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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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管理制度(实用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环保管理制度(实用15篇)

环保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从源头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节能减排为出发点,以经济、环保双赢为核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准绳,以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原则,确保全面完成污染物排放指标,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三条工作目标

  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目标,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工作,做到建设一项、治理一项、验收一项、运行一项;实现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使用清洁能源,实行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杜绝环保事故发生。

  第二章环境保护管理组织

  第四条建立由公司总经理及相关技术人员组成的环境保护管理小组,并制定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管理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主管环保副总经理组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环境保护管理小组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

  第三章环境保护责任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为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环境保护全面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小组人员对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公司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明确环境保护责任人。

  第四章环境保护职责

  第六条公司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公司重要工作日程,定期召开环境保护专题会议,保证环保政策的及时更新和环保资金的专项使用。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档案系统,将环境保护有关文件务必完备存档,原件不得外借。

  第七条公司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环境保护的污染防治工作。公司领导、员工都要认真、自觉研究、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提高职工环境保护意识和环保技术水平,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日常生产中去,施行生产环保一起抓。

  第八条公司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增强环保设施、设备管理,按期举行养护、维修。企业应建立健全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检修、操纵运行等规章制度。确保职工依照岗位操纵规程举行操纵,避免因错误或惯性操纵,引发净化事故。

  第九条公司生产厂区和厂界应以净化和绿化为主,兼顾美化,尽量采用对空气有净化作用的树种,包管绿化面积。

  第十条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

  第十一条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应当依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净化物,未获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净化物。

  第五章水处理和排放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废水能达标处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十三条职责

  生产手艺部负责生产、生活废水处理的日常检查工作;包含车间(发电)、化验室废水的处理和贮存设施的日常检查工作;负责公司环保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管理规定

  1、生产技术部制定公司的废水利用计划实施,节约水资源,减少废水排放,力争实现污水零排放。

  2、产生废水的车间、部门,生产生活区,要严格控制废水的产生量,严禁超标外排。

  第六章大气净化物排放、粉尘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目的

  对大气净化物的排放举行有效控制,以减少对空气的环境影响。依据《水泥工业大气净化物排放标准》(GB4915-20xx)结合公司实践制订本办法。

  第十六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合用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净化废物。

  第十七条职责

  生产手艺部负责本公司落实环保部门对生产企业产生废气排放标准要求,并对公司各部门的大气净化物排放情况举行监督检查;配合与接受环保部门按期对各类大气监测点举行监测;负责对本部门产生的大气净化物排放举行控制管理。

  第十八条工作程序

  1、本公司主要废气排放源为窑炉、预分化炉、沸腾炉、锅炉。执行《大气净化物综合排放标准》标准要求。

  2、对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因素实施监督,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

  3、制定《环保监测计划》,内容应包括大气监测点、检测项目及监测频率,报企业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当环境目标、指标、排放标准及其他外部环境要求或重要因素发生变化时,应根据需要对监测点、检测项目及监测频率进行调整。

  4、根据《环境监测计划》委托有资质的环保监测部门进行检测,并保存监测记录。

  5、产生大气污染物的重点岗位,操作工应经相应技能、环境培训,并考试合格方可独立操作。

  6、车间按《设备管理制度》增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设备产生的跑、冒、滴、漏等隐患举行有效治理,检、维修要依据《设备管理制度》对各车间执行情况举行检查考核。

  7、设备检、维修按检维修计划组织实施,确保各车间设备(包孕环保设施,电袋收尘器)的稳定运行以减少废气的产生。

  8、正常情况下,操作人员按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和巡检,保证上述废气达标排放。

  9、工艺参数或系统运行出现波动时,操作人员按作业指导书进行调整。

  10、当出现断水、断电、断气、火灾、粉尘大量泄漏等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应按《应急预案》中事故处理步骤进行处理,并及时通知车间负责人、中控室,必要时通知消防队、急救中心。综合部负责事故处理的协调、指挥,生产技术部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形式向四平市环境监查部门汇报。

  11、按内控标准要求,控制原材料质量,防止不合格原材料入厂,颗粒粉尘物料进厂需采用专业粉尘灌装车辆,密闭管道输送入库、出库等。露天存放颗粒粉尘物料需及时加盖苫布,防止粉尘二次排放,污染环境。

  12、各部门搞好分管区域地面的绿化清洁管理工作,以减少沙尘的产生,净化空气、美化公司环境。

  13、当上述控制过程中出现不符合时按《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第七章噪声控制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目的

  为了对于产生噪声有关活动进行有效的控制,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九条合用范围

  与厂区生产有关活动产生的噪声。依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xx),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十条职责

  1、生产技术部负责新项目的“三同时”工作;组织制定噪声治理措施;监督检查各部门噪声治理措施的执行情况。

  2、各部门负责对口管理相干方的噪声因素控制工作。第二十一条工作程序

  1、公司主要噪声源是空气压缩机、球磨机、辊压机、破碎机等,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2、生产手艺部在设备选型时,应考虑先用低噪声的设备及下降噪声净化的措施,以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3、公司扶植项目的环境噪声净化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由生产手艺部申报上级环保部门举行“三同时”验收。

  4、扶植项目在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场地边界线的噪声限值按《建筑施工厂界噪声标准》(GB-90)执行。由生产手艺部举行监督检查。

  5、生产技术部负责制定检测计划,明确噪声监测频次、方法等;将影响重大的噪声源(超过85分贝)设置为环境监测点,列入《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6、按照检测计划对噪声进行检测(可外委托),并保存《噪声监测报告》。

  7、应加强设备管理工作,加强运转设备的检修、维护、保养、润滑,防止设备带病运转,避免因产生零部件磨损或啮合不好而造成的噪声。

  8、各车间对防噪减振消音器、减振装配等要按期检查、维修,确保其完好;防噪减振设施不得限定或私自拆除;生产手艺部负责监督检查。

  第八章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目的

  加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控制和消除职业中毒等危害,保障公司员工的身体健康及相关权益,保护环境,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十三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装卸、运输、使用、出入库和废弃处置。

  第二十四条通则

  1、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和标准。对不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范围,但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物品,或其它危险物品均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2、企业在进行危险物品的运输时必须严格执行《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有关规定。

  3、危险物品的包装必须牢固、严密,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规定,印贴专用标志和物品名称。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物品,要将其理化、毒理性质等数据(闪点、熔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以及防火、防爆、灭火、安全运输等注意事项写在说明书上,否则不准进厂。

  4、应指派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物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

  第二十五条生产和使用

  1、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2、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1)平安手艺措施

  ①采用平安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逸)散,以密闭、隔离、通风操纵替代敞开式操纵。

  ②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2)个人防护措施。

  ①配备专业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②按照国家对危化品管理标准制作悬挂安全提示标示牌,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③剧毒物品场所,实行双人双锁,使用单独存储保险箱(柜),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3)对中毒人员的抢救,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①公司成立化学毒物急性中毒抢救领导小组,由总经理担负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②有腐蚀性的物料、原材料,化验室用于试验的化学试剂或有能使皮肤接收毒物的车间(岗位),除装备足够合用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洗眼、喷淋或清水池等冲洗设施。

  4、压缩气体、液化气体(如: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介质窜入。

  5、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6、存放输送易燃固体(元煤)应防止袒露暴晒发生自燃;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7、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8、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第二十六条报废处理

  (一)生产手艺部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回收、登记及储存工作,监督管理工作。

  1、危险化学物品用后的包装箱(袋)、器皿等必须严加管理,要统一回收,登记造册。包装必须在综合部、保卫部门指派的专人监护下销毁,不得私自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2、危险化学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3、凡拆除的、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由所在部门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第二十七条采购管理

  1、采购危险物品需生产、制造或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生产许可证,无“两证”及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缺少一样不予采购。

  2、采购危险物品包装应符合国家制订的《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规定,外观质量要进行检验,发生变质等情况,不予采购。

  3、对采购的危险物品要严格按道路运输规定执行,发生问题应及时向当地公安、安监部门报案。

  第九章氨水使用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目的

  加了增强对氨水的安全管理,为在发生氨水保守事故时能及时地组织起统一的指挥系统,科学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根据实践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十九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氨水储存、装卸、运输、使用、出入库。第三十条职责

  1、由制造车间负责氨水的氨水储存、装卸、运输、使用、出入库管理。

  2、生产手艺部监督其执行情况。

  第三十一条平安和使用

  1、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岗位操作规程,了解掌握氨水使用要求,规范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氨水设备的平安装配必须完全、灵敏,牢靠;3、冲氨管道上的接头,阀门、仪表不能与油脂接触;4、运行中的设备严禁擦洗、敲击、冲撞、挤伤和发生火花,以防触电;禁止用水冲洗电气设备,保持周围干燥清洁;

  5、开压力阀时,切勿面对阀门,应站在阀门一侧,以防人身事故;

  冲氨作业,必须穿戴好防护服、眼镜、口罩、手套、胶鞋;6、开机前仔细检查设备以及所有阀门无误,绝缘性能良好方可启动;

  7、严禁各种泵的空转运行;

  8、严禁氨气由压力设备及管道内急剧放出,以防止流体急速流动而产生静电,发生爆炸;9、氨水罐在充装前必须包管正压,防止内存空气;10、氨水罐充装中和充装后压力不跨越1Mpa;11、氨水罐充装量不得超过安全警戒线;

  12、对氨水系统举行每小时巡检一次,做好检查记录。

  第十章放射性元素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目的

  为了对于放射性同位素应用和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举行有效的控制,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三十三条适用范围

  放射性同位素应用和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使用(以下简称为伴有辐射)的监督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介入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配放射防护条例》结合公司实践,制订本办法。

  第三十四条职责

  1、生产技术部负责放射性同位素应用和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使用(以下简称为伴有辐射)的监督管理。

  2、保管办理放射性同位素应用相关手续及备案,防范放射源被盗流失。

  第三十五条工作程序

  1、生产技术负责Cf中子源的使用维护需委托专业部门进行。

  2、水泥生产过程控制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产生的废渣及副产品的使用,必须符合《建筑材料用工业废渣放射性物质限制标准(GB6763—86)》,超过标准的,不得批准用作建筑材料。

  3、按国家环保标准组织采购,控制原材料验收程序,无《工业废渣放射性物质检验合格报告》原材料不得采购。

  第十一章罚则

  第三十六条未按本制度执行或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企业有权对相干责任人予以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八条

  第十二章附则

  本制度经企业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环保管理制度2

  化工生产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强,高温、高压操作,生产工艺复杂等特点,稍有不慎很容易发生火灾、爆炸、环境污染事故,造成较大的有形损失(经济、财物)和无形损失(名誉影响)。因此,搞好企业的安全生产,不仅关系到企业的正常生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还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一、外部环境

