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场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商场管理制度1
一、管理员行为规范
(一)管理员守则
1、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法规、遵守本公司规章制度。
2、人事部门要求如实填写各类表格,提供有效证件,不得有隐瞒或假造。
3、按照本公司《培训制度》的要求接受业务指导、各类培训及考核。
4、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事、互帮互助,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质量标准要求开展工作,作业场所禁止无关人员逗留。
6、讲究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严守公司机密,廉洁奉公,维护集体利益和公司声誉。
7、爱护公物及公用设施,自觉维护和保持环境卫生。
8、勤俭办公,节约用水、用电,杜绝一切浪费现象。
9、衣容整洁,精神饱满、待人热情,文明用语。
10、关心企业,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发扬企业精神,为企业作贡献。
(二)管理员工作态度
1、服从领导,不折不扣地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及工作调配。
2、严于职守——坚守本职岗位,不得擅自离岗、窜岗或睡岗。
3、正直诚实——对上级领导、同事和客户要以诚相待,不得阳奉阴违。
4、团结协作——各部门之间、员工之间要互相配合,同心协力的解决困难。
5、勤勉高效——发扬勤奋踏实的精神,优质高效地完成所担负的工作。
(三)管理员服务态度
1、礼貌——这是员工对客户和同事最基本的态度,在任何时刻均使用礼貌用语,“请”字当头、“谢”不离口。
2、乐观——以乐观的态度接待客户。
3、友善——“微笑”是体现友善最适当的表达方式,因此应以微笑来迎接客户及与同事相处。
4、热情——尽可能为同事和客户提供方便,热情服务。
5、耐心——对客户的要求应认真、耐心地聆听,并尽量在不违背本公司规定的前提下办理。
6、平等——一视同仁地对待所有客户,不应有贫富之分,厚此薄彼。
(四)管理员仪容仪表
1、管理员必须保持衣冠整洁,按规定要求着装,并将工作卡端正佩戴在胸前。
2、任何时候,在工作场所不得穿短裤、背心、拖鞋。
3、皮鞋要保持干净、光亮,不准钉响底。
4、男员工应每日修剪胡须,发不盖耳遮领,不得剃光头.
5、面部、手部必须保持干爽清洁,并避免使用浓味的化妆品。
6、保持口腔清洁,上班前不吃异味食物。
(五)管理员行为举止
1、举止应大方得体,与人交谈双眼应平视对方,不要左顾右盼。
2、遇上级领导或有客来访,应即时主动打招呼相迎并问好。
3、站立的正确姿势是:双脚与两肩同宽自然垂直分开(体重落在双脚上),肩平、头正、双眼平视前方、挺胸、收腹。
4、注意走路姿势,在走道内行走脚步要轻,不得奔跑(紧急情况下除外)
5、进入上级领导或其他部门办公室前,应先立在门外轻叩站三下,征得同意后方可入内;若进去时门是关住的,出来时则应随手将门轻轻带上。
6、对客户或来访人员提出的询问、疑难、要求、意见,要耐心倾听,在不违背保密制度的原则下,有问必答并做到回答准确(对自己无把握回答的应婉转地表示歉意,联系有关人员给予解答,或留下文字记录,限时予以回复)。
二、管理员奖惩制度
为保证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实行奖勤罚懒的用人机制,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
(一)奖励
1.奖励种类;通报表扬;物质奖励;晋升工资或晋级;发放奖金。
2.奖励条件
(1)对改进公司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为用户提供热情、耐心、周到的服务,受到用户表扬者。
(3)在发明创造、技术改进、节能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公司在管理中取得良好经济效益者。
(4)在各类报刊或学术研讨会上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6)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7)廉洁奉公,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8)见义勇为,舍已救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9)拾金(物)不昧,主动上交者。
(10)敬业爱岗,工作勤恳,任劳任怨,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者。
3.奖励程序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并填写奖励建议书呈报人事部,由人事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二)处分
1.甲类过失。有下列行为者属甲类过失:
(1)不按公司规定着装。
(2)仪表、仪容不整。
(3)不按公司规定佩戴员工证。
(4)不使用本岗位礼貌用语。
(5)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6)当班时间吃东西、收听广播、看报纸。
(7)在当值岗位使用公司电话办理私事超过3分钟。
(8)在当值岗位上吸烟。
(9)丢失公司财物。
(10)私自使用公司长途电话。
(11)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完成上级交付办的任务。
(12)工作时间接待私人来访时间超过15分钟。
(13)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14)无故不参加公司的`业务培训。
(15)1月内无故迟到、早退2次或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
2.乙类过失。有下列行为者属乙类过失:
(1)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
(2)当班时间睡觉。
(3)撤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1周达3次)。
(4)因服务态度差受到用户投诉时,与用户争辩、吵闹。
(5)在大厦内变相赌博或从事不道德活动。
(6)未经批准私自配制大厦内房间钥匙。
(7)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
(8)私自向外界泄露公司机密资料。
(9)故意损坏公司或业主财物。
(10)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11)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12)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3.丙类过失。有下列行为者属丙类过失:
(1)以权谋私,敲诈勒索用户或下属。
(2)组织及煽动罢工、聚众闹事。
(3)工作时间酗酒、赌博、打架。
(4)侮辱、谩骂、恐吓、诬告、威胁他人,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5)服务态度极差,与用户吵架,或1年累计被用户投诉达3次以上者。
(6)偷窃公司或用户财物。
(7)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后果。
(8)恶意破坏公物或他人财物,造成公司或他人重大损失。
(9)连续旷工7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10天以上。
(10)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
(11)私自在外兼职或利用病假、事假炒更。
(12)受到国家法律及治安条例处罚。
(13)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
(三)处罚种类及执行方式
1.口头警告。仅限首次触犯甲类过失的行为,由部门主管签发并报经理审核备案。
2.书面警告。管理员重复触犯甲类过失或触犯乙类过失,将给予书面警告,并扣除当月浮动工资的20?。
3.最后书面警告。员工重复触犯乙类过失将给予最后书面警告处分,扣当月浮动工资的20?并下调工资一级。
4.降级、撤职、罚款。员工违规除给予书面警告外,还可以给予降级、撤职、罚款、处分。
5.辞退或开除。员工触犯丙类过失,公司有仅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公司也有仅对重复触犯乙类过失、情节严重的员工给予辞退处分。
6.经公司领导批准,管理部可直接对违规员工签发警告通告书。
(四)处罚程序
.普通员工的违纪处罚,由管理部经理审批。
(五)处罚的取消
员工从受到警告通知书后三个月内,如能认真改过,积极工作,连续两次考评为“优”,或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公司的通报表扬,经所在部门主管提出,公司领导批准后,可取消警告处分。
(六)申诉
员工若对所受的处分不服,应在3日内书面向管理部或公司领导提出申诉。管理部经理或公司领导对员工申诉进行认真核查,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三、保安部任务
保安部是公安、消防部门在商场进行治安防范、消防安全的重要辅助力量.保安部主要任务是落实各项治安、消防制度,维护商场秩序,及时发现和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活动,保护商场设施及辖区内商铺的财产安全。保安部必须坚决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和“群防群制”的原则,应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的四防工作,维护商场范围内治安秩序。
2、严格治安管理,做好来访及加班登记、电视监控、全天24小时巡查、进出货物检查等治安防范工作。
3、严格消防管理,落实消防责任制,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4、负责对商场各商铺治安、消防工作的宣传、指导和监督。
5、抓好保安队伍的业务培训。
四、岗位职责
(一)保安部管理责任岗位职责
1、组织商场治安保卫部工作,对商场的治安保卫工作和消防工作负全面责任。
2、熟悉和掌握商场内各商铺的地理位置,重点要害部位和设施布局的基本情况。
3、贯彻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和消防工作,做好对保安的领导工作,调解商场内各种纠纷。
4、组织实施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并对所存在的问题及隐患按规定的期限及时加以解决整改。
5、主持部门例会,传达贯彻总经理及有关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
6、配合商场营运部门,抓好保安部及商场营业员的管理和培训,监督检查商场员工工作落实情况。
7、监督和检查商场的四防安全情况,处理商场内各类纠纷事故。
8、做好商场各商铺的四防安全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各商铺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9、带头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不许滥用职权
10、保安员的聘用,解聘提出建议。
(二)保安部班长岗位职责
1、在保安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安排本班各项具体工作。
2、监督本班员工执行上级各项工作指令及公司规章制度。
3、检查本班各岗位工作情况,及时纠正工作偏差。
4、如实记录并小结本班工作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5、做好保安器材的交接和保管工作。
4、负责非大厦人员出入的登记工作。
5、负责邮件、报刊等的收取记录工作。
6、巡查所辖区域的治安消防工作。
(三)监控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监控室电视屏幕及消防监测设备的监视工作。
2、负责监控室内的卫生清扫工作。
3、发现异常情况和可疑人员及时报告,并通知相应保安员到现场查看。
4、负责监控录像的管理工作。
5、发现火警立即报告并按报警程序报警。
四、管理员操作流程
(一)交接班管理规程
交接班规定
为认真做好岗位的工作交接与公物交接,减少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误及公物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本班相互转换岗位时,须认真做好岗位工作记录。
2、本班最后一岗与下一班交接时,要将本班工作情况详细交待给下一班,以便下一班开展工作。
3、交班人员将公物转交下一班,并在最后一岗的工作记录栏目里写明下一班接岗人的姓名。
4、发现问题,交接双方须当面说明。如果交班人离开后,接班人才发现属于上一班问题的,应立即报告班长或主管处理。
5、交接班须正点、守时,非特殊情况,不得超时接班。
6、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离岗,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交班人负责。
班长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须提前15分钟签到上班,翻看工作记录,询问工作情况,以便管理工作安排。
2、交班人须将本班工作情况详细交待给下一班,并将本班已完成和待完成工作认真记录在每班工作交接表上,交接双方签名确认。
3、交班人将公物转交下一班,交接双方须在公物交接表上签名确认。
4、交班人须将相关记录书写清楚,并将相关记录簿移交给接班者。
5、发现问题,交接双方须当面说明。如果交班人离开后,接班人才发现属于上一班之间问题的,应即时报告部门主管处理。
(二)管理员工作流程
1.管理员负责营业前后商场内各通道灯的开关及门口音响播放情况。
2.早上没有营业前不允许任何顾客进入商场.
