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1
暑假来临,针对部分特殊家庭暑期照管孩子难的现状,落实为民办实事的教育初衷,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帮助家庭确有需要的学生过好暑假生活,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要求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暑假延时服务工作。
目的意义
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关系到学生健康成长和广大家长的切身利益,是确实落实”双减“政策,解决家长后顾之忧的重要举措。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实现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学校发展更有温度、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工作原则
暑期延时服务以xx市xx小学校为实施主体,面向学校确有延时服务需求的家庭和学生(不含毕业年级),为学生提供基本服务,缓解暑期部分家庭孩子看护难问题,保障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课后服务工作内容
(一)延时服务对象
在我校就读且确有需求的1-5年级学生。
(二)课后服务方式及内容
1、服务时段
暑期延时服务时间(不含非工作日):xx月xx日—xx月xx日;延时服务时间每天8:30—17:00。
为了给家长接孩子提供便捷,课后服务期间实施弹性离校。如有特殊情况家长可提前告知课后服务老师,教师上报学校当日值班干部。做好登记学生方可离校。
2、服务方式:根据人数重新组班,即:跨班级、跨年级统筹组班集中。
3、服务内容:与“十个一”项目的实施相结合,督促学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辅导和答疑,每天组织读书及文体活动等;与德育活动相结合,将课后服务延伸到校外,开展研学活动、社会课堂活动等。
4、服务人员:学校教师统一辅导,每天安排一名学校干部进行巡查;
5、遵循机制:“家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机制;通过全体学生家长会和学校公众号发布并解读学校的方案,确保每一个家长了解托管时间、服务内容、组织形式等内容。对于家长提出变更托管需求的`申请,班主任及时上报教导处,教导处根据情况进行编班或插班,确保孩子能按时入托;
保障措施
1、确保安全。坚持立足学生实际,将安全目标列在托管工作的第一位,采取班主任接收、轮值教师点名、家长确认离校等“无缝衔接”交接措施。强化活动场所防疫安全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
2、规范管理。课后服务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不与无资质的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3、服务原则。尊重家长意愿,全面落实一生一策,尊重家长的意愿和灵活性。
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2
1、实验室安全检查主要内容为治安安全隐患、漏洞及水、电、气、化学危险品等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切实做好以防火、防爆、防毒、防盗为主的'安全检查工作。
2、实验室除不定期检查外,值班人员必须每天检查一次,室主任每周检查一次,院部每月检查一次,学校结合寒暑假及重大节日每季进行一次大检查。
3、检查情况和整改措施应有详细记录。
4、对及时发现和报告事故隐患、排除险情、使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免遭损失者予以奖励,因失职而引发事故者应视情况轻重给予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3
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上岗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三、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采购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商贩提供的食品;无商品标签或超过保存期限等“三无”的食品;未经有关部门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类制品;腐坏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四、设立独立的食品库房,库内食品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
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超期变质。
五、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冰柜、用具、容器应有生熟标记,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六、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符合学生生长发育的需求。
七、厨师操作前要对食品、半成品的质量严格检查,对不符合烧煮、烹调要求的食品不准进行烹调加工。烧煮时,应将食品上下翻动,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热,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八、公共餐具必须经过严格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九、学校每餐、每样食品按要求进行留样,分别留足100g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样盒中,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后存入冰箱内,并作好留样记录。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保存期内未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样食品盒应单独存放,不得与其它无关食品混放。
十、工具容器设备要洗净,厨具要摆放整齐。及时冲洗、清扫工作场所,保持环境卫生。
十一、完善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定期开展除四害活动。
十二、各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十三、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县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十四、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十五、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或其他感官性状导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十六、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十七、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
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十八、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4
1、机动车进入校内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载重车辆律不准进入校内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2、机动车进校内应听从门卫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3、机动车的车门,驾驶员应准时将其关锁好,钱包、珍贵物品不要放在车内。除重大活动外,平常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4、校内内人员较多,行车时驾驶员应特殊留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5
