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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工地食堂管理制度

时间:2023-10-23 09:02:50 建筑工程工地食堂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建筑工程工地食堂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筑工程工地食堂管理制度(精选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建筑工程工地食堂管理制度1

  为加强工地食堂卫生管理工作,切实维护人们的身体健康,认识工地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性,将卫生管理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和创建文明建筑工地工作中,加大投入,完善硬件设施,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此制度: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相关知识,认真学习有关卫生法律、法规。

  2、提高认识,做好施工工地卫生监督工作。

  3、工地食堂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农药、消毒剂、杀虫剂等),工业用盐(亚硝酸盐)不得带入工地食堂。

  4、工地食堂要保证加工环境、就餐环境卫生清洁。

  5、工地食堂饭菜在烹制时必须加工彻底,易发生食物中毒的蔬菜(如菜豆等)必须烧熟、烧透后方可食用。严禁食青皮、发芽土豆、不明来历的蘑菇等有毒植物。

  6、炊管人员和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上岗前必须取得健康证、卫生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时要戴口罩、穿工作服,勤洗手、勤换洗工作服。

  7、严禁购买、食用腐败变质食品,对无检验合格证的食品一律不得购进,以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8、认真落实各项卫生防病措施,预防传染病发生。要保持环境卫生,采取灭鼠、防蝇、防蚊措施。做好饮用水供用设施的卫生防护,落实消毒措施,防止水质污染。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革除不卫生陋习,工地宿舍要经常打扫,保持通风良好,教育民工勤洗衣服,勤晒被褥,勤洗澡,不喝生水,保持个人卫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注意饮食调剂,提高抗病能力。

  9、通过各种方式,做好工地卫生监督工作,认真学习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增强工地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信心,共同营造卫生安全的环境。

  建筑工程工地食堂管理制度2

  为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保障现场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项目部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并采取灭蝇防范其它有害生物的`措施。

  2、食堂内部物品存放有序,环境卫生每天打扫干净,垃圾要求即时清运、处理。

  3、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在使用前洗净、消毒,使用后必须洗净、确保清洁卫生。

  4、食堂内的生食与熟食要相隔离,成品与半成品相隔离,食品与杂物相隔离,保证食品的加工,存放干净卫生。

  5、操作人员必须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食品时将手洗净,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并戴好口罩。

  6、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服、勤洗澡。

  7、按每周主、副食谱计划烹调,尽量做到现做现吃,不剩饭菜,并调剂饭菜的花样品种、口味,保证职工能按时就餐、加班聚餐。8.食堂菜品采购严把进货关,禁止采购价廉物次,腐烂变质的食物和使用过期的原料,禁止让就餐工人食用变质食物。对米、面、菜、油料、库存有序,购物有票,建立采购原料台账。

  二、就餐管理制度

  1、所有职工按时就餐。如因工作需要推迟就餐时间,应由项目工程部经理提前通知,以便食堂做好相应准备。

  2、就餐人员必须按需盛饭打汤,不许故意造成浪费。

  3、食堂内不准抽烟(若要抽烟,必须到专门的抽烟处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大声起哄、吵闹,做到文明有序用餐。

  4、就餐人员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餐具,讲究道德。

  5、讲文明、讲礼貌,尊重食堂人员,对食堂管理服务有意见,可向项目工程部经理提出,不能与食堂人员争吵。

  6、就餐人员不许把餐具拿出食堂或带回办公室占为已有,要爱护食堂的公物和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或损坏,若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建筑工程工地食堂管理制度3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建筑工人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 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是指在建筑工地临时建设的专门为建筑职工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

  第四条 建筑施工单位是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的责任人,建筑工地项目负责人是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建筑工地管理人员是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建筑施工单位具体负责建立执行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和有关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保证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环境、食品采购、贮存及加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五条 市、县(区)建设行政部门对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负有管理职责。负责对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作为施工企业文明施工的重要检查内容。

  第六条 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加强对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对食品采购、贮存、加工过程中容易引发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环节进行重点监督。

  第七条 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辖区内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的状况进行抽查。

  第八条 在建筑工地现场设立食堂的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向所辖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建筑工地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一年至三年。因实际工程需要,继续延续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建筑施工单位应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第九条 建筑工地食堂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地食堂应设置在离工地垃圾堆(场)、坑式厕所、粪池等有毒有害场所25米以外地势较高的'地方,并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上水设施及污水排放设施。

