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管理制度

时间:2025-12-04 10:43:58 好文 我要投稿

电梯管理制度15篇(精)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电梯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电梯管理制度15篇(精)

电梯管理制度1

  1、发生坠落事故时,首先是稳定自己的身体。这样发生撞击时,不会因为重心不稳而造成摔伤;其次是要运用电梯墙壁,作为脊椎的防护,紧贴轿厢内壁,可以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最重要的是可以借用膝盖弯曲来承受重击压力。这是因为韧带是人体惟一富含弹性的组织,比骨头更能承受压力。因此,背部紧贴电梯轿厢内壁,膝盖弯曲,脚尖踮起的保护动作才是正确的。

  2、电梯蹾底,就是电梯的轿厢在控制系统全部失效的情况下,会错过首层(最底层)平层位置而向下行驶,直至蹾到底坑的`缓冲器上停止。这样的情况很少发生,可一旦发生后果会十分严重,巨大的惯性很可能会导致乘梯者全身骨折、危及生命。其实如果电梯在下降过程中,突然急速下坠,电梯的限速器、安全钳联动安全保护装置会使电梯停下来。值得注意的是,电梯从开始坠落到停下的距离与电梯的载重有关,因此乘坐电梯决不能超载。

  3、被困到电梯里的自救措施。紧急停止运行后,电梯还有好几套可靠周密的保护装置来保护乘客的安全,不必担心它会继续往下掉。突然停梯的原因有很多种,在不知晓原因之前,任何自己设法逃离的行为都属冒险举动。在刚刚被困时,马上按电梯内的报警电话和警铃通知使用单位和电梯维保单位,让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员和电梯维保人员来及时处理电梯故障,并把被困人员先释放出来。如果电梯内没有报警电话,可拍门叫喊或用鞋子敲门。如果长时间被困,最安全的做法是保持镇定、保存体力等待救援。

  4、电梯管理人员应当如何解救被困人员。当发生电梯困人事故时,电梯管理人员通过电话或喊话,与被困乘客取得联系,务必使其保持镇静,耐心等待维修人员的救援。轿厢远离电梯层站时,进入机房关闭电梯电源开关,在电梯轴上安装盘车手轮,一人用力把住盘车手轮,另一人员手持制动释放杆,轻轻松开制动器,注意观察平层标志,使轿厢逐步移动至最接近厅门为止。当确认刹车制动无误时,用层门钥匙(三角钥匙)开启层门、轿门,协助乘客离开轿厢,并重新关好厅门。

  值得注意的是,有的电梯工来了之后,直接把这个电梯的内门或者外门打开。电梯轿厢不在层门区域时,有时轿厢高于层门,有时轿厢低于层门,就让被困人员跳下来或爬上来,这种做法在生活中非常常见。但这是一种很不规范的援救行为,因为电梯停在不应该停层的位置,说明它系统已经出了故障。那么如果你不切断电源的情况下开了门,这个时候万一电梯再有故障,乘客就会出现危险。

电梯管理制度2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降低安全生产隐患,进一步加强对安全防护措施的管理,特制订电梯井安全防护规定,各项目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一、井口防护

  1、电梯井口必须设置固定栅门,栅门应做到定型化、工具化。栅门必须用焊接的方式进行固定,不得使用铁丝进行绑扎。

  2、栅门安装在井口两侧的墙壁中间,高度为1.2m,栅门左右两侧距墙10cm,下方距地面10cm。

  3、栅门的固定可在浇筑混凝土前预埋钢筋,然后将焊制成型的栅门与钢筋焊牢。栅门必须随层安装,并粉刷红/白油漆。

  4、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栅门,严禁将电梯井作为垃圾运输通道。

  二、井内防护

  1、在电梯井内,沿电梯井长度方向等间距预留直径14mm螺栓,数量不少于3个,预留螺栓应低于板面结构标高10cm,螺栓外露长度不短于10cm,在螺栓上用燕尾卡固定架管,将防护安装在架管上。

  2、防护必须随层安装,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改动电梯井内防护,严禁在电梯井防护上存放任何材料、物件。电梯井内防护设施需要拆除或变动的`,需要上报安全保卫科现场勘查后再做决定。

