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管理制度

时间:2025-12-05 12:10:58 好文 我要投稿

环保管理制度15篇(实用)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环保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环保管理制度15篇(实用)

环保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7号)、《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财税〔20xx〕61号)、《山西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晋财预〔20xx〕70号)和《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专项资金分配职责规定的通知》(晋财办〔20xx〕24号)等规定,结合我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省财政安排的纳入预算管理的排污费、排污权专项收入和预算内资金安排的污染防治资金用于全省范围内环境保护支出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环境保护以当地投入为主,省级专项资金予以适当支持。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并组织各相关部门做好环境保护项目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 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第四条 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包括:

  (一)重点污染源防治项目。指技术、工艺等符合环保产业政策及清洁生产要求的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防治项目。包括纳入各级环境保护规划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现污染物减量化排放的各类污染防治和技术改造项目。

  (二)区域性污染防治项目。指重点区域、流域实施污染防治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三)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对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影响的环境治理新技术、新工艺、PPP模式、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推广应用示范项目。

  (四)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限于排污权专项收入安排)。

  (五)其他污染防治项目。

  第三章 专项资金分配方式和申报程序

  第五条 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采取“因素法”或“项目申报法”方式分配。“因素法”方式通过资金分配因素测算切块下达,并明确资金用途。“项目申报法”方式分配通过“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等方式下达。

  第六条 “因素法”分配方式,由省环保厅按照各设区的市环境治理工作任务需求、上年度上缴排污费金额、主要污染物削减量、环境质量状况、以往年度项目执行情况等提出分配因素、权重、分配公式并商省财政厅同意后,由省环保厅提出专项资金分配计划。分配因素、权重等可根据当年环保工作重点和任务调整。

  第七条 “ 项目申报法”分配方式,实行项目库管理制度,省环保厅负责建立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库。由县级环保部门按照省环保厅制定的《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组织项目申报,逐级上报省环保厅。省环保厅按照规定及程序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初审、专家评审,在择优排序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具体项目并提出专项资金分配计划。

  第八条 省环保厅将资金分配计划以主要负责人签发的`正式文件报省财政厅审核。

  第四章 专项资金拨付与使用

  第九条 省财政厅会同省环保厅将专项资金预算下达到省级部门或各设区的市、省直管县财政部门。对按因素法分配到各设区的市、省直管县的专项资金,由市环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环境治理任务要求,规划或方案确定的目标,按照专项资金补助范围和原则、年度支持重点和预算指标,将资金分配到具体项目,并于省级预算下达后1个月内将资金分配情况(含资金安排原则、安排依据、安排明细表等)、专家评审结论等相关资料报省环保厅。

  第十条 各设区的市、县(市、区)财政、环保部门要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给项目单位,并督促项目单位抓紧项目建设,认真落实配套资金,确保项目按进度实施。

  第十一条 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项目单位对项目资金实行独立核算,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严禁随意改变专项资金支出用途和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第五章 项目实施与验收

  第十二条 项目实施实行法人责任制。项目单位要依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落实项目法人,承担项目申请、实施、验收、运行等全过程的管理职责。项目实施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工程类项目),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技术规程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项目质量,切实发挥投资效益。

  第十三条 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各级环境保护部门批复确定的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原则上不得进行调整。确需进行调整的,项目单位应原渠道提出变更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四条 专项资金项目执行竣工验收制度。项目完工后3个月内,项目单位应向环保部门申请项目竣工验收。按“项目申报法”拨款补助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专项资金项目,由省环保厅组织竣工验收。500万元以下的项目和按“因素法”安排各设区的市、县(市、区)的专项资金项目,由市县环保部门负责组织验收,并将验收有关资料报省环保厅备案。

  第六章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与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省环保厅应科学确定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省财政厅组织审核后批复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审核未通过的项目,不得安排预算资金。预算执行中省环保厅应加强绩效监控,项目实施效果与原定绩效目标发生偏离的应及时纠正,情况严重的暂缓或停止项目执行。

  第十六条 项目实施单位要对项目绩效进行自我评价,向环保部门报告本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情况,提交绩效评价报告。省环保厅负责对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并按省财政厅要求在年度结束后一个季度内提交上一年度的绩效评价报告,整改发现的问题。省财政厅负责审查省环保厅报送的绩效评价报告,或组织实施再评价,或对重点项目引入每三方进行绩效评价。

  第十七条 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专项资金的重要参考因素。

  第十八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应接受财政、环保、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省环保厅、省财政厅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或委托项目所在地环保和财政部门(或评审机构)等方式,对资金的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对按“因素法”切块分配各设区的市、省直管县的专项资金,由市、县环保部门负责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要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各设区的市应于次年1月底前向省环境保护厅报告上年度项目进展情况。

  第十九条 凡违反国家及本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截留、挪用、骗取专项资金行为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国家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信息公开

  第二十条 省环保厅应在门户网站或通过其他媒体渠道向社会公开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申报指南、绩效评价等信息。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凡此前我省有关规定和本办法不符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各设区的市财政部门、环保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的有关要求,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环保管理制度2

  为贯彻《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列》,确保公司污染源全面达标,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特别是现场管理,特建立公司环保管理制度。

  一、车间生产操作管理规定

  1.车间用水必须进行考核,实现节水目标。

  杜绝“跑冒滴漏”。

  2.车间设施地面干化生产,地面应采用扫或拖清洁。

  禁止野蛮冲洗地面,造成污水的增量。

  3.清洗滤袋、设备必须在指定地点清洗,清洗水经污水收集池收集,进入污水站处理后达标排放。

  4.生产过程中的固废物必须移交污水站统一地点存放,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5.生产车间残液废水不得进入雨水沟,确保雨水沟干水状态。

  6.生产车间对散落的物料必须用容器收集,不得用水冲。

  7.违反以上规定者,发现一次,扣发当月绩效奖20%,发现二次,扣发绩效奖50%。

  二、原辅材料入库处置规定

  1.原辅材料有仓库管理员俺货物凭证核对,检查包装是否受潮、破损。确认数量准确、包装完好后,才能办理入库。

  2.原辅材料应设有编号,仓库按物料名称统一按指定库区存放。

  3.原辅材料要求设置待验区。

  待验区有明显标志。

  4.仓库环境保持通风干燥,每天记录温湿度,控制温度在0-30℃之间。

  5.原辅材料堆放要离墙离地,货行间必须保留一定距离,以能执行先进先出的原则。

  6.原辅料按照品种、规格、批号分别存放,在保管和存放的整个过程中,防止污染和混杂。

  7.原辅料渗漏采用扫、拖,严禁用水冲洗,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环境污染。

  8.原辅料严禁暴晒,露天堆放,生产车间回库的残液溶剂,必须按照规定入库。

  再集中送有资质单位处理。

  三、废水、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规定

  1.水、废气处理工必须认真学习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

  2.设施处理全体人员必须对废水、废气达标排放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操作人员如是认真的做好运行记录,认真交接班。