  主动与安监局、环保局等政府部门联系、沟通,在完成政府相关部门日常任务同时,注重建立与政府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良好的工作(个人)关系,及时了解政府部门出台的最新规范、规定、要求,领会其内涵,为公司新项目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二、内部管理

  1、建立安全环保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机构

  成立以公司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人员组成的安全生产、环保领导小组,研究、协调、指导公司重大的安全生产、环保问题,组织重要安全生产、环保活动,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环保工作实施监督。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总结安全生产、环保工作,解决安全生产、环保问题。

  建立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环保管理网络。成立以车间负责人、班组长为兼职安全环保管理员的安全管理体系。

  班组长是公司管理体系中的兵头将尾,公司安全生产、环保管理等工作,具体要靠班组长去落实、完成,因此,抓好班组长建设,提高班组长素质是工作重点。

  2、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完善公司现有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加入安全环保职责要求,做到“一岗一责”。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相关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补充、完善公司现有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建立一套全面、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以制度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做到以法治厂,以制度管人,使员工在日常工作中有章可遁,有法可依。

  3、教育培训

  对公司新进员工进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对公司内转岗、脱离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者,进行车间、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对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对所有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方可入厂施工。

  日常安全教育: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制度(包括工艺纪律、现场管理、行为规范等);安全生产知识和技术;操作规程;工艺安全信息(包括化学品危险性信息:物理特性;化学特性毒性;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的教育培训。

  4、隐患排查

  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公司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安全主管部门至少每周一次,车间班组日常检查,班组交接班时,应有安全环保方面的内容。安全管理人员经常进行巡检。

  检查的形式和内容:

  综合性检查,主要查工艺纪律、设备安全、现场管理、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

  专业检查,主要查特种设备、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安全设施、防火防爆等。

  季节性检查,根据各季节特点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检查。

  日常检查,分车间班组巡回检查和管理人员日常检查,主要查工艺、设备安全、现场管理、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

  节假日检查,主要是对节假日前安全、保卫、消防、生产物资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检查。

  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进行闭环管理,即:发现隐患和问题下发整改通知(落实整改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间要求、整改措施等)整改回复整改完成情况复查存档。

  5、设备检维修、施工作业安全

  对检修、施工等工作实行安全作业管理,制定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包括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破土作业、断路作业等,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6、环保管理

  工艺管理:根据产品物料平衡,对每班生产产品物料消耗进行统计、考核,提高物料利用率,减少物料消耗,不仅降低生产成本,还能从源头上减少“三废”的产生。

  设备管理:加强对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生产设备的运转率、设备完好率和环保设施处理效果,杜绝跑、冒、滴、漏。

  技术管理:做好环保监测,建立环保监测台帐,积累环保设施运行数据,定期进行分析,及时调整环保设施运行参数,为环保设施技术改造提供依据。

  对现有环保设施进行技术改造,如在产生废气的设备上方设置负压吸风罩;在易挥发物料储罐如二硫化碳储罐设置呼吸阀等,减少气体的无组织排放。

  7、建立企业安全文化

  安全文化是企业安全管理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通过安全文化建设过程,引导全体员工树立正确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实现安全管理科学化,促进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

环保管理制度3

  1、施工现场的大门、围墙应完整、牢固、美观,场内场周围应清洁;门墙材质与工程所处地理位置应相符。尺寸应符合规定要求。

  2、施工工地在大门内明显处应设置统一样式的施工标牌,内容齐全,工整美观,并经常保持整洁完好。

  3、大门内应有施工平面布置图,布置合理,与现场实际基本相符;应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板,消防保卫管理制度板;场容卫生环保管理制度板。

  4、现场要有排水措施,运输道路平整、畅通。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渣土要及时清理,运出,散料、未运出的废料要及时覆盖。

  5、对于可回收材料要制定回收制度,对有污染的材料要采取防浯措施;对于水电要制定防滴防漏措施和节约措施;

  6、办公室、宿舍要保持整洁、有序。生活区无污物,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

  7、冬季取暖煤炉的'防煤气中毒设施必须齐全有效,经验收合格发证后,方可使用。

  8、食堂、伙房要做到三证齐全并有一名工地领导主管卫生管理工作,设兼职或专职的卫生管理人员。食堂、伙房设置前要经当地防疫部门审批,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

  9、伙房内外要整洁,炊具灶具要干净,保证不吃腐败食物。操作人员勤洗澡,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上岗不得吸烟,工作服保持整洁。操作室的刀具等及生熟食物要分开,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10、施工现场内厕所应有专人保持清洁,按规定采取冲水或加盖措施,及时打药,防止蚊蝇繁殖。

  11、施工工程要搭设封闭式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建筑垃圾,建立防扬尘措施。搅拌机应按规定安装除尘装置,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冲洗应设置沉淀池。运输车不得带泥沙驰出现场,不在现场外的道路上遗撒。

  12、施工现场对强噪声机械设备应设置降噪声措施,人为活动的噪声应有控制措施。要建立行之有效的环境保护保证体系以及环保管理工作的检查记录。将大气、水以及噪声污染控制在国家的标准范围以内。

环保管理制度4

  为加大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公司在生产发展中坚持贯彻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保护资源与控制损害相结合、统筹规划、专项治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2、公司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是:依靠科技进步治理生产废水、以及生产废水闭路循环、生产废渣综合利用、烟尘治理、防治环境污染、发展洁净生产。

  3、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环保管理人员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

  4、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享有在清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的权力,也有保护环境和国家资源的义务。

  二、环境管理

  公司环境保护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及上级环保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解决公司环保工作的重大问题,审查、确定公司环保规划和目标并提出相应要求,领导和协调全公司的环保工作,建立定期例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

  公司环境保护处是公司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发挥管理职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的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公司的环保规划和目标及全年工作计划;负责全公司环保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技术培训和推广环境保护先进技术,并及时上报有关环保报表。

  2、各单位要建立环保目标责任制,行政正职对本单位环保工作负总则,负责制定环保工作年度计划、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及污染事故的.处理。

  3、各单位要制定本单位污染源治理规划和年度治理计划,经公司审查后列入年计划,并要认真组织实施,做到治理一项、验收一项、运行一项。

  4、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限制向大气排放含有毒有害的废气和粉尘,确需排放的,必须经过净化处理,不得超过规定标准排放。

  5、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加强污水治理,减少污水排放量;坚持做好生产废水闭路循环和生产废水综合处理工作。

  6、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控制噪声污染。

  7、强化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健全管理制度:

  (1)环保设施必须与生产主体设备同时运转、同时维护颐养;

  (2)环保设施由专人管理,按其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做好运行记录;

  (3)实施环保设施停运报告制度,使用环保设施如发现有问题要实时填写《环保设施停运报告》并上报环保处。

  8、履行国家环境报告书制度;履行国家“三同时制度”;履行国家排污申报和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履行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履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9、及时上报环保报表,做到基础数据准确可靠。

  10、搞好环保宣传教育和和技术培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前进全公司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11、努力做到清洁生产,治理好公司的污染源,减少和防止污染物的产生。

  12、绿化、美化环境,增强树木、花卉、盆景、景点的管理,建成“花园式”工场。

  13、引进和推广环保先进技术,开展环保技术攻关。

  14、加强环保档案管理,制定档案管理制度。三、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1、公司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在可能或者已经发生污染事故或其他突发性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控制污染蔓延,减轻、消除事故影响。在重大事故或者突发性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应向公司环保处报告,并接受调查、处理。

  2、各车间负责控制有害污水“零排放”。

  3、发生固体废物的单元,该当选择符合环保要求的方式和设施收集、运输、贮存、使用、处置所发生的固体废物,并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和其他防止污染的步伐。对固体废物不得随意异置、堆放、倾倒。

  4、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类、碱液、剧毒液的废水,严格限制向水体排放、倾倒污染物,防止水体污染。

  5、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

  6、设计、制造、购销、安装、使用锅炉设备,必须执行国家或省有关锅炉设备环境保护的规定。

  7、金属冶炼、一吨以上汽锅燃煤排放含有硫化物气体的,必须配备脱硫设施或采取其它脱硫步伐。运输、贮存能够散发有害有毒气体或者粉尘的物质,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步伐,防止泄露污染大气和环境。

  8、严格控制噪声,防治噪声的污染,公司内各种噪声大、震动大的机械设备、机动车辆,该当设施消声、防震设施。

  四、环境监测

  1、不定时由公司环保监测人员进行环境监测。

  2、由环保管理人员按期配合、接受下级环保部门对本单元内汽锅、窑炉年检和污水采样测试工作。

  五、奖励与处罚

  1、公司将对下列人员给予表彰或奖励:

  (1)认真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环境管理、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工作中成绩显著者;

  (2)在环境管理、清洁生产、推广应用洁净技术、防治污染、综合利用工作中有重大贡献者;

  (3)在防止污染事故或对污染事故及时报告的有功人员。

  2、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管理条例的单位或个人,将上报公司监督检测中心环保部处,并由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公司将根据不同情节,赐与警告、责令改正或者100—1000元罚款:

  (1)回绝环保办公人员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2)拒报或者谎报污染物排放情况的;

  (3)未对原有污染源进行治理,再建对环境有污染建设项目的;

  (4)在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污染事故或突发性事件不实时上报公司环保处的;

  (5)凡有污染源单元,因自身管理不善形成污染事故,被下级主管部门处罚的。

环保管理制度5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公司总经理和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2、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公司安全环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三同时”审查监督和验收工作,使其符合国家法规要求。

  4、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解决有存在的.问题,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5、会同有关部门对公司员工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学习培训,组织新入矿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配合上级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6、负责抓好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计划、采购、管理、发放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7、负责生产、火灾、爆炸及环保等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负责建立和管理公司的安全档案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公司职工安全卫生、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9、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加强安全基础建设。

环保管理制度6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快全区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及污水管网建设,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率先完成现代化指标生活污水处理率全面达标,xx年建成全国生态区,区政府成立以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分管住建和环保的副区长为副组长,发改、环保、住建、规划、建工、财政、国土、物价、审计、监察、化工园建设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各街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和污水管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区环保局、住建局、化工园建设局以及各街镇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扎实推进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及配套管网建设,想方设法扩大污水收集范围,迅速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确保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

  二、明确责任分工

  1、区环保局总牵头,区住建局配合负责全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区住建局和化工园建设局分别负责主城区雄州污水处理厂、大厂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以及配套管网建设;各街镇负责辖区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及配套管网建设。

  2、金环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和环保有限公司分别负责BOT模式建设的主城区雄州污水处理厂和大厂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营。

  3、区发改局负责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的审批,并对项目实施工作进行监管;区住建局负责全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的规划、设计、建设;区物价局负责建立街镇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制定街镇自来水费中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和相关优惠政策,并督促执行到位;区环保局负责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排放的监督管理;区财政局、规划分局、国土分局、水利局、督查办、审计局、供电公司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加大对污水处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对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要开辟绿色通道。

