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计量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计量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计量工作是公司组织生产、经营、实现企业现代化和技术进步的基础,搞好计量工作对指导生产,强化企业管理,达到高产、优质、低耗、安全,提高公司经济效益都有着重要的意义。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和其行政法规,特制定本管理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理制度是我公司计量工作的基础规定,在生产、经营及其它管理中,在计量工作上都应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计量管理的目的
第三条计量工作具有法制性、统一性、准确性、社会性的特点。特别是国家已颁布了计量法,要求企业将计量法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这就需要企业强化计量管理,使计量工作完全处于受控状态。并且,当企业正当权益受到外界损害时,亦可受到法律的保护。
第四条计量工作涉及企业各部、室、生产的各个环节,贯穿到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如计量工作不能形成一个以管理、技术、信息组成的闭环计量系统,就无法适应公司的生产和经营活动。
第五条计量管理工作主要是由计量器具给出的数据为依据,可及时向公司领导和决策层提供可靠信息,以达到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的全过程进行最佳有效控制。
第三章计量工作的任务
第六条宣传、实施、贯彻国家计量法令、法规、方针和政策,参加各种类型计量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计量知识和计量法制观念及提高计量人员的技术水平。
第七条组织、设计全公司各种计量网络图,制定计量器具配备规则,并付诸实施。统一管理全公司计量标准器具和计量设施。
第八条制定本公司的计量管理办法和计量器具管理目标,制定各计量管理制度,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组建计量管理网络,制定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保证计量单位和数据的准确一致。
第九条组建量值的传递系统,开展计量检测,研究完善计量手段,制定计量器具的配备、购置、使用、封存、报废等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条组织强检与监督管理,认证计量数据,处理计量纠纷。
第四章计量管理系统的组成
第十一条计量管理委员会是公司的计量管理机构。委员会的负责人由分管计量工作的公司领导担任,成员可由有关部、室领导组成。负责审查公司计量管理制度、计量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协调全公司计量工作。
第十二条制造工程部在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统一归口管理全公司计量工作的执法机构,实施计量技术、行政和法制监督管理。制造工程部下设检定室。
第十三条各部、室必须有一名部长(或主任)分管计量工作,下设一各兼职计量员,报请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在制造工程部的统管下组成计量管理网,负责日常计量管理工作。
第五章计量管理机构的职责范围
第十四条计量委员会领导小组职责
1、领导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贯彻实施国家计量法规和各项计量规章制度,保证完成公司的计量任务。
2、审批公司计量管理制度和公司检定方法。
3、批准公司计量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4、对公司重大计量工作问题做出决策,如人员配备,计量方面的奖惩决定等。
5、批准企业管理系统的模式和量值传递系统。
第十五条制造工程部计量管理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计量法令、法规和上级计量行政部门的文件,在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做到上传下达,制定本公司计量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组建计量系统管理网。
2、建立公司所需的标准,保证量值传递准确、可靠,负责公司计量技术工作。
3、统一管理公司计量器具和设施(如长度、热工、力学、理化监测等)包括计划、入库、建立台帐、发放、使用直至报废等各个环节,并对各部、室的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4、编制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和抽检计划,下达检定通知单,组织开展计量器具的检定和计量器具(含标准器)的送检,保证计量器具周期受检率为100%。
5、开展计量检测,推广新的计量技术,研究完善计量手段,对全公司各级动力量、物资量及工艺产品质理等数据进行认证,具有计量执法职能,处理计量纠纷。
6、宣传和普及计量知识,统管计量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计量人员的技术素质和全体员工的计量意识、法制观念。
7、贯彻计量奖惩制度,接受上级计量部门的监督和交给的任务。
第十六条计量检定室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计量法,检定员管理办法等有关法令、法规,认真执行公司计量管理制度,完成每月的周检、抽检和修理任务。
2、维护、保养室内的计量标准器,配套仪器及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按检定通知要求,定期将标准器检定,确保仪器的正常工作和精度要求。
3、完成制造工程部下达的计划,开展计量检测,认真填写检定记录、检定书等,及时反馈检定情况,对于无法修复而不合格的计量器具要提出主导意见,报请制造工程部审批。
4、熟悉检定规程,按照规程从事检定工作,不得擅自增减项目。如无检定规程的可按本公司制定的暂行办法测试。对原始记录每月要整理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5、积极参加计量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取得所从事检定项目的检定员证。
6、经常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检定室不得挪作它用,要安全第一,做到文明生产。
7、对部里下达的临时任务,不得推委,要按时完成。
第十七条各有关部、室的职责
1、各有关部、室对其在用计量器具必须建立台帐,做到帐物相符。
2、在制造工程部的指导下,编制能源、经营、工艺控制、质量检验、安全保障、环境监测等计量网络图,并送交一份给制造工程部存档。
3、对在用计量器具,要组织有关人员经常检查,保养,做到计量器具准确可靠,并按制造工程部的通知定时送检。
4、按规定填写各种原始记录,妥善保管,并随时接受检查监督。
5、宣传、贯彻国家计量法,不断提高所在部门职工的计量意识和法制观念。
6、按时参加公司内组织的计量培训及各项活动,认真执行计量工作的奖惩办法。
第六章计量工作岗位责任制
第十八条分管计量的公司领导岗位责任制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及其有关法规,负责全公司的计量工作。
2、审查并批准公司计量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计量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情况,制定本公司计量工作的长远规划和近期规划。
3、负责协调制造工程部与有关部门的关系,实施纵向、横向计量的监督管理。
4、健全计量机构,配备计量人员,并审定聘用兼职计量人员,加强企业计量工作的法制管理。
5、定期对计量工作提出指导意见,重大计量问题及时提交公司董事会研究。
6、审定计量技术改造项目和确定年底计量专项费用计划。
7、审定计量工作中的奖惩规定和办法。
第十九条制造工程部负责计量的领导岗位责任制
1、宣传贯彻国家计量法令、法规和有关计量文件,组织领导计量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企业计量工作规划、计划和总结,开展三级管理网活动,布置计量工作任务,解决计量中存在问题。
3、建立健全企业计量体系,组织制定或修订企业计量管理制度,报主管计量的公司领导审批后,检查执行情况。
4、管理生产情况,负责计量器具的添置,发放,降级,报废的审批。
5、组织开展量值传递工作,定期检查周检执行情况。
6、负责全厂计量人员的考核,制定培训计划,建立计量人员工作档案,不断提高计量人员的业务水平。
7、做好计量人员思想工作,调动大家积极性,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第二十条制造工程部计量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计量法令与法规及上级计量部门的各种文件,钻研计量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熟悉全公司计量管理工作。
2、负责全公司各种网络图的设计、绘制,熟悉计量器具的性能,了解生产、经营等对计量的要求。
3、协助主管领导组织全公司专(兼)职计量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工作,并将培训人员的考核成绩登记造册,存档备查。
4、编制本公司计量器具管理目录,健全各类计量器具管理台帐,做到帐物相符,总帐与分帐相符,制定检定计划和检定日程,监督有关人员的执行。
5、统计考核全公司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和周检表,周检合格率,抽检率和抽检合格率,各项计量检测率。
第二十一条计量检定人员岗位责任制
1、努力学习计量技术了解和熟悉本公司生产情况及各种计量器具使用情况,测试仪器的性能和使用范围,不断提高检定和测试水平。
2、严格按照检定规程或经批准的暂时检定方法进行检定,确保检定质量。
3、在完成检定的计量器具上贴检定标记,认真填写检定数据,记好检定原始记录并签章,填写检定记录卡及测试报告,做到检定、测试准确,出证无误。
4、维护保养好所用计量标准器具及配套设备,严格执行标准器的送检制度,对不合格的标准器、仪器均不准使用。
5、对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
6、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按时完成检定任务,确保量值传递准确无误。
第二十二条计量器具修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执行计量管理制度,坚守岗位,按时完成各种计量器具的修理任务。
