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管理制度15篇(必备)
在现在社会,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药店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药店管理制度1
一、质量负责人应熟悉和了解与药品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熟悉和掌握GSP条款和公司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在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做好本店的质量管理工作。
二、对配送到本店的.药品从验收、分类、陈列、养护检查、销售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状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对药品质量行使否决权。
三、对门店各岗位和各个环节凡涉及到质量管理的各项工作应给予切实、有效地督促和指导。
四、质量负责人与其他驻店药师共同做好处方药销售的审方和复核工作,按规定在处方或处方销售记录上作审核签字。
五、在店堂内提供咨询服务,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六、在公司质管部门指导下,每半年一次检查本店GSP及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做好《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记录》。对涉及质量管理方面的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做到资料项目完整,内容真实准确。各项资料要妥善保存备查。
七、凡涉及药品质量的投诉,质量负责人应与门店负责人一道做好接待工作。必要时,应用药学专业知识对顾客进行解释,取得顾客的信任和理解,以维护企业信誉和形象。
药店管理制度2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以下简称《决定》),我省结合实际,制定了《安徽省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加快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所作出的重大决策。各级政府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深入宣传,精心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做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
安徽省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以下简称《决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革的原则和任务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原则:一是基本医疗保险水平要与现阶段我省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二是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三是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双方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四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相对应,建立对医患双方的制约机制。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1999年底基本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我省经济发展水平、能够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二、有关政策规定
(一)覆盖范围本省境内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不含在城镇从业的农民),由统筹地区结合本地实际,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二)统筹层次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市(地)为单位。实行市(地)级统筹,目前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基金有困难的,可以在统一制度、统一政策的基础上,分市、县组织实施。对实行市(地)级统筹确有困难的,经市人民政府、行署决定,也可以县(市)为统筹单位。设区的市,要在全市区范围内实行统筹。
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驻肥的中央和省属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与合肥市同一政策,分块运作。具体办法由省劳动厅商合肥市人民政府提出,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执行。
铁路、电力行业所属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企业及其职工,本着便于管理、方便职工就医、充分利用医疗卫生资源的原则,可以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具体办法由省劳动厅商有关地区和行业制定。
(三)缴费基数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以上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职工工资总额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统计口径计算。
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以下简称职工个人缴费),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缴;高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缴。
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新建单位当年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
(四)缴费比例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6%左右,实际测算高于6%的,要根据当地财政和企业的实际承受能力确定;超过6.5%的,须经省劳动厅、财政厅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职工个人缴费率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今后,随着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收入的提高,统筹地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率在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作相应调整。
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为单位与职工个人缴费率之和。
(五)缴费办法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机关单位从经常性支出的社会保障费中列支;事业单位从事业支出的社会保障费中列支;企业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
职工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代为扣缴。单位及职工个人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月缴纳,由地税部门征收。
企业合并、兼并、转让、联营、租赁、承包时,接收或继续经营者必须承担其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责任,按时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企业出售、拍卖时应从资产所得中补齐欠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职工个人缴费,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享受与统筹地区在职职工相同的医疗保险待遇。城镇集体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的具体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建立个人帐户和统筹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个人帐户和统筹基金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最高不超过35%,按45岁以下(含45岁)、45岁以上、退休后三个年龄段,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帐户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
退休人员(包括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的退职人员)个人帐户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或个人养老金为基数,按不低于职工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划入个人帐户部分之和的比例,由单位缴费中划入。划入个人帐户的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
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不得提取现金。职工跨统筹地区流动时,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基金随同转移。