  4、区环保局、住建局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指导帮助街镇抓好污水处理厂的运营与管理,探索街镇污水处理厂运营新模式。

  三、明确工作要求

  1、主城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1)8月中旬完善中控系统设施建设,完成在线仪表数据接线,进出水在线仪表数据全部接入中控室,符合国家减排考核要求(责任单位:金环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2)8月份完成生化池活性污泥培养、驯化,使生化池污水处理达到理想效果(责任单位:金环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3)做好污泥规范处置,9月底前完成污泥处理、处置设施配套建设,建立并完善污泥转移联单制度,实施全过程控制(责任单位:金环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4)8月底前,完善污水处理厂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责任单位:金环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5)9月底前,完成兰荷苑、河滨花园、安厦花苑、东泰公寓、东泰雅苑等居住小区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6)加大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沟通协调,督促其尽快完成开发区段污水管网剩余工程量,确保9月中旬将开发区的'污水接入区污水处理厂,进水量、进水COD浓度均显著提升(责任单位:区住建局、经济开发区)。

  (7)加快污水处理厂一期二阶段2万吨/日的扩建工作,力争11月中旬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8)加大护城河两岸环境整治工程的推进力度,完善护城河两侧污水截流管网建设,扩大污水收集范围(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9)加快推进小区雨污分流建设工程,制定工程建设计划,年内完成方案设计,利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老城区及周边区域的雨污分流工程改造(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10)年内全面完成主城区雄州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2、大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1)完善国家环保部公告项目和省重点减排项目大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责任单位:化工园建设局)。

  (2)实施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在线监控工程,10月底前完成安装调试并投入运行,符合国家减排考核要求,年内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责任单位:化工园建设局)。

  (3)10月底前协调解决好污泥处置问题(责任单位:化工园建设局)。

  (4)加紧完成污水主干管网工程建设的扫尾工作,年底前完成一期管网工程的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的全部工作(责任单位:化工园建设局)。

  (5)年内完成主干管网周边已经具备接入条件的6个生活小区及6个公厕的支管接入工作;协调扬子公司将具备接入条件(已实施雨污分流)的扬子15、16、17、18、19、20村等已收集到杨村一路扬子提升泵站的污水直接接入主管网;扬子21村(已实施雨污分流)居民生活污水直接接入葛关路主管网。8月底前完成以上接入支管的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10月底前完成工程施工(责任单位:化工园建设局)。

  (6)加紧1号沟污水提升泵站的建设,积极做好周边建筑物产权人的协调工作,力争10月底前建成投入运行(责任单位:化工园建设局)。

  3、街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1)迅速落实人员到岗、到位,8月份完成污水处理厂操作人员岗位培训,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行各环节有专人负责;同时要求污水处理厂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运行台账,确保规范运营,提高整体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各街镇污水处理厂)。

  (2)8月底前,完成污水处理生化池活性污泥的培养、驯化,完成生化池好氧区曝气不均匀设备的维修与保养(责任单位:各街镇污水处理厂)。

  (3)9月上旬,完成脱水机房絮凝剂PAM(聚丙烯酰胺)装置和排水消毒装置的安装(责任单位:各街镇污水处理厂)。

  (4)力争年内完成在线监控系统设备安装,组建化验室(责任单位:各街镇污水处理厂)。

  (5)8月底前,完成污水管网的规划、设计,保证污水管网建设符合规范要求(责任单位:各街镇)。

  (6)扩大污水收集范围,实现雨污分流,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和进水COD浓度,进水量、进水COD浓度达到设计要求;9月底前,确保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到位,污水处理厂实现正常运营(责任单位:各街镇)。

  (7)年内各街镇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责任单位:各街镇)。

  (8)污水处理率达到现代化考核指标要求。

  4、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1)9月中旬,完成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建设工作,并实现园区雨污分流,污水接入主城区雄州污水处理厂,确保污水量达4000吨/日以上(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

  (2)与新城指挥部对接,配合做好污水处理厂新城段的污水管网建设(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

  四、落实时间节点

  1、相关部门及各街镇要结合实际,制定计划,迅速启动工程建设,扩大污水收集范围,确保9月底完成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进水量达到设计要求,10月份全区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全面实行正常运营。届时,区督查办、环保局、财政局等部门组成验收组对各街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及配套管网建设进行规范验收。

  2、各责任单位要积极主动负起责任,统筹协调,抓好组织实施;认真细化、分解具体工作事项,做到定方案、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限,切实抓出成效,按要求完成任务。

  五、完善政策支撑

  1、区政府已明确,对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及污水主干管网并通过验收的街镇实行补助政策,补助标准为:污水处理厂20万元/千吨,污水主干管网20万元/km;同时积极争取省市补助资金。各街镇也要多渠道筹措资金,保证下达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任务按期完成。

  2、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建设运营纳入对街镇和部门年度工作考核体系,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对圆满完成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污水处理率率先实现现代化的单位实行奖励,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的进行责任追究。

环保管理制度7

  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认真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方针,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企业环境保护管理主要任务是:宣传和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进本企业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使企业的经济活动能尽量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污染。

  3、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企业员工、领导都要认真、自觉学习、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看待和处理生产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倡车间清洁生产、循环利用,从源头上尽量消灭污染物,并认真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二、组织结构

  1、根据环境保护法,企业应设置环境保护管理机构,企业环保技术人员全面负责本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改善企业环境状况,减少企业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并协调企业与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

  2、建立企业环境保护组织机构,由企业领导和企业环保员组成,定期召开企业环保情况报告会和专题会议,负责贯彻会议决定,共同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3、企业环境保护机构应配备必须的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设置一名厂级领导来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并指定若干名专职、兼职环保技术员,协助领导工作。

  三、基本原则

  1、企业环保工作由分管环保领导主管,搞好企业内的环保工作,并直接向企业负责人负责。

  2、环保人员要重视防治“三废”污染,保护环境。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日常生产中去,实行生产环保一起抓。

  3、环境保护工作关系到周边环境和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及企业生产发展,企业员工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工作制度,任何违反环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据事故程度追究责任。

  4、防止“三废”污染,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所有造成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车间都必须提出治理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实施,企业在财力、物力、人力方面应及时给予安排解决。

  5、对环保设施、设备等要认真管理,建立定期检查、维修和维修后验收制度,保证设备、设施完好,运转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

  6、在下达企业考核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同时,把环保工作作为评定内容之一。

  7、凡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中的“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所需资金、设备材料,必须同时列入计划,切实予以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排挤“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的资金、设备、材料和人力等。

  四、环保机构职责

  1、本企业环保机构职责:

  (1)、在企业分管领导负责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企业本企业环保工作的管理、监察和测试等。

  (2)、负责组织制定环保长远规划和年度总结报告。

  (3)、监督检查本厂执行“三废”治理情况,参加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4)、组织企业内部环保检查,掌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按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5)、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对环保岗位进行培训考核。

  五、奖励和惩罚

  1、凡本企业员工,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成绩明显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2、凡本企业员工玩忽职守,任意排放企业“三废”,造成污染环境事件,按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论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赔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1、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等部门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2、本管理制度属企业规章制度的一部分,由企业负责贯彻落实和执行。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并监督、检查。

环保管理制度8

  1.以总承包为首、监理公司协调、安装专业项目负责参加的多专业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组织体系,组织体系的运行模式:

  1)凡是进入广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接受总承包现场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并由各专业项目负责组织对施工人员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培训教育。

  2)接受总承包定期和日常安排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检查,检查出的问题,由专业项目负责组织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汇报项目监理会议和总承包。

  3)执行总承包项目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奖罚制度,由项目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监督实施奖罚制度的落实效果。

  4)专业项目负责向项目监理例会定期汇报本期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情况、存在问题,解决办法,下期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计划,由管理体系监督执行情况。

  5)各专业负责自己作业区、生活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生产、生活区垃圾及时打扫干净,集中堆放,及时集中运输。

  6)负责保护好本专业施工区域总承包商施工安全、环保设施,做到不拆除、不损坏、主动维护好自己施工区域的安全设施。

  2.由总承包项目安全经理周明根代表项目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体系主抓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各专业安全员,检查日常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情况,有权对不文明、环保工作做得不好的专业施工队伍或个人罚款。

  3.由总包负责收集、整理项目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技术资料及归档工作,各专业项目负责有责任进行积极配合。

  4.项目专业施工区域不好划分的部位,应有项目监理会议组织分工,划分好各自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的区域,各专业应遵守对方管理区域的.安全、环保要求。

  5.由总包项目安全经理负责每月对专业工程承包商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情况进行考评,考评情况在项目监理会议进行公布,对考请不合格的分包商执行罚款。

环保管理制度9

  1、设备验收移交工作:凡制作安装后的设备,经试机,基本符合设计要求,符合排烟除尘要求,由设计部门交资料及说明书,由厂安技部门会同使用车间正式试机后办理移交工作。

  2、设备使用:为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由安技部门编制设备安全运行操作规程,操作者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办事,同时操作者必须按设备要求管理好设备。

  3、设备维修保养工作:使用车间必须把安全环保设备列入正常的维修计划。同时要加强设备保养工作,执行周扫、月清、加油、检查制度。

  4、设备检查评比工作:对全厂设备检查时应同时检查安全环保设备,并参加评比打分,奖惩兑现。

  5、设备事故处理:凡安全环保设备发生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对重大设备事故安技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厂部审批。

环保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加强公司的环境保护意识,落实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提高公司的生产、科研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产生污染物的场所和相关的责任人。

  第三章、定义

  污染物是指废水、废气、废渣(以下简称“三废”)、以及噪声、振动、烟(粉)尘、恶臭气体以及放射性物质等。

  第四章 职责

  第一条 生产副总经理

  负责领导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贯彻实施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各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审批环境保护管理文件,批准环境保护工作发展和工作计划,对公司重大环境保护工作问题作出决策。

  第二条 生产质量部

  一、负责组织公司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组建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负责公司环境保护的归口管理,组织制定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

  二、负责组织新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组织环保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工作;

  三、负责公司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和修理;

  四、负责对各部门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

  第三条 总经理办公室

  一、负责内部沟通,传达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环境保护的政策、精神和指示。

  二、就环境污染问题,与生产质量部共同组织协调公司、其周边厂家及小区的关系;

  三、参与处理公司内部发生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或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 科技部

  一、负责组织立项材料,提供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所需基础数据;

  二、负责组织新建项目和改扩建项目的技术攻关,确保采用能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

  三、参与生产质量部组织的环境影响评价。

  第五条 投资发展部

  一、负责组织立项材料,提供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所需基础数据;

  二、参与生产质量部组织的环境影响评价。

  第六条 采供部

  负责采购符合环保要求的设备与原材料,采购环保装置运行所需的原辅材料。

  第七条 各部门

  一、各部门领导为部门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配置兼职环保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环保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负责本部门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操作人员的岗位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培训;

