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供应商管理制度1
一、目的
XX公司制定本《供应商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为“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采购业务的供应商管理流程,以建立统一的供应商管理体系,确保供应商管理的合理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授权审批的有效性。
二、适用范围
XX公司采购业务部门
三、供应商分类
按照采购策略,对供应商分类
编号
供应商类型
分类特征
1、战略供应商
与其有着长期、广泛合作或频繁交易的正式供应商,此类供应商为公司提供核心技术产品或可能是唯一的供应商,对公司的存在和发展极为重要且难以更换,或者更换的成本很高,其符合以下条件:
(1) 与其签订年度框架协议,明确规定有关付款条款、法律条款、采购价格(或不固定价格)等内容;
(2) 当每次采购申请提出后,如框架协议中有确定的采购价格时,则无需再进行询价、比价工作;
反之,仍必须进行询价、比价工作;
(3) 向此类供应商采购时,可以直接向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无需再行签订采购合同。
2、优先供应商
针对某一类产品或服务,与其有着长期合作或频繁交易的正式供应商,此类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其他供应商处也可获得,但其在价格、质量、交付、提前期、反应时间等综合绩效中有优势,总体绩效较好,符合以下条件:
(1) 与其签订价格备忘录,以确定年度采购价格;
(2) 当每次采购申请提出后,若申请采购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已包含在价格备忘录中,则无需再对其进行询价、比价工作;反之,仍必须进行询价、比价工作;
(3) 同时,根据采购合同有关规定确定需要签订采购合同时,需就该笔采购签订单独的采购合同。
3、普通供应商
与其有过合作或交易,但未签订任何框架协议或价格备忘录的正式供应商。需就每次采购申请进行采购询价、比价,然后根据有关规定签订单独的采购合同。
4、临时供应商
在现有合格供应商数据库中,不存在采购需求物料的供应商;但是采购紧急,没有时间开发新的供应商,执行常规的询价比价过程,而采用的供应商。
5、淘汰供应商
公司根据供应商定期评估结果,确定不再与其进行交易的供应商。同时,在采购系统中供应商选择时不允许选择。
6、黑名单供应商
公司根据供应商定期评估结果,发现有欺诈、舞弊或诚信不佳的行为,确定需要提请采购职能部门注意,不再与其进行交易的淘汰供应商。
四、供应商管理流程
1、供应商调查
(1)采购部实施采购前,应对潜在供应商进行调查工作,目的是了解供应商的各项管理能力,以确定其可否列为合格供应商名列。
(2)由采购部、工程部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供应商调查小组,对供应商实施调查评估,并填写《供应商调查表》。
(3)评价结果由各部门做出建议,供总经理核定是否准予成为本公司之合格供应商。
(4)未经过供应商调查认可的厂商,除总经理特准外,不可成为本公司的供应商。
(5)对供应商的调查评估包括价格评估、技术评估、品质评估等,所需考虑因素如下:
◆ 价格评估:对于供应商所提供的物料价格,采购部应评价原料价格、加工费用、估价方法和付款方式。
◆ 技术评估:对于供应商的生产技术,技术部应评价技术水准、技术资料管理、设备状况及工艺流程与作业标准。
◆ 品质评估:对于供应商的品质,采购部应评价品质管理组织与体系、品质规范与标准、检验方法与记录、纠正与预防措施等。
表 2 供应商调查表模板
供应商调查表
供应商编号
供应商名称
调查时间
调查次数
调查评估项目
得分
评分说明
调查评估者
备注
成本
材料价格
加工费用
付款方式
质量
技术水准
资料管理
设备状况
跟踪服务
及时性
到货及时性
到货齐货性
合计
2、供应商定期评估
(1)供应商定期评估小组成员至少应包括:采购部采购员及经理、需求部门经理、财务部经理、合同管理部经理或相应部门的经理授权人。采购部负责召集和领导供应商定期评估小组的工作。
(2)除已淘汰供应商外,供应商评估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具体的。除定期评估外,还可以在项目完成后进行项目评估。若供应商的交货期、品质、价格或服务产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对供应商做出评估。
表 3 供应商定期评估表模板
供应商定期评估表
说明:
1:本评估表目的是对合作供应商的绩效的综合评估,以持续提高供应商
2:评估相关规定详见供应商管理制度,绩效评估相关责任部门必须本着客观公正进行评估。
3:本表中,除特别注明“非必填项目”外,所有项目必须完整填写。
4:对本评估表存在任何疑问和建议,可咨询采购部。 供应商基本信息
供应商名称:
填写供应商全称,必须与系统中供应商名称一致 供应商编号:
填写供应商完整编号,必须与系统中供应商名称一致 供应商所属物料种类:
填写供应商主要所属类别,与系统中保持一致,如建材类供应商
供应商目前等级:
目前在系统中所属的级别,如A类供应商 评估周期:
评估周期,如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评估内容
评分类别/权重
评分项目
得分(0-5分)
价格50%
· 价格下降率
· 价格弹性
每天报价时
· 价格透明度
评估其他说明:
非必填项目,如有需要单独说明事项,可另做文字说明。
评估部门: 价格评估一般供应商管理组 评估人: 评估人签名 评估日期:填写评估日期 付款条件20%
· 付款账期
· 付款条款弹性
评估其他说明:
评估部门: 评估人: 评估日期: 交货15%
· 供货及时度
· 供货完整性
· 送货弹性
· 退货难易度
评估其他说明:
评估部门: 评估人: 评估日期:
品质及服务 15%
· 符合ISO等专业质量标准认证 · 产品质量稳定性
· 问题处理的及时性
· 紧急应对能力
· 增值服务
· 对祈福重视度
评估其他说明:
评估部门: 评估人: 评估日期:
诚信
· 是否存在不诚信记录
评估其他说明:
评估部门: 评估人: 评估日期:
评估结论
评估结论: 审批人:
数据维护人:
(3)供应商定期评估及分类方法:首先,评估人员需确定具体评估指标及其相应的权重(%),权重之和为100%;
然后,评估人员给各个评估指标打出考核分数,分值为5分到0分的整数,参考标准详见表4;其次,该供应商的总得分=;最后,根据供应商评估结果对其进行分类: 得分在几分以上(含)的供应商评为优秀供应商,采购交易时应予优先考虑,建议其所属供应商类型为框架协议供应商或价格备忘录供应商;
考核总分在几分(含)-几分(不含)的供应商评为符合要求供应商,可以正常交易,建议其所属供应商类型为普通供应商;
考核总分在几分(含)-几分(不含)的供应商评为待整改供应商,建议对其进行订单减量、各项稽查及改善辅导措施。 考核总分在几分以下的'供应商评为淘汰供应商,终止交易,供应商信息在“采购系统”中供应商选择时禁用。 评估过程中评为黑名单供应商,终止交易。供应商信息在“采购系统”中供应商选择时禁用,并提示所有部门在以后的交易中不选择该供应商。
3、供应商资料的维护和变更
(1)新增供应商
采购部筛选确定新增供应商后,应尽快在进入正式交易谈判之前获取供应商的如下相关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适用于法人供应商)或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个人供应商)、最近财年的财务报表(适用于上市公司)、供应商诚信声明函、公司银行账号说明(适用于法人供应商)或个人签字的收款银行账户说明(适用于个人供应商)、相应的资质证书或质量认证证书等。
采购员将上述资料收集完整后,填写《承办商/供应商资料表》并提交采购部经理审核,以建立供应商档案。在与供应商的业务合作过程中,采购部就及时更新《承办商/供应商资料表》。
(2)供应商信息变更情况主要包括:供应商收款方名称、开户行及银行账号变更、供应商名称变更、供应商地址变更、供应商联系人或联络方式变更、根据供应商定期审核结果变更。
供应商信息变更必须由供应商提供的相应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l 供应商收款方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变更:加盖其公章的收款公司银行账号说明(适用于法人供应商)或个人签字的收款银行账户说明(适用于个人供应商);
l 供应商名称变更:加盖其公章的供应商名称变更通知函、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l 供应商地址变更:加盖其公章的供应商地址变更通知函;
l 供应商联系人或联络方式变更:加盖其公章的供应商联系人或联络方式变更通知函。
采购员收集上述资料后,需填写《供应商信息变更清单》,以确认供应商资料收集的完整性,然后一并提交采购部经理审核。供应商资料和信息的变更由采购部经理审批后,采购员更新《承办商/供应商资料表》和《合格供应商名录》并予以存档。
五、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采购部制定,经总经理核准签发,自20xx年几月几日起实施执行,未尽事宜以采购部发文为准。本制度由采购部负责解释。
六、附件
附件2、供应商信息变更清单
供应商信息变更清单
供应商名称:
采购类型:
序号
变更类型
资料名称
是否已获得(Y/N)
是否变更(Y/N)
备注
1供应商收款公司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变更
供应商收款公司银行账号开户证明(法人供应商) 个人签字的收款银行账户说明(适用于个人供应商)
2 供应商名称变更
加盖其公章的供应商名称变更通知函
3 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 加盖其公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 加盖其公章的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 待准入考察供应商资料提供检查清单
7 供应商地址变更
加盖其公章的供应商地址变更通知函
8 供应商联系人或联络方式变更
加盖其公章的供应商联系人或联络方式变更通知函
附件3、合格供应商名录 合格供应商名录
序号
厂商编号
名称 联系方式 供应材料 最后复查时间 备注
审批人签字: 日期:
供应商管理制度2
1.目的
选择合适的供应商,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产品,消除供应产品的不安全隐患,减少财产损失。
2.适用范围
为我公司提供货物、设备的供应商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供应部负责审查供应商满足安全要求的资质。
3.2供应部负责供应商进入厂区前的安全教育和职业危害告知。
3.3各部门单位负责供应商进入作业区前的安全教育和职业危害告知。
4.程序
4.1供应部审查为我公司提供特种设备的供应商是否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
4.2供应部审查为我公司提供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是否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运输资格证及运输车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4.3对不具备安全资质的供应商不予建立购销关系,对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应建立合格供方清单。
4.4各部门单位在提报所需物资计划时,必须标明安全性能。
4.5供应部按照提报计划要求,通知供应商提供物资。
4.6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设备等必须具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安全维修说明书等安全说明。
4.7供应部负责对供应商进入厂区前的安全教育和职业危害告知。
4.8各使用部门单位对供应商进行进入作业区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作业现场的特点、主要危险和应急处理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
4.9使用部门单位对供应商作业现场的安全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4.10供应部向为我公司提供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相关文件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6.相关记录
合格供方清单
