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时间:2025-11-17 17:57:57 好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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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应急救援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

  一、

  目的

  为了对本公司点火使用的油进行有效的控制,预防柴油发生着火爆炸对环境的污染,制定本程序。

  二、

  点火柴油的安全预防措施.

  1.

  车辆在打油时必须熄火,人员不得吸烟;岗位巡检人员在抽油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发生紧急情况时,执行《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

  2.应将油类保存在室内(非露天)指定地点,并明确标识,应防止渗漏、雨淋,油桶应盖好。

  3.

  油类物资应及时使用,使用时严禁烟火。

  4.油类物资使用时,要加强污染预防,取油和加油时应小心操作,严防油类外泄。

  5.

  检修时,应提前准备好,对有废油的`设备应用废油收集装置将废油接好,并集中放置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6.

  岗位工应加强对用油设备的巡检,预防设备漏油,若发现漏油应及时处理,并确保完全消除漏油现象。

  7.对设备或地面上的油污,应及时用棉纱吸取,废油棉丝应统一放在指定地点,以便集中处理。

  三、应急措施

  1.当储油罐发生着火或爆炸安全事故时,指挥人员应立即通知车间应急小组,应急小组应迅速做出反应赶赴事故现场,组长、副组长利用现场可能的条件采取应急措施,组织开展工作。控制事故的扩大蔓延,引导人员疏散,进行紧急救护,保护现场。

  3.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按应急联络方式与当地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寻求支援,在通报情况时必须讲清事故发生的地点、联系电话,并派人员到关键路口接引。

  4.当储油罐发生着火或爆炸安全事故时,疏散警戒人员立即分头引导人员由安全通道撤离现场,并确定安全警戒线,严格控制人员的出入。.

  5.当储油罐发生着火或爆炸安全事故时,紧急抢险人员及救护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展开求援工作。在进窑前,必须对灾情进行初步的评估,准确掌握窑内的灾情后,再采取相应的求援措施,不能盲目采取求援工作。

  6.

  在事故的抢险、救护、疏散过程中,所有应急人员应服从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各行动小组各施其职,行动有序。

  7.当抢险、救护、疏散工作告一段落,组长组织应急小组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分析,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制订防范措施。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2

  1、目的:为保障应急救援装备、物品、药品处于良好状态,为发生突发事故救援时提供物质保障,制定本制度。

  2、范围:应急救援装备为消防器材和设施、标识或图标、呼吸器、防毒面具等。物资包括抢险时所需的物品。药品包括因中毒或灼伤等治疗时所需的药品。

  3、职责:

  3.1、安全行政部负责消防设施和器材、防毒面具、呼吸器、标识和图标等的日常管理。

  3.2、行政部负责药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卫生室为具体负责单位。

  4、检查与维护管理

  4.1、管理要求

  4.1.1、非火灾或事故下,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准使用、试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示、物资。特殊情况(非事故)确需使用时,需经安全行政部门许可。药品类必须保证在有效期内,并定期更换。

  4.1.2、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严禁圈占、堵塞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畅通,消防器材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4.1.3、严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对破坏消防设施、器材和标示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号召全体员工检举破坏消防器材、设施和标示的行为。

  4.1.4、按有关规范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按照治疗要求合理配备应急药品。

  4.1.5、由安全行政部对消防器材和设施、防毒面具等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巡检,按照消防器材和设施的'性能要求,每月或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及时更换或维修。

  4.2、维护管理:

  4.2.1、日常检查

  4.2.1.1、设备或设施、防护器材的每日应检查由所在岗位执行,所在车间主任为主要负责人。检查器材或设备特别是气体泄漏报警警铃的功能是否正常。如发现不正常,应在日登记表中记录并及时处理。

  4.2.1.2、电工定期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转换试验,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看是否自动转换,再检查一下备用电源是否正常充电。

  4.2.1.3、仪表组每周要对消防通信设备的检查,应进行控制室与所设置的所有电话通话试验,电话插孔通话试验,通话应畅通,语音应清楚。

  4.2.1.4、安全行政部每周检查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是否齐备,并处于安全无损和适当保护状态。

  4.2.2、报警警铃年度检查试验

  每年对报警系统的功能应作全面检查试验,并填写年检登记表。

  4.2.3、消火栓系统定期检查

  消火栓箱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碰伤和其它损坏。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检查要求为

  4.2.3.1、消火栓和消防卷盘供水闸阀不应有渗漏现象。

  4.2.3.2、消防水枪、水带、消防卷盘及全部附件应齐全良好,卷盘转动灵活。

  4.2.3.3、消火栓箱及箱内配装的消防部件的外观无破损、涂层无脱落,箱门玻璃完好无缺。

  4.2.3.4、消火栓、供水阀门及消防卷盘等所有转动部位应定期加注润滑油。

  4.2.4、灭火器材的定期检查

  每周应对灭火器进行检查,确保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4.2.4.1、外观检查

  4.2.4.1.1、检查灭火器铅封是否完好。灭火器已经开启后即使喷出不多,也必须按规定要求在充装。充装后应作密封试验并牢固铅封

  4.2.4.1.2、检查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指针在红色区域,应查明原因,检修后重新灌装

  4.2.4.1.3、检查可见部位防腐层的完好程度,轻度脱落的应及时补好,明显腐蚀的应送消防专业维修部门进行耐压试验,合格者再进行防腐处理

  4.2.4.1.4、检查灭火器可见零件是否完整;有无变形、松动、锈蚀(如压杆)和损坏,装配是否合理

  4.2.4.1.5、检查喷嘴是否通畅,如有堵塞应及时疏通

  4.2.4.2、定期检查

  4.2.4.2.1、每半年应对灭火器的重量和压力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并应及时充填

  4.2.4.2.2、对干粉灭火器每年检查一次出粉管、进气管、喷管、喷嘴和喷枪等部分有无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体内干粉是否结块。

  4.2.4.2.3、灭火器应进行水压试验,一般5年一次。化学泡沫灭火器充装灭火剂两年后,每年一次。加压试验合格方可继续使用,并标注检查日期

  4.2.4.2.4、检查灭火器放置环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灭火器的保护措施是否正常。

  4.2.5、防护器材的定期检查

  防毒面具及滤毒罐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剐伤和其它损坏。每半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检查要求为

  4.2.5.1、防毒面具有无破碎及剐伤,看是否老化。

  4.2.5.2、检查滤毒罐体有无锈蚀,是否失效。

  4.2.5.3、对空气呼吸器的检查,应检查压力表指示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4.2.5.4、任一项不合格,都应尽快更换。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3

  一、应急响应制度

  为有效应对紧急事件,做好事故发生的应急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特制定本制度。

  1、煤矿井下及井上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现场的职工必须立即如实向现场负责人(区队班组长、安监员)和调度室简要汇报事故发生情况及灾害影响情况。

  2、事故现场负责人(区队班组长、安监员)和职工,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组织现场人员和能利用的工具材料进行抢救,把事故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3、现场无法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灾灭灾,需要撤离现场的,事故现场负责人应迅速组织人员按照避灾路线撤离并及时佩戴相关安全防护用具。

  4、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汇报矿值班领导及其他有关负责人,矿有关领导迅速对事故危害程度进行分析,并对事故进行评估定级,确定是矿井重大灾害事件,应该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由矿长下令启动矿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立即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通知矿山救护队和组织临时救援力量进行救援抢救,并迅速按照科学有效的原则,制定现场救援、抢险方案,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立在调度室)立即采取紧急电话的方式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副总工

  程师及以上人员、生产科室负责人,同时采取群发短信功能发信息2遍的方式通知应急救援人员。

  7、应急救援人员接到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通知后,立即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10分钟内赶到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通知电话不接或未及时到矿者要查明原因对无故不到者追究相关责任。

  8、应急救援人员到矿后,应立即到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签到。应急救援指挥部副总指挥以上人员在调度台指挥救援,其余人员在调度办公室待命。

  9、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后,如果事故较大,预计大饭铺煤矿难以控制,立即向安监局汇报事故情况,发出“现场应急”警报。启动准格尔旗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安监局根据灾情发展变化决定是否请求地方政府或上级机关增援,是否启动一级的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

  10、对于突发的生产安全事故,要制定科学实用的应对处置方案,明确各施救小组的处置措施,队伍部署的方式,专用设备,器械、物资、药品的调用程序以及不同处置小组间的协作要求。

  11、调度室接到事故报警时,必须掌握以下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影响范围,事故现场伤亡情况、人员是否已安全撤离、是否进行现场抢险、有无灾情扩大可能等,做好记录并立即汇报值班领导,根据灾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启动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如确需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抢险救灾,则根据事故类别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并按照其应急程序和现场应急处置办法进行抢险

  救灾。

  12、应急救援指挥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性质,启动相应的事故救援预案。应急救援指挥部在进一步核实事故灾害性质、发生地点、涉及范围、受害人员分布,根据不同事故类型、救灾的人力和物力以及之前开展救援的情况,确定《处置方案》,做好施救准备实施救援。

  13、大饭铺煤矿针对紧急发生的事故、事件或灾难严重程度不同,采用的应急救援响应级别也不同,大饭铺煤矿把应急救援响应的级别分为四级:

  ( 1 )四级响应:(矿级救援指挥部响应)本矿井发生事故,事故后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人以下死亡;造成1000万元以下(不含1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矿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认为需要启动四级响应的事故灾难。