  三、严格按作业指导书进行作业,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排放污染物。

  第八条 检测中心

  负责废水、废气中有关数据的检测,确保数据真实。

  第五章 程序

  第九条 新建项目和改扩建项目的环保管理

  新建项目和改扩建项目的环保管理流程图

  科技部或投资发展部组织立项材料

  生产质量部组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组组织设计、施工

  生产质量部组织环保竣工验收

  整改

  日常环保管理

  通过

  项目终止

  未通过

  未通过

  通过

  一、科技部或投资发展部组织项目立项材料;

  二、 生产质量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报环保部门审批;

  三、项目获得环保部门批准后,生产质量部组织开展设计、施工;

  四、项目建成后,由生产质量部向环保部门申请试生产,同意后,试生产三个月,再向环保部门申请竣工验收,并委托环保部门进行环保监测,组织环保竣工验收;

  五、项目通过环保部门的验收后,转入正常生产,执行日常环保管理制度。

  第十条 日常环保管理

  一、生产质量部编制年度环境监测计划和环保设施年度维修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生产质量部负责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并做好设备、工艺操作和修理记录,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生产质量部每月至少一次对全公司进行环保巡检,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及时报主管领导;

  四、当发生环境质量投诉时,由生产质量部组织进行调查,调查处理结果上报主管领导审批,批准后,将处理结果反馈与投诉者;

  五、生产质量部组织进行年度环境监测,监测合格后,按要求办理年度年检排污许可证及排水许可证。

  第十一条 处罚

  由生产质量部对各部门进行监督考核,各部门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生产质量部除要求其纠正外,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结予相应处罚,具体如下:

  一、违规行为

  1、在通风换气风橱内进行产生有影响废气的操作,责任人处罚50元/次,部门负责人处罚100元/次;

  2、废水排入雨水管道,责任人处罚50元/次,部门负责人处罚100元/次;

  3、环保设施不能正常运转时仍继续生产、fdcew、,责任人处罚200元/次,部门负责人处罚500元/次;

  4、要求限期整改的部门在整改合格前,便开始生产,部门负责人处罚500元/次

  二、意外事故

  1、短时产生高浓度污染物,未及时报告生产质量部,且未造成周围居民投诉后果的,责任人处罚200元/次,部门负责人500元/次;

  2、出现重大环保问题(如有毒、有害的液体、气体发生泄露)时,不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通报有关部门,部门负责人处罚1000元/次。

  第六章、 相关文件

  1、《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2、《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3、《GB 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4、《GB 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5、《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第七章、 质量记录

  1、《环境质量巡回监督检查报告》

  2、《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环保违规处罚报告》

环保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爱心环保协会(以下称爱心环保协会)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公文管理等。

  第二章档案管理

  第三条归档范围:发展规划、学期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项目策划、通告、通知、海报、传单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第四条财务方面、档案管理由人事部负责,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完整。

  第五条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一)会长、副会长及部长借阅档案应通过秘书处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二)协会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会长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三)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转借、遗失。

  第三章印章管理

  第六条协会印章一般由副会长负责保管。未经会长批准,印章不能交给他人管理使用。

  第七条协会印章的使用一律由会长签字许可后副会长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1)协会印章的使用应谨慎、规范并按规定程序经申请报批后由印章管理人统一加盖,任何人不能擅自使用印章;

  2)印章管理人在使用印章前必须认真检查审批程序,对于不合法或不合审批手续的用印,有权提出异议或拒用。如遇特殊情况,印章管理人应经请示批准后方可加盖印章;

  3)对于擅自使用印章或以欺骗手段使用印章,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条协会所有需要盖章的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第九条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会长签字批条方可开出。

  第十条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第四章公文管理

  第十一条各部门所有打印、复印公文或文件必须至少一式两份,交秘书处留底存档。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协会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秘书处研究并提请理事会批复。

  第十三条本规定解释权归爱心环保协会常委会。

  第十四条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环保管理制度12

  为进一步加强环保监督管理,规范员工环境保护行为,防止污染事故发生,保护人民身体健康,落实环保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市、区环保部门的有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1、本厂安全环保科要认真对职工进行环保法规教育,深刻理解搞好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的重大意义,增强环保意识,保护环境。

  2、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的种类:

  2.1警告;

  2.2罚款;

  2.3开除;

  2.4发生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事故,要取消事故单位的先进称号和当月职工的'单位,一次性罚款20xx-10000元,发生一般污染事故的单位一次性罚款500-20xx元。发生较小或小污染事故的单位,一次性罚款100-500元,罚款额从事故单位年度奖金扣除。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污染事故的人,由国家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给予一次性奖励:

  3.1全面落实环保责任制目标,单位环保指标得到有效控制,经考核取得优异成绩的;

  3.2在安全生产竞赛等专项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现的;

  3.3严格执行环保规章制度,在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上坚持原则,对环保作出特殊贡献者;

  3.4精心操作,保持生产稳定,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成绩显著者;

  3.5对于及时发现、避免重大事故或在事故事故初期处理果断、及时,奋勇抢救人员和企业财产,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减少事故损失贡献突出者。

环保管理制度13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第三章 生产过程中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四章 环保设施检修与管理制度

  第五章 环境检测管理制度

  第六章 环境保护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第七章 排污费缴纳与环保资金申请管理制度

  第八章 环保监督与考核管理细则

  第九章 环境保护应急预案

  第十章 环境保护管理组织结构图

  第一章 总 则

  一、目的

  为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加强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贯彻执行公司“实施综合治污,推进清洁生产,打造绿色安多,构建和谐企业”的环境保护方针,达到“环保设备正常运转率达到98%,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厂区噪音与污染物100%达标排放,余热、废水100%循环利用,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每年降低4%,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为0”的环境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环保管理制度。

  二、适应范围及权限

  1、本制度汇编适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的环保管理。

  2、名词术语

  2.1环境保护:是指采取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科学技术的各方面措施,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防止对环境污染和破坏,以求保持和发展生态平衡,扩大有用资源的再生产,保障人类社会的发展。

  2.2环境污染:是指有害物质或因子进入环境,并在环境中扩散、迁移、转化,使环境系统的结构与功能发生变化,对人类以及其他生物的生存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现象。

  2.3环境管理:是指在环境容量的允许下,以环境科学理论为基础、运用技术的、经济的、法律的、教育的和行政手段,对人类的社会经济活动进行管理。

  2.4环境监测:是指间断或连续地测定环境中污染物的浓度,观察分析其变化和对环境影响的过程。

  2.5可持续发展: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

  3、本制度归口管理单位是技术动力部,安全生产部配合。在生产厂长的领导下,进行环境保护工作。

  三、附则

  1、本制度由污染治理小组起草并解释。

  2、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章 环境保护责任制

  1、目的

  为明确公司各级人员的环境保护(简称环保)的职责,加强对环保的领导和管理,保障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健康及环境不受污染,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事件,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政策法规以及行业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2、适用范围

  2.1本责任制适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的环保管理。

  2.2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为主、谁负责。管生产,必必须抓环保”的原则,公司、部门、车间的主要领导是公司、部门、车间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部门、车间的环保工作负主要责任,即“一把手负责制”。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对公司、部门、车间下属人员贯彻执行本规定负责,真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负其责。

  2.3总经理为公司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环境保护全面负责。总经理授权公司污染治理领导小组管理环保工作。技术动力部是公司环保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

  3、各级部门环保责任

  3.1污染治理领导小组环保职责

  3.1.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并负责具体实施。

  3.1.2根据国家环保部门排放标准,确定控制检测点,布置检测项目,汇集检测数据,遇有超标情况及时调整。

  3.1.3落实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环保指令。监督环保管理制度的执行,发现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协商讨论,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随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3.1.4负责组织起草各项环保制度,并负责组织评审。

  3.1.5负责对公司的环保设备、电器等申请技术改造。

  3.1.6负责对污染治理的技术交流和技术情报工作。

  3.1.7参加公司新建、扩建、技改项目的方案研究,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严把“三同时”关。归口管理建设项目环保工作。

  3.1.8负责公司环保工作的宣传。

  3.2技术部职责

  3.2.1技术部为公司环保工作的日常管理部门,在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环保工作。

  3.2.2负责对环保治理设备的检查,保证其正常运行。对三废处理设施的运行参数负有控制责任。

  3.2.3在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环保、减噪等措施内容,并确保实施,定期维护保养。

  3.2.4组织环保设备专项检查,按时完成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计划。

  3.2.5协助环保部门进行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3.2.6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和环境保护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各类环境保护设施设备安全、有效、正常地运行。

  3.2.7组织制定有关设备维修、保养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贯彻实施。

  3.2.8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车间、岗位环保工作,确定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在环保治理设施一旦出现故障时,有“三废”外排的生产工序必须采取应急措施,以尽可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3.2.9负责编制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演练。

  3.2.10负责对员工定期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定期监督考核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单位,运用多种形式,开展环保的宣传教育工作。

  3.2.11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健康、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逐步淘汰国家纳入名录的高污染、高耗能设备。

  3.2.12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并参加污染源的监测工作,掌握污染物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及排放规律,建立污染源档案,定期进行核对修正。

  3.2.13负责定期、不定期检查企业产生污染的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依据环境保护制度提出奖励或处罚意见。积极推广采用环保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解决公司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难题,并做好有关资料搜集工作。

  3.2.14负责定期、不定期自行监测企业废水排污口、烟粉尘和厂界噪声,掌握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并按时准确填报环保统计表。

  3.3生产部环保职责

  3.3.1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各项环保法规、制度和标准。根据公司环保管理制度,制定所属各生产车间(含矿山)的实施细则,并负责落实。

  3.3.2 生产部是公司生产环节环保的责任部门,也是公司落实环保工作的重要部门,对车间发生的环保事故负责。

  3.3.3在保证生产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环保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根据污染情况及时做出处理,同时通知环保管理部门共同处理。

  3.3.4负责处理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事件,应立即采取防止污染的应急措施,对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应在发生事故后立即汇报生产厂长。

  3.3.5贯彻操作纪律管理规定,搞好生产调度工作,杜绝或减少非检修计划停工和跑、冒、滴、漏等污染事件的发生。

  3.4项目部环保职责

  3.4.1项目部应对公司项目上发生的各类污染事故负责,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并主动开展和配合事故调查,按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开展环保教育和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3.4.2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保证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

  3.4.3制订或审查建筑安装施工的环保措施,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3.4.4保证环保工程分项项目的施工质量。

  3.4.5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组织编制或审查基建项目的施工设计,使其符合环保和职业安全卫生要求。

  3.4.5在签订基建施工合同时,要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安全资质认定,并订立施工环保协议,明确其环保职责。

  3.4.6组织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环保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

  3.5行政部环保职责

  3.5.1贯彻国家和地方政府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规,执行公司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