  4.操作人员认真做好处理设施的设备保养工作,做到班前班后检查、有一场立即排除。

  5.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操作程序,并及时管观察各级工艺的处理效果。

  6.操作人员玩忽职守和私自排放,经发现将进行经济处罚,清洁严重者开除出厂。

  四、职工安全、环保培训规定

  1.公司安全】环保培训分为普及教育和深化教育两个阶段。

  2.普及教育的对象为公司全体员工,培训内容为:⑴安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⑵岗位操作⑶异常情况处理。

  3.深化教育的对象为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处理设施操作人员。

  培训内容主要是掌握安全环保基本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学习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

  4.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员工的安全、环保普及教育,并进行考核。

  5.公司新进员工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环保教育,经考核合格,才可上岗。

  6.生产操作人员每月至少集中培训一次。

  7.处理设施人员定期送安全、环保部门组织的学习,取证。

  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对固体废弃物进行科学地分类、收集、贮存、处理,从而达到合理利用废弃物,减少废弃物的排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固体废弃物收集、贮存和处理的全过程控制与管理。

  3职责

  3.1安全环保部负责各部门和办公区、生产的危险废弃物管理工作。

  3.2各部门负责一切生产活动产生的一般废物的处置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废弃物分类

  产生的废弃物分为两大类:危险废物和普通废物;普通废物又分为可回收、不可回收废物。

  4.2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处理

  4.2.1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设置收集容器,进行回收。

  4.2.2各部门均须设置危险废物的存放点和收集容器,并按照危险废物的类型分别以不同的标识,以利于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

  4.2.3危险废物收集容器的配备要考虑危险废物特性与盛装容器的化学相容性

  4.2.4安全环保部定期对生产现场的`危险废物进行回收处置。

  4.2.5化验室、试验室产生的废化学试剂,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收集处理,严禁随意排放。

  4.3普通废物的收集和处理

  各生产车间设置固定的普通废物存放点。

  不可回收废物可直接投入市政指定垃圾场;可回收废物由安全环保部联系单位进行回收,并保留相关记录资料。

  4.4废物的管理

  4.4.1产生的废物特别是危险固体废物存放点应设有防雨、防泄漏、防飞扬等防护设施。

  4.4.2对危险废物收集容器进行标识。

  4.3.3办公楼区应配备固废回收装置,按规定对废电池等办公垃圾进行回收处理。

  4.3.4公司通过更改工艺、制定规章制度以尽量减少各类废弃物的产生量,特别是危险废物的产生量。

  噪声排放管理制度

  1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噪声排放的监测、控制和防护要求,以控制噪声污染,防止和改善噪声对环境和人体造成的不利影响,保护员工的身心健康。

  2范围

  适用于本厂内产生的各类噪声的控制。

  3引用文件

  3.1 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3.2 gb1234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定方法》

  3.3 gbz1-20xx《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3.4 《信息交流、协商和沟通控制程序》

  4职责

  4.1安全环保部是本制度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厂区和厂界噪声进行监测。

  4.2各生产作业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噪声的控制,并监督其作业人员在需要时正确佩带相应的噪声防护用具,免受噪声损害。

  4.3产生噪声污染的部门负责对其作业场所的噪声污染源进行控制和改善,并对其噪声超标的设备采取适当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4.4安全环保部负责对作业现场的噪声进行监督检查、检测,并对噪声超标的责任部门提出改善意见。

  5术语

  6工作要求

  6.1噪声的来源

  6.1.1生产设备所产生的噪声。

  6.1.2空调机、排气扇等产生的噪声。

  6.1.3企业内运输车辆所产生的噪声。

  6.1.4蒸汽、真空、压缩空气减压阀泄压时所产生的噪声。

  6.2噪声的标准工作地点噪声级的卫生限制

  6.3噪声的控制

  6.3.1各生产作业部门应对其使用设备、电机、风机、对空排汽、安全阀等重点设备加强管理,坚持维保,适时润滑,减振降噪。

  必要时采取隔音、消音、吸音等措施,减少噪声对人体和环境的影响。

  6.3.2各生产作业部门在生产停歇期间,应停止其主要设备的运行,以免产生噪声。

  6.3.3生产作业场所噪声声级超过卫生限值,经采取措施后仍无法达到卫生限值时,必须采取有效个人防护措施。

  6.3.4设备部在更新、改造设备时应优先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及消音措施齐全的低噪声设备。

  6.3.5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厂内运输车辆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实施控制,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行使速度小于5km/h,不得鸣笛,停车时要熄火。

  6.3.6各生产作业部门的各类设备应有消音降噪措施。

  6.3.7生产作业场所及部位的隔音门、隔音窗和降噪设施不得随意打开和拆除。

  6.4噪声的检测

  6.4.1内部监测:安全环保部定期对厂区、厂界噪声监测。

  6.4.2外部监测:由安全环保部沟通、配合地方环保部门对厂界噪声的监督性监测。

  6.4.3当厂界噪声测定超过标准时,针对主要噪声源,噪声源部门必须采取有效降噪措施,确保达到规定限值。

  6.5改造治理

  6.5.1安全环保部根据《噪声监测报告》中不符合项对责任部门提出整改意见,由噪声源及相关部门落实整改。

  6.5.2对不符合噪声标准和卫生限制的设备和设施,由使用设施、设备的部门提出技术改造治理意见,由设备部配合安全环保部汇总意见,上报主管领导批准实施。

  6.6意识培养

  各部门加强员工环境、健康安全意识的培养,教育员工在生产活动中形成良好习惯,做到轻搬轻放,杜绝野蛮操作,减少噪声的产生。

  6.7沟通

  厂内员工及周边居民有关噪声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填写《综合信息交流记录表》,按《信息交流、协商和沟通控制程序》执行。

  废气与粉尘排放管理制度

  1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本厂对废气、粉尘的控制、监测及管理。

  保护和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保护员工的身心健康,防止废气、粉尘的污染。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产生废气、粉尘的管理。

  3引用文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6297-1996)

  3.2 《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gb 5748-1985)

  3.3 《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4职责

  4.1安全环保部负责协调环保部门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测,并负责废气、粉尘治理设备的运行监督。

  4.2动力车间负责锅炉烟气排放和煤炭燃烧产生的粉尘的控制,负责中央除尘系统的维护管理。

  4.3车辆管理部门负责所管车辆的尾气排放管理。

  4.4行政管理部负责组织培训,提高员工环境保护意识。

  4.5各工段负责生产设备运行的日常管理。

  5术语

  6工作程序

  6.1废气、粉尘排放管理原则

  减少废气、粉尘的产生,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a)部门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个人依法进行检举、监督。

  b)购置新设备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应采用资源和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设备和工艺。

  c)防治废气、粉尘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确有必要拆除或闲置的须经安全环保部同意。

  d)部门防治废气、粉尘污染的设备要做到定人管理,定期维修,定期清扫。

  e)环境卫生责任区要做到定人管理,定人清扫,不留死角。

  f)严格执行设备保养制度,保证设备运行良好,减少废气与粉尘的污染。

  6.2废气、粉尘的来源

  6.2.1废气的来源

  ——工段除尘器排放、净气;

