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5-11-29 17:34:58 好文 我要投稿

档案管理制度[精选]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档案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档案管理制度[精选]

档案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县会计结算中以下简称“中心档案管理,确保各统管单位会计档案完整、安全,更好地为统管单位服务,根据国家《档案法》及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会计集中核算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档案是指中心本身工作相关的档案以及与会计集中核算管理相关的档案,即在会计集中核算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利用和保存价值的文件、凭证、账册、报表等不同形式或载体的历史记录,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第三条中心成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日常档案管理及档案管理达标升级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成立档案鉴定小组,负责确定档案管理的范围和档案质量鉴定。

  第四条中心设立综合档案室,对所有档案进行集中统一管理,由事务部具体负责,各统管会计为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对统管单位的会计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第二章综合档案室领导职责

  第五条分管领导的职切实贯彻执行《档案法》,以法治档,依法把综合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单位发展计划加强对本中心的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领导工作,并把档案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协调解决档案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加强对综合档案室机构网络人员的组织领导,并帮助做好经费的落实工作。

  第六条综合档案室主任职负责综合档案室的业务领导工作,定期召开档案管理工作会议,部署档案工作计划领导档案工作人员实行档案业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工作,不定期地对档案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配合专职档案员对兼职档案人员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指导组织鉴定小组,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决定档案存毁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档案法》,提高本中心人员的档案意识。

  第三章综合档案室工作职责

  第七条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对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各级领导部门对档案工作的批示和意见,努力提高本中心档案工作水平,为各项工作服务。

  第八条加强档案的科学管理和保护工作,对档案室的档案进行科学分类、排列、编号,库房达到“八防”、“三无”要求。

  第九条做好日常的档案收集、整理、鉴定、统计、利用工作,及时收集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第十条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编写本单位组织沿革、大事记和其它可作参考的资料,积极为利用者提供方便。

  第十一条及时准确地掌握档案资料的利用效果,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做好档案信息的反馈工作和交办的其他档案资料工作。

  第四章专(兼)职档案员岗位职责

  第十二条认真学习档案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档案专业水平。

  第十三条坚持贯彻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努力完成上级档案管理部门布置的各项任务。

  第十四条负责制定本中心档案工作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指导、监督、检查和负责本中心各部门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

  第十六条集中统一管理本中心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提高利用效率,为各项工作服务。

  第十七条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下,对本部室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第十八条严格执行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宣传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努力为领导当好参谋。

  第十九条负责对本中心档案材料的鉴定工作,按规定做好已过期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的销毁工作。

  第五章档案接收与统计

  第二十条凡在中心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文件材料,由各统管会计立卷,并于次年6月底前向档案室移交。文件承办人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应及时送交事务部归档立卷。

  第二十一条中心档案室接收的档案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档案制成材料和书写材料应符合标准。档案要分类清楚,组卷合理,排列正确科学,装订结实美观,便于保管利用。第二十二条交接双方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后,签名盖章,办妥交接手续(一式二份)。第二十三条档案室应建立档案收进、移出、利用、鉴定、查阅、保管数量登记簿和统计簿,做到家底清楚、账实相符、定期核对。

  第二十四条日常工作中,根据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部门要求,及时上报各项统计数据,统计数据应经领导审核签章和填报人盖章,方能上报。

  第六章档案保管和库房管理

  第二十五条库房内应做到“八防”:即防火、防盗、防温、防湿、防光、防尘、防虫、防霉。

  第二十六条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房,禁止在库房吸烟,并定期做好消防设施的检查工作。

  第二十七条库房内不得存放食品和杂物,定期打扫卫生,保持库房整洁。

  第二十八条适时做好通风、除湿、密闭工作,温度尽量控制14℃—24℃相对湿度控制45%—60%范围内,每天做好记录。

  第二十九条非本中心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如因工作需要在本中心档案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

  第三十条定期进行库房档案资料检查。对新收入库的档案事先均需严格检查,安放除虫剂,防止档案虫蛀和霉变,同时进行档案进出登记。

  第三十一条库房钥匙由专人保管,库房门窗必须紧闭,下班前认真检查,管理好电源,做到人离灯熄、电源切断,确保库房安全。

  第三十二条库房内档案应分类存放,排列整齐,并编上号码。

  第三十三条档案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清点档案,发现缺少或破损,立即进行查录或修复,确保保存的档案账实相符,无失少,无破损。

  第七章档案保密

  第三十四条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保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贯彻突出重点、积极防范的方针,确保档案的保密工作。

  第三十五条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第三十六条查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在指定地点查阅。

  第三十七条加强有密级档案的管理,建立健全移交、保存、利用、借阅、复制、销毁等制度。查阅秘密档案必须履行请示、审核、登记手续,并将复制件按原件要求管理,不得擅自降低、解除复制件的密级。

  第三十八条销毁过期档案或材料,应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章档案调阅

  第三十九条查阅档案者,需说明利用目的,办理借阅手续,必须先登记后查阅或复制。第四十条中心工作人员、单位财务经办员查阅档案的,须按规定填写《档案调阅(复制)登记表》,经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或登记后向档案室调阅(复制)档案。

  第四十一条审计、税务、公检法等执法部门以及其他外部单位查阅档案的,须凭相应文件或介绍信,填写《档案调阅(复制)登记表》经中心主任签字同意后调阅(复制)档案。第四十二条查阅秘密档案资料时,需由查阅者提出申请,报中心主任审核批准后,方可查(借)阅。

  第四十三条非中心工作人员查阅少量档案时,一般应在中心工作人员陪同下并在档案调阅室内查阅。

  第四十四条单位需借阅会计档案并带离本中心使用的,应当按规定办理档案借阅手续,填写《会计档案借阅单》,执法部门借调其他单位档案的,应附有相关文件依据或介绍信。《会计档案借阅单》应加盖借阅单位公章,经中心主任审批后借阅。

  第四十五条平时查借阅档案应于当日归还,遇同级审计,最多不得超30天,超期借阅应办理延期手续。逾期不还的,档案管理人员应主动催收,收回的档案应认真检查有否缺损等情况。借阅者不得将档案转借他人,更不得擅自外借给其他单位。

  第四十六条查(借)阅档案必须严守秘密,不得翻阅和抄录查(借)阅范围以外的档案内容,不得向他人泄露档案内容。

  第四十七条查(借)阅档案必须保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不得损毁档案,如有违反,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四十八条档案通过利用,不论其利用的方式和效果如何,均需及时填写《档案利用效果反馈表》,工作人员应协助利用者办好利用登记手续,同时认真做好档案利用效益反馈信息的收集、积累分析、汇总工作。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制度由事务部负责解释第五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档案管理制度2