2、努力学习技术,掌握好计量器具的修理技术,对存在的故障要判别有据,拆装有序。确保修理后的计量器具,符合检定标准。并且对故障原因,排除方法更换部件作好原始记录。
3、认真保管、保养好使用的各类设备和工具。
4、对达不到精度要求或不能修复的计量器具,应及时向主管工程师和运行科长汇报,并书面写出降级、报废等意见。
5、对维修过的计量器具、实行定期走访,征求维修质量,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第二十三条各部、室分管计量部长(主任)岗位责任制
1、努力学习宣传国家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及上级有关文件,模范遵守计量管理制度,并负责在本部门贯彻执行。
2、经常检查督促本部门兼职计量员的工作,负责本部门所有计量器具的申购、领用、保管、维护、报废等工作。
3、对本部门负责管理的动力量、物理量、工艺质量参数、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计量检测数据负责,做到量值准确,抄表原始记录齐全,帐目清晰。
4、对长期病事假等原因离岗人员的.计量器具,负责回收统一保管,对调离人员应在调离前办好计量器具的上缴或移交手续,否则不给办理。
第二十四条兼职计量员岗位责任制
1、努力学习和宣传国家计量法令,法规,本公司管理制度和有关管理知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做好本部门的计量管理工作。
2、在分管计量部长(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部门所有一切计量器具与设施管理,并负责申购、领用、保管、维护监督使用及计量器具的送检、送修、报废等工作。
3、在制造工程的指导下,负责本部门各种网络图的设计绘制。
4、编制本部门的计量器具的台帐,做到数字清晰分类明确、帐册整洁,要和制造工程部计量总帐相符、帐物相符。并在制造工程部的指示和监督下定期消毁报废的计量器具。
5、负责本部门的动力量、工艺质量参数、安全环保等方面计量数据的检查、抄表、数据统计、月报等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
6、积极参加有关计量工作活动和业务学习,遵守计量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第二十五条抄表(巡视)和司磅员岗位责任制
1、努力学习国家计量法令、法规和本公司的计量管理制度,认真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
2、抄表和司磅员应遵守公司有关规定,对工艺质量参数、环保安全,及水、电、气、汽、柴油、二氧化碳等原辅材料等抄表、检斤力求准确、可靠、按时,原始记录要清晰,项目要齐全,并妥为保存,严禁估计数字。
3、对巡视人员,凡发现跑、冒、滴、漏,长命灯,私用电源等现象,要详细登记,及时报请有关部门维修和给以惩罚。
4、加强事业心、责任心,做到腿勤、嘴勤,手勤,做执行制度的模范。
第七章计量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计量器具检定制度
1、计量标准器必须按计量行政部门规定的周期,定期送到指定的检定机构检定,要保证周期受检率达100%。
2、属本公司自行检定的计量器具,各部门接到制造工程部的检定通知单后,由所在部门兼职计量员组织将计量器具送检定室检定。
3、制造工程部收到需要检定的计量器具要求,应出收据,收据上应注明领取时间(大约),推迟交货,应有充分理由,否则由检定人员负责。
4、送外检定的计量器具,各部门接到通知单后,由所在部门兼职计量员组织送检定室,由检定室统一送检,检定合格后,再从检定室取回。
5、检定计量器具的根据是国家检定规程,无国家规程的计量器具按本公司暂行办法进行测试。
6、计量检定人员必须具有该项目上级计量主管部门发给的检定员证,所使用的标准器也必须是上级计量管理部门检定合格品。
7、确因生产不允许拆除的计量器具,由制造工程部按具体情况组织协调解决。
第二十七条计量器具的管理制度
1、新购,降低或报废的计量器具均需由制造工程部签署意见,做到统一管理,详见第二十八条,计量器具流转制度。
2、计量器具的建帐,制造工程部要建立总台帐、分类帐,各部门由兼职计量员建立本部门的分帐,安装地点一栏,要尽量落实到工序或保管人。
3、全公司所有计量器具均要按照本公司管理目录中所规定的周期进行周期检定,严禁使用不检定或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4、计量标准仪器的管理
①建立标准器需由制造工程部写出建标报告,经分管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②计量标准器必须资料齐全,需经计量行政部门检定合格,获得标准考校合格证书后,方可使用。
③计量标准器放在检定室,要定期送检。
④计量标准的停用、报废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并书面报市技术监督局。
第二十八条计量器具的流转制度
1、计量器具的申购
①全公司计量器具的申购必须有年度计划要求,在当年的十一月初由各部门申报第二年的年度计划,由制造工程部汇总报分管副总经理审阅,经公司批准后列入年度用款计划,方可实施。
②在当年的六月中旬各部门根据生产及工作情况,可申报下半年的补充计划,由制造工程部汇总,报批手续同上。
③临时申购的计量器具,使用部门应先提出申请,经制造工程部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均由制造工程部与市场企划部组织选型并安排购买,使用部门可提供参考意见,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购买计量器具。
④所选购的计量器具必须资料齐全,并具有mc标志和出厂合格证。
2、计量器具的入库
①新购的计量器具必须经检查后,表面无破损、锈蚀,资料齐全,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②凡入库的计量器具必须当日建立台帐登记。
③新购计量器具须列入固定资产的,按设备管理规定办理。
3、计量器具的发放
①领用计量器具,由使用部门开出领料单,经制造工程部签署意见后,方可发放。
②领到计量器具后,应到计量管理人员处编号、登记、建档,资料合格证应存在制造工程部,并纳入周检计划。
③使用部门应及时建立分台帐,并通知制造工程部安排投用前的检定。
④不能再用的计量器具经制造工程部同意后,可更换新的,旧的应及时送制造工程部处理。
4、计量器具的降级使用制度
①计量器具经反复修理检定,确无法达到技术要求,但仍可继续使用,检定人员即可提出降级使用报告,经制造工程部审查后在满足生产测量能力下,可降级使用。
②降级使用计量器具各项手续与原始记录要齐全,并妥善保管。
5、计量器具的停用与启用制度
①凡是长期不用的计量器具,由使用部门向制造工程提出封存报告,一式二份,经批准后封存。封存前必须认真保养,封存后要定期检查。
②对封存计量器具,制造工程部要登记,贴上停用标记,并停止周期检定,必要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说明原因。
③启用计量器具必须有启用报告,经制造工程部批准后方可启封,但需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④启用后的计量器具,制造工程部应及时编排正常周检计划。
6、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①标准计量器具应由专人操作、维护、保管,严禁外借他用。使用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做到用前检查,用后复检并做好原始记录
②各种计量器具要保持清洁、卫生,用后要加盖防尘装置。
③各种计量器具根据被测对象,要合理选用开关档位,严禁超量程、超负荷使用。
④使用计量器具人员,如发现失准、损坏或事故,应立即停用并及时报告计量员,严禁个人拆卸,应由专职人员修理或检定。
⑤计量器具使用人员应接受专(兼)职计量员的技术指导或监督,做到合理使用,并定期保养。
7、计量器具的报废制度
①经检定,确认无法修理及无修复价值的计量器具应予以报废。
②报废计量器具由检定室填写报废单,经制造工程部同意签字后作报废处理。
③报废计量器具应及时注销,并收回处理。
④标准器的报废,要书面报市技术监督局备案。
⑤对人为损坏而报废的计量器具必须在分清责任按规定处理后,方可补充。
第二十九条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制度
1、本厂最高标准器,按检定规程规定的周期送上级计量部门提定的机构检定,确保周检率为100%。
2、在用计量器具一律由制造工程部根据检定规程的要求,结合本公司使用情况,由计量管理人员在当年的十二月上旬编制好第二年的周检计划,经制造工程部审查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一经确定,不经制造工程部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
3、计量器具的周检,根据年度周检计划,由制造工程部于每月底出具下月书面周检通知单,有关车间部门的专(兼)职计量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送交制造工程部统一安排进行100%送检或自检,到期不下周检通知单由制造工程部负责,下通知单不送检,由使用部门负责,并与经济责任制挂钩。
4、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由检定员签章,出具合格证,贴上合格标签,检定人员认真填写检定记录,每月按时整理好存档。
5、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经反复修理仍不合格,检定人员要出据书面处理意见,报制造工程部批示。
6、使用部门如不能按期送检时,应提前填报“计量器具推迟周检日期”申请,经制造工程部审批后进行处理。
7、凡送省或省外检定的计量器具统一由制造工程部安排送检。
8、在用计量器具送检率和受检率一般应为100%,合格率应大于95%,否则应采取措施加强管理。
9、无上级部门发给的检定证件,其它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检定工作,否则检定无效。
第三十条计量器具的抽检制度
1、为提高在周期检定内计量器具的合格率,分析周检计划的合理性,必须对计量器具进行抽检。
2、计量器具的抽检,主要由制造工程部与检定室组织实施,在计量器具的一个周期内必须抽检一次,时间最好安排在周期中间。
3、抽检计量器具,由制造工程部指定计量器具的品种和编号,被抽检单位的兼职计量员收齐送检,不得借故更换计量器具。
4、抽检数量应为被检总数的10%,抽检以三大量具为主,兼顾其它量仪,每次抽检3~5个品种,抽检的好坏情况,合格率均应详细记录,抽检负责人应在记录上签名。
5、抽检合格率要求达98%以上,若抽查合格率低于95%,其不合格的原因又不属责任事故或丢失零件造成,制造工程部应考虑缩短周期,若不合格的原因属人为丢失零件,使用保养不当或责任事故损坏者,则根据情节轻重,损失大小,制造工程部将按奖惩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检定室工作制度
1、安全卫生
①定期检查检定设备,用电计量器具须有保护接地装置。
