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时间:2025-01-09 09:59:54 夏仙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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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精选29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精选29篇)

  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的依据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地方政府的法规和标准为依据。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其核心就是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和控制。

  3)以国际、国内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法为依据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的原则

  1)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2)主要负责人原则: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3)系统性原则: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应按照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涵盖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全员、全方位。

  4)规范和标准化原则:规章制度的建立应实现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以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的严密性、整体性、有序性。

  3、规章制度体系的建立

  1)综合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指标和总体原则;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定期例行工作制度;承包与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危险物品使用管理制度)

  2)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管理制度;安全工具的.使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及特种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制度;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三同时制度;定期巡查检查制度;定期维护检修制度;定期检测、检验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4)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标志管理制度;作业环境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4、规章制度建立的管理

  1)起草。根据本单位生产责任制,负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起草

  2)会签或公开征求意见。起草规章制度,应通过正式途径征得相关职能部门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以利于规章制度颁布后的贯彻落实。

  3)审核。规章制度签发前,应进行审核。由负责法律事务的部门进行合规性审查;应邀请相关专业技术性专家进行审核。

  4)签发。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等技术性较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般由生产经营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或总工程师签发;涉及全局性的综合管理制度应由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发。

  5)发布。生产敬仰单位的规章制度,应采用固定的方式进行发布,如红头文件形式、内部办公网等;发布的范围应涵盖执行的部门、人员;有些特殊的制度还正式送达相关人员、并由接收人员签字。

  6)培训。新颁布的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组织进行培训,安全操作规程类规章制度还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试。

  7)反馈。定期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或建立信息反馈此道,及时掌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效果。

  8)持续改进。单位应每年制定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计划,并应公布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清单。对安全操作规程类规章制度,除每年进行审查和修订外,每3-5年应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并重新发布,确保规章制度的建立和管理有序进行。

  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

  一、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此制度;

  二、范围

  生产部全体员工;

  三、时间、地点

  例会时间于每周三下午2:30,例会地点在生产班办公室;

  四、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及对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

  2、学习有关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环保专业知识及本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各班组汇报一周的安全生产情况;

  4、分析安全生产形势,交流经验、沟通工作信息;

  5、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下一步安全工生产点;

  五、会议要求

  1、所有与会人员不得缺席、迟到、早退;

  2、主持人须在会议前和相关人员拟定好会议议程等,不能毫无准备的召开会议;

  3、每一次会议内容要进行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包含:会议时间、议题、主持人、记录员、与会人员、缺勤人员、详细会议内容、商议结果等;

  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将手机设置在无声或震动状态下;

  六、处罚

  1、参加会议人员无故迟到、早退惩罚50元/次;

  2、参加会议人员未经请假而无故缺勤者惩罚100元/次;

  3、不严肃会议纪律者惩罚20元/次;

  4、会议期间发生争吵不听劝阻者惩罚100元/次,情节严的上报公司;

  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在编制各种计划和年度计划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头等议事日程。根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景,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数值。资料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的数值及职业病危害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二、公司与下属项目部和施工队签订承包合同或下达工作计划时,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职责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各单位在与班组或个人签订合同或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职责制一并列入,作为考核资料之一;

  四、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

  五、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景进行分析和总结;

  六、安全生产目标职责管理与经济职责制紧密挂勾。

  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4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二、 每次例会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并纳入年终单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

  三、会议资料

  1、由公司安全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资料。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各科室和项目部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景及事故情景,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资料。

  四、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文件、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8:00时为安全生产例会时光。例会时光、地点如有临时变动,由公司安全科负责提前通知。

  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5

  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指导下,为加强企业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企业预防交通事故的整体能力,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安全培训教育的目的:提高企业员工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经营顺利进行。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员工、租赁承包经营者、驾驶员、售票员的培训教育。

  第三条安全培训教育原则“根据上级要求和公司安全生产经营实际,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实效性的`培训教育原则,开展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四条职责

  ㈠由公司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㈡安全管理科负责经营者、驾驶员、乘务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五条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形式和内容

  ㈠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

  其重点是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法纪教育,安全生产方针,管理技能培训,国家有关的政策法令、法规、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岗位职能培训等。

  ㈡各科室安全培训教育,其重点是安全生产管理技能培训和防火、防盗知识培训,岗位责任制培训及学习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科室在公司安全生产培训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每月对所属安全生产人员进行一次培训。

  ㈢驾乘人员安全培训教育,重点是教育驾乘人员遵章守纪,牢记安全行车守则,讲解安全行车操作要领,车辆设备维护保养及对事故安全进行分析,如何采取预防事故措施和做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每月由安全管理科结合安全学习教育活动,对驾乘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培训。

  第六条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对象是全司员工,由公司或各部门负责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培训教育方式:安全活动日、安全会议、板报、事故现场会、安全图片展览、组织看安全电视片、电影、打口头安全招呼等。

  第七条劳动保护培训教育,对象是生产工人、管理人员,由公司各部门定期组织学习劳动保护法规文件、劳动卫生知识等。要经常教育员工自觉遵守劳动保护规定,讲究劳动卫生,注重保护身体安全健康,预防工伤、职业病的发生。

  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6

  为使广大员工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对员工普遍、深入、经常地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级教育:

  1、新进员工必须经过从公司级到项目级到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

  2、新进员工必须理解的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资料有: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公司安全通则和消防、急救常识等。

  3、经一级教育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者,由项目部进行二级教育(项目级)。资料有:本工程项目特点、设备特点、事故预防方法;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4、经二级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分配到班组进行三级教育(班组级)。资料有:岗位生产特点及安全装置;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等。

  5、经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特殊工种教育:

  从事电工、起重、电气焊、高空作业、脚手架作业等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专业强化训练班,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强化学习。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级领导平时要自觉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五同时”,特别要加强对工人进行经常性教育,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

  2、各班组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喊话、班后安全讲评,抓好典型,加强经验交流,组织技术示范表演等。

  3、各项目部要坚持至少双周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要不断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资料有:

  A、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通报及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B、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景。

  C、分析研究事故发生情景,理解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

  E、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进行技术示范表演。

  F、开展反事故斗争,进行事故演习。

  G、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开展安全生产竞赛。

  H、发动全员,讨论提出解决安全缺陷的合理化提议。

  I、总结安全生产规律,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各种错误倾向。

  四、安全考试:

  1、员工每年度进行安全技术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样,考核成绩必须记录存档。

  2、凡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要离职进行专门安全生产学习,再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据情景调换工种及岗位。

  3、安全考试成绩要作为员工晋级评奖和选拔干部的标准之一。

  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7

  为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结合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实际情况。坚持严要求、严管理,明确各自的责任,使安全生产管理有条不紊的进行,经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各科室安全职责

  1.1 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职责

  1.1.1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确立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1.1.2在新、改、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规定,健全安全设施;