  1、名称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项目档案的管理。

  3、目的

  为规范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效率和透明度,确保项目档案的正常秩序和安全。

  4、内容

  (1)项目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及管理职责;

  (2)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保管和利用要求;

  (3)项目档案的保密要求;

  (4)项目档案的检索要求;

  (5)项目档案移交和保管的要求。

  5、责任主体

  公司领导、项目经理、档案管理员。

  6、执行程序

  (1)项目经理按照要求收集项目档案,交由档案管理员进行管理;

  (2)档案管理员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对项目档案进行分类、整理、保管和利用;

  (3)对于有涉密内容的档案,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密管理;

  (4)对于需要检索的'档案,档案管理员应当根据搜索要求快速查询并提供相关档案资料;

  (5)项目档案移交时,档案管理员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7、责任追究

  对于严重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人员,公司领导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将追责追究。

  二、档案保管制度

  1、名称

  档案保管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档案的保管。

  3、目的

  为规范公司内部档案保管工作,确保档案的正常秩序和安全。

  4、内容

  (1)档案的存储、保管和保密要求;

  (2)档案的借阅与归还要求;

  (3)档案灭失和损毁后应急处理措施。

  5、责任主体

  公司领导、档案管理员、职工。

  6、执行程序

  (1)档案管理员应当按照规定规范地对档案进行存储和保管;

  (2)职工需要借阅档案时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提交申请,经过档案管理员审核后进行借阅;

  (3)档案丢失、损毁时,档案管理员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向公司领导报告。

  7、责任追究

  对于严重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人员,公司领导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将追责追究。

  三、档案整理制度

  1、名称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档案的整理。

  3、目的

  为规范公司内部档案整理工作,提高整理效率和秩序。

  4、内容

  (1)拟定档案整理方案;

  (2)档案整理方法和标准;

  (3)档案整理后的保留与处置;

  (4)档案整理的复审要求。

  5、责任主体

  公司领导、档案管理员、职工。

  6、执行程序

  (1)档案管理员应当按照拟定的方案进行档案整理;

  (2)整理后的档案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保留和处置;

  (3)整理的结果应当进行复审,确保整理的效果和档案的完整性。

  7、责任追究

  对于严重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人员,公司领导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将追责追究。

档案管理制度3

  一、目的

  通过对经营部档案的管理确保公司所有经营资料的完整性并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可追溯性,有效督导经营部职员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程序并作为公开、公平考核经营部职员工作成绩的依据。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经营部所有工作人员的档案管理,并作为经营部人员文件处理程序指导文件。

  三、管理职责

  3.1经营部配备档案管理员运用专用电脑及文件柜开展档案管理工作。

  3.2档案管理员负责经营部档案的电脑输入、输出处理及分类整理、保密管理,提供档案处理意见;负责对档案的完整性及审批程序与公司工作程序及制度的核对工作;负责管理档案的借阅、外调;负责客户定单的传真、确认工作。

  3.3经营部主管负责档案管理员的工作指导、监督及档案资料处理的建议工作;负责经营部职员经营资料的监督管理及相关经营资料评审程序监督管理。

  3.4经营部职员按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并配合档案管理员工作及时提供准确、全面的经营资料,以便于转化为经营部档案。

  3.5财务部负责经营部合同、定单、发货记录等经济类档案的审计、统计、报告工作;负责经营部档案管理专用电脑与财务部电脑联网的管理工作。

  3.6总经理负责财务部与经营部档案管理工作的.协调及监督;负责经营部经营资料归档情况的监督;负责经营部档案借阅、外调的审批及经营部档案处理的最终审批。

  3.7董事长负责财务部对经济类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审核及报告的审批。

  四、管理程序

  4.1经营部合同必须依照公司相关要求逐级审批后签订并结合合同评审文件方可视为有效文件存档。

  4.2客户订单经逐级审批后发货的文档方可视为有效文件存档。

  4.3客户反馈情况的书面报告、经营部职员工作总结报告、经营部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经有关人员或领导批示意见后方可视为有效文件存档。

  4.4经营部会议记录由参会人员签名后作为有效文件存档。

  4.5客户联系资料、客户经营情况由客户负责人签名后作为有效文件存档。

  4.6经营部投标文件经公司领导确认标书内容之日起存档。

  4.7量体订制的客户个人资料自客户验收产品之日起存档。

  4.8发货记录自仓库发货并传真客户确认之日起作为有效文件存档。

  4.9经营部职员出差记录、经营部制度及工作程序文件由经营部负责人签名确认后交档案管理员整理记录作为有效文件存档。

  4.10档案管理员将1-9文件转化为档案时必须依据有效文件要求进行核对后方可进行文件转化处理。

  4.11档案管理员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文件应反馈至经营部负责人进行监督协调,保障文件的有效性。对于未按程序要求确立的文件经营部负责人应调查研究事情原因并出具说明性文件交总经理审批后作为该文件的补充资料一同交档案管理员进行存档管理。

  4.12档案管理员应对不完整的文件监督并催促相关人员或领导补充完整进行转化并管理。

  4.13档案管理员应先对有效文件进行分类整理编号,并就文件名称、文件编号、主题内容、归档时间、档案年限、存放位置等相关内容输入专用电脑并按数据库管理要求进行档案管理。

  4.14档案管理员的档案柜应进行分类编号并将档案按电脑内所示内容及存放位置放入专用档案柜。

  4.15经营部打印资料由档案管理员于专用电脑及设备进行操作,便于文件的转换工作。未在专用电脑中处理过的合同文件必须原文输入电脑,合同原件放于档案柜内。

  4.16财务部电脑与经营部档案管理专用电脑联网并进行维护工作。便于随时查阅、审核、统计合同、发货单、客户订单等相关经济类档案资料。

  4.17借阅经营部档案须经营部负责人同意;外调经营部档案须经经营部负责人同意并有总经理签名同意。档案管理员应对借阅、外调档案进行登记并及时督促回收。

  4.18档案管理员应参照《公司机密管理程序》保证经营部档案的保密工作,设置电脑密码、锁好档案柜,保管好钥匙。保障档案的整洁,进行对档案柜防潮、防虫处理,对电脑资料进行及时备份处理。

  五、奖惩条例

  5.1档案管理员恪尽职守,保证了文件转化为档案资料手续的准确正规,保证了档案资料的机密性、保证了公司经营的有效追溯的将进行表彰及相应的经济奖励。

  5.2经营部职员能主动、及时、准确、全面的提供文件资料进行归档工作,全力配合档案管理员进行工作的将进行表彰并将能此工作配合和档案资料内体现的内容作为经营部职员工作考核、评定工资、奖金的主要依据。