  3、在电梯井口处要设置醒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三、安全保卫科人员

  要加强对电梯井口安全防护措施的审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电梯井口安全防护方案认真加以落实;对电梯井口防护措施不到位,不按标准设置,或无防护措施的违章行为,要及时给予制止和纠正。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电梯管理制度3

  1、电梯钥匙应由专人保管,除维修、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使用。

  2、机房内照明、温度应正常,保证通讯及降温设备正常工作状态。

  3、轿厢内必须配备专用消防器材。

  4、轿厢内环境要保持清洁。

  5、每周定期对电梯设备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6、操作电梯时应确保厅、轿门关闭,点动上下各运行一次后,再操作电梯运行。

  7、在暴风雨来临之前,做好电梯的防雨准备工作。

电梯管理制度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特种设备的管理,规范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的使用与维护,防止和减少设备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股份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设备管理办法(试行)》),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所属炼化、销售企业,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特种设备涉及范围只包括所属企业装备运行的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

  第四条 各企业应明确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的主管部门,并依据国家、地方政府的相关法规和本制度,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明确各有关部门、单位职责,共同做好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本制度依据国务院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颁布的13号令《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质检锅〔20xx〕31号《特种设备目录》以及《特种设备注册登记

  1 与使用管理规则》等法规、文件有关规定,并结合企业作业环境和配套设备的特点制定。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企业主管部门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上级行政管理部门有关政策、法规、条例,并制定本企业的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二)负责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的维修、改造、更新、检验、报废等计划的审定、技术审查和组织验收工作。

  (三)参与新购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的设计审查和技术协议的签订,以及对制造、安装单位资质的审查。

  (四)负责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台账的建立、使用注册登记和使用许可取证等工作。

  (五)负责组织或参与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六) 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作业人员上岗培训工作,负责对使用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的单位操作人员资格的监督检查。

  (七) 负责对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维修单位资质和维修人员上岗资格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 企业使用单位职责:

  (一) 负责本单位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执行国家、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政策、法规、条例,以及本企业制定的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二) 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的技术档案。

  (三) 负责本单位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维修、保养、更新、改造、检验、报废计划的申报,以及项目的实施、检查和验收工作。

  (四) 负责本单位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的制定并监督执行。

  (五)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操作人员的上岗培训工作。

  (六) 负责对操作本单位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的外单位人员上岗资格的审查和使用监督。

  (七) 参与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事故的调查。

  第三章 相关定义

  第八条 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第九条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水平移动重物的

  3 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第十条 厂(场)内机动车是指不属公安部门和农机部门管理、注册挂牌的;只限于在企业厂(场)区内行驶的车辆(如:叉车、电瓶车、平板车、前置翻斗车、升降车、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履带吊、载货车、野外作业车以及汽车吊、轮胎吊行走机构等)。

  第十一条 大修是指需要通过拆卸或者更换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亦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务,但大修后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应变更,符合原设计要求。

  第十二条 改造是指改变原特种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提高原设计性能)为目的的作业。

  第四章 使用与管理

  第十三条 在用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实行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电梯和厂(场)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周期为2年。使用单位按时申报检验计划,由主管部门审核后编制检验计划,会同省、市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实施检验,经检验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

  4 第十四条 在用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必须在明显部位贴有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禁止使用。

  第十五条 新增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天内,必须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测,取得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办理注册登记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第十六条 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的安装、维修保养和改造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单位持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从业许可证),从事其认可项目的业务,并且对施工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第十七条 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作业人员(指进行安装、维修、保养、操作等作业的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方可从事相应工作。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应当按规定审验,一般每两年复审一次。离开特种作业操作岗位达六个月以上的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资格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八条 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安装、大修和改造前,施工单位必须持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告知特种设备质量技术监督机构。

  第十九条 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安装、大修、改造后,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对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自检并出具自检报告,由产权单位签字认可后,施工单位方

  5 可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检验,取得检验合格证书后交付产权单位。

  第二十条 安装、大修、改造的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须在20天内将施工技术资料、检验合格证书移交产权单位。

  第二十一条 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变更产权时,原产权单位应将随机的技术文件、检验报告、安全使用许可证等全部档案资料一同转交给新产权单位,并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第二十二条 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因发生设备事故经大修处理再次使用前,须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并通过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检验。

  第二十三条 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且无改造、维修价值,应及时申请予以报废,按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并到原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第二十四条 在防爆区域使用的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应符合防爆安全技术要求,并有明显防爆标志。

