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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时间:2024-04-28 17:18:58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我要投稿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营养改善计划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了改善中国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膳食营养状况,提高这些学生的营养健康水平而实施的一项惠民政策。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精选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1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高农村学生尤其是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健康水平,通过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确保学生获得足够的营养,改善他们的营养状况,从而提高其学习效率和身心健康。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营养改善计划将覆盖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主要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贫困地区的学生。

  二、供餐内容与标准

  1、供餐内容:每周提供五天营养午餐,每天提供一荤一素一汤,确保食物种类的多样性和营养的均衡性。

  2、供餐标准:每份午餐的营养价值应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包括热量、蛋白质、脂肪、维生素等营养成分的均衡摄入。

  三、实施步骤与管理

  1、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与管理。

  2、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操作流程,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

  3、对供餐单位进行严格的筛选和监管,确保供餐质量和安全。

  4、建立学生用餐档案,记录学生的用餐情况和营养摄入情况。

  5、定期对营养改善计划进行评估和调整,以适应学生的营养需求和健康状况。

  四、资金保障与监管

  1、营养改善计划所需资金由省、市、县区财政拨付,确保资金的充足性和稳定性。

  2、建立严格的资金使用监管机制,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防止挪用和浪费。

  3、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宣传与教育

  1、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和家长的营养意识和健康素养。

  2、在学校设置营养知识宣传栏,定期更新宣传内容,提供营养知识咨询服务。

  六、监督与评估

  1、建立健全监督评估机制,对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邀请第三方机构对营养改善计划进行独立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和反馈,及时调整和完善营养改善计划。

  我们期望能够显著提高农村学生的营养水平和健康状况,为其全面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同时,我们也将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实施方案和管理机制,推动营养改善计划持续健康发展。

  在未来,我们将继续关注学生的营养需求和健康状况,不断优化供餐内容和标准,加强资金保障和监管力度,提高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力。我们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为我国农村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教育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2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 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质行动的通知》、《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教育公平,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步改善我县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改善学生体质,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含量,提高饮食质量,发挥学校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目标任务

  全面实施农村学校(不含县城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根据中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和省市县农村学前阶段营养改善补助标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天每生5元,每学年按200天计算,每生每学年享受营养补助1000元;农村学前教育阶段学生每天每生3元,每学年按200天计算,每生每学年享受营养补助600元。根据学生营养健康需要,全面试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5+X”模式,即在政府提供每天每生5元膳食补助为主的基础上,家庭适当缴纳一点费用,提高供餐质量和标准,让学生从“吃得饱”向“吃得营养、科学、均衡”转变。

  三、资金来源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不含县城学校)学生由中央财政按每天每生5元膳食补助,每学年按200天计算,每生每学年享受营养补助1000元的基础上,家庭适当交纳一点费用,试行“5+X”供餐模式。农村公办学前教育学校和经教育部门批准取得办学许可的农村民办普惠性学前教育学校就读的儿童按每天每生3元,每学年按200天计算,每生每学年享受营养补助600元,所需膳食补助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照4:3:3比例共同承担。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领导,特成立凤冈县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宋太明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教体局,由张献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另行发文。

  五、工作措施

  (一)健全机制,强化保障

  1.落实经费保障。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工勤人员保障机制,及时拨付农村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专项资金。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要根据学校营养餐与寄宿生供餐实际情况,按与就餐学生人数不低于1:100比例足额配备食堂工勤人员,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要求,将食堂工勤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险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保。

  2.落实供餐标准。根据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营养健康需要,学校通过召开座谈会、家长会等方式,广泛征求老师、家长和学生意见,充分考虑农村学生家庭经济承受能力,从严从低研究确定“X”试行标准和“5+X”实施方案。教育部门切实做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助工作,统筹用好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用餐。各镇街人民政府加强统筹,多措并举,保障人数较少学校的供餐质量。根据农村幼儿园教育阶段的儿童营养健康需要,在政府提供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的基础上,由幼儿园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本园开餐情况提出收费标准,报当地发改、财政、教育等部门批准备案后执行,并按月向幼儿家长公布伙食费收支情况。