  ( 2 )三级响应:(县级矿山救援指挥部响应)事故发生后,矿级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不足,无力控制事态,需要上级增援;事故后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9人以下死亡;造成50人以下(不含50人)重伤;造成1000万元以上(不含1000万)5000万元以下(不含5000万)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上报县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 3 )二级响应标准:(省级矿山救援指挥部响应)事故发生后,事故后10人以上,30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10-30人以下死亡;造成100人以下(不含100人)重伤;造成5000万元

  以上(不含5000万)1亿元以下(不含1亿)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县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并立即上报省级矿山救援指挥部。

  ( 4 )一级响应标准:(国家级矿山救援指挥部响应)事故发生后,事故后30人以上被困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0人死亡;造成100人以上重伤;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县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并立即上报省级矿山救援指挥部。

  14、对于突发的生产安全事故,要制定科学实用的应对处置方案,明确各施救小组的处置措施,队伍部署的方式,专用设备,器械、物资、药品的调用程序以及不同处置小组间的协作要求。

  二、应急预案制订、公布实施、修订和备案登记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煤矿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

  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3、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2)结合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结合本项目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4)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5)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6)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矿的应急工作要求;

  (7)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8)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煤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煤矿应急预案体系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①针对煤矿存在的各种风险,由煤矿安全监察科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②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由煤矿安监科和煤矿技术总工组织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a专项预案包括: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b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③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关键岗位、重点部位,由所在生产区域技术人员组织制定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4、应急预案的评审

  (1)评审方法:

  应急预案评审采取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两种方法。

  形式评审主要用于应急预案备案时的评审,要素评审用于应急预案评审工作。应急预案评审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意见进行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

  ①形式评审。

  依据《导则》和有关规范,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附件项目以及编制程序等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编制程序。

  ②要素评审。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从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

  案进行评审。为细化评审,采用列表方式分别对应急预案的要素进行评审。评审时,将应急预案的要素内容与评审表中所列要素的内容进行对照,判断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指出存在问题及不足。应急预案要素分为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

  a关键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包括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处置和应急响应程序与处置技术等要素。关键要素必须符合公司实际和有关规定要求。

  b一般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可简写或省略的内容。包括应急预案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单位概况等要素。

  (2)评审程序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①评审准备。成立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成员包括矿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涉及单位负责人及技术人员。

  ②组织评审。评审工作由煤矿矿长主持,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讨论并提出会议评审意见。现场处置方案的评审,采取演练的方式对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③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编制组织者应认真组织分析研究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④批准印发。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符合要求的,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由矿长签发。

  5 、应急预案的备案

  (1)煤矿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公司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②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③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2)公司应当向接受备案的上级部门,领取备案登记证明。

  6 、应急预案的实施

  (1)煤矿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2)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3)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4)煤矿在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时,同时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

  (5)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6)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①周围作业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②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③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④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⑤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8)煤矿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必须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9)若发生事故,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它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三、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措施培训制度

  为促进我矿干部培训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促进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大饭铺煤矿应急救援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1、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

  (2)坚持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

  (3)坚持集中培训与在岗自学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的原则

  (5)坚持教学相长、保证质量的原则

  (6)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原则

  2、安监科负责本矿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和考核工作。

  3、应急管理培训的主要对象是: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应急管理人员、应急救援队伍。

  4、培训工作分级分类进行,安监科负责全矿工作人员的应急管理培训、新进人员的培训、工作需要时的岗位培训。

  5、培训对象在参加上级组织的集中脱产培训期间,享受在岗同等待遇。

  6、培训的主要内容。围绕贯彻落实内蒙古安监局对应急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重点学习应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分析我矿应急工作形势任务、了解本单位应急管理经验、熟悉掌握应急预案和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方法、学习运用应急指挥新技术设备和指挥手段等。通过培训,强化培训对象对应急管理的宏观认识和依法实施管理意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提升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应对能力。

  7、各级各部门(单位)应急管理机构除组织或参加上级集中脱产培训外,还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

  (1)以岗代培。通过参加工作实践和接受指导,提高应急管理的规划组织能力和管理水平。

  (2)以学代培。大力倡导和鼓励工作人员自行组织学习和培训工作,通过自学不断更新观念、强化内在素质,提高工作能力。

  (3)以研代培。组织各种研究活动,安排有关人员参与,提高工作水平。

  8、安监科和各部门要加强协作,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制订计划和实施意见,认真抓好培训工作。

  9、加大师资力量,建立相应的培训师资档案。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多种方式培养培训教师,还可采取从公司应急管理工作专业人才库和专家组内聘请专家等办法,解决好培训的师资问题。

  10、将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应急管理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和规划,必须在预算中列支开展应用培训的所需经费,保证培训工作经费的及时足额到位。

  11、建立应急管理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对各部门进行年度考核。

  12、加强培训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培训工作档案,如实记载培训工作和受培训人员情况。

  13、教育培训档案内容包括:教育培训工作的相关制度、培训工作计划、总结、教案、培训考勤登记、考卷、考试成绩单、各期培训人员花名册。

  四、应急预案演练、总结和评估制度

  为做好对突发事件应急准备,提高对应急反应、控制和救援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常抓不懈、重在预防”的安全思想,保障公路畅通,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结合实际,依据有关应急预案,模拟应对突发事件,制定本制度。

  1、应急演练的目的:

  (1)检验预案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查找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完善和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完善准备检查应对突发事件所需应急队伍、物资、设备、装备、技术等方面准备工作,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锻炼队伍增强演练组织单位、参与单位和人员等对应急预案的熟练程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应急演练原则

  (1)结合实际、合理定位。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明确演练目的,根据资源条件确定演练方式和规模。

  (2)着眼实战、讲求实效。以提高应急指挥人员的智慧协调能力、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为着眼点,重视对演练效果的评估、考核、总结推广好经验,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3)精心组织、确保安全。精心策划演练内容,科学设计演练方案,周密组织演练活动,制定并严格遵守安全措施,确保演练的安全。

  3、应急管理指挥机构

  建立突发事件应对长效机制,成立抢险应急指挥部,并将逐步建立一支完善相对固定、精干的抢险救援应急队伍,以此逐步建立长效机制,提高及时应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抢险救援应急指挥部

  由矿长担任总指挥,总工程师任副总指挥,所属各科室(区队)长为应急指挥部成员,对突发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件的,按照应急响应职责范围进行统一指挥,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组成职责范围内的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4、应急救援队伍组成及装备

  (1)队伍组成所属各单位应建立一支相对固定和精干的应急救援队伍。

  (2)应急物资及设备

   (3)应急救援的教育、培训

  为促进我矿干部培训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促进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我矿应急救援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度如下管理制度:

  ①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a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

  b坚持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

  c坚持集中培训与在岗自学相结合的原则

  d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的原则

  e坚持教学相长、保证质量的原则

  f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原则

  ②安全培训单位负责本矿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和考核工作。

  ③应急管理培训的主要对象是:各部门负责人、应急管理人员、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志愿者。

  ④培训工作分级分类进行,安全培训单位负责全矿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的应急管理培训、任职培训、新进人员的培训、工作需要时的岗位培训。

  ⑤所有应急管理专职人员每年必须接受培训,培训时间原则上为1至2周,一般每年累计不少于5天。

  ⑥培训对象在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期间,享受在岗同等待遇。

  ⑦各级各部门应急管理机构除组织或参加上级集中培训外,还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

  ⑧安全培训单位和各部门要加强协作,按照统一部署的要求,制订计划和实施意见,认真抓好培训工作。

  ⑨将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应急管理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和规划,必须在预算中列出开展应用培训所需经费,保证培训工作经费的及时足额到位和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5、应急演练的实施

  所属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应急正常化、制度化演练计划方案,其内容如下:

  (1)制定年度正常化、制度化演练计划并保证年度内落实。

  (2)有针对性的制定应急演练实施方案,经应急领导小组或有关专家评估认可后实施。

  (3)在正式演练之前,进行模拟或桌面演练,检查其演练方案是否可行。

  (4)根据应急演练实施方案进行演练的筹备和准备工作。

  (5)应急演练领导小组现场查看应急演练现场、演练队伍、演练设备、物资及安全设施情况。

  (6)应急演练筹备小组向应急演练领导小组对演练准备情况进行汇报并决定演练时间。

  (7)实战演练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其过程和计划方案不得擅自更改。

  (8)应急演练结束后,应认真总结并对此次演练进行评价。

  (9)结合演练效果,修改和完善应急预案。

  6、应急值班

  应急演练应根据实际发生突发事件程序,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应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值班期间,如发生紧急重大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

  7、演练结束与终止

  演练完毕,由应急演练总指挥宣布演练终止,演练终止后所有人员停止演练活动,按预定方案集合并依次组织疏散,应急保障部门负责组织人员对演练场地进行清理和恢复。

  8、应急演练评估

  所属各应急管理机构应对所属单位应急演练工作进行总结评估,编写估报告,按要求上报。

  (1)评价目的

  针对评价得出的结论,对不足之进行有目的的整改,以达到提高实战应急救援工作整体水平的目的。

  (2)总结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

  ①应急机构、应急平台、应急体系建设情况;

  ②救援队伍建设情况、事故救援情况、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情况;

  ③演练预案编制合理性与可操作性;

  ④应急指挥人员的指挥协调能力;

  ⑤参演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⑥应急演练所用设备装备的使用性、演练目标的实现情况;

  ⑧应急演练的成本效益分析;

  ⑨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问题及对策、对完善预案的建议等。

  (3)报告的要求及上报时间

  五、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

  为充分利用应急物资资源,规范救援应急物资管理和使用,保证应急物资的及时调配,为突发事件和事故抢险提供物资储备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1、应急物资仓库设立和责任单位

