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条:为了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危害,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有关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在管理施工生产技术的同时管理好安全技术工作,总工程师、技术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对各级施工生产的安全技术负责。
第三条: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条: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提出具体内容要求。
第五条: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如:土方工程、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式起重机、起重吊装、其它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拆除及基础和附着的设计、孔洞临边防护等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第六条:对于结构复杂,作业危险性大,特性较强的工程,如:爆破、沉箱、沉井、烟囱、水塔及拆除工程,除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外,还应有设计计算和详图。
第七条:编制施工专项技术方案,必须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应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技术、施工、安全等有关人员根据工程特点、质量要求、周围环境、结构形式等进行策划,并编制专项技术方案,由技术负责人(项目部)编写,分公司技术副经理审批,未经审批,不准施工。
第八条:专项技术方案审批后,必须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时,应由编制人出具变更通知书,审批签认后方可生效。
第九条:施工现场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向分项作业负责人(班组长)做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各持一份,工地专、兼职安全员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检查落实情况,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符合施工安装和生产的具体情况,要全面,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第十条:施工现场的架体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员、项目部安全员、施工安装负责人共同验收,确保符合标准、规范等要求,认真填写验收单,履行签字手续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各项验收单的填写必须符合现场实际情况,内容应该量化、具体,存在问题必须在整改后重新验收。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2
为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和系统化,实现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健康、安全与环境之间和谐发展,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有效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各项目部对项目的安全生产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
3.1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人员)、机(机械)、料(材料)、法(工法)、环(环境)、测(测量)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3.2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分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最高,三级最低。
3.3相关方:与公司的安全绩效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团体或个人。
3.3资源: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所需的人员、资金、设施、材料、技术和方法等。
4.1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xx)
4.2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安监发〔20xx〕322号)。
4.3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和达标考评指标的通知》(交安监发[20xx]175号)。
4.4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管理办法》(交安监发〔20xx〕133号)。
5.1公司及各项目部应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项目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5.2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目标职责、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检查考核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安全经费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制度、事故应急管理制度以及事故报告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等。
5.3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目标职责管理、安全监理责任制度、安全监理例会制度、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监理交底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事故应急管理制度以及事故报告制度等。
5.4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目标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专项经费保障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与报批制度、安全奖惩制度、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应急处置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安全事故报告查处制度、安全生产持续改进制度等。
6.1.1目标: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遏制伤亡事故的发生。
6.1.2主要控制指标:职工因工千人死亡率0人,职工因工千人重伤率0.45人。
6.1.2.1考核范围为单位在职职工、签订用工合同的临时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
6.1.3考核办法按照公司年初与各项目部签订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与消防安全责任书》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6.1.4公司及各项目部作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经营单位,对项目建设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消防工作依法独立承担主体责任。应保障职工职业健康,杜绝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伤亡事故。
6.1.5公司及各项目部的各部门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和职能,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主要控制指标及考核办法。
6.2.1各项目部应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及成员部门职责分工,公司原则上由总经理领导安全生产工作。
6.2.2各项目部应按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置和配备与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
6.2.3各项目部应建立覆盖本单位所有组织和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体系以及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6.2.4公司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公司及各项目部应主动接受政府的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
6.2.5.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6.2.5.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2.5.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6.2.5.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2.5.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督查、检查。)
6.2.5.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6.2.5.8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定期进行安全生产专题调研。(公司每年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专题调研,总经理办公会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
6.2.5.9把安全生产作为本单位重点工作的重要内容,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把安全生产贯穿项目建设全过程,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向好。
6.2.5.10公司党支部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将安全生产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1次集体学习,专题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典型事故案例等。
6.2.5.11把安全生产纳入本单位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6.2.5.12明确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分工,组织制定领导班子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并进行公示、检查和考核。
6.2.6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6.2.6.1组织或者参与拟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2.6.2组织或者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6.2.6.3督促落实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6.2.6.5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2.6.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6.2.6.8公司及各项目部要积极主动向属地政府及业务对口的行业安全主管部门汇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管理。
6.2.6.9负责建立安全管理对象目录清单,明确各项目部安全管理对象及重点,明确职责,并制定安全监管重点内容。
6.2.6.10负责牵头的职业健康工作,组织拟订职业健康相关制度,并监督、指导各项目部依法开展职业健康工作。
6.3.1安全生产投入与经费管理的相关要求,详见本章第二十四节:“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第二十五节“安全经费管理制度”。
6.3.2各项目部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各项目部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6.3.3各项目部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
6.3.4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账。
6.3.5公司对工程项目的安全防护、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要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并在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中增列相应项目及费用。
6.4.1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制度的识别和获得相关要求详见本章第五节“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制度识别获得管理规定”。
6.4.2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详见本体系文件“第六章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汇编”。
6.5.1具体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详见本管理体系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第五章“操作规程”。
6.5.2各项目部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的.修订、变化情况,以及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安全检查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安全生产事故案例等,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
6.5.3各项目部应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
6.5.4安全内业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安全内业资料管理遵循填写全面、真实准确、归档及时的原则。项目项目部按要求进行归档,档案盒应有管理类别标签、细分标签和卷内目录,以便归档和查阅。档案管理应落实专室专人专柜管理制度。
6.5.4.1.1.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职责及安全保证体系;
6.5.4.1.1.2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及安全专监资格审查、批复及备案记录;
6.5.4.1.1.3下发、转发或批复的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安全专项方案等;
6.5.4.1.1.4各项安全检查台帐、记录、通报和整改闭合资料;
6.5.4.1.1.5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审核、计量支付资料;
6.5.4.1.1.7生产安全事故台帐、报表及相关事故处理资料。
6.5.4.1.1.8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包括例会、图片、影像资料等)
6.5.4.1.2.1安全管理制度、职责及安全保证体系、安全资格证书;
6.5.4.1.2.2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6.5.4.1.2.3审查批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保证措施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记录;
6.5.4.1.2.4安全管理检查、指令及隐患检查整改闭合资料;
6.5.4.1.2.5安全管理台帐(包括安全日常工作台帐、安全管理指令台帐、专项方案审查台帐等);
6.5.4.1.2.6安全管理日志、安全管理巡视记录、安全管理月报;
6.5.4.1.2.7要求施工单位定期对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设备台帐等报备资料;
6.5.4.1.2.8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包括例会、图片、影像资料等)
6.5.4.1.3.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
6.5.4.1.3.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责、责任状。
6.5.4.1.3.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5.4.1.3.6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合同。
6.5.4.1.3.7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及证件、一般作业人员台帐。
6.5.4.1.3.8特种设备登记、使用台帐及有关检验合格证、维修保养记录。
6.5.4.1.3.9作业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交底台帐及记录。
6.5.4.1.3.10安全会议与学习台帐及记录。
6.5.4.1.3.11各级安全检查、整改台帐及检查通知、整改回复、安全问题处罚、复查等记录。
6.5.4.1.3.12安全日志、电工巡视记录。
6.5.4.1.3.13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台帐及使用计划、使用记录和有关证明材料。
6.5.4.1.3.14危险源调查、分析、评价、分级资料。
6.5.4.1.3.15主要风险源明白卡以及危险告知台帐、记录。
6.5.4.1.3.16临时用电、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及其审查批复文件。
6.5.4.1.3.17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计划或记录。
6.5.4.1.3.18生产安全事故台帐及事故报送(月报、快报)、处理记录。
6.5.4.1.3.20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包括例会、照片、影像资料等)。
6.5.4.2交(竣)工阶段安全内业资料收集和管理。项目部安全交(竣)工阶段安全内业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6.5.4.2.1安全组织机构及人员、岗位责任、安全保证体系、施工专项技术方案、技术交底文件等。
6.5.4.3.2安全组织机构及具体的人员安排。
6.5.4.3.4施工风险识别和评价,所有危险紧急状态及危险因素,以及针对危险因素采取的施工技术保障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
6.5.4.3.6施工基础保障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应结合施工工艺、工法进行编写,编写应详细、明确,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
6.5.4.3.7施工单位在编写施工技术方案时,应考虑施工中危险因素,并针对其编写相应的防范措施,保障施工作业的安全。
详见本章“第二十八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管理制度”。
6.5.4.5.1开展岗位危险预知活动。分析现场工序中危险因素,找出人的不安全行为,分析可能发生事故的基本原因,制定出危险防范措施,对各班组人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5.4.5.2规范班组安全管理。以安全作业为重点,通过对班组施工技术交底、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等,规范班组施工安全生产。
6.5.4.5.3实施重点控制。公司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管控措施,施工项目部应加强对危险源的管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使危险源处于受控状态。
