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优)18篇
在现实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事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人事管理制度 1
干部人事考勤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组织内部管理,确保员工按时、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同时也为评估和激励员工提供了公正、透明的依据。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考勤规定:明确工作时间、休息时间、请假流程等。
2. 签到签退制度:设定签到签退的时间窗口和方式。
3. 旷工与迟到早退处理:规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4. 请假审批流程:详细描述请假申请的`步骤和审批权限。
5. 考勤记录与核查:如何记录和审核员工的出勤情况。
6. 异常情况处理:如突发状况下的考勤处理办法。
内容概述:
1. 法定工作时间:遵守国家劳动法规定的每日工作时间,确保员工权益。
2. 考勤设备与系统:采用现代化技术,如电子打卡机或考勤软件,提高效率。
3. 假期管理:包括年假、病假、事假等各种假期的申请与审批。
4. 考勤异常报告:对未按规定出勤的情况进行记录和分析。
5. 考勤与绩效挂钩:将考勤结果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一部分。
6. 培训与宣导:定期对员工进行考勤制度的培训和宣传,确保理解到位。
人事管理制度 2
为促使公司快速的成熟,使各部门的绩效迅速增长、人员更加团结,为公司、部门和自身带来更多业绩,公司特制定以下日常规章制度,望所有人员共同遵守,互相监督。具体如下:
第一章:日常行为规范
1、进公司应佩带胸卡;
2、做好个人卫生,注重穿着,工作期间严禁穿牛仔裤等过于休闲类服装;保持桌面、地面、电脑、电话的清洁、整齐,不得乱扔杂物、倒水;
3、人离开座位后椅子应及时归位、并且整齐、卫生;
4、轮到值日时间,要在当天下午下班后或第二天早上提前30分钟值日,并保证值日质量和当天室内垃圾的及时处理;
5、工作时间内不准看与工作不相关的报纸、杂志、书刊,吃零食或其它食物等;
6、上班时间严禁大声喧哗、闲谈、聚堆聊天等与工作不相干的事情;
7、无论是在培训、会议所有人员的通讯工具应调为静音、震动或关闭状态;
8、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等集体活动;
9、每周周五应作出并上交本周工作总结及下周工作计划,每月的27号作出并上交本月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
10、每周周六17点为本周总结会议,每周一上午8点30―9点为本周工作计划会,每月30号为本月总结会议和下月工作计划会议,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参加会议。
11、每周二、四下午五点为部门工作讨论会,无特殊情况,严禁不参加。
12、未经他人的允许严禁翻阅他人的'资料、物品等;
13、严禁在浏览不健康的网站、恶意删除、修改、传播公司的内部资料,以及向同行提供本公司人事资源;
14、工作时间内严禁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其余时间打市话不应超过3分钟,严禁电话闲聊。
第二章:处罚制度
1、对违反第一章里的2、4、5、6、7、14条中的某一条者,对当事人处以10元的现金罚款并写书面检讨;
2、对违反第一章里的8、9、10、11、条中的某一条者,对当事人处以20元的现金罚款并写书面检讨;
3、对违反第一章里的12、13条中的某一条者,对当事人处以50元的现金罚款并写书面检讨在公司晨会上宣读;
4、部门所有人员应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另外全体人员应在8点30前到公司,并且保证晨会(以公司集合音乐关闭为止)不迟到,迟到一次罚款5元,一月第二次10元,三次20……依次类推,每月累计;
5、对于完不成公司或部门经理要求一定时间内要完成的任务的,依据情节轻重处以10-100元的罚款。
6、除以上制度和规定外,所有人员都应遵守公司的每一个制度,并接受公司的监督和处罚;
第三章:奖励制度
1、为部门、公司带来荣誉或做出贡献者奖励50元;
2、每月经过部门全体人员投票选出当月表现、进步、纪律等最突出者,将给予50元奖励;
3、每月绩效最高者将给予100元的奖励,要求绩效最少在8人以上者方可参与评比,如都达不到,此奖不奖励任何人;
4、每月第一个绩效达到8人者奖励50元奖励。
5、月绩效达到10人以上的,奖励200元。
6、保留一定的灵活奖励,比如在工作各方面表现突出者等。
以上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香港现代医学教育集团有限公司所有,本制度从颁发之日起开始执行。望所有市场技术部的人员积极遵守、认真对待、互相监督,如有不健全之处随时修改、添加。
人事管理制度 3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依据本公司章程制定,凡本公司从业人员人事管理悉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条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实施。在公司主管领导的指导下,行政人事部具体负责下列工作:
1、负责人力资源规划的制定;
2、负责人员招聘、培训、考核工作;
3、负责公司劳动用工制度、薪酬激励制度的制定与实施;
4、负责办理员工社会保险事宜;
5、负责人事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从业人员职级划分如下: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
中级管理人员,包括各部门经理、车间主任、主要工程技术人员。
普通管理人员,包括各部门业务主管、普通技术人员。
助理职员,包括各部门从事一般工作的员工。
普通员工包括:一般职员、技术工人、普工、后勤工人等。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设立坚持“因事设岗原则”,努力做到以最少的岗位获得最好的工作效率。
第五条 公司人员编制数额按公司经营运作的需要制定,并在每年年度开始前定编,经总经理和董事会核批后实施,坚决杜绝因人设岗,人浮于事的现象。 第二节 任用
第六条 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计划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 件以“职务说明书”为依据,以便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置。
第七条 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八条 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一)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任免。
(二)中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报董事会核准后任免。
(三)普通管理人员及助理人员由行政人事部考察后提名报总经理核准后任免。
(四)本公司各单位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应先依新进人员任用事务处理流程规定提出申请,普通管理人员以下岗位经主管人事副总经理核准,中级以上岗位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考选事宜。
第九条 新进人员面试或测验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试用3个月,期满考查合格者,方得正式聘用;表现突出者,可视情况缩短其试用期。
第十条 新进人员应先办理背景调查,并按学历及实际工作能力任用。
第十一条 除公司正式职员外,本公司可按业务需要聘雇临时人员,其待遇、工作时间及工作条 件按合同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由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剥夺公民权,尚未恢。复者;
(二)受破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三)通辑有案,尚未销案者;
(四)参与黄赌毒者(正式员工在合同期内有此行为,一经发现立即解聘);
(五)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六)原在其他公私机构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
(七)经其他机构开除者;
(八)身体有缺陷或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九)未满十六周岁者;
(十)公司负责人,不合于公司法规定者。
第十三条 新进人员,试用期间应由人事部门切实考核。试用成绩欠佳,或品行不良,或发现其进入公司前有不法事实者,可随时停用。新进人员在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办妥下列手续:
(一)填妥本公司新进员工履历表;
(二)提交学历证件、身份证复印件;
(三)提交公司定点医院体格检查证明;
(四)提交前任职机构离职证明书(无证明书者应提供有关查询电话及地址);
(五)提供经济担保并与担保人签定担保合同书,担保人应保证被担保人服务期间行为、财物及安全等并负连带赔偿责任;
(六)近期半身正面免冠照片三张;
(七)签订保密协议、试用协议或劳动合同书及岗位聘任协议。
第三节 服务守则
第十四条 本公司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说明外,如为该说明书未经列载,而经上级主管指派交办的工作,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接受。