统筹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个人帐户的具体管理办法。目前,可由医疗保险机构直接管理或通过银行储蓄管理,也可委托单位代管。委托单位代管的,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现社会化管理。
(七)医疗保险费的支付要规定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分开管理,不得互相挤占。个人帐户主要支付小病、小额或门诊医疗费用,也可以用于支付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及从统筹基金中支付时个人须自付的部分。统筹基金主要支付大病、大额或住院时起付标准以上个人自付部分以外的医疗费用。
要确定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参加商业医疗保险、建立医疗救助基金等途径解决。
职工医疗费用进入统筹基金支付时,个人要负担一定比例。个人负担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职工在不同等级医院就诊时,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及进入统筹基金支付时个人自付比例应有所差别。
关于统筹基金的结算办法,统筹地区可以选择使用总额预算预付、按病种付费、按平均费用标准付费等方法,也可以将几种方法结合使用。
为确保新旧制度的平稳过渡,统筹地区应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先征收一个月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然后开始按新制度运行。
(八)基金的管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挤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支付,并要建立健全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银行计息办法:当年筹集的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基金本息,按3个月期整存整取银行存款利率计息;存入社会保障财政专户的沉淀资金,比照3年期零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并不低于该档次利率水平。
各级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审计部门要定期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基金收支情况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统筹地区应设立由政府有关部门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医疗机构代表、工会代表和有关专家参加的医疗保险基金监管组织,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社会监督。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事业经费不得从基金中提取,由同级财政预算解决。
(九)医疗服务管理按照国家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管理办法,由省劳动厅会同省卫生厅、财政厅、医药管理局等有关部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标准和办法。
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中医医院)和定点药店管理及年审制度。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对医疗机构和药店的定点资格进行审定,省属及中央驻皖部门、单位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资格审定由省劳动厅负责;统筹地区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资格审查由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在资格审定的基础上,由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中西医并举,基层、专科和综合医疗机构兼顾,方便职工就医的原则,根据职工的选择意向统筹确定各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并与之签订合同,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要引进竞争机制,确定若干个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让职工可在若干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就医、购药,也可持处方在若干个定点药店选购药品。
各地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发〔1997〕3号)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较少的经费投入,使人民群众得到良好的医疗服务,促进医药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要建立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的制度,形成医疗服务和药品流通的竞争机制,合理控制医药费用水平;加强医疗机构和药店的内部管理,规范医药服务行为,减员增效,降低医药成本;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在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降低药品收入占医疗总收入比重的基础上,合理提高医疗技术劳务价格;加强业务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医药服务人员的素质和服务质量;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将社区卫生服务中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省体改委、计委、卫生厅、劳动厅、民政厅、医药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制定的医疗机构改革方案和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医疗机构改革办法和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实施细则。省经贸委等部门要认真配合做好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工作。
(十)有关人员医疗待遇离休人员、老红军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支付确有困难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帮助解决。其医疗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帐管理。医疗费支付不足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帮助解决。
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个人负担医疗费的比例,应低于在职职工,个人负担的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确定。
国家公务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享受医疗补助政策。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普通高校在校学生,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其医疗费用按现行规定解决。
职工因公(工)负伤和女职工生育,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其医疗费用按现行规定解决。
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费用,按现行规定解决。
职工现有医疗待遇较高的特定行业和企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应建立补充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福利费不足列支的部分,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在企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由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后列入成本。
三、时间安排和实施步骤
全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要按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认真测算,科学论证,积极慎重,稳步推进”的指导思想,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年底基本完成。原医改试点的芜湖、铜陵、淮北三市,要按照国发〔1998〕44号文件和本意见的要求,率先制定本地区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加快实现向新制度的过渡。其他统筹地区要在7月份拿出实施方案初稿,三季度完成实施方案的上报工作,并由省选择50%的统筹地区出台实施,其余统筹地区应在年底前全部完成方案的出台实施工作。方案上报程序是市(地)方案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县(市)方案由省人民政府委托所在市(地)审批,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医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这项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各级都要成立由党政领导同志负责的医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具体负责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各级财政、地税、卫生、医药等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以及各自的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共同做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
