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管理制度

时间:2025-12-06 22:59:58 好文 我要投稿

分级管理制度(优秀)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分级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分级管理制度(优秀)

分级管理制度1

  1、目的对本公司范围内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与评价,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对其实施控制,以减少或避免不期望的事件发生,保证安全生产。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生产活动、服务过程中的风险评价与控制。

  3、职责

  3.1总经理职责

  3.1.1总经理是“两个体系”建设第一负责人;

  总经理负责本公司危险源辨识、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组织领导工作,负责建立风险评价分级管控小组,负责批准重大的风险清单。

  3.1.2成立“两个体系”创建领导小组,明确各级组织、人员职责;

  3.1.3要求各级组织成立本部门“两个体系”创建机构;

  3.1.4审核、签发风险管控、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3.1.5对“两个体系”建设提供人力、资金支持;

  3.1.6定期召开会议、组织检查“两个体系”创建进度;

  3.1.7定期开会研究“两个体系”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解决;

  3.1.8组织相关人员对重大风险进行审核;

  3.1.9组织重大隐患治理。

  3.2安环部职责

  3.2.1安环部负责组织本公司范围内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组织风险评价小组,确定较大及重大的风险,提出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并对全公司的危险源的控制进行监督。

  3.2.2协助总经理检查、部署、落实“两个体系”开展工作;

  3.2.3负责具体制定、修订风险管控、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3.2.4负责制定“两个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3.2.5负责确定风险分级管控的辨识、评估、分级方法的确定;

  3.2.6负责指导、培训各基层风险管控人员,掌握有关要求、方法;

  3.2.7负责考核“两个体系”进度及质量要求;

  3.2.8负责“两个体系”有关资料、表格、台账、清单的汇总、审核、反馈;

  3.2.9负责各部门风险类型、管控措施、管控分级上报资料的审核、反馈;

  3.2.10定期向“两个体系”领导小组汇报创建情况;

  3.2.11汇总较大以上风险,对公司较大以上危险点定制风险告知牌;

  3.2.12负责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的完善;

  3.2.13负责重大隐患治理方案的制定;

  3.2.14及时完成“两个体系”领导小组部署的其他工作。

  3.3车间职责3.3.1协助分管经理,检查、部署、落实本车间“两个体系”开展工作;

  3.3.2负责确定本车间“两个体系”创建人员名单;

  3.3.3负责培训本车间风险管控人员,掌握有关要求、方法;

  3.3.4负责考核本车间“两个体系”进度及质量要求;

  3.3.5负责本车间“两个体系”有关资料:设备设施清单、作业活动清单、风险评级和分级等表格、台账、清单的汇总、审核、反馈;

  3.3.6负责本车间风险类型、管控措施、管控分级的审核;

  3.3.7定期向“两个体系”领导小组汇报本车间创建情况;

  3.3.8负责汇总本车间较大以上风险,在较大以上危险点张贴风险告知牌;

  3.3.9负责本车间存在的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的完善、管控;

  3.3.10参与本车间重大隐患治理方案的制定。

  3.3.11具体指导本车间各班组风险管控的开展;

  3.3.12及时完成“两个体系”领导小组部署的其他工作。

  各部门、分子公司、班组对所辖范围内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并实施控制。

  3.4班组职责

  3.4.1协助分公司领导,检查、部署、落实本班组“两个体系”开展工作;

  3.4.2负责确定本班组“两个体系”创建人员名单;

  3.4.3负责培训本班组风险管控人员,掌握有关要求、方法;

  3.4.4负责考核本班组“两个体系”进度及质量要求;

  3.4.5负责本班组“两个体系”有关资料:设备设施清单、作业活动清单、风险评级和分级等表格、台账、清单的识别、汇总、审核、反馈;

  3.4.6负责本班组风险点各危险源的分解,确定各作业活动的作业步骤、设备设施的检查内容和标准以及风险类型、后果、管控措施、管控分级的具体编制;

  3.4.7定期向本分公司汇报本班组“两个体系”创建情况;

  3.4.8负责汇总本班组较大以上风险;

  3.4.9对本班组、岗位存在的重大风险提出管控措施的完善建议;

  3.4.10参与本班组、岗位重大隐患治理方案的制定;

  3.4.11及时完成车间部署的其他工作。

  4、工作程序

  4.1总则

  4.1.1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依据:

  —DB37/T 2882-2016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

  —DB37/T 2883-2016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DB37/T 2971-2017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GB 644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GB/T 13861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公司制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及技术规范。

  4.1.2危险因素的分级原则危险因素按以下原则进行分类:

  I级:

  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控制的危险因素;

  II级:近期要采取措施进行控制的危险因素;

  III级:将来要采取措施进行控制的危险因素;

  IV级:不需要采取措施进行控制的危险因素。

  4.2风险评价的组织和管理

  4.2.1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工作在安全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4.2.2公司成立风险评价小组,由各部门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电气、仪表、维修等特种作业人员、员工代表等人员组成。

  各部门应成立由专业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参加的评价小组在部门负责人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同时应鼓励其他员工参与危害和影响的确定。

  4.2.3公司应通过各种途径使风险评价工作小组成员接受必要的培训,使其具备熟悉工艺技术、安全健康管理知识、法律法规要求知识、常用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方法和技巧能力。

  4.3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范围应包括:

  ——规划、设计、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常规和非常规作业活动;

  ——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

  ——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工艺、设备、管理、人员等变更;

  ——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气候、地质及环境影响等。

  4.4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应考虑

  4.4.1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

  4.4.2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

  a.正常状态指正常生产时状态

  B.异常状态指生产活动中开车、停车、检修等情况下的危险因素与正常状态有较大不同的状态

  c.紧急状态指生产活动中出现意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状态

  4.4.3危险源辨识实施——依据GB/T 13861的规定,对潜在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缺陷和管理缺陷等危害因素进行辨识,充分考虑危害因素的根源和性质。

  ——辨识危险源可以从能量和物质的角度进行提示。其中从能量的角度可以考虑机械能、电能、化学能、热能和辐射能等。

  4.5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的方法

  4.5.1 评价人员应根据所确定的评价对象的作业性质和危害复杂程度,选择一种或结合多种危害识别方法,包括:安全检查表、工作危害分析、预先危害性分析、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HAZOP)等,各种识别方法的应用简介参照附录5。

  4.5.2在选择识别方法时,应考虑:

  活动或操作性质;

  工艺过程或系统的发展阶段;

  危害分析的目的;

  所分析的系统和危害的复杂程度及规模;

  潜在风险度大小;

  现有人力资源、专家成员及其他资源;

  信息资料及数据的有效性;

  是否符合法规或合同要求。

  4.5.3各部门应首先制定安全检查表(SCL)对作业环境、设备、设施进行危害识别,对工作活动、工艺操作等采用工作危害性分析(JHA)。各单位也可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采用其他的识别方法。各种识别方法的应用简介参照附录5。

  4.5.4危害识别、风险评价的步骤按岗位划分作业活动作业活动的划分可以按生产流程的阶段、地理区域、装置、作业任务、生产阶段划分,或者将以上方法结合起来进行划分。

  如:开车、停车、设备检修、突然断电、断水、机泵跳闸、正常操作、物料搬运、药剂配制、取样分析、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储罐内部清洗作业、吊装、动火、承包商现场作业等。作业活动清单见下表序号作业活动名称作业活动内容岗位/地点实施单位活动频率备注识别设备设施的危害可按下列顺序:

  厂址:地质、地形、周围环境、气象条件等;

  厂区平面布局:功能分区、危险设施布置、安全距离等;

  建构筑物;

  生产工艺流程;

  生产设备、装置、化工、机械、电气、特种设备等;

  作业场所:粉尘、毒物、噪声、振动、辐射、高低温;

  工时制度、女工保护、体力劳动强度等;

  管理设施、急救设施、辅助设施等。

  识别危害之前可先列出拟分析的设备设施清单,见下表序号设备名称类别位号/所在部位所属单位是否特种设备备注

  4.6识别危害根源和性质

  4.6.1在进行危害识别时要考虑以下问题:

  存在什么危害(伤害源)谁(什么)会受到危害伤害怎样发生

  4.6.2评估人员应通过现场观察及所收集的资料,对所确定的评估对象,识别尽可能多的实际的和潜在的危害,包括:

  1、人的不安全行为,包括不采取安全措施、错误动作、不按规定的方法操作,某些不安全行为(制造危险状态);

  2、设施的不安全状态,包括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保护措施和安全装置的缺陷;

  3、环境缺陷:可能造成职业病、中毒的`环境与条件,包括物理的(噪音、振动、湿度、辐射),化学的(易燃易爆、有毒、危险气体、氧化物等)以及生物因素;

  4、管理缺陷,包括安全监督、检查、事故防范、应急管理、作业人员安排、防护用品缺少、工艺过程和操作方法的管理。

  4.6.3在进行危害识别时,要充分考虑发生危害的根源及性质:

  1、火灾和爆炸;

  2、冲击和撞击;

  3、中毒、窒息、触电及辐射;

  4、暴露于化学性危害因素和物理危害因素的工作环境;

  5、人机工程因素(比如工作环境条件或位置的适宜度、重复性工作等);

  6、设备的腐蚀、缺陷;

  7、有毒有害物料、气体的泄漏;

  8、对环境的可能影响等。

  4.6.4危害识别应考虑由于过去或将来的运作、产品或服务可能造成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影响,包括以往生产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丢失、废弃与处理活动等。同时也应考虑异常(包括启动、关闭、维修、停机、工程开始/结束及其他非预期运行的情况)以及事故和潜在的紧急情况(如火灾、爆炸、泄漏、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而造成的紧急疏散、人员伤亡或重大环境污染)。

  4.7 评价风险和影响评价小组应对所识别的危害事故、事件加以科学评价,确定最大危害程度和可能影响的最大范围,以便采取有效或适当的控制措施,从而把风险降低或控制在可以容忍的程度,具体步骤包括:

  4.7.1决定所识别的危害及影响发生的后果有多严重,重点考虑法律法规要求、伤亡程度、经济损失、环境影响的程度大小、持续时间以及对本公司形象的影响(参考附录1),如同时涉及到两个方面,以高分为准;

  4.7.2 评价发生危害事故事件的可能性有多大,重点考虑危害发生的条件(比如正常、异常或紧急状态发生)、现场有否控制措施(包括个人防护品、应急措施、监测系统、作业指导书、员工培训)、事件或事故一旦发生,是否发现或察觉,同类事故以前是否发生过以及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参考附录2);

  4.7.3 评价风险。结合所辨别的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及后果的严重性,并决定其风险的大小以及是否可以容忍的风险(参考附录3),风险评价的结果可分为以下几种:

  ——稍有危险(L×S=1~3)——轻度危险(R=4~8)——显著危险(R=9~12)——高度危险(R=15~16)——极其危险(R=20~25)注:R=L×S—危险性或风险度(危险性分值)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发生事故的频率)S——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的损失后果。

  4.7.4各部门对本部门的生产过程中所识别的危险因素进行统计,对中等以上的风险进行汇总,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安环部。

  4.7.5安全员组织公司评价小组对各部门上交的危险源进行综合分析,确定本公司范围内的重大及较大的风险,编制重大风险清单下发至各部门。

  4.7.6各部门建立各部门的风险清单。

  4.7.7风险分级选择适用的评价方法进行风险评价分级后,应确定相应原则,将同一级别或不同级别风险按照从高到低的原则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实施分级管控。

