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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计量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计量管理制度1
第一条为加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是指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或者授权建立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计量检定机构。
第三条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全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保障国家计量
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实施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证。
第五条 申请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或者有独立建制,其负责人应当有法人代表的委托书,能独立公正地开展工作;
(二)在申请开展的项目上有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计量管理能力;
(三)有与其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计量基、标准装置和配套设备;
(四)有与其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计量检定人员和计量管理人员;
(五)有能保证申请开展的项目正常进行的工作环境和设施;
(六)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
第六条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下列计量检定机构的考核申请并组织考核:
(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设置或者授权建立的国家级计量检定机构;
(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的省级计量检定机构。
第七条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下列计量检定机构的考核申请并组织考核:
(一)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的省级以下(不含省级,下同)计量检定机构;
(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建立的计量检定机构。
省级以下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建立的计量检定机构,由当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受理考核申请和组织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第八条 计量检定机构的考核或者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复查考核按照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计量检定机构的考核或者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复查考核由组织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派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评员和特邀专家承担。
第十条 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检定机构由组织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并颁发计量授权证书。
经考核不合格的,应当进行整改,整改期为三个月;整改后考核仍不合格的,不得开展申请授权项目的工作。
第十一条 计量授权证书的有效期由授权部门决定,最长不得超过五年。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在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应当向授权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复查考核申请,经复查合格的,换发计量授权证书。
经复查不合格的,应当限期三个月整改;整改后考核仍不合格的,不得换发计量授权证书。
第十二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需要新增授权项目,应当向授权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新增授权项目申请,经考核合格并获得授权证书后,方可开展新增授权项目的工作。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需要终止所承担的授权项目的工作,应当提前六个月向授权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未经批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不得擅自终止工作。
第十三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根据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履行下列职责:
(一)研究、建立计量基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或者本专业项目的计量标准;
(二)承担授权范围内的量值传递,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三)开展校准工作;
(四)研究起草计量检定规程、计量技术规范;
(五)承办有关计量监督中的技术性工作。
第十四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伪造数据;
(二)违反计量检定规程进行计量检定;
(三)使用未经考核合格或者超过有效期的计量基、标准开展计量检定工作;
(四)指派未取得计量检定证件的人员开展计量检定工作;
(五)伪造、盗用、倒卖强制检定印、证。
第十五条 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主要内容包括:
(一)本办法规定内容的执行情况;
(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规定内容的执行情况;
(三)定期或者不定期对所建计量基、标准状况进行赋值比对;
(四)用户投诉举报问题的查处。
第十六条 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应当认真进行整改,并报请组织实施监督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仍不合格的,暂停其有关工作;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计量授权证书。
第十七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开展须经授权方可开展的工作的;
(二)超过授权期限继续开展被授权项目工作的。
第十八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计量授权证书: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或者批准,擅自变更授权项目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二、三、四项规定之一的。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伪造、盗用、倒卖强制检定印、证的,没收其非法检定印、证和全部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决定。吊销计量授权证书,由发证部门决定。
第二十一条 从事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一营私舞弊,情节轻微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接受考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考核工本费。组织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二十三条 与本办法有关的计量检定机构考核申请书、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复查考核申请书、变更授权项目申请书以及计量授权证书的式样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制定。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计量管理制度2
(一)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计量法》,对计量实施监督管理。
(二)制订本单位医用计量器具的管理制度,报院长批准后实施。
(三)统一管理医用计量器具的申购、采购、验收、入库、贮存、发放、降级和报废的各个环节。
(四)组织对计量器具确认间隔,以保证在用计量器具的准确可靠。
(五)做好计量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