第十五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对承办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直言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四)爱护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六)维护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
(七)注重自身品德修养,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相关行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九)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十)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公司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措款项。
第十六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失时,应负赔偿责任,其中属故意行为者,应另加处罚。
第十七条 本公司工作时间,每周为五天,星期六、星期天及法定假日原则上均休假,特殊情况可安排串休。
第十八条 员工每日工作8小时,具体作息时间依季节 变化事先制定公告执行。
第十九条 部门经理以下人员上、下班须亲自签到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打卡,应事先征得主管批准,并报考勤员登记。
第二十条 如因工作需要,公司每日工作时间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条 件下,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有《劳动法》第四十二条 规定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前项规定限制。
第四节 请假、休假
第二十一条 从业人员请假、休假按照公司另行制定的《请假、休假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请假逾期,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业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一个月。事假逾假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明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一周。
第二十三条 请假期内薪资,依薪资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 请假程序及批假权限:主管以下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并提供有关证明,一并递交部门经理签批,并送行政人事部审批;部门经理请假,由总经理签批后到行政人事部办理手续,假满后应及时按原批假程序销假,未及时销假者按旷工处理。集体外出活动应填制“集体外出活动申报审批表”,个人外出活动时应填制“个人外出活动审批表”。
第二十五条 法定假日另按国家规定执行,无偿献血200cc以上的职工可给假三天疗养,视为出勤。
第二十六条 其他规定:探亲、年假、事假年累计不得超过45天。
第五节 员工教育培训
第二十七条 员工教育培训分为职前教育和在职员工的业务培训,具体参照《员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第六节 考核
第二十八条 公司每季度对员工就“德、勤、能、绩”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交行政人事部密存,作为年度考核、升迁及培训等的依据。
第二十九条 年度工作考核,每年一月上旬为年度考核期,各部门经理应对其下属员工依据平时工作考核成绩及勤惰情况评核。考核结果应于一月十日前交行政人事部汇总。
第三十条 考核方法采用百分制法,具体做法见《员工绩效考核办法》。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考核,其它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或经授权的总经理考核,中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考核,普通管理人员及助理人员由行政人事部及所在部门经理考核。
第七节 调迁
第三十二条 各部门基于业务上的需要,根据所属员工个性、学识、能力及志愿,调配适当工作,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第三十三条 员工接到调职通知并与接任员工做好移交工作后,方可到任新岗位。
员工办理交接应填制交接清单,待各有关部门签字后交行政人事部,方可办理有关调迁手续。
第八节 免职
第三十四条 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解聘:
(一)违反本公司规章,情节 严重者;
(二)有违法犯罪行为,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者。
第三十五条 前条 第(二)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不得要求补发停职期间之薪资。
第三十六条 自解聘之日起,薪资停发,并应立即办理移交。
第三十七条 本公司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一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遣人员,但解雇人员时,应事先预告,其预告期间规定如下:
(一)在公司服务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者,于十日前预先通告;
(二)在公司服务一年以上三年以下者,于二十日前预先通告;
(三)在公司服务三年以上者,于三十日前预先通告。
从业人员对于其所承受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公司可随时解雇,并照上述规定日期预先通告。
第三十八条 从业人员在接到前项预先通告后,如另谋工作可以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周请假不得超过二个工作日,其请假日薪资照发。
第九节 辞职
第三十九条 从业人员如感工作不适或其他原因想辞职,应于三十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申请,由部门负责人及行政人事部经理签具意见后,呈报总经理核准;其为中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签具意见后呈转董事会核准;其为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批准。核准辞职后,再转回行政人事部,据以填制薪资通知单转财务部门办理停薪。
第四十条 行政人事部依据辞职申请书发给“离职审批表”,通知本人于奉准离职日当天下班前依离职通知单上应办理事项,逐项办妥移交,办理完毕后,由相关部门及行政人事部审核无讹后,并签章转财务部门核计当月薪资(除特准外,均于下次发薪日发给)。并可依其申请,发给离职证明书,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奖金,薪资发至批准离职之日。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以解职处理。
第四十一条 职员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 款暂时或永久离开本公司者,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导致公司损失者,将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 行政人事部根据离职审批表于当日即行办理下列事项:
(一)登记人员变动记录薄。
(二)注销控制内人员状况登记表。(花名册)
第四十三条 人事主管视情况应约谈离职人员,并将面谈结果填入离职人员档案,以作为人事流动率检查参考。
第十节 保险
第四十四条 凡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的正式职员均可享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
第四十五条 上述保险由公司统一办理手续,保险单据及相关手册由行政人事部统一保管。
第四十六条 正式职员在聘用期内,均享受上述保险。凡职员与公司解除合同,公司为其办理的各类保险随解除合同当月起停止。
人事管理制度 4
人事招聘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涉及企业人才引进、选拔、评估及留任的`全过程。这一制度旨在确保企业能够吸引、选拔到符合岗位需求的优秀人才,同时保证招聘过程的公平、公正、透明,从而提升组织效率和员工满意度。
内容概述:
1. 招聘策略:明确招聘目标,制定招聘计划,确定招聘渠道,如内部晋升、网络招聘、校园招聘等。
2. 岗位描述:详细列出岗位职责、任职资格、工作条件和薪酬范围,以便求职者了解职位要求。
3. 简历筛选:设定标准,对收到的简历进行有效筛选,确定面试候选人。
4. 面试流程:设计多轮面试,包括初步面试、专业面试、行为面试等,确保全面评估候选人能力。
5. 背景调查:对候选人提供的信息进行核实,确保其真实可靠。
6. 录用决策:基于面试结果和背景调查,决定是否录用,制定入职流程。
7. 员工培训:为新员工提供入职培训,帮助他们快速适应工作环境。
8. 反馈机制:对招聘过程进行定期评估,收集员工和候选人的反馈,不断优化招聘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 5
医院人事档案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信息资源管理工作,它是医院人员个人经历和社会实践的重要记录,是其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实战业绩等的重要反应,也是重要的人事信息资源。重视和加强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人事档案的资源优势,是促进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合理有效配置医院人力资源,促进医院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而现如今,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出现了严重问题,并产生重要的危害后果,因此重视医院人事档案管理迫在眉睫。通过对医院人事档案管理的现状进行分析,研究出存在的问题,并找寻解决办法,以此来促进医院卫生事业的发展。