  第二十五条 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测不合格的设备,在没有彻底消除设备缺陷前,禁止使用。

  第二十六条 长期停用或到期未检的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应以书面报告及时向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报停登记手续,并落实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重新使用前,使用单位必须申请安全检验,

  6 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七条 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应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二)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维修及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五)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各企业应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企业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电梯管理制度5

  1.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机房,若需要进入,须经站长同意,并在值班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机房。

  2.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或危险品,机房内应配备消防器材,并放于门口或便于取用的地方,禁止吸烟。

  3.每周打扫一次机房的卫生,做到地面、墙壁、天花、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锈蚀、无油渍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机房应当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并配备应急灯。

  5.机房通风良好,风口有防雨措施,机房内悬挂温度计,温度不超过40摄氏度。

  6.机房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电梯工保管,不得私配钥匙。

  7.随时注意机房无异味,如有必须查找到后,排除。

  8.电梯困人救援措施和本规定及各种警示牌应清晰并挂于显眼处。

电梯管理制度6

  1、电梯的钥匙(包括电梯电气钥匙、电梯厅门外开钥匙、电梯顶层控制盒钥匙)必须由专门人员管理。

  2、电梯钥匙使用要有登记制度。以防物品丢失,设备损坏,事故发生等有据可查。

  3、电梯钥匙使用需由主管领导同意,方可使用。

  4、不能私自借给与电梯无关的.人员使用。

  5、电梯厅门外开钥匙必须由电梯专业人员(如维保人员)使用,其它人员不得使用。

  6、电梯顶层的控制盒钥匙必须由电梯专业人员(如维保人员)使用,其它人员不得使用。

  7、电梯的首层电气钥匙(包括操纵盘钥匙)应由专人管理使用,定时开梯,定时关梯。

电梯管理制度7

  1、电梯管理人员、维修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专业技术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专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从事作业和管理。

  2、电梯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遵守操作规程,做到耐心仔细解答,微笑服务,并保持电梯内清洁卫生。

  3、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4、定期配合做好由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每年一次的电梯安全检测检验工作。

  5、电梯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每月不少于二次的维修保养以延长电梯的.使用寿命和确保安全运行。

  6、保持电梯内整洁,关好门窗,防止风雨、沙灰、小动物进入电梯内部。电梯内不准堆放无关物品。

  7、电梯内按规定配备好相应的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按有效期定期更换。

  8、电梯管理人员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行政部备案。

电梯管理制度8

  1 目的:

  通过对商场的电梯使用进行规定,确保商场电梯的的`正常使用。

  2 主要职责:

  当值安全确保电梯安全正常服务,延长电梯之使用寿命和降低电梯维修费用。

  -凡商场内电梯只可用于搭载人员及随身小件物品,施工人员或货运人员一律搭载货运电梯,- 电梯开发时间:客用电梯: 小时货用电梯:每日xx开放(如于开放时间以外使用货运电梯,应提前申请经商场物业同意后开放。)

  -使用电梯不得超载,超高、超长和超重物品不得使用电梯。

  -使用货运电梯搬运大件物品,需事先申请并经商场物业同意,并交付相关货运电梯轿厢保护设置、材料费后方可使用,若运输电梯因此损坏,责任人将赔偿相关费用。

  -乘载电梯时,应保持电梯内整洁,严禁抽烟,轻按按钮,切勿敲打按钮和面板,严禁蹦跳、强行开门。

  -乘载电梯时如遇停电停驶、未平层开门或滑降等意外,应保持冷静,切勿自行开门,应立刻按电梯轿厢内之紧急对讲按钮向商场物业监控中心人员求救,静待救援人员处理。

  -当遇火灾、停电或地震,切勿乘坐电梯。

  -如遇乘客发现有人违反上述规定,均有权立刻劝阻,不听劝阻,应立刻报告当班领班。

电梯管理制度9

  管理制度

  1、每周对机房进行一次全面清洁,保证机房和设备表面无明显灰尘,机房及通道内不得住人、堆入杂物。

  2、保证机房通风良好,风口有防雨措施,机房内悬挂温度计,机房温度不超过400C。

  3、保证机房照明良好,并配备应急灯,灭火器和盘车工具挂于显眼处。

  4、毗邻水箱的机房应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5、机房门窗应完好并上锁,未经部门经理、允许,禁止外人进入,并注意采取措施,防止小动物进入。