  3.完善硬件保障设施。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升级改造,完善设施设备并定期维护,确保学校食堂和供餐的厨房远离污染源,满足正常供餐需要。用水窖和水箱作为自备水源的学校,指定专人管理,加盖加锁,定期消毒。

  4.规范操作程序。严格落实食材采购“四统”(统招、统购、统配、统送)要求,通过招标、询价等方式,对大宗食品实行定点采购,切实减少采购环节,降低采购成本和价格,保障食材质量。建立和完善由教育、发展改革、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经贸和配送企业、学校、家长等各方参与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价格稳控机制。根据季节变换、食材品类特点和当地市场变化等因素,合理确定询价周期,适时对集中采购的食材询价和定价,实现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

  5.严格人员管理。严把学校食堂、配餐人员、居民托餐点准入关口,要求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并随时进行健康体检,做到干净卫生。

  6.构筑安全保障。进一步落实对生产、加工、配送企业的监管责任,健全食材集中采购源头监管机制,保障学生食品安全、绿色、环保;督促配送企业每天对配送食材自查自检,把好学校食材采购、配送入口关,对集中配送企业开展定期查验和不定期抽检,将米粉、豆腐、蛋糕、面包等保质期短、易变质的食品和半成品生产企业(作坊)全面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对学校供餐实行最严格的监督管理 ,明确专人对所有配送到学校食堂的食材逐一进行验收登记,严格把好质量关,杜绝腐烂变质、未经检验检疫、来源不明、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材进入食堂;严把食品储存关,坚决做到原料储存生熟、荤素分开,加工食品的工具和容器分开使用、定位存放、标识清晰、保持清洁。

  7.强化教育培训。定期举办食品安全培训,对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营养安全、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等培训。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课堂等活动,动员学校师生共同参与监督管理,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8.强化评估考核。开展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评估工作,将营养改善实施情况纳入镇街、涉及部门主要领导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学生的营养健康管理落实情况纳入校长绩效考核,确保膳食营养充足、均衡。

  (二)明确责任,齐抓共管

  1.县教体局。负责测算需求数量,指导学校根据菜谱清单和就餐人数,测算年度消费所需农产品的种类和数量;负责牵头做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大宗食材采购配送工作,并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做好资金报账审核及监管;统计各镇(街道)每月农产品使用数量,按时报送校农结合数据;负责对配送企业食品质量、价格和配送服务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

  2.县经贸局。负责建立购销平台,整合各配送供应商,组建配送联合体,统筹协调、指导各镇(街道)农产品的供需、配送、生产等各个环节的监管,直接连通优先采购种植养殖基地(合作社)或农户(脱贫户)农产品,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定向关系,建立农产品流通信息平台;负责做好县级集中采购的粮油质量监督。

  3.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农村产业发展规划,有序组织农产品生产,提供全县农业生产基地(合作社)名录,引导配送供应商和学校定向采购;指导各镇(街道)确定农产品生产基地,并以食堂订单需求为导向开展基地定向生产,着力解决品种单一、季节性强、公布零散、产量不足等供需矛盾,保证稳定供应;负责对农产品和水产畜禽产品的监管,指导督促屠宰场等相关单位出具检疫检验证明,会同相关部门对农产品和水产畜禽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督促指导供应主体出具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4.县财政局。负责及时拨付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经费,确保足额拨付到位;负责指导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绩效评价;负责拨付食堂工勤人员工资;负责组织、指导县级集中采购食材配送招标工作。

  5.县卫健局。负责联合教育和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学生营养需求,结合我县农产品分布情况和地方饮食习惯,研究制定营养配餐指南,指导各学校制定每周食谱;按小学、初中各不少于16套制定带量食谱(春、夏、秋、冬季食谱各4套),供各学校选择使用。负责做好学生发育情况的监测和评估,对学生营养食谱提出实施意见。

  6.县市管局。负责对学生餐食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和定点加工企业(作坊)监管,加大定期检测和不定期抽检力度,确保消费安全;负责在采购工作中对供货商的资质和生产企业资质审核把关,对供货商供应的农产品质量进行日常监管,并督促指导供应主体出具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督促学校完善与采购农产品相适应的储存场所及相关设施设备,按照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对学校农产品查验、储存、出入库、使用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学校食堂落实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库房保管人员,规范食品采购原材料索票索证管理、出入库登记管理等工作;督促配送企业建立质量监控、安全检测制度,对配送的每一种农产品进行检测留样,建立档案备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切实做好日常综合监督检查,组织查处食品安全事故。

