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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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管理制度15篇(集合)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量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计量管理制度15篇(集合)

计量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并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工作用计量器具目录》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

  第二章计量器具管理

  第三条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使用、报停、重新启用及报废,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按要求将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报当地县(市)局备案,县(市)局收到申请后予以登记备案,并分别制发相应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登记备案证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报停备案通知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启用备案通知书》及《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报废备案通知书》,建立辖区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明细档案。

  第四条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及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由使用单位向当地县(市)局申报,县(市)局建立辖区计量标准器具明细台帐并督促其按期送检,计量标准器具报停、报废、重新启用、更换按《计量标准考核办法》规定由使用单位向主持考核该项计量标准的考核单位提出申请并由考核单位备案。

  第五条县(市)局指导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建立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档案管理卡》(简称《档案管理卡》),《档案管理卡》格式由本局统一制定,县(市)局统一编号,计量器具使用单位保存。

  第六条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接受检定后,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及时、准确地在《档案管理卡》上标注检定时间、检定人员、检定机构、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编号及检定结论。并将相应的计量器具备案证书及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存档备查。

  第七条强制检定计量器具须实行三色标志管理,在其显著位置粘贴“绿、黄、红”彩色标志标明使用状态。

  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须粘贴绿色合格标志;某一功能或某一指标达不到仪器本身要求,但可以限制使用的经校准合格的计量器具须粘贴黄色准用标志,并标明其允许使用的范围;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经检定不合格的,超过检定/校准周期的,经报废或报停备案的,须粘贴红色禁用标志。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对已报废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应进行入库管理,不得将其置于工作台上。

  第八条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指定专人对计量器具进行管理,定期维护。放置环境要符合要求,严禁与其他工具、杂物堆放。

  第三章强制检定

  第九条经质监部门考核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及《计量授权证书》的计量检定机构或经授权在企业(单位)内部开展量值传递的单位依法开展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

  第十条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及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由使用单位向主持考核该项计量标准的质监部门申请周期检定。

  第十条辖区内的在用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由县(市)局下达《地区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指定书》(简称《指定书》),指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指定书》格式由本局统一制定,指定的内容必须标明计量器具的名称、规格型号、器号、数量,检定机构名称及检定时限,必要时可添加附表。

  第十一条实行周期检定的计量器具经县(市)局备案下达《指定书》后,使用(安装)单位持《指定书》向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或送检,县(市)局负责督促。

  第十二条水表、煤气表、电能表等实施首次检定的计量器具,使用(安装)单位按要求申请备案后由县(市)局下达《指定书》,检定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实行首次检定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到期轮换(更新),使用(安装)单位应及时向县(市)备案,经县(市)局对新安装的计量器具下达《指定书》,检定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

  第十三条县(市)局应及时将各计量器具使用单位指定的计量器具名称及数量向相关计量检定机构书面通报。计量检定机构在各县(市)局辖区开展现场计量检定工作前,必须事先告知各县(市)局,检定完毕后及时书面向县(市)局反馈检定情况;计量器具使用单位自行送检的.计量器具,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完毕后,亦须及时向计量器具所在辖区县(市)局书面反馈。

  第十四条计量检定机构在开展检定工作时发现计量器具使用单位使用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未报县(市)局备案,未经县(市)局下达《指定书》,不得擅自开展检定,而应将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情况及时书面反馈县(市)局,待县(市)局对前期未备案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下达《指定书》后方可开展检定。

  第十五条经指定后拒不送检或拒绝接受依法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应及时书面通报各县(市)局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市)局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按程序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反馈给计量检定机构。

  第十六条计量检定机构新增检定项目经计量标准考核合格获得授权后,将其新增检定项目报各县(市)局备案,县(市)局根据“就近就地”的原则,按新增检定项目下达《指定书》。

  第十七条计量检定机构于每季度末25日前,将季度检定工作开展情况书面上报本局。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县(市)局未及时下达《指定书》造成使用(安装)单位计量器具漏检以及县(市)局未严格监管,对企业(使用单位)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超期未检或企业拒检的行为未进行查处的,由本局计量部门提议对县(市)局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计量检定机构无故拖延检定期限,按《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免收送检单位的部分或全部检定费,并由本局计量部门提议对计量检定机构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辖区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由本局计量部门解释。

计量管理制度2

  1、检测室的技术资料应设专职或兼职人员分类、统一保管。

  2、下列资料应存档管理:

  2.1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2.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2.3计量标准技术考核申请表;

  2.4计量标准历次检验证书;

  2.5计量标准装置履历表;

  2.6计量标准稳定性和测量重复性记录;

  2.7计量标准更换申请表;

  2.8主标准器和配套仪器设备说明书、图纸和有关资料;

  2.9电能计量检定规程;

  2.10电能计量检定装置操作维护使用规程;

  2.11各类计量装置检定原始记录;

  3、电能计量标准检定证书、标准考核证书,由使用单位妥善保管,并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4、管理人员对所保管技术档案的资料应登记注册,定期清点,若有短缺负责追回。

  5、建立技术档案借阅制度,保证资料无涂改、损坏、丢失、缺页,保证清洁完整,外借时应登记,不得转借他人,按期归还;若发现技术档案的资料有丢失或损坏后,保管人员应立即报告领导。

  6、新购进电能计量装置(包括标准设备),随箱所带技术资料,开箱取出后,应先交计量专责人员或资料保管员登记注册后才能借阅。

  7、各类检定原始记录经审核后,交资料管理员存档。

计量管理制度3

  1 目的

  为加强检测计量设备的监督管理,保障量值的准确可靠,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计量工作、检测计量设备(包括检测仪器设备、计量器具)、计量标准器、量值传递的管理、要求与考核.