  4.8风险控制

  4.8.1风险程度的大小是制定何种控制措施的依据,各部门应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见附录4)

  4.8.2重大风险控制措施:需通过工程技术措施和(或)技术改造才能控制的风险,应制定控制该类风险的目标,并为实现目标制定方案。属于经常性或周期性工作中的不可接受风险,不需要通过工程技术措施,但需要制定新的文件(程序或作业文件)或修订原来的文件,文件中应明确规定对该种风险的有效控制措施,并在实践中落实这些措施。

  4.8.3各部门对评价的较大及以上的风险进行讨论并制定出风险控制措施,并检查落实。

  4.9风险控制措施,一般采取以下措施: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培训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措施。

  4.10常规性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应每年一次,在每年底前进行;

  非常规活动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应在活动开始之前进行(如拆除、新改扩建项目、检维修项目、开停车、较重要的隐患治理项目和较重要的工艺变更、设备变更项目等)。

  4.11安全员每年一次对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应用效果进行检查和评审。

  4.12参与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的主要人员应受过专业培训,具有一定的知识和经验。

  4.13当产生下列情况时各部门应及时进行辨识与评价,将风险评价结果及风险清单报安全员。

  a.新工艺、新设备技改、技措项目

  b.法律、法规更新

  c.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

  d.相关方要求

  e.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5.记录安全检查分析表(SCL)工作危害分析记录表(JHA)作业活动清单设备设施清单风险点登记台账清单重大风险清单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危险源登记台账附录1:评价危害及影响后果的严重性(S)表附录2:危害发生的可能性(L)及频率表附录3:风险矩阵表附录4:安全风险等级判定准则(R值)及控制措施附录5:危害识别及风险评价方法简介附录1:

  评价危害及影响后果的严重性(S)表等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人财产损失(万元)停工环境污染、资源消耗公众形象5违反法律、法规发生死亡>10部分装置(>2套)或≥1套关键装置、设备停工

  a、公司外严重污染;

  b、大量使用不可循环利用的物质;

  c、产生排放大量的有毒有害污染物废弃物。

  行业内、省内4潜在违反法规丧失劳动5~10 2套装置停工、或重要设备停运a)公司内严重污染;

  b、中等量使用不可循环利用的物质;

  c、产生排放中等量的有毒有害污染物废弃物。

  本地区内影响3不符合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制度、规定截肢、骨折、听力丧失、慢性病2~5 1套装置停工、或设备停运a)公司范围内中等污染;

  b、中等量使用可循环利用的物质;

  c、产生排放少量的有毒有害污染物废弃物。

  周边范围影响2不符合公司操作程序、规定轻微受伤、间歇不舒适<2受影响不大,几乎不停工a)装置范围污染;

  b、少量使用不可循环物质;

  c、产生排放很少量的有毒有害污染物废弃物。

  公司影响1完全符合无伤亡无损失没有停工

  a、没有污染;

  b、少量使用可循环利用的物质;

  c、不产生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废弃物。

  形象没有受损注:如同时涉及到两个方面,以高分为准。

  附录2:

  危害发生的可能性(L)及频率表等级标准5在现场没有采取防范、监测、保护、控制措施;

  危害的发生不能被发现(没有监测系统)或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此类事故或事件。

  4、危害的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检测系统,也未作过任何监测;

  在现场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执行或控制措施不当;

  危害常发生或在预期情况下发生。

  3、没有保护措施(如没有保护防护装置、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等);

  未严格按操作程序执行;

  危害的发生容易被发现(现场有监测系统)或曾经作过监测;

  过去曾经发生、或在异常情况下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

  2、危害一旦发生能及时发现,并定期进行监测;

  现场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执行;

  过去偶尔发生危险事故或事件。

  1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监测、保护措施或员工安全卫生意识相当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极不可能发生事故或事件。

  附录3:

  风险矩阵表严重性可能性附录4:

  安全风险等级判定准则(R值)及控制措施风险值风险等级应采取的行动/控制措施实施期限20-25 A/1级极其危险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继续作业,对改进措施进行评估立刻15-16 B/2级高度危险采取紧急措施降低风险,建立运行控制程序,定期检查、测量及评估立即或近期整改9-12 C/3级显著危险可考虑建立目标、建立操作规程,加强培训及沟通2年内治理4-8 D/4级轻度危险可考虑建立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但需定期检查有条件、有经费时治理1-3 E/5级稍有危险无需采用控制措施需保存记录附录5:

  危害识别及风险评价方法简介:

  1、工作危害分析(JHA)是一种较细致地分析工作过程中存在危害的方法,把一项工作活动分解成几个步骤,识别每一步骤中的危害和可能的事故,设法消除危害。

  1.1分析步骤(参照附表):

  a、把正常的工作分解为几个主要步骤,即首先做什么、其次做什么等等,用3-4个词说明一个步骤,只说做什么,而不说如何做;

  作业步骤的划分应建立在对工作观察的基础上,并与操作者一起讨论研究,运用自己对这一项工作的知识进行分析。

  b、对于每一步骤要问可能发生什么事故,给自己提出问题,比如操作者会被什么东西打着、碰着;他会撞着、碰着什么东西;操作者会跌倒吗;有无危害暴露,如毒气、辐射、焊光、酸雾等等;

  c、识别每一步骤的主要危害后果;

  d、识别现有安全控制措施;

  e、进行风险评价;

  f、建议安全工作步骤。

  2、安全检查表分析(SCL)是基于经验的方法,分析人员列出一些项目,识别与一般工艺设备和操作有关的已知类型的危害、设计缺陷以及事故隐患,查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

  安全检查分析表分析可用于对物质、设备、工艺、作业场所或操作规程的分析。编制的依据主要有:

  a、有关标准、规程、规范及规定

  b、国内外事故案例和企业以往的事故情况

  c、系统分析确定的危险部位及防范措施

  d、分析人个人的经验和可靠的参考资料

  2.1分析步骤

  a、建立安全检查表,分析人员从有关渠道(如内部标准、规范、作业指南)选择合适的安全检查表。如果无法获取相关的安全检查表,分析人员必须运用自己的经验和可靠的参考制定检查表;

  b、分析者依据现场观察、阅读系统文件、与操作人员交谈、以及个人的理解,通过回答安全检查表中所列的问题,发现系统的设计和操作等各方面与标准、规定不符的地方,记下差异;

  c、分析差异(危害),提出改正措施建议。

  2.2分析要点

  a、安全检查分析表分析的对象是设备设施、作业场所和工艺流程等,检查项目是静态的物,而非活动。故此所立检查项目不应有人的活动。

  b、用安全检查表分析时既要分析设备设施表面看得见的危害,又要分析设备设施内部隐藏的内部构件和工艺的危害。如:超压排放;

  阀门等按装方向;

  安全阀额定压力;

  温度、压力、黏度等工艺参数的过度波动;

  防火涂层的状态;

  管线腐蚀、框架腐蚀、炉膛超温、炉管爆裂、水冷壁破裂;

  仪表误报;

  泵、阀、管、法兰泄漏、盘管内漏;

  反应停留时间的变化;

  防火、安全间距、消防道路与装置和储罐的距离;

  报警连锁;

  防爆电器防爆问题、装置区的非防爆问题;

  消防器材的数量;

  仪表误差;

  安全设施状况;

  作业环境等,在识别危害都应考虑到。

  c、检查项目列出后,还应列出与之对应的标准。标准可以是法律法规的规定,也可以是行业规范、标准或本企业的有关操作规程、工艺规程的规定。检查项目对应的标准可能不只一个。应该知道达不到标准就是一种潜在危害。

  d、列出标准之后,应列出达不到标准可能导致的后果,如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火灾、爆炸、淹溺、高处坠落、触电、灼伤等。

  e、根据后果的严重性和发生的可能性判别风险的大小分级管控,制作清单台账,汇总填写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一企一册。

  f、根据评价的结果制定控制措施,控制措施不仅要列报警、消防、监测、检查、检验等耳熟能详的控制措施,还应列出工艺设备本身带有的控制措施,如连锁、安全阀、液位指示、压力指示等。

分级管理制度2

  4月21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其中提到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要点》有18项核心制度。分别为首诊负责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病历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根据抗菌药物的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和价格等因素,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三级;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本机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和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并定期调整;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全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库,按照规定规范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流程;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原则,建立抗菌药物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管理制度和具体操作流程。

  二、抗菌药物使用大幅下降

  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近5年的全国范围监测数据显示,我国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率和平均费用呈下降趋势。国家卫生计生委出版的《中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和细菌耐药现状》报告显示:

  从20xx年到20xx年,全国住院患者平均抗菌药物使用率从67.3%下降到39.1%;门诊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从19.4%下降到9.4%;抗菌药物占药品总收入比例从19.7%下降到11.3%,人均抗菌药品费用呈现递减趋势。

  三、多地基层抗菌药物限制使用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发布的20xx年12月《北京卫生监督行政处罚公示》显示:

  北京家圆医院有限公司因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相关规定,被警告、罚款10000元。

  除北京外,20xx年3月,四川成都市就因“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处罚了6家诊所,最高罚款近两万,并且市卫计委将行政处罚在卫生官网上进行了公示。

  江苏则规定7类抗生素村卫生室不得采购。从20xx年4月开始,按照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规定,村卫生室不允许采购以下抗生素:

  阿洛西林、阿莫西林克拉维酸、头孢噻肟、头孢克肟、头孢唑肟、阿奇霉素注射液、左氧氟沙星注射液。

  除基层外,据媒体报道,根据《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广东将在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逐步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

  随着抗菌药物分级管理成为建设现代医院的.要求之一,可见,对于抗菌药物的使用限制除基层和部分二级以上医院外,还将进一步推开。

分级管理制度3

  1、目的

  风险分级管控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核心,风险分级管控过程中确定的典型控制措施是隐患排查的重要内容。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要求的深化。

  本制度用于规范和指导本公司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通过识别所有常规和非常规的生产活动、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存在的风险,强化源头管理,制定出合理的、科学的、经济有效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管理措施,避免人身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以达到降低风险,杜绝或减少各种隐患,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的目的。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分级管控的目的、安全生产分级管控组织机构及职责、安全生产分级管控的主要内容等相关事宜。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分级管控工作。

  3、组织机构和职责

  公司成立总经理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分级管控领导小组,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分级管控工作。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分管安全负责人

  组员:各部室、车间负责人,工艺员、设备员、安全员、电气仪表、员工代表等人员

  组长对公司安全生产及安全生产分级管控工作全面负责,指导、协调组织安全生产分级管控的建立、运行和评审工作,负责确定风险评价的目的、范围,选择科学的评价方法和评价准则。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的分管领导职责如下:

  公司安全管理办公室是安全风险管控归口管理部门,督促检查、指导各职能部门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分级管控、安全评价分析、编制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报告。

  其他各部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分级管控的组织、协调、督促工作。

  4、术语和定义

  (1)风险

  生产安全事故或健康损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的组合。可能性,是指事故(事件)发生的概率。严重性,是指事故(事件)一旦发生后,将造成的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