一、师生的饮食安全和卫生防病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确保饮食安全和卫生防病工作得到具体落实。
二、对食堂操作间、仓库要有防蝇、防鼠设施并进行彻底大扫除,对过期食品和霉变食品进行彻底清理和销毁,并做好餐具清洁消毒等工作。对学生教室、各专用教室等公共设施进行打扫及消毒。同时,每年要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营养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
三、严格执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即食堂从业人员的晨检、培训、食品原料进货验收、留样菜以及食品卫生检查的书面记录。
四、学校必须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规范进货渠道。食品加工过程中要烧熟煮透。小卖部必须取得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
五、加强饮水的卫生安全管理,学校要为学生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和饮水机,在开学前必须对食堂蓄水池进行清洗,确保学生喝到足量的饮用水,并做好饮水器具的消毒和记录工作。
六、做好对学生的`健康教育宣传,充分利用橱窗、黑板报、广播等形式,结合季节性、突发传染病及食源性疾患的预防,对师生进行健康知识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七、严格执行突发事件的上报制度。学校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暴发或者不明原因的突发事件,应迅速上报疾控部门。
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6
一、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由主管院领导、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主任直接负责指挥、组织、协调大学校园网的网络信息安全保护工作;
二、校园网管理部门必须指定具有安全员培训合格证的专人担任信息安全员,并在主管领导的统一安排下,具体负责本校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三、息安全员应密切与校内各二级部门有关人员联系,督促监督执行各项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的规章,并负责在组织宣传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四、各部门网络安全员应当对本部门的网络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五、信息安全员负责根据大学的实际情况,拟定并修正或补充本单位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安全防范措施;
六、信息安全员按照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行业技术规范要求,负责定期组织检查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安全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信息安全员负责组织进行安全稽核,并负责对校内各二级部门计算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八、信息安全员负责对大学校园网新购置设备的安全检查和验收工作,对新购置的操作系统,维修后的`计算系统或从外拷贝回以及要与外单位交换的软件进行严格的检查,确认无毒无害后才能使用,确保计算机系统安全运行;
九、信息安全员应接受公安机关的安全技术培训,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发生安全事故和计算机犯罪案件时,应采取妥善措施,并组织调查取证工作,保护现场,避免危害的扩大,在向单位主管领导汇报的同时,有权直接向公安机关计算机安全监察部门报告;
十、如果各学院或二级部门要开通网络服务,需到教育技术中心登记并签订相应的安全协议,各学院或二级部门指定专门的网络安全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参照以上八条执行。
十一、按照分级负责,责任到头的原则,学校一级由校园网管理部门负责,二级学院或部门一级由学院或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层层负责;
十二、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二级部门除确定一名主管网络信息与运行安全外,必须确定一名专、兼职的网络信息及技术管理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网络运行及信息安全。
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7
(一)饮用水保暖桶或锅炉贮水卫生安全管理要求
1、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
2、清洗人员和锅炉工必须进行健康体检。
3、定期清洗保暖桶或锅炉并记录。清洗时,宜采用流动蒸汽等物理消毒方式。
4、供水房应加锁,每日清扫,保持清洁,每周消毒一次。
5、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
(二)桶装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要求
1、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水质应符合桶装饮用水标识的标准。
2、使用的饮水机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对饮水机有定期清洗消毒的制度并予以落实。
3、饮水机消毒宜请专业机构进行,若学校自行清洗消毒的,从事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
4、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5、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
(三)沙滤水卫生安全管理要求
1、使用的石英砂等水处理材料有有效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使用的输配水管材、管件有有效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有定期更换水处理材料的制度并予以落实,认真作好相关记录。
4、长期停用,恢复使用前要进行管道清洗消毒。
5、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
(四)加强学校饮用水常规管理
1、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并按要求定期对饮用水进行抽样检验。
2、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学校饮水安全和水源的安全监测,发现异常立即停用并报告。
3、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对学校使用的制水、供水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4、开水温度必须达到100℃,并应保证学生足量饮用。
5、确保师生用水安全,井水、蓄水池必须密封加盖,定期清洗水池、水管。
6、桶装纯净水产家具备相关质资,重视饮水机的消毒管理,定期消毒。
7、加强饮水卫生健康教育,教育学生不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发现水质出现异色异味等现象的应急处理办法等。
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8
为了确保同学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增加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力量,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依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要求四华里以上的.同学在校寄读,并对寄宿生实行封闭式管理,无特别缘由,未经班主任或学校领导同意,星期一至星期五放晚学期间(尤其是晚上)一律不准外出。通寄生在上课期间不准外出。禁止同学翻爬围墙进出校内。