  3 职责

  3.1 公司设立计量室,负责本公司计量工作的综合管理。

  3.2 计量室负责计量测试技术、量值传递和监督管理,保证本公司检测计量设备和计量数据的准确统一。

  3.3 相关处室和分公司具体负责本单位检测计量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及送检工作. 4 检测计量设备工作管理

  4.1 检测计量设备台帐(或监视和测量装置台帐)、周期检定计划、原始记录及技术档案。

  4.1.1 计量标准器及检测计量设备应健全技术档案,计量技术档案包括检测计量设备使用说明书、监视和测量装置维护保养与操作规程、检定/校准证书等。

  4.1.2 计量室应健全监视和测量装置台帐;检测计量设备使用部门应健全监视和测量装置分台帐. 4.1.3 经检定合格的检测计量设备,外检的应出具检定/校准证书;自检的应出具合格证书,并有主管、检定员、核验员鉴字,加盖计量器具检定合格印章,加帖合格标识。 4.1.4 检测计量设备技术档案的管理 检测计量设备检定/校准证书存档四年;合格证书保存一个检定周期;检定/校准原始记录存档一年.

  4.2 计量检定室环境

  4.2.1 计量检定室保持清洁,室温恒定,易燃物器必须妥善保管。 4.2.2 严格执行《监视和测量装置维护保养与操作规程》。

  4.3 业务培训

  4.3.1 计量检定人员应持有上级计量部门颁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4.3.2 计量室负责各分公司及相关部门的计量管理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5 检测计量设备管理

  5.1购置、验收

  5.1.1 根据产品质量和过程控制的要求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申请。资产处或质安处分别负责填制《设备购置申请表》或《监视和测量装置购置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生效。并交由资产处或质安处办理采购事宜。

  检测计量设备的购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新购置的检测计量设备应符合计量法的规定,并有“,,,"标志。

  b.检测计量设备的有关技术要求应在相应检验规程中予以明确规定; c。精确度应与被测参数的允许误差相匹配;

  d。符合计量法关于计量单位使用要求的规定. 5.1.2 检测计量设备进厂后,设备动力处会同质检处依据检测计量设备说明书进行验收或委托法定检定部门验收。若验收合格,则予以进厂并办理入库手续;若验收不合格,由采购部门办理退货或维修事宜,直至验收合格. 4.1.3 检测计量设备附配件进厂,其验收、进厂入库、退货或维修程序同上

  5.3 检测计量设备建档 经验收合格的检测计量设备由资产处填制《设备固定资产台帐》,由质安处建立《监视和测量装置台帐》,并列入《周期检定计划》。台帐应包括:

  5.3.1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名称、制造厂、规格、型号、精度。

  5.3.2 公司编号、进厂日期、监视和测量装置编号、启用日期。

  5.3.3 使用部门、检定/校准周期、检定/校准记录。

  5.4 检测计量设备的检定/校准

  5.4.1 所有在用的检测计量设备应在校准状态. 5.4.2检测计量设备的检定/校准时机:

  a. 新购检测计量设备首次使用前;

  b。 检测计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或调整不当而使其校准失效; c。 检测计量设备置经过维修; d。 校准有效期到期;

  e。 其他时机. 5.5 分级管理

  根据检测计量设备的使用现场、精度等级、产品要求、计量特性等,在用检测计量设备分为A、B、C三类管理。

  5.5.1 A级计量器具由计量室直接控制和监督。

  a.本公司最高计量标准器及其配套的检测计量设备。

  b。列入强制检定的检测计量设备。

  c。关键工序的检测计量设备。

  5.5.2 B级检测计量设备

  a.用于生产工艺控制、质量检测有数据要求的非关键参数检测的检测计量设备. b。用于有关生产车间及部门内重要设备能源核算、物资管理用的检测计量设备。 c.对计量数据准确可靠有一定要求,但其寿命较长,可靠性较高的检测计量设备。 5.5.3 C级计量器具

  a。用于生产工艺、质量检测以及生产或装置上固定安装的不易拆卸,而又无严格准确度要求的指示用检测计量设备.

  b. 检测计量设备性能很稳定,可靠性高,而使用又不频繁,量值不易改变的检测计量设备。

  c.一般工具类的检测计量设备。

  d。用于生活方面的检测计量设备和基层职工福利方面用的检测计量设备. 5.5.4 分级管理要求

  5.5.4.1 A级计量器具

  建立集团最高计量标准履历表、监视和测量装置台帐、编制周期检定计划,设专人保管、使用,依据周期检定计划送上级计量部门检定,并做好稳定性记录.属公司自检的,应严格按检定规定和检定周期实施检定,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复核计量检测数据,必要时须重新送检。

  5.5.4.2 B级检测计量设备

  a。建立检测计量设备台帐。

  b.编制周期检定计划,并按检定规程进行检定. 5.5.4.3 C级计量器具

  a.建立检测计量设备台帐。

  b.延长检定周期.

  主要用于使用环境好,或使用频次低,或计量性能稳定,但仍有一定准确度要求的。延长周期不超过原周期的2-3倍。

  c。有效期管理. 主要用于使用环境恶劣,寿命短,低值易耗,且无严格准确度要求的。但须加强日常维护。

  d.一次性检定。

  主要用于计量性能较稳定,对准确度无严格要求,且低值易耗的检测计量设备,经一次检定合格后,只进行日常维护,不再进行周期检定。但必要时,需要进行现场校验(或比对)。

  e。不需要检定

  主要用于作工具用的检测计量设备,或无量值要求的。

  5.5.5 分级标识方法

  列入周期检定中的检测计量设备,应在台帐上注明管理类别,贴(A)、(B)、(C)标识。 5.6 周期检定

  5.6.1 周期检定时间,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根据检测计量设备的实际情况,可以缩短周期检定时间,但不得延长周期检定时间. 5.6.2 检测计量设备的周期受检率应达到98,以上;检定格率应保证100,。

  5.6.3 生产车间及有关部门,接到《周期检定通知单》后,属于自检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收集,分批送交检定部门进行检定。

  5.6.5 生产车间及有关部门,发现在用计量器具有问题或异常,不得继续使用,必须马上送交检定部门进行检定。

  5.7 抽检

  5.7.1 在用检测计量设备必须处于完好、清洁状态。

  5.7.2 检测计量设备使用者有权拒绝使用精度失准、无合格证或超过检定有效期的检测计量设备。

  5.7.3 在用检测计量设备由计量室负责定期进行抽检,抽检数为部门在用检测计量设备总数的10,以上。 5.7.4 检测计量设备的抽检合格率应达到95,. 5.7.5 抽检内容包括:检测计量设备是否在检定周期内使用,有无检定合格证、标识,是否丢失零部件及示值是否达到检定规定要求。