  5.3对于违反档案管理程序条例,未按程序进行文件审批,不准确、全面提供文件资料,未配合档案管理员工作的将进行批评、警告及经济处罚并作为工作不良记录存档,供工作考核、评定工资、奖金时的重要依据。

  5.4对于未按照本程序进行操作的档案管理员按所造成的影响和损失进行批评、警告及相应经济处罚,并作为工作考核、评定工资、奖金的主要依据。

  5.5对于未经许可私自动用档案管理专用电脑,私自开启档案柜,私自调阅档案资料,私自对进行档案资料复印、拷贝的将依照《公司机密管理程序》相关条款进行处罚并作为不良记录存档。

档案管理制度4

  1目的

  为更好的掌握物业公司管辖的物业、设备、设施的现状,确保物业、设备、设施管理工作的统一,完整的.完善建立物业档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东莞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各类物业、设施、设备的综合管理工作。

  3职责

  3.1档案管理员直接向行政主管负责。

  3.2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保存、借阅、资料录入工作。

  3.3档案管理员每一个月更新一次档案资料。

  3.4各部门主管每月将变更的资料整理交档案管理员。

  4档案存放位置

  4.1电脑保存一份电子文档。

  4.2xx四楼资料室。

  5档案管理员

  5.1行政人事部

  6档案编号规则(见附件1)

  7部门档案内容

  7.1行政部:公司营业执照、合同、资质证书、人事档案资料、办公用品、法律文件。

  7.2财务部:财务资料、合同。

  7.3保安部:警戒器材、合同。

  7.4环保部:清洁器材、绿化器材、合同。

  7.5工程部:设备、合同、证书、图纸、工具仪表。

  7.6物业部:建筑物、车辆、业主资料、合同。

  8档案管理制度

  8.1档案资料保管由专人负责,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启资料柜和移动档案柜内资料。

  8.2如须借阅档案资料,需到管理员处登记后方可借阅,借阅完后管理员检查无损坏放回原文件夹中。

  8.3资料借阅只能在档案室内查看,不能损坏的涂改资料,否则追究借阅人责任。

  8.4资料借阅必须是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只能借阅本部门资料,如需借阅其它资料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同意。

  8.5档案室必须保存两份资料:一份为历史资料档案,一份为借阅资料。

  8.6工作需要复印资料的只可复印本部门资料,必须做好登记。

  8.7档案管理员必须保证资料的完整及完好,如有损坏必须立即进行更新。

  8.8档案管理员必须每月对资料进行一次更新,更新后的资料必须放于本文件的首页。

  8.9档案管理员制定文件档案总目录,以及每个档案文件目录放于文件的首页便于查找。

  8.10变更合同资料需另行存放至少保存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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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1《档案编号规则》

  10修订及实施

  10.1本规定由全公司各部门实施,行政人事部进行监督。

  10.2本规定修订权在公司。

  10.3本规定从二零零四年六月一日实行。

档案管理制度5

  第一条:项目文件的形成和积累项目文件产生于项目建设全过程。其形成、积累和管理应列入项目建设方案和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标准或岗位责任制。并有相应的检查、掌握及考核措施。

  其次条、项目建设各阶段文件的收集及其责任

  1、项目预备阶段建设单位各机构负责收集、积累和整理项目前期文件以及设备,工艺和涉外文件:勘查、设计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勘查、设计文件,并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档案部门提交有关设计基础资料和设计文件。

  2、项目施工阶段

  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各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项目全部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并提交总承包单位汇总;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保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项目监理单位负责收集,积累项目监理文件。建设单位托付的项目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建设中文件收集、积累和完整、精确、系统状况、审核,签认竣工文件。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

  3、项目试运行阶段

  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在生产技术预备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项目器材供应、财务管理单位或部门应负责收集、积累所担当项目的器材供应和财务管理中形成的文件。

  第三条、收集范围

  1、反映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应收集齐全,规入建设项目档案。

  2、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见附表1第四条、收集时间

  各类文件应按文件形成的先后挨次或项目完成状况准时收集:引进技术、设备文件应首先由建设单位或接受托付的承包单位登记、归档、再行译校、复印和分发使用。

  第五条、项目文件质量要求

  1、字迹清晰,图样清楚。图表干净、签字手续完备。

  2、需永久、长期保存的文件不应用易褪色的书材料(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书写、绘制。

  3、复印、打印文件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楚及坚固程度应符合设计标定质量的要求。

  4、录音、录像文件应保证载体的有效性。

  5、长期存储的电子文件应使用不行擦除型光盘。

  项目文件的整理与归档标准

  第一条、项目文件的整理

  1、建设项目所形成的全部项目文件在归档前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并按档案管理的要求,由文件形成单位进行整理。

  2、建设单位各机构形成或收到的有关建设项目的前期文件、设备技术文件、竣工试运行文件及验收文件,应依据文件的性质

  3、内容分别按年度、项目的单项或单位工程整理

  4、勘查、设计单位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文件,应按项目或专业整理。

  5、施工技术文件应按单项工程的专业,阶段整理;检查验收记录、质量评定及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整理。

  6、设备、技术、工艺、专利及商检索赔文件应由承办单位整理;现场使用的译文及安装调试形成的非标准图、竣工图、设计变更、试运行及维护中形成的文件,工程事故处理文件由施工单位整理。

  其次条、项目文件的组卷

  1、组卷要遵循项目文件的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法律性文件手续齐备,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2、项目施工文件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装置、阶段、结构、专业组卷:项目竣工图按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电梯、消防、环保等挨次组卷;设备文件按专业、台件等组卷;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项目依据性、基础性、竣工验收文件组卷;监理文件按文种组卷;原材料试验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组卷。

  3、案卷及卷内文件不重份;同一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该卷保管期限从长。

  第三条、案卷与卷内文件的排列

  1、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列。

  2、施工文件按管理、依据、建筑、安装、检测试验记录、评定、验收排列。

  3、设备文件按依据性、开箱验收、随机图样、安装调试和运行修理等挨次排列。

  4、竣工图按专业、图号排列。

  5、卷内文件一般文字在前,图样在后;译文在前,原文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草)稿在后。

  第四条、卷内编目,装订必需符合规定要求,详见综合科档案管理制度

  第五条、声像材料整理

  声像材料整理时应附文字说明。对事由、时间、地点、人物、等内容进行著录。

  第六条、项目文件的归档

  1、建设单位各机构、各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应在建设项目完成后,将经整理,编目后所形成的项目文件按合同协议规定的要求,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归档。