供应商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xx采购市场秩序,防范xx采购风险,规范供应商经营行为,确保xx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xx省xx采购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供应商是指具备向采购机关带给货物、工程和服务潜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包括中国供应商和外国供应商。
第三条:没有取得市级xx采购供应商资格或未透过省级xx采购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市级xx采购活动。
第二章:申请市级xx采购供应商资格的条件
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能够申请取得xx采购中国供应商资格:
(一)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职责的潜力;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四)具备完善的生产、供货或带给服务的潜力;
(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和经营状况;
(六)履行缴纳社会保障、税收义务;
(七)生产企业或经营商品贴合国家环保标准;
(八)法人代表在申请资格前没有职业和刑事犯罪记录;
(九)原则上供应商经营时间在一年以上,特殊行业要在三年以上;
(十)xx采购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申请取得xx采购外国供应商资格:
(一)经批准,一次性准入xx采购市场的外国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公约、条约、协定所承诺的,准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xx采购市场的外国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外国供应商享有并履行与中国供应商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供应商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xx采购供应商享有以下权利:
(一)贴合xx采购市场准入条件的,可按规定向xx采购管理机关申请资格审定;
(二)取得xx采购市场准入资格的供应商,能够参加xx采购活动,能够对招标、评标等有关规定提出质疑;
(三)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能够在规定的时限内向xx采购管理机关提出书面投诉。
第六条:xx采购供应商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如实向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带给资格审查的有关资料;
(二)参加xx采购活动时,要及时带给相关材料。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要按照规定足额交纳;
(三)供应商中标后,要与采购机关签订采购合同,并按照合同的规定认真履约;
(四)按照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的要求定期带给商品信息;
(五)理解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对采购合同执行状况的质询和检查。
第四章:xx采购供应商资格申请与审核
第七条:市级供应商的xx采购市场准入资格,由xx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查批准。
第八条:供应商资格的审定程序
(一)带给书面申请,并带给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国家技术监督局统一认定的代码证正本及副本复印件;
2、银行信用证明;
3、法定代表人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特许经营许可证、行业资质证、授权代理证原件及复印件;
5、拥有生产、经营或办公场所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生产或经营范围以及主要产品、商品目录;
7、要求带给上一年度和申请近期的财务报告;
8、公司简况、业绩、售后服务等;
9、有关资格审定的其他材料。
(二)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组织资格审定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三)xx采购管理办公室审定后向取得市场准入资格的供应商颁发《xx市xx采购供应商市场准入证书》。
第五章:供应商的`变更和终止
第九条: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对供应商的市场准入资格每年审核一次。
第十条:供应商市场准入资格的适用范围,原则上,经省级xx采购管理机关审定的供应商市场准入资格对市级有效,但要到市级xx采购管理办公室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要对取得市场准入资格的供应商履约和服务状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作为下一年度市场准入资格审核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供应商的违规处理
第十二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可给予取消市场准入资格一至三年或直至取消市场准入资格的处罚:
(一)带给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准入资格的;
(二)带给虚假投标材料的;
(三)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四)与采购机关或者社会中介机构违规串通的;
(五)开标后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机关签订采购合同的;
(七)向采购主管机构、采购机关、社会中介机构等行贿或者带给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八)拒绝财政部门的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状况、带给材料的;
(九)其他违反xx采购规定的情形;
(十)其他触犯国家法律的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x月x日起执行。
供应商管理制度4
为了充分了解和掌握当前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的状况,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组织人员对北京航空特种工艺研究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平阳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成都晨光化工研究院、北京钢铁研究总院、中船重工昆明分公司等部分单位知识产权档案管理的现状进行了调研。
当前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已是普遍现象
开展知识产权档案管理是与我国社会发展进步、企业经营管理模式变化、市场竞争环境需要多方面密切相关的。
1、知识产权档案已经是普遍现象而不是个别现象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知识产权档案已经在很多企业中频频亮相,已成为企业档案普遍出现的管理内容。我们在参与调研的各单位中看到,这些单位都已收集、保存了包括专利、注册商标、商业秘密等方面的一定数量的知识产权档案,并且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制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制度已是一个趋势
我们看到,北京航空特种工艺研究所、平阳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都已制定了有关知识产权档案管理方面的制度和工作流程,以协调、规范本单位知识产权文件收集归档和整理组卷工作。更多的单位表示,准备在适当时候(最好是有上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指导前提下)着手制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制度。
3、市场经济环境有利于开展知识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知识产权档案已经在商标侵权、专利维护等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强化企业市场竞争能力方面发挥了作用,由此企业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都比较重视对知识产权档案的管理,重视本单位的知识产权档案的归档和管理,这就为推动知识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实行企业知识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恰逢其时
通过调查,我们认为,针对企业知识产权活动特点,提出完整的知识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很有必要。
1、科学发展观是指导我国档案事业持续发展的理论基础,开展知识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体现了档案事业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不断探索和创新,通过实现知识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可以为我国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推进自主知识产权建设和国际化品牌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持,为我国实现“制造大国”向“创新强国”的国家发展战略转型提供档案信息的有力保障。
2、当前企业档案工作的发展与实践,已经提出了对知识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的实际需求。大量事实表明,企业中的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已经不是一个尚处于理论探讨、有待开展的工作,而已经成为目前企业档案管理的一个普遍内容。虽然目前知识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在大多数企业处于“整装待发”状态,但是不存在难以解决的'理论和实践障碍,特别是近年来我国档案标准化工作突飞猛进所取得的一系列成果,为知识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做好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工作,不仅具有我们通常所理解的为工作查考保存历史证据、服务于知识产权日常管理的意义,而且具有直接参与知识产权管理活动、推动企业档案工作与社会同步发展的重大现实意义。贯彻“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就必须关注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以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环境和国际经济一体化市场环境发展对档案工作发展的新要求。
知识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
在调研工作基础上,我们认为,知识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的一些具体问题急需解决。