3.管理员监督商场所有营业员上班不能走前门进,任何员工早上没营业之前没有工牌不允许进入商场,包括商铺老板。
4.商场设立三个岗位,每半个小时轮换一次。前后门岗位不允许空岗。
5.管理员在巡逻中主要检查各通道商铺卫生及消防设施有没问题,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处理不了的立即通知主管领导。同时监督各商铺不允许私自收银。
6.营业期间任何商铺不允许上货,任何商铺员工或老板拿货品出商场必须由主管签名的放行条方可放行。
7.前门值班管理员负责前门不允许任何人停车,保持大门前畅通。
8.管理员监督各商铺不允许贴挂其他商场标志的促销纸及宣传单。不允许各商铺超范围占道经营。
9.停止营业后管理员负责各商铺清场,个角落检查到位,由各商铺营业员签字确认正常才可离开。
10.后门口管理员监督检查各商铺营业员随身物品,防止各商铺商品顺手带出。营业员携带商品出商场必须有电脑小票或主管签字的放行条。
11.商场停止营业后,管理员只许在通道巡查,非营业时间管理员不允许进商铺区域,办生货品丢失由其负责。
12.管理员在值班期间不许和营业员开玩笑.聊天.嬉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管理员在职期间不允许和收银员存在恋爱关系,一旦发现按公司管理制度辞退处理。
(三)对讲机使用规定
对讲机是保安部必备的重要通讯工具,全体保安人员必须执行对讲机使用规定,熟悉对讲机的性能,爱护并熟练地使用对讲机。
(一)使用规定
1、持机人负责保管和使用对讲机,禁止转借他人或将天线拆下来使用。
2、发现对讲机有损坏或通讯失灵,持机人应立即向直属上司报告,由部门主管检查后交维修部维修,严禁自行拆修。
3、严格按规定频率使用,严禁乱按或乱调其他频率。
4、严格按对讲机充电程序充电,以保障电池的性能、寿命和使用效果。
5、交接班时,交机人要讲明对讲机当班使用状况;接机者当场查验,发现损坏或通讯失灵,立即报告当值主管或班长。
(二)对话要求
1、收到呼叫要用“收到请讲”。没有听清,要说“请重复”。
2、收接对方回话后,呼方要简明扼要地将情况讲清楚,收接方收到情况或信号后,应回答“OK”或“明白”。
3、用对讲机讲话时应使用规范礼貌用语,严禁用对讲机粗言秽语、开玩笑或谈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商场管理制度2
一、为严肃考勤、考纪程序,加强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商场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三、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四、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反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1次的处分。
五、内容:
1、新进员工试用期不超过三个月,试用期满由部门经理依据个人表现,提交是否转正、延期或辞退报告,由人事部报总经理审核批复
2、转正员工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签订,不得随意解除,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3、员工离职分为"辞职、解雇、开除、自动离职"四等(试用期内员工及公司双方均有权提出辞职或解雇,而不负担任何补偿,离职前须与公司结清各项手续但必须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申请批准)
4、试用期过之后,职员辞职必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到职日期结算工资,但不结算任何福利
5、凡无故擅自旷工七天以上者,均作自动离职论处,不予结算任何工资、福利,工作期内,员工因工作表现、工作能力等因互不符合本公司要求,无法胜作本职,公司有权解雇,届时结算工资及福利
6、员工因触犯法律,严重违犯公司规章制度或犯严重过失者,即予革职开除,计薪到革职日止。
7、胸卡与考勤卡
⑴、胸卡为公司员工之标志,必须随身佩戴,凡不按规定佩戴者,一律按员工奖惩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处理,如遇遗失或损坏,应立即到行政部补办,补办一次应收取工本费10元
⑵、考勤卡为公司员工考勤之记录凭证,打完卡后应放于卡钟旁,不得带走,如遇遗失或损坏,应立即到行政部补办。
8、作息时间:
⑴、公司实行每天7小时制,每月可调休4天,(个别部门除外)具体作息时间如下:
采购部、办公室职员、行政部,电工部,
正常班:8:30—12:00
14:30—17:30
⑵、配送、安装组员工,仓库员工,司机,、实行月休4天,全日1次(上、下班)打卡制,
早8:30上班,直至当天工作完成止。
⑶、财务部、服务台、收银组人员、自营部、商场经理、商场主管、营业员、文化部、清洁部、保安部、实行每天9小时,每月调休4日工作制,全日2次(上、下班)打卡制,特殊节假日由部门主安排上、下班时间。
店上、下班时间如下:
8:30—17:30
9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
10、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请外出原因及返回商场时间,否则按外出私事处理。
11、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1次的处分。
12、员工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1次警告处分。
13、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1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无故旷工7天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旷工按月工资÷21.75÷2×旷工时间(半天)×300% 予以处罚。
14、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总经理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经理请假时,须在总经理秘书室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董事长审批,总经理负责对普通员工7日(含)以上,部门主管3日(含)以上,部门经理以上人员1日的请假审批。
15、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六、员工假期种类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哺乳假、丧假、工伤假、年休假。(除病、事假、丧假、工伤假外)其他带薪假均具备规定条件方可享受。
1、事假:员工因私事必须本人处理所申请的假期
⑴、事假不计发工资
⑵、员工按整月休事假的,除社会保险费用正常缴纳外,员工全月无薪
2、病假:
⑴、病假工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计发
⑵、单次病假三日以上者须附相关医疗机构的诊断书及病假条,单次病假或一月内累计病假三日(含)以上者须二级(区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及病假条
⑶、员工患病或非因工受伤的由本人自行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按医保政策及相关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公司不予报销任何或给予补偿。
3、婚假:员工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所享受的带薪假期
⑴、员工结婚可享受带薪假三个工作日,晚婚者(指男年满25周岁以上初婚,女年满23岁初婚)可享受七个工作日的带薪假
⑵、员工在办理请假手续的同时须将结婚证原件一并交于行政部进行核验,相关审核通过后则将复印件与请假单交行政部予以备案
⑶、员工应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休完婚假,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产假:符合生育政策的女员工因生育、流产或引产而申请的休假
⑴、女员工在怀孕三个月后须主动向公司提供准生证及医疗机构出具的预产证明登记,并由公司代为办理生育险产前备案等相关手续,员工应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明,并予以积极配合
⑵、休产假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正常生育产假时间为90天,其中产前15天,产后75天,晚育(指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1个子女)可增加产假30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⑶、女员工怀孕4个月(含)以上流产或引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为15天,其中患宫外孕的,产假为30天
⑷、发员工因未婚怀孕或不符合生育政策生育、流产或引产的,不享受产假及相关待遇,经医疗机构证明确定需要休息的,可申请病假
⑸、产假按自然天数连续计算。
5、陪产假:男员工配偶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条件下生产,在分娩期间凭相关证明材料,可享受3个工作日的带薪护理假
6、哺乳假:凭医院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自婴儿出生到一周岁,女员工每天可享受1小时带薪哺乳假(不得累计使用)
7、丧假:员工因亲属身故需要前往料理丧事而申请的假期
⑴、员工三代内直系亲属(如: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
⑵、丧假按自然天数连续计算。
8、工伤假:员工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后,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继续享受原固定工资福利待遇的期限,即停工留薪期
⑴、停工留薪期及工伤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⑵、工伤员工须积极、主动进行工伤治疗和配合办理有关工伤认定、鉴定手续,因员工原因发生延误的,所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员工本人承担
⑶、工伤假按自然天数连续计算。
9、年休假:符合条件的员工每年享受一次带薪休假待遇
⑴、享受年休假的员工须为全日制在岗员工,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以上者
⑵、员工享受年休假的'天数,按在本单位累计工作时间确定具体为:累计1(含)—10年以上,年休假5天;10(含)--20年,年休假10天,20(含)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⑶、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期,婚丧假、产假、工伤假等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⑷、年休假以员工入职(签订劳动合同)起满一年的次年开始起休,且须在本人第二个工龄年内申请休完。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未休假的,当年应休年休假时将自动作废,公司不给任何补偿;如本人已申请休假,但因公司原因而导致不能休假者,公司将按国家相关规定给予补偿。