  5.7.6 凡抽检的检测计量设备应做好检定记录,不合格的检测计量设备应立即通知停止使用. 5.8 修理、维护和保养

  5.8.1 计量室负责公司计量器具的`修理,生产车间和有关部门负责使用维护和保养,不得擅自拆修、迁移检测计量设备,如果确实需要拆除或迁移,须经质安处计量室批准. 5.8.2 修理后的计量器具,应符合检定规程确定的等级或技术条件的要求,达不到检定规程或技术条件规定的精度等级的,应予以降级或报废. 5.8.3 对计量室暂不具备检修条件的计量器具,由各分公司进行送外检检修。

  6 检测计量设备的考核

  6.1 凡由个人领用、保管的各类检测计量设备,丢失或因违反操作规程使用,而造成报废的,由单位出据原因,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质安处计量室存档,并根据实际使用时间,按表1所列标准赔偿。

  实际使用时间 赔偿原价的,第一个检定周期内 100

  第二个检定周期内 75

  第三个检定周期内 50

  第四个检定周期内 25 6.2 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律扣罚单位考核分2分.

  a. 丢失检定合格证三个及检测计量设备零部件的。

  b.未经登记检定使用检测计量设备的。 c. 使用者擅自拆卸检测计量设备的。

  d. 接到《周期检定通知单》后,未及时送检的。

  7 量值传递系统一致

  7.1 公司所建立的计量器标准,接受上一级基准所测量值的传递,以保证量值的准确一致。

  7.2 计量室负责本公司长度、力学、电磁等计量器具的量值传递工作。用检定/校准方法,保证各种(类)在用检测计量设备在允许误差范围内使用,由计量室出具合格证或计量检测报告.

  8 计量管理考核检查

  8.1 质安处负责计量管理工作的考核检查。

  8.2 计量室负责对各分公司和有关部门计量器具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3 本规定适用于产品质量管理的有关标准考核.

计量管理制度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xx)、四川省电力公司企业标准q/cdl218.06-20xx《电能计量管理(试行)》和《关于印发电能计量装置全过程管理办法的通知》[川电营销(20xx)93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力营销部是我局电能计量装置装拆换及故障和差错电量处理的职能部门。

  第三条:电力营销部负责本办法的贯彻、执行。

  第四条:电力营销部负责建立和健全有关电能计量装置装拆换及故障和差错电量处理的各项技术资料及管理制度。

  第二章 电能计量装置装、拆、换管理

  第五条:电能计量装置装拆换工作票是反映和记载电力营销管理部门对客户电能计量装置装、拆、换事宜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对客户用电建档立户的和变更电费帐卡及中止供用电有关记录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电能计量装置装拆换工作票采用四川省电力公司制定的统一格式,由客户代表负责填写。填写项目准确完整,字迹清晰,并要求与客户现场实际情况及电费帐卡记录、客户档案相符。由客户代表负责传递,形成以客户代表为中心的传递网络。

  第七条:电能计量装置装拆换工作票要按流程和时间传递、办理、审核、归档,不得脱节。上一道手续要为下一道手续奠定基础,下一道手续要对上一道手续的内容进行审核,形成电能计量全面质量管理和监督,以增强电能计量装置装拆换工作票内容的准确性、严密性。若有项目填写不全和存在差错者,下一道手续进行人有权予以退回。

  第八条:填写电能计量装置装拆换工作票的依据为:

  1、客户外部、内部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具备送电条件;

  2、各项应收费用已全部收齐;

  3、客户申请变更用电事宜的函件;

  4、电能计量装置现场校验异常。

  5、新装电能计量装置装拆换工作票由客户中心客户代表统一编制客户户号,以便归档入卷。

  第九条:计量人员应对现场装、拆、换情况做好记录,并在现场开具《电能计量装置装、拆、换工作处理单》,由供用电双方签字认可。

  第十条:因电能计量装置装、拆、换需要处理的电能计量器具,业务人员应立刻开具电能计量装置装、拆、换工作传票,并将传票发送至装表部门。

  第十一条:装表部门在接到电能计量装置装、拆、换通知单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完毕。

  第十二条:装表部门在完成电能计量装置装、拆、换后,应在当日将电能计量器具退还库房。

  第十三条:除居民客户外,电能计量装置装拆换时限考核要求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三章 电能计量装置故障及差错电量的处理

  第十四条:电能计量装置故障核查、处理工作程序

  ①按照电能计量职责划分管理原则,电能计量装置发生故障,由营销部组织核查、分析、处理。

  ②负责核查故障的计量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到故障现场核查故障情况。现场核查内容包括:查明是否故障、故障类型、故障日期、起始时间,出具试验报告,并在现场开具《计量装置故障处理单》,由供用电双方签字认可。

  ③对现场已处理的故障,核查人员应对现场处理情况做好记录,涉及退补电量的经营销部经批准后,送交营业窗口,由营销部有关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④因故障需处理的电能计量器具,业务人员应立刻开具电能计量器具故障处理工作传票,并将传票发送至装表部门。

  ⑤装表部门在接到电能计量器具故障处理通知单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完毕。

  ⑥装表部门在完成电能计量器具故障处理后,应于当日将故障电能计量器具退还库房。

  ⑦对需要确认故障的`电能表、电力互感器应及时进行检定,并填写《电能计量装置故障、缺陷记录》,送电能计量专责协调处理。

  ⑧对发生的计量故障、造成的电量差错,应认真调查、认定,分清责任,确认故障性质和发生故障的时间,将相关内容记录详细,电能计量专责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差错电量的计算和核实,由分管营销的领导签字认可后,交营业业务和核收人员具体办理。

  ⑨安装在变电站或并网电厂的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出现故障后,由当地供电企业将缺陷上报生技部门,由生技部门将缺陷通知单传递到营销部门。营销部门应及时安排处理,在接到缺陷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局生技部门。涉及并网电厂结算关口的缺陷,还应将处理意见反馈到调度部门。