1、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不是“知识产权+档案”的简单叠加,而是其有机融合。因此在研究、开展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工作时,要让“尊重文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形成特点、维护归档文件的原始记录性”以及“实行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积极提供利用”的档案管理原则在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中也得到充分体现。
要想把知识产权管理和档案管理纳入同一管理体系中,就必须把知识产权管理和档案管理两方面的内容有机地融合在一起。所以我们认为,完全有必要把已经被档案管理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有机地纳入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中。
2、根据档案事业发展和档案工作需求,把“知识产权档案”列为一个新的一级类目。国家档案局的《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第四条规定:“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设置十个一级类目……有些档案难以归入上述十大类目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增设一级类目”。所以,我们认为根据《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相关规定和工业科技知识产权活动的特点,应当把知识产权档案作为一个新的企业档案一级类目;在此一级类目下,把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内容划分为专利档案、商标档案、著作权档案以及商业秘密档案4个二级类目进行分类管理。就是说把知识产权档案作为企业档案中和会计档案、审计档案等相似的、独立门类的专业档案来对待。
3、知识产权档案档号编制形式。档号在档案规范化管理中具有重要作用,而知识产权档案的档号管理有其特殊性,赋予知识产权档案档号时一定要注意体现知识产权活动的特点。为此,可以把档案整理中涉及档号的标准如《档号编制规则》(DA/T13)、《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等融合进去。例如,考虑到企业可能会依照《国际专利合作条约》(即PCT条约)的规定,向国外或者其他地区申请专利、利用《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马德里协定)进行国际商标注册,以及需要区分普通专利和国防专利的需要,在向知识产权档案案卷赋予档号时,在档号中规定了一些专门的特别代码来加以识别,如国防专利档案以“G”、提交了国际专利合作条约《(PCT)》的专利档案以“P”、按照《国际商标注册马德里协定》提交国际商标注册的商标档案以“M”予以标识等等。毫无疑问,这种情况在一般的档案档号管理中是十分罕见的,但也是必须的。
供应商管理制度5
为规范酒店供应商管理,理顺酒店与供应商之间的供求保障关系,降低酒店采购成本,保质保量达到利益上的双赢,酒店对供应商的管理将逐步完善。现规定如下:
一、供应商应按照酒店的要求,合理配备供应品种,为酒店提供质高价廉的、性价比高的产品;
二、供应商必须保证供应的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卫生、食品,包装)等规定指标,并按规定提供相关的检验检疫报告,配合各主管部门的检查,如有违规现象,须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赔偿酒店的相关经济损失;
三、必须保证每日供应品种和数量,并按照酒店规定的时间送货做到无延迟,无擅自未到情况。对当天需要补货应该及时补货。如有因送货不及时而造成影响的相应给予扣罚。如果经常性缺少品种或者不按规定时间送货,酒店将对供应能力重新进行考核。
四、供应商必须按照酒店申购单的要求提供货品,不得随意更换品牌、规格、数量,没有订单的.货品,验收负责人有权拒绝验收。
五、供应商应保证供应货物的数量(或重量),散装货物按照实际称量结算,包装物品的实际重量与标注的重量差异不得超出包装物注明的差异,否则按照短斤缺两视为违约一次;
六、酒店验收负责人如发现供应商的货品出现短斤缺两、以差充好、价格欺诈等不诚信的行为,一律拒收、重送或补足份量并进行相应处罚,如发现3次以上类似情况的,餐饮部负责人有权可对该供应商进行清退及更换供应商,并扣除当月全部货款的30%作为处罚;
七、供应商每个定价周期(每月)提供一次报价,在确定的价格执行期间,如果价格变动幅度超过±5%,可书面通知酒店(采购负责人及财务部),酒店同意予以调价。如发现市场价格降低,而供应商没有调整,第一次扣罚该品种从定价之日至发现之日的全部差额款,第二次加倍,第三次扣除当月全部货款的5%作为处罚(如第三次金额低于第二次标准,则按差额三倍处罚)。
八、收货卫生管理,各供应商验收完原材料后,需保持地面卫生清洁,做到地面无菜叶、无纸皮箱、无明显杂物等,另各供应商在停车场卸货时,也应保持地面清洁。
九、餐饮类供应商均由餐饮部和采购负责人负责统一规范管理,供应商送货人员在进入酒店范围后,如同酒店员工,必须遵守酒店员工管理条例。在公共区域不得吸烟,爱护公共设施设备,如有违反者,将进行处罚。
十、关于对供应商的扣罚,由验收人员开单,采购负责人及餐饮部负责人签字交由财务部,在货款中进行体现;关于冻货等货品,财务部根据当月送货数量有权扣减部分金额。
十一、供应商具有申诉权。酒店对其进行处罚时,若有任何申诉,可先后报告至餐饮部副总监、财务部总监、酒店副总经理、酒店总经理处。
十二、供应商应在每月20日前提供上月供应货品对账单并开具国家规定的正规税务发票,酒店财务部收到上述资料并核对无误后,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十三、供应商愿意为酒店提供货品,视为同意酒店《供应商管理规定》,酒店保留修改上述规定的权力。
供应商管理制度6
1.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为控制进货的质量,满足产品质量的要求,对供应商建立调查、评定、选择以及重新评价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1.2 范围:适用于采购过程的各个阶段。
2.相关文件和术语 无
3.职责:
3.1 采购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调查,并组织品保部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必要时,应组织到供方现场实地考察。
3.2 采购部负责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4.工作程序
4.1 采购部对现有供应商采用《供应商调查表》的'形式,对其进行调查,以了解供方质量保证能力,作为评定的依据。
4.2 采购部在调查的基础上,组织技质部,生产部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4.3 在评价的基础上,选择合格供应商,总经理审批。
4. 4 每年底根据供应商的业绩进行一次重新评价。首次评价和年末评价办法见附录:供应商评价表。
供应商评价表
年 月至 年 月 供应商名称:
项目配分考核内容及方法得分考核人
价格201.根据市场最高价、最低价、平均价自行确定一标准价格(会计成本),此标准价格为10分。2.价格高出标准价格2个百分点扣1分,价格低于标准价格2个百分点加1分,以此类推。
品质30以交货批退率为依据,批退率=退货次数÷交货总批数×100%得分=30×(1-批退率)
逾期率301.以逾期率为依据。2.逾期率=逾期批数/交货批数×100%3.得分=30×(1-逾期率)另外:逾期一天加扣一分,停工待料一天加扣2分
配合度201.出现问题不太配合解决。如:①品质异常时本公司要求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未整改执行,致使相同缺陷重复出现,每次扣3分。②本公司生产计划提前,未很好配合,可酌情扣<1―2>分③本公司样品试制时未及时交样试验或未及时执行相应整改,可酌情扣1―2分2.公司正式会议批评或抱怨每次扣2分3.客户批评或抱怨每次扣3分<影响交期>
备注A.得分为85―100分者为优秀供应商B.得分为84―70分者为合格供应商C.得分为69―60分者需进行相关辅导或协调D.得分59分以下者予以淘汰
评价结论
供应商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X电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外协件采购管理;满足整车适应用户个性化需要的快速应变能力,保证外协件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能够系统化、模块化、高质量、低成本、准时快捷地提供公司生产所需的零部件和总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电动汽车及其它延伸产品的协作配套件供应商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外协件为非本公司生产的,从相关生产企业采购的总成及零部件。
第二章零部件采购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纳入到新型的协作配套体系的供应商,应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具有适应整车满足用户个性化需要的快速应变能力,所提供零部件在国内具有领先水平,有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产品质量高,能够做到系统化、模块化供货,企业的部分或者全部已经融入国际零部件供应体系。
零部件采购应遵循下列原则:
1、竞标、发挥存量、相对集中、服务质量优先的原则;
2、从企业的财务状况、产品研发能力、工艺制造水平、质量管理水平、供货服务能力五个方面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并择优选择供应商;
3、逐步实施全球采购,采购管理与国际接轨;
4、从开发周期缩短化、生产准时化、成本最低化、采购全球化、零部件通用化、底盘平台化、产品开发及装配模块化的思路构建新的采购模式;
5、与供应商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6、实行a、b点动态管理制,采用供应商a、b、c、d四级评价考核体系,对合格的供应商实行周期评价,动态管理,优胜劣汰;
7、在条件成熟时推行供应商产品准时制供货(jit) ;
8、实施供应商产品质量赔偿和激励管理;
第三章工作流程及控制要点
第六条制造部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负责将通过各种方法和手段收集到的与公司产品开发和生产有关的生产企业的相关信息录入公司潜在供应商信息库。
潜在供应商资源库里的供应商分成三个层次:潜在供应商;合格潜在供应商;合格供应商;第七条制造部负责组织研发、财务等部门对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进行认可。
通过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认可的供应商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成为合格潜在供应商。
对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认可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评价:
质量体系管理能力(500分) ;
中国 3000万经理人首选培训网站实物质量(200分) ;
财务状况(100分) ;
产品研发能力(200分) ;
工艺保证能力(200分) ;
交付服务能力(100分) ;
特殊优势(不评分,作为参考)
潜在供应商资格认可的详细标准见附录1《潜在供应商资格认可标准》 。
潜在供应商资格认可合格标准:
1.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凡两个以上方面的得分为零分的;凡评价中出现“该企业<800分的(允许无产品研发能力的为600分) 。
2.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经过改进并进一步评价后才能确定为dfev的合格潜在供应商:凡评价得分<1000分的(允许无产品研发能力的为800分) ;除“产品研发能力外” ,其它项有得零分的。
没有以上情况且得分值≥1000分的,则潜在供应商资格认可合格,成为合格潜在供应商。
对供应商按所供产品的重要度、产品质量对整车(主机)质量的影响程度、产品的技术含量和质量风险、辆份资金占用量等因素对供应商按a、b、c分成三类,对a、b、c三类供应商分别提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
