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年度考核方案15篇(集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教师年度考核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教师年度考核方案1
为了正确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教学效果、工作实绩,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为教师职务晋升,聘任和待遇分配等提供依据,现根据上级有关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情况,对教师考核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考核范围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县特校、县职业技术学校。
二、考核内容
教师的考核内容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是考核教学效果和工作实绩。
德:指政治思想和师德品质的表现;
能:指业务知识、教育教学的水平和能力;
勤:指勤奋精神、工作态度和出勤率;
绩:指教育教学的数量、质量和效果(包括教学目标评估、班主任和少先队工作评估、教研与成果、常规工作、差生转化工作等)。
三、考核标准
1 、考核要以教师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为基本依据,坚持客观公正、上下结合的原则。
2 、教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被考核审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控制在本单位教师总人数的10%。
3 、四个等次的基本标准:
( 1 )优秀: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业务熟悉,工作勤奋,教育教学效果好,成绩显著。
( 2 ) 称职:能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热爱教育工作,业务熟悉,工作积极,较好地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 3 )基本称职: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基本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工作中有失误。
( 4 )不称职:政治思想觉悟较低,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差,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四、考核办法
1 、县直学校校长的考核,由县教育局负责;各镇学校校长的考核,由镇教委负责;各校教师的考核,由校长负责。实行一级考核一级。
2 、教师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学期考核、学年考核三种。平时考核可以随时进行。学期考核每半年一次,在每年1 月和7月份进行。学年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在每年7 月份结合学期考核同步进行。学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和学期考核为基础。
3 、下列人员按以下办法进行考核
(1) 因公离开现职岗位的,参加原学校的学年考核,其中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由其服务或学习单位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
(2)正式调动工作单位的,参加新工作单位的学年考核,其中在新单位工作不满半年的,由调出学校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
( 3 )见习期、试用期教师参加考核,不定等次,转正定级后才评定等次。
(4)一学年内请病假( 公伤除外) 累计超过6个月,或请事假累计超过3 个月,或旷工累计超过3 天的教师,当年度的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5)离退休教师,以审批执行时间为准,下半年批准离退休的不参加学年度考核。
(6)因某种情况正被停职调查,以至立案审查未作结论的教师,不能参加当年的学年度考核。
(7)受行政记大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下处分的教师,处分期间参加考核,但不定等次。
( 8 )违反计划生育的教师不能参加考核。
五、考核程序
1、被考核教师,根据考核内容,自我总结,填写《学年度考核登记表》 。
2 、被考核教师在所在单位认真总结、汇报一学年来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自报考核等次,群众评议,各单位根据被考核教师平时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和群众评议意见,写出考核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 、学校考核小组对处室主任提出的考核等次进行复核。
4、学校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师。如被考核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应在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考核小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小组在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10 天内提出复核的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
5、凡等次评定为优秀或不称职的,在镇工作的,由镇教委考核小组评定,县直学校报县教育局考核小组评定。对不称职和因处分不定等次的 ,各单位要给每个人写出书面报告。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 一)教师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具有晋职和晋升工资的资格。
1 、教师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等次以上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
2 、教师在聘任期内,学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所对应的职务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教师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 、教师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所在单位要安排人员进行帮带。
2 、教师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不影响调整工资(即在国家未作出明确规定之前,可视同称职等次按有关规定给予晋升职务工资档次)。
3 、对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教师,应调整其工作岗位。其中:属领导职务的,应改为非领导职务。
(三) 教师学年度考核被确定不称职等次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在3 个月内作出辞职,调换工作或缓聘、短聘处理。
2 、连续两学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我县教师聘任制实施办法和实施意见的规定,予以解聘或不聘。
七、审批权限
1 、县直学校校长、教师考核评定等次,受奖励或短聘、缓聘、不聘等,送县教育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
2 、农村学校校长、教师考核评定等次,受奖励或短聘、缓聘、不聘等,由考核小组提出意见,报镇教委批准,县教育局备案。
八、考核机构
(一) 各单位都要设立考核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主管人事政工的领导和骨干教师代表组成,一般3 一5 人为宜。
( 二)县教育局设立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股,负责处理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各单位也要相应设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教师考核工作。
( 三)县、镇、校考核领导小组职责
1 、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和实施办法。
2 、设立教师个人考核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计划、总结;听评课记录;所教学科的竞赛、考试成绩记录;奖惩记录;教育教学论文;考查、考核总结及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记录考核鉴定表等)。
3 、组织、指导、监督本单位的考核工作。
4、审核本单位对教师提出的考核意见。
5 、受理教师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诉。
6 、发放考核结果的书面通知书。
九、加强领导和组织工作
建立教师考核制度,是加强我县教师队伍科学管理的重要措施。各镇教委、县直学校要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精心组织,积极实施,做到力求客观、全面、科学、实事求是、准确地对教师工作作出评价。
各镇、县直学校参照本方案,结合各自的实际,具体制定教师考核的实施细则。各镇中小学报镇教委审定;县直学校报县教育局审定。
本方案从二00三学年度起实施,解释权属县教育局。
博兴县教育局
二0XX年七月八日
教师年度考核方案2
为了更好地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教师队伍,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根据上级教育部门有关文件和我校实际,特制订柳林小学教师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一、学校成立教师年度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龚金华
成员:
二、学校根据工作岗位将教师分成三个组:
A组:中心校语文、数学教师及在编不在岗教师。
B组:村校老师。
C组:除AB组其他教师。
根据教师人数比例确定“优秀人数”指标。A组:5人;B组:1人;C组:2人。
三、考核内容
(一)基本分考核部分(100分):
1、工作量:细则见《绩效考核方案》(5分)分管教学副校长考评
2、师德:细则见《绩效考核方案》(5分)德育处考评
3、日常工作。细则见《绩效考核方案》(5分)办公室汇总
4、值周工作。细则见《绩效考核方案》(5分)值周领导考评
5、考勤。细则见《绩效考核方案》(5分)办公室考评
6、安全。细则见《绩效考核方案》(5分)安保处考评
7、工作质(70分)教务处考评
各年级第一名为70分。其余名次的得分为:用70分减去本人平均分与第一名平均分的差的3倍为实得分;最低分为40分。
(二)附加分考核部分:(5分)。
附加分主要是对教师学年其它综合成效性的'考核。
1、根据《柳林小学宣传工作奖惩方案》考核奖金额×0.5%即实得分,此项累计得分不超过5分。
2、教龄:每一年加0.2分。
3、若对学校有特殊贡献的教师经校务会讨论可以直接评优。
四、原则上优秀教师不得连任4年。
五、本方案如与上级文件精神相抵触时,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未尽事宜由校务会负责解释并补充。
教师年度考核方案3
根据《xx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和xx社会事业局《关于做好20xx―20xx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广大教职工更加自觉地提高师德修养和专业能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南塘桥小学20xx―20xx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xx