  6、《电梯困人救援规程》和本规定及各种警示牌应清晰并挂于显眼处。

  7、按规定定期对机房内设施和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8、每天巡视机房,发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及时处理。

电梯管理制度10

  1.目的

  确保电梯技术性能处于良好状态,保证安全、稳定、可靠地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管理处管辖的三菱电梯运行管理。

  3.职责

  3.1电梯维修工(或机电值班工)负责电梯运行情况巡查和故障报告。

  3.2中控室保安员负责监控电梯的运行状况。

  3.3机电主管负责电梯的综合管理及对上述工作的检查监督。

  3.4管理处经理对上述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4.工作程序

  4.1管理人员工作程序

  4.1.1电梯维修工

  4.1.1.1电梯维修工每周对电梯运行状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联络电梯公司处理,督促电梯公司维修保养。当电梯年检期即将接近时,督促电梯公司作电梯年检、年审。

  4.1.2中控室保安员

  4.1.2.1中控室保安员实行电梯24小时运行监控。通过闭路电视观察轿厢内状况,如发现乘客吸烟、打斗,或损坏电梯部件,用内线电话制止并录像。

  4.1.2.2如发生故障困人,用内线电话安慰被困人员并通知电梯公司驻大厦电梯维修工(机电值班工)处理,。

  4.1.2.3将每班运行情况记录于中控室交接班记录。

  4.1.3机电主管

  4.1.3.1机电主管负责电梯的综合管理,包括技术资料、档案的收集、保管、设备帐目管理。同时对电梯维修工及电梯公司维修保养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4.1.4管理处经理

  4.1.4.1组织进行周检、月检。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处安排整改。

  4.2电梯使用管理工作程序

  4.2.1客梯不设司机操作,由乘客自行操作,实行24小时投入运行。

  4.2.2客梯以承载大厦用户为主。

  4.2.3消防梯(货梯)以承载大厦进出货物为主,大批货物进出由管理处统一安排在适当的时候由司机负责操作运送。

  4.3电梯安全运行工作程序

  4.3.1中控室保安员24小时监控电梯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时通知电梯维修工(或机电值班工)或电梯公司维修。制止乘客的不文明行为,严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超长和重等物品进入电梯。

  4.3.2电梯维修工每周按全年维保工作安排计划进行一次检查保养,并做好记录,督促电梯公司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工作,按规定填写维修保养记录。

  4.3.3维修、保养等原因造成停梯,应在一层挂牌告示。

  4.3.4任何人不得在电梯机房、轿箱、井道内吸烟。

  4.4电梯机房管理工作程序

  4.4.1电梯机房内任何设备非电梯维修工、电梯公司专业人员禁止操作。

  4.4.2非工作人员进入电梯机房管理处经理批准后,由机电主管陪同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4.4.3保持良好照明及通风,常备手电筒及应急照明设施,门窗开启灵活无破损。

  4.4.4保持机房干净整洁,不准堆放杂物。

  4.4.5消防器材齐备良好,机房内严禁吸烟。

  4.4.6电梯机房因维修保养等原因造成停梯,应在一楼挂告示牌。

  4.5运行异常

  4.5.1当火灾发生时

  4.5.1.1中控室值班保安员打开迫降开关,将消防电梯全部降至基站,消防电梯自动进入消防运行状态,电梯维修工(或机电值班工)迅速关闭不具备消防功能的电梯。

  4.5.2当地震发生时

  4.5.2.1根据震前预报由电梯维修工关闭所有电梯,地震过后开启时由专业电梯公司对电梯进行安全检测确认无异常后,方可运行。

  4.5.3当电梯进水时

  4.5.3.1底坑进水,应将电梯停于两层以上,中止运行并切断电源。

  4.5.3.2当楼层水淹而使井边或底坑进水,应将电梯停于进水楼层以上并及时关闭电梯及总电源。

  4.5.3.3电梯湿水后,由电梯公司做湿水处理,并提交相应报告。

  4.6电梯安全操作工作程序

  4.6.1维修保养时一般须切断电源,以免触电、卷入引绳轮等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