  1.1.3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审批安全生产奖惩方案;

  1.1.4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并组织风险评价工作。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落实所选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消减风险,预防事故的发生。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

  1.1.5 组织公司有关科室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改善劳动条件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向上级有关科室报告;

  1.1.6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比例和使用计划,对安全费用的提取与使用实施监督检查;

  1.1.7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设计审查、总体开工方案审查、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1.1.8组织对公司发生的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重大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1.1.9安委会负责评审应急救援预案的可操作性,尤其在潜在事件和突发事故发生后的评审;

  1.1.10安委会负责每年评审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适合性,评审结果记入《文件评审记录》中。当发生各项变更须进行修订时,可根据《文件管理规定》中的规定进予以及时修订。

  1.2 工会安全职责

  1.2.1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政策、法规和制度,监督行政做好企业的各项安全和卫生工作;

  1.2.2监督公司新改扩建工程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协助开展班组安全建设,教育职工遵章守法;

  1.2.3定期研究公司劳动保护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提出改进安全生产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1.2.4参加安全检查活动,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

  1.2.5督促有关科室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1.2.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安全生产竞赛,评选安全先进集体和个人,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1.2.7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善后处理工作;

  1.2.8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1.2.9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1.2.10负责定期组织公司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积极倡导公司安全文化;

  1.2.11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规定,并根据职业禁忌证要求,做好新工人招聘(包括临时工录用)工作。负责公司员工的人事变更管理工作;

  1.2.12组织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退休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告知从业人员,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1.3 办公室安全职责

  1.3.1负责及时下发、传达和督促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政策、法令和法规;

  1.3.2负责收集安全生产方面的提案,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并检查有关决议执行情况,作好办公会议和公司生产会议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记录;

  1.3.3在拟定总经理方针目标、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时要有安全生产的内容;

  1.3.4负责对小车司机的安全出车教育,确保行车安全。检查办公楼用电安全、烟火安全和其它安全;

  1.3.5协助组织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写出重大事故调查报告书上报有关部门;

  1.3.6对新入司员工(包括病假超过六个月的复工人员、实习培训人员)及时与安委会联系,协助做好公司级安全教育。未经公司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到车间;

  1.3.7新员工(包括调入人员)进司前,应进行必要的体检工作,分配时应执行有关职业禁忌症和女工保护的规定;

  1.3.8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注意劳逸结合,配合安委会做好禁忌病员工的工作调整;

  1.3.9检查、监督车间执行“未经培训的普通工,不能代替技术工;学徒工没有师傅带领指导,不得安排独立操作”的规定。在组织对员工的转正考核工作的同时,必须进行安全基本知识考核;

  1.3.10负责检查审批重要工种和要害部位人员的安排,注意保持相对稳定,如确需调动时,应先听取安委会及有关科室意见,调配工人时应考虑该岗位对技术、健康状况的要求;

  1.3.11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医务劳动部门的鉴定工作,会同有关科室做好因工伤亡的善后处理工作。

  1.4 财务安全职责

  1.4.1对照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负责安全技术费用的提留,做到根据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专款专户,并优先安排;

  1.4.2审查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物品的经费支出及合理使用情况;

  1.4.3按照“三同时”原则审批新、改、扩建项目资金,落实劳动保护设施,不留安全隐患;

  1.4.4审查各项安全奖惩的落实情况,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1.4.5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1.5 技术质检安全职责

  1.5.1在领导的带领下开展各项安全工作;

  1.5.2了解、熟悉国家有关安全产品的技术规范、标准。组织制订(修订)并监督执行公司分析(化验)系统的安全技术规程和专业操作规程;

  1.5.3负责及时掌握在化验过程中可能发生各类事故的情况,并制定应急措施;

  1.5.4负责对实验室内各种仪器设备、各种试剂的安全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1.5.5负责各种化工原料、生产中间体和产品的质量分析,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

  1.5.6负责生产事故分析时的化验检测和数据处理,保证所提供各项数据的.可靠性;

  1.5.7保持化验室清洁卫生,做到物品排列有序,负责做好各种器具洗刷、消毒工作;

  1.5.8负责全厂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各项设备管理检查、评比、考核工作;

  1.5.9负责制订、修订全厂设备安全操作维护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5.10负责设施的配置、标识、维护、保养等工作。确保设施、设备符合环保、安全技术要求;

  1.5.11负责编制设备大、中修计划并实施。做好设备改造、检修中的环境、安全保护措施;

  1.5.12负责编制设备购置需求计划,参加设备的选型、安装等工作;

  1.5.13负责全厂供电管理;协调与供电部门的关系,分配单位的用电及安全;

  1.5.14负责全厂设备管理及机电维修人员质量、环境和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考核工作;

  1.5.15负责设备事故的分析、调查和处理工作;

  1.5.16负责相关内部质量、环境和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及传递。

  1.6 生产科安全职责

  1.6.1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规定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严禁违章指挥和冒险蛮干,对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1.6.2制订长远发展规划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以及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

  1.6.3对所需要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在计划安排时应优先考虑,并同生产计划一并安排;

  1.6.4在检查生产计划进度的同时,应检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进度,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1.6.5参与生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安全技术规程的编制或修订;

  1.6.6在进行生产技术的革新和改造时,要同时解决隐患,保证安全;

  1.6.7遇到生产中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严禁违章指挥;

  1.6.8负责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制定事故防范措施;

  1.6.9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和标准,协助(副)总经理组织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术;

  1.6.10组织制订或修订、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并监督检查;

  1.6.11组织编制、汇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人员按期执行;

  1.6.12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教育。协同人事课定期组织安全考核。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负责公司内的消防安全工作。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定期组织消防演练,进行防火检查;

  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8

  第一节:安全管理制度大纲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付的安全职责。

  2.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网络,配备满足需要的专兼职安全员。

  3.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目标分解到人。

  5.制定安全生产与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办法,并严格落实执行。

  6.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严格落实执行。

  7.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根据企业特点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落实执行。

  8.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性定量进行安全评价。对查出隐患问题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整改,从而达到保证安全的目的。

  9.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10.建立安全技术措施制度,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的隐患,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人身事故。

  11.建立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和使用制度,保证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需要。

  12.建立施工机具和大型机械设备使用、维修保养和管理制度,确保施工机具、机械设备使用安全。

  13.建立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14.建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15.建立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验收、使用和管理制度,确保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符合要求,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16.建立因工伤亡事故管理制度,进行及时抢救、事故快报、调查处理、事故分析,从而达到防止发生类似事故的目的。

  17.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确保职工每天工程施工前了解当天工作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防止违章作业,从而保证作业安全。

  18.建立健全安全档案,掌握安全动态,对每个时期的安全工作进行目标管理,达到预测、预报、预防事故的目的。

  第二节:各职能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安全职责

  (一)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生产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二)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规程和标准;

  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

  4.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5.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6.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

