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5-12-05 01:07:47 好文 我要投稿

档案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档案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档案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5篇)

档案安全管理制度1

  1、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档案室的全面工作。

  2、负责组织学习、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规定。

  3、负责制订档案工作的.工作计划、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等档案工作规范。

  4、负责集中统一管理学校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安全。

  5、根据所保管的档案资料情况和工作需要,编写适用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积极主动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

  6、负责做好档案的口常查、阅、借工作,对全校档案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

  7、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统计、保管、移交、销毁等工作。

档案安全管理制度2

  1、目的

  安全生产档案是对企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的真实记载,反映企业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具体体现,它的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同时也反映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状况,并对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形象奠定了强有力的基础保障,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3、安全生产档案的内容

  安全生产档案是指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形成,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像、声像、电子文件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3.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安全规章制度和文件

  3.1.1每年收集更新的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3.1.2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对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记录;

  3.1.3安全生产文件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公司发文或转发上级单位文件由行政部负责管理存档;

  3.2安全责任书、工作计划与总结、考核记录

  3.2.1每年一次的个人安全生产责任书;

  3.2.2各部门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3.2.3根据安全责任书对责任人实施的安全责任考核结果;

  3.3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3.3.1安全教育培训包括“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专业安全培训、日常安全教育等;

  3.3.2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培训照片,培训课件,培训记录,三级安全教育试卷,三级教育记录卡;

  3.3.3换岗及复工教育资料;

  3.3.4特种作业人员专门培训和定期复审,持证上岗有关资料;

  3.3.5每年至少一次对全员进行安全教育资料;

  3.3.6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资料;

  3.4安全会议台账

  3.4.1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记录、纪要;

  3.4.2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会议记录、纪要;

  3.4.3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临时组织的各类会议,包括传达贯彻上级文件,收听收看电视电话会议等记录、纪要;

  3.4.4其他安全会议记录;

  3.5违章记录及安全奖惩档案

  3.5.1应有日常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的检查记录;

  3.5.2检查中发现的违章行为、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违规现象应通过教育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及时予以纠正;

  3.5.3公司奖惩制度、规定、公司及上级奖惩文件并建立安全奖惩台帐;

  3.5.4安全奖惩台帐应至少保持3年以上;

  3.6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及整改记录

  3.6.1专业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记录及安全检查表;

  3.6.2专项安全检查表、日常、综合性安全检查表;

  3.6.3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建立隐患整改登记台帐,包括隐患类别、内容、整改措施、整改部门和负责人、整改进度、完成情况、验收和反馈等;

  3.6.4隐患下达的形式不限,可以是整改通知单,也可以是整改计划或隐患整改报告等,但都必须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证;

  3.6.5记录应至少保持3年以上;

  3.7特种设备及危险设备档案

  3.7.1本厂的特种设备包括、电梯、压力容器;危险设备是根据设备的危险性而确定的设备设施;

  3.7.2特种设备制造单位、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3.7.3设备档案应包括特种设备及危险设备台帐、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定期检验和定期自检记录、运行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3.7.4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及维护保养记录,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3.7.5特种设备档案应长期保存;

  3.8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档案

  3.8.1设备设施分布情况、设备设施现状;

  3.8.2验收测试记录及启用日期;

  3.8.3维修、监测和检验记录;

  3.8.4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档案应长期保存;

  3.9职业卫生档案和有害作业点监测记录(长期保存)

  3.9.1职业卫生目标管理和责任制,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

  3.9.2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包括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记录,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结果等,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记录等;

  3.9.3有害作业平面布置示意图及接触人员人数、名单。有害因素监测记录资料,有害物超标的整改措施及实施后的情况记录资料;

  3.9.4职业病患者资料(诊断报告、治疗及处理资料);

  3.9.5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接触职业危害人员登记表及体检记录(上岗前、在岗、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表)职业病人登记表,折页病人诊断证明书等;

  3.9.6其他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记录;

  3.10电器设备检测记录

  (1)绝缘检测记录;

  (2)接地电阻检测记录;

  (3)漏电保护器运行、检测记录;

  3.11应急预案及演练记录

  (1)应急救援机构、应急物资装备清单;

  (2)应急预案及目录清单,应急预案按评估报告;

  (3)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4)其他与事故应急有关的记录;

  3.12伤亡事故档案。保存单位:公司(安监部门)长期保存。

  (1)伤亡事故登记表;

  (2)事故调查报告书及批复(调查记录、图纸、照片、物证、人证等材料);

  (3)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4)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病历、检验报告等);

  (5)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情况;

  (6)事故审批结案文件;

  (7)工伤事故月报、年报表、历年来事故登记台帐和事故统计分析图表等资料;

  4.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

  4.1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编制、审核和批准。

  4.1.1安全相关管理体系文件由安委会组织编制、审核,职能部门负责编制、审核职责范围内的文件。记录表格的制定由职能部门同时进行,企业已有的表格,可在文件中直接引用。

  4.1.2受控文件经审核并确定发放范围后,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发布。

  4.2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发放。

  4.2.1行政部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相关登记、发放工作,并填写文件清单以便于核对文件版本和检索。应确保文件使用的各场所都得到相关文件的最新版本。

  4.2.2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发放范围由安委会提出,企业主管领导或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行政部发放。

  4.2.3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发放、回收均要填制文件发放、回收记录。

  4.2.4政策性方面主要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等由职能部门负责收集、整理、识别、登记,填制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

  4.3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评审、修订。

  4.3.1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应每年由原组织编制单位组织评审,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的适用性、可操作性、合规性等进行评估。经评估需修订的,或者由建议修订的部门提出修订意见和建议,由编制单位进行修订、完善后按原审批程序进行发布。文件评审组织部门应保存文件评审和修订的记录。

  4.3.2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版次号从1开始顺序标注。当文件出现重大或多次修订、机构发生重大调整等情况时,对体系文件作整体换版处置,并做出相应的换版标注。

  4.3.3所有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修订方式应在文件修订记录注明“修订方式”和“负责修订的人员”。