省劳动厅要加强对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的指导和检查。为确保1999年底基本完成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在省级机构改革时,先行社会保险、特别是医疗保险的机构改革,省编办会同省劳动厅尽快提出对全省各地医疗保险机构改革的指导性意见。
(二)深入开展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而又艰巨的任务,涉及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使广大职工群众和社会各方面认清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懂得具体政策,积极支持和参与这项改革。
药店管理制度3
hse是近几年出现的国际石油天然气工业通行的健康(h)、安全(s)与环境(e)管理体系。它集各国同行管理经验之大成,体现当今石油天然气企业在大市场环境下的规范动作,是突出预防为主、领导承诺、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管理标准体系,也是石油化工企业实现现代化管理,走向国际大市场的准行证。建立和实施hse管理体系标准,可为企业带来多方面好处。
一、建立和实施hse管理体系必须是贯彻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
1972年6月5日,是世界环境史上光辉的一天。联合国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了人类环境的会议。这次会议提出了响遍世界的环境保护口号:我们只有一个地球。会议通过了著名的《人类环境宣言》。为了纪念6月5日这个重要的日子,联合国大会作出决议,把安定为世界环境日。人们都知道,地球是人类生存的基础,环境和资源是人类生存的条件。为了保护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空间,我国政府在《国民经济发展“九五”计划和20xx年远景规划纲要》中提出了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将保护环境,保障人们健康作为基本国策和重要政策。专家认为,对社会经济发展实现环境和生态过程控制,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为此颁布了《环境保护法》等系列法律、法规,发布了gb/t2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等。石油化工行业风险性较大,对环境影响较广,为了贯彻实施国家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石油工业的发展,做到了有章可循,就必须建立和实施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劳动卫生、环保标准要求的hse管理体系,有效地规范组织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从原料加工、设计、施工、运输、使用到最终废弃物的处理进行全过程的健康、安全与环境控制,满足安全生产、人员健康和环境保护的需要,实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推行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可以帮助企业规范管理体系,将领导意识、责任变成了广大员工的监督对象,更进一步促进了领导的责任意识,也激发了员工的责任意识。这就使企业员工参与安全管理的意识得到了加强;并且在hse管理体系运行中,各部门管理有责任,实施有内容,改善了原来靠安全部门管理的单一局面,成为企业文化的一部分,使得健康、安全与环境和各项工作得到全面落实。同时,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引进了新的监测、规划、评价等管理技术,加强审核和评审,使企业在满足环境法规要求、健全管理机制、改进管理质量、提高运营效益等方面,建立全新的经营战略和一体化管理体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可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在此我们将hse管理体系比喻为一张捕鱼的网,将各类事故比喻为水中的鱼,如果你的鱼网不但网眼小而且鱼网张得又大,这样就可以把水中的鱼捕得一干二净,也就是说你的hse管理体系编制得全面具体,在实际操作中贯彻实施得又好,这样就可以把大小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历年来,石油化工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污染事故时有发生,例如火灾、爆炸、油罐冒顶、农田污染、虾池污染等。大多数事故是由于管理不严,操作人员疏忽引起的,这些事实都使我们认识到增强安全意识和环境意识是至关重要的。hse管理体系突出了预防为主的确良指导思想,系统性强,针对性强,避免了传统安全管理上的一些弱点,扭转了消防队式的管理方法。管理体系中的工作计划书和岗位作业指导书鲜明地突出了这一点,将事故危害辨识出来,并采取有效的、有针对性的对策加以避免。通过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的贯彻执行,将提高我国石油化工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水平,帮助石化企业增强安全事故和污染事故预防意识,明确事故责任。一方面尽最大努力避免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在事故发生时,通过有组织、有系统地控制和处理,使影响和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四、可吸引投资者
当今社会谋求合作和共同发展已成为潮流,但在寻求合作伙伴及投资对象时,越来越多的公司看重对方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状况。只有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自然生态环境,树立一流的企业健康、安全与环境形象,为创造人与自然协调统一的、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做出不懈努力,只有把关心职工健康、保障员工安全、创造一流环境作为自己的责任,才能赢得这些投资,这就要求必须有完善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和良好的运作。
五、可改善企业形象,改善企业与当地政府和居民的关系
随着人民生产水平的不断提高,健康、安全与环境意识也得到增强,对清洁生产、优美环境、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要求日益增高。一个对自身职工、社会及环境爱护的企业会形成良好的社会形象,如果企业接连发生事故,既造成环境污染,又会给社会造成技术落后生产水平低劣的印象,更会恶化与当地居民、社区之间的关系,给企业的各种活动造成许多困难。hse管理体系标准是一种规范的、系统的、文件化的科学管理方法,对提高企业及生产现场的hse管理水平起到了促进作用,并且真正做到企业发展有目标、工作有程序、落实有责任,为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奠定了基础。
六、可使企业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效地结合
企业实施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标准,一方面通过提高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质量,可以改善企业形象;另一方面,通过减少和预防事故的发生,可以大大减少用于处理事故的开支,提高经济效益,促进贸易,从而满足员工、社会对健康、安全与环境的要求,又能取得商业利益和增强市场竞争优势。这样使企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得以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七、可帮助企业满足有关法规的要求
我国政府颁布了许多环境保护、安全和工业卫生的.法规和标准,均属于强制贯彻执行的标准,违反它们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严厉的处罚。实施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可以通过不断的制度化手段来改善自己的行为,首先从企业最高领导者承诺开始,接下来是为保证承诺的实现而制定的方针和战略目标,然后通过方针和战略目标的分解,将hse管理体系责任分解到各部门,以推动各部门的体系运行,同时按体系文件要求,各部门对企业应做出相应承诺,以确保企业的承诺、方针、目标的总体实现,从而可避免因违反标准或法规而导致的处罚、关闭或投拆曝光。
八、可促进我国石化企业进入国际市场
自从国际上一些大的石油公司采用hse标准以来,国际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以及各种工程建设的市场也对石化企业提出了hse管理方面的要求,它要求进入市场的各国企业采用这一标准,将未制定和执行该标准的企业限制在国际市场之外。我国的石油天然气工业制定和执行了hse管理体系标准,就能促进石油企业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与国际接轨,树立了我国石油企业的良好形象,并使作业队伍能顺利进入国际市场,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
总之,hse管理体系是一种规范的、系统的、文件化的科学管理方法。通过建立和实施hse管理体系标准,可提高企业综合管理水平,可增强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并为企业贯彻实施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奠定坚定的基础。
药店管理制度4
为了加强本药店的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办法。