  7.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施改进措施;

  8.做好本项目工程的劳动保护工作,保障操作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及防护措施。

  (三)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

  2.在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

  3.负责提出安全技术项目和实施措施并组织实施。

  4.监督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5.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四)安全科长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规定指示并监督检查。

  2.负责组织本科和各级安全员进行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劳动保护法规学习。

  3.负责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的长远计划。

  4.组织制定、修改、审查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其他安全管理制度。

  5.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医务劳动鉴定工作。

  6.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大修理工程,新产品项目的“三同时”工作。

  7.在安全管理上不断探索新方法,逐步推广,应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

  8.对企业中存在的重大隐患负责逐级上报,对一切违章、违法行为有权越级向上级反映。

  9.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制定政策。

  10.参加企业各种类型的安全生产检查,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负责督促整改。

  (五)班组长安全职责

  1.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

  2.不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上级部门违章指挥。

  3.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4.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日,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做好纪录。

  5.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施工员报告。

  (六)技术员安全职责

  1.对本人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问题负责,深刻理解工程技术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责任。

  2.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手段,确保本职范围的安全生产。 3.严格贯彻执行新建、改建、扩建、大修理工程,新产品项目的“三同时”原则。

  4.审查本职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生产、检修、施工中安全可靠。

  5.参加本职范围内的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七)施工员安全职责

  1.施工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子和安装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反复装置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3.不违章指挥,并有权拒绝上级部门的违章指挥。

  4.组织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对班组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纪录;

  5.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伤亡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八)岗位工人安全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听从领导和安全人员的指挥,遵照规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工具的安全整洁,做好文明生产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使用自己不懂的机械和设备,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技术水平,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提出合理化建议,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4.特种作业人员要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及时反映处理不安全因素,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6.有权拒绝接受违章指挥,并对上级单位或领导人忽视职工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提出批评或控告。

  7.上岗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然后立即报告。

  第三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条:根据施工(生产)特点,制定检查项目和标准。

  第二条:实施定期检查。

  1.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2.公司下属单位及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3.车间及施工队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第三条:专业性安全检查。

  专业安全检查应由有关业务部门及有关专业人员对某项专业(如垂直提升机、脚手架、电气、塔吊等)的安全问题或在施工(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单项检查。

  第四条:经常性安全检查。

  1.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2.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日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3.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同时检查安全。

  第五条: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

  季节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风季等)可能给施工(生产)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进行的检查。

  第六条:施工现场还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第七条: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根据检查要求,配备力量和相应的检测工具。

  第八条:安全检查要认真、详细记录,特别是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

  第九条:根据安全检查定性定量进行安全评价,研究对策,进行整改和加强管理。

  第十条:对查出的隐患要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在隐患未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停止作业。

  第十一条:要建立隐患登记,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建立复查、销案制度。

  第四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一条:公司年度内被上级有关部门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工作单位”,公司给予经理、分管经理五百元奖励,给予相关单位及部门五百元奖励。

  第二条:年度内被上级有关部门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及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大贡献、显著成绩者,公司给予其三百元至五百元奖励。

  第三条:公司年度内被上级有关部门评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公司给予经理、分管经理五百元处罚;给予相关单位及部门五百元处罚。

  第四条:发生工伤死亡事故其主要责任者除须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外,公司将另给予其五百元处罚,并不得参加本年度晋级、评先。

  第五条:公司下属各单位及项目部奖惩办法,根据“安全生产与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办法”执行。

  第六条:安全生产制度内容的具体实施由公司财务科落实执行,公司安委会、工会、安全科等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9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2、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3、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

  二、机构与职责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办公室设在生产管理部安全环保。

  2、安全环保负责组织对公司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4、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5、各部门(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6、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

  7、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1、对新职工、临时工,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

  2、对从事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1、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2、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3、凡新建、扩建、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4、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5、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

  五、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1、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2、努力做好防尘、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作。

  六、检查和整改

  1、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月检查一次;各生产部门每月检查不少于二次;各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

  2、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或者立即报告安委会统一安排整改。

  七、奖励与处罚

  1、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3、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部门(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部门领导人的责任。

  4、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部门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5、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6、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

  7、发生的生产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5000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不足10000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不足20000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20000元的事故。

  8、发生事故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

  2)立即向主管部门(领导)报告,并向公司安委会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会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在5天内,向总经理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对事故责任人给予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9、各级领导或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进行违章作业或者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10)对于事故按照事故性质、损失程度和责任大小给予损失的10%—100%的处理。

  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0

  1、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

  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公司的`事故隐患,按照等级进行登记,建立隐患信息档案,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5、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将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表格和书面材料报送区安监局和有关部门。

  6、一般事故隐患,由部门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隐患治理方案,并报安监局备案、销号。

  7、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隐患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疏散可能危及的工作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

  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1

  一、安全检查工作的目的

  1、查领导、查管理、查纪律、查措施及时发现和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的好经验、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检查发现问题,查出隐患,采用有效措施,堵塞漏洞,把事故和职业病消灭在发生之前,实现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

  3、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安全检查,本着积极的精神,发动群众查问题、查漏洞、查隐患、发动群众、群策群力共同努力搞好整改。

  4、相互检查、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交流经验、共同提高。

  5、通过经常检查,定期检查、领导抽查、经常给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敲警钟,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冒险行为。

  二、安全检查的内容:

  查思想、查领导、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事故处理,查组织、查教育培训。

  三、安全检查的方法

  1、定期检查的方针

  ⑴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由项目经理组织进行、侧重检查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查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装置是否齐备,安全措施是否贯彻到班组、施工及操作人员遵守安全纪律情况,还有哪些不安全隐患。

  ⑵每周六项目部进行单项检查,由安全员组织,并形成纪录,作为每月检查的依据。

  1、经常性安全检查

  ⑴施工管理人员对自己所负责的工号及操作人员应随时进行检查,班前检查工作面是否安全及工人佩带防护用品情况;班中检查是否有违章现象;班后检查各种防护设施及装置是否正常。

  ⑵项目经理、工长、安检人员、技术人员应坚持深入施工工地,随时检查生产中的不安全隐患,边发现边处理。

  ⑶安全检查应充分发动群众,群策群防,惯穿的整个施工过程中班组长应抓安全,副组长抓生产,发挥安监员和工人的主观能动性。

  2、季节性和节前安全检查

  ⑴针对气候特点,做防冻、防滑、防火灾、防中毒、防雨、防洪、防夏季中暑、暑雨季安全检查,防止可能给施工带来危险。

  ⑵在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前,对现场、库房、食堂进行安全防火,防中毒的安全大检查。

  四、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目的.