(六)做好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及维修管理,确保计量器具始终在合格的情况下使用。
(七)做好法定计量单位的管理。
(八)做好计量人员的管理。
计量管理制度3
一、计量室岗位管理制度
本制度明确了计量室管理人员、计量标准负责人和检定、核验人员具体分工和职责。
1、计量室是本站计量标准存放的地方,也是计量检定、核验人员进行量值传递的场所。因此计量室所有人员都应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主人翁的态度进行工作。
2、计量室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国家各项计量法令、文件和有关校验规程,负责本室所属计量器具的送检、校验及维护。本室最高计量器具必须按上级计量部门在所规定的周期及时送检,送检率达到100,超期的标准计量器具一律不得使用。
3、各项目的计量标准负责人要按本站程序文件的要求,保管、保养好各自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确保计量标准的正确、完整、齐全。
4、计量检定及核验人员都应熟悉本职工作范围内的计量器具的检定规程和检定方法,正确维护、保养和使用标准计量器具,并能熟练操作。
5、计量检定员要严格按国家现行的计量检定规程认真检定,负责把计量器具检定结果的标识固定在计量器具上,做好检定原始记录,出具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字迹应清晰、准确。原始记录认真保存以备核查,做好计量室环境条件的监测和记录。
6、核验员要对计量器具的检定结果的正确性、检定证书及检定结果通知书的规范化等给予校核,并在检定结果书上签名。
7、做好防盗防火工作,遵守保密规定。
二、计量标准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本制度明确了计量标准的使用、维护、保存、修理、更换、改造、封存及撤销以及恢复使用等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1、计量标准的使用必须具有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环境条件,具有称职的使用、维护、保管人员,非检定人员不能任意使用计量标准。计量标准器和配套设施要放置在固定地点,不得随意挪动,更不得随意拆卸和组装。
2、经上级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并取得相应项目的《计量检定员证》的人员才有资格使用计量标准。检定人员在使用计量标准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使用或保存要符合技术条件要求。
3、标准计量器具要按有关规定定期送检、自检,经检定合格的标准器具方可使用。计量标准器检定合格后,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粘贴设备唯一性标志,在不影响读数的情况下,唯一性标志应贴在标准器醒目、易识别的显著部位。
4、发现计量标准器异常时应及时排除,若故障较大需要修理时,应再次检定,合格后方能使用;如不合格,降级做工作计量器具用。若需要报废更新,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填写更换申请表等,报计量标准考核部门审批。
5、标准计量器具,仪器,仪表等使用完毕后或临时离开时,应切断电源,电源部分应定期检查绝缘,不合格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对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坏或丢失者,追究责任,给予赔偿。
6、标准装置、器具应保持清洁,经常擦拭,仪器仪表放置整齐,定期清理,保证设备的完好。标准计量器具的定期维护、修理要做好记录,标明维护项目、内容、更换零部件等,并存档。
7、标准计量器具、仪器元件的保管应符合防潮,防震,防腐,防尘及规定的温度,湿度等条件。
8、如遇特殊情况项目暂停,对该项目标准器要向原审核批准机构申请封存。如决定此项目停止,立即向审核批准机构申请撤销该标准装置。
9、标准仪器仪表一律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报上级领导批准方可外借。
三、量值溯源管理制度
本制度明确了在用计量标准器和主要配套设备的周期检定计划和执行程序,包括偏离时应采取的措施。
1、每年制定计量标准器和配套设备的周期检定计划,执行就地就近经济合理的原则,并严格按周检计划及时送检。
2、周期检定计划在每年年底以前,由技术负责人根据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周期检定的要求,编制下一年度的周期检定计划上报站领导,并负责组织、监督、实施。
3、按计划到期的计量标准器,由技术负责人下达周期检定通知,并且将检定证书与所属器具包装好送检;检定后的计量标准器必需经技术负责人检查验收,确认完好后,将检定证书交项目负责人存档。
4、按计划自检的计量器具,由技术负责人下达自检通知书,项目负责人完成后将原始数据及检定证书交技术负责人验证盖章,并进行登记。自检计量标准器具的检定证书长期保存。
5、经检定合格后才能使用,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标准不能再做计量标准使用,降级至工作计量器具。
6、到期的计量标准器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站领导,超期使用严格按相关法规追究责任;出现故障的计量标准器应立即停止使用,上报站领导,由领导确定报废、检修或新购。
7、计量档案管理员及时做好周检计划执行情况和检定结果等历史资料记录,认真贴好标准标识和合格标识。
四、环境条件及设施管理制度
本制度确保了计量室的设施和环境条件适合计量标准的保存和使用,同时应满足所开展计量检定或校准项目的计量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的要求。应对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进行监测和记录,对计量室互不相容的活动区域进行有隔离。
1、计量室设备环境状态应达到以下标准:设备保存,对号就位;管理有帐,流转登记;柜外存帐,加罩防护;设备设施,清洁防尘;空气无丝,地面无灰;空气干净,室温稳定;室内无杂物,摆放要整洁;用电有保险,停用断电源。
2、易燃易爆、有毒品的存放,设专人保管,保存在密封、避光、避热源、避火花源、防振、防碰的安全处,并建立领用消耗登记本。做到随用随领,用多少领多少,同时注意安全,防护措施完善,使用人必须掌握安全使用知识和熟悉处理事故的能力。
3、使用强电源的计量器具及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使用前,必须对电器线路进行全部检查,在无短路、无断路、无破露、无腐蚀、接线正确、接地良好、保险合适的情况下,方可启用。无操作能力者不得启用设备。
4、操作使用汞作为介质的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时,必须在专门计量室进行,做到防溢、防漏、防破碎,对于室内散落汞物质必须进行严格的清理和回收。
5、计量室要配备空调、温、湿度计等必要的监控设备对温度、湿度等参数进行监测并记录。操作人员严格按要求进行监控并记录,发现不符合规定时,应及时进行调整以满足要求。
6、对电磁干扰、灰尘、震动、电源电压等严格控制,对发生较大噪声的检测项目采取隔离措施;相邻区域的工作不相容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进行隔离。
7、当环境条件可能危及到计量检定或校准结果时,应停止计量检定工作,并向技术负责人报告,以采取措施保证检定工作的有效进行。
8、计量室必须坚持做到定期清洁,计量器具等定期保养、定期检查,根据不同设备及部位分别使用不同清洁器具,对于精密部件,不得用粗糙物、有腐蚀油剂进行擦洗;对于使用汽油、酒精擦洗设备的部件时,必须做好通风、防火措施,之后及时排除油气挥发物,保证室内安全。
五、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管理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开展计量检定或校准时必须要采用符合规定要求的计量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并对规程或规范的发放、领用、更换进行了具体规定。
1、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是建立计量标准,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必备技术文件,开展计量检定时,应当使用与计量检定项目对应的、现行有效的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如无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则可使用部门或地方计量检定规程。
2、要确保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发放到位,并作好发放记录;填写《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由领用人签收。
3、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由专人管理,统一编号,由站长确定发放范围,进行发放登记。受控文件由综合室加盖“受控”印章进行标识,并注明分发号作为受控号。
4、若原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变更,要将更改通知及时发放到原文件持有人手中,由文件持有人进行相应更换,由综合室对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对作废文件收回,防止误用作废文件。
5、作废文件应及时清理销毁,若须保留应加盖“作废”和“保留”印章,并作好记录。
六、原始记录及证书管理制度
本制度明确了计量检定或校准过程原始记录、数据处理、证书填写、数据核验和证书签发等环节的工作程序及要求。