②工作前要检查电源线是否完好,确保无误,方可合上电源开关。
③工作完毕,及时切断电源,确保安全无误。
④室内设备,桌椅地面应无灰尘,墙壁无蛛网,玻璃明净。
⑤室内摆设整齐,布局合理。
⑥做到每日清扫、周末大扫,室内温度,湿度符合要求。
2、文明生产
①工作前对标准器及有关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无误方可工作。
②工作中要边检定边填写原始记录,严格遵守“计量检定”规程。
③工作完成后,对计量器具进行整理、维护,放到原处。
④检定室是检定仪器、仪表的场所,严禁外人随便进出和操作仪器。
⑤室内一切标准器,仪器无领导签字任何人无权借出。
⑥室内保持肃静,不准吵闹喧哗,不准串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做到文明生产。
第三十二条计量原始记录与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计量技术档案资料的管理范围
①各项计量管理制度。
②计量管理体系图。
③计量工作的年度计划,总结、发展规划。
④计量人员清册。
⑤各种计量检测点网络图。
⑥计量器具配备率,计量器具检测率统计资料。
⑦接受政府计量部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企业自检计量器具周期受检率,周期合格率抽查合格率统计资料。
⑧计量工作重大成果(经济效益)与失误,计量违章处理事例资料。
⑨计量器具的技术资料,精密仪器与设备的说明书,合格证,原始记录,历次检定证书,事故和报废记录,以及图片资料。
⑩计量器具的帐(总帐和分帐)卡周检计划表。计量器具检定,修理原始记录,检,抄表记录以及必要的工艺产品质量主参数检测记录等。
2、计量技术档案的保管
①计量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应指定专人保管,不准消毁,涂改与损坏、遗失,原始记录要保存一年以上。
②能源、物资、工艺质量,理化检测、安全环保、抄表、检查。监测等计量原始记录,分别由各单位部门保管,数据要准确,每月将汇总数据报制造工程部一份。
③计量器具的说明书、合格证、原始记录、检定证书、事故的报废记录,以及有关的图片资料均由制造工程部统一保管,各单位部门如有特殊需要可复印件,但原稿必须存档。
3、计量技术档案的使用与借阅
从事计量工作的人员都可借阅,但必须填写借阅单,非本岗人员借阅,须经制造工程部批准。
第三十三条计量数据的监督认证与仲裁制度
①制造工程部是在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直接领导下的计量管理的执行机构,具有执法、监督认证、强检、对公司内计量纠纷实行仲裁的权力,各部、室、班组必须接受制造工程部的统一管理。
②各部、室计量管理人员要履行职责,保证所在部门计量器具的受检率达100%,周检合格率达95%以上。
③市场企划部制订和修改工艺应遵守国家技术标准,正确选用计量器具和采用科学测试方法。
④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规划需经市场企划部、制造工程部审核,报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后,优先安排经费,优先采购,保证按期投入运行。
⑤各部、室必须遵守能源管理制度,能源计量器具检测率必须达到100%,并做好能源消耗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
⑥应检测的进出公司物资和内部流转物资的计量检测率必须做到100%,并做好物资流量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对于不执行本规定的部门,制造工程部不认可其物资报表,不能作为财务记帐和经济核算的依据。
⑦本公司产品鉴定与技术标准的制订,需有制造工程部数据管理。
⑧为保证计量数据真实可靠,统计报表数据的统一,必须做到“数出一门,量出一家”。
第三十四条计量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计量人员可分为计量管理人员与计量技术专业人员,公司配备计量人员的数量,素质直接关系到计量工作的效果,有计划的培训和考核是提高计量人员素质的有效措施。
1、计量人员应以自学为主,集中培训为辅的方法学习,以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2、各类计量人员必须接受按要求参加上级计量部门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检定人员必须持有上级计量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考核合格证。
3、本公司专(兼)职计量人员的业务培训由制造工程部统一管理。
4、制造工程部定期安排本部门计量人员进行技术交流,并组织参加各类计量管理和计量技术学习班。
5、制造工程部对举办各种学习班的人员的学习成绩,专业名称结业证要详细登记,建立计量人员技术档案,作为培训和任用的依据。
第三十五条计量工作的考核与奖惩制度
1、根据《计量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凡严格遵守计量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在生产和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公司和主管部门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开展公司内计量竞赛评比活动,对达到“标准”的,公司可授予其先进称号,并给予表扬或奖励。
3、在计量升级检查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部、室,应给予表扬或奖励。
4、在计量工作检查、验收中,达到标准时,在当月奖金考核中予以加分,三级计量合格加10分,二级计量加15分,一级计量加20分。
5、凡标准器、仪器均应有计量权威机关颁发的有效合格证,无证不准使用,凡末取得技术监督局检定、测试合格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准出据。持有合格证人员应按照国家颁发的检定规程操作,做到检定准确,出证无误,违者依法追究责任。
6、本公司管理目录所规定的所有计量器具,各部、室都必须按规定日期100%送检。对送检率达100%的部门,适当给予奖励。
7、对丢失检定证书(合格证)的计量器具,必须重新送检,由丢失部门或个人承担50%的检定费。
8、对丢失、损坏计量器具,应查明责任者,根据丢失、损坏计量器的新旧程度,按计量器具的现行价格的30~50%在工资内扣除,并提出批评。
9、专(兼)职计量人员应维护计量法和公司计量管理制度,对违章人员有权制止。
第八章计量器具管理目标
本目录根据1987年1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目录及明细目录》,结合我公司现有计量器具状况制定,各部、室应根据本目录认真、有效地实施管理。
a类:是指强制性检定的计量器具,最高标准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规定的,如用于贸易结帐,安全环保与卫生方面的计量器具,此类必须按规定周期接受强制检定。
b类:是指进行周期检定的计量器具、此类必须按时送检。
c类:非周期性检定的计量器具,是指那些国内尚无法检定的计量器具,与装在设备内的计量器具,必须在大中修设备时,才能检定,以及管理型计量器具,是指使用有效到期,就自动淘汰的低值易耗的指示用计量器具。
第九章附则
一、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此前下发的相应制度,同时废止。
二、本制度与上级颁布的法规、条例有矛盾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计量管理制度2
**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电能计量表计校验与检查管理办法
为强化公司电能计量表计(以下简称表计)检查与校验工作,迅速、方便处理表计故障,合理追补表计超差和故障时段的电量,保证表计在合格状态下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对营业区内的表计检查实行分级管理。10kv及以上公、专变表计,变电站、并网电站表计由计量所负责现场检查及周期校验;低压台区内的.表计由当地供电所进行周期检查及现场检查,也可由计量所直接现场检查及校验。职责如下:
2、供电所的职责:供电所负责台区低压用户表计的现场检查。根据计量所批准的台区表计周期检查计划,在规定日期完成表计周期检查工作;每月6日前及时将台区表计周检计划表、上月表计检查情况汇总、计量装置异动处理记录(居民异动)交至计量所。
第四条供电所只能收取拆装工资,收费标准严格按信丰县物价局信价字【1999】07号文件执行。即安装单相电表:15元/只,拆表减半收取:7.5元/只。收取的拆装工资必须开具公司提供的正式发票,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变相收取校表费,违者按公司有关规定考核并处罚。
第六条各供电所表计现场检查所需的铅封、表接线盒铅封、封线材料按实所需书面报告计量所审核,分管经理审批配置。
第八条公、专变计量箱表计出现故障时由辖区供电所开具工作联系单通知计量所,计量所根据各所情况汇总,报市场营销部安排处理,并将处理情况返回市场营销部;专变计量装置产权属客户的,出现故障时,供电所应立即书面或电话通知计量所,无特殊情况,计量所工作人员应在8个工作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工作完结后,按要求填写计量装置异动处理记录上报市场营销部。
1、供电所不接受计量所有关计量业务工作安排的,参照《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中8-1-1项考核。
3、超越权限开启台区表计大盖封印的,参照《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中8-1-13项考核。
5、供电所未及时上报或编好台区表计周期检查计划报计量所,参照《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中8-2-1项考核。
7、供电所台区低压异动表计未放至所里备查或未经计量所确认后擅自处理的,参照《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中8-3-2项考核,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及其他处分。
9、对单相电能表现校仪故障未及时上报或未按时送计量所检测,参照《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中8-6-1项考核。
11、供电所违反公司计量服务承诺,乱收校表费,参照《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中8-9-1项考核。
计量管理制度3
1、根据充装需要更新和新增计量衡器、流量计、压力表,由医用氧充装车间提出申报、生产部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由市场部根据审批的仪表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采购订货。