  4.4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领用、借阅和复制。

  4.4.1安全生产相关文件领用人应在发放记录中签字。因破损需重新领用文件的,由文件使用部门向文件发放部门提出申请后,以旧换新。若发生文件遗失,由遗失单位提出申请,经企业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补发。

  4.4.2内外部人员借阅与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时,应填写文件借阅记录,由行政部负责人批准。

  4.5安全生产相关记录的格式设计和填写。

  4.5.1各部门专用的记录格式,由各部门组织设计编制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企业行政部备案。

  4.5.2记录表格样式的设计应能充分反映规定的活动,满足支持性文件的有关要求。一般应包括:名称、编号、日期、项目、数据、描述必要的结果、填写部门、填写人员、说明等。

  4.5.3安全生产相关记录填写要及时、准确、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不得用铅笔和圆珠笔填写;如因某种原因不能填写的项目,将该项用斜杠(/)划去;各相关栏目责任人签名不允许空白。如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数据,应采用单杠划去原数据,在其附近用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填入更改后的数据,签署更改人的'姓名(或加盖印章)、日期。

  4.6安全生产相关文件保管、作废与销毁。

  4.6.1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由编制部门或使用部门分类进行保管。需归档保存的安全生产相关文件,每年或项目完成时向档案管理部门及时归档。

  4.6.2受控的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失效或因其它原因需要作废时,由原发放部门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作废,作废的文件应及时从使用场所撤出,需保存的加盖“作废留存”印章,确保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4.6.3对要销毁的作废文件,由原发放部门填写文件记录销毁清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方式有:粉碎、撕毁、烧毁、磁盘格式化,损坏光盘等。

  4.7安全生产档案的分类。

  归档材料应是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种文件、规章制度、技术资料、原始记录、图片、图纸等资料。

  4.7.1安全生产档案收集与移交的基本要求。(1)归档材料应确保完整、准确真实、系统规范,反映企业安全生产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2)归档材料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标准和要求,进行整理、编目造册。

  (3)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应与内容相同的纸质文件同时归档。

  4.7.2安全生产归档时间

  各部门在安全生产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可以按年归档,也可按项目活动内容归档。

  4.7.3安全生产档案保存期限

  安全生产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1—5)年、短期(1年以下)三种。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完安全生产档案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

  5.附则

  5.1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5.2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5.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档案安全管理制度3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馆内部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和馆内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馆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一、消防安全工作组织

  (一)建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馆长任组长,副馆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全体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组织、落实本馆消防安全工作。

  (二)消防安全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二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即: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馆长);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馆员);各负其责,层层把关,保障消防安全。

  (三)指定专人兼任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消防安全员,明确其职责,确保重点部位消防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四)消防安全工作由校综治办归口管理,消防安全所形成的材料,及时整理归档。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档案馆消防安全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岗位安全职责。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本部门是学校所有档案的保存点这一特点,对工作人员及勤工助学学生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及消防知识培训。

  4、组织防火检查和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做好检查记录。

  5、定期组织检查灭火器,确保其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1、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馆长)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部门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馆内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安全工作与本馆业务工作统筹安排,制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

  (5)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2、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工作人员)

  (1)严格执行档案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严格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下班前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做到档案“九防”要求。

  (3)每月进行一次电器和线路的检查,发现故障、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报修,并做好记录备案;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采取预防措施,并向馆领导报告。

  (4)制止一切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

  (5)如发生火灾事故,应主动积极地提供情况,查明原因。

  (6)做好本部门灭火器材的保管工作,使灭火器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

  3、重点部位(档案库房)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1)严格执行档案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档案库房安全管理职责,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禁止与库房管理无关人员进出库房,禁止在档案库房内存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库区内吸烟及使用明火。

  (3)每天对库区进行消防安全巡查不少于两遍,并作好检查记录。

  (4)下班前关好库房门窗,切断电源,妥善保管好库房钥匙。

  (5)保管好库区内配置的消防灭火器,熟悉灭火器的位置,熟练掌握使用知识。

  (6)发现险情要立即报告,出现火灾要奋力扑救,尽最大努力保护档案及国家财产安全。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宣传与学习制度

  1、定期组织学习消防条例,普及消防知识,及时传达上级各项消防指示精神,不断提高防火安全意识,结合本馆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布置。

  2、重视节假日及霉雨季节的防火安全,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落实到位。

  3、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采取督促和抽查相结合、教育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加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杜绝一切违章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管理制度

  1、本部门实行责任制,每年由馆领导与各馆员签定责任书。

  2、各馆员下班前需对门、窗、电器设备、阅览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要情况与校综治办联系;

  3、非馆内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库房。

  4、馆内各贵重物品,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存入保险柜内。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消防法》和档案馆消防安全制度。

  2、不准在库房、办公室和阅档室等乱拉、乱接电线,不准擅自使用电炉、电烙铁、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3、严禁个人擅自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对违反规定者,将按"危险品管理条例"严格查处。

  4、档案馆范围内的走廊、楼梯、电梯等公共部位严禁堆放物品,保持通道畅通,各科(室)废旧物品、杂物需集中统一处理。

  5、库区、阅档案、会议室、办公室、计算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杜绝火灾隐患。

  6、各消防责任人,对配置的灭火器要定期组织检查、保养,保持良好状态。

  7、对现有消防器材,非紧急情况或未经馆领导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动用。

  (四)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开展消防知识普及教育。印发消防知识学习材料,组织各种层次的.学习活动,使馆员掌握消防知识;

  2、把安全防火教育内容纳入工作宣传、年度计划,并作为重点业务学习内容之一;

  (五)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

  1、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栓)是灭火的专用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或移动;

  2、灭火器要按期更换(一般使用期限为3年),充填药剂;

  3、灭火器如有丢失或损坏,要查出原因后及时添置;

  4、配置档案库房重点要害部位的灭火器,由负责库房安全的专人负责保养,做到定点、定人,如有遗失或破损及时向馆领导汇报;