详见本章“第十五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验收制度”。
6.7.1整改复查验收应由专人负责,在整改期限后及时复查验收,按《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单》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整改情况逐项检查(包括检查现场及文字记录),填写复查验收情况。
6.7.2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复查验收必须按要求完成,环节必须闭合,不得缺项。
6.7.3对上级领导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验收后,及时反馈。
6.7.4.1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方案的实施情况由项目总工组织验收,项目安全副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参与。
6.7.4.2交叉作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由项目总工组织验收。
6.7.4.3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验收。
6.7.4.4一次验收严重不合格的安全技术措施应重新组织验收。
6.7.4.5施工单位自验合格后,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
6.7.4.6一般防护设施和中小型机械设备由施工单位设备管理部门会同安全员及现场监理共收。
6.7.4.7整体防护设施以及重点防护设施由项目总工组织验收,自验合格后报安全管理部门安全工程师验收。
6.7.4.8以下防护设施、临电设施、大型设备需要在自检基础上,报请业主或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验收(特种设备还需报当地技术质量监督局检测合格,并取得检验合格证):
20m以上高大外脚手架、满堂红支架;吊篮架、挑架、外脚手架、卸料平台;整体式提升架;20m以上的物料提升架;施工用电梯;塔吊;临电设施;钢结构吊装吊索具等配套防护设施;30m3/h以上的搅拌站;架桥机;路堑开挖、石方爆破等施工防护设施;其他大型防护设施。
6.7.4.9.1脚手架、扣件、脚手板、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临时供电电缆、临时供电配电箱以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有合格的试验单及出厂合格证明。
6.7.4.9.2脚手架、满堂支架、龙门架等和支搭的各类安全网的验收,由项目总工牵头组织技术、安全、物资部门和现场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参加,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7.4.9.3高大脚手架及特殊支架和大型防护设施及临时用电工程,由批准方案的技术负责人组织,方案制定人、技术、安全、物资等部门及其有关人员参加,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7.4.9.4起重机械、施工用电梯等特种设备的验收,经由取得国家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6.7.4.9.5因设计方案变更,重新安装、架设的大型设备及防护设施须重新进行验收。
6.8.2.1安全文化建设涵义及目的。安全文化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是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重要标志。它包括安全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观念文化。安全文化的核心问题是保护人的身心健康,尊重人的生命,实现人的价值。
6.8.2.2安全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项目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安全。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搞好施工生产。
6.8.2.3.1安全文化建设的目标是:通过灌输渗透“以人为本、规章至尊”的安全理念,使全体项目部逐步形成预防为主、我要安全的安全观念文化;遵章守纪、规范操作的安全行为文化;科学严密、切实可行的安全制度文化;形成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文化教育体系和安全生产防线。
6.8.2.3.2.1制定公司安全文化目标,打造新的安全文化。
6.8.2.3.2.2规范安全教育体系,提高安全教育效果。
6.8.2.3.2.3建立安全保障网络,实现本质安全化。
6.8.2.3.2.4消除安全隐患,完善整改措施,塑造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6.8.2.3.2.5推广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新技术,保护员工身心健康。
6.8.2.3.2.6建立安全风尚和道德规范,规范安全行为。
6.8.2.3.2.7塑造企业安全理念,树立项目安全形象。
6.8.2.4.1要开展试点,分类建设,有序推进。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
6.8.2.4.2要充分发挥各种载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的目的、意义及重要性,宣传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的目标、步骤及实施方法。同时通过开展安全图板展示和教育等竞赛活动,吸引广大职工积极参与,使安全文化得以有效传播。
6.8.2.4.3根据安全文化建设的不同要求,采取相应的手段和措施,大力开展培训工作,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意识,规范各类人员的行为。
6.8.2.4.4安全理念整合提炼,通过各种媒体和各种形式进行学习宣传,要结合自身案例,进行有效教育,努力使安全理念入脑入心,融于行动,形成统一的价值取向。同时,要自觉遵守和践行安全理念,养成遵章守纪的良好行为。
6.8.2.4.5要建立完善适合项目实际、责任明确、覆盖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上下结合、奖惩严明、各层次有效监督的劳动保护监管体系。要严格按照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结合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整编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从严抓好制度的落实。
6.8.2.4.6通过不断引进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争创文明施工、行为规范的操作环境。要通过文化建设,展现安全文化的内涵,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建设氛围。
6.9.1各施工单位应加强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对动火作业、临时用电、高处作业、职民工驻地建设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严格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6.9.2各项目部应加强生产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对施工作业行为隐患、设备设施使用隐患、工艺技术隐患等进行认真分析,采取防控措施。
6.10.1公司要加强对参建各方(承包、咨询、供应等)的安全管理,对其资格审查、选择、安全生产合同签订、施工作业过程、技术咨询服务过程、提供产品等进行有效管理。
6.10.2公司应对统一施工作业区域交叉作业各方进行协调、统一进行安全生产管控。
6.10.3公司及各项目部不应将相关施工、咨询、服务等工作委托给不具备资质或条件的相关方。公司与有合同关系的各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详见本章第二十节、第二十二节:“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应急管理制度”。
各项目部应根据安全生产半年、年终考核结果及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所反映的趋势,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考核指标等进行修改完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消防工作责任书》进行检查考核。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3
为了更好地推进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实施和执行,彰显我司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的理念,同时适应当前施工特点,我们特制定以下制度:
1、一般规定
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对新进场员工进行全面的安全培训,包括技术培训、安全施工培训和文明施工培训。原创内容:为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的各项规定。特别针对新进场员工,我们将进行全面的安全培训。这次培训包含了技术培训、安全施工培训以及文明施工培训。通过这些培训的进行,我们希望能够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他们能够在施工现场上做到安全施工与文明施工。
1.2确保施工现场的整洁与有序,要求材料、设备、机具的摆放井然有序。禁止电缆、仪表、原件配件乱放;角钢、外保温白铁皮等材料不能随意堆放;机械小型设备、各种辅材、施工用钢板、边角料等都必须有规定的摆放位置。
1.3 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正确戴安全帽,统一着装。不得穿高跟鞋、凉鞋、裙子,赤膊短裤等,任何人不得将安全帽作板凳使用。
1.4集体操作的工作应分工明确,操作时应统一指挥,步调一致。
1.5所有吊装工具使用前必须严格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6严禁酒后作业和带病工作。
2、高空作业和起重机吊装作业规定
2.1 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严禁身体不合格者进行高空作业(如: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等)。
2.2从事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穿防滑鞋,所有物品须系牢,以免坠落伤人。
2.3窑尾框架施工要搭设安全防护网,梯子脚手架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
2.4 多层交叉作业时,必须设有专用防护设施,每层的孔洞必须搭设盖板。
2.5遇有六级以上强风、大雾、大雪和雷雨等恶劣天气时,严禁进行大型设备吊装以及框架等高空作业。
2.6吊装设备须有专人负责指挥,吊装前要组织安全技术交底会议,针对大型设备吊装,须编制吊装方案,指导作业。
2.7起吊前对所吊设备有重量一定要查清楚,选择起吊点,严禁吊装机具超负荷作业(框架高空作业吊具、索具系数必须达到4~6倍以上)。
2.8吊装前必须进行试吊装,起吊后吊物下面严禁站人,大型设备吊装时应设备警戒线。
2.9设备就位时,严禁把手,脚塞入吊装物件的垫木、垫块之间,以免压伤。
2.10 吊装时,所有钢丝卡扣必须卡牢,钢丝线和卡扣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3、防水、防爆、临时照明的规定
3.1氧气、乙抉等易燃易爆物品,应该保持距离,严禁碰撞和爆晒。
3.2在进行氧焊工作周围10米内,应将易燃易爆物品清理干净,并防止上下层之间由于焊割火花引起的燃烧和爆炸。
3.3氧气瓶和乙抉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5米,遇有高温季节必须有良好的防晒措施。
3.4临时电源严禁乱接乱搭,每一个配电箱必须由专业人员检查和同意,并由专业电工接线。
3.5电焊机的接地线严禁通过各种机械设备,电缆桥架,金属管道等来作导体。
3.6凡架设临时动力线或照明线路时,必须架设在4.5米高度以上的绝缘体上,不得随地架设。
3.7电灯泡照明时,一般场所的灯泡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金属容器内部或较潮湿的工作场所不得超过12伏。
4、安装工程消防、 环保 措施以及其它规定
4.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使用状态。
4.2严格按有关规定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器材。
4.3框架上每层上的各种材料必须按序堆放,尤其是各种规格的.耐火材料,包装物必须使用牢固的密封袋子可吊栏吊下,严禁乱丢乱放。
4.4严禁乱丢包装物品(如木板,编织袋等),堆放必须整齐合理。
4.5妥善处理好废弃汽油、机油、柴油、清洗液等,以防止污染水源和影响施工。
4.6对日常生活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如打架参与社会流氓团体、打击报复等)要坚决打击和杜绝。
4.7任何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禁止私自携带施工现场的设备、工具及材料离开,必须申请项目经理或副经理签发的出门许可证方可放行。
5、处罚条例
5.1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的:每次罚款500元,连续出现三次将对该员工进行停工学习和教育处理。
5.2将安全帽作登子使用的,每次罚款100元,连续出现三次将对该员工进行停工学习和教育处理。
5.3高空作业时若未佩戴安全带,每次将被处以500元罚款。而若佩戴的安全带使用不规范,第一次将被罚款200元,第二次将被罚款500元。
5.4在施工现场不得使用大功率的电炉、照明灯、电炒锅等电器。违者没收电器的同时罚款1000元。
5.5擅自将施工用设备、机具、材料带离厂区未经许可的行为均属违规行为,严禁任何形式的偷窃电缆、废铁等不当行为。一旦发现该行为,将严肃处理,罚款金额为20000元,并对情节严重者移交给当地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6如有其它违法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提交安委会讨论,酌情处理或移交有交部门处理。
请各施工点务必遵此实施,介时公司将随机抽验,对不合格的将作出通报批评及相关处理。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4
㈠.安全目标
1.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率为零;2.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发生率为零;
3.重大火灾事故发生率为零;4.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发生率为零;
5.争创'无事故工程'。
㈡.安全管理体系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该工程的特点设专职安全员,各施工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
㈢.安全管理制度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组成员由项目经理、安全员、分包单位负责人、作业长等组成。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第一责任人,具有安全管理资质的专职安全员负具体管理责任。项目部安全组实行定期安全例会制度,每月必须召开1~2次安全例会。
2.建立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编制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时其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且应进行交底讨论,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实际针对性强的原则。
3.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专业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参加的联合检查,各专业施工单位,分包单位也必须每半月组织一次本单位安全检查。班组兼职安全员应在施工过程中随时对安全操作,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专业施工单位,分包单位专职安全员,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及重点项目跟踪检查。安全检查做到全面全员全过程控制,隐患整改率为100%。
4.对各施工管理人员、作业班组人员、分包单位一方面通过签订明确了双方的责、权、利的安全合同(协议),另一方面加强对其进行监督检查等管理活动的开展:①其施工方案、安全预测对策表、技术交底记录等有关方案资料进行检查;②不定时地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严格按有关协议条款进行考核。
5.落实安全管理的岗位责任制、确认制、联保互保制、旁站制、日清制等各项制度
6.有违反规定、酿成事故者,严格按照《武汉钢铁公司安全管理法规》(1990年月发行)中第二篇有关法规:武汉钢铁公司关于严禁违章作业的规定(修订)、武汉钢铁公司伤亡事故管理细则(修订)等文件执行,进行主要责任、相关责任追究相关部门予以经济行政或刑事处罚。
㈣.安全管理要求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实行验收或准用证制度,未领取验收合格通知书或准用证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3.各项工程在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好各项工程安全技术专项方案,并向各作业班组长做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在由作业班组长向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并做好交底记录入档。
4.所有从事安全管理工作和特种工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凡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登记批准,严禁将小孩带入施工现场。
6.施工现场不准赤脚,不准穿托鞋、高跟鞋,不准穿裙子,不准光膀子,女职工作业要将长发绑扎好后戴好安全帽。
7.工作期间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脚手架上看书、睡觉,不准在脚手架上爬上爬下,不准乘提拦上下,不准动用非本工种的机具设备,不准由高处向下抛扔物品,不准任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不准随意在施工场所吸烟,不准洒后上岗。
8.工地办公室、库房、伙房、警卫室、职工宿舍等临时设施严禁使用电炉子、电褥子,职工宿舍不准安装插座。
9.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气产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闸箱、电器元件)等,必须持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厂产品合格证和省安监总站颁发的产品准用证,无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和产品准用证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不得使用。
10.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每周进行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安全生产,并做好检查、维修记录入档。
11.按规定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定期进行检验和试验,对检验、试验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要坚决报废,不得使用,并做好检验、试验记录入档。
12.安全帽、安全带使用要求
⑴.安全帽
①.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安全帽不准斜歪倒戴,帽代要系紧。
②.安全帽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并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损伤、裂痕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更换。
⑵.安全带
①.凡在2米以上高处作业(无防护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防止操作碰撞,使用3米以上绳时要加缓冲器。
②.安全带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并要定期进行检测试验,对检测试验不合格的安全带要坚决报废,不准使用。
③.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和随意更换。
㈤.安全要求(规定)与防护措施
1.现场临时用电一般规定