2 、正确使用维护计量仪器、仪表,不灵或超校验期的不准使用。
3 、地中?磅秤、电子磅秤,应保持准确计量误差小于千分之一最大称重不得超过最大秤重量。
4、地中?磅秤、电子磅秤校验期不超过一年。
5、压力表校验期(充装)为一年,平时发现异常情况,充装班电仪员及时送去校验。
6、磅秤使用前每天校零一次。
7、流量计每一年校验一次。
计量管理制度4
计量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条:为了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条件解释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部门采用国际单位制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对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应进行改制、更新、各项图表、文件都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第三条:计量中心是对纺织系统有关计量器具的检定维修服务机构,并协助公司计量管理部门作好本系统的计量管理工作。
第四条:做好中心计量工作,对保证本系统的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障安全生产、节约能源、加强经济核算都起着重要的作用,为促进计量工作开展,中心部门针对工作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计量人员岗位责任制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量工作方针、政策、法则、制度、确保有关计量器具的量值统一准确,并及时服务于生产,是计量工作的中心任务。
2、努力学习计量法和技术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管理、检定、测试技术水平,对职工进行计量器具的正确使用、维护、保养教育。
3、建立和管理好计量标准器,保证量值的准确性,设置计量监测点,绘制各类网络图,合理配备各种计量器具,开展周期检定工作,为提高产品质量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
4、做好计量器具的统计、管理,建立台帐和各部门的能源分类台帐,编制量值传递系统、出厂产品检验,以及发放、购置、报废等工作。
5、保管好计量标器具的技术说明书及计量器具,历次检定合格证,做好检定原始记录,做到帐物相符。
二、计量工作制度
1、计量室是标准器具、精密仪器、设备集中的地方,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
2、检定人员必须在过渡间更换好隔离衣、拖鞋、方可进入室内。
3、室内外要保持清洁卫生、环境安静,打闹、擅离工作岗位。
4、室内仪器要保持整齐,做到定点、定位、台面不得放置任何杂物。
5、检定员对所使用的仪器,应按说明书使用,按规程操作,按制度保养,本室使用的标准及精密计量器具,不准外借。
6、下班时,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中心领导采取措施。
三、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1、标准器具、精密仪器必须设专人管理、严格按照说明书及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未取得操作证者,不得擅自动用计量器具。
2、所有计量器具,要落实到人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及时清除污垢,以保证数据准确。
3、使用和保管计量器具的房间、要清洁干燥、温度要相对稳定。
4、计量器具要严防潮湿,严禁与酸、磷、水等腐蚀性物质放在一起,以免损坏。
5、使用计量器具要以常保持清洁,并保存好合格证。
6、使用计量器具时,选用要合理,严禁摔、砸、碰,用后合理保养,不得丢失。
7、上班前,节假后要及时佼验各种计量器具,对精密仪器发现问题时,停止使用,待维修、检验后再使用,切不可自行拆除。
四、周期检定制度
1、计量室必须对本部门及本公司使用的计量标准器、计量器具、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周期检定。
2、周期检定计划,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编排检定周期表。
3、严格执行周期检定制度,对不能送检的计量器具,应派专人到现场进行检定。
4、无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要根据有关检定方法,进行周期检验,并出具报告。
5、根据周检及抽检情况经主任及有关领导同意及时调整周期逐步达到周期合理。
五、在用计量器具现场抽检制度
1、为保证计量器具在整个有效使用周期限内的精度情况,更好地为生产服务,计量人员在检定周期内对使用中的计量器具进行不定期的抽检。
2、抽检率不应小于10%,抽检合格率不应小于98%,每月抽检结果应做好记录、登记、存档。
3、对计划抽检的计量器具,要按类别,按等级分层,分层后进行随机抽样。
4、每月一次现场抽查,抽查数为量具总数的5% —10%。
5、现场抽制内容为:量具有无合格证、是否在周期内,零部件是否齐全,外观缺陷、各部位相互作用,零位后正确性,工作中示值情况等,并做好记录。
6、对抽查不合格的器具应及时收回修检,不许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
六、计量技术档案和资料保管使用制度
1、计量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是计量检定、技术管理的依据和归宿,是开展计量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住处各类计量人员应给予足够的重视。
2、所有计量器具都应建立技术档案袋,其中包括:(使用说明书、附件明细表、操作规程、检定证书、使用记录)。
3、对所有计量技术资料、原始记录要按规定的内容项目认真填写,字迹端正、完整清晰、供使用查阅,不得外借。
4、对计量技术档案,要按科学方法排列整齐,重点与一般档案要分别管理,以适应工作要求。
5、计量档案柜架等设备,要注意保护好,对卷内不清的要及时修复和复制。
6、技术档案及资料应有专人管理,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入册,外借要登记手续。
7、对所管理的技术档案,要定期检查清点,发现总是及时解决处理。
8、在规定的保管期内销毁档案资料要经主任批准。
七、检定记录及证书的核检制度
1、做好每次各种计量器具及出厂仪器检定的原始记录,以便随时及档。
2、检定的数据要准确,按有关规定填好,不得擅自更改或填补,一般数据要保存1—2年,备查的数据要保存3—5年。
3、检定证书和检定结果通知书,填写的字迹要清楚,要有核定、检定、主管人的签字,并有检定单位的`印章。
4、检定合格证的印章要完整,残缺、磨损的应停止使用。
5、计量器具在检定周期内抽检不合格的,应有检定部门注销检定证书,并做相应的处理。
八、计量标准使用、维护制度
1、检定员必须首先了解本人所使用标准器的工作原理,掌握测试范围,严格按检定规程进行操作。
2、对不同的计量器具按照相应的要求进行保管和使用。
3、使用标准天平进启动和关闭天平的动作要轻缓,称量过程不要咳嗽、说话,以免造成局部气流冲击。
4、天平处于启动状态,绝不可在称盘上取放物品或砝码。
5、天平内应放置干燥剂,最好用变色硅胶定进取换。
6、标准砝码不得赤手拿取,使用时应轻拿轻放,避免腐蚀磨损。
7、在使用标准砝码过程中先用不带点的,然后再用带点的。
8、对1—3等砝码每隔一定时间用无水酒精清洗一次,4—5等砝码也应定进清除污垢。
9、对使用中的是电气计量标准器,采取有效的防潮措施,每次使用完毕庆及时关闭制动性装置和电源。
10、使用时,电源、电压要符合该仪器的标称电压。
九、计量人员任用、培训、考核制度
1、为满足计量工作的需要,应根据计量工作定级、升级文件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配备专职人员。
2、新邀入的人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通过考核选择思想好、身体健康的计量工作人员。
3、经培训的计量人员要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水平,熟悉和掌握有关的计量法则或计量技术。
4、中心部门要有计划地安排有关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计量技术培训或考核,强化计量人员的素质。
5、经研究批准参加培训的人员,如考试不合格经补考仍不合格者,或拒绝参加培训。经教育无效者,应调离计量检定岗位。
6、计量人员的业务考核成绩和培训成绩作为晋级、评选先进的依据之一。
十、奖惩制度
1、计量中所用的标准器要落实到人,对丢失的新量具,(领用不足一年的)按原价赔偿,超过一年的,根据新旧程度,折价赔偿原价的10%—50%。
2、对责任心不强,使用不当,违章操作,造成讲师器具损坏,应看其损坏程度及本人态度酌情处理。(不般为原价的5%—50%)
3、私自拿用别人计量器具及损坏者,必须由本人写书面检查,经修理后能降更使用的器具,按原从的50%赔偿。
4、对有争议的计量数据应以受权单位检定的计量数据为准,持之不听者,给工作造成经济损失或发生人身伤亡现象,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罚款和行政处分。
5、对在计量检定、管理工作提出合理意见,或有发明创造做出贡献者,应发奖励工资以鼓励。(奖金为半年的20%—80%)
6、对严格执行计量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并且敢于和违反计量法令的不良行为做斗争成绩突出者,应报上级领导给予表扬、记功。
十一、事故报告制度
1、对使用中失准或磨损的标准器,要及时填写事故报告单,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处理,如隐藏不报、使产品质量、工艺数据、质量传递受到影响,由仪器使用者负责。
2、发现违反规定使用计量器具,造成器具损坏,必须由本人写书面检查上交部门领导,按奖罚规定处理。
3、对检定过的计量器具,如在使用中发现问题,由公司领导到现场考察分析,然后分清责任,做相应处理。
4、对非法定计量单位的器具在进行改制或报废时,必须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才能采取措施,进行改制并由操作者写报废单。
5、填写的事故报告单应属实,事故处理部门应认真对待,不能敷衍了事。
计量管理制度5
为了验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否满足规定要求,应对产品生产各过程进行监视和测量,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产品的进货检验,生产过程检验和成品检验。
一、检验依据