1、原始记录是评定计量器具性能的原始依据,原始记录采用国家检定规程中所附格式,填写记录必须是检定员本人,边检定边取数据,不能搞回忆录。
2、原始记录的填写要求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字迹工整无涂改,示值读数应按规程要求取值。原始记录如要修改时,应划去原数据,并在该数据上方签上修改人姓名,重新填写该数据。
3、为了确保检定数据正确,检定员对自己填写的检定记录要认真核实,确保无误后交复核人员复核,复核人要严肃认真,复核无误后方可签字。
4、证书是计量器具准确可靠、一致性的凭证,证书的格式与填写内容必须按照检定规程的要求正确填写,对于检定合格的仪器,发给检定证书,不合格和仪器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并注明不合格项目。
5、原始记录、检定证书及检定结果通知书等,所需数据由检定员用钢笔填写,检定员、核验员签字必须用钢笔由本人填写姓名,不得用图章、编号代替。
6、检定员、核验员必须对出具的证书及数其据负责,主管签字必须严格执行检定规程,证书上数据必须与原始记录数据相符,对于不严格执行计量检定规程弄虚作假者,按计量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7、检定员、核验员出具的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等由技术负责人严格审核验证合格后,加盖本站检定专用章,方可有效。
七、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本制度明确了仪器设备、人员安全和工作责任事故的分类和界定以及各种事故的发现、报告和处理的程序。
1、本制度所指事故,包括在计量检定测试范围内的仪器设备(包括仪器、工具损坏)、人员安全和工作责任事故等。
1、1仪器设备事故:工作过程中违章操作,造成计量标准及配套设备损坏或技术指标不满足要求,以及非工作原因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
1、2人员安全事故:工作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人身伤害,甚至死亡。
1、3工作责任事故:工作过程中玩忽职守,造成检测结果错误,并造成政治、安全、经济上的严重损失。
2、按照《石油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事故划分为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3、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发现人应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人,对故意拖延不报或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者,一经查明,严肃处理。
4、一切事故经由事故责任人如实填写事故分析报告,报告事故经过及造成事故的原因、损失情况和采取补救措施。事故当事人应实事求是地写出书面报告,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等,事故旁击者予以证明,室负责人签字,上报站领导。
5、对于一般事故,可由本单位领导会同有关人员调查了解,实事求是地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做出结论,通知当事人并报告主管领导和业务部门。
6、对于非一般事故,由主管部门处理,给予当事人经济处罚或调离岗位、行政处分直到提请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对于事故报告及处理结果的有关资料,建立管理档案,及时存档。
八、计量标准文件集管理制度
1、计量标准文件集主要是建立计量标准的文字资料,必须认真、妥善保管。计量室计量标准文件集的管理由各项目负责人负责。
2、计量标准文件集应当包含以下文件:
2、1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如果适用)2、2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2、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2、4计量标准的重复性试验记录
2、5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记录
2、6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2、7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2、8计量标准履历书
2、9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如果适用)2、10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
2、11计量标准操作程序
2、12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使用说明书(如果适用)2、13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检定或校准证书
2、14检定或校准人员的资格证明
2、15计量室的相关管理制度
2、16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副本
2、17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3、凡新购或在用计量标准器具的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均应归入计量标准文件集保管,并进行登记编号后归档。历次送检、送修的计量标准器具,其检、修后的合格证及检定结果,均应归档。
4、计量标准文件集,未经批准不得借阅,确因工作需要时,应办理借阅手续,并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借阅单位和个人须按规定期限归还资料,并经项目负责人签字验收。发生逾期不还、丢失
5、损坏的情况时,应立即汇报,并做出相应的处罚。
6、计量标准文件集的保存过程中,应保持其整洁完好,不得有污损、霉斑等。超过保存期的档案应分门别类,选册登记,经批准后上交保存或销毁。
计量管理制度4
一、为了保证使用中的计量仪表值的统一、准确,计量标准器必须按检定周期送上级有关计量部门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期末检验的计量标准器具,不得使用。
二、加气站内压缩机房、充装台上用于生产和计量的各类压力表,由计量检定员检定、调试、修理,根据各类仪表的检定规程,结合本站实际情况,制定检定周期,检定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国家检定规程所规定的时间,在用仪表周期受检率应达100%,检定不合格或超期的.仪表不得使用。
三、本站计量员不能检定的计量器具,由本站申请市技术监督局按检定周期安排就近送检。
计量管理制度5
1.目的:
加强计量设备的校验管理,确保测量工作的准确性。
2.适用范围:
适用小区工程维修部及需有测量工作的部门。
3.引用文件:
3.1iso9002标准第4.11章
3.2质量手册第4.11章
4.职责:
4.1工程维修部负责计量设备的校验、发放的管理工作。
4.2维修班负责计量设备的校准、校验、测量工作。
5.工作程序:
5.1工程维修部对计量设备的购买作出计划安排。
5.2购置计划要明确计量设备的名称,规格与型号,数量,购置用途及要求。(本小区主要计量设备是:测温表、万用表)
5.3采购员根据购置计划,选择仪器仪表专营店,进行购买。
5.4计量设备的发放:
5.4.1工程维修部负责计量设备的`发放、检查和登记。
5.4.2冬季供暖测温表,供暖前由维修班长负责领取,供暖结束后交回工程维修部。工程维修部要检查测温表是否损坏,并在发放记录上登记。
5.4.3万用表由维修班长或维修电工领取,并在发放记录上登记。
5.5计量设备的正确使用:
5.5.1冬季供暖测温时,测温人员首先要校准测量准确度。
5.5.2测温要在正确位置测量:(房屋中间距地面1.5米处)测温表数字,升至一定温度后,不再上升后保持3分钟没有变化后,即认为是此时,此地的准确温度。
5.5.3电工维修电气设备时,首先要将万用表打到电阻档,效准万用表,方可测量。
5.5.4测量不同项目,要将万用表打到相应档位,并且根据经验,选择量程范围,以免损坏万用表。
5.5.5测量人员正确使用计量设备,爱护计量设备,不得损坏,如使用不当,人为损坏计量设备,由本人负责赔偿。
5.5.6测量人员要正确使用计量设备,使用时首先检查计量设备准确度,如计量设备不准确;例:测温表量程范围是在0℃-30℃,经过调整旋扭达不到量程范围,万用表打到电阻档,正负表笔相触经调正旋扭不回零时或其它情况,即认为计量设备不准,不能用此设备进行测量,应交回工程维修部更换,领取新表并当场检查校验。
5.6计量设备的校验:
5.6.1测温表在每年供暖结束后,由工程维修部指派人将测温表送交国家计量部门进行校验,校验合格后,将校验合格标志贴于测温表上。
5.6.2如校验不合格,应将仪表送仪器仪表维修部门修理,然后再次经国家计量部门校验。
5.6.3万用表每年校验一次,由工程维修部派专人将万用表送交计量局校验。校验合格后,将校验合格标志贴于万用表上。如不合格,处理方法同测温表。
5.6.4工程维修部要将校验情况详细在《计量设备校验登记表》上登记。
5.6.5对于经过再校验不合格的计量设备应贴上《设备停用证》上报公司申请报废。
6.支持性文件与质量记录:
6.1《计量设备校验登记表》ej-qr-qp-7.1-01
6.2《计量设备发放记录表》ej-qr-qp7.1-02
6.3《设备停用证》ej-qr-qp7.1-03
6.4《报废申请表》ej-qr-qp7.1-04
计量管理制度6
计量管理制度目的与编制依据