⑸、公司在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外,根据经营需要所安排的假期且未扣员工工资的,可以视为年休假。
⑹、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不能安排年休假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10、⑴、请假单使用实行一人一单制,不得涂改,一经涂改,视为无效
⑵、请假单存根所在部门内勤处,并作为部门考勤依据,行政部负责进行抽查,如发现有漏报及错报,对部门考勤责任人进行20元/次罚款,部门领导进行50元/次罚款。
11、加班管理:
⑴、因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因当日计划未完成而延长工时均不视为加班)
⑵、加班时间以半小时起计
⑶、员工加班时间原则上可以安排调休或补休,一般不计算加班工资。
商场管理制度3
□ 商场所有安全出入口,安全通道和安全楼梯处,必须保持通畅,严禁乱堆、乱放杂物堵塞通道。
□ 商场各安全出口标志牌的照明灯应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 商场所有防火卷帘门下、防火门前,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 服务人员严禁在岗位吸烟,发现顾客吸烟要及时提醒,严禁将烟头带入柜台内或卷入商品中。
□ 严禁乱拉临时电源线和随意更改原电气线路,如确需使用,须提前报商场管理部批准,到保安部办理手续后方可施工。
□ 经常对电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架设与安装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不准个人拆改、移动。
□ 未经保安部批准,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商场。
□ 店铺内各种物品要码放整齐,不准过高、过宽,要留出安全通道,距照明灯应不小于0.5米,柜台内通道应不小于1.5米。
□ 店铺使用电熨斗须严格遵守《电熨斗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 店铺装修、改建须提前办理施工手续后方可施工。
□ 商场内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不准随意搬动或挪作它用。
□ 每日下班前,要进行安全检查,确无隐患时,填写封店记录后方可断电锁门离开。
商场管理制度4
为适应公司整体经营发展的需要,完善品牌制约机制,特对品牌清退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退场审批
1、厂商申请退场品牌
⑴、厂商因品牌销售业绩不佳或品牌结构调整以及其它不能避免的特殊原因而申请撤场,必须由厂商提前两个月写出退场书面申请,加盖公章或由本人签字认可,由楼层负责填写《楼层意见表》(调整或清退),写明退场原因,经楼层经理签字,报业务评审小组。
⑵、业务评审小组根据相关依据进行评审打分。
⑶、楼层业务人员填写《品牌退场审批表》报财务部、综合业务部、工程部保安部审核,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⑷、总经理签批意见。
⑸、柜组或厂商据审核通过的《品牌退场审批表》填写红《非自营商品进店登记表》办理该品牌的全部商品退场。
⑹、由楼层经理、综合业务部部长对红《非自营进店登记表》认真审核并签字认可。
⑺、厂商持签字后的《非自营进店登记表》与退场商品到商检口岸办理退场手续。
2、公司决定清退的品牌
(1)、楼层根据和厂商的.双向合作条件,品牌在合同期限内总体销售排名,或品牌在同类区域、同类商品销售排名情况,提出品牌清退方案,写出书面分析报至综合业务部,综合业务部组织召开业务评审小组会议,集体决定清退品牌。
(2)、楼层根据业务评审小组决定,通知厂商限期退场。
(3)、厂商和楼层业务人员根据公司要求办理退场的相关手续,程序同上。
二、注意事项
1、厂商如连续两个月不能达到和公司约定的销售目标或连续两个月在同类区域、同类商品销售中排名靠后,公司有权及时终止合同履行并通知厂商撤场。
2、厂商未经公司批准,中途擅自撤货退场,公司有权自撤货之日起至合同期满之日止,依以前单日最高营业额为准至合同终止期计算公司应得销售分成。
3、财务部负责审核厂商和公司双方往来款项,凡双方约定费用尚未清偿的,应清偿后再结算,不足清偿的公司有权留置厂商商品并变卖追索。
4、退货运费由厂商承担,属厂商提供的柜台、模特、道具等器具需退场时经楼层经理签字认可方可带出。
5、对于厂商退场后发生的商品售后问题,公司将依据合同留置售后服务保证金,该保证金由财务部负责人在《品牌退场审批表》中注明,并在货款结算时扣留。(售后保证金在退场后半年退还;合同变更过的品牌,售后保证金则在退场后十个月退还。)
6、《品牌退场审批表》批准后,厂商应及时完成全部商品、区域内所有厂方道具退场,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
商场管理制度5
一、停车场保安员工作细则
(1)维持车场出入口秩序,保证车道畅通;
(2)车场进场秩序维护员须熟记车场守则,对进入车场的租赁客人,要热情有礼;
(3)车辆停泊后要求司机熄火将贵重物品取走,关好门窗。
(4)车场保安要合理安排停泊车辆;分清是否固定车并对号停泊;编号外的地方禁止停车;送货车辆要停泊在指定的货车停泊位;停车不能压线。
(5)固定车位不能安排其他车辆停泊;固定车离开后要将障碍锥标志放在固定车位上。
(6)禁止无关人员玩弄车辆及停留于车场。
(7)搬运人员,施工人员在车场工作,需申请并做好登记,进出物品需有秩序维护班签发的放行条,方能放行。
(8)禁止送货或搬运人员在车场闲坐、躺睡应劝其离开。
(9)熟记固定车位及月保车车辆,公司车辆牌和司机。
(10)停车场内严禁堆放任何杂物,确保场内的车辆安全出车。
(11)车主丢失停车证卡的凭车辆执照取车,并做好登记无停车证卡,又无车辆执照的一律不得取车,以防车辆丢失。
(12)防止停放的车辆被骗取走或被盗,发现可疑人员或车辆及时上报级。
(13)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班长、主管前往处理。对车场的设备损坏及卫生情况要及时上报秩序维护班长。
(14)不准在停车场内加油和燃放易燃物品等,禁止在停车场内修理车辆及洗车。
(15)车场管理员定时巡查车辆及登记车辆停泊车位号码,指挥车辆出入及管理卸货区秩序。
(16)对卸货车辆有权检查其送货单,禁止非卸货车辆进入卸货区,并督促卸货车辆领取卸货车辆停车证;要求卸货车辆尽快卸货,离开车场。
(17)注意取车和停放车辆的秩序,特别是在早晚上下班高峰期会出现停车和取车混乱,因此,要求取车和停放车辆的车主,遵守秩序和互相谦让,注意安全。
(18)对进入卸货区车辆进行指挥,维持卸货区秩序。
二、室外停车场运行管理细则
1、免费车辆的使用:免费车辆需由公司总经理签署后,交由物业服务部安排秩序维护班长发行免费卡。
2、停车场设固定车位及非固定车位,固定车位需对号停泊,非固定车位车辆进入停车场均采取就近泊车原则停泊。
3、月租车辆的使用
(1)有意租用月租车位的客户可与物业服务部接洽,由财务部同事全面介绍车场使用及收费情况。
(2)每月由财务部根据租约的规定时间发单通知、催促承租人交缴租金。
(3)财务部同事与租户签订车位租赁合同,租约复印件交物业服务部部备案,同时知会秩序维护班长车位出租情况。由秩序维护班长发行月票卡。
(4)租户在缴完租金后,凭缴款单位由秩序维护班长对卡进行延期。
(5)注意事项:
A:领取月票卡时,需向财务部缴纳100元/张作为押金。
B:如因原卡遗失、损坏等原因,需重做卡时,需向秩序维护班长阐明原因并出示缴款证明后方可重新领卡,并交纳卡费。
4、时租车辆使用方法
(1)车辆驶至车场范围内向车场管理员取得泊车票进行停放车辆。
(2)车辆选择车位泊好,检查车箱内无贵重物品后锁好车门,离开。
(3)司机按车道标志指示驶入停车场。(注意服从车厂管理员指挥)
(4)离开车场时,司机应主动到车场管理员处缴费。
(5)司机在缴完费后需尽快驶离大厦停车场,以免阻塞车场出入口。
(6)泊车未到十五分钟者,免收停车费,每小时2元/小时收取。
5、卸货车辆使用方法:货车进入首层卸货时,需停泊在卸货区内;卸货车辆必须凭卸货单到出口岗亭处持驾驶证换取卸货车辆停车证,享受免费服务;半小时之内享受免费服务,超过1小时收费标准与时租车辆一致;货车收费标准与时租车辆一致;货车在卸货区泊妥后,需迅速卸下货物,并把货物运走;货物不可在停车场长时间摆放,且物品看管亦由货主自行负责;货车在卸完货物、清点完毕后,需尽快离开,以便其他货车进场;货车离场时,持卸货车辆停车证换取驾驶证或持时租卡到车场管理员缴费。
6、停车场保安维护
停车场内特设1名秩序维护员负责巡逻,维护车场秩序及治安及协助车场收费人员进行管理;
24小时闭路电视及录映,由消防中心秩序维护员负责,发现可疑人物在车场行动,立刻通知车场秩序维护员及班长前往处理。
停车场周边应加设护栏装置,便于日常管理。
7、摩托车使用方法
摩托车进场后,由停车场管理员发卡,一半悬挂于摩托车上,另一半由车主妥善保管;
(1)摩托车出场时,需由车场管理员对卡进行核对后交付存放费方可离场;
(2)摩托车主必须听从摩托车收费员安排,排放整齐;
(3)摩托车收费标准为一元一张,每月存放费30元/月;
8、车场清洁管理
(1)保持车场内各种标志牌、指示牌干净无灰尘、蜘蛛网;
(2)停车场之清洁由负责一层大厅的保洁员执行,每天定期清扫地面2次,其余时间保持地面没有垃圾、积水。
三、室外停车场应急措施
1、室外停车场发生火警--需即时通知消防中心,或打119报警。
如火势较小,可以即时用灭火筒进行扑救;
如火势剧烈,难以控制时,则协助其他人员疏散撤离。
2、如遇车辆失窃:注意保护现场,并通知保安部报警,在警察未到达现场之前先用围栏围住现场守候,同时给失主作简单记录。
3、车场发生水浸
应准备一定的'沙包,以作应急之用;如发现水浸,应即时通知秩序维护班长及维修人员,进行紧急排水;调派人手用沙包进行堵截水源;如遇水管爆裂,马上到水制房关闸。
4、车场发生车祸
如发生人员损伤,需马上打“120”电话叫急救车;保护现场,并通知秩序维护班长、主管或报警;对现场进行拍照留底;疏导其他车辆,免致车道堵塞。
5、如遇与客户纠纷时
及时通知秩序维护班长,如实汇报双方损失情况;由秩序维护班长确定处理方案;尽快恢复车场正常运作;将事件报告及时反馈给物业服务部主管。
6、发现可疑人物在车场行动
先知会秩序维护班长,同时报告自身位置,待增援同事到达后上前盘问。
7、发现可疑物品
发现可疑的物品,请不要搬动,可通知秩序维护班长处理。
四、停车场收费员工作细则
在出口处设置一名收费员,专门负责车场的时租车辆收费工作。
(1)车场收费员需熟习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与程序的操作;
(2)对卸货车辆进行检查,并发给卸货车辆停车证;
(3)注意车道出入口的车辆情况,随时与车场保安保持联系。
五、室外停车场管理守则
1、进入车场
(1)必须遵守停车场内行车速度;
(2)一切车辆进入车场必须遵守车场保安指示或路标指示;
(3)遇有轮候进入车场时,应耐心等候服从保安员指挥,严禁超越前列车辆。强行进入,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该车驾驶员负责;
(4)除非必要,不得响号。
2、离开车场
(1)在停车场出口,视情况需要,保安人员有权要求驾驶司机出示该车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等有关证件;
(2)载货时驶离本停车场,应出示本车厂认可的放行条;
(3)出闸时,严禁不听指挥,强行驶离;
(4)车辆缴款放行后,需尽快离场,以免阻塞车道。
3、使用车场
(1)泊车不得超越一个车位;
(2)泊车妥当后请马上关引擎;
(3)泊车不得超越指定界线;