  5、对有故意损坏或私自挪用消防器材行为的人,根据情况作出必要的处罚以及经济赔偿,造成后果者追究其责任。

档案安全管理制度4

  一、非本室人员一律严禁入内。

  二、档案室内严禁吸烟或燃烧废纸。

  三、严禁在档案室内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四、经常检查档案室的照明等用电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档案室要专人管理,经常检查门、窗和门锁。

  六、保持档案室的清洁卫生,装具案卷等排列整齐。

  七、档案室内必须做到: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潮、防尘、防强光、防高温、防有害气体。

  八、档案室要有防火设备,对防火设备要经常检查,做到有备无患。

  九、严格遵守保密守则。

  十、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安全管理制度5

  本公司档案室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公司使用。

  如其它部门或个人查阅时,须经档案室负责人或档案形成部门领导同意,并仅限于室内阅览。

  凡因特殊需要,经批准同意借出的档案,外借时间一般为三周左右,到期仍需继续利用,须办理续借手续。

  借出的档案不得转借他人,不得随意涂改、圈划、眉批,不得拆卷,不得增删档案内容或污损档案。

  凡外单位或个人查阅档案,须持单位正式介绍信,写明查档目的。安全、公安部门查阅有关档案,须经公司领导批转。

  凡复制、摘录档案,须经档案室负责同志。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或档案室同意,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

  借阅档案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并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电话查询档案,只限于一般问题的咨询。档案的储存必须规范、分门别类,标识明确,便于查询。

档案安全管理制度6

  档案室是学校党政文书资料,人事档案学生学籍档案保存使用的场所,列为学校安全管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应特别做好安全工作。为加强档案管理切实做好档案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和质量,特定档案室安全管理规定:

  1、档案室是机密部位,应有专人专管,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

  2、要维护档案的完整性,保持其历史联系,要做到“有规可循,有据可查”,便于保管加利用。

  3、档案库房内严禁吸烟。相仿器材固定存放,工作人员离开库房时要关闭门窗,切断电源。

  4、保持档案室整洁卫生,并有防盗、防火、防潮、防鼠、防尘、避光等安全措施。

  5、档案箱排列要整齐,分类存放,每年清库查对档案一次,确保档案安全。

  6、调阅档案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做到调卷登记,还卷注销。

  7、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8、门窗坚固防盗,工作人员随手关窗锁门,假期,节日要特别加强看护,确保安全。

  9、档案管理人员要不断学习掌握科学知识,善于总结经验,提高管理水平。逐步实现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

  学习档案室应悬挂《学校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学校档案室资料借阅登记制度》,应建立《学校档案借阅登记本》《学校档案室安全检查记录表》。

档案安全管理制度7

  为加强档案数字化安全管理,确保档案数字化过程中档案实体与信息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特制订本制度。

  (一)档案原件在移交数字化加工单位前,由档案部门工作人员预先清点、检查、登记,确定需要数字化加工的档案案卷。

  (二)档案原件必须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履行出入库手续和交接手续。

  (三)在档案数字化生产加工过程中,必须有档案部门工作人员在场进行全程监督,及时解决生产加工中出现的问题,排除泄密隐患。

  (四)档案部门工作人员根据工作进度,不定期对已完成数字化加工的档案原件进行抽样检查,确保档案原件准确、完好。

  (五)档案部门对数字化加工单位指定从事数字化生产的工作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备案。同时,每个工作日到场的工作人员需进行签到登记,签到表由现场负责人签名确认。

  (六)档案部门必须与承担档案数字化生产加工单位签订保密协议,明确数字化加工单位的保密义务和责任。数字化加工单位同时必须与从事档案数字化生产加工的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工作人员的保密义务和责任。

  (七)生产加工完成后,数字化加工单位应当将生产加工的档案原件、档案数字化信息及其存储介质全部移交给档案部门,不得擅自复制或留存,并办理移交手续。

  (八)档案数字化生产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扫描仪必须符合有关保密技术标准和保密要求,并按涉密设备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得使用无保密保障的扫描设备。

  (九)档案数字化生产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计算机及其存储介质,应当严格遵守计算机有关保密管理规定。根据所处理档案的.最高密级,确定计算机及其存储介质的密级,采取相应的保密技术防护措施。

  (十)使用计算机及设备禁止接入互联网或单位内部局域网,必须与其他网络完全物理隔离。不得安装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硬件模块和联接无线鼠标、键盘等无线互联的外围设备。任务完成后,应当继续按涉密计算机使用、管理、或者拆除硬盘。

  (十一)使用的移动硬盘、U盘、光盘等存储介质。按涉密载体进行管理,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及其网络上使用。

  (十二)生产加工场所应当安装摄像头,随时监控生产现场情况。

  (十三)生产加工场所应有专门的休息室或储物柜,便于工作人员存放私人物品。严禁将手机、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私人移动存储介质等设备带入生产加工场所。

档案安全管理制度8

  一、遵守保密规定,严格控制不应公开的档案信息。

  二、保存档案数据信息的计算机不得与公共信息网络联接,确需联接时,必须通过安全保密审查。

  三、加强对档案信息网络传输的管理,确保网络和使用过程的信息安全。

  四、确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系统的管理工作,并设置计算机操作系统用户口令。

  五、计算机系统必须安装防病毒卡或反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版本,做好防病毒工作。

  六、保存档案数据的计算机外送修理时,应将有关数据的内容清空、删除或将硬盘摘除,并做好计算机修理情况登记。

  七、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档案数据库和档案数据安全。所有数据至少复制两套,并异地保存。

  八、信息载体(如硬盘等)损坏,必须拆除后放入待鉴定室专门保存。

  九、磁性载体每满2年、光盘每满4年应进行一次抽样机读检验,抽样率不低于10%,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恢复措施。

  十、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文本和图形形式的电子文件,必须同时制成纸质文件或缩微品等拷贝件一并归档保存。

  十一、应加强对归档电子文件鉴定销毁的管理。对于属于保密范围的归档电子文件,连同存储载体一起销毁,并在网络上彻底删除;对于不属于保密范围的归档电子文件进行逻辑删除。

  十二、以上各条请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互相监督,共同遵守。对违反本制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档案安全管理制度9

