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准确而协调地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决策机构
1、校长办公会。校长办公会为学校最高决策机构,由校长负责召集和主持,学校的党政校级正副人员参加,讨论和决定学校的重大事项。
2、校务委员会。校务委员会是校长领导学校工作的审议机构。由校长负责召集和主持,由学校党政领导、中层干部及工会、团委负责人参加,讨论和审议校长提交的重大事项,以集思广益,确保决策的正确性。校长在校务委员会中居于主导和最后的决断地位,有最后决定权。
第十二条 执行机构
1、学校办公室。学校安排一名行政具体抓。负责学校布置工作任务的执行、反馈及协调工作,传达学校领导的工作意图,推动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转。
2、政教处。学校安排一名行政具体抓。负责学生思想品德的教育和管理,通过年级组和教学班执行校长办公会和校务委员会关于学生德育工作方面的工作决策。
3、教务处。由学校教导主任具体抓。负责学校的教务工作,通过教研组执行校长办公会和校务委员会关于教学方面的工作决策,落实教学常规,执行教学工作计划,进行教学全程的组织、监督和调控。
4、总务处。由学校选任一名教师具体抓。负责学校的总务后勤和勤工俭学工作,为教育教学和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理好财,管好用好校产。搞好校舍建设,负责校园的绿化、美化、净化工作。
第十三条 监督机构
1、学校党组织。学校党支部是中国共产党在学校的基层组织,起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党支部在行政工作上支持校长充分、正确履行职权,保证和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教育计划在学校得以正确贯彻执行,确保学校办学的方向。
2、教职工代表会。教代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主要是通过信息反馈和民主监督来实现民主管理职能。教代会代表以教师为主体,由全体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教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听取和审议学校的工作报告,参与审议学校的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和管理制度,审查学校财务收支,依法监督校长和学校行政领导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教代会闭会期间由工会委员会行政教代会职权。学校建立共青团、学生会组织,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三章 教师
第十四条 教师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学校工作计划,承担教学任务,认真履行职责。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教学目标,认真学习教学大纲,深入钻研教材,认真备课,根据教学原则和教材特点组织教学,选择恰当的教学手段,不断改进教学方法,优化教学过程,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按照教学常规要求,按时上课,适量作业并认真批改、评讲,有针对性地进行辅导,指导学生科学的学习方法,定期检查学生的学习情况,测试和评定学生成绩。
第十五条 育人是教师的天职。要文道结合,德育渗透,管教管导,教书育人。在提高学生文化素质的同时,必须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全面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积极参与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对后进生和学困生要耐心细致,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和健康。严禁体罚学生。做到严格而不粗暴、宽容而不放任、耐心教育、长善救失,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第十六条 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教师要模范地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学习政治理论,用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去熏陶学生,做到言传、身教。努力学习理论,自觉进修业务,不断更新知识。在思想品德、学识造诣、文化修养、生活作风、言谈举止、求知精神等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塑造自我,做学生表率。
第十七条 教师的调出与调入。调入本校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学历,根据需要,由教务处组织考核、试教、评议,报校长审定,呈县教育局审批调入。需调出本校的教师,由教务处和政教处通过调查、测评、考核、评议,属不称职或不适宜的富余人员报校长审定,由县教育局调出。县教育局不调的待岗跟班学习,只发财政工资。
第十八条 教师职务的评聘。教师职务是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而设置的工作岗位。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小组根据中心校教师晋级条件的规定,从政治思想、文化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工作业绩和履行职责等方面,对各级职务的教师进行定期考核和对申报晋升职务的教师进行评审,呈上级评审委员会审批。教师职务实行聘任制,由学校根据教师的职称资格、实际能力和岗位需要聘任,呈县教育局批准备案。
第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和教改科研中有突出贡献者或取得显著成绩的,学校给予评优、表彰奖励。工作不负责任,教学效果差,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学校将给予应有的处罚以至辞退。
第四章 职员和工人
第二十条 职员和工作统称非教学人员,是学校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不可缺少的人员。学校根据需要和编制,设岗定员,对现有职员和工作按照其专业和能力特长,安排到适当的岗位上。岗位人员的余缺额,由学校提出,报请县教育局调入或调出。
第二十一条 学校的非教学人员要服从安排,根据“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宗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依章办事,热情服务,严格要求自己,塑造自我,做学生的表率。
第二十二条 非教学人员工作负责、积极、主动、有突出贡献或显著成绩的,学校给予评优、表彰奖励。工作不胜任或失误,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学校将给予处罚以至辞退。
第五章 学生
第二十三条 小学、初中属义务教育范畴,本校服务对象是筠连县xx乡的初中和小学的儿童。
第二十四条 小学、初中学生入学后,发现患有严重疾病或传染病的学生,及时通知其家长或监护人领回治疗。在一个月内治愈,并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其符合继续学习条件的,准予回校继续学习;若超过一个月不能治愈者,可按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休学手续,保留学籍;不能回校继续学习又不办理休学手续者,作自动退学处理。
第二十五条 学生要认真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小、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勤奋学习,勇于实践,积极向上,遵守纪律,热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使自己在本学习阶段学有所得,学有所成,各方面的素质都得到提高,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人。
第二十六条 学生要认真按照学校教学计划的安排,创造性地学好每一门课程。要尊重教师的劳动和人格,在老师的指导下,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敢于质疑,关于质疑,探究真理,服从真理,认真、主动、积极地学习。
第二十七条 学生在学好各门课程的前提下,应积极参加有兴趣的课外活动,努力发展发挥自己的个性特长。争取成为既全面发展,又有特长、有创新精神的人才。
第二十八条 初中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即按中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立学生个人学籍档案,跟踪记录学年评语、操行等级、各科学期成绩和补考情况、体验和体育锻炼情况、家庭情况、奖励和处分情况及毕业鉴定等。操行评语和毕业鉴定根据国家教委1988年发布的《关于中学生品德评定的几点意见(试行稿)》的要求,由班主任负责,学校审定。学生个人学籍档案,是学生以自己的行动书写个人历史的开始,每个同学都应努力写好自己的.历史。
第二十九条 对学生的奖励和处分
1、由值周行政、值日教师、政教处、轮值学生干部对各班每天执行纪律的情况,清洁卫生情况和好人好事等进行考核和检查,量化评分。政教处对每一周的情况进行汇总、公布,并评出流动红旗文明班级,由行政颁发流动红旗予以表彰。期末由政教处组织评选先进班级,学校对先进班级给予奖励。
2、班主任对该班学生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情况进行考核和记录,作为评定操行等级和评选各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依据,期末给每位学生按甲、乙、丙、丁四级评定操行等级,学年度评出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校给予奖励。
3、学生无故旷课累计达一周以内,由班主任通过家访,与家长配合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无故旷课累计达四周的,高中生报请学校给予饬令退学的处分,初中生经家访动员,仍不愿回校学习的,学校呈请有关部门,强制监护人送学生回校学习或让监护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对严重违犯纪律的学生,由班主任写出书面材料,年级主任签署意见,报政教处,政教处视情节轻重提出处分意见,经行政会议讨论决定,初中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并及时通知其家长或监护人。
5、受到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应认真检讨自己的错误,切实改正错误。在处分期间没有重大违纪行为的,记过处分一个学期后、留校察看一年后,可申请撤销处分,经班主任同意,报政教处审查,行政会议批准撤销处分,并向全校公布。
第六章 财务管理
第三十条 本校属县财政全额供养的行政事业单位。经费来源是县财政拨款。学校的财务活动,接受有关部门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一条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本校的财务活动负总责。负责经费的筹措和使用,审批一切财务收支,并对本校经济业务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所报送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的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各部门所管辖的活动项目涉及的经费开支,先提出申请,由校长授权指定人员办理或委托总务处办理。严格执行经费开支审批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三条 设立财务室,内设会计、出纳岗位,会计由县教育局会计管理中心安排会计负责。
第三十四条 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规章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实行月报表制度,做到收支帐目清楚,依法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和审计;每年向教代会报告学校财务收支情况一次。
第三十五条 建立物品采购、保管、使用和借出的制度,损坏、遗失按规定赔偿。
第三十六条 建立校务公开制度,定期予以校务、财务公开。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的修改由校长提出意见,交由校务委员会讨论同意,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三十八条 校内各处室、科组、班级的管理规则由有关处室、科组、班级依照国家、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上级颁发的政策法规相抵触,则以上级颁发的政策法规为准。
第四十条 本章程由xxx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自20xx年xx月xx日施行。
小学的章程 篇4
第一章 宗旨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参谋、监督作用,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促进学校提高教育质量,帮助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人员
第二条: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各班主任根据条件推荐,学校行政研究,征求家长个人意见后由学校发给聘书认定。
第三条:学校家长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5名,秘书长1名(由学校分管政教校长兼任)。班级家长委员会设主任1名,成员2名。班级家长委员会主任为校级家长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家长委员会每二年为一届,期间可根据情况进行增减委员。因学生毕业或转出,聘任关系自动终止。新生班级家长委员会主任自动成为校家长委员会成员。
第五条:家长委员会代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作风正派,威信较高,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文化素养。
2、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具有一定的家庭教育工作经验。
3、热心家长委员会工作,能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 权利
第六条:家长委员会成员享有对学校工作的监督权、参与权和建议权。具体权利有:
1、定期到学校各部门了解管理情况,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反映问题。
2、查看学校教学设施、到教室听课和检查学生作业。
3、收集汇总广大家长意见,向学校提出建议;对事关学生重大利益的问题向学校提出质询。
第四章 义务
第七条:家长委员会应关心学校发展,站在全局高度,做学校主人。具体义务有:
1、广泛收集家长对学校、教师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将这些意见及建议反馈给学校。
2、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的办学理念、教育质量、教师工作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3、大力支持学校工作,为学校的`重大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4、 协助学校调节学校与家庭之间的关系。
第五章 工作制度
第八条:家长委员会每学年固定召开一次全会,会议地点在学校。会议期间,校领导向委员介绍学校教育教学和改革发展情况;委员向学校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学校工作出谋划策。会议旨在沟通信息,密切联系,增加感情,推动学校发展。会议期间,学校还可以用组织听课,参观教学和生活设施,观摩学校成果展览或文艺演出等。
第六章 机构
家长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为秘书处。秘书处设在校政教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一名。秘书长由学校分管德育副校长担任,副秘书长分别由校少先队负责人担任。职责是:保证家长委员会委员与学校的日常联系;落实权利和义务;筹备家长委员会全会。
第七章 经费
家长委员会会议经费由学校承担,其他活动经费由委员会共同协商解决。
小学的章程 篇5
一、宗旨:
活跃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进步学生的艺术修养水平和审美观,培养学生的自信心,为了适应新课程改革的要求,配合我校校本课程的开展,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学生团结、协作的精神,陶冶高尚情操,提高艺术文化修养,促进校园精神文化建设,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学校现有设备资源、师资资源和学生资源,建立“童心舞动”舞蹈社团。
二、活动目的:
为了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进一步推动校园文化建设,营造好的艺术氛围,我校开展了“童心舞动”舞蹈社团活动。通过训练,要求学生在学期末掌握一定的舞蹈知识,软度、开度得到一定的'训练,在音乐舞蹈中表现美、感受美,尝试不同风格的舞蹈组合,在进行技能技巧训练的同时,激发孩子们的创造性思维,增强自信,学会展现自我。
三、活动内容:
考虑到队员的实际情况,训练以基础训练和适合少儿年龄特征的舞蹈为主。具体如下三点:
1、使队员正确的掌握舞蹈的基本要领,知道基本的手位,脚位。
2、对队员们要求基功达到下叉,下腰。软度不好的同学可延长时间。
3、对个别素质好的队员在技巧方面可加深一些,同时学一些简单的舞蹈。
4、增强队员舞蹈基本练习,为参加艺术节舞蹈比赛更加紧密训练,给队员多多上台的机会,,展示自我是个很好的机会!