组员:xx
二、考核时间段
20xx―20xx学年度(20xx年8月1日―20xx年7月31日)
三、考核对象
全体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员额制教师。
事业单位正职领导(主持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由社会事业局负责。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教职工不参加本单位年度考核:
1、非单位公派,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本学年度半年(含半年)时间的;
2、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含半年)时间的。
以上不参加学年度考核的人员,由单位写出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随本单位教职工年度考核表一同上交,存入个人档案。
四、考核内容
围绕其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以履行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为主要依据,全面考核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具体要求见考核登记表。
五、考核等次及比例
(一)考核等次
1、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
2、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高,师德评价好;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3、确定为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师德评价较好;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能完成本职工作;廉洁自律。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师德评价一般;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工作责任心较差,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存在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xx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xx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师德失范问题被查实;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师德评价较差;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义务教育学校符合轮岗交流条件却不愿意轮岗交流的教师;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二)考核比例
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
优秀等次人员应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中合理确定,原则上应向一线人员倾斜。管理岗位优秀等次的人员(含双肩挑人员)原则上不超过参加考核的管理人员总数的20%。
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以内。
六、考核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考核程序
1、制订考核方案。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结合学校特点和考核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测评标准、测评方法和考核程序、时间安排等进行细化,同时核准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及行政奖励名额。
2、动员部署。召开学年度考核工作动员会议,使广大教职工进一步明确考核办法和目的意义。
3、个人总结。教职工认真、客观总结一学年来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重点总结工作实绩、存在问题,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填写好考核登记表,分年级组进行述职交流。
4、处室意见。年级组、科室部门负责人结合平时考核情况,负责填写同事互评打分,并填写意见。
5、教职工民主测评。学校考核小组组织教职工进行民主测评,测评要求体现激励性、公开、公平、公正。
6、综合评价。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负责评价打分,并全面分析优秀等次候选人的综合考核情况及部门负责人评鉴意见,写出考核意见,提出考核优秀建议名单。优秀等次人员应在不同职务层次人员中合理确定。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三个月的教职工,一般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7、评定等次。行政办公会议讨论,确认考核结果和考核等次。对确定为优秀人员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予以上报。
8、结果反馈。通过书面通知或个别谈话形式向本人反馈考核结果,对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及以下的人员,单位党政负责人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考核登记表由发展中心及时存入被考核人的人事档案。
(二)时间安排
(1)个人总结
召开全体教师会议传达考核相关精神及学校程序布置(6月26日前)
撰写个人总结,提交自荐优秀申请表(6月27日前)
(2)年级组内个人述职(6月28日上午)
(3)自荐优秀述职汇报,民主测评(6月28日下午)
(4)考核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等次(6月29日-7月30日)
(5)校内公示(7月30前)
(6)反馈考核结果
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后,由考核小组负责将考核结果书面通知本人,并由被考核人在考核表上签名确认。
(7)9月30日前报送学年度考核结果相关材料至社会事业局组织人事科审核备案。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20xx―20xx学年考核结果将作为20xx年度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社会事业局将按照20xx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具体要求确定单位教职工20xx年度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合理运用至聘任(用)、奖励和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
1、考核结果与聘任(用)相结合
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参加竞(晋)聘上岗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予以优先;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人员有续聘的`资格,本年度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人员,可对其试聘或缓聘,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考核结果与行政奖励结合
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给予嘉奖;连续三年(20xx年、20xx年、20xx年)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以给予记功(考核优秀等次不重复使用),记功比例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工作人员总数的2%。
3、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相结合
对于年度考核获得奖励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我省制定的奖金标准给予一次性奖金。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教职工,其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后次月起停发3个月,当年奖励性绩效奖按50%发放,当年增核绩效奖、专项绩效奖取消;因个人原因年度考核未定等次或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其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后次月起停发6个月,取消当年奖励性绩效奖、增核绩效奖、专项绩效奖。
八、相关说明
1、各单位正职校级领导考核等次直接由社会事业局考核确定,正职校级领导均是本单位年度考核对象(优秀不占学校名额)。
2、关于员额制教师,按照不高于在编教职工优秀比例上报人员。
3、在确定年度考核等次时,要充分结合平时考核情况,不得以年度考核中的民主测评结果简单确定考核等次。年度考核不得搞迁就照顾。
4、学年度考核中被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对此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述规定》(人社部发[20xx]xx号)的规定申请复核,申诉。
5、20xx年招考录用的事业编制教师为首次就业的,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非首次就业的,全年总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全年总工作时间满12个月的,由所在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涉及在原单位工作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20xx年招考录用的员额制教师,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6、在社会事业局借用超过6个月的人员,由局负责考核,考核结果反馈给单位,如优秀等次,不占原单位优秀名额。
7、在其他单位交流的教师,由派出单位参考接收单位提供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考核优秀比例由考核单位掌握,所产生的名额在本单位核定的教职工优秀名额总数内,不另行核拨。
年度考核工作是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实施聘用、聘任、奖励、确定工资待遇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规范操作,确保今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教师年度考核方案4
为进一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学校规范化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逐步实现学校内部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切实保证依法治校、照章办事,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本着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特制定本单位绩效、年度量化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
学校全体教职工。
三、量化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算制”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四、绩效工资的发放办法