  ——锅炉燃烧排放的废气;

  ——中央空调除尘器排放、净气;

  ——机动车辆产生的尾气;

  ——工段产生工艺尾气。

  6.2.2粉尘的来源

  ——锅炉燃烧排放的粉尘;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6.3废气、粉尘的控制

  6.3.1废气排放控制

  ——各工段做好各类除尘器的日保、周保和定期维修,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除尘效率;

  ——各工段所有工艺尾气应进入管道排放;

  ——机动车辆尾气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车辆司机在发现车辆尾气排放异常时必须及时进行维修,减少废气的污染;

  ——厂区内不得焚烧树叶、树枝、垃圾、废纸和残漆等;

  ——任何使用易挥发油类及化学物质的过程中,应先检查油桶及化学品包装(或盛载物)是否完好,若发生打翻、泄漏油类及易挥发性化学品,应参照《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执行,防止大量油类及化学气体挥发,造成对人体的伤害和对环境的污染;

  ——供应商等相关方应提供和保证油类或化学品的商品质量和良好包装,以上物资入库时,验收和仓管人员应仔细检查,防止泄漏挥发;

  ——对有易挥发气体、油类贮存区应保持避光低温(室温以下)通风等措施。

  因发生事故或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排放或泄漏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物质,按《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执行。

  6.3.2粉尘的控制

  生产过程所产生的粉尘,通过负压收尘系统进入中央除尘器处理;

  锅炉燃烧产生的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由烟囱排出。

  6.4废气、粉尘的监测

  安全环保部委托区环保局对工段进行监测,每年一次。

  若检测废气、粉尘结果超标,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各除尘设备使用部门对除尘等设备进行检修,使废气、粉尘检测结果达到国家允许的排放标准。

环保管理制度3

  1 目的

  为加强环保档案资料管理,进一步完善档案工作,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部门在各种环保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档案资料。各单位的档案资料由专人实行统一管理。

  3 职责

  3.1 部门档案专人管理,负责部门档案的统一管理并建档,对档案进行统一编号及档案标签的统一打印。

  3.2 档案管理员负责对下发文件根据下发部门进行分类并填写安全环保部文件内部阅送表送相关人员阅后进行文件的`整理、归档、保管。

  3.3 各主体档案由主体使用人员自行搜集、整理、归档、保管,档案变更及时通知档案管理员,由档案管理员对档案编号及标签进行及时修改。

  4 管理规定

  4.1 档案资料的收集

  4.1.1 各主体使用人员自行搜集整理档案资料。

  4.1.2 下发文件由档案管理员根据发文单位进行搜集、整理、归档

  4.2 档案立卷标准:

  4.2.1 文件齐全完整。

  4.2.2 分类准确、组卷合理、卷内文件排列科学。

  4.2.3 卷内目录填写清楚。

  4.3 档案的保管

  4.3.1 根据档案集中管理的原则,各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档案由各主体使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

  4.3.2 设置档案柜、统一的档案装具及其它必要设施,严格管理,防止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4.3.3 加强档案的科学管理,做到档案存放条理化、排列系统化、保管科学化。归档文件材料分类清楚,组卷合理,以利于调阅、存放和档案的安全,防止和减少档案的损毁。

  4.3.4 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必须在离职前,将其所保管的档案数量及现状交代清楚,并办理交接手续。

  4.4 档案柜管理

  4.4.1 档案柜的摆放力求整齐。

  4.4.2 入柜档案井然有序,并设目录索引以满足迅速调阅的需要。

  4.4.3 定期进行检查核实,如发现档案与目录不符应及时更正。

  4.4.4 保密材料不得作为废品出售。待确认无保存价值后,编制清册,经领导审批后销毁。

  5.相关文件

环保管理制度4

  现代社会,环保已经成为了各个行业、各个企业关注的重要问题。环保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企业能否顺利发展的关键之一。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介绍环保管理制度的范本,包括建立环保管理团队、制定环保计划、危险废物管理、环境风险评估、环保教育和培训等方面。

  一、建立环保管理团队

  每个企业应建立自己的环保管理团队。环保管理团队是由企业内部职员组成的,他们需要对环保问题进行理解和评估,对企业的环保影响进行评估,制定明确的环保目标和计划。环保管理团队需要具备专业环保知识、沟通技巧和协作能力。同时,企业还需要制定环保管理团队的职责和工作安排,确保团队的合理运行。

  二、制定环保计划

  制定环保计划是环保管理制度的重要一环。环保计划的制定需要考虑到企业的实际情况,并与环境法规要求和社会责任的要求相结合。环保计划需考虑到节能降耗、减少污染和废弃物的产生、提高资源的利用等方面。同时,企业还需建立环保目标和检查机制,确保环保计划的'顺利实施。

  三、危险废物管理

  危险废物是对环境和人体都有潜在危害的废弃物。每个企业都需要对危险废物的管理进行规范。企业应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理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危险废物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此外,企业应制定废物分类管理制度,将贵重的废料进行回收利用,降低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四、环境风险评估

  环境风险评估是企业环境保护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环境风险评估是对企业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估和监测,保障企业的环境安全和卫生。环境风险评估需要进行的内容包括环境污染排放、生态破坏、资源浪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等。环境风险评估的结果将有助于企业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控和改进。

  五、环保教育和培训

  环保教育和培训是企业环保管理制度的必要组成部分。企业内部需要进行环保知识的传授,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环保知识的培训和提升。企业还应加强环保宣传,传达环保的重要性和企业环保的贡献。通过教育和培训,企业员工的环保意识将得到提升,企业对环保问题的重视程度也将得到提高。

  以上是环保管理制度范本的主要内容。企业需要从多个方面考虑制定和实施环保管理制度,将环保管理制度贯穿到企业各个领域,确保企业环保意识的深入普及和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环保管理制度5

  环保奖惩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进一步加强环保监督管理,规范员工环境保护行为,防止污染事故发生,保护人民身体健康,落实环保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市、区环保部门的有关文件,制定本制度。1、本厂安全环...