  一、档案建立

  (一)建立健全学校各类档案,为学校各级领导,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作出决策供应精确、牢靠的依据。并确定一名副职校领导详细负责和指导资料的收集、分析、筛选、立卷、归档等建档工作。

  (二)学校建立档案资料室,由人事秘书专职治理,按《中学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附后)建立档案。教育处、总务处等行政职能部门和团委设档案柜分别治理。

  (三)全面系统地建立健全学校档案、教师档案和学生档案,学校档案按类以时间为序建立,教师的一般人事档案,一般职务档案和业务档案按人头建立,学生学籍档案按届,按班分类建立。

  二、档案立卷

  (一)档案人员应按资料收集范围准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装订、编制名目,进袋入档。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

  (二)卷宗必需注明保存的期限。凡注明“暂存”的资料一般以一年为期限;注明“短期”的一般以五年为期限;注明“长期”的由学校依据实际需要打算保存期限。

  (三)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中未编入,照片档案盒,但确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其它资料,学校可依据需要自行打算是否保存。

  三、档案补充

  (一)教职工任免、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调资、入党、入团、奖惩等材料要准时收入个人档案。

  (二)外来文件、函件由收文员(或人事秘书)统一分类编号登记,()交校有关领导阅后,即立卷归档。

  (三)校内印发的文件是档案补充的重点,平常校长室、教育处、教科室、总务处、团支部、少先队部应将此类文件分类保存,每学期完毕时,集中交档案人员立卷归档。

  四、档案转递

  教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转递档案,必需按上级有关部门通知的转递工程逐项登记,文书档案盒,严密包封,并加盖密封章,通过机要转递,不得公开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五、档案查阅

  (一)校外人员来校查阅档案,必需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前方可到档案资料室查阅档案;查阅者不得查阅本人或亲属的人事档案、职务档案;未经同意不得摘抄档案材料,经同意摘抄的'材料须经档案资料室人员认真核对并签署意见;查阅者不得将档案材料拿出资料室。

  (二)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必需经有关领导同意前方可借阅,并要办理登记手续,会计档案盒,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

  六、档案安全保密

  (一)档案资料室门窗要加固,要备有消防器材,保持干净、枯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二)档案治理人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资料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档案资料室人员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仍乱抛,应将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档案安全管理制度10

  第一条为规范安全生产档案管理,促进工程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指挥部与监理、施工单位签定的《安全生产合同》等文件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参与高速公路建设的所有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档案主要包括安全文书和安全内业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汇总与存档。

  第四条安全生产档案管理遵循“填写全面、真实准确、归档及时”的原则。各单位应落实专室、专人、专机、专柜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文书和内业资料的档案管理,档案盒应有管理类别标签、细分标签和卷内目录,以便归档和查阅。

  第五条施工单位安全内业资料包括: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责任状;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安全操作规程;

  (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六)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合同;

  (七)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及证件、一般作业人员台帐;

  (八)特种设备登记、检验合格证、维修保养记录和运行记录;

  (九)安全教育培训、交底台帐及记录;

  (十)安全会议与学习台帐及记录;

  (十一)各级安全检查、整改台帐及检查通知、整改回复、安全问题处罚、复查等记录;

  (十二)专职安全员安全日志、电工巡视记录;

  (十三)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台帐及使用计划、使用记录和有关证明材料;

  (十四)危险源调查、分析、评价、分级资料;

  (十五)主要危险源明白卡以及危险告知台帐、记录;

  (十六)临时用电、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及其审查批复文件;

  (十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计划和记录;

  (十八)生产安全事故台帐及事故报送(月报、快报)、处理记录;

  (十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资料;

  (二十)其他安全管理资料(包括例会、照片、影像资料等)。

  第六条监理单位安全内业资料包括:

  (一)安全监理制度、职责及安全保证体系、安全资格证书;

  (二)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及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三)审查批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保证措施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记录;

  (四)安全监理检查、指令及隐患检查整改闭合资料;

  (五)安全监理台帐(包括监理日常工作台帐、安全监理指令台帐、专项方案审查台帐等);

  (六)安全监理日志、安全监理巡视记录、安全监理月报;

  (七)施工单位定期对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设备台帐等报备资料;

  (八)其他安全管理资料(包括例会、图片、影像资料等)。

  第七条安全内业资料启用以下表格,由指挥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应填写,按规定报送和存档。具体见表1《xx高速公路安全生产表格汇总表》、表2《xx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台帐汇总表》。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表格汇总表表1

  序号表格名称编号1安全生产会议记录表012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023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034安全交底记录表045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056安全检查日志067特种设备登记、使用表078机械设备维修记录表089机械设备保养记录表0910起重设备试吊记录1011危险源告知(明白)卡1112应急预案演练情况记录1213电工定期检查、维修、保养记录1314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快报表1415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月报表15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台帐汇总表表2 序号台帐名称编号1安全规章制度台帐012“三类人员”管理台帐023安全会议台帐034安全检查台帐045安全教育培训台帐056安全交底台帐067安全“再教育”台帐078安全检查、整改台帐089安全责任书、协议登记台帐0910设备进场验收登记台帐1011施工特种设备进场验收登记台帐1112设备使用、维修保养台帐1213作业人员登记(台帐)表1314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台帐)表1415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台帐1516安全生产经费投入统计(台帐)表1617消防器材、危险品使用管理台帐1718起重设备试吊登记台帐1819专项方案台帐1920应急预案管理台帐20xx事故报表登记台帐2122事故处理台帐2223监理工作台帐2324安全监理指令台帐2425安全监理专项方案审查台帐2526安全管理文件登记台帐26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建立以下档案: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内业资料盒目录及内容

  序号目 录内容及要求(简要说明)

  1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条例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条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

  2公司(母体)来文母体单位对本项目部下发的'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若综合办公室要存放原件,可复印一份放在本盒中。

  3上报公司(母体)文函项目部对母体单位上报有关安全方面的文函件4指挥部来文指挥部下发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文(函)件

  5地方政府来文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文(函)件

  6施工安全生产月报表项目部每月施工安全月报表(集中收集)(月报表填写要数据真实、内容齐全)