⑴.必须建立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管理。技术部门和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现场的值班与维修电工应负责管辖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及线路的正常运行。
⑵.对施工用电总容量在50kw以上或有特殊用电要求的工程项目,应进行专项用电设计。对于50kw以下现场也应有用电方案。编制的设计方案,须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安装完毕后,应由工程施工和动力设备部门验收签字。并送安全部门备案,方可设入使用。
⑶.用电设计方案基本内容如下:①.主要电气设备的名称、型号、功率和平面布置;②.确定电源进线,变(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③.进行总用电负荷计算;④.绘制相应的现场用电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⑤.选择变压器、导线截面以及控制、保护器件的规格;⑥.制定现场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
⑷.临时用电工程中,线路与设备安装、维修,必须由持证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技术要求相适应。
⑸.对于施工现场的电气设施必须达到以下要求:①.凡是能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可靠绝缘与屏护等措施或保证安全距离;②.各类导线的选型,应严格保证规定的安全载流量,安装、敷设应保证安全;③.所有电气设备的工作性能和绝缘强度应处于完好状态,且在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保护范围内;④.所有电气设备都应有过载和短路保护,对于垂直运输机械还应有上、下限位,零位起动等安全联锁装置;⑤.起重机械的照明回路应接在起重机总电源开关的外侧,并单独防护,在总开关切断电源时,照明不应断电;⑥.现场重要(或危险)部位,应有醒目的电气安全标志。
⑹.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以下电气安全制度:①.各类电气设备、设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②.电气安全值班制和交接班制;③.电气设备、线路的检查、维修、保养记录制度;④.各类电气事故的预防及处理办法;⑤.考核及奖惩规定。
⑺.施工现场不得带电作业。
⑻.发生电气事故,必须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并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按事故报告规程上报。
2.配电房安全要求
⑴.现场临时配电房应紧靠变压器侧,应通风良好,并采取防雨雪、防火、防小动物出入的措施。设立明显的安全标志,其耐火等级不得低于3级。并配有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
⑵.成列的配电屏和控制屏,应装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装置。各配电线路应做编号,注明用途标记,配电盘两端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做电气连接。配电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有人维修,禁止合闸'标志牌。停、送电操作时,必须由专人监护执行。
⑶.当施工现场配有自备发电机组时,其电源开关与外电网电源开关之间,应装设防止同时合闸的机械联锁装置或双设闸刀,发电机组应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供电系统,中性点单独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3.输配电线路安全要求
⑴.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输电干线,采用电缆埋地或局部架空敷设。
⑵.电缆敷设时,其要求如下:
①.电缆穿越施工现场建筑物、道路等处,以及引出地面2m或引至地下0.2m处,必须设内壁光滑无毛刺的保护套管,管口应密封;
②.电缆与其附近的热力管道的平行距离不得小于2m,交叉距离不得小于1m;
③.电缆接头应设在保护箱内,做到防水、防尘,牢固可靠,按规范做好绝缘包扎,保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外力;
④.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采用绝缘可靠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绑扎。两固定点间距应保证该电缆所能承受的荷重,其最大弧垂距地(楼层)不得小于2.50m。
⑶.施工现场临时配电干线,若架空敷设时,必须采用绝缘铜(铝)线,架设在专用线杆(架)上,严禁架设在树木或其他易造成电线破损或导电的物体上。
⑷.电杆采用砼杆或木杆。砼杆不得有露筋、裂纹;木杆不得腐朽、扭曲,其梢径不小于13cm。
⑸.按照导线机械强度要求,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0mm2;绝缘铝线不小于16mm2。跨越铁路、主要道路、通航河流时,电力线路档距内架空绝缘线:铜线最小截面不小于16mm;铝线不小于35mm2的多股导线。横跨高度:架空线路跨戟铁路、公路时与路面最大弧垂应不低于6m。
⑹.现场临时线路架设,应明确使用期限,期满须立即拆除。
⑺.高层建筑的临时供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穿管引入。垂直敷设的电缆应利用所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采用钢制套管保护引上,并尽量靠近用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层不得少于一处。水平敷设宜沿墙固定,距楼层平面不得少于1.8m。
4.配电箱安全要求
⑴.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分配电箱或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分级供电,各级配电装置的容量应与实际负载匹配。动力、照明应分别设置。
⑵.配电箱、开关箱制作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①.配电箱采用铁板或其他防火绝缘材料制作,做到通风、散热、防雨、防火;②.箱内各种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其他绝缘板上(非木质板),并紧固于箱内。金属底板应与箱体作电气连接;③.正常不带电箱体金属外壳,底座等必须接零(地),且通过专用端子连接,并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各电气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接头可靠,不得外露;④.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端面,并加保护圈。进(出)线应做好防水弯,不得承受外力。
⑶.总配电箱电器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并装设总自动开关、漏电保护器和分路自动开关。
⑷.各级配电箱中使用的各种电气元件和漏电保护器应符合国标质量要求。
⑸.各级配电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应合理布置,起到分级、分段保护作用。
⑹.漏电保护器应严格按产品说明书使用,并定期进行试验和作好运行记录。对闲置已久和连续使用一个月以上的,应检查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⑺.安装电流型低压触电保安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触电保安器应完好无损,动作灵敏可靠,并应根据实际负荷电流的大小来合理选用;
②.被保护的线路和电气设备应绝缘良好,触电保安器的电流标位应正确选择;
③.穿过触电保安器的导线,应绞合在一起,用纱带或胶布包好,并放在中心。触保器前后200mm范围内集束不应散开;
④.触电保安器应远离交流电磁场,如变压器,电流互感器、电动机等,与这配用的交流接触器安装距离应在400mm以外;
⑤.通过触电保安器后的零线,不得重复接地,仅允许做工作零线,被保护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宜采用保护接地;
⑥.若采用保护接零,其保护零线应从触电保安器开关前出引。
⑻.每台用电设备应有专用的开关,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严禁一闸多用。
⑼.动开关电器只准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小于3kw的动力电路。各级配箱应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定期检查、维修和清洁工作。
⑽.配电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与前一级相对应的电源开关切断,并悬挂醒目'停电检修'标志牌。
5.电动机械手持工具安全要求
⑴.各类施工机械的电气装置应实行专人负责制,必须按规程定期检查,未经动力(机具)部门检查,确认合格的设备,不得使用。
⑵.现场使用的各类低压电器设备应铭牌清晰,其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兆姆。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性能和防雨措施。
⑶.各类电气设备的电源线(负荷线),必须按其容量选用无接头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对于潜水电机的负荷线应采用防水护套电缆,长度不得小于1.5m。
⑷.手持电动工具应配用漏电保护器,平板振动器、磨石子机、打夯机、水泵等频繁移动机具的操作扶手,必须采用绝缘措施,电源线不得超过50m,并设专人调整,严禁缠绕扭结使用。
⑸.焊接设备应放置防雨,干燥通风处,其外壳应完好。一、二次侧的接线柱应有防护罩保护。一次侧电源线使用的橡皮电缆长度不得超过5m;二次侧使用的橡胶铜芯软电缆,长度不宜超过30m,均不得绞绕使用。
⑹.施工现场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开关电源线、插头等必须完好无损,其电源线长度不得超过5m。
⑺.各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执行国标gb3787-82,gb3883-12-83,一般场所可选用ⅱ类工具;在潮湿场所和金属构架上作业,采用ⅲ类工具,并配有额定漏电电流不大于30毫安,动作时间小于0.1秒的漏电保护器下使用。
⑻.在易燃、易爆或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应采用防爆型手持电动工具和电器。
⑼.在多灰尘和潮湿地区或易触及人体的场所,应采用封闭型低压电器。
6.接地与防雷安全要求:
⑴.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和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架等,除有特殊规定外,均应有可靠的接地(零)保护。
⑵.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电系统中,必须采用接零保护,且须设专用保护零线,不得与工作零线共用。
⑶.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或由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⑷.在中性点不直接接地供电系统中,则必须采用接地保护。
⑸.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零线应以并联方式与零干线连接。零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⑹.严禁利用大地做零线或相线。
⑺.重复接地线与保护线相连,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保护零线除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中间处和末端处作重复接地。
⑻.施工现场的塔式起重机,井字架和金属脚手架,当其高度超过20m时,要设置防雷和重复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7.施工现场照明安全要求:
⑴.现场的照明线路,必须采用软质橡皮护套线,并配有漏电保护器保护。灯具的金属外壳应接地(零)保护。
⑵.照明灯的相线应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
⑶.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支架应有可靠接地(零),灯具距地高度不得低于2.5m。
⑷.高压镝灯安装支架应坚固可靠,并要有防雨措施。
8.深基坑土方开挖安全保证措施
⑴.确保支护结构安全的关键,挖掘过程中,抓斗距围护体至少30cm以上,避免撞击。
⑵.挖掘机、运输车只能停在路基箱上,不宜直接停在水平支撑上。场内运输道路应按设计要求制作。
⑶.对围护体和管线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⑷.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度,进出口处专人指挥,避免发生交通事故,挖机回转范围内不得站人,尤其是土方施工配合人员。
⑸.基坑周边用钢管扣件成高度1200mm的栏杆。
⑹.做好各级安全交底工作。
9.支护结构安全防护
⑴.对支护结构进行必要的监测。监测是保证支护结构安全的最重要的手段,是实行科学管理,'信息化'施工的基础,我公司在所有重大工程中均对深基坑支护结构实行监测,保证了基坑支护的安全。本工程从支护结构施工开始起即开始监测,对监测结果进行跟踪分析,严格控制其发展变化动态,并将监测结果定期通报有关部门。
⑵.避免在支护结构附近堆放材料。
⑶.做好基坑内的排水降水工作,防止基坑内积水而使基坑土体恶化影响支护结构稳定。
⑷.做好局部范围内的支护结构补救工作,对于少量的支护结构渗漏水处,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堵漏,防止其扩大;对于路面开裂也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救治,防止危及整个支护结构。
10.垂直运输和联络
⑴.井架、施工电梯等提升装置的地面进料口,应设自动升降钢质网门或其他防护设施。门上必须设置醒目标志,网门未关闭不得提升或吊物。地面进料口及通道上方需设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⑵.各种上垂直运输接料平台,必须搭设牢固。在接料平台的两侧,除设防护栏杆外,还必须加扎安全立网或竹笆。平台口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⑶.起吊重物时应绑扎牢固、安放平稳,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的位置绑扎起吊。
⑷.起重吊运作业时,应设警戒线,非吊运人员不得入内,吊臂和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非载人起重机载乘人员。
⑸.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
⑹.采用对讲机进行上下联络,必须由指挥人员专用,不得他人随意乱用。遇有紧急情况时,指挥人员必须立即向工地负责人报告,由工地负责人统一指挥,并采取应急措施。
11.防火和防雷设施
⑴.建立防火责任制,将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管理计划。工地负责人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的同时,应进行防火教育。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
⑵.严禁在高层建筑脚手架上吸烟或堆放易燃物品。
⑶.在脚手架上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氧气瓶和乙炔发生器应放置在建筑物内,不得放在走道或脚手架上。同时,应先将下面的可燃物移走或采用非燃烧材料的隔板遮盖,焊接完成后,及时清理灭绝火种,没有防火措施,不得在脚手架上焊接或切割作业。
⑷.在走道处及每隔二层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
⑸.钢管脚手架、附着式井字架和施工电梯等设施,当其高度超过周围建筑物时应设避雷装置,并经测试合格方能使用。
12.洞口及周边防护设施
洞口临边防护一般规定:严禁操作人员任意拆除或变更安全防护设施。若施工中必须拆除时,须经工地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拆除或变更。施工完毕,应立即恢复,不得留有后患。
预留洞口的安全防护:
⑴.边长或直径为20~50cm的洞口,可用钢筋砼板或固定盖板防护。
⑵.50~150cm的预留洞口,可在浇捣砼前用板内钢筋贯穿洞径,不剪断网筋,构成防护网,网格以15cm为宜。
⑶.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应设防护栏杆两道,护杆高度分别为40cm和100cm,洞口下张设安全网。
楼梯口防护:
⑴.凡楼梯均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拦杆,并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张设安全网。
⑵.栏杆的材料,可选用钢管或质量合格的毛竹搭设,当楼梯跑边空间距离较大时,必须选用钢管进行搭设。
13.施工机械安全防护
施工机械安全防护一般规定:
⑴.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与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⑵.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懂得所操作机械的性能、安全装置。熟悉安全操作规程,能排除一般故障和日常维护保养。
⑶.工作时,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集中思想、服从指挥、谨慎操作,不得擅离职守或将机械随意交给他人操作。
⑷.交付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性能良好,防护装置齐全,生产及安全所需备品配套,并经设备部门和现场负责人认可,方能使用。
⑸.起重机行驶与停置时,必须与沟渠、基坑、输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按计算)。
⑹.机械设备进入作业点,单位工程负责人应向操作人员进行作业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详细交底。
14.挖掘机安全操作要求
⑴.施工前应做好地质、水文和地下设施的调查和勘察工作,并熟悉施工方案。
⑵.开挖作业应从上至下分层进行,禁止超越该机规定的作业高度。
⑶.挖掘机作业时,禁止铲斗从运土车辆驾驶室顶上越过。
⑷.挖掘机履带到工作面边缘,最少保持1m以上的安全距离。
⑸.挖掘机停置或下班后应离开工作面,斗子须落地放置。
15.装载机安全操作要求
⑴.装载机作业前,应做好各项检查和试车后,方可作业。
⑵.作业时机身周围及铲斗、动臂下方不得站人或走动。行驶时,驾驶室外严禁站人,下坡禁止脱档滑行,遇有坡道与急弯应低速行驶。
⑶.公路行驶时,应注意了望,低速前进,严格执行交通规则。
⑷.停置时应选择平地放置,并将铲斗落下。
16.机动翻斗车安全操作要求
⑴.在施工现场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km/h。
⑵.料斗必须安装预防意外自翻保险装置。
⑶.各种制动与灯光必须齐全有效。
⑷.方向器自由行程,必须调整到标准值且不大于10度。
⑸.卸料时应距坑边1m以上停车卸料,并设置挡墩。
17.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要求
⑴.固定式空气压缩机必须安装稳固,基础应符合要求。移动式空压机放置时,应保持水平,轮胎应用楔块垫塞并制动。
⑵.空压机作业环境应保持清洁、干燥。贮气罐须通风良好,周围15米以内不得进行焊接和热加工。
⑶.贮气罐和输气管应按规定进行水压试验。气压表、安全阀和调节器等每年至少做一检验。
⑷.各联接部位应紧固,阀门启闭灵活,传动部位应有防护装置。
⑸.电动空气压缩机运行中,如遇断电时,应及时切断电源,通电后经检查方可重新起动。停机时应及时卸去负荷,放出各级冷却器和贮气罐内的油水和存气。
⑹.不得用汽油或煤油清洗机身或管道上的油污或用火烤清除油污和辅助发动机器。
18.蛙式打夯机安全操作要求
⑴.必须安装偏心块防脱保险和电源线防拉脱紧固装置。
⑵.用电安全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护'规定条款。
19.钢筋弯曲机切断机安全操作要求
⑴.室外作业应搭设机棚,作业场地周围应有一定的工作空间,机械上方不得有输电导线。
⑵.切断机刀片,应无裂纹、缺损,并安装牢固、不得松动。
⑶.弯曲机的定位档铁,中心轴、成形轴必须牢固可靠无松动。
⑷.工作台必须与切断机下刀口、或弯曲机平台在同一水平上。
20.对焊机安全操作要求
⑴.焊接设备在室外使用时,应搭设机棚,做到防雨防潮,保持通风干燥。
⑵.对焊机夹具应牢固,行程限位应可靠,保持冷却水系统正常工作。工作部位照明灯具应装有防溅防烫护罩。有气动、液压系统的对焊机,压力机构应动作灵活,气动液压系统应无泄漏,压力表灵敏可靠。
⑶.焊机作业场地周围10m内应无易燃易爆物品;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接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不够时应采取隔离措施。
⑷.用电安全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护规定'执行。
21.混凝土泵车安全操作要求
⑴.液压系统卸荷阀起动压力必须按使用说明书调正至规定值。
⑵.进料斗上必须装有完整的防护棚栏。
⑶.各指示仪表必须灵敏可靠,指示正确。
⑷.作业前必须将泵送设备停放在水平位置,并楔紧轮胎,防止泵车偏移造成翻车。
⑸.随机须配备金属网篮,以收集清理管道而排出的泡沫橡胶及砂石。