随着各项改革的深入,人事改革这一长久被人们所忽视的改革重新进入了人们的视野中来。而在医院人事管理工作中,档案的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医院人事档案不但是医院员工的资料信息,更是正确考察并评选干部的重要依据。只有持续提升档案管理的效率,持续优化档案管理的模式,才能为医院的核心竞争力打下良好的基础。因此,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应受到广泛的重视。
1、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由于医院人事档案管理长期以来不受重视,因此出现了很多问题,这些问题甚至影响到了医院的日常工作。而医院人事档案管理是一个比较系统的工作,要想研究如何改善现阶段我国医院人事档案的水平,就需要对症分析,研究出现在我们存在的问题,并对症下药,提高医院的人事档案管理水平。
档案的真实性问题。医院的人事档案对于医院的建设具有深远持久的影响,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就显得尤为的重要,但现如今由于医院对其的不重视,很多档案出现了失真失实的情况,不能正确真实的反应出现如今医院的情况,档案的真实性令人堪忧。
档案的管理方式问题。现如今,社会已经进入了一个多媒体时代。而医院的人事档案还存在着用纸张随意记录等情况,人工记录仍属于普遍现象。这种记录不仅费时费力还易出现错误,因此应该得到改善。
档案更新速度慢。现如今,时代飞速发展,但是很多医院的人事档案还停留在多年前的记录。由于信息更新的不及时,存在的档案很难真实的反应医院员工的现实状况。同样的出现了信息之后的问题,对医院人事部门选拔人才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难以提出公平客观的数据证实。
管理人员素质问题。由于现在医院的不重视,导致很多医院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的职位是兼职的甚至是空缺的,没有专门的人才进行人事档案管理,人事档案出现了不专业等问题。与此同时,医院的档案人员专业素质较低,业务能力不熟练,对档案问题处理不明。
存放档案地方简陋,存在安全隐患。目前,很多医院的人事档案的存放环境往往比较简陋,且存在安全隐患。存放地不能做到定期清洁,定期打扫。并且,一旦遇到自然灾害或火灾时,没有指定的应急预案及措施,不能应对灾害发生。
2、医院人事档案管理的发展策略
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对于一个医院的建设具有作用,但现如今,医院的人事档案存在问题,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如何解决则是有关学者认真思考的问题。究竟要建立成什么样的人事档案管理?什么样的人事档案管理才适合一个医院的发展?对此,给予一下几点建议:
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医院人事档案的意识。医院人事档案出现的问题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工作人员对医院人事档案的不重视,那么加强工作人员的重视力度就显得格外的重要。首先,医院要做到积极广泛的宣传,以此来增强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对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只有意识到人事档案管理的重要性,才能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与财力来保证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进行。其次,工作人员要改变思想观念,正确对待人事答案,并且积极主动的做好开发利用工作。然后,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者要加强自身的责任感,医院并且要提高工作人员的薪酬待遇等情况。最后,要让大家意识到人事档案工作与所有人息息相关,这样才能自觉主动地维护医院的人事档案。
积极培训专业队伍,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又繁琐的工作,因此需要管理人员自身素质过关业务能力强。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努力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培养具有创造性、学习性的综合素质。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不断更新业务知识,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提高人事档案管理业务水平,学习计算机应用等现代管理技术和管理理念,以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要求。同时,要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积极引进现代的管理设备与手段,以进一步加强人事档案管理的工作实践。
加强医院人事档案信息化与功能化建设。医院人事档案要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不断完善医院人事档案的现代化管理工作,积极采用现代化技术与手段,建立科学有效的数据库储存信息,积极实现人事档案资源的科学配置与利用。充分发挥信息化作用,改变以往医院人事管理部门的储存形式,即纸质存储,人工记忆。现如今,医院要努力提高档案的信息化程度,发挥现行科技对档案的影响,以使档案更加方便使用与利用,充分发挥人事资源优势为医院的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建立完善医院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医院应建立健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让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进行规范化管理。同时,要进行责任认定制度,明确责任归属问题,以此来保证人事档案能够有效的进行下去。定期对人事档案进行更新复查,以减少错误同时还能提高信息的利用率,以此促进医院文化事业的发展。
医院人事档案管理是为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和利用创造条件、提供相关人事数据和信息支持的重要活动,在医院人才开发中起到了人才“信息库”和“资政院”的重要作用。一个医院的长远发展依赖于一个完善的管理制度,一个完善的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需要医院的人事档案作支撑。医院要加强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以此来促进医院的卫生事业发展。尽管医院人事档案存在着很多问题,但是我们相信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医院的人事档案会越来越健全,越来越完善。总之,提倡人事档案的个性化特征,打破固定收集模式,尽可能地将个人人事信息客观、真实、系统、全面地提供给组织人事管理部门,积极对人事档案进行开发、挖掘和利用,使其发挥最大化地利用效力,将是人事档案工作者努力的方向,也是今后医院人事档案改革的主导方向。
人事管理制度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院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干部人事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是党和国家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档案工作的组成部分;更是我院重要的人力信息资源之一。为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选贤举能,知人善任,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服的。学院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负责地抓好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工作。
第三条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严密保管,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归档制度。
第四条学院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要按照中央组织部和,经常收集和补充干部档案材料,了解和掌握形成干部档案材料源的信息,及时全面收集干部档案材料。
第五条对于干部人事档案中缺少的材料要逐份进行登记,并积极收集补充归档,保证干部人事档案内容的完整。建立“收集干部档案材料登记薄”和“缺少干部档案材料登记薄”,并做好登记工作。
第六条收集的材料,逐份进行登记,避免材料遗失、散落,防止漏收或重复收集。
第七条认真审核收集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归档材料,及时通知形成材料部门补报或补办手续;凡不属于归档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应及时退还形成材料的部门。凡属归档的材料,必须是内容真实,完整齐全,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写明文号、承办单位、时间和办理完毕的正式文件材料。