  为进一步加强环保监督,规范员工环境保护,防止污染事故发生,保护人民身体健康,落实环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市、区环保部门的有关文件,制定本。

  1、本厂环保科要认真对职工进行环保法规教育,深刻理解搞好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的重大意义,增强环保意识,保护环境。

  2、环境保护处罚的种类:

  2.1警告;

  2.2罚款;

  2.3开除;

  2.4发生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事故,要取消事故单位的先进称号和当月职工的单位,一次性罚款20xx-10000元,发生一般污染事故的单位一次性罚款500-20xx元。发生较小或小污染事故的单位,一次性罚款100-500元,罚款额从事故单位年度扣除。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污染事故的人,由国家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给予一次性奖励:

  3.1全面落实环保责任制目标,单位环保指标得到有效控制,经取得优异成绩的;

  3.2在安全竞赛等专项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现的;

  3.3严格执行环保规章制度,在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上坚持原则,对环保作出特殊贡献者;

  3.4精心操作,保持生产稳定,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成绩显著者;

  3.5对于及时发现、避免重大事故或在事故事故初期处理果断、及时,奋勇抢救人员和企业财产,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减少事故损失贡献突出者。

环保管理制度6

  1. 卫生技术措施要符合国家法规及产业政策。

  (1) 改革工艺:用无毒代替有毒、低毒代替高毒、机械拖拉操作代替人工操作。

  (2) 排风排毒:有尘毒的场所,应有通风装置,排除尘毒,对高温辐射的场所,做好隔热、通风降温。

  (3) 合理布局:有毒作业与没毒作业分开,危害大的毒物要有隔离设施和防范措施。

  (4) 设备完好:要防止发生跑、冒、滴、漏污染作业场所。

  2. 要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单位要按国家标准为员工配备各类防护、保护用品,员工在作业场所按要求佩带,防止毒物通过呼吸、皮肤侵入人体。

  3. 对接触尘毒、高温、辐射、噪声等危害作业的'员工,每年进行体检,发现职业病者立即调离有害作业岗位,及早治疗。

  4. 对有尘毒等危害作业场所,按国家规定,定期职业卫生检测,如达不到国家标准,应进行技术改造或检修,达不到标准,不得进行生产。

  5. 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在有害物质大量泄漏时,应采取自我防护和抢救措施。

  编制接触尘毒员工健康档案台帐,加强监控,防止职业危害发生。

环保管理制度7

  为有效控制普陀区朱家尖车客渡码头工程施工阶段的环境影响,全过程监控建设中的环境问题,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施工监理环保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文件审核、审批制度

  工程开工前,由负责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的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人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环境保护内容和施工场地、施工营地、取弃土场等的设置方案,以及专项环境保护措施方案(如重要污染源防护处理、环境保护措施等)等,提出审核意见。对于工程施工中的设计变更,监理工程师应对设计变更带来的环境问题做出判断,并建议业主考虑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环境影响变化及环境保护措施的调整问题,发生重大变更时应提醒业主进行环评和水保相关报告(方案)的修编和报批。

  二、工作记录制度

  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记录是信息汇总的重要渠道,是监理工程师做出决定的重要基础资料,其内容主要有:

  (1)会议记录。如第一次工地会议,工地会议(监理例会)、工地协调及其它非例会会议记录等相关的环保内容,专门的环保工地会议。

  (2)监理日记。应记录巡视检查中的相关环保情况,作出的重大决定,对承包人的环境保护指示,发生的污染纠纷及解决的可能办法,与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相关的环境问题。

  (3)环境监理月报。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对环保状况及存在问题每月以报告书的形式向业主报告并备案。

  (4)气象及灾害记录。关键记录不同气象条件和灾害气象下的工程环境问题。

  (5)质量记录。如采样、监测、检验结果分析与评价记录。

  (6)承包人的有关环境保护报告或请示,正式例行报告、报表、各种正式函件、口头承诺等。

  (7)交、竣工文件。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分项、分部工程的交工验收环保记录和竣工验收环保记录两部分,应详细记录环保检查、质量监测、影响评定及验收资料各方面内容。

  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理工程师,每天应根据现场监理的工作记录,汇总主要环境问题及产生原因、环境问题的责任单位及监理工程师处理意见,以及相关的环境监测分析资料,形成专业环境监理日记。

  三、报告制度

  环境保护监理报告是工程建设中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环境保护监理报告纳入工程监理报告体系,可根据需要单独编制,在相关总结报告中包括环境保护监理的内容。

  四、会议制度

  环境保护监理会议纳入工程监理会议中召开。如第一次工地会议,工地会议(监理例会)、工地协调及其它非例会会议,必要时召开专门的环保工作会议。在会议期间,承包人对近一段时间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回顾性总结,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理工程师对近一段时间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面评议,肯定工作中的成绩,提出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每次会议都应形成会议纪要。

  五、函件来往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应以环境保护监理通知单形式,通知承包人需要采取的纠正或处理措施。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某些方面的规定或要求,必须通过书面形式通知。情况紧急需口头通知时,随后必须以书面函件形式予以确认。同样,承包人对环境问题处理结果的答复以及其它方面的问题,也应致函监理工程师。

  六、人员培训制度

  对监理工程师必须进行培训,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环境保护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

环保管理制度8

  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认真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方针,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企业环境保护管理主要任务是:宣传和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进本企业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使企业的经济活动能尽量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污染。

  3、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企业员工、领导都要认真、自觉学习、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看待和处理生产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倡车间清洁生产、循环利用,从源头上尽量消灭污染物,并认真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4、企业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把节能减排工作当作硬任务,搞好清洁生产,做好三废排放综合治理,引进和利用先进技术,综合回收利用资源。

  5、企业除贯彻、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有关环保的法规、制度和标准。

  二、环保管理职责

  公司成立公司、部门、班组三级环保管理网,开展全面、全员、全过程的环保管理和环保技术监督工作。

  1、根据《环境保护法》要求,公司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测任务,改善企业环境状况,减少企业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并协调企业与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

  2、建立企业环境保护网,由企业领导和企业环保员组成,定期召开企业环保情况报告会和专题会议,负责贯彻会议决定,共同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3、企业环保管理部门应配备必须的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设置一名厂级领导来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并指定若干名专职环保技术员,协助领导工作。环保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4、环保管理部门职责:

  ⑴在公司分管领导负责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企业本企业环保工作的管理、监察和测试等。

  ⑵负责组织制定环保长远规划和年度总结报告。

  ⑶监督检查本公司执行“三废”治理情况,参加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⑷组织企业内部环境监测,掌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按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⑸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对环保岗位进行培训考核。

  5、公司设立环境监督员1名,以强化环境监管,落实企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环境监督员的职责。

  ⑴协助制定和完善公司环保计划、规章制度。

  ⑵负责定期、不定期检查企业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入网、运行情况,并按要求记录检查台账。

  ⑶负责监督企业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厂界噪声排放的打标情况。

  ⑷负责对企业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掌握企业污染减排情况,并按要求记录检查台账和污染减排台账。

  ⑸按规定向环保部门报告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减排情况。

  ⑹协助企业进行清洁生产、节能节水、污染减排等工作。

  ⑺协助组织编写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对企业突发性污染事件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并参与处理。

  ⑻负责组织对本企业员工进行环保知识培训。

  ⑼负责按规定要求记录各级环保部门人员来企业检查台账。

  三、基本原则

  1、企业环保工作由分管环保领导主管,搞好企业内的环保工作,并直接向企业负责人负责环保事项。

  2、环保人员要重视防治“三废”污染,保护环境。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日常生产中去,实行生产环保一齐抓。

  3、环境保护工作关系到周边环境和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及企业生产发展,企业员工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工作制度,任何违反环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据事故程度追究责任。