  风险=可能性×严重性。

  (2)可接受风险

  根据企业法律义务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已被企业降至可容许程度的风险。

  (3)重大风险

  发生事故可能性与事故后果二者结合后风险值被认定为重大的风险类型。

  (4)危险源

  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和(或)财产损失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它们的组合。

  在分析生产过程中对人造成伤亡、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导致疾病的因素时,危险源可称为危险有害因素,分为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四类。

  (5)风险点

  风险伴随的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以及在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活动,或以上两者的组合。

  (6)危险源辨识

  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分布和特性的过程。

  (7)风险评价

  对危险源导致的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分级,对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虑,以及对风险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

  (8)风险分级

  通过采用科学、合理方法对危险源所伴随的风险进行定性或定量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划分等级。

  (9)风险分级管控

  按照风险不同级别、所需管控资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复杂及难易程度等因素而确定不同管控层级的风险管控方式。

  (10)风险控制措施

  企业为将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程度,针对该风险而采取的相应控制方法和手段。

  (11)风险信息

  风险点名称、危险源名称、类型、所在位置、当前状态以及伴随风险大小、等级、所需管控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等一系列信息的综合。

  (12)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企业各类风险信息的集合。

  5、风险评价的范围

  风险评价中危险源辨识的范围应覆盖本公司所有的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包括:

  (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阶段;

  (2)常规和异常活动;

  (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活动;

  (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7)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工艺、设备、管理、人员等变更;

  (8)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9)气候、地震其他自然灾害等。

  6、工作程序和内容

  6.1风险判定准则

  结合公司可接受风险实际,制定事故(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严重性和风险度取值标准,明确风险判定准则,以便准确判定风险等级。风险等级判定应按从严从高原则。

  6.2风险点确定

  6.2.1风险点划分原则

  设施、部位、场所、区域:遵循大小适中、便于分类、功能独立、易于管理、范围清晰的原则。如储存罐区、装卸站台、生产装置、作业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

  操作及作业活动:涵盖生产经营全过程所有常规和非常规状态的作业活动。如动火、进入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活动。

  6.2.2风险点排查

  风险点排查的内容:组织对生产经营全过程进行风险点辨识,形成风险点名称、所在位置、可能导致事故类型、风险等级等内容的基本信息。

  风险点排查的方法:按生产(工作)流程的阶段、场所、装置、设施、作业活动或上述几种方式的结合进行风险点排查。

  6.3危险源辨识

  6.3.1危险源辨识的内容

  采用适用的辨识方法,对风险点内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辨识应覆盖风险点内全部的设备设施和作业活动,并充分考虑不同状态和不同环境带来的影响。

  6.3.2危险源辨识的方法

  设备设施危险源辨识采用安全检查表分析法(SCL)等方法,作业活动危险源辨识采用作业危害分析法(JHA)等方法。

  7、评价方法

  本公司采用LEC分析作业活动风险等级,依据企业可接受的范围制定风险等级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

  LEC分析法即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ikelihoodExposureConsequence)该法是用与系统风险有关的'三种因素指标值的乘积来评价操作人员伤亡风险大小。三种因素分别是:L(事故发生的可能性)、E(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和C(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给三种因素的不同等级分别确定不同的分值,再以三个分值的乘积D(危险性)来评价作业条件危险性的大小,即:D=L×E×C。D值越大,说明该系统危险性大。

  8、重大风险确定原则

  以下情形为重大风险:

  (1)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中强制性条款的;

  (2)发生过死亡、重伤、职业病、重大财产损失事故,或三次及以上轻伤、一般财产损失事故,且现在发生事故的条件依然存在的;

  (3)涉及重大危险源的;

  (4)具有中毒、爆炸、火灾等危险的场所,作业人员在10人以上的;

  (5)经风险评价确定为最高级别风险的。

  9、控制措施

  9.1控制措施内容

  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及生产运行情况等,确定优先控制的顺序,采取措施削减风险,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预防事故的发生。

  9.1.1制定控制措施应考虑:

  (1)控制措施的可行性;

  (2)控制措施的先进性;

  (3)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

  (4)企业的经营运行情况;

  (5)可靠的技术保证和服务。

  9.1.2风险控制措施类别包括:

  (1)工程技术措施;

  (2)管理措施;

  (3)培训教育措施;

  (4)个体防护措施;

  (5)应急处置措施。控制措施的制定应优先考虑消除危害,再考虑抑制危害,修订或制定操作规程,最后采用减少暴露的措施控制风险。

  9.2评审

  风险控制措施应在实施前针对以下内容进行评审:

  (1)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2)是否使风险降低至可接受风险;

  (3)是否产生新的危险源或危险有害因素;

  (4)是否已选定最佳的解决方案。

  9.3重大危险源

  本公司现阶段不存在重大危险源。

  若将来公司因生产环境或法律法规改变而出现重大危险源,则应根据重大危险源要求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档案。确定科学合理的控制措施并落实责任人。定期进行检测、评估、监控,并将报告存入档案。应将重大危险源的有关信息告知从业人员,应有事故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并适时改进和演练,演练应有计划和记录。

  9.4重大风险控制措施

  依据已确定的评价方法、评价准则,定期进行风险评价。进行风险评价时,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1)冲击和撞击;

  (2)火灾和爆炸;

  (3)中毒、窒息和触电;

  (4)有毒有害物料、气体的泄露;

  (5)其他化学、物理性危害因素;

  (6)人机工程因素;

  (7)设备的腐蚀、缺陷;

  (8)对环境的可能影响等。

  需通过工程技术措施和(或)技术改造才能控制的风险,应制定控制该类风险的目标,并为实现目标制定方案。

  属于经常性或周期性工作中的不可接受风险,不需要通过工程技术措施,但需要制定新的文件(程序或作业文件)或修订原来的文件,文件中应明确规定对该种风险的有效控制措施,并在实践中落实这些措施。

  对于某些重大风险,可同时采取上述规定的措施。

  在确定重大风险时,应考虑:

  (1)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2)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性;

  (3)企业的声誉和社会关注程度等。

  通过风险评价结果,即风险度R值的大小,将风险进行等级划分,确定重大风险,按优先顺序控制治理,填写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并上报。

  9.5风险分级管控

  9.5.1风险分级

  进行风险评价分级后,确定相应原则,将同一级别或不同级别风险按照从高到低的原则划分为极其危险、高度危险、显著危险、轻度危险、稍有危险,实施分级管控。

  9.5.2风险分级管控的要求

  风险分级管控应遵循风险越高管控层级越高的原则,对于操作难度大、技术含量高、风险等级高、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风险重点进行管控。上一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一级必须同时负责管控,并逐级落实具体措施。根据风险分级管控的基本原则,结合机构设置情况,本公司各级风险的管控层级分为公司级、车间(部门)级、班组级及岗位级四级进行管控。

  9.5.3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在每一轮风险辨识和评价后,编制包括全部风险点各类风险信息的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并按规定及时更新。

  10、文件管理和分级管控的效果

  完整保存体现风险管控过程的记录资料,并分类建档管理,包括风险管控制度、风险点台账、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以及风险分级管控清单等内容的文件化成果;涉及重大风险时,其辨识、评价过程记录,风险控制措施及其实施和改进记录等,应单独建档管理。

  通过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至少在以下方面有所改进:

  (1)每一轮风险辨识和评价后,应使原有管控措施得到改进,或者通过增加新的管控措施提高安全可靠性;

  (2)重大风险场所、部位的警示标识得到保持和改善;

  (3)涉及重大风险部位的作业、属于重大风险的作业建立了专人监护制度;

  (4)员工对所从事岗位的风险有更充分的认识,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

  (5)保证风险控制措施持续有效的制度得到改进和完善,风险管控能力得到加强;

  (6)根据改进的风险控制措施,完善隐患排查项目清单,使隐患排查工作更有针对性。

  11、教育培训管理

  (1)按照公司制定的教育培训计划切实认真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风险辨识评估方法、分级管控清单、风险告知等内容的教育培训工作。

  (2)每一年的企业教育培训计划中,必须安排有关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专门计划或课时和内容。

  (3)遇工艺、设备或人员变更等特殊情况,可临时增加专门针对相关人员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培训教育。

  (4)培训考核不合格的,要重新培训直至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5)每年度至少组织参与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人员学习一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技术。

  (6)各部门做好课件、资料、考勤、考试等相关记录并存档备查。

  12、运行管理考核

  (1)本公司每一个岗位都有风险分级管控的责任。岗位人员未掌握本岗位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相关的风险危害因素、风险管控措施等内容的,进行重新培训,并视情节进行10-50元罚款。

  (2)对无故不参加安全风险管控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重新培训考核直至合格,并视情节进行50-200元罚款。

  (3)鼓励本单位广大员工对存在的未排查到位的风险点或危险源等进行报告,查实属三级及以上的,视情况给予50-200元奖励。

  (4)风险点及危害因素等未按要求进行公示告知或公示栏等破损导致不清楚的,视情节进行50-200元罚款。

  (5)奖励方式为在对从业人员月度、年度考核中予以奖励,由工资中体现;

  罚款方式为依据所下达的调度令上交财务部。

  13、持续改进管理

  13.1评审

  每年至少对风险分级管控体系进行一次系统性评审或更新。根据非常规作业活动、新增功能性区域、装置或设施等适时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

  13.2更新

  主动根据以下情况变化对风险管控的影响,及时针对变化范围开展风险分析,及时更新风险信息:

  (1)法规、标准等增减、修订变化所引起风险程度的改变;

  (2)发生事故后,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对相关危险源的再评价;

  (3)组织机构和劳动定员、工作制度等发生重大调整;

  (4)补充新辨识出的危险源评价;

  (5)风险程度变化后,需要对风险控制措施的调整;

  (6)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发生变化的。

  13.3沟通

  建立不同职能和层级间的内部沟通和用于与相关方的外部风险管控沟通机制,及时有效传递风险信息,树立内外部风险管控信心,提高风险管控效果和效率。重大风险信息更新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分级管理制度4

  1、抗菌药物的分级使用管理是由医疗感染管理委员会领导,质管、院感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的。

  2、抗菌药物的使用必须严格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减少毒副反应,减少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严格控制缺乏指征抗菌药物的使用,坚决制止滥用抗菌药物。积极开展并规范围术期用药。

  3、必须贯彻有样必采的原则,药敏结果未报告前或病情不允许情况下,可根据临床经验用药。用抗菌药前采样(可多次)送培养和药敏,待药敏报告后再调整。

  4、遵循分线用药原则,根据病情应用抗菌药物,提倡应用第一线药物,控制第二线药物,严格控制第三线药物的使用。

  5、普通感染或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提倡首选一线抗菌药物;二线抗菌药物的使用,原则上应由主治医师以上批准后方可使用;三线抗菌药物的使用,应根据药敏或有关专家会诊或疑难病讨论意见,由经管医师提出申请,科主任审批,报分管院长或质管科审批后方可使用。

  6、审批后的三线抗菌药物的使用期限不超过七天,若确需继续使用,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7、实行三线抗菌药物使用审批登记制,具体由质管科负责。质管科每月对使用审批情况检查,检查结果纳入科室抗菌药物量化考核。

  8、坚持量化考核结果与奖罚措施挂钩,对情况特别严重者予以通报处理。

分级管理制度5

  第一章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款基本原则

  第一条企业单位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包括防火安全)和文明生产负责。

  第二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单位的每个员工,都应在各自岗位上,认真履行安全职责。