1、资金来源:按照上级拨给的绩效工资总量(不含班主任津贴、校长津贴、边远地区津贴等)中每位教职工不分级别提取1000元,纳入绩效工资的范围。
2、资金发放:
(1)代课费:1节15元,超课费:1节15元,课时基数以文件为准(校长4节,教导主任、总务主任7节,办公室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各8节,教导副主任、总务副主任、报账员、工会主席各9节,关工委主任、关工委秘书各10节。)图书管理员按超2节课计算,实验仪器管理员按超2节课计算,体育器材管理员按超2节课计算,食堂管理员按超3节计算,教研组长组织一次教研活动30元,上公开课或组织教研活动的'教师一次30元。
(2)事假1节扣15元,一般病假1节扣10元(大病住院除外),旷工一节扣50元,早退和迟到一节扣15元。(请假须先写请假条,否则视为旷工)
(3)期末统考获全镇第一名奖励600元(毕业班获县一等奖追加600元),第二名奖励400元(毕业班获县二等奖追加500元),第三名加200元(以平均分为准)(毕业班获县三等奖追加400元)。平均分和合格率超过镇、县平均分每分各奖励20元。平均分和合格率低于镇、县平均分每分各扣10元,镇级平均分、合格率倒数第一名各扣100元,县级平均分、合格率倒数第一名各扣100元。
(4)公假和特假不扣绩效。
(5)(绩效工资总量—(1)至(5)项)÷全校教职工考核量化总分数=分值,用每个教职工的考核分数×分值,计算出每个教职工此项绩效考核奖金。
3、请长假(连续请假超过15天)的教职工的考核分数为60分,绩效工资本学期不参与计算全数返还(学校的各项扣款除外)。
4、量化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模、晋升、脱产培训、末位淘汰的条件和依据等评优评先的依据。
五、量化考核办法
每位教师给基础分80分,依据下列条款进行加分和扣分。
(一)加分
1、热爱党、热爱祖国和人民,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3分)
2、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在国家正规刊物上发表论文及论文评比获奖的,按县级到国家级刊物每学期只以级别最高一次加分(镇级0.6分,县级1分,州级2分,省级3分,国家级4分)。(发表之前必须到教务处登记备案,否则不予加分)
3、获“文明教室”称号班级的教师每人每周加0.5分,第二名加0.3分,若有教师不负责,则将积分加给另一位教师。
4、按上级文件要求指导学生发表作品或参加校外活动获奖,按镇级到国家级每次镇级加1分,县级加2分,州级加3分,省级加4分,国家级加5分。(活动必须真实,学生将作品或活动项目到教务处登记备案)
5、班级学生巩固率为100%,加教师(语文、数学教师)各1分。
6、当月出满勤加1分。
7、期末统考获县前5名加10分,6—10名加6分,获全镇第一名加6分,第二名加5分,第三名加4分(以上名次均以平均分为准)。
(二)扣分
1、违法乱纪被公安机关或有关单位抓获一次,或被上级党政机关处分一次扣5分(影响学校团体奖金者除扣积分外,按团体应得奖金总额的5%进行罚款分发给其他团体成员)。
2、不负责任,造成学校工作损失,导致安全事故发生,使学校声誉受到影响及不服从学校分配安排的拒绝一次扣0.5——6分。
3、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体伤害,重伤扣10分,轻伤扣5分,轻微伤或未有明显伤痕,但造成一定影响的扣3分。
4、衣冠不整(穿拖鞋、短裤、超短裙、浓装艳抹、奇装异服)进校园者每次扣2分。
5、酒醉上课和在课堂上抽烟、接打手机、玩手机、看无关书报等每次扣1分。
6、教职工互相吵架,每次扣3分,打架每次扣5分。
7、挑拨离间,制造矛盾者,发现一次扣5分。
8、会议、学习时间批改作业、看书报、打毛线等,做与开会无关的事,发现一次扣1分,少一次会议记录扣1分,记录不认真的视为无记录。
9、在校园乱丢烟头、果皮、纸屑等脏物每次扣1分。
10、不按时间交计划、总结、表册、继续教育资料、论文、心得体会和各种费用,迟一天扣1分,少一种扣2分。
11、在“文明教室”评选中获倒数第一名的班级每周扣语文、数学教师各0.3分(本学期按低、高二个年级组进行评比)。未上主科教师以最低分计算。
12、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实行全天坐班制,不做班者一次扣0.5分,必须认真清查当天各种考勤,检查各处卫生,缺少记录和公布一次扣0.1分,并且安排好当天的课,少安排一次扣0.1分,拒绝代课的教师每次扣0.5分,课间操时值日领导要作安全、卫生等教育,并作好记录,少一次扣0.1分。值日教师做好当天食堂出库工作和陪餐(值日领导)并做好相关记录,少一次扣1分。
13、班级黑板报不按要求出刊,或不认真对待的一次扣1分。
14、上课、集体活动、会议发言时不使用普通话的一次扣0.5分。
15、教师乱收费、乱罚款,视情节扣1——5分。
16、教师收到上级下发的各种表册、文件不交学校,除追究其责任以外,每份扣2分。
17、教师必须认真书写教案,凡与教学进度不吻合或不认真者,视情节扣0.5——5分。(每月查一次)
18、课堂作业与课外练习必须做到全批全改(一、二年级每周3次,四、五、六每周4次)少一次扣0.1分。测试和作文每单元一次,要求全批全改,少一次测验和作文扣0.5分。
19、听课少于10节(教务主任15节)的每节扣0.5分。(以听课记录为准)
20、所任班非正常流失1名学生,扣直接责任人2分。
21、教师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旷工一节扣1分,事假一节扣0.5分,一般病假和护理假(除住院治疗外)扣0.2分。(活动每天按6节计算,会议一次按1节计算)
22、凡对班级财产管理不善的或所任班级学生故意损坏财产的,由总务处检查记录,视情节扣0.1——5分。
23、每天早上有第二节课、当天学生就餐管理和星期五下午最后一节课的教师,不负责班级纪律的一次扣1分。
24、办公室每月公布一次教师量化积分情况,总务处每月公布一次收支情况,少先队每月公布一次“文明教室”评选情况(公布时间为每月1——5号),少公布一次扣责任人1分,迟一天扣0.2分。
(三)备注
1、该量化积分以学期为单位,必要时以年度为单位。
2、凡加分、扣分中,学校教务处有详细记录,加分必须有相关部门出示真实依据,扣分记录人必须公布告知本人。
3、本方案中未考虑到的加分、减分由学校行政会议决定。
4、年度量化积分低于60分的,年终考核不合格。
5、被评为各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因评选时均以本方案从高到低产生,所以此类获奖不加分。
(四)量化要求
1、依据本细则,结合本校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及评价标准,并经校委会或80%以上教师讨论通过,上报方案时,必须附有详细的量化标准。
2、制定各项目评价标准要注重过程,在平时量化考核过程中,必须公平、公正、实事求是,量化结果每月在校内公示,做到每月一总结,每学期一核算,凡在量化考核过程中不坚持原则、徇私舞弊者,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凡是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教职工,实行绩效工资一票否决。
4、本细则由全体教师会议通过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教师年度考核方案5
一、考核工作目标
为了推进我校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创建和谐校园,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学校决定在全镇开展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活动。
开展这项活动,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常规教学管理,突出教学中心地位,引导教师钻研教材,研究教法,不断创新,努力实现教师教学技能发挥最大化、教学过程最优化、教学绩效最佳化的目标。
二、考核对象与时间
全校在职教师均应参加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
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每学年度进行一次,一般在暑假结束前完成。
三、考核内容及等级划分
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教学过程(40%)
①教学常规月报(20%)——主要考查教师教学各个环节的执行情况;
②课堂教学(20%)——主要考核教师课堂教学的组织和实施情况;
2、教学效果(40%)——综合考查教师教育教学的绩效。主要包括: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习惯、学习方式、学习方法与能力以及考试成绩,同时参考平时其他教学考查和学科活动绩效等情况。
3、教学创新(20%)——主要考查教师教育科研能力和水平情况。
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将依据上述各项指标的考核结果,将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分为四级八等,具体标准为:60-69分为一级乙等,65-69分为一级甲等,70-74分为二级乙等,75-79分为二级甲等,80-84分为三级乙等,85-89分为三级甲等,90-94分为四级乙等,95分以上为四级甲等。60分以下的不定等级。
四、考核工作的组织
1、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学校成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质量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其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罗碧辉
副组长:丰德义
成 员:刘桂书 何雪峰 方国平
刘桂书主任通知负责日常考核任务和档案整理,何雪峰主任负责归档。
2、考核工作职责具体分工是: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一、二级的考核由学校负责组织,镇中心学校负责审核;三、四级的考核由镇中心学校集中组织,县教育局负责审核学校将在每年7月20日前将考核结果报镇中心学校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3、各级考核均实行个人申请、分级测评、集中审核发证的基本程序。各单位将镇中心学校初步审核的'结果于8月1日前记载在教师证书上,以便县教育局审核盖章。
五、相关管理规定
1、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实行等级证书和“五挂钩”制度。即在各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年度工作考核、人事聘任、各类评优及骨干教师(含名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等)推荐、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中,坚持把教师的教学工作质量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其中,申报中学高级职称的教师,除应符合相关基本条件外,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最低应达到三级水平;
申报中级职称的,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等级最低应达到二级水平;
申报初级职称的,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等级最低应达到一级水平(截止当年12月31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教师可降低一个等级要求)。
凡教学工作质量等级不能达到三级水平以上的教师,其年度工作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也不得作为县级以上综合模范及特级教师、名师、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的推荐对象。
对连续两年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不能达到一级水平的教师,将作待岗或转岗处理。
学校将教学质量考核作为发放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2、教师教学成绩考核以常规教学检查记载、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学生评教等为基本依据。对在重大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及获得其他教学质量奖励的适当予以加分。