质检部依据产品标准和原材料质量要求制定《进货检验规范》、《制程检验规范》和《成品检验规范》指导书,经审批后下发检验人员作为检验依据。
二、进货验证
采购物品到公司后,由仓管员按送货单验证产品名称、品种、数量,并检查包装是否完好进行验证,如需经质检部检验,通知质检员检验,如不符合规定应通知采购部处理。
质检部检验人员按原材料检验指导书对进货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填写《进料检验记录》。进货检验合格,质检员填写标识卡通知仓库办理入库手续,检验判为不合格批的产品不能入库。
三、生产过程检验
生产过程产品质量由车间各工序主管按《制程检验规范》规定的检验内容检验,检验合格转入下工序,检验不合格时对不合格品进行隔离并用标识卡进行标识。
四、成品检验
成品检验由检验员按《成品检验规范》从已包装的成品中按规定抽取样品进行检验,填写《成品检验记录》报告单,批检验合格的产品,方可入库。
五、不合格品处理
进货检验、生产过程检验和成品检验发现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处理。因生产急需的原材料需紧急放行的由采购部负责人在入库单上注明紧急放行字样并签名,生产车间可以先领用;顾客要求产品紧急放行的,由公司领导在入库单上批准紧急放行。所有紧急放行应及时通知质检部抽样和检验,并做出检验报告,以便产品追溯。
六、检验记录保存
质检部保存产品质量检验的所有记录,时间为二年。
计量管理制度6
电能计量管理是用电管理的龙头,是电力企业经济效益的直接体现。为保证计量的准确、公正,根据《电能计量工作标准》,结合实际工作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电能计量装置包括各种类型电能表、计量用电压、电流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电能计量柜(箱)等。电能计量装置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计量量值的准确、统一和电能计量装置的安全可靠。
1、电能计量装置的分类及技术要求
(1)分类:运行中的电能计量装置按其所计量电能的多少和计量对象的重要程度分五类(ⅰ、ⅱ、ⅲ、ⅳ、ⅴ)进行管理。
(2)ⅰ类电能计量装置:月平均用电量在500万千瓦时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10000千伏安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有功表配置为0.2s级或0.5s级,无功表配置2.0级,电压互感器为0.2级,电流互感器为0.2s级。
(3)ⅱ类电能计量装置:月平均用电量100万千瓦时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20xx千伏安及以上的计费用户。有功表配置为0.5s级或0.5级,无功表配置2.0级,电压互感器配置0.2级,电流互感器配置0.2s级。
(4)ⅲ类电能计量装置:月平均用电量10万千瓦时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315千伏安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其有功表配置1.0级,无功表配置2.0级,电压互感器配置0.5级,电流互感器配置0.2s级。
(5)ⅳ类电能计量装置:负荷容量为315千伏安以下的计费用户。有功表配置2.0级。无功表配置3.0级,电压互感器配置0.5级,电流互感器配置0.2s级。
(6)ⅴ类电能计量装置:单相供电的电力用户计费用电能计量装置。
2、电能计量装置的接线方式:接入中性点绝缘系统的电能计量装置,应采用三相三线有功、无功电能表。接入非中性点绝缘系统的电能计量装置,应采用三相四线有功、无功电能表或3只无止逆单相电能表。
低压供电,负荷电流为50a及以下时,宜采用直接接入式电能表;
负荷电流为50a以上时,宜采用经电流互感器接入式的接线方式。
三相三线制接线的.电能计量装置,其2台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与电能表之间宜采用四线连接;对三相四线制连接的电能计量装置其3台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与电能表之间宜采用六线连接。
3、电能计量装置的配置原则
互感器二次回路的连接导线采用铜质单芯绝缘线。对电流二次回路,连接导线截面积应按电流互感器的额定二次负荷计算确定,至少应不小于4m㎡。对电压二次回路,连接导线截面积应按允许的电压降计算确定,至少应不小于2.5m㎡。
经电流互感器接入的电能表,其标定电流宜不超过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电流的30%,其额定最大电流应为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电流的120%左右,。直接接入式电能表的标定电流应按正常运行负荷电流的30%左右进行。
4、电能计量装置的保管
保管:电能表与互感器在保管期间,应避免潮湿、高温、腐蚀性气体、灰尘、振动、外磁场的影响
5、电能计量装置投运前的管理
对首次购进的电能计量装置(包括从承德领入的)都要进行质量验收;合格的由主管负责人签字验收,办理入库手续,并建立计算机资产档案,并按照《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规定》的方法和数量进行批次抽检,并作好详细的抽检记录,并统计出合格率,对合格率达不到标准的,以书面形式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应由定货单位负责更换或退货。校表班按照《电能计量装置工作标准》中规定的各种标准格式建立资产档案和管理档案;并做到档案与实物相一致。校表班按照《电能计量装置工作标准》的要求,进行库房管理,并做到帐、卡、物相等。计量装置的出库、入库必须签字齐全。
6、运行管理
各供电所、班组按照下发的统一格式建立运行计量装置的台帐,项目内容要填全;应包括:互感器的型号、规格、厂家、安装日期;电能表型号、规格、等级及套数;电能计量柜(箱)的型号、厂家、安装地点等。安装、轮换的电能计量器具型号、规格等内容及轮换的时间;ⅰ、ⅱ类电能计量装置的原理接线图和工程竣工图及投运的时间及历次改造的内容、时间;历次现场校验误差数据;故障情况记录等。当计量装置发生变更时,即新装、轮换、故障时,都要及时在台帐上给予变更。对现场运行的计量装置,对安装在用户处的电能计量装置,由用户负责保护封印完好;对农村综合变台的计量装置的封印由供电所负责保护好封印的完好。
用电科计量外勤班负责所有综变总表、公变总表、专变表计的新装、轮换、处缺工作;城关供电所负责所有县城公变所带客户表计的新装、轮换、处缺工作;各供电所负责所有农村综变所带客户表计的新装、轮换、处缺工作,各供电站全力配合。每月各供电所对辖区内计量装置的变动情况进行汇总,上报用电科;对计量表轮换提出计划,由用电科农电专责开具领料单领取,每月将所轮换回的表计交回农电专责。
7、故障表管理(包括互感器):
故障表的范围:除按周期轮换、新装电能表外,其他计量装置的更换都属于事故表范畴。包括:调节容量换表、换互感器;雷击烧毁、过负荷烧毁电能表、互感器;潜动、停走;用户反映快、慢表;峰谷表液晶显示坏,峰、谷、平与机械表总数不相符;全电子表不显示等。
各单位出现故障表后,任何人员不允许私自换表。农村综变总表、专变表计故障、城关供电所表计故障由抄表人员填报《计量故障缺陷报告单》,经所长签字后上报用电科计量专责,经同意方可进行更换。事故表处理不超期,城区不超过3天,其他地点不超过7天。
用户反映快、慢、潜动表,更换后必须交到表班进行检定,由检定结果决定退补电量,但必须保证表尾盖、铅封完好;否则出现表尾盖损坏、私打铅封,校表班不与检定。
8、购电制卡表管理
(1)购电制卡表的安装范围:除居民以外的所有客户。对用户发生的新设、增容、用电异动等业务,一律安装购电制卡表,尤其对建筑工地临时用电、商业用电、长期拖欠电费等用户进行计量改造时,必须安装购电制卡表。
(2)安装程序:交纳电费困难、偿债能力不足,严重拖欠电费的用户。新装、增容及供电部门受理的其他变更用电用户,城镇应执行商业电价的流动个体私营企业。其他用户视实际情况酌定。
(3)购电制卡表的购进与安装管理:由用电科根据需用购电制卡表的数量,以书面报告形式到供电公司用处计量科,并按时领取。购电制卡表和其他电能表一样,由校表班负责登记、建立帐卡、表计的入库、出库帐;负责修校以及装表工作票的返回处理。计量专责师提出装表计划,由业扩员开出计量异动工作票,由计量外勤班凭工作票领取购电制卡表、到客服中心由系统管理员建户打卡,然后到用户现场安装。客服中心应及时向工行申请二级帐号,及时传真至网上银行管理中心。
(4)维护管理:日常维护管理由各供电所负责巡视,检查;发现购电制卡表箱出现故障、电磁锁或一次性封印被撬等现象,由所在地供电所立即上报用电科,由用电科安排人员及时处理。
(5)日常管理:
电量销售:分公司在用电营业大厅、半壁山供电所内、挂兰峪农村信用社设置了相应的营业网点和售电设施,由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电费帐务的处理:营业部门每月依据核算后的准确电费数额进行电费结算。由用电科电费会计负责购电制卡表帐户的管理工作。
用电科要与安装购电制卡表的用户签定协议,作为供用电合同的附件。详细说明购电制卡表的主要功能以及用户应遵守的规定,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6)电费管理
抄表:根据不同用户类别,继续沿用原抄表时间,实现购售电双方管理。抄表员对购电制卡表和电量考核表同时建立帐卡,每月固定同时抄录。
电费发行:根据每月抄表后发生的电量,按相应电价发行电费。
客服中心负责卡表客户的交费管理及费率管理。客户电费余额较大须回打时,必须由营业专责师算清应回打金额,凭专责师签字的回打通知单,方可按准许的金额进行回打。当客户出现欠费时,收费人员应按不同情况及时将所欠电费先行扣回,然后再进行正常售电。
(7)跳闸管理
由用电科根据用户的具体用电性质、负荷大小规定预警时间及预警电费金额,但要保证客户有充足的购电时间。
9、现场校验
新投运或改造后的ⅰ、ⅱ、ⅲ、ⅳ类的高压电能计量装置在一个月内进行首次现场检验。
ⅰ类电能表至少每三个月现场检验一次,每季度初各检验一次;ⅱ类电能表至少每六个月现场检验一次。ⅲ类电能表至少每年现场检验一次。
运行中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应定期进行检验。对35kv及以上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至少每两年检验一次。分公司两个110kv变电站、6个35千伏变电站。
高压互感器每10年现场检验一次。
现场检验时不允许打开电能表大盖和现场调整电能表误差。当现场检验电能表误差超过电能表准确度等级值时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换。现场校验数据应及时存入计算机管理档案,并在年末进行统一汇总出现场校验合格率。
计量管理制度7
计量室计量标准文件集管理制度
1、计量标准文件集主要是建立计量标准的文字资料,必须认真、妥善保管。计量室计量标准文件集的管理由各项目负责人负责。
2、计量标准文件集应当包含以下文件:
2、1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如果适用)
