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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本(通用11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本,欢迎阅读与收藏。

商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
(一)个人卫生
1、做到四勤: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洗工装。
2、保持口腔卫生,不得吃辛辣事物上岗,不准饮酒上岗。
3、工作服干净整洁。
4、定期参加卫生培训,掌握相关的卫生知识,新员工需经岗前培训后方可岗。
5、坚持参加每年的健康体检,一线员工上岗应具备健康证。
(二)卖场卫生
1、维护、保持商场的'环境卫生、商品卫生,做到不乱扔纸屑、果皮、废包装等杂物,不随地吐痰、倒水,保持店堂整洁。
1、营业现场的卫生清理,要在营业前清理完毕,做到地洁、柜净、玻璃亮,货架、商品无尘土,过道无杂物,畅通无阻。
2、商场内所有整箱商品,一律存放到货架上,柜台内不得堆码整件商品及包装物料,保持柜台整洁。
3、机器设备、日用器具整洁卫生,定位管理,保证卖场正常运转。
4、场内货架及柜台不存放与商品无关的杂物、私人物品。
5、场内货架及柜台按商场统一指定位置存放饮水杯、暖瓶、餐具、卫生用具(扫把、抹布、脸盆、墩布等)。
6、场内具备防蝇防鼠措施,鼠盒、蝇拍实行定位存放管理。
7、场内设有封闭式垃圾箱,由专人进行定时整理;灯具、玻璃墙体、塑料门帘保持干净整洁。
8、地面干净无污迹、杂物,随脏随扫,每日营业终了后认真墩擦;墙壁、窗台、门窗、立柱无塔灰。
9、价签、物价签、pop广告宣传的悬挂、填写、张贴要有条理,达到规范,杜绝现场价签残损的现象,保持良好的现场容貌。
(三)库房卫生
1.库房要干净整洁通风,无尘土塔灰,窗明几净、无鼠无蝇无蟑螂。
2.库房商品隔墙离地,分类码放。
3.退换、报损商品要有退货标志,单独码放。
4.库房内不许更衣,不得存放私人物品,不得有杂物和废弃物。
5.库房内备有鼠盒,并作到定位摆放、定期更换药物。
6.通道摆放商品,应做到隔墙离地,码放整齐。
(四)环境卫生
1、人人有责维护殿堂清洁,上货箱随人走,人走地面净。
2、卫生清洁要在营业前完毕,保证通道畅通及安全。
3、商场柜台内不准存放私人物品,卫生工具不得裸露现场;
商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2
1、所有商场超市均应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方能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应按许可项目的内容亮证经营。商场超市的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卫生责任人,负责本商场超市的食品卫生工作。
2、建立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组织机构,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全面负责超市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管理制度和详细的台帐制度,并有具体措施保证落实。
4、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不采购、不销售、不制售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随时检查每批上架食品的标签标识,保证内容规范完整;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流向消费者。
5、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培训合格证明后方能上岗。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有培训记录备查;
6、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7、直接接触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操作时带口罩、手套和帽子,不准佩带戒指、手镯、手表等饰物,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手部有外伤应临时调离岗位;
8、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
9、个人的衣物、药品、化妆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加工区及经营区内。
10、商场超市要建立食品采购进货管理制度。采购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具有鉴别各类食品卫生质量的知识和技能;按《食品卫生法》和《广东省采购食品索证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索证、验证;
11、食品包装物、食品用工具和容器应符合相应的卫生管理办法和卫生标准;重复使用的容器要防止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并有专人负责清洗、消毒。
12、应建立食品展卖活动管理制度。食品展卖区与非食品展卖区应分开并有明显标志,食品不得与其他商品混放,食品区不得经营与食品无关的物品;
13、散装熟食品、散装粮食、定型包装食品、蔬菜水果、冷冻食品和生鲜食品等要分区布置,生熟食品、干湿食品应防止交叉污染;
14、定型包装食品的产品标签内容应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要求,食品标签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不得模糊或脱落,生产日期与保质期在同一包装上;有中文标识,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代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方法并符合“GB7718”的有关规定。产品标签、说明书不得有夸大或虚假的宣传内容;
15、散装食品必须符合卫生部《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规定:有防尘材料遮盖,并设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设专人负责销售,并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及包装服务;
16、散装食品在适当的显著位置上标有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标识内容必须与生产者出厂时的标注相一致,严禁更改原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严禁与不同生产日期的食品混装销售;
17、食品应按规定条件存放;展示、销售的需冷藏(冷藏温度为0℃~10℃)或冷冻(冷冻温度为-18℃以下)的食品,应置于相应条件下,并有明确的温度显示;