第八条贯彻落实中组部、省、市委组织部近年来关于干部档案工作部署和新的要a4求情况,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和目录等有关材料采用国际标准纸型,档案盒规格按照a4纸型相应调整。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及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归档,必须退还原形成材料单位重新书写后方可归档。
第九条对审核后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应及时归入干部档案,做到随收随归。
第三章档案整理与装订制度
第十条干部人事档案的整理,必须按照中央组织部年重新修定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的要求及年的文件进行。
第十一条凡新参加工作的干部其建立的干部人事档案须在到岗后三个月内整理完毕。
第十二条已整理过的档案,对其新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要及时装订入卷归档。
第十三条整理必须做到认真鉴别,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使每卷达到完整、真实、条理、精炼、实用的要求。
第十四条整理时对纸张不规则、破损、卷角、折皱的材料必须进行技术加工。如发现档案材料载体变质或字迹褪色不清楚时,须采用修复、打印、抄写等方法进行留底备注。
第十五条凡属清理出来的需要转(往有关部门保存或处理的材料)、退(回形成单位重新制作;退还本人的材料或证书等)、销毁(无保存价值和重复无用的材料)
的材料必须逐份登记造册,并履行一定的审批手续,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处理或销毁档案材料。
第十六条整理档案时不得私自涂改、抽取或伪造档案。严禁吸烟,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十七条装订成卷的档案必须做到整齐、整洁。
第四章档案转递制度
第十八条凡因干部调动、职务变动等原因改变了主管单位的,学院组织部应在接到干部任免、调动文件或领导批示后的一星期内将其档案转往新的主管单位保管。
第十九条凡转出的档案必须将全部材料按规定的要求整理装订合格后再转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压档案或不转部分档案材料,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第二十条转递干部人事档案或档案材料,应严格履行转递手续,应详细填写《干部档案转递通知单》,严密包封后,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准公开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第二十一条接收档案的单位对所接收档案检查核对无误后,应在收到档案的十天内将回执退回发档单位。
第二十二条档案转出一个月仍未收到回执时,发档单位应发函催要,收到回执后要将其粘贴在《转递单》存根上备查。
第二十三条严格执行转递制度,对外单位转入的不知干部下落的档案,应及时查清干部下落或退回原转出单位,以免产生新的“无头档案”。
第五章档案保管库房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按照安全保密、便于查找的要求,档案保管要严密科学;干部人事档置铁质档案柜。
第二十五条库房内每月检查一次安全保密设施,确保档案安全。库房内要保持清142445洁、整齐,保持库内适宜温湿度(要求温度在笆一笆之间,相对湿度在—%之间)。
第二十六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档案库房、阅档室和档案人员办公室应三室分开。不得在库房内阅档或办公。
第二十七条档案库房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及其它物品,严禁把火源带进库房。
第二十八条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档案库房。
第二十九条经常注意库房门窗安全,做到随手关门,离去上锁。
第三十条编制好检索工具,合理排放档案,防止漏检和误检。
第三十一条每年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核对、统计,并对检查核对情况进行登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六章档案查阅借阅制度
第三十二条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必须持有查阅单位分管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签字及党组织盖章的手续完备的《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表内各项内容必须如实填写清楚。
第三十三条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必须是两名中共正式党员同时查阅。
第三十四条凡持《证明材料介绍信》或“行政介绍信”要求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一律不予提供查阅。
第三十五条任何人不准查阅、借用本人及亲属的档案或档案材料。
第三十六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要根据规定,确定是否提供材料。
第三十七条查借阅人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的阅档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只准利用有关部分的内容,不准翻阅全部档案。阅档时严禁吸烟。
第三十八条查阅或借用干部人事档案时,要爱护档案,严禁图划、抽取、折叠、涂改、撤换档案材料。未经批准,不得摘抄、复制和拍照。经批准,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一般不盖章;取证的材料,由档案人员审核后盖章。
第三十九条干部人事档案一般不外借,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借出使用时,要说明理由,经过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限期归还,不得擅自拍照和转借他人。档案借出时间不超过两周,逾期使用者,应办理续借手续。
第四十条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确因工作需要,通过干部人事档案了解下属干部情况的,可由干部档案管理部门根据党的保密原则代查有关内容。
第七章档案保密制度
第四十一条牢固树立保密观念,增强保密意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的绝对安全。
第四十二条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同时对有关人员做好保密工作,谨防泄密。
第四十三条不得随便议论档案的内容,做到“四不”,即。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该抄的不抄;不该借的不借。
第四十四条查阅档案时,只允许查阅部分内容的,不得翻阅全部档案,严禁抽取、拍摄、复制档案内容,不准用电话、明码电报索要或提供档案内容。
第四十五条不准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或查阅档案,不准以任何理由私自提供干部档案或变更档案内容。
第四十六条任何人不得携带干部人事档案旅游探亲和出入公共场所。
第四十七条转递干部人事档案或干部档案材料应遵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办理。
第四十八九条严禁伪造、涂改、私自撤换和销毁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对违犯者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属假公济私者,按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处理。
第八章工作人员守则
第四十九条坚持原则,做好档案的保密、保管工作,切实履行涉密人员的保密义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保密规定。不得擅自提供档案资料或向他人泄露档案内容。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
第五十条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档案工作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积极为干部工作服务,虚心接受上级档案机关的业务指导。
第五十一条认真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工作,努力熟悉和了解档案的基本内容。做到收集齐全,登记及时明晰、分类编目合理,卷面标题全面、明确、具体、精炼,装订和排放美观整齐,编目和索引实用,便于查找利用。对未及时移交的档案资料主动向使用或产生该档案的部门催收。
第五十二条维护和保证干部人事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不得擅自转移、分散和涂改、销毁档案及档案材料。
第五十三条负责建立档案借阅管理制度,搞好档案的利用工作。借阅档案必须登记,借阅档案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时追回,防止档案在借阅中散失。
第五十四条有计划的编制专题索引等检索工具,提高查阅档案的效率,为档案使用者提供方便,日常工作中切实做到主动、热情、耐心、细致、准确、迅速,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第五十五条工作调动时,必须做好档案和档案材料及业务文件等的交接工作。
第五十六条按照《档案保管库房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库房的常规工作。同时定期检查档案,对破损字迹或模糊纸张变质的档案材料,要及时采取修复、复制等措施,确保档案材料安全。
第五十七条对全院各产生档案部门进行档案业务指导,同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事管理制度 7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员工在工作环境中得到必要的安全保护,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这一制度涵盖了以下几个关键点:
1、防护用品的种类与适用范围:明确各类防护用品的类型,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鞋、呼吸器等,以及它们对应的作业环境和工种。
2、防护用品的'采购与验收:规定采购流程、供应商选择标准以及到货后的质量验收程序。
3、发放与登记:详细说明防护用品的发放流程,包括员工的申请、审批、领取和记录。
4、使用与维护:指导员工正确使用和保养防护用品,确保其持续有效。
5、检查与更换:设定定期检查制度,对破损或过期的防护用品进行更换。
6、培训与教育:强调对员工进行防护用品使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
内容概述:
1、防护用品的选择:依据工作性质和风险评估,选择适合的防护用品。
2、管理责任:明确各部门在防护用品管理中的职责,包括采购、发放、监督等。
3、法规遵从:确保所有活动符合国家及地方的劳动保护法规。
4、应急处理:制定应急措施,应对防护用品失效或突发状况。
5、反馈机制:建立员工反馈渠道,及时解决防护用品的问题。
人事管理制度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社团根据自身的特点、发展情况、历史背景、邀请适合自身的指导老师,其目的为促进学生社团积极运作,使社团建设管理正规化。
第二章聘任原则
第二条社团以聘请一名指导老师为原则。
第三条社团根据自身文化特点可聘请与本社团专业相符且对社团工作有足够兴趣的指导老师。
第三章聘请范围
第四条社团可邀请社会知名人士、专业素质人才、人脉广阔的社会人士、热心大学生活动事务的`老师等作为指导老师。
第四章聘请程序
第五条由社团提出申请聘任人员,经当事人及校团委同意后方可聘请。
第六条由各社团向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指导老师个人档案等资料。
第七条由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向指导老师发放聘任证书。
第八条指导老师的解聘工作由社团向社联提交解聘申请后注销或变更。
第五章权利义务
第九条要求指导老师每学年指导活动至少两次,或通过见面会、授课、演讲等形式参与社团活动。
第十条社团内部为指导老师提供适当的待遇,尊敬指导老师,听取指导老师的意见并坚持自己的原则。
第十一条由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向指导老师颁发荣誉证书或实物奖励等以感谢指导老师对社团的帮助。
人事管理制度 9
本文将探讨企业人事制度,这是一种管理策略,旨在规范员工的行为、提升组织效率,并确保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人事制度涵盖了一系列政策和程序,包括招聘、培训、绩效评估、薪酬福利、员工关系和离职管理等方面。
内容概述:
1. 招聘与选拔:规定招聘流程,包括职位发布、简历筛选、面试和录用决策,确保选用最合适的'人才。
2. 培训与发展:设计并实施员工培训计划,以提升技能和知识,促进职业发展。
3. 绩效管理:设定明确的绩效指标,定期评估员工表现,为晋升、奖励或改进提供依据。
4. 薪酬与福利:制定公平的薪资体系,结合市场标准、员工贡献和公司业绩,同时考虑福利如保险、假期等。
5. 员工关系:处理员工间的冲突,维护和谐的工作氛围,促进团队协作。
6. 离职管理:处理员工离职手续,进行离职面谈,收集反馈,以改进人力资源管理。
人事管理制度 10
餐饮业人事管理制度主要涵盖了员工招聘、培训、绩效管理、薪酬福利、员工关系和离职管理等方面,旨在建立一套科学、公正且符合行业特点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内容概述:
1. 招聘管理:设定明确的.职位描述,规范面试流程,确保招聘公平、透明。
2. 培训与发展:提供入职培训、技能提升课程,促进员工职业成长。
3. 绩效评估:制定公正的考核标准,定期进行员工绩效评估。
4. 薪酬福利:设计合理的薪酬结构,提供多样化的福利制度。
5. 员工关系:维护良好的内部沟通,处理员工纠纷,增强团队凝聚力。
6. 离职管理:规范离职程序,处理好员工离职后的交接事宜。
人事管理制度 11
集团招聘管理制度是企业组织架构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涵盖了从人才需求分析、职位发布、简历筛选、面试流程、录用决策到新员工入职培训等一系列环节,旨在确保企业能够高效、精准地引入合适的.人才。
内容概述:
1. 需求分析:明确各部门的用人需求,制定招聘计划。
2. 职位描述:详细列出职位职责、任职资格及薪资范围。
3. 信息发布:通过各类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如招聘网站、社交媒体、招聘会等。
4. 简历筛选:设定标准,评估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验等。
5. 面试流程:设计多轮面试,包括电话面试、面对面面试、技能测试等。
6. 录用决策:基于面试结果,决定是否录用候选人,以及薪酬待遇。
7. 背景调查:对最终候选人进行背景核查,确认其提供的信息真实可靠。
8. 入职管理:为新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协助他们顺利融入团队。
人事管理制度 12
幼儿园人事管理制度是确保园所正常运作,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保障教师队伍稳定,促进幼儿教育质量提升的关键制度。它涵盖了招聘、培训、考核、福利、奖惩、晋升等多个环节,旨在构建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内容概述:
1. 招聘管理:明确招聘流程,包括职位发布、简历筛选、面试评估、录用决策等步骤,确保选拔出符合岗位需求的优秀人才。
2. 培训与发展:制定员工入职培训计划,定期进行专业技能和素质提升培训,以适应幼教行业的发展需求。
3. 考核评价: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估,以此作为晋升、调薪、奖励的'依据。
4. 福利待遇:明确工资标准、假期安排、保险福利等,保证员工的基本权益。
5. 奖惩机制:设立激励政策,表彰优秀员工,同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相应处理,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
6. 晋升通道:为员工提供职业发展路径,鼓励有能力、有潜力的员工提升自我,实现个人价值。
人事管理制度 13
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提升效率:通过规范化的管理,提高机关运行效率,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2.激发潜力:通过公平的晋升机制和激励措施,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和创新精神。
3.保障公正:防止用人不公,维护干部的合法权益,增强组织凝聚力。
4.促进发展:通过持续的培训和发展计划,提升干部的.专业素质,推动机关的整体进步。
人事管理制度 14
餐饮业人事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核心组成部分,其主要作用在于确保人力资源的有效管理和优化配置。通过明确的规则和流程,它能够规范员工行为,提升团队协作效率,降低人员流动率,同时也有助于塑造企业文化,提高员工满意度和忠诚度,从而推动整个餐饮业务的稳定发展。
内容概述:
餐饮业人事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招聘与选拔:设定招聘标准,明确面试流程,确保引入合适的人才。
2. 培训与发展:制定新员工培训计划,提供持续的职业技能和软技能培训。
3. 考核评估: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定期评估员工表现,为晋升、调薪提供依据。
4. 工资福利:设计公平的'薪酬制度,提供激励性的福利待遇,以吸引和留住人才。
5. 员工关系:处理员工间的冲突,维护和谐的工作环境。
6. 劳动法规遵从:确保企业的各项人事政策符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
人事管理制度 15
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提升效率:规范化的流程可以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效率,减少纠纷。
2.保障权益:保护员工合法权益,增强员工满意度和忠诚度。
3.促进发展:通过合理的考核和激励机制,激发员工潜力,推动组织发展。
4.维护稳定:良好的`人事管理制度有助于维护组织内部稳定,降低员工流动率。
5.形象塑造:体现组织文化和价值观,提升对外形象。
人事管理制度 16
一、总则
1、为强化本公司行政人事管理,科学的配备、统筹人力资源,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受企业聘用的各类劳动者。
二、机构及职责
1、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人事管理职能由xxx(科室机构名称)承担。
2、人事管理机构负责全公司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调动、辞退等具体工作和相关手续。其他任何单位所作出的决定均不具有法律效力,造成后果的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三、聘用
1、本公司各部门确实需要招聘职工时,必须由各部门负责人先向管理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综合办调查落实报请总经理核准后,由xxx或xxx授权其他部门办理招聘事宜。
2、xxx或经过授权的招工单位所招收的新员工报到时首先必须到xxx办理入职手续,由其本人填写《员工登记表》,交验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健康证明等有关证件。
3、新员工应如实填写自身材料,企业有权向有关部门核实,如一经查实确有故意弄虚作假行为者,立即予以解聘。
4、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聘用:
4.1被剥夺公民权尚未恢复,或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4.2身份不清或受政法机关通缉及其他类似情况。
4.3患有精神病或传染性、不可治愈性严重疾病,肢体残缺或器官残缺以及体检报告内容中不符合企业要求者。
4.4品性恶劣,道德不佳者。
4.5伪造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和其他入职资格材料者。
4.6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者。
5、新员工入厂后,由xxx介绍到安全管理部门、保卫部门进行厂级安全教育、厂规厂纪等培训活动,培训完毕考试合格后安排到所需部门报到,进行车间和班组级安全教育,业务技能学习和工作试用。
6、试用期间,新员工如有以下行为,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6.1品行不良、工作成绩达不到公司要求者;
6.2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劳动纪律者;
6.3非工伤原因不能正常提供劳动义务者;
6.4拒绝完成领导交办任务者。
7、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除享受夜班津贴和国家法律规定相关待遇外,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8、需要雇佣流动性较强的人员完成具体工作任务的部门,鼓励以对外整体协议承包的.方式解决。
9、各部门如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内容的劳务活动时,需暂时(短时)雇佣临时劳动力,例如装卸工、杂工等,必须到xxx领取《临时劳务审批单》,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此类劳动力,月终汇总后由财务部门开具相应发票,报销相应费用。
四、转正
1、新员工试用期限根据所签订合同期限长短,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曾从事过相同或类似工作,短期能够胜任本职工作,达到企业要求者,可由其本人提出申请,由相关部门和xxx调查核实,报公司经理批准后试用期可酌情缩短。
2、试用期满前一周内,新员工自我评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由所在单位到xxx领取《员工鉴定申请表》,填写后交所在部门领导审核。
3、部门领导签署意见,认为符合工作要求的,由xxx牵头,组织生产、技术等有关部门给与业务考核,合格后报公司经理核准。
4、通过鉴定评估的员工享有同岗同酬的待遇,计薪日期从通过评估之日起计。
5、对评估不合格的员工,一律解除劳动关系。
五、考勤
1、公司各部门领导严格按日考勤,考勤表由xxx统一发放。
2、考勤内容包括出勤、缺勤、旷工、病假、事假等内容,日记考勤不得弄虚作假,凡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予该部门主管领导处罚。
3、倒班员工考勤由当班调度负责,月底由各车间报工。
4、月底报工时应背附考勤表,作为发放工资的依据。
六、休假
1、员工正常休假参照国家休假制度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按照现行统一假日制度执行。
2、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产假和丧假。
3、事假应提前一天填写请假条,但因突发事件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迅速向部门领导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领导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办理请假手续。
4、请假时由所在部门领导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进行审批,特别注明请假详细时间和截止时间,到期未上班的,按照旷工处理。
5、请事假的一律扣发此期间工资,超过一个月的要由个人承担此期间的有关社会保险费用。
6、员工请病假必须持公司所在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和与诊断结果相匹配的医院正式收费票据、检测化验结果方可视为病假。
7、因病休假的员工,医疗期从休假之日起计,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医疗期内每月发放病假工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工作的,公司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8、员工在医疗期内患病痊愈后要求复工时,该员工所在单位必须知会xxx。
9、女员工产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为九十天,其中产前十五天,产后七十五天;符合晚育政策的,由计生机关出具证明,增加产假四十五天。
10、产假期间每月发放产假工资。
11、职工婚假、丧假为三天,每日发工资标准的日平均工资。
七、迁调
1、公司基于工作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岗位,被调员工应予配合服从。如有特殊原因,应以书面形式报告,经核准后方可撤消调动。
2、各部门领导应按员工个性、学识、能力,调配适当工作,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3、员工接调动通知后,按照指定日期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前往新职部门报到。
4、员工到新职部门报到后即日起享有该岗位相应待遇。
5、因个人业务素质不能胜任原岗位工作要求的,如下程序办理:
5.1进行岗位调整;
5.2所安排的岗位本人拒绝到岗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5.3岗位调动后不能胜任新工作,给予一个月培训学习期,期间发放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的基本工资。学习期满后仍然不能胜任新岗位工作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八、离职
1、离职分为两种,第一种:辞退,指企业辞退员工;第二种:辞职,指员工自动辞职离开企业。
2、按照国家劳动法规,符合下列条款,公司有权予以公开书面辞退。
2.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2.3严重失职或,对企业利益造成损失5000(含5000元)元以上者;
2.4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殴打,危害团队秩序者;
2.5偷窃、侵占、无故毁损企业财物经查属实,性质恶劣或损失数额1000元(含1000元)以上者;
2.6无故连续旷工三日以上(含三日)者;
2.7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超过规定医疗期而不能从事原工作者。
3、企业辞退员工,应由被辞退者的部门领导填写《辞退审批单》,经综合办核实,报公司经理批准后,发放由劳动部门统一格式的有关文书。
4、员工要求辞职应提前三十天提出,并填写《辞职申请表》,交部门领导、综合办、财务部门、公司经理依次审核批准后可离职,有以下情形的,可暂不办理离职手续。
4.1给公司造成损失没有承担相应责任的;
4.2约定的违约金没有支付的;
4.3工作没有妥善交接的;
4.4掌管的财物没有交还的;
4.5负责的业务款项没有回收的。
5、因擅自离职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赔偿,情节严重构成犯罪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离职者要按预定日期办理工作和物品交接手续,所在部门领导确认无误后,知会综合办。离职者薪金核算以实际停止在本公司工作日为准。
九、其他
1、本制度解释权归xxx。
2、本制度不详实之处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参照本企业其他制度、规定执行。
3、本制度自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起执行,原试行版同时废止。
人事管理制度 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公正、公平、合理地处理人事争议,维护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人事争议处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人事部《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下列人事争议:
(一)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和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二)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仲裁的其他人事争议。
第三条当事人在人事争议处理中的地位平等,适用法律、法规、政策平等。
第四条处理人事争议,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先行调解,及时裁决。
第五条人事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省、市、县(区)设立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分别负责处理管辖范围内的人事争议。
上级仲裁委员会对下级仲裁委员会负有业务指导的责任。
第七条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人事争议案件:
(一)省政府在宁直属事业单位以及省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在宁事业单位发生的人事争议;
(二)人事关系由省人事厅代管的中央、国家有关部门所属驻宁事业单位发生的人事争议;