  2、依据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特点,归档可按阶段分期进行,也可在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于竣工验收文件一并归档。

  3、归档文件应完整、成套、系统。应记述和反应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真实记录和精确反应项目建设过程和竣工的实际状况,图物相符,技术数据牢靠、签字手续完备;文件质量应符合项目文件质量要求的规定。

  4、勘查、设计、施工及建立单位需向本矿归档的文件,应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和附表1的要求单独立卷归档。

  5、外文资料应将题名、卷内章节名目译成中文,经翻译人、审校人签署的译文稿与原文一起归档。

  第七条、项目文件的归档审查施工单位在项目竣工文件收集,编制和整理后,应依次由竣工文件的编制方、质监部门、监理部门对文件的完整、精确状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或三方会审,经建设单位确认并办理交接手续后连同审查记录全部交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

  第八条、项目文件的归档时间

  1、除受托付进行项目档案汇总整理外,各施工承包单位应在项目实体完成后三个月内将项目文件向建设单位归档;有尾工的应在尾工完成后准时归档。即:在其项目鉴定、竣工后或财务决算后三个月内归档,周期长的可分阶段、单项归档。

  2、外购设备仪器或引进项目的文件材料在开箱设备验收或接收后即时登记,安装调试后归档(任务结束后一周内向上级档案室移交)。

  3、电子文件的规律归档实时进行,物理归档应与纸质文件归档时间全都。

  4、磁带、照片及底片、胶片、实物等形式的文件材料应在工作结束后准时归档(一周内)。

  5、下列文件材料应随时归档:

  5.1、变更、修改、补充的文件材料;

  5.2、矿内部机构变动和职工调动、离岗时留在部门或个人手中的文件材料;

  5.3、矿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5.4、其他临时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

  项目档案的整理与移交标准

  第一条、项目档案的整理

  全部项目档案的汇总整理应由建设单位负责进行或组织,其内容包括:

  1、依据专业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档案分类编号规章以及项目的实际状况,设计、制定统一的项目档案分类编号体系。小型项目直接按项目、结构或专业分类;大中型项目按工程或专业分类,下设属类。

  2、依据项目档案分类编号体系对全部项目档案进行统一的分类和编号;生产使用单位需要按企业档案统一进行分类和编号的,建设单位(并责成设计、施工及建立单位)可用铅笔临时填写档案号。

  3、对全部项目档案进行清点、编目,并编制项目档案案卷名目及档案整理状况说明。

  4、负责贯彻实行国家及本行业的技术规范及各种技术文件表格

  其次条、项目档案的移交

  1、项目档案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按合同及规定的要求,在项目正式通过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生产使用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办理档案移交。凡是分期或分机组的项目,应在每期或每机组正是通过竣工验收后办理档案移交。

  2、建设单位与业主单位、生产使用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应办理项目档案移交手续,明确档案移交的内容、案卷数、图纸张数等,并有完备的清点、签字等交按手续:建设单位转为生产单位的,按企业档案管理要求办理。

  3、竣工验收以后,在大中型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重要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在6个月内向城市建设档案接收单位报送与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有关的项目档案。

档案管理制度6

  1、综合档案室现存档案,可为单位内部各部门及有关人员提供利用。外单位利用档案需持有合法证件。

  2、综合档案室所存档案,普通应在档案室查阅。特殊情况需借出档案,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并限时归还,机密档案不外借。

  3 、综合档案室应积极地为档案的利用创造条件,做到及时、主动、热情地为社会各界各项工作服务。

  4、各部门或者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均可查阅本部门工作中形成的`档案。查阅涉密档案,需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

  5、查阅档案,需由查阅人履行登记手续,登记项目需填写清晰、齐全。

  6 、查阅档案、必须遵守档案安全保密制度。

  7、查阅档案、须小心轻翻,不患上圈划、折叠、污损或者涂改,不许拆卷或者抽取卷内文件。

  8 、摘录、复制、翻拍档案,需经档案工作人员允许。

  9 、综合档案室可根据利用者的需要,出具档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0、档案借出普通不患上过周,特殊需长期借出不患上超过一个月。如需延长借出时间,需办理续借手续。档案不向外单位借出。

档案管理制度7

  为规范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管理,确保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的安全,促进测绘成果的广泛应用和档案信息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并结合本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度

  第一条认真学习、贯彻《档案法》及《保密制度》,严格执行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了解档案工作方针,掌握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技能。

  第二条档案管理人员签署保密协议。

  第三条忠于职守,负责完成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等各项具体工作。

  第四条积极开发档案信息,编制各类档案检索工具及参考资料,为生产、科研等各项工作服务。

  第五条负责档案借阅登记和利用效果收集工作。

  第六条负责档案库房的管理,做好“八防”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七条熟悉馆藏,做好档案利用工作,积极主动热情为用户提供服务。

  第八条积极参加各种档案管理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岗位工作质量。

  第九条加强团结协作,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

  第十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做好公司档案机密安全。

  第二章保密测绘资料建账、收发、借用、销毁等制度

  第一条为了优化档案室档案,加强档案的保管和有效利用,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应做好测绘资料的建账、收发、借用及销毁工作。

  第二条档案建账、收发、借用及销毁工作必须在本公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成员由公司领导和档案室人员组成。

  第三条测绘工程建立档案必须按照公司颁布的《档案保管期限表》进行。

  第四条建立档案以案卷为单位,对档案的内容、名称、来源、完整准确率程度等,逐卷、逐件、逐页地进行审查建立。

  第五条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接收、移交,必须附有清单,严格清点和履行签字手续并填写移交(接收)登记簿。

  第六条对于移交接收的资料,必须分类进行归档,并按存放目录保存,便于查寻整理。

  第七条接收的档案必须及时整理、组卷、归档、入库。当年接收的档案必须当年完成归档工作。

  第八条本档案室内需要发送的资料,必须经主要领导签字后,并保留好备份及相关手续。

  第九条销毁档案必须从严掌握。慎重从事。鉴定结束后,对确无保存价值需要销毁的档案,应登记造册,编制销毁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主管领导和档案室审查后签字盖章,报公司领导审批或备案,再销毁。

  第十条销毁档案要派两人以上监销,并在指定地点销毁,防止档案遗失和泄密。销毁人、监销人、批准人、鉴定小组人员均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字,以示负责。

  第十一条对保管期满但属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的测绘档案,要根据需要适当延长保管期限。