18、冰冻水产品,应陈列于冰盘(箱)内,与其它食品隔开,温度控制在0~5℃;严禁用化学药剂保鲜;
19、超过保质期限或准备退货的食品应存放在固定位置、设明显标志并及时撤出展卖场所。
商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3
一、门前卫生
(1)门前地面干净整洁,无杂物、污物、积水。
(2)内外部车辆码放排列整齐,秩序井然。
(3)垃圾桶每天定时擦拭,保持清洁。
(4)门窗、墙面整洁,无灰尘、污迹及张贴广告。
二、院落卫生
(1)严禁外人进入,确保商品安全,门前院落保持整洁。
(2)院落商品码放整齐,不乱堆乱放,不留死角。
(3)废弃物及垃圾品赃物随时整理清运。
(4)院落内的废旧包装物,及时拆装码放,定期清理做好防火措施。
三、厕所卫生
(1)厕所门窗、玻璃、地面、墙壁每日清扫,保持干净整洁。
(2)厕所内垃圾及时清理,污水不外溢。
(3)每天用药物冲洗便池,不少于3次,保持厕所无异味。
四、通道卫生
(1)通道内门窗、玻璃、地面、墙壁干净整洁,无尘土塔灰、无杂物、污物。
(2)通道内无异味,垃圾及时清运。
(3)通道内商品应码放整齐、隔墙离地。
(4)通道内的消防器材应妥善保存,定位管理,定时清扫。
商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4
1、持有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亮证经营,按时复核。
2、每日进行湿式卫生清扫,保持内部环境整洁,室内无积尘,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3、建立卫生管理网络,建全卫生管理制度,有卫生负责人。
4、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持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上岗,证件集中保管。
5、场所内通风良好,有机械通风设施,空调滤网和电扇叶片定期清扫,保持清洁无尘
6、场所内禁止吸烟;有禁烟管理标志和禁烟管理措施。
7、出售食品、化妆品、药品的柜台应分设在清洁的地方,农药、油漆等有害商品应有单独售货室。
8、厕所及时清扫保洁,做到无积污、无异味。采用水冲式蹲式便器,有良好通风。
商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5
一、所有商场超市均应持有效卫生许可证方能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并应按许可项目的内容来经营,商场超市的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卫生责任人,负责本商场超市的食品卫生工作。
二、建立建全的食品卫生管理组织机构,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全面负责超市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三、建立健全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管理制度和详细的台 帐制度,并有具体措施保证落实。
四、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不采购、不销售、不制售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随时检查每批上架食品标签标识,保证内容规范完整,及时清理超保质期限的食品。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流向消费者。
五、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培训合格证后方能上岗,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有培训记录备查。
六、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北京市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七、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操作时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不准佩带戒指、手镯、手表等饰物,不得留长指甲,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手部有外伤的应临时调离岗位。
八、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
九、个人的.衣物、药品、化妆品等不得放在超市内或经营区内。
十、商场超市要建立食品采购、进货管理制度,采购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具有鉴别食品质量的知识和技能。
十一、食品包装物、食品用的工具、容器应符合相应的卫生管理办法和卫生标准,重复使用的工具、容器须及时消毒。
十二、应建立食品展卖活动管理制度。食品展卖区与非食品展卖区须分开,不得与其它物品混放。
十三、产品标签内容应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要求,食品标签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产品标签说明书不得有夸大或虚假的宣传内容。
十四、散装食品必须符合卫生部《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规定,有防尘材料遮盖、并设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
十五、所有物品必须按规定条件存放、展示,销售并对储藏、存放温度、湿度等都有明确的条件提示。
商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6
第一节 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制订本准则:
一、凡本超市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皆依本准则实行。本超市卫生事宜,全体人员须一律确实遵行。
二、凡新进的员工,必须了解清洁卫生的重要性与必须的卫生知识。
三、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介质清洁不得堆放垃圾污垢或碎屑。
四、各条主副院长通道至少每日清扫三次,并采用适当的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五、当班各柜组回货验收完毕后应及时入仓,禁止堵塞通道。理货时,废弃包装物应折好送指定地点。
六、第个工作场所内,严禁随地吐痰。
七、饮水必须清洁。
八、洗手池、更衣室及其它卫生设施,必须保持清洁。
九、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十一、凡可能寄生传染菌的原料,应于使用前适当消毒。
十二、各柜组部门须有充分的光线且适当的.分布防止炫目及闪动。