⑹.泵车料斗注料最低位置应在搅拌轴以上,否则因空气涡流会将砼从集中料斗中吹出伤人。
⑺.高层泵送泵机出口处压力较大,管道易磨损,故易发生管道爆裂事故,除应经常检查外,一般在补充新管时,应首先装在泵机出口处。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5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所谓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以制度的形式,明确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它是企业安全管理中最基本的制度,是所有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它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企业各级领导人员的安全职责
作为我们建筑施工企业,它包括企业法人、分管经理、总工程师、项目经理、施工队长、安全员等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企业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它包括生产部门、技术部门、机械设备部门、材料部门等,各职能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
3、一线工人的安全职责
它包括各工种:瓦工、木工、钢筋工、架子工、电焊工、电工、起重工等工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建立健全以上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以后,必须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定期对前一阶段进行目标考核。
二、施工现场是否有完整的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以及方案中必须明确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施工组织总设计
一个施工现场,如果没有一个完整的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为指导,单凭想到哪干到哪是搞不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技术部门要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现场的水文、地质、气象气候、季节变化等具体影响因素,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付诸实施,在施工过程中,还要根据工程项目特殊情况及时作相应的调整和完善。另外,大型群体工程或结构复杂的重点工程,对其中专业性较强的项目,主要包括:深基坑支护、净空较高的脚手架工程、模板支撑、起重吊装作业等要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在实施过程中根据设计严加督查,以防范于万一。二OOO年,南京电视台演播大厅屋盖,因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不严密,项目经理掉以轻心,最终导致因模板支撑失稳,在浇捣砼时坍塌,造成特大安全事故。
2、工程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工程师要将工程具体情况、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工程负责人、工长和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各分项工程开始前,项目工程师必须对单项工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应有台帐记录,有双方的签字和交底日期。
3、全体施工人员的岗前培训教育
对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后再上岗作业,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权部门培训并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有了以上几项软件保证措施后,针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要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必须从如下几个硬件方面重点检查:脚手架的搭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现场临时用电是否安全可靠,各类建筑机械设备是否灵敏有效,安全三件宝的使用、四口、五临边是否防护到位,落实好上面几项措施,就能有效地防止建筑业四大伤害事故的发生(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伤亡、机械损伤)。
三、脚手架工程
脚手架的搭设要求:
1、立杆
除顶层可以搭接外,其余各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对接扣件应交叉布置,相邻立杆接头不可设在同步同跨内,错开距离不小于500MM,立杆的搭接长度不小于1M,不少于两个扣件固定。立杆的横距在1.05—1.3M之间为宜,纵距在1.5—1.8M间为宜。
2、水平杆(大横杆)
纵向水平杆应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可以搭接或对接,搭接时,搭接长度不小于1M,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对接时,接头不可设置在同步同跨内,横向水平杆(小横杆)应设置在纵向水平杆的下侧,主结点处必须设置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靠墙一侧的外伸长度不大于500MM,作业层的小横杆应等距离设置,且不大于纵距的1/2,即900MM左右。
3、剪刀撑
每道剪刀撑跨立杆的宽度在5—7根为宜,且不小于6米,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在45度—60度之间,脚手架外侧面必须在两端各设一道剪刀撑,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大于15M,剪刀撑斜杆宜采用搭接,且长度不小于1M,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剪刀剪必须随立杆和水平杆同步搭接,其下端必须支承在垫板上。
4、横向斜撑
高度24M以上的脚手架横向斜撑应至少每隔6跨设置一道,两端必须设置一道,在同一节里,由底到顶层呈之字型连续设置。
5、连墙件
脚手架连墙件是防止脚手架失稳的重要保证,它可以采用柔性拉结和刚性拉结,柔性拉接是在建筑结构内预埋钢筋环,用小横杆顶住墙面,并在立杆与小横杆交叉点附近用钢筋绕住立杆与钢筋环绑牢,形成一支撑一拉结,拉筋应采用4MM以上的.钢丝拧成一股,不少于2股拉紧,柔性连接一般仅能用在高度25M以下的脚手架上。钢性拉结:一般采用钢管、扣件组成的刚性连接杆,在窗洞口或砼柱上,采用钢管与扣件拉结,扣件不宜少于2个,每个连墙件覆盖面积应小于40M2,且竖向间距在3个步距以内,水平步距应在3个纵距以内。
6、脚手板铺设的要求
施工作业层应满铺脚手板,可采用木板、竹片板等,脚手板两端与水平横杆固定,接头长度不宜大于150MM。
四、现场临时用电
触电伤亡是建筑行业四大伤害之一,因此,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关系到每个施工企业的生死存亡。
根据建设部颁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规定,要求施工现场应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其内容应包括:确定电源进线,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设置及线路步向,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的截面和电器的规格、类型,绘制电器平面图和接线系统图,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1、外电防护
施工现场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1KV以下,4M,1—10KV 6M,35KV—110KV 8M。
塔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边或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2、接地与接零保护
接地:电气设备用接地线与接地体连接,称为接地。
接零:电气设备与零线连接称为接零。
接地分为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和重复接地。
保护接地: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机械设备的金属构架接地。
工作零线:电气设备因运行需要而引接的零线,称为工作零线。
保护零线:由工作接地或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专门用以连接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导电部部分的导线,称为专用保护零线。
保护零线和工作零线分开的接线系统叫TN—S系统。
(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施工现场必须采用TN—S接零系统,即三相五线系统,把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区分。
三相五线制的作用和要求:
1、防止在TN—C三相四线接零保护情况下,由于共用工作零线而使其带电,造成触电事故。
2、防止混接:PE黄/绿双色专用线专接设备的外壳和电箱保护零线外,不准作工作零线和相线用。
架设的要求:
(1)保护零线严禁通过任何开关和熔断器。
(2)保护零线作为接零保护的专用线,不能他用,电缆必须使用五蕊电缆。
(3)保护零线除了从工作接地线(变压器)或总配电箱电源侧的零线引出外,在任何地方不得与工作零线有电气连接。
(4)重复接地必须在保护零线上,工作零线不能加重复接地。
(5)保护零线除必须在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做重复接地。
三相五线接线系统的通病:
(1)接地马虎
(2)零地混用
(3)不用五蕊线
(4)对接地电阻的测试重视不够
3、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三级配电: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动力配电与照明配电应分别设置
两级保护:分配电箱和开关箱均必须经漏电保护开关保护,总配电箱的电器配置
总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另外还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总电度表等。
分配电箱的电器配置:如果总配电箱中设有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则分配电箱中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分配电箱应装设隔离开关以及熔断器。
开关箱的配置: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配电箱,必须实行一机一箱一漏电保护一闸制,严禁用同一开关箱控制两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五、建筑机械设备:
1、塔式起重机
重点检查起重机的检测报告,现场查看各类限制、限位装置和保险装置,塔式起重机的操作、指挥人员是否持有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2、龙门架
重点检查架体的安装是否稳定可靠、限位保险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制动是否灵敏可靠、断绳保护是否有效、缆风绳必须使用9MM以上的钢丝绳可靠锚固、吊篮是否有安全门和侧面档板、楼层卸料平台防护是否严密、避雷针、接地是否可靠。
3、中小型机具
重点检查各类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传动部分运行状况、有无接地、接零保护等等。
六、安全“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
正确使用安全三件宝,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配戴安全帽
安全网的作用:用来防止人、物坠落,或者用来避免减轻坠落及物体打击伤害,安全网分为平网、立网和密目式安全网,目前,东台地区普遍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的标准:在100平方厘米面积内有20xx个以上网目,耐贯穿试验,网与地面成30度夹角,5公斤φ48MM钢管在3米高度处自由落下不能穿透。
安全带的使用,防止高空作业人员坠落伤亡,其使用时应高挂低用,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应将钩直接挂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
洞口临边防护: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井架通道口
临边:施工现场边沿无围护设施的工作面称为临边,主要包括楼梯边,楼层边,屋面、阳台边,料台边,挑台、挑檐边等。
洞口、临边处均应设置醒目的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1.0—1.2米,下杆离地高度0.5—0.6米。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6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略)。
二、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
项目管理人员必须进行上述安全规范、规程的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所有进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分工种进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新进场工人及变换工种工人必须进行以上安全教育。
项目在季节性变化时,或节假日前后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工人进行各种安全教育。
加强对进场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实行培训考核上岗,建立劳务承包方培训档案制度。
三、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班前安全活动由各专业工长和班组长主持,在每天工作前进行10~15分钟班前安全活动。
班前安全活动主要讲述当天工作的安全技术交底或安全注意事项,作业时防护用品和机械设备的正确使用,对于昨天发现隐患如何进行整改。
班前安全活动由班组长做好每天活动内容以及受教育人签名,每星期总结一次,并将整理好的记录交项目专职安全员归档。
四、安全生产检查、验收制度
(1)公司对项目的检查
公司每月对项目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由公司主管安全、文明施工的副总经理为首,公司总工程师、公司技术组、工程组、材料部、设备部及公司安全主任参加组成检查组,检查评分标准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来进行。并填写《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公司安全主任不定期对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公司对每次检查提出考评报告,并对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讲解,提出整改的措施,发出整改通知书。项目部根椐检查提出的.问题定人、定时进行整改,整改完后将结果上报公司工程组,由公司安全主任负责进行复查。
(2)项目自检
项目经理部每周定期对本项目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项目经理为主,生产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材料负责人、设备负责人及项目安全员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并填写《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公司工程组。
施工现场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安全检查。
互检:班组之间开展的安全检查,相互监督。
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前,应由工地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班组及其它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或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交给下道工序使用。
项目安全员每天对所负责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情况进行巡回检查。
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巡回检查,要有巡回检查记录,发现问题要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
(3)安全验收
a脚手架搭设好后,必须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架子班(组)长进行分段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b井字架安装完毕,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生产副经理、设备负责人、安装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c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施工机具在安装完毕,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生产副经理、设备负责人、施工机具安装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d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装完毕,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生产副经理、设备负责人、临时用电安装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安全交底的要求:
工程开工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条件以及施工程序,编制项目施工安全交底计划,明确施工过程中要进行哪些安全交底,交底应包括哪些内容,各次交底应在什么时候由谁负责进行以及交底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由谁来检查和验证等内容。
本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分别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各工长负责进行。
在下列情况下,需进行安全交底:
a、工程开工前,应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及整个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b、推广应用"四新"技术时。
c、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
d、特殊过程、关键工序施工前。
e、重要、关键结构部位或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工程组位施工前。
安全交底应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的安全政策、法令、规范、规程、标准等。
安全交底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底后,交底人应组织接受交底人认真讨论并及时回答接受交底人提出的问题,待接受人明确交底意图后,双方在交底书上签字。
六、安全生产合同制度
为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严肃安全生产管理,必须以合同形式来约束项目经理部、以及施工班组的行为,以加强全体人员的责任心。
公司与项目经理部、项目部与劳务承包方、项目经理与班组负责人、项目部与班组工人(职工)均应签订安全生产合约书。
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特种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范围:电工作业、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机动车辆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3)所有从事特种作业者必须持有国家或当地市、县有关部门或其指定单位的考核上岗证。
(4)施工现场所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登记并报公司工程组备案。