  ⑩对于窃电行为造成的计量装置故障或电量差错,计量人员和用电检查人员应注意对窃电事实的依法取证,当场对窃电事实写出书面认定材料,由窃电方负责人签字认可。

  第十五条:电能计量装置故障处理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六条:所有故障引起的电量、电费退补计算程序,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二○○四年十一月一日起执行。

计量管理制度5

  电能计量管理是用电管理的龙头,是电力企业经济效益的直接体现。为保证计量的准确、公正,根据《电能计量工作标准》,结合实际工作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电能计量装置包括各种类型电能表、计量用电压、电流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电能计量柜(箱)等。电能计量装置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计量量值的准确、统一和电能计量装置的安全可靠。

  1、电能计量装置的分类及技术要求

  (1)分类:运行中的电能计量装置按其所计量电能的多少和计量对象的重要程度分五类(ⅰ、ⅱ、ⅲ、ⅳ、ⅴ)进行管理。

  (2)ⅰ类电能计量装置:月平均用电量在500万千瓦时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10000千伏安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有功表配置为0.2s级或0.5s级,无功表配置2.0级,电压互感器为0.2级,电流互感器为0.2s级。

  (3)ⅱ类电能计量装置:月平均用电量100万千瓦时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20xx千伏安及以上的计费用户。有功表配置为0.5s级或0.5级,无功表配置2.0级,电压互感器配置0.2级,电流互感器配置0.2s级。

  (4)ⅲ类电能计量装置:月平均用电量10万千瓦时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315千伏安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其有功表配置1.0级,无功表配置2.0级,电压互感器配置0.5级,电流互感器配置0.2s级。

  (5)ⅳ类电能计量装置:负荷容量为315千伏安以下的计费用户。有功表配置2.0级。无功表配置3.0级,电压互感器配置0.5级,电流互感器配置0.2s级。

  (6)ⅴ类电能计量装置:单相供电的电力用户计费用电能计量装置。

  2、电能计量装置的接线方式:接入中性点绝缘系统的电能计量装置,应采用三相三线有功、无功电能表。接入非中性点绝缘系统的电能计量装置,应采用三相四线有功、无功电能表或3只无止逆单相电能表。

  低压供电,负荷电流为50a及以下时,宜采用直接接入式电能表;

  负荷电流为50a以上时,宜采用经电流互感器接入式的接线方式。

  三相三线制接线的电能计量装置,其2台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与电能表之间宜采用四线连接;对三相四线制连接的电能计量装置其3台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与电能表之间宜采用六线连接。

  3、电能计量装置的配置原则

  互感器二次回路的连接导线采用铜质单芯绝缘线。对电流二次回路,连接导线截面积应按电流互感器的额定二次负荷计算确定,至少应不小于4m㎡。对电压二次回路,连接导线截面积应按允许的电压降计算确定,至少应不小于2.5m㎡。

  经电流互感器接入的电能表,其标定电流宜不超过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电流的30%,其额定最大电流应为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电流的120%左右,。直接接入式电能表的标定电流应按正常运行负荷电流的30%左右进行。

  4、电能计量装置的保管

  保管:电能表与互感器在保管期间,应避免潮湿、高温、腐蚀性气体、灰尘、振动、外磁场的影响

  5、电能计量装置投运前的管理

  对首次购进的电能计量装置(包括从承德领入的)都要进行质量验收;合格的由主管负责人签字验收,办理入库手续,并建立计算机资产档案,并按照《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规定》的方法和数量进行批次抽检,并作好详细的抽检记录,并统计出合格率,对合格率达不到标准的,以书面形式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应由定货单位负责更换或退货。校表班按照《电能计量装置工作标准》中规定的各种标准格式建立资产档案和管理档案;并做到档案与实物相一致。校表班按照《电能计量装置工作标准》的要求,进行库房管理,并做到帐、卡、物相等。计量装置的出库、入库必须签字齐全。

  6、运行管理

  各供电所、班组按照下发的统一格式建立运行计量装置的台帐,项目内容要填全;应包括:互感器的型号、规格、厂家、安装日期;电能表型号、规格、等级及套数;电能计量柜(箱)的型号、厂家、安装地点等。安装、轮换的电能计量器具型号、规格等内容及轮换的时间;ⅰ、ⅱ类电能计量装置的原理接线图和工程竣工图及投运的时间及历次改造的内容、时间;历次现场校验误差数据;故障情况记录等。当计量装置发生变更时,即新装、轮换、故障时,都要及时在台帐上给予变更。对现场运行的计量装置,对安装在用户处的电能计量装置,由用户负责保护封印完好;对农村综合变台的计量装置的封印由供电所负责保护好封印的完好。

  用电科计量外勤班负责所有综变总表、公变总表、专变表计的新装、轮换、处缺工作;城关供电所负责所有县城公变所带客户表计的新装、轮换、处缺工作;各供电所负责所有农村综变所带客户表计的新装、轮换、处缺工作,各供电站全力配合。每月各供电所对辖区内计量装置的变动情况进行汇总,上报用电科;对计量表轮换提出计划,由用电科农电专责开具领料单领取,每月将所轮换回的表计交回农电专责。

  7、故障表管理(包括互感器):

  故障表的范围:除按周期轮换、新装电能表外,其他计量装置的更换都属于事故表范畴。包括:调节容量换表、换互感器;雷击烧毁、过负荷烧毁电能表、互感器;潜动、停走;用户反映快、慢表;峰谷表液晶显示坏,峰、谷、平与机械表总数不相符;全电子表不显示等。

  各单位出现故障表后,任何人员不允许私自换表。农村综变总表、专变表计故障、城关供电所表计故障由抄表人员填报《计量故障缺陷报告单》,经所长签字后上报用电科计量专责,经同意方可进行更换。事故表处理不超期,城区不超过3天,其他地点不超过7天。

  用户反映快、慢、潜动表,更换后必须交到表班进行检定,由检定结果决定退补电量,但必须保证表尾盖、铅封完好;否则出现表尾盖损坏、私打铅封,校表班不与检定。

  8、购电制卡表管理

  (1)购电制卡表的安装范围:除居民以外的'所有客户。对用户发生的新设、增容、用电异动等业务,一律安装购电制卡表,尤其对建筑工地临时用电、商业用电、长期拖欠电费等用户进行计量改造时,必须安装购电制卡表。