十三、各柜组、各部门及办公室、仓库场所,由在其间工作的员工负责打扫,做到日扫日清,定期大扫除。 十四、各工作场所的窗户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须保持清洁。
十六、垃圾、废弃物、污物的清除,应符合卫生的要求放置指定的范围内。
第二节 卫生工作的检查:
一、当班值班人员对当天卫生进行检查确认。
二、每周客服部要对卫生进行全面检查。
三、每两周由行政部组织一次卫生检查,重大节日前也要进行检查。
四、卫生检查采用百分制进行各项打分、评优。
五、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予以解决。
第三节 卫生工作五不准
一、准随地吐痰。
二、不准在办公室、卖场抽烟、吃饭或饮酒。
三、不准杂物垃圾扫入他人卫生区。
四、不准乱扔废弃物、果皮核。
五、不准乱倒脏水、茶根、垃圾。
商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7
第一条 为维护商厦(场)、超市的整体形象,保持良好的购物环境,保证员工与顾客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使卫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标准化,特制定卫生管理制度。
第二条 管理方式
一、商厦(场)、超市内外公共场地、设施的卫生工作由后勤科(室)负责统筹管理。
二、商厦(场)、超市内非公共场地、设施的卫生包括
办公室、柜台货架、操作间、商品卫生等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根据各自区域组织落实。
三、商厦(场)、超市商品、食品卫生由商场经管科、市场督察人员负责把关控制。
四、督察员负责对整体的卫生工作的检查监督。
第三条 食品卫生
一、鲜活食品
(一)肉类食品出售时要做到“四不卖”即:带泥的不卖,带血的不卖,带毛的不卖,有异味的不卖。
(二)绞肉馅时要做到“五不绞”:带毛、带血、带泥、带皮、带肉枣的不绞。
(三)出售鲜肉时要做到刀不生锈、案不霉、地面无污垢、无异味、无蝇,冷藏设备专柜专用,定期除霜、清洗、保持清洁。
(四)出售水产品时,做到新鲜无异味,水产品要定时换水,鱼池、工具每日清洗,保持清洁。冷藏设备专柜专用,定期冲洗,保持清洁无异味。
二、干鲜果品类卫生:
(一)水果局部腐烂不得出售。
(二)干果发霉、变质、生虫不得出售。
三、熟食制品卫生:
(一)出售熟食制品应做到“五专”,即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藏。
(二)经营时要求勤进快销,坚持食品卫生索证制。
(三)出售熟食要坚持使用双夹法,做到生熟分开,货款分开,工具定位每天消毒两次。
(四)销售、储藏做到生熟分开,冰柜备有消毒毛巾,专用工具。刀、墩、案板、抹布、盆等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
(五)熟食制品出现变质、发霉、异味等现象,应立即停止出售并及时处理销毁。
四、糕点食品卫生
(一)糕点不得直接码在地面上,要有防鼠、防蝇、防虫设施,要盖有苫布,苫布外要有明显标志,使用时不得里外颠倒。
(二)直接接触食品的纸张、塑料等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卫生标准。
(三)售货工具要每日消毒、清洗、不留残迹,实行双夹法。
五、罐头、酒类食品卫生
(一)锈盖、锈桶、胖听及透气的玻璃瓶、铁桶、软包装罐头一律不得上柜出售。
(二)混有杂质、过期、损伤的`罐头、酒类一律不得出售。
第四条 食品生产与经营
一、经营食品的场所,必须持有当地卫生防疫站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能营业。
二、直接为顾客进行食品销售服务的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
三、对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五种疾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患者,治愈前不得上岗。
四、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消灭预防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害虫及其孽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五、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交叉感染,食品及其原辅料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六、直接入口的食品容器,必须做到用前洗净、消毒。食品出售时,应有食品加工单位的小包装,或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
七、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包装容器、工具、设备的卫生条件必须符合卫生要求,防止污染。
商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8
1、超市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并按许可项目的内容亮证经营。学校超市的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卫生责任人,负责超市的食品卫生工作。超市若出售变质,过期食品,发生学生食物中毒,超市负责人负完全责任。
2、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和详细的台帐制度,并有具体措施保证落实。
3、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不采购、不销售、不制售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随时检查每批上架食品的标签标识,保证内容规范完整。 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培训合格证明后方能上岗。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5、直接接触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操作时带口罩、手套和帽子,不准佩带戒指、手镯、手表等饰物,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手部有外伤应临时调离岗位。
6、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
7、个人的衣物、药品、化妆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加工区及经营区内。
8、定型包装食品的产品标签内容应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要求,食品标签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不得模糊或脱落,生产日期与保质期在同一包装上。有中文标识,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代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方法并符合“GB7718”的有关规定。产品标签、说明书不得有夸大或虚假的宣传内容。