3、学校将及时收集和保管相关数据,建立和完善教师教学质量档案,为教学质量考核提供必要的可信依据。教师教学质量档案作为教师工作调动的重要档案资料之一,接受教师调入的学校必须查收此档案。
4、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三、四级指标的控制比例原则上,一般中小学分别控制在上岗教师的20%、10%以内;对教学点等特殊教学岗位的教师和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学校就将在三级指标的分配上适当予以倾斜。
5、学校将向全体教师宣传有关政策规定,在教学工作质量考核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结果将在本单位予以公示,自觉接受全体教师监督。
6、学校研究决定:
(1)在县级及以上的检查、调考、抽测、调研等工作中,位于全县乡镇后三名的相关责任教师在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中一律不得评为二级及以上级别;
(2)镇级统调考中连续两学期都位于后三分之一区间的教师在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三级及以上级别(但学校将适当考虑教师中途换班接手的情况,上升达三个位次但仍位居后三分之一区间的教师不能一票否决);
凡是在原来基数上下降了五个位次的教师当年度不能评为三级及以上级别;
(3)若学年教学工作综合结账位于全镇倒第一名,学校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在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中一律不得评为三级及以上级别;
(4)当年度的“四优评选”一项没有达到10分的不能评为三级及以上级别的教师(必须是各级教研部门评选中获奖的,具体类别详见考评细则3中的“四优评选”、“公开发表”、“其他”三项,其中县级至少要有不同类别的两项获奖);
(5)当年度的“四优评选”一项没有达到20分的不能评为四级教师(必须是各级教研部门评选中获奖的,具体类别详见考评细则3中的“四优评选”、“公开发表”、“其他”三项,其中县级至少要有不同类别的三项获奖);
(6)不按时完成各级布置的工作任务而造成全校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学校负责人在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中一律不得评为三级及以上级别。
(9)在县教育局、教研室、普教股、教师管理股等相关科室、镇中心学校的随机检查中发现各教学环节中的突出问题,将酌情扣除该环节得分。
学校平时视导、检查的数据直接作为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的评价依据。
六、考核程序
1、建立学校、教师个人教学质量年度考核档案;
2、平时过程考核资料的整理与积累。将教师平时考核的资料及时归放到学校和教师个人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档案(包括教学月查表、课堂教学评价表、教师四优及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学校对教师“教学素质部分”考核记载、参与校本研训资料、期中期末考试成绩证明单等)。
秋季学期结束时,学校应整理一次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档案,算出相关考核得分。
3、学年考核。每年7月份各单位组成的考核专班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质量进行考核,给每位教师评出得分、评定等级,教师在综合评价表上对考核结果确认签名;
4、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一周);
5、公示期满后,学校以书面形式申请镇中心学校对本单位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复查;
6、镇中心学校复查后各单位将三、四级教师的申请和考核资料送交镇中心学校复审;
7、镇中心学校对复审情况进行公示;
8、学校完善考核档案,并将本单位本年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将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汇总表以文本和软盘形式上交镇中心学校;
9、镇中心学校将全镇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情况汇总送交县教育局审核复查,最终确认得分和等级;
10、填写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记载证书。
20xx年2月4日
教师年度考核方案6
一、考核范围:在职全体任课教师。
二、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
(一)思想政治表现
1、考核内容:
政治素质、思想作风、道德修养等。具体看:是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定性评价标准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
a、有违犯宪法、法律行为,证据确凿,受到司法机关拘留收审者;
b、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在学生中散布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严重抵触的言论,造成不良影响者;
c、体罚或侮辱学生,影响恶劣者;
d、品行不良,人格或行为有悖于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有损教师形象,造成恶劣影响者;
e、由于失职,给学校或师生造成严重损害和严重影响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优:
a、有变相体罚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现象,或歧视后进生
者;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者;
b、未经学校许可,在学生中乱订资料、乱收费,造成不良影响者;
c、传播流言蜚语,挑拨离间,影响他人团结或在发生争吵时负有主要责任者;
d、未经请假,无故不参加应该参加的活动、会议、学习,年度累计5次以上者(含5次);
e、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经常迟到、早退甚至无故旷课2节以上者;
f、外借、内退、待岗人员一般不能评优。
(3)定量评价标准(5分)
能否积极参加上级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能否坚持写读书笔记,心得体会。在思想作风整顿中表现如何,成绩如何。
A、5 B、4 C、3 D、2.5
(二)履行职责情况(20分)
1、考核内容:
履行教育教学工作的.责任感、计划性、积极主动性、配合协调性。具体看:教师对教育教学工作是否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能否做到有工作计划、总结,对业务勤于探索和钻研、精益求精,热爱学生,循循善诱,遵守纪律,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2、评价标准:
①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学校纪律,获基本分3分。
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加分:
a,工作计划、总结:A 2 B 1.6 C 1.2 D 1
b,备课:A 2 B 1.6 C 1.2 D 1
c,上课:A 4 B 3.2 C 2.4 D 2
d,辅导:A 2 B 1.6 C 1.2 D 1
e,作业批改:A 2 B 1.6 C 1.2 D 1
f,考勤:A 5 B 4 C 3 D 2.5
(三)业务能力(15分)
1、考核内容:
教师的教学水平、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具体看:是否具备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所需的专门知识和技能;是否具有教育教学的实践经验;是否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管理或科学研究管理方面的组织工作能力。
2、评价标准:
①胜任本职工作获基本分3分;
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加分:
a,教科研(包括论文发表) A 4 B 3.2 C 2.4 D 2
b,业务考试A 6 B 5 C 4 D 3
c,优质课评比等A 2 B 1.6 C 1.2 D 1
(四)工作实绩(25分)
1、考核内容:
教师的工作实绩及贡献大小。具体看是否按质按量完成
本职工作,教育教学成绩是否卓越。
2、评价标准:
①能完成所规定工作任务者获基本分10分;
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加分:
a,期中、期末考试:A 10 B 8 C 6 D 5
b,中考、高考:A 3 B 2 C 1 D 0
c,竞赛:A 2 B 1.5 C 1 D 0.5
(五)有关方面综合评价(班主任35分任课教师32分)
1、互评A 5 B 4 C 3 D 2.5
2、年级主任A 4 B 3.2 C 2.4 D 2
3、教研组长A 3 B 2.4 C 1.2 D 1
4、学生、家长A 10 B8 C6 D 5
5、评委A 10 B 8 C 6 D 5
6、政教处A3 B 2.4 C 1.8 D1.5
(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给班主任打分)
三、考核办法
1、教职工考核要在党支部和校长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主管副校长和办公室负责。
2、采取领导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的原则,在人人总结,民主评议,职能部门考核基础上,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年级、学科分布比例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名单。
四、要求
1、全体教师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要写出书面总结,按时出席有关会议,积极参加评议。
2、参与考核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做到客观、公正。
3、各环节要按时完成任务,不得拖延。
4、全体教师要正确对待组织对自己的定格,多从自己找原因,严禁无理取闹。
教师年度考核方案7
根据市局文件精神和柏杨坝镇中心学校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教师年度考核工作制订如下方案:
一、考核的原则
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续、分层考核和一票否决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二、考核的对象
我校正式在编在册教师。
三、考核标准
考核等次分别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业务熟练,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廉洁奉公,履行聘用合同,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廉洁公正,履行聘用合同,成绩较好。
基本合格:其表现介于合格与不合格之间。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责任心、组织观念、履行岗位职责一般,工作效率不够高,基本能履行聘用合同。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履行聘用合同,或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四、优秀人数
根据柏杨坝镇中心学校给定的数字确定,班子成员占33%,教师占67%。
五、考核的程序
(一)教师本人主动申请,并把申请表上交到学校考核小组办公室主任向春艳同志处。
(二)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袁藜名
成员:龚善煜肖婷婷陆先政向春艳张清山曹东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向春艳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向春艳同志根据教师上交申请表,组织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核。