一、消防安全责任
法人职责:
(一)企业法人是本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药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药店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药店的消防安全情况;
(三)为本药店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药店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企业负责人职责:
(一)制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督促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六)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消防安全管理
(一)药店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二)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及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三)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及上级公司关于易燃易爆和危险品的搬运和储存办法,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四)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
(五)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三、防火检查和隐患的整改
(一)值班人员应当每日对用电、用水、安全出口等有否违章,是否畅通,是否完好进行检查,并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二)对检查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三)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存档备查。
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一)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全员的消防意识。
(二)积极参加国家的消防日活动,配合当地消防部门做好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图片的张贴等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五、奖惩
1、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药店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100—300元不等。
1、药房和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带火种,房外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
2、药房的通道和出入口不准堵塞,要保持通畅。
3、药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贵重物品要与一般物品分开存储,墙距、灯距、顶距、柱距必须符合防火规范。
4、未经许可,无关人员禁止进药房,如工作需要,要经药房人员许可并带领。
5、药房内严禁使用电热器具,禁止乱拉临时电源和照明线。
6、药房禁止存放易燃物品。
7、药房内严禁一切明火,如需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并经批准方可动火,有专人看守。
8、药房人员每天下班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切断电源并应熟悉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9、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维护保养消防器材。
药店管理制度5
1.目的:把好购进药品质量关,保证药品数量准确,外观性状和包装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防止不合格药品进入本店。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74、75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第67条。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店所购进药品的验收。
4.责任:验收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药品验收必须执行制定的《药品质量检查验收程序》,由验收人员依照药品的`法定标准、购进合同所规定的质量条款以及购进凭证等,对所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5.2药品质量验收应包括对药品外观性状的检查和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专有标识等内容的检查。
5.3验收药品应在待验区内或药品验收操作台上按规定比例抽取样品进行检查,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本店规定到货二日内须验收完毕。
5.4验收首营品种应有生产企业提供的该批药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
5.5验收进口药品,必须审核其《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应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的原印章。
5.6药品验收必须有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5.7验收员对购进手续不齐或资料不全的药品,不得验收入店。
5.8验收工作中发现不合格药品或质量有疑问的药品,应予以拒收,并及时报告质量负责人进行复查。
5.9验收工作结束后,验收员应与营业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营业员依据验收结论和验收员的签章将药品置于相应的区,并做好记录。
药店管理制度6
在目前新医改政策的引导下,零售行业的竞争不仅仅发生在药品零售行业内部的药店间的竞争,在新医改政策引导下还增加了药品零售行业与国家新医改政策重点扶持的基层医疗机构尤其是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之间的竞争,药品零售行业如何因时而变,及时正确调整自己的经营思路和竞争思维,充分发挥零售药店的便利性优势,增加顾客医学和药学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拓展自身的发展和生存空间。从目前的新医改政策中,我们很难确定零售药店从本次医改中有多大利好的消息,而国家重点扶持和建设的基层医疗机构,会逐步改变和影响患者购药的途径,基层医疗机构重点关注的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也是零售药店药品销售中最为主要的品类之一。如何应对呢?简单地说,首先,继续加强零售药店药品销售方便便利的优势;增强零售药店对顾客购药的药学专业服务功能和其他促销活动的氛围吸引,不断提升药店的品牌美誉度和信任度;其次随着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实施,也会促使零售药店所经营的品类进行符合医改后的市场需求的调整,更加符合“大健康”的经营理念,加快零售药店多元化经营的步伐。最后,融入和参与到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中去也是零售药店不错的选择。例如,云南一心堂连锁药店承担起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大药房的职能。
目前我国零售药店的整体数量还在不断增加,相同商圈互为竞争的药店之间的市场竞争也愈演愈烈,有资料显示同址开店相同规模的药店会使原有药店的顾客人流量减少30%-40%。在新医改形式下,未来三年将是医药行业格局变革的三年。在医药零售行业中零售药店之间的竞争已经上升到一定技术含量竞争的高度,零售药店的竞争核心实际上是顾客的竞争,价格、服务、促销等只是简单的手段而已,建立以顾客服务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成为新形式下零售药店提升市场竞争力的必要保证。零售药店的经营已经从单店经营向连锁经营再向资本经营的轨迹发展,从实体经营要利润向资本市场要利润转变,零售药店已经开始向精细化管理要效益,品类管理提到前所未有的重视高度,苦练管理内功和经营技能,向新特药要利润,并不断完善药学服务,提升服务品质。
打造核心竞争力一:顾客细分前提下的服务竞争
针对顾客的服务与竞争是所有经营理念的核心所在。顾客竞争是通过顾客的服务来实现,竞争顾客首先需要针对顾客类群进行细分,按照顾客的价值程度进行有的放矢的细分策略。我们需要针对顾客进行分析后发现,离退休后的中老年人购药的频次相对较高、购药途径相对固定、购药数量相对较高、能够顺利接受店员药学服务的机率相对较大,同时这类人群日常生活相对单调和空闲,药品消费支出占其收入比例较大。如果我们的零售药店能够通过一些活动加强这类人员的药学服务,促进他们与药店之间的沟通和情感,稳固和扩大这类重要细分人群将会给我们药店的业绩带来更加稳定的收益。同时,这类顾客群体的药品主要集中在慢性疾病类中,尤其是心脑血管系统、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和内分泌系统等的疾病,他包括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糖尿病、慢性支气管炎、哮喘、肺气肿、肺心病、糖尿病、神经衰弱综合征等以及常见的头晕、头痛、失眠、多梦、健忘、胸闷、气慌、心悸等症状困扰。而这类病症的药物往往是处方药品,而消费者在医院很难能够获得医院医生详细通俗的沟通和讲解,而国家正在针对老百姓看病难问题所采取的主要解决方案是大力发展的基层医疗机构(包括农村的乡镇卫生院/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作用,也同样存在医患沟通平台不对等和就诊沟通时间少的问题,同时还存在着基层医疗机构医生整体医疗水平的信任度和权威性的问题。因此,如何调整零售药店在目前医药环境中的竞争优势,是我们目前连锁药店所面临的重要经营战略策略。