  (2)安装程序:交纳电费困难、偿债能力不足,严重拖欠电费的用户。新装、增容及供电部门受理的其他变更用电用户,城镇应执行商业电价的流动个体私营企业。其他用户视实际情况酌定。

  (3)购电制卡表的购进与安装管理:由用电科根据需用购电制卡表的数量,以书面报告形式到供电公司用处计量科,并按时领取。购电制卡表和其他电能表一样,由校表班负责登记、建立帐卡、表计的入库、出库帐;负责修校以及装表工作票的返回处理。计量专责师提出装表计划,由业扩员开出计量异动工作票,由计量外勤班凭工作票领取购电制卡表、到客服中心由系统管理员建户打卡,然后到用户现场安装。客服中心应及时向工行申请二级帐号,及时传真至网上银行管理中心。

  (4)维护管理:日常维护管理由各供电所负责巡视,检查;发现购电制卡表箱出现故障、电磁锁或一次性封印被撬等现象,由所在地供电所立即上报用电科,由用电科安排人员及时处理。

  (5)日常管理:

  电量销售:分公司在用电营业大厅、半壁山供电所内、挂兰峪农村信用社设置了相应的营业网点和售电设施,由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电费帐务的处理:营业部门每月依据核算后的准确电费数额进行电费结算。由用电科电费会计负责购电制卡表帐户的管理工作。

  用电科要与安装购电制卡表的用户签定协议,作为供用电合同的附件。详细说明购电制卡表的主要功能以及用户应遵守的规定,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6)电费管理

  抄表:根据不同用户类别,继续沿用原抄表时间,实现购售电双方管理。抄表员对购电制卡表和电量考核表同时建立帐卡,每月固定同时抄录。

  电费发行:根据每月抄表后发生的电量,按相应电价发行电费。

  客服中心负责卡表客户的交费管理及费率管理。客户电费余额较大须回打时,必须由营业专责师算清应回打金额,凭专责师签字的回打通知单,方可按准许的金额进行回打。当客户出现欠费时,收费人员应按不同情况及时将所欠电费先行扣回,然后再进行正常售电。

  (7)跳闸管理

  由用电科根据用户的具体用电性质、负荷大小规定预警时间及预警电费金额,但要保证客户有充足的购电时间。

  9、现场校验

  新投运或改造后的ⅰ、ⅱ、ⅲ、ⅳ类的高压电能计量装置在一个月内进行首次现场检验。

  ⅰ类电能表至少每三个月现场检验一次,每季度初各检验一次;ⅱ类电能表至少每六个月现场检验一次。ⅲ类电能表至少每年现场检验一次。

  运行中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应定期进行检验。对35kv及以上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至少每两年检验一次。分公司两个110kv变电站、6个35千伏变电站。

  高压互感器每10年现场检验一次。

  现场检验时不允许打开电能表大盖和现场调整电能表误差。当现场检验电能表误差超过电能表准确度等级值时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换。现场校验数据应及时存入计算机管理档案,并在年末进行统一汇总出现场校验合格率。

计量管理制度6

  1、遵守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掌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如实记录;

  3、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4、负责各装置计量表安全使用,做好周期检定工作;

  5、负责计量表的考核及数据分析;

  6、负责与自己业务相关的危险作业防护措施的'落实;

  7、掌握火场逃生知识;

  8、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计量管理制度7

  本制度规定了计量实验室的岗位管理制度、计量标准使用维护管理制度、量值溯源管理制度、环境条件及设施管理制度、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管理制度、原始记录及证书管理制度、事故报告管理制度、计量标准文件集管理制度和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计量标准实验室的管理。

  本制度符合JJF1033-20xx《计量标准考核规范》要求。

  1 实验室岗位管理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计量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以达到明确职责范围,落实责任,保证计量检定/校准工作的公正、准确、可靠。

  1.1 计量实验室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1.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计量工作的法令、法规和条例,了解计量检定和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思想、业务能力、岗位技术状况。

  1.1.2 负责对本部门人员的工作进行统一调配,并对本部门检定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全面审核、检查。

  1.1.3 负责对本部门测量设备、标准器的管理和使用,对本部门的工作进度、技术资料归档及室内外卫生、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1.4 负责对检定/校准证书的批准签发。

  1.2 计量标准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2.1计量标准负责人应熟悉本职业务,努力钻研业务技术,掌握计量检定和修理操作技能,了解该专业的最新发展趋势。

  1.2.2 负责计量标准新增项目筹建,维持计量检定正常运行、持续改进。

  1.2.3按照本专业项目分工,负责计量标准项计量特性的研究、测量不确定度的评估,并指导该计量标准的检定员进行正确的量值传递工作,解决计量检定中的`技术难题。

  1.3 计量检定、校验(核验)员岗位责任制

  1.3.1 检定人员应按专业分工负责本专业的量值传递,计量检定和修理。1.3.2 检定人员对所从事的检定项目、出具的数据负责。

  1.3.3 努力钻研业务掌握技术理论,熟练计量检定和修理等操作技能,并持有从事该项检定工作的计量检定员证书。

  1.3.4 认真执行周期检定制度,确保本实验室计量标准器具的量值准确。

  1.3.5 严格按检定规程和操作程序,按质按期完成检定(校准)工作,不得擅自减少检定项目和改变检查方法。

  1.3.6 严肃认真地做好检定测试原始记录,及时完成检定证书及相关表格的填写,做到数据正确无误,字迹清晰,书写端正;并及时填写实验室环境监测记录。

  1.3.7负责仪器设备、计量标准器、资料以及零/备件的使用、维护及周期保养,保证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1.3.8 校验(核验)人员应认真对检定人员出具的检定证书、原始记录进行核实,纠正错误,对数据处理、检定/校准证书的正确性负责。

  1.4 资料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1.4.1 资料管理员负责实验室的计量标准文件集的管理,并使其持续改进、现时有效。