  (1)应急物资仓库的建立

  ①地面设雨季“三防”消防救灾仓库1个;

  ②地面设应急设备储存地点2个。

  ③矿山救援装备仓库1个。

  (2)应急物资仓库责任单位

  ①地面设雨季“三防”、水灾救灾仓库,由物资供应部负责管理、维护、保养;

  ②地面消防救灾仓库,由通风队负责管理、维护、保养;

  ③地面设应急设备储存地点,由机电科负责管理、维护、保养;

  ④矿山救援装备仓库由兼职救护队负责管理、维护、保养;

  2、应急物资的管理

  (1)应急物资的采购

  煤矿应急物资的采购,由应急物资管理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煤矿实际情况,提前30天,提出购买应急物资采购计划,并报请公司有关单位和人员审查批准后,统一报公司物资采购部采购,由应急物资管理部门负责领取后,在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妥善保存。财务部要建立应急资金管理帐户,做到专款专用,及时补充和更新。

  (2)应急物资的配备

  煤矿应急物资储备根据煤矿受灾害威胁情况,实际能力合理配置,所配置物资符合法律、法规和上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各应急物资储备责任单位的第一把手是物资储备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确保物资储备种类、数量与矿井规模、企业的发展相适应,能够满足灾变时应急抢险救灾时的需求。

  (3)应急物资的保管

  应急物资的保管由各负责单位明确具体管理人员,应急物资做到分类存放,挂牌管理,建立台帐,动态更新。

  (4)应急物资的保养和维护

  应急物资至少每月保养、维护一次,并做好登记,发现应急物资损坏、破损以及功能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进行更换,确保应急物资种类、数量满足应急救灾的需要。

  (5)应急物资的调拨和使用

  应急物资应由煤矿应急管理机构或应急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挪用。

  应急物资调拨和使用权限与程序如下:

  应急救援物资的调配和使用权限:

  当有以下情况发生时,可以对应急物资进行调配和使用:

  ①煤矿发生突发事故或灾害,需要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调拨和使用应急物资进行抢险救灾时。

  ②接到上级煤炭主管部门或政府部门,需要调拨应急物资抢险救灾时。

  ③煤矿应急救援管理机构认为需要调配和使用应急救援物资时。

  应急救援物资的调配和使用程序:

  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急办公室)下达调拨和使用应急物资命令→矿调度室→应急物资储备单位负责人→应急物资库管员→出库应急物资出库后,20天内应补齐物资储备库内的应急物资。

  (6)应急物资的更新和补充

  应急物资因损坏、过期等原因,管理人员应提出补充意见,报相关部门及时更新、补充。

  (7)仓库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①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加强责任心,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

  ②熟悉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所管物资、设备、器材的入库验收、

  记账、保管、发放等工作,掌握库存情况;

  ③能熟练管理进库物资的详细资料,做到所管物资标记明显、摆放整齐、数量准确、帐物相符;

  ④库存物资做到零整分开、分类存放,每天坚持打扫卫生,清除浮尘,保持卫生清洁;

  ⑤每月至少一次对库内物资进行保养、维修,对过期、失效、损坏的设备、物资及时提出更换、补充建议;

  ⑥加强安全观念,妥善保管仓库物资,做好物资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腐等工作;

  ⑦库存物资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发放和使用。

  六、应急物资、设备检查维护保养制度

  1、日常检查

  (1)设备或设施、防护器材的每日检查应由所在岗位执行。检查器材或设备特别是气体泄漏报警仪的功能是否正常。如发现不正常,应在登记表中记录并及时处理。

  (2)电工定期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转换试验,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看是否自动转换,再检查一下备用电源是否正常充电。

  (3)仪表组每周要对消防通信设备的检查,应进行控制室与所设置的所有电话通话试验,电话插孔通话试验,通话应畅通,语音应清楚。

  (4)消防栓箱及箱内配装的消防部件的外观无破损、涂层无脱落,箱门玻璃完好无缺。

  (5)消防栓、供水阀门及消防卷盘等所有转动部位应定期加注润滑油。

  2、灭火器材的定期检查

  (1)每周应对灭火器进行检查,确保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①检查灭火器铅封是否完好。灭火器已经开启后即使喷出不多,也必须按规定要求在充装。充装后应作密封试验并牢固铅封。

  ②检查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指针在红色区域,应查明原因,检修后重新灌装。

  ③检查可见部位防腐层的完好程度,轻度脱落的应及时补好,明显腐蚀的应送消防专业维修部门进行耐压试验,合格者再进行防腐处理。

  ④检查灭火器可见零件是否完整;有无变形、松动、锈蚀(如压杆)和损坏,装配是否合理。

  ⑤检查喷嘴是否通畅,如有堵塞应及时疏通。

  (2)定期检查

  ①每半年应对灭火器的重量和压力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并应及时充填。

  ②对干粉灭火器每年检查一次出粉管、进气管、喷管、喷嘴和喷枪等部分有无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体内干粉是否结块。

  ③检查灭火器放置环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灭火器的保护措施是否正常。

  七、事故预警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事故预警和调查处理程序,做好事故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对事故的管理,以便总结经验、接受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等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总则

  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事故预警

  (1)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范围,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是指已经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的信息。包括:

  ①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②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

  ③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④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⑤事故性质暂时界定不清的各类事故,包括矿井职工在工作岗位因自身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伤残或死亡的情况;

  ⑥较大涉险事故是指:

  a涉险10人以上的事故;

  b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

  c紧急疏散人员500人以上和住院观察10人以上的事故;

  d其他较大涉险事故。

  上述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2)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时限及处置办法

  ①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调度室及矿值班领导报告;值班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鄂市分局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县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鄂市分局报告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②事故具体情况暂时不清楚的,负责事故报告的单位可以先报事故概况,随后补报事故全面情况。对事故性质(含职工在岗因病死亡)暂时界定不清的,也要及时报告。事故信息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负责事故报告的单位应当按规定及时续报。较大涉险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1次;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2次。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于当日续报。

  ③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后,应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并及时组织卫生所、办公室及有关人员紧急集合,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做好临时记录。

  ④事故单位必须保护好现场,因抢救需变动事故现场时,应做好标志。

  3、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内容

  (1)书面报告的内容

  ①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

  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③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④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⑤已经采取的措施;

  ⑥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2)使用电话快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

  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③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

  4、事故统计分析

  (1)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重伤及重大侥幸事故或虽属轻伤但性质严重的,应由矿领导、分管领导、总工程师在三日内组织分析,其它轻伤事故、侥幸事故由安监科在三日内组织分析。

  (2)事故分析参加人员和单位包括:分管领导、安监科、调度室、机电科及事故责任单位的相关人员等。

  (3)事故教训和今后应采取的措施,在分析后24小时内必须贯彻到事故所在单位的全体人员。重伤及重大侥幸事故,必须在全矿范围内进行贯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4)安监科建立事故分析和统计记录,详细记录事故情况及分析结果。

  (5)煤矿企业职工在工作岗位因病导致伤亡,必须经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调查、县级以上医院诊断、公安部门证明(法医鉴定),并分别出具证明材料。医院诊断、法医鉴定结论和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调查结果必须清楚和明确。医院诊断证明、法医鉴定材料和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的调查报告及事故举报核查情况要向省煤矿安全监察局事故调查处报告,确认系由职工本人疾病造成的死亡,不按事故统计,并将证明材料留存事故调查处立卷存档备案,以便据实修改统计资料。

  (6)发生一般死亡事故,由县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发生较大及以上人员死亡事故,按《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上报,落实事故调查处理。

  5、事故处理

  (1)对出现的各类事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切实做到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2)事故调查分析时,应查明事故的详细经过、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和责任者,并提出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的建议。

  (3)事故处理意见应由安监科书面报矿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执行。

  (4)事故调查分析时,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人员应据实提供有关资料,不得编谎、捏造。

  (5)发生死亡事故,根据上级事故调查组的事故处理意见落实对有关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6)工伤申报须由安监科报人力资源部和卫生所备案。

  6、其它事项

  (1)各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后,严格按照《工伤事故处理规定》具体要求向安监科报告,未按规定报告的,一律视为隐瞒事故处理。

  (2)事故发生后,不按规定及时报告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场带班负责人每人罚款200元;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出,根据事故性质及严重程度,每次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10000元,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场带班负责人每人罚款1000-3000元。

  (3)对瞒报的工伤事故要升级处理,即轻伤要作为重伤处理,

  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同等对待。

  八、事故救援评估和总结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我矿生产过程中潜在的职业安全健康事故(灾害)或事件等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2、应急管理原则

  (1)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应急和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煤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线负责”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级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应急响应的指挥作用。

  (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3)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现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

  工作。强化一线人员的紧急处置和逃生的能力,“早发现、早报告、迅捷处置”,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4)科学实用

  应急预案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进行编制;应急对策简练实用,通过演练不断完善改进。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5)分级响应

  应急工作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和影响范围,实施分级应急响应。

  3、应急管理机构及职责

  (1)领导机构

  总指挥:矿长

  副总指挥:各分管领导

  成员:总调度室、安监科、机电科、人事行政部、物业中心、各区队负责人等。

  (2)职责

  ①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是突发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领导小组坚持将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有机结合,把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管理人员和员工应急救援水平;加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煤矿安全、稳定的运行生产;事故发生后迅速了解、收集和

  汇总灾情,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安监部门报告;负责协调各组的工作,沟通上下及各方面的联系和信息反馈。