(三)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人事争议。
第八条设区的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人事争议案件:
(一)其辖区内的人事争议案件;
(二)省人事厅委托的国家、省有关部门所属的在其辖区内的事业单位发生的人事争议案件。
跨设区的市的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由被申请人住所地的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第九条仲裁委员会之间因受理权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共同的上级政府人事部门指定受理。
第十条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同级人民政府分管人事工作的负责人或者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委员由有关方面负责人担任。
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第十一条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案件受理、仲裁文书的送达、案件档案管理、仲裁员的聘请、仲裁费用的收取与管理等日常工作,办理仲裁委员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设立在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
第十二条仲裁委员会可以聘请政府等有关部门的人员、专家学者和律师为专职或兼职仲裁员。
第十三条仲裁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三)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熟悉人事政策法规,有独立办案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第十四条兼职仲裁员与专职仲裁员在执行仲裁公务时享有同等权利。
兼职仲裁员参加仲裁活动时,所在单位应给予支持。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可根据情况设立由工会组织代表、单位代表、职工代表三方组成的调解委员会,调解本单位的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工会委员会,调解委员会的主任由工会指定的代表担任。各级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指导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第三章申请和受理
第十六条当事人对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人事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按被申请人数递交副本。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前款规定的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十七条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如果申请人、被申请人是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十八条参加仲裁活动的当事人,可以委托1-2名代理人代为参加人事仲裁。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委托人变更其代理人的权限或者解除委托代理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仲裁委员会。
第十九条当事人在3人以上,并且有共同理由,可以推举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代表人数由仲裁委员会确定。代表人在仲裁活动中的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
第二十条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决定受理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被申请人没有按时提交或者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第四章仲裁庭的组成
第二十一条仲裁委员会处理人事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度。
仲裁庭由3名以上(含3名)的单数仲裁员组成。简单的人事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可指定1名仲裁员独任处理。
第二十二条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从仲裁员名册中确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首席仲裁员由仲裁委员会指定1名仲裁员担任。
第二十三条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应当自仲裁庭组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组庭通知书送达当事人。
第二十四条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申请回避,当事人也有权申请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请客送礼的。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回避事由在首次开庭后知道的,可以在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
第二十六条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并通知当事人。
第二十七条仲裁员因回避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当按照本规定重新指定仲裁员。
第二十八条因回避等原因重新组成仲裁庭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仲裁庭也可以自行决定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
第五章开庭和裁决
第二十九条仲裁应当公开开庭进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或者仲裁委员会认为不宜公开开庭的其他案件,不公开开庭。
对案情简单、仲裁委员会认为不需开庭的或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可以书面仲裁。书面仲裁应当在全面、准确掌握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地进行。
第三十条决定开庭处理的,仲裁庭应当于开庭前5个工作日内将开庭时间、地点等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前3日内书面申请延期开庭;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第二次开庭及以后开庭的通知期限由仲裁庭决定,并不受上述期限限制。
第三十一条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仲裁。
第三十二条仲裁庭开庭审理人事争议案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由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
(二)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并宣布案由;
(三)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的陈述,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进行当庭调查,对有关证据进行质证;
(四)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当庭辩论,并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五)根据当事人的意见,当庭进行调解;
(六)调解达不成协议时,应及时休庭合议并作出裁决;
(七)仲裁庭复庭,宣布仲裁裁决;
(八)对当庭难以作出裁决或需要提交仲裁委员会决定的疑难案件,仲裁庭可以宣布择期裁决。
第三十三条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仲裁庭认为需要可以要求当事人补充举证,当事人在仲裁庭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不举证的,或者举证超过规定期限的,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责任。
仲裁庭认为必要时,可以自行收集证据。仲裁庭向有关单位查阅与案件有关的档案、资料和证明材料,并有权向知情人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第三十四条证据应当在开庭时出示,当事人可以质证。
证据由仲裁庭认定并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裁决的根据。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辩论。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第三十六条仲裁庭开庭应当制作笔录。当事人或者其他仲裁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记录该申请。