  1.4.2负责实验室测量设备的技术文件、设备档案的管理。

  1.4.3负责原始记录、历史纪录卡的整理、装订和录入;并核查本检定周期是否有遗漏。

  1.4.4对实验室档案室管理的资料妥善保管、安全、外借管理负责。

  1.5安全卫生负责人责任制

  1.5.1认真落实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监督执行实验室相关操作规程。

  1.5.2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安全和卫生管理,对实验室安全卫生负责。

  2 计量标准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计量实验室计量标准的使用、维护管理规定。

  2.1 计量标准的使用

  2.1.1 计量标准及配套设备从购进之日起,由资料管理员验收做好台帐记录,主要附件必须填写清楚,并统一登记、造册、编号。

  2.1.2 计量标准及配套设备,均由各专业负责人维护保管,并建立技术档案;人员如有变更,办好交接手续。

  2.1.3 计量标准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必须严格按计量标准器周检计划规定及时送检,超周期或不合格的计量标准不得使用。

  2.1.4 计量标准检定返回时,对于检定机构出具的检定/校准证书,计量标准负责人应对其数据合格与否进行确认,发现异常或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并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

  2.1.5 每套计量标准应编制正确规范的量值传递系统图和操作规程,操作者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及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1.6 计量标准使用要合理。不能用高精度的计量器具测量低精度工件,更不能用低精度计量器具测量高精度工件。专用检具不能作他用。

  2.1.7 使用计量标准前要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如校对“0”位”擦净油污等。使用过程中要文明操作、轻拿轻放、放置平稳,更不能将计量标准作其他工具使用;使用完后做必要的保养。

  2.1.8 计量标准领用时应履行必要的手续,用途要明确,不得转借他人或自行调换使用。

  2.2 计量标准的维护

  2.2.1 计量标准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失准或操纵不灵活,操作者应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严禁自行处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2.2 计量标准使用完后,应擦洗干净,作必要的技术保养;有包装盒的应放入包装盒内,达到防潮、防锈、防腐蚀。

  2.2.3 长期不用的计量标准要定期进行保养(如通电、上防锈油等),以保证其计量性能。

计量管理制度8

  1、在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

  2、熟悉国家计量法以及相关的法规,

  3、负责与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计量测试部门的联络、沟通,

  4、负责全院涉及计量检测的医疗仪器设备的定期检查,安排年度强检项目的`进行,安排其他需要年检项目的执行。年检的按排、执行和结果均向主任汇报、请示,

  5、积极参加相关的技术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以利开展工作。

计量管理制度9

  1、目的、适用范围

  为保证测量数据的准确,对本企业在用的计量器具及有关计量检测设备按有关检定规程进行周期检定,使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在用的计量器具及有关检测设备的周期检定(校定〉工作。

  2、职责

  2.1生产部负责对本企业在用计量器具的a、b、c分级管理,开展在用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

  2.2供应部门配合生产部对特殊设备上的计量器具实施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

  2.3各使用部门配合质检科开展检寇工作。

  3、工作内容与要求

  3.1生产部根据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的使用频度、使用环境条件、测量对象等因素,每年末编制下一年度的.周期检定计划。

  3.2按周期检定的年度计划,每年向有关使用部门发出当年'周期检走通知单',使用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应检计量器具送至生产部。周期检定工作由生产部统一安排,各使用部门密切配合,使计量器具检定工作能按顺序进行,确保周检率100%。

  3.3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器的周期检定,严格按主持考核的国家计量行政部门所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规定的周期执行。

  3.4对列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按规定由市级计量行政部门指定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规定的周期执行。

  3.5非重点部位计量器具可延长检定周期的二至四倍,一次性检定计量器具可在入库验收后投入使用,但修复后的应重新检定合格后方能再次使用。

  3.6专用量具按周检计划送检。

  3.7需委外检定的计量器具,各有关检定人员按周检计划,在规定期限内送有关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并办好送检手续,做好计量。返回后发放至使用部门。

  3.8生产部每年统计出本年度计量器具受检率、合格率及各部门送检率,报部门负责人。当合格率低于95%,须调查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使检定周期不断完善。

计量管理制度10

  工厂计量器具的校验、标识、使用管理办法

  1、目的

  对计量设备进行有效的控制,保证设备的测量精度和准确性,满足预期的使用要求。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计量设备的控制(分析天平.计量容器等)

  3、职责

  3.1质管科负责计量设备的控制和管理,计量设备周期检定计划的编制。

  3.2检验员负责计量设备的正确使用及维护保养。

  3.3 销售部负责计量设备的采购。

  3.4质管科主管负责贵重的计量设备申购审核和周期检定计划的审批。

  3.5总经理负责设备购置申请单的批准。

  4、工作程序

  4.1、计量设备的范围

  用于对采购产品、半成品及最终产品检测所用的设备。

  4.2、计量设备的购置

  4.2.1、使用部门需增添、更新计量设备时,由采购部负责人填写《采购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采购。

  4.2.2、采购人员按要求进行采购,设备购入后通知质管科按照《进货验证记录》中的内容,对其进行确认。

  4.2.3、在确认过程中发现与要求不符或是设备损坏、缺件时由销售部负责向供应商调换。

  4.2.4、计量设备经确认后由质管科负责送检,合格后进行登记、编号,进行标识,注明编号、有效期等,并根据使用的地点、位置,写入《生产设施、设备一览表》,统一进行管理。

  4.3、计量设备的周期检定

  4.3.1、质管科负责制订《设施保养检修记录》,并按其内容组织实施。

  4.3.2、 对需检定的设备和即将到期的设备及时送检,由质管科负责联系国家法定计量部门进行检定,并保存检定报告。

  4.3.3、需自校的计量设备由质管科制订相应的自校规程,进行自校,并作好自校记录。

  4.3.4、检定或校准合格的设备,进行合格标识,并标明有效期;校准不合格的,同样进行不合格标识,经修理后重新校准;对不便粘贴标签的设备,可将标签贴在包装盒上,或由使用者妥善保管。

  4.4、计量设备的使用、搬运、维护和贮存控制

  4.4.1、使用者应按使用说明书或规定的要求正确使用设备,确保设备的测量能力与要求相一致,防止发生可能使校准失效的.调整,使用后要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

