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时间:2025-11-17 23:18:57 好文 我要投稿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优选)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应急救援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优选)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部应急救援器材的储备与管理,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为发生突发事故救援时提供物质保障,保障应急救险预防工作的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应急救援器材(包括消防器材和设施、防化服、呼吸器、防毒面具、洗眼器、应急灯、应急泵、因灼伤等治疗时所需的药品等)检查维护保养管理。

  3、职责:

  1)安全环保部负责消应急救援器材的监督管理。

  2)各车间(部门)负责区域内应急救援器材的日常管理。

  3)供应部负责采购有资质厂家的应急救援器材。

  4、检查与维护管理

  1、管理要求

  1)非火灾或事故下,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准使用、试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识得等应急救援器材。特殊情况(非事故)确需使用时,需经安全环保部门许可。滤毒罐、药品类必须保证在有效期内,并定期更换。

  2)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严禁圈占、堵塞消火栓、灭火器等应急救援器材通道,保证通道出口畅通,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3)严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对破坏消防设施等应急救援器材和标识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5)由安全环保部对消防器材和设施、防毒面具等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巡检,按照消防器材和设施的性能要求,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及时更换或维修。

  2、维护管理:

  (1)日常检查

  1)应急救援器材的每日由所在部门班组进行检查记录,保障其随时可用状态。

  2)电仪车间每月1号、11号、21号对备用应急电源进行一次试验,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

  3)安全环保部每月对应急救援器材进行监督检查一次,检查器材是否齐备,并处于安全无损和适当保护状态。

  2)消火栓系统定期检查

  消火栓箱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碰伤和其它损坏。班组每天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车间负责人每月进行两次全面检查。检查要求为

  1)消火栓排水阀杆不应有渗漏现象。

  2)消防水枪、水带、消防水带卷盘及全部附件应齐全良好,卷盘转动灵活。

  3)消火栓箱及箱内配装的消防部件的外观无破损、涂层无脱落,箱门完好无缺。

  4)消火栓及消防水带卷盘等所有转动部位应定期加注润滑油。

  (3)灭火器材的`定期检查

  灭火器材应存放于干燥通风处,避免阳光直照,班组每天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车间负责人每月进行两次全面检查。检查要求为

  1)检查数量、压力或重量是否符合要求喷管有无破损检查外观有无明显锈蚀;推车式灭火器需检查行驶机件是否灵活伸展胶管有无破损;铅封是否完好。

  2)灭火器每年检验一次,每次检验前由所属车间向安环部提出申请,由安环部负责联系检验单位。

  (4)防护器材的定期检查

  防化服、呼吸器、防毒面具、滤毒罐、耐酸碱雨靴及手套应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剐伤和其它损坏。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要求为

  1)防化服、防毒面具、耐酸碱雨靴、手套有无破碎及剐伤,看是否老化。

  2)检查滤毒罐体有无锈蚀,是否在有效期内。

  3)对空气呼吸器的检查,检查压力表指示是否在28-30兆帕之间。

  4)任一项不合格,都应尽快更换

  (5)应急专柜的定期检查应急专柜应保持清洁,无灰尘,车间班组应每天进行检查,检查要求为:

  1)按照应急专柜清单检查柜内物品是否齐全

  2)应急专柜标识是否齐全

  3)柜内物品按照要求频次进行检查

  (6)洗眼器的定期检查

  洗眼器应保持清洁,无灰尘,车间班组应每天进行检查,检查要求为:

  1)喷嘴、齐全喷帽

  2)洗眼器有水且水质正常、不浑浊

  3)冲洗房标识齐全

  (7)应急灯、应急泵的定期检查应急灯、应急泵每周由所在车间进行检查一次,检查要求为:

  1)应急灯开关试验结果正常、主电显示正常

  2)应急灯悬挂牢固、表面清洁

  3)应急泵能正常开启,阀门开关自如

  6.相关记录

  6.1《消防栓检查记录表》

  6.2《灭火器检查记录表》

  6.2《应急救援器材维护保养记录》

  7.支持性文件

  7.1安全奖惩制度

  8.附则

  8.1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8.2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开始执行,原《安全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2

  危险源安全管制度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监控、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检测、评价、监控、应急救援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

  综合部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编制、修订;负责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危险源隐患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各部门在危险源管理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第五条

  危险源所属部门全面负责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隐患治理工作;负责对危险源辨识、评价、建档、监控,在职责范围内对危险源管理工作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第六条

  各专业处室依据自身职能划分负责专业范围内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章

  管理内容和要求

  第一节

  危险源的辨识、登记、评价和备案

  第七条

  公司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公司统一监管,职能处室专业管理”的原则。

  第八条

  公司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xx)中规定的标准,由综合部在每年第四季度组织一次对公司的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进行辨识,属于重大危险源的,及时进行登记。

  第九条

  危险源在辨识出后,公司成立安全评估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评价,以评估危险源的危险因素、危害特性、管理现状、导致事故的途径等。