2、2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2、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2、4计量标准的重复性试验记录
2、5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记录
2、6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
2、7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
2、8计量标准履历书
2、9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如果适用)
2、10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
2、11计量标准操作程序
2、12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使用说明书(如果适用)
2、13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检定或校准证书
2、14检定或校准人员的资格证明
2、15计量室的相关管理制度
2、16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副本
2、17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3、凡新购或在用计量标准器具的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均应归入计量标准文件集保管,并进行登记编号后归档。历次送检、送修的计量标准器具,其检、修后的'合格证及检定结果,均应归档。
4、计量标准文件集,未经批准不得借阅,确因工作需要时,应办理借阅手续,并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借阅单位和个人须按规定期限归还资料,并经项目负责人签字验收。发生逾期不还、丢失
5、损坏的情况时,应立即汇报,并做出相应的处罚。
6、计量标准文件集的保存过程中,应保持其整洁完好,不得有污损、霉斑等。超过保存期的档案应分门别类,选册登记,经批准后上交保存或销毁。
计量管理制度8
文件格式规范方法
一、适用范围
上呈和下发的所有文件。
二、文件用纸
文件用纸统一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特殊文件除外,例如:财务报表等)。
三、字体排版
各种文件中,文件标题均使用二(22)号黑字体,加粗;副标题用四(14)号黑体,不加粗;标题和正文之间空一行。
正文位于标题的'下一行,每自然段开始首行缩进两个字距,回行定格,采用小四(12)号宋体字。
四、行距、段落间距
文件的标题设置为三倍行距,副标题和正文的行距设置为单倍行
距,段落之间和条款之间空一行,各条款中的小标题无须空行。
五、结构层次
正文中第一层为“一”采用小四(12)号宋体,加粗;第二层为“1”,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①”,均采用小四(12)号宋体。
一般文件均需有落款,注明发文单位及日期,并加盖印章。
六、图表
图表大小可根据需要设定式样和底纹,图标标题黑体,加粗,字号需同图表大小匹配;图表文字内容采用宋体,字号需同图表大小匹配。
七、附件
文件中含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起用小四(12)号宋体标识“附件一”,后标冒号及名称,不再加标点符号,如:“附件一:***”,附件应与文件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定格标识“附件一”,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
八、装订
文件的装订应一律采用左侧装订,超过1页以上纸张的文件必须装订成两钉式,装订规格为距离左边约1厘米处,距离页面上、下方约8厘米处,非正式性文件可装订为左上45度角度钉式。
计量管理制度9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厂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管理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
2、管理内容与要求
2.1强制检定是指由省、市计量局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实行定点定期检定。
2.2本广使用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应按规运登记造册,报省、市计量局备案,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2.3强制检定的周期,由执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检运机构根据国家计最检定规程确定。
2.4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全厂任何部门或者个人都不得使用。
计量管理制度10
电能计量装置工作是电力营销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是保证电费收入的`关键和唯一依据,为了认真抓好电能计量管理工作,使电能计量工作走向正规化、科学化。切实达到抓好电力营销管理工作,降低漏损,保证提高电量回收率的目的。根据有关法规及我所实际情况特制订电能计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电能计量装置允许投入使用范围
1、国家明令淘汰的电能计量设备严禁继续投入使用;
2、投入运行的电能计量装置必须经巴东县电力公司校验检定后方可使用;其它非法检验机构均无权对计量装置进行校验。版权所有
第二条:电能计量装置维护规定
1、所有计量装置更换工作由所派专人进行,非专职计量工作人员均不得从事计量装置更换工作;
2、所有计理装置由所派专人进行加锁管理,其他人员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所汇报,不得擅自对电能计量装置启封或变更接线,否则作开除处理,并追缴电能损失。版权所有
3、管片人员每月至少对所辖计量装置进行三次巡视检查,并认真作好运行记录向当片外线组长如实汇报。
4、供电所派专人每月对所有计量装置进行一次抄表检查,每月以所抄表度登记作为电力营销管理人员当月实售电量依据。
计量管理制度11
本制度规定了计量实验室的岗位管理制度、计量标准使用维护管理制度、量值溯源管理制度、环境条件及设施管理制度、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管理制度、原始记录及证书管理制度、事故报告管理制度、计量标准文件集管理制度和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计量标准实验室的管理。
本制度符合JJF1033-20xx《计量标准考核规范》要求。
1 实验室岗位管理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计量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以达到明确职责范围,落实责任,保证计量检定/校准工作的公正、准确、可靠。
1.1 计量实验室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1.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计量工作的法令、法规和条例,了解计量检定和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思想、业务能力、岗位技术状况。
1.1.2 负责对本部门人员的工作进行统一调配,并对本部门检定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全面审核、检查。
1.1.3 负责对本部门测量设备、标准器的管理和使用,对本部门的工作进度、技术资料归档及室内外卫生、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1.4 负责对检定/校准证书的批准签发。
1.2 计量标准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2.1计量标准负责人应熟悉本职业务,努力钻研业务技术,掌握计量检定和修理操作技能,了解该专业的最新发展趋势。
1.2.2 负责计量标准新增项目筹建,维持计量检定正常运行、持续改进。
1.2.3按照本专业项目分工,负责计量标准项计量特性的研究、测量不确定度的评估,并指导该计量标准的检定员进行正确的量值传递工作,解决计量检定中的技术难题。
1.3 计量检定、校验(核验)员岗位责任制
1.3.1 检定人员应按专业分工负责本专业的量值传递,计量检定和修理。1.3.2 检定人员对所从事的检定项目、出具的数据负责。
1.3.3 努力钻研业务掌握技术理论,熟练计量检定和修理等操作技能,并持有从事该项检定工作的计量检定员证书。
1.3.4 认真执行周期检定制度,确保本实验室计量标准器具的量值准确。
1.3.5 严格按检定规程和操作程序,按质按期完成检定(校准)工作,不得擅自减少检定项目和改变检查方法。
1.3.6 严肃认真地做好检定测试原始记录,及时完成检定证书及相关表格的填写,做到数据正确无误,字迹清晰,书写端正;并及时填写实验室环境监测记录。
1.3.7负责仪器设备、计量标准器、资料以及零/备件的使用、维护及周期保养,保证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1.3.8 校验(核验)人员应认真对检定人员出具的检定证书、原始记录进行核实,纠正错误,对数据处理、检定/校准证书的正确性负责。
1.4 资料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1.4.1 资料管理员负责实验室的计量标准文件集的管理,并使其持续改进、现时有效。
1.4.2负责实验室测量设备的技术文件、设备档案的`管理。
1.4.3负责原始记录、历史纪录卡的整理、装订和录入;并核查本检定周期是否有遗漏。
1.4.4对实验室档案室管理的资料妥善保管、安全、外借管理负责。
1.5安全卫生负责人责任制
1.5.1认真落实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监督执行实验室相关操作规程。
1.5.2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安全和卫生管理,对实验室安全卫生负责。
2 计量标准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计量实验室计量标准的使用、维护管理规定。
2.1 计量标准的使用
2.1.1 计量标准及配套设备从购进之日起,由资料管理员验收做好台帐记录,主要附件必须填写清楚,并统一登记、造册、编号。
2.1.2 计量标准及配套设备,均由各专业负责人维护保管,并建立技术档案;人员如有变更,办好交接手续。
2.1.3 计量标准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必须严格按计量标准器周检计划规定及时送检,超周期或不合格的计量标准不得使用。