  4.4.2、在使用计量设备前应检查该设备是否工作正常,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

  4.4.3、对于重大的计量设备,搬运后应重新进行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

  4.4.4、对于暂时不用的计量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封存申请,质管科同意后予以封存,做好标识与记录;反之,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质管科同意,必要时送上级计量检定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并做好记录。

  4.5、计量设备偏离校准时的控制

  4.5.1、发现计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应停止检测工作;并追查使用该设备检测的产品流向,再评价以往检测结果的有效性,确定需重新检测的范围并重新检测;质管科应组织对设备故障进行分析、维修并重新校准,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4.5.2、 对无法修复的设备,经质管科负责人确认后,由总经理批准报废或作相应处理。

  4.6 、使用的计量设备应存放在适宜的环境里,防止设备遭受雨淋、曝晒,由质管科负责监督检查。

  4.7、计量设备的记录保存由质管科收集、保存直至该测量设备报废为止。

  

计量管理制度11

  为了加强地磅计量和地磅房的日常管理,确保计量准确、可靠,时常保持室内干净整洁,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计量

  1.凡需要地磅计量的原料、产品或者物资,无特殊情况一律由仓库保管负责领车计量。

  2.车辆上下磅过程中不允许称重操作,避免车辆不完全上磅就进行称重。

  3.计量时,要确认磅上是否有人、车上是否有人、车辆是否完全上磅、重车和空车是否为同一车辆等信息。无论空车重车,一律要求做到磅上、车上无人才能计量。对采购的原料、物资,要全程查看计量前后时间内,车辆有无弄虚作假人为增加货物重量的行为。

  4.磅表为负值状态时不允许过磅,避免人为减少磅的基数(正常应当是空磅时为“0”)。

  5.车辆上磅过程中司磅员如果进行“置零”操作,则系统不允许过磅。

  6.计量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公平计量,细心核对,防止因玩忽职守造成计量数据错误,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据情由当事人进行部分赔偿;计量人员要严以律己,严禁出现以权谋私的行为,否则按差额货值的5倍予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理。

  二、磅房卫生

  1.禁止在磅房内放置与称重无关的工具、物资。

  2.各种用品摆放整齐,保持磅房内干净、整洁,无尘土、烟头、蛛网、碎纸、杂物。

  3.平常要保持窗户关闭,特殊情况下打开门窗后,过磅完毕后必须立即关闭,防止因大风或降雨造成设备损坏。

  4.禁止用手直接接触磅称显示屏表面和有关线路接头,防止生锈和损坏。要经常用干净软布擦拭显示器表面,保持表面洁净。

  5.磅房和磅称表面及周边卫生由强奥门卫负责定期打扫,强源、强奥仓库保管负责维持好室内卫生,各过磅员要自觉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吸烟和乱扔东西。保管对陪同过磅的'客户人员也要随时叮嘱注意卫生。对磅房卫生的执行情况,公司将定期检查,按照分工责任进行考核和奖惩,有关人员务必注意。

  6.禁止在磅房内做与称重无关的事情。

  三、校准

  每年至少联系海化集团计量处协助校准一次。公司在采购和发运货物时,可随时与供(购)方的计量重量进行比对校准,一旦发现超过规定差距(±50Kg),仓库保管应及时查找原因,如属磅称计量问题,立即报办公室联系校准或维修。

  四、维护保养

  1.定期对磅称的接线柱、显示屏、传感器、有关螺栓等设备进行维护保养,避免因锈蚀影响正常计量。

  2.秤台四周间隙内不得卡有石子、煤块等杂物。

  3.经常检查间隙是否合理,秤体限位螺丝不应与基础接触,一般间隙2-3mm。

  4.经常清扫台面,保持清洁,不得有积水,表面油漆应定期重新刷涂。

  5.禁止在台面上进行电弧焊作业,以免损坏仪表和传感器。

  6.经常用柔软洁净的擦布擦拭本仪表,不可用有机溶剂擦拭仪表。

计量管理制度12

  1、计量器具的采购、入库、发放、报废。

  ①各科室申请计量器具的购置计划,均应经医院分管领导审查核准。凡不符合计量法规的计量器具,不得购置。

  ②凡购置的计量器具,应由专职计量工作人员和有关方面人员参加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③计量器具入库时,仓库管理人员应协助计量工作人员登记、编号、建帐、填卡,建好计量器具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完善各项入库手续。

  ④计量器具应妥善存放,防止损坏。

  ⑤发放计量器具应由使用科室填表写领取申请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并经主管部门计量人员登记备案后方可发放使用。

  ⑥属固定资产的计量器具,发放使用前应同时由设备科填写器械技术档案一式三分。按照有关规定管理。

  ⑦计量器具损坏需要报废时,使用单位写出申请报告,由计量工作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并写出鉴定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对于改型淘汰的.计量器具,由医院直接通知使用部门办理有关的报废手续。

  2、计量器具的使用、维修、保养。

  ①大型、精密计量仪器应定点存放,专人管理,专人使用,责任落实到人,未经主管人员允许,他人不得使用。

  ②使用人员应熟练掌握和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使用记录。轮换人员操作时,应填写交接班记录。

  ③仪器发生故障,使用人员应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并填写书面记录。有关领导应尽快组织人员查明原因进行维修,并送计量部门进行鉴定。

  ④计量器具的放置应按有关规定和要求,符合仪器本身需要的环境条件,并保持相对稳定。

  ⑤仪器使用人员应经常做好初级保养、维修工作,如清洁、防尘、固定螺丝等。

  ⑥器械维修人员对计量器具应定期检查,对在大型精密、贵重、进口仪器拆修时,应经医院领导批准,并做好记录存档。

  3、计量器具的技术档案和资料保管、使用。

  ①凡计量器具和测试仪器,均应按要求,建立技术档案。

  ②属固定资产的计量器具,应按有关规定同时建立普通器械技术档案,将计量器具的申报审批手续、合同副本、仪器说明书、线路图等资料入档,并按规定分级管理。

  ③档案资料应由专人管理,不准外借,不得随意涂改。调换管理人员时应做好交接班记录。

  4、医用计量器具现场抽检制度。

  ①为了保证计量器具经常处于良好状况,应在检定周期内进行抽样检定。

  ②每次抽检数量应占周期内器具总数的10%以上,医院有条件检定的由计量室检定,不能检定的送检定部门进行检定,抽检合格的仪器要做好登记、记录入档,对抽查不合格者,应报告医院领导进行处理。