  ②现场抢险组职责

  将受伤人员转移至安全地带,抢救可以转移的物资,将可能引起新危险源的物资转移到安全地带,动用现场内可用于自救的物资和器具进行自救。

  ③伤员抢救组职责

  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提供防护、救护器具,紧急救护伤员,并配合医疗机构的医疗人员抢救和转移伤病员。

  ④安全警戒组职责

  负责事故现场的设备、物资保卫工作;配合到场的公安部门维护事故现场的治安和交通秩序及人员的疏散。

  ⑤后勤保障组职责

  负责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的储备和运输,提供和协调救援工作中需要的有关物资、设备和车辆。

  ⑥善后处理组职责

  由上级主管部门、当地安监部门和公司相关人员组成,主要做好善后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的指示,参与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事件)伤者的治疗和理赔工作。

  4、运行机制

  (1)预测与预警

  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置。根据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潜在突发事故(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故(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三级:矿级(重大―可能产生特别严重后果)、部门级(较大―可能产生严重后果)和工段级(一般―可能产生较重后果)。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故(事件)的类别、地点、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级别等。

  (2)应急处置

  ①信息报告

  重大突发事故(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领导(或现场值班人员),最迟不得超过10分钟,同时报告专职人员和专业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②先期处置

  突发事故(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现场人员与增援的应急人员在报告重大突发事故(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③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重大突发事故(事件),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由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3)善后处置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故(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补充。

  (4)调查与评估

  对重大突发事故(事件)的起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

  (5)信息的报告与发布

  突发事故(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重大事故(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向主管上级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报告工作。也应当向员工发布简要信息和应对防范措施等。

  信息的报告与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报告或发布、组织报道、接受采访等。

  5、应急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故(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故(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复工作的顺利进行。

  (1)人力资源保障

  煤矿应急救援队是应急救援的兼职队伍和骨干力量。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全员有组织的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财力保障

  要保证所需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对受突发事故(事件)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

  (3)物资保障

  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4)交通运输保障

  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建立紧急情况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5)人员防护

  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员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安全、有序的疏散。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6)医疗保障会同120急救中心,积极组织现场救援,及时把伤员送到医院抢救。

  6、监督管理

  (1)预案演练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的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作好演练过程的原始记录。

  (2)培训教育

  由煤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牵头,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保持培训记录。

  (3)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故(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4

  应急物资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的重要物质支撑。为全面加强我镇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物资保障能力,建立健全我镇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维护稳定原则。应急物资储备以保障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维护稳定为宗旨。通过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物资保障机制,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物资准备充足,及时到位,有效地保护和抢救人的生命,最大限度地减少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统筹协调、相互调剂原则。我镇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在镇应急办的领导下,逐步形成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当突发事件发生时,统一调配,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节约资金。

  应急物资储备要紧密结合我镇实际,确定物资储备的种类,先急后缓,保重点。

  (三)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原则。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镇应急领导机构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成员为应急领导机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应急办,主要职责为: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金额。协同相关职能办核定实施应急物资储备各项费用开支。检查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管理全镇应急物资储备信息,掌握应急物资状况,及时、准确为领导小组提供应急物资储备动态。

  三、储备种类及任务

  应急储备物资包括应急期间需要的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物资、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用于救济的基本生活物资及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物资三大类。

  四、储备所需资金

  应急物资(抢险救灾物资及装备器材)

  应急物资主要是指抢险救灾物资及装备器材,主要采取统一采购、统一储备的形式,其所需资金在由镇财政负责安排。

  五、储备物资的管理

  (一)日常管理

  应急物资、基本生活物资的日常管理由镇应急办进行管理

  (二)数据管理

  X由镇应急办会同各相关职能部门将全镇应急物资、基本生活物资及应急物资建立台帐,动态更新,以便镇应急办在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时及时、准确调用各类物资、设备。

  (三)调度管理

  应急物资调用根据“先近后远,满足急需,先主后次”的原则进行。一般情况下,由各职能部门自行制定调用制度。发生需调用多个职能部门储备的应急物资,或需要由镇应急办统一处置并动用的应急事项时,由镇应急办提出调用需求。

  (四)征用管理

  在应急储备物资不足的紧急情况下,可实行“先征用、后结算”的办法。应急物资使用后,由镇应急物资储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结算资金。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5

  1.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应急预案编制、预案评审、预案实施、应急队伍、宣传教育、应急装备、应急演练等工作。

  3.应急预案的编制

  3.1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3.1.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3.1.2结合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1.3结合本公司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3.1.4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3.1.5有明确、具体的事故求援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3.1.6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公司的应急

  工作要求;

  3.1.7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3.1.8预案内容与专项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2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结合本公司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3.3公司应急预案体系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3.3.1针对本公司存在的.各种风险,由分管安全副总组织编制本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包括本公司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处理及保障措施、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3.3.2对于某一一种类的风险,由 部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①公司专项预案包括: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运输泄漏应急预案、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②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施救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及现场处置方案等内容。

  3.3.3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

  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4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装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4.应急预案的评审

  4.1评审方法

  应急预案评审采取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两种方法。形式评审主要用于应急预案备案时的评审,要素评审用于应急预案评审工作。应急预案评审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意见进行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

  4.1.1形式评审。依据有关规范,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附件项目以及编制程序等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编制程序。

  4.1.2要素评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从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为细化评审,采用列表方式分别对应急预案的要素进行评审。评审时,将应急预案的要素内容与评审表中所列要素的内容进行对照,判断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指出存在问题及不足。应,急预案要素分为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

  ①关键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包括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处置和应急响应程序与处置技术等要素。关键要素必须符合公司实际和有关规定要求。

  ②一般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可简写或省略的内容。包括应急预案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要素。

  4.2评审程序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4.2.1评审准备。成立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成员包括分管安全副总、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相关经营单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

  4.2.2组织评审。评审工作由分管安全副总主持,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讨论并提出会议评审意见。现场处置方案的评审,采取演练的方式对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4.2.3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编制组织者及参与者应认真组织分析研究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4.2.4批准印发。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符合要求的,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由公司总经理签发。

  5.应急预案的备案

  5.1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交通运输局、

  安监局等有关主蟹部门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5.1.1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5.1.2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5.1.3应急预案文本;

  5.2公司应当向接受备案的上级部门,领取备案登记证明。

  6.应急预案的实施

  6.1公司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员i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6.2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6.3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6.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6.4.1生产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6.4.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6.4.3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6.4.4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6.4.5应急预案发布年满2年从未修订的;

  6.4.6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6.5公司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一旦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应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规范、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种损失。

  第一条为及时有效地控制、减少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危害,规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保障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应急管理活动。第三条本省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属地管理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指挥、协调所属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应急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应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省人民政府设立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具体承担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工作,以及应急值守、应急救援培训、应急演练、应急信息化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等工作。省政府有关部门设立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具体承担本行业或者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明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具体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应急救援指挥、应急值守、应急演练、应急信息化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和相关管理制度,保障与本单位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人员、资金、装备和物资,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第六条鼓励、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装备自主开发,引进先进救援装备和先进技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对在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对救援过程中伤亡的人员,给予妥善救治、抚恤。

  第二章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所属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制定本行政区域、本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依照有关规定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相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有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当相互衔接,并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及时修订。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落实应急组织、人员、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应急资源,开展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情况进行记录,对演练效果进行总结和评估。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的需要,成立专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

  第十二条煤矿和非煤矿山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成立矿山救护队,并实行资质管理。

  大型的建筑施工单位、交通运输单位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成立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中小型的建筑施工单位、交通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的经营使用单位,具备条件的可以成立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条件的,应当成立兼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并与邻近同类生产经营单位的"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签订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协议。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与本单位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应急救援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与邻近的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签订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协议。

  鼓励社会力量成立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服务。

  第十三条专业和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专项培训并达到国家或者本省规定的条件,实行备案管理。

  兼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应当经相应培训并达到本省规定的条件。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应当结合实战需要,制定训练计划,开展相应训练,提高救援能力,并为应急救援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五条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定期对服务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预防性安全检查,熟悉应急预案内容、周边环境、地形地貌、重大危险源危害因素等有关情况。

  第十六条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按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协议参加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或者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协议样式和规范内容由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应当优先保障用于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和有关应急救援机构运行保障、应急救援培训和应急演练等工作,并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形势和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法律法规、事故预防和避险、自救、互救、应急处置等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提高公众的安全生产应急意识和能力。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的宣传和培训。

  第三章监测与预警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完善救援队伍、救援物资、救援专家等相关数据库,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测。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要求,建立健全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保障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其中,矿山、建筑施工单位、交通运输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和储存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要求将相关信息传输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第二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应急信息平台应当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并确保信息安全。

  第二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气象、海洋、防汛、国土资源、地震等部门和机构建立预警联动工作机制,及时掌握相关自然灾害的预警信息,研判可能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并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发出相应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对可能波及邻近行政区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当及时向邻近地区人民政府发出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接到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后,应当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可能造成的危害。

  第四章应急处置与救援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按有关规定上报,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救援。

  第二十四条生产安全事故可能危及周边公众人身安全时,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疏散、撤离和安置相关人员,尽最大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防控次生和衍生事故发生。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服从当地人民政府的指挥和安排,积极配合疏散行动。

  第二十五条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救援任务的车辆,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情况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交通管理指挥人员应当保证相关车辆迅速通行。

  应急救援专业车辆的外观由省人民政府公安、交通运输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联合设定。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生产安全事故救援过程中,可以借用或者依法征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救援物资、设施和装备。