  4、防止“三废”污染,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所有造成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车间都必须提出治理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实施,企业在财力、物力、人力方面应及时给予安排解决。

  5、对环保设施、设备等要认真管理,建立定期检查、维修和维修后验收制度,保证设备、设施完好,运转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并确保备品备药的正常储备量。

  6、在下达企业考核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同时,把环保工作作为评定内容之一。

  7、凡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中的“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所需资金、设备材料,必须同时列入计划,切实予以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排挤“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的资金、设备、材料和人力等。

  四、废水排放管理

  1、公司废水排放标准执行国家标准《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公司应加强对产生的生产生活污水的治理与监测,确保废水治理达标排放。

  2、公司必须在废水排放总口处安装污水流量和水质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对污水水质进行实时监控。

  3、公司应努力开发利用水循环利用技术,节约水资源,减少废水排放,力争实现污水零排放。

  4、公司应做好污水治理设施的管理、维护和检查,做好运行记录。

  五、废气排放管理

  1、公司废气排放标准执行《石家庄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841-20xx),公司应加强对生产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的治理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2、公司在用燃煤锅炉必须安装除尘和SO2治理设施,并做好设施的管理、维护和保养,做好运行记录。

  3、公司应积极采用废气回收利用、余热余压利用技术,减少环境污染。

  4、公司应尽可能地选用低硫煤,以减少SO2的产生。

  六、固体废物处置管理

  1、公司生产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锅炉炉渣、造气炉炉渣、脱硫岗位除硫生成的硫磺等。

  2、公司应做好废渣的回收利用。造气炉炉渣、锅炉炉渣、硫磺均回收自用,或按合理价格售与砖厂。

  3、公司应有专人负责对炉渣进行清理和销售,保持场地道路的畅通,避免因清理不及时而影响生产。

  七、污染事故管理

  1、针对可能发生的水污染、大气污染等事故,公司应制定完善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有效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提高应急反应和救援水平。

  2、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明确救援队伍职责,对信息报送、出警、现场处置、污染跟踪、调查取证、后勤保障等做出详细的规定。

  3、公司《环境污染应急救援预案》应定期修订和演练,一般每年至少演练一次,并做好演练记录,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补充和完善预案。

  4、公司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应立即启动预案,并上报环保部门与政府主管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开展救援,将污染突发事故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生态环境安全。

  5、公司发生污染事故后,应按照《环境保护法》等法规要求,妥善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并协助环保部门做好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处理,制定出防范事故再发生的措施。

  八、新建项目环保管理

  1、新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三同时”,即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2、新建设项目在设计施工前开展环评,并逐级上报环保部门批复。

  3、新建设项目试运行后,须向环保部门申请验收。

  九、环保台帐与报表管理

  1、公司环保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建立、管理和保管环保台帐,及时填写环保各项数据,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

  2、公司环保职能管理部门必须及时向环保部门报送环统报表,并做好数据的分析。迟报、漏报、错报一次,扣主管人员20元。

  3、公司环保台帐或报表保管年期为三年。外单位人员借阅,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十、奖励和惩罚

  1、凡本企业员工,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成绩明显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2、凡本企业员工玩忽职守,任意排放企业“三废”,造成污染环境事件,按照《环境保护法》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赔款、行政处分、开除等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附则

  1、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等部门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2、本管理制度属企业规章制度的一部分,由企业环保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和执行。环保职能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并监督、检查。

  3、本制度自发布第三章环境保护工作日常管理

环保管理制度9

  为进一步理顺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运行管理体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保证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正常规范运行,有效治理城镇生产生活污染,保护三峡库区水质环境,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理顺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运行管理体制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理顺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管理体制的重要性

  近年来,为保护三峡库区水环境,国家大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以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为重点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投入,对于缓解水污染、改善水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县利用国债资金建设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自投入运行以来,由于运行管理体制不顺,责任主体不明,存在运行效率不高、日常管理不规范、运行成本较高、污水和垃圾处理费收缴困难等突出问题,影响了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影响了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和财政资金投入效益。进一步理顺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管理体制,强化运行管理,不仅有利于充分发挥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的功能和效益,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确保三峡库区水环境安全,而且有利于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相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理顺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管理体制的重要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理顺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管理体制,发挥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治污功能,改善三峡库区水环境,促进县域城镇可持续发展。

  二、明确责任主体,理顺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运行管理体制

  按照“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的原则,理顺运行管理体制,明确责任主体。乡镇人民政府是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的'运行管理责任主体,受县国资部门委托负责乡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资产管理,不参与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日常运营。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为产权清晰、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经营主体。乡镇人民政府委托乡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负责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的日常运营。按照“以钱养事”的方式,签订委托运营合同,明确乡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的运营责任,拨付运行费用。

环保管理制度10

  1目的

  为了加强仓库安全管理,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保护财产和环境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仓库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仓库

  负责制定物资、化学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2综合部

  负责监督检查。

  4管理要求或规范

  4.1仓库管理

  a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非仓库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进入。

  b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带入火种;物资出入库必须严格执行出入规定,做到账、物一致,并按规定存放,轻拿轻放,防止碰撞与跌落。

  c贵重物品,易潮、易碎、易氧化物品,按规定要求管理。

  d仓库钥匙专人保管,下班离开仓库前必须关断电源并关好门窗。

  e仓库内设置防盗报警和消防设施、器材。

  f贯彻“预防为主”方针,仓库管理人员应该随时检查库房内空调、电器、货物有无异常现象,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处理。

  4.2化学危险品管理

  a化学危险品必须设置专用仓库,专人管理,专人记账,并做到账物相符。

  b化学危险品仓库管理人员必须进行有关法律、法规、专业安全管理知识、职业安全和应急救护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c化学危险品的必须清晰,无标识和标识不清晰的化学品严禁使用。

  d严禁向私人提供化学危险品,防止国家财产、职工人身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遭受危害。

  e化学危险品仓库应每隔6个月进行盘库,清点数量,核对账目。

  f化学危险品仓库设置应符合防盗、防火安全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同时根据化学品的特性,设置通风、防潮、防爆、防雷、防污染等安全设施。每6个月对安全设施的可靠性检验一次。

  g化学危险品领用必须由所在部门使用人开具领料单,部门领导签字批准,仓库保管员按单发料,并严格登记手续。保管员必须随时核对库存量。

  4.3化学危险品的.储存

  a化学危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要求,严禁将物理性质相抵触、灭火方式不同的化学品同库混放。

  b生产场地存放化学危险品最大量应不大于当班使用量;废弃的化学品必须定点存放,统一处理。

  c废弃的化学品由综合部委托有资质的环保单位统一回收。

  4.4化学危险品的使用

  a化学危险品使用操作人员,必须按章操作,按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防止人身伤害、火灾、爆炸、泄漏等事件发生。

  b严禁未经操作培训人员同意,擅自动用化学危险品。

  c化学危险品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如发生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处置并报告。

环保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进一步规范我我局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应要求,结合工程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投入是企业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保证生产安全所必须的人、财、物的资源配置。