  第十二条应销毁的档案不得改作它用或以废纸出售。

  第十三条销毁国家密级图纸或测绘成果,必须经省测绘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四条被销毁的档案必须与销毁清册无误,为防止遗失和泄密,严禁将档案卖给废旧物资收购部门或收购人员。档案被销毁后,监销人员须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确认,以示负责。 鉴定报告、销毁清册及审批文件,应存档保存。

  第三章测绘成果资料档案及电子文档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根据国家要求,制定归档范围及保管制度。

  第二条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必须按要求及一定的编号原则进行编号归档;归档的资料应当齐全、完整,分类整理立卷,案卷首页为案卷文件目录并编制档案著录卡,案卷标题简明确切,案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

  第三条不得擅自改变档案分类、组卷、编号方法。

  第四条对归档的成果资料应做好完整的登记表登记,并录入计算机中以便查阅,同时将登记表进行统一管理保存。

  第五条长期保存的资料档案禁止使用红墨水、纯兰墨水、圆珠笔、复写纸书写,只能用兰黑墨水、碳素墨水书写,以利长期保存。

  第六条成果及资料档案的接收、移交,必须附有清单,严格清点和履行签字手续并填写移交(接收)登记簿。

  第七条接收的.档案必须及时整理、组卷、归档、入库。当年接收的档案必须当年完成归档工作。

  第八条所有档案必须登记,详细到文件级,尽量用数据库或电子表格进行登记。

  第十条对涉密测绘成果的使用、传递、复制、保存等情况实行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按本公司档案管理之规定操作。

  第十一条凡使用涉密测绘成果须经公司领导审查批准,并予登记后,方可提供,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后应及时归档,登记清册须存档保存,要求帐物相符,记录清晰。

  第十二条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转借涉密测绘成果,不得拷贝、对外传送涉密测绘成果数据。确需复制的,应报领导审查批准。

  第十三条使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须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杜绝外传、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第十四条处理、传输、存储涉密测绘成果数据的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系统必须采取安全保密防护措施,设置进入登陆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安装加密防毒软件,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应采取物理隔离措施,不得与外部网络相联,不使用无线网卡等无线联网装置。涉密计算机和载体介质未经批准不得带出保密档案室。使用和维修涉密计算机系统,须有专管人员监督。

  第十五条保密、防虫、防霉、防盗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变质档案资料及时上报领导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六条各部门必须设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测绘资料,做到职责分明,并应设置资料室和铁柜,存放测绘资料。

  第十七条将测绘成果资料档案工作列入总工办工作日程,并由总工办或其指派人员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协调解决。

  第四章测绘成果资料档案使用登记和审批制度

  第一条为了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和企业的发展,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结合本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室应当根据工作的需要,编制必要的目录、卡片、索引等检索工具,编辑档案文件汇编和各种档案参考资料,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公司服务。

  第三条档案室保管的档案,主要供本单位利用,不属于开放利用范围。对外提供利用须经领导批准。

  第四条对各类档案均按规定的查阅范围提供利用,查阅人员要如实说明查档的目的和内容,符合查阅条件的办理手续后,方可查阅,且只能在档案阅览室查阅。特殊情况需借出的阅览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第五条本单位工作人员借阅本人职能范围内的档案,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后方可借阅;借阅本人职能范围外的档案须经主管领导或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借阅。

  第六条利用者借阅档案,须办理借阅手续,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和档案利用效果登记。借阅机密、绝密档案材料,需经主管经理及保密责任人签署意见,报总经办批准后方可借阅。

  第七条利用档案一般在档案室查阅,确需外借利用者,须经档案公司领导批准。会计档案借阅,不得拆散原卷册,并按期归还。

  第八条利用者必须注意保护档案,不得拆散案卷,不得折叠文件,不得在文件上圈点、勾划或作其它标记,不得污染文件。未经许可,不得转借他人和随意复制、摘抄档案。

  第九条科技档案项目的腊底图、计算单、概、预、决算档案,概不外借;确需复制件的,须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并进行登记,用毕后需将复制件交回档案室处理。

  第十条未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摘抄、拍照、复制所查档案内容,其中涉密内容需抄录、复制,要经主管领导批准,且只能在档案阅览室内进行,利用者对涉密内容要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利用者,对所借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转借、遗失、拆散或损毁档案,不准拆卷、抽页,不得在档案原件上划线、加注、勾抹、涂改、圈划、污损等,未经许可,不得摘抄或复制档案,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档案内容。

  第十二条借阅国家密级测绘成果,不得擅自复制。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的,须经国家密级测绘成果提供部门批准,并按原密级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查阅者应按规定及时清退档案,清退档案时,档案人员必须当面严格检查核对,如发现与原卷册不符,须酌情处理。

  第十四条查阅者必须保守档案机密,凡损坏档案和私自泄露档案内容,给国家、公司(集体)、个人造成损失和恶劣影响的,应按《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档案室应注意搜集档案利用效果反馈信息,不断总结开发利用档案的经验,进一步做好档案开发利用工作。

  第五章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一条为了保守档案机密,维护党、国家、人民和企业的利益,严格执行《保密法》、《档案法》,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措施。

  第二条档案文件密级的界定、变更、解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条档案密保存的档案不属于开放利用的范围,只限于公司职工利用,不对外提供利用。外单位需要查阅、利用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第四条查阅、利用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利用者须持本公司介绍信(查阅科技档案须经本公司总工程师批准),跨单位或部门查阅档案。须同时经归档部门领导的同意,借阅机密档案,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第五条利用者借阅档案必须说明利用的目的和范围,不得要求查阅与利用目的、范围无关的档案,尤其是机密档案。

  第六条利用者必须维护档案机密的安全,不得在个人存储设备或其他记录工具等私人用品上记录档案机密。不得扩散档案机密。

  第七条档案案卷只限于在阅览室阅读,未经许可不得抄录档案内容。确需借出档案,必须经领导批准,借出档案须按时归还。

  第八条非档案工作人员,严禁进入档案库房。

  第九条非档案人员必须注意档案库房门窗的关闭情况和防火工作。尤其是在重大节假日,档案人员更应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第十条任何人不得携带档案文件外出参观、游览、探亲访友、办私事。

  第十一条档案室一般不向利用者提供机密档案的复制件;确需复制件的,须经领导批准并进行登记,用毕后须将复制件交回档案室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凡需销毁的档案,必须登记造册,报经档案鉴定小组审查、批准并进行监销。

  第十三条档案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对外泄露档案机密,对泄露档案机密者,要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适用于萧县大地测绘有限公司,请全体员工遵照执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xxxxxx公司所有。