八、施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防火管理工作,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救,坚持安全第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防火工作,实行各级防火制度,明确各岗位防火责任区和职责。
(3)建立防火检查制度,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项目部每星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防火进行一次检查;公司每月对项目进行检查评比。
九、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十、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略)。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7
1. 目的
为了加强危险卒业的安全管理,认真执行好各类工作业票,确保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实用于工程施工必须填写施工作业票的'危险作业项目。
3.编制依据
3.1《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原电力工业部发布 1996-01-01实施)
3.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原能源部发布 1992-09-01实施)(变电所部分)(原电力工业部发布 1998-04-01实施)(架空电力线路部分)(原电力工业部发布 1995-04-01实施)
3.3.dl408—91,04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4.必须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危险作业项目:
4.1 起重机满负荷起吊,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单机双钩抬吊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附近作业,起吊危险品。起吊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吊装作业,起重机械移位;
4.2 超载、超高、超宽、超长物件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的装卸及运输;
4.3 油区进油后明火作业,在发电、变电运行区作业,高压带电作业及邻近高压带电体作业;
4.4 特殊高处脚手架、金属升降架、大型起重机械、组装作业;
4.5 其他危险作业。
5.安全施工作业票分类、适用范围
5.吊装作业工作票适用范围;
5.1.1 起重机满负荷起吊,移动式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其附近作业,起吊危险品,起吊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吊装作业。
5.1.2 超载、超高、超长物体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的装卸几运输。
5.1.3 大型起重机械拆除、组装作业。
5.2 多机抬吊工作票适用范围:
5.2.1 两台及以上起重抬吊作业;
5.3 起重机械移位工作票适用范围:
5.3.1起重机械移位
5.4 倒闸操作票适用范围:
5.4.1 倒闸操作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8
包头建工集团第三公司
(一)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合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元。
(4)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元,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元。
(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4、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6、义务消防队训练计划
为了保证本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义务消防队。为更好地发挥义务消防队的预警预报能力,提高业务素质,成为一支训练有素、机动灵活、适应工地错综复杂的消防环境需要的队伍,特制订以下训练计划。
(1)义务消防队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可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如消防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会、参观观摩会、观看录像等。
(2)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由消防领导小组或义务消防队队长负责安排,通过活动使队员们深刻地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工程进度明确防火重点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识,提高危险因素分析能力和扑救方法。
(3)及时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系,搞好消防联防工作。有计划地到当地消防部门参与联谊活动,观察消防队员消防演习。
(4)定期举办义务消防队员消防操作技能训练,做到“防消结合"。
(5)根据工程进展实际情况实际情况,适时举办一些消防培训活动。
7、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堆积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按规定应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遵守消防规章制度,对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材料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0C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低于2.4m,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
9、木工间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间由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
(2)使用机械必须严格检查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随机开关,破损电线及时更换。
(3)木工间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规定罚款处理,每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4)木工间内的灭火器,经常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按国标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木工间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10、机修间防火管理制度
(1)机修间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机管员全面负责。
(2)机修间各种防火警告牌必须齐全,各种制度上墙。
(3)机械设备安放位置选择合理,电线及配电箱设置规范,做好机械的接地或接零。下班时切断电源。
(4)油类物品要归类存放,配备一定数量有效的灭火器。
(5)按规定做好每天的检查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11、电焊间防火管理制度
(1)电焊间防火安全工作由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作时,应带好“两证”(特种工种操作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3)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4)灭火器挂设必须符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必须悬挂醒目、齐全。
(6)开展经常性防火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2、油漆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油漆间设专职的仓库保管员。
(2)仓库保管员应懂得化学危险品的基本性质,工作认真。
(3)严禁库内吸烟,对违者进行严格处罚。
(4)建立“禁火区”动火审批制度。室内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确配置灭火器材,做好定期检查。
(6)严禁闲人入内。
13、职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职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长负责,室员共同配合。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
(5)职工宿舍每50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定期检查期使用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
(6)防火工作负责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14、食堂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长全面负责,经常对炊事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灭火技术,增强防火意识。
(2)炊事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食堂间内特别是灶间灭火器必须齐全、有效,各种防火警告牌挂设完整、醒目。
(4)做好经常性防火检查工作。
(5)灶间严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15、奖励与惩罚
(1)奖励方法:
1)关心消防工作,积极投入消防工作,成绩显着的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
3)及时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4)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着贡献的。
7)对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进事迹的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惩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施工人员不按防火制度规定进行施工。
2)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3)值班人员撤离职守或失职的。
4)不按规定添置消防器材、设备的责任人。
5)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
(二)防火管理责任制
1、消防负责人防火责任制
项目消防负责人是工地防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工地的消防安全,履行以下职责:
(1)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组织编制火灾的应急预案和落实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应急预案的实施。(2)拟订项目经理部及义务消防队的消防工作计划。
(3)配备灭火器材,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措施,改善防火条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4)管理本工地的义务消防队和灭火训练。
(5)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消防知识学习,使职工懂得安全动火、用电和其他防火、灭火常识,增强职工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6)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2、义务消防队防火责任制
(1)模范地遵守和贯彻本单位的防火制度,对违反者进行劝阻。
(2)了解本单位的防火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解决,并向领导汇报。
(3)经常维修、保养消防器材设备,保证完好可用,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需要报请领导添置各种消防器材。
(4)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和技术操练,提高消防业务水平。
(5)组织队员轮流值勤。
(6)协助领导制订本单位灭火的应急预案。发生火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灭火与抢救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7)积极参加本地区的消防联防活动。
(8)全员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防火知识,会报火警;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材;懂得灭火知识,会扑救初起火灾。
3、现场电工防火责任制
(1)电工必须持安全生产监察局核发的《电工安全操作证》上岗操作。
(2)要按照有关规范安装检修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
(3)配合技术人员正确计算配电线路负荷,配线正确,对配电线路指定专人负责和维修,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设备,不得随便乱装乱用。
(4)严禁使用铜丝、铁丝代替熔丝,按容量正确适用熔丝。
(5)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对超负荷和擅自加大熔丝容量等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
(6)积极主动向用电人员宣传安全用电常识,组织职工进行电器知识讲座,制止违章用电行为。
(7)配合义务消防员对电器防火器材进行维护。
(8)要掌握排除电气故障的方法,并会使用灭火器扑灭电气火灾。
4、木工防火责任制
(1)禁止在木工间和木工作业场所吸烟。
(2)禁止在木工间使用明火。
(3)在操作各种木工机械前,仔细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完好。
(4)在工作完毕和下班时,清理场地,将木屑、刨花堆放到安全地点,并切断电源,关闭门窗。
(5)要积极参加消防活动,掌握防火灭火知识。
5、仓库管理人员防火责任制
(1)不准携带火种入库。
(2)不准在库房内使用电加热器具和燃气具。
(3)不准在库房内设置办公室和工场间。
(4)不准在库房内架设临时电线和使用60W以上的白炽灯,使用有镇流器的灯具,应将镇流器安装在库房外。
(5)不准在库房内存放仓库人员使用的油棉纱、油手套等物品。
(6)要将各类物资分类、限额存放;堆放的物资留出顶、灯、墙、柱、堆等防火间距。
(7)认真检查物资堆放安全情况,离开仓库时切断电源,并关闭门窗。
(8)掌握储存物资性质和防火灭火知识,发现火灾后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扑救。
6、焊工防火责任制
(1)有《焊、割工种消防专业培训合格证》,实习员没有正式焊工在场指导,不准从事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审批范围的焊、割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和落实防火、防爆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3)不了解焊、割现场和周围的安全情况,不准焊、割。不了解焊、割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准焊、割。
(4)盛装过可燃、易燃气体、液体的各种容器、管道、仓间、罐柜等,未经清洗和测爆,没有安全保障时,不准焊、割。
(5)在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冷却、隔声、隔热、装饰的部位,未采取切实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不准焊、割。
(6)有压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准焊、割。
(7)焊割部位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彻底清理或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8)因火星飞溅、导体传热和感应能引起焊割部位毗连的物体、建筑物或爆炸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准焊、割。
(9)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情况,不准焊、割。
7、油漆工防火责任制
(1)禁止火种进入工作现场。
(2)禁止使用明火加温或在密闭状态下溶解漆料。
(3)禁止乱倒剩余漆料溶剂。
(4)随领随用油漆溶剂、剩料要及时加盖,注意储存安全。
(5)经常清除工作场地的油漆沉积物,并要注意工作场地的通风。
(6)掌握防火灭火知识,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8、门卫、警卫人员防火守则
(1)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对违反防火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和制止。
(2)严禁任何人擅自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入施工现场。
(3)要加强夜间巡逻,认真检查火源、火种和电源等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并做好值班记录。
(4)要掌握单位内重点部位生产储存物资的性质和灭火器材的分布情况,会使用灭火器材扑灭初起火灾。
(5)要熟悉火灾、救护、公安报警和上级主管部门电话号码,发生火灾,及时报警。
9、职工防火守则
(1)在消防负责人领导下,学习消防知识,懂得消防工作重要性。
(2)爱护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
(3)自觉遵守工地有关部位的消防制度。听从职能人员的劝告。
(4)严禁在床上吸烟及乱扔烟头,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器设备。
(5)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加热器具和燃气具。
(6)发现有火灾险情立即向领导反映,避免事故发生。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9
第一节管理目标
要求各施工单位依据gb/t24001-(1996) / iso14001-(1996)环境管理标准和我集团环保手册,建立iso14000环保体系,制定环境方针、环境目标和环境指标,配备相应的资源,遵守法规,预防污染,节能减废,实现施工与环境的和谐,达到环境管理标准的要求,确保施工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并最大限度地达到施工环境的美化,选择功能型、环保型、节能型的工程材料设备,不仅在施工过程中达到环保要求,而且要确保整体工程成为使用功能完备的绿色建筑。
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北京市关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各项规定。使施工现场成为干净、整洁、安全和合理的文明工地,使之成为北京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
鉴于本工程特殊的周边环境,我们将重点控制和管理现场布置、临建规划、现场文明施工、大气污染、对水污染、噪音污染、废弃物管理、资源的合理使用以及环保节能型材料设备的选用等。在制定控制措施时,考虑对企业形象的影响、环境影响的范围、影响程度、发生频次、社区关注程度、法规符合性、资源消耗、可节约程度以及对材料设备对建筑物环保节能的效果等。
第二节组织保证
1、在项目经理部建立环境保护体系,明确体系中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并保持一套工作程序,对所有参与体系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
2、施工现场必须严格管理,项目经理部成立10人左右的场容清洁队,每天负责场内外的清理、保洁,洒水降尘等工作。
第三节工作制度
1、建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例会制度,总结前一阶段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2、建立并执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检查制度。由监理单位组织各施工单位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施工单位在收到“隐患问题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监理单位及各有关部门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第四节管理措施