  为了进一步搞好班组安全达标,落实项目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所有项目部班组建设。

  3、职责

  3、1班前安全活动由班组长主持进行,或由班组长、安全员及指定技术熟练,重视安全生产的老工人讲解。

  3、2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对班组前安全活动的情况负有指导、督促的责任。

  4 、制度

  4、1班组每天必须开展上岗安全活动,时间不少于10分钟。

  4、2班前安全活动的内容和出席情况应明确班内逐日记录,备查。

  5、班前活动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5、1交底要做到有针对性和及时性,可从“五看”着手:看“天”(天气)、看“地“(环境)、看“人”(思想情绪)、看“物”(机械设备)、看“对象”(任务)。

  5、2必须要求个人上岗安全自查:查安全意识、查自身安全风纪、查同接受任务相应的安全用具是否完好、齐全。

  5、3必须开展操作岗位安全设施检查。每日上岗操作前要求每位成员对本岗位的安全设施作例行常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采取必要措施后才能开始工作。

  5、4严禁带有不安全因素上岗,如:不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不戴好安全带等。

  5、5接受各分项任务时,必须有项目部技术(安全)书面交底,否则不得施工作业。

  6、权利

  6、1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6、2有权抵制和越级上告违章指挥行为。

  6、3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如班组处理不了可及时上报。

  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2

  1、领机负责监督机器设备和机组人员安全。

  2、作业前,作业人员必须将工作服、工作鞋穿戴整齐,扣紧衣襟和袖口,衣袋内不装容易掉出杂物,不戴手表及各种饰物。

  3、开机前,应向机器的各注油点、润滑点和油箱内加入所需润滑油(润滑脂)。

  4、未经批准,非本机组人员不得擅自启动,操作机器,助手和学徒应在领机的指导下工作。

  5、机器启动前,应检查机身各部位是否有杂物,必须先给信号(按安全铃),前后呼应,确定机器周围安全方可开机。

  6、机器运转前,先反点数周,再正点数周,以免滚筒之间有杂物破坏橡皮布、印版等。

  7、机器运转中,严禁用手接触运动工作面,不准维修和擦拭机器,不准跨越转动部位,要保持机器防护装置完备。

  8、机组人员应按分工严守岗位,时刻注意机器各部位的'运转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停机处理。

  9、工作场地应保持整洁畅通,地面、工作台、机器周围无杂物,维修工具、零配件要放在规定位置。

  10、工作时,任何人不准在机台周围嬉笑、打闹、大声喧哗。

  11、工作结束时,清洗机器,保护好印版,擦洗干净橡皮布、压印滚筒和滚枕,关闭电源,填写工作日志。

  12、定期保养和维修机器,并填写保养维修记录。

  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3

  1、全运营责任制为核心,成立以行政一把手为核心的安全管理机构,严格按照正确的操作规程安全行驶。

  2、驾驶员要有严格的组织规律,并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积极参加公司的'安全学习。

  3、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驾驶车辆时要集中精力,谨慎驾驶,不准开带病车。

  4、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操作规程,服从交通民警和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检查,维护交通秩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5、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驾驶证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6、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车质状况,经常清洗、检查、做好例保,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要做好检查保养工作,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使车辆处于完好技术状态。

  7、保持车辆设备齐全,管好随车工具,爱护人民生命财产。

  8、严禁酒后驾车,驾驶车辆时禁止吸烟,饮食和闲谈。

  9、行驶中需要变更车道或超越前车时,必须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夜间还需交换远近灯光,确保前后有一定安全距离。

  10、机动车行驶中发生故障临时停车,必须提前开启右转向灯驶离行车道,停在紧急停车带内或者路肩上检修。禁止在行车道上修车。

  11、机动车因故障、事故等原因不得以离开行车道时,必须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行驶方向的后方100米处设置故障与警告标志。

  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4

  (一)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分管工作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组织分管部门、车间建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进行监督检查;

  (三)组织落实分管领域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对分管领域的较大风险进行管控,并监督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

  (四)按职责分工,组织落实本单位构成重大风险的特殊作业安全措施;

  (五)组织审核年度安全投入资金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

  (六)按规定时间和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按职责分工组织事故救援,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七)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5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二)参与本单位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督促本单位其他机构、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三)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并进行考核;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五)监督本单位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技术措施的落实;

  (六)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和管理;

  (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八)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九)组织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十)制定本单位外来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承包、承租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对承包、承租单位及人员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监管;

  (十一)对本单位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受限空间(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修等现场作业情况进行抽查监督;

  (十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绩效考核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三)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十五)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6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确定符合条件的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或者安全总监、技术负责人;

  (四)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本单位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并配备安全技术人员;

  (五)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和审查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协调本单位各相关机构安全生产工作事宜;

  (六)每年度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七)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

  (八)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负责管控重大风险,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制度;

  (九)建立健全本单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

  (十)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每季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属于高危生产经营位的,每月至少全面检查一次;

  (十一)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十二)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十三)加强本单位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受限空间(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修等特殊作业管理;

  (十四)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绩效考核制度;

  (十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十六)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属于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的,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

  (十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救;

  (十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7

  1、坚持科学制度管理安全,由公司领导为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第一责任人,每月组织、检查本公司的安全运营状况,认真听取和积极采纳工作人员关于安全运营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2、分管安全的管理人员定期研究布置安全运营,对隐患及时研究治理方案和防范措施。

  3、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安全运营工作计划,规章制度、职责,并实施监督检查,发现紧急情况立即报告并予以处理。

  4、安全运营议事制度,定期对安全运营进行总结研究讨论,对安全运营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通报,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执行告诫制度,确保隐患整改落到实处。

  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第一责任人要采取有效措施,定期组织驾驶员学习安全法律、法规,违反公司安全制度的,严格按照所制定的规章制度从严惩处,决不姑息迁就。

  6、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体系管理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应急求援实战演练,若遇紧急突发事件,有序进行应急处置。

  7、加强车载灭火器材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消防技能,加强消防器材、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管理,确保消防设施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8、设施设备、机械性能安全管理制度,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测。维护、保养、检测作好记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维护、保养、检测记录应当包括安全设施、设备的名称、时间、人员、问题等内容,并保存不少于3年。

  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8

  1、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身份证、驾驶证、上岗资格证、不得驾驶与驾驶证不符的车辆。

  2、驾驶员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学习,并在签到簿上签名留存。

  3、驾驶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4、驾驶员必须保持通讯申通,有问题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5、驾驶员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注意力集中,安全行驶。

  6、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员超载。

  7、严禁携带危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

  8、严禁在车辆行驶途中闯红灯、超速行驶及开带病车上路。

  9、驾驶员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不时,超过时必须中途休息。

  10、外出省、市行驶单程不得超过400公里,超过时须2名驾驶员同进驾驶。

  11、驾驶对车辆的保养,确保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

  12、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9

  第一条为转变企业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强化企业现场管理,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第339号令),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23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领导轮流带班,是指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轮流带领工人到井下作业现场指挥和监督安全生产;轮流值班,是指包括矿山企业在内的所有工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安全值班,统筹、协调和处理安全生产的有关问题。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矿山企业和其他工业生产企业。本制度所称的矿山企业,是指井工和露天开采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煤矿、非煤矿山生产企业,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矿井。本制度所称的工业生产企业,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工业生产企业,总公司、集团公司所属二级或三级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建设施工单位,是指铁路、公路、桥梁、隧道、水利建设指挥部或项目部。