  第二十七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调用应急救援队伍以及借用或者征用救援物资、设施和装备等产生的费用,由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确实无力承担的,由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第二十八条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交通、通信等公共基础设施损坏的,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尽快修复,保障正常的生产、生活需要。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不依照有关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

  (二)未及时发布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的;

  (三)未及时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或者未按规定与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的;

  (二)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未经专项培训擅自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救援业务收取费用的;

  (三)不按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将监测监控信息传输到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应急指挥机构的。

  第三十一条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已经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核事故和辐射事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活动不适用本规定。

  煤矿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物产中大公用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环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物产环境防范和处置事故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物产环境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企地衔接”的要求,建立“上下贯通、多方联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开展应急管理常态工作。各级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应急响应的指挥作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物产环境本部、各子公司及所属企业(以下简称“各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本制度所指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是指应对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而开展的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和应急评估等全过程管理。

  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相关规定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物产环境成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总经理和分管生产安全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其他领导为小组成员,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运营管理部门。

  第五条物产环境对本级及各单位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负责,统一领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各单位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是本单位应急管理领导机构。

  第三章管理内容

  第七条各单位应当针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生产装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要害部位、关键生产环节、危险生产与作业场所、公共聚集场所及重大活动,开展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估,制定突发生产安全事件预防和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各单位应当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生产安全事件,编制生产安全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并建立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培训、演练和审核备案等管理制度。第九条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建立本单位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条件的企业,应当与周边应急救援力量签订协议,为本企业应急救援提供保障。按要求购置和储备与应急处置救援需求相适应的应急物资装备。

  第十条各单位应当鼓励和支持应急管理方法、应急技术、应急装备的研究与推广应用。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当保障应急资金列支渠道畅通,确保应急物资装备和应急救援响应资金及时到位,足额保障。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当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全员应急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培训和针对性训练,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应急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当针对不同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定期或有计划地分层级、分类别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及综合演练等多种形式的生产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并对演练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新制定或修订的生产安全应急预案应当及时组织演练。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当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对于发现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高后果风险因素,应当及时组织开展隐患治理工作,加强事故防范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监测预警。

  第十五条各单位应当认真落实应急值班制度,接报信息后应当按照规定时限报送,落实领导批示,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应急准备,并做好事态跟踪工作和后续工作。

  第十六条各分(子)公司应当明确并落实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突发紧急状况下的直接处置权和指挥权。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当立即下达停止作业指令、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或组织撤离作业场所。

  第十七条事发单位应当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需要划定警戒区域,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时疏散和安置事故可能影响的周边居民和群众,劝离与救援无关的人员,对现场周边及有关区域实行交通疏导。必要时,应当对事故现场实行隔离保护,重要部位、危险区域应当实行专人值守。

  事发企业应当在不影响应急处置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收集现场照片、监控录像、工艺设备运行参数以及应急处置过程等资料。任何人不得涂改、毁损或隐瞒事故有关资料。

  第十八条事发单位或现场应急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及时、如实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及上级单位报告事故情况,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当地方人民政府或上级组织开展现场应急救援时,事发单位或现场应急机构应当接受地方人民政府或上级组织的统一指挥,并持续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九条事发单位应当及时对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过程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上报事故调查组和上级主管部门。第四章考核奖惩

  第二十条物产环境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纳入业绩考核,按照年度《安全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考核。所属单位应当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绩效考核。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可根据本制度,结合企业实际,修订完善应急管理制度。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7

  为加强公司的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促进应急管理规范化,保证应急救援的及时和可靠,使应急救援工作始终保持良好状态,真正做到“有事必应、行动迅速、保障有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建全机构

  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始终把它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要经常检查、督促,不断改进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单位必须成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机构内部各成员的分工、职责、工作范围,以及在应急救援中的其它事项。

  二、应急预案编制和培训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方位防止事故发生,落实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发生事故时能有效防止事故扩和迅速抢救遇险人员,消除或降低事故的影响。

  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主要包括:企业概况、组织机构、预警预防机制、应急响应、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恢复及后期处置等。

  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必须由单位经理审核批准,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实施。

  4、事故应急培训由各单位组织自培,每年要对职工进行一次培训。

  三、应急准备

  1、各单位要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现场处置工作组,负责事故的决策和指挥以及现场救护,其它组成员按分工各负其职,一切行动听从指挥部的指挥。

  2、各职能科室人员要根据预案要求,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应急救灾物资和设备要按预案要求配备,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确保应急救灾物资和设备齐全、完好。

  4、各单位要做好值班工作,保证人员、车辆和电话畅通,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

  5、所有应急人员要全天保持通信畅通(电话、手机),接到通知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到岗。

  四、应急响应与救援

  1、事故发生后,发现单位或人就近及时上报。现场人员要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力所能及的救护,不能盲目或在无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救护人员。

  2、单位领导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根据事故情况来确定是否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需上级单位助救援的,要向上级单位报告事故并请求支援。

  3、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应急措施,现场处置人员要严格按照应急处置措施进行现场救护。

  4、事故区内的队长、班长要听从指挥命令,积极采取措施,有序地组织现场人员安全撤退。

  5、现场救护人员遇到遇险人员时要坚持“先活后死、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救护原则进行。

  6、单位每年要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习,对演习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修改。

  五、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

  1、各单位每年要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进行一次应急救援预案评审,确保预案的有效性。

  2、在事故发生或演习后及时进行评审,对预案中的不符合部分加以修改和补充,使其不断完善。

  2、救援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需要设置消防器材和进行消防管理的部门。

  消防安全职责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的安全生产体系中进行统筹管理。

  2、公司安全检察监督部负责全公司消防工作归口管理,其它部门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总经理为消防安全总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3.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3.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3.3督促各部门筹建消防设施、购置和维护消防器材。

  3.4协调专业部门组织防火专项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隐患。

  3.5组织扑救火灾,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4、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为消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履行总经理的消防管理职责。

  5、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视实际情况指定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5.1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3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保养,确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畅道。

  5.4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和技能。

  5.5确定本部门一旦发生火灾可能影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影响的部位为火灾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5.6组织制订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5.7完成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包括:

  5.8.1建筑物或施工场所、使用或者开始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5.8.2消防安全制度。

  5.8.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5.8.4义务消防队人员及消防装备情况。

  5.8.5有关燃气及燃气生产所使用电气设备的检测(防雷、防静电)等记录。

  5.8.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5.9加强对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问题。

  第三条岗位防火责任

  1、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防火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工作负责,主要职责:

  1.1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各项防火制度,加强对火源、电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的危险因素的区域内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动火管理办法》审批手续,落实现场责任人,在确认无火灾、危险,并落实相应消防措施后方可动火施工。工作完毕要及时切断临时电源,熄灭火源。

  1.2发现隐患及其它可能导致火险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时报告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当班调度指挥中心。

  1.3各班组负责对存放在本岗位的消防器材进行清洁打扫。

  1.4发生火灾(火警)立即进行正确扑救,并立即向调度指挥中心报警。

  2、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现场的消防管理责任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我公司安全检查监督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行使监督检查权。

  第四条防火安全检查

  1、安全检查监督部要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安排对消防关键时期和重点部位进行经常性的消防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2、各部门、班组要把消防安全检查作为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要将消防责任落实到人,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处理,需要领导协调时,要及时上报。

  3、安检部、各部门、班组要将防火检查情况作好记录。

  4、防火检查的内容:

  4.1生产过程中有无违章情况。

  4.2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

  4.5消防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情况。

  4.6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员工掌握消防知识情况。

  4.7查阅有关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8各项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第五条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1、库内物资要分类,要标明物资名称,性质相互抵触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物品分库存放。

  2、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烙铁等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

  3、照明灯垂直下方小于0.5M范围内,不得储存物品。

  4、每个仓库应在房门入口处单安装开关,保管人员离开后断电。

  5、库房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明显标识。

  6、筏作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

  第六条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规范

  1、生产和管理危险物品的人员,应熟悉物品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

  2、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措施,储存的数量以能满足生产为准。

  3、储存的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专放,并设明显的标识,注明汽、性质、灭火方法等,化学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生产施工区域、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房内严禁烟火,电器设备开关、灯具、线路要符合防火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钉子鞋和化纤衣服,筏作人员严禁入内。

  5、严禁用汽油等易燃物擦洗设备机件。

  6、对怕晒(如氧气瓶等)物资不得露天存放。

  7、搬运和操作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击和开封。

  第七条安全用电防火管理规范

  1、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按电工技术规范进行,非专业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2、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生产岗位、仓库、重点消防区域、严禁私设电热器具。

  4、严禁使用不符合规范的保险装置(如以铜丝代替保险丝等)。

  5、架空高压电力线不准通过建筑物和危险品上方空间。

  6、电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要定时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维修,工作结束后及时断电。

  7、燃气生产岗位、仓库的电器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8、电器着火,应首先切断电源再组织灭火,严禁带电灭火。

  第八条消防培训教育

  1、新员工的教育:

  1.1新员工进入公司后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要把消防作为重点内容之一,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基本消防知识,经考核合格方可逐级向下分配工作。

  1.2公司消防教育要与安全教育结合进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安检部具体实施,主要讲解燃气的基本性质,消防要求和基本防范措施、消防器材的基本原理、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1.3各部门消防教育,由各部门具体负责,培训本部门的安全技术规程、各类消防器材的分布,熟悉其使用的对象和场所,学会正确的操作。

  1.4班组的消防教育,由班组具体负责,根据工种特点,具体介绍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特点、流程、设备材料性质、易燃易爆危险性、重点部位、本岗位消防器材的种类、名称、使用方法、使用范围。