四、基本任务:
1、开展积极向上,丰富多彩的舞蹈教育教学活动。
2、定期的开展“童心舞动”舞蹈社团,相互交流、学习经验,让学生们有更多的学习机会。
3、积极参加全国各省市以及国际上的艺术表演、比赛以及交流活动,加强我校与社会各界艺术、文化、信息和思想的交流。
五、社团选拔要求以分工安排:
1、端正,热爱舞蹈,具有一定艺术修养并能按要求完成训练、演出任务的同学,均可报名,经考试符合要求者可以参加舞蹈社团。
2、每人进行几个舞蹈动作表演,根据其动作,舞感,舞台表现情况进行选拔。
名誉团长:团长1名,副团长2名,负责舞蹈团总体规划、管理工作。
六、社团制度:
1、队员在活动过程中,必须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常规练习须准时到场签到,不得代签,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与活动,应提前向负责人或指导老师作出书面请假。一学期内多次缺席或请假者,给予退会处理。
2、我团将为团员开设舞蹈基本功、中国舞、啦啦操、节舞课程。
3、为保证舞蹈团员顺利升学,原则上团员在团时间不占用正常学习时间。每学期根据每位团员在团训练和出勤情况进行考核打分。
4、每次演出建立档案(如节目单、照片、录音录象资料等),并在学校网站上发布消息。
5、团员应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责任感,积极、自觉、认真、准时地参加排练及演出等各项活动。如无疾病、课程冲突等特殊原因,不得迟到、早退或请假。
6、对团员考勤采用签到制度和训前请假制度,一学期出勤达不到8次者考核情况为不合格。
小学的章程 篇6
一、中小学章程特色建设势在必行
学校章程作为学校组织的纲领性文件,是实现全面依法治校的关键,不仅应反映一般意义上的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人才培养目标、管理体制等、而且要在特定意义上体现本校所特有的办学风格、历史传统及校园文化。也就是说,学校章程应该是在遵从教育目标和教育规律的共性基础上,充分彰显学校特色的文本结合体。从哲学的角度看,共性是指事物的普遍性质,体现着学校的普遍本质:个性是指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特殊属性,体现着一所学校区别于其他学校的特定形象和具体特征。在日益强调特色办学的背景下,保持学校的自身发展传统、培育特有的教学文化氛围等特色化办学方略,成为维系学校生命力的有效措施。也是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因此,将学校特色纳入章程文本的组成部分,有利于发挥章程的引领作用,促进学校的特色化建设,改善千校一面的现状。
在我国长期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影响下,特别是近年来受到学校合并、扩招等热潮的冲击,一些中小学在发展过程中忽视了本校的特色化建设,各学校无论在外部形态还是内涵特征方面都表现出高度的趋同性,加之教育行政机构的科层化管理方式,要求学校的变革发展保持步调一致、整齐划一,严重影响了学校的自主发展和内涵建设。学校章程作为学校发展的根本性文本纲领,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高度的相似性。随着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提升学生的创造力,要求学生学有所长、全面发展,已成为我国中小学人才培养的一项重要任务。反观当前我国中小学在人才培养过程中。严重忽视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求,实行统一的规则标准,最终制约了学生的创新意识及创新能力的发挥。这些僵化的教育方法反映在学校章程上,更加剧了个性化人才培养方式的缺失,所以无论是学校的特色化建设,还是学生个性化培养方式的养成,都有必要在学校章程中着重体现,以凸显章程对学校发展的引领作用。
二、中小学章程特色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中小学章程是现代学校制度的载体和治理依据,是学校依法办学的基石,以章程特色建设为助力提升学校品质,最终实现学校的内涵发展,成为中小学校的普遍共识与一致行动。目前,从中小学章程建设的现状看,部分学校在章程特色建设方面存在以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对章程特色内涵认识不足
特色是一个事物或一种事物显著区别于其他事物的风格、形式。对于中小学校而言,章程特色这一概念既熟悉又陌生。说熟悉,是指学校教育管理者和教师都认为特色建设是中小学校深入贯彻依法治校的必然要求,是章程建设的应有之义;说陌生,是指他们对章程特色的内涵仍处于懵懂状态,在制定章程时缺乏特色意识,将其与办学特色、章程差异性这两对概念混淆,对特色内涵的理解产生偏差,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章程的质量。由于对章程特色的认识不清、界定不明,各校章程的特色建设可谓五花八门。
办学特色是指学校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有别于其他学校的独特办学风格、独到办学理念以及在人才培养、教学研究、校园文化等方面的特色。中小学章程的特色是办学特色在章程这类具有宪法性文本中集中而概括的反映,并且提炼每所学校在依法行使办学自主权以及内部管理实践过程中的精华,比如在职教师继续教育以及考核方式、家校合作方面的独特做法。这两对概念都蕴含着学校个性化发展的要求,但章程特色具有比办学特色更广的外延。
章程的差异性是指每所中小学校的章程之间彼此区别的状态,表现为校名、校徽、校址等校本元素的不同,体现在语言文字表达方式上的不同,存在于章程框架结构中的不同,但这些差异性只是章程特色的外在表现形式,并不能和特色画上等号。两者既有相同,又有区别,特色更强调独特性,属于章程本身的内在属性,而不仅仅是章程差异性的呈现。并且特色不完全具有排他性,对于个案而言,差异性的落脚点在于人无我有,而特色的关键应是人有我优。这是各学校在章程特色建设过程中最需要注意的一点。
(二)共性要求与个性元素协调失衡
共性要素与个性内容是学校章程特色建设过程中必须处理好的一对关系。共性是绝对的、无条件的;个性是相对的、有条件的。个性基于共性而形成,又体现并丰富着共性。结合实际,很多中小学章程并没有在共性与个性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规定的共性要素体现不足,区域因素、校本元素等个性特征严重缺失。在北京市中小学校章程制定项目组对北京市中小学章程建设情况的调研过程中,发现不少学校在章程如何与学校实际、特色相结合的问题上存在困惑,校本元素并没有在章程中得到很好地反映,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章程作用的发挥。
教育部门规定的共性要素是中小学章程中最基本的内容。教育发展以及人才培养的规律具有普适性,学校发展所依赖的外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环境具有相似性,章程必须依据的宪法以及教育法律法规具有共同性,因此中小学章程的共性是必需的、必然的、必要的,章程制定者应始终立足于共性要素,落实并规范中小学校办学和管理实践方面的工作。所谓章程的特色建设是指在章程的`制定过程中,既要注意对学校特色实践的反映和提炼,又要对校史校情、学校精神进一步传承和创新。对于那些对学校发展帮助非常大的、经实践证明有效的做法和经验,需要在学校章程中加以提炼和固化,以使这种做法得到保持和发扬,对学校的发展起到更大的引领作用,以个性化的章程引领学校特色化发展。 因此,盲目脱离共性特征追求标新立异。只会使章程建设失去方向,乃至形成有章不能依、有章不可依和违法违规的局面。尽管如此,章程的制定仍然存在创新空间,着眼于学校实践经验、在共性要素中寻求突破,体现校本元素,彰显办学与治校特色,给章程撕下形式化、单一化的标签,注入生命血液,赋予其活性,增强章程指导学校工作的力度与效用。
(三)章程特色建设拘泥于形式
目前,许多中小学校在章程特色建设的过程中陷入一个误区——谋求形式特色。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章程的框架结构、语言文字等方面做出变化,章程内容形同宣言书或誓词,多是笼统、模糊的概要性条文,难以为学校改革发展以及依法治校提供有力依据和切实保障;二是将学校办学和管理的规章制度汇编成册,把已有的总体规章制度改编为细节操作型章程,内容笼统、空泛,缺乏办学理念等顶层设计及现实的执行价值。前者侧重于章程结构的顺序调整以及文本内容叙述方式的不同,后者只呈现出规章制度条款,过于细化,且没有结合学校独特的改革实践与经验,导致学校章程的千篇一律、似曾相识。
章程特色建设应涵盖两方面内容:一类是办学和育人特色,紧扣学校历史、现实、未来三个节点,在校本课程选择、学校育人目标、发展愿景等共性要素上。体现学校独特的教育理念:一类是管理和治校特色,符合学校在处理内部各类关系时的实际做法,寻找学校在解决共性管理问题、矛盾时的优势,从中凝练章程特色,并不是为了特色而特色。只有立足师生需求、结合学校实际、凝练办学精髓、固化特色实践的中小学章程,才会真正发挥作用,以特色引领学校发展,使其成为学校发展的战略选择,明确方向;使其成为学校文化的沉淀与传承,凝聚价值;使其成为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塑造品牌。
三、中小学章程特色建设的实践路径
建设彰显特色的中小学章程有利于改变千校一面’’的状况,有利于以章程特色引领学校的特色化发展。目前,有些学校对建设特色章程进行了不少有益的探索,制定的学校章程彰显了学校特色。因此,面对当前中小学章程特色建设存在的问题,结合一些学校的实践经验,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切实推进中小学章程特色建设。
(一)加强培训指导,树立正确的特色意识
从中小学章程建设现状来看,目前一些中小学制定的学校章程缺乏特色。究其原因,主要是对章程特色的认识不足或理解偏差。要建设具有特色的中小学章程,在章程制定之前。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中小学章程特色建设的指导培训工作。如北京市教委在建设中小学章程时就发挥了指导作用,不仅每年将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列为重点工作,而且专门设立了中小学章程建设与学校管理改进研究项目,将行政推动与专家指导相结合,积极邀请专家在全市开展有关章程建设的专题讲座,开展与其他省市学校章程建设的经验交流活动,实地指导学校如何根据本校实际制定章程,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北京市学校章程的制定工作。
由此可见。建设具有特色的学校章程,离不开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牵头指导。教育行政部门可以通过采取邀请专家指导,尤其是开展章程特色建设方面的讲座,出台一些举措鼓励中小学开展地域之间、校际之间的章程特色建设经验交流会等形式,使章程制定者树立建设特色章程的正确意识,改变其错误的观念,认识到仅仅在章程的框架结构、语言文字等方面做出变化并不具有特色,真正的特色是要体现在章程文本的内容上。
(二)遵循共性要求,凸显特色元素
中小学章程是共性与个性的统一体,制定学校章程需正确处理好共性与个性的关系,切不可顾此失彼。一方面,特色是共性基础上的特色,中小学章程具有特定的共性要求和共性要素,而这些共性正好反映了中小学运行发展的客观规律,因此在建设章程特色时,不能回避共性,反而应坚持和遵守。20xx年教育部印发的《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对学校制定章程的程序及有关要求等进行了全面规定,因此,中小学在制定章程时必须予以遵循。
现阶段,从一些已经公布的中小学章程文本来看,大都涵盖了规定的共性要素。如北京市海淀区、上海市虹口区、山东省东营区等地区学校制定的章程文本大都涵盖了学校名称、校址、办学宗旨、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学校重要工作的管理、校长、教师和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等相对固定的内容,这也为正在制定或准备制定章程的学校提供了很好的样本。此外,章程是现代学校制度的载体和治理的依据,它体现着一所学校特有的历史传统、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如北京市的《东城区史家胡同小学章程》,其将办学宗旨规定为三全三爱三服务,即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面向全体学生、对学生全方位负责;爱事业、爱学校、爱学生;为学生服务、为家长服务、为社会服务。因此,中小学在制定学校章程时,虽然要遵循必要的共性要求,但不能因此放大共性而忽视特色建设,而应着眼于在涵盖共性要素的基础上体现校本元素,彰显学校特色。这就需要中小学在建设学校章程的过程中,明确界定共性特征的边界,为章程特色建设留下空间,从而使章程呈现出必要的共性,充分的特色。
(三)走出形式误区,立足实质内容
形式上的特色并非特色,章程特色应体现于章程的文本内容中,故而中小学在建设章程特色时,应着眼于实质内容。总的来说,章程特色建设应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办学和育人特色,二是管理和治校特色。要章程制定者紧扣学校历史、现在和未来。
首先,要回顾学校历史,梳理学校的发展脉络,总结学校的优秀历史文化传统、精神理想和办学特色,将其加以凝练并固化到章程文本之中。其次,要立足当前,分析学校的现实情况。中小学在章程文本中规定学校的办学理念、人才培养、管理体制、治理模式等内容时,要深刻总结学校现实改革发展的成败得失,将有利于学校发展又具有特色的实践经验和做法加以提炼和固化。如上海市虹口区《广灵路小学章程》中关于教学的有关规定,坚持具有学校特点的‘活化教学目标、趣化教学过程、情化师生关系、精化练习设计、多元化评价’的‘五化’教学策略,以校本教研为抓手,优化课堂教学。最后,要面向未来,在章程中规划学校的未来,提出改革的设想,为学校未来的特色发展预留空间,这实际上就涉及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理念关系着学校的长远发展以及人才培养,因此,建设章程特色需要学校明确学校的办学理念,并且根据国家的宏观政策和自身的管理实际做出前瞻性思考,并将这些内容融入章程文本中。此外,建设章程特色需要考虑区域因素。在我国,不同的区域有不同的历史、文化、经济等特点,而区域特色是学校特色形成的基础,章程特色建设应该考虑并且全面深刻地反映这一因素。
(四)提炼既有规章制度,丰富章程特色
我国大部分中小学是依靠既有的规章制度来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转与发展,建立章程的学校少之又少。近几年来,由于国家政策的推动以及人们认识的提高。中小学才开始陆陆续续建设自己学校的章程,改变无章治学的现象。目前部分中小学章程的制定滞后于学校的既有规章制度,因此各学校在制定中小学章程时应妥善处理既有规章制度与中小学章程之间的关系。一所学校的规章制度是根据学校自身的特色总结而归纳形成的,有些规章制度很好地突出了学校的自身特色,因此建设具有特色的中小学章程,应积极汲取学校既有规章制度中体现出学校特色的那部分内容。然而,也要注意学校章程是学校的基本法,它不能取代规章制度,只能对一些事项做出原则性规定。而不能细化。在汲取体现学校特色的内容时,应秉持高度概括的原则,集中、准确地归纳,有所取舍地吸收消化,将既有规章制度中彰显特色的内容融人章程文本中,充实章程的特色,使制定的章程能够充分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发展目标,突出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真正起到引领学校发展的作用。
小学的章程 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小学管理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各项政策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深圳市福田区岭园小学。