2.1.4 计量标准检定返回时,对于检定机构出具的检定/校准证书,计量标准负责人应对其数据合格与否进行确认,发现异常或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并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
2.1.5 每套计量标准应编制正确规范的量值传递系统图和操作规程,操作者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及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1.6 计量标准使用要合理。不能用高精度的计量器具测量低精度工件,更不能用低精度计量器具测量高精度工件。专用检具不能作他用。
2.1.7 使用计量标准前要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如校对“0”位”擦净油污等。使用过程中要文明操作、轻拿轻放、放置平稳,更不能将计量标准作其他工具使用;使用完后做必要的保养。
2.1.8 计量标准领用时应履行必要的手续,用途要明确,不得转借他人或自行调换使用。
2.2 计量标准的维护
2.2.1 计量标准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失准或操纵不灵活,操作者应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严禁自行处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2.2 计量标准使用完后,应擦洗干净,作必要的技术保养;有包装盒的应放入包装盒内,达到防潮、防锈、防腐蚀。
2.2.3 长期不用的计量标准要定期进行保养(如通电、上防锈油等),以保证其计量性能。
计量管理制度12
第一条 目的
确保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精准,防止因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误差,而产生不良品,并延伸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使用寿命。
其次条 范围
凡本公司所使用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
第三条职责
品质部门: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编号、记录、校正及管理。相关部门:自己部门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
第四条 定义
内校:运用可追溯国家标准之标准件,校验公司内之检验设备、计量器具。
外校:凡本公司无法校验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有国家认可之校验单位校验。
第五条 实施要点
(一)全部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均需建卡或台帐,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使用、维护保养及校正。
(二)生产和检验用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须由专人负责校验并按国家相关规定送计量部门检定,经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检定后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应贴上合格证并规定使用期限。
(三)为使员工的确了解正确的使用办法,以及维护保养与校正工作的实施,凡有关人员均需参与讲习,由品质部门负责排定课程讲授,如新进人员未参与讲习前就须使用检验仪器量规时,则由各该单位派人先行讲解。
计量管理制度13
第一条为加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是指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或者授权建立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计量检定机构。
第三条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全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保障国家计量
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实施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证。
第五条 申请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或者有独立建制,其负责人应当有法人代表的委托书,能独立公正地开展工作;
(二)在申请开展的项目上有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计量管理能力;
(三)有与其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计量基、标准装置和配套设备;
(四)有与其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计量检定人员和计量管理人员;
(五)有能保证申请开展的项目正常进行的工作环境和设施;
(六)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
第六条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下列计量检定机构的考核申请并组织考核:
(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设置或者授权建立的国家级计量检定机构;
(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的省级计量检定机构。
第七条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下列计量检定机构的考核申请并组织考核:
(一)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的省级以下(不含省级,下同)计量检定机构;
(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建立的计量检定机构。
省级以下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建立的计量检定机构,由当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受理考核申请和组织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第八条 计量检定机构的考核或者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复查考核按照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计量检定机构的考核或者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复查考核由组织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派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评员和特邀专家承担。
第十条 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检定机构由组织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并颁发计量授权证书。
经考核不合格的,应当进行整改,整改期为三个月;整改后考核仍不合格的,不得开展申请授权项目的工作。
第十一条 计量授权证书的有效期由授权部门决定,最长不得超过五年。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在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应当向授权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复查考核申请,经复查合格的,换发计量授权证书。
经复查不合格的,应当限期三个月整改;整改后考核仍不合格的,不得换发计量授权证书。
第十二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需要新增授权项目,应当向授权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新增授权项目申请,经考核合格并获得授权证书后,方可开展新增授权项目的工作。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需要终止所承担的授权项目的工作,应当提前六个月向授权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未经批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不得擅自终止工作。
第十三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根据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履行下列职责:
(一)研究、建立计量基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或者本专业项目的计量标准;
(二)承担授权范围内的量值传递,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三)开展校准工作;
(四)研究起草计量检定规程、计量技术规范;
(五)承办有关计量监督中的'技术性工作。
第十四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伪造数据;
(二)违反计量检定规程进行计量检定;
(三)使用未经考核合格或者超过有效期的计量基、标准开展计量检定工作;
(四)指派未取得计量检定证件的人员开展计量检定工作;
(五)伪造、盗用、倒卖强制检定印、证。
第十五条 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主要内容包括:
(一)本办法规定内容的执行情况;
(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规定内容的执行情况;
(三)定期或者不定期对所建计量基、标准状况进行赋值比对;
(四)用户投诉举报问题的查处。
第十六条 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应当认真进行整改,并报请组织实施监督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仍不合格的,暂停其有关工作;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计量授权证书。