2、同学上学、放学路上,星期五放学后,同学必需准时回家,严禁乘坐农用车、拖拉机、漫漫游、无牌无证及其他担心全的交通工具,不准骑自行车。
3、严禁私自下河、塘、水库玩耍、洗澡和上山摘果捕获野生动物。
4、严禁以任何形式从事赌博活动。
5、严禁到网吧、歌厅、嬉戏室、录像厅、溜冰场等营业性场所参加任何活动。
6、禁止与社会闲散人员不正值来往,勾搭,更不允许参加他们的活动。
7、严禁喝酒、抽烟、偷盗、损坏公物、出入、追打吵闹、打架斗殴、顶撞师长、在走廊的栏杆上休息,在校内燃放鞭炮。
8、严禁携玩刀具、易燃易爆及对他人易造成损害的物品,不准做其他具有危急或可能危及他人的事情。
9、购买食品需到具备卫生健康证条件的商店和餐饮店,以防传染病。
10、周末和假期,家长要加强监护,教育同学子女不准上网、溜冰等,出行留意安全。
11、同学违反有关规定,不听告诫和制止,拒不改正,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又准时通知了同学的监护人,在此期间造成意外损害的,学校不负责任。
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9
1、在上下楼梯时,应靠右行,上楼轻步慢行,下楼步伐放缓,不得拥挤。如遇突然停电,不得起哄、推搡,严防挤压等事故发生。
2、新生入学后,应理解学校统一安排的`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如有特殊病史,不得隐瞒。任何身体不适,应及时向教师报告,防止延误治疗时机。
3、建议家长为子女办理保险,以应对突发意外事件。
4、学生如患有不宜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应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教育处备案并书面通知有关任课教师,该生可免于参加剧烈体育活动。
5、学生遭遇挫折或心境烦恼,应及时告诉家长或向班主任、学校心理咨询室咨询,调整好心态,防止意外发生。
6、学生应按时到校、离校,提倡乘公交车上学。如家长同意,原则上允许骑车上学,但不得骑“三无”(无车闸、无车锁、无车牌)自行车,骑自行车的同学要严格遵守学校自行车管理规定,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7、在校期间,学生应遵守课堂纪律和操作规则,特别是在体育、实验等课程中,应听从教师指挥,严格遵守安全规定,防止事故发生。
8、学生不得站在高处擦教室窗户玻璃(不含走廊教室窗户),不得擦电风扇、日光灯、多媒体投影仪。同时,应遵守用电、用火规则,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得触碰校内任何交流电气设备。严禁学生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进校。
9、学校组织团体外出时,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有序步行,活动期间,严禁擅自离队游玩。班主任、课任教师自行组织学生赴校外活动,应事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10、学生不得与社会上不法人员或其他闲散人员来往,不跟陌生人交往。在校期间不随便走出校门,遇有急事应向班主任请假,不跟陌生人或其他不熟悉的人离开学校,不准私自外出游泳、洗澡。若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或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应及时向教师或学校领导报告。
11、最后,学生应记住下列几个重要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在紧急情况下,应及时打电话求救。
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10
当前,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中之重,为了使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学期的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1、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禁止12岁以上的儿童在公路上骑自行车。步行或骑自行车的同学在公路上做到右侧通行,不在路面上骑飞车或玩耍。
2、师生到外地走亲访友,乘车时要注意安全,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在车上要讲卫生,懂礼貌。
3、在校或在家里注意防火、防电、防盗。插座、开头等电器设备损坏及时更换。
4、上体育课时,体育教师严格要求学生,必须穿运动鞋,严禁学生穿皮鞋上体育课,课间不搞危险性大的活动。
5、课外集体活动(如春游、参观、看电影)时,要由班主任带领,活动后,要清点人数,班主任带领集中返回学校。
6、进出门口或看电影,做到出入有序,不拥挤,不打闹。
7、杜绝到危险的地方活动,夏天不要野浴,冬天不要到深水层的冰布滑冰或溜冰。
8、节日期间不能用手拿鞭炮燃放,不能在堆放干草的'地方燃放鞭炮。杜绝师生搞赌博活动。
9、中心校将不定期地对各校的校舍、厕所、体育器材、食品卫生等方面进行检查。
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11
校园网是学校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为全体师生提供先进、可靠、安全的计算机网络环境,支持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为充分发挥校园网的作用,特制订本条例,希望广大师生共同遵守。
1、校园网使用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认真学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2、学校各部门要加强对校园网新闻传播和信息内容的安全管理,对上网信息要进行审查,严格把关,落实防范措施。
3、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必须接受学校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对校园网的所有设备要精心使用,如有损坏要按价赔偿。
4、学生上网必须有老师的具体指导,教师要引导学生正确、安全、健康地使用网络进行查阅资料、收集资料、利用资料等教育教学活动。
5、为了使学校的网络畅通无阻,发挥网络的积极作用,具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网络使用者的任何部门、任何人,一旦发现,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将对该使用者取消上网资格,对部门将采取切断网络等相关措施。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的:
A、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B、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C、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D、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E、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F、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活动;
G、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2)访问国家命令禁止的非法网站、国内外的'反动、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网站。
(3)下载游戏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内容、下载并传播一些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内容。
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院领导班子的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推动学院科学发展,按照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作出决定的总体要求,根据《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和《高等学校- 2 - 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原则。学院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保证决策的科学民主。