1.1为规范公司的计量管理,保证计量器具的准确可靠,充分发挥计量管理对公司生产、研发、质量、安全、成本管理的保障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的编制依据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5)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国家计量局,1987)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国家计量局,1987)《质量手册》(××××公司,20xx年)
《测量和监视装置控制程序》(南××××公司,20xx年)
2主题内容
本制度规定了计量器具购置、领用、维护、检定以及计量技术档案管理的基本流程和工作要求,明确了有关部门、岗位的计量管理职责。
3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生活、仓储装置使用的A、B类计量仪表(压力表、真空表、温度计、流量计、酸度计等)、生产与仓储衡器(磅秤、电子台秤等)以及分析技术部检测仪器、玻璃计量仪器的管理。
4职责
4.1质量保证部(以下简称“质保部”)负责组织本制度的编制、修订,设备动力部(以下简称“设动部”)、分析技术部、生产部、采购部、研发部、仓库和其他有关部门参与上述工作。
4.2设备动力部(以下简称“设动部”)负责公司所有计量器具的管理,分析技术部、生产部设置兼职计量员,协助设动部管理本部门使用的计量器具。质保部负责对上述工作的监督。
4.3计量器具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计量器具的维护,保持计量器具在有效检定期内的精密度和可靠性。设动部、质保部负责监督检查。
4.4本制度经公司管理程序审核批准后,由行政部颁布实施。质保部负责将本制度及其修订版本报行政部备案。
5计量器具的等级分类
5.1 A类计量器具
国家规定强制检定的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和环境检测的计量器具,包括机械台秤及其砝码,电子台秤,蒸汽流量计,污水流量计,自来水(含工业水、生活水)流量计,电度表,电子天平,分光光度计,玻璃液体温度计(质检用),台式酸度计,压力表。5.2 B类计量器具
用于原料和产品检验、内部物料转移的计量器具以及生产装置上的部分计量器具,包括各种规格的移液管及容量瓶,数字熔点仪,自动旋光仪,凝固点仪,电位滴定仪,旋转粘度计,双金属/热电阻/热电偶温度计,工业酸度计、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等。
5.2.3 C类计量器具
公司使用的除A、B类计量器具以外的其他计量器具(如玻璃液位计、水池标尺等)。计量器具的采购与领用管理
6.1采购/入库管理
6.1.1各部门购置计量器具时,应明确该器具的计量精度与量程,根据其使用场合的具体要求选型。计量器具请购单应准确填写需采购的计量器具的名称、量程、计量精度、防爆要求等技术数据。设动部对请购部门的'选型提供技术支持。
5.1.2采购部购置计量器具时,必须选择持有合法有效的《制造计量许可证》的供应商,所采购的计量器具上应有该许可证的标志,并有产品合格证或合格印,A、B类计量器具应配备使用说明书和相关技术资料。设动部负责验收上述标志、合格证或合格印,并在验收单上签字。
5.1.3采购部凭仓库和设动部共同签发的验收单办理入库和报销手续。没有产品合格证(或合格印)、生产许可标志或生产许可标志不合格的A、B类计量器具,仓库不得办理入库和报销,由采购部负责退货。
5.2领用管理
5.2.1 A、B类计量器具的领用部门必须在设动部办理登记和设置统一编号手续。仓库在确认设动部签发的计量器具领料单后方可发货。
5.2.2 A、B类计量器具使用部门应将所领用计量器具的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的原件交设动部保管(可保留复印件)。设动部根据领料单和上述文件建立计量器具管理台帐和每件计量器具的原始技术资料档案(见本规程第8.1节)。C类计量器具的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由使用部门负责保存。
6计量器具/检测仪器的使用与维护管理
6.1使用管理
6.1.1设动部对所有在用A、B类计量器具(含检测仪器,下同)设置统一编号。计量器具使用部门应确保所使用的全部计量器具均在规定的量程和精度范围内使用,且使用环境符合计量器具使用要求。
禁止超量程、超精度和在超出允许环境的条件下使用计量器具。
6.1.2计量器具使用者必须了解计量器具的性能、原理,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分析技术部负责编制本部门使用的A、B类计量器具的使用说明书,设动部负责编制其他A、B类计量器具的使用说明书,并协助使用部门培训和考核。计量器具使用部门不得安排未经培训和未通过考核的人员独立操作使用A、B类计量器具,其测量数据不可作为贸易结算、工艺、质量、安全、环境检测等方面的依据。设动部应保存A、B类计量器具使用部门的培训考核记录(或复印件)备查。
6.1.3计量器具每次使用前,使用者均应检查其状态是否正常。凡使用说明书要求自检的计量器具每次使用前均必须自检,并由使用者记录自检结果。要求自检的计量器具未经自检即使用或自检记录缺失均属质量违章行为。
6.1.4计量器具使用中出现量值反常、数据不稳定以及失灵,失准等异常情况时,使用人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上级报告。使用部门应及时通知设动部安排检定、维修,并更换计量器具。禁止使用有明显故障的计量器具。使用人员不得擅自拆卸、修理计量器具。
6.1.5因选型、使用、维护不当造成计量器具损坏、报废和由此引发的各类事故按公司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6.2维护管理
6.2.1计量器具使用人员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维护操作。计量器具在安装、拆卸和使用过程中应防止硬器、锐器的碰撞,避免剧烈振动,避免与禁忌物质的接触,保持计量器具的清洁和良好的工作状态。
6.2.2非定点使用的计量器具(如机械台秤、电子台秤等)每班使用后都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维护,及时清除沾染的化工物料。使用部门应将非定点计量器具的使用和清洁状况列入交接班检查内容。
6.2.3设动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公司计量器具的使用与维护状况的全面现场检查,并通知质保部和计量器具使用部门参加。及时发现并纠正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中的错误,停用超过有效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制止违章操作,并检查结果录入《计量器具现场检查表》(见附件一)。
6.2.4计量器具现场检查的重点为A、B类计量器具的状况,参检人员均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字确认检查结果,并协助使用部门处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质保部重点追踪检查中所发现问题的纠正以及预防措施的落实状况。
6.3转移、停用与报废管理
6.3.1定点使用的计量器具转移工作场所或计量器具停用时,其使用部门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设动部备案。设动部负责编制《计量器具停用通知单》(见附件三),由设动部经理、质保部经理共同签发。停用的计量器具由使用部门负责从使用点拆下或设置显著的停用标识,防止被误用。
6.3.2设动部负责检查、确认计量器具转移后工作场所的适用性和停用计量器具的拆卸、封存情况,并及时录入计量器具管理台帐。
6.3.3设动部负责计量器具报废的技术审核。计量器具无修复价值或因品质不良无法有效使用时,使用部门在办理报废手续时由设动部负责技术确认。属于固定资产的计量器具按固定资产管理程序实施报废。因其质量问题报废的计量器具设动部确认后应通知采购部,并协助采购部与供应商交涉。
6.3.4报废的计量器具禁止使用,由使用部门负责实施有效封存(转移出使用场所,拆卸关键部件并设置明显的“报废”标识)或拆卸后交设动部处理。设动部负责报废计量器具台帐的注销,并妥善保存相关资料。
7周期检定管理7.1周期检定标准
7.1.1公司A、B类计量器具均应进行周期检定,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A、B类计量器具送检率应分别达到100%和95%,计量器具检定合格率应≥95%。
7.1.2设动部依据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状况,负责编制各类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标准,经使用部门确认和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作为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的依据。分析技术部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标准由分析技术部自行编制。质保部协助并监督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标准的编制和修订。
7.2周期检定计划编制与实施
7.2.1设动部根据管理台帐和周期检定标准,编制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计划,并在检定有效截止日期前20个工作日向计量器具使用部门提交《计量器具/检测仪器周期检定通知单》(见附件二)。通知单应标明所需检定的计量器具的编号、安装使用地点、有效期截止时间、计划送检日期和计划完成检定日期。
7.2.2计量器具使用部门接到检定通知单后,应合理安排检定对象及其相关装置的运行或使用计划,及时停止使用,并最晚在有效期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将计量器具拆卸并清洁后交设动部。在计量器具送检期间因生产、生活或安全管理需要不能停车的装置,使用部门应提前申请采购或领用备用计量器具。需要检定单位现场检定的计量器具应由使用部门在检定日期的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检定准备。