  第四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对落实企业领导干部轮流带班值班全面负责。企业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应当自觉履行值班带班责任。

  第五条矿山企业领导干部轮流带班应遵循下列规定:

  (一)应按月制订轮流带班计划,明确当月内每天每班带班领导,带班场所、带班时间、带班任务、登记考核办法、奖惩内容等事项。

  (二)每班必须坚持有矿领导带班。井工开采的矿山,带班领导应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到达作业地点,同时出井;露天开采的,带班领导应与工人同时到达作业现场,同时离开作业现场。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带班不得少于6个工作日。

  (三)实行交接班制度。带班领导升井后,要向接班的带班领导详细说明生产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带班记录,写明上下井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隐患及处置情况。带班领导下井时,其领导姓名应当在井口明显位置公告。领导带班下井情况,每月在矿山公示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企业领导带班计划执行情况以及带班记录,应妥善保存备查。(五)建立进矿(或作业场所)带班档案,每月对照带班安排组织考核,因特殊原因不能进矿带班的,必须事前写出申请,报矿主要领导批准,落实顶班领导,同时交企业安管部门备案备查。带班档案信息保存期不少于一年。

  第六条矿山企业轮流带班职责

  (一)轮流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二)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制止违规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超能力组织生产;

  (三)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第七条企业领导轮流值班应遵循下列要求:

  (一)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领导轮流安全值班制度。每天必须至少安排一名企业领导安全值班。

  (二)安全值班领导在企业生产作业时间内不得离开作业岗位。当班值班领导如因事离岗时,必须事先通知安排其他领导顶班,顶班领导还未到位前,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三)建立安全轮流值班记录。值班领导应真实准确填写当天值班的情况,并按要求做好轮流值班记录的交接手续。安全值班领导的通讯方式要在各生产作业场所公布,以便及时报告生产安全情况。

  (四)领导安全值班计划安排和值班情况要定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建立安全值班档案。企业领导轮流值班计划安排,应按月报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备案(没有行业主管部门的直接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高危企业同时抄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八条企业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一)安全值班领导是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事故处置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当班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指挥工作,全面深入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协调组织好当班的安全生产;

  (二)安全值班领导在当班期间,要巡查重点生产作业场所,负责协调处置或解决当班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和突发事故,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规现象。

  (三)安全值班期间,各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应积极响应值班领导指挥,协助值班领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出现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应积极配合领导迅速进行应急救援,确保生产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第九条监督检查

  (一)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领导轮流带班和安全值班的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每季度至少对辖区内矿山企业带班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通报。

  (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对领导轮流带班和安全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现场随机询问从业人员、查阅值班或带班日志、交接班记录和值班安排考核等档案资料、听取从业人员反映、调阅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人员定位系统监控记录等方式。

  (三)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对领导轮流带班和安全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应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1、是否建立健全领导轮流带班和安全值班制度,包括井下交接班制度、带班和值班档案管理制度;

  2、企业领导特别是矿山主要负责人带班下井情况;

  3、企业领导每月轮流带班和安全值班工作计划执行、公示、考核和奖惩等情况;

  4、领导带班和安全值班的.履行职责情况、交接班记录,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和险情的处置情况;

  5、群众举报有关问题的查处情况。

  (四)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举报;对于受理的举报,应当认真调查核实;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从重处罚。

  第十条法律责任

  (一)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

  (二)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而没有领导带班或值班的企业,由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该企业和其主要负责人依法严格查处。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0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各种问题,保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如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学习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镇村社三级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

  2、安全生产状况分析会议制度。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状况。分析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落实监管职责。

  3、汇报会议制度。安监站定期向镇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状况。

  4、检查制度。安监站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掌握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动态。

  5、安全办公会议由安监站组织,办公室负责做好记录并构成会议纪要下发各村、各单位。

  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1

  一、企业负责人

  1、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执行情况;

  3、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4、保证安全生产资金足额投入并有效使用情况;

  5、保证生产经营场所的设备设施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6、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情况;

  7、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及开展演练情况。

  二、安全管理机构

  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人员资质和教育培训

  1、是否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

  2、是否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3、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4、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5、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四、应急管理

  1、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2、是否制定各级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3、是否评审应急预案(主要负责人签字、培训、发布、实施);

  4、应急预案是否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5、是否按要求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并进行评估;

  6、是否按要求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五、隐患排查

  1、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责任制;

  2、是否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并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台帐);

  3、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4、如有重大隐患是否制定治理方案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5、是否存在隐患整改不合格或未经安监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现象。

  六、安全管理

  1、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3、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4、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5、两个以上生产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6、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7、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8、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9、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七、监督检查

  1、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

  2、违章指挥从业人员或者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

  3、发现从业人员违章作业不加制止的;

  4、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定员进行生产的;

  5、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

  6、对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7、拒绝、阻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监督检查的;

  8、拒绝、阻碍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聘请的专家进行现场检查的;

  9、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

  八、配电安全

  1、配电间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健全;

  2、配电间是否堆放杂物,是否铺设绝缘胶垫;

  3、是否有专职电工,操作人员是否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4、有无定期检查、维护记录;

  5、有无配电室管理标识牌;

  6、绝缘工具是否齐全、有效(定期检定合格证明);

  7、接线、装置是否完好(规范),电线有无私拉乱接,绝缘破损、线径过细、过热现象;

  8、配置的灭火器材是否充足和有效。

  九、消防安全

  1、消防设备设施是否齐全、好用;

  2、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受否齐全、好用;

  3、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2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解决医院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部署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制定本制度。

  一、每季度由医院主要负责人主持,由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例行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也可召开应急安全生产会议。

  二、安全生产会议的主要议题:

  1、各部门负责人汇报本人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经验交流。

  2、检查上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3、对员工提出的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

  4、根据需要对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等进行修订。

  5、讨论决定有关安全生产设施方面的技术改造、经费投入事项。

  6、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通报,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出处理决定。表彰奖励安全生产中的先进典型人物和事例。

  7、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8、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有关文件,并研究提出医院贯彻落实的措施。

  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3

  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各项领导值班管理,及时协调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安全生产值班规定

  1、安全生产值班时间:副经理以上领导为24小时值班制,其它人员为当日下午下班到次日早上班夜间值班制。

  2、值班人员:由公司领导带班,成员由部长、办公室、安全部、财务部、值班司机等有关人员组成。

  3、值班地点:值班人员必须在各自岗位进行值班。

  4、值班人员按公司制定的“公司机关值班表”的安排,按时到岗值班,并在值班室签到。

  5、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不得擅离职守或随意缺岗,有事请假,由别人替岗时必须由带班领导批准。否则,严厉处罚。