  1.5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员工,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岗位试用。

  2、员工调岗后,要进行调岗消防安全教育。

  3、特殊工种防火教育制度。

  3.1结合年度安全教育,突出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安全技能的提高。

  3.2特殊工种防火教育要有针对性,要结合技能培训进行。

  第九条消防器材管理规范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地方。

  2、消防器材要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不得暴晒、雨淋或放在潮湿的场所。蚀性强的场所要采取防护隔离等措施,易冻坏的器材冬季要有防冻措施。

  3、对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外观锈蚀严重的要送消防维修站进行检修、检验。干粉灭火器(车)、1211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每月检查一次,将查出的问题作好记录。干粉结块、气压减少不能备用,要及时外送检修。

  4、公司办公区、仓库、站场等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保养,消防器材采购部门统一负责定期检验。

  5、对防火防爆重点要害部位,要根据实际需要配置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条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1、首先发现火灾(火警)的人,应按照程序向上级领导和调度指挥中心及时报警,讲明着火物质、火警规模小,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必要时调度中心要向119报警,寻求消防队增援。报警人员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到边报警边扑救,将火扑灭在萌芽或起始状态。

  2、火灾造成损失规模较的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经消防部门同意后,方能清理现场。

  3、调查处理火警、火灾事故,应按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处理事故责任人。

  4、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应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损失情况登记备案,重火灾事故要按有关规定上报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消防奖惩

  1、对下列情况应给予处罚。

  1.1对国家消防法规、指示不及时传达,违防火安全制度,对本部门存在的火险不及时整改,造成火警或火灾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2违动火、用火管理制度,在禁火区内动火作业,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的按相关规定处罚。

  1.3因违操作规程或安全规程造成火灾,要根据火灾的性质及损失情况,按相关规定处罚。

  1.4其它违消防管理制度的情况。

  2、对以下情况要给予奖励。

  2.1及时发现、报告火险隐患,隐患得以及时控制,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2.2在火灾事故中救人、救物及处理事故过程中表现突出的。

  2.3对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得到实施并取得明显效果。

  3、检查与考核

  3.1本标准所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由安全科负责检查。

  3.2本标准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违纪职工处罚条例》的规定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本制度从20xx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3、救援管理规章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应急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应”的原则,2.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3.成立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为副组长,安监科长、各采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并负责日常管理。

  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与修订。

  5.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6.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分别安排一次桌面演练和综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安监科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7.应急通讯设备保障。公司要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8.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公司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9.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

  10.成立兼职救护队,人员由各科室、采区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并进行经常性训练,熟练掌握基本的救护常识和救援能力。

  11.应急救援协议。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预案和应急组织相衔接。

  12.应急管理费用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财务部门予以保障。

  4、救援管理规章制度

  1、为避免起重机械事故发生和扩,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2、公司发生起重机械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发生事故或人员伤亡,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将事故情况报告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应迅速报告公司领导和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部门。

  4、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其它有效办法指挥救援工作,不论采取何种措施进行紧急救援,应首先采用减少人员伤亡和减轻伤员痛苦的各种措施。

  5、在救援过程中,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必须听从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各就各位对事故进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护,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和使用防护器具,避免自身伤害;

  6、当事故性质严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向市、镇各有关应急救援部门和附近生产经营单位、社区求援。

  5、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制度

  (1)为加强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达到安全事故发生后快速应并提升事故处理能力,最限度的减少损失,防止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办法》、《建设工巢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业安全生产公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有序的组织抢险工作,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2)应急救援的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一切行动都要把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程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在项目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项目部各部门和各协作队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救援、处置工作。

  3、预防为主,言行结合。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3)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分工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在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发生影响特别重的事故,根据需要协调外协互助力量及当地救援力量进行应急救援。

  (4)项目部安全部负责指导、协调应急救援的建设工作,建立完善共享的特种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保证应急状态时调用。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要按规定配备必要的装备。

  (5)项目部安质部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力量的统一规划、布局。项目部相关部门应依法建立完善专业救援队伍。项目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掌握应急救援力量,形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6、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制度

  一、学生安全应急疏散路线:

  学生安全应急疏散按照就近、安全、快速的原则安排疏散线路,具体安排如下:

  到达南操场空地后,以最快的速度以班级为单位按周一出操升旗队形站好。班主任、科任教师、班长迅速组织好各班学生,整理好队伍、清点好人数,不允许学生擅自离开队伍;对没有到场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现场负责领导,学校教师、学生会干部协助维持秩序

  二、紧急疏散信号:

  1、警报:当事故发生时第一目击者报告在校领导并针对现场情况做出应急处理(警报由门卫或政教处发出)

  2、预案启动: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当听到学校电铃以三次二短一长哨音发出紧急疏散信号;无电源时,用哨音信号以三次一长二短哨音发出紧急疏散信号;紧急疏散信号从开始,应连续不断,直至全部人员撤出危险场所方可停止。

  三、疏散要求

  1、接到紧急疏散信号后,班主任立即回到自己的班级听从统一指挥,任课教师就近组织身边的学生,坚决执行学生生命第一位的原则。

  2、教师得到疏散的命令后,把住门口,组织学生从前、后门各两行、接上一个班级的排尾按顺序撤离班级,学生首尾相顾安全转移。

  3、紧急疏散是一件分秒必争,人命关天的事情。要做好学生的工作,要求学生要镇静,绝对不能慌张。

  4、在疏散过程中要求一切行动听指挥,严禁说话、拥挤,严禁动手推搡,严禁奔跑抢先。

  5、各班下撤到指定位置后,排队站好。

  6、学校领导到场后,应立即根据情况进行组织自救和呼救。

  四、报告顺序:

  1、各楼梯口负责教师负责安排学生撤离顺序,保证楼道畅通,教育学生注意安全。到达指定地点后检查清点人数,并向应急疏散小组老师报告,各班级学生全部到齐后,应急疏散小组老师向本组组长报告,应急疏散小组组长报告总指挥。

  2、各班班主任在学生疏散集结点迅速组织好本班学生,整理好队伍、清点好人数,不允许学生擅自离开队伍;对没有到场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现场应急疏散小组,疏散小组长上报现场指挥。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止和抑制突发事件,减少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环境的危害,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四川革什扎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吉牛水电站工程各参建单位。

  第二章救援范围

  第三条救援范围

  施工生产中突发的各类事故,包括有毒有害作业导致的人员伤害和食物中毒;自然原因造成的不可抗拒的灾害;其他突发事件。

  第三章组织机构、职责

  第四条组织机构、职责

  1、成立指挥领导小组

  (1)由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副职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公布相关人员名单与联系方式;

  (2)职责是负责对突发事件组织救援的协调与指挥和对外联系与求助。

  2、成立救援队

  (1)由安全管理部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明确负责人,公布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2)职责是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到位,维护现场治安,控制事故区域人员、车辆的干扰,参与救援。

  3、成立救援队

  (1)由主管领导、相关部门人员及其他人员组成,公布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2)职责是组织现场救援的实施,抢救人员和财产,控制事态扩大,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保护好现场。

  4、成立运输队

  (1)由综合行政部、车辆运输单位及其他人员组成,明确负责人,公布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2)职责是保证救援车辆的及时到位和运输。

  5、成立供给组

  (1)由后勤、物资部门及其他人员组成,明确负责人,公布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2)职责是保证救援物资器材的储备、保管和应急供给。

  第四章对外联系、报告

  第五条对外联系、报告

  1、与当地具备医疗救助条件的'医院提前联系沟通约定,明确联系电话并公布,以便得到应急救助。

  2、交通、火灾、爆炸事故在自救的同时,视其情况,及时报告当地交通公安部门、消防部门,请予救援,并公布联系电话。

  3、发生人员伤亡和较大交通设备、财产损失事故或其他有影响的事件,在组织救援的同时上报公司相关领导和相关主管部门。

  第五章条件保障

  第六条条件保障

  1、提前备用救援所需的物资器材,保证充足和完好。

  2、保持指挥通讯系统的畅通。

  3、安全部门、前方生产调度部门为救援组织部门,事故(事件)发生后,现场目击人应第一时间报告上述部门和单位领导,及时启动救援预案。

  4、适时组织应急救援演练,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有效实施。

  第六章附则

  第七条本制度由公司吉牛水电站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9

  1目的

  1.1 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2.1 本程序适用于项目部生产经营中潜在的职业安全健康事件或事故(灾害)等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3 原则

  3.1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应急和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项目部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线负责”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级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应急响应的指挥作用。

  3.2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3.3 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现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强化一线人员的紧急处置和逃生的能力,“早发现、早报告、迅捷处置”。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3.4 科学实用

  应急预案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进行编制;应急对策简练实用,通过演练不断完善改进。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3.5 分级响应:

  应急工作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和影响范围,实施分级应急响应。

  4 管理机构

  4.1领导机构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是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由项目相关突发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

  4.2办事机构

  项目部设置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4.3工作机构

  项目相关部门依据相关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和各自的职责权限,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事故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项目部有关决定事项。

  5 运行机制

  5.1预测与预警

  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置。每个应急人员必须在岗位能熟练使用两个以上预警电话或其他报警方式。

  5.1.1预警级别和发布

  根据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潜在突发事故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三级:项目级(重大——可能产生特别严重后果)、部门级(较大——可能产生严重后果)和班组级(一般——可能产生较重后果)。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故的类别、地点、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级别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经有关领导批准可通过有线广播、有线电视、信息网络、警报器;特殊情况下目击者可大声呼叫、敲击能发出较强声音的器物或打电话的方式进行。