  4.6.2因维修保养需停机时,须确认轿厢内无乘客后方可停机。

  4.6.3在维修保养中必须注意工作协调和配合,有人协同工作时,行机、停机都必须扬声,得到对方的回答后方可操作。

  4.6.4在机顶作检修、保养工作时,除判断故障和调试需要外,禁止快车。

  4.6.5下井坑作业时,禁止关闭厅门,厅门口必须摆设告示牌,防止无关人员靠近。

  4.6.6在井坑作业时,首先开亮井底灯,按下井底安全开关,必须佩戴安全帽。

  4.6.7机房、井道、井坑因工作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遵守大厦动火作业规定,指定专人监视,事后清理火种,严防火灾发生。

  4.6.8维修保养结束时,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和物品。

  4.7电梯困人故障救援程序

  4.7.1轿厢停于接近电梯口的位置,且高于或低于楼面不超过0.5米时;

  a)确定轿厢所在位置(根据楼层灯指示或小心开启门外察看);

  b)关闭电源总天关;

  c)用专用外门钥匙开启外门,用人力开启轿厢门,协助乘客离开轿厢。

  4.7.2轿厢停于远离厅门位置时,应首先将电梯轿厢移动至就近的电梯外门口(以高于或低于楼面不超过0.5米为合适)。然后照上述4.7.1中所列步骤救出乘客。移动轿厢的.方法如下:

  4.7.2.1利用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厢内的乘客保持镇静,并说明轿厢可能移动,不可将身体任何部位探出轿厢外,以免发生危险;同时如轿厢门处于半关闭或开启状态,则应先行将其完全关闭或开启;

  4.7.2.2进入机房关闭故障电梯的电源,打开引机轴的后盖安上盘车摇柄;一人持住摇柄,一人手持制动杆,轻轻松开制动,轿厢将会由于自重而移动,为避免轿厢上升或下降太快发生危险,操作时,应断续动作,使轿厢慢慢移动,直至最接近电梯厅门口为止。操作时,应注意,如轿厢停于最高层电梯门口以上之位置或最低层电梯门口以下位置时,不可只撬开制动,使轿厢自移动,而应在松开制动的同时,握紧摇柄并用力盘绞,使轿厢向正确的方向移动。

  4.7.3遇到其他复杂情况,应及时报告电梯公司及有关领导。

  4.8电梯清洁卫生职责划分表

电梯管理制度11

尊敬的用户:

  您好!

  欢迎您搭乘电梯,由于您所在的大楼正处于装修期间,为了确保您和其它用户的安全和电梯的正常运行,请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当您需要乘坐电梯上楼或下楼时只需要点按电梯厅外召唤面板上的相应方向的按钮,切勿长时间按住召唤按钮不放或同时按上、下行按钮,以免电梯误停而延长您和其他乘客的候梯时间。

  2.请不要使用硬物,或重物敲打电梯按钮,以免造成按钮和开关的损坏,影响电梯的正常使用。

  3.在按下召唤按钮及按钮指示灯点亮之后,请耐心等待电梯到站,切勿在厅外扒、推厅门,以免对您和电梯中的乘客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

  4.电梯到站开门后,请依次进入电梯轿厢,切勿拥堵,同时也请您不要因个人原因将电梯长时间截留在某一层楼,而影响其他用户的乘坐。

  5.当有需要特别照顾的乘客一同乘坐电梯时,请您用手挡住门,让他们先安全地进入电梯,离开时,也请用同样的方法让他们先行离开电梯。

  6.装修期间,在使用电梯运送装修建筑材料和装修垃圾时,应将材料或垃圾装袋,装箱或包裹后搬入电梯,同时务必保持电梯厅门附近的清洁,切不可将水泥、沙石、螺钉,垃圾等物料遗落或堆积在厅门之间或厅门地坎内。否则电梯厅门将不会关闭,电梯系统会出现保护性停机。

  7.电梯运行关系到乘客的生命安全,轿厢内绝不允许装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的危险物品和易溢出的流质类物品,也不能利用开启电梯门或轿顶安全窗等危险方式来装运超长物品。

  8.电梯运行,严禁超载,当电梯超载时超载蜂鸣器会长鸣,请后进的乘客自动退出等候,以免影响电梯的正常运行。

  9.当您乘坐电梯或利用电梯搬运装修建筑物料,垃圾,家具等物料时,请注意乘客和物料在电梯轿厢内的均匀分布,切不可将重物堆积在轿厢的一侧或一角,以面轿厢发生偏载而引发故障。