  6、班中要由值领导带队对分公司进行安全生产值班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认真填入值班检查表中。

  7、值班责任:

  A、行政值班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事务的督促检查及事故处理;

  B、办公室值班负责公司机关外务接待、接传电话、大楼值班等事务;

  C、安全部值班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险情的信息传递与组织抢救,安排救护车随时待命;

  D、财务部值班负责本部安全。

  8、值班记录由经理办保存,并整理归档。

  9、值班人员在岗要求:办公室、安全部、财务部值班人员在各自办公室值班,其他人员必须在公司值班室值班。

  二、分公司安全生产值班规定

  1、值班时间。分公司领导为24小时值班时从当日整8点至次日整8点。

  2、值班人员。分公司每天必须有一名经理带班,成员由安全、生产科各一名,看监控接听电话一人,共4人组成。

  3、值班地点。值班人员必须在矿上洞口“安全生产调度室”。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并在值班室签到。

  4、值班人员职责。不得擅自职守或随意缺岗,值班带班经理负责当日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信息收集(如:入坑人数、跟班领导下井、安全隐患等情况)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发现安全隐患和突发事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如发现重大问题,立即上报公司指挥中心或公司值班领导。

  5、安全、生产科及监控看管人员,协助值班领导,做好实时监控、电话接听、信息传递及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6、值班人员如果未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三、分公司车间安全生产值班规定

  1、矿山车间必须每班有一名车间主任在车间内值班室值班,选场车间每班有一名车间主任在车间办公室值班。

  2、当班值班主任负责协调解决本车间当班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掌握生产作业安全情况,了解现场作业人数,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解决处理。

  3、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危及职工生命时,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并报告洞口安全生产调度室。

  4、参与监管各班组织召开班前班后会。

  5、班中队所有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巡查,每班不小于两次,并做好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记录。

  6、对当班未处理的问题及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向下班接班主任交待清楚,并提出整改建议或注意事项。

  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4

  1.目的

  为了更好地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安全生产工作绩效的考核和奖惩。

  3.职责

  3.1 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奖惩管理办法,并负责安全奖励资金的落实。

  3.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奖惩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负责奖惩档案的建立。

  3.3 财务部门负责建立安全奖惩资金专用帐户,确保专款专用。

  4.工作程序

  4.1惩罚: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对相关部门领导和责任者进行处罚。

  4.1.1惩罚的'范围

  4.1.1.1员工人身伤害事故的考核

  部门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事故负有责任的部门领导和事故责任者,依据伤害程度和性质进行处罚。

  4.1.1.2安全管理

  4.1.1.2.1违章指挥或强令员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4.1.1.2.2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4.1.1.2.3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4.1.1.2.4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4.1.1.2.5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4.1.1.2.6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4.1.1.2.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4.1.2惩罚类型

  4.1.2.1根据违章情节的轻重程度,及时采以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停工学习、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等办法予以处罚。

  4.1.2.2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5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等。

  4.1.2.3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等。

  4.1.2.4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4.1.3惩罚程序

  4.1.3.1经济处罚由相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1.3.2行政处罚由相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4.2奖励

  4.2.1奖励的范围

  4.2.1.1在安全技术、安全管理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和经验,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4.2.1.2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4.2.1.3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4.2.1.4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标准化动作者。

  4.2.1.5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4.2.1.6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做出贡献者。

  4.2.1.7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4.2.1.8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被评为先进部门、班组、个人。

  4.2.1.9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的部门。

  4.2.2奖励的类型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4.2.3奖励程序

  4.2.3.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部门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经审核后报公司领导批准通过。

  4.2.3.2先进部门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报公司领导审批执行。

  4.2.3.3对第4.2.1条有关人员和部门的奖励,由部门提出,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报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5.其他

  5.1 违章与事故罚款应纳入安全奖金专户,不得挪作它用。

  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5

  1、依照本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李家庄煤矿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如传达上级会议精神等,应随时召开。

  3、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由李家庄煤矿矿长主持,特殊情况下,由李家庄煤矿矿长授权的主管生产、安全的李家庄煤矿副矿长或李家庄煤矿技术负责人主持。

  4、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参加人员:李家庄煤矿各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和安全检查人员,必要时可吸收李家庄煤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班组长参加。

  5、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的内容和任务是研究企业安全生产,具体内容由会议主持者确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①、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

  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③、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总结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④、决定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投入、奖惩、表彰等事项;

  ⑤、研究其他相关安全生产事项。

  6、李家庄煤矿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应当有准备,并提前一天将会议内容通知参会人员。

  7、李家庄煤矿安全办公会议设规范的专门记录。

  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6

  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责任的有效落实,预防出现安全隐患,领导能在极短时间内进行解决,特制订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一、值班时间

  公司、分公司值班人员严格按照值班编制进行轮流值班,领导值班为24小时值班制,其他值班人员为当日下午到次日早上班时间。

  二、值班人员组成

  ⑴、公司领导值班:由当日值班领导带班,成员有各及有关人员组成。

  ⑵、分公司领导值班:由当日值班领导带班,成员有各科室、生产单位等有关人员组成。

  三、值班地点

  值班人员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进行值班。

  四、值班人员的管理规定

  ⑴、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按时到岗并在值班室进行签、消到。

  ⑵、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或随意缺岗,在值班期间,严禁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找人替岗时,必须请示当日值班领导进行批准。负责将对值班人员进行严厉处罚。

  ⑶、公司领导值班时,由值班领导带队对分公司安全生产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并提出建议和处理意见。

  ⑷、分公司领导值班时,由当日值班领导带队,对各生产车间的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处理意见,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⑸、分公司生产车间值班人员在值班时,如遇到较大安全隐患时,必须及时向当日值班领导汇报,并将人员进行撤离。

  ⑹、值班领导在交班时,必须将值班记录交到值班室,值班记录要保存完好,月底交有关部门归档保存。

  五、值班责任

  ⑴、公司值班人员责任:

  A、行政值班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事务的督促检查及事故处理;

  B、办公室值班负责公司机关外务接待、接传电话、大楼值班等事务;

  C、安全部值班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险情的信息传递与组织抢救,安排救护车随时待命;

  D、财务部值班负责本部安全。

  ⑵、分公司值班人员责任:

  A、行政值班负责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的督促检查事故处理;

  B、综合办值班负责接传电话,外务接待、合理安排值班车辆等事务;

  C、安全科值班负责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险情的信息传递与组织抢救等;

  D、生技科值班负责协调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并配合安全科搞好安全隐患的排查等工作。