零售药店应该充分发挥消费者方便性购药等基本优势的前提,围绕药店中品类管理工作的核心,调整和提升零售药店的医学、药学服务水平和店员的销售技能,充分发挥药店购药咨询方便快捷的优势,并利用处方药品尤其是慢病药品销售的特点,尽显行业优势。处方药品尤其是慢病类的药品,在药店中吸引和稳定药品购买频次和消费支出占比较大的重要消费群体意义重大,例如,这类顾客中主要是身体健康开始出现问题的中老年人群,如果药店能够为这些顾客提供会员制的健康知识讲座,或走进社区,开展健康讲座,既可以为顾客带来他们所关心的健康医学知识,又能够提供药店和顾客之间的沟通平台,增进彼此间的相互了解和沟通,真正体现药店的顾客服务和药学专业形象,为老百姓提供全方位的健康服务的同时,通过药店吸引和稳定病源。当然零售药店为这些顾客群体尤其是慢病群体所提供的免费药学服务,完全可以充分利用相互合作的上游供应厂商的专业医学和药学资源,通过上游供应厂商所能够提供的免费资源回馈和吸引药店的顾客,并不断发展和维护成为药店忠实的消费者。
打造核心竞争力二:实时调整品类结构,充分发挥药店品类管理和销售技能作用。
目前高毛利产品是零售药店品类管理中非常重要的品类,目前医药竞争环境下,高毛利产品品类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零售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高毛利品类的.策略也将随着新医改政策的深化实施而变化。高毛利品类管理目的就是为药店实现最大利润贡献的产品规划和销售管理,寻求高利润的前提下必须提升产品对顾客的吸引力,零售药店的竞争实际是顾客的竞争,价格、服务、促销等只是简单的手段而已。因此,高毛利品类的选择策略和标准应该因适而调整。
高毛利产品品类除了为零售药店带来可观的利润支持外,更重要的还需要通过药店的采购和销售技巧吸引和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并能与药店中品牌产品和销售额大的产品类有机结合而非对立的销售。
高毛利品类除了毛利率这项硬性指标以外,还必须注重产品其他软性指标的评判,他包括:产品力,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团队掌握产品销售技巧能力和难度,有效成功推荐率等。注重产品线的规划,并与连锁药店业态模式相匹配,产品类价格带的管理,充分融合市场销售资源与采购资源的有机结合,注重门店销售激励及管控。高毛利品类产品同样需要进行主力产品、补充产品、季节产品、临时产品和快速产品的分类管理,严格把控新产品、试销品、停购产品、淘汰产品的监控和淘汰更换措施。再有,注重高毛利品类产品差异化的构建,首先,按照产品特色选择主推产品,依靠主推特色产品构建自己的品类差异化与特色,独家差异化主推才是真正的高毛利主推,其次,按照药店主要目标人群选择产品类别,选主推品种首要明确门店的市场定位,知道目标顾客群是谁,目标顾客群就是你的主推人群,了解主推人群需要哪些品类的药品,也就是确定主推品类,确定了主推品类,再去重点寻找主推品种,构建主推产品差异化,不要被动等待客户上门谈判,而应该主动寻求连锁药店需求的产品企业。主推产品选择需慎重,不能频繁更换,否则门店店员和消费者都会陷入无所适从的尴尬境地。零售药店主推高毛利产品执行是关键,为了能够顺利执行下去,零售药店需要建立和完善主推产品内部管理执行措施,并把主推手段的执行管理规定落实到门店的日常管理中去,并配合主推产品奖励激励措施,建立优先配送主推产品制度,完善主推产品的培训体系和定期培训工作措施,加强与产品企业之间的培训合作。
零售药店如何通过强化品类管理,规划好药店的品类结构,是零售药店企业之间竞争技能所在,是实际工作中迫切需要做好的工作内容。我们将日常品类管理的药品逐步分为四类进行阐述。
针对普药类产品:主要为常见病用药,这类产品销售要注重价格。
这类产品主要是一些消费者非常熟知的产品,主要用于常见疾病的治疗,如感冒药品类。采购策略为注重产品的价格,包括采购成本价格要低,药店零售价格也要相对较低,以价格吸引消费者;同时,要对该类产品包装进行要求,要体现产品的品质感和质量信任;还有对产品规格的要求,主要体现在药店根据当地消费者购药价格承受能力,选择(以片剂为例)产品单盒价格低(虚低)还是每片价格低(真实价格低)。
针对组合推荐类产品:根据疾病分类,按医生处方习惯组合。
组合推荐是最能有效达成店员向顾客推荐药品的目的,顾客到药店购药,已经有了明确购买某种产品的意向,店员的拦截推荐难度加大,成功几率相对较低,而如果针对其疾病进行组合药品推荐,由于组合推荐产品一般在消费者心目中没有明确的目标,成功推荐的几率非常高。按照来药店购药顾客的疾病进行分类,针对顾客购药频次和数量最多的疾病进行细致的设计;按照临床医生处方习惯为患者提供科学合理的组合推荐产品方案,如葡萄糖酸钙口服溶液有脱敏作用,高血压联合用药使降压平稳等;再按照方案进行组合推荐产品的采购,保证这类品种有主推产品。
品牌产品相同成分的非品牌产品:慎重、合理,促销配合。
这类产品为品牌产品的替代高毛利产品。所谓的品牌产品除了真正意义上的品牌药,还包括广告产品和该区域医院临床推广工作做得好的处方药产品,即医院销售所带动的零售销售的产品,其在零售市场的销售犹如品牌产品,顾客往往指定购买。这类产品是最能为药店带来人流量的品类,零售药店主推这类的高毛利产品时需要慎重,并且一定要合理、科学,防止有损客流的行为发生。该品类是终端店员拦截最常见的主推产品类,也是店员终端推荐中相对容易的品类。品类选择原则是:西药类要求化学成分完全相同,而价格相对低廉,例如,开瑞坦(Loratadine Tablets),选择氯雷他定(相同化学成分),这类产品的零售价格的制定和促销方式的选择非常重要;中药类要求主要成分相同,价格相对低廉,如六味地黄丸,可选择品牌企业的非品牌产品,中药存在不同企业疗效有所差异的问题,因此,产品的零售价格和促销手段同样非常重要。
专业化推广类产品(处方药):首重安全性。
主要是指心脑血管系统等慢性疾病、肿瘤、神经衰弱症候群、内分泌系统(糖尿病)等常见以处方药治疗为主的疾病。包括慢病中的心脑血管系统用药(冠心病、高血压、降血脂、脑血管性老年痴呆等)、内分泌系统的糖尿病、神经衰弱症候群(头晕、头痛等)用药等。由于该品类主要以处方药为主,零售药店在推荐处方药产品时往往顾虑较多,主要体现在由于相比OTC药品,处方药药品的副作用和不良反应的控制难度较大,不想因为推荐了处方药品而出现一些不必要的客户争端和矛盾。但该产品品类在药店中又非常重要,是药店主要购药群体——中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的主要购药品类。因此,该品类产品的销售就非常重要,同时对药店店员的专业化知识技能要求较高。该品类产品首先考虑产品的安全性,即药品副作用和不良反应少,使用安全是第一位的;其次是疗效明确;再次,由于该品类产品中,慢病治疗药品需要患者长期服用,采购能够与连锁药店长期合作的产品很重要,需要建立稳定的上游供应厂商合作关系,上游供应厂商能够提供药店店长和店员的专业化培训和推广手段,也是采购该品类产品的重要条件之一。而且还是最容易为连锁药店构建品类中的特色产品,突出自身品类差异化,独家差异化主推才是真正的高毛利主推。
打造核心竞争力三:资本促进药品零售企业步入加速发展期。
药品零售企业正处在竞争格局激烈的快速发展时期,各零售企业发展速度较快,企业之间的竞争在于谁比谁跑得更快,零售企业的发展速度的快慢在另一个层面上取决与企业资金实力,单纯靠连锁企业经营所积累下来的资金来发展显然是力不从心,就好比你骑着自行车与开着汽车的运用资本资金的竞争对手赛跑,当然开车又有开车的烦恼,车坏在半路上耽误的事情会更多,运用资本经营运作零售企业关键在于如何保持良好的车况(定期的保养和维修)和能否选择一位优秀的驾车人。因此,科学适宜地运用外部资本资金加速零售连锁企业的发展步伐是非常必要和必须的。
资本市场的拓展,对零售企业自身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和规范化管理的要求较高,零售企业经营者必须强化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苦练内功,提升连锁企业各门店的经营技能和专业化服务水平,提升连锁药店的整体盈利水平和经营规模,以吸引资本投资者的关注,同时,中小型零售连锁企业也可以通过兼并、收购、重组、联盟等形式,提高企业集中度,走上规模化发展道路。
进行资本市场拓展的药品零售企业在经营管理和思路上应该进行必要的调整,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营销中心的变化:资本进入企业运作的近期目标是企业上市,围绕企业上市的各种条件的建立成为企业经营和发展的中心问题,以销售为中心的经营模式将变成以财务为中心的经营模式,这是连锁企业经营的最大变化。以财务为中心的经营模式必须注重经营数据的达标,其最基本的两个核心数据是企业经营规模大小数据和经营利润数据。零售连锁企业应相应地改变自身的营销规模,例如,加大多元化经营的品种类别和力度,以前占比10%,以后可能调整到20-30%,甚至40%;加强与利润相对高的并有合作意愿的品牌产品企业的合作,借助品牌企业市场推广和资源优势,推动零售连锁企业的整体销售额提升等等。
2、企业规模的变化:零售连锁企业经营规模是其能否上市关键指标之一。单凭自身企业通过各种手段提升销售额和增加企业门店数量和质量提升销售规模需要一定的时间,并且增加的幅度短期内不可能有大幅度改变,同时自身企业门店数量的增加质量虽然有保障,但连锁企业前期投入资金与门店数量成正比,许多连锁企业的开店速度根本达不到企业规模化发展的要求,还有其他一些关键因素例如,门店管理者的需求、药店选择地理位置、药店商圈的格局改变等等因素都存在着潜在的巨大风险。而通过连锁企业间的兼并、收购、重组甚至相对松散重组和上市联盟(不是绝对的谁吞并谁而是技术层面上的合作和处理,例如广东大参林连锁),能够短期内实现连锁企业的规模化的要求。
3、企业经营利润:零售连锁企业经营利润或盈利水平是其能否上市另一个关键指标之一。围绕着零售连锁企业经营利润水平,排除有限地优质的经营管理和手段所带来的利润增长外,就是连锁企业的多元化经营和高毛利产品的采购、销售和上量问题。我们零售连锁企业在经历了一个疯狂的高毛利产品时期后,已经开始注重品牌产品和高毛利产品的有机结合运营,其核心在于在产品毛利率和销量上合理布局以获得最大的利润空间,高毛利产品的盛行已经到了如何营销阶段,选择有销售上量潜力的产品,如品牌企业的二三线品种等,会在零售连锁企业的销量和利润给予更好的回报。同时一些品牌较好而生产企业又能给予更大的市场费用支持的产品也将成为经营利润要求的主角。
4、连锁企业经营网络和规模可持续发展变化:零售连锁企业经营者开始从营销创新和盈利基础上求发展开始演变为注重企业网络和规模能否持续性增长发展的需求。当资本资金进入连锁企业后,连锁企业的规模化发展是大面积的进行,人才引进和培养、门店服务水平差距的拉来、品牌效应的消费者体会不一等诸多因素都将成为许多企业所面临的管理难题,其核心在于消费者的服务水平跟进和变通,例如药品零售价格与药店专业化服务水平的合理调整等。
药店管理制度7
一、奖励:
奖励分表扬、奖金、提薪、晋升四种,表扬和奖金可用于应该受到嘉奖的任何情况;提薪适用于有重大功绩者,晋级适用于对公司有特殊贡献、才能显著、工作业绩优异,可胜任晋升职务者。
(一)对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公司给予表扬:
1、热爱本职工作,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为公司默默奉献者。
2、为满足顾客需求和提高店面销售额,能主动为工作奔波者。
3、热心服务,受到公众好评者。