  10.乘坐电梯时请不要在轿厢内嬉戏、跳跃,或将身体依靠在轿厢门上以免导致故障发生。

  11.儿童和行动不便的老人搭乘电梯,应有成年人陪护。

  12.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勿在轿厢内抽烟。

  13.轿内警铃按钮是出现紧急情况时使用,基站消防开关是电梯在出现火警时消防员专用,在正常情况下请勿使用。在电梯正常运行时,切勿玩弄轿箱内的对讲系统和警铃,以免引起误判反而耽误应急处理。

  14.如发现电梯出现运行故障,请及时通知物业公司或电梯公司,我们的专业技术人员将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排除故障。

  15.当您在电梯内而电梯发生故障或突然停电造成被困时,切勿惊慌。本电梯是经过国家政府权威部门检验合格后才投入使用的,其安全装置是可靠的。如果在故障发生后产生位移或响动,这是电梯保护系统在起作用,请不必紧张。您可使用电梯轿箱内的.对讲系统,警铃按钮或用手机拨打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电话或电梯公司取得联系。请不要试图用各种机械物件强行开门,以免导致意外伤害。

  16.当发生火灾或地震时,严禁使用电梯。

  17.根据国家规定,电梯必须由具有专业资质的技术人员进行定期的检查和保养,当我们的技术人员在进行维修保养时会在在电梯口设有标志,此时,请不要进入该电梯,也不要移动该标志牌,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18.电梯是一台复杂的机电产品,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请注意保持电梯厅门区域的干燥,在装修期间和平时生活中,切不可让水流入电梯井道和底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安全事故。

电梯管理制度12

  电梯公司电扶梯安全管理规定

  电扶梯属国家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是大厦主要的交通工具。为了保证电扶梯正常运行,更好地为业主服务,特制订以下几条:

  1、具有电扶梯维修保养相适应的各种机具、设备、仪表、仪器、和调试、检测手段;要有具体的'质量保证体系。

  2、维修技术人员必须经深圳市技术监督局培训取证后方可上岗。

  3、电扶梯任何设备非电梯维修人员禁止操作(主要部件不得随意调动)。

  4、各电梯队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要求电梯工bp做到随叫随应,各应急维修人员bp机应随时保持开机状态,从接到电扶梯故障投诉起不得超过合同规定时间到场。

  5、如电梯发生困人故障,维修人员接到通知后尽快赶赴现场安慰乘客不要惊慌,尽快采取措施救援乘客。

  6、电梯工应每周对电梯进行巡视检查、并填写记录;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书面报告公司研究解决,队长及人员对巡视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签字认可。

  7、未经公司书面批准,电扶梯任何设备及功能不准变动,否则后果自负。

  8、电梯队认真执行电扶梯的定期保养内容,认真维修电扶梯所发生的故障,并填写保养报告及召修报告。

  9、维修、保养、正常停电等任何原因造成的停梯,应在基层挂牌告示。

  10、每月初公司召开一次安全会议,要求全体人员参加(除值班员外),并作记录。

  11、每季度公司安全主任组织人员,对各电扶梯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所提出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电梯管理制度13

  一、投入运行的电梯在轿厢操纵箱的上方必须贴有《安全检验合格》证,而且是在国家特种设备检验部门审验有效期内。

  二、《安全检验合格》证上必须标明审验有效期和维保单位。

  三、电梯使用单位必须在轿厢内标示应急电话和管理部门电话。

  四、按照国家法规规定投入运行的电梯每15天应由专业维修保养单位对电梯作一次定期的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

  五、严禁儿童在电梯厅门口和轿厢内玩耍,儿童乘用电梯时必须由成年人监护和带领。

  六、残疾人在使用电梯时(除残疾人专用电梯外)应由专人陪同和护送。

  七、爱护电梯,文明乘梯,保持轿厢内清洁卫生,请勿在轿厢内吸烟、丢弃烟头及杂物。

  八、有司机的电梯司机即是电梯的操纵者,又是防止电梯故障和事故的管理者,应引导乘客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得擅自操纵电梯,以防止发生事故。