  7.县发改局。负责指导农产品的价格调控,保障价格稳定;负责在采购中对农产品的单价审核把关。指导教体系统义务教育阶段合理确定“5+X”供餐标准,建立价格监测稳控机制,对进入学校农产品价格进行监管,制定实施及流通环节的费用标准减免政策。

  8.县乡村振兴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引导农户参与农产品生产;负责督促指导镇(街道)引导脱贫户、监测户通过土地流转、入股分红、劳务输出等多种形式增加收入,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统筹协调和规划生产学校需要的农产品。

  9.县审计局。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经费的审计。

  10.县公安局。负责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侦查,确保营养改善工作公开、透明,并顺利实施。

  11.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执法检查;负责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的监督工作。

  12.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政策的落地落实,确保规划生产、上报信息、安全监管取得实效;负责监督镇(街道)内学校所需肉、蛋、奶、蔬菜等采购工作;对所辖学校农产品消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尤其要加大边远村小、教学点和民办教育机构等薄弱环节的监管,确保学生、学校、家长、社会满意。统筹各村(社区)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原则,共同做好“5+X”和“校农结合”工作,助推全县农村产业革命和乡村振兴。

  13.营养改善计划学校。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落实。要把落实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切实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责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做好食堂建设和设施设备的管理,确保采购、加工、配餐、供餐等环节操作规范,妥善组织和管理好学生就餐。

  (三)加强管理,强化监测

  1.建立实名制学籍管理系统。各学校按学期建立实名制学籍档案纸质资料和电子档案资料,由各中心校收集汇总并装订成册后报县教体局。具体项目包括:序号、学校名称、就读班级、学籍号码、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是否团员或少先队员、家庭详细住址(县、镇<街道>、村<社区>、组或号)、家长或监护人姓名、是否享受一补、备注等。

  2.建立体质健康监测系统

  (1)监测项目:在校学生年龄、身高、体重、视力、耐力等健康指标。

  (2)监测机构:县卫健局、县教体局、各中心学校及中小学校。

  (3)建立体质健康监测档案。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和协助下,每学期开展一次学生健康指标监测工作。学校建立学生健康监测档案,并逐级上报备案。中小学校存放纸质资料,中心学校保存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县教体局存电子档案资料(由中心学校汇总后提供)。

  六、供餐方式

  (一)供餐范围及方式

  1.供餐范围。适合于全县各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

  2.供餐方式。在学生原有缴费不减的情况下,将补助经费全额用于学生营养改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照国家《学生餐营养指南》和《中小学学生餐良好操作规范》要求,重点考虑学生健康成长需要,尽量做到食物多样化,做到主副搭配、荤素搭配、粗细搭配,每餐至少“三菜一汤”,合理搭配动物性和植物学食物,每天食材种类达到12种以上(每周25种以上),多种新鲜蔬菜和肉类充足供应,保障天天有鸡蛋和水果,每周至少提供3次符合国家标准的学生饮用牛奶,大豆及其制品和畜禽鱼肉轮流交替供应。

  (二)供餐加餐要求

  1.学校食堂要以服务师生为宗旨,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营利、零利润”要求,合理控制伙食价格,实行成本独立核算,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利。

  2.营养改善计划补助专项资金全额用于学生供餐或加餐,不能直接向学生或家长发放现金,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滞留、挤占、挪用、贪污营养餐补助资金。寄宿制学校统筹科学安排好寄宿学生一日三餐,保障寄宿学生每天营养健康需要。

  3.学校食堂管理员、炊事员工资福利及大型设备、餐具的购置费不能从学生缴费或营养补助资金中列支。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3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有关规定,结合近期国家、省、市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原则

  统筹规划、科学安排、依法实施、规范操作、安全第一,确保受益学生健康成长。

  二、实施内容

  (一)实施对象: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二)实施标准:每生每天5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结算以实际供餐天数为依据。