  第十条

  评价工作结束后,由安全评估组编制《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应当分析科学、辨识充分、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改进措施应具体可行,结论客观公正。其编制内容包括:

  (一)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三)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四)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途径及严重程度;

  (五)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

  (六)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与评价;

  (七)评估结论与建议等。

  第十一条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在编制完成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核、确认,经审核批准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报送公司综合部备案。

  第十二条

  当重大危险源现状发生以下变更时,应当对危险源进行重新辨识与评价,并将评价报告报公司综合部备案。

  (一)重大危险源生产、储运地址发生变化的;

  (二)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的;

  (三)应急救援预案发生变化的;

  (四)危险化学品的容量、介质发生变化的;

  (五)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国家有关标准发生变化。

  第十三条

  对新构成的重大危险源,所属部门应及时对危险源进行登记、评价、建档;对经技术改造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经安全评价后,报公司综合部。综合部负责及时更新公司重大危险源信息,对消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报综合部核销。

  第二节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第十四条

  对公司存在的重大危险源,由综合部会负责进行统一管理,综合部负责日常的监督管理,生产部负责日常的全面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对危险源实行安全承包制度。由公司负责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检测监控等规章制度、控制方案,并将管理职责分解、落实到各岗位,明确各级人员在重大危险源管理中的安全工作职责。当危险源管理人员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调整重大危险源安全承包人。

  第十六条

  危险源旁设置标识牌,标识牌中应明示危险物质、理化性质、危险特性、应急措施、注意事项、承包责任人等信息。

  第十七条

  公司每季度对危险源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并形成记录,对检查出的隐患按照公司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相关要求进行整改、落实、归档。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

  (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危险源的登记建档情况;

  (四)危险源的安全评估、检测、监控情况;

  (五)危险源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

  (六)危险源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七)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八)应急救援组织建设和人员配备情况;

  (九)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工作情况;

  (十)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及维护、保养情况。

  第十八条

  根据管理职责,危险源的各级安全承包人应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

  第十九条

  公司、应严格控制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工艺参数,定期对现场环境进行检测、分析;对涉及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尤其是特种设备,应按规定定期检验、检测,并做好检验、检测记录、台帐。

  第二十条

  检查中发现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对不能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应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同时,有关事故隐患信息应立即上报公司综合部。

  第二十一条

  针对危险源的危险特性,公司应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组织机构,配备充足的应急器材、设施,并每季度组织员工的学习与演练,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二条

  公司将危险源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列入年度培训计划中,保障岗位员工掌握重大危险源的理化性质、危险特性、操作规程、操作注意事项、应急处置、安全防护、安全管理要求等安全知识。

  第二十三条

  公司综合部建立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档案,档案内容包括:

  (一)重大危险源的有关管理制度;

  (二)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三)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四)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查记录;

  (五)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

  预案和演练记录。

  第二十四条

  公司综合部每月统计各部门危险源的运行、监控情况,填写《危险源监控台帐》,经公司安全主管审核后,每月28日前报总公司综合部备案。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与总公司相关制度出现相抵触时,按总公司制度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3

  1、目的

  为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机制,完善应急救援装备的监管、储备及维护。保证应急救援装备、器材的适用性与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水上项目部各岗位、各区域应急救援装备的'管理。

  3、应急装备、物资的配置与类别

  3.1消防装备(消防器材、照明器材、防护器材)。

  3.2防洪类(救生器材、抢险机具、抢险物资等)。

  3.3医疗器械、药品类

  3.4救生装备(救生艇、救生杆、救生绳、救生圈等)。

  3.5通信器材(对讲机)。

  4、设置要求

  4.1各主管负责所辖区域内应急救援器材的维护、保养、检查工作,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

  4.2码头设置专区,保存救援装备、物资,设定专人管理,并进行登记造册。

  4.3码头专区应有足够的空间,保证应急设施的自由移动。

  4.4码头专区的设置应告之相关人员,并张贴标示以指导应急人员。

  5、日常管理

  5.1加强实物储备管理,实物储备需分类定位存放,做到标记分明、材质不混、数量准确、与此无关的任何物品禁止存放。

  5.2各主管应每月不少于两次对应急装备和物资进行专项检查,对装备和物资进行核对,确保完好并记录。

  6、处罚

  6.1应急装备和物资保管不善,造成丢失,照价赔偿。

  6.2未进行定期检查,每次扣罚100元。

  6.3应急装备和物资管理不善,造成物资脏、乱、差,或未按规定分类定位摆放,每次扣罚50元。

  6.4因管理不善,造成紧急情况无法正常使用,使事故升级,依据事故大小进行处罚,发生重特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附则本制度由水上项目部编制、解释。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4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应急队伍管理,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保障有力的战斗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故及其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分工、素质要求、应急响应程序、应急保障和奖惩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

  3、职责与分工

  3.1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3.1.1贯彻执行国家、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关于预防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和环境应急救援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

  3.1.2组织制定、修订危险化学品事故环境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危险化学品事故环境应急救援队。