  7指挥部整改指令指挥部下发的关于安全隐患整改指令,相对应的安全隐患整改指令回复一起存档。(施工单位要及时按安全隐患整改指令进行整改,报指挥部复查,完成资料闭合)

  8驻地办整改指令驻地办下发的关于安全隐患整改指令,相对应的安全隐患整改指令回复一起存档。(施工单位要及时按安全隐患整改指令进行整改,报驻地办复查,完成资料闭合)

  9项目部内部整改指令项目部内部下发的关于安全隐患整改指令,相对应的安全隐患整改指令回复一起存档。(施工单位要及时按安全隐患整改指令进行整改,完成资料闭合)

  10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框图);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1项目安全人员证件项目经理、总工、分管安全副经理(b证)、安全部长(c证)、专职安全员(c证)(5000万/人)的清单及证件的原件和扫描件。

  12安全管理制度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消防责任制度、治安保卫制度、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卫生责任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制度、群防群治制度、安全生产措施费使用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危险源排查制度等)

  13安全责任制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分管安全副经理、各部门安全责任制等

  14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各施工单位根据自身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各项应急救援预案(如:临时用电、隧道坍塌、突泥、涌水、岩爆;桥梁高墩作业、预制梁板吊装、现浇箱梁、人工挖孔桩;路基高边坡、土石方开挖等)

  15专职安全人员安全施工日志所有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填写安全施工日志,每月在项目部安全部汇总。

  16安全工作总结月(每月月末必须总结)、年总结、上级检查汇报总结、专项活动总结

  17安全生产费使用管理安全生产费投入使用计划(根据总工期,编制安全生产费使用计划书(细化到月度))、每月安全生产费使用情况明细表

  18专项活动记录各项安全专项活动方案

  19安全防护用品记录安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领用记录

  20安全教育培训记录项目部安全培训计划书、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各级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要经常性进行,提高安全意识和施工安全防范技能)。

  21安全生产责任状项目部与副经理、总工、各部门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项目部与项目分部、工区、作业班组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相邻合同段之间。

  22安全会议记录召开安全会议记录(包括指挥部、驻地办、项目部内部),每次会议均要有记录和影像资料,参加人员必须亲自签字。

  23安全检查记录项目部内部安全检查记录资料(保证项目部内部安全检查的频率,要经常性进行)。

  24安全奖惩记录项目部内部为加强安全管理的安全奖惩记录(安全奖励通知书、罚款单、罚款通知书)

  25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开工情况统计表,安全技术交底情况统计表(以上两项内容可以合成一张表);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开工,均要对员工、农民工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机械、各工种(爆破、电工、焊工、架子工、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等)安全技术交底。(同一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要经常进行,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减少和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6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方案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开工情况统计表,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方案编制与报批情况统计表(以上两项内容可以合成一张表);各施工单位根据自身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各项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技术方案(如: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方案、隧道坍塌、突泥、涌水、岩爆;桥梁高墩作业、挖孔桩等桩基施工;路基高边坡、石方开挖等等),没有编制的工序,将不得开工,对于重、难点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技术方案还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27安全操作规程各施工单位根据自身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分项工程,如人工挖孔桩、石方爆破、喷射砼;各施工工种,如电工、焊工、钢筋工、);各机具,如砼拌和机、空气压缩机等。

  28特种设备记录在施工现场的各种特种设备均应进行登记(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报告书、特种设备登记表、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记录等)

  29特种作业人员记录特种作业人员清单及相关证件(如:电焊工、气焊工、电工、起重操作人员、指挥人员、机械操作人员、机动车辆司机等)上岗操作证件(注意证件及时复审,没有复审的证件为无效证件)

  30施工人员花名册本项目施工人员化名册、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等

  31危险源辨识与分析管理危险源辨识、分析与控制、危险源清单(每月必须进行统计)危险源包括工程部分、工地食堂、卫生、消毒、工地办公区等。危险源清单内容包括危险源名称、部位或桩号、等级(重大或一般)、防范措施等。

  32民爆火工物品管理爆破作业许可证(地方公安机关认可)、爆破人员清单与证件、爆破安全专项方案、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等

  33施工人员工伤意外保险保险人员清单,保险合同复印件

  34生产安全事故处理事故相关原始资料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资料。

  35其它其他有关安全方面的资料。

  注:以上所有资料盒内均必须有卷内目录。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安全档案,内容如下:

  (一)安全组织机构档案。

  内容包括安全领导小组成立文件;安全监理机构、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兼职监理工程师配备及职责;安全监理人员资质证件等内容。

  (二)安全监理制度档案。

  包括安全监理活动组织、目标、计划、内容、方法,应急救援组织实施预案,演练方案等内容。

  (三)安全监理档案。

  包括安全监理工作计划;安全监理日志;安全监理月报,安全管理数据统计月报;安全监理活动记载等内容。

  (四)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档案。

  包括管辖标段内主要控制性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部专项方案及申请;本监理单位审查意见;专家会论证意见;指挥部审批意见;主要控制性工程日常安全监管情况等内容。

  (五)安全隐患排查档案。

  包括主要危险源明白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记录;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安全隐患整改结果台帐。

  (六)生产安全事故档案。

  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报送及处理记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台帐;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台帐;生产安全事故分析等内容。

  (七)安全文件档案。

  包括上级来文来函,与施工项目部及其他有关方面往来函件,各种安全活动视听资料等内容。

  (八)安全生产考核档案。

  包括对项目部月度考核,对本监理单位安全监理工作考核等内容。

  第十条指挥部将定期考核或随机抽查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监理单位对应考核或抽查施工单位,其结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湖北交投麻武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档案安全管理制度11

  1.总则

  1.1为加强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确保档案数字化过程中档案实体与信息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制定本《规范》。

  1.2各级各类档案馆、室等档案部门(以下简称“档案部门”)开展档案数字化外包工作,具有xxx法人身份的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数字化服务机构”)承担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应遵循本《规范》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档案部门自行开展档案数字化时,可参照本《规范》实施安全管理。