1.供应商分类的基本原则: a类:影响安全环保项和关键项质量的.零部件;辆份资金占用大的零部件; b类:对整车(主机)质量影响比较大;有一定技术难度和风险;辆份资金占用比较大; c类:对整车(主机)质量影响比较小、技术难度及风险小、辆份资金占用小。
供应商以其所供应协配件中类别最高的零部件为准进行分类。
2.对a、b、c三类供应商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对于a类供应商:建立qs 9000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第三方认证;对于b类供应商:贯彻qs 9000标准,通过iso 9000第三方认证;对于c类供应商:贯彻iso 9000标准,鼓励通过iso 9000第三方认证; dfev对供应商质量体系的具体要求见附录2。
第八条制造部根据产品开发的总体进度安排组织公司研发、财务等部门就相关产品的开发和试制工作与潜在供应商进行技术交底和价格、进度咨询。
第九条制造部对合格潜在供应商反馈的有关信息结合公司的总体开发进度安排进行综合分析评价,选定1-2名合格潜在供应商,并签定有关产品开发试制协议。
第十条选定的合格潜在供应商与公司研发部门一起按照同步工程的要求参与产品研发工作。
公司研发部门先向零部件供应商的设计部门提出与整车性能装配相关的要求。
合格潜在供应商负责零部件内部结构的设计,考虑产品的经济性、通用性,缩短开发周期,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并按产品开发试制协议的要求提供装车样件。
中国 3000万经理人首选培训网站第十一条制造部在有关部门配合下组织样件试装车。样件试装合格的合格潜在供应商成为合格供应商。
第十二条根据样件试装车情况,并结合对供应商价格、质量、供货的准时程度、售后服务水平、等因素的综合评定结果,与供应商签定最终的批量供货协议及产品质量赔偿协议。
第十三条合格供应商进入批量供货阶段后,制造部负责对供应商的批量供货水平和业绩进行日常评价,评价结果与产品价格和装车份额挂钩。
供应商日常业绩由制造部从质量、交付、服务、价格等几个方面进行评价。
评价采用定量打分的方式进行,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评价采用日常评价与第二方认证及年度评价相结合的办法由分公司根据评价结果对供应商按优秀(a级) 、合格(b级) 、基本合格(c级) 、不合格(d级)进行分级排序,实行等级管理。
对优秀供应商予以表彰和奖励并从供货比例、新产品配套、财务结算等方面予以优先;对基本合格的供应商向其提出改进建议;对不合格的供应商要求其限期整改,对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由制造部提出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的申请,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该供应商的相应产品纳入dfev潜在供应商资源库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制造部定期组织公司有关单位对供应商进行第二方质量体系评价和认证工作。
第四章
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本办法由制造部负责解释。
附则
供应商选择及管理工作流程图为本办法附件。
供应商管理制度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是指在公司内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在公司内从事各种公务活动和进行业务往来的外部单位和个人。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主要包括:
1、依照与公司订立的有关合同,在公司内从事基建、维修、安装、运输、后勤服务、劳务输出以及其他承包各种项目的外来单位或个人。
2、经公司生产安全科或各对口业务单位同意,进入公司内开展各类公务活动的外来单位或个人,如进行商务洽谈、参观访问、工作检查的外单位工作人员。
第三条 建立公司合格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根据服务作业行为和性质定期识别服务风险,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对承包商、供应商开展安全绩效监测。公司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坚持“谁承办、谁负责”、“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凡公司各类合同项目的承办单位负责项目所涉及的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各接待单位负责其他外来人员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 公司对进入同一作业区相关方的交叉作业实行统一管理。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包括合同约定、安全监督检查、安全培训教育、安全事项告知、违章处罚等。公司为保证双方或多方的作业安全,各承包商、供应商单位进场作业前,还要根据各自作业区内的实际情况,在工程项目承包协议中,与可能危及自己或自己可能危及对方的分包单位签订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门人员进行安全监督与协调,通过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互相告知本单位生产的特点、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以使各个单位对该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状况有一个整体上的把握,确保不发生任何生产安全事故。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相关的承包方、供应商、租赁方及施工区内非本公司人员。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司安全科是公司对承包商、供应商等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实施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审核或签订各类安全协议或合同,负责进行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负责作业现场和租赁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负责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各种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或备案工作,负责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能源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的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动火作业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监督管理,负责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各种火灾、交通等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第八条 公司办公室还应负责劳务用工合同的签订和合同的管理,负责协调和督促劳务公司处理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伤事故。各煤炭业务站负责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九条 各项目承办单位(指负责基建、维修、安装等施工项目及租赁项目的公司下属各二、三级项目牵头单位)负责承包方、承租主的安全管理,负责其相关法律文件的各类证件和资格的预审、签订合同,负责承包方、承租方的安全教育,负责其人员的安全管理和从业资格审核。
第十条 销售部负责各产品配套、物资供应、废品回收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因各类公务活动进入公司的其余外来人员,由各接待(邀请)单位负责其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 项目承包方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以合同形式外包各项目时,各项目承办单位必须对外来项目承包方(以下简称“承包方”)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内容为:
1、验证承包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承包方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资格证、法人委托书,建设、安装等项目必须具有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建筑施工许可证、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证书。以上证书必须真实有效,未按期审验,视为废证;
2、承包方的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需要;
3、承包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4、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关安全资质的单位。
第十三条 安全保证条件确认完毕后,由项目承办单位依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与承包方签订合同。合同书必须体现安全管理的条款,或另行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合同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及违反规定的处罚条款。
第十四条 从事基建、维修、安装等项目的承包方,在开工前必须落实施工(维修)方案,定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并将施工(维修)方案递交环境安全保障部备案。
第十五条 开工前安全保证条件审核。对需要在公司内进行基建、维修、安装、运输、加工等作业的项目,由承办单位组织、环境安全保障部及相关单位参加,进行联合审查合格后,方能开工作业。
第十六条 承包方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必须做到:
1、明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
2、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现场安全员”)。
3、环境安全保障部、公司办公室负责对承包方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并将教育情况记录备案。
4、项目承办单位负责对承包方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对承包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作业现场及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作业条件,一同落实安全措施。
5、承包方对项目的全体作业人员(含管理人员)进行全面安全三级教育,并作好相关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
第十七条 承包方在作业期间,必须做到:
1、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入厂、动火、用水、用电等管理和审批制度,并取得公司主管部门的批准,方可作业。其中,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人员进出公司、动火作业、危化品运输使用等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审批,用水、用电等能源使用由环境安全部负责审批,临时租用公司设备由设备保全处负责审批。