  3.1.3审批用于危险化学品事故环境应急救援的检测仪器、防护器材、救援器材。

  3.1.4检查、督促做好应急救援器材的维护和保养,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3.1.5发布和解除环境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3.1.6向上级和友邻单位报告危险化学品事故及环境应急救援情况。

  3.1.7组织事故调查,总结环境应急救援的经验与教训。

  3.1.8负责公司内职工危险化学品事故及环境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

  3.2技术质量部职责

  3.2.1负责应急救援过程内部和外部的通讯联络工作。

  3.2.2编制危化品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公司应急救援演练工作。

  3.3财务部职责

  负责公司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等所需资金的筹措。

  3.4办公室职责

  负责公司应急救援所需通讯及运输车辆等的保障工作。

  3.5生产车间职责

  负责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培训,按计划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4、内容与要求

  4.1应急救援队员素质要求

  4.1.1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和身体条件,并有遇事“不慌、不乱、不怕”的心理素质。

  4.1.2热爱本职工作,忠实履行职责和义务;具有奉献、敬业和团队合作的精神。

  4.1.3能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4.1.4纪律严明,服从指挥,听从命令。

  4.2应急救援队员应履行的义务

  4.2.1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培训和应急救援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及不参加。

  4.2.2在应急救援过程中要听从指挥,不得擅自做决定实施救援。

  4.2.3要如实汇报并记录救援事项和过程,并做好救援工作总结。

  4.2.4时刻准备好,随时待命。

  4.3应急救援队员享有的权利

  4.3.1对不清楚、不明了的应急救援知识,应向上级部门申请相关的学习。

  4.3.2当缺少应急救援装备时,有权拒绝参加应急救援作业。

  4.4应急救援响应程序

  4.4.1突发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要立即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通知应急救援队员和技术人员立刻待命。同时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4.4.2救援队员接到通知后,迅速集合队伍奔赴现场,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具,切断事故源;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抢修命令,迅速抢修设备和管道,控制事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4.4.3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调集救援所需的设施、器材和物资。如果需要疏散和转移人员,要立即发出通知警报。要严格控制好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情况。

  4.4.4应急救援结束,或者危险因素消除后,指挥部宣布恢复正常工作。

  4.4.5要积极稳妥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故中的伤员,要及时进行救治;紧急调用的物资,要及时给予补充;监督有关部门做好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4.4.6应急救援结束后,要对突发事故的起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问题,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

  4.4.7应急救援的总结和各项记录,由技术质量部负责整理归档。

  4.4.8有关事故信息的发布,按《安全事故报告程序》执行。

  4.6应急保障

  4.6.1人力资源

  生产车间应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下,认真开展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并动员全员有组织地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4.6.2财力保障

  财务部要确保事故应急救援所需资金,包括应急救援检测仪器、防护器材、救援器材的购置,以及突发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所需资金的准备和筹措。

  4.6.3通讯和交通运输保障

  办公室要确保救援所需通讯和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确保通讯畅通,确保救援物资和人员的及时、安全送达。

  4.6.4人员防护

  要指定与人员相适应的应急避难场所,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安全、有序地疏散。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严格按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4.6.5应急设施和器材

  应急救援人员要认真做好救援器材和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施和器材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4.6.6医疗保障

  会同120急救中心,积极组织现场救援,及时把伤员送到医院抢救。

  4.7监督管理

  4.7.1培训教育

  生产车间要组织生产员工,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忧患意识、社会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队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应急专业技能。

  4.7.2预案演练

  生产车间要按照公司制定的计划,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提高应急队伍素质和应急保障能力。做好演练过程的原始记录,交技术质量部存档。

  4.7.3奖惩制度

  4.7.3.1在应急救援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队员和生产员工,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4.7.3.2应急队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据情节对相关人员予以处分:

  a)未做好应急装备、设施日常维护、检测准备工作,导致事态扩大影响恶劣的。

  b)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置突发事件或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

  c)不服从指挥机构对突发事件的指挥擅自行动的。

  d)应急救援工作中因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救援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要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5

  为加强公司的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促进应急管理标准化,保证应急救援的及时和可靠,使应急救援工作始终保持良好状态,真正做到“有事必应、行动迅速、保障有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公司领导要高度重视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始终把他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要经常检查、催促,不断改良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项目部必须成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机构内部各成员的分工、职责、工作范围,以及在应急救援中的其它事项。

  二、应急预案编制和培训;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方位防止事故发生,落实应急救援工作,在发生事故时能有效防止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遇除人员,消除或降低事故的影响。

  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主要包括:企业概况、组织机构、预警预防机制、应急响应、事故现场应处置、恢复及后期处置等。

  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必须由项目经理审核,公司总工批准。

  4、事故应急培训由各单位组织自培,每年要对职工进行一次培训。

  三、应急准备;

  1、各单位要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现场处置工作组,负责事故的决策和指挥以及现场救护,其他人员按分工各负其责,一切行动听众指挥部的指挥。