档案管理制度8

  1.库房建立《机器设备台帐》,对机器设备进行统一管理。

  2.机器设备进行统一编号,由各区域主管负责,出了问题由主管承担相应责任。

  3.主管须在每天下班前对机器进行使用后的检查,机器是否清洁干净,有无损坏,如发现问题一定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落实到个人。

  4.每星期日由保洁员对吸尘器进行一次大清洁,对吸尘袋、爬头、吸管进行检查是否堵塞,电线插头是否破损漏电发现问题及时保修,并填写《机器设备清洁保养记录表》、《机器设备维修记录表》。

  5.其他大型机器,如:单刷机、吸水机、抛光机、抽吸两用机等,由主管负责。监督做到每天各种机器使用要有记录,使用后机器设备清洁保养要有记录,机器设备维修要有记录,并填写《机器设备使用记录》,《机器设备清洁保养要有记录》,《设备维修记录表》。

  6.各种机器使用完后,必须要清洁,主管要负责检查,使用人要爱护机器,不得违反操作或摔打机器,如有发现,将对此给予除名并罚款处理。

  7.严格遵守公司规定,各种机器不得随便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借的,须报上级批准后方可借出,并需要借条,注明坏了要照价赔偿等字样。

  8.本公司内部其他部门需借用,归还时必须保持机器内部清洁,如有损坏需修理好后再归还。

  9.严禁私自将机器他人,其后果一切自负。

  10.使用人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机器设备的操作规范、要求。

  11.吸尘器保养:

  11.1检查最后一次使用过的吸尘器是否清理干净,有无杂物留存。

  11.2开动电机检查机器是否正常运转,有无大的噪声。

  11.3操作时沿着由内向外,由上向下的使用方法进行,轻加以按动,使尘粒物始终依附在吸尘器的扒头上。

  11.4避免直接使用吸尘器吸入大块的杂物或在浸水的区域操作;不要强行拖拉吸尘器软管,以避免吸尘器的软管发生断裂。

  11.5注意地毯边角吸尘器扒头不能及地的.地方,可直接使用机器吸管沿地毯边角进行操作。

  11.6使用时注意吸尘器边角电源线的长短,吸不到的地方,不要强行拉扯电源要立即更换电源插座,这样可避免电源线因拉扯造成短路,及接触不良,使用时检查电源线是否有破损现象,随时与工程部联系注意使用时的安全。

  11.7清洗地毯时需由前向后推动单刷机。

  11.8操作时留意电线不要拖拉太长,以免踩踏发生意外。

  11.9使用时注意单刷地毯机的电源线,要及时更换电源插座,以免电源线因拉扯所造成的短路及接触不良。

  11.10使用后的单刷机要及时把软盘取下,用清水冲洗干净后保存。

  11.11使用的单刷地毯机的水箱内不要保留清洗液,最好一次用完,使用后的水箱要用清水刷洗干净。

  11.12将单刷地毯机进行最后检查与整理,达到外观清洁整齐,保证内部无故障后妥善进行保管。

档案管理制度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x 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项目档案在工程建设、管理、维护及综合验收中的作用,确保项目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 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项目档案是指公司开发房地产项目整个过程中形成的项目工程技术类档案资料。主要由建设工程前期文件资料、施工技术文件资料、竣工图、竣工测量文件资料、建设(施工)监理资料、声像资料等六个部分组成。

  第三条 综合管理部为公司项目档案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项目档案管理及个分、子公司项目档案管理的指导工作。综合管理部、前期管理部负责工程前期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项目工程部负责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图、竣工测量文件资料、建设(施工)监理资料、声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组卷等具体实施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档案的分类

  第五条建设工程前期文件资料

  (一)可行性研究资料

  1、项目建议书及批复;

  2、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

  3、项目评估意见;

  4、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5、设计任务书、计划任务书;

  6、选址意见书。

  (二)基础、设计、施工前准备资料

  1、基础资料

  (1)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设计、勘察报告、地质图、勘察记录、化验、试验报告、重要土、岩样及说明;

  (2)地形、地貌、控制点、建筑物、构筑物、测量定位及观察记录;

  (3)水文、气象、地震等其他设计基础资料。

  2、设计文件

  (1)初步设计文件资料:总平面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设计说明书、工程概算、工艺设备初步设计;

  (2)技术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采暖、通风设备等图样,说明书、工程预算、计算书、材料表等;

  (3)施工设计:施工图、施工说明、设计计算书、施工预算;

  (4)经过批准的施工图审查报告、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3、施工准备资料

  (1)征用土地批准文件及红线图;

  (2)拆迂文件、补偿安置协议书;

  (3)环保、卫生、防疫、消防、人防、抗震、文保、白蚁防治、城建档案等部门审查意见书及认可文件资料;

  (4)水、暖、电、有线电视、煤气供应协议书;

  (5)建设工程规划(规划用地)许可证(附图、附件),施工许可证;

  (6)工程项目参加单位(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单位)工程项目材料的采购招标、投标、中标文件资料及合同、协议、工程质量监督委托书等。

  第六条 施工技术文件资料

  (一)开工报告,停工、复工报告;

  (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三)图纸会审纪要;

  (四)工程技术、质量、安全措施交底;

  (五)工程定位放线、测量记录、验线记录;

  (六)土壤试验记录、试桩记录、打桩记录、桩位复核记录、桩承载试验记录、桩位竣工总平面图;

  (七)地基验槽记录、地基处理记录、地基钎探记录;

  (八)基础、主体中间验收记录,构件吊装记录;

  (九)混凝土施工日记;

  (十)技术复核记录;

  (十一)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包括安装工程);

  (十二)工程沉降观测、变形观察记录;

  (十三)主要建筑安装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十四)构件合格证;

  (十五)砂浆、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

  (十六)水、暖、电气等设备工程检查、试验、运行调试记录;

  (十七)工程变更设计联系单;

  (十八)混凝土缺陷修补记录、补强记录;

  (十九)工程质量事故及处理材料;

  (二十)其他特种记录(沉井、沉箱等);

  (二十一)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

  (二十二)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二十三)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二十四)竣工报告;

  (二十五)交工验收材料;

  (二十六)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工程质量合格鉴定资料;

  (二十七)施工技术总结,工程监理总结,工程试运行记录;

  (二十八)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纪要、备案表;

  (二十九)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三十)工程质量保修书;

  (三十一)工程决算、决算审计。

  第七条 竣工图文件

  (一)建筑安装工程

  l、各类建筑、结构专业图;