一、场容布置
1、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开设大门,大门门扇为双开,完全封闭式,且开启自如,车辆出入时打开,不用时关闭。做到封闭式管理,人员出入要申请、登记。
2、对现有围墙按当地城区要求进行统一粉刷装饰,做到牢固、美观、封闭完整的要求。
3、为美化环境,在主要出入口和围墙边进行绿化和摆放盆花。
4、在主要大门口明显处设置标牌,标牌写明工程名称、建筑面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地负责人,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等内容,字迹书写规范、美观,并经常保持整洁完好。
5、大门口内设二图五板(即:施工现场平面图、施工现场卫生区域划分图、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板、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板、施工现场现场管理制度板、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板、施工现场行政卫生管理制度板。)
二、防止对大气污染
1、施工阶段,定时对道路进行淋水降尘,控制粉尘污染。
2、建筑结构内的施工垃圾清运,采用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运输或采用容器吊运或袋装,严禁随意凌空抛撒,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并适量洒水,减少粉尘对空气的污染。
3、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物、细颗粒散体材料,安排在库内存放或严密遮盖,运输时要防止遗洒、飞扬,卸运时采取码放措施,减少污染。
4、现场内所有交通路面和物料堆放场地全部铺设混凝土硬化路面,做到黄土不露天。
5、对运输车要加强防止遗撒的管理,要求所有运输车卸料溜槽处必须装设防止遗撒的活动挡板,混凝土卸完后必须清理干净方准离开现场。
6、在出场大门处设置车辆清洗冲刷台,车辆经清洗和苫盖后出场,严防车辆携带泥沙出场造成道路的污染。
7、现场内的采暖和烧水茶炉均应采用环保产品。
三、防止对水污染
1、确保雨水管网与污水管网分开使用,严禁将非雨水类的其它水体排进市政雨水管网。
2、现场交通道路和材料堆放场地统一规划排水沟,控制污水流向,设置沉淀池,污水经沉淀后再排入市政污水管线,严防施工污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线或流出施工区域污染环境。
3、施工现场厕所设沉淀池,将厕所污物经过沉淀后排入市政的污水管线。
4、加强对现场存放油品和化学品的管理,对存放油品和化学品的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采取有效措施,在储存和使用中,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水体。
四、防止施工噪音污染
1、现场混凝土振捣采用低噪音混凝土振捣棒,振捣混凝土时,不得振钢筋和钢模板,并做到快插慢拔。
2、严格控制强噪声作业,对混凝土输送泵、电锯等强噪音设备,以隔音棚遮挡,实现降噪。
3、模板、脚手架在支设、拆除和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递。
4、使用电锯切割时,应及时在锯片上刷油,且送料速度不能过快。
5、使用电锤开洞、凿眼时,应使用合格的电锤,及时在钻头上注油或水。
6、加强环保意识的宣传。采用有力措施控制人为的施工噪声,严格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噪音扰民。
7、塔吊指挥使用对讲机来取代起重工的`吹哨声,消除此项噪音污染。
8、木工棚及高噪音设备实行封闭式隔音处理。
五、废弃物管理
1、施工现场设立专门的废弃物临时贮存场地,废弃物应分类存放,对有可能造成二次污染的废弃物必须单独贮存、设置安全防范措施且有醒目标识。
2、废弃物的运输确保不散撒、不混放,送到政府批准的单位或场所进行处理、消纳。
3、对可回收的废弃物做到再回收利用。
六、材料设备的管理
1、对现场堆场进行统一规划,对不同的进场材料设备进行分类合理堆放和储存,并挂牌标明标示,重要设备材料利用专门的围栏和库房储存,并设专人管理。
3、对废料、旧料做到每日清理回收。
4、使用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对现场设备材料进行统一编码和管理。
七、环保节能型材料设备的选择
以建设方和建设方代表为主导,在材料设备选型方面,遵从以下原则:
1、满足设计要求
2、满足规范要求
3、满足质量和建筑物所特有的使用功能要求
4、满足环保、节能要求,具有良好的使用寿命,便于今后建筑物的维护和管理,达到降低建筑物维护管理费用和建筑物运营费用的目的。
八、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措施
本工程属于一类民用建筑,必须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要求,严格做好室内环境污染的控制工作,否则室内环境质量验收不合格将不能投入使用。
1、土壤中氡浓度控制
本工程设计图纸中未显示出该工程需采取防氡工程措施,则土方回填时尽可能多的用原土回填,若不得不采用异地土,必须进行镭-226、钍-232、钾-40的比活度测定,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2、材料选择
本工程施工必须采用a类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
本工程需重点控制的材料则主要为混凝土、隔墙、装修用砂、石(豆石)、水泥、石材、板材、涂料等建筑材料,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下表规定:
测定项目
限量
内照射指数
小于等于1.0
外照射指数
小于等于1.0
上述材料进场时,必须具有放射性指标检测报告并符合规范要求,同时现场还要取样复验,否则不得使用。
另外,内墙面和顶棚涂料必须有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和游离甲醛含量检测报告并取样复验,不合格严禁使用。
严禁在工程室内用有机溶剂清洗施工用具。
工程验收时,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结果应符合下表要求:
污染物
一类建筑工程
氡(bq/m)
小于等于200
游离甲醛(mg/ m)
小于等于0.08
苯(mg/ m)
小于等于0.09
氨(mg/ m)
小于等于0.2
tvoc(mg/ m)
小于等于0.5
九、其他措施
1、对易燃、易爆、油品和化学品的采购、运输、贮存、发放和使用后对废弃物的处理制定专项措施,并设置专人管理。
2、对施工机械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保养,保证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避免噪音、泄漏和废油、废弃物造成的污染,杜绝重大安全隐患的存在。
3、生活垃圾与施工垃圾分开,并及时组织清运。
4、施工作业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围墙以外逗留、休息,人员用餐必须在施工现场围墙以内。
5、对水资源应合理再利用,如将沉淀后抽出的浅层水用于冲洗车辆、降尘和冲洗地面。
6、项目经理部配置粉尘、噪声等测试器具,对场界噪声、现场扬尘等进行监测,并委托环保部门定期对包括污水排放在内的各项环保指标进行测试。项目经理部对环保指标超标的项目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0
一、雨期施工阶段及降雨等级划分
1.雨期施工阶段划分
根据我国各地区历年实测资料统计,每年6~9月份的平均降雨量,占年平均降雨量的60%-80%左右,因此称6~9月份为雨期(各地区以当地实测资料统计为准,确定当地的雨期施工阶段)。
2.降雨分小雨、中雨、大雨、暴雨、大暴雨、特大暴雨几个等级。
3.(1)小雨,现象描述为雨能使地面湿润,但不泥泞,一天内降雨量为1~10mm。
(2)中雨,现象描述为雨降到屋顶上有淅淅声,凹地积水,一天内降雨量为10~25mm。
(3)大雨,现象描述为降雨如倾盆,落地四溅,平地积水,一天内降雨量为25~50mm。
(4)暴雨,现象描述为降雨比大雨还猛,能造成山洪暴发,一天内降雨量为50~100mm。
(5)大暴雨,现象描述为降雨比暴雨还大,或时间长,造成洪涝灾害,一天内降雨量为100~120mm。
(6)特大暴雨,现象描述为降雨比大暴雨还大,造成洪涝、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一天内降雨量>200mm。
二、雨施的特点和重点
1.严格按照雨季施工有关规定、规程的要求,提前制定切实可行的雨施方案,并严格落实。按照集团公司《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定》,雨期进行地基基础施工的方案由项目部(或分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共同编制,同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会议纪要”,经项目(或分公司)经理签字同意后,上报公司技术部(电子版)。公司技术部对上报的方案进行审批(三个工作日内);其他工程雨期施工方案由项目部(或分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共同编制,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2.各新开工程应尽快形成基坑的挡水及现场排水设施。
3.加强基坑边坡的支护的设计、施工、验收、监测、移交等工作。
4.提前做好雨施的宣传、培训、动员工作。
5.按照雨施方案要求,准备好雨施及防汛的物资、设备、机械、人员、通讯等。
6.各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制定雨期施工方案,加强施工组织,保证工程质量。
三、雨期施工准备及要求
1.公司雨期施工(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x
公司雨期施工(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部,电话xxxxxxx;联系人:xxxxx
2.雨期施工管理流程及各项准备工作
(1)各单位应成立相应的雨、汛期施工领导小组,由项目部(分公司)经理任组长,受公司雨期施工、防汛领导小组领导;并组织有关人员成立防洪、防汛抢险队。
(2)各单位要针对所承建工程的特点、施工部位、进度计划编制切实可行的雨期施工方案,并按规定完成方案审批、备案工作。
(3)雨期施工前,各项目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学习,并向工程、质量、安全、物资等有关部门进行技术交底,各相关部门应按照技术交底内容提前做好物资、设备、人员等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4)各单位对审批后的雨期施工方案、以及其它相关方案(护坡、外架子等方案)应认真落实,并对雨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和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6月1日前将自检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施工管理部。
(5)施工管理部将组织公司相关部室于6月下旬对重点工程进行雨施工作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检查重点是雨期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及雨期施工准备情况、现场实际落实情况等。
3.雨期施工方案
雨期施工方案的编制原则是:确保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经济合理,有效地减少降雨给施工带来的影响。
雨期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编制依据;
(2)工程概况及雨施情况:简述工程概况,重点阐述雨期施工项目、部位、主要工程量及预计施工时间;
(3)雨期施工部署:成立雨期施工防汛领导小组,雨期施工流水段划分,劳动力、进度安排等;
(4)雨期施工准备:雨施的技术准备,包括雨施方案、交底、雨施应急预案的编制、交底等;雨施物资材料的准备,包括抗洪抢险物资、施工物资、机械设备计划等;雨施现场准备,包括现场硬化、排水设施准备等。
(5)雨期施工主要措施;
(6)雨期施工质量、安全防护、环保等措施和应急预案;
(7)附图。主要包括:标明现场防汛物资、设备存放位置、防汛重点控制部位和排水流向的平面图,防汛组织机构流程图及有关计划用表等。
4.雨施期间应及时向施工管理部询问月、旬天气预报。项目部/分公司设专人每日收听天气预报,根据天气变化合理组织施工。
四、施工道路及临时设施管理
1.施工道路与场地
(1)施工道路应将路基碾压坚实、做好面层及排水沟、排水涵管等设施,确保雨期道路循环通畅,不淹不冲,不陷不滑。
4.1.2在做施工技术准备时,应根据工程场地地形特点和环境情况,因地制宜地妥善设置综合排水设施,确保及时将积水排出场外。
4.1.3凡有可能积水的区域,应事先填筑平整。各种构件、大型模板、机具等的存放场地以及现场钢木加工和预制构件的生产场地,应分层碾压密实,严禁积水,防止雨季下沉。
4.1.4场地排水坡度不应小于3‰,并能防止场地周边地区的水流入。排水沟坡度不应小于5‰。
4.1.5多个单位在同一现场施工时,应由总包单位制定统一的总体控制措施,各分包单位严格落实。
4.2临时设施
4.2.1现场临时设施的搭设,应严格按照各有关规定实施,防汛器材要备齐并按有关规定发放。
4.2.2雨季施工前,对各类仓库、变电站、配电室、配电箱、机具料棚、食堂、宿舍(包括电气线路)等进行全面检查,加固补漏。对于危险建筑必须及时处理。
4.3脚手架
4.3.1脚手架的设计、搭设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搭设后未经专业验收合格的脚手架,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4.3.2雨期施工前,要对各类架子区域的防洪排水设施进行认真地清理和修复,确保排水有效,不冲不淹,不陷不沉。
4.3.3雨期施工中,要经常检查各类架子的根部及与建筑物拉结牢固情况。要及时维护和加固立杆、扫地杆、立柱、抛撑等根部的垫板垫木。确保垫设位置正确,平稳牢固。
4.3.4要经常检查和及时维修加固各类人行脚手板和斜坡坡道的脚手板及防滑条。确保架板稳固,防滑措施有效。为确保防滑效果,不宜使用钢筋或竹板做防滑条,在斜面上铺设的脚手板,不宜使用钢跳板。
4.3.5要经常检查和维护调整各类架子的缆风绳拉线。各拉线的紧张度要平衡,拉线地锚区域不得积水。
4.3.6脚手架、提升井架等超高架子要有妥善的防雷保护设施。
4.3.7大风大雨后,须对脚手架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经施工负责人确认后,方可使用。雨期施工期间,要加强对各类架子的沉降量及垂直度的观察测定,做好观测记录,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有关措施予以解决。
5、雨期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5.1土方与基础工程
5.1.1在进行土方与基础工程施工时,应尽量安排在雨期以前完成。确需在雨期施工的,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或雨期施工方案中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措施。土方开挖前要备好防洪器材和排水机械设备。
5.1.2要防止基坑(槽)进水泡槽。挖土前要在工作区域四周做好挡水墙、排水沟等截水排水设施,防止区域以外的水流入。土方开挖宜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同时做成一定坡势,以利集水外排。基底成型时宜同时在基层做好排水沟、集水井等抽排系统,下雨时及时排除落雨,防止雨水泡槽。
5.1.3要严防滑坡和边坡塌方。雨期施工中基坑(槽)边坡支护的设计应比常规设计适当从严。应制订详细的边坡和临近构筑物变形监测方案并在基坑支护和基础施工期间认真实施。
5.1.4边坡开挖后要及时防护,避免雨水冲刷。
5.1.5基坑挖好后要迅速协调组织好钎探、验槽等工作,尽量减少槽基暴露时间。
5.1.6灰土垫层地基的施工宜采用小步距流水段,加紧各工序的衔接,灰土打完后应及时进行基础施工并防止雨淋浸泡等。
5.1.7基础混凝土施工时必须考虑随时准备遮盖挡雨和排出积水。箱形基础、筏形基础的底板上,应在适当位置增设集水坑,以利雨水的排除。
5.1.8桩基施工前,应将场地平整并碾压密实,四周做好排水沟,防止下雨时造成地表松软,影响成桩质量。桩孔要随钻、随灌混凝土,防止出现灌水塌孔。
5.1.9回填土应在晴天进行。回填时除按照正常施工的有关规定外,还应严格控制土的含水量,必要时采用翻晒晾干措施。雨天和基槽有积水时不能进行回填。
5.1.10严格控制坡顶荷载,荷载的大小以及距边坡的距离应符合方案设计要求。
5.1.11降水工程应加强雨天的观测,绘制地下水位曲线图,与配合单位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如有问题及时解决。
5.1.12基坑支护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审查应严格执行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xx]213号)的规定。
5.2砌筑工程
5.2.1砌筑工程施工前,要检测各种砌块的含水率。控制砂浆的稠度,受雨冲刷而失浆的砂浆,应重新加灰搅拌后才能使用。砂浆应随拌随用。
5.2.2每日收工时应妥善覆盖砌体表面,防止突然降雨冲走砂浆,致使砌体倾斜倒塌或影响质量。
5.2.3刚砌成的砌体若经雨水冲刷,砂浆中胶结料流失较重时,应拆除重砌。
5.2.4下雨时,禁止露天砌筑作业。在小雨中必须砌筑时,应适当减少砂浆稠度,减少日砌筑高度。
5.2.5大于1.5m高的底板防水保护墙如与边坡无可靠拉结及有效的排水措施,其背后不得回填土。
5.3钢筋混凝土工程
5.3.1因雨期砂石含水率变化幅度较大,混凝土搅拌站要及时测定砂石含水率,并调整水灰比,严格控制坍落度,确保混凝土质量。各项目部现场应加强对商品混凝土的质量验收。
5.3.2不宜冒雨露天浇灌混凝土,开盘前应与气象部门联系,掌握天气变化情况,避免遇雨影响混凝土施工质量。
5.3.3对终凝前的混凝土,应及时覆盖防止受雨冲淋。
5.3.4合模后如不能及时灌筑混凝土时,应在模板的适当部位预留排水孔,雨后模内积水排除干净后才可浇筑混凝土。
5.3.5涂刷水溶性脱模剂的模板,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雨水冲刷脱落,影响脱模及混凝土表面质量。脱模剂涂刷后经历大雨冲刷或流失严重的,合膜前应重新涂刷脱模剂。
5.3.6在浇灌混凝土中遇雨不能连续施工时,应按规范规定留置施工缝并覆盖防雨材料,雨后继续施工时,应先对接合部位进行处理后再进行浇筑。
5.3.7雨期施工期间应加强防风紧固措施。各类模板临时停放,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防风固定。
5.3.8大模板合模过程中,如遇突然的大风大雨,应将模板固定稳固后再离开。
5.3.9竹、木模板及方木、支撑构件等用完后码放整齐,下部垫好垫木,阴雨天气及时覆盖塑料布,防止木材变形。
5.3.10遇大雨大风后,应对模板和支撑重新进行一次校验和加固,防止模板松动或支撑下陷。
5.3.11钢筋现场储备量应合理,避免长期储存淋雨产生老锈。钢筋在安装前应清除表面淤泥、老锈。
5.3.12钢筋焊接面不得有水珠,在雨天严禁施焊,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5.4吊装工程
5.4.1雨期施工前,机械租赁单位应联合使用单位对在使的塔吊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做好记录。若有问题,及时报告并解决。
5.4.2塔吊使用前必须检查避雷及接地接零保护是否有效,雨后还必须及时检查塔吊路基有无下沉现象,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解决。
5.4.3采用履带起重机或轮胎起重机时,要防止停机位置的土基浸水软化。在人工填土上停机作业时,宜采用活动路基箱或枕木等措施,防止吊机起荷作业时,机体或支腿下陷倾斜。
5.4.4雨中不宜吊装作业和露天焊接作业。
5.4.5吊装作业期间遇雨时,必须对已就位的构件做好支撑加固,方可收工。
5.4.6大风大雨后,要进行塔吊基础观测和塔身垂直度的观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5.5屋面工程
5.5.1屋面工程施工时,应掌握近期天气预报,严禁在雨中进行防水施工作业。
5.5.2屋面上铺筑保温层时,应及时做好上部找平层,以防突然降雨淋湿或浸泡保温层。
5.5.3结构封顶后,未及时进行屋面施工的,应对屋面的预留洞口进行封堵,防止漏水。
5.6装饰工程
5.6.1室内装修宜在屋面楼地面工程完成后进行,或采取先做地面,堵严各种孔洞、板缝,防止上层向下漏水。
5.6.2室外抹灰和饰面砖镶贴应及时注意苫盖,防止突然降雨冲刷。降雨时禁止进行外墙面装修作业。
5.7水暖、电气工程
5.7.1在基础工程施工时,应将水暖、电气的穿墙套管或预留洞口及时封闭,防止雨水及泥砂冲入。
5.7.2地下的水暖、电气工程,在备齐材料并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后,再挖沟槽,抓紧施工安装,同时要做好防洪排水设施,防止沟槽灌水。暖沟进户口要设临时挡水封闭。
5.7.3电气墙体预埋管、盒、箱等,均要随预埋随封闭管口,防止降雨进水,门头、雨罩和挑檐部位的预埋电线管、灯头盒等,均应先做好其本身及其连接节点部分的封闭,再浇灌混凝土,确保使用时管腔内不进水。
5.7.4通过屋面的暖、卫、煤、电视天线等立管,在施工中要随时做好管口临时遮挡封闭,防止突然降雨灌水。并应及早做好正式防雨防水节点。
5.7.5高层建筑在结构完成后,要及时做好避雷设施,以保安全。
5.7.6室内下水与室外管道接通前,应先将室外检查井临时加高围档,防止因室外场坪工程未完降雨而灌入井中冲入室内。
5.7.7电气安装管内穿线以前,应从上往下对管路吹扫,以防止管内存有积水。
6、雨期施工物资及设备管理
6.1材料、构件储存及保管
6.1.1各种材质的门窗及其配件、细木制品等,宜水平存放,有防雨防晒措施。存放场地应保持干燥,底层要搁置在调平的垫木上。垫木应沿边框和中格部位合理布置。
6.1.2砂子、豆石、陶粒等松散材料,堆放周围要加以围护,防止被雨水冲散。
6.1.3水泥、耐水腻子等应存在库房内并垫高20cm,现场堆放的白灰等必须架空20cm以上,阴雨天气用苫布及时覆盖。现场不宜对方过多水泥、白灰,宜根据施工进度分批进场。
6.1.4彩色石碴要按规格品种分隔围护堆放,下垫上苫,防止水冲流散混杂。
6.1.5各种石膏板、配筋加气板、各类轻质复合隔墙板材,严禁雨淋、浸水、受潮。