  三、供餐模式

  本学年,我县共有252 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52095名。自2014起,我县已逐步开始对学校食堂的建设,20xx年秋,农村学校食堂已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并开始全面供餐。20xx年秋,学校开始才用学校自主经营的供餐模式。所需食材通过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告招标,食堂从业人员及运营中其它费用由政府统一解决。目前共有4家公司参与服务。

  四、资金使用

  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来源均为国家财政统一拨付,资金采用纳入国库管理,按照国库管理制度分账核算集中支付。中央专项资金结余滚动用于下一学年营养改善计划使用。我县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拨付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拨付。在招标中,各中标企业所中标金额仅为参考数值,实际拨款金额严格按照中标企业实际供餐份数为主。

  资金拨付流程为各中标公司首先统计每月实际供量,经上报各学校签字审核报各乡镇中心学校,中心学校审核后由营养餐专干签字,中心学校校长签字盖章后上报教体局,最后由教体局汇总后上报财政局,财政局将资金拨付至中标公司。实施过程中层层监督,杜绝了冒领、套取国家资金的情况发生。

  五、食堂从业人员管理

  根据《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文件精神,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和供餐过程的运营成本不能从学校公用经费和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中支出,需地方财政配套拨付。我县自20xx年起,已将餐饮服务人员工资和日常运用费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规定按每100名学生标配1名餐饮服务人员。

  六、实施“X+5”模式

  为真正让学生吃饱、吃好、吃的有营养,教体局在20xx年1月,下发了《关于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X+4”供餐模式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认真学习政策要求,确保此项工作能顺利开展。目前各乡镇按乡镇实际情况,落实该项要求。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成立淅川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主管教育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监察委、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安办、教体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体局。

  (二)健全制度

  严格落实学生实名制学籍管理制度。在实名制学籍系统开通前,各学校及时落实学生转出转入情况;开通后按时上报。网上上报结束后,各学校按要求登记造册、公示。

  严格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各学校在县营养办指导下,结合实际制定各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并公示上墙。

  严格建立资金监管制度及食材每月询价制度。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统一纳入财政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资金必须确保用于购买学生在校所需食材,不得发放至学生或家长手里。县营养办负责公示询价信息,最终食材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

  (三)典型做法

  一是坚持政府督导。县乡政府主管领导定期组织各职能单位深入学校进行专项督导检查。二是教体局实施月督查。每月教体局营养办工作人员深入各乡镇学校督查。并下发督查通报和整改问题通知单。每月进行一次常规督查,每学年进行一次专项督查。三是强化各中心学校的监督职责。各中心学校校长是辖区内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求每月对带量食谱、供餐质量、供餐环境、食材供应等进行全面检查评定,并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学校按时上报整改结果。每月进行一次全乡镇大督查。并发督查通报。四是学校自查制度。各学校每天进行自查、登记。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并做好整改。五是关注社会舆情。充分利用媒体向社会准确、深入宣传有关营养改善计划惠民政策;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及时接受社会监督;注重舆情分析,广泛听取意见,及时改进工作。六是加大惩治力度。针对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中,有出现学校违规、公司违规、学校与公司互相串通,致使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出现问题或社会不良反映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及省县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改善我校学生的营养状况,提高我校学生的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鲁山一高附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重大民心工程来抓,切实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促进农村少年儿童正常发育和健康成长。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使全校学生吃上卫生、营养、热乎可口的饭菜。

  三、实施内容

  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让学生享受营养餐。

  全校在校学生营养餐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5元,由国家补助的4元资金解决,以提供食物的形式进行直补,由学校食堂每天为每名学生提供一顿营养餐。

  四、供餐方式

  一日三餐,学生自主选择。早餐:有食谱;午餐:营养餐;晚餐:有食谱。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

  为确保我校“计划”的顺利实施,特成立大阳中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1、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食堂工作人员(厨师):

  2、管理及工作人员职责:

  校长(孙耀):是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第一责任人,对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工程负总责。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安排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实施工作。

  分管领导(宋增全):是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具体责任人,对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实施过程具体负责。指导学校制定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实施方案及各项管理制度,组织监督检查。