2、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使用的各类机具、材料、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求。
3、现场作业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着装和佩戴防护用品。
4、现场作业人员应接受公司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对违章作业人员或妨碍公司安全生产的作业,公司有权令其纠正或停止作业。
5、承包方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或其它事故,由承包方负责调查和处理。涉及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承包方在上报其主管部门时,应同时抄送公司环境安全保障部备案。
6、为加强对承包方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使其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公司对承包方收取安全风险抵押保证金。若承包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能严格履行合同,无不安全因素,无违章违纪等现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公司将收取的安全风险抵押保证金100%返还。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违章违纪行为,将按照合同中的有关安全协议条款规定处罚,在其风险抵押保证金中进行扣罚,并责令进行整顿,若整顿无效,公司有权停止其施工,一切后果由承包方负责。
第四章 租赁单位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 公司以合同形式进行对外出租业务时,出租项目的各承办单位应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应资质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签订租赁合同或协议。审查内容包括:
1、承租单位是否具备法人资格,是否具有承担安全生产风险的经济能力,是否具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有成熟的安全生产制度和管理经验。
2、承租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备与租赁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从事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业务的,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
第十九条 承办单位与承租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时,应体现安全管理的内容或签订《租赁安全管理协议》,并向环境安全保障部备案。
第二十条 承办单位应为承租单位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并在合同中予以体现。承办单位应如实告知承租单位租赁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及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公司办公室按照国家有关消防、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对租赁方的消防、交通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生产安全科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租赁安全管理协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标准,对租赁方的安全生产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考核。
第五章 劳务派遣人员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 凡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上劳务派遣人员和临时工必须按规定办理临时用工手续,由办公室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安全管理、工伤保险、职业病等方面内容,同时办理工伤保险。公司办公室在与劳务公司订立合同前,应将合同中涉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有关内容征求生产安全科的意见,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办公室、生产安全科及各劳务派遣人员使用单位,共同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对劳务公司违反合同规定,公司有权责令其实施整改。
第二十四条 依据公司《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分别由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各项目部及班组对劳务派遣人员和临时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凡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得从事任何作业。
第二十五条 各劳务派遣人员和临时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参加安全学习和培训,接受安全检查。
第二十六条 劳务派遣人员和临时工依照国家相关规定享有相应的安全权力和义务。凡在公司发生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务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供应方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七条 销售部负责各配套企业、供应商、物资回收企业及其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如物流公司)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对其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作好培训记录。
第二十八条 销售部与各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签订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充分体现安全管理的内容,明确合同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九条 凡进入公司的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员工应遵守以下规定:
1、服从公司的管理,自觉遵守公司生产安全、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生产现场以及环境保护等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公司的安全检查。
2、未经公司相关部门允许,严禁进入各种危险作业场所、重点办公区域、涉密场所等;
3、未经公司相关单门审批,严禁擅自在公司内进行动火作业、擅自动用生产设备或私接管线等;
4、凡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车辆需要进入公司的,应严格遵守公司《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条 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使用、运输、储存易燃易爆及危化品时,项目部应提前告知公司办公室,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第七章 其他往来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三十一条 其他往来人员主要指在厂区内进行临时作业(如临时搬运、修理工)、商务接洽、参观访问、工作检查、业务咨询等公务活动的非公司人员。
第三十二条 其他往来人员的安全管理按照“谁邀请、谁负责,谁接待、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由各二、三级单位负责本部门邀请(接待)的外来人员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条 对其他往来人员的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参照配套(供货)方的规定执行。
第八章 考核
第三十四条 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各单位和责任人,公司将视情节给予直接责任人、责任单位以及各级安全负责人100-500元的经济处罚。
第三十五条 公司每年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履行职责与义务情况、安全文明作业情况、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审核。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承包方、承租方按合同的约定严格执行考核。如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等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不按公司要求履行法定职责义务的,将取消其续约资格。
第三十六条 对劳务派遣人员和其他外来人员违反本管理制度的,按公司内部的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处罚;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实施办法》的规定对责任单位各级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给予考核,如不符合继续录用条件的,将其解聘。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安全部。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供应商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市场部采购行为并对采购过程进行控制,保证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杜绝费用浪费,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市场部的采购活动。
第三条市场部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备及办公设备。其中办公设备包括: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碎纸机、扫描仪、一体机、复合机、考勤机、电教设备、电脑及其配件、程控交换机、网关、集线器、移动存储设备、录音笔、相机、办公电话等办公相关设备。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市场部分管副总负责审批合格供应商名单及采购询价结果。
第五条相关业务承办部门负责提供采购物品详细资料。
第六条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物品采购发起及出入库。
第七条市场部负责组织供应商的评价并实施物品的采购。
第八条各技术部门负责职能范围内的项目和外购产品的检验。
第三章供应商的'控制
第九条供应商档案的建立
市场部负责对日常商务合作中的供应商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方的生产能力、交货能力、产品信誉及质量体系状况。
评定合格的供应商,市场部需建立供应商档案。
供货商档案包括: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供货商资质文件及产品资料。