笔录由仲裁员、记录人员、当事人或者其他仲裁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三十七条仲裁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仲裁庭对案件中所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第三十八条仲裁庭处理人事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第三十九条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庭成员签名、双方当事人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及时裁决。
第四十条在仲裁裁决前,申请人撤回申请,仲裁委员会可以审理同意并予以结案。
第四十一条仲裁庭由3名(或者3名以上)仲裁员组成的,裁决前应当对仲裁案件进行评议,记录人员应当制作评议记录。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仲裁庭由1名仲裁员独任的仲裁案件,裁决由仲裁员直接作出。
第四十二条仲裁庭对重大的或者疑难的人事争议案件的处理,可以提交仲裁委员会讨论决定;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仲裁庭必须执行。
第四十三条仲裁庭处理人事争议,一般应当在仲裁庭组成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结案,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第四十四条仲裁庭应当在裁决作出后5个工作日内制作裁决书。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庭成员签名并加盖仲裁委员会的印章。
第六章执行与监督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在仲裁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仲裁委员会可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干扰仲裁活动,阻碍仲裁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
(二)拒绝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的;
(三)提供虚假情况的;
(四)对仲裁工作人员、仲裁参加人、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五)其他严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四十八条仲裁员有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且情节严重的;或者在仲裁案件过程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其除名。
第四十九条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在仲裁活动中徇私舞弊、收受贿赂、敲诈勒索、滥用职权、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条人事争议的当事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交纳仲裁费用。收取仲裁费用的标准和办法,由省人事厅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原由省人事厅发布的《江苏省人事争议仲裁暂行办法》(苏人通〔1998〕206号)同时废止。
人事管理制度 18
一.员工招聘
广州XX国际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所有员工,除由房产公司和XX公司选派的人员外,其余员工均向社会公开招聘。求职者必须通过严格考核审查后方能被取录,求职申请者需带备有关之文件,包括:
1. 履历书;
2. 学历证明文件;
3. 资质审核证明(专业)及上岗证等;
4. 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5. 近照三张;
6. 待业证/劳务证/退休证;
7. 由本公司指定之医院体检合格证。
二.试用期
1.新聘用的员工试用期一般为2―3个月,公司在此期间对该员工是否胜任应聘职位作出评估。
2.评估因素包括:工作表现、服务态度、工作能力及出勤率等。
3.如果评估结果达不到公司的要求,公司有权辞退该员工或延长该员工的试 用期。
4.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已被确认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犯严重过失的,公司有权辞退该员工而不需作任何补偿。
5.新聘用员工入职后,必须经过必要的岗前培训,方可上岗。
6.试用期薪金一般按试用职位标准工资的70%―80%发放。
7.试用期内,员工或公司单方需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试用期满
1.试用期合格的员工,公司将正式录用。
2.试用合格者的录用日期从试用开始之日起计算。
3.试用期满的员工可享用公司指定的'福利。
四.工作时间
1.根椐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超过法定工作时间部分,将按日累计计发加班费或安排补休。各部门可根据工作性质需要自行规定工作班次或轮班,员工须按规定时间准时上下班。
2.公司如因工作或业务需要,指定员工加班,除因员工有特殊情况经部门经理核准外,不得推绝,违者以旷工论处。
3.员工加班由部门经理核准,一般情况下安排补休。因特殊情况不能安排补休的,一律报行政人事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或受权人)批准后方可加班。
4.加班或超时工作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由部门经理或行政人事部安排补休或根据《劳动法》条例支付加班费。
5.各部门经理,如因工作需要,被安排于公休日当值,不得计加班费,但可适当安排补休。
五.个人资料
个人档案资料由行政人事部接管和保存,如个人情况有变化,应及时知会行政人事部,如未能将正确的资料呈报而引至日后自身权益损失的,公司将不予负责。
六.膳食安排
当值员工须按部门安排轮流用膳,每餐用膳时间45分钟。
七.薪金
1.员工每月薪金于次月第八日发放,遇节假日则提前。
2.薪金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每月最后一天。
3.员工工资计核办法(公式):
3.1日薪酬:月薪/30天;
3.2小时薪酬:月薪/30天/8小时;
3.3加班或缺勤的增扣薪酬均依上述公式计核。
八.工资调整
公司将视乎业绩状况、员工工作表现及物价指数,考虑按年调整员工薪金。
九.加班工资
1.加班补工资:工作日超时加班=日薪酬(小时薪酬)×加班天数(小时)、节假日加班=日薪酬(小时薪酬×200%)[国家法定之十天为限]
2.加班补休:加班补休一律按1:1调补。
十.工服押金
员工在领取员工制服时须交纳工服押金$300元,合同期满或中途离职,在办完有关手续并交回工服后,押金予以退回。
十一.升职及调职
1.当公司出现职位空缺时,公司会优先考虑内部提升适当人选,在没有适当人选时才对外招聘。公司不断的拓展会为员工晋升提供更多的机会,同时员工也应该为达到这个目标而不懈努力。
2.员工的晋升或调职,由部门经理向行政人事部推荐或提议,经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由行政人事部办理有关手续。
3.员工晋升生效之日起的首2―3个月为试用期,薪金按新聘岗位工资标准 80%计算,晋升前已代理该职位达二个月以上者,不再实行试用期。
十二.《劳动合同》的续订、解除和终止
1.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由行政人事部办理有关手续。
2. 《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提前解除,惟任何一方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1员工无正当理由不能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工作任务
3.2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或医疗期限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3.3员工被开除、除名、送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
3.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辞退的;
3.5公司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
3.6公司经营不需要,或合并、分立、停业。
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公司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员工身体健康;
4.2公司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4.3公司违反劳动保险法规、政策,不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自行终止:
5.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5.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已经出现;
5.3员工经批准出境定居或自费出国留学;
5.4公司被依法撤销、解散、宣告破产;
5.5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使《劳动合同》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6.员工在任何情况下离职,必须在行政人事部办理有关手续及清还所有 公司财物。若员工未能办理上述手续,公司则有权扣留薪金、工服押金及档案直至有关手续办妥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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