  1.3本《规范》所称数字化外包档案指非涉密档案,涉密档案数字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4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应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应用确保档案安全的技术手段,建立权责明确、覆盖档案数字化全过程的岗位责任制,对档案数字化全过程实行严格监督和管理,确保档案实体与信息安全。

  2.档案部门的安全管理

  2.1成立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同志参加的档案数字化外包管理组织,明确档案数字化管理的部门、人员及其职责。

  2.2根据档案数字化总体规划,确定数字化外包档案的范围,提出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要求和技术指标。

  2.3提出档案数字化外包招标文件中有关安全管理的要求,协助制定招标文件,审定合同。

  2.4对数字化服务机构的相关资质、业绩、人员、设备和加工软件等进行考察,并了解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用具有与数字化加工相关涉密资质的数字化服务机构。

  2.5建立档案数字化安全保密制度,与数字化服务机构签订安全保密协议,并对档案数字化加工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

  2.6制订档案实体交接、数字化加工过程管理、数字化成果验收与交接、存储介质管理、档案实体保护等操作规程或规章制度。

  2.7建立档案数字化外包项目管理档案,记录档案部门和数字化服务机构实施档案数字化外包项目的全过程。

  2.8建立监管机制,对数字化服务机构的保密、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止档案实体受损、丢失,杜绝数字化服务机构擅自复制、留存、使用档案信息的行为。

  3.数字化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

  3.1数字化服务机构必须具有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业务范围必须包括档案数字化加工或数据处理类项目。

  3.2数字化服务机构的法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股东及工作人员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3.3数字化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和xxx门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必要时提供xxx审材料。

  3.4数字化服务机构必须与其工作人员签订符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要求的劳动合同。

  3.5数字化服务机构的人员数量与素质、技术与管理水平、设施与设备状况能够满足拟承担项目的要求。

  3.6数字化服务机构必须制订并执行数字化安全保密制度,制订并执行档案实体交接、数字化加工过程管理、数字化成果验收与交接、存储介质管理、档案实体保护等操作规范和管理制度。

  3.7数字化服务机构应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配备专人负责安全保密工作。

  3.8数字化服务机构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和必要的上岗培训,并与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明确规定工作人员不得阅读、摘抄、外泄档案内容和其他安全保密责任、义务。安全保密协议应报送档案部门备案。

  3.9数字化服务机构必须积极支持、配合档案行xxx管理部门的安全保密检查。

  4.数字化场所的安全管理

  4.1数字化加工场所一般设在档案部门xxx、可封闭的建筑内。

  4.2数字化加工场所应符合防盗、防火、防尘、防水、防潮、防高温、防日光及紫外线照射、防有害生物、防污染等安全管理要求。

  4.3数字化加工场所应配备满足安全管理需要的视频监控设备,确保档案暂存处、数字化加工工位、服务器、数据导出端及门窗等无监控死角;视频监控系统应由档案部门专人负责,数字化加工场所设于档案部门之外的,档案部门应定期检查视频监控系统,数字化服务机构应将视频监控数据移交档案部门保存;视频监控数据自产生之日起保存不少于6个月;档案部门应定期对视频监控数据进行回放检查,在删除视频监控数据之前,要留存视频回放安全检查记录。

  4.4数字化加工场所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并满足工作需要的档案装具,用于分别存放待数字化处理和已数字化处理的档案。

  4.5数字化加工场所须封断所有档案数字化加工设备的无线网络功能,并定期进行相关检测。

  4.6数字化工作人员存放随身物品要有专用储物箱柜,并与档案装具分区放置;数字化加工场所不得有非工作需要的私人物品,包括照相机、摄像机、手机、录音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各类电子设备和各类移动存储介质;严禁擅自将数字化加工场所内的物品带离现场。

  4.7工作人员要挂牌上岗,接受身份核查登记和安全检查,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数字化加工场所。

  4.8工作人员不得在数字化加工场所内从事与数字化无关的活动,严禁在数字化加工区内喝水、进食、吸烟等,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数字化加工场所。

  4.9档案部门和数字化服务机构应指定有关人员经常对数字化加工场所进行巡查,确保有关数字化加工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得到切实贯彻和执行。

  5.数字化加工设备、网络环境与数据载体的.安全管理

  5.1档案数字化加工过程中建议使用档案部门提供的相关设备,使用数字化服务机构设备的,档案部门应当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

  5.2档案数字化加工使用的计算机、扫描仪等设备,必须采用技术手段或专业物理设备封闭所有不必要的信息输出装置或端口,如USB接口、红外线、蓝牙、SCSI接口、光驱接口等,封闭的装置或端口要定期进行检查。

  5.3档案数字化加工过程中推荐使用国产设备并使用正版软件。数字安全与网络临近软硬件必须使用通过国家安全认证的国产品牌产品。除必要的操作系统、杀毒软件、加工软件和第三方安全管理软件外,档案数字化加工计算机不允许安装任何与加工无关的软件。

  5.4档案数字化加工网络要与其他网络物理隔离,禁止使用无线网卡、无线键盘、无线鼠标等设备。

  5.5档案数字化加工网络环境中应配备具有权限管理、设备管理、端口管理、日志管理和安全审计等功能的数字化加工安全保护系统,准确记录授权用户的访问行为、设备接入和电子档案信息流向等信息。

  5.6档案数字化加工系统应具备流程定义、任务分配、过程跟踪、质量检测、成品制作、数据验收、数据备份管理等功能,并分别设置管理员、保密员、审计员,实行“三员分离”。

  5.7档案数字化加工过程中建议由档案部门提供计算机等设备的硬盘、移动存储介质以及无法确保数据可靠清除的设备,并逐一进行检查、登记。数字化工作完成后,这些设备必须交由档案部门统一保管或销毁,严禁擅自带走。

  5.8用于档案数字化加工的设备和存储介质严禁与其他设备和存储介质交叉使用,非数字化专用的设备和存储介质严禁带入数字化加工场所。

  5.9档案数字化过程中使用的移动存储介质和刻录设备应由档案部门指定专人保管,并对使用情况进行记录。档案数字化成果的拷贝和刻录应相对集中。档案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移动存储介质数量的清点,数字化服务机构完成拷贝或刻录的数据介质(包括损坏的数据介质)应及时交接给档案部门指定的人员,并办理交接手续。