第二章“三重一大”的主要内容
第三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指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作出决定的制度。实行“三重一大”制度,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第四条重大事项决策,是指凡涉及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重大事项决策范畴。主要内容包括: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部门有关文件、会议、决策等重要工作的贯彻、部署和落实;
2.学院发展战略以及规划的制定和调整;
3.学院章程的制定、修改以及全校性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
4.涉及学院全局的重要改革方案、改革措施的制定和调整;
5.学院年度总体工作计划(要点)的制定和调整;
6.学院党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德育工作、文化建设、和谐校园建设等重大事项的处理及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调整;
7.学院党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重大问题的处理及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调整;
8.学院人才工作规划及重大人才政策,师资队伍建设等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调整;
9.学院内部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的设置和调整;
10.学院办学规模和年度招生计划的制定和调整;
11.专业设置和建设规划的制定和调整;
12.学院年度财务预算方案、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的审定,重要专项经费的确定和调整,“三公”经费支出等;
13.学院建设总体规划,基础设施等重要办学资源的配置和调整;
14.教职工招聘、职称评定、聘任及解聘等重要事项的方案及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调整;
15.学生培养方案的改革和调整,学生管理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及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调整;
16.学院各类大额度科研经费预算、支出、审核和监管的政策制定和调整;
17.涉及违反学术规范行为等重大问题的处理决定;
18.校级(含校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授予以及推荐办法的制定和调整;
19.全校性重大奖惩事项的政策制定和处理决定;
20.关系到收入分配、福利待遇、医疗、住房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的处理及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调整;
21.重大人员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决定;
22.安全生产和后勤保障等重要事项的政策制定和调整;
23.学院重要资产处置和无形资产的授权使用;
24.学院民族事务方面的重大事项;
25.学院主办或承办的重大活动;
26.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其他重大决策;
27.其它需要学院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 第五条重要人事任免,是指学院科级以上干部的任免和需要报送上级机关审批的重要人事事项,主要包括:
1.学院党政机构和二级学院等内部组织机构领导班子成员以及享受相应待遇的非领导职务人员的党纪、政纪处分;
2.学院中层副职以上干部任免;
3.全国、省、市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重要人士候选人的审议推荐;
4.涉及学院整体工作的学术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人和成员的确定;
5.向上级推荐后备干部及学院民主党派负责人。
第六条重大项目安排,是指对学院规模条件、办学质量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项目的设立和安排。
1.重大基本建设项目、不动产购置、重大维修项目;
2.大宗物资、仪器设备的采购项目;
3.土地、房屋以及大型贵重设备器材等资产的出租和转让;
4.国内外合资(含对外投资)、合作(含对外合作办学)的重大项目以及对外投资、贷款项目;
5.重大租赁、转让、承包及社会服务项目;
6.学院大型庆典活动;
7.其它需要学院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项目。
第七条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事项,是指超过学院所规定的党政领导人有权调动的'资金限额的使用,主要包括:
1.预算编制、调整涉及的大额度资金安排;
2.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资产捐赠、授权使用、产权变更;
3.未列入预算且单项支出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支出项目(其中,10~50万元的支出,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50万元以上的单项支出,由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
4.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贷款、投资、融资项目;
5.其它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三章集体决策机制和程序
第八条依照《高等教育法》及《办公厅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我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学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为学院“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机构。学院党委会讨论决定关系学院全局的重大事项,统一领导学院工作,支持院长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院长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对重大问题通过院长办公会行使决策权。
第九条凡属于“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集体决策之前应当认真调查研究,经过必要的论证程序,充分听取、吸收各方面的意见。
1.必须进行事项的调查研究,有关职能部门应组织论证和提出拟解决的方案和建议;
2.涉及到师生的切身利益,影响学院改革发展,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三重一大”事项在正式决定前,实行预公开制度,有关部门应当将拟讨论确定的方案和理由向师生公布,充分听取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
3.依照《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规定,应由学院教代会审议通过或审议决定的事项,在集体决策之前要提交教代会审议或通过,并形成书面材料;
4.依照《高等教育法》和学院有关规定,应由学院各专项工作委员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在集体决策之前要经学院各专项工作委员会审议;
5.干部的任免,在集体决策前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相关规定中确定的程序执行;
6.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决策前,应由相关部门组织论证并提交论证材料,论证材料应包括财务处和审计机构的意见;有设立专项工作小组的,应经专项工作小组讨论同意后才能提交材料;