  3.5.2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环保工作的指示,及时转发上级领导环保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会审并打印、下发。

  3.5.3负责接待省、州、县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3.5.4在采购办公用品时应优先考虑符合环保要求的产品。

  3.5.5负责制定办公场所节约用水、用电、小车管理制度,配合环保应急预案并督促检查实施。

  3.5.6负责公司办公区、生活区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3.5.7负责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的处理。

  3.5.8负责定期对餐具进行检测化验。

  3.6企业管理部环保职责

  3.6.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把抓好环保工作作为对员工考核的内容之一列入员工上岗、定级、评奖、晋升的考核条件中。在工资和奖金分配方案中,加入环保方面的要求。

  3.6.2负责定期组织环保技术业务培训,以提高工作人员的环境意识和水平。

  3.6.3负责协助环保部门做好环境污染突发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3.6.4在公司企业管理总体规划中突出环保优先的思想。

  3.6.5在对各部门考核评比时,同时考核环保工作;编制经济责任制时,把环保内容纳入责任制内容,坚持环保否决权。

  3.6.6加强基础管理,提高企业员工素质。

  3.6.7负责贯彻执行岗位责任制和班组思想工作制度,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3.7财务部环保职责

  3.7.1审查劳动防护用品、环保设施、教育等经费预算支出及合理使用情况。

  3.7.2支持配合《环保监督与考核管理细则》的执行,优先保证投入,审查各项环保奖励基金的支出。监督和保证环保费用的正常开支。

  3.7.3在编制检查基本建设和工程计划的同时,编制检查环保配套措施计划,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并报送有关部门。

  3.7.4建立环保费用专户,设立环保投资科目,按规定提取环保费用。

  3.8保卫部环保职责

  3.8.1负责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

  3.8.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厂容厂貌管理工作。

  3.8.3 负责环保应急预案的演练。在环保设施和场所发生应急情况的人员疏散保卫工作。

  3.8.4负责对威胁、打击环保管理人员的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必要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3.9质管部环保职责

  3.9.1配合技术部对主要的'污染物排放进行数据及化学成分分析。

  3.9.2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环境监测工作。

  3.9.3负责制定化验室环境监测管理制度,并贯彻实施。

  3.9.4负责制定化验室环境监测化学试剂、有毒、检测仪器设备、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管理制度,并贯彻实施。

  3.9.5负责检验过程中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学试剂储存使用,及排放前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3.10供应部环保职责(含材料库)

  3.10.1负责各部门环境保护工程项目设备、材料的订货、供应工作,并对采购产品的质量负责。

  3.10.2负责环境监测仪器、药品的及时采购和供应。

  3.10.3负责公司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和处置工作。

  3.10.4按检修计划及时供应环保治理项目所需设备、材料。

  3.10.5加强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管理,使其性能符合环保要求,确保生产产品是国家有关环境管理法律规定的环保产品。

  3.10.6督促检查供货方产品运输、装卸必须采取环境保护措施,严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3.11生产车间环保职责

  3.11.1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将公司各项环保管理制度落实到实处。

  3.11.2贯彻落实环保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各类环境保护设施设备安全、有效、正常地运行。

  3.11.3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的排放,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

  3.11.4加强设备操作与管理,完成公司职能部门下达的节能、降耗、减噪等控制检修计划。

  3.11.5贯彻工艺操作纪律管理规定,杜绝或减少非检修计划停工和跑、冒、滴、漏等污染环境事件的发生。

  3.11.6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环境监测工作。

  3.11.7严格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搞好现场管理和责任区环境卫生工作。

  3.11.8协助环保部门进行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各级管理人员环保责任

  4.1总经理环保职责

  4.1.1公司总经理是公司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环境保护全面负责。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各项环保法规。负责组织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4.1.2总经理是公司环保事务最高执行者,有权调配全公司员工和环保物资。加强对环境保护活动的领导,决定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奖惩。

  4.1.3批准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的实施、环保技术规程、环保措施、检修和长远规划。

  4.1.4按照环保法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工作,设立环保机构,配备专、兼职环保人员。定期听取环保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公司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

  4.1.5总经理负责或安排其他人员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检查、调查工作。

  4.1.6负责组织人员对产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废处理设计和施工以及环保“三同时”验收等工作。

  4.1.7在发生紧急事故时,总经理是公司的总指挥,负责组成指挥部研究、制订应急计划,组织应急小分队实施应对。

  4.2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环保职责

  4.2.1协同总经理做好日常各项环保工作。

  4.2.2副总经理是环保事务的第二执行者,发生污染事故时,在总经理不在现场的情况下,代替总经理指挥工作,执行环保应急预案,减少污染。

  4.2.3定期召开环保工作会议,分析解决生产中存在的环保问题。

  4.3.2监督检查部门对环境保护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污染环境的行为。

  4.2.5组织制订、修订环保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编制环保技术措施检修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4.2.6统筹安排协调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关系,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组织管理人员学习有关文件和业务知识,检查环保工作的落实情况,总结推广环保工作先进经验,表彰先进单位及个人,提出环保工作努力方向与目标。

  4.2.7组织领导环境保护设施的试运转、验收等工作。

  4.2.8负责划分生产环保工作的管理范围。

  4.2.9负责审定监测仪器配备范围及采购计划,使环境监测工作逐步走向现代化、规范化。

  4.3工会主席环保职责

  4.3.1认真宣传贯彻绿化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本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4.3.2把环保工作纳入工会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水保和环保工作,并对水保和环保管理不足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4.3.3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知识竞赛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环保方面的先进典型,奖励先进。

  4.3.4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4.4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环保职责

  4.4.1认真贯彻执行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项目部环境保护环保管理办法。

  4.4.2负责组织“三废”治理调研、试验等技术工作,做好“三废”治理方面的技工研究、技术交流和推广应用工作。

  4.4.3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同时编制环境保护措施。

  4.4.4对项目工程施工工艺、设备环保技术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4.4.5参加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4.5项目总经理(副总经理)环保职责

  4.5.1认真贯彻执行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4.5.2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保证必要的环境保护资金的投入。

  4.5.3贯彻落实项目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环保会议,研究项目部环保工作,决定项目部环保工作重要事项,组织解决项目部环保重大问题;参加重大的环保会议及环境安全检查等活动,督促、检查项目部各部门抓好环境保护工作、及时消除环境事故隐患。

  4.5.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项目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环保工作。

  4.5.5及时、如实向当地环保部门和公司报告环境污染事故;落实“四不放过”事故处理原则,组织、参加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

  4.6生产厂长环保职责

  4.6.1生产厂长是生产系统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6.2负责在主管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环保工作。

  4.6.3负责职权范围内的环保检查工作,落实环保整改项目的实施。

  4.6.4负责生产中产生的“三废”达标排放工作;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管理指标。

  4.6.5负责公司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在生产系统贯彻实施,落实环保管理考核。

  4.6.6承担生产环保设备的运行、维护、保养的管理责任。生产现场管理、区域卫生管理。

  4.6.7负责对公司环保工作做出合理性设计、建议,以改进公司内部各项环保工作的完善。

  4.7生产副厂长(厂长助理)环保职责

  4.7.1生产副厂长、厂长助理在生产厂长的领导下,按职责分工负责工作范围内的环保工作。

  4.7.2负责做好排污申报工作,并协调好与环保等相关部门的关系。

  4.7.3负责对污水水质状况化验、监控。按要求定期检测三废排放,进行三废污染评估分析等。

  4.7.4对公司的各部门排污情况有权进行检查监督。

  4.7.5负责审定清洁生产工作计划,将清洁生产纳入公司日常管理,巩固清洁生产成效,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标。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

  4.7.6负责公司“三废”数据整理及数据跟踪工作。定期检测,发现问题与相关部门联系并解决,不能解决的,上报公司领导做出相应措施。

  4.7.7负责有关环境扰民问题的调查、调解工作。

  4.7.8对公司下达的环保指标协助厂长抓具体落实工作。

  4.7.9协助厂长抽查环保设备运行情况,对违反环保制度者进行处罚。

  4.7.10协助厂长起草环保管理制度,对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修订。

  4.7.11负责各类环境统计报表,资料的填写,汇总、上报。

  4.8技术部部长(副部长)环保职责

  4.8.1 技术部部长是技术部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8.2负责环境保护新技术,新工艺在公司的推广。

  4.8.3负责技术改造项目环境保护论证。

  4.8.4负责环境保护项目技术改造的方案提交。

  4.8.5负责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修档案的管理。

  4.8.6负责环保装置巡检工、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4.8.7协同企业管理部对职工进行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培训。

  4.8.8安排技改项目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尽最大限度将污染物消除在生产过程中,减少或不产生新的污染。

  4.8.9负责列入固定资产的环保设施的管理,安排“三废”治理装置非定型设备的制造和备品备件加工。

  4.8.10在编制大、中设备检修计划时,同时编制环保设施、设备检修计划。

  4.8.11负责新建项目有关环境保护的技术方案委托工作。

  4.9生产部部长(副部长)环保职责

  4.9.1生产部部长是生产部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9.2认真宣传、执行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各部门,特别是生产车间的执行情况。

  4.9.3负责配合技术部制定环保管理制度及各种环保设备维修、改造计划。

  4.9.4负责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检查和调查工作。

  4.9.5配合生产厂长、副厂长处理各种应急事务。

  4.9.6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全公司的环保设施的运营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上报并组织人员进行整改,落实清洁生产工作计划。

  4.9.7负责制订考核办法,对环保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4.9.8对环保有贡献者及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4.9.9负责组织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9.10负责组织、协调环保的监测工作。

  4.10项目部部长(副部长)环保职责

  4.10.1认真贯彻执行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本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4.10.2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项目部环保检查及其他重大环保管理活动。

  4.10.3参加项目部环保会议及环境安全检查和其他重大环保活动,研究和协调解决项目部环保存在的问题。

  4.10.4参与项目部环保治理方面的技术研究,技术交流和推广应用工作。

  4.10.5督促检查项目各施工队、各工点环境保护工作。

  4.10.6参加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4.11财务部部长(副部长)环保职责

  4.11.1严格财务制度,确保环保措施费用的支出和合理使用,不准挪做他用。

  4.11.2建立环保措施费用台帐。

  4.11.3参加公司重大环保会议及其他重大环保管理活动。

  4.11.4负责对综合利用产品、回收利用的物资进行单独计算成本和利润。

  4.11.5负责对环保方面合同管理及费用监审。

  4.11.6负责安排环保经费,确保环保治理经费的落实,及时缴纳排污费。

  4.11.7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4.12企业管理部部长(副部长)环保职责

  4.12.1负责公司专(兼)职环保人员的调配工作,为环保管理体系运行提供人力资源支持。

  4.12.2负责审核环境管理培训教育计划,安排组织新入厂员工的环保知识的教育培训。

  4.12.3配合安全生产部执行环境保护的奖励和处罚。

  4.12.4做好管理体系的各项运行和持续改进工作,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管理体系的运行状况和提出改进的建议;