  第二款各级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条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总经理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单位安全生产、防火安全和职工健康工作全面负责。

  2、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目标,保障本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消防安全符合规定要求。逐级签订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工作责任书,并落实其中的相关条款,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防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的条件。

  4、负责组建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管理机构,健全充实安全管理人员。

  5、听取各级各部门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事项。

  6、每月主持召开安全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形成记录文件。

  7、每月组织一次以上的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并检查考核同级副职和基层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应下达整改指令,审批整改经费和整改措施,督促复查整改到位。

  8、组织开展全员性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对新员工实施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9、组织开展全员预防性的安全演练制定应急措施预案,提高员工在紧急状态下的应变能力和技能。

  10、发生事故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尽量减少损失,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展开调查,处理好善后工作,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落实改进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第四条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职责

  1、分管安全生产领导是安全生产的直接指挥者,对单位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单位安全生产,防火安全和职工健康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按照本单位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总目标要求,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对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条款要逐条抓好落实工作。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制定、修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报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4、带领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管理机构人员开展工作。

  5、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安全工作有关情况,实施安全工作的奖惩事项。

  6、每月召集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安全生产内部资料。

  7、每月至少一次带队进行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发现的隐患,应认真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工作,直到隐患消除。

  8、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教育档案工作。

  9、组织安全演练的具体实施工作,考核员工的应变能力和技能,对应急措施预案进行演练实施。

  10、对现场安全生产进行直接管理,防止事故发生。对外包或单位内临时施工项目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防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公司其他副职安全生产职责

  1、公司其他副职要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各自分管的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负责。对所管辖的生产、经营、设备、物资、员工以及供销、后勤等工作的安全问题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

  2、在生产经营中遇到安全与效益、安全与速度、安全与任务发生矛盾时,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求效益、讲时效。

  3、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纠正生产经营中的违章行为。

  4、组织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防火工作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一时无法解决的应报告、研究解决。

  5、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对员工的应知应会事项要落实到每个人。

  6、每月召开的安全例会,应分析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动态,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与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7、对临时性的任务,一定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容易造成事故的事项,要亲自指挥指导实施于全过程。

  8、负责管辖范围内一般安全问题的审批,重大安全问题应提交安全分管或总经理审批。

  9、管辖范围内安全状况与个人经济收入挂钩,具体办法另订。

  10、管辖范围内发生事故,应积极参与抢救,并承当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治安保卫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企业内消防、交通、门卫、要害岗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2、贯彻执行安全保卫的规定,维护企业治安秩序。

  3、每天对本单位各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巡查,发现内部治安保卫隐患,督促其限期消除,并向领导报告。

  4、经常进行防火,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培训演练。

  5、负责灭火器材的计划编制,配备和维护管理工作。

  6、协助当地派出所加强单位流动人员的管理。

  7、对本单位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及生产事故,应按规定向单位领导报告,并积极参与抢救工作,保护好现场,协助事故调查。

  8、忠于职守、履行职责、不徇私情、提高水平、依法护厂。

  第七条车间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1、车间负责人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负总的责任。在组织管理车间生产过程中,具体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法规、标准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本车间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负全面责任。

  2、在布置生产工作任务时,一定要对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交底。对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要了如指掌,因人而异分配工作,确保安全与效益同步。

  3、经常检查车间内建筑物、设备、设施、工具和安全器具完好情况,检查有否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及时排除隐患。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立即下令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4、经常向职工进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操作技术教育。对新员工、调换工种人员上岗前要进行安全教育。以上教育事项应留档。

  5、教育员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协调各部门之间的人员关系,对各班完成的产量、质量进行记录跟踪。组织建立工人的技术档案。

  6、参加安全例会,应及时报告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对制定的对策应负责抓好落实工作。

  7、教育职工爱护设备,每天要组织进行设备检查,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搞好安全生产记录,每个月与职工进行一次座谈,分析在生产中的问题,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8、对检修和临时任务要交待有关安全事项,负责现场指挥。

  9、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和防火责任书中相关条款,落实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对遵章守纪者提出奖励意见,对违章蛮干者提出惩罚意见。

  10、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对造成事故承当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安全教育制度

  第一条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1、入公司教育

  对新入公司的或调动工作的工人(包括到企业参加生产实习的人员和参加劳动的学生),在没有分配到车间或工作岗位之前,必须进行初步的安全生产、防火知识教育。入厂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①本企业安全生产总体要求,介绍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一般情况,学习有关文件,讲解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②介绍企业内特殊危险地点;③一般电气和机械安全知识教育;④一般的安全技术知识和火灾、伤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和事故教训,从正反方面来讲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其受到安全生产和防火的初步教育。厂级教育应进行考试,并予以记录留档。

  2、车间教育

  新入公司的工人或调动工作的工人,经过入公司教育合格分配到车间后,还必须经过车间安全教育才能分配到班组。车间安全教育由车间管理员与安全员负责进行。车间教育的主要内容是:①本车间的概况、生产性质、生产任务、生产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特点、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形式、安全生产规程;②本车间的危险区域、有毒、有害作业的情况,防火工作的重点,以及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③本车间的安全生产情况、问题,以及好坏典型事例等。

  3、岗位教育

  岗位教育是新工人或调动的工人到固定工作岗位后开始工作以前的安全教育。它的内容包括:①本班组的生产性质、任务、将要从事的生产岗位性质、生产责任、防火事项;②将要使用机器设备、工具的性质、特点及安全装置,防护设施性能、作用和维护方法;③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应遵守的纪律、制度;④保持工作场地整洁的'重要性、必要性及应注意的事项;⑤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管;⑥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事故案例及教训;⑦单位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技术规程,对岗位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受教育人员经考试合格并经实际操作技能熟练后方可独立操作。

  第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制度

  1、从事电工、锅炉司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包括升降机、货梯、桅杆吊等)、金属焊接(气割)、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知识的教育和培训,经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从事作业。

  2、对特殊工种人员,每两年应组织复审一次。

  3、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作业时,应随身携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单位应复印存档。

  4、特种作业人员应努力钻研,熟练操作,对安全技术及紧急状况能有过硬的处理技能。对外雇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等)应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方可使用。

  5、特种作业人员要吸取血的教训,未遂事故等都要作为教训,牢牢记住,防止类似事故重演。

  第三条日常安全教育制度

  1、公司领导和车间管理员应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组织纪律性和防火工作的教育,增强法制观念,使职工自觉遵章守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2、各岗位应充分结合业务工作,广泛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要用班前、班后、会议各种形式广泛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3、每月应组织开展一次以上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活动。

  4、检修时,公司、车间领导应进行停车前、停车中、检修前和开车前专门的安全教育,确保安全检修。

  5、对电器维修、电气焊接作业等重大危险作业,在作业前,检修或施工的负责人必须按规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对检修或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否则不得作业。

  6、职工违章以及未遂事故责任者,由所属车间或公司领导根据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同时进行离岗安全教育。复工人员,要经车间管理员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并将有关违章事项记入安全档案。

  第三章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安全检查基本要求

  1、安全检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监督各项安全和防火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防范和整改隐患。

  2、检查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领导检查与群众自查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3、安全检查实行三级安全检查制。

  4、各级安全检查都要填写安全检查记录。

  5、推广使用《安全检查表》进行安全检查。

  第二条安全检查组织与形式

  1、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分管安全的领导组织各车间和人员进行,每月一次。

  2、车间安全检查,由车间管理员组织,安全员、岗位负责人参加,每周进行一次。

  3、岗位、班组每天都要进行检查。

  4、企业每年应对锅炉、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起重机械、厂房建筑物、运输车辆、防火防爆和防尘防毒工作等,分别进行专业检查。

  5、企业应根据不同的地理位置和气候特点以及季节变化,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台风、防雷电等工作,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6、专业检查和季节检查,可与公司级普通检查结合进行;单独进行专业检查或季节检查时,由该项公司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要上报。

  7、班组长和工人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整改。

  8、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进行每日巡回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应记入巡回检查记录内。

  第三条隐患整改制度

  1、每项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定整改时间、定人员负责、定整改措施。凡班组能整改的不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要由公司领导进行验收。

  2、对所有隐患问题都必须立即整改,不得拖延。有些限于当时的条件无法解决的,应订出计划,定期解决,并报告,还要有应急措施防止意外。

  3、企业对隐患项目整改,应实行《隐患整改通知书》制度。

  《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内容包括:隐患项目、整改意见和解决的期限。通知书由安全员或公司领导填写,经分管安全的经理签署后发出。属于车间整改的交由车间管理员签收并负责处理;属于岗位的交岗位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

  4、整改结果要反馈,通知书要留档备查。

  第四章安全检修制度

  第一条检修前准备工作的规定

  1、编制检修计划,应项目齐全,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凡是有二人以上工作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2、检修单位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并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任务,交待安全措施。

  3、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做到机具齐备,安全可靠。

  4、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煤气发生炉等)清洗置换和分析检验工作,由设备所属车间负责进行。

  5、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物质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在管道入口处加盲板。

  6、生产车间管理员要对移交检修的设备置换处理负责,移交并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查置换情况,确认合格方可办理移交。

  第二条检修安全规定

  1、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本工种安全规程。

  2、高空作业,要按登高作业规定执行。凡离基准面2米以上作业,均要系安全带。

  3、土方工程,要按土方作业施工规定执行。

  4、吊装作业,要按吊装作业规定执行。

  5、凡是机电传动设备检查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要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6、凡转动设备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进口处挂设“禁止活动”警示牌。

  7、检修中对特殊拆卸(如要加支撑的),必须严格控制,不经主要负责人批准,有关人员不到场,不得独自一人拆除。

  8、检修用的临时照明灯必须采用低压24伏。池槽、沟道、潮湿场所必须使用12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有可靠的接地措施。

  9、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作应急之用。

  10、检修人员对检修项目全面检查符合检修规定后,危险场所现场必须有人监护进行检修作业。

  第三条焊接(气割)作业安全规定

  1、焊接气割动火,必须按“防火防爆”有关动火规定执行。

  2、电气焊工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能上岗。临时外雇的焊接人员必须是有证的。否则不得使用。

  3、乙炔器与氧气瓶要分开存放,其距离不少于5米,距离明火不少于10米。

  4、电弧焊接(电焊)工具设备要符合标准:

  (1)电焊机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

  (2)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3)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并易辨认,绝缘要良好。

  (4)焊夹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档板。

  5、电焊工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设备。

  6、电焊作业,在地面上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的工地或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靴,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

  7、焊接作业时,要配带好个人防护面具和口罩、护目镜。在有毒有害气体车间检修作业应备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对从事等离子切割、氩弧焊等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

  8、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要设有防护遮板,防止电弧和焊渣伤害。

  第四条电气检修安全规定

  1、电气检修,要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执行。

  2、凡电气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

  (1)供电车间导电设备、线路检修,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后方可进行作业。

  (2)车间所属电气检修,工作票由车间电工办理,电气负责人审查,主管主任批准。

  3、凡是在导电设备、线路上工作(不论高低压)必须停电作业,并在电源开关上挂上“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除专责挂牌人外禁止任何人随意拿掉标志牌或送电。

  4、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验明线路确认无电方可装接。

  5、线路经过验明确实无电压后,应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6、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作业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7、禁止带电检修作业。必须带电检修时,应经企业电气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由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担任。