  2、各责能科室成员要根据预案内容要求,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应急救灾物资和设备要按预案要求配备,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确保应急救灾物资和设备齐全、完好。

  4、要做好值班工作,保证人员、车辆和 畅通,发生事故时要及时上报。

  5、所有应急人员要全天保持通信畅通,接的通知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到岗。

  四、应急响应与救援;

  1、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及时汇报,现场人员要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力所能及的救护,不能盲目或在无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救护工作。

  2、单位领导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根据事故情况来确定是否要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假设需上级单位帮助救援的,要向上级单位报告事故并请求支援。

  3、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变化,及时调整应急措施,现场处置人员要严格按照应急处置措施进行现场救护。

  4、各班组长要听众指挥命令,积极采取措施,有序地组织现场人员安全撤退。

  5、现场救援人员遇到遇险人员时要坚持“先活后死,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求护原则进行。

  6、每年要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习,在演习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修改。

  五、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

  1、各项目部每年要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进行一次应急救援预案评审,确保预案的有效性。

  2、在事故发生或演习后及时进评审,对预案中不符合部分加以修改和补充,使其不断完善。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增强公司职业病应急救援管理,及时处置重大职业病危害,最大限度保障职工权益,特编制此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时应急救援与管理适用此制度。

  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源编制导则》以及国家、企业等相关管理规定。

  4.专业与术语

  职业病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5.职责

  5.1公司总经理对公司职业病管理负主要责任。

  5.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管理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

  5.3公司安全环保办公室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执行部门,全面负责现场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负责职业病应急物资管理、维护保养工作监督

  5.4工会全面监督公司职业并防止工作,并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全面监督。

  5.5各车间负责配合安全环保办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培训,应急物资使用等工作。

  5.6公司采购部,负责对职业病防治,预防、以及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进行采购。

  5.7公司财务部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所需费用进行支付。

  6.应急管理

  对主要职业危害场所,编制相应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发生职业危害时,作业人员可正确处置职业病应急事故。

  7.工作要求

  7.1培训公司安全环保办,依据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对上述岗位职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工作培训。

  7.2应急救援

  7.2.1应急救援原则:先救人再救物。

  7.2.2发生职业病事故时,公司依据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对职业病事故进行救援。7.2.3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时,各部门有限保障应急救援工作。

  7.2.4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时,各救援人员要保证自身职业健康安全情况下,去参与救援,严谨无防护措施参与救援。

  7.3职业病应急救援管理

  7.3.1在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各车间应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7.3.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时依据事故上报程序,进行上报。

  7.3.3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应及时调整生产工艺或封存物料,并安排人员进行启动事故通风装置或排风系统,确保降低作业环境职业危害因素。

  7.4应急物资管理

  7.4.1公司在浸出车间东临设有应急物资,内设有防化服、正压式呼吸器、防毒面具、溶剂回收设,并设有专人管理。

  7.4.2公司配备气体检测仪、呼救器等个体防护设施,以确

  保作业场所实时检测,并定期测试,以保证作业人员安全。

  7.4.3浸出车间装有溶剂泄露报警装置、防护风机设备设施,定期检测或保养,可保障作业场所安全。

  8.监督与处罚

  8.1对随意动用应急物资的,公司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8.2安全办监督车间对安全防护措施维护保养监督,为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的,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8.3安全环保办,依据职业防护标准,进行配发职业防护用品,个人未进行正确佩戴的.,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8.4在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未及时依据相关规定处置的,造成严重伤害的,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降职处分。

  9.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制度中未尽事项,或与国家相关规定冲突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7

  一、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目的及范围

  1.编制目的:是通过预先计划和应急措施,充分利用一切可能的力量和资源,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控制其发展,保护现场职工和附近居民的健康与安全,并将事故对环境和财产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

  2.编制范围:凡可能影响生产安全的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都应编制预案。

  二、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1.企业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包含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灭火救灾预案、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防洪预案等)、现场处置方案(即各二级单位应急预案)。

  2.专项应急预案和各二级单位应急预案是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的子文件或标准操作程序,必须和企业综合应急预案接口吻合、衔接严密,协调一致,不得有任何冲突。

  3.企业综合应急预案应与福安市政府等上级部门预案保持协调一致,做好社会联动的接口。

  三、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审核、审批

  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人员编制企业综合应急预案--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含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危险性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信息发布、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培训与演练、奖惩、附则等。

  2.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完成后,报总工程师或分管副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3.其他职能部门根据专业组织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报总工程师或分管副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4.车间处被确定为或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危险目标),应制定出本单位二级救援预案及自救措施。主要内容:编制目的和依据、风险分析、应急组织与职责、应急处置、注意事项、附件等。由车间责任人负责审核后,报分管副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执行。