7.2.3设动部根据周期检定计划和检定通知单,负责联系具有合法资质的检定单位,及时实施周期检定,尽可能缩短计量器具和相关设备因检定造成的停用时间。分析技术部计量器具的检定由该部门自行联系,并告知设动部。
7.2.4所有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均应有检定单位颁发的检定合格证。设动部将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送还使用部门时,应按规定将合格证(或复印件)粘贴在计量器具上或保留在计量技术档案中。
7.2.5周期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由设动部负责设置醒目的“不合格器具”标识,存放至机修车间配件库或在使用现场封存,并逐一登录在案。设动部负责组织对不合格计量器具进行鉴别,可以修复的由设动部联系外送修复,无修复价值的办理报废(见6.3节)。
7.2.6质量保证部负责监督计量器具检定计划的实施过程,协助设动部和使用部门组织检定,并重点监督A、B类计量器具、超过检定期计量器具的检定安排和检定不合格器具的处理。对有可能造成质量、安全、设备事故的过期未检定计量器具,由设动部负责向使用部门发布《计量器具/检测仪器停用通知单》(见附件三),并监督实施。
7.3内部检定管理
7.3.1设动部负责组织公司除分析技术部以外的各类计量器具的内部检定,分析技术部计量器具的内部检定由该部门自行组织。
7.3.2内部检定对象为在周期检定标准期内(见7.1节)的计量器具。对超过检定期的计量器具的内部检定结果无效。
7.3.3设动部负责编制计量器具内部检定计划和检定方案,并负责实施和保存内部检定记录。计量器具内部检定方案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的相关规定,检定器具合法,检定方法正确、简便。计量器具使用部门应积极协助内部检定工作。7.3.4内部检定不合格且无法校准的计量器具应立即停止使用,由设动部负责联系提前实施周期检定,按周期检定操作程序实施(见7.2节)。
8计量技术档案管理
8.1计量技术档案内容
设动部负责建立全公司除分析技术部以外的全部计量器具的技术档案,其主要内容为:
①原始技术资料,包括计量器具的说明书、合格证、生产厂家资质证明、安装施工检验记录以等;
②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台帐,包括计量器具的统一编号、周期检定计划、内部检定计划以及检定合格证、检定原始记录等;
③现场检查记录、停用通知单、维修记录;
④退货与报废记录。
分析技术部的计量技术档案由该部门负责建立和保存,基本内容同上。
8.2管理职责
8.2.1设动部负责计量技术档案的建立和管理,确保其完整性、可靠性。
8.2.2设动部每月至少检查一次、质保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计量技术档案状况,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确认检查结果(见附件四)对短缺、遗失、损毁的计量技术档案,由设动部通过供应商、检定单位等渠道尽力收集。
8.2.3计量技术档案可供公司各部门查阅,但不得外借。特殊情况下需要外借时,应按公司技术资料管理规定办理借用手续。附件
附件一《计量器具/检测仪器现场检查表》附件二《计量器具/检测仪器周期检定通知单》附件三《计量器具/检测仪器停用通知单》
附件四《计量技术档案检查表》
计量管理制度7
1、计量器具的采购、入库、发放、报废。
①各科室申请计量器具的购置计划,均应经医院分管领导审查核准。凡不符合计量法规的计量器具,不得购置。
②凡购置的计量器具,应由专职计量工作人员和有关方面人员参加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③计量器具入库时,仓库管理人员应协助计量工作人员登记、编号、建帐、填卡,建好计量器具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完善各项入库手续。
④计量器具应妥善存放,防止损坏。
⑤发放计量器具应由使用科室填表写领取申请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并经主管部门计量人员登记备案后方可发放使用。
⑥属固定资产的计量器具,发放使用前应同时由设备科填写器械技术档案一式三分。按照有关规定管理。
⑦计量器具损坏需要报废时,使用单位写出申请报告,由计量工作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并写出鉴定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对于改型淘汰的计量器具,由医院直接通知使用部门办理有关的'报废手续。
2、计量器具的使用、维修、保养。
①大型、精密计量仪器应定点存放,专人管理,专人使用,责任落实到人,未经主管人员允许,他人不得使用。
②使用人员应熟练掌握和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使用记录。轮换人员操作时,应填写交接班记录。
③仪器发生故障,使用人员应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并填写书面记录。有关领导应尽快组织人员查明原因进行维修,并送计量部门进行鉴定。
④计量器具的放置应按有关规定和要求,符合仪器本身需要的环境条件,并保持相对稳定。
⑤仪器使用人员应经常做好初级保养、维修工作,如清洁、防尘、固定螺丝等。
⑥器械维修人员对计量器具应定期检查,对在大型精密、贵重、进口仪器拆修时,应经医院领导批准,并做好记录存档。
3、计量器具的技术档案和资料保管、使用。
①凡计量器具和测试仪器,均应按要求,建立技术档案。
②属固定资产的计量器具,应按有关规定同时建立普通器械技术档案,将计量器具的申报审批手续、合同副本、仪器说明书、线路图等资料入档,并按规定分级管理。
③档案资料应由专人管理,不准外借,不得随意涂改。调换管理人员时应做好交接班记录。
4、医用计量器具现场抽检制度。
①为了保证计量器具经常处于良好状况,应在检定周期内进行抽样检定。
②每次抽检数量应占周期内器具总数的10%以上,医院有条件检定的由计量室检定,不能检定的送检定部门进行检定,抽检合格的仪器要做好登记、记录入档,对抽查不合格者,应报告医院领导进行处理。
③计量器具在使用中发现问题时,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或计量管理人员随时安排检定处理。
④抽检合格率应高于周期合格率。
5、计量监督。
①医院可委托医疗设备科对医院计量工作负责实施监督。
②对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者,责令其停止使用,并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③对损坏计量器具准确度隐瞒不报,给工作造成损失者,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④监督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保养制度执行情况。对违反制度,不听劝阻造成计量器具损坏者,要令其赔偿损失的一部或全部。
⑤监督检查各种文件、报表处方、病历等资料是否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⑥监督计量器具是否有超期使用现象。
⑦监督计量检定人员正确执行计量技术法规,保证检定数据的准确、可靠。
计量管理制度8
总则
计量工作企业实现现代化管理要基础工作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全国公司工矿企业计量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设立适应生产需要的检验室,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计量人员,在总经理直接领导下,协同各部门,统一管理全公司的计量工作。
二、建立健全的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并要妥善保管,其内容主要有:
1、1.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台帐;
2、2.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历史档案;
3、3.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周期检定计划
4、4.计量器具检验设备的技术资料(包括说明书、合格证、送检合格证、检定原始记录、报废单等)。
三、能源、工艺、质量、经营管理计量器具、检验设备配备的各种类、规格、数量必须与实际需要相应,并能满足要求。
四、在用的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必须执行周期检定制度,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周期受检率达成100%,周期合格率在95%以上。
五、建立和建各项计量管理制度,并且要严格遵守,计量管理制度包括:
1.入库、流转、降级、报废核制度;
2.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3.周期检定制度;
4.在用计量器具、检验设备现场抽检制度;
5.计量员培训、考核、任用、奖惩制度。
监视和测量装置采购、入库、流转、降级、报废、核准管理制度
一.工程部根据生产的需要制订计量器具的购置计划,经公司批准后,交由采购业务部外购。
二.新购买的计量器具,必须具有合格证,仓库才能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后应即报工程部备案。
三.使用部门领用新购置的器具,必须报工程部,由工程部视其工作性质,决定器具的类型,规格和使用精度核对后才要发放,并做好有关登记工作。
四.因机台动迁或生产器具保管使用者的调动,计量器具要流转时,须由车间班组报工程部办理转移手续。
五.计量器具在周期检定和抽检中,发现精度达不到原来等级时,应降级使用。
六.计量器具使用到残旧,已不能再降级使用时,经工程部核准,作报废处理,报废后计量器具,不得继续转移,流入生产使用。