  8、外线、杆、塔电缆检修、作业前,必须全面检查,确认无疑方可进行作业。

  (1)应验明检修的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后,在停电线路的杆、塔下面设置标志,并设专人监护,以防误登杆、塔。

  (2)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点的线路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3)对地下直埋或隧道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临近电缆。

  (4)遇五级以上大风,严禁在同杆、塔多回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5)在立、撤杆和修正杆坑及在杆、塔作业时,必须认真检查并防止倒杆和滑梯等事故。接地线拆除后,应认为线路带电,严禁任何人再登杆、塔,并按工作终结,办理汇报手续。

  第五章工业卫生防尘与防毒制度

  第一条基本原则

  1、企业必须认真做好防尘、防毒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2、防尘防毒的基本要求是:限制有毒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尘、毒物的泄漏和扩散;保护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采取有效的卫生和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定期监测和体检。

  3、企业应依据以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认真编制防尘防毒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结合挖潜、革新、改造,逐步消除尘毒危害。

  4、对长期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尘毒危害严重的作业,要限期解决,否则应停止生产。

  第二条新建改建工程安全卫生规定

  1、凡新的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矿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三废排放标准》,认真做到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2、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在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时,必须同时审查、验收安全卫生设施,并要有安技、环保、卫生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参加。凡不符合防尘防毒要求的项目,不得施工和投产。

  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必须有相应的安全卫生和防护设施,经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用于生产。

  第三条尘毒治理与防护管理规定

  1、凡生产和加工过程中生产和散发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噪音和高频辐射等作业,都应积极采取有效的治理与防护措施。

  2、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或加工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料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

  3、对散发出的有毒有害物质,应加强通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和净化处理等措施,不得随意排放。

  4、在生产或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区域内,不得设置住房或工棚。

  5、在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应有冲洗地面和墙壁的设施,地面要有防水层和排水沟。

  6、对产生和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对各种防尘防毒设施,不得停用、挪用或拆除。

  7、在使用和处理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场所,应设置防护和急救器具专用柜、安全淋浴和洗眼喷泉,并有禁止饮食、吸烟以及按操作要求提出的警告标记。

  8、所有装有毒有害物质的容器,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漏泄扩散,容器外部应有警告标签。

  第四条工业卫生检测与标准规定

  1、企业应定期检测作业场所空气中各种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

  工人作业地点空气中粉尘及有毒物质的浓度应符合国家《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

  2、各项检测应由检测机构或专职人员按国家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结果应送交生产车间和安技、卫生部门,并及时公布。

  3、对粉尘作业场所工人作业地点空气粉尘浓度,每月至少测定二次。

  对工人作业地点空气中粉尘的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和粉尘分散度,应根据生产条件的变化及时测定。

  对作业场所工人作业地点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每月至少测定二次。生产条件改变时,应及时重新测定。

  第五条体检和职业病预防规定

  1、新工人入厂后,应经过健康检查,不适于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不得分配到有毒有害岗位。

  2、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册职工,应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接触粉尘作业人员,当粉尘中含游离二氧化硅在10%以上时,每两年至少检查一次;在10%以下时,每三年至少检查一次。

  接触有毒物质作业人员,每年至少检查一次,除一般内科项目外,还需要进行职业病的特殊项目检验。

  有特殊情况时,应及时进行检查。

  3、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可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或职业病疗养等措施。对患职业禁忌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

  4、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和妥善安排

  第六章安全装置与防护器具管理规定

  第一条安全装置与防护器具规定

  1、凡在生产中温度和压力及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安全联锁装置、事故停车装置、防止火焰传播的隔绝装置、起重设备的行程开关和负荷限制装置、电器设备的过载保护装置、机械运转部分的防护装置、火灾报警固定式装置、灭火装置以及危险气体自动检测装置,事故照明安全疏散设施、静电和避雷防护装置等,均属安全装置。对上述装置必须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好用。

  2、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氧气呼吸器、防护眼镜、耳塞、防毒口罩、特种手套、防护服、高温鞋、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胶靴、绝缘垫和绝缘台等,均属防护器具。对上述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第二条安全装置与防护器具的维修与检验规定

  1、各种安全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经常巡回检查,维护管理。

  2、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3、各种安全装置的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所管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

  4、对安全装置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废置不用,若确有必要申请拆除,需经安全技术部门同意,批准方可拆除。

  5、凡经过改造或新设计安装的安全装置,必须经安全技术部门进行技术鉴定,试验合格后方可投用。

  6、对安全装置,除专责维护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乱动。

  第三条防护器具选用与保管规定

  1、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氧含量、毒物浓度)、劳动强度和防护器材性能及其防护范围,正确选用防护器材种类和型号,不准超出防护范围进行代用。

  2、煤气发生炉岗位配备的防一氧化碳防毒面具,应与有毒物质的性质和人员头型相适应。

  3、凡空气中氧含量低于18%(体积)、有害气体含量高于2%(体积)的作业场所,严禁使用过滤面具代替隔离式面具。

  4、严禁使用防尘口罩(带换气阀)代替过滤式防毒面具。

  5、面具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知面具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管方法。

  6、各种防毒面具用前、用后均需仔细检查。过滤式面具滤毒罐每两个月定期检查一次。一氧化碳滤毒罐每月称重检查一次,严禁使用失效的防护器材。

  7、使用隔离式长管面具应将吸气口置于空气新鲜的地方,严禁折、压软管,管长不得超过二十米,否则应强制送风。

  8、长管式防毒面具每月进行气密性检查一次。每次用后要进行外观检查,根据情况进行清洗;保持清洁。

  9、氧气呼吸器的氧气瓶压力应保持100公斤/平方厘米以上。在使用中如压力降至30公斤/平方厘米时,应撤出现场。氧气呼吸器每季做前五项检查一次,每两年做十项检查一次。每次用后要清洗并进行周密检查。

  库存氧气呼吸器每三年进行全面检查一次。

  10、长期着用隔离服作业,其压缩空气必须进行净化,以保证空气新鲜。

  11、各种防毒面具应定点存放,专人保管。车间、工段、岗位上的防护器材要设专柜保管,按班交接。

  12、由个人使用保管的各种面具应建卡造册,定期检查。

  13、车间应设立急救器材专用室(棚),备有担架、防爆手电、防毒面具、隔热手套、胶靴、防火服和安全带等急救器材,以备抢救用。

  14、安全带用前要仔细检查,用后要妥善保管,防止潮湿霉烂强度下降,每年要进行一次强度试验。

  15、绝缘手套、胶靴、绝缘棒、绝缘垫、绝缘台等常用电气绝缘工具要定点专人保管。

  16、常用电气绝缘工具要按《电气安全工作规程》中有关规定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从事电气作业。

  第七章建筑与安装安全规定

  第一条施工安全规定

  1、企业新建、改建、扩建、技措、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加强施工组织管理,按审核批准的施工图纸,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施工方案,报请主管批准。

  (1)凡在厂区及已建工程区域内施工,必须向有关部门办理动土手续,弄清拟建区内的地下管网、电缆和水文地质情况。

  (2)施工组织设计应分部分项制定工程施工方案(方案中应包括安全施工部分),批准后方可安排施工。

  2、工程施工部门、技术员、工长在每项施工前,在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进行安全交底,不经安全交底的项目,不得施工。

  3、凡参加施工的技术人员、职员和工人,必须熟知本系统、本工种、本岗位安全规程,否则不准参加施工指挥和施工作业。

  4、凡新建、扩建、改建、技措和大修工程施工,有关焊接、槽罐、电修等均按本制度安全检修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现场管理规定

  1、施工现场在开工前,按施工总平面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安排施工作业棚、临时休息室、办公室、仓库、宿舍、茶炉房、锅炉房、搅拌站以及大型机械的位置。构件、材料的堆放,铆焊场和水电气管网等,要符合安全防火要求。

  2、施工现场内危险地区(如坑、井、陡坡、悬崖、电气高压设备等),必须设置危险标志。夜间要设红灯信号。

  3、施工现场道路,必须保持畅通,道路的宽度、转弯半径必须保持行车安全要求。雨季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排水沟。

  4、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电气线路架设必须符合电气规程要求。

  5、工地材料、机具、设备的堆放,必须整齐稳固。拆除的模板、铁线、脚手工具、边角废料等,要及时清除。

  6、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有毒物质存放,必须设专库专人保管,并按本制度危险品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7、工地现场要按规定设置一定数量的消火栓和消防器材,并按本制度防火防爆有关规定履行动火、用火手续。

  第三条土石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1、挖土应自上而下进行,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方法挖土。

  2、挖土施工必须按土质情况留有一定坡度(坡度视土质情况而定)。

  3、挖出的土方距沟边至少零点八米,堆土高度不能大于一点五米。

  4、使用机械挖土,挖土机回转范围内不准进行其它作业。

  第四条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1、在离地面二米以上的作业为高处作业,虽在二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四十五度的斜坡下面、或附近有坑、井和机械震动的地方以及在转动机械或堆放物易伤人的地段,均应按高空作业规定执行。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凡不适于高处作业人员不得从事登高作业。

  3、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吊栏、吊架、手拉葫芦,必须按有关规程规定架设,严禁吊装升降机载人。

  4、高处作业中不应交叉作业,凡因工序原因必须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工作时,必须采取可靠防范措施,否则不准作业。

  5、登高作业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带,交叉作业时必须带安全帽。

  6、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暴雨和雷电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7、在易散发有毒气体的厂房上部及塔罐顶部施工时,应有专人监护。

  8、直接登攀高大塔器、烟筒的爬梯施工时,必须经安全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可靠防范措施。

  9、高处作业人员,要距离普通电线一米以止、普通高压线二点五米以上,并要防止运送导体材料触碰电线。

  10、高处作业搭设的脚手架,必须符合国家建筑规程要求。

  第五条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规定

  1、对二十吨以上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吊装,必须编制吊装方案;吊物重虽不足二十吨,但形状复杂、刚度小、细长比大、精密、贵重以及施工条件特殊困难的情况下亦应编制吊装方案,上述吊装方案经施工主管和安全技术等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吊装。

  2、起重吊装工程,必须分工明确,统一指挥作业。

  3、使用各种起重机械、吊装机具和索具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各种起重机械的操作使用,必须按机械本身的操作规程执行。

  (2)各种起重机在吊装前必须对机械、安全制动装置详细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3)各种起重机械必须按额定负荷进行吊装,禁上超载使用。

  (4)吊装机具、索具必须经计算选择。

  (5)起重设备工具在吊装前必须进行试吊检查,确认无疑方可使用。

  4、严禁利用厂区管道、电杆、屋架和生产性建筑物等做吊装锚点。

  5、利用场房预埋吊钩进行吊装时,必须进行检查,否则不得任意挂接。

  6、不停车大修或技措工程的吊装施工,必须做出方案,经有关部门批准。

  第六条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作业安全规定

  1、各种施工机械以及电机的传动和危险部分,都要安设防护装置。

  2、各种起重运输机械,必须设有联锁开关及超载、回转、卷扬和行程控制等安全装置。

  3、木工机械必须保持各种安全装置齐备好用。

  4、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保持接线正确,绝缘和接地良好。

  5、各种机械必须专人管理,按机械本身规程操作,定期维护检验,确保机械设备完好。

  6、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导线必须配有专职电工维护管理。

  (1)架设的高、低压线路必须符合电气规程规定。

  (2)手持电动手动工具必须绝缘良好。

  (3)塔吊、龙门吊及铆焊平台必须保持接地良好。

  第七条拆除工程安全规定

  1、拆除工程施工前,应对全部拆除建设物、构筑物等进行全面检查,制订拆除方案,经安全技术部门审查,主管厂长批准方可施工。拆除工程(包括石棉瓦拆除)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