(4)用户应对自己货物负责,装卸货物应快捷,以免影响他人使用上落货区;
(5)泊车与泊车证显示车位相符,严禁乱停乱放;
(6)泊车后司机应关好车门、车窗,取走车匙,贵重物品不应留置车内。如因大意造成之损失,物业服务部概不负责;
(7)使用车场卸货,货物应尽量堆放在卸货区内,并及时运走。严禁在车道内或卸货区外一切地方卸货。如有违反,车场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卸货,并责令违反在最短时间内使道路恢复畅通;
(8)车场内停泊车辆不准带有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如有违反而造成任何后果,该车辆所属单位/车主或司机应负责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9)一切司乘人员在车辆停妥后,应尽快离开车场;
(10)保持车场内整洁。
商场管理制度6
第一章经营场地管理
第一条经营场地划分权利归管理公司所有
我公司将立达家具直营馆内可经营面积分区划块给商户使用。区块的划分与分配的权利归我公司所有。商户无权自行将所使用的场地另行划分转租、转包给他人。
第二条各项费用及收费方式
1、场地各项费用须按合同约定时间及时缴纳;
2、商户自行承担所使用的电费,自行及时交纳。
3、商户自行负责依法交纳经营中国家机关征收的税、费。
第三条关于续签合同
商户应在原合同期限截止前30日向管理公司提出续签申请,经管理公司同意后,告知续签单价、续签期限,方可续签。商户未按期提出续签申请的,视为商户自动放弃,原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管理公司收回该场地使用权。
第四条关于场内装修
1、入场经营时,商户必须对所持经营场所进行装修,装修方案及电路图先报经管理公司审核认可后方可施工。商户对场地内的装潢、电器等设备,如需变更、整修维护、增设或移动时,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并附装潢平面及施工配电图等,取得管理公司同意后方可施工,其费用概由商户承担。正式施工期间,商户应派人员监工,以维护商场安全,并由管理公司随时检查,装修完工前须经管理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场经营。
2、如商户未按装修方案装修,或装修中出现违规行为,管理公司有权拒绝业户入场经营并责令业户进行整改,超过10日未整改完毕的,管理公司有权终止双方签定的入场经营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商户自行承担。
第五条关于对经营范围的要求
一层:小件(茶几、电视柜、餐桌椅)
二层:软体(沙发、软床)
三层:套房(板式、板木、实木、儿童等各类套房)四层:办公系列家具
商户需严格按照商场规定摆货,对于不遵守商场规定且限期不予整改的商户给予清场。
第六条关于退场
1、如商户入场经营合同到期,须在合同终止前两个月向商场递交书面撤场申请,付清应付款项并交足质量保证金,方可退场,场地内所有装修归商场所有,商户不得拆除、破坏。合同到期之日起,经营场地内所有遗留物品、装修物全部无偿归管理公司所有。
2、因商户违反本管理规定内容,造成管理公司终止双方所签定的场地经营合同的,在管理公司通知商户终止合同后5日内,商户须撤离出场,场地使用权由管理公司收回,质保金不予退还。超过5日起,该场内所有遗留物品、装修物无偿归管理公司所有。
第二章经营秩序管理
第六条如商户在经营中发生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我公司有权对其进行罚款处理。我公司以书面的形式通知该业户,商户须在得到通知后5日内向我公司交纳罚款。
第七条所有入场参与经营的人员,须在运营部登记,由我公司发放统一营业身份标识、统一服装后方可入场经营。未经登记的、无营业身份标识的、未着装的,将按闲杂人员处理。商户如更换入场经营人员,须重新登记并得到运营部核准认可。
第八条商户应服从商场的统一规定;按照商场规定的时间上、下班。
第九条商户经营人员如有违反商场管理规定的行为,我公司有权要求商户在3日内撤换该人员,如情节严重须在24小时内撤换该人员;因商户经营人员的.行为影响信誉或损害商场合法权益时,商户应负连带责任。
第十条顾客或其他人员如因商户或其代理人、授权人、受雇人的行为,因非管理公司所能控制的原因而在场内受到伤害,商户应承担责任,并赔偿我公司因此产生的损失及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商户经营人员或商户来访客户、来访亲友发生下列任何一种行为,我公司有权进行罚款处理(每人次50元),累计三次以上的,我公司有权终止入场经营合同,所有损失由商户自行承担:
①在场内打麻将、玩扑克牌,或其它形式的娱乐行为,经劝阻无效的。
②在场内饮酒,经劝阻无效的。
③在场内吸烟,经劝阻无效的。
④在场内大声喧哗,经劝阻无效的。
⑤在场内与客户争吵,经劝阻无效的。
⑥擅自在营业时间停止营业,经劝阻无效的。
⑦在经营场所内使用明火、电加热设备,经劝阻无效的。
第十二条商户销售的商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并经相关行业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在商场处销售。
第十三条商户承诺在商场处销售商品的种类、系列或式样应多于当地其他商场,其商品实际销售价与当地其他商场同期销售价差价不超过5%。
第十四条如入住商户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则商场对入住商户按以下标准处罚:
①发生一次,我公司对商户至少给予一千元罚款;累计三次的,我公司有权解除经营合同。
②如因产品质量问题或纠纷产生对顾客的赔偿由商户承担。
第十五条在租赁期内,商户连续五日或在一个月内累计八日不营业的,我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商户自行承担。
第十六我公司负责商场内的夜间巡逻、电视监控,如有需要,可提供相关影像资料;商户存放于经营场所的商品、装修物,由商户自行负责管理,如发生丢失、人为损坏等案件,管理公司只承担协助查找、侦破案件的责任,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关于促销活动和广告宣传:
1、促销海报、印刷宣传品在商场散发即赠送,大厅内广告牌摆放必须经企划营销部审核同意。
2、临时性促销海报(POP)制作应美观大方,需要企划营销部制作的,到所在楼层领取“POP”书写流程单。
3、自行制作的广告(户外灯箱、广告路牌、电视广告、报纸广告、宣传册等)涉及到本商场的必须内容合法,不得损害商场利益、形象。
4、如遇新闻媒体采访,必须尽快通知企划营销部,在接受采访过程中需注意态度、措辞,以不损害本商场和其他厂商声誉为前提。
5、举行促销活动,必须严格按照本商场关于促销活动流程到所在楼层提出申请,由商场统一安排,在接到企划营销部通知后方可进行。
6、商场统一举办的促销活动,厂商必须积极配合或参加,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7、商场促销活动,商户不得开具假票骗取活动礼品,一经发现,罚款5000元并公示,发现三次有此行为的商户清出商场。
第三章营业员管理制度
为树立商场的品牌形象,创造良好的经营秩序,提高各品牌经销商的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第一条营业员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
1、商场营业员在进入商场工作之后一星期内必须将履历表及各相关证件送交办公室备案,并协助商场办理所需各项手续。拒不办理者,不得从事本商场内各项工作。
2、商场营业员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09:30—17:30;周六、周日为09:30—18:00(根据季节变化,如有调整另行通知),考勤情况每月考核公布一次,对营业员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每迟到、早退一次扣20元。
3、商场营业员实行全天工作制,营业员休班应提前一天告知楼层商管经理登记备案,违者扣20元。各门店不得因营业员休班空岗,代班人员按考勤制度计考勤。因特殊原因不能开门营业须提前写请假条,交由大堂审批同意。
4、各场地每天的清洁工作须在9:30之前做完。清洗后的抹布、拖把必须放在脸盆、桶等物内,不得将水滴洒在商场公共区域内;清洁工具、杂物必须放在店内隐蔽的位置或商场指定地点。违者扣20元。
5、商场营业员午餐时间为11:30-13:30,午餐时不准饮用酒精类饮品。违者扣50元。
6、商场营业员不能带孩子上岗,不准带小动物进入商场。违者扣20元。
7、商场内严禁烟火,任何人不准带明火进入商场,营业员发现本店内有顾客吸烟,应当及时劝阻。
⒏、商场营业员应在指定的工作区域休息,不能随意坐、卧、躺场地内商品(工作需要除外),不准随意脱鞋、踩踏商品。
⒐、商场营业员在工作期间严禁会客、大声喧哗、嘻闹、吃零食、喝酒、玩扑克、下棋、赌博、聚堆、聊天、串岗、擅自离岗、干私活等现象发生,不能在店内睡觉,不得留非工作人员在店内休息。
10、商场营业员在工作中要衣着整齐,不允许穿拖鞋、短裤上班,违者扣50元。
11、商场营业员要文明待客,热情、耐心、细致,认真执行文明礼貌用语;要诚实地为顾客介绍商品的质量、材质、产地、工艺、性能、执行质量法规等信息,不能误导消费者,由商场营业员失职引起的顾客投诉,扣50元。
12、商场营业员严禁互相拉客、贬低他人商品,不能影响其它店面的正常经营。造成极坏影响者,处以100元罚款。对多卖少报,强行索取中介费的营业员扣100元,情节严重者报公安、检察等部门处理。
13、商场营业员要保持门店的环境、卫生符合商场的有关规定,定期清洁店内外的玻璃、墙面、踢脚线;对商场提出的不符合要求情况未及时整改扣20元。店内、店外不得存放包装货物和外包装物,违者扣50元。
14、不得乱扔垃圾、杂物,如遇装货等情况,在装货完毕30元钟内,必须将公共区域内的货物、垃圾清理完毕,货物包装等杂物不得放入商场生活垃圾筒内。不得使用客梯运送货物,违者扣50元。
15、商场营业时间内,要求各门店开照明灯数量不得低于照明灯总数量的80%,照明效果不得明显暗于商场公共区域的照明效果。凡在店面外围的装饰灯及灯箱(包括门头灯箱),营业时间内必须开启。9:30必须开启场地内照明灯,违者扣50元。
16、出货请到服务台开具出入证。夜间不得随意出货或加班。如有加班需要,请在每日17:00前通知商场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开加班证,。经批准后除加班人员外,其余人员不得入内,各人员要服从商场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随意在商场内走动,只许在工作区域中活动,违者保安人员有权将其马上清除出场外(发生不良后果或损失由商户自负)。
17、商场营业员应保障商场店内、外一切消防器材的有效性和消防通道的畅通性,违者扣100元。
18、如门店装修,营业员应配合商场做好卫生维护工作。装修工具与材料不得随意堆放在公共区域;装修场地需用围挡遮盖,装修完毕后当天应将店内卫生及靠近专卖店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扫干净;违者扣100元。
19、商场关闭清场时,任何人员不得无故在商场停留;如有顾客,顾客离开商场时必须由营业员或门店工作人员陪同离开商场。
20、商场营业员违犯以上各项规定,商场酌情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或相应的处罚。
21、违规的营业员,在接到商管部处罚通知后, 24小时内到商管部接受处罚。否则,按照处罚结果加倍处罚,商场有权对其专卖店停电、停业直至清除出场。(如有异议,请在接到处罚通知24小时内向商管部提出)
22、营业员因自身原因辞职,六个月内不得在本商场其他门店任职。
商场管理制度7
一、施工管理
1、装修时间为每天上午8:00 – 12:00,下午14:00 -- 18:00,其他时间请勿噪音施工。