  九、召唤按钮要轻按轻触,不要用力敲打,严禁拨动各种警示开关。

  十、乘梯时如遇上停电和故障引起停梯、关人,请不要惊慌,冷静地利用轿厢内的应急照明,看清操纵板上的`报警按钮或专用电话向电梯管理人员联系,安静地等待管理人员进行救助,或脱鞋用鞋底敲打厅门,让轿厢外面的人听到后请求援救。

  十一、乘梯时身体不要靠在电梯厅门、轿门上,当电梯停层后,乘客按顺序进出,不要拥挤,不要长时间站在门地坎中间。

  十二、不准在电梯内打逗、蹦跳、用手拉门。

  十三、不准用打火机、烟头和利器烧、划伤操纵箱、按钮和轿厢。

  十四、严禁电梯带病运行,超载运行或装运易燃易爆及液体物品。

  十五、不要长时间用手或者身体强行挡住门安全装置。

  十六、当电梯突然停梯时,不准用手扒门或用棍棒撬门,企图跳出轿厢而发生危险,应保持冷静,听从司机及管理人员指挥,有秩序地撤离轿厢。

  十七、电梯供电电压为380V,电压波动应在±7%范围内:机房温度应在+5℃-40℃之内。

  十八、电梯长期不使用时,应将机房总电源开关断开,使用时必须仔细检查和试运行后方可正式运行。

  十九、电梯的日常管理、使用和清洁卫生由用户专业人员进行,电梯管理员和电梯司机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电梯管理制度14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电梯已经成为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必不可少的辅助工具。当前,我国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来源于计划经济时代,偏向于单方面强化行政监管力量,已经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广东省是全国电梯保有量第一大省,广东省质监局在广泛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了系统性的改革方案。20xx年4月以来,广州、东莞两市先行先试,探索出了一条公共安全监管的新路子,取得明显成效,引起国内外较强的反响。

  广东省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扭转了以强化行政手段为主要方式的传统理念,形成了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核心,权益保护为制约基础,保险救济和社会救助为保障,质量检测和安全风险评估为技术支撑,政府监管为一般强制的现代安全监管体系。这对改革公共安全监管模式,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体系改革,具有较强的借鉴示范作用。

  一、增强改革科学性

  改革前,广东省电梯安全监管模式带有较强的`计划经济色彩,突出表现为安全责任链条不够明晰,维保环节恶性竞争,检验环节职责混淆,社会救助和制约机制缺失,维修改造资金难以落实等5个问题。

  直面上述深层次矛盾,广东省质监局提出了“明确一个责任,即明确电梯使用管理权者的首负责任;实施两项改革,即实施电梯维保体制和电梯检验体制改革;建立两个制度,即电梯安全责任险、电梯维修改造资金落实制度”的全过程、全领域改革方案。此方案转变了以强化行政手段为主要方式的传统监管理念,理清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发挥了社会监管力量,形成了以电梯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为核心,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人员安全意识增强,社会救助及时,各方监督有力的运行机制,营造了自我约束、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环境。

  同时,广东省采取试点先行的方式,选择广州、东莞两市作为改革试点,分别联合两地市政府,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进度要求,落实了职责分工,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二、明确“使用管理权者”首负责任

  改革前,广东省电梯所有权、使用管理权和技术管理权相分离,责任链条不清晰,导致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此次改革提出,电梯的“使用管理权者”(一般情况下,使用管理权者往往是指业主所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必须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各项使用权责任和义务,并承担“首负责任”。当电梯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时,必须由“所有权者”通过授权或委托的方式指定“使用管理权者”,并通过格式化的合同明确“使用管理权者”的权利和义务。

  20xx年7月,广东省质监局与广东省工商局联合印发了《电梯授权使用管理合同示范文本》,在广州、东莞两地推行。目前,两地已签订授权使用管理合同的电梯达10万8 914台,占两市在用电梯的74.6%。

  广东省质监局还为9万2458台电梯更换了使用登记标志和检验标志,使“使用管理权者”的“首负责任”深入人心。“使用管理权者”的明确,使整个电梯安全责任链条随之清晰,上一环节对下一环节负责,下一环节对上一环节把关、监督,充分调动起电梯安全各环节的积极性,监管效果比单纯依靠政府加强监管有了明显提升。