第十七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开展须经授权方可开展的工作的;
(二)超过授权期限继续开展被授权项目工作的。
第十八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计量授权证书: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或者批准,擅自变更授权项目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二、三、四项规定之一的。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伪造、盗用、倒卖强制检定印、证的,没收其非法检定印、证和全部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决定。吊销计量授权证书,由发证部门决定。
第二十一条 从事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一营私舞弊,情节轻微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接受考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考核工本费。组织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二十三条 与本办法有关的计量检定机构考核申请书、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复查考核申请书、变更授权项目申请书以及计量授权证书的式样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制定。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计量管理制度14
1.1 运行档案管理
a) 电能计量技术机构应应用计算机对投运的电能计量装置建立运行档案,实施对运行电能计量装置的管理并实现与相关专业的信息共享。
b) 运行档案应有可靠的备份和用于长期保存的措施。并能方便的进行分用户类别、分计量方式和按计量器具分类的查询统计。
c) 电能计量装置运行档案的内容包括用户基本信息及其电能计量装置的原始资料等。主要有:
1) 互感器的型号、规格、厂家、安装日期;二次回路连接导线或电缆的型号、规格、长度;电能表型号、规格、等级及套数;电能计量柜(箱)的型号、厂家、安装地点等。
2) i、ⅱ类电能计量装置的原理接线图和工程竣工图。
3) i、ⅱ类电能计量装置投运的时间及历次改造的内容、时间。
4) 安装、轮换的电能计量器具型号、规格等内容及轮换时间。
5) 历次现场检验误差数据。
6) 故障情况记录等。
1.2 运行维护及故障处理
a) 安装在发、供电企业生产运行场所的电能计量装置,运行人员应负责监护,保证其封印完好,不受人为损坏。安装在用户处的电能计量装置,由用户负责保护封印完好,装置本身不受损坏或丢失。
b) 当发现电能计量装置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电能计量技术机构进行处理。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故障,应由供电企业的电能计量技术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电力法》及其配套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c) 电能计量技术机构对发生的计量故障应及时处理,对造成的电量差错,应认真、调查、认定、分清责任,提出防范措施。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差错电量的计算。
d) 对于窃电行为造成的计量装置故障或电量差错,用电管理人员应注意对窃电事实的依法取证,应当场对窃电事实写出书面认定材料,由窃电方责任人签字认可。。
e) 对造成电能计量差错超过10万kwh及以上者,应及时上报省级电网经营企业用电管理部门。
1.3 现场检验
a) 电能计量技术机构应制订电能计量装置的现场检验管理制度。编制并实施年、季、月度现场检验计划。现场检验应执行sd109和本标准的有关规定。现场检验应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b) 现场检验用标准器准确度等级至少应比被检品高两个准确度等级,其他指示仪表的准确度等级应不低于0.5级,量限应配置合理。电能表现场检验标准应至少每三个月在试验室对比一次。
c) 现场检验电能表应采用标准电能表法,利用光电采样控制或被试表所发电信号控制开展检验。宜使用可测量电压、电流、相位和带有错接线判别功能的电能表现场检验仪。现场检验仪应有数据存储和通讯功能。
d) 现场检验时不允许打开电能表罩壳和现场调整电能表误差。当现场检验电能表误差超过电能表准确度等级值时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换。
e) 新投运或改造后的i、ⅱ、ⅲ、ⅳ类高压电能计量装置应在一个月内进行首次现场检验。
f) i类电能表至少每3个月现场检验一次;ⅱ类电能表至少每6个月现场检验一次;ⅲ类电能表至少每年现场检验一次。
g) 高压互感器每10年现场检验一次,当现场检验互感器误差超差时,应查明原因,制订更换或改造计划,尽快解决,时间不得超过下一次主设备检修完成日期。
h) 运行中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应定期进行检验。对35kv及以上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至少每两年检验一次。当二次回路负荷超过互感器额定二次负荷或二次回路电压降超差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在一个月内处理。
i) 运行中的低压电流互感器宜在电能表轮换时进行变比、二次回路及其负载检查。
j) 现场检验数据应及时存入计算机管理档案,并应用计算机对电能表历次现场检验数据进行分析,以考核其变化趋势。
1.4 周期检定(轮换)与抽检
a) 电能计量技术机构应根据电能表运行档案、本规程规定的轮换周期、抽样方案和地理区域、工作量情况等,应用计算机,制定出每年(月)电能表的轮换和抽检计划。
b) 运行中的i、ⅱ、ⅲ类电能表的轮换周期一般为3~4年。运行中的ⅳ类电能表的轮换周期为4~6年。但对同一厂家、型号的静止式电能表可按上述轮换周期,到周期抽检10%,做修调前检验,若满足1.4d)条要求,则其他运行表计允许延长一年使用,待第二年再抽检,直到不满足1.4d)条要求全部轮换。v类双宝石电能表的轮换周期为10年。
c) 对所有轮换拆回的i~ⅳ类电能表应抽取其总量的5%~10%(不少于50只)进行修调前检验,且每年统计合格率。
d) i、ⅱ类电能表的修调前检验合格率为100%,ⅲ类电能表的修调前检验合格率应不低于98%。ⅳ类电能表的修调前检验合格率应不低于95%。
e) 运行中的v类电能表,从装出第六年起,每年应进行分批抽样,做修调前检验,以确定整批表是否继续运行。
1) 抽样程序应参照gb/t15239进行,采用二次抽样方案。抽样时应先选定批量,然后抽取样本。批量已经确定,不允许随意扩大或缩小。
2) 选定批量时,应将同一厂家、型号、生产批次的电能表划分成批量为501~3200只的若干批,按方案a进行抽样和判定。若同一厂家型号生产批次的电能表数量不足500只时,仍按一批处理,但应按方案b进行抽样和判申。具体方案如下:
n1; a1, r132; 1 , 4
n2; a2, r2 = 32; 4, 5
方案a:批量为501~3200只时
n1; a1, r1 20; 0, 2
n2; a2, r2 = 32; 4, 5
方案b:批量为500只及以下时
式中:n1――第一次抽样样本量;
n2――第二次抽样样本量;
a1――第一次抽样合格判定数;
a2――第二次抽样合格判定数;
r1――第一次抽样不合格判定数;
r2――第二次抽样不合格判定数;
3) 根据对样本进行修调前检验的结果,若在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第一次抽样合格判定数,则判定该批为合格批。若在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第一次抽样不合格判定数,则判定该批为不合格批。若在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次,大于第一合格判定数同时又小于第一不合格判定数,则抽第二样本进行检定。若在第一和第二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总和小于或等于第二合格判定数,则判该批为合格批。若在第一和第二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总数大于或等于第二不合格判定数,则判定该批为不合格批。
4) 判定为合格批的,该批表可以继续运行;判定为不合格批的,应将该批表全部拆回。
5) 电能计量管理机构专责人应根据电能表运行档案确定批量,并用随机方式确定样品,监督抽样检验结果。
f) 低压电流互感器从运行的第20年起,每年应抽取10%进行轮换和检定,统计合格率应不低于98%,否则应加倍抽取、检定、统计合格率,直至全部轮换。
g) 对安装了主副电能表的电能计量装置,主副电能表应有明确标志,运行中主副电能表不得随意调换,对主副表的现场检验和周期检定要求相同。两只表记录的应同时抄录。当主副电能表所计电量之差与主表所计电量的相对误差小于电能表准确度等级值的1.5倍时,以主电能表所计电量作为贸易结算的电量;否则应对主副电能表进行现场检验,只要主电能表不超差,仍以其所计电量为准;主电能表超差而副表不超差时才以副电能表所计电量为准;两者都超差时,以主电能表的误差计算退补电量。并及时更换超差表计。
1.5 运输
a) 待装电能表和现场检验用的计量标准器、试验用仪器仪表在运输中应有可靠有效的防震、防尘、防雨措施。经过剧烈震动或撞击后,应重新对其进行检定。
b) 电能计量技术机构应配置进行高、低压电能计量装置安装、轮换和现场检验所必需的具有良好减震性能的专用电力计量车。专用电力计量车不准挪作他用。
计量管理制度15
一、cng加气站供气范围能源计量器具的选型、更新、增加及准确度、稳定度、数量等,同意由公司计量科审查后,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确定后才能实施安装、使用。
二、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要适应生产特点,生产规模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基建、技术改造等均应考虑配套能源计量器具使其能生产和经营管理提供可靠的依据。
三、生产经营性能源计量与生活用水、电、气等能源计量以及公用、私用能源分开,进行单独核算。
四、能源计量器具的检定、调试、修理同意由公司指派计量人员进行,进行仪表坚定的人员需持有检定员合格证书,任何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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