  2、拆除工程方案经批准后,工程负责人在施工前要向参加施工人员交底,熟悉拆除工程安全操作规定。

  3、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监督下进行。

  4、拆除工程,应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未拆除部分应保持稳固,不许用挖切或推倒方法拆除。

  5、拆除物件不准自上向下抛掷,要采取吊运和顺槽流放方法,并及时清理运出。

  6、拆除石棉瓦,必须配带安全带(其长度不得超过三米),铺设跳板和脚踏瓦钉处进行拆除。

分级管理制度6

  为了加强我院手术分级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患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一、手术分级授权管理

  (一)成立手术分级授权管理委员会,在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指导下,负责全院医师手术分级授权工作。

  1、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注册地点在本院。

  2、每年由手术医师所在科室和医院按其手术操作能力、效果、医疗质量等绩效指标评价审核,确定每位手术医师手术分级授权资格。

  (二)医务科负责日常监督工作。

  (三)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年对本科手术医师进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手术操作能力、效果、医疗质量等绩效指标评价审核,确定每位手术医师手术分级授权资格。

  二、手术分级授权管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院长

  副主任委员:业务副院长

  委员:医务科、质控办、相关科室负责人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及各专业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办公室(设在医务科)

  办公室主任由医务科主任担任。

  (二)外科综合组

  组长:分管副院长

  组员:相关科室负责人

  (三)内科综合组

  组长:分管副院长

  组员:相关科室负责人

  三、临床手术分级

  依据其技术难度、复杂程度和风险水平,将手术分为四级:

  (一)一级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单、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术。

  (二)二级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复杂、风险度中等的各种手术。

  (三)三级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过程较复杂、风险度较大的各种手术。

  (四)四级手术: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大的各种手术。

  四、手术医师分级

  (一)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工作3年以内,或硕士生毕业,从事住院医师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工作3年以上,或硕士生毕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从事住院医师工作2年以上者。

  (一)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取得主治医师资格3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取得主治医师资格三年以上者。

  (三)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取得副主任医师资格三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取得副主任医师资格3年以上者。

  (四)主任医师

  1、低年资主任医师:担任主任医师三年以内。

  2、高年资主任医师:担任主任医师三年以上者。

  五、手术医师手术分级原则

  1、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由所在科室和医院医疗技术授权委员会审核批准,可主持一级手术。

  2、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一级手术的基础上,由所在科室和医院医疗技术授权委员会审核批准,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二级手术。

  3、低年资主治医师:由所在科室和医院医疗技术授权委员会审核比准,可承担二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三级手术。

  4、高年资主治医师:由所在科室和医院医疗技术授权委员会审核比准,可承担三级手术。

  5、低年资副主任医师:由所在科室和医院医疗技术授权委员会审核比准,可承担三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四级手术。

  6、高年资副主任医师:由所在科室和医院医疗技术授权委员会审核比准,可承担四级手术。

  7、主任医师:由医院医疗授权委员会审核比准,承担四级手术以及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风险手术。

  六、手术审批权限 (一)常规手术

  1.四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报批手术通知单。

  2.三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报批手术通知单。

  3.二级手术:科主任审批,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报批手术通知单。

  4.一级手术:主管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并可签发手术通知单。

  (二)高度风险手术

  高度风险手术是指手术科室科主任认定的存在高度风险的`任何级别的手术。须经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报医务科,由医务科负责人决定审批或提交业务副院长审批,获准后,手术科室科主任负责签发手术通知单。

  (三)急诊手术

  预期手术的级别在值班医生手术权限级别内时,可通知并施行手术。若属高风险手术或预期手术超出自己手术权限级别时,应紧急报上级医师审批,需要时再逐级上报。

  (四)资格准入手术

  资格准入手术是指按州级或州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需要专项手术资格认证或授权的手术。

  (五)特殊手术:

  凡属下列之一的可视作特殊手术:

  1、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的; 2、被手术者系特殊保健对象如高级干部、着名专家、学者、知名人士及民主党派负责人;

  3、各种原因致毁容或致残的;

  4、可能引起司法纠纷的;

  5、同一患者24小时内需再次手术的;

  6、高风险手术;

  7、外援医师来院参加手术者,异地行医必须按《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手术,须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报医务科审核,由业务院长或院长审批,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

分级管理制度7

  第一条 总则

  为了激发员工的进取心,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能力和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岗位职级

  主任级(1-4档)、副主任级(1-4档)、科长级(1-4档)、副科长级(1-4档)、主管级(1-4档)、一级员工级(1-4档)、二级员工级(1-4档)。

  第三条 员工晋升条件

  1、在本单位工作一年以上;

  2、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年度考评成绩达到合格以上;

  3、勤奋务实,有团队合作精神,同事之间和睦共处。

  第四条 员工晋升形式

  1、按岗位分级分档逐级逐档晋升;

  2、工作表现突出、有特殊贡献者,可考虑越档晋升。

  第五条 晋升操作程序

  1、定期晋升:人力资源办公室依据本单位实际状况和年度考核结果,年底依据员工综合考评成绩会同各部门负责人提出晋升建议名单,呈主要领导审定。

  2、不定期晋升:员工表现突出,有特殊贡献者,依据岗位的需要,由人力资源办公室会相关部门负责人推荐,呈主要领导审定。

  3、凡经核定的晋升人员,人力资源办公室成文并下发至各部门予以通报。

  第六条 晋升核定权限

  1、部门副主任级以上(含)由主要领导审定。

  2、主管级以下(含)由部门负责人提议,人力资源办公室初审拿出意见后,呈主要领导审定。

  3、员工年度年度综合测评不合格者,次年不能晋升职位。

  第七条 员工因晋升变动职务,其薪酬由晋升次月起重新核定(如有特殊规定,按规定执行)。

  岗位竞聘制度

  第一条 总 则

  为进一步深化人力资源管理,推进中层管理岗位人事任用制度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更好地实现人力资源管理的最优化,激发员工的进取心,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推进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实施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竞争上岗、择优任用、双向选择、末位淘汰的原则;

  (三)坚持既注重学历,更注重工作经验、工作业绩、综合素质的原则;

  (四)坚持个人竞争与组织考评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组织机构

  1、成立竞聘评审组(以下简称“评审组”),负责对参加竞聘人员任职能力的.综合评审。

  2、评审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设在人力资源办公室,主要负责竞聘报名和竞聘组织实施。

  第四条 竞聘流程(见附件4)

  (一)公布竞聘方案

  由人力资源办公室通过公告等形式,公布拟竞聘岗位、工作职责、岗位要求、聘任条件、岗位人数、报酬待遇、竞聘程序等信息,鼓励优秀人才踊跃参加竞聘。

  (二)竞聘人员报名

  1、所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员工均可自愿报名参加;

  2、各部门组织民主推荐报名参加竞聘;

  3、所有自愿和推荐报名的员工须填写《岗位竞聘申请表》(见附件1),汇总评审办。

  (三)资格审查

  1、由评审办按照竞聘岗位的要求,对报名参加竞聘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对符合条件的竞聘者进行公示,并通知参加竞聘答辩。

  3、若公布的竞聘岗位无适合人选的,由评审组研究选任。

  (四)组织竞聘评审

  1、竞聘人员围绕竞聘岗位,就自身条件、工作经历、工作特长、自身优势,以及上任后如何对照岗位要求、工作职责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等方面内容进行现场演讲和述职,尽可能脱稿;

  2、评审组成员现场提问,竞聘人员现场答辩;

  3、评审组成员填写《岗位竞聘人员评审成绩》(见附件2),现场打分。;

  4、评审办收集、统计、汇总评审结果,总分之和计算平均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向评审组通报评审情况。

  (五)初步确定聘任人选

  1、评审办负责公布评审结果。

  2、根据评审结果和评审组意见,评审办出具拟聘任人选名单并公示,其他员工可于公布之日起2日内提出异议;

  3、异议期届满,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评审办报评审组审核确定。

  (六)聘任人选试用期上岗

  1、经评审组审核确定后,聘任人选进入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时间为1个月;

  2、试用期届满,评审办组织填写《岗位聘任人选评价表》(见附件3),并收集、统计、汇总后报评审组最终审核确定。

  (七)聘任人选正式上岗

  1、经评审组最终审核确定后,人力资源办公室正式发文任命;

  2、因晋升变动职务,其薪酬由发文之日起对照相应职位重新核定;

  3、聘任期限为一年,聘任期满后,评审办(人力资源办公室)组织对聘任人员工作业绩和综合素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续聘;考核不合格者,重新进行岗位竞聘。

分级管理制度8

  1 本院实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

  1.1 抗菌药物分级原则

  1.1.1 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级。

  1.1.1.1 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1.1.1.2 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该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

  1.1.1.3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具有明显或严重不良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需要加以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不足五年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的;药品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1.2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由卫生部制定。本院可调高抗菌药物的.管理级别,但不得降低其管理级别。

  2 抗菌药物处方权的授予

  2.1 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2.2 执业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取得非限制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2.3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2.4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3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

  3.1 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局部感染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由医师以上(含医师)人员使用。

  3.2 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级药物,由主治医师以上(含主治医师)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3.3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应用要从严控制,严格掌握用药指征。

  3.3.1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丰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和抗感染专业临床药师担任,资格由抗菌药物管理组负责认定。

  3.3.2 临床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认定的会诊人员会诊同意后,根据病人病情需要,由副主任医师以上(含副主任医师)人员或科主任同意后方可使用。

  3.3.3 门诊处方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3.4 紧急情况下,住院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

  3.5 换级使用抗菌药物后,医嘱中应有上级医师签名。

  3.6 下列情况经上级医师同意后可直接使用限制使用级以上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但当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证实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有效时仍应使用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3.6.1 败血症、感染性休克;

  3.6.2 中枢神经系统感染;

  3.6.3 经心肺复苏存活之病人;

  3.6.4 脏器穿孔者;

  3.6.5 感染性心内膜炎;

  3.6.6 严重的蜂窝组织炎;

  3.6.7 重度烧伤及其他重症感染者。

  3.6.8 免疫状态低下病人发生感染时,包括:

  3.6.8.1 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

  3.6.8.2 接受抗癌化学疗法;

  3.6.8.3 WBC<1×109/L或中性粒细胞<0.5×109/L;

  3.6.8.4 艾滋病病人。

  4 抗菌药物使用分级等级见表1。

  5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修订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员会决定。

  6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情况严格按照医院相关制度执行。

  8、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医院实施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级。

  (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新上市不足5年的抗菌药物,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由卫生部制定。

  二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者局部感染应当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敏感时,可以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

  三医院应当对本机构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医师经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四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门诊医师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和感染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五紧急情况下,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处方量应当限于1天用量。如果需要继续使用,必须经过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医师和感染专业临床药师会诊,会诊同意使用该级别级抗菌药物后,授予治疗时间段范围内的使用权(包括使用药汽称、使用数量等)。