  ③计量器具在使用中发现问题时,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或计量管理人员随时安排检定处理。

  ④抽检合格率应高于周期合格率。

  5、计量监督。

  ①医院可委托医疗设备科对医院计量工作负责实施监督。

  ②对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者,责令其停止使用,并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③对损坏计量器具准确度隐瞒不报,给工作造成损失者,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④监督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保养制度执行情况。对违反制度,不听劝阻造成计量器具损坏者,要令其赔偿损失的一部或全部。

  ⑤监督检查各种文件、报表处方、病历等资料是否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⑥监督计量器具是否有超期使用现象。

  ⑦监督计量检定人员正确执行计量技术法规,保证检定数据的准确、可靠。

计量管理制度13

  总则

  计量工作是实现企业现代化管理要基础工作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结合我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计量人员,统一管理全部门的计量工作。

  二、建立健全的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并要妥善保管,其内容主要有:

  1、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台帐;

  2、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历史档案;

  3、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周期检定计划

  4、计量器具检验设备的技术资料(包括说明书、合格证、送检合格证、检定原件

  5、原始记录、报废单等)。

  三、能源、工艺、质量、经营管理计量器具、检验设备配备的各种类、规格、数量必须与实际需要相应,并能满足要求。

  四、在用的'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必须执行周期检定制度,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周期受检率达成100%,周期合格率在95%以上。

  五、建立和建各项计量管理制度,并且要严格遵守,计量管理制度包括:

  1、入库、流转、降级、报废核制度;

  2、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3、周期检定制度;

  4、在用计量器具、检验设备现场抽检制度;

  5、计量员培训、考核、任用、奖惩制度。

  六、新购买的计量器具,必须具有合格证,仓库才能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后应即报质量部备案。

  七、使用领用新购置的器具,必须报质量部,由质量部视其工作性质,决定器具的类型,规格和使用精度核对后才要发放,并做好有关登记工作。

  八、计量器具在周期检定和抽检中,发现精度达不到原来等级时,应降级使用。

  九、计量器具使用到残旧,已不能再降级使用时,经质量部核准,作报废处理,报废后计量器具,不得继续转移,流入生产使用。

  九、计量器具使用到残旧,已不能再降级使用时,经质量部核准,作报废处理,报废后计量器具,不得继续转移,流入生产使用。

  十、计量器具使用保管者,由于人为原因造成器具损坏,遗失的必须及时报质量部,并写明原因,损坏程度,计量员根据《奖惩制度》提出处理意见,质量部根据实际情况签署处理意见;损坏至不能使用或遗失不能找回的器具由质量部根据生产的需要制订计量器具的购置计划。

计量管理制度14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厂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管理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

  2、管理内容与要求

  2.1强制检定是指由省、市计量局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实行定点定期检定。

  2.2本广使用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应按规运登记造册,报省、市计量局备案,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2.3强制检定的周期,由执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检运机构根据国家计最检定规程确定。

  2.4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全厂任何部门或者个人都不得使用。

计量管理制度15

  为了加强地磅计量和地磅房的日常管理,确保计量准确、可靠,时常保持室内干净整洁,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计量

  1.凡需要地磅计量的`原料、产品或者物资,无特殊情况一律由仓库保管负责领车计量。

  2.车辆上下磅过程中不允许称重操作,避免车辆不完全上磅就进行称重。

  3.计量时,要确认磅上是否有人、车上是否有人、车辆是否完全上磅、重车和空车是否为同一车辆等信息。无论空车重车,一律要求做到磅上、车上无人才能计量。对采购的原料、物资,要全程查看计量前后时间内,车辆有无弄虚作假人为增加货物重量的行为。

  4.磅表为负值状态时不允许过磅,避免人为减少磅的基数(正常应当是空磅时为“0”)。

  5.车辆上磅过程中司磅员如果进行“置零”操作,则系统不允许过磅。

  6.司磅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公平计量,细心核对,防止因玩忽职守造成计量数据错误,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据情由当事人进行部分赔偿;计量人员要严以律己,严禁出现以权谋私的行为,否则按差额货值的5倍予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理。

  7.在称重出现异常时,司磅员应立即向相关部门反应情况。

  二、收费标准

  1.20吨以上(含20吨)每辆收费20元人民币。

  2.10吨以上(含10吨)20吨以下每辆收费10元人民币。

  3.10吨以下每辆收费5元人民币。

  4.收费凭据必须加盖专用印章,并注明过磅车辆的车牌号码,否则一概无效。

  三、磅房卫生

  1.禁止在磅房内放置与称重无关的工具、物资。

  2.各种用品摆放整齐,保持磅房内干净、整洁,无尘土、烟头、蛛网、碎纸、杂物。

  3.平常要保持窗户关闭,特殊情况下打开门窗后,过磅完毕后必须立即关闭,防止因大风或降雨造成设备损坏。

  4.禁止用手直接接触磅称显示屏表面和有关线路接头,防止生锈和损坏。要经常用干净软布擦拭显示器表面,保持表面洁净。

  5.磅房和磅称表面及周边卫生由地磅管理员定期打扫,地磅管理员要自觉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吸烟和乱扔东西,对陪同过磅的客户人员也要随时叮嘱注意卫生。

  四、维护保养

  1.定期对磅称的接线柱、显示屏、传感器、有关螺栓等设备进行维护保养,避免因锈蚀影响正常计量。

  2.秤台四周间隙内不得卡有石子、煤块等杂物。

  3.经常检查间隙是否合理,秤体限位螺丝不应与基础接触,一般间隙2-3mm。

  4.经常清扫台面,保持清洁,不得有积水,表面油漆应定期重新刷涂。

  5.禁止在台面上进行电弧焊作业,以免损坏仪表和传感器。

  6.经常用柔软洁净的擦布擦拭本仪表,不可用有机溶剂擦拭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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