  4.13行政部部长(副部长)环保职责

  4.13.1认真宣传贯彻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4.13.2负责办公区、家属区环保工作,协助公司领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环保管理指示。

  4.13.3积极协助公司领导协调解决环保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保证工作中的各种需要及事故处理中的相关保障措施。

  4.13.4负责公司领导主持的有关环保会议协调工作,协助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门登记、印制有关环保文件。

  4.13.5负责生产区域环境绿化与环境卫生的规划与垃圾外运。

  4.13.6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4.14供应部部长(副部长)环保职责

  4.14.1认真宣传贯彻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对本部门的环保工作全面负责。

  4.14.2参加公司环保会议及环境检查,并对环保管理不足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4.14.3及时组织进购环境保护工程项目设备、材料,并对采购产品的质量负责。

  4.14.4及时组织进购环境监测仪器、药品。

  4.14.5及时收集分类和处置公司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

  4.14.6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4.15质管部部长(副部长)环保职责

  4.15.1认真贯彻执行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4.15.2全面负责化验室的环保管理工作。

  4.15.3领导和组织本室化验员配合环境保护工作,提高三废成分分析技能,努力改善化验室工作条件。

  4.15.4负责化验室仪器、物品的使用保管工作,并采取措施,防止环保事故的发生。

  4.15.5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4.16保卫部部长(副部长)环保职责

  4.16.1负责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

  4.16.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厂容厂貌管理工作。

  4.16.3 负责环保应急预案的演练。在环保设施和场所发生应急情况的人员疏散保卫工作。

  4.16.4负责对威胁、打击环保管理人员的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必要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4.16.5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4.17车间主任(副主任)环保职责

  4.17.1车间主任是本车间环保工作的第一负责人。

  4.17.2对于公司环保管理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有向下属员工传达、宣传的责任。

  4.17.3在车间主任不在现场的情况下,相关环保工作由现场最高职位人员负责调配、落实。

  4.17.4有对所在车间的巡检工日常环保工作的监督责任。

  4.17.5加强环保设备管理,规范操作规程,防止污染环境。

  4.17.6对车间员工进行环保教育和培训。

  4.18班组长环保职责

  4.18.1 班组长是本班组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18.2严格履行岗位职责,重点巡检环保设备运行情况,负责本班日常的环保管理工作。做到日常文明生产、清洁生产。

  4.18.3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对所属设备加强管理,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4.18.4设备、设施发生意外事故,要积极组织力量抢救,并立即报告生产领导,认真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4.18.5发生事故及时报告,保护现场,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参与当班发生的环保事故调查。

  4.18.6检查工艺指标、设备运行中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4.18.7组织班组员工学习和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遵守适用的环保法律法规,杜绝违章,并积极支持车间的环保工作。

  4.19污染治理小组成员环保职责

  4.19.1协助小组领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环保方面的指示和规定,具体负责配合公司的环保管理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19.2负责编制公司环保治理计划,检查并督促计划的落实。

  4.19.3监督生产现场的日常环保检查,发现和消除环境隐患,制止违章行为,对检查情况及处理结果作记录。

  4.19.4负责对公司的环保工作,将生产污染物排放的统计和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报公司领导。

  4.19.5负责公司环保事务与生产职能部门的联络工作。

  4.19.6参与公司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负责上报。

  4.20车间巡检工环保职责

  4.20.1 车间巡检工是本巡检区域内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20.2巡检工应对车间所产生的垃圾按照生产部指定地点统一堆放、集中处理。

  4.20.3严格执行岗位工艺操作规程,认真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及时报告处理生产异常情况和各种环境隐患,以免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4.20.4认真维护保养区域内的环保设备,及时消除跑、冒、滴、漏现象。

  4.20.5积极参与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

  4.20.6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要及时、实事求是地向领导汇报,要及时处理和保护好现场,并做好详细记录。

  4.20.7对生产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的人和事,有义务向上级领导反映。

  4.20.8严格遵守环保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学习环保知识,提高环保意识。熟练本岗位操作技能,不断的提高处理紧急情况的应变能力。

  4.21职能部门人员环保职责

  4.21.1职能部门人员应对所在办公地点所产生的办公废物应由打扫人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并由行政部负责人监督。

  4.21.2对于因业务关系所在公司范围内的外来人员,职能部门人员有责任对其违反环保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劝说,情况严重的追究其责任。

  4.21.3对于环保部门对公司的环保宣传,职能部门人员应以身作则,起带头作用,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司环保工作的进程。

  4.21.4职能部门人员应对公司环保工作多提宝贵可行性意见,共同关注公司环保工作。

  5、环保管理机构图

  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公司设污染治理领导小组,由公司副总经理任组长,生产厂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任组员,车间主任和班组长为兼职环保员。(后附组织机构图)

  6、监督与检查

  6.1本制度由技术部、生产部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6.2污染治理小组有权对不落实的部门或个人进行处罚。

  6.3各级管理部门负责根据本责任制度进行目标责任分解,并纳入公司经济责任制、岗位责任制中进行考核。

  第三章 生产过程中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环保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粉尘排放管理,及时投运环保设备,合理控制工艺参数,将粉尘排放浓度降低在最小值,保障环境不受污染,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规定适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各环保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管理。

  2.2生产过程中环境保护管理是指三级收尘设备巡检管理。

  3、职责

  3.1巡检是搞好环保的途径,目的是发现、查明、整改各种隐患,制止各种违章作业。保持环保工作正常、稳定地运营。

  3.2总经理、副总经理、生产厂长、技术动力部、生产部及各部门负责人应不定期对各部门、车间环保工作及环保设备运行进行检查。

  3.3技术动力部每月组织对公司环保工作及环保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作出解决方案。

  3.4车间主管日常不定时巡检,整理数据,对于车间工段的环保设备、不合理的废物堆放、废水和废气排放有义务监督,出现问题及时上报技术动力部及相关各级领导。避免环保事故的发生。

  3.5安全生产部负责职责范围内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

  3.6各车间(班组)负责所管辖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管理。

  3.7机修车间负责供水、排水及循环水技术改造、管网维护保养的管理。

  4、一般规定

  4.1加强现有生产环保设备的技术管理,消除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使污染物在生产过程中不断减少或消除。

  4.2生产过程中必须第一时间投运环保设备,安全生产部负责不定时巡检,发现不投运、排放超标、设备跳停等问题要进行处罚。

  4.3车间不能处理的环保设备问题,由技术动力部提出技术改造方案,报公司领导审批实施。

  4.4各部门(车间)负责管辖区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确保废水、废气、废渣要100%的利用,废气排放浓度要达到环保控制指标。

  4.5各车间(班组)加强环保设备的运行管理,坚持巡回检查,确保环保设备正常运行;环保设备的检修,必须列入车间的设备检修计划内,明确检修质量,减少环境污染。

  4.6在生产异常情况下,若有紧急情况,需要临时排放的,在5分钟之内要向技术动力部口头汇报。

  4.7技术动力部加强对设备润滑管理,防止设备加油、换油造成的油污染,废油按公司有关规定回收处理。

  4.8化验室使用的酸碱有毒有害物的药品,应加强管理,妥善处理残液、废液。严禁采取稀释、深埋等办法处理。

  4.9安全生产部负责物料堆场的管理。供应户运输车辆运往公司指定堆场,要按照规定的路线,采取防洒、防漏、防扬等运输措施,对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防止物料二次扬尘污染。

  第四章 环保设施检修与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环保设备的检修与管理,及时排除环保设备各种故障,提高环保设备运转率,保障环境不受污染,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规定适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各环保设备检修与管理。

  2.2环保设备检修管理是指检修维护单位人员在检维修过程中的环境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外协技术改造人员的环境行为监督管理。

  3、环保设备的范围

  3.1废水处理设备、废水处理回收设备、废水循环利用设备。

  3.2废气处理设备,除尘设备、余热发电设备、废气回收设备。

  3.3废渣、固体废弃物等综合利用设备。

  3.4噪音防治设施及设备。

  3.5凡属于以治理污染为主要目的进行技术改造所增加的收尘设备。

  4、职责

  4.1验收合格的环保设备,转入生产车间的固定资产管理,由相关部门(车间)负责环保设备的运行和管理,建立本部门(车间)的环保设备台帐;每月将环保设备的运行情况报安全生产部。

  4.2技术动力部负责环境保护设备工艺条件的控制管理,以确保环境保护设备正常运行。

  4.3技术动力部负责监督、检查各车间环保设备的管理,并建立公司环保设备台帐。

  4.4技术动力部按照年度环境监测计划对有关环保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报安全生产部、环保设备所属车间,并存档和留存各一份。

  4.5各使用车间和动力车间负责对环保设备的维护、检修,以确保环保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

  4.6安全生产部负责对维护检修施工过程中的环保工作实施全面监督管理。

  4.7技术动力部对公司人员在检维修过程中的环境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外协技术改造人员的环境行为具体负责。

  4.8技术动力部下发设备检修计划时,应包括环保设备的检修计划及环保措施的内容,在检修费用中列支。

  4.9各车间负责对管辖区内环保设备进行检修,并对检修过程进行管理。

  5、一般规定

  5.1环保设备正式投运前,应按照环保设备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5.2环保设备所属车间要执行技术动力部下发的生产设备管理和运行相关指标,确保环保设备与主机设备同时投入运行。

  5.3对环保设备的运行,必须严格控制工艺参数,严肃工艺纪律和操作规程等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填写岗位记录。对误操作、不投运环保设备造成处理效果差或污染环境的,要纳入考核,污染严重的追究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责任。

  5.4各车间要建立详细环保设备运行、维修情况。并前将环保设备的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每月按时报安全生产部。

  5.5任何车间、岗位不得擅自停运、拆除、闲置环保设备。除公司计划检修外,环保设备停运,由技术动力部批准,并说明停运原因、恢复时间及停运期间采取的污染预防的措施。

  5.6车间私自停运、闲置环保设备,拖延报告或隐瞒不报一经检查发现,纳入公司考核,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7各车间在设备检修过程中清理出来的废渣、边角废料等要按公司有关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的要求,运到指定地点,避免污染环境。

  5.8生产主机设备停车时,各车间环保设备必须在主机设备各系统停车后方可检修。同时,环保设备要在生产主机设备开车前检修完毕,产生的废料及时处理。

  5.9设备检修期间,每天必须清理检修现场,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置,不能乱堆乱放,达到文明施工的要求。

  5.10检修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有污油、油漆等污染物泄漏于地面,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置,用砂或生料灰抹净。同时,把用后的砂或生料灰进行收集到原料堆棚,不能乱堆乱放。

  5.11在检修中若发生意外情况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时,车间应及时报告生产领导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避免造成环境事故。