7.其它“三重一大”事项,在院党委会或院长办公会决策之前,应依照法律、法规和学院规定的程序,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深入进行论证和协调,提交专项报告。
第十条集体决策的程序
1.提交材料。凡提交集体决策的事项,应有详细的调研论证材料,提出具体的方案或建议等,除需保密外,一般应至少提前3天报送学院党政办公室。
2.确定议题。党委会议题由党委成员提出,经党委书记确定。院长办公会议议题主要由应会领导提出,由党政办公室汇总,然后提交院长审定。党委书记、副书记可以对院长办公会议提出建议议题。
党委会议有关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等议题,应在会前听取院长意见;院长办公会议的重要议题,应在会前听取党委书记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
党政办公室应提前2天将议题和有关材料分别送给参会人员,需保密的事项除外。会议必须围绕原定议题进行,不得临时动议。
3.确定参会人员。为全面了解决策事项情况及其落实执行,由学院党委书记或院长确定有关议题的列席会议人员。
4.确定会议记录人员。应根据会议要求确定负责会议记录的人员,记录人应全面、真实地记录会议发言讨论的情况及形成的意见。
5.民主集中。会议应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共识。
6.明确责任。会议决议或决定一经形成,要按照“集体决策、明确责任、分工负责”的原则贯彻落实。
第四章集体决策的形式和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三重一大”事项应以会议的形式集体研究决策。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会议决定。会议决定的事项应按照学院党委会或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规定提出,议题应经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审阅并充分沟通后,方可提交会议研究决策。除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或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重大事项。紧急情况下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的,决定人应对决策负责,事后应及时报告并- 9 - 按程序予以追认。
1.确定为集体决策的议题,要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党委会议到会人员是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才能召开会议;院长办公会议到会人员是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才能召开会议。
2.“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规则按照《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议议事规则》和《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执行。
3.与会领导班子成员应充分发表个人意见,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确保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
3.集体决策的事项,必须明确实施落实的单位和负责人。
4.参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级反映,但不得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
5.经党委会、院长办公会作出的决策,如遇特殊情况,需再次上会复议,必须有1人动议,并在会前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应会人员的同意,否则不得复议。
第十二条学院建立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程序。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重要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进行决策的,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或委托其他人可临机处理,事后应形成书面材料,并及时向党委会或院长办公会报告。
第十三条参加集体决策会议的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遵-守会议的纪律。
1.参加集体决策会议的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不得提前对外泄露;对会议讨论发言、表决等情况,一律不得对外泄露;
2.参加集体决策会议的人员应遵守回避制度。在讨论有关议题和工作时,涉及到与会个人或直系亲属的,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有关人员必须回避;
3.“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会议记录要做到“五明确”。即:具体事项明确、决策范围明确、决策形式明确、决策程序明确和责任追究方法明确。会议要将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工作实效等以会议通知、议程、记录、纪要、决定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
第五章集体决策事项的实施
第十四条分工组织实施。学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由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如需改变必须经过决定事项的会议批准。
1.凡属院党委会或院长办公会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所有班子成员必须认真执行,个人无权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集体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按照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必须严格执行;
2.执行“三重一大”决策过程中如发现新情况、新问题,要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复议,及时修正完善。经过再次决策后, 执行新的决策。
第十五条加强监督检查。
1.“三重一大”事项应按照院务公开原则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学院“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情况,列为院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上级机关的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
3.“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情况,列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4.院纪委、监察、审计、财务等部门根据职责权限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提出纠正建议;
5.教职工代表大会依照规定对学院的重大事项进行民主监督;教代会和全体教职工有权监督“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有权向上级部门反映意见;
6.对未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实施的“三重一大”事项,有关部门和人员可提出质询,或向上一级党委、行政、纪检监察部门报告。
第六章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决策严重失误,给国家、学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相关条款,对以下情况进行责任- 12 - 追究:
(一)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二)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的;
(三)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决策失误的;
(四)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
(五)其他因违反本实施办法而造成失误的。
第十七条 责任追究主要依据本人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应承担的责任,依法依纪追究。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13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师生的安全、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化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我校制定的`以下有关食品卫生、食堂加工相关的管理制度:
一、食堂必须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健康合格证。
二、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总务处负责日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预防工作。
三、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和从业人员工作责任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四、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销售操作间、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原料存放间必须由专人负责。食堂管理人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投毒事件发生,确保学生饮食的卫生与安全。
五、对学生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饮用来历不明的食物,发现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出售变质、污染和三无食品,应及时向学校和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六、学校要制订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起动应急机制,并实行紧急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报告信息应包括发生单位、地址、时间、疑似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并做好记录。
七、不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的报告,不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对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八、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按卫生部和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对学校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14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根据《xx省发改委、xx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x发改价费(20xx]362号)、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20xx)28号《关于xx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校拟从xx月xx日起实施课后服务工作,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每位家长(监护人)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
一、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原则
家长、学生自愿,校内实施,成本分担,有效监管的原则。
二、学校课后服务时间安排及内容:
1、作息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15:25-17:25,夏季:15:50-17:50(法定假日、寒暑假除外)。
2、服务内容安排:
(1)基础服务:遵循教育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开展学生作业辅导、自主阅读等。
(2)特色服务: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开展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发展学生的个性,培养学生特长,激发学生的参与积极。
三、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及经费使用和管理
本学期学校课后服务收费依据(20xx)28号《关于xx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执行,每生每期600元,对困难家庭学生,由家长申请,学校行政会研究,给予适当的费用减免。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教师超时工资、开展活动的设备和耗材购置,管理运行及集体培训经费等。学校课后服务费按上级文件规定,实行用专款专用,不截留、挤占、挪用,结余的期末进行清退,收支情况在每学期期末邀请家委会成员进行结算并向家长进行公示,接受家长、群众监督。
四、学校课后服务其它注意事项
1、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先征得家长的同意,提出申请,学校进行合理安排。
2、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的,按实际上课时间进行清算费用,结余的'退还。特殊情况请假的,需向班主任提交书面请假条。
3、学校会经常加强安全教育,作为学生第一法定监护人的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纪守法,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4、放学时,家长要及时到学校接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离校后的安全问题由家长负责。
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15
一、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有事要向班主任请假,不允许私自离开学校,不允许攀爬学校围墙和建筑物;
二、不去危险的地方晚上不要到阴暗的角落去逗留,男女学生交往要注意分寸,禁止早恋;
三、要注意用电安全,学校规定禁止在课室和宿舍内私自使用任何电器,包括热得快、各种充电器、充电电筒等,禁止带电工工具回宿舍,禁止私拉电线,私自更改电路;
四、在课室和宿舍不允许进行体育活动,如打篮球、踢足球等,在课室内禁止追逐打闹,不要趴在课室的窗边和走廊的'护栏上;
五、上下楼梯要注意安全,要按照学校规定的上下楼分流规定上下楼,不要拥挤和跑动,要讲究秩序,不要因为去饭堂吃饭干时间就你推我挤,造 成踩踏危险;
六、禁止高空向下掷物,各种垃圾要放到垃圾桶;
七、同学们要团结友爱,产生小矛盾要积极找班主任解决,禁止采用武力解决同学们之间的矛盾,如果有同学们打架学校将给予严厉的行政处分,甚至开除学籍;
八、禁止在宿舍用火,禁止带打火机进入学校的任何场所;
九、无人在课室或宿舍时一定要锁好门窗,关好水电,不允许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的现象;
十、不要骑在扶手上下滑,更不要坐栏杆
十一、后门市场比较乱,有抢劫和打架的事件发生,所以同学们不要去后门玩耍,有事一定要去后门,要报告班主任处理,严禁进入后门的酒吧、网吧、溜冰场等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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