2、装修期间要保持环境整洁,建筑材料、装修垃圾须封装不漏,按物业管理中心指定地点堆放,由物业管理中心统一清运;装修材料、垃圾搬入室内,不要堆放在公共场所;应保持电梯、楼梯及走廊干净。(垃圾清运时间:每日下午15:00 -- 17:00点)
3、施工期间,如要使用电、气焊或动用明火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消防管理规定,要向物业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填写《动用明火申请表》,批准后方可使用。装修施工队的电工、焊工应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定,因施工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业主和施工单位负责。不准在电梯内及户内吸烟、吐痰、乱刻、乱扔杂物,违反本条款者,依情节轻重处以50 -- 200元的违约金;严格遵守物管中心规定的电梯使用时间,违者处以50元的违约金。每次运载材料不得超过500公斤,违者处以50 -- 100元的违约金,并对电梯的损坏负全部赔偿责任。
4、严禁高空抛物,违者处罚500 -- 1000元/次,并由肇事者承担由此引致的全部责任。
5、施工单位应在装修前替其装修人员申请及办妥有效证件,将其装修人员的资料详列在申请表格上,携同装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进京证、暂住证复印件(用于外地施工人员)及近照2张,交到物业管理中心办理工作证。每张工作证工本费人民币10元(不退还)。另加每张押金人民币10元,若遗失工作证者,押金亦予以没收及补发工作证工本费人民币10元。施工许可证:20元/证;押金100元。
6、装修施工人员凭证出入本小区,出入证实行专人专证,专户专用。不得涂改或转借。施工人员不得串户装修,逗留非工作区,不得从事招榄生意等本户装修不相关之行为。
7、办理手续时, 施工队应缴纳装修综合服务费8元/M2(包括污染处理、物业管理中心监管、巡查、技术服务、电梯负载及装修提供的其他服务等各种费用。
8、施工队不得在楼内、外悬挂、张贴、发放各类广告、宣传品。
9、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煤气罐、电炉、碘钨灯等,并需配备灭火器。
10、施工人员用餐应列物管中心指定地点,并自带饭盒。
二、装修施工人员行为规范
为严肃施工人员的行为,给业主提供安闲、宁静的生活环境,现制定施工人员行为规范如下:
1、请施工人员遵守远洋风景的各项管理规定。
2、在公寓内对业主应礼让三先:不与业主抢道、争执。
3、不准超出临时出入证规定的活动区域;不准在小区内闲逛、活动;不准在业主门窗周围逗留;不准窥视业主生活。
4、不准大声喧哗、嬉笑追逐,携带工具行走不准拖拉磨地发声;以免影响业主的休息;
5、进入园区应衣着整齐,不准袒胸露背,蓬头垢面。
6、不准进行打架斗殴、赌博、吸毒、贩毒、色情、偷盗、欺诈、封建迷信等违法乱纪活动。
7、不准拆卸、破坏各种公共设备设施,保持楼宇完整、清洁、美观。
8、不准在施工房间内使用电炉子,严禁吸烟。
9、不准超出垃圾堆放的指定地点乱倒(遗洒)垃圾。
三、装修配合管理保证金(押金)
1、物业管理中心规定装修施工队在装修工程开始前须支付装修配合管理保证金,用于支付如装修过程中造成的废物清理费用及公共区域损坏修补费用等。
2、扣装修配合管理保证金不能弥补所受损失之费用时,物业管理中心有权向有关装修施工队追讨收回所需费用。装修配合管理保证金作为不损坏小区设施设备及按照已审核的专修的方案进行施工的保证。
3、为保证业主的.利益和楼宇结构及配套设施的安全,物业管理中心向装修施工队收取施工配合管理保证金,复式每户人民币10000元,普通户型100 M2以上每户5000元,普通户型100 M2以下每户3000元。
4、装修完工三日内,业主须通知物业管理中心工程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期满六个月,装修施工队凭装修配合管理保证金收据到物业管理中心领取装修配合管理保证金(来前请先电话预约)。
四、违约处理
1、对装修过程中违章堆放、遗弃装修材料、垃圾和损坏公共设施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并须赔偿所有损失。
2、违反装修规定,接到《远洋风景家园违章通知单》而未予及时纠正的,物业管理中心将作以处理:
a)责令停工;
b)责令恢复原状;
c)扣留或没收工具;
d)停水、停电
e)赔偿经济损失;
f)根据有关规定处以3000元以下违约金
以上几种违约处罚可一并执行,物业管理中心不会以因纠正违章而采取以上行为所引起的后果负责。
3、因装修施工给公用设施及公共利益造成的任何损失,物业管理中心将向有关当事人追究民事责任并保留索赔权利。
4、物业管理中心有权要求对影响楼宇设施、结构、外观的装修工程进行更改或还原,在限定期内未更改或还原的,物业管理中心会安排完成该项工程,所需费用由装修户承担。
商场管理制度8
□所有车主应将停车证放在所驾车辆风挡玻璃右侧,以便查验。
□无论持有地上、地下停车场车证的车辆必须将车辆停放到指定车位。
□所有车辆必须遵守车场内交通标志的`指示,严禁将车停泊于车场之任何出入口,不得堵塞行车路线及消防通道。
□任何人士不准在地下及地上停车场内修理汽车,紧急事故且得到车场管理部门同意的除外。
□停泊于停车场内的任何车辆严禁装载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遇有重大活动或特殊情况,车场管理人员有权指挥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
□停泊车场内的车辆,应将车门、车窗锁好,严禁在车内存放现金及其他贵重物品。
□无证车辆不得停泊于停车场内。
商场管理制度9
为规范商户及从业人员的销售行为,强化XX商场的现场管理,营造良好的经营氛围,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XX百货商场经营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本规定所指的物业管理公司为: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管公司),本规定所指的商管公司为:XX商务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管公司)。
一、营业时间管理
为确保整体经营形象,各商铺应按统一营业时间要求进行开、闭店,经营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开闭店时间或自行中止经营。如需进货,经营方需指定他人看管并确保商铺处于经营状态。因节假日等原因需要调整、减少或延长营业时间的,经营方须按商管公司广播通知或现场管理人员通知为准。
二、秩序管理
1、确保铺位门前通道顺畅及顾客安全,不得占道经营。
2、未经许可经营方不得挪用或改动购物广场内的设备、设施、用品及基础装修等。
3、经营方有责任维护店铺内安设的消防设施。
4、经营方有责任维护店铺内治安、消防工作,并积极配合物管公司做好全面的防盗防火工作。经营方遇到盗抢、失火等灾害时,应及时、冷静地控制局面,采取有效措施将损失降至最低,同时应迅速向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寻求协助。
5、经营方不得在商铺范围外堆放物品或陈列商品。如有违反,在商管公司管理人员发出通知(含口头通知)30分钟后,经营方仍未进行撤除的,商管公司有权强行进行撤除并不对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6、经营方不得在店铺内自行增加用电设备,乱拉乱接新的电源及插座或将原有电源、插座作任何改动,遮挡或悬挂物品,不得在店铺内使用电饭煲、电炉、电热水器及生火煮食。
7、店铺用电只能使用购物广场提供的指定电源,确需增加用电时必须向物管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待书面同意后才可施工、使用。严禁超负荷用电或盗用购物广场及其他店铺的用电。
8、各店铺严禁燃点香烛或燃烧其他物品,以确保购物广场的防火安全。
9、严禁在商品城内进行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一经发现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0、各店铺严禁使用高音喇叭或排放噪音、异味,发出敲击震荡或其他形式干扰其他店铺的正常经营。
11、经营方不得在店铺内供人居住或饲养宠物。
12、经营方应按商管公司规定的进、出货时间,使用规定的通道进出货。
13、各店铺间应公平竞争,不得有恶意中伤对方,破坏对方经营的行为。
14、经营方应诚信经营,不得强买强卖、不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误导或欺骗消费者。在发生销售纠纷时,应积极配合商管公司的.协调工作。
三、清洁卫生管理
1、各店铺应以良好的卫生水准保持店铺内卫生整洁,确保橱窗、门面明亮清洁。
2、店铺的垃圾、废水应自行清理、袋装、并放置于物管公司指定的位置或盛器中,不得堆、倒于通道、其他店铺或非指定位置内。经营方拆装商品,装修所产生的包装物、废料等,应依物管公司的指定路线自行清扫运走,不得弃置不管,营业人员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
3、经营方因装修所产的垃圾、杂物,由经营方自行清理至物管公司指定位置并承担相应费用,施工期间经营方应做好围离等安全措施及清洁工作。
四、广告招牌及促销管理
1、为保持整个购物广场形象、格调的统一,经营方所有店面招牌的设计、大小尺寸、放置位置、内容均应经商管公司书面同意。
2、未经商管公司许可严禁在店铺外(含玻璃间隔外部)悬挂、张贴、摆放任何指示牌,广告灯箱、海报、标贴、模型等,否则商管公司有权随时撤除并向经营方收取撤除费用。
3、经营方确需在店铺范围外摆设指示牌、广告灯箱、模型及张贴海报等,须向商管公司书面提出申请,经商管公司书面同意并承担相应费用后,按商管公司确定的方案执行。
4、对商管公司为促销所举办的各项企划活动经营方应积极配合,并分担相关经费。如涉及费用分担,商管公司应事先通知经营方并与经营方协商确定。
5、不得在铺位内或公共区域张贴转让、转租信息,如需经营变更,需在商管公司登记报备,商管公司将在指定位置,以统一方式进行公告。
五、经营管理
1、经营方需文明经营,诚信经营,杜绝假冒伪劣商品的销售。
2、经营方应按租约约定及购物广场规定的业态、业种进行经营,不得擅自变更经营内容,经营方如需增加或变更经营内容,需经商管公司书面确认。
3、商管公司为进行经营分析,需每日统计经营方的营业情况,经营方应积极并真实的报告相关数据。
4、经营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使用及管理销售人员,并加强销售人员服从现场管理的培训及教育。六、投诉管理
在经营过程中若发生顾客投诉,经营方需积极配合商管公司的协调及处理。七、违反以下规定,经营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商场管理制度10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
4.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三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奖励每次20元;
2.对商场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商场经营、 管理带来效益的予以每次5元奖励。
3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10元每次;
4其他对商场作出贡献,总经办给予奖励。
第四条 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五条 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