学校地址:校本部位于福田区岭园二街2号
一分部位于福田区岭园五街21号
二分部位于福田区岭园东路13号
第三条深圳市福田区岭园小学隶属于福田区民政府,是一所大规模的全日制小学,学制六年。
第四条学校在区教育局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改革创新、全面发展、追求卓越”的办学指导思想,遵循“在做大中做强、在继承中创新、在竞争中发展”的办学原则,始终坚持“依法治校、民主理校、改革活校、科研兴校、特色立校、品牌强校”的办学总体思路,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办好学校,回报人民。
第五条学校近期的办学目标是:到20xx年努力把学校办成“全市品牌校,全省第一流,国内有影响,国外有交流的集团化名校”。
第六条学校校训:读书、明理、成才、报国。
学校校风:团结、勤奋、活泼、文明。
学校教风:严谨、创新、务实、高效。
学校学风:勤奋、自主、合作、进取。
教育理念:以学生自主、和谐、可持续发展为本。
学校精神:敢为人先、追求卓越。
领导素质目标:严于修身、勤于学习、善于管理、敢于创新、勇于进取、乐于奉献。
教师素质目标:爱事业、爱学校、爱学生,可敬、可信、可亲,品位高、情商高、境界高。
教师素质目标:有魂、有情、有才、有特长;
好学、勤学、会学、创造学。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七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副校长直接向校长负责。校长作为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全面负责。依照校情,实行“统一领导,分部管理,条块结合,动静兼顾,资源共享,优势到补”的管理和运作模式。即学校的资产资金统筹统管,各种资源高度共享;主要领导流动办公,既有以部为单位的“块”上的分工,又有以德育、教学、科研、总务等“线”上的分工,条与块有机结合;学校的重大决策集体研究,大型活动、整体工作,学校统一部署,各部结合自身实际予以贯彻执行;部与部之间,彼此交融,相互协作,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在日常工作管理中,学校积极推崇理性管理,即制度管理与人本管理的有机融合。依照校情和部情,制订切实可行的目标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率先推行校级干部全校公开述职、民主测评;中层干部各部述职、民主测评的学年度的考核制度。在师生中实行多元、动态、双向评价,激活每一位师生寻求自我发展的内需,为每位师生撑起展现个性、自主发展的空间,增强其认同感和归属感。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决策、民主管理,推行校务公开和“问责制”,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政令畅通、管理有序、务实高效。
第八条学校下设办公室、教导处、教科室、总务处、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大队部等机构,按编制设置主任、副主任、大队辅导员,各职能处室在校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的各方面工作。
第九条学校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小学六年制。严格按照课程方案开设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品德与社会、综合实践、科学、心理健康、信息技术等学科。
第十条学校党总支部是学校的政治核心,应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在学校的任务主要包括:
1、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认真抓好党组织自身的思想政治和组织建设,教育党员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切实加强对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的领导,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积极性,完成好各项任务。
3、加强对学校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
4、积极参加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
5、其组织机构及相关事项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十一条校长有下列权利:
1、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重大问题有决定权。
2、人事权:从学校工作的需要和实际出发,根据学校其它职能部门的意见,安排、调整教职工工作。
3、财政权: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决定学校内部布局和基本建设。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筹集、管理和使用学校行政经费。学校重大支出项目由校长办公会讨论研究审批。
4、招生权:按教育部门有关招生规定,保证学区内小学新生入学并按规定收取学生书杂费,严格禁止乱收费。
5、教育教学工作指挥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国家及省、市、区关于教育教学的一系列政策、法规,做到依法行政。
第十二条校长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遵循国家宪法和教育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认真组织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2、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
3、制订学校中长远发展规划和学年度工作计划,全面统筹安排学校各方面工作。
4、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挥领导集体智慧,实行校务公开,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学校工作,自觉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5、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全面提高教师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6、积极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推进学校建设,促进学校自主和谐发展。
7、加强安全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8、勤政廉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第十三条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工代表大会定期召开,不设常设机构。
第十四条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自觉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认真搞好自身的建设,配合党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其组织机构及相关事项依照各自法律、法规及章程执行。
第十五条学校实行由校长召集,副校长参加,办公室主任列席的校长办公会和各部负责人召集,行政人员参加的各部行政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研究决定学校重大事项,贯彻执行学校工作意见和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会议分别由校长和各部负责人主持。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六条学校依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小学管理规程》及相关的地方性法规,组织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按国家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课程标准要求,有计划地开全学科,开足课时,并严格执行作息时间表、课程表及教学进程,任何人不得擅自停课,特殊情况停课,需由校长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批准。
第十八条坚持德育为首,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纲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等德育方面的政策法规,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的作用,切实加强学校德育工作。
第十九条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大胆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探索适应素质教育的教学模式,充分利用多媒体现代化教学手段,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充分发挥学科课和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1、针对青少年特点,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积极做好学生的心理辅导。通过设置心理健康课,开设“知心信箱”和“心理咨询室”等形式,培养学生坚忍不拔的意志、艰苦奋斗的精神,增强青少年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
2、突出学校特色,切实加强体育工作,使学生掌握运动技能,养成坚持锻炼身体的良好习惯。确保学生体育课程和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的时间,确保“两操”的质量。要充分利用竞技项目,培养学生的竞争意识、合作精神和坚强毅力。要着力抓好篮球、田径、广播体操等传统项目,提高技能,培养人才。
3、从实际出发,加强和改进对学生的劳动技能教育,充分利用“劳动基地”资源,让学生更多接触自然、认识自然,培养热爱劳动的习惯。
4、立足特色,培养学生艺术技能和灵感。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文化艺术活动,提高学生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在保持学校传统的儿童版画教学、合唱、舞蹈等项目的同时,要不断创新,多出人才,多出成果。
5、加强科技教育、环境教育,培养孩子们的科学素养和环保意识,进一步扩大成果,彰显学校的办学特色。
6、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聘请法制副校长,设立法制教育办公室。
7、认真贯彻实施《国旗法》,周一早晨全体师生集中举行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第二十条强力推进校本研修工作,坚持走“科研兴校”内涵式发展的路子,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第二十一条坚持学校领导听课制度,校级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中层干部不少于20节。
第二十二条每个教学班设置正副班主任教师各一人,负责班级管理工作。正副班主任要与学生家长密切配合,全面了解掌握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学业等方面的情况,以便更好地对学生实施教育。班主任每学期要根据学生的操行表现写出激励性评语。
第二十三条学校严格按上级规定征订教材,任何人不得擅自推销学习资料,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第二十四条加强学籍管理,规范学籍档案。
第二十五条相关处、室、中心认真管理好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仪器设备、图书资料、信息资源,不断提高使用率,增强实效性。
第四章、教师管理
第二十六条教师享有《教师法》所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所规定的义务。做到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等。学期初要有教学计划、班队工作计划等,学期末要全面总结工作。
第二十七条学校结合实际,并根据上级的要求和规定,遵循“用人所长、用人所好,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的基本原则,对教师进行聘任。
第二十八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师要热爱党、热爱祖国,忠诚教育事业,要敬业爱生,严格遵守《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衣着整洁、举止文雅、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乱收费,不向学生推销商品,不搞有偿家教,不参与黄、赌、毒等违法活动。
第二十九条学校每年对教师的师德修养、教育教学、班级管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受聘任教、职称聘任、评优评先、实施奖惩的依据。
第三十条学校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教师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如教师对个人学年度考核结果、职称聘任等有异议,可按程序逐级提出自己的合理诉求。
第三十一条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进修、专业培训等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教师的理论素养和专业水平。
第五章、学生管理
第三十二条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严格执行学生入学手续及学籍管理制度。招生要面向本学区内的适龄儿童。
第三十四条学校建立贫困生档案,对家庭贫困的学生提供资助,保证不让一个学生辍学。
第三十五条学校对品学兼优和为学校做出重大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
第三十六条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1、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对学校或教师不公正待遇,有权在校内提出申诉或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2、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上获得公正评价。
3、无偿使用学校的教学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