  (二)建筑工地食堂应当有与生产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储存等相适应的场所。

  (三)食品处理区应设置在室内。

  1、设置独立的前处理间,禽肉、蔬菜的清洗水池应分开设置。

  2、设置独立的烹调间,主副食分区操作,面积应与就餐人数相适应且不得小于8平方米。

  3、设置独立专用的食品库房或专用的食品储存场所。不同性质的食品应分区域存放。储存的食品距离墙壁、地面应在10厘米以上。库房要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4、地面、墙壁、天花板应防水、防尘、易清洗,烹调场所应有不低于1.5米的光滑、不吸水和易清洗材料制成的墙裙。

  5、应设置必要的排风设施、冷藏设施、消毒保洁设施(就餐人员自备餐具的除外),自备餐具的,应为其提供洗碗洗手设施。

  6、应设置有效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第十条 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应当执行进货验收与索证制度。

  (一)采购畜禽肉类及其制品、乳及乳制品、酱油、食醋、饮用桶装水、大米、面粉、食用植物油、食盐、酒类、调料等食品原料时,应到有食品生产(或流通)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二)少量购进食品时,应向供货人索取发票等购货凭证。在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时,还应索取食品生产(或流通)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

  第十一条 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加工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二)食品要烧熟煮透,易腐食品要冷藏;

  (三)食品加工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安全标准,用容器或水箱储水的,必须加装安全防护设施并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四)贮存、运输和盛装食品的容器、工具、包装材料等应安全无害,不得使用非食品容器盛装食品及其原料:

  (五)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

  第十二条 建筑工地食堂应禁止加工使用的食品、物品:

  (一)不得加工和使用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产品;

  (二)禁止食用陈化粮:

  (三)禁止食用未烧熟煮透的豆角、豆浆等食品;

  (四)禁止加工和提供凉拌菜;

  (五)禁止购买、使用亚硝酸盐;

  (六)禁止食品库房内或储存场所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七)禁止采购无证商贩经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

  (八)禁止加工与经营《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第十三条 食品从业人员应当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并依法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眼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应立即脱离岗位,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十四条 食品从业人员应经常保持个人卫生,加工、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第十五条 建筑工地应当设有对工地食堂食品安全进行管理的组织机构,并设有专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 建筑工地食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加工操作等。

  第十七条 建设行政部门颁发《施工许可证》前,应有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验收意见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第十八条 建筑工地食堂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建筑施工单位应立即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建筑施工单位予以行政处罚。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建筑工程工地食堂管理制度4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工地食堂管理,创造一个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特制订以下制度:

  1、食堂炊事员应做好自身健康检查后方可上岗,并应做好区域内的清洁工作,讲卫生、"灭四害"。

  2、就餐人员买菜须排队,禁止插队。

  3、蒸饭一律用饭盒,并放于指定的蒸盒内,严禁乱放乱拿。蒸饭车内不能蒸菜。

  4、开水箱开水只供饮用,为保证开水供应,不准用盆、桶等盛取生活用热水。

  5、不准买卖变质、霉变食品,不乱倒剩饭剩菜。

  6、搞好食堂主化管理,每日菜名、菜价预先通知,每月公布伙食帐目;听取职工全理化建议,提高伙食质量。

  7、就餐时间:早餐:7:00中餐:12:00晚餐:5:30就餐人员应按时就餐,不许提前开饭,就餐时间随季节变动另行通知。

  8、以上几条请大家协助自觉遵守,如有违反者,一经查获,罚款10-100元。

  建筑工程工地食堂管理制度5

  一、食堂应距离厕所、卫生箱以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场所30米以外,并做到四周平整清洁、无积水及污染物。

  二、严格按规定设罢污水排放设施,日常生活垃圾及时清理干净。

  三、食堂应安装纱门、纱窗、挡鼠板;食物的采购、制作应符合食品卫生的规定,生熟、食品分开制作,设立标记,禁止采购销售腐烂变质的食物。

  四、食品、炊事用具和餐具放置有序并及时消毒。

  五、工作人员必须穿戴白色工作服(帽),保持个人卫生,炊事和生活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查体,持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健康合格证上岗。

  建筑工程工地食堂管理制度6

  为搞好建筑工程工地饮食卫生,保障广大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1、食堂炊事员需接受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2、餐具、刀具等应定时消毒,并做到生、熟分开。

  3、食堂荤菜需经登记检验,质量符合要求方可食用,肉类、禽蛋、水产品等食物要注意保鲜期。

  4、食堂从业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上岗前要先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做到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等级做到'三白'工作。

  5、食堂公共场所要时刻保持卫生整洁,并备有灭蝇、灭鼠设施。

  6、食堂禁止出售腐败变质的食物,每餐出售的菜肴均需做好食堂留样记录。

  7、项目部每月组织两次对食堂卫生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根据有关制度进行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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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工地食堂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筑工程工地食堂管理制度(精选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建筑工程工地食堂管理制度1