2. 商场总经办审核;
3. 商场总经办批准。
第六条 处罚办法
第七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一.发生以下情况给予口头警告;
1.员工上岗须着工装,佩戴工牌,工牌不得破损、涂改或符合佩戴规定。
2.女员工淡妆上岗,不允许浓妆艳抹,发型简洁自然,不允许剪怪异发式,染异色头发;留长指甲、染有色指甲油;男员工短发不得过肩,不允许留胡须和长鬓角;
3.员工上岗应穿深色皮鞋,鞋面保持干净无污渍,女员工鞋跟你可过高
4.员工在营业现场化妆、照镜、扎头发、换衣服者、戴双耳环、大耳环或佩戴过多夸张饰品。
5.员工现场行走时须缓步、轻声、三步一步小跑、快、稳。
6. 店铺清洁用具、私人杂物不得同商品混放。
二.现金处罚;
1.员工上班迟到一分钟一元、迟到一小时按旷工、旷工处罚200元、早退50元、上岗期间到其它区域串岗发现一次10元。
2.员工上岗时踩或爬靠柜台、货架、双手抱肩或插衣兜者,坐着接待顾客20元; 3员工上岗时不得吃东西、嚼口香糖、将食物带入现场发现一次10元。
4员工上岗时不得看书报、听随声听、打电脑、玩游戏、玩手机、睡觉发现一次20元。
5员工在开店前必须完成准备工作,包括卫生清洁、换衣服、未完成每次10元;
6工作态度粗暴,有投诉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其事的处20元罚款。
处20元罚款。
8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处以50元罚款。并给予赔偿商场经济损失。 9占用、挪用商场财物;处予2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除扣罚工资外,直接追究 法律责任。
10泄露或商场机密,使商场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处予500元的罚款。情节 严重者,除扣罚工资外,直接追究法律责任。
11代人签名考勤的,处予双方各50元的`罚款。
12.漏做计划,每样10元,(罚领班,领班自找责任人 )
13.收银区(开票台) 位于卖场中部,须保证视线的无遮挡;台面无杂物,抽屉和柜 子应放常用的物品(如当月帐本、护鞋用品,纸袋、少量陈列道具)并保持整洁,
出现问题一次10元。
三. 辞退
1.旷工当月累积三次以上,作自动离职。
2.违反商场相关制度经领导指出后不修正者扣当事人当月工资第一次20元第二次 30元, 当月违反3次以上做辞职处理。
3同事间或上下领导间吵架、斗嘴,不听劝告或协调,扣双方当事人当月工资各100 元,相互打架斗殴者,扣双方当事人当月工资各200元。情节严重者,除扣罚工资 辞退外,直接 追究法律责任。
4开展工作被顾客投诉,确认属实者每次扣当事人当月工资50元,当月投诉3次以 上,确认属实者,加倍扣罚,情节特别严重者,予以劝退或辞退。
5接到商场领导指令后推诿或实施不力,指挥不动者,每次扣当事人当月工资50元, 扣当事人主管100元,当月违反3次以上者,辞退处理。
6自动离职或商场辞退员工当月业绩归零。
四:请假制度
1. 请假员工无全勤奖。
2. 请病假员工两天以内,不扣除工资。三天以上扣除当天工资,需出示医院病历证明。
3. 请事假一天扣三天工资,并无全勤奖。
4.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
商场管理制度11
一、公共位置管理
1、未经批准,不准在露天广场、广场入口、场内任何位置(除商铺以内,派发任何宣传品,赠品)。
2、严禁在商铺门口或广场的任何位置呐喊拉客。
3、未经批准,不得把自制广告牌或其他形式之广告物品放置在任何公共位置,包括店铺门口(以门槛直线为界)。
4、未经同意,商铺不得擅自举办任何形式的对外活动,包括邀请名人莅临等。
二、商铺内部管理
1、商铺任何宣传不能有误导消费者、抵毁其他同类商铺的内容,不允许任何恶性竞争之针对性的宣传。
2、对于商铺内任何图案文字,管理公司保留否决权,如确实设计制作低劣有碍观瞻,商场商管部有权更改或折除。
3、不准在商铺面对公众的玻璃部分任何位置张贴、悬挂任何物件(严禁使用双面胶、玻璃胶)。
4、商铺内的海报、吊旗等宣传用品需报商管部备案,严禁在减价或促销期间出现“跳楼价”、
“出血狂减”、“倾销”、“清仓”、“转手贱买”等文字。
5、在商铺内自行播放音乐等声响以不影响邻舍及公共环境为原则。商场内不能使用音响方式进行广告宣传,特殊情况须报管理公司审批。
三、广告位的管理
1、商户可自行使用各自门中灯箱,不得随意改装破坏。
2、商户不能擅自使用面对公共的`玻璃部分做广告,在管理公司同意的前提下,可做宣传自行生产、主要经销产品的广告或本铺位形象广告
商场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现场管理工作关系到公司的销售业绩和企业形象,为适应现代企业的发展要求,使本公司在日益猛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从规范现场管理工作,规范现场管理人员行为的角度出发,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制定本条例的原则:
1、商场现场秩序依靠公司每一位员工共同遵守。现场工作人员之间应积极协调协同作,各岗位工作人员应在本岗位职责内,在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内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务必做到现场有人管理,现场责任有人承受。
2、本条例之规定以现场日常工作为对象,以规范现场秩序,规范现场工作人员行为为内容,以现场内部管理为主体,以现场和各职能部室之间相互协同和监视为补充。
第三条:公司所有工作人员必需遵守本条例之相关规定。
第四条:现场管理人员为现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需坚守岗位。
第五条:现场管理为走动式管理与定台管理相结合。
第六条:现场管理人员应熟知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为开展工作的依据。
第七条:本条例由总则、商场经理工作职责、商场助理工作职责、商场人事管理条例、商场环境管理条例、票流管理条例、商品管理条例、商场安全管理条例、商场装修管理条例、班前会、工作流程、附则十二章组成。
其次章商场经理工作职责
第八条: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商场的日常管理及各项考核工作。
第九条:贯彻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商场正常的售卖秩序。
第十条: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
第十一条:负责商场内部人员调配、业绩考核等工作。
第十二条:负责实习管理人员实习期间评定工作。
第十三条:组织实施商场员工的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协同公司各职能部门做好商场考核工作。
第十五条:完成商场区域调整、品牌更换工作。
第十六条:与供货商保持联系,及时落实商品换季及补货工作。
第十七条:协助组织各品牌供货商实施商场内部营销活动。
第十八条:落实公司的大型公关和促销活动,并及时确切将活动内容传达到每一位现场员工。
第十九条:向公司反馈相关营销活动效果。
其次十条:组织安排商场的市调工作。
其次十一条:不断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做好内部安全保卫消防工作。
其次十二条:协调商场内部各个岗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其次十三条:拟定商场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并负责监视、考核与实施。
其次十四条:协调好与各职能部室及其它商场的日常工作关系。
其次十五条:定期收集整理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并落实。
其次十六条:组织员工班前班后会,每月至少组织并加入一次员工座谈会。
其次十七条:亲自向员工传达公司重大事件、重大活动的须知及内容。
其次十八条:及时发现现场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
其次十九条:及时、合理处理现场发生的较重大的突发事件。
第三十条:及时、合理处理较繁杂的顾客投诉。
第三十一条:完成公司交给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商场助理工作职责
第三十二条:在商场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现场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
第三十三条: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十四条:维护现场正常的售卖秩序,协同各职能部室开展工作。
第三十五条:负责本商场员工日常行为的检查管理工作,包括仪容仪表、迎言送语、站姿站位、个人卫生等。
第三十六条:负责本商场各品牌的卫生清扫、商品罗列、价签摆放的督导检查工作。
第三十七条:负责本商场员工的考勤、外出、就餐等管理工作。
第三十八条:负责本商场员工行为规范及基本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三十九条:负责商场晨、午会的召开及员工进场、退场的组织工作。
第四十条:协助商场经理解决处理员工与厂商的劳资纠纷问题。
第四十一条:负责对供给商在现场的行为进行管理与监视。
第四十二条:负责本商场商品的进、销、存的监视与管理工作。
第四十三条:负责本商场各品牌商品质量、商品标识及商品价格的管理工作。
第四十四条:负责本商场《销售日报表》、《销售月盘点表》、《打折(变价)申请表》等票据的审核与签批工作。
第四十五条:负责本商场各品牌促销手续的上报及促销用品、宣传用品的领用工作。
第四十六条:负责公司各阶段促销活动在本商场的组织落实工作。
第四十七条:负责现场发生的一般性投诉事件及突发性事件的处理。
第四十八条:负责本商场日常用品的领用。
第四十九条:负责本商场员工用品、杂物杂品的存放及试衣间的.管理。
第五十条:组织并落实本商场的消防安全及保卫工作。
第五十一条:负责本商场货品的安全监视工作。
第五十二条:负责本商场其它安全工作
第五十三条:负责监视收银员对收银机的管理工作,并督促其做好每日的卫生清洁;除收银员正常工作外,任何人不得随便操作,收银机发生故障应当即通知有关部门。
第五十四条:负责监视收银员对顾客提醒牌的保管工作,发现损坏应及时更换或修理。
第五十五条:负责提醒并监视收银员认真清点和合理保管所受理的现金和票据,并按规定鉴别真伪。
第五十六条:负责对收银员私自押款的行为进行监视。
第五十七条: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商场人事管理条例
第五十八条:须严格审核上岗导购员(收银员)的上岗手续,杜绝无证上岗现象。
第五十九条:培训考核新上岗导购员(收银员)应知应会。
第六十条:对新上岗导购员(收银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监视考核,对其转正做出评定。
第六十一条:随时检查促销员促销时间,督促促销到期的促销员办理离岗或延期手续。
第六十二条:积极协调解决导购员与厂商之间发生的劳资纠纷。
第六十三条:对违纪员工开展思想工作,相互沟通到位。
第六十四条:导购员(收银员)如需顶(换、还)班时,顶(换、还)班人员提前写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顶(换、还)班原因、顶(换、还)班时间、申请人和顶(换、还)班人签名,现场管理人员签名批准。