  5.2应急处置

  5.2.1信息报告

  重大突发事故发生后,各事发源的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领导,最迟不得超过10分钟,同时报告专职人员和专业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5.2.2先期处置

  突发事故发生后,事发源的现场人员与增援的应急人员在报告重大突发事故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5.2.3应急响应

  5.2.3.1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重大突发事故,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由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2.3.2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5.2.3.3需要多个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事故,由该类突发事故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统一指挥,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5.2.3.4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队、机械伤害应急救援队、消防等。

  5.2.4应急结束

  重大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宣布恢复正常工作。

  5.3恢复与重建

  5.3.1善后处置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补充。有关部门还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5.3.2调查与评估

  对重大突发事故的起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

  5.3.3恢复重建

  根据事故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5.4信息的报告与发布

  突发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重大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主管上级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报告工作。也应当向员工发布简要信息和应对防范措施等。

  信息的报告与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报告或发布、组织报道、接受采访等。

  6 应急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复工作的顺利进行。

  6.1 人力资源

  项目部领导及员工是应急救援的专(兼)职队伍和骨干力量。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全员有组织的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6.2财力保障

  要保证所需突发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对受突发事故影响较大的个人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

  6.3物资保障

  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6.4 交通运输保障

  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建立紧急情况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6.5 人员防护

  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员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安全、有序的疏散。

  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6.6 医疗保障

  会同120急救中心,积极组织现场救援,及时把伤员送到医院抢救。

  7 监督管理

  7.1预案演练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的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二次,并作好演练过程的原始记录。

  7.2培训教育

  由总包项目部牵头,项目部总工协助组织,进行对分包单位负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保持培训记录。

  7.3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0

  为保证企业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各部门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有效对各种突发事件进行有效应对处置,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依据《山东淄博浩德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制度;

  (1)事故应急响应等级划分

  ①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事态发展趋势和控制能力,事故应急响应实行三级响应机制。

  a.一级响应:发生重大以上安全事故,或发生影响严重的较大安全事故。

  b.二级响应:发生较大安全事故,或发生影响严重的一般安全事故。

  c.三级响应:发生一般安全事故。

  ②根据响应级别,现场救援行动实行分级指挥和领导:

  a.一级响应的事故救援,由公司主管领导负责指挥和领导,公司办公室、安全质量、施工技术、设备运输物资、宣传、工会等部门参加。

  b.二级响应的事故救援,由公司副职领导负责指挥和领导。公司安全质量、技术等部门参加。

  c.三级响应的事故救援,由项目经理负责指挥和领导。公司安全、质量、技术部派人参加。

  (2)事故应急救援组织

  ①公司成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分工和职责。由项目经理担任组织领导,安质、施技、物资设备、计划合同、财务、综合办、试验室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应急指挥办公室一般设在安质部,办公室主任由安环部部长担任。

  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根据工程特点和现场施工组织情况,也应成立的相应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在该工程完工后撤销。

  ③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分为以下工作小组:

  a.救援指挥:接到突发事故报告信息后,宣布启动救援预案,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及相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负责现场救援指挥、协调工作。

  b.抢险救援组:负责突发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查明事故现场基本情况,迅速组织抢险行动,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

  c.物资设备保障组:负责应急抢险救援物资设备的调配工作,满足抢险救援所需的物资设备。

  d.医疗救助组:负责伤亡人员的现场救护、送往医院救治工作。

  e.媒体宣传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媒体宣传和舆论导向工作。

  f.警卫组:确定警戒范围,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发现场等警戒工作,引导外部救援进入现场,并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

  g.接待组:负责伤亡人员的家属接待,妥善处理受害人员及家属的善后工作。

  (3)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①事故应急响应程序,按过程分为:事故报告、响应级别确定、应急启动、救援行动、应急恢复和应急结束等六个过程。

  ②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安环部必须按规定以最快速度上报相关部门。

  事故信息报告采用快报方式,主题鲜明,言简意赅,用词规范,逻辑严密,条理清楚。

  一般包括以下要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单位名称;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等。

  紧急情况下,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之后再采用文字报告。涉密信息应遵守相关规定。

  ③根据事故发生的危害程度、事态发展趋势和控制能力确定应急响应级别,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现场抢险救援机构,开展事故救援行动。

  ④应急救援行动主要包括指挥、抢险、物资设备保障、医疗救助、媒体宣传、警卫、

  后勤和接待等,应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进行详细规定各项行动的工作内容、执行人或小组、协调等事项。

  ⑤应急恢复和应急结束

  (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

  ①开工前,根据地质条件、重难点工程、主要施工方法、重大危险源等特点,安环部共同组织安质、技术、物资设备等部门,编制本级《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并经本级项目经理签字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②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前,项目部安全质量部负责了解业主、监理单位和当地政府部门的相关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掌握当地有关医疗机构和急救机构的联系方式,编制预案时要结合这些因素。

  ③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针对工程具体地质条件、施工方法、危险源等特点,编制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可以在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时编写,作为《安全专预案》的主要组成部分。

  ④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要规范,要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其主要内容包括:

  a.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灾害及其后果的预测、辨识和评估。

  b.应急救援组织及其具体分工、详细职责。

  c.应急救援行动的指挥与协调。

  d.应急救援中可用的人员、设备、设施、物资、经费保障和其他资源,包括社会和外部援助资源。

  e.事故灾害发生时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的措施。

  f.现场恢复措施。

  g.应急培训和演练。

  h.其他。

  ⑤若实际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在应急演练中发生预案存在不足,要对预案进行评审,提出改进或纠正措施,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预案的完善。

  (5)事故应急准备和演练

  ①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做好抢险人员、救援设备、物资和器材的预备工作。

  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完成后,要搞好专职安全员负责应急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并对演练效果做出评价。

  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必须做好相应的记录工作,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检查。

  ③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影视、板报、讲座、例会、工前工后会等多种形式,对人员广泛开展事故应急相关知识的教育及培训。

  应急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a.事故预防、控制、抢险知识和技能。

  b.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c.个人防护常识。

  d.工作协调、配合有关要求。

  ④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参加。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1

  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矿对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主要危险源,

  是指在我矿重大危险源辨识清单上所规定的危险源。

  第三条

  存在主要危险源的部门,

  其部门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

  单位主要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第四条

  对主要危险源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科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举报。

  第五条

  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制度;

  (二)主要危险源一法三卡安全警示卡;

  (三)主要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

  第六条

  在施工前应填写《重大危险源登记表》,报送安全科备案。

  第七条

  对新产生的主要危险源,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当及时报送

  安全科备案;

  第八条

  安全科应建立健全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主要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制度。

  第九条

  安全科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现场安全员或现场负责人对从业人员应当技术培训,

  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可按照新员工培训方案进

  行实施)。

  第十条

  安全科或现场负责人应当将主要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重大危险源预防措施告知全体从业人员。

  第十一条

  安全科对主要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并加强对主要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安全科应当对主要危险源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

  行监控,对重要的设备、设施定期进行保养维护,并记录在案。

  第十三条

  各施工单位应当对主要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情况报送安全科。

  第十四条

  对存在事故隐患的主要危险源,

  各施工单位必须立即

  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

  发生,并及时报告安全科或有相关监督安全职责的.部门。

  第十五条

  安全科应当制定主要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危险源基本情况;

  (二)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三)应急设备与设施;

  (四)应急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五)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六)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

  (七)培训与演练。

  第十六条

  安全科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进行一次实战演练或模拟演练。

  第十七条

  安全科应当建立主要危险源监控和管理系统,

  对主要危险源实施分级监控,并对各类信息实施动态管理。

  第十八条

  安全科应当定期对主要危险源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

  (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三)主要危险源的登记建档情况;

  (四)主要危险源的安全检测、监控情况;

  (五)主要危险源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

  (六)主要危险源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七)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八)应急救援组织建设和人员配备情况;

  (九)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工作情况;

  (十)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及维护、保养情况;

  (十一)主要危险源日常管理情况;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安全科在监督检查中,

  发现主要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排除。

  第二十条

  安全科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相互配合、互通情况,并帮助对主要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管理与监控。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2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应急队伍管理,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保障有力的战斗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故及其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分工、素质要求、应急响应程序、应急保障和奖惩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

  3、职责与分工

  3.1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3.1.1贯彻执行国家、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关于预防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和环境应急救援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

  3.1.2组织制定、修订危险化学品事故环境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危险化学品事故环境应急救援队。

  3.1.3审批用于危险化学品事故环境应急救援的检测仪器、防护器材、救援器材。

  3.1.4检查、督促做好应急救援器材的维护和保养,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3.1.5发布和解除环境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3.1.6向上级和友邻单位报告危险化学品事故及环境应急救援情况。

  3.1.7组织事故调查,总结环境应急救援的经验与教训。

  3.1.8负责公司内职工危险化学品事故及环境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

  3.2技术质量部职责

  3.2.1负责应急救援过程内部和外部的通讯联络工作。

  3.2.2编制危化品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公司应急救援演练工作。

  3.3财务部职责

  负责公司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等所需资金的筹措。

  3.4办公室职责

  负责公司应急救援所需通讯及运输车辆等的保障工作。

  3.5生产车间职责

  负责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培训,按计划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4、内容与要求

  4.1应急救援队员素质要求

  4.1.1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和身体条件,并有遇事“不慌、不乱、不怕”的心理素质。

  4.1.2热爱本职工作,忠实履行职责和义务;具有奉献、敬业和团队合作的精神。

  4.1.3能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4.1.4纪律严明,服从指挥,听从命令。

  4.2应急救援队员应履行的义务

  4.2.1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培训和应急救援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及不参加。