第十条供应商的审批
由市场部根据供方档案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单”,记录供货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对供应商进行警告,造成损失的需要供应商负责,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市场部负责组织对“合格供应商名单”每年评审一次,结果交由部门分管副总审批。
第四章采购行为的审批及实施
第十一条采购物品资料的控制
采购物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型号、规格、技术指标、技术要求、数量、单位等。
第十二条采购行为的审批
物品的申领由相关业务承办部门发起,需提前填写“资产申请表”,报部门经理、部门分管副总审批后,交付资产管理员。如果仓库内有所申请物品,仓库管理员直接办理领用手续;如仓库没有,由资产管理员根据采购界限填写“采购申请表”,报部门经理、分管副总审批,进行委托购置后办理领用手续。
承办人需填写“采购申请表”,注明申购日期、申购单位、用途说明、品名、规格、数量等资料,由部门经理、部门分管领导批准。
市场部接到经批准“采购申请表”后,则办理采购程序,依采购程序办理完成核签。
资产收到后,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验收,并填写“入库单”,在验收清单中应详细填写资产名称、规格型号,并同时对资产进行编号。及时更新台账,落实使用责任人。
第十三条采购的实施
市场部在执行采购任务时,首先检查所采购物品资料是否齐全,当资料不齐全时,应通知业务承办部门申请人,补充必需的资料。
市场部根据“采购申请单”,从合格供方处进行采购,采购分为两种情况,对于常规采购应选择三家以上供应商通过“采购询价单”进行传真或电子邮件的询价,对于专用设备厂商或其授权代理商进行商务谈判,采购人员应保存所有的记录文件。
对于常规采购的三方询价结果,由市场部保留“采购询价单”,并根据询价结果提供纸质采购建议说明,连同拟定的采购协议,交由部门分管副总审批。
部门分管副总审批通过以后,市场部开始组织签订采购协议,并跟进具体采购过程。如果审批不通过,市场部根据审批意见,重新组织采购或询价。
供应商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供应商管理,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有效防控经营风险,保证物资采购质量,切实服务好安全生产和项目建设,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煤化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河南煤业化工〔20xx〕531号),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生产经营、基本建设及其他日常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物资采购供应商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对自购物资供应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物资供应部门负责自购物资供应商建库及管理工作。
第四条 供应商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一)荐优用优、准入审批、分级管理、动态维护原则;
(二)供应商资源内部共享,在库供应商优先使用原则;
(三)常用物资供应商入库为主原则;
(四)数量控制,生产性企业为主原则;
(五)公平、公正、公开录用,谁推荐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原则。
第五条 战略供应商、内部供应商的管理严格按照河南煤化集团相应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分工
第六条 为加强供应商管理工作,成立统购物资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赵金修
副组长:陈廷章
成 员:金文成、张传亮、邓建正、杨红慧、陈薇、徐晓光、骆朝军、王小成、马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物资供应部。
领导小组职责:
1、审定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与办法;
2、评定、审批自购物资供应商入库、退出;
3、审批在库供应商考评结果;
4、协调解决供应商管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供应商管理职责划分
(一)物资供应部职责:
1、贯彻落实永煤控股供应商管理制度;
2、对统购物资供应商进行入库推荐和资质初审,推荐企业信誉好、产品质量可靠的供应商;
3、根据永煤控股安排组织或参与对拟入库统购物资供应商进行考察;
4、按照永煤控股要求做好在库统购物资供应商的考评和日常监督;
5、及时反馈统购物资供应商所供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履约信息。
6、制定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监督执行;
7、建立健全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信息库,组织对拟入库供应商进行准入审核,必要时参与考察;
8、收录和维护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信息,对在库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
9、牵头组织对自购物资供应商进行定期评审,并实行优胜劣汰;
10、组织调查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的不良行为,提来源理意见和提议;
11、负责处理自购物资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
(二)企管部职责:
1、参与制定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
2、参与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入库准入审核工作;
3、参与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评审;
4、其他相关工作。
(三)综合管理部职责:
1、监督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入库推荐、考察和定期评审工作;
2、审查监督物资采购中在库自购物资供应商使用及管理工作;
3、查纠供应商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4、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章 供应商分类
第八条 按供应商重要程度分为五类:战略供应商、重点供应商、一般供应商、内部供应商、临时供应商。
(一)战略供应商:指与河南煤化集团或永煤控股签署有战略合作协议,供给的产品在河南煤化集团或永煤控股内部认可度高、质量稳定可靠、用量优势明显、技术含量高,且其行业地位突出和品牌影响力较大、技术装备先进、履约本事强、企业商誉好,属于国内或行业内知名企业。
(二)重点供应商:指其产品在公司内用量相对较大,技术含量较高,质量稳定可靠,企业技术装备先进,履约本事较强,在行业内部有必须知名度,属于被各使用部门认可的供应商,是公司物资采购的常规渠道。
(三)一般供应商:指其产品技术优势不明显、品牌影响力不大、行业地位一般的供应商,但其产品在公司有较为稳定的用量,质量稳定可靠,售后服务及时,是公司物资采购的补充渠道。
(四)内部供应商:是指与河南煤化集团或其下属企业之间存在不一样形式的股权结构关系,且具有国家认可的生产资质,证照齐全,合法经营,体系完善,能够生产满足永煤控股安全生产和基本建设所需产品的生产厂商。
(五)临时供应商:除上述四类以外的其产品能够满足公司使用要求的其他供应商。
第四章 供应商准入
第九条 按照河南煤化集团及永煤公司统一要求,对物资采购供应商实行准入制度。物资采购活动优先从各级供应商信息库中选择入围供应商。
(一)河南煤化统购物资供应商准入由我公司推荐,经永煤控股供应商管理部门核准,上报河南煤化集团供应商管理部门汇总、审核,经河南煤化集团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二)永煤控股统购物资供应商由我公司推荐也可直接由物资供应管理部(龙宇国贸)申请准入,经审查审核合格后报永煤控股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三)自购物资供应商由使用单位推荐也可直接由物资供应部申请准入,经审查审核合格后报公司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 供应商准入应贴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资质贴合要求。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职责的本事。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以往与永煤控股各单位业务往来中没有违规违约记录。
(三)遵守与河南煤化集团及永煤控股业务往来中的廉政承诺。
(四)具有满足履行合同要求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以及资质、质量认证管理体系。
(五)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
(六)特殊行业和特种设备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
(七)内部供应商必须是经河南煤化集团认定的企业,其企业名称及准入产品以河南煤化集团正式公布的目录为准。
第十一条 供应商准入必要条件
(一)战略供应商准入必要条件:
1、贴合《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战略采购及战略供应商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的条件。
2、主要产品必须在河南煤业化工集团和永煤控股战略采购物资目录范围内。
3、与河南煤化集团或永煤控股签订有战略合作协议。
(二)重点供应商准入必要条件:
1、以常用设备类、材料类、安全设备类生产型企业为主;重点进口设备与材料的国内总代理商或唯一经销商可经审批程序列为重点供应商;
2、在同行业中具有必须的规模,并且具有规范完善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
3、具有二年及以上业务合作史,并且在业务过程中没有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供货及时、服务良好。
(三)一般供应商准入必要条件:
1、具备准入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2、具有一年及以上业务合作经历,产品质量、交货、服务能够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四)临时供应商不纳入供应商信息库管理,根据实际需要选用推荐。
第十二条 对战略供应商、重点供应商、一般供应商、内部供应商根据准入的必要条件不一样,分类推荐上报和建库,建库有关具体要求详见本办法第五章规定。
(一)对入库供应商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单一品种或同类型物资入库供应商数量控制在3-9家。国家规定的专营产品、独家专利产品、行业垄断的物资供应商总量达不到要求的,经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后可低于3家。
(二)统购物资入库供应商(重点和一般供应商)原则上以常用通用、大型大宗物资为主。
(三)我公司不评定战略供应商,对已列入河南煤化集团和永煤控股战略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不再单独建库或将其列入其他类别供应商库进行管理。
(四)内部供应商由河南煤化集团根据实际进行单独建库管理。
(五)临时供应商不纳入供应商库管理,其准入条件按照第十条有关规定,推荐审批按有关程序进行。
第十三条 准入供应商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对采购及评价中存在的不公正行为向供应商管理部门进行质疑与投诉;
(二)具有向公司供给产品及服务的基本资格,并有权获得同自身所供给产品、服务相关的采购和服务信息;
(三)有权参加公司范围内的物资采购竞价、询价、招标等活动;