  四、应急救援预案的教育和演练

  1.公司应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企业应急救援预案以及救援程序。

  2.车间应定期组织职工学习车间的`应急救援预案或自救措施,使职工熟悉预案和自救措施,掌握具体的处置方法和自救方法。

  3.公司定期开展群众性的有关防化学事故的宣传教育,使广阔职工和周边群众都能较熟练掌握化学事故的防护及自救方法。

  4.公司应与周边地区村镇、企业建立日常的通讯联络点,使周边地区的村民或企业遇有异常情况能及时向厂调度中心报告。

  5.二级单位内部演练由各二级单位针对各自单位危险目标,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安技部对其进行监督;每年由厂部针对企业某危险目标进行一次厂级演练;厂地联合演练,由地方政府确定。

  五、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和修订

  1.为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应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各二级单位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由二级单位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评审修订,由分管厂领导批准发布。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由公司副总经理组织修订小组内部评审和修订后,由总经理批准发布。

  2.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立即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

  (1)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发生较大变更时;

  (2)企业管理机构或体制发生重大调整时;

  (3)关键设备更换或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

  (4)应急处理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和出现新情况时;

  (5)年度风险评价(审),发现新的潜在紧急情况或重大隐患时。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8

  1目的

  加强企业安全事故防范,及时做好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适用范围

  本制度是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作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

  本制度适用于焦化厂生产经营中潜在的职业安全健康事件或事故等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3职责、管理内容和要求

  3.1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

  3.1.1为加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实施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厂应急救援工作领导组。

  3.1.2应急救援工作领导组职责

  3.1.2.1负责发生事故后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工作的领导,成员按照预案分工,开展应急救援抢险工作。

  3.1.2.2负责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及组织实际训练工作、建立通信与报警系统,储备抢险、救援、救护方面的装备和物资、督促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和安全措施的定期检查工作。

  3.1.2.3发生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向上级有关部门通报事故的情况。必要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发出紧急救援请求。负责事故调查的.组织工作并总结事故的教训和应急救援经验。

  3.1.2.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组成员要按照预案职责分工,尽职尽责。当接到事故报告后,成员要迅速到达指定岗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时,经组长同意,由所在部门按职务高低递补。

  3.2应急救援体系

  为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顺利实施,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3.2.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车间)在组织抢险、保护事故现场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迅速向厂部及相关部门报告;厂部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简要情况向公司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管理部门等报告,最迟不能超过1个小时;报告的内容主要有:

  ①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估计;

  ③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④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⑤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⑥上报人姓名、联系电话。

  3.2.2厂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前往事故现场,确定危险目标,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遇有特殊危急情况,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公安、消防、急救中心救援,防止事态扩大。

  3.2.3各部门(车间)及相关单位要按应急预案要求,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在救援过程中要听从指挥,密切配合,协调作战,保证抢险救援工作做到有条不紊。

  3.3应急救援的保障措施

  3.3.1各部门(车间)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厂安环科备案。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报厂部及安全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3.3.2各部门(车间)要结合实际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保证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能迅速有效地投入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尽可能减少事故的损失。

  3.3.3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的其他各种保障,包括根据自身需要,确定各救援组织器材装备、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经费的来源、额度以及建立组织,落实专业应急救援人员等。

  3.4做好应急救援预案配套制度的完善和专业队伍的训练

  3.4.1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

  3.4.1.1值班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内至少有1名厂部负责人、部门(车间)负责人和生产调度,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3.4.1.2检查制度:每月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结合生产安全工作,检查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4.1.3例会制度:每月由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组织召开一次领导组成员和各专业队负责人会议,检查上月工作,并针对存在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3.4.1.4总结评比制度:每次训练和演习结束后应进行总结评比,奖励和表彰先进。建立总结评比办法和对于事故处理中有功和有过人员的奖罚措施。

  3.4.2培训和演练

  3.4.2.1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内容

  ①鉴别异常情况并及时上报的能力与意识;

  ②对待各种事故如何处理;

  ③自救和互相救护的能力。

  3.4.2.2对专业队的培训

  ①各种器材、工具的技能与知识;

  ②任务的目的和如何完成任务;

  ③与上下级联系的方法和各种信号的含义。

  3.4.2.3对一般员工的培训

  ①危险隐患类型识别;

  ②各种信号的含义识别;

  ③防护用具的使用和自制简单防护用具;

  ④紧急状态下如何行动。

  3.4.2.4定期举行训练和演习。

  3.5预案的评估和修改

  3.5.1为了能把新技术和新方法应用到应急救援中,及对不断变化的情况保持一致,预案至少每年要更新和修订一次。

  3.5.2对危险源和企业内新增装置、人员变化进行定期检查,对预案及时更新。

  3.5.3在实践和演练中提高指挥水平,对预案进一步合理化。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9

  1、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提高物资统一调配和保障能力,为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安全事故提供重要保障,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关于加强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物资储备的指导意见》、《北京市工业制造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通用标准》等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北京三元种业饲料分公司各部门所有应急救援物资的管理。

  3、责任部门

  3.1公司综合部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统一采购、储备和发放。

  3.2各部门定期对本部门应急救援物资的配备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应急救援物资齐全、有效。