  2、各类电气专业图;

  3、电信专业图;

  4、煤气专业图;

  5、各类给、排水工程专业图;

  6、供热、冷专业图;

  7、有关消防、抗震、楼字智能、电梯、工艺等竣工图。

  (二)地下管线工程

  1、总平面图;

  2、纵断面图、横断面图、结点详图;

  3、构筑物结构图;

  4、各种管线特征点图;

  5、管网综合图。

  第八条 竣工测量文件资料

  (一)综合性资料

  1、竣工测量(地形、地下管线)技术资料;

  2、竣工测量施测方案;

  3、竣工测量技术总结及测量精度分析;,

  4、竣工测量所用仪器的各种检测资料。

  (二)控制资料

  1、管线控制,加密控制点的观察手簿

  2、光电测距记录;

  3、水准观测手簿;

  4、平面、立面求算值的计算书;

  5、控制点分布略图、成果表。

  (三)地形测量资料

  l、地形及各种地下管线绘原图、印刷原图;

  2、图根点及碎部座标的观测手簿及成果计算书。

  第九条 建设(施工)监理资料

  (一)由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审表;

  (二)监理规划、监理细则;

  (三)监理通知、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

  (四)工程延期、费用索赔审批表;

  (五)工程部分暂停报告;

  (六)工程移交证书。

  第十条 声像资料。主要记录和反映工程开工、施工及竣工各阶段中重大事件、主要环节的声像资料。如反映工程全貌的变化、方案论证、领导视察、隐蔽、基础施工局部(全貌)、重大技术和工艺施工、安装等有关照片、图像、录音材料及文字说明。

  第三章 档案的收集和归档

  第十一条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综合管理部、前期管理部、项目工程部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项目建设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保管工作。及时将办理完毕或有关人员保存的文件资料收集齐全,加以整理,以确保资料的完整

  第十二条 有关人员在收集、整理档案资料时,应按城建档案技术标准严格把好质量关。

  第十三条 档案资料上所反映的图形尺寸、材质、规格等内容须图物相符,做到字迹清楚、图面整洁、规格统一、反差良好、签字手续完备。

  第十四条 凡由易褪色书写材料(如复写纸、热敏纸等)形成的文件资料应附复印件。

  第十五条 档案文件资料不得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铅笔)书写、绘制。

  第十六条 照片(含底片)和声像材料,要求图像清晰,声音清楚,解说与画面同步,照片与声像材料的文字说明准确精炼;电子档案(软盘、光盘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十七条 在整理档案资料时,遇下列情况,应要求责任部门进行重新制作:

  (一)一张图纸上改动部分超过图面 35%或改绘后致使图面混乱、模糊、分辨不清的图(表);

  (二)使用破损、受过光照图面不清、纸张有明显油渍、水渍和有霉变的.图纸或资料;

  (三)结构、工艺、平面位置(或局部)改变,无法在原图上通过修改来反映的;

  (四)管线平面位置变动(长度超过总长的五分之一,线位平移超过 2m),构造形式改变,断面尺寸变化,竖向位置变动等;

  (五)未按施工图位置施工的管线工程。

  第十八条 所有竣工图应有竣工图章。竣工图章尺寸为70ram×50ram,内容有:编制单位名称、编制人、技术负责人和编制日期。签字要求填写清楚、齐全,不得代签。

  第十九条 有关人员收集的设计、勘察、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档案资料须两套以上,原则以工程合同规定为准。

  第四章 档案的组卷和移交

  第二十条 组卷要遵循项目档案文件资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

  第二十一条 项目技术文件资料要按单项工程或装置、阶段、结构、专业组卷;项目竣工图按建筑、结构、水电、暖通、消防、环保顺序组卷;项目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依据性、基础性、竣工验收文件组卷。

  第二十二条 施工技术文件资料要按管理、依据、施工安装记录、检测实验、审定证明排列;竣工图按专业、图号排列;文字在前、图样在后。文字装订、图纸不装订。

  第二十三条 案卷文字材料要用线绳三孔装订;图纸统一折叠成四号图纸规格:297mm×2lomm。

  第二十四条 案卷必须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和封面、脊背;编写案卷页号,页号位置是文件资料正面右下角,双面书写文件资料背面为左下角。

  第二十五条 项目档案资料统一采用卷盒。外表尺寸为3lomm×220mm。厚度分别为20ram,30ram,40ram,50ram 等四种。

  第二十六条 项目档案数量一般为两套。一套由公司留存;另一套报送城建档案馆。

  第二十七条 在项目完成综合验收后6 个月内,综合管理部应主动与当地政府城建部门联系,办理项目档案移交手续。并配合城建档案馆对移交档案资料的清点、审核、整理、立卷,入库等工作。

  第二十八条 移交项目档案时应如实填写《移交书》,《移交书》等相关文件资料均应归入公司文书档案。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档案管理制度10

  1、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和要求,本企业制订消防安全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及落实。

  2、 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和要求,本企业安排专人负责消防安全档案,做到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消防安全档案资料要设专柜存放,分类别、分年度及时整理、归类、存档和妥善保存;当年资料要用资料盒分类存放,且及时整理、归类、存档和妥善保管。

  3 、消防安全档案保管范围: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日常安全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应急管理、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管理、火源电源管理、安全管理考核与奖惩、社会承储单位安全检查与指导、工伤档案等消防安全管理方面所涉及的.有关文件、记录、电子文档、视频监控图像等资料。

  4、 消防安全档案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档案保管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工伤档案须长期保存,社会承储单位安全检查与指导记录保存两年,视频监控图像保存一个月,其他消防安全档案保存一年。

  5、 建立消防安全档案查阅和销毁制度,并制定相应记录和清单,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查阅和销毁。

档案管理制度11

  实行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记录制度是安全管理工作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为更好的.完善和规范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健全和完善安全工作的档案管理,实行档案管理记录制。

  2、安全工作计划、专项制度、措施、安全工作会议记录、检查记录、各岗位操作记录、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及各种活动记录等档案都要分层次、分项目存档。