  4.2.2在应急救援过程中要听从指挥,不得擅自做决定实施救援。

  4.2.3要如实汇报并记录救援事项和过程,并做好救援工作总结。

  4.2.4时刻准备好,随时待命。

  4.3应急救援队员享有的权利

  4.3.1对不清楚、不明了的应急救援知识,应向上级部门申请相关的学习。

  4.3.2当缺少应急救援装备时,有权拒绝参加应急救援作业。

  4.4应急救援响应程序

  4.4.1突发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要立即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通知应急救援队员和技术人员立刻待命。同时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4.4.2救援队员接到通知后,迅速集合队伍奔赴现场,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具,切断事故源;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抢修命令,迅速抢修设备和管道,控制事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4.4.3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调集救援所需的设施、器材和物资。如果需要疏散和转移人员,要立即发出通知警报。要严格控制好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情况。

  4.4.4应急救援结束,或者危险因素消除后,指挥部宣布恢复正常工作。

  4.4.5要积极稳妥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故中的伤员,要及时进行救治;紧急调用的物资,要及时给予补充;监督有关部门做好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4.4.6应急救援结束后,要对突发事故的起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问题,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

  4.4.7应急救援的总结和各项记录,由技术质量部负责整理归档。

  4.4.8有关事故信息的发布,按《安全事故报告程序》执行。

  4.6应急保障

  4.6.1人力资源

  生产车间应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下,认真开展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并动员全员有组织地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4.6.2财力保障

  财务部要确保事故应急救援所需资金,包括应急救援检测仪器、防护器材、救援器材的购置,以及突发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所需资金的准备和筹措。

  4.6.3通讯和交通运输保障

  办公室要确保救援所需通讯和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确保通讯畅通,确保救援物资和人员的.及时、安全送达。

  4.6.4人员防护

  要指定与人员相适应的应急避难场所,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安全、有序地疏散。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严格按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4.6.5应急设施和器材

  应急救援人员要认真做好救援器材和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施和器材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4.6.6医疗保障

  会同120急救中心,积极组织现场救援,及时把伤员送到医院抢救。

  4.7监督管理

  4.7.1培训教育

  生产车间要组织生产员工,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忧患意识、社会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队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应急专业技能。

  4.7.2预案演练

  生产车间要按照公司制定的计划,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提高应急队伍素质和应急保障能力。做好演练过程的原始记录,交技术质量部存档。

  4.7.3奖惩制度

  4.7.3.1在应急救援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队员和生产员工,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4.7.3.2应急队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据情节对相关人员予以处分:

  a)未做好应急装备、设施日常维护、检测准备工作,导致事态扩大影响恶劣的。

  b)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置突发事件或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

  c)不服从指挥机构对突发事件的指挥擅自行动的。

  d)应急救援工作中因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救援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要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确保物资装备状态良好,为发生突发事故救援时提供物质保障,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应急救援物资包括井下各种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应急医疗设施和器具。

  三、职责:

  1、物管科、通风队、机电队负责各自范围内的应急救援器材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

  2、安管部及工会负责应急医疗器材和药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医务所为具体负责单位。

  四、检查、维护及保养管理

  1、物管科、通风队、机电队负责各自范围内的应急救援器材进行状态确认,每月将确认表格报送安管部备案。

  2、由安管部会同其他职能部室定期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清点、检查,督导各责任单位及时进行更换、维修、保养。

  3、在定期检查中发现应急救援物资毁损、丢失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赔偿。

  五、应急调用管理

  1、非事故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应急物资装备。

  2、特殊情况须经矿领导同意签字后方可使用,使用后应立即归还,不能立即归还的,必须经矿领导同意签字后三日内补齐。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4

  一、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我厂应急救援队伍管理,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我厂《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结合我站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 应急救援队伍及管理

  1、我厂应急救援队伍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应急救援组、应急疏散组、通讯联络组等组成;

  2、我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实施对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日常教育培训管理由分管副厂长负责,安全保卫由安全科履行相关职能。

  三、应急救援队伍培训时间和内容

  (一)教育培训时间:

  1、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成员每年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2、应急救援组、应急疏散组、现场救护组、通讯联络组人员每年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二)教育培训内容:

  1、国家和地方颁发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教训等;

  2、行业和我厂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我厂安全生产的特点,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注意事项;

  3、综合应急预案及专项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演练;

  4、我厂一般危险源基本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的防控措施。

  四、相关要求及其他

  1、我厂将应急救援队伍教育培训纳入企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教育培训前以通知形式提前告知;

  2、各有关部门接到通知后,应合理安排和调整工作时间,确保应急救援队伍成员按时参加培训和学习。

  3、应急救援队伍成员应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听讲,做好学习记录,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4、安全职能部门应对应急救援队伍教育培训情况按照规定要求建立培训档案和学习记录。

  4、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5

  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我公司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管理,提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范围

  本公司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3.内容

  3.1公司行政部负责指导、综合协调公司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

  (1)制定有关组织管理制度,指导公司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

  (2)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应急救援队伍工作中的问题;

  (3)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统一指挥、协调调度应急救援队伍;

  (4)申请用于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支持资金,并监督检查资金的使用情况;

  (5)指导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与演练工作;

  (6)监督检查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

  (7)负责应急救援队伍的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3.2行政部负责该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

  (1)明确应急救援队伍与职责,规范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工

  作;

  (2)整合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及时调整、补充应急救援队伍人员,保持应急救援队伍稳固,确保应急救援能力;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应急救援装备配备、人员培训、应急演练等建设;

  (4)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应急救援培训与演练工作。

  3.3公司应成立事故应急管理机构,负责应急救援的管理与救援现场的指挥协调。

  3.4公司应成立兼职的急救援队伍,明确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装备。

  3.5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与“险时搞救援,平常搞防范”的工作原则,履行下列职责:

  (1)承担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抢险救援任务;

  (2)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与应急预案演练,熟悉本公司的道路交通、作业环境、场所与应急预案、处置方案、救援物资储备等情况;

  (3)开展应急救援知识培训,普及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与应急处置知识,提高生产生产单位从业人员避险救助能力,指导应急预案与现场处置方案的`制定,落实应急预案演练等有关技术服务工作;

  加强自身宣传,树立队伍良好形象。

  (4)执行应急救援任务结束后,应在15日内形成救援总结评估报告。

  (5)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与规章制度,并做好工作记录;

  (6)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应急救援队伍日常工作;

  (7)及时调整、补充应急救援工作人员,保持应急救援队伍稳固,确保应急救援能力;

  (8)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安排资金用于应急救援装备配备、人员培训、应急演练等;

  3.6应急救援队伍要按照国家与上级单位的要求做好日常训练、队伍管理与应急救援工作:

  (1)制定应急救援队伍值班、备勤、通讯、训练、演练、装备管理、应急救援、业务学习等管理制度、程序;

  (2)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备勤,接到调度命令后,迅速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3)制定人员培训与演练计划,组织应急救援人员进行日常训练;

  (4)制定装备配置计划,按照有关规定保护、保养与报废应急救援装备;

  (5)定期组织救援人员开展技术培训、体能与技能训练、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实战能力。

  3.7应急救援队伍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配

  备应急救援装备。

  3.8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应急救援设备的保护保养工作,保证应急救援装备状况良好,运行正常,能够及时投入应急救援行动。

  3.9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若上级部门的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需要对应急救援装备进行调配时,给予配合。

  3.10报废或者者新购置应急救援设备,应当及时更新台账。

  3.11应急救援队伍及行政部应当根据应急救援事故、灾害类型与应急救援队伍的实际情况,制定培训工作计划,由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培训与考核,并建立培训档案,记录人员同意培训的情况。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每年不得少于两次,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安排承担应急救援工作。

  3.12应急救援培训的要紧内容包含:

  (1)有关应急救援的法律、法规与规章;

  (2)应急救援队伍规章制度;

  (3)应急救援预案;

  (4)应急救援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

  (5)应急装备、工具操作规程;

  (6)特殊情况的鉴别与紧急处置方法;

  (7)自救、互救知识;

  (8)应急通讯联络方法;

  (9)应急救援案例。

  3.13应急救援队伍应当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制定应急

  演练计划与方案,明确应急演练种类、范围、目标、时间、参加人员、评审人员等具体内容与要求,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应急救援队伍每季度组织应急演练不得少于一次。

  3.14应急救援队伍应当总结应急演练情况,编写应急演练书面报告,落实改进措施,并将方案、改进措施与总结报告。

  3.15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值班电话,安排带班负责人与应急救援人员24小时值班、备勤。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工作人员暂离工作岗位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应当及时安排人员替补;调离工作岗位的,应当及时补充人员,确保应急救援工作人员时刻在位。

  3.16应急救援队伍值班人员接到应急救援报警后,应当记录事故类别、时间、地点等基本情况,并立即向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报告。

  3.17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接到应急救援指令后,应当立即调动应急救援人员及设备,选择最佳路线,在第一时间到达救援现场。

  3.18应急救援队伍在抵达现场后,应当立即向现场指挥部报告,服从现场指挥人员指挥。同意应急救援任务后应当及时确定方案,按照有关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现场指挥人员报告有关情况。

  3.19现场应急救援结束后,应当清点人员、设备。需要恢复救援现场的,应当根据现场指挥人员要求进行现场恢复,经现场指挥人员同意后方可撤离现场。

  3.20应急救援队伍应当总结与分析每次应急救援行动情况,必要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应急救援程序、措施等进行评审与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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