第三十七条学生应履行下列义务:
1、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诚实守信,规范行为,尊敬师长,热爱学校。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要努力为集体争光,要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第三十八条设置学生成长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第六章、环境管理与卫生安全管理
第三十九条学校制定中期和长期发展规划,积极创建独具特色的“优美整洁、健康文明、幽雅和谐”的育人环境,实施“环境育人”工程。
第四十条搞好校园管理,建立健全卫生包干区制度。保持教室、办公室等场地整洁,物品合理摆放。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
第四十一条严格执行《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到责任到人。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一切事故发生。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四十二条防止校园意外事故发生。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同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章、财务管理
第四十三条学校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校自筹和政府补贴。
第四十四条加强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财务人员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到支出合理,手续健全,账目清晰,依法向上级有关部门及教职工代表大会提交经费支出报告,并接受主管部门的审查和监督。
第四十五条依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物价、审计、财政等部门下发的收费文件收费。公开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并注意收费安全。杜绝乱收费,收费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四十六条总务处要加强校舍、校产管理,防止公物损坏和丢失。学校资产要做好登记,账物相符。凡发现校园有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排除。
第四十七条坚持勤俭办学、厉行节约的原则。主要领导要严把经费使用关,杜绝各类浪费的现象。
第八章、品牌形象管理
第四十八条品牌形象是学校的生命,学校高度重视对品牌形象的管理。全体师生都是学校的主人,应自觉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
第四十九条为打造名校品牌,学校成立品牌顾问委员会和品牌管理委员会。分别聘请国内资源品牌策划专家、学校管理专家、知名校长、着名律师、优秀家长代表、社区代表、辖区派出所代表以及校方代表等组成。
第五十条品牌顾问委员会成员依照相关的章程,主要为学校品牌发展的准确定位、经营打造提供参考与支持,参与学校规划的制订。
第五十一条品牌管理委员会成员依照相关的章程,主要是对学校品牌形象的相关要素,如理念识别系统、行为识别系统、视觉识别系统、环境文化规划系统等进行有效管理。
第五十二条学校通过各种媒体对外宣传,由校长指定一名副校长具体分管,并兼学校的新闻发言人。任何人在未授权的情况下,不得代表学校随意接受媒体的采访。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本章程由xx小学校务会负责解释。
小学的章程 篇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优化育人环境,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特成立“湾龙区第一小学学校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是学校及家长学校的参谋和咨询机构,是家长会议的常设机构,也是民主办学的重要形式之一。
第二条:学校家长委员会是在学校的领导下的群众性组织,是学生家长直接参与学校教育的一种组织形式,是学校教育有益的补充和发展,是学校争取更多的社会力量办好学校的主要途径。
第三条:宗旨:
1、促进学校与家庭之间的紧密联系,健全和完善互相沟通的渠道,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能协调统一,形成良好的合力。
2、积极探索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教育新模式,讨论共同关心的事宜,增进家长与教师、家长与学校之间的相互了解,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章 家长委员会会员条件
第四条:个人思想、文化素质高,有一定的教育理论基础,热爱教育、热心公益事业。
第五条:了解和关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关心学校,能积极为学校工作教育教学出主意,提意见。
第六条:具有较丰富的家庭教育经验,并有良好的教育效果。
第七条:有组织协调能力、有号召力,有时间参与活动。
第八条:思想品德高尚,从集体利益出发,勇于奉献,开拓进取。
第三章 家长委员会的'权利
第九条:听取学校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及重大事件的报告,审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有权对学校各项工作提出咨询,并随时可提出办学意见和建议。运用各种形式总结和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
第十条:家委会成员每学期可以通过学校配合进行听课、参观、笔谈、对话等形式参加学校活动,了解学校教育情况,督导学校工作。
第四章 家长委员会的义务
第十一条:支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各方面共同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教育合力,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校园、家庭和社会环境。
第十二条:为学校学生的社会实践、国防教育和劳动教育基地建设等提供帮助,宣传学校有关改革及办学成果。
第十三条:协调家长之间、社会部门与学校、班级之间的关系,协助上级部门对学校教育管理引起争议的问题进行仲裁。
第十四条:主动参与学校与家庭,教师与家长,学生与学生之间的沟通,注意搜集各位家长对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活动诸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每学期向委员会提交提案1—2份,由学校有关科室及时给予答复。
第十五条:与学校共同管理家长学校。负责不定期举办家庭教育讲座,提升家庭教育管理水平。
第五章 组织结构
第十六条:“学校家长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三人;委员若干名;原则上一年换届一次(可连任)该会议由教务处主持,学校其它科室协调参加。
第十七条:家长委员会聘请领导、专家作相关指导与讲座;学校班子成员,列席家长委员会会议。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学校家长委员会,定期开展各类工作会。
第十九条:本章程在全体委员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实践过程根据实际情况,经大会讨论对本章程进行修改和补充。
小学的章程 篇9
根据《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为团结全校学生家长,进一步加强学校与学生家庭之间的沟通与合作,让家长更好地支持和参与学校部分管理工作,构建“家庭与学校”、“家长与老师”之间的“立交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整体教育网络,使学校的持续发展注入更广泛的动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家长委员会是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组成的群众性组织,是学生家长直接参与学校教育的一种组织形式,是学校教育有益的补充和发展,是学校争取更多的社会力量办好教育的重要途径。
第二条: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团结全校学生家长,密切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参谋、监督作用;宣传国家的有关教育政策法规,加强学校的管理;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第三条:家长委员会的作用是沟通协调学校和家庭、社会的关系,促进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一体化的形成;指导家长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帮助学校拓展德育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积极研讨家庭教育的规律,总结家庭教育的成功经验,不断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参与学校管理评价工作,为学校工作提供意见和建议,发挥学校和社会之间的桥梁作用。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四条:家长委员会成员由班主任提名推荐,征求个人意见后确定,并由学校发给聘书,填写相关登记表。
第五条:家长委员会分设两级:一级为班级家长委员会,由5名家长组成;二级为学校家长委员会,每班推荐1名家长组成。
第六条:班级家长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3名,由班级推荐产生;校级家长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委员11名,由学校党支部、校委会推荐产生。
第七条:家长委员会的组成必须兼顾社会各个阶层,其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了解和关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热心学校工作,能为学校工作献计献策。
2、具有比较丰富的家庭教育经验,并有较好的教育效果。
3、具有一定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
第八条:家长委员会实行常任制。一般情况下连任至学生毕业。如有特殊原因空缺,委员权利自行终止,由班主任提名增补。
第九条: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至两次会议;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提议可临时召开会议。
第十条:家长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性工作由学校分管校长安排专人负责。
第三章 职责和义务
第十一条:家长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1.有权获知学校的办学目标、工作计划和办学情况,有权提出自己的相应意见。
2.有权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3.有权作为其他家长代言人,对学校工作及教职员工给予监督和评议,向学校反馈家长的意见和要求。
第十二条:家长委员会成员有如下义务:
1、倾听家长对学校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并及时向学校或相关教师反馈,促进学校改进工作;
2、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可利用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学校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3、关心爱护学生,对学生的行为规范作正确的引导。密切配合学校有关部门、班主任协助家长做好子女的家庭教育工作,提高家教水平;
4、在家、校联系上,积极起到双向互动纽带作用。对家长的意见可及时向学校反馈。部分家长对学校的一些合理措施没能理解时,有义务主动配合学校做解释、说服工作;
5、执行本委员会的决议,维护整体利益,完成本委员会交派的任务。
6、充分整合社会资源,积极向社会、家庭宣传学校改革和发展的成果,让社会进一步了解学校、支持学校,共同打造平安和谐校园。
7、参加学校的评教评学活动,组织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服务满意度进行测评。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本章程由崔家坝镇民族中学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必要的修改。
小学的章程 篇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内部管理和各种办学行为,实行依法治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办学思想
以“三个面向”、“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规范、提高、特色、品 牌”的方针。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办学理念(以人的发展为本)
三本:以学生、教师、学校发展为本。
三全:全面发展、全体发展、全程发展。
第四条:工作理念
认真做好每一件事、真心关心每一个人。
第五条:办学目标
深化教育思想——教育思想现代化
推进教育科研——科研兴校长期化
加强队伍建设——教师素质全面化
显化培养目标——人才发展持续化
提高办学实力——信息技术现代化
第六条:学校校训:做人贵诚 治学贵恒
校风:爱国爱校 勤奋文明 教风:团结协作 求实创新
第七条: 班级管理目标
1、“五有五无”:地上无淡迹纸屑,墙上无污痕,桌椅无刻画,门窗无破损,卫生无死角;课堂有纪律,课间有秩序,言行有礼貌,心中有他人,人人有进步。
2、勤奋学习,团结友爱,尊敬师长,礼貌待人,爱护公物,保护环境,谦虚礼让,自觉守纪。
第八条:学校名称:平遥县洪善中心小学(以下简称学校)
第九条:学校学制:小学六年。
第十条:学校校址:平遥县洪善镇洪善村迎新大街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十一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
第十二条:校长有办学自主权,其中主要包括:
1、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的重大问题有最后决定权。
2、人事权:有权提名任免副校长,教导主任,上报学区审批和备案;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使用。
3、财经权: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财务,财产管理制度,坚持勤俭持家,严格执行镇制订的财务开支制度,严格把好收费关。