  5.10档案数字化设备和存储介质不得擅自送外维修,必须送外维修的应办理书面审批手续,并由档案部门人员现场监督。

  5.11处理尚未开放档案的信息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秘密载体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6.档案实体的安全管理

  6.1档案部门要对拟数字化的档案进行涉密性、完整性、有序性及档案实体与目录的一致性检查。涉密档案要予以筛除,档案实体破损、残缺的要进行登记与处理,档案实体与文件目录不对应的要进行必要的记录或标示。

  6.2档案部门人员应按照工作计划分批调档,并与数字化服务机构的档案接收人员进行清点、核对,双方确认准确无误后填写档案交接清单一式两份,注明交接档案的内容、数量、状况、交接时间和经办人等。

  6.3档案数字化加工不得损毁档案,出现档案损毁的,需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进行修复和登记。需要拆装档案时,应尽可能地保持档案原貌。

  6.4档案数字化过程中要建立档案流程单,流程单包括档号、加工工序、设备编号、数量、经手人、加工时间等,数字化加工过程中档案流程单应与档案实体同步流转。

  6.5档案数字化过程中发现有涉密标识且无解密标识的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机构应停止该档案的数字化加工,在登记目录后立即将档案移交档案部门。

  6.6正在进行数字化加工的档案必须每天入库(柜),不得在加工工位上留存过夜。

  6.7数字化档案要专人专柜保管,数字化加工完毕的档案要及时归还入库。对于离库时间较长或有虫霉隐患的档案,应进行消毒杀虫处理。

  7.档案数字化成果移交接收与设备处理的安全管理

  7.1档案数字化任务完成后,档案部门应组织专业人员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对向档案部门移交的数字化加工介质(如存储介质、移动介质、备份介质等)、加工监控视频回放安全检查记录、档案实体出入库交接记录、加工人员变更记录等进行安全保密专项验收;凡未开展安全保密专项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对项目进行总体验收。

  7.2档案数字化成果必须通过完整性、准确性、可用性和安全性检测,检测合格后双方办理数据交接手续。

  7.3档案数字化任务完成后,数字化服务机构应会同档案部门拆除其自带加工设备中的硬盘等存储介质,并将其与数字化过程中使用过的其他移动存储介质一起移交给档案部门,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7.4档案数字化任务完成后,档案部门必须组织专业人员对数字化服务机构所用的设备进行检查,以确保其设备中无信息留存。凡存有信息的,必须作清除信息的安全处理。

档案安全管理制度12

  1、外单位借阅档案资料需持介绍信,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方能查阅.

  2、凡公司系统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的,由借阅人向档案员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借阅登记卡,返回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认真检查并及时销帐.

  3、借阅档案资料要妥善保管,不得勾划、涂改、圈点、裁剪、损坏,否则取消借阅权.对于将档案丢失者要追究责任.

  4、借阅各项档案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不得转让他人使用.

  5、公司各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在工作发生变动时,必须由本人向档案室交回借用的全部资料,否则,主管调动部门不予开调令.

  6、工作调出,必须将档案、科技书、资料全部交加,外出参加科技性会议带回的资料,一律交档案室存放.

  7、经批准查阅的绝密档案,只能在档案室阅文,不得带出室外查阅、翻印和转借.

  8、在查阅档案中不得折卷,不得损坏、涂改, 因工作需要必须摘抄的,必须抄在保密工作手册上.

  9、查阅档案的部门,要及时将利用效果登记册内.

  10、上级部门审查档案资料时,需派车由有关人员和专职档案管理员妥善保管共同到指定部门进行审检,待审查结束后,把档案资料安全归位。

  11、档案资料按统一分类大纲进行分类、编目、划定保管期限限、密级。

  12、维护国家机密,卷面、封面要注意密级。密级定为三种:(1)绝密(2)机密(3)秘密

  13、加强档案的'安全管理,档案必须存放在专用的保险柜内严密保管,档案室门窗要坚固,做到安全可靠。

  14、保护档案库的清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请示处理。

  15、保持好库的温湿度,经常检查调整,按规定填写温湿度记录。

  16、案库房是档案保管要害部位,非本室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有查阅档案资料的同志请等候调卷,在阅览室查阅。

  17、借阅制度,搞好借阅、查阅、入库、发放登记工作。

档案安全管理制度13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防止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各部门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2)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3)室内消火栓测试每季度一次。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深圳北森科技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档案安全管理制度14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安全生产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的和现在的安全工程技术相关的对安全生产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企业的所有人员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第四条:负责安全及工程技术的领导,应把档案管理列入每年的工作计划。

  第五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

  第六条:工程科主管工程技术档案工作,对分公司的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工程科档案室及档案保管人员,负责保管本公司的工程安全技术档案。

  第八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

  第九条:对按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相关资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工程技术科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第十条:档案室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便于档案的利用,配置必要的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采用先进管理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第十一条:保密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坚定档案保存价值的原则、保管期限的标准以及销毁档案的程序和办法。

档案安全管理制度15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安全文件、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障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安全文件、档案管理

  本制度所称安全文件、档案是指在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及企业安全生产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3.管理体制与职责

  3.1公司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安全生产档案工作的领导,指定一位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日常管理工作。

  3.2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员应具有安全生产及档案专业知识,集中统一管理本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对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档案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

  3.3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员职责

  (1)凡是企业生产及业务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与安全关联性文件材料都应按规定收集齐全,整理归档。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员应忠于职守,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协助各职能部门、车间对收集的安全关联归档材料的完整程度、准确性以及保存价值进行审核。

  (4)公司办公室负责收集公司领导在企业安全管理和参加重大安全生产活动中形成的材料。

  4.档案的范围、收集与移交

  4.1安全生产档案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基础档案

  (1)企业基本情况;

  (2)厂区平面布置图;

  (3)主要管理人员登记表;

  (4)企业证照文书;

  (5)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6)职业危害申报表及申报回执单;