  3、各种档案要规范齐全。

  4、各种活动、检查记录要有时间、人员、地点、结果、整改措施等

档案管理制度12

  1.客户档案的管理工作由客务部负责。

  2.客户资料按单元号一户一档建立,按楼层统一存放在客户档案文件柜内。

  3.每个客户档案内由入住资料、二装资料、往来函和房门锁、电话、车位、水牌、客户加班等申请单等组成,退租客户的资料须及时装订另存。

  4.每个客户档案均按日期顺序排列,将最新的文件摆在最前面。

  5.客户档案的标牌须与档案内现客户的公司名称吻合。

  6.客务部每年整理一次退租客户档案,对已装订好的退租客户资料打印目录后按楼层装入文件盒内存放。

  7.客户档案查阅可向客务主管借出,经客务部经理批准后在客务部办公室阅览。

  8.原始客户档案一般不可修改,客务部工作档案需经客务部经理同意方可修改。

  9.客务部档案应积极推行计算机管理,由客务主管设置客户档案管理系统,将客户各类资料、各单元房屋使用情况等输入计算机中,进行资料分析、整理和信息传递。

  物业客户档案管理制度

  一。制度内容

  为做到客户服务部与客户的良好沟通,掌握客户的人员构成、公司性质、物业费交纳情况等,有必要建立一套综合的客户信息系统,而客户档案可以协助客户服务部以最便捷的方式提供以上信息。因此,为充分利用客户信息并管理好这些信息,特建立此制度。

  二。管理目标

  客户档案资料全面、准确、有效。

  三。适用范围

  客户档案资料的管理主要是收集、整理、归档及使用四个环节。

  一般客户档案包括以下的资料:

  1. 收集客户单位资料

  2. 客户缴费记录包括各样应付之押金

  3. 客户装修工程文件

  4. 客户迁入时填具之资料

  5. 客户资料补充

  6. 客户联络资料

  7. 紧急事故联络人的资料

  8. 客户与管理处往来文件

  9. 客户违规事项与欠费记录

  10. 客户维修记录

  11. 客户投诉记录

  12. 客户单位有关的`工程档案(与二次装修工程有关资料)与工作程序

  四。注意事项

  1. 及时上行下达客户与管理之间的知识、报告、通知、通报,传送文件应及时、准确,认真地登记并制作各种表格。

  2. 协调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加强横向沟通;

  3. 做好与客户有关各类文件的档案工作,并定期整理,以备随时查询及跟进;

  4. 接听客户投诉,解决客户投诉;

  5. 接听客户工程报修电话,及时联系修复。

档案管理制度13

  1目的

  明确管理处工程设备设施档案的'管理。

  2设备档案范围

  2.1房屋本体资料(包括房屋建筑竣工图等)

  2.2电梯资料(包括:电梯系统图纸,电梯安装资料,电梯使用维护说明书等,对电梯资料实行一梯一档)

  2.3消防设备设施资料(包括消防设备设施相关图纸等)

  2.4供配电设备设施资料(包括供配电设备设施相关图纸等)

  2.5给排水设备设施资料(包括给排水设备设施相关图纸资料)

  2.6暖通设备设施资料(包括暖通设备设施相关图纸资料)

  2.7弱电设备设施资料(包括弱电设备设施相关图纸资料)

  3职责

  3.1管理处工程主管(领班)负责设备档案的归集工作。

  3.2管理处文员(客服)负责设备档案的汇总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管理处工程主管(领班)在新物业接管时,负责房屋设备设施资料的归集工作。

  4.2管理处工程主管(领班)及相关工程人员负责日常产生的工程资料的归集工作。

  4.3管理处工程主管(领班)及相关工程人员将归集到的资料上交管理处,管理处主任指定文员(客服)专人负责工程设备设施资料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4不经管理处主任同意,文员(客服)不得将工程设备设施资料外借和复制;如相关工作人员需要借阅和复制,必须经管理处主任同意,并且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表》。

档案管理制度14

  一、医院所有文件、信函、简报及其它资料等,统一由办公室专人实行归档规范管理。

  二、医院收文程序是:各科室在接收到相关文件(含外出开会)时必须先交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统一登记、编号,呈送医院领导阅批,不得遗漏、延误和丢失。文件传阅完毕后,统一由办公室保存,相关科室保存复印件。

  三、医院发文程序是:各承办科室根据院领导批示意见起草文件,文件起草后,按报批程序报分管领导、院长签发。拟文科室必须按照领导签发稿认真校对后交办公室把关,并统一编号,统一印制。凡未经分管领导或院长签发的文件,办公室不予编号;文件印制必须规范、清晰、整洁,盖章后,要连同签发稿、附件等一式三份入档保存。

  四、拟文科室要注重提高公文质量,格式规范,字迹工整,确保公文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各科室的文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放。印制涉密文件、材料过程中形成的废页、废件应由相关负责科室及时销毁。

  五、办公室要对所有文件、档案及各种资料在年底时分类登记、整理装订、入档保存。外出开会或从上级机关带回的文件,及时交办公室专人进行登记入档保存。未经办领导允许,各股室不得擅自复印、摘印涉密文件和资料。

  六、外单位查阅档案资料时,须说明查阅的范围及用途,经院长或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本单位人员查阅文件档案时,要通过办公室查阅,阅后及时归档。

  七、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各种秘密文件、档案、统计资料、编制信息、会议记录等,都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保守秘密。需销毁的文件资料,要进行清理登记,通过一定方式彻底销毁。

  八、对违反保密纪律,丢失文件档案造成失密、泄密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故意泄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档案管理制度15

  为了认真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今)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结合《邻水县幺滩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规定,搞好领导下井带班记录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领导下井带记录的项目(内容)包括:井下时间、地点、经过经路、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

  2、《领导下井带班记录》必须由当班带领导自行填写,严禁他人代为填写,以确保记录的真实性。

  3、每天由调度负责人对领导下井带班记录进行查阅,对存在的隐患未能现场处理的,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负责按规定进行落实整改,严格执行“隐患闭合”管理。

  4、领导下井带记录每旬由调度人员收集后,如实按相应的项目(内容)录入电脑,形成电子文档版《邻水县幺滩煤矿矿领导带班下井记录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姓名、下井时间及班次、地点、经过线路、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5、领导下井带班记录与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一一对应,由于录入人员的工作失误造成记录与档案不一致的,给予录入人员罚款100元。

  6、调度人员每月末将打印的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妥善保管、纪检、组干、安检联合检查时,及时提供纸质档案。

  7、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的.纸质文档和领导下井带班记录由调度负责人负责收集、装订、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

  8、安装有人员定位系统的单位系统主机严禁安装与人员定位系统无关的其它应用程序,确保有足够的存储空间,人员下井记录保存时音至少保证一年以上,严禁人为删除人员出入井信息,否则给予相关责任人200元罚款。

  9、历年领导下井带班纸质记录和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的销毁,必须经分管矿领导批准,严格按照批准销毁的时间段进行,上年度的记录和档案一律不得销毁,电子文档版在不影响内存空间的情况下,一律不得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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