  为加强工地食堂卫生管理工作,切实维护人们的身体健康,认识工地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性,将卫生管理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和创建文明建筑工地工作中,加大投入,完善硬件设施,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此制度: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相关知识,认真学习有关卫生法律、法规。

  2、提高认识,做好施工工地卫生监督工作。

  3、工地食堂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农药、消毒剂、杀虫剂等),工业用盐(亚硝酸盐)不得带入工地食堂。

  4、工地食堂要保证加工环境、就餐环境卫生清洁。

  5、工地食堂饭菜在烹制时必须加工彻底,易发生食物中毒的蔬菜(如菜豆等)必须烧熟、烧透后方可食用。严禁食青皮、发芽土豆、不明来历的蘑菇等有毒植物。

  6、炊管人员和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上岗前必须取得健康证、卫生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时要戴口罩、穿工作服,勤洗手、勤换洗工作服。

  7、严禁购买、食用腐败变质食品,对无检验合格证的食品一律不得购进,以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8、认真落实各项卫生防病措施,预防传染病发生。要保持环境卫生,采取灭鼠、防蝇、防蚊措施。做好饮用水供用设施的卫生防护,落实消毒措施,防止水质污染。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革除不卫生陋习,工地宿舍要经常打扫,保持通风良好,教育民工勤洗衣服,勤晒被褥,勤洗澡,不喝生水,保持个人卫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注意饮食调剂,提高抗病能力。

  9、通过各种方式,做好工地卫生监督工作,认真学习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增强工地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信心,共同营造卫生安全的环境。

  建筑工程工地食堂管理制度2

  为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保障现场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项目部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并采取灭蝇防范其它有害生物的`措施。

  2、食堂内部物品存放有序,环境卫生每天打扫干净,垃圾要求即时清运、处理。

  3、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在使用前洗净、消毒,使用后必须洗净、确保清洁卫生。

  4、食堂内的生食与熟食要相隔离,成品与半成品相隔离,食品与杂物相隔离,保证食品的加工,存放干净卫生。

  5、操作人员必须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食品时将手洗净,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并戴好口罩。

  6、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服、勤洗澡。

  7、按每周主、副食谱计划烹调,尽量做到现做现吃,不剩饭菜,并调剂饭菜的花样品种、口味,保证职工能按时就餐、加班聚餐。8.食堂菜品采购严把进货关,禁止采购价廉物次,腐烂变质的食物和使用过期的原料,禁止让就餐工人食用变质食物。对米、面、菜、油料、库存有序,购物有票,建立采购原料台账。

  二、就餐管理制度

  1、所有职工按时就餐。如因工作需要推迟就餐时间,应由项目工程部经理提前通知,以便食堂做好相应准备。

  2、就餐人员必须按需盛饭打汤,不许故意造成浪费。

  3、食堂内不准抽烟(若要抽烟,必须到专门的抽烟处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大声起哄、吵闹,做到文明有序用餐。

  4、就餐人员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餐具,讲究道德。

  5、讲文明、讲礼貌,尊重食堂人员,对食堂管理服务有意见,可向项目工程部经理提出,不能与食堂人员争吵。

  6、就餐人员不许把餐具拿出食堂或带回办公室占为已有,要爱护食堂的公物和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或损坏,若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建筑工程工地食堂管理制度3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建筑工人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 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是指在建筑工地临时建设的专门为建筑职工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

  第四条 建筑施工单位是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的责任人,建筑工地项目负责人是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建筑工地管理人员是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建筑施工单位具体负责建立执行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和有关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保证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环境、食品采购、贮存及加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五条 市、县(区)建设行政部门对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负有管理职责。负责对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作为施工企业文明施工的重要检查内容。

  第六条 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加强对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对食品采购、贮存、加工过程中容易引发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环节进行重点监督。

  第七条 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辖区内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的状况进行抽查。

  第八条 在建筑工地现场设立食堂的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向所辖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建筑工地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一年至三年。因实际工程需要,继续延续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建筑施工单位应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第九条 建筑工地食堂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地食堂应设置在离工地垃圾堆(场)、坑式厕所、粪池等有毒有害场所25米以外地势较高的'地方,并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上水设施及污水排放设施。