第十三条:校长要履行下列义务
1、坚持学校的办学方向,坚决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2、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定期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重大决策经班子审查后作决定。
3、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高素质、高水平的教师队伍,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4、想方设法争取办学单位及社会各方对学校工作的支持,筹集资金改善办学条件及教师福利。
5、任职期间,采取有力措施杜绝重大的安全事故。坚持做好师生的人身安全工作。
6、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事事以身作则,处处为人师表。
第十四条: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监督、接受物价部门审计,定期听取他人意见,自觉规范管理行为。
第十五条:学校实行教师每年一次的聘任制。
1、学校接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实行定岗、定编、定人、定责、定工作量、分工负责、分级管理。
2、教师由校长聘任聘期一般为一年,未获聘任人员由学校请示学区调出或在校内安排其他工作。
第十六条:学校管理机构设置。
学校设校长一人,副校长一至二人、教导主任一人、研训主任一人、总务主任一人、大队辅导员一名。各尽其职、做好工作。
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七条:依法治教,切实保障和促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第十八条:按国家省教厅统一的教学计划、新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管理教学、严格按《课程方案》执行教学,开足课程,开足课时,积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课,注重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以及创造能力、进取精神的培养,发展学生全面素质和个性特长。为多出人才,早出人才、出好人才而努力工作。
第十九条: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把培养“四有”新人作为学校根本任务。对学生进行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
第二十条:集中精力抓好教学工作,坚持以课堂为教学中心,进行教育改革,开展教法研究,改革考试制度,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规,充分发挥学校场地、器材的.优势,通过体育课及其它各种体育形式活动训练、增强学生体质。
第二十二条:加强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根据我校实际,上好劳动实践课,培养学生的劳动观点和热爱劳动人民的感情,并养成劳动习惯。上好音乐课、美术课,发挥美育功能,培养全面的高素质的一代新人。
第二十三条:《按照平遥县教育局教学常规管理办法》及洪善镇有关加强常规教学管理的规定,认真组织教学质量评估和教学基本训练活动,认真抓好备课、课堂教学、批改作业、课外辅导、复习考试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以教育科研为先导,依靠科研兴校。积极开展校本研训工作、开展“有效教学”等方面的课题研究工作。
第二十五条:严格按省教育厅和市县教育局的要求订阅教科书,不滥订、滥印、滥发学习资料。
第二十六条: 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学生每天在校活动控制量为6小时内。严格控制学生家庭作业量,做到内容精选,难度适度,数量适当。保证每天9小时睡眠时间,确保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第二十七条: 改革评价方法,采取等级分加激励性评语方法,对学生进行全面综合素质评价。
第二十八条: 健全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聘请校外辅导员,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德育基地的四位一体的教育工作网络。
第二十九条:任何班级不得自行停课,学生停课一天必须经学区批准。
第三十条:加强学籍管理,建立健全的学籍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
小学的章程 篇11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推进依法治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小学管理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2条 校名为XX县XX镇XX小学,是全日制公立小学,学制六年。
第3条 学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以培养学生“合格+特色”为目标,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打好基础。
第4条 学校校训“仁爱、智慧、热情、勇敢”;办学理念“每个生命都精彩”;学校精神“自强不息、感恩奋进,脚踏实地、服务学生,努力拼搏、造福乡梓。”
第5条 学校注重发挥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方面的实验、示范和辐射作用。积极扩大校外交流。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和提高办学效益,充分地服务于社会。
第二章 行政管理
第一节 校长
第6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由主管部门任命,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和法人代表。
第7条 校长的职责:
(一)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全体教职工,全面贯彻和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二)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议,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建立各项规章制度,主持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
(三)领导和组织学校德育工作、教学工作;领导和组织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及课外活动;领导和组织学校教科研工作。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四)领导和组织总务工作。贯彻勤俭办学原则,搞好校园环境建设,加快学校教育现代化、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改善教职工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
(五)加强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的建设及管理,为他们的政治进步、业务进修、继续教育提供条件。
(六)配合党组织,支持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组织在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七)廉洁勤政,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开拓进取。离任时,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
第8条 校长的权力
(一)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学校教育、教学和重大行政事务行使决定权。
(二)人事权。从学校的需要和实际出发,有权按规定任免或聘用中层干部和教职工并安排其校内工作。
(三)奖惩权。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理或提出处理意见。
(四)财经权。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决定学校内部布局、基建。学校的财务活动和校产在校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依法管理。
第9条 副校长由主管部门任命。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分管某一方面的工作。
第二节 学校职能部门
第10条 学校设教导处、大队部、总务处、安全办、教育技术组等职能部门。
教导处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务工作,学校教育、教学方面的科学研究工作,负责学校实验电化教育工作的开展。
总务处负责学校总务后勤以及工资调整、职称申报、综合档案管理等工作。
大队部负责学校德育和少先队工作。
安全办负责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
各职能部门实行部门主管负责制。职能部门负责人由校长聘任。
第三节 行政办公会议
第11条 学校行政办公会议是学校管理的日常机构,主要工作
内容是研究贯彻落实学校工作计划,检查、总结计划的执行情况。行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成员为校级党政全体负责人和行政职能部门、工会和少先队主要负责人。
第四节 教育教学管理
第12条 贯彻《德育纲要》,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健全和完善德育工作机构、德育工作队伍和德育工作网络,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德育工作的新经验。
第13条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执行国家编制的课程标准、课程计划。深化“特色教育”,探索“构建小学生自主创新性学习教育模式”,积极开展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以素质教育为中心,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全面主动地发展。
第14条 学校设立教研组作为教师集体进行教育教学研究的组织。教研组充分发挥教育、教学职能,教研组组长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贯彻落实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完成学校各项教育教学任务。教研组设组长一名。教研组组长由教导处提议,校长任命。
第15条 学校以班级为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担负班集体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并负有协调本班级各学科的教育教学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之间联系的责任。
第16条 认真抓好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和教学质量监控等环节的管理。
第17条 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内外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社会实践能力。
第18条 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学设备、仪器设备、图书音像设备、文体器材等,充分发挥教学硬件的教育教学功能。
第19条 应用自我评价、同行评价与学生评价等方式,组织教学质量评估活动。
第20条 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为一体的教育模式和工作网络。
第五节 总务管理
第21条 学校坚持总务后勤工作必须为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的原则,坚持其教育性原则和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22条 遵守财经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坚持勤俭办学、杜绝铺张浪费。
第23条 规范收费纪律,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学生收费。
第24条 学校制定校园建设整体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合理地进行基本建设和维护管理。
第25条 加强学校卫生长效管理,建立、健全卫生评比制度。
第26条 加强校舍校产等固定资产及学生食堂的管理。
第27条 切实加强校园安全卫生工作。
第三章 民主管理和保证监督
第28条 学校党组织对学校教育实施政治领导,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校长依法独立开展工作。其在学校的主要职能包括:
(一)切实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努力提高党员的素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保证、监督校长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保证办学的社会主义方向。
(三)对学校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决策,支持校长充分行使职能。审议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考核方案、奖惩条例等。
(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学校干部的教育、培养、考察。
(五)领导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等群众组织,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六)做好离、退休教师的工作,发挥其余热。
第29条 实行校务公开制度。校务公开的基本内容为:学校办学方向,规划和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方面的重大事项;涉及教职工权益的重大事项;学校重要财务收支情况和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第30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依靠教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形式,是实行校务公开的基本途径。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校长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有权建议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教职工予以记功、晋升和处分、免职等,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