  E、各生产车间值班人员负责本车间安全生产工作。

  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生产安全监督检查,明确各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检查内容和要求,查证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等,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员工劳动条件,确保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建立,主要是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施工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通过检查和督导,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调节和采取补救措施,对偏离规章制度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指出和纠正,对发现好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加以宣传,其目的是揭露和排除事故隐患,防止员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各项目。

  第二章安全检查组织形式

  第四条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相关部门配合总公司进行系统内安全生产检查,每年一次,检查工作在总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相关部门配合,对公司进行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

  二、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不少于二次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工作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参加组成安全生产检查组,对各部门各项目进行综合性或专业(项)安全生产检查;

  三、定期安全生产检查须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检查前应确定安全检查内容、对象、范围、日期和组织形式;检查要面广,有深度,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检查后作好安全检查总结,并上报安全生产检查报告。

  第五条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各部门、各项目实施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采取个别的、日常的巡视方式。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各部门、各项目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应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记录作为项目文件资料进行保存。

  第六条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公司应根据季节变化,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易发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进行季节检查;由于节假日前后,员工注意力在过节上,容易发生事故,因而应在节假日前后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第七条职工代表不定期对安全生产的巡查

  由公司工会负责组织有专业技术特长的职工代表进行安全生产巡视和检查。重点检查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检查员工安全生产权利的保障情况;检查事故原因、隐患整改情况;检查责任人的处分情况等;维护员工劳动保护合法权益。

  第三章安全检查内容

  第八条综合性安全检查内容

  一、查思想、查意识:检查各级领导是否把职工的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是否真正得到贯彻执行;员工本岗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是否掌握,员工在生产中是否有不安全行为;

  二、查制度、查管理:检查领导是否重视安全工作,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配齐,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落实,新员工“三级教育”是否执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检查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制定的目标、计划、方案、措施、和各种台帐、记录、报表等是否齐全有效,检查安全生产费用是否按规定提取和有效实施;

  三、查隐患、查整改:检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以及相应安全生产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规定,遵章守纪及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对过去查出的“隐患”是否已按期按要求进行整改;

  四、查事故处理:检查发生事故是否及时、如实报告,是否有隐瞒不报、虚报或迟报现象;是否按“四不放过”要求找出事故原因,严肃查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第九条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一、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标准和规章制度是否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并认真履行职责,新员工上岗前是否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劳动保护用品是否按照规定采购、配备和使用,“安全技术交底”是否落实到具体操作人员;

  二、检查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控制措施是否有效,作业环境、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劳动保护要求,危险源识别是否充分,风险控制、应急救援措施是否合理并具有针对性,危险作业点及重要部位是否进行重点控制和检查,是否有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等;

  三、检查事故隐患是否及时进行整改。发现事故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要遵循“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

  第十条针对公司安全管理体系与培训方面的安全检查内容:

  一、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二、新员工、(劳务人员)“三级教育”;

  三、安全机构、专、兼职人员配备和工作管理

  四、日常安全教育记录;

  五、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

  第十一条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内容:

  一、施工生产“安全技术交底卡”的落实;

  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

  三、作业现场劳动组织是否合理;

  四、施工现场的安全和危险源控制情况;

  五、劳动保护用品采购、配置情况;

  六、劳动保护用品穿戴、使用及工机具的安全状况;

  七、饮食卫生、防暑、防寒保护措施;

  八、核查隐患、纠正违章。

  第十二条针对公司车辆的安全检查内容

  1、车辆的车容、车况进行情况;

  2、对在册及雇佣驾驶员的证件进行检查,严禁无证上岗;

  3、外租车辆是否进行年检,按要求是否加入保险;

  4、驾驶员是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好行车日记及维修记录

  第十三条针对公司办公区域的安全检查内容:

  一、定期对职业病预防、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处理、尘毒作业环境的检查;

  二、消防保卫、预防火灾和办公区危险事件的检查;

  三、对办公区的污水、噪声和扬尘进行检查;

  四、定期检查应急器材配备情况,确保器材、设施灵敏有效和义务消防员活动记录。

  第十四条各事业部日常检查的`内容

  一、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标准和规章制度的落实;

  二、作业环境,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劳动保护要求;

  三、新员工、(劳务人员)上岗是否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四、危险作业及重要部位是否进行重点控制和检查;

  五、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六、高处作业“十不登高”制度,施工现场“六大纪律”和机动车辆“七大禁令”是否落到实处;

  七、事故隐患是否及时进行整改,整改是否按“三定四不推”原则去完成;

  八、事故发生后,是否遵守“四不放过”的原则;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方法及工作程序

  第十五条检查方法

  一、常规检查

  由公司安委会组织,公司相关领导带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检查工作主体,职能部门人员参加组建安全检查组,深入各部门、各项目,到施工作业现场,对安全生产管理、作业现场环境条件、安全生产设备设施、作业人员的行为等进行检查;

  二、安全检查表法

  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根据有关标准、规程、规范及规定,通过分析确定的危险部位、防范措施等编制安全检查表,每个检查表均需注明检查时间、检查者、直接负责人等,以便分清责任,检查表的设计应做到系统、全面,检查项目明确;

  三、跟踪巡查法

  作业现场通常设置安全员,安全员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检查责任,对危险项目和重点部位要跟踪巡视检查,随时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及时辨识施工过程中新的危险源,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四、交叉调研检查法

  各部门之间、各项目之间,由上一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安全生产调研检查组,交叉观摩检查,相互交流学习,取长补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研究安全生产工作难题,创新安全生产工作方法。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检查的工作程序

  一、安全检查准备

  检查前,确定检查的对象、目的和任务,制定检查计划,安排检查内容、方法和步骤,编写安全生产检查表或检查提纲,确定检查人员和必要的分工;

  二、检查和判断

  检查组通过访谈、查阅文件和记录、现场观察、仪器测量等方式获取信息,被查部门领导要随同检查,检查人员要作好检查记录,掌握情况(获取信息)之后,进行分析、判断和验证,做出正确结论;

  三、做出处理决定

  检查组做出判断后,应针对被查部门或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隐患整改意见和要求,下达“整改通知书”,由负责陪同检查人员签收;

  四、整改落实

  存在隐患的部门及项目必须按照检查组(人员)提出的隐患整改意见和要求或“整改通知书”,落实整改,检查组(人员)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获取整改效果的信息,完成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国家或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各部门应依据本制度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属xx公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督促采油矿各级领导干部深入生产作业现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各职能组在安全生产中的关键作用,根据采油厂领导带班制度的相关要求,结合采油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采油矿领导干部、各职能组“两特”作业现场带班管理。