(四)合同签订后有权要求按约定进行履行;
(五)有权向监督部门投诉公司范围内物资采购中存在的营私舞弊行为;
(六)理解永煤控股相关部门和人员对产品质量、价格、服务等方面的咨询;
(七)以诚信的原则参与经营活动,不以不正当手段搞竞争;
(八)响应河南煤化集团和永煤控股廉政共建要求,遵守廉洁行为条款;
(九)业务合作中不串通其他供应商哄抬价格,牟取利益;
(十)中标后,按规定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履行投标承诺;
(十一)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十二)及时向供应商管理部门通报企业重大变更情景,如企业重组、更名、迁址等。
第十四条 准入供应商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一)重点供应商:
1、在贴合条件的战略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需要时,应优先推荐重点供应商入围投标,推荐入围供应商数量贴合要求后,不再选择其他类别的供应商。
2、在同一标段进行竞争的供应商,对上年度供应商评价中被评为A级的重点供应商,招标组织部门在汇总商务评分时可给予1分的商务加分,并在审批招标结果时将加分情景备注注明。
3、重点供应商可缴纳长期投标保证金。
(二)内部供应商:
1、对河南煤化集团评定的一类内部企业参与招标时给予2分的商务加分,二类内部企业给予1分的商务加分,以上情景须在物资采购结果审批时备注说明。
2、内部供应商不缴纳标书费、投标保证金和中标会务费。
(四)一般供应商:实行全面竞争,不享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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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供应商信息库建立和维护
第十五条 待首批供应商信息库建成后,每年12月下旬为新增供应商入库集中推荐期,次年元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审批并报永煤控股物资供应管理部审查备案后在一季度发布新一年在库供应商名单,特殊情景下可随时推荐。
第十六条 供应商入库程序
(一)河南煤化集团和永煤控股统购物资供应商入库程序
按照《永煤控股供应商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执行。
(二)自购物资供应商入库程序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1、推荐申请
物资供应部根据物资使用单位及自行推荐的供应商填写《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职责公司物资准入供应商推荐审查表》、《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职责公司供应商入库准入申报审批表》、《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职责公司供应商入库准入申报明细表》(附件1—附件3),连同供应商所供给的所有资料进行准入推荐。
2、资格预审
企管部和监督部门共同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具体包括:
(1)营业执照:具体审查企业名称与在库供应商名称是否一致、成立日期、有效期限、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和年检情景等。个别地区的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不需进行年检的,应由当地工商部门出具书面证明。
(2)税务登记证:具体审查登记时光、经营范围、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等。
(3)组织机构代码证:具体审查有效期限和年检情景等。
(4)生产许可证:列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目录》的产品,应对生产许可证证件、有效期限、产品名称一致性等进行审查。
(5)认定物资必须具有的相关强制性认证及资质(如MA证、特种制造许可证、防爆产品合格证、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3C认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具体审查有效期限、产品名称等信息。
(6)生产本事、技术装备水平,产品执行标准、专利证书和市场业绩。
(7)产品代理授权书。审查其手续是否贴合法律规定,是否有效,从事专卖销售和代理销售的供应商需供给生产厂家或销售总代理所供给的'书面授权及委托证明文件。
(8)考察报告或推荐意见。考察报告应按统一格式执行,且签字盖章手续齐全。
(9)兼有安装、维检业务的供应商供给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安装、维检资质证明。
(10)分公司性质的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同时供给本公司及总公司的相关资料。
(11)其他必要证件。对产品质量有特殊要求的,根据行业和产品个性化要求供给。
3、准入评审
物资供应部对各单位申报的供应商信息从生产条件、技术水平、质量保证本事、经营状况、供货本事、服务水平、供应商准入种类等方面进行审核、评价,进行适当调整和分类整理后构成书面意见报公司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复核、审批。
4、准入核准、录入建库
物资供应部将复核、审批后的合格供应商信息录入供应商库。
第十七条 供应商信息库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档案(含电子档案)包括:供应商入库资格预审的所有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以及供应商推荐及资质初审表、评定审批表、考察报告等。
第十八条 对供应商信息库实行动态维护,物资供应部必须及时将与库内供应商业务合作情景、对其考评情景等相关信息录入信息库。
第十九条 供应商入库实行职责追究制度。对因故意或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职责单位、部门和人员进行严肃职责追究。
第六章 供应商选用推荐
第二十条 供应商选用推荐的基本要求:
(一)根据采购方式不一样推荐供应商,且拟推荐供应商理解我方采购邀请,并能按要求进取响应。
(二)同一标段拟入围供应商整体实力相当(尤其技术及加工实力须为同一档次)。
(三)招标方式采购的,同一标段拟入围供应商中同一地级市及以下区域的供应商原则上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四)选用推荐优先从供应商库中选取供应商,确保供应商推荐具有可追溯性。
第二十一条 供应商选用推荐按以下原则办理:
(一)按供应商类别选用:重点供应商先于一般供应商;一般供应商先于临时供应商。
(二)按供应商评价结果选用:同类型供应商评价级别高、得分高者优先于级别低、得分低者。
(三)凡自愿退出的在库供应商,以及被评为D级和被清理出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含临时供应商)两年内在公司范围物资采购中不得再选用。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选用推荐程序
(一)河南煤化、永煤控股统购物资供应商使用准入推荐程序按河南煤化集团、永煤控股相关具体要求执行。
(二)自购物资供应商选用推荐程序
1、各部门根据自购物资供应商信息库,结合实际情景,填写《公司自购物资采购供应商选用推荐审查表》(附件4),签章手续齐全后报送至龙宇物资供应部。
2、物资供应部对报送的供应商信息进行初审(是否在库且贴合推荐选用原则),经综合部纪检监察复核,分管领导审批后列为入围供应商名单。发现超出在库供应商范围或不贴合选用原则的应及时调查,查清原因后要求相关单位及时予以纠正。
3、在库供应商不能满足需要时,可推荐临时供应商入围,由各子各单位填报《公司自购物资采购供应商选用推荐审查表》(附件4),签章手续齐全并附齐供应商资质材料后一并报送物资供应部,物资供应部对报送的供应商信息进行初审后组织会审会签,会审完成后可暂作为入围供应商参与物资采购活动。
第二十五条 凡是国内能够生产的单(台)批次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物资在采购时原则上不得推荐中间商或代理商参与供应,但供应商采用的销售模式属于完全授权代理模式,没有其他销售模式存在的特殊情景例外。
第二十六条 供应商准入过程中,必要时应组织对拟入围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考察:
(一)与生产紧密相关,对项目进程具有较大影响的关键物资采购;
(二)技术含量较高且价值较高的主要、大型设备及原材料的采购;
(三)拟推广试用的新材料、新型关键设备的采购;
(四)认为其他应当考察的情形。
对在河南煤化集团内部具有良好业绩的成熟供应商可不再进行考察,但应将书面咨询材料存档备查,对于应当考察而未进行考察的供应商一律不得入围。
第二十七条 拟组织供应商考察活动的,由物资供应部牵头组织,须提前2日通知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未按要求通知监督部门参与的,对考察结果可不予认可),并须统一执行《永煤控股物资采购供应商考察模板》(附件5):
(一)统购物资供应商考察模板适用于永煤控股统购物资的供应商考察活动,具体由物资供应部负责组织协调,原则上应邀请使用部门、技术部门和永煤控股专业技术、审计监察、法律和物资供应管理部(龙宇国贸)等部门参加。
(二)自购物资供应商考察模板适用于自购物资或永煤控股授权自购物资的供应商考察活动,具体由物资供应部组织协调,原则上应邀请使用部门、技术、财务、法律监察等相关部门参加。
(三)组织供应商考察活动的,应当于考察结束之日起7日内(不分统、自购),将签章手续齐全的.考察报告报物资供应管理部和相应的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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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供应商考核评价
第二十八条 对在库供应商采用日常考核和年度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动态考核评价,临时供应商不参与考评。
第二十九条 物资供应部应当对在库供应商及产品、服务等方面信息实行跟踪,根据使用单位反映的产品质量、现场使用、售后服务等情景,对供应商产品、业务信息进行收集、记录,作为供应商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条 对在库统购物资供应商在日常业务往来中发现的问题,物资供应部负责及时填写《河南煤化集团供应商违规违约行为记录表》(附件6)报物资供应管理部,由其汇总整理后上报河南煤化集团。
第三十一条 对在库供应商(重点为发生业务往来的供应商)的年度考核评价于次年1月份进行,评价结果作为供应商准入、退出、分级与使用的重要依据。
(一)河南煤化集团、永煤控股统购物资供应商年度评价按河南煤化集团、永煤控股统一要求执行。
(二)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年度考核评价程序:
1、物资供应部发布供应商考核评价通知;
2、各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对自购物资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按要求报送物资供应部,对与本单位无业务往来的供应商不进行考核评价。
3、物资供应部根据考核结果,结合日常信息掌握情景,牵头组织安全技术、生产、企管部、财务、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汇总后统一进行公开发布,年度无业务往来的供应商无特殊情景维持原评价结果。
第三十二条 对供应商年度考核评价采用量化打分方式进行(评价资料和办法详见附件7《公司供应商年度考评资料及评分表》),评价采用百分制,资料包括产品质量、产品价格、履行本事、售后服务等项目。在评分汇总时同一供应商同类产品在不一样项目中出现扣分的,可累计扣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对于同一供应商同类同批次产品出现的相同问题涉及多个单位或部门扣分的,评价时不累加计算;分项考评中各考评分项所设分值扣完为止,不进行越项、超分值扣分。
第三十三条 供应商年度评价类别与等级确认
供应商年度评价主要对重点供应商、一般供应商、内部供应商进行评价,分别评出A、B、C、D四个等级:A级得分≥90分;B级80≤得分<90分;C级70分≤得分<80分;D级得分<70分;临时供应商不参与评价定级。