6.1.6钢筋堆放料场做好排水工作,堆放时应架空,减少钢筋生锈情况。直螺纹丝头必须戴帽,雨天应覆盖塑料布,套筒严禁露天堆放。
6.2机械设备
6.2.1现场机械操作棚(如搅拌机、卷扬机、电焊机、木工机械、钢筋机械等),必须搭设牢固,防止漏雨、潲雨和积水。
6.2.2用电的机械设备要按相应规定做好接地或接零保护装置,并要经常检查和测试有效性及灵敏性。
6.2.3塔吊基础要做专业设计,做好排水沟槽,防止积水影响塔基稳定。
6.2.4塔吊如距高压线较近时,应做三组三角地线,以减弱雨期施工的静电感应。
6.3电气设备
6.3.1在雨期施工前,应对现场所有动力及照明线路、供配电电器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线路老化、安装不良、瓷瓶裂纹、绝缘降低以及跑漏电等问题,必须及时更换。
6.3.2配电箱、电闸箱等,要采取防雨、防潮、防淹、防雷等措施,外壳要做接地保护。
6.3.3现场的脚手架、提升架、外用电梯等,均应设置避雷装置,并要经常检查和遥测。
6.3.4动力设备的接地线不得与避雷地线共用。接地线如需拆换时,必须先做好新的接地线后再进行。
6.3.5线路架设及避雷系统敷设时,应掌握气象预报情况,严禁在雷雨天气中作业。
7、主要安全要求
7.1各单位编制的雨期施工方案中,各项措施应根据工程特点贯彻防触电、防坍塌、防雷击、防暴风、防中暑、防食物中毒。并编制雨期施工应急预案。
7.2雨天施工人员必须配备雨衣、雨靴等相应的防护用品。
7.3加强教育,防止雷雨天树木、旗杆导雷伤人。
7.4雨季期间应加强现场排水设施、管线、厕所的维护和清掏,防止积、漫水。消灭积水死角,避免孳生蚊蝇。雨施前应全面检查整修现场排水系统。
7.5已完结构的楼板预留孔洞应及时封堵,防止雨水逐层漫流。
7.6临近高压线的工程应定期检查高压线的防护情况,外电架空线安全防护脚手架应高于架空线1.5m,所有导电线路严禁与防护架子相连。施工人员严禁在防护架子下躲雨。
7.7大风、大雨天气禁止从事露天高空作业。
7.8防汛物资应明确标识,严禁随意挪用。
7.9现场应在明显的位置公布天气预报,根据天气情况灵活安排施工任务,避免窝工。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1
1、所有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公司各项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
2、严格履行与公司安全生产部签订的安全责任书中的各项条款。
3、在设备正常运转过程中,严格按照机械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要求进行操作,同时还要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
4、务必认真填写机械设备运转记录及维修保养记录,否则,按照安全责任书中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5、每台机械的机长必须要有联系方式,保证24小时能够联系上,遇有问题及时汇报,确保正常的设备运转和设备安全。
6、需要请假或着离开自己的岗位时,必须提前3天告诉公司安全生产部且等候安排后方可离开,不得擅自离开,否则,离开时间不计发以前所有工资,并对由此带来的经济后果负责及承担费用。
7、操作人员作业过程中,严禁24小时大倒班。每班作业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交接班时要及时到位。每发现一次,就按照安全责任书中的相关条件进行处罚。
8、严禁将设备交给其他闲杂人员进行操作,每发现一次,就按照安全责任书中的'相关条件进行处罚。严禁操作人员私自带学徒人员,发现一次,将给予辞退并扣除责任人员全额工资。
9、服从和执行项目上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拒绝违章操作要求。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2
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一、根据法律法规规定;
1、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房屋建筑工程为3.0%;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3、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
二、安全生产费用的核算与统计
1、财务科、项目部应设置相关会计科目,对安全生产费用进行专户核算,并设置相应的辅助核算项目进行辅助核算。
2、项目安全部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账》、《安全生产固定资产台账》和《安全生产物品使用台账》。安全部要同步收集其财务、设备和物资部门等建立的安全生产费用台账。确保安全生产费用开支依法合规,经得起检查。
3、项目部每月24日前向项目安全部报送《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统计表》和《安全生产费用实物台账》,由项目进行审核汇总报公司安全科、财务科。
4、安全生产投入的考核与监督
由公司财务科、安全科、工程科、设备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考核小组,每年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考核。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3
施工合同的订立依据;签订程序;注意事项;审查要点
《合同法》第二条将合同定义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任何合同均具备三大要素,即主体、客体和内容。主体指签约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客体也叫标的,如:工程项目、货物、劳务等;内容指当事人之间的具体的权益和义务。
从合同理论上说,建设工程合同也是广义的承揽合同的一种。建设项目关系的多元性、多变性、金额大、履约周期长等特征、竞争激烈等因素,构成和加剧了工程合同的风险性。施工合同又是建设工程合同中的主要合同,是开发项目工程施工管理的源头,是进行工程建设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的主要依据之一。
为了加强开发企业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提高各级管理人员订立工程合同的管理水平和相关法律常识,指导工程合同的签订工作,维护自身权益,防范合同风险,根据以往合同签订中的经验和教训写了《〈建筑工程合同〉的订立及注意事项》一文,供大家在以后的合同签订中参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的依据和条件
1.1施工合同订立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本本)》
1.2施工合同订立应具备的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
(3)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
(4)通过招标选择承包单位的工程,其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和签订程序
2.1施工合同的内容
承发包方应尽可能采用标准的合同范本订立施工合同,通常按所选定的标准合同示范本本(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本本)》(GF-1999-DZ01)或双方约定的合同条件协商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本本)》主要适用于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道的施工和设备安装工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本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并附有三个附件:《承包方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1)协议书
《协议书》规定了合同当事双方最主要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合同当事人对履行合同义务的承诺,合同当事人需要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
《协议书》的内容包括: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双方的承诺书等。
(2)通用条款
《通用条款》是根据《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承发包方双方的协议义务做出规定,除双方协商一致对其中的某些条款做了修改,补充或取消外,其余条款双方都必须履行。
《通用条款》具有行施的通用性,基本通用于各类工程。《通用条款》共有11部分47条。基本内容包括:
㈠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包括词语定义、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语言文字和通用法律、标准及规范和图纸。
㈡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包括:工程师、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项目经理、发包人工作、承包人工作。
㈢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包括:进度计划、开工及延期开工、暂停施工、工期延误和工程竣工。
㈣质量和检验。包括:工程质量、检查和返工、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重新检验、工程试车。
㈤安全施工。包括:安全施工与检查、安全防护、事故处理。
㈥合同价款与支付。包括:合同价款及调整、工程预付款、工程量的确认和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㈦材料设备供应。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和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㈧工程变更。包括:工程设计变更、其他变更和确定变更价款。
㈨违约、索赔和争议。包括:违约、索赔和争议。
㈩其他。包括:工程分包、不可抗力、保险、担保、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文物和地下障碍物、合同解除、合同份数和补充条款。
(3)专用条款
由于建筑工程的条件各不相同,《通用条款》不能完全适用各个具体工程,因此《专用条款》对其作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使《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成为双方统一意愿的体现。《专用条款》的条款号与《通用条款》相一致,但主要是空格,由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明确或者对《通用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4)附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本本)》的附件,是对施工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进一步明确,并使合同当事人的有关工作一目了然,便于执行和管理。
2.2施工合同的签订程序
施工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其签订也应该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从合同法角度分析,通过招标方式签订的合同,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投标文件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
发包人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施工承包单位。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应当与发包人及时签订施工合同,对双方的责任、义务、权益等合同内容做出进一步的文字明确。
依据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中标通知书发出30天内,中标人应与发包人依据招标文件投标书等,签订施工合同。投标书中已确定的合同条款在签订时不得更改,确定的合同价应与中标价相一致。发包方应依据合同条件逐条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承发包双方对合同内容取得一致意见后,即可正式签订施工合同文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施工合同即生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方法及注意事项
3.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协商和填写方法
《协议书》共十条,其中需协商和填写的有六条,其中:
⑴工程概况
本条应准确写出工程的名称;详细的地址;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建筑规模和结构特征。
⑵承包范围
主要指是否包括土建、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工作,并注明其中单位工程、
分部分项工程的具体交接部位。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方法可参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第四条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的相关内容。
⑶合同工期
工期是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在协议中应明确开工和竣工日期。如果承包人在投标书中承诺的工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协议书中应按承包人的承诺工期为准。如果发包人要求分阶段移交部分工程的,在专用条款中应予以明确。
工期计算可参照建设部《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建标(20xx)38号文执行。
工期定额依据地区类别、建筑规模、结构类型、檐口高度等指标编制,总工期=±0.00m以下工期+±0.00m以上工期。
群体建筑的工期一般在单栋工期的基础上增加15~25%,抢工期的项目,允许在定额工期的基础上下浮20%计算合同工期;超过20%的,一般给1~5%的赶工费,通常补贴2%。
⑷质量标准
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的规定一般填写为合格。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工程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②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③有关安全和功能检测资料应完整。
④主要功能项目抽检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⑤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对于有评优要求的可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xx)该标准适用建筑工程在质量合格后的施工质量优良评价。且是工程质量优良等级的评价标准。各类奖项的评优,也可按各类评优标准填写,如:鲁班奖、姑苏杯、扬子杯等。
⑸合同价款
①合同价款的确定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
②追加合同价款
指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③合同计价方式的确定
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a、固定价格合同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
b、可调价格合同
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c、成本加酬金合同
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d、工程预付款的约定
专用条款内约定是否预付款及付款总额,一次或分阶段支付的时间和每次付款比例(或金额)、扣回的时间和每次扣回的计算方法、是否需要承包人提
供预付款保函等内容。
e、支付工程进度款的约定
其支付时间和方式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进度款可以按月支付、按完成工程的进度分阶段支付或完成工程后一次性支付方式。对合同内不同工程部分或内容也可采用不同的支付方式。
3.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应注意的事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依法保护承发包双方权益的法律文件。为了防范合同纠纷,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除了上述填写方法,下述诸方面应引起注意:
(1)对承包方应了解的内容:
对承包方(总包、分包、专项承包等单位)履约能力应认真分析判断,其中:
㈠资质情况(特别是专项资质)
㈡施工能力(业绩)
㈢财务状况(是否具有与承包工程相适应的资金能力)
㈣社会信誉
㈤外地企业是否当地注册登记
对承包方的二级公司和工程处,非独立法人不能签订合同。
(2)关于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承包范围的界定是工程项目范围管理的内容,是防范合同纠纷和扯皮的重要方面。在签订合同时,应认真做好工程承包范围的界定和文字描述,重点可考虑下述事项。
㈠应明确界定与相关相连接工程之间具体的分界部位,具体描述举例如:单体建筑工程:
①给排水系统与室外给排水系统工程可界定为出外墙面一米或至室外第一管进位,管井及接头由室外施工方负责等。
②散水以内的土建工程(含散水、室外台阶)、给排水、电气照明、防雷接地安装及预留预埋属合同范围,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③本合同不含消防(但含疏散指导、应急照明的安装)门窗等安装工程,但含以上部分安装后的补洞、补灰、补砖等配合工作。
㈡应符合质量验收单位(子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规定和有利于工程的总包验收、分包验收及专项验收要求。如:人防工程中,统一由消防验收的通风工程与消防工程分别包给不同队伍施工,在系统专项验收报验时总包分包之间容易扯皮。
㈢应符合工程定额分部分项工程内容要求。如:塔吊基础的施工与完成后的基础拆除、土方工程中的挖基槽及修整边坡等,均应按定额工程内容完整描述工程承包范围,防止工程内容重复和结算扯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对上述方面的问题做出了解释,可供参考。
(3)关于合同价款
㈠合同价款是双方共同约定的条款,应做到第一要有协议,第二要明确确定。如:暂定价、暂估价、概算价等都不能作为合同价款。约而不定的造价不能作为合同价款。
㈡采用固定价应注意明确包死价的种类。如:总价包死(闭口价)、单价包死,还是部分总价包死,以免履约过程中争议。同时,固定价格必须把风险范围约定清楚,风险费用计算方法约定清楚(双方约定一个百分比系数或绝对值法)对于风险范围以外的风险费用,应约定调整方法。
㈢工程量变更的程序及计价方式均应明确说明,防止只有工程量变更程序性条款,却无计价方式条款,引起双方扯皮。
财建【20xx】369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八条对合同价款方面的问题做出了解释。
(4)材料设备供应条款
应详细填写材料设备供应的具体内容、品种、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应约定供应方、现场施工方、发包方等各方在材料设备供应、运输、拆验、现场保管等环节的具体责任及结算方法。
应明确界定材料设备供应付款的具体标准。如:“货到付款”、“货到全付款”等说法,即没有界定具体货名,也没有到货数量和验收标准,容易造成供货方到部分货就要求付款或要求全部付款的诉求。
(5)质保金的返还
根据法规的规定,各分项工程的质保期是不一样的,在合同中应重申法定(或约定)各分项工程质保期限,同时,明确各项质保金的返还期限。不要简单约定:“质保期届满ⅹⅹ天内返还”的不明确说法。同时应注意质量保修期和
质量保修金期限的区分。具体内容详见:
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保修期的规定。文件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①基础设施工程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③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④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⑤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建设项目的保修期,自施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同时《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对质量保证金的管理做了规定。文中规定:保证金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缺陷责任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24个月。具体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规定…可委托金融机构托管…价款可按工程价款定额的5%左右比例预留…