  第二章定义

  第三条特殊作业是指新建项目投产、重大工艺改造、二级以上动火等风险系数较大的特殊施工作业。

  第四条特殊时段实施的非常规作业指重大活动期间、节假日、夜间、恶劣天气等特殊时段实施的高压油气层射孔作业等非常规作业。

  第三章基本要求

  第四条对于“两特”作业,采油矿分别安排科级、各相关专业职能组室主任及职能人员现场带班作业。

  第五条采油矿领导干部“两特”作业现场带班安排及实施。

  (一)正常生产情况下的安排及实施。由采油矿各职能组每天下午生产会前提交重要工作量,根据本细则要求明确带班领导,由值班主任在生产会上安排或通知到带班领导。

  (二)紧急情况下的安排及实施。发生紧急险情,且符合“两特”范围要求时,由矿调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安排各相关专业职能部门人员到现场组织处理,并及时通知带班领导。

  第六条带班领导干部在实施特殊工序带班作业前,应满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油田相关安全知识培训的要求,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件。

  第七条带班领导干部在现场带班作业期间,负责指导和督促落实作业现场安全生产及应急保障措施,及时发现并制止“三违”行为,协调处理现场安全问题及突发事件(必要时需取得上级领导或主管部门的授权),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带班记录。带班结束后,应及时将带班记录反馈至采油矿HSE委员会办公室。

  第八条存在以下情况的,采油矿将追究带班领导干部的相应责任。

  (一)酒后上岗的;

  (二)不填写或不按规定填写带班记录的;

  (三)现场检查巡视不力,未及时发现并制止“三违”行为而引发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未履行带班职责、违章指挥或指挥失误、玩忽职守引发事故的。

  第四章特殊作业期间的领导带班

  第九条以下特殊作业,由采油矿副科级以上领导带班作业。

  1.处理溢流、井喷事故等修井作业期间、注汽井井喷由采油矿主管矿长和分管地质作业、注汽的副矿长带班;

  2.油气水井大型酸化压裂施工期间,由采油矿分管工艺的副矿长带班;

  3.新建、改建、扩建联合站,投产期间,由采油矿分管集输的副矿长带班;

  4.新建、改建、扩建注汽站投产期间,由采油矿分管注汽的副矿长带班;

  6.油田二级用火作业期间,按照施工区域的不同,分别由采油矿主管安全、分管集输、注采、作业的副矿长带班;

  7.活动锅炉搬家期间,由采油矿分管注汽的副矿长带班;8.油气泵站内实施大型机械破土作业期间,由采油矿分管集输的副矿长带班;

  9.泵站内3项及以上不同部门组织(或实施)的联合(交叉)作业期间,由采油矿分管集输的副矿长带班;

  10.出现大面积停电或电网检修期间,由采油矿分管生产运行、分管电力的副矿长带班;

  11.出现接转站及以上外输管线穿孔处理,由采油矿分管集输的副矿长带班;

  12.出现计量站外输管线穿孔处理,由采油矿分管采油的副矿长带班;

  13.单拉井投产验收期间,由采油矿分管注采的副矿长带班;14.大修作业井开工验收期间,由采油矿分管地质作业主管师以上领导带班;

  15.含硫化氢井及复杂情况井的井下修井作业期间,由采油矿分管地质作业主管师以上领导的带班;

  16.高压油气层、含硫化氢地层射孔作业;由采油矿分管地质作业主管师以上领导的带班;

  17.各种大型技术比武及一切活动,由采油矿分管培训的副矿长带班;

  18.工会组织的体育比赛、文艺汇演等各类大型活动,由采油矿工会主席带班;

  19.大型公共聚集活动期间,由采油矿教导员带班;

  20.出现与地方政府部门联合行动处理特殊事件,由采油矿分管综治的副矿长带班。

  第十条以下特殊作业,由矿机关各职能组人员带班。

  1.采油队油井、联合站、污水站、注汽站站内三级用火作业期间,由采油矿分管集输、注采的各职能组人员带班;

  2.油气泵站内实施普通机械破土作业期间,由采油矿分管集输的职能组人员带班;

  3.吊装作业期间,由采油矿分管生产运行、集输、注采、作业的各职能组人员带班;

  4.注汽活动支线连接期间,由采油矿分管注汽的'职能组人员带班;

  5.重点井、特殊工艺井作业施工,由采油矿分管作业的职能组人员带班;

  6.出现影响油井产量的管穿、电力故障、设备故障、工农关系等处理,由采油矿生产办主任或值班主任、各有关分管的职能组人员带班。

  第五章特殊时段实施非常规作业的领导带班

  第十一条恶劣天气下的生产运行,由采油矿矿长指挥生产,采油矿分管生产运行、注采、集输、地质、安全环保、设备、用电的副矿长带班作业。节假日、夜间由值班矿领导带班。

  第十二条以下特殊时段实施的非常规作业,由采油矿副矿长带班作业。

  1.雨季、汛期、敏感区域水体污染隐患巡查期间,由采油矿分管环保的副矿长带班;

  2.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实施作业期间,分别由采油矿分管集输、注采、作业的副矿长带班;

  3.污水处理设施检维修作业期间,由采油矿分管集输的副矿长带班;

  4.注汽锅炉大修期间,由采油矿分管注汽的副矿长带班。

  第十三条以下特殊时段实施的非常规作业,由采油矿各分管职能组人员带班;

  1.雨季、汛期、节假日、阶段性隐患巡查期间,由采油矿分管各职能组人员带班;

  2.注汽锅炉普通检修期间,由采油矿分管注汽的职能组人员带班。

  第六章检查和考核

  第十四条采油矿HSE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采油矿科级、职能部门和基层队干部的带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采油矿HSE委员会按照监督情况,提出考核意见,并报采油矿经营组落实考核。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细则由采油矿HSE委员会负责解释。各基层单位应参照本细则,制定本单位的领导干部“两特”作业现场带班管理细则。

  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9

  新入厂的人员在进入工作岗位之前,必须由厂、车间、班组对其进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知识的初步教育,以减少和避免他们由于安全技术知识缺乏而造成的各种人身伤害事故。

  1. 厂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 工厂的性质及其主要工艺过程;

  (2) 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管理体制;

  (3) 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

  (4) 工厂内特别危险的地点和设备及其安全防护注意事项;

  (5) 新工人的安全心理教育;

  (6) 有关机械、电气、起重、运输等安全技术知识;

  (7) 有关防火防爆和工厂消防规程的知识;

  (8) 有关防尘防毒的注意事项;

  (9) 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10)新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内容

  2. 车间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 本车间的生产性质和主要的工艺流程;

  (2) 本车间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

  (3) 本车间的危险部位及其应注意事项;

  (4) 本车间的.安全生产的一般情况及其注意事项;

  (5) 本车间的典型事故案例;

  (6) 新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和遵章守纪的重要性。

  3. 班组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 工段或班组的工作性质、工艺流程、安全生产的概况和安全生产职责范围;

  (2) 新工人将要从事的生产性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其它有 关安全知识和各种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的作用;

  (3) 工作地点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的具体要求;

  (4) 容易发生工伤事故的工作地点、操作步骤和典型事故案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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