七.计量器具使用保管者,由于人为原因造成器具损坏,遗失的必须及时报车间和工程部,并写明原因,损坏程度,责任者由车间根据《奖惩制度》提出处理意见,工程部根据实际情况签署意见后提交公司处理;损坏至不能使用或遗失不能找回的器具由工程部根据生产的需要制订计量器具的购置计划,经公司批准后,交由采购业务部外购。
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一.计量器具的使用。必须有专人负责,流动性的器具应由专人保管,保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二.计量器具必须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计量器具使用者,应熟悉它的性能和使用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
四.使用时必须注意爱护,经常保持清洁,小心轻放。
五.使用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失灵、超差等异常现象,不得擅自拆修,应及时报技术质量部进行检修,合格后方能续继使用。
六.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落实到个人,不用时应清洁干净,装入盒内,保存在干燥处。
七.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按规定接受周期检定和抽检以保证其完好合格。
八.切勿将量具,仪器暴晒于日光中或置于尘埃沽污,潮湿之中。
在用计量器具现场抽查制度
一.在用计量器具在规定使用期限内、计量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到车间、班组进行现场抽检,如发现有不合格现象、有权立即停止其使用。
二.对关健工艺中的在用计量器具,在检定有效期内按10%的比例抽检,并计算出抽检合格率。
三.在抽检中如发现抽检合格率低于95%时,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发确保测量精度和产品质量的稳定。
计量工作制度
一.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令、法规、组织学习有关计量文件。
二.设计编制全公司的各种计量网络图,制定计量器具配备方案。
三.制定本企业的计量管理办法和各种管理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后贯彻实施。
四.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一个由各车间各部门人员组成的计量管理系统。
五.制定各种量值传递系统表和周期检定日程表,组织全公司的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保证量值传递和测量数据的准确。
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公司级标准计量器具,开展一些必要目的检定,测试,组织按期送检,保证标准计量器具的周检合格率达100%,不合格一律不准使用。
七.统管全公司计量器具和有关部门配合制订计量器具购置计划,组织好计量器具入库、发放、使用、降级和报废的登记工作,建立计量器具台帐和历史档案卡。
八.整理保管计量文件和技术资料,统计分析和各种计量数据,供公司决策参考。
九.普及宣传计量法令、法规和计量技术知识,对职工进行正确使用、维护、保养计量器具的教育,负责计量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十.监督全公司各部门执行计量法;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实施计量管理制度。
十一.对违反计量法,违反计量管理制度的人和事必须作出处理。
十二.负责调解处理管理范围内的计量纠纷。
计量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计量法令,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计量管理制度。
二.按具体分工负责计量检定,测试任务,提供准可靠的计量检定,测试数据。
三.对违反计量管理制度及因违反所造成损失的部门和个人,有权监督和检查,有权向有关领导部门反映情况和提出处理意见。
四.加强学习、熟悉所从事的计量工作业务,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和考核。
五.自觉维护和保养各种计量器具,经常深入车间、班组抽查计量器具,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监督指导车间、班组人员正确使用计量器具,合理存放和妥善保管。
计量原始数据、统计报表、检定证书的管理制度
一.据实际需要,编制各种统计报表,对有关计量数据进行计算整理、分析,供有关部门参考、查对。
二.收集整理、保存
各种原始数据,不得伪造、删改遗失。
三.各种检定证书(出公司合格证、检定合格证等)由工程部负责保管。
四.各种原始记录,统计报表、检定证书一般应保存三年以上。
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根据《计量法》和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我公司范围内使用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部门和个人,必须按规定将其使用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报工程部登记、备案。
二.工程部根据执行检定机构的检定周期,编制《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并负责按期组织送检。
三.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包括新购置的)未备案,检定或经检定不合格的,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使用。
四.未取得《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人,不准修理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
五.使用属于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部门或个人,不得拖延或拒绝送检。
六.对没有执行或违反上述规定的,按照《计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进行处理。
七.计量监督人员,必须对强制检工作计量器具按有关规定进行监督管理,对失职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
八.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卫生等方面的强检工作计量器具,使用者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工程部进行处理,计量监督员要经常到现场抽查,以保证使用准确、安全可靠。
九.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采购、入库、领用、流转、降级、报废、使用、维护、保养等应按有关的计量管理制度执行。
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一.我公司使用的各种类计量器具,必须按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周期检定,以确保其测量精度符合标准。
二.根据计量器具的种类,使用频度和环境条件等因素决定的可能保持精度的间隔时间,确定检定周期、长度、?器等类的检定周期原则上为12个月。
三.工程部按照各部门、车间、班组的配备情况,有计划地编制检定周期计划,统一组织安排送检,送检率达成100%。
四.凡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应有检定部门发给的合格证。
五.标准计量器具一年送主管部门检定一次,要求送检率达成100%,送检合格率100%,以保证全公司量值传送的准确。
六.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才能发放使用,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过期未检的应停止使用。
七.对完成检定的计量器具,做好详细的检修记录,并把记录归类存档,妥善保管。
批准审核编制
计量管理制度9
一、管理原则
1、合理用水用电、方案用水用电、节省用水用电。
2、全校用水用电装表计量,按消耗量计价收费。
3、保证教学、行政工作、师生员工生活的基本需要。
4、坚持节省用水、用电教导,对不遵守用水、用电管理方法,铺张水、电的现象举行批判教导。
二、管理职责
小学水电管理由后勤与基建处水电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其职责是:
1、管理全校各部门用水用电工作,负责和自来水公司、供电局相关工作的协调;
2、组织全校各楼宇水电表具的`安装,按时抄表,并报财务和有关部门;
3、组织用水用电制度的采取,检查全校水、电设备的完好状况,削减线路损耗,组织实施节水、节电的奖惩工作;
4、组织节省用水用电的宣扬工作。
三、管理责任制
1、教学楼、实训楼等楼宇用电由教室管理员负责管理,准时关电源总闸。
2、食堂用水由食堂管理员负责管理。
3、宿舍区域由宿舍管理员负责管理。
四、校园各楼宇用水用电都安装水、电表、按月计量抄录,监测水电使用状况,水、电表具属小学的财产,不得擅自移动改装,不得损坏。电表具属小学的财产,不得擅自移动改装,不得损坏。
五、校园基建和大修工程需用小学水电时,需经后勤与基建处批准并安装水、电表后才干使用。安装费由用户担当,并按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的标准交纳水费、电费。
六、同学宿舍不得擅自使用电炉取暖器等电热设备。否则,按违章用电处理。
七、违章用水用电处理方法。违章用水用电处理方法。