  第三条 安全生产投入应依法管理,工程局及局属各单位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负第一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局属各施工局、项目部、指挥部、分局及厂、处、费用单位和各协作队伍(以下简称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管理。

  第二章 安全生产投入的内容和要求

  第五条 安全生产投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2、社会性重大安全活动;

  3、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

  4、安全设备、装置、器材和安全生产监视测量装置、仪器、仪表的购置、安装、使用及维护;

  5、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6、安全技术规程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配置;

  7、尘、毒、噪治理;

  8、安全生产课题研究;

  9、重大危险源控制与应急预案;

  10、安全警示装置;

  11、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

  12、安全生产奖励;

  13、安全生产重大会议及其它。

  第六条 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按照相关文件及制度要求,围绕安全生产工作所进行的一切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和为了提高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水平、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所开展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

  第七条 社会性重大安全活动。国家、地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集团公司、工程局部署的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活动。

  第八条 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设施是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为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具备的设施和外部环境。主要包括:安全平台及安全围栏;安全标志牌、安全墩;孔洞盖板及临时防护栏杆;栈桥、栈道、悬空通道;通风除尘设施;安全网;安全自锁装置;速差自控器;水冲式或干式厕所;隔音值班室;排水及废弃物处置设施;钢扶梯、爬梯、简易木梯;排架、井架、施工用电梯;漏电保安器;安全低压照明设施;喷洒水车;易燃易爆物品储存设施等。安全设施的实施必须依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项目部的安全设施,必须与本工程项目生产设施同时计划、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生活基地的公共安全设施由基地管理部门统一报局审批安排设置。各单位第一责任人必须保证安全防护设施的有效性。

  第九条 安全设备、装置、器材和安全生产监视测量装置、仪器、仪表的购置、安装、使用及维护。安全设备、装置、器材是指生产施工过程中确保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所需的专用设施,如:通风设备及配套装置、起重设备重新配置的限位装置等。安全监视测量装置、仪器、仪表是指生产施工过程中对危险因素和危险源进行监视和测量的设施,如尘、毒、噪检测仪、起重设备警示装置、地质裂变观测装置等。

  各单位必须保证安全设备、装置、器材和安全监视装置、仪器、仪表的投入满足生产安全需要,并做好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条 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是指施工生产人员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者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救生衣、电气绝缘手套、电气绝缘操作棒、防尘、防毒用品用具等。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应按规定配置,保证质量和数量,不准使用非标准产品。

  第十一条 安全技术规程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配置。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是根据产业特点对生产实施中的经验总结,对产业自然规律的认识及运用而制定的技术标准和规定,是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工具和指南,应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对生产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及部门进行配置,满足需要;各种安全操作规程是针对某一具体工艺、工种、岗位所制定的安全生产作业规则,应当做到有关生产岗位的人员人手一册。

  第十二条 尘、毒、噪治理。尘、毒、噪是指有毒、有害粉尘、气体、噪音的施工作业对施工作业人员造成健康影响和安全生产影响的施工作业场所。各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治,保证尘、毒、噪治理措施资源投入。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课题研究。即针对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加强对安全高效的设备、工具、工艺方法和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的研究开发,加强对安全生产先进管理方法的研究,依靠科学技术保障安全生产。工程局及局属各单位应当从人、财、物等方面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及先进管理方法的研究开发及推广应用。

  第十四条 重大危险源监控与应急预案。重大危险源是指施工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及危险物品的`使用、存储、搬运、加工过程中,可能发生较大的人身伤害和机械设备损毁的情况及因素。为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工程局及局属各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动态的重大危险源管理台帐,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对重大危险源预案所需的人、财、物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第十五条 安全警示装置。安全警示装置是指施工场所、设置及危险部位设置的安全警示性装置,如:施工道路、施工现场与设施设置的安全警示牌、柱、安全墩、指示信号灯及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装的警示信号灯等。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警示规定,确保及时、有效设置。

  第十六条 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一旦事故发生,各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工程局要求各单位必须保障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的资源投入。

  第十七条 安全生产奖励。工程局对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奖励,如:安全生产月奖、单项奖、特别奖、年度安全生产兑现奖、安全生产先进单位、集体、个人奖励等。局属各单位应依据工程局安全奖惩办法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确保奖惩兑现。

  第三章 安全生产投入的计划和实施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以施工项目基础、自下而上、由年度到季(月)度制订。局属各单位以及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制定安全生产投入年度季(月)度计划和单项计划,报上级安全主管部门。

  第十九条 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以及根据本单位年度生产经营项目进行编制,在下达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同时下达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由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条 季(月)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是在年度安全投入计划实施中,进行阶段性的调整和细化,根据季(月)度生产计划安排和生产安全需要编制,由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批准后实施。

  单项安全生产投入计划是对重要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安全投入计划,应在实施前一个月编制。

  第二十一条 局属各单位应做好对安全生产投入的计划管理,明确主管部门行政副职、主管部门、协管部门和分管负责人员。编制的计划应做到对项目、投资、实施方案、实施负责人、完成期限、验证人等清楚表述,履行编制、审核、审批手续。

  第二十二条 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的编制,应根据项目类别和特点,按部门职责分工编制,如:安全设施投入计划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投入计划应由安全管理部门会同工程管理部门编制,施工机具的安全装置安全投入计划应由设备物资部门编制,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投入计划由劳资管理部门会同安全管理部门编制,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投入计划应由安全管理部门编制等。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应通过相关管理等部门评审会签,由项目主管行政副职审查,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批准实施。

  第二十三条 安全投入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有力保证,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根据项目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积极筹措,优先安排安全生产投入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和生产经营的其它需要,缩减安全生产投入或挪用。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项目签订工程分包合同时,要将“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的要求写入技术和商务条款中,要根据有关法规的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各项目要根据合同的规定,监督分包施工队伍实施安全生产投入。

  第四章 安全生产投入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局属各单位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投入工作方面的问题,通报实施情况,检查和部署工作。

  第二十六条 局属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承建工程特点,将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及实施结果形成记录并进行经常性检查。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应形成完整的工作台帐,专人负责,严格管理。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负责人应结合年度工作总结、月生产计划会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投入”工作专项检查和总结。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各项目安全生产投入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否形成管理制度;是否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特点和需要及时编制了安全生产投入计划,计划是否围绕生产安全需要及时进行有效调整并得到实施;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是否得到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管理是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等。检查结果应形成书面记录,如发现问题,应下达整改通知单,要求及时整改。

  第二十八条 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和分项(类)统计按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分工负责,汇总到财务及安全管理部门存档,统计报表由安全管理部门归口逐级按规定时间上报。

  第二十九条 安全生产投入是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生产安全的资源保证,局属各单位应认真执行国家行政部门安全生产投入规定。

  第三十条 局属各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建立和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工程局安全监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环保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学校校园设施节能运行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落实我校节能减排工作,规范和指导有序开展节能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能源,是指学校使用的水、电、煤常规能源。凡使用学校能源的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都必须遵守此规定。