  第五章 环境监测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准确掌握公司环保设备粉尘浓度排放情况,定期对污染物排放进行检测,确保粉尘达标排放,加强对环保设备的检测管理,保障环境不受污染,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事件,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政策法规以及行业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规定适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各环保设备的检测管理。

  2.2环境监测管理是指公司内部日常检测和由上级环保部门进行监督检测和公司委托检测。

  3、职责

  3.1安全生产部负责制定公司年度环境监测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送上级环保部门,临时性监测任务由安全生产部直接与上级环保部门联系监测,安全生产部对环境监测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3.2技术动力部负责环境检查的技术业务、设备配备和人员培训等管理工作,并负责监测数据的分析、上报、统计等工作。

  3.3技术动力部根据公司的环境监测计划,按照国家标准监测方法,组织公司内部日常环境监测工作,同时负责应急监测和污染事故的调查工作。

  3.4技术动力部负责组织对监测质量、环境监测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环境监测人员的业务水平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考核。

  3.5技术动力部负责按环保法规的要求提出环境监测仪器的配备申请,并及时安排维修、更新。

  3.6物资供应部部负责监测仪器的采购工作。

  3.7化验室负责对公司内部采样进行化学分析,封存、报告、处置剩余的样品。

  4、监测范围

  4.1噪音主要检测生活区、办公区、车间值班室、生产区、居民区等范围。

  4.2粉尘主要检测生活区、办公区、收尘器出口、包装环节、喂料环节、卸料环节等范围。

  4.3废水主要检测生活区、循环水、余热发电冷凝水等范围。

  5、一般规定

  5.1安全生产部(车间)在生产设备停机过程中、检修、启机计划中,必须制定好污染临时排放方案,尽量减少排放。安全生产部职能人员实施监督检查。

  5.2有关车间配合监测采样工作。

  5.3技术动力部环境监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制度,凡没有取得环境监测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单独上岗。已取得环境监测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要按要求定期进行复查考试,审证。

  5.4技术动力部根据需要,制定并上报监测设备配置计划,对故障设备及时维修处理。

  5.5技术动力部按照环境监测计划和任务进行定点、定周期监测。

  5.6新建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监测标准、技术规范和监测方法进行监测,由安全生产部委托上级环保部门验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5.7技术动力部建立预警制制度,凡出现监测数据超标的及时报告安全安全生产部,由环保职能人员及时通知被测车间(岗位)查找原因,采取必要的措施。

  5.8公司内部监测数据当天报主管领导、安全生产部,内部监测原始记录、台帐、报表等资料由技术动力部报告,年底一次性交档案室存档,上级环保部门检测数据由安全生产部负责交档案室存档。

  5.9化验室对来样进行分析,剩余水样和分析过程的残余物等,要收集在专门的废物桶里,定期处理。

  5.10采样设备由车间负责管理,取样点必须在安全区域,各设备内的采样点不得随意挪动。

  第六章 环境保护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员工环境保护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全体员工对环保工作的认识,使全体员工自觉爱护环境,掌握环保设备的控制参数和操作规程,提高环保设备运转率,保障环境不受污染,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规定适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培训教育管理。

  2.2环境保护教育培训管理是指公司内部组织培训和外部委派专业培训。

  3、职责

  3.1企业管理部制定对员工的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3.2技术动力部负责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

  3.3环境保护教育培训的形式主要有:公司内部的环保教育培训、委派特殊环保教育培训。

  4、一般规定

  4.1凡新来公司工作的员工应进行环保教育培训,包括对基本的环保知识、公司环保方面的有关制度等内容的培训;

  4.2公司日常的环保教育培训:对在职全体员工每年进行一次环保教育培训。

  4.3由企业管理部每年委派主管环保工作的人员进行外部专业培训二次,考取相应的资格等级证书。

  4.4兼职环保管理人员也应自学环保知识,熟知国家有关环保的各项法规、政策、方案,运用到日常的工作中。

  4.5加强员工的环保知识和法制观念,使环保工作深入到日常工作中,也使环保成为员工的自觉行为。

  第七章 排污费缴纳与环保资金申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及时缴纳排污费,掌握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明确排污费缴纳及环保专项资金申请的流程和责任,加大对公司环保设备的投入力度,改善生产环境,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规定适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排污费缴纳与环保资金申请管理。

  3、一般规定

  3.1排污费原则上是按月计算,按季度缴纳,排污费的计算按国家标准执行。

  3.1安全生产部接到地方环保部门发来的排污量核定通知书后,根据公司的实际排污情况认真核对每种污染物的排放浓度与排放量,如有异议,应及时与地方环保部门沟通复核。

  3.2在核定实际排污量后,安全生产部应在2日内到地方环保部门办理专用的排污费缴纳票证。

  3.3安全生产部应在2日内完善排污费的缴纳手续,并交公司财务部办理转帐。

  3.4排污费属于专项资金,必须以转帐的形式交指定的收款部门和账户,不得以现金支付。

  3.5确实由于资金紧张不能按时支付,财务部以书面形式告知安全生产部,由安全生产部向地方环保部门提出缓交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可以缓交。

  3.6财务部建立排污费统计台帐。

  3.7由项目部向地方、省级、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环境保护资金的申请。

  3.8在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资源综合利用、环保设备技术改造与增设、节约资源能源、减少环境污染的高新技术应用等项目均可申请环境保护资金。

  3.9申请环境保护资金所需技术资料,由技术动力部提供。

  3.10申请到的环境保护资金专款专用,必须用于所申请的项目建设上,不得挪作其他用途;财务部负责配套资金的落实,并统一管理与监督。

  3.11项目建成后,财务部要接受环保管理部门对环境保护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3.12财务部建立环境保护资金的统计台帐。

  第八章 环保监督与考核管理细则

  1、目的

  为了更好的落实好公司环境治理,实现达标排放,切实降低粉尘排放,减少水污染,降低噪音,充分发挥各环保设施的作用和环保管理人员的职责,保护和改善公司区域环境质量,保障身体健康,促进生产与环保协调发展,为公司创造更为广阔的生存发展空间,制定本考核细则。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环保监督与考核管理。

  3、职责

  3.1安全生产部环保职能人员经常去生产现场检查。

  3.2各车间管理人员要加强环保设备的日常巡检与检查,确保完好率与运行率。

  3.3中控员要加大环保设备的运行监控,观察电流、电压、压力、温度变化曲线,确保环保设备安全运行。

  3.4岗位工要按时定点进行巡检,现场观察环保设备运行情况,确保环保设备完好运行。

  4、一般规定

  4.1各岗位人员(含中控员)考核细则

  4.1.1生产线各岗位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巡检环保设备一次扣0.2分。

  4.1.2所属岗位巡检或控制职责范围内环保设备未按规定正常运行而未发现一次,扣0.5分。

  4.1.3 巡检工每小时应至少检查一次主要除尘设备的排放口,发现排放异常应立即通知中控室或相关领导,除尘设备排放口排放异常未发现或发现未及时报告一次扣0.5分。

  4.1.4按时真实的做好环保收尘设施的运行记录,未按时填写记录一次,扣0.1分,记录弄虚作假,不真实一次扣1分。

  4.1.5各岗位人员对所属环节设备的跑、冒、滴、漏现象能处理的要及时予以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报告相关领导,能处理而未处理或未及时上报的,扣0.5分。

  4.1.6根据工艺要求,确保环保设施的各项运行参数控制在规定范围内,未按规定范围控制环保设施运行参数,扣0.5分,因由此而造成粉尘排放浓度大(目视可见)或环保设施损坏,扣1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调离本岗位的处理;

  4.1.7各收尘器在开启运行时,要求各相关排灰装置和辅助设施要按规定同时运行,未按规定按时投入运行一次,扣0.5分。

  4.1.8岗位人员分析问题后,维修人员不及时处理一次扣0.3分。

  4.1.9操作工如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而导致人为毁坏环保设备者,扣2分,罚款50—200元。

  4.1.10回转窑正常运行时,增湿塔水泵不启动喷水或造成收尘器入口超温一次,扣0.5分。

  4.1.11回转窑正常运行时,窑头窑尾电收尘跳停一次,扣0.3分。

  4.2各车间考核细则

  车间管理人员违反以下内容者,由技术部按以下制度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4.2.1车间技术员每天不按时检查环保设备的运行情况和运行记录,每次对该车间技术员罚款20元。若环保设施运行效果不良视而不见,不作为一次罚款40元。

  4.2.2各车间设备副主任应每次检修时安排环保设备的检修工作,确保环保设备运转率在95%以上,环保设备如果肉眼看到超标排放,每次对该车间设备副主任罚款40元。

  4.2.3没有经过审批随意停运环保设备,每次对该车间主任罚款50元,对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由相关部门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4.2.4工艺主机设备参数操作控制不好,没有达到工艺控制指标要求,造成环保设备损坏,污染物排放量增大每次对中控室主任罚款50元。

  4.2.5环保设备检修,由于人为因素造成不能按时投入运行,必须报安全生产部、生产厂长,并对车间设备副主任处罚50元。

  4.2.6设备更换的润滑油必须回收,按照废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油更换过程中防止抛洒、滴漏,设备更换或加入润滑油结束后,应将地面残油处理干净,否则对该车间主任处罚20元。

  4.2.7若电除尘器运行效果达不到要求,及时进行处理,不安排、不作为一次,对动力车间主任处罚20元,各车间停机时,应对所有环保设施的电气部分安排进行维修、维护,并要求维修电工做好维修、维护记录,不安排、不作为者罚款50元。

  4.2.8环保设施的电气部分的正常运行情况每天不巡查一次,对动力车间主任处罚20元,若主要环保设施运行效果不良视而不见,不作为一次,对动力车间主任处罚50元。

  4.2.9同一问题连续两次被发现,从第三次开始,加倍处罚。

  4.3各部门考核细则

  部门管理人员违反以下内容者,由污染治理小组按以下制度对相应责任人进行处罚。

  4.3.1技术动力部每月环保日不组织检查公司环保设备一次,对技术动力部部长处罚50元。发现严重问题,不下发检查通报,不限期整改和复检,对技术动力部部长处罚100元。

  4.3.2安全生产部不随机对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和运行效果进行抽查,对安全生产部部长处罚50元。并对各岗位人员和各车间管理人员的环保职责落实不到位的,对安全生产部部长处罚100元。

  4.3.3车间检修时,未将环保设备列入检修计划一次,对机械工程师处罚50元。列入计划未组织检修一次,对技术部副部长处罚100元。

  4.3.4车间环保设备的检修质量不达标,未做处理决定一次,对技术部副部长处罚100元。

  4.3.5技术动力部不按期组织内部污染物检测一次,对技术动力部部长处罚50元。安全生产部不按期联系上级环保部门检修检测一次,对安全生产部部长处罚50元

  4.3.6环保排放污染物不按规定时间进行分析上报数据,每拖延一天,对质量管理部部长处罚50元。

  4.3.7环保设备备品备件未按规定时间进购到位,每拖延一天,对物资供应部部长处罚50元。

  4.3.8企业管理部不制定对员工的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一次,对企业管理部部长处罚50元,不按规定委派外部培训环保专业人员一次,对企业管理部部长处罚100元。