(三)量化评分
1、考核组成员依据教职工工作表现、业绩量化评分。具体见《西坪小学20xx年度考核量化细则表》。
2、教师评价,全体教师根据学校制定的评价表对申请教师打分,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算出平均分,依据《西坪小学20xx年度考核量化细则表》中给予相应分值。
3、校委会评价,校委会成员根据学校制定的'评价表对申请教师打分,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算出平均分,依据《西坪小学20xx年度考核量化细则表》中给予相应分值。
(四)确定等次。从高到低确定人数,优秀人数不超过上级部门规定的指标数。量化考核中如出现分数相等,年龄大者优先。
(五)总结。考核结束后,考核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并上报柏杨坝镇中心学校审核。
六、有关问题的处理
(一)受行政处分人员的考核问题
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处理。
(二)受党纪处分人员的考核问题
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处理。
七、本考核方案通过教代会讨论通过。解释权柏杨坝镇西坪小学考核领导小组。
教师年度考核方案8
根据《xxx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及《xx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考核评价项目》、《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实施办法》精神,现就做好全省基层党建工作集中考评提出如下方案。
一、考评内容
以《xx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考核评价项目》为依据,由市(州)、县(市、区)委、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国资委党委分别制定相应的《考评细则》。省委组织部在过程考评、专项督办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项目,制定《复查考评细则》和相关《登记表》(附后)。
二、责任分工
考评工作在省委领导下进行,由省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分级负责。考评工作责任分工如下:
(一)县(市、区)委
依据《考评细则》,负责组织本县(市、区)所有基层党组织实施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的全面自查和考评。
(二)市(州)委
负责对本级和所属县(市、区)实施基层党建工作的全面考评。依据《考评细则》,对县(市、区)进行普查和重点抽查。每个县(市、区)抽查3个乡镇(街道)及所属村(社区);抽查县(市、区)直属的5家党政机关、5家事业单位、5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
重点抽查的单位名单在考评前由市(州)委组织部确定。
(三)省委省直机关工委
负责省直机关党建工作的全面考评。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依据《考评细则》,考评各单位党组(党委)自身建设情况、开展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抽查2个机关直属单位或处室,抽查名单在考评前由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确定。
(四)省委高校工委
负责高等学校党建工作的全面考评。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依据《考评细则》,考评各学校党委自身建设情况、开展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抽查3个院系,抽查名单在考评前由省委高校工委确定。
注:党组织关系在市(州)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纳入省委统一考评,由市(州)考评组负责考评。
(五)省国资委党委
负责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全面考评。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依据《考评细则》,考评各国有企业党委自身建设情况、开展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抽查3家二级单位,抽查名单在考评前由省国资委党委确定。
三、考评方式
根据责任分工,由县(市、区)委、市(州)委和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国资委党委分别派出考评组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进行考评,省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复查考评。考评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查阅资料。考评组对照相应的《考评细则》,查阅被考评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文件、制度、台账、记录、名册、档案等资料原件,并采取随机询问等方式,核实工作的真实性。
(二)查看现场。考评组对照相应的《考评细则》和项目要求,查看被考评单位基层党建工作的现场。
(三)问卷调查。向被考评单位的党员群众发放调查问卷,并按一定比例计入被考评单位“社会调查考评”分值。
(四)量化评分。考评组对照相应的《考评细则》,对所抽查的基层单位进行评分。县(市、区)和市(州)的综合计分和排序办法由各实施单位研究确定(可参照全省计分办法)。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国资委党委对各考评单位按照《考评细则》直接评分、计分排序。
(五)建立台账。集中考评结束后,各实施考评的'单位分级、分类建立考评工作台账,省委复查考评工作组在复查过程中对考评台账进行抽查。
(六)汇总上报。考评结束后,以市(州)委、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国资委党委为单位对考评情况进行汇总,形成考评工作报告和相关报表报送省委组织部。考评报告内容包括:考评简要情况、主要成绩、存在的问题、各单位综合得分及排序。同时附各被考评单位需要整改的项目及建议等。
各县(市、区)的自查考评报告(考评简要情况、主要成绩、存在的问题、自查得分及扣分原因、整改项目及建议等)由市(州)委组织部收集汇总后一并上报。
四、复查考评
省委组织部组派省委复查考评工作组,重点对基层党建工作重点项目进行复查考评。
(一)复查单位
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全省所有的县(市、区)。
(二)复查内容
依据《复查考评细则》进行。复查考评重点项目:
1、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五务合一”建设情况;
2、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情况;
3、村“两委”换届工作情况;
4、开发区(园区)非公企业党建情况;
5、基层党建工作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三)复查方式
省委复查考评工作组深入县、乡、村和开发区(园区),采取查阅资料(台账)、查看现场、社会调查(问卷测评)等方式进行。其中:
1、关于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五务合一”建设情况。调阅县(市、区)、乡镇(街道)有关资料、台账。由各县(市、区)提供建制村、社区全名单登记表和达到“五务合一”要求的村、社区认定名单,依据县(市、区)提供的所有达标村和社区名单,逐一实地查看(“五务合一”建设标准分别见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五务合一”建设复查考评登记表》,附后)。
2、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情况。调阅县(市、区)、乡镇(街道)有关资料、台账;由各县(市、区)提供集体经济年收入5万元以上村的名单,结合“五务合一”验收村安排抽查。
3、关于村“两委”换届工作情况。调阅县(市、区)、乡镇(街道)有关文件资料、台账;结合“五务合一”验收村安排抽查。
4、关于开发区(园区)非公企业党建情况。调阅县(市、区)有关资料、台账;深入开发区(园区)随机抽查5家企业。
5、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调阅县(市、区)、乡镇(街道)有关文件资料、账目;结合“五务合一”验收村、社区安排抽查。
(四)计分办法
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百分制计分、排序。
1、县(市、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五务合一”建设项目,单独计分排序。同时作为综合项目之一计分。
2、县(市、区)基层党建工作考评实行百分制计分,按照过程管理考评占20%,专项督办考评占15%,社会调查考评占15%,年度复查考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得分。其中复查考评实行百分制计分,按照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五务合一”建设项目占30%、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占25%、村“两委”换届工作项目占20%,开发区(园区)非公企业党建占10%、基层党建工作保障措施落实项目占15%的比例计分。
3、市(州)基层党建工作考评实行百分制计分,按照复查县(市、区)基层党建综合考评实际得分累加平均,计算市(州)得分和排序。对市(州)没有组织实施集中考评工作的,将通报批评,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计零分。
五、时间安排
全省考评工作从11月下旬开始到3月底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县(市、区)和省直机关、高校、国有企业自查考评工作12月15日前完成,并按要求分别向市(州)委组织部和所归口管理单位报送自查考评情况报告和相关报表。县(市、区)同时报建制村(社区)全名单登记表(A4纸张装订成册)。
(二)市(州)对县(市、区)的普查考评工作在县(市、区)自查结束后进行,1月15前完成,并按照要求向省委组织部报送考评情况报告和相关报表。同时报送各县(市、区)建制村(社区)全名单登记表(册)。
(三)省直机关、高校、国有企业考评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并向省委组织部报送考评情况报告和相关报表。
(四)全省复查考评工作在2月15日至3月15日期间进行。3月底前完成考评工作综合报告,分别向省委组织部部办公会和省委常委会汇报。
六、结果运用
(一)以省委名义下发考评工作通报;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发出《基层党建工作整改通知书》,部署开展集中整改工作;对县(市、区)核定上报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五务合一”建设达标村、社区和集体经济年收入5万元以上村名单,数量不实、经复查考评出入较大的,将通报批评。
(二)根据全省市、厅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办法,将基层党建工作考评得分按一定比例计入其年度考核总分。
(三)根据年度综合考评情况,结合全省“七一”创先争优活动总结会议,对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教师年度考核方案9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发教职工奋发进取的积极性,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并为其晋升、调薪、奖惩、聘任等提供依据,根据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要素及权重