(三)审议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考核方案、奖惩条例及其他与教职工有关的规章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至二次。闭会期间,由工会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
第31条 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管理体制的组成部分,重点在协调学校、家庭、社区(社会)之间的关系,维护学生权益、营造有利于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方面发挥作用,是校长负责制的补充和完善。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有关事项的参与者、建议者、协调者和审议者,是新形势下学生、教师、家长、社会行使民主权利、有效参与学校管理的`一种途径。
校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宣传和协调
宣传学校的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为学校发展和学生培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咨询和建议
提供社会对教育的需求信息,提出完善学校管理和学生教育的建设性意见,反映学校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3、审议和决定
对有关学校发展、学生管理和涉及家长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做出相应决定。
4、评议和监督
对学校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评议,对审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32条 学校接受社会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自觉规范管理行为。
第四章 教师管理
第33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逐步实行聘、评分开,鼓励教师在职进修培训。
第34条 学校实行教职工聘任合同制、岗位责任制和教职工工作考核制度。教职工必须履行聘约,认真执行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计划,自觉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第35条 学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报请上级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对取得教育教学教科研成果的教师,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第36条 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
第37条 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自觉按《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
第38条 对违反《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教师予以处分,如当事人不服,可以向校务委员会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第39条 学校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办公条件和福利待遇,定期组织文娱、体育活动和外出参观学习。
第五章 学生管理
第40条 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招生要求招收学生,进行学生学籍管理。
第41条 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权利,必须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义务,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与学校管理,有评论学校、教师工作的权利。
(二)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教学设备、图书资料。
(三)获得学业成绩、操行评语的公正评价。完成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四)接受平等教育,有校内申诉权。
(五)享有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他有关权利。
学生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接受学校的教育、帮助,完成一定的学习任务,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陶冶思想品德。
(三)维护学校声誉,爱护学校财产。
(四)文明、守纪、乐学、向上,争当校园小主人。
第六章 附则
第42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报XX县教育局批准实施。
第43条 学校依据章程,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原订规章制度与本章程有抵触的,应予以修订。
第44条 本章程如有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一律以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45条 本章程需要修改,应报请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经XX县教育局批准,方可实施。
第46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小学的章程 篇12
学校办学章程是学校实施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和依法自我管理的基础性、法规性文件。建立并完善学校章程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每学期伊始,我校都会组织全校师生,特别是刚入职的老师认真学习我校的章程内容;通过学校网站、公示栏、LED屏幕、校园“成长家园”微信公众号、班级QQ群等网络信息载体等多种方式让家长、社会了解到我校的章程内容,熟悉章程规定的学校管理制度、办事程序、内部机构组织规则、议事规则等内容。我校认真执行学校办学章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依法治校,不断推进学校管理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把章程作为学校治理的“宪法”和依法办学的基本依据。
现将我校办学章程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依法治校意识,不断健全学校规章制度,完善学校办学章程。
健全的规章制度是学校依法治校的具体体现。我校根据不断发展的教育形势,审时度势,逐步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凝炼办学章程。在20xx—20xx学年里,我们修订完善了行政管理制度、后勤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制度。同时将各项制度汇编,成册,明确各个岗位职责,目标任务清晰。健全的工作制度,促进了学校管理向科学化、制度化、精细化方面发展,形成了高效有力的管理格局。结合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学校自己的特色,我校已经总结出了校训、校风、教风、学风,落实践行学校办学目标,优化办学策略,使之更加符合校情,更能彰显学校办学特色。
二、坚持办学目标,创新工作机制,提高管理效能。
(一)坚持办学目标,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学校围绕“融入自然的成长家园”这一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达成“健康快乐,真诚和谐”的教风,“静得下心,学的开心”的学风。努力打造“和谐校园”、“文化校园”、“书香校园”,积极构建“平安校园”。
(二)充实完善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狠抓队伍建设。
1.学校机构内设合理,分工明确,执行规范有效。学校建立了分工协作、职责明确、上下贯通、运转高效的管理运行机制。在学校管理中,学校实行以“校长→校长办→部门”为主线的行政管理体系,以“德育处→年级组→班级”为主线的德育管理体系和以“教导处→科组→备课组→教师”为主线教学管理体系,通过“分段管理,层层负责”的管理模式,学校各项工作合理有序地开展。教师团队基本形成了老中青梯度发展机制,教师在团队中凝聚力强,表现优异,老教师以身作则,兢兢业业;新教师成长迅速,成绩斐然。学校领导班子分工明确,作风民主,能认真履行职责,具有较强的现代教育理念。
2.形成了科学、高效的管理机制。
学校确立了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形成了“每月有工作安排、每周有工作计划、每学年副校长以上班子成员述职述廉”的管理机制;在落实上形成了“日检查,周通报、月考核、评优评先并兑现奖励”的工作措施;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制定了科学、全面的考核办法。学校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实行分级管理和目标责任制,管理层次清晰,责职明确。
(三)创新德育教育,落实德育工作。
我校始终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坚持传承民族文化、民族精神,以爱国主义、养成教育、德法教育为主要内容,强化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意识,成立了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德育工作做到了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考核、有实效。坚持正面教育为主,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努力关爱和帮助后进生以及有困难的学生。成立了家长教育委员会和社区教育委员会,形成了“社会、家庭、学校”三结合的德育工作网络。充分发挥党、团、工、队的团结协作作用,积极开展了德育教育系列活动。
1.充分发挥少先队德育工作主阵地作用,结合各学科课程有机渗透德育教育。每周利用主题中队会、红领巾广播站、国旗下讲话、文明班级评比等活动,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和管理,通过“星级班级”、优秀之星、道德模范的评选,促进了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
2.大力开展德育实践活动,促进校园文明风尚进一步形成。近年来,学校坚持了对学生每月素质综合考核、星级少年评选活动;坚持定期更换“文明之星展示栏”、文化长廊内容、经常举行各类“手抄报”评选活动,结合重大节日、传统节日,大力开展德育实践活动;学校每年清明节都会组织少先队员开展网上祭扫英烈活动,对学生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四)加强教学常规质量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我校坚持把“以学为主,教学相长;以研促教,开发潜能”作为教学工作指导思想,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学研究,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1.狠抓教学常规“七认真”(计划、备课、上课、辅导、作业、考核、总结与反思)的过程管理。我校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不随意增课、减课、调课、停课,坚持实行教学常规检查考核制度,将教师落实教学常规情况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并坚持对教学管理进行督查评估,及时了解教学管理存在的问题。不断改革教学评估方式,促进教学管理向着科学化精细化方向发展。
2.以教学工作为龙头,狠抓教学常规。
首先,名师教研进学校。20xx年10月我校承办xx区民办小学英语教师培训活动,由xxx老师作讲座分享与指导。10月17日,区教研员xxx老师莅临我校进行视导工作,先后听了xxx和xxx两位老师的课,对我校语文教学进行现场把脉。在十月底,街道教研员xxx主任带领各校语文科组长莅临我校进行听课评课交流活动,随后xxx老师做了的经验分享。同年十一月,区教研员xxx老师莅临我校指导工作,深入课堂听了钟文娟老师的课。随后,作了“精心设计,让数学课堂更精彩”的讲座。英语课组“引出去”以及语文和数学科组“请进来”的科研活动,大大提升了我校教师的专业教学水平。
与次同时,我们狠抓课堂第一线。要求教师在平时要严格要求自己,狠练课堂教学基本功,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能力。教导处组织开展了“人人一节优质常态课”的活动,有效提升了我校教育教学质量。
继20xx年12月,我校荣获“小学综合学业质量优秀奖”、“小学综合学业质量进步奖”和“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达标奖”后,20xx年12月,我校再获三项大奖“小学综合学业质量优秀奖”、“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优秀奖”和“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进步奖”。
(五)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努力提高教师综合素质。
学校最大的财富是一支具有高度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富有改革创新、求真务实精神的师资队伍。我校坚持以人文关怀与制度管理相结合,以学习培训为载体,外塑形象,内强素质,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1.学校依法实行工作岗位聘用合同制,依法保护教师合法权益。我校依法推行学校岗位聘用制,坚持实行教职工聘用制和岗位责任制、年度工作考核制。要求教职工必须履行聘约,遵守组织纪律,服从组织安排,执行学校的教育教学及各项工作计划,认真履行和落实教育教学与安全责任“一岗双责”,自觉完成教育教学和安全管理,工作任务。鼓励教师积极参加进修培训,并依法保护教职工的一切合法权益,认真落实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大力表彰先进、师德模范教师。
2.外塑形象,狠抓师德师风建设。