(二)对下列表现的'员工,公司给予奖励:
1、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建议,采纳后效果较佳者;
2、超额完成计划指标,效益显著的销售者;
3、维护公司形象、利益、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4、检举违规,舞弊或损害利益公司行为使公司免受损失者;
5、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为公司赢得荣誉者。
(三)全勤奖:全年度无迟到、早迟及旷工请事假记录者,公司给予全年全勤奖。
(四)效益奖:效益奖金是根据店面完成营业额及营业业绩情况进行发放。年终效
益奖金由人力资源部对每一位员工进行综合考评后,提出意见,报总经理办公室审议并由人力资源部具体执行。
二、处罚:
(一)发现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初犯给予员工处罚款10~30元/次,再次违反给予处罚
50~100元/次,违反3次以上者,予以警告直至辞退。
1、未积极待客,精神状态低迷。
2、上班时间看报纸杂志、吃零食、串岗、聊天、大声喧哗或在卖场内进餐。
3、营业时未站立服务。
4、利用上班时间打电话谈私事或办私事,聚众闲聊。
5、上班时睡觉、开小差、迟到或早退者。
6、卖场货架缺货,没有及时补齐;商品陈列不整齐;价签与商品不符;未按商品分类陈列。
7、责任区管理和清洁卫生差;办公室或储藏间凌乱、卫生差。
8、收银员因工作疏忽收到假币,由本人赔偿。
9、收银时未经店长同意,违规给顾客打折。
10、顾客投诉,经查属实。
11、当天营业额总数与电脑记录不符,经查由收银员人为造成的,由收银员赔偿损失。
12、不遵守工作时间,未请假,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未得允许,无故离开工作岗位。
13、在卖场或收银台上随便放置私人用品。
14、未经许可携带外人进入柜位,收银台、仓库等工作场所。
15、事假、病假不真实,或未事先征得批准。
16、未经店长同意私自调班、调休。
17、下班时间催促顾客购买。
(二)违反员工个人行为规范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20~50元处罚。
(三)交接班不清楚、责任区有商品丢失,责任人照零售价赔偿损失。
三、员工解雇条例(同时给予300~500元/次处罚):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辞退。
2、工作不负责任,管理混乱,因过错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者辞退。
3、违反公司规定从事第二职业者辞退。
4、偷带店内任何商品和促销用品者辞退。
5、恶意中伤顾客、公司同事或上司者辞退。
6、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辞退。
7、有意损坏店内设施和公物者辞退。
8、未经授权转移或出借店面财产者辞退。
9、收银员私留货款者辞退。
10、营业员在店面出售自己物品者辞退。
11、私自涂改各种单据、做假以达到个人目的者辞退。
12、拒不服从正常、合理工作安排者辞退。
13、自动离职(未办理离职手继)超过一个月者辞退。
14、泄露公司或门店机密者革职并追究法律责任。
药店管理制度8
大药房(店)店堂内安全与卫生管理制度
1、营业大厅内保持整洁,无有害气体和污水等严重污染;
2、墙壁、顶棚、地面光洁平整,坚固。
3、地面无积水、无垃圾、无尘土。每天随时进行清扫,保持干净整洁。
4、营业大厅墙壁应平整、光滑、不起尖、不脱落、不对药品造成污染。
5、营业大厅内门窗应关闭紧密、坚固耐用,并防止雨水浸入,同时要符合防火安全的需要。
6、灭火器材、消防栓等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维修。平时不能挪做它用。
7、营业大厅内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各种电器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保养,以免出现跑电漏电现象。
8、药店设兼职安全员负责安全工作。
药店管理制度9
现代企业的各项治理最终都表达在对人的治理上,只有建立科学的员工治理制度,才能保证各个部门的各名员工各就各位各守其职,从而实现企业的高效运转。
科学的员工治理制度主要包括:
一、员工守则:
第一条、员工守则作为本公司员工的'行为准则
其次条、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以下规定:
1、准时上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听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动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打算应马上遵照执行。
3、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隐秘。
4、爱惜本公司财物不铺张不化公为私。
5、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6、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7、留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8、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9、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10、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有意使公司患病损失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四条本公司工作时间每周为42小时,星期日及纪念日均休假,业务部门如因采纳轮班制无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7天赐予1天的休息视为例假。
第五条治理部门的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的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
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纳昼夜轮班制,全部班次必需一星期调整一次。
第六条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托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状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七条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
第八条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定为8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等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员工应听从安排值日值宿。
药店管理制度10
1、为加强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规范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保障参保人员用药安全,根据国家、省、市政府及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颁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各项配套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2、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并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遵守各项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医保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工作行为,熟练掌握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坚持数据备份工作,保证网络安全通畅。
5、准确做好医保数据对帐汇总工作,月终按照上传总额结回费用。
7、认真做好目录维护工作,及时上传增、减项目,确保目录维护工作准确无误。
8、基本医疗保险药品销售管理规定:
(1)在为参保人员提供配药服务时,应核验其医疗保险证历本和社会保障卡,做到证、卡、人一致。
(2)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在提供外配处方药购买服务时,接收的应是由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开具并签名的外配处方,处方经在岗药师审核并在处方上签字后,依据处方正确调配、销售;外配处方不准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外配处方不准调配、销售;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外配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外配处方应保存2年以上备查。
(3)非处方药可以由参保人员直接在定点零售药店根据病情进行选购调配。 ①非处方药调配应当遵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掌握配药量,;对有
限制使用范围的非处方药,应按基本医疗保险限制使用范围的有关规定调配、销售;②参保人员选购非处方药时,药师应提供用药指导或提出寻求医师治疗的'建议。在调配非处方药前,应在参保人员就医证历本上作详细配药记录,记录内容有购药日期、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及金额,并加盖包括药店名称、药师姓名的专用章,同时还应提醒参保人员使用非处方药的注意事项,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后按说明书使用。