  六医院当严格控制门诊患者静脉输注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

  七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抗菌药物合理应用。

  1、如抗菌药物使用人员权限(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有相应资格的医师才能开具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特殊使用级的抗菌药物经会诊后,要使用的,根据会诊结论,给予限期内的使用权限,包括品种、数量,过期自动取消)

  2、处方审核系统(自动识别处方的合理性、提示处方医师药品的配伍禁忌、药品相互作用、不良应等)

  3、I类清洁切口(特别是4类代表手术)抗菌药物使用的规范管理,对I类切口使用抗菌药物(预防)作严格限制,卫生部规定预防用药不超过30%。更不允许治疗性使用抗生素(权限),凡是I类切口需要治疗性使用抗菌药物时,须会诊后,根据会诊结论,给予使用品种、使用期限的权限。超品种、超期限不能使用(权限限制)。

  4、门诊医师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

分级管理制度9

  1目的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核心,风险分级管控过程中确定的典型控制措施是隐患排查的重要内容。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要求的深化。

  本制度用于规范和指导本公司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通过识别所有常规和非常规的生产活动、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存在的风险,强化源头管理,制定出合理的、科学的、经济有效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管理措施,避免人身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以达到降低风险,杜绝或减少各种隐患,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的目的。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的目的、安全生产分级管控责任部门、职责、工作内容等相关事宜。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成员。

  3责任部门和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人员组成以公司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组织领导机构成立文件为准。

  相关责任部门及职责如下:

  3.1总经理职责

  (1)全面组织、监督、指导、考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的开展及各项措施的落实;

  (2)传达学习和贯彻关于两个体系有关政府文件、精神和要求;

  (3)组织编制符合要求、满足公司实际运行状况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体系实施方案》;

  (4)组织全面展开工作,明确各单位进度和质量要求,适时指导和调度,并组织制定考核办法;

  (5)保证两个体系建设及运行期间资源、经费投入的有效实施;

  (6)组织评审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并审定发布;

  (7)定期参加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体系工作专题会,固化成果、健全档案,持续降低事故风险。

  3.2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组织拟定满足公司实际运行状况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等体系文件、编制双重预防体系教育培训计划,风险评价准则,隐患排查治理计划等制度文件;

  (2)组织开展公司双重预防体系教育培训,对全体员工分层次、分阶段进行教育培训,记录、评估培训情况并对受训人员进行考核,汇总考核结果并按奖惩办法提交奖惩结果给财务人员;

  (3)组织各部门按计划开展风险点排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等工作,确定重大风险,汇总各部门风险分析结果并组织风险分级管控评审会议;

  (4)组织风险告知培训,组织各部门对存在风险和职业病危害风险的工作场所区域设置风险警示标志、风险告知卡。

  (5)建立常态机制、加强动态管理,每年至少一次对风险点清单进行调整,遇有法规变动、重大人事调整、工艺变更、更改扩项目、原料、设备、产品变动等及时进行风险评估,确保风险点处于有效管控中。

  3.3各部门负责人职责

  (1)按计划推进落实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体系文件的相关要求;

  (2)组织本部门员工配合公司双重预防体系教育培训,组织实施考核并按奖惩办法提交奖惩结果给安全管理人员;

  (3)组织开展本部门风险点排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等工作,汇总风险分析结果提交给安全管理人员;

  (4)组织本部门员工配合公司开展风险告知培训,落实存在风险和职业病危害风险的工作场所区域按规定设置风险警示标志、风险告知卡;

  (5)总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交办的其他工作。

  3.4财务科职责

  (1)制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安全经费使用计划,协助各部门做好经费的提留和使用,保证专款专用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2)建立相应安全经费的使用台账,做好建设经费使用台账记录;

  (3)辅助双重预防体系领导小组建立符合公司运行情况的责任考核制度;

  (4)落实各部门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建设责任考核,依照考核办法对相应人员进行奖惩,做好奖惩记录。

  3.5员工职责

  (1)熟悉掌握本岗位工艺安全信息,参与公司双重预防体系安全培训;

  (2)参与本岗位危险因素辨识,提交辨识结果;

  (3)知悉本岗位操作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风险和安全控制措施;

  (4)执行公司关于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其他相关工作。

  4术语和定义

  (1)风险

  生产安全事故或健康损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的组合。可能性,是指事故(事件)发生的概率。严重性,是指事故(事件)一旦发生后,将造成的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

  风险=可能性×严重性。

  (2)可接受风险

  根据企业法律义务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已被企业降至可容许程度的风险。

  (3)重大风险

  发生事故可能性与事故后果二者结合后风险值被认定为重大的风险类型。

  (4)危险源

  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和(或)财产损失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它们的组合。

  在分析生产过程中对人造成伤亡、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导致疾病的因素时,危险源可称为危险有害因素,分为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四类。

  (5)风险点

  风险伴随的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以及在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活动,或以上两者的组合。

  (6)危险源辨识

  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分布和特性的过程。

  (7)风险评价

  对危险源导致的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分级,对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虑,以及对风险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

  (8)风险分级

  通过采用科学、合理方法对危险源所伴随的风险进行定性或定量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划分等级。

  (9)风险分级管控

  按照风险不同级别、所需管控资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复杂及难易程度等因素而确定不同管控层级的风险管控方式。

  (10)风险控制措施

  企业为将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程度,针对该风险而采取的相应控制方法和手段。

  (11)风险信息

  风险点名称、危险源名称、类型、所在位置、当前状态以及伴随风险大小、等级、所需管控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等一系列信息的综合。

  (12)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企业各类风险信息的集合。

  5风险评价的范围

  风险评价中危险源辨识的范围应覆盖本公司所有的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包括:

  (1)规划、设计、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2)常规和非常规作业活动;

  (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

  (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7)工艺、设备、管理、人员等变更;

  (8)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9)气候、地质及环境影响等。

  6工作程序和内容

  6.1风险判定准则结合公司可接受风险实际,制定事故(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严重性和风险度取值标准,明确风险判定准则,以便准确判定风险等级。风险等级判定应按从严从高原则。

  6.2风险点确定

  6.2.1风险点划分原则

  设施、部位、场所、区域:应遵循大小适中、便于分类、功能独立、易于管理、范围清晰的`原则。可按照生产装置、储存罐区、装卸站台、作业场所等功能分区进行。

  操作及作业活动:应当涵盖生产经营全过程所有常规和非常规状态的作业活动。对于系统或大型机组开、停车,检维修,动火、受限空间等操作难度大、技术含量高、风险等级高、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作业活动应进行重点考虑。

  6.2.2风险点排查

  风险点排查的内容:组织对生产经营全过程进行风险点排查,形成包括风险点名称、区域位置、可能导致事故类型等内容的基本信息,并建立《风险点登记台账》,为下一步进行风险分析做好准备。

  风险点排查的方法:按生产(工作)流程的阶段、场所、装置、设施、作业活动或上述几种方法的结合等进行。

  6.3危险源辨识

  6.3.1危险源辨识的内容

  采用适用的辨识方法,对风险点内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辨识应覆盖风险点内全部的设备设施和作业活动,并充分考虑不同状态和不同环境带来的影响。

  6.3.2危险源辨识的方法

  设备设施危险源辨识宜采用安全检查表分析法(SCL)进行辨识,作业活动危险源辨识宜采用作业危害分析法(JHA)进行辨识,复杂的化工工艺,应采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法(简称HAZOP)等方法进行辨识。

  7 评价方法

  本公司采用JHA+LS分析作业活动风险等级,SCL+LS分析设备设施风险等级,依据企业可接受的范围制定风险等级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

  JHA分析法即工作危害分析(Job Hazard Analysis)是一种安全风险分析方法,适合于对作业活动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制定控制和改进措施,以达到控制风险、减少和杜绝事故的目标。

  SCL分析法即安全检查表法(Safety Check List)是将一系列项目列出检查表进行分析,以确定系统、场所的状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通过检查发现系统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措施的一种方法。检查项目可以包括场地、周边环境、设施、设备、操作、管理等各方面。

  LS分析法即风险矩阵法(Likelihood Severity)该法是依据公司生产过程对某项工作或作业过程中风险出现的可能性、严重性、风险度三种判断风险要素演变状况的具体分析做出定量、定性的评价,包括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和事件后果的严重性S,以及与其对应的风险度R。风险度R=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事件后果的严重性S。

  8重大风险确定原则

  以下情形为重大风险:

  (1)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中强制性条款的;

  (2)发生过死亡、重伤、重大财产损失的事故,且现在发生事故的条件依然存在的;

  (3)根据GB 18218评估为重大危险源的储存场所;

  (4)运行装置界区内涉及抢修作业等作业现场10人及以上的;

  (5)经风险评价确定为最高级别风险的。

  9控制措施

  9.1控制措施内容

  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及生产运行情况等,确定优先控制的顺序,采取措施削减风险,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预防事故的发生。

  9.1.1制定控制措施应考虑:

  (1)控制措施的可行性;

  (2)控制措施的先进性;

  (3)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

  (4)企业的经营运行情况;

  (5)可靠的技术保证和服务。

  9.1.2风险控制措施类别包括:

  (1)工程技术措施;

  (2)管理措施;

  (3)培训教育措施;

  (4)个体防护措施;

  (5)应急处置措施。

  控制措施的制定应优先考虑消除危害,再考虑抑制危害,修订或制定操作规程,最后采用减少暴露的措施控制风险。

  9.2评审

  风险控制措施应在实施前针对以下内容进行评审:

  (1)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2)是否使风险降低至可接受风险;

  (3)是否产生新的危险源或危险有害因素;

  (4)是否已选定最佳的解决方案。

  9.3重大危险源

  本公司现阶段不存在重大危险源。

  若将来公司因生产环境或法律法规改变而出现重大危险源,则应根据重大危险源要求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档案。确定科学合理的控制措施并落实责任人。定期进行检测、评估、监控,并将报告存入档案。应将重大危险源的有关信息告知从业人员,应有事故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并适时改进和演练,演练应有计划和记录。

  9.4重大风险控制措施

  依据已确定的评价方法、评价准则,定期进行风险评价。进行风险评价时,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1)冲击和撞击;

  (2)火灾和爆炸;

  (3)中毒、窒息和触电;

  (4)有毒有害物料、气体的泄露;

  (5)其他化学、物理性危害因素;

  (6)人机工程因素;

  (7)设备的腐蚀、缺陷;

  (8)对环境的可能影响等。

  需通过工程技术措施和(或)技术改造才能控制的风险,应制定控制该类风险的目标,并为实现目标制定方案。

  属于经常性或周期性工作中的不可接受风险,不需要通过工程技术措施,但需要制定新的文件(程序或作业文件)或修订原来的文件,文件中应明确规定对该种风险的有效控制措施,并在实践中落实这些措施。

  对于某些重大风险,可同时采取上述规定的措施。

  在确定重大风险时,应考虑:

  (1)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2)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性;

  (3)企业的声誉和社会关注程度等。

  通过风险评价结果,即风险度R值的大小,将风险进行等级划分,确定重大风险,按优先顺序控制治理,填写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并上报。

  9.5风险分级管控

  9.5.1风险分级

  选择风险矩阵(LS)法进行风险评价分级后,确定相应原则,将同一级别或不同级别风险按照从高到低的原则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实施分级管控。