  (二)建筑工地食堂应当有与生产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储存等相适应的场所。

  (三)食品处理区应设置在室内。

  1、设置独立的前处理间,禽肉、蔬菜的清洗水池应分开设置。

  2、设置独立的烹调间,主副食分区操作,面积应与就餐人数相适应且不得小于8平方米。

  3、设置独立专用的食品库房或专用的食品储存场所。不同性质的食品应分区域存放。储存的食品距离墙壁、地面应在10厘米以上。库房要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4、地面、墙壁、天花板应防水、防尘、易清洗,烹调场所应有不低于1.5米的光滑、不吸水和易清洗材料制成的墙裙。

  5、应设置必要的排风设施、冷藏设施、消毒保洁设施(就餐人员自备餐具的除外),自备餐具的,应为其提供洗碗洗手设施。

  6、应设置有效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第十条 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应当执行进货验收与索证制度。

  (一)采购畜禽肉类及其制品、乳及乳制品、酱油、食醋、饮用桶装水、大米、面粉、食用植物油、食盐、酒类、调料等食品原料时,应到有食品生产(或流通)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二)少量购进食品时,应向供货人索取发票等购货凭证。在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时,还应索取食品生产(或流通)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

  第十一条 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加工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二)食品要烧熟煮透,易腐食品要冷藏;

  (三)食品加工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安全标准,用容器或水箱储水的,必须加装安全防护设施并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四)贮存、运输和盛装食品的容器、工具、包装材料等应安全无害,不得使用非食品容器盛装食品及其原料:

  (五)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

  第十二条 建筑工地食堂应禁止加工使用的食品、物品:

  (一)不得加工和使用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产品;

  (二)禁止食用陈化粮:

  (三)禁止食用未烧熟煮透的豆角、豆浆等食品;

  (四)禁止加工和提供凉拌菜;

  (五)禁止购买、使用亚硝酸盐;

  (六)禁止食品库房内或储存场所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七)禁止采购无证商贩经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

  (八)禁止加工与经营《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第十三条 食品从业人员应当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并依法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眼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应立即脱离岗位,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十四条 食品从业人员应经常保持个人卫生,加工、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第十五条 建筑工地应当设有对工地食堂食品安全进行管理的组织机构,并设有专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 建筑工地食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加工操作等。

  第十七条 建设行政部门颁发《施工许可证》前,应有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验收意见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第十八条 建筑工地食堂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建筑施工单位应立即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建筑施工单位予以行政处罚。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建筑工程工地食堂管理制度4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工地食堂管理,创造一个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特制订以下制度:

  1、食堂炊事员应做好自身健康检查后方可上岗,并应做好区域内的清洁工作,讲卫生、"灭四害"。

  2、就餐人员买菜须排队,禁止插队。

  3、蒸饭一律用饭盒,并放于指定的蒸盒内,严禁乱放乱拿。蒸饭车内不能蒸菜。

  4、开水箱开水只供饮用,为保证开水供应,不准用盆、桶等盛取生活用热水。

  5、不准买卖变质、霉变食品,不乱倒剩饭剩菜。

  6、搞好食堂主化管理,每日菜名、菜价预先通知,每月公布伙食帐目;听取职工全理化建议,提高伙食质量。

  7、就餐时间:早餐:7:00中餐:12:00晚餐:5:30就餐人员应按时就餐,不许提前开饭,就餐时间随季节变动另行通知。

  8、以上几条请大家协助自觉遵守,如有违反者,一经查获,罚款10-100元。

  建筑工程工地食堂管理制度5

  一、食堂应距离厕所、卫生箱以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场所30米以外,并做到四周平整清洁、无积水及污染物。

  二、严格按规定设罢污水排放设施,日常生活垃圾及时清理干净。

  三、食堂应安装纱门、纱窗、挡鼠板;食物的采购、制作应符合食品卫生的规定,生熟、食品分开制作,设立标记,禁止采购销售腐烂变质的食物。

  四、食品、炊事用具和餐具放置有序并及时消毒。

  五、工作人员必须穿戴白色工作服(帽),保持个人卫生,炊事和生活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查体,持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健康合格证上岗。

  建筑工程工地食堂管理制度6

  为搞好建筑工程工地饮食卫生,保障广大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1、食堂炊事员需接受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2、餐具、刀具等应定时消毒,并做到生、熟分开。

  3、食堂荤菜需经登记检验,质量符合要求方可食用,肉类、禽蛋、水产品等食物要注意保鲜期。

  4、食堂从业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上岗前要先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做到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等级做到'三白'工作。

  5、食堂公共场所要时刻保持卫生整洁,并备有灭蝇、灭鼠设施。

  6、食堂禁止出售腐败变质的食物,每餐出售的菜肴均需做好食堂留样记录。

  7、项目部每月组织两次对食堂卫生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根据有关制度进行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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