1、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和注重实绩原则,坚持组织评鉴与群众测评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平时与年度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增强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2、设置考核的必备条件:
(1)凡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学年度考核直接进入不合格。
(2)45周岁以下教师教科研成果(包括论文、案例、优质课、课题、学生竞赛)获区三、区二(市三)以上为良好、优秀的必备条件,45周岁以上教师获区三以上为优秀的必备条件。
3、建立经常性的考核记载制度,用表式反映教师的全面工作和实绩。包括:(1)论文、优质课、课题递交和获奖一览表;(2)辅导学生获奖一览表;(3)期终考试和抽测成绩统计表;(4)个人荣誉一览表;(5)班主任考核情况表;(6)考勤统计表。以上表格是考核时的依据之一。
4、考核内容分德、能、勤、绩四大要素,权重比例2.5:2.5:1:4。学校根据上级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确定具体内容和评分标准。
二、考核方法和程序:
1、成立考核组。
考核组由7人组成,校长为组长,其他全都由老师无记名选举,票数从多到少当选,学校领导和教师代表各3人。
2、被考核人撰写个人述职报告,填写《教职工学年度考核表》。
3、以工会小组为单位在组长组织下,每位被考核人向组内教师述职。
4、群众赋分。
5、学校领导赋分。
6、考核组考核。
7、统计。按照群众平均赋分×40%+学校领导平均赋分×20%+考核组平均赋分×40%,计算最终得分。群众赋分由考核组成员统计,学校领导分和考核组分在校长领导下,由考核组外的二位教师统计,总分由考核组成员统计。
8、根据个人最终得分确定考核结果和等次。优秀为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良好为20%。考核组成员的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考核组人员的50%,并保证至少有1名为非考核组人员。连续二年考核优秀的教师如在第三年考核中仍为优秀将自动放弃,认定为良好。
9、反馈。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用通知书形式反馈给被考核人,优秀、良好人员进行公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教师应提交书面申请,考核组及时予以答复。为保证考核的权威性,考核组只接受对考核程序是否违规和统计是否有误的'申述。
10、将考核结果报区教育局人事科,并存入个人档案。
三、特殊对象的考核办法:
1、下列对象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1)累计请假半年或半休八个月以上的。
(2)学年度内已办理退休手续和经教育局批准离岗退养的。
(3)对表现较差,难以确定等次的人员,可先予以告诫,期限为三至六个月。告诫期满有明显改正的,可定为合格等次,表现仍不好的,定为不合格等次。
2、下列对象直接记入不合格等次。
(1)全学年旷工、旷课累计达三天以上的。
(2)违反学校规定从事第二职业,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
(3)违反师德,在学校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4)向家长学生索要财物或违反规定搞有偿家教,在师生和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5)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的主要责任人。
(6)在校内和学生中从事传教、封建迷信活动的。
(7)连续二年受告诫暂缓确定等次的。
(8)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考核的。
3、享受法定产假,单位批准同意哺乳假的女教师一般认定为合格等次。
四、考核注意事项:
1、关于赋分
(1)赋分必须参考赋分标准逐项赋分,否则为无效赋分,不作统计。
(2)赋分必须在指定地点独立进行,不准讨论,否则为无效赋分,不作统计。
(3)赋分必须客观、公正,同时规定最高赋分为97分,最低分为85分,否则为无效赋分。考核组将进行赋分有效性鉴定。
2、关于保密工作
(1)规定可以公开的公开,不可以公开的必须严守保密制度,对违反保密制度而造成考核工作混乱的,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直接记入考核最后一名。
(2)各被考核人对评定分数自行保密,不必互相打听。
教师年度考核方案10
一、教师师德 (30分)
(一)思想表现(6分)应得分( )
1、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1分)。
2、坚持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即: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社会主义(1分)。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1分)。
4、积极上进,务实求真,与时俱进,关注学校发展,团结同事,关心学生进步(1分)。
5、办事有原则,服从安排,顾全大局,胸怀宽阔,谦逊让人(1分)。
6、团结协助,不参与吵架、打架,不讲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有害团结的事(1分)。
(二)政治与业务学习态度(5分)应得分( )
1、自觉遵守学习时间,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2分)。
2、学习时事与业务或会议记录齐全(2分)。
3、学习要求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思想觉悟适应新形势(1分)。
(三)职业道德(5分)应得分( )
1、忠于职守。工作上善于思考,勇于创新,钻研业务,精益求精(2分)
2、关爱学生。要面向全体,为了一切学生,对学生一视同仁。教育学生不护短,不挖苦、不讽刺、不体罚、不打骂学生,以德育人,以理感人,亲密师生关系(2分)。
3、为人师表,行为规范。衣着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待人礼貌(1分)。
(四)学识水平(14分)应得分( )
1、学历:大专学历7分,本科学历8分,提高一个学历层次以上加1分。
2、知识更新:积极参加校本培训、新课程改革培训及教研活动的得7分。
二、业务水平(30分)应得分( )
(一)及时交教学计划、、教学反思(4分)。
要求:详写教学内容分析、教学方法实施,教学进度与计划,定时作业计划,教学反思、案例分析,教学经验。
(二)教案要求(4分):
写教案有规范性,不缺细节,上下相连,与教学同步,有课后反思记录,缺一项扣0.5分。
(三)课堂教学要求(4分):
教学方法得当,因材施教,教学设计符合学生实际,面向全体学生,突出以学生为主体的.课堂互动氛围,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并能用多媒体辅助教学。
(四)听课、评课要求(3分):
每学期完成学校规定的听课任务,有听课记录和意见反馈。
(五)定量作业要求(3分):
每学期完成定量作业(含作文)计划数,有全批全改,有批不改或作业次数不完成规定基数扣1分(少一次扣0.2分,扣完单项分为止)。
(六)期考与单元测验要求(4分):
按学校规定测试定量基数完成,并有批改、试卷分析、学生能力、水平(每少一次扣1分)。
(七)考勤及工作量要求(4分):
指完成规定的工作量,即出满勤,有事请假,不迟到、不早退。无故缺课一节倒扣1分,有迟到、早退一次扣0.2分(扣完该项分为止)。
(八)示范指导课与公开课要求(4分):
学年内上科组公开课至少1节记2分(以学科组为主),不上扣3分;全校示范或公开课1节记2分,区级1次记2分,校际间一次记1分,各项累计得分不超过6分。
三、业绩(30分)
(一)教学效果(16分)应得分( )
学年统考任教学科平均成绩排在全区前10名得16分,第11—12名得12分,第13—14名得10分,第15名以后得8分。
(二)获奖及表彰(14分)应得分( )
1、教研活动奖(8分)
一年内参加区级调教、说课以及综合竞赛获奖市级以上4分,区级得2分,校级1分;参加教学论文、自制教具和学科比赛在市级2分,区级得1分,校级0.5分;培养指导学生参赛获奖一项得2分;获得省级以上同项奖的加倍得分。
2、荣誉获奖(6分)
本年内荣获“先进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优秀教育工作者”、“教(课)改积极分子”“劳模”、“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等为单项奖,市级以上按单项记分,区、镇以下两项合一项记分(获一项的记二分之一分)。
获学校级奖 3分
获区级奖 4分
获市级奖 5分
获省级以上奖 6分
获奖记分以证书为准,同一奖项取最高一级的得分,累计满6分为止。
四、其他(10分)应得分( )
(一)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等现代教育技术(5分)。
(二)参加外出培训、观摩、研讨,并在校内作会议及书面(3分)。
(三)完成指定的学习交流任务,并有书面呈现(2分)。
五、奖分和罚分(20分)应得分( )
在以上四项得分的基础上,针对以下情况于20分范围内进行加分或扣分。加分至上一个考核档次为止,扣分至下一个考核档次乃至不称职为止:
(一)超课时量加2分。
(二)积极主动承担任务、完成良好加2分,消极逃避任务、办事拖拉完成质量差扣2分。
(三)维护学校、师生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有突出表现,加2分;损害他人及公众利益,有不良影响,扣2分。
(四)出满勤,从不缺课、迟到、早退,加2分;病假一天扣0.3分,事假一天扣0.6分,旷课一节扣1分。
(五)担任班主任或其他管理工作,效果较好、公众认可,加2分。
(六)其他突出情况,酌情奖罚。
奖罚达到优秀或者不称职档次的,务必从严把握、审慎决定。
教师年度考核方案11
一、考核工作目标
为了推进我县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开展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活动。
开展这项活动,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常规教学管理,突出教学中心地位,引导教师钻研教材,研究教法,不断创新,努力实现教师教学技能发挥最大化、教学过程最优化、教学绩效最佳化的目标。
二、考核对象与时间
全县在职中小学教师(含中专、特校、幼儿园教师及代课教师,下同)均应参加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
乡镇中心学校管理人员及学校非教学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考核将按系列另行分别组织。
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每学年度进行一次,一般在暑假结束前完成。
三、考核内容及等级划分
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教学素质(15%)——主要考查素质基础和平时教学技能发挥情况;
2、教学过程(45%)
①教学设计(10%)——主要考查教师常规教案的设计(含基本课件制作)的情况;
②课堂教学(25%)——主要考核教师课堂教学的组织和实施情况;
③教学批辅(10%)——主要考核作业批改和师生辅导的情况。
3、教学效果(30%)——综合考查教师教育教学的绩效。主要包括: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习惯、学习方式、学习方法与能力以及考试成绩,同时参考平时其他教学考查和学科活动绩效等情况。
4、教学创新(10%)——主要考查教师教育科研能力和水平情况。
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将依据上述各项指标的考核细则(附后),将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分为四级,具体标准为:60-69分为一级,70-79分为二级,80-89分为三级,90分以上为四级。60分以下的不定等级。
四、考核工作的组织
1、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质量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其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普教股,由周能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县教育局普教股、教师管理股、教研室及相关职能股室共同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各乡镇中心学校及县直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这项工作。要把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教学常规管理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以此达到消灭差课、提高课效,大面积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