  三、构建电梯维保体系

  改革前,由于安全主体责任不明确,“使用管理权者”往往倾向于选用“质次价低”的维保单位,最有能力承担维保职责的企业无法成为维保市场的主体力量,电梯维保市场“劣币驱逐良币”问题严重。此次改革鼓励和提倡电梯制造单位,直接从事或者通过授权和委托其他维保公司,对其产品进行维保,逐步建立起电梯制造企业从设计、制造、安装、改造,到维修和维护保养全过程的终身服务负责制。

  广东省质监局加快推动了特种设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步伐,取消了电梯制造企业维保本企业电梯的行政许可,为构建以制造单位为主的电梯维保体系提供了行政支撑。改革启动以来,东莞新办证电梯,由电梯制造企业或其商进行维保的比例达91.33%,比改革前提高了83个百分点。

  四、实施在用电梯监督检验

  改革前,由于是由政府设立的检验机构进行电梯定期检验,并且形成了用定期检验代替政府监督抽查检验的现状,造成政府监督抽查检验职责,与社会法定检验职责(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电梯每年要实行定期检验,这种定期检验是法定要求,由于法规并没有规定这种法定检验由谁来实施,故应该由社会上公正第三方社会组织来承担)相混淆,社会检验责任向行政监管部门转移的不良后果。此次改革提出,监管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电梯使用和故障状况及财政支持力度,选取一定的比例实施监督抽查检验;同时,允许社会第三方组织获得电梯定期检验资质认可,逐步形成电梯定期检验社会化。为此,广东省财政专门划拨3000万元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广东省质监局组织全省经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在用电梯进行监督抽查,截至目前,已抽查电梯3万3319台,严重事故隐患发现率为18.6%,严重事故隐患整改完成率达100%,较好地消除了电梯质量安全隐患。此外,广东省质监局还正在组织全省质监系统,对电梯社会检验机构的认可进行论证,努力推动形成电梯定期检验社会化的格局。

  五、加快建立责任险制度

  改革前,由于缺少保险制度,电梯一旦发生事故,受害人难以及时得到权益补偿,影响社会稳定。此次改革提出,建立以“使用管理权者”为参保主体,特种设备生产企业、检验机构和维保单位参与,社会广泛认同和接受的电梯事故责任险制度。广东省质监局与广东省保监局建立了特种设备责任保险联席会议制度,联合下发文件,倡导和鼓励特种设备使用权单位或产权所有者,投保“特种设备第三者责任保险”,引导相关单位投保“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责任险”和“维保单位责任险”。目前,广州、东莞两地已投保的在用电梯达9万4 889台,约占两市在用电梯总量的64.4%。广州保险公司规定,每年每梯缴纳100元保费,一旦发生事故最高可赔付每梯100万元;东莞每年每梯缴纳60元保费,最高可赔付每人100万元、每梯300万元的费率。以保险公司为主体的电梯事故社会救助系统初步形成。

  截至目前,两市共收到投保后成功获赔事件报告8起,赔偿金额约100万元。广东省质监局还积极与省住房建设厅联系沟通,拟于近期联合下发文件,指导各地如何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电梯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电梯维修资金短缺的问题有望解决。

  六、加快构建法律支撑体系

  广东省质监局加快了《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的修订工作的推进,把电梯安全监管改革的主要内容和措施融入其中。目前,该规定已纳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20xx年立法预备项目。

电梯管理制度15

  电梯钥匙管理制度,其主要作用在于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擅自操作电梯,降低意外事故的发生概率。通过对电梯钥匙的严格管理,可以有效地控制电梯的使用权限,保障物业区域内的人员安全,同时也有助于维护电梯设备的正常使用寿命。

  内容概述:

  电梯钥匙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关键人员的指定:明确电梯钥匙的`保管人,通常为物业管理人员或专门的电梯维护人员。

  2. 钥匙的分配: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分配电梯钥匙,如维修人员、保安等,并记录钥匙的领取与归还情况。

  3. 钥匙的使用规定:制定电梯钥匙使用流程,如紧急情况下的钥匙使用权限,非工作时间的钥匙借用规定等。

  4. 钥匙的保管:设立专用的钥匙存储箱,确保钥匙安全存放,防止丢失或被盗。

  5. 钥匙的替换与回收:定期检查钥匙状态,损坏或丢失时及时更换,并对废旧钥匙进行回收销毁。

  6. 培训与教育: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电梯钥匙管理的培训,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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