  9.5.2风险分级管控的要求

  风险分级管控应遵循风险越高管控层级越高的原则,对于操作难度大、技术含量高、风险等级高、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作业活动应重点进行管控。上一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一级必须同时负责管控,并逐级落实具体措施。根据风险分级管控的基本原则,结合机构设置情况,本公司各级风险的管控层级分为公司级、车间(部门)级及岗位级三级进行管控。

  9.5.3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在每一轮风险辨识和评价后,编制包括全部风险点各类风险信息的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并按规定及时更新。

  10文件管理

  完整保存体现风险管控过程的记录资料,并分类建档管理,包括风险管控制度、风险点台账、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以及风险分级管控清单等内容的文件化成果;

  涉及重大风险时,其辨识、评价过程记录,风险控制措施及其实施和改进记录等,应单独建档管理。

  11分级管控的效果

  通过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至少在以下方面有所改进:

  (1)每一轮风险辨识和评价后,应使原有管控措施得到改进,或者通过增加新的管控措施提高安全可靠性;

  (2)重大风险场所、部位的警示标识得到保持和改善;

  (3)涉及重大风险部位的作业、属于重大风险的作业建立了专人监护制度;

  (4)员工对所从事岗位的风险有更充分的认识,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

  (5)保证风险控制措施持续有效的制度得到改进和完善,风险管控能力得到加强;

  (6)根据改进的风险控制措施,完善隐患排查项目清单,使隐患排查工作更有针对性。

  12目标责任考核

  (1)本公司每一个岗位都有风险分级管控的责任。

  (2)鼓励本单位广大员工人员对存在的未排查到位的风险点进行报告。安全生产科负责风险点报告的登记、汇总工作。

  (3)对接受的风险点报告,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核实后补充到风险点相关台账中。

  (4)给予在风险管控工作作出贡献的个人和部门的奖励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属3级及以上风险点的;

  ②在本单位组织风险点排查辨识中未发现的;

  ③报告人留有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5)奖励方式为直接发给一定数额奖金或在对从业人员月度、年度考核中予以奖励。

  (6)风险分级管控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应按规定的频次和要求进行风险管控,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并按要求上报,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13持续改进

  13.1评审

  每年至少对风险分级管控体系进行一次系统性评审或更新。根据非常规作业活动、新增功能性区域、装置或设施等适时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

  13.2更新

  主动根据以下情况变化对风险管控的影响,及时针对变化范围开展风险分析,及时更新风险信息:

  (1)法规、标准等增减、修订变化所引起风险程度的改变;

  (2)发生事故后,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对相关危险源的再评价;

  (3)组织机构发生重大调整;

  (4)补充新辨识出的危险源评价;

  (5)风险程度变化后,需要对风险控制措施的调整。

  13.3沟通

  建立不同职能和层级间的内部沟通和用于与相关方的外部风险管控沟通机制,及时有效传递风险信息,树立内外部风险管控信心,提高风险管控效果和效率。重大风险信息更新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分级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为合理安排和有效利用人力资源,充分调动护士的积极性,使个人潜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降低人力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医院的组织目标,达到人与岗位、人与人、人与薪酬的科学匹配,使护理人员结构优势互补,进行全方位管理,提高群体工作效率,保证护理人才的培养和临床护理质量。

  二、要求

  1.护理部对各级护理人员实行分层次培训,制定不同层次护士的培训计划。

  2.根据护士的`学历、职称、工作能力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和考核后,对护理人力资源进行合理使用。

  3.实行护理部考核护士长(半年一次)、护士长考核护士(每季一次)、护士评价护士长(半年一次)的考核机制,其他相关人员对护士长的考核在护士长聘用前进行。

  4.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设置责任护士、助理护士、护理员。

  5.每年召开各层次护士座谈会,了解护士分层培训和使用情况并进行不断改进,使护士的分层培训和使用更规范。

  6.制定专科护士培养计划,使护士的分层管理逐步规范。

  7.各科护士长:从事业务指导、护理质量管理、职能科室协调、仪器维护,人力、财力资源管理。

  8.调整薪酬分配,体现绩效劳务;具体分配方案根据医院新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分级管理制度11

  一、麻醉病人的分类

  (一)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分级:

  ⅰ级:正常健康,无全身疾病的病人。

  ⅱ级:轻度系统性疾病

  ⅲ级:严重系统性疾病,日常活动受限但不丧失工作能力

  ⅳ级: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已丧失工作能力,且经常面临生命威胁

  ⅴ级:不论手术与否,生命难以维持24小时的频死病人

  (二)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手术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心肺复苏等。

  (三)新开展项目、科研项目。

  (四)参考手术分级标准。

  二、麻醉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一)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二)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2年以上者。

  (三)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3年以上。

  (四)主任医师:获得主任医师任职资格,且医院聘任其岗位。

  三、各级医师麻醉权限

  (一)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asa1-2级病人的麻醉。

  (二)高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asa2-3级病人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

  (三)低年资主治医师:可独立展开asa1-3级病人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

  (四)高年资主治医师:可独立展开asa1-4级手术病人的麻醉,三、四级手术麻醉。

  (五)低年资副主任医师:可独立展开asa1-5级病人手术麻醉,四级手术麻醉。

  (六)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指导下级医师操作疑难的麻醉及处置下级医师麻醉操作意外,展开新项目,极高风险手术麻醉等。

  (七)主任医师:指导各级麻醉医师操作疑难病人的麻醉及处置下级医师操作意外,展开新技术、新项目的`指导,参与极高风险手术麻醉等。

  四、特殊麻醉审批权限

  (一)高风险麻醉:高度风险麻醉是指麻醉科主任认定的存在高度风险的任何级别手术,须经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决议后行审批或提交业务副院长审批,获准后由指定的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负责实施。

  (二)急诊手术麻醉:预期手术的麻醉级别在值班医师麻醉权限级别内时,可施行麻醉。若高风险或预期麻醉超过自己麻醉权限级别时,应紧急报告二线值班,必要时向科主任上报。

  (三)新技术、新项目:

  ①一般的新技术、新项目经科内讨论。同时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资格能力评价和授权制度》的相关程序进行审批备案;

  ②高风险的新技术、新项目须经科内讨论后上报医院审批。

  五、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程序

  (一)麻醉医师可独立承担麻醉时,或麻醉医师根据前述有关条款需晋级承担上一级麻醉权限时,应当根据自己的资历、实际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等情况,书写述职报告,填写“西双版纳州人们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准入申请表”交科室质量安全管理小组;

  (二)科室组织科内质量安全管理小组对其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评价后,提交医务科;

  (三)医务科组织相关专家,对其进行理论及技能考核、评估;

  (四)通过考核后,提交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并公示结果;

  (五)医务科下发授权通知。

  六、监督管理

  (一)医务科、质控办履行管理、监督、检查职责;

  (二)按照本制度与程序对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进行准入和动态管理;

  (三)不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其检查结果将纳入医疗质量考核项目中。

分级管理制度12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xx〕38号)、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等规章,特制定本管理规定,希望临床各科室在工作中认真遵守。

  一、抗菌药物分级原则

  (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一级)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二级)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该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三级)具有明显或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需要加以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不足五年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的;药品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二、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分级管理

  (一)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主治医师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使用;

  (二)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三)临床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临床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认定的会诊人员会诊同意后,由经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门诊处方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丰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和抗感染专业临床药师担任,资格由抗菌药物管理小组负责认定。

  (四)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一天用量。

  (五)在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前,应做细菌培养与药敏试验,获得药敏试验结果后,参照药敏试验结果调整抗菌药物。

  xx市人民医院

分级管理制度13

  一、医师分级

  1.住院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的医师。

  2.主治医师:取得主治医师资格后的医师。

  3.正、副主任医师:取得相应资格后的医师。

  二、手术分级;手术根据复杂程度分为

  1.一级手术:普通常见的'基本手术。

  2.二级手术:中等手术。

  3.三级手术:疑难重症大手术。

  4.四级手术:新开展的重大手术、残废性手术、科研项目。

  三、各级医师参加手术的范围

  医生根据技术水平高低施行不同级别手术。原则上一、二级手术由主治医师主持,住院医师参加,禁止低级别医师做高级别手术。

  四、手术批准权限:

  决定手术治疗方式、参加人员及具体分工

  1.一、二、三级择期手术由科主任批准。

  2.急诊手术由二线班批准。

  3.四级手术由医务科及主管院长批准。

分级管理制度14

  分级护理制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重症监护的患者;

  3、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4、严重创伤或者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5、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6、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7、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护理要点:

  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保持患者舒适和功能体位;

  6、实施床旁交接班。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3、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护理要点:

  1、每1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分级管理制度15

  为了确保手术及有创操作的安全和质量,加强我院各级医师的手术及有创操作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院手术授权管理员会、院办公会研究通过,特制定本制度。

  一、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

  手术及有创操作指各种开放性手术、腔镜手术及介入治疗(以下统称手术)。依据其技术难度、复杂性和风险度,将手术分为四类:

  (一)四级手术:技术难度、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的各种手术。

  (二)三级手术:技术难度较、手术过程较复杂、风险度较的各种手术。

  (三)二级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复杂、风险度中等的各种手术。

  (四)一级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单、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术。

  二、手术医师分级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一)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历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二)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三)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有博士后学历、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者。

  (四)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工作者。

  三、各级医师手术权限

  (一)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主持一级手术。

  (二)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一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二级手术。

  (三)低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二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三级手术。

  (四)高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三级手术。

  (五)低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三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四级手术。

  (六)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四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或根据实际情况科主持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科研项目手术。

  (七)主任医师:可主持四级手术以及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风险科研项目手术。

  四、手术审批权限

  手术审批权限是指对拟施行的不同级别手术以及不同情况、不同类别手术的审批权限。

  (一)常规手术

  1、四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报批手术通知单。

  2、三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报批手术通知单。

  3、二级手术:科主任审批,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报批手术通知单。

  4、一级手术: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并可签发手术通知单。

  (二)高度风险手术高度风险手术是指手术科主任认定的存在高度风险的任何级别的手术。须经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科长决定自行审批或提交业务副院长或必要时报院长审批,获准后,手术科室科主任负责签发手术通知单。

  (三)急诊手术预期手术的级别在值班医生手术权限级别内时,可通知并施行手术。若属高风险手术或预期手术超出自己手术权限级别时,按常规手术和高度风险手术审批要求执行。

  (四)新技术、新项目、科研手术

  1、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重手术、致残手术须经科内讨论,由科主任填写《特殊手术申请单》,签署同意意见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备案并提交业务副院长或院长审批。

  2、高风险的新技术、新项目、科研手术应提交院学术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对重的涉及生命安全和社会环境的手术项目还需按规定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五)外出会诊手术本院医师受邀请到下级医院指导手术,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外出手术医生所主持的手术不得超出其按本规范规定的相应手术级别。

  五、具体实施手术的相关规定

  (一)二级及二级以上手术必须有本院两名以上医师参加。

  (二)一、二级手术应有术前小结,三级及以上手术应有术前讨论。

  (三)手术通知单必须是本院有该手术权限的医师签名才能生效,否则手术室可拒绝安排。

  (四)违上述规定,手术室护士长及麻醉科有权拒绝接受。

  六、医务科负责监督检查,发现违以上规定者,有权停止手术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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