2、考核工作职责具体分工是:乡镇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一、二级的考核由各中学、片中心小学负责组织,三、四级的考核由中心学校集中组织;县直学校一至四级的考核均由各学校负责组织。各单位应在每年8月31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中心学校应加强对一、二级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控,并对各级别的申报工作严格把关。县教育局每年将对各单位的考核组织工作及三级以上的考核结果进行随机抽查,并依据县乡两级抽查结果核定具体发证人数。
3、各级考核均实行个人申请、分级测评、集中审核发证的基本程序。20xx年完成第一次考核、发证工作后,每年定时将当年考核结果记载在证书上。
五、相关管理规定
1、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实行等级证书和“五挂钩”制度。即:从20xx年起,在各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年度工作考核、人事聘任、各类评优及骨干教师(含名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等)推荐、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中,坚持把教师的教学工作质量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其中,申报中学高级职称的教师,除应符合相关基本条件外,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最低应达到三级水平;申报中级职称的,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等级最低应达到二级水平;申报初级职称的,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等级最低应达到一级水平(截止当年12月31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教师可降低一个等级要求)。
凡教学工作质量等级不能达到三级水平以上的教师,其年度工作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也不得作为县级以上综合模范及特级教师、名师、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的推荐对象。
对连续两年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不能达到一级水平的教师,应作待岗或转岗处理。
各单位还应将教学质量考核作为发放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2、教师教学成绩考核以常规教学检查记载、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学生评教等为基本依据。对在重大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及获得其他教学质量奖励的适当予以加分。
3、各单位均应及时收集和保管相关数据,建立和完善教师教学质量档案,为教学质量考核提供必要的可信依据。
4、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三、四级的指标原则上分别控制在上岗教师的15%、5%以内,对部分优秀教师相对集中需要突破指标的单位,须向县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县教育局在组织专家组赴校考核后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5、各单位应向全体教师宣传有关政策规定,在教学工作质量考核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结果应在本单位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附件:田罗县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细则
教师年度考核方案12
为认真贯彻执行《嘉定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嘉定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xx年度学校教职工考核和行政奖励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教职工一年来履行职责、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考核。通过考核,不断完善学校管理机制,为科学合理实施奖惩等提供依据;充分发挥考核在学校聘用制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激励教职工奋发向上、不断进取,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职工队伍。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
1、考核对象为20xx年12月学校在编教职工,其中正职校长年度考核由区教育局考核;
2、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在试用期(见习期)内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作为转正和确定工资的依据。
3、新招聘的非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学校可根据需要在征求其原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考核档次。
4、考核年度内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含哺乳假一年以上的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档次,不写评语。
三、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建梅
组员:沈志雄、张娣、杨颖、金雁飞、吉丽萍
四、考核内容和标准
1、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内容依据教职工聘用岗位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年度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标准,重点考核工作业绩,实施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具体内容包括思想道德情况、综合素质和能力情况、爱岗敬业情况、年度岗位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廉洁自律情况。
2、考核标准:专任教师的考核标准参照《教师履职考核评价表》; 后勤人员的考核标准参照《后勤服务人员工作质量评价方案》。
3、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五、考核工作程序
(一)制定20xx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讨论制定20xx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二)落实各项考核前期准备工作
1、教职工结合本年度个人履职情况,进行年度工作总结,认真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年度考核登记表》的填写可以书写或打印,但签名必须手写。
2、各考核部门梳理本学期组织的可列入教师加分项目的活动,以及各项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将汇总结果在校园网上公布。
3、相关考核部门以及各年级部及时完成对专任教师的《教师履职考核评价表》的评议打分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4、年级部主任负责实施本年级教师的民主推荐工作,按照民主推荐得票数情况将本年级民主评议前5名教师名单上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5、除专任教师外其他人员的考核由后勤服务部主任组织实施考核评议,考核结果以打分排序的形式上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6、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汇总评议。考核领导小组将依据近两次教师履职考核累计得分以及年级部民主推荐结果,按照一定的权重比例,讨论拟定20xx年度考核优秀的人员名单,在此基础上,拟定行政奖励“嘉奖”、“记功”人员名单。
(四)公示上报
1、年度考核优秀的人员名单及行政奖励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教职工对本人考核等次结果如有异议,可在三天内书面向考核领导小组提出复议要求,如对考核意见不服,可向区教育局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2、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教师年度考核方案13
为更好地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解决年度考核”表中未能体现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及其它工作完成情况,全面客观地评价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在校园内形成“用制度管理、用量化结果说理”管理模式,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实施原则:
一、按照《教师年度考核实施细则》,凡年度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者或考核分数居高者,方可进入“优”级评定范围,最终结果由考核领导小组会议决定。
二、原则上连续两年内不重复得“优”,其它条件具备,当年急需评高一级职称者可优先。
三、此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两学期各占50%。
一、职业道德(10%)
1、优: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完成本职工作,服从分配,团结协作者;(10分)
2、差:不服从工作分配,或因违纪违章造成家长群体上访而给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者。(4分)
注:根据平时工作,考核小组成员打分,《量化考核表中》取平均值。
二、业务能力(45%)
(一))工作量(10%)
1、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者;(7分)
2、完成规定听课节数者(3分),每少听课1节扣0.1分。每学期听课节数:教师20节以上,行政人员30节以上。
(二)填写《研修手册》、编写教案(5分+5分)
1、①《研修手册》填写认真、规范者;(5分)②《研修手册》填写不认真、不规范,空白宽度大于4厘米者。(3分)
2、①编写教案项目齐全、环节完整、教学进度护教学课时符合教参要求者;(5分)②编写教案项目不齐全、环节不完整、教学进度或教学课时不符合教参要求者;③每单元少备教案超过4课时者。(3分)在上述基础上,每少备一课时,再从此项得分中扣除0.5分
注:以上评定根据学校教务处检查记录,合计总分按百分比计入《量化考核表中》。
(三)作业批改(5分)
1、作业设置合理,符合中心学校规定,批阅规范、仔细、认真者;(5分)
2、作业设置不合理,不符合中心学校规定,批阅不规范、不仔细、不认真者;(4分)
3、无作业设置,或作业由学生批阅者。(2分)
注:根据学校教务处检查记录,合计总分按百分比计入《量化考核表中》。
(四)授课情况(10分)
教师组织课堂教学要符合:(1)教育规律、学科特点、学生学情;(2)按规定、进度,正常实施课堂授课;(3)课堂教学效果有效;不符合上述两点者扣除3分。