(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外配处方一般不能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超过3日用量;患有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列入诊疗项目的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和高血压病伴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者;糖尿病伴感染、心、肾、眼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脑血管意外恢复期(出院后一年内);冠心病;肺结核;慢性肝炎等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老年病,处方量可放宽至一个月。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抗菌药物处方用量应遵守卫生部和我省有关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管理规定。
药店管理制度11
为加强药店管理,树立药店良好形象提高员工素质,加强员工管理,营造良好的营业氛围,特制定如下制度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树立“质量第一,顾客至上”的营业观念,严格遵守执行道德行为规范,为顾客提供热情优质的服务。
二、有顾客时,无论手头做任何工作应立即停止,首先接待顾客。销售药品时要态度认真,思想集中,站立服务、面带微笑、语气平和,并要正确介绍药品性能、用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项。合理搭配销售,不得错配销售药品,要做到百问不厌,百拿不烦,出示药品应动作轻缓,药品接触柜面不得有滑动不能抛扔,闲时要直接递到顾客手中,无论任何理由都不得与顾客争吵。
三、收银时要站立微笑服务,做到唱收唱付,不出差错,下账时要认真细致,做到及时准确无误,顾客离开时要有送声!比如:慢走、你走好等礼貌用语;当班当天的现金、刷卡核对无误后方可交班交账。短款当时赔付。找钱时要把硬币放在纸币上或放在顾客手中,不能放在柜台上。
一、人员档案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建立个人档案,包含资料有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年度业务考核表等。
二、健康档案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调配、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三、学习制度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接受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每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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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管理制度12
为建立健全财务账目,确保参保人员及门店与医保中心的费用结算,制订本制度。
一、财务票据管理:
1、款员领取收费票据时要注明领用时间、起止号码、数量、名称等内容,并在票据登记簿上签字。、
2、根据GSP要求,门店药品销售非质量问题一经售出不得退换。退回的商品应打印销后退回电脑小票保存备查。
3、认真做好各种票据的监督检查工作,门店应对票据的领用、使用、保管情况和票据所收资金的手指情况进行不定期或定期检查。
4、对发生退费、作废、重制票据等情况,票据管理员要逐张审查、核对,确保收款的正确性。
5、财务人员负责医保中心医药费结算和衔接工作,并按医保规定提供相关资料。6、
6、好季度盘点,盘点应及时做好电脑记账和保管,每月初对上月的配送单据、退货单据、销售汇总等单据按照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分类装订,并按照《药品经营管理制度》要求进行保存备查。
7、门店按规定做好财务核算、按月编制会计报表、会计凭证、帐册。
二、费用结算管理
1、参保人员配购药品,按政策规定的支付类别进行结算,医保规
定自付的药品,自付部分以现金支付。
2、参保人员医保账户资金不足部分以现金支付。
3、定点门店对外配处方药实行专门管理、单独建账,所有医保费
用支付的'药品必须是医保部门允许结算的药品(与医保结算码一致)。
4、门店质量负责人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服务的管理,协同本地医疗保险局做好相应的日清帐、月对账管理工作,每月一次上交发票存根(记账联)于公司财务部。
5、划扣的资金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通过与医保中心对账,每月定期向本地医保中心申请结算上月的医保费用,并提供账目清单。
6、若每帐发生操作问题、网络问题可向医保局财务部查询联系,发生技术问题(服务器连接不上)可向医保局信息中心查询联系。
药店管理制度13
一、药品进货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从加盟连锁 公司或受公司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购货。
二、严禁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
三、在接受配送中心统一配送的药品时,应对药品质量进行逐批 检查验收,按送货凭证的相关项目对照实物,对品名、规格、批号、 生产企业、数量等进行核对,做到票货相符。
四、验收时如发现有货与单不符,包装破损,质量异常等问题, 应及时报告公司销售和质量管理部门, 在接到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退 货通知后,再作退货处理。
五、验收进口药品,应有加盖红色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 《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药品应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
六、药品验收合格,质管人员应在送货凭证上签上“验收合格” 字样并签名或盖章。
七、药品购进票据应按顺序分月加封面装订成册,保存至超过药 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药品陈列管理管理制度
一、陈列药品的货柜及橱窗应保持清洁卫生,符合药品陈列环境 和存放条件,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二、应配备检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如:温湿度计,空调 或风扇等。
三、陈列药品应遵循药品分类管理的原则,药品与非药品,处方 药与非处方药,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品与一般药品,中药材、 中药饮片与其他药品应分开存放,并按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分类 摆放。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
四、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陈列方式。
五、危险品不应陈列,确需要陈列时,只能陈列空包装。
六、 须设置拆零药品专柜, 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药品专柜。
七、每月应对药品陈列的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 问题要及时整改。
药品销售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一、在销售药品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 制度,向顾客正确介绍药品的功能、用途、使用方法、禁忌等内容, 给予合理用药指导,不得采用虚假和夸大的方式误导顾客。
二、药品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方式进行销售。
三、过期失效、破损、污染、裂片或花斑、泛糖泛油、霉烂变质、 风化潮解、虫蛀鼠咬等不合格药品严禁上柜销售。
四、处方药须凭医师处方调配或销售。审方员应对处方内容进行 审核,处方审核完毕审方员应在处方上签字。处方调配或销售完毕, 调配或销售人员应在处方上签字,并向顾客交代服用方法、用药禁忌 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处方调配程序一般分审方、计价、调配、复核和 给药。
五、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 处方审方员应当拒绝调配或销售。如顾客确需,须经原处方医师更改 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或销售。
六、销售处方药应收集处方并分月或季装订成册,顾客不愿留存 处方,应按要求作好处方药销售记录。收集留存的处方和处方药销售 记录保存不得少于两年。
七、药品销售应按规定出具销售凭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合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定点零售药店,是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定,并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药品销售服务的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门店)。
第三条?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择优选定和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全市定点零售药店的政策制定、规划设置、资格确定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定点资格的初审和监督管理等工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物价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准入条件和程序
第五条?定点零售药店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三)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
(四)具备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用药、24小时提供服务的能力;