  管理员(学校财务人员:白琼岗王广胜):是本校“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具体责任人,对本校“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的实施过程直接负责。及时认真做好配送鸡蛋、大米、肉类等的采购、接收、登记、入库、保管、出库、加工配发及学生用餐环节的监管等工作,建立健全各种台帐,收集整理各种档案资料。要经常检查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实施情况,每天要对加工间的卫生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从业人员按要求进行相关知识培训,若发现实施过程或从业人员操作中的问题,要及时予以处理、指导,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班主任:是本班“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具体责任人,对“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的实施和发放食用过程直接负责。负责领发和监督学生食用,要天天询问学生食用后的情况,认真做好记录并建立班级管理档案,及时向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管理员报告班级情况。

  食堂工作人员:对“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的实施加工过程直接负责。定期做好体检,办理好健康证,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加工操作程序进行食品加工(加热),认真接受校长、管理员的指导培训,虚心听取指正意见并及时改正。每天定期整理、打扫食堂操作间卫生,做到物品整洁、摆放井然有序。严格履行安全责任合同。

  值周领导(包括值周教师):是本周“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管理直接责任人,对本周“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的具体实施过程进行监管,要确实组织好学生就餐,维护就餐秩序。

  (二)、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实施要求

  1、鸡蛋、大米、肉类等查验接收。学校要制定明确的`查验接收制度,管理员按查验接收制度接收鸡蛋、大米、肉类等,并做好查验接收记录。学校在接收实物时,供收双方要通过随机抽样,留样备查。

  2、鸡蛋、大米、肉类等安全存储。学校要配备存储设备,保证存储安全环境达标,为鸡蛋、大米、肉类等的安全存储提供保障。制定明确的安全存储制度,要求管理员按安全存储制度存储鸡蛋、大米、肉类等,如实填写入库记录,并按要求做好鸡蛋、大米、肉类等的留样及保管。每次出库如实填写出库记录。

  3、鸡蛋、大米、肉类等的加工。食堂承包人要提供卫生达标的加工间用于鸡蛋、大米、肉类等的加工,制定操作性强的加工制度。安排食堂具体人员负责鸡蛋、大米、肉类等的加工加热,并按要求做好加工记录。鸡蛋等在加工前,要清洗鸡蛋等表面;煮熟后要当天食用,坚决不能让学生隔餐吃。另外,学校食堂要提供消毒设施设备,要求从业人员按要求在每次加工前、后对使用的工具进行消毒,未经消毒的工具不得使用。

  4、营养餐就餐要严密组织学生就餐,安排教师到餐厅管理就餐秩序,监督营养午餐发放过程。

  5、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的平时管理。学校主管领导要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实施方案及各项管理制度,定期召开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会议,经常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小结实施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的各项制度要挂在合适醒目的位置,食堂从业人员要有健康证,鸡蛋、大米等储藏室及加工间内要分区合理,设施设备上有明显的标识。学校管理员要负责收集整理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资料,以备上级检查和审计。

  6、资金管理。严格按上级要求支出费用,对营养改善计划工程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统计、上报、结帐。

  7、建立学生健康和营养档案

  包括家庭情况、学习成绩、体质、体能等指标及膳食营养摄入状况等。

  8、建立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次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

  (三)、学校食堂的卫生要求

  1、食堂工作人员卫生要求

  (1)上岗培训:食堂工作人员(含食堂经营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厨师、采购员等)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卫生知识、法规知识及食品污染因素和食物中毒发生的原因,掌握预防食物中毒的措施,食品原料卫生质量的鉴别方法等。上岗后还要保持经常的卫生知识学习和教育,建立相应的学习制度。

  (2)个人卫生: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男同志不许留长发及胡子。女同志不允许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准戴戒指。工作时穿戴清洁的白色工作衣、帽和戴口罩。(工作服上半部分不应有口袋,以防笔及其它物品落入食品中,戴帽时应将全部头发都罩在帽中,因头发常带有较多的微生物,头发及头皮屑是绝对不应在食品中出现的)。不准在操作间内吸烟、随地吐痰、吃东西、存放个人物品。拿餐具时应拿不接触食品的部位。要用食品夹子拿已加工好的直接入口食物。在洗手方面要注意。工作开始前、上洗手间后、接触生肉、蛋、蔬菜及不干净餐具、容器后及打电话后都要用流动水彻底洗手(手是肠道传染病传播的重要途径。过去曾称痢疾为脏手病,所以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勤洗手是非常重要的)。