1、公共场所、办公室、集体宿舍等场所不得私拉电线、使用电水壶、电炉等电热设备,一经发觉,没收电热器设备,并罚款200元,私拉电线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私拉电线者担当所有责任。
2、有意损坏水电设备除按价赔偿工料费外,按照情节轻重处以工料费i一3倍的罚款。
计量管理制度10
工厂计量器具的校验、标识、使用管理办法
1、目的
对计量设备进行有效的控制,保证设备的测量精度和准确性,满足预期的使用要求。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计量设备的控制(分析天平.计量容器等)
3、职责
3.1质管科负责计量设备的控制和管理,计量设备周期检定计划的编制。
3.2检验员负责计量设备的正确使用及维护保养。
3.3 销售部负责计量设备的采购。
3.4质管科主管负责贵重的计量设备申购审核和周期检定计划的审批。
3.5总经理负责设备购置申请单的批准。
4、工作程序
4.1、计量设备的范围
用于对采购产品、半成品及最终产品检测所用的`设备。
4.2、计量设备的购置
4.2.1、使用部门需增添、更新计量设备时,由采购部负责人填写《采购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采购。
4.2.2、采购人员按要求进行采购,设备购入后通知质管科按照《进货验证记录》中的内容,对其进行确认。
4.2.3、在确认过程中发现与要求不符或是设备损坏、缺件时由销售部负责向供应商调换。
4.2.4、计量设备经确认后由质管科负责送检,合格后进行登记、编号,进行标识,注明编号、有效期等,并根据使用的地点、位置,写入《生产设施、设备一览表》,统一进行管理。
4.3、计量设备的周期检定
4.3.1、质管科负责制订《设施保养检修记录》,并按其内容组织实施。
4.3.2、 对需检定的设备和即将到期的设备及时送检,由质管科负责联系国家法定计量部门进行检定,并保存检定报告。
4.3.3、需自校的计量设备由质管科制订相应的自校规程,进行自校,并作好自校记录。
4.3.4、检定或校准合格的设备,进行合格标识,并标明有效期;校准不合格的,同样进行不合格标识,经修理后重新校准;对不便粘贴标签的设备,可将标签贴在包装盒上,或由使用者妥善保管。
4.4、计量设备的使用、搬运、维护和贮存控制
4.4.1、使用者应按使用说明书或规定的要求正确使用设备,确保设备的测量能力与要求相一致,防止发生可能使校准失效的调整,使用后要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
4.4.2、在使用计量设备前应检查该设备是否工作正常,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
4.4.3、对于重大的计量设备,搬运后应重新进行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
4.4.4、对于暂时不用的计量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封存申请,质管科同意后予以封存,做好标识与记录;反之,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质管科同意,必要时送上级计量检定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并做好记录。
4.5、计量设备偏离校准时的控制
4.5.1、发现计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应停止检测工作;并追查使用该设备检测的产品流向,再评价以往检测结果的有效性,确定需重新检测的范围并重新检测;质管科应组织对设备故障进行分析、维修并重新校准,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4.5.2、 对无法修复的设备,经质管科负责人确认后,由总经理批准报废或作相应处理。
4.6 、使用的计量设备应存放在适宜的环境里,防止设备遭受雨淋、曝晒,由质管科负责监督检查。
4.7、计量设备的记录保存由质管科收集、保存直至该测量设备报废为止。
计量管理制度11
(一)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下列内容:
1、原始凭证的名称
2、原始凭证的的填制日期和编号
3、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
4、经济业务内容摘要
5、经济业务的实物数量和金额及收付款方式
6、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及填制人员、经办人员的签章
(二)原始凭证的填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记录真实
2、内容完整
3、填制及时
4、书写清楚
(三)原始凭证的.审核
1、合法、合理性的审查
2、完整、正确性的审查,以合法凭证审核凭证有关数量、单价、金额是否正确无误。
3、自制原始凭证应有经手人、填制人、负责人的签名。必须按符合规定的要求填制。
计量管理制度12
一、计量监督检查分为上级主管部门及计量行政部门监督检查,用户的监督和内容的监督检查。
二、加气站计量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计量行政部门国家计量法及实施细则规定范围内的监督检查,并为计量监督检查的`顺利进行提供方便。
三、加气站计量实施,人员接受上级计量部门的检查、考核合格才能执行计量任务。
四、加气站计量工作接受用护监督。
五、未即使发现,解决计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交流经验,在本部范围内实行定期检查,评方和不定期抽查结合的计量监督检查,本站设计量监督员,进行经常的计量监督检查。
六、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各项计量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标准器具送检率、计量器具合格率、计量系统无泄漏;
(三)计量技术资料、档案填写,管理情况;
(四)计量基础,基本技术掌握水平;
(五)对计量工作中违法、失职、不严格执行各项计量管理制度,可根据情节,提出处理意见,接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计量管理制度13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计量管理工作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2、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3、管理职责
3.1机构及人员设置。
3.1.1公司计量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3.1.2设备部是负责公司计量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3.1.3设备部动力组负责公司计量管理的日常业务工作。
3.1.4各厂、单位设专(兼)职计量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计量管理工作。
3.2职责
3.2.1计量监督管理。
3.2.1.1宣传贯彻国家计量法令、法规,维护国家计量单位的统一。
3.2.1.2制定公司计量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各厂、单位执行公司计量管理办法的情况。
3.2.1.3制定公司计量管理考核细则,负责对各厂、单位进行检查考核。
3.2.1.4制定计量员的工作标准,指导各厂、单位计量员搞好本单位的计量管理工作。
4、管理内容
4.1计量器具配备
4.1.1公司生产经营中要按照工艺技术标准、规范及经营核算的要求配备计量器具。
4.1.2计量器具配备计划、选型由各厂、单位提出,报设备部审批。
4.1.3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需要,于每年9月份向设备部申报下一年度的'计量器具配备计划,经设备部审核后报公司审批。
4.1.4计量器具配备计划经公司批准后,由供应部负责采购。
4.1.5各单位在计量器具计划之外急需计量器具,应编制计量器具采购申请计划,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报设备部审批,供应部负责采购。
4.1.6新建、改建项目,在计量系统方案审查阶段必须通知设备部派员参加方案审查。
4.2计量器具的使用与维护保管。
4.2.1计量器具的使用单位要制定出相应使用、保管、维护办法,确定专人负责,落实责任。保证计量器具有人管理,有人维护,有人保管。
4.2.2各厂除标准器具外的计量器具,由各厂负责维护、校验、保管。
4.2.3计量器具或计量检测系统,在交付使用时要办理相应的交接手续,并建立相应的计量设备档案。
4.2.4计量器具因非正常原因造成损坏或因管理不善造成丢失的,责任人或责任单位应负责赔偿损失。
4.3计量数据管理。
4.3.1计量数据采取分级管理。进出公司、各厂的物料数据,由供应部负责采集管理。各厂生产消耗的物料、能源介质的计量数据由各厂负责采集、管理,并在每月26日向设备部报汇总后的各项计量数据。各单位内部工序间的计量数据由各单位自行管理。
4.3.2计量数据应以计量器具的计量数为依据,要保证数据的公正准确。
4.3.3设备部负责生产厂计量数据的核实工作,并向公司上报月度各厂物料、能源介质消耗报表(见附表)。
4.3.4发生计量异议,由计量异议提出单位向设备部提交书面报告。设备部负责协调、处理、仲裁。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
4.4计量器具的标准检定。
4.4.1公司内所使用的计量器具都应进行有效的标准检定。
4.4.2计量器具在检定周期内因故修理后,必须进行重新检定。
4.4.3公司最高标准,由设备部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要求定期送检,保证公司最高标准的准确性。
4.4.4计量器具在检定周期内因故修理后,必须进行重新检定。
4.5计量检定人员管理。
4.5.1从事计量检定工作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所从事的检定项目必须与检定员证书所标一致。