一是长期坚持不懈地对全体教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首先,在每学期刚开学,就开展了教师师德培训,并且在每周五业务学习对教师进行师德教育,通过“遵纪守法,加强师德师风教育”专题学习,杜绝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现象,培养教师的敬业爱岗精神。在上学年中,我校切实加强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接着,在学校工作会议上,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在上学期末,我校还专门开展了大康小学教职工师德师风专题讲座,进一步强化了教师责任,健全了师德制度。二是认真宣传落实教育局关于抵制有偿教教和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政策的宣传引导,与所有教师签订抵制有偿家教承诺书。
三、学校决策机制民主,校务公开透明。
每学年,学校都会通过教代会、工会等组织,以民主生活会的形式,征集学校发展意见;通过学校行政会议,各职能部门自下而上开展自查工作;通过家长委员会、家访日等,发放家长调查表等途径,征求家长对学校办学与发展的建议。凡是涉及学校发展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问题,均需经过全体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凡是学校的重要工作及办事程序均予以公开,增加了学校工作的透明度,师生员工对校务公开的满意率为100%。
(一)不断完善和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我校定期举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就学校的重大决策进行讨论。会议就学校干部任免进行评议,对涉及全体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和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群众的意见,维护了教职工的正当合法权益,参与学校决策。在每次的会议中都有专人进行记录,留案备用。
(二)大力完善内部管理,校务公开透明。
实现财务管理规范化。学校建立了物品采购、验收及保管小组,各小组明确管理职责,严格报批程序,对重大经济活动进行公示和公开招标,从预算、签订合同、决算到审计,均严格规范,实行阳光财政。后勤工作基本保证了学校工作的正常运作,设施设备维护较好,理财规范有效能,校园信息网络顺畅,教育资源基本满足师生课程教学的需求。切实做到合理开支,对口入帐,日清月结,定期公布;制度齐全、按章运作、无乱收费现象。财务资料管理全部按教育局和街道要求立项、粘贴、装盒、存档,并在学校的公告栏进行公开公示。
当然,我校在执行办学章程方面也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这需要我们对党的教育事业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和学校管理理论,并与当前日新月异的教育发展形式相结合,不断完善学校的规章制度,使之更加符合学校事情,契合教育发展形势。在执行中,要把每一个方面确确实实落到实处,加强检查考核,才能保证我校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xx区xx小学
20xx年10月20
小学的章程 篇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内部规范化管理,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深化素质教育,依法治校,进一步落实教育教学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z中心小学。
第三条 学校性质:全民所有制的教育事业单位。
第四条 学制:六年。
第五条 学校服务范围及对象:王坝村小学阶段学龄人口、佐家村、宋山村、录柳村、曹能村中高年级学生。
第六条 学校业务范围:教育和组织、协调、全乡各小学的教育教学等工作。
第七条 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八条 培养目标:使受教育者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集体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具有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泼开朗的性格;具有自我管理,分辨是非的能力。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一些生活
、自然常识。具有初步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学习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会合理锻炼,养护身体的方法,养成讲究卫生的习惯。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初步的环境适应能力。具有广泛的兴趣和审美情趣。
第九条 学校宗旨: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逐步改善办学条件,着力提高队伍素质;走教科研相结合之路,巩固发展办学特色;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发展学生个性,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四有”新人。
第十条 学校以“团结、勤奋、求实、拓新”为校风,以“严谨 求实 创新 奉献”为教风,以“ 勤奋 诚实 好学 善思”为学风。
目标: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创建特色学校。
指导思想:面向全体,全面育人,协调发展。
第十一条 学校办学目标:以体育为突破口,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创建特色学校。
学校办学理念:为了孩子的明天。
学校办学指导思想:面向全体,全面育人,协调发展。
第二章 行政管理
第十三条 学校的举办单位和主管为礼县教育局、z学区,受教育局、学区和z人民政府的领导,业务主管单位为z学区,登记管理机关为礼县编制委员会。绝对服从上级机关的行政领导、业务指导和管理。
第十四条 学校按编制设置校长、主任、和教师。
第十五条 校长是学校负责人,校长应具有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由学区任免。
第十六条 校长对外代表学校,是学校法人代表,对内负责学校全面工作。校长在任期内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学校内改方案自主管理学校,对人员聘任、经费使用、设施管理、考核、奖惩及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等方面具有决策权和指挥权。
校长职责: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按教育规律办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二、团结和依靠教职工,充分发挥教职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教师学习政治,组织教师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及教育教学能力,注意培养班主任、中青年教师和骨干教师,努力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依靠学校群众组织,共同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原则,制定德育工作计划,建设德育工作骨干队伍,采取切实措施,坚持不懈地加强和改进学校的`德育工作。
四、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坚持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遵循教学规律组织教学,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搞好教学常规管理,深入教学第一线,正确指导教师教育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科研、教研活动。
五、领导和组织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及课外教育活动,确保这些教育和活动生动活泼、卓有成效地开展。
六、领导和组织总务工作,贯彻勤俭办学原则,坚持总务工作为教育教学、为教职工服务的方向。严格管理校产和财务,搞好校园建设,逐步改善办学条件。
七、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校长如在任期内确因不能胜任或有严重失职行为的,通过合法程序,经学区批准,予以免职。
第十七条 教务处主任职责:
一、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订教导处工作计划,排好课程表、作息时间表、校历表。
二、主持教研组长会议,审定教研组教研计划,指导教研组工作,帮助教研组努力改进和提高各科教学。
三、主持班主任会议,审定班主任工作计划,指导班主任工作,帮助班主任提高班级管理水平,指导和帮助少先队开展工作。
四、深入课堂,深入班级、深入学生,及时了解检查教育教学工作开展情况,并定期向教师通报,提出改进意见。
五、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和教育科学实验,积极组织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教师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撰写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论文,探索教育教学规律。
六、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课外活动,丰富课外活动内容,不断提高课外活动质量,积极开设活动课程和环境课程。
七、做好学校体育卫生的组织管理工作。
八、负责教学质量的管理,搞好试卷考试、质量分析的组织管理工作,并及时向教师通报教学质量情况。
九、做好图书室、仪器室的管理,充分发挥其功能。
十、做好学生的学籍管理、教师档案以及各种表册资料的管理工作。
十一、协助校长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考核工作,积极完成校长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十八条 总务处主任职责:
一、搞好校舍的基建、维修与管理,保证师生安全。
二、负责学校财产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妥善保管,更好地为教学服务。
三、搞好学校财务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四、搞好学校保卫工作,严防偷盗现象和各种破坏活动的发生,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五、负责学校的绿化工作,不断美化校园环境。
六、主动积极地做好后勤工作,热情地为师生服务,做到服务育人。
第十九条 少先队辅导员职责:
1、根据学校工作计划拟定并认真实施少先队工作计划。安排少先队活动。
2、抓好少先队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阵地建设,定期开展活动。
3、负责培养、训练少先队大、中队干部培训工作。
4、协同做好班集体建设工作,发挥少先队组织优势,对队员进行日常行为养成教育。
5、保管、使用好少先队各种资料和活动用品。
第二十条 会计的工作职责:
一。遵守财经法令法规,执行财物管理制度,坚持原则,当好主管财经领导的参谋。
二。按财经规定计划,做好预算、决算,杜绝不合理开支,合理使用资金。
三。按会计的工作标准,凭证填写准确,数字清楚无误,手续完备齐全,月报表及时。
四。每月向主管校长汇报财经支出情况,每学期向教职工公布学期收支情况,做到帐目公开。
五。保管好帐目、资料、档案等。
第二十一条 出纳人员岗位职责
1.出纳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所规定的范围用现金,同其它单位之间的经济来往应当尽量采取转帐方式进行结算。
2.单位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
3.单位支付现金,需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
4.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5.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日月结,帐款相符。
6.事业经费支出需主管财务领导批准签字及有关人员验收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二十二条 教研组长岗位职责
一、按学校教学教研工作制订本学科教研活动计划。
二、按计划组织本组教师学习教学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
三、有计划地组织安排教师开展听课、评课活动,改革课堂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四、指导本组教师进行教改实验,组织教师撰写教学论文和总结。
五、协助教导处对教师的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辅导与考核等教学过程的检查评估工作。
第二十三条 图书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图书管理人员要具有高度自觉性和责任感,尽可能利用图书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
2、要做好图书的验收、登记、造册工作。
3、加强图书管理,所有图书都要进行分类、编目、与排架。
4、所有藏书要进行财产登记,做好图书的统计与清点工作。
5、加强对图书流通工作的管理,做好图书的借阅工作,同时要提出图书的注销剔旧书目,列出名细,报学校审核。
6、科学组织和精心保管图书,做好图书室的清洁卫生工作,凡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要负责赔偿。
第二十四条 班主任工作职责
⑴根据本班学生的特点,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法纪、安全和行为规范教育,以及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培养学生严明的组织纪律性,形成良好的班风和学风。
⑵学期初有班级工作计划,学期末有班级工作总结。
⑶认真填写通家书、班级学生学习成绩册、成绩分析表、学生信息情况、“两免一补”表册等有关表格并及时上报学校。
⑷建立健全班级管理制度,努力营造事事有人干、人人有事干的班级管理体制,充分形成团结、拼搏、向上并有正确集体舆论的班集体。
⑸关心、组织好本班学生的学习。协调好科任教师之间以及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经常与任课教师交流,了解学生的思想和学习情况并及时向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反馈。
⑹认真上好班会课,要向学生传达学校有关会议精神。严禁利用班会课上其它与思想政治教育及班级管理无关的课程。