  第三条学校开展节能工作坚持依法节能、合理用能和师生共同参与的原则。学校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制定科学合理、适应学校发展的节能计划,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节能型校园。

  第二章节能管理组织

  第四条学校成立的节能工作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管理全校的节能工作。学校节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长、总务处负责人、年级组长和后勤水电工组成。全校教职员工必须履行节能义务,有权检举浪费能源的行为,学校对在节能管理、节能技术推广方面有显著成绩的老师和学生予以奖励。

  第五条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学校节能领导小组在组长组织下,领导学校的节能工作,实施学校能源管理的基本任务,统筹、综合、协调、管理学校的各项节能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节能方针政策、法规、标准,组织制定节能管理细则、节能目标和各种有关管理标准、制度并组织实施。

  3、组织制定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4、组织制定并实施规划,节能技术改造和技术攻关计划及年度节能计划。

  5、组织审定学校年度各类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指标。

  6、审定学校的重大节能成果和重大奖惩事宜。

  7、检查学校的各项节能工作。

  8、组织召开节能工作例会,进行节能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

  第六条学校节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后勤处,以下简称“节能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校节能工作,负责节能技术改造,对全校水、电、煤及相关的能源使用进行宏观调控,对全校日常节能工作进行指导,研究解决节能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第七条节能办公室为学校节能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是学校节约能源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部门,在学校节能领导小组、主管能源领导下,负责做好学校节能任务的综合和协调管理,督促、检查学校的各项节能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学校节能领导小组的决定,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节能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3、具体开展学校的能源利用普查、能量平衡测试和能量审计。

  4、具体组织编制学校节能规划、节能技改计划和年度节能计划并汇总入全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中。

  5、参与审查学校的改建、扩建和新建工程设计,确保工程设计内容具有明确和正确的节能评估,合理选用节能工艺、设备和材料,并协助工程管理部门,抓好节能工程竣工验收和效果鉴定工作。

  6、组织广大师生开展节能合理化建议活动。

  7、负责对学校各科室用能进行计量监督、统计监督和能源节约的巡回检查。

  8、按月、季、年汇总各单位能源消耗报表并做好能耗分析,编写节能简报,节能工作总结和各种能源报表,建立节能管理技术档案。

  9、根据学校节能奖惩制度,审核校内各单位节能奖惩的依据,提出节能奖惩方案,报节能领导小组后实施。

  10、协助学校宣教部门,组织节能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师生的节能意识。

  第三章节能目标责任制度

  第八条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中确定的节能目标计划,为本责任制定落实和完成的目标。

  第九条各有关科室的负责人为本部门节能管理工作的最终责任人。

  第十条学校逐步推行水电计量管理机制,进行节能目标责任制的管理。

  第十一条各科室要建立和完善节能管理机构,配备节能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责任,将节能目标纳入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予以实施,严格执行和完成学校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

  第四章节能指标分解

  第十二条学校参照上级和本地区的用能、用水定额标准和实际能耗统计结果,制定合理的校园用能、用水定额及节能指标。

  第十三条各科室负责将学校下达的节能目标做进一步分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到位,明确责任,逐级考核,保证完成。

  第五章节能措施基本要求

  第十四条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倡导以下节能措施。各科室可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采取更多样、更广泛的节能措施;

  1、学校用电实行“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的原则。对违反用电原则的'应予以制止和纠正。

  2、学校用水按照年度水指标进行使用,并贯彻执行“节流与开源”的节水原则。

  3、整个校园的用水用电,逐步纳入计量管理。新建和改造的建筑物,必须安装水电计量装置,加强目标管理。

  4、公共区域卫生间使用节水延时阀水龙头。

  5、教室照明使用节能灯。

  6、夜间灯使用节能灯或声、光控灯。

  7、校区绿化、冲厕节约用水。

  8、实施室内温度节能设定,夏季室内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

  第六章节能监督与考核

  第十五条节能办公室负责对各科室的节能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各科室负责本部门内部的节能监督、考核工作。

  第十六条根据学校目前的管理体制,节能办公室对学校进行节能监督考核。

  第十七条因水电超指标的办公室,及时予以警示。

  第十八条学校每年召开一次节能表彰大会,对有效节能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未完成节能指标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第十九条学校能源用以满足教育教学、办公为主,非学校办学、生活用能学校不予解决。

  第二十条学校领导要重视节能宣传教育工作,要利用各种形式强调搞好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调提倡搞好节能工作是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一项重要内容;强调做好节能工作目的是更好地保证学校教学、生活的正常进行。

  第二十一条认真搞好节能宣传教育,做好每年9份月新生入学后的节能教育;评选“绿色班级”及环保小卫士并予以表彰。

  第二十二条在学生中开展节能宣传教育,设立学生义务节能宣传员岗位,办好节能宣传网站。

  第二十三条学校逐步对非节约能源的设备、设施、器具进行改造、更新。同时对改造后使用情况及经济效益进行评估。节能技术改造计划须按项作出可行性报告(包括措施的针对性、先进性、质量、节能效益等),上报校节能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第七章能耗的统计和公示

  第二十四条能耗统计和抄表计量每月一次同时进行(寒暑假两个月一次)。但实验室和有关单位要对大功率用电设备做好用电台帐记录和统计。

  第二十五条每个季度负责对全校水电计量数据进行一次汇总统计,于每季度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报节能办公室进行公示。

  第二十六条在完成水电计量、统计工作的同时,还要负责水电计量报表、数据资料和统计台帐等档案的保管工作。

  第八章专项节能管理

  第二十七条公共教学办公区的节能工作,纳入学校专项节能管理。进行专项节能目标、专项能耗经费等重点监控和管理。其节能目标和能耗经费按上年水电实际消耗量为基数进行核定。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总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生效。

环保管理制度13

  一、总则

  (1)拌合站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令。

  (2)环境保护工作的任务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以管促治,讲求实效”的方针,确保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和能源,防治“三废”污染、噪音污染。

  (3)防治“三废”污染,要做到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少花钱,多办事,办实事。

  (4)各种生产装置及各作业环节,必须选用无污染或减少污染的新工艺,新技术。对于“三废”生产,首先搞好综合利用,而后采取措施。

  (5)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制止、批评和检举。

  二、基础管理

  (1)针对拌合站,工区成立专门环境管理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切实把环保工作列入工作日程,认真学习有关环保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标准,正确指挥、协调、监督、检查有关环保工作。

  (2)工区安全质量部对拌合站的环保管理工作,实施监督,i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拌合站环保工作进行抽查。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检查。

  (3)具体要求

  ①拌合站须根据生产的具体特点,制定相应的环保制度或措施,划分责任区,落实责任人,实行责任管理,并在责任区内设立责任表示。

  ②组织学习并熟知相关部门的制度。

  ③各专项措施或制度要科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具有可操作性。

  ④措施或制度在运行中如存在问题,应不断修改、补充、完善。

  三、“三废”的治理措施

  (1)治理“三废”污染,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2)加强生产技术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制止乱排乱放、乱丢乱弃。搞好技术革新,开展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种资源和能源,把“三废”消除或减少在规定要求以内。