(五)营业时间内至少有一名药师在岗.营业人员需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合格;
(六)严格执行医疗保险法规政策,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设备。
第六条?下列零售药店不得申请定点零售药店资格:
(一)固经营假劣药品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行政处罚的;
(二)停业整顿的;
(三)未取得定点资格擅自从事医疗保险业务被查处的;
(四)曾经被取消定点资格的。
第七条?申请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应当填写《东营市医疗保险
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书》,并如实提供下列材料:
(三)房屋产权所有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
(四)工作人员名册、劳动合同和执业证书等;
(五)与医疗保险相适应的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及管理设备清单:
(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证明;
(七)符合定点标准的其他证明。
第八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零售药店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爱理的决定。初审通过的,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组织现场考察结合相关情综合确定初选结果,并公示1?0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复核.统一下发预选通知。
第九条?取得预选资格的零售药店.应当按要求参加医疗保险政策培训和考试.做好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联网工作.经验收合格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审核确定.取得定点资格.并与相关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有效期为三年的服务协议.开展医?疗保险服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社会公布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由于自身原因取得定点资格六个月内未开展医疗保险服务的.视为自动终止定点资格;未经批准的,不得使用医疗保险信息网络系统资源。
第三章?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
第十条?定点零售药店资格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内,定点零售药店应当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重新审查,符合条件的,换发新证;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定点资格,收回证书。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终止定点资格。
第十一条?定点资格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
第十二条?定点零售药店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单位性质、经营范围、经营地点等事项时,应当在其《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一个月内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变更;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定点资格。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终止定点资格。
第十三条?定点零售店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要位置悬挂医保定点标识、投诉举报咨询电话及社会保障卡使用操作程序.确保参保人员及时了解医保业务规程。
第十四条?定点零售药店应当成立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做好定点医疗服务管理工作.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一)制定本药店有关医疗保险的规章制度、操作规范和工作流程;
(二)审查本药店与医疗保险有关的服务行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三)对相关人员进行医疗保险业争知识和政策培训,(四)核实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卡等有关证件;
(五)按要求及时、准确地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参参保人员的有关票据;
(六)接受参保人员政策咨询;
(七)完成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五条?社会保障卡中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是社保基金的组成部分,在定点零售药店的使用范围为参保人员的医疗消费,包括国药准字类药品、中药饮片.卫生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生产的消毒用品.一次性医用材料、医疗器械以及推荐给家庭使用的理疗产品,卫食健字、国食健字类保健品。
定点零售药店应当严格遵守社会保障卡使用规范和操作规程.及时、准确地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上传销售物品的名称、单价、数量,规定范围以外的.物品不得刷社会保障卡结算。
第十六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每年进行一次综合检查。
第十七条?定点零售药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
(一)营业时间内药师不在岗的;
(二)使用社会保障卡购药价格高于现金购药价格的;
(三)未明码标价售药的;
(四)取得定点资格后擅自改变申报条件.但未办理变更手续?的。
(五)套取社会保障卡现金、刷卡结算规定范围以外物品的;
(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其他违规情形。
第十八条?定点零售药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取消其定点资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解除与其签订的服务协议。并依法追究责任:
(一)经营假劣药品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培予行政处罚的;
(二)为未取得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提供医保刷卡结算业务的;
(三)拒不配合监督检查-不参加年度审核或者年度审核不合格的;
(四)限期整改不合格或者整改后再次发生违规情形的;
(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其他严重违规情形。
第十九条?国家工作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药店管理制度14
1、 承担社区卫生服务中内、外、妇、儿等临床诊疗任务,双向转诊任务及传染病发现及报告任务。
2、 承担以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等为主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
3、 组织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
4、 主持社区诊断的完成,根据本社区主要卫生问题,制定以健康教育行为干预等为手段的健康促进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完成评估总结。
5、 组织社区健康人群与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包括疾病的筛查与咨询。
6、 进行社区卫生服务科研课题的设计、争取立项,并组织实施。
7、 承接医疗保健服务合同工作。
8、 组织并指导社区护理、一社区康复、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药店管理制度15
1、门店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药师(含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中专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并经专业或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不得在本店以外的企业兼职;
2、具体负责门店质量管理工作,负责门店进货验收,陈列保管,处方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等实施工作,确保gsp工作正常运行;
3、门店负责人负责每个季度对公司制度执行情况考核检查工作,负责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等贯彻执行;
4、负责上级及公司检查提出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负责不合格药品的确认上报和退回工作;
5、负责批号、效期管理工作,及时对滞销药品、近效期药品进行促销;
6、负责质量信息收集和药品不良反应情况,并及时上报公司;
7、负责对消费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收集和分析工作,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提高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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