⑺每天坚持做到5到场,即:卫生检查到、遇班级劳动到、学校集会到、班级集体活动到、突发事件必须到,并作好组织或处理。
⑻关心学生的生活及身体健康,遇学生伤病应及时通知学生家长。经常向学生作安全、卫生防疫、生理心理知识宣传教育,确保学生安全、健康成长。
⑼加强家校联系工作。经常向家长反馈学生在校的思想、学习等方面的情况,争取家长的配合。努力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学生请假外出或私自外出达一节课内,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向学校导教处汇报,并在两节课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达半天以上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汇报。
⑽按时完成或组织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准确地向学校提供本班学生的各种材料、汇报各种情况、填报有关报表。
⑾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生乱收费。
⑿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第二十五条 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检查监督。
第二十六条 学校接受物价、审计、监督部门的检查监督。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监督,听取他们的意见。
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七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小学管理规程》,规范学校教育教学和常规管理。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其它各项工作均应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学校应按照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课程计划、教学大纲进行教育教学工作。
第二十八条 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学科课程、活动课程及校本课程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努力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和主动精神,使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得到发展,逐步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动手,学会健体,学会审美,学会创造。
第二十九条 坚持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中心,贯彻小学德育纲要。进一步建设好德育领导小组。健全工作网络,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教材、有基地、有措施。提倡必要的礼仪,增强爱国意识,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效。
1、各科教学都要有机渗透,向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
2、校级、班级积极组织丰富多彩的适合小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的教育活动、劳动、社会实践活动,寓思想品德教育于活动之中。加强指导文明班评比、班集体建设。贯彻执行《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3、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作用。
4、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形成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校园文化特色,在环境课程的开发中突出思想品德教育。
5、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客观评价学生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对少数落后的学生要热情关怀,不得讽刺挖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6、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办好家长学校,搞好家庭访问,各班建立社会联系点并有计划活动,抓好共建精神文明单位等活动。
第三十条 学校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教育。每周晨会定期向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国防教育与小学生行为规范教育。
第三十一条 贯彻实施《国旗法》,除假期和休息日外,每天升挂国旗。每周一举行升旗仪式。
第三十二条 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三十三条 坚持教学为中心,不断更新观念,深入进行教育、教学改革,采用现代化教育手段,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严格教学常规,教学工作每个环节都有具体要求,有检查、有指导、有措施,特别重视课堂常规实施。
第三十四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课程教学计划》实施教学活动。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设置的课程要开齐、上足,不允许擅自停课、调课、改上其他课程,维护课程计划严肃性。
第三十五条 积极认真、有效地开展教研与教科研工作。
1、教研、教科研应有组织、有专题、有计划、有实施、有记载、有成效,并加强调研,不断深化。
2、大力开展备课、说课、上课、评课系列活动。
第三十六条 改革考试制度,考试时教师应热情关心学生,不得弄虚作假,不能作任何暗示。加强学生通家书填写工作。既要真实反映学生状况,又恰到好处地发挥鼓励作用。
第三十七条 提倡积极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要有专人管理,有校产登记和使用清单,同时做好整理,收集和归档工作。
第三十八条 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复学等严格程序。严肃招生纪律,不收不足龄学生,坚持升留级标准,控制留级生,逐步实现不留级。
第三十九条 教材的征订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学习用品及教辅读物。
第四章 后勤管理
第四十条 后勤工作必须树立为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观念,提倡艰苦奋斗、勤俭办事的精神,履行学校有关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十一条 加强财务管理,坚持节俭、规范的原则,搞好经费的预算、执行和决算,统筹计划,保证重点,严格把关,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第四十二条 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立的课本收费标准,依法向部分学生收取费用。
第四十三条 加强校舍、校产管理。校产分类造册,严格公物流失和浪费,非正常损坏要赔偿。经常检查维修校舍,发现险情立即采取措施。
第五章 环境管理
第四十四条 加强学校环境管理,创设良好育人环境是学校全体教职工的职责。做到环境整洁,秩序正常的文明校园。
第四十五条 根据学校总体规划,有计划地组织实施,不断完善、修订和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卫生区域要检查评比,做到无杂草,墙壁无污迹,地面无垃圾。
第四十六条 搞好校园绿化,种好管好花草树木,不随意攀摘现象。
第四十七条 搞好校园环境布置。创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黑板报定期更换,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朴实美观,体现教育性。
第四十八条 建设良好的人际关系和生活环境。加强修养,建设和谐的团结文明的人际关系,认真及时处理好家庭关系,尊老爱幼,邻里和睦。
第四十九 教室桌椅整齐,窗明几净,物归有序,摩托车进校门熄火,保证安静的校园环境。
第五十条 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中进行宗教活动,严禁宣扬暴力、凶杀、色情、恐怖、迷信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在学校中传播。坚持抵制赌博、不健康歌曲、儿歌和封建迷信活动对学生的影响,不允许商贩在学校门前摆摊设点或进校门推销。
第五十一条 加强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工作。防火、防盗、防电管理,经常检查校舍和设施,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第六章 教师管理
第五十二条 学校教师享有《教育法》、《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年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工作总结。
第五十三条 教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严格要求自己,热爱祖国,献身教育;钻研业务,教书育人;热爱学生,诲人不倦;遵纪守法,团结协作;仪表端庄,举止文明;以身立教,为人师表。对学生不讽刺、歧视,不体罚和变相体罚,不得随意停学生的课。廉洁从教,不擅自收费,不向学生推销商品,不参加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努力做好后进生转化工作。
第五十四条 严格执行岗位职责,自觉做到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和批改作业、认真辅导。
第五十五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
鼓励教师在职进修或接受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业务文化培训。
人人学会并使用现代化教学工具,逐步学会自行设计制作课件。
学校坚持对教职工期末考核。
第五十六条 加强安全教育,防止发生交通、溺水、火电等意外事故。
第五十七条 按绩效考核办法对教育教学成绩显著者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负责任,教学质量差的教师给予处罚。
第五十八条 对违反《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依据《教师法》第八章结合学校《奖惩制度》进行处分,如当事人不服,可以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七章 学生管理
第五十九条 依据《小学管理规程》,学生的培养目标是: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遵守社会公道意识、集体意识和文明习惯,自我管理、分辨是非的能力。
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初步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学习的能力;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初步的环境适应能力;具有较广泛的兴趣和健康的爱美情趣。
第六十条 学生享有《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的权利,学校采取各种措施保障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初等教育)。
第六十一条 对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极个别错误较严重的学生可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和纪过处分。
第六十二条 学校关心贫困家庭学生入学和继续读书。对符合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享受“两免一补”
第六十三条 学生有下列权利:
1、可向学校、班级、教师提意见。
2、参加学校、班级开展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3、在学习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
4、对学校给予处分不服,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学校或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有权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十四条 学生应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4、遵守学校有关制度和纪律,维护学校声誉,为校争光。
第八章 附件
第六十五条 学校所有管理制度应依据本章程进行修订。
第六十六条 本章程如有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以法律、法规为准,并修改章程有关条款。
第六十七条 本章程经校务会议通过并上报学区批准。
第六十八条 本章程批准后自2013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
小学的章程 篇14
Ⅰ、创建宗旨: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进一步提高广大青少年的环境意识,从小养成爱护环境的良好习惯,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
Ⅱ、全校全称:
宁波市镇海区张和祥小学环保模范学校
Ⅲ、办学目标:
争创宁波市环保模范学校,把每一位学生培养成具有较强环保意识,习惯良好的新世纪的合格公民。
Ⅳ、活动主题: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Ⅴ、组织机构:
学校组建环境教育领导小组,积极与上级相关部门联系,取得支持,指导、帮助,日常管理活动由值周班负责。
Ⅵ、主要活动:
1.定期召开环境教育工作例会,每年制订环境教育工作计划。
2.办好环保科技兴趣小组,定期开展活动,使学生有明显的收效。
3.举办废物回收、废电池回收活动。
4.利用校报、校广播站、宣传橱窗、黑板报及时宣传环保动态、信息和知识。
5.利用好环保校本课程进行学习。
6、开展“创美”活动教育,评比“创美小先锋”。
【小学的章程】相关文章:
小学的章程05-23
小学的章程01-10
【必备】小学的章程11-07
小学的章程(荐)11-08
小学的章程[热]11-08
(热)小学的章程08-08
小学的章程(必备)11-05
小学学校章程05-27
小学的章程(精选15篇)06-08
秀王小学章程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