  (3)生产或生活排放的废水,要搞好清污分流,分别处理(污水至少要经过沉淀、净化、过滤三道工序处理,才可排放),尽可能循环使用或回收。各种污油和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水,须罐装后集中处理,不得随便排放。严禁将任何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排入附近水系。

  (4)各种垃圾或废料,须集中定点存放,按照相关法规定期统一处理,严禁乱倾乱倒。一落地面的混凝土,须及时清理,并存至定点场地,废渣、废水(或其胶结物)亦须定点存放、统一处理。

  (5)水泥及粉煤须在隐蔽状态下输送,杜绝跑、冒现象。现场须配置相应数量的喷淋降尘装置,以便在出现意外时进行应急处理。

  (6)切实用好管好现有的环保装置。做到环保装置与生产装置同时运行。任何人不得任意决定停用,拆迁或损坏环保装置。

  (7)建立污染事故报告制度。出现环境污染事故,拌合站相关部门(或相关人员)应立即向工区汇报,同时积极组织处理。大型、重大污染事故,工区必须立即上报部门。工区应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对事故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

  (8)拌合站须根据国家颁布的“三废”排放标准,组织相关人员制定“三废”控制指标,作为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的一项内容。

  四、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

  1、对空压机、发电机等噪音超标的机械设备,采取消音器来降低噪音。

  2、在站内行驶的机动车辆,均应限速行驶,严禁鸣笛;距生活区较近地段,所有车辆均应减速通过,严格控制噪音。

  五、环境保护工作奖惩

  大力宣传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拌合站定期对每位员工各自负责的责任区进行检查评比。

  (1)对在保护环境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贡献大小,在全工区范围内进行通报表扬,并按规定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2对违反本制度,有下列情形,视情节予以警告、批评、罚款或责令赔偿损失处理。

  ①放松管理,玩忽职守造成公害事故者;

  ②无视制度规定,乱排乱放、乱丢乱弃者;

  ③违章作业,不服从管理者;

  ④对污染治理不能近期完成者;

  ⑤对监督检查及检举人进行打击报复者;

  ⑥有污染防治设施无故停用或任意拆除造成污染者;

  ⑦对污染事故迟报或隐瞒不报者。

环保管理制度14

  1.目的

  为加强公司新、扩、改建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防止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扩、改建项目。

  3.定义:

  3.1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建设项目在动工兴建之前,对该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建成投产使用后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并提出防治环境污染的对策和措施,为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的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3.2“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实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4.监管职责

  4.1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建设项目在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开工建设、投产等阶段污染防治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2安全环保部对建设项目建成运行后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4.3安全环保部负责将建设项目环评及批复、试运行及批复、验收报告及批复等相关项目资料送环境保护部备案,申请验收。

  4.4安全环保部负责落实《环评》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措施;

  5.管理要求

  5.1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文件中,必须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控制措施及清洁生产等要求。

  5.2建设阶段,各单位必须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建设。

  5.3建设项目投入试运行前,必须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评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试生产报告,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检查,确认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符合要求后,方可试生产。

  5.4试运行阶段,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

  5.5试运行期间,必须完成在线监控设备验收、应急预案编制与备案、竣工验收监测等工作。

  5.6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要在规定的试运行三个月内完成验收工作。若不能验收,须向审批该建设项目试运行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试运行延期申请。项目试运行期不得超过一年。

环保管理制度15

  化工生产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强,高温、高压操作,生产工艺复杂等特点,稍有不慎很容易发生火灾、爆炸、环境污染事故,造成较大的有形损失(经济、财物)和无形损失(名誉影响)。因此,搞好企业的安全生产,不仅关系到企业的正常生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还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一、外部环境

  主动与安监局、环保局等政府部门联系、沟通,在完成政府相关部门日常任务同时,注重建立与政府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良好的工作(个人)关系,及时了解政府部门出台的最新规范、规定、要求,领会其内涵,为公司新项目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二、内部管理

  1、建立安全环保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机构

  成立以公司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人员组成的安全生产、环保领导小组,研究、协调、指导公司重大的安全生产、环保问题,组织重要安全生产、环保活动,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环保工作实施监督。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总结安全生产、环保工作,解决安全生产、环保问题。

  建立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环保管理网络。成立以车间负责人、班组长为兼职安全环保管理员的安全管理体系。

  班组长是公司管理体系中的兵头将尾,公司安全生产、环保管理等工作,具体要靠班组长去落实、完成,因此,抓好班组长建设,提高班组长素质是工作重点。

  2、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完善公司现有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加入安全环保职责要求,做到“一岗一责”。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相关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补充、完善公司现有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建立一套全面、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以制度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做到以法治厂,以制度管人,使员工在日常工作中有章可遁,有法可依。

  3、教育培训

  对公司新进员工进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对公司内转岗、脱离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者,进行车间、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对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对所有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方可入厂施工。

  日常安全教育: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制度(包括工艺纪律、现场管理、行为规范等);安全生产知识和技术;操作规程;工艺安全信息(包括化学品危险性信息:物理特性;化学特性毒性;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的教育培训。

  4、隐患排查

  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公司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安全主管部门至少每周一次,车间班组日常检查,班组交接班时,应有安全环保方面的内容。安全管理人员经常进行巡检。

  检查的形式和内容:

  综合性检查,主要查工艺纪律、设备安全、现场管理、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

  专业检查,主要查特种设备、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安全设施、防火防爆等。

  季节性检查,根据各季节特点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检查。

  日常检查,分车间班组巡回检查和管理人员日常检查,主要查工艺、设备安全、现场管理、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

  节假日检查,主要是对节假日前安全、保卫、消防、生产物资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检查。

  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进行闭环管理,即:发现隐患和问题下发整改通知(落实整改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间要求、整改措施等)整改回复整改完成情况复查存档。

  5、设备检维修、施工作业安全

  对检修、施工等工作实行安全作业管理,制定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包括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破土作业、断路作业等,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6、环保管理

  工艺管理:根据产品物料平衡,对每班生产产品物料消耗进行统计、考核,提高物料利用率,减少物料消耗,不仅降低生产成本,还能从源头上减少“三废”的产生。

  设备管理:加强对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生产设备的运转率、设备完好率和环保设施处理效果,杜绝跑、冒、滴、漏。

  技术管理:做好环保监测,建立环保监测台帐,积累环保设施运行数据,定期进行分析,及时调整环保设施运行参数,为环保设施技术改造提供依据。

  对现有环保设施进行技术改造,如在产生废气的设备上方设置负压吸风罩;在易挥发物料储罐如二硫化碳储罐设置呼吸阀等,减少气体的无组织排放。

  7、建立企业安全文化

  安全文化是企业安全管理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通过安全文化建设过程,引导全体员工树立正确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实现安全管理科学化,促进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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