  (3)健康检查:食堂承包人应当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观察和定期的体格检查。每年应检查身体一次,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工作人员持《健康体检合格证》上岗,对患有结核、痢疾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禁止从事食品岗位工作。

  2、食堂环境卫生要求:

  (1)保持地面、台面及用具的清洁。每天工作结束应及时打扫地面、地沟、台面,不留死角。使用的各种工具、容器或机械用后要及时清洗摆放整齐,放于原位。

  (2)垃圾处理,废弃物等应存放在带盖的垃圾桶内,并及时清理运走。清理后的垃圾桶应里外清洁不遗留食物残渣。

  (3)老鼠、苍蝇、蟑螂等有害昆虫的控制。消除室内外的各种滋生条件,房屋的开口部位安装纱门、纱窗等防止昆虫进入,杀虫灭蝇使用杀虫剂时必须特别注意防止污染食品。

  3、食品加工卫生要求

  (1)、蔬菜必须在浸泡池中用清水浸泡不少于10分钟;

  (2)、粗加工时使用的刀、墩、案、盆、池等要荤素分开;

  (3)、对食品加工必须做到烧熟烧透,加工好的食品存放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加工食品要严格做到生熟分开,加工用的容器和用具应标明生熟标记;成品(食物)存放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品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加工好的熟食品,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4、餐具洗刷消毒的卫生要求: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为保证洗刷效果应使用流动水。

  (1)要有专用的餐饮具洗刷池(盆),带油污的物品要加入洗涤剂。并与无油污的物品分开洗刷;

  (2)所有餐饮具在使用前要进行消毒。用蒸汽消毒时,不得少于10分钟,刀、墩、案板第一次使用前都要进行消毒;

  (3)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未经消毒餐具和私人物品不得放入其中,且要防止消毒后的餐具受到二次污染,保洁柜也要定期消毒。食堂为学生准备的餐具橱柜要保持清洁通风。并防止老鼠、昆虫爬入;

  (4)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四)、责任追究

  因学校管理不善或因管理工作人员失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严重后果的,由学校相关责任人员承担相应管理责任或法律责任。凡因向学校配送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和质量安全标准的食品企业或个人,由相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五)、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

  学校要强化食品卫生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防范和事故处理机制,包括日常的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等。一旦发生较严重的蛋、奶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同时向上级领导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5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做好石楼县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巩固营养改善计划成果,持续改善农村学生营养健康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学生健康水平为目标,以全面改善学生营养健康为重点,以促进农村学生的健康成长为宗旨,切实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贫困地区学生的关爱,改善石楼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营养状况,为石楼县适龄儿童上得起学、上好学并进一步巩固我县教育发展成果、打造教育强县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实施范围、标准及经费来源

  (一)实施范围

  石楼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在校学生、农村全部学前幼儿、移民安置点义务段幼儿全部在校学生和优化布局调整后农村撤并安置到东城初中的寄宿学生均在享受营养改善计划范围内。

  (二)标准及经费来源

  1、石楼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每生每天5元,从20xx年秋季学期起(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

  2、享受国家“一补”政策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同时也享受每生每天5元的营养膳食补助,寄宿生供餐标准为初中生每生每天12元,小学生每生每天11元,资金安排为:营养餐专项资金5元,寄宿生生活补贴初中5元小学4元,市县两级资金各2元按3:7比例分配。

  3、农村学前幼儿营养餐补助标准是每生每天4元(全年按照200天计算)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各分担50%。

  (三)供餐方式及内容

  1、供餐方式:考虑学生饮食安全及学校食堂供餐能力两方面因素,可采取学校食堂供餐和企业供餐两种方式。

  2、供餐内容:原则上实行蛋、奶、肉、水果加餐,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为等价(5元)的营养食品。

  三、实施步骤

  20xx年营养餐供餐即将结束,全县根据上级指示对实施营养餐学校的学生采用实名制信息,落实学生的实际情况,各部门互相监督、分部门管理,使营养餐工作更进一步完善。20xx年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已经开展,全县实施营养餐学校共有14所,其中:初中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小学及幼儿园9所,供餐模式为寄宿生采用食堂供餐,走读生仍采用企业供餐的课间加餐两种模式,具体按照下列步骤实施。