第六十五条:员工有事需请假时,必需提前写出书面申请,先由厂方管理人员签字,再由现场管理人员签字批准。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销假的,需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第五章商场环境管理条例
第六十六条:现场管理人员要时刻注意维护商场的良好形象。
第六十七条:督促保洁员做好公共区域的地面、墙面、柱面、镜面、扶梯、垃圾桶、装饰物等的清洁维护工作。
第六十八条:督促导购员做好柜组内地面、墙面、柜面、镜面、货架、1架、花车、模特、票台、小库房、试衣间等的清洁维护工作。
第六十九条:督促保洁员和导购员做好所辖区域内消防箱、消防栓、消防镜面、灭火器、报警器等物品的清洁维护工作。
第七十条:监视本商场各品牌的形象,随时检查各品牌的装饰摆放物是否规范,各类设施是否齐全、有损害,发现有影响商场形象的现象当即督促其整改。
第七十一条:做好本商场展台、橱窗、广告牌、指示牌、水牌、易拉宝等的清洁维护工作,发现有损坏状况,当即报相关部门进行必要的更换或修理。
第七十二条:依照营销部的统一规划和规定保持商场形象的整体统一,不得随便发布POP、张贴宣传画、摆放1架,或进行其它广告宣传活动。
第七十三条:各商场如有花车促销,所需宣传架和POP数量及摆放位置应提前请示营销部。
第七十四条:向公司提出有关商场形象的合理化建议。
第六章票流管理条例
第七十五条:贯彻执行公司有关财务、网络方面的规章制度,熟知公司的票流程序及规定。
第七十六条:自觉接受公司有关人员的检查指导,紧凑协同商场财务人员的工作。
第七十七条:检查零销小票的规范填写
第七十八条:检查《非自营商品进店登记表》的规范填写。
第七十九条:按规定及时传递商品打折变价单,并监视、检查《打折(变价)申请表》的规范填写。
第八十条:检查《销售日报表》的规范填写。
第八十一条:安排每月商场的盘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盘点表上交公司财务。
第八十二条:做好本商场商品退换货的审批工作。
第八十三条:严格执行谁制单谁署名制度,严禁代签,冒签,严禁使用他人工号。
第七章商品管理条例
第八十四条:监视供给商进退场商品运输。
第八十五条:按规定审批商品进退场手续。
第八十六条:督促导购员积极把握商品知识。
第八十七条:监视并努力杜绝场外交易现象、体外循环现象,严禁私压顾客货款,严禁代客交款。
第八十八条:检查本商场所销售商品的质量、包装、吊牌、内外标、厂名厂址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时撤换不符合商检要求的商品
第八十九条:对商品罗列不整齐、破损或不按规定罗列的现象督促其及时整改。
第九十条:协同业务部门对过季商品要及时督促厂商撤换。
第九十一条:严禁商品未经商检入场。
第九十二条:随时对本商场商品价签进行检查,对填写不规范、摆放不到位的状况当即督促其整改。
第九十三条:认真检查商品编码,制止未编码商品的销售,假冒编码的商品要及时清除,并对供给商予以处理。
第九十四条:商品一货一码,不能混用商品编码,严禁新商品使用旧码和旧商品补货重新申报新码,不准出现重码。
第九十五条:商品在销售中严禁串码销售,不允许空退蓝进。
第九十六条:随时检查各品牌库房商晶及杂物的摆放,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九十七条:监视有关黄伯金、珠宝等宝贵商品的出入库工作。
第八章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第九十八条:现场管理人员为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九十九条:每日检查本商场各品牌和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状况和员工消防安全知识的把握状况。
第一百条:保障本商场消防安全设施配备齐全,如发现消防安全设施有损坏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一百零一条:随时检查员工通道、消防通道的畅通,对于在通道内堆放杂物或挤占通道的现象要及时给予制止。
第一百零二条:利用晨午会时间对员工进行有关消防安全知识和公司有关消防安全制度的培训。
第一百零三条:时刻保持警戒,发现可疑人员及时通知保安部。
第一百零四条:提高防范意识,做好处理突发事件的准备。
第一百零五条:做好员工上下班进出场管理工作。
第一百零六条:积极协同保安人员做好清场工作和交接班工作。
第九章现场装修管理条例
第一百零七条:对现场装修进行严密监控,注意施工安全。
第一百零八条:严格审核装修手续,对手续不全的有权制止其施工。
第一百零九条:对装修人员的衣着、言行进行有效管理,保证售卖现场的工作秩序和公司良好形象。
第一百一十条:装修现场如发出噪音、产生灰尘,影响到现场正常的售卖秩序时,有权予以制止,并责令停工。
第一百一十一条:对装修现场施工所需的汽油、烯料等易燃品、临时接出的电线必需有效监控,以确保现场及人员的安全。
第一百一十二条:阻止供给商在营业时间进料,督促供给商在非营业时间及时清运施工余料和废料。
第十章班前会
第一百一十三条:班前会由现场管理人员主持,但重大、特别事项必需由现场经理主持。
第一百一十四条:检查导购员出勤与仪容仪表。
第一百一十五条:对上一工作日工作进行总结,对本工作日工作进行安排。
第一百—H六条:传达公司下发文件。
第一百一十七条;对本商场好人好事表扬,对违纪现象给予批评。
第一百一十八条:对导购员进行常规培训。
第十一章工作流程
第一百一十九条:8:OO(7:30)保安人员开启更衣室门,员工可进入更衣室。
第一百二十条:8:45(8:15)保安人员关更衣室门,同时开各商场南通道门,员工可进入商场等候(活动范围仅限于南通道门口附近,严禁进入售卖区域)。
1、自检仪容、仪表。
2、列队。
第一百二十一条:8:50(8:20)广播室播放15秒钟入场提醒音乐,现场管理人员带队至早会位置,保安人员锁南通道门。
第一百二十二条:8:50-9:00(8:20-8:30)由助理级以上管理人员主持召开晨会。
第一百二十三条:9:00-9:30(8:30-9:00)
1、检查商品、清点货物、补足缺货、保障销售,并做好早会内容记录。
2、卫生清扫工作。
3、如发现异常,当即报现场管理人员。
4、开门营业前5分钟开柜组照明。
第一百二十四条:9:30-9:35(9:00-9:05)迎宾,要求以标准站姿站立于区域前沿,并对通过区域的顾客道迎言。
第一百二十五条:9:35-10:30(9:05-10:00)完成本区域的商品卫生维护、本柜组前一天的销售日报、填写各种单据的制作申请,并交于现场管理人员处。
第一百二十六条:10:30-15:00(10:00-15:00)导购员正常售卖,商场管理人员定台或巡场,办理有关单据、表格的传递和物品领用工作,并对仪容仪表、工作纪律、服务规范、区域卫生进行检查,对现场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督促其及时解决。
第一百二十七条:11:30--14:00就餐时间,员工轮番就餐,每人每次40分钟,并确切记录。
第一百二十八条:14:45-15:00当班助理主持下午班员工班前会。
第一百二十九条:15:00—15:15上、下午班交接,早班人员离岗,下午班人员开始工作。
第一百三十条:15:15-21:00(21:30)导购员正常售卖,商场管理人员定台或巡场,加大检查力度。
第一百三H^一条:17:30—20:00就餐时间,员工轮番就餐,每人每次40分钟,并确切记录。
第一百三十二条:21:00-21:05(21:30-21:35)送宾,要求以标准站姿站立于区域前沿,并对通过区域的顾客道送语。
第一百三十三条:21:05-21:15(21:35-21:45)进行地面卫生清洁工作。
第一百三十四条:送宾终止后,班后会,对当天工作进行总结。
第一百三十五条:组织员工退场。
商场管理制度13
保洁员是负责商场内繁重而辛劳的清洁卫生工作,直接服务于商家、顾客的重要工作集体,亦是衡量公司管理工作质量高低的重要基层组织,为了规范公司卖场管理,提高服务工作质量,特制定保洁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每位员工必须认真执行:
一、保洁日常素养:
1、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关心商场的利益,严格片区保洁责任制,在清洁过程中,如发现设施设备有损坏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或工程维修人员汇报,负责管理好片区卫生器具,认真做到卫生器具整洁、布置合理,随时保持清爽、美观,保证商场内外的清洁卫生,不留卫生死角。保洁人员应随时巡视卖场,发现污物杂物应及时处理,随时保证商场内的清洁卫生。
2、保洁人员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对公司负责的`觉悟,服从领导工作安排,遵守公司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如有急事须向主管请假,得到主管的批准,方才可离开岗位。
3、承包岗位片区卫生必须达到规定标准,连续3次未达标者,分别给予警告、罚款、辞退的处罚。当日值班长须做好详细记录。
4、保洁人员对商家、顾客服务要热情周到,举止端庄,礼貌大方,把顾客当作上帝,对客户的投诉当日值班长必须马上处理,不得与客户发生争执。
5、上班时必须穿着清洁,按规定要求着装,并将工作卡端正戴在胸前,不管在任何时候,任何工作场所都不得穿短裤、背心、拖鞋。
6、保洁人员在工作要坚持原则,团结协作,以礼相待,不准以个人恩怨懈怠工作,不准给同事设制工作障碍,不准以任何借口扰乱工作秩序。
7、不准私拿公物,私卖废品,如发现,分别给予罚款并同时辞退;如损坏卫生工具者,要照价赔偿。拾到物品,应及时上交主管。
8、商场内的垃圾要随时清除干净,用垃圾桶、垃圾袋及时运送出场外或指定地点并倒入集装箱。
9、保洁人员在工作中有权劝阻、制止破坏公共卫生的行为,不能处理、解决时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有权提出工作中的一些合理化建议。
二、日常工作安排:
1、保洁员工作时间:上午班:08:00—————————16:00
下午班:14:00—————————22:00
2、保洁组设保洁8人,其中组长2人。组长下设代理人2人,便于当班组长因特殊原因或休假不在岗时,处理日常保洁组工作。
3、日差该分配如下:
①一层设保洁一名,负责大厅内卫生,一层东、西门外大理石台阶卫生,以及日常垃圾清理。(另在有人员休假时负责十楼办公室卫生)
②负一层设保洁一名,负责负一层公共通道卫生,日常垃圾清理并在清理日常垃圾时倾倒负一层各办公室内垃圾。
③负二层设保洁一名,负责负二层公共通道卫生,日常垃圾清理并在清理日常垃圾时倾倒负二层办公室内垃圾。(另在人员休假时负责洗手间卫生。一般负责清理洗手间四次,每隔2小时清理一次,保证无异味无杂物)
④另设机动人员一名,在以上岗位有人员休假时顶替以上人员负责该岗位日常工作,无人员休假时,负责办公室卫生及洗手间日常卫生。
⑤原则上以上工作岗位一周轮换一次,如遇到特殊情况或不能胜任某一工作岗位时可定岗作业。
三、交接班制度
1、每天下午15:30—16:00视为交接班时间,有白班负责保洁管理员和两班组长进行巡视交接。
2、交接过程中下一班组长对上一般保洁组工作进行全方面交接,保证通道、洗手间、护栏干净,垃圾及时清理,如未达标当班保洁组长找楼层保洁处理或自己亲自处理。完成后方可下班。
3、在巡视交接过程中前一班的保洁必须坚守岗位在交接完后无问题方可离开工作岗位下班,且15:30下一班接岗时需与前一班保洁现场交接!交接完成后立刻投入工作。
4、14:00—15:30下班保洁来后主要集中处理电扶梯区域卫生及大门玻璃以及新增扶梯问外玻璃!如遇特殊情况除外。
5、夜班保洁下班时间为22:00整,下班前工作必须完成并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下班,且夜班保洁需要在每天下班前冲洗洗手间一次,保证干净、整洁、无异味、无杂物!保持通道、扶梯区域干净、整洁,垃圾需当班处理,不允许有遗留。
6、次日白班保洁上班时需了解现场卫生状况、对重大异常卫生状况记录在案,在夜班保洁上班后向其反映并责令其后续改善!