4.5.2计量检定人员必须定期参加有关的培训考核,保证检定人员证书的有效性。
4.5.3计量检定人员在从事计量检定工作中,必须严格按有关标准规程进行检定。
5、检查与考核
5.1公司计量管理工作按《计量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5.2设备部动力组每年组织2次对各厂矿部门的联合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否则加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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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室计量标准文件集管理制度
1、计量标准文件集主要是建立计量标准的文字资料,必须认真、妥善保管。计量室计量标准文件集的管理由各项目负责人负责。
2、计量标准文件集应当包含以下文件:
2、1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如果适用)
2、2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2、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2、4计量标准的重复性试验记录
2、5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记录
2、6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
2、7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
2、8计量标准履历书
2、9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如果适用)
2、10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
2、11计量标准操作程序
2、12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使用说明书(如果适用)
2、13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检定或校准证书
2、14检定或校准人员的资格证明
2、15计量室的相关管理制度
2、16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副本
2、17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3、凡新购或在用计量标准器具的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均应归入计量标准文件集保管,并进行登记编号后归档。历次送检、送修的计量标准器具,其检、修后的合格证及检定结果,均应归档。
4、计量标准文件集,未经批准不得借阅,确因工作需要时,应办理借阅手续,并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借阅单位和个人须按规定期限归还资料,并经项目负责人签字验收。发生逾期不还、丢失
5、损坏的情况时,应立即汇报,并做出相应的处罚。
6、计量标准文件集的保存过程中,应保持其整洁完好,不得有污损、霉斑等。超过保存期的档案应分门别类,选册登记,经批准后上交保存或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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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制度
1、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有专人(计量管理员)负责管理和协调。
2、在上级计量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医院计量委员会和医疗设备管理部门按照《计量法》的要求和有关的规定,统一管理全院的计量工作。
3、统一建立全院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台账、分户账、分类账,保管好有关的技术档案和检定证书。
4、加强与计量检定部门的业务联系,做好年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工作。
5、随机地对在用计量器具进行抽检,停止使用超期或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6、对违反计量工作制度产生的后果,报领导作相应的处理。
二、计量器具的采购、入库、降级和报损制度
1、购置时,要审查计量器具的型号、规格、精密等级、测量范围、计量性能等,以保证计量性能的准确可靠。
2、采购的计量器具应有cmc或cpa标志(并附有许可证编号),不得采购未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计量器具。
3、计量器具购进后,应保管好有关的技术资料,使用前应将该计量器具送交计量部门检定。
4、验收和检定合格后的计量器具方可入库,同时由计量管理员建立台账并编制定期检定计划。
5、对验收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有设备科提出退货报告,由原采购部门办理退货。
6、计量器具经检定达不到原准确等级,但能达到低一级精度时,可作降级使用,并作好技术档案记录的更改。
7、经检定不合格且修理后仍不能通过检定的计量器具,由计量管理员提出报废报告,经医疗设备管理部门统一处理。
三、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1、使用计量器具的部门,必须做好计量器具的使用与保养工作,制订出相应的使用操作规程,由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说明书及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所有计量器具都应建立使用记录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常用计量器具应每次使用后擦净保养,不常用者应定期做通电试验。
3、存放计量器具的场所,要求清洁卫生。温度、湿度要符合检定规程的规定,并保持相对稳定。易变形的计量器具,要分类存放,妥善保管。严禁计量器具与酸、碱等腐蚀性物质及磨料混放。
4、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有计量鉴定证书或合格标记,发现合格证书丢失或超期的,要及时查找原因,办理补证手续。
5、计量器具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计量管理员处理,各使用部门无权擅自修理计量器具。精密贵重仪器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送修,并做好记录。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超过检定周期;无有效合格证书或印鉴;计量器具在有效使用期内失准、失灵;未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本单位不能修理的计量器具,应委托取得《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修理,并在取得该单位开具的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四、计量文件、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1、计量文件、技术资料、质量凭证、单据要由专人保管并进行编号、登记,借出时履行借用手续,以防丢失和损坏。
2、认真填写计量技术档案,做到内容完整、字迹端正,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相关规范。
3、按规定的保存时间保管好计量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若销毁档案资料须经批准。
4、对发生丢失计量档案的事件应做好记录,查清原因再追究责任。
五、计量事故管理
在医疗过程中,可能会因医疗计量器具的准确度或其他计量问题引起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如发生这类问题,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1、处理计量纠纷的方式有检定和调解,首先要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在相互谅解的基础上促使双方当事人解决问题。
2、计量调解是由县级以上技术监督局对计量纠纷双方进行的调解。根据计量纠纷的特殊情况,计量调解一般应在仲裁检定以后进行。
3、仲裁检定是指由县级以上技术监督局用计量基准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所进行的以仲裁为目的的计量检定、测试活动。仲裁简短可以由县级以上技术监督局直接受理,或指定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
4、情节严重并引起医疗事故的,应保护现场,以便有关人员前来找出事故原因并记录;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处理。
5、一般事故如系人为因素引起,应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理;如系管理不善引起,应分析原因,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以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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