  1、由县政府统一部署,县教育科技局具体承办,其他职能部门配合完成。

  2、课间加餐的供货企业由政府采购中心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每一学年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投标确定。

  3、食堂供餐由相关职能部门到各学校所在地确定食品采购地点,以确保所采购产品新鲜、安全。

  4、县教育科技局统一安排,各学校认真执行,设立领导机构,建立健全供餐制度,制定合理的采购台账体系,确保开学按时有序供餐。

  5、县教育科技局及相关职能部门不定时不定期的检查、督促各学校及管理人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高度警惕,确保顺利供餐,做到万无一失。

  四、主要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

  1、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教育科技局局长张小军同志兼任。各乡镇、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自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并实行领导小组定期联席会议制度。

  (二)明确部门职责

  1、县教科局:负责将此项工作的实施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牵头负责“计划”的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籍系统数据采集、供餐方式的调查摸底及确定工作,监督供餐企业(或工商户)和学校的实施,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食堂、供餐服务企业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2、县财政局: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及时申请划拨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3、县发改局:把“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开展生产成本调查,组织对食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

  4、县市监局:

  ①负责供餐企业主体资格的登记、管理和食品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

  ②负责对供餐企业(或工商户)食品生产进行监督,查处食品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

  ③负责学校食堂以及供餐单位(个人)食品安全监管,制定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切实做好日常综合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食品安全事故;

  ④市监局协同教科局制定具体的食品安全培训方案,对实施“计划”的中小学校长、食堂负责人、工作人员以及供餐企业和个人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制度和行业规范培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的活动。

  5、县卫健局:负责组织处置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对学生营养食谱和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

  6、县审计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计划”实施工作进行监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计划”实施公开、透明。

  8、县融媒体中心:负责“计划”的宣传报道工作,注重情况分析,注重总结经验,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

  (三)创新运行模式

  在学校食堂条件逐步改善能满足学生供餐,并创造条件提高营养补助标准后,力争使学生供餐方式多样化。

  (四)改善学校食堂条件

  教育科技局要依靠农村校安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项目,把学生食堂建设列入重点建设内容,加大实施范围内的学校食堂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力度,使学校基本具备提供营养供餐的硬件条件;统筹解决学校食堂工作人员配备和工资问题,保障学校聘用合格的从业人员。

  (五)强化资金监管

  财政局和教育科技局要对学校营养供餐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财政局要制定“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确保经费全部用于在校学生,决不允许以金代物,也不得将经费直接发放给学生家长。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截留、滞留、挤占和挪用。教育科技局要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学校实行“计划”经费账目公示制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六)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县政府将与食品安全有关单位签订专项责任书,并由市监部门会同教育、农业、卫健等部门定期对学校和提供食料相关企业(或工商户)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重点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餐具消毒、设备清洁等环节监督管理。建立校长陪餐制度、食品留样监测制度,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坚持食堂从业人员体检制度,确保健康安全。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建立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坚决防止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保证学生健康安全和教学秩序稳定。

  (七)落实减免政策

  发改局应研究制定营养改善工作实施及流通各环节有关收费减免优惠政策,努力降低学校食堂、供餐企业成本。学校要从公用经费中安排专门资金用于保障和补助学校食堂水、电、煤等支出,努力降低食堂运行成本,确保每生每天4元营养补助金都用在改善学生营养上,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事关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大计,事关全民身体素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

  (二)建立制度,落实责任。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和责任分工,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指导,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加快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对工作不力,造成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三)公开透明,加强监督。“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各有关部门、各学校要不断完善公示制度,设立公示牌,公布相关政策、受益学生名单、供餐企业名单及价格,定期公布专项资金收支情况以及食品采购价格等相关信息,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学校要成立由校领导、教师和家长共同参与的监督委员会,对学校食堂、供餐单位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增加学生营养上。教育科技局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等方式,保证公众意见反馈渠道畅通,真正把“营养改善计划”打造成民心工程、阳光工程。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宣传科学营养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推进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良好氛围,使“营养改善计划”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学校也要做好学生和家长的宣传工作,使广大家长和学生深刻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五)加强监测,积累经验。卫生部门要指导和帮助学校建立学生营养水平、健康状况监测档案,注意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方式,加强监测分析评价,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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