7、两班保洁人员需处统一战线做好卫生,不允许出现两极分化现象,当班保洁在发现上一班问题时,知会当班组长,由当班组长统一问题、思想后再反馈给保洁负责人处理,不允许各保洁在交接问题时责问下一班组长或保洁员。
商场管理制度14
第一条 采购
1、商场内部维修需购买物品,相关物业主管应首先到现场查实并填报'请购单';相关品名、规格、型号、数量、报价、用途、用于位置等栏目需填写清楚、完整;如需做布幅、广告牌等其它广告则应填报'广告制作申请单'。如发现有谎报、虚报等不实现象,扣减经办人当月绩效考核5分;
2、'请购单'应上报商场经理审核签字,若商场经理未认真履行职责,随意签字,扣减当月绩效考核10分;
3、经商场经理审核签字,'请购单'报商场财务部定价(根据公司价单),500元以上金额由总经理审核,500元以下200元以上金额由商场总监审核,200元以下金额由商场经理签字即可购买;
4、购物程序完毕,商场经理用备用金定专人购买,供货单位由集团财务部采购指定,若另行购物发现有假冒商品,须立即退货,若造成经济损失,则须查究相关人员责任;
5、购进商品由商场保管员建立实物收支台帐,入库后方能领用;
6、办公用品由集团公司行政办填报'请购单'统一购买、保管,若商场用则应指定专人领取。
第二条 费用报销
1、商场财务应验正发票,发票须与'购物单'各栏相符,财务人员还需到现场查实数量、使用情况,并在'购物单'上签字确认;
2、报销单上应有报销人、商场经理、验收人签字;
3、500元以上金额、数量大的商品须由集团财务部采购定价、购买并监督入库,使用,并在发票上签字,各商场财务方能办理报销付款事宜;
4、付款报销完毕,各商场财务室专人应在'物业费用登记表'上登记(登记表中备注栏应填清金额);
5、购买办公用品,费用报销参照以上条例执行。
第三条 其它
为节省物业维修费用支出,商场经理、物业主管在巡场工作中应重视商场内卷帘门、电梯、线路、水管检查,督促电工对以上物品常维护保养以延长其使用寿命。年终经财务核算,若商场物业管理费未超出计划,则按节约金额的10%作为商场节约奖发放。
商场管理制度15
第一条 总则
为了加强顾客投诉接待工作的管理,全面提高沈阳新玛特的服务质量,结合公司现行的《店堂管理考核制度》和其他管理制度,对于顾客投诉的受理、解决、管理、考核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诉的受理
2.1受理投诉的范围
2.1.1沈阳新玛特各楼层业种,客诉中心应当受理因新玛特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而引起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投诉。
产品质量投诉是指因商场提供的商品的质量以及因商品质量引起的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各种投诉。
服务质量投诉是指因商场的营业员(含促销营业员、专柜营业员)、管理人员的服务质量(包括服务态度、服务用语、接待质量等)、大件商品的售后服务(含送货、退货运输、维修等)、商场的服务环境、设施、卫生等致人损害引起的投诉。
2.1.2对非因由商品质量及服务质量引发的投诉,由首次接待投诉的部门直接联络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受理(包括设施、安全环境、人身财产损害及其它突发事件)。
2.2 受理投诉的部门
2.2.1 对顾客的投诉实行各楼层业种和公司客诉中心“两级受理制”。
2.2.2 对与顾客的投诉实行“谁经销、谁负责”的原则, 提供该商品和服务的楼层业种先行受理解决。 2.2.3 对于在商场内独立经营的租赁店(柜),所发生的消费纠纷,由其租赁店(柜)一次性妥善解决,商场不予受理(如:宠物店、永乐、一兆伟德、赛克、仙踪林、多妮妮等)。
2.2.4 客诉中心是公司的最高裁决部门,部长有最高裁决权,有权对重大疑难投诉和顾客对楼层业种处理意见不满意的投诉,进行最终裁决。
2.2.5 客诉中心所做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各楼层业种必须执行,如楼层业种对顾客客诉中心的裁决有疑义,且有证据加以证明,可以于3日内,向客诉中心申请复核。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2.2.6 各楼层业种主要受理下列投诉:
(1)对商品质量和提供服务的投诉;
(2)因商品的质量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害的投诉;
(3)因专柜设施引起的人身损害的投诉;
(4)对营业员(含促销营业员、专柜营业员)的服务态度、服务用语虚假夸张的宣传等服务质量的投诉;
(5)对公司管理人员的服务质量的投诉;
(6)顾客以信函、电话、等方式对上述五款的投诉及其他投诉;
2.2.7客诉中心主要受理下列投诉
(1)认为楼层业种的处理意见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或不符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承诺的;
(2)对各楼层业种的处理意见不满意的;
(3)投诉商场的营业员(含促销营业员、专柜营业员)、管理人员服务质量的;
(4)因商场的卫生、环境、设施等致人损坏的;
(5)应予受理的其他投诉;
第三条 投诉受理的程序
3.1楼层业种和客诉中心分别受理第二条所列的各自受理投诉权限范围内的顾客投诉。
3.2未经楼层业种处理而直接投诉于客诉中心的,原则上由楼层业种负责接待人员将顾客接至到楼层业种处理。顾客对楼层业种的处理意见不满意或处理不合法、不正确的,楼层业种应告知顾客有权投诉于客诉中心,并派人陪送。
第四条 受理部门的职责
4.1各业种、卖区设有顾客投诉登记簿,且放置于卖场服务台明显处。
4.2各楼层业种和客诉中心对于各自受理的投诉,应对顾客的自然情况(包括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涉诉商品的情况(包括品名、专柜厂家、金额)、顾客的投诉内容、根据、要求和楼层业种调查核实的基本情况、处理意见、根据、处理投诉人员、处理日期等进行登记备案;不随意泄露顾客的自然情况。
4.3各楼层业种、客诉中心的负责人员应热情的做好接待工作,耐心地听取和解答顾客所提出的问题,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艺术水平;
(1)接待负责人员应站立、微笑地迎接每一位顾客、向顾问候“您好!能帮您解决什么问题?”,并给顾客让座;不准态度冷淡或使用其他生硬的语言,怠慢顾客;
(2)在顾客陈诉投诉的内容时,应耐心地听取顾客的意见,不准打断顾客的陈诉,在顾客陈诉完结后,做好相关主要内容的笔录,并耐心地解答顾客的问题,做好调查核实工作。
(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承诺,提出解决
顾客投诉的书面处理意见备查,并积极、耐心地说服顾客接受正确的方案;不准未尽耐心说服的义务,让顾客投诉于客诉中心或不负责任地强制顾客接受;
(4)如顾客对于楼层业种的处理意见不满意或认为其处理意见不合法、不正确的,应告知顾客处理的相关规定,并陪送到客诉中心。
(5)顾客离开时,接待顾客的.相关人员应起立恭送顾客,并告知顾客:“欢迎您再来新玛特!”。
(6)各楼层业种应及时、合理地解决顾客的各类投诉,力争做到“一次投诉,一次解决”;由接待的第一位营业员或接待负责人帮助顾客办理顾客投诉的相关事宜,不得以“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为由,推委、搪塞、怠慢顾客,把问题在柜台解决,尽力为顾客创造一切方便。
4.4对于疑难复杂的投诉和特殊顾客,各楼层业种应及时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并及时通知顾客与客诉中心沟通,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4.5在解决顾客的退换货的投诉过程中解决贯彻落实公司的《服务承诺》:可换可不换的,坚决给予换;可退可不退的,坚决给退;双方都有责任的,以我为主。
4.6客诉中心对顾客以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的投诉,做好记录,转交楼层业种处理,并实行催办制度。
(1)对于能够当场解决的、楼层业种应在处理完毕后,及时将
处理结果通知客诉中心。
(2)对于疑难、复杂的投诉和特殊顾客,应于投诉转交到楼层
业种时起3日内,将处理意见通知客诉中心。
(3)各楼层业种应及时解决顾客以电话、信函等非直接的投诉,并保证真实无误地将处理结果通知客诉中心。
4.7各楼层业种要严把质量关,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提供欺诈性服务的行为,一经投诉,各业种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投诉的处理期限
5.1各楼层业种对于简单的投诉,应当场解决;对于疑难复杂的
投诉,最迟应于2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并登记备案。
第六条 投诉接待工作的考核
6.1各楼层业种对其受理的投诉所做出的处理意见应做好记录,并备案。
6.2经楼层业种处理,顾客仍不满意或认为楼层业种处理不当的,应告知顾客有权投诉于客诉中心。经客诉中心审查复核,如楼层业种认定的事情不清楚、不正确或适用的法律、法规、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承诺确有错误的,撤销业种处理意见,另行做出裁决或责令部门予以更正。
6.3对于管理人员的服务质量(包括服务态度、服务用语、接待质量等)的投诉,可以直接由客诉中心先行受理,并进行调查核实。顾客投诉内容,经查证属实并有损公司声誉,按公司奖惩条例给予处罚。
6.4为了全面提高各楼层业种的服务水平,确保各楼层业种对顾客投诉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力争做到“一次投诉一次解决,一次咨询一次满意”,规定如下:
6.5各楼层业种未按第5.1条的期限处理和解决顾客投诉的,经客诉中心查证属实的,算作服务质量投诉并结合公司《店堂管理考核制度》,通报楼层业种。但对重大疑难的顾客投诉,各业种楼层提前通知客诉中心的不在此限。
6.6各楼层业种违反第4.1—4.4条的规定,给公司的信誉和形象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公司《店堂管理考核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员和楼层业种予以处罚:个人50—100元/次;楼层业种1—3分/次。
6.7各楼层业种违反或拒不执行第4.5条的规定,扣罚业种楼层1—5分。
6.8各楼层业种未积极地执行第4.6条的催办制度,顾客因同一问题尚未及时解决而再次投诉或楼层业种通知的处理结果不及时、不准确,则以楼层业种的一次服务质量投诉论,根据公司《店堂管理考核制度》的规定,扣罚楼层业种1—5分。
6.9楼层业种不履行第3.2条规定的,根据公司《店堂管理考核制度》的规定,扣罚业种楼层1—2分。
6.10对于因商品的质量(含道具设施)问题及其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害的投诉,经客诉中心查证属实的,除责令楼层业种或商品的生产厂家赔偿顾客的损失外每次投诉酌情扣罚楼层业种、厂家
6.11对商场的设施、环境、卫生及其损害的投诉,由客诉中心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妥善处理。
6.12被市级以上新闻单位批评曝光的楼层业种,年度内第一次扣10分,第二次扣50分,被批评曝光的营业员劝退。 第七条“特事特办”奖励制度
7.1为维护公司的信誉和形象,提高公司的服务水平,适应重大疑难投诉和特殊顾客的需要,结合公司的《店堂管理考核制度》的规定,设立特事特办的奖励制度。
7.2“特事特办”奖励制度是指对重大疑难的投诉和特殊顾客的特殊情况,各楼层业种在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承诺之外,给与退换货或提供相应的服务的,对做出特殊处理的楼层业种,予以加分的奖励制度。
7.3“特事特办”奖励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1)适用的事件仅限于重大疑难的投诉和特殊的顾客;
如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定解决争议,可能会给公司的信誉和形象造成较大的损失或难以满足顾客的特殊需要;
(2)必须由各楼层业种与客诉中心协商确定相应的处理意见,由各楼层业种具体执行;
(3)各楼层业种积极执行“特事特办”处理意见的,由客诉中心酌情给予该楼层业种加分的奖励。
7.4无投诉奖励按月、半年、全年考核,楼层业种加1—10分,受委屈加1—5分,受委屈个人奖励50—100元。
第八条 本制度自即日起实施,人力资源部对本制度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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