  (7)应急预案备案回执单;

  (8)重点部位、关键装置和危险岗位一览表;

  (10)特种设备登记表;

  (11)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附操作证复印件)。

  2)组织机构

  (1)安全生产组织架构图;

  (2)关于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通知;

  (3)关于任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决定;

  (4)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

  (5)其他与安全组织有关的内容。

  3)安全职责

  各部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4)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标准化规定的安全管理制度。

  5)安全操作规程

  6)教育培训

  (1)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2)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3)员工三级教育培训卡;

  (4)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6)复转岗、“四新”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7)日常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及总结;

  (8)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记录及总结,

  (9)其他安全培训记录。

  7)安全检查

  (1)各级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所发的安全检查指令书、整改通知书等各类执法文书;

  (2)企业执行各类执法文书所采取的措施及上报主管部门的报告;

  (3)安全监督执法方面的其他文件、文书和记录。

  (4)安全检查及整改通知书(企业自检部分)。

  (5)车间(部门)、班组例行安全检查记录;

  (6)各专项安全检查的计划安排、检查记录;

  (7)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季度、年度安全检查记录;

  (8)各项安全检查的处理情况及整改验收记录;

  (9)各项安全检查的总结汇报材料;

  8)安全投入

  (1)全年安全投入的计划及专项安全投入计划;

  (2)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投入的情况记录;

  (3)安全隐患整改方面的投入记录;

  (4)劳动防护用品方面的'投入记录;

  (5)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方面的投入记录;

  (6)安全评价、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安全文化建设的投入;

  (7)其他与安全有关的投入。

  9)“三同时”

  (1)有关安全设施和劳动防护职业卫生方面“三同时”项目的文件、资料;

  (2)“三同时”项目的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3)“三同时”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

  (4)其他与“三同时”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

  10)防护装置(含职业卫生设备、下同)

  (1)各类安全防护设备的种类及型号等基本情况资料;

  (2)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运行维护保养情况记录;

  (3)应急救援设备的种类、数量、型号及管理部门、状况记录;

  (4)其他与安全防护设备相关的文件、资料和记录;

  11)特种设备

  (1)特种设备制造单位、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及维护保养记录;

  (4)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12)安全用电

  (1)变、配电室运行状况记录。

  (2)临时用电申请及拆除记录;

  (3)配电柜(箱)、控制柜(箱)等用电设施运行记录;

  (4)变配电室平面图及供电系统图。

  13)工伤保险

  (1)参加工伤保险员工的名单;

  (2)企业为员工缴纳保险费的凭证或单据;

  (3)发生工伤的员工获得工伤保险理赔的凭证或单据;

  (4)其他与工伤保险相关的文件、凭证或单据。

  14)职业病防治

  (1)本公司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情况及可能产生的职业病种类;

  (2)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的预防措施情况;

  (3)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定期检测检验报告;

  (4)接触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的员工及其身体检查情况;

  (5)确诊为职业病的员工情况及其身体检查、治疗记录;

  (6)其他与职业病防治相关的文件、材料。

  15)劳动防护用品

  (1)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2)员工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记录;

  (3)其他与劳动防护用品有关的文件、材料。

  16)事故调查处理

  (1)事故调查收集各类证据;

  (2)事故调查的相关会议记录;

  (3)工伤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表);

  (4)按“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的文件;

  (5)其他与事故相关的文件、资料。

  17)消防安全

  (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记录;

  (2)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的岗位职责;

  (3)消防设施、器材平面布置及应急疏散平面图;

  (4)火险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框图及实施细则;

  (5)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及其消防装备情况;

  (6)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7)消防设施、器材及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8)消防设施、器材定期检查、测试报告以及维修保养记录;

  (9)有关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10)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11)其他与消防安全相关的文件、资料和记录。

  18)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内容。

  4.2收集与移交

  (1)归档材料应是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中形成的各种文件、记录、台帐、规章制度、原始资料、图片、图纸、技术资料等。

  (2)归档材料应确保完整、准确、系统,反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3)用纸、用笔标准(不用铅笔、圆珠笔),字迹清晰。

  (4)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应与内容相同的纸质文件同时归档。

  (5)本公司及各部门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应随时归档,对基础建设、物料购置与处理、产品生产等活动中形成的与安全相关材料,可在项目结束后整理归档。

  (6)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员负责有关归档材料的审核。

  (7)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员应对各部门送交的各类安全生产档案认真检查。检查合格后交接双方在移交清册(一式二份)上签字,正式履行交接手续。接受电子安全生产档案时,应在相应设备、环境上检查其真实有效性,并确定其与内容相同的纸质安全生产档案的一致性,然后办理交接手续。

  (8)在资产与产权变动时,本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负责安全生产档案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按国家有关法规做好善后工作。其安全生产档案由接受单位或原主办单位保存。

  5.档案处理

  1)根据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要求,安全管理档案建档,与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标准》一致,设立以下档案类别,并根据其归档内容分别编制档案目录。

  (1)法律、法规和标准

  (2)机构和职责

  (3)风险管理;

  (4)管理制度;

  (5)培训教育;

  (6)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

  (7)作业安全

  (8)职业健康

  (9)危险化学品管理

  (10)事故与应急

  (11)检查与自评

  2)特殊载体安全生产档案(录像带、照片、磁盘)可按载体形式、所反映问题或形成时间进行分类编目,并分别保存,注明与相关纸质档案文件的编号。

  3)档案保存,设专用柜屉,采取防火、防潮、防虫、防盗等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档案安全。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安全生产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

  4)安全生产档案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五年)、短期(一年)三种。

  5)对保管到期的安全生产档案,由本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档案工作人员进行鉴定,对经过鉴定后已失去保存价值的安全生产档案,应写出鉴定报告并编制销毁清册,经鉴定人员签字后,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审批。销毁安全生产档案时必须履行签字手续,由两人以上监销,销毁清册长期保存。

  6)安全生产档案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完安全生产档案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

  6.档案利用

  (1)安全生产档案的借阅、复制必须经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的批准。

  (2)在提供、利用、公布安全生产档案时,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应积极主动地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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