⑥组成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施工合同文本》第二条以列举方式表述合同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协议书》中这一条款与通用条款第1、2条以及专用条款第2条相呼应,更是这两个条款的基础。在填写此部分内容时,要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确定有利于本方的优先解释顺序。
⑦工程分包
依据建设部令第124号《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所谓施工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企业完成的活动,工程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管理办法》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对依法实施的分包活动进行干预”,《高院解释》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了“建设单位有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应承担过错责任”。所以,一般不宜将总承包企业承包范围内专业工程简单地指定分包单位,并单方面另行签订分包合同,这样容易引发合同纠纷或承担法律责任。若工程需要指定分包单位,可同总包方协商以总包方名义赋予总承包方管理权(管理费)或签订建设单位、总包方、分包方三方协议,避免出现建设单位直接指定分包的证据,以保护建设方的权益。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前的审查要点
在施工合同订立签章生效前,应做好合同文本的分析审查工作,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范合同风险。通常施工合同文本分析包括下列方面:
(1)施工合同的合法性分析
具体包括:当事人双方的资格审查;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投标、签订和实施合同的一切条件;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条款)和所指行为符合合同法和其他各种法律的要求,如: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税赋等法律要求等。
(2)施工合同的完备性分析
具体包括:属于施工合同的各种文件(特别是工程技术,环境,水文地质等方面的说明文件和设计文件,如:图纸、规范等)齐全;施工合同条款齐全,对各种问题都有规定,不漏项等。
(3)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及其关系分析
主要分析合同双方的责任和权益是否互为前提条件。如:如果合同规定承包方有一项权利,则要分析该项权利的行使对发包方的影响,该权利是否需要制约,承包方有无滥用这个权利的可能,承包方使用该权利应承担什么责任,以此提出对这项权利的制约。对于责任和权益应尽可能具体详细,并注意其范围的限定。(比如:现场配电房或供水泵房等公共设施的管理授权要谨慎,防止总包单位反控发包单位自分包施工队伍的用电用水等问题的出现。)
(4)合同条款之间的联系分析
由于合同条款所定义的合同文件和合同问题具有一定的逻辑关系(如:实施的顺序关系,空间上和技术上的相互依赖关系,责任和权利的平衡和制约关系,完整性要求等)使得合同条款之间有一定的内在联系。同样一种表达方式,不同的合同环境中,或不同的上下文,则可能有不同的风险,通过内在联系分析,可审查出合同条款之间的缺陷、矛盾、不足之处和逻辑上的问题等。
(5)合同实施的后果分析
应对合同双方履行合同的能力和合同履行的环境做分析和预测,并对可能发生的后果风险做出应对分析,以便对各种可能出现的实施后果预控。如果分析发现实施后果严重难以控制,则应重新审视合同条款,避免不可控后果的产生。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4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运输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等工作的安排,均在符合安全要求。
3、现场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的围护设置,入口处应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记录牌、工程概况牌等有关安全的设备。
4、现场排水在的全面规划,排水沟应经常清理疏通,保持流畅。
5、道路运输应平坦,并保持畅通。
6、现场内材料堆放必须按现场布图规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作业中留置的木材、钢管等剩余材料应及时清理。
7、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如安全网、护杆、各种限制保险装置等必须齐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
8、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宣传牌、警示牌,还要在危险部位悬挂明显的规定标志,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9、施工现场的配电、保护装置、避雷保护、用电安全措施等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
10、用火用电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现场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度等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11、现场临时搭设的仓库、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规定行。
10、用火用电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现场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度等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11、现场临时搭设的仓库、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标准。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5
(一)总则:
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是建筑业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贯彻执行建设部《建设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安全“一标三规范”和《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为加大管理力度,使公司在建筑安全、文明施工尽快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要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施工现场要严格执行“一标三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3.工程部要深入开展争创“文明工地”的活动,认真遵守《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卫生管理暂行规定》及建设环保局(99)第8号文和有关程序文件。
4.质量安全部和项目部配备专职安全员和专职资料员,抓好施工现场的安全。
5.签定三级安全责任书,工程补部在工程开工前,工程部负责人要与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
项目管理人员,施工班组同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
现场工人同施工班组签订安全责任书。
6.项目开工前,工程部要详细编写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报公司有关部门批准签字生效后方可开工。
7.坚持定期与不定期进行现场三级教育,即:项目负责人对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管理人员对各班组负责人的安全教育;
各班组负责人对每个工人的安全教育,教育要有结果有检查有考核。
8.坚持对工地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做到持证上岗,人证相符。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脚手架搭设,“四口”防护以及各种机具防护措施,必须按规定搭设,报质量安全部检查合格并签字后方可使用。
10.各种临时设施的搭设,做法要符合市、区两级文明施工以及公司文施工和有关程序文件规定。
11.坚持安全生产三不放过:“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
问题不解决不放过;
责任人员不受到教育不放过”。
(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围墙不低于1.8米,主要路段不低于2.5米,内外抹灰加压顶,紧靠公路的工程要进行美化和亮化处理。外墙面用米黄色涂料涂刷,压顶用海蓝色涂料涂刷,墙顶悬挂XX公司彩旗。
2.工地出入口要安装金属大门,大门要牢固美观,并设置公司标志牌,灯箱;
出入口道路要用混凝土硬化,硬化长度结合现场而定,但最短不短于5米,紧靠公路的工程应设置汽车冲洗台。
3.施工现场的道路l万平方米以上的全部采用混凝土硬化;
l万平方米以下的全部采用石屑硬化;
道路两侧做好排水沟,保证道路完好畅通。
4.临时房的建设应设有项目经理室、职工娱乐室、淋浴间、伙房、卫生室等。室内必须进行吊顶,淋浴间和伙房间墙面镶贴瓷砖,生活区和加工区必须分区明确,设置分区牌,生活区内要进行绿化,绿化面积不低于生活区域的5%。工地严禁使用木材及散煤取暖和做饭。
5.施工现场职工宿舍必须内外抹灰刷白、水泥地面、吊顶、纱门窗符合坚固、保温通风、防火防潮等要求,禁止睡通铺。
6.现场各类材料、构件、料具要严格按平面布置图布局堆放,砂子、石子、白灰要设料池堆放,各种材料按产品标识的程序文件要求进行分类、分规格;
堆放及标识,材料、构件、料具堆放整齐。
7.食堂生熟要分开,必须有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要有灭鼠设施,生活垃圾要达到随时清运。
8.施工现场安全员必须佩带袖标,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有胸卡,胸卡必须有照片。
9.要求制作六牌两图。
10.公司新承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全部实行密目安全防护立网围挡,其产品必须使用部、省推荐产品且高出建筑物1.5米达到安全、牢固、美观。
(三)安全管理制度:
1.工程部必须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和专职安全资料员,且必须经公司授权任命,质量安全部备案。
2.项目施工前,项目负责人要与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
3.项目负责人要同项目管理人员、施工班组签订安全责任书,施工班组要同现场工人签订安全责任书且责任书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签字盖章手续齐全。
4.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必须切实可行,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执行严格的安全交底程序。’
5.工地的特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做到人证相符。
(四)落地式外脚手架搭设管理制度:
1.脚手架搭设必须有指导性施工方案,必须有质量安全部安全员批准方可搭设。
2.脚手架的基础必须坚实、平整,要有垫板必须连续使用,垫板的厚度不小于5cm;立杆要全部设置底座,底座为15X15cm不小于8mm厚铁板制成,铁板上焊不小于直径25的钢管,长度不小于15cm。
3.脚手架外侧要设排水沟,排水沟用砖砌或水泥砂浆抹灰,要畅通美观。
4.立杆、大横杆间距不大于1.6m,大横杆搭设在立杆里侧,立杆、大横杆的接头采用对接法不许搭接,小横杆拉结墙体内外用短管夹紧。
5.架体剪刀撑必须按规定跨5根立杆,角度不大于45度,搭设不少于3个卡具,搭接长度不小于60cm。
6.卸料平台严禁与脚手架连接一体,必须单独搭设。
7.脚手架搭设完毕后,不经质量安全部门验收签字后,严禁使用。
(五)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严格执行TN—S供电系统。
2.配电箱、开关箱、漏电保护器、五芯电缆必须使用推荐产品,三证一票必须齐全有效。
3.临时用电施工前必须有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4.现场用电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漏电保护器的参数应匹配。
5.配电箱、开关箱都要设置防雨棚,其防雨棚设置一致,达到实用、牢固、美观的要求,其箱下要设置操作用木垫板,垫板尺寸不小于30 X 100 X 5cm上面铺设绝缘胶垫,总配电箱用红白相间的栅栏围护。
(六)“三安”、“四口”及施工机具管理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好有公司标志的安全帽;管理人员佩戴红色豪华型安全帽;工人佩戴豪华型或普通型黄色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2.工地使用的安全网规格必须符合要求,证票齐全有效。
3.通道口防护棚与建筑物外延伸不小于5米,高度根据需要规定,但不小于2.5米,宽度不小于2米,防护棚使用的板材厚度不小于5厘米并有防水设施,搭设要标准、整齐、美观,严禁使用竹架板代替。
4.通道口、楼梯口各种临边的防护栏杆,均按标准设置,第一根距地0.6米,第二根距地1.l米,均用钢管制成,并刷红白相间30厘米的色标,其色标涂刷要标准、整齐、美观。
5.工地使用的井架必须有准用证和合格证,井架使用的各种限位装置,必须是推荐产品且证票齐全有效。
6.井架卸料平台必须独立搭设,不准架设于井架架体上,卸料平台脚手板必须用不小于5厘米的板材,且满铺,严禁使用竹架板,井架各层卸料平台的防护门必须做到定型化,工具化,做到美观、耐用。
7.塔吊进场必须有合格证,各种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必须用推荐产品,安装与拆卸由专业队伍进行。
8.各种塔吊的基础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设置,有地锚的要按要求配备。
9.施工机具都必须安装好保护接零及漏电保护器。
10.机具的防护罩必须牢固、安全、严禁使用电锯与电刨一体的木工工具,各种机具使用前必须通过机械员和安全员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搅拌机、灰浆机、电焊机、电锯、钢筋加工机械等都必须搭设防雨棚。
(七)施工现场各种安全设施的设置和拆除时间管理制度:
1.有通道口的防护棚在一层完成二层施工前搭设好,楼体内外装修完成后拆除。
2.首层安全网在二层窗台下墙体砌完前必须搭设好,层间网在其上层窗台下墙体砌完前架设好,首层和层间网随外墙装修完后拆除。
3.各种洞口的栏杆随产生随架设,封好后方可施工,楼梯栏杆随层架设,直到正式安装栏杆方可拆除。
(八)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安全技术交底必须由施工现场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然后由施工现场的技术负责人审批,履行审批手续。
2.安全技术交底必须由施工现场的工程技术人员组织,有关施工管理人员施工。
3.班组人员进行认真的交底,安全技术交底是以书面形式进行,并要严格履行签字手续,交底人、接底人、安全员都要进行签字。
4.工程项目必须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5.安全技术交底是指导工人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要强。
6.不得用施工现场的安全纪律、安全检查等制度代替,防止口号式、一般化。
7.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必须针对分部分项工程中施工给作业人员带来的的危险因素而编写,即要体现一般作业的共性,又要体现本作业的特性。
8.安全技术交底应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
9.工程开工前,项目工程师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工程负责人、施工员进行详细的交底,并向工程项目全体职工进行交底。
10.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工程项目经理或施工员要按施工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向有关施工单位和班组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书面交底。
11.各级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交底时间、内容及交底人和接底人的签字,交底要按单位工程归放一起,以备查验。
12.安全技术底要与施工技术交底同时进行不能分开要融为一体,要有针对性起安全施工的目的。
13.安全技术交底要在施工前进行,不得施工期间进行交底,也不得交底提前的过早,否则无实际意义。
14.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与分部分项交底同时进行,如果施工项目的施工工艺很复杂、技术难度大、作业条件很危险,可单独进行工种交底,以引起操作者重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1.奖励办法:
1〉工程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创省级工地的奖励l.5万元;
2〉创市级文明工地的奖励l万元;
3〉创区级文明工地的奖励5000元;
4〉在区有关部门安全大检查得90分奖励1000元,每高1分加奖300元。
2.处罚办法:
1〉在区有关部门安全大检查得75分,罚款3000元,每低1分加罚300元;
2〉未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的每缺一项罚1000元,无安全员或安全员虚设的罚20xx元;
3〉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及新工人上岗前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不真实的缺一项罚款500元;
4〉各种安全施工方案不齐者,每缺一项罚款500元;
5〉安全员不戴袖标罚款100元,现场人员不戴胸卡罚款20元。
6〉进入工地不戴安全帽一个罚50元,安全帽无带罚款10元,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一个罚款100元,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混乱不按要求堆放罚1000元;
7〉临时设施不按规定搭设罚款20xx元;
8〉“四口”防护不按规定时间设置,每次罚款500元。
9〉安全密目网不按规定时间设置,每层罚款200元,如有破损网片不及时更换每片罚款200元,网内杂物不及时清理,每次罚款100元;
10〉塔吊、井架经设备处机械使用功能验收合格后,报质量安全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违者罚款1000元,井架卸料平台不单设的罚1000元;
11〉塔吊、井架拆装不按规定,使用无证人员罚500元;
12〉凡不按防护设施规定执行,每缺一项按构件价格两倍罚款。
13〉施工现场不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设置的罚款1000元。
14〉漏电保护器不合格的每处罚款300元,熔丝采用金属丝代替的每处罚款200元;
15〉施工标志牌图不按贯标办规定设置的每少一块罚款500元,规格不符的每块罚款200元;
(16)工地食堂不办理卫生许可证的罚款20xx元,工地烧煤烧材罚款1000元、,临街不亮化围墙大门的罚款1000元,无标语口号,绿化率不足,材料堆放混乱,每项罚款500元;
17〉无机具操作牌少一块罚款200元,机具无棚,不防雨每处罚款300元;
18〉对质量安全部下发的不合格整改通知单不按规定时间返回的,每次罚款1000元。
19〉未执行《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卫生管理暂行规定》,每缺一项罚款100元;
20〉凡在质量安全部日常检查中没有按规范规定操作的,将随时处100—3000元罚款。
21〉以上各项罚款如果数额较大,由质量安全员同相关领导协商处理,如发生意见分歧,报主管经理裁决。
(十)质量安全组工作人员职责制度:
1.协助质安组完成公司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总体目标。
2.深入施工现场指导解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质量等方面的问题。
3.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加强学习专业知识和上级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法规、政策、法令。
4.及时发现、处理、预防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隐患,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和伤亡事故的发生。
5.协调好施工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关系。
6.做好各种文件收集、整理、存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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