9、散装食品必须符合卫生部《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规定:有防尘材料遮盖,并设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设专人负责销售,并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及包装服务。
10、散装食品在适当的显著位置上标有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标识内容必须与生产者出厂时的标注相一致,严禁更改原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严禁与不同生产日期的食品混装销售。
11、食品陈列与销售符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面。超市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做到食品无灰尘,无污染,保证学生吃上放心食品。
12、应按规定条件存放。展示、销售的需冷藏(冷藏温度为0℃~10℃)或冷冻(冷冻温度为-18℃以下)的食品,应置于相应条件下,并有明确的温度显示。
13、超市售货员在出售食用品时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学生保护环境,不乱扔包装袋、瓶、纸等垃圾,负责超市周围的卫生清洁。
商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9
为确保我中心在食品仓储、销售过程中的经营安全,特制定商品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
一、库房卫生管理:
1、仓库内要定期打扫、防虫、防蝇、防鼠。
2、仓库内要安放温度计、湿度计,保证仓库内的温、湿度符合仓库的'标准。
3、仓库内的温、湿度计须有专人管理,每天进行登记。
4、仓库管理员要对库内商品的使用期限有明确的记录,对于已过期或快过期的商品及时进行妥善处理。
二、零售区卫生管理:
1、零售区内卫生由销售人员自行负责,每天至少清扫一次。
2、防鼠、防蝇、防害,定期对零售区进行消毒,使消费者有一个安全卫生整洁舒适的购物环境。
三、办公区卫生管理:
1、办公区卫生由办公室人员自行负责,每天至少彻底清扫一次。
2、定期防鼠、防蝇、防害,定期对工作区进行净化消毒。
以上管理制度实行专人专管,每个从业人员须认真执行。
商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0
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悬挂在明显位置,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
2、成立卫生管理组织,设立卫生管理人员,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卫生资料档案。
3、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室内无积尘,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加强自然通风,机械通风设施保持正常使用,空调器(系统)定期清洗消毒。有防蝇、蚊、蟑螂、鼠害的设施,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
4、场所内禁止吸烟,有禁烟标志和禁烟管理措施。
5、出售食品、化妆品、药品一次性卫生用品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柜台应分设在清洁区域,农药、油漆等有害商品应有单独售货室。
6、公共卫生间及时清扫保洁,做到无积污、无蝇蛆、无异味。
商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1
1、是其场所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场所卫生管理负全面责任。
2、醒目处设置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内容包括卫生许可证、信誉度等级、健康证等,场所内设有醒目禁烟标识
3、有机械通风设备,地面、墙面、天花板使用无毒、无异味、防水、不易积垢的材料铺设,并且平整、无裂缝、易于清扫。店内应清洁整齐,采用湿式清扫,垃圾日产日清。出售食品、药品、化妆品等商品的柜台应分设在清洁的地方。
4、采购的.公共用品用具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要求。采购公共用品用具应向经销商索要产品卫生质量检测报告或有效证明材料。
5、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勤剪发、勤修甲、勤洗澡、勤换衣,饭前便后、操作过程中严格洗手消毒,保持工作服整齐干净。从业人员不宜在工作区域内食、宿,不宜在工作场所摆放私人物品。
6、从业人员上岗前应当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继续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从业人员患有有碍公众健康疾病,治愈之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7、从业人员应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掌握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基本卫生知识和卫生操作技能等,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8、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报告
(一)场所负责人为责任报告人。
(二)当发生死亡或同时发生3名以上(含3名)受害病人时,责任报告人要在发生事故24小时内电话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三)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报告范围:
1.室内空气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虚脱休克;
2.公共用品用具、用水和卫生设施遭受污染所致传染性疾病、皮肤病;
3.意外事故导致的一氧化碳、氨气、消毒剂、杀虫剂等中毒。
(四)发生传染病或健康危害事故时,场所经营者应立即停止相应经营活动,协助医务人员救治事故受害者,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防止事故的继发。
(五)不得隐瞒、缓报、谎报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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