  4、应急救援物资的`管理

  4.1公司根据各部门的实际应急需要,统一配置救护器材、消防设备、个人防护用品等应急救援物资(见附件1《应急救援物资台账》)。

  4.2应急物资的采购

  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前10天提出应急物资采购计划,并报请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查批准后,统一报综合部采购

  4.2应急物资的配备

  各部门负责人是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确保物资储备种类、数量与本部门的发展相适应,能够满足突发事件时应急救援的需求。

  4.4应急物资的保管

  应急物资的保管由各部门明确具体管理人员,应急物资做到分类存放,建立台账,动态更新。

  4.5应急物资的保养和维护

  各部门对应急物资每月保养、维护一次,并做好记录,发现应急物资损坏、破损以及功能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进行更换,确保应急物资种类、数量满足应急救灾的需要。

  4.6应急物资的更新和补充

  因损坏、过期等原因,管理人员应提出应急物资补充意见,报综合部及时更新、补充。

  5、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0

  一、建筑施工企业的应急救援管理应包括建立组织机构,预案编制、审批、演练、评价、完善和应急救援响应工作程序及记录等内容。

  二、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领导小组,设立专家库,组建救援队伍,并进行日常管理。

  三、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明确应急设备和器材储存、配备的场所、数量,并定期对应急设备和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四、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管理和环境特征,组织各管理层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应包括:

  1紧急情况、事故类型及特征分析;

  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与人员职责分工;

  3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的调用程序;

  4与企业内部相关职能部门和外部政府、消防、救险、医疗等相关单位与部门的信息报告、联系方法;

  5抢险急救的组织、现场保护、人员撤离及疏散等活动的具体安排。

  五、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针对应急救援预案,开展下列工作:

  1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和交底;

  2定期组织组织专项应急演练;

  3接到相关报告后,及时启动预案。

  六、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实战的结果,对事故应急预案的适宜性和可操作性组织评价,必要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1

  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矿对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主要危险源,

  是指在我矿重大危险源辨识清单上所规定的危险源。

  第三条

  存在主要危险源的部门,

  其部门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

  单位主要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第四条

  对主要危险源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科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举报。

  第五条

  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制度;

  (二)主要危险源一法三卡安全警示卡;

  (三)主要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

  第六条

  在施工前应填写《重大危险源登记表》,报送安全科备案。

  第七条

  对新产生的主要危险源,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当及时报送

  安全科备案;

  第八条

  安全科应建立健全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主要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制度。

  第九条

  安全科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现场安全员或现场负责人对从业人员应当技术培训,

  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可按照新员工培训方案进

  行实施)。

  第十条

  安全科或现场负责人应当将主要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重大危险源预防措施告知全体从业人员。

  第十一条

  安全科对主要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并加强对主要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安全科应当对主要危险源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

  行监控,对重要的设备、设施定期进行保养维护,并记录在案。

  第十三条

  各施工单位应当对主要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情况报送安全科。

  第十四条

  对存在事故隐患的主要危险源,

  各施工单位必须立即

  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

  发生,并及时报告安全科或有相关监督安全职责的部门。

  第十五条

  安全科应当制定主要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危险源基本情况;

  (二)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三)应急设备与设施;

  (四)应急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五)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六)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

  (七)培训与演练。

  第十六条

  安全科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进行一次实战演练或模拟演练。

  第十七条

  安全科应当建立主要危险源监控和管理系统,

  对主要危险源实施分级监控,并对各类信息实施动态管理。

  第十八条

  安全科应当定期对主要危险源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

  (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三)主要危险源的登记建档情况;

  (四)主要危险源的安全检测、监控情况;

  (五)主要危险源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

  (六)主要危险源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七)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八)应急救援组织建设和人员配备情况;

  (九)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工作情况;

  (十)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及维护、保养情况;

  (十一)主要危险源日常管理情况;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安全科在监督检查中,

  发现主要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排除。

  第二十条

  安全科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相互配合、互通情况,并帮助对主要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管理与监控。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2

  一、总则

  1、档案管理是企业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见证,它记录了一个企业的发展历程,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了文字依据,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是企业走向规范和成熟的重要条件,为加速企业规范化管理进程,进一步完善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归档的档案应字迹清晰、完整有效。

  二、应急档案管理

  1、各部门应将文字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列入各部门科员的职责范围。

  2、应急救援档案归档范围

  凡是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归档,主要包括:

  (1)具有保存价值的本单位正式收文、发文、除文件的正件外,还应包括它的附件;

  (2)本单位在应急救援活动中产生的与上级领导部门间的往来文件,包括请示、报告、项目立项、重要函件、应急救援合同等;

  (3)本单位在应急救援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文件材料(即内部文件);如规章制度、调研材料、计划、总结、条例、会议纪要、机构调整、人事任免、部门管理职能性文件、部门岗位职责等;