  4.3.9技术动力部不按规定组织全公司环保培训一次,对技术动力部部长处罚50元。

  4.3.10安全生产部不及时填报污染物排放表一次,对安全生产部部长处罚50元。

  4.3.11财务部不按规定按期缴纳排污费一次,对财务部部长处罚50元;不建立环保账目,对财务部部长处罚100元。

  4.3.12项目部不按规定争取环保专项资金一次,对项目部部长处罚100元,技术动力部不配合提高相关资料一次,对技术动力部部长处罚元。

  4.3.13同一问题连续两次被发现,从第三次开始,加倍处罚。

  4.4污染治理领导小组考核细则

  污染治理领导小组人员违反以下内容者,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按以下制度对相应责任人进行处罚。

  4.4.1因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工作疏忽或管理不当而产生重大环保事故者,处以每人200-500元的经济处罚。

  4.4.2环保设备技术难题不组织会议分析解决,处以每人100-200元的经济处罚。

  4.4.3污染治理领导小组不组织抽查环保设备的运行情况和运行记录者,处以每人100-200元的经济处罚。

  4.4.4污染治理领导小组不组织公司环保工作的宣传,处以每人50-100元的经济处罚。

  4.5个人奖励

  4.5.1能及时发现环保事故隐患,并避免事故发生者,给予表扬,并一次奖励50—200元。

  4.5.2对公司环保提出有价值性意见并被公司采纳实行的员工予以500—1000元的奖励。

  4.5.3环保做出特殊贡献的予以1000—20xx元奖励。

  4.5.4对本岗位环保设施使用、操作较好,三个月内排放未出现重大异常情况的中控或岗位人员奖励100-400元;

  4.5.5对公司环保设施监督、管理较好,三个月内未出现重大异常情况的生产部、技术部管理人员奖励100-400元;

  4.5.6奖金来源:公司总经理奖励基金。

  4.6环保管理考核机构和程序

  4.6.1公司董事会为环保考核的最高权力机构,对全公司的环保管理工作及污染防治小组的工作进行考核;

  4.6.2污染防治小组为公司环保工作的管理机构,对公司各环节、各部门、各车间的环保工作监督考核,有权进行环保考核处罚及奖励;

  4.6.3公司生产部、技术部为环保管理工作的主要部门,对各车间的环保工作监督考核,有权对车间管理人员和岗位人员进行环保考核,有权进行环保考核处罚及奖励;

  4.6.4各车间主任对本车间的环保管理工作负责,有权对本车间各岗位人员进行环保考核;

  5、监督与检查

  5.1本制度由污染治理领导小组总体监督检查。由技术部部负责对环保设备设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2技术部有权对不落实本责任制度的生产车间或个人进行处罚或奖励。

  第九章 环境保护应急预案

  1.目的

  为预防和减少烟气排放超标排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保证周围居民的生活健康,特制定应急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回转窑发生烟气超标排放事故。

  3.事故类别及识别

  3.1轻微超标:

  日常运行过程中,工况不稳、水泵压力偏低,以及塌料所造成的短时或暂时烟气超标现象。

  3.2严重超标:

  指由于人员操作失误以及设备故障所造成的连续4小时烟尘严重超标现象。

  4.应急机构

  4.1以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应急指挥部成员为准。

  4.2职责:

  1)负责对日常回转窑运行中除尘设施的运行情况及维护进行监督检查,对一些不合理或轻微超标现象等进行现场处理。

  2)负责查找烟气排放超标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指挥部意见实施可行紧急控制方案。

  3)负责对范围内除尘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

  5.事故预防措施

  5.1防止回转窑烟尘超标,必须保证除尘系统各个环节均处于正常状态,任一环节出现故障都不能保证除尘系统连续稳定运行,所以,回转窑正常运行中,每小时巡回检查除尘系统必须作为一项被巡回检查的重点项目,有问题尽早发现,尽快处理避免烟尘超标事故。

  5.2要保证除尘增湿塔水压及管路的畅通。链运机正常运转,减少二次污染。

  5.3检修材料准备充分,必须从每个环节上重视,才能尽可能的预防烟尘超标。

  6.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6.1接警

  6.1.1巡检工发现问题后,应立即向车间主任汇报,并由主任报告技术动力部,如发现严重超标,应急小组到现场停止设备运行及时组织人员和材料进行抢修,同时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汇报。

  6.1.2事故应急组接到总指挥命令后,应立即通知应急组成员和各专业组人员到调度室集中,并通知救护、消防、治安保卫、污染控制、环境监测等方面立即赶

  赴事故现场。

  6.1.2如在短时间内不能处理的由公司应急指挥部协调,并由技术动力部向上级环保及有关部门汇报,进行协调处理。

  6.1.3事故抢险组同时根据总指挥的指示,按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将发生事故的基本情况上报给上级领导及当地有关行政部门。

  6.1.4应急启动后,要求尽快作到应急救援人员到位,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派出现场指挥协调人员和专家技术组赶赴现场。

  6.2应急响应级别的确定

  应急救援指挥部组长接到汇报后,应组织应急组成员迅速做出判断,确定警报和响应级别,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6.3应急启动

  应急启动后要求尽快做到应急救援人员到位,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派出现场指挥协调人员和专家技术组赶赴事故现场。

  6.4救援行动

  6.4.1现场指挥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事故车间知情人员要立即汇报详细的事实情况。

  6.4.2在运行中巡检工及现场工作人员发现烟尘轻微超标,应立即通知车间主任,检查收尘器,排除故障。

  6.4.3如发现严重超标,由技术动力部汇报指挥部组织人员和材料,进行事故应急方案。

  6.4.4烟气严重超标,应停止回转窑运行并按以下顺序开始检查:除尘器→收尘袋→除尘管路→增湿塔→沉淀池→水泵→空压机。发现一处有问题应及时处理,依次查到最后一个环节,直至排查并处理完事故问题。

  6.4.5 在事故现场抢救中,若事态扩大,抢救力量不足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停止作业的情况下现场应急组及现场应急指挥人员要立即上级汇报,并请示环保部门进行协助。

  6.5应急恢复

  6.5.1应急救援行动完成后,进入临时应急恢复阶段,现场应急组要组织现场清理、人员清点和撤离。

  6.5.2应急解除:事故应急处理完进行检修、试运行。试运行合格后应急组组长宣布应急响应结束,正式点火投入使用。应急人员撤回。

  6.6应急保障要求

  根据公司应急救援保障组进行相应落实。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7.2.1奖励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给予奖励1000元;

  (2)对防止或挽救突发环境事件有功,使公司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给予奖励5000元;

  (3)对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给予奖励20xx元;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给予奖励1000元。

  7.2.2责任追究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管理制度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1)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而引发环境事件的,处以责任人100-200元的经济处罚;

  (2)不按照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义务的,处以责任人100-200元的经济处罚;

  (3)不按规定报告、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真实情况的,处以责任人100-500元的经济处罚;

  (4)拒不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件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处以每人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

  (7)散布谣言,扰乱正常生产秩序的,处以责任人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开除厂籍;

  (8)有其他对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处以责任人100-200元的经济处罚。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环保管理制度14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的安全、环保方针,根据国家建筑行业有关法规,明确公司各项目部的安全、环保责任、义务,确保施工安全,经公司会议决定各个项目部必须遵守下列规章制度:

  1、 公司各项目部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和集团关于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关于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的法规、条例和规定。

  2、 公司各项目部都应有安全、环保管理组织机构,包括主抓安全、环保的领导,各级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环保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环保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环保检查制度,安全、环保教育制度等。

  3、 公司各项目部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

  (2)工程项目由项目部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分包范围内的施工组织设计;同时,项目部须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环保技术措施,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环保要求施工。

  4、 公司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环保法规及安全、环保知识教育,增强员工法制观念,提高员工的安全、环保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及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5、 施工前,公司应对项目部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环保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和要求;项目部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环保教育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等规章制度及要求;项目部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 施工期间,项目部应派专人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工作;项目部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规定。做好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 项目部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公司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对于查出的隐患,项目部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

  8、

  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项目部自理,项目部应督促

  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涉及公司企业形象标识的劳保用品,由项目部统一购买,并统一形象标识,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

  9、 项目部应对各自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项目部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0、 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项目部应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1、 项目部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项目部自备。项目部应保证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并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人员伤亡和环境事故,由项目部负责。

  1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具有资格的培训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验证;外省市特种作业人员还须经项目所在地有关特种作业考核部门进行审证教育;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如果因为违章操作、违章指挥造成的事故,相关责任人要负主要责任。

  13、 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4、 项目部在使用电气设备时,应在使用前进行检测,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

  15、 坚持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项目部不得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

  16、 项目部在施工中,应注意对地下管线、防空洞及高压架空线路等的

  保护。项目部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等应向施工人员进行详细交底。

  17、 项目部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损、环境等重大事故(包括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项目部应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家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关于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廿四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项目所在地安全、环保主管单位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环保管理制度15

  本实验室为切实履行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本校实验室排污管理规章制度和环境保护责任制,加强相关教学人员和学生的环保教育和培训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尤其是实验室排污管理纳入学校日常工作计划,将实验室污染防治费用纳入学校年度预算。

  完善管理体制。实行校长及教务处负责管理制度。

  实验室应定期登记和汇总本实验室各类试剂采购的种类和数量,存档、备查并报学校和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实验室教学活动中产生和排放的废气、废液、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物,应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申报登记、收集、运输和处置。严禁把废气、废液、废渣和废弃化学品等污染物直接向外界排放。

  实验室中易燃易暴及腐蚀性的物品的暂存、交换、运送和处置,应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接触危险物品的实验室器皿、包装物等,必须完全消除危害后,才能改为他用或废弃。禁止将废弃药品以及已受污染的器皿等转移给不具备污染治理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使用;禁止丢弃有毒有害固体废物、废液等。

  实验室应采用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试剂,替代毒性大、危害严重的试剂;采用试剂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实验方法和设备;应尽可能减少危险化学物品和生物物品的使用;必须使用的,要采取有效的措施,降低排放量,并分类收集和处理,以降低其危险性。

  对实验室排放的污染物应建立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和应急体系及报告机制,制定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并配备应急设备,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实验完毕后,要认真清点整理好教学仪器、药品及其它设备,玻璃仪器要刷洗干净,摆放整齐,并向教师询问仪器、药品禁止使用情况及问题,经教师或实验教师验收并得到允许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要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注意节约药品和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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