注:依据教务处教研活动安排及领导推门听课评价表,合计总分按平均成绩的百分比计入《量化考核表中》。
(五)、班主任工作(15%)
班主任的工作考评和与之搭班的数学(语文)教师共同进退,考评结果同等对待。
履职(2分):
1、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对学生的思想行为、言谈举止、班级纪律、学习习惯个人卫生等方面,严加管束和教育者;(2分)
2、不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对学生的思想行为、言谈举止、班级纪律、学习习惯、个人卫生等方面,放松管束和教育者。(1分)
资料上缴(3分):
1、按规定及时上交政教处所安排、布置的各项资料者;(3分)
2、不及时上交政教处所安排、布置的各项资料者,没在规定时间里上交或没少交一次扣02分,此项分扣完为止。
少队检查(10分):1、少队检查为学校对班级实施动态管理的一种措施。少队检查的结果按高、低段分段评比原则实施。少队检查结果每周一全校集会上公布一次,每月汇总一次,每学期期末对量化结果予以总评。总分第一名计10分;第二名计9分;第三名计8分。每学年按两学期平均分计入《量化考核表中》。
2、学校实行在每周一晨会上对学生纪律、卫生、行为习惯点评制度。为弘扬真能量,凡在每周一的晨会上被点名表扬,则,每人次在班级总分中增加05分;反之,每点名批评一人次,则在班级总分中扣除0.5分。
注:班主任考核以政教处和少队检查记录为准,合计总分按百分比计入《量化考核表中》。
三、出勤情况(10%)
1、病假每天扣0.1分:事假每天扣0.5分;公务外出学习、培训除外。
2、规定参加的政治学习、升旗、重大活动等,无故缺席每次扣0.1分。迟到、早退或擅离课堂一次扣0.1分。
3、未经教务处同意私自调课,双方以旷课计,每旷课一节扣0.1分。
四、学业成绩(25%)
每学期学校依据中心学校教务处所提供的'期末质量检测汇总表,对教师的学业成绩实施考核。按第名25分;第二名24分;第三名23分计入分值;以此类推。教师兼带两门(或三门),按平均成绩计入。每多带一门课程,加2分。
五、廉洁从教。(5%)
学校号召广大教师廉洁从教。凡出现从事有偿家教、私定教辅资料、收受家长有价证券或对家长吃拿卡要等现象这,一经调查核实,此项计0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奖励与处罚
奖励:
1、凡获国家、区级、市级教学比武一、二、三等奖者。在《量化考核表中》分别奖励10、9、8分。同一类型比赛按最高奖项计分。
2、凡论文、案例、反思、课例等个人成果,获国家竞赛一、二、三奖者,在《量化考核表中》分别奖励9、8、7分。区级竞赛一、二、三奖者,在《量化考核表中》分别奖励6、5、4分。市级竞赛一、二、三奖者,在《量化考核表中》分别奖励3、2、1分。包含指导学生获奖。获国家、区、市、竞赛一、二、三等同一类型比赛按最高奖项计分。
3、凡论文、案例、反思、课例等个人成果,在国家、区、市级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者,在《量化考核表中》分别奖励5、4、3分。同一类型比赛按最高奖项计分。
4、每学期学校依据中心学校教务处每学期所提供的期末质量检测汇总表,教师个人所任学科成绩排名每上升一个名次者,在《量化考核表中》奖励1分。
5、凡参加中心学校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不分等级的每获得一项奖励,按0.5分予以奖励。区分二、三等奖的按0.8,06,04此项可累计加分。
6、指导学生获奖中心级竞赛一、二、三、组织奖者,在《量化考核表中》分别奖励,0.8,0.6,0.4分。此项可累计加分。
7、教师个人获得本校各项奖励,每获得一项奖励,按0.5分予以奖励。此项可累计加分。
注:以上各项奖励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准。
处罚:
1、因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者,在《量化考核表中》扣除总分10分
2、因教师管理不善,学生在校内发生安全事故,因教师处置不当,造成家长在学校滋事或上访者,在《量化考核表中》扣除总分10分。
3、无故缺席规定的教研活动、备课组活动,每次扣0.1分。(公假除外)
教师年度考核方案14
为及时检查、客观评价一个学期来全镇小学及全体教职工的工作情况,为下学年教职工评聘及各类评优提供可靠的依据,进一步调动教干、教职工的积极性,中心校拟于期末对学校、教职工进行全面考核。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中心校成立考核小组,研究制定分类考核的实施意见,安排考核工作日程,同时,成立业务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工作的具体操作。
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业务考核小组
组长:
成员:
各完小成立完小的考核小组,成员由校长、主任,辅导员等3—5人组成。
二、考核对象
全镇小学及全体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及量化方法
(一)学校
学校整体工作成绩共100分,其中开学检查权重为0.10,期初、期中视导权重为0.20,期末考核权重为0.20,期末复习检查权重为0.05,各项师生竞赛活动成绩权重为0.10,各种材料上交情况权重为0.05,教学检测成绩权重为0.30。
(二)学校负责人
总分为100分,根据学校整体工作成绩和个人工作成绩(评价指标同教师)量化出该负责人得分。其中学校整体工作成绩权重为0.6,个人工作成绩权重为0.4。
(三)小学、成教校教职工(含临代教师)
基本分为100分,评价指标共7项,其中师德表现权重为0.05(由各中心小学组织测评)班级管理权重为0.10(先由各校按3:2:1的比例评出优、良、中、三个等次上报中心校,与中心校检查成绩合并使用);备课权重为0.15(由中心校和完小考评,各校按4:3:3的比例评出优、良、中三个等次上报中心校,非班主任权重为0.25,音体专职教师权重为0.40,在县备课检查被点名批评的一律下降一个等次);作业权重为0.15(由各校按3:2:1的比例评出优、良、中三个等次上报中心校,与中心校检查结果合并使用);各种学习记录、会议记录及学习效果权重为0.10(由中心校组织考评);出勤权重为0.20(由各校按4:3:3的比例评出优、良、中三个等次上报中心校,凡参加中心校活动迟到,下降一个等次,未经批假者不参加的下降两个等次,重大活动迟到、旷工的一律为差(出勤抽查被点名的参照执行);教师工作量权重为0.10(由各校按4:3:3的比例依据临时工作、日常工作的执行情况评出优、良、中三个等次上报中心校)教学检测成绩权重为0.15(无教学检测成绩的由中心校考评)。
(四)、其他情况
行政后勤、成教等有关人员,根据本人承担的'实际工作,进行述职打分和量化考核结合进行。
附加部分:教职工本人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比赛,获国家、省、市、县一等奖每人次分别加1分、0.7分、0.5分、0.3分,每下降一个等次少加0.1分;教师辅导学生参加镇级比赛,获一等奖每人次分别加0.2分,每下降一个等次少加0.05分,加满5分为止。本学期加分范围为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月20日所获奖励,以获奖证书或简报上的时间为准。
四、有关要求
为了使考评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让教职工放心,各校要按要求做好有关的工作,特别是各考核小组对每一位教职工的考核量化打分一定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严格按要求执行。
教师年度考核方案15
一、指导思想
为了促进教师发展,建立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富有进取精神的教师队伍,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形成公平竞争、团结协作的良好氛围,坚持公正公开、民主参与、效率优先,发挥政策导向的积极作用,制定本考核方案。
二、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一)考核的'范围和对象为在编在岗位的教职工。
(二)下列人员不参加考核。
1、擅自离职的人员;
2、工作关系调离本学校的教师;
三、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
组员:
四、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4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成绩。
具体内容是: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职业观念、职业态度、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社会行为准则等。
能:主要考核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包括政策理论水平、文化程度、专业知识;组织协调能力、调研综合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等。
勤:主要考核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包括对本职工作的热爱程度、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纪律性;出勤率等。
绩:(1)工作的数量(分超工作量、满工作量、不足工作量)
(2)教学常规(教师个人计划和总结、教师听课、评课、教案、作业、批改)
(3)教学成绩及教学效果(月竞赛成绩、期中考试成绩、期末考试成绩及大奖赛成绩)
五、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是以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为基本依据,根据不同岗位以及不同工作性质对德、能、勤、绩等方面制定的具体要求和量化标准。
(一)考核等次基本标准
教师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1、教师年度考核各等次基本标准
优秀: 能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合格: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一般,或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存在不足,廉洁自律方面有差距,仅能基本完成工作任务。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组织纪律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较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评优
2、(1)累积缺勤(病事假)7个工作日以上(含7天)不能评优评先
(2)不坚守工作岗位,不履行工作职责,经常迟到早退,上班干私事,屡教不改的,态度粗暴恶劣,在干群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3)不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工作中有严重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考核方法
坚持领导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
七、具体所占分值
学生评议占10分,教师互评占20分,领导评议占20分,教师出勤占10分,工作量占20分,教学常规占10分,教学效果占10分。
八、具体平分细则
评议内容 参考内容 得分
学生评议(10) 职业道德,基本素质,课堂教学,作业辅导,考试。
教师互评(20) 1、热爱教育,敬业奉献(5);2、富有爱心(3);3、正直诚实(2);4、处事公正(3)、;5、业务扎实(3)6、关注学生发展(4)
领导评议(20) 重师德、讲奉献,从大局出发舍私利,工作尽职尽则,为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
出勤(10) 1、满勤(10分);2、病事假0.5—1天扣0.5分,2-3天扣1分,4-7天扣2分。 3、旷工缺岗(病事假)7天以上0分
工作量(17+3) 班主任+课时+其它为超工作量(20);主任+课时为超工作量(20);班主任+课时为满工作量(19);两个班主科及多个班教学为超工作量(10节以上)(18);教副科+实验员+其它为超工作量(17.5);主科+其它为超工作量(17.5)其余教师为满工作量(17)
常规(10) 教学常规检查满分(10)分。缺一项相应扣掉0.5分
效果(10) 成绩优秀(10)分;成绩合格(8)分;成绩一般(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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