  3、应急救援档案归档要求

  (1)已经办理完毕并有保存价值的.文件都应及时归档,任何人不得随意留存。

  (2)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收集齐全(包括附件,附图),按照文件形成的先后次序排列清楚,并剔出其中的废稿、重复稿和不重要的便条等。

  (3)存档文件必须为原件;

  (4)文件归档时要有交接手续;

  (5)每年六月份之前,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向矿档案室移交已归档完毕的上一年的文件材料并办理移交手续;

  (6)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和具体办公人员有责任协助档案管理人员共同做好文件的收集和保管工作;

  4、应急救援档案的借阅

  (1)根据《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档案借阅利用制度》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借阅,并填写利用效果反馈登记簿。

  (2)借阅文书档案使用后应及时归还,借阅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天。

  5、应急救援档案的保管及销毁

  (1)专职档案员有责任对矿各部门文书档案的归档进行监督指导;

  (2)矿综合档案室负责集中统一管理所有文书档案;

  (3)专职档案员对各部门移交的文书档案按标准进行整理,分类,编目、统计、保管,并进行数据化管理,方便快捷提供利用。

  (4)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定期三种,定期开展档案鉴定工作,对保管期满的档案经相关手续后可以销毁,并建立文书档案销毁清册。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矿井安全生产灾难事故的应急处臵能力,减少突发事故及其所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矿井的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维护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矿区稳定,结合矿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应急救援队伍包括专职急救援队伍、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医疗救援队伍、应急管理专家队伍。

  第二章 应急管理方针

  第三条 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加强战备、严格训练、主动预防、积极抢救”的工作原则,及时排查,消除各类隐患,做到控制事故,安全生产。

  第四条 坚持“加强战备,严格训练、主动预防、积极抢救”的工作原则,切实做好矿井灾变预防和抢险救灾工作。即做到在日常工作中要搞好战备值班训练工作,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第五条 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广大煤矿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生产灾难事故对广大职工的危害。

  第六条 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救援装备,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确保煤矿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第七条 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

  现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第三章 专职应急队伍管理

  第八条 服从矿应急指挥部及矿应急管理部门指挥调动,参加矿应急救援工作。

  第九条 坚持理论武装、作风锤炼,加强事故案例分析和救援经验总结评估工作,不断提高救援的科学性、失效性,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救援能力。

  第十条 坚持专人24小时值班,其它人员24小时待命,接到命令后,迅速实施救援行动。

  第十一条 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包括:

  (一)值班工作制度;

  (二)待机工作制度;

  (三)交接班制度;

  (四)技术装备检查维护保养制度;

  (五)学习训练制度;

  (六)考勤制度;

  (七)战后总结讲评制度;

  (八)下井预防检查制度;

  (九)材料装备库管理制度;

  (十)救护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十一)计划与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查清事故原因,估算事故损失,抢救事故遇险遇难人员,控制危险源。

  第十三条 对事故现场进行恢复通风等工作,确保抢险救灾时事故现场的安全。

  第四章 兼职应急队伍管理

  第十四条 组建兼职救援队伍的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证照齐全,依法成立并取得安全生产相关许可;

  (二)具备针对某一类或某几类灾害事故的.救援装备、器材、物资和专业技术人员;

  (三)装备、器材、物资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相关规定,特种设备应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

  第十五条 救援队伍组建后,应设立队伍负责人,明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上报矿调度室备案。

  第十六条 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职责包括: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听从命令,服从指挥,尽心尽力,密切配合;

  (三)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感;

  (四)自觉参加教育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五)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的维护、保养,保证性能良好;

  (六)完成各项应急救援任务。

  第十七条 及时调整、补充应急救援工作人员,保持应急救援队伍稳定,确保应急救援能力。

  第五章 应急管理专家队伍

  第十八条 应急管理专家队伍按照煤矿生产事故类别、自然灾害类型和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划分救援类型,确保应急救援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十九条 制定本矿应急预案,部署各项防治措施和应急处臵工作。

  第二十条 对突发事件分级及采取的重要措施提出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提出建议,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第二十一条 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臵进行技术指导,参与应急处理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必要时参加突发事件的应急处臵工作。

  第六章 应急医疗队伍管理规定

  第二十二条 应急医疗队伍应配备医疗救治和现场处臵设备,承担安全生产事故和其它突发事件受伤人员医疗救治及卫生学处理,传染病、食物中毒和记性职业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以及相应的培训、演练任务。

  第二十三条 应急医疗救援专用设备及常用工具,要做好维护、保养和报废更换。

  第二十四条 及时调整、补充应急救援工作人员,保持应急救援队伍稳定,确保应急救援能力。

  第二十五条 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臵工作。对突发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臵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补充。

  第七章 后勤保障

  第二十六条 保障应急管理日常工作所需经费,确保应急设备、装备和车辆运行正常。将应急装备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救援设施建设和应急通讯等经费纳入安全生产费用,优先安排保障。

  第二十七条 规范应急救援装备采购、储存、管理、维护和调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配备各类应急救援物资装备。

  第八章 附录

  第二十八条 在综合应急队伍管理和抢险救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服从调度未履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相关职责或因处臵不力导致突发事件危害扩大造成严重后果或造成社会负面影响较大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追究相关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4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部应急救援器材的储备与管理,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为发生突发事故救援时提供物质保障,保障应急救险预防工作的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应急救援器材(包括消防器材和设施、防化服、呼吸器、防毒面具、洗眼器、应急灯、应急泵、因灼伤等治疗时所需的药品等)检查维护保养管理。

  3、职责:

  3.1安全科负责消应急救援器材的监督管理。

  3.2各车间(部门)负责区域内应急救援器材的日常管理。

  3.3供销科负责采购有资质厂家的应急救援器材。

  4、检查与维护管理

  4.1管理要求

  4.1.1非火灾或事故下,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准使用、试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识得等应急救援器材。特殊情况(非事故)确需使用时,需经安全科许可。滤毒罐、药品类必须保证在有效期内,并定期更换。

  4.1.2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严禁圈占、堵塞消火栓、灭火器等应急救援器材通道,保证通道出口畅通,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4.1.3严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对破坏消防设施等应急救援器材和标识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4.1.4由安全科对消防器材和设施、防毒面具等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巡检,按照消防器材和设施的性能要求,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及时更换或维修。

  4.2维护管理:

  4.2.1日常检查

  4.2.1.1应急救援器材的.每日由所在部门班组进行检查记录,保障其随时可用状态。

  4.2.1.2生产车间每月1号、11号、21号对备用应急灯进行一次试验,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

  4.2.1.3安全科每月对应急救援器材进行监督检查一次,检查器材是否齐备,并处于安全无损和适当保护状态。

  4.3消火栓系统定期检查

  消火栓箱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碰伤和其它损坏。班组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车间负责人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4.3.1消火栓排水阀杆不应有渗漏现象。

  4.3.2消防水枪、水带、消防水带卷盘及全部附件应齐全良好,卷盘转动灵活。

  4.3.3消火栓箱及箱内配装的消防部件的外观无破损、涂层无脱落,箱门完好无缺。

  4.3.4消火栓及消防水带卷盘等所有转动部位应定期加注润滑油。

  4.4灭火器材的定期检查

  灭火器材应存放于干燥通风处,避免阳光直照,班组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车间负责人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4.4.1检查数量、压力或重量是否符合要求,喷管有无破损,检查外观有无明显锈蚀;推车式灭火器需检查行驶机件是否灵活,伸展胶管有无破损;铅封是否完好。

  4.4.2灭火器每年检验一次,每次检验前由所属车间向安全科提出申请,由安全科负责联系检验单位。

  4.5防护器材的定期检查

  防化服、呼吸器、防毒面具、滤毒罐、耐酸碱雨靴及手套应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剐伤和其它损坏。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要求为

  4.5.1防化服、防毒面具、耐酸碱雨靴、手套有无破碎及剐伤,看是否老化。

  4.5.2检查滤毒罐体有无锈蚀,是否在有效期内。

  4.5.3对空气呼吸器的检查,检查压力表指示是否在24兆帕以上。

  4.5.4任一项不合格,都应尽快更换

  4.6应急专柜的定期检查应急专柜应保持清洁,无灰尘,车间班组应每天进行检查,检查要求为:

  4.6.1按照应急专柜清单检查柜内物品是否齐全

  4.6.2应急专柜标识是否齐全

  4.6.3柜内物品按照要求频次进行检查

  4.7洗眼器的定期检查

  洗眼器应保持清洁,无灰尘,车间班组应每天进行检查,检查要求为:

  4.7.1喷嘴、齐全喷帽

  4.7.2洗眼器有水且水质正常、不浑浊

  4.7.3淋洗器材标识齐全

  4.8应急灯、应急泵的定期检查应急灯、应急泵每周由所在车间进行检查一次,检查要求为:

  4.8.1应急灯开关试验结果正常、主电显示正常

  4.8.2应急灯悬挂牢固、表面清洁

  4.8.3应急泵能正常开启,阀门开关自如

  4.8.4每天定期进行消防泵盘车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确保物资装备状态良好,为发生突发事故救援时提供物质保障,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应急救援物资包括井下各种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应急医疗设施和器具。

  三、职责:

  1、物管科、通风队、机电队负责各自范围内的应急救援器材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

  2、安管部及工会负责应急医疗器材和药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医务所为具体负责单位。

  四、检查、维护及保养管理

  1、物管科、通风队、机电队负责各自范围内的应急救援器材进行状态确认,每月将确认表格报送安管部备案。

  2、由安管部会同其他职能部室定期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清点、检查,督导各责任单位及时进行更换、维修、保养。

  3、在定期检查中发现应急救援物资毁损、丢失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赔偿。

  五、应急调用管理

  1、非事故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应急物资装备。

  2、特殊情况须经矿领导同意签字后方可使用,使用后应立即归还,不能立即归还的,必须经矿领导同意签字后三日内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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