第三十四条 供应商评价达标级别要求:
(一)重点供应商。在年度评价中须到达B级及以上,若评价为C级则降为C级一般供应商;若A级重点供应商连续两年评为A级,该供应商所供产品若在战略采购物资范围之内可晋升为战略供应商。
(二)一般供应商。在年度考评中必须到达C级及以上,若连续两年被评为A级,可晋级为B级重点供应商。
(三)内部供应商。在年度考评中必须到达C级及以上,因内供产品质量问题或售后服务不及时给使用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的,除给予经济处罚外,将不合格内供产品信息上报河南煤化集团,停用不合格产品;情形严重的,严肃追究单位及人员职责,对内部企业等级做降级处理直至取消其内部供应商资格。
(四)凡年度评价为D级的各类供应商一律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第八章 供应商退出
第三十五条 发现供应商在日常业务往来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可随时终止其在公司的供应业务,及时清理出库。
(一)商业贿赂;
(二)重大质量问题引发重大事故;
(三)报价不实、低价位承诺未兑现;
(四)资质材料弄虚作假;
(五)所供物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商业欺诈行为;
(六)配套产品供应严重滞后,影响我方正常生产和建设或借机哄抬价格;
(七)以不正当方式谋求入围投标或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我方投标邀请的;
(八)经查实存在招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
(九)不按合同要求履约或两次不能按时交货,影响供应的;
(十)售后服务不及时,年度内出现2次以上且影响安全生产的;
(十一)代理供应商用其他产品冒充所代理厂家产品的;
(十二)已停止生产、经营或更改生产、经营范围后,质量管理和技术水平下降,不能保证所供产品质量的;
(十三)准入后连续两年未发生业务,且永煤控股内部没有其产品在用的;
(十四)内部管理混乱,多头授权,扰乱正常经营秩序的。
(十五)具有虚假、恶意质疑与投诉,损害河南煤化集团、永煤控股及公司形象、声誉等其他严重不良行为的。
对于容忍、纵容供应商不良行为的或知晓后而未及时反馈的,无论是否给各级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单位及个人,均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肃职责追究。
第三十六条 供应商在评价及退来源理中发现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能够书面形式或经过指定网站向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质疑和投诉,质疑和投诉时应供给明确的事实证据及理由,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发此刻供应商入库准入、选用推荐、审核报批、评价考核、招标评标等环节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吃拿卡要等行为的,视情节对有关职责人给予处罚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有限职责公司。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供应商管理制度11
为适应现代商业的发展和需要,加快商品高效、安全的物流运转,及实现一个全面合理仓库管理运作工作,所以特制订以下条例:
1、仓库内严禁吸烟及携带一切明火和易燃物品进入,对于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入内,商场营业人员领货需开调拨单和主管(营运领班)跟着一起进入,由仓管人员统一查找、配发,仓库内一切工具借用需填借用单。
2、商场内人员如需进仓必须填写进仓进入单,并且严格服从仓库人员的合理安排,不得在仓内随意丢弃、损坏、脚踏和试用、试吃商品。
3、仓库人员必须冷时上班、下班时不得早退(特殊情况有主管或领班安排后方可下班),如有事假、病假需向主管当面请事、病假,并且按公司有关规定出示有关证明、电话,捎假无效。
4、仓库人员不得在上班时间在仓内聊天、睡觉及偷用、偷吃商品,如有发现,一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5、对于供应商、业务人员未经上级领导批示,不得随意进入仓内看货、定货、查货,违者将给予50至200元的`罚款。
6、对于供应商及一切来货一定要按公司管理程序及公司规定收货,对于缺订货单、超过订货时间、清单紊乱的给予拒绝收货。(超过订货时间,如公司急缺需报采购领班批示后方可)。
7、仓库内商品一定摆放整齐、明显,或行或线(特殊商品除外)。
8、仓库内商品做到无拥挤、堵塞消防通道,破烂随便丢弃现象,商品要做到先进先出,由内到外的程序。
9、做好“三防”工作,即(防火、防盗、防水)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鼠、防虫工作。
10、对于打开滞销、变质、发霉、破损商品,根据其程序、数量,及时向采购部或上级领导部门上报处理。
11、定期不定时经常检查、测试仓库内各种消防系统。
12、仓库任何人不得偷吃、用、拿商品,如有发现按公司规定论处,情节严重将交司法部门处理。
供应商管理制度12
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制定本制度。
一、供应商的选择和管理
1、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确保供应商的能力满足企业要求。
2、选择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具备许可、管理制度、供应能力及安全绩效,并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3、选定的供应商应签订供应合同,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与义务。
4、企业应对供应商的供应过程实施有效控制。
5、供应商在企业现场活动时,应遵守企业的安全要求。
二、承包商的选择与管理
1、建立承包商管理制度,确保承包商的能力满足企业要求。
2、选择符合要求的承包商,承包商应具备许可、管理制度、承包能力及安全绩效。并对承包商进行了评估。
3、选定的承包商,就签订承包合同,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与义务。
4、企业就识别承包商工作给企业带来的风险,并在允许承包商品的员工使用企业的设备、设施前应对其进行培训。
5、企业应对承包商的服务过程实施检查,以识别及控制承包商造成的风险。
6、承包商在企业现场活动时,应遵守企业的安全要求。
三、企业安环部的职责
1、企业安环部协助相关部门对供应商和承包商的管理,并对其活动过程给企业带的风险负责。
2、安环部指定专人参与跟供应商、承包商的联系、协调工作,处理与供应商、承包商的争端。协调或联系人员应定期沟通供应商,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表现。并对供应商、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表现进行了评估。
3、保存合同批准过程的相关记录,并做好事相应在活动记录。
供应商管理制度13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积极开发供应商,评定合格供应商,并对合格供应商进行持续监视,以确保其能为公司提供合格的产品与服务。
第2条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给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第3条权责
1.采购开发部负责供应商的开发。
2.采购开发部、采购跟单部、品控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评价、考核。
3.采购总监负责合格供应商的审批工作。
第2章供应商信息收集与调查
第4条供应商信息收集与调查由公司采购开发部负责,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第5条供应商调查的内容
1产品供应状况。
2产品品质状况。
3专业技术能力。
4生产设备状况。
5管理水平。
6财务及信用状况。
第6条凡是符合条件且有合作意向的供应商,均应填写“供应商调查表”,作为公司选择和评估供应商的参考依据,并送达采购支持部进行建档。
第7条若供应商的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公司应要求供应商及时对“供应商调查表”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8条采购开发部应组织相关人员随时调查供应商的动态及产品质量,“供应商调查表”须每年复查一次,以了解供应商的动态,同时依变动情况更新原有资料内容。
第9条供应商信息收集的方式可以采用电话咨询、问卷调查、实地考察、委托验证等不同的方法。
第3章合格供应商的标准
第10条评价合格供应商
公司相关人员评价合格供应商时,应按照以下标准综合考虑。
1供应商应有合法的经营许可证,应有必要的资金能力。
2优先选择按国家(国际)标准建立质量体系并已通过认证的供应商。
3对于关键产品,应对供应商的生产能力与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考查,其中包括下列五个方面的要求。
(1)原材料的检验是否严格。
(2)生产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完善。
(3)出厂的检验是否符合我方要求。
(4)生产的配套设施、生产环境、生产设备是否完好。
(5)考察供应商的历史业绩及主要客户,其产品质量应长期稳定、合格、信誉较高,主要客户最好是知名的企业或欧洲地区客户。
4具有足够的生产能力,能满足本公司连续的订单需求。
5能有效处理紧急订单。
6有具体的售后服务措施,且令人满意。
7同等价格择其优,同等质量择其廉,同价同质择其近。
8样品通过检验合格。
第4章供应商的评价程序
第11条供应商初步评价
1 采购开发部及其他部门视企业实际需求寻找适合的供应商,同时收集多方面的资料,如以产品种类、质量、服务、生产能力、价格作为筛选的依据,并要求有合作意向的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
2采购开发部对“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进行初步评审,挑选出值得进一步评审的供应商,召集采购各部门相关人员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审。现场评审时使用“供应商现场评审表”。
3在对供应商进行初步评审时,采购部须确定采购的产品是否符合政府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安全要求,对于有毒品、危险品,应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12条供应商的现场评审
1根据供应商生产的产品对公司销售的影响程度,可将采购的物资分为战略产品、重要产品、普通产品三个级别,对不同级别实行不同的控制等级。
2对于提供战略与重要产品的供应商,采购开发部组织跟单部、品控部、外贸部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审,并由采购开发部填写“供应商现场评审表”,跟单部、品控部、外贸部签署意见,供应商现场评审的合格分数须达到70分。
3对于普通产品的供应商,由采购开发部决定是否进行现场评审。
第13条《长期战略合作协议》和《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的签订
1采购开发部负责与合格供应商签订《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和《长期战略合作协议》。
2《长期战略合作协议》和《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供应商提供合格产品的契约。
第14条样品需求和开发
1如公司有样品需求,由采购开发部人员通知供应商提供样品,品控部相关人员需对样品提出详细的技术质量要求和标准,并对样品进行检验;同时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的规格、质量认证、合理价格、图片等详细资料,填写好《样品资料表》,连同供应商提供的质量认证、图片等送达支持部建档。
2.采购开发部相关人员要随时关注和收集相关产品的市场最新发展情况,对新技术、新材料和新产品的跟踪和收集,并要求供应商配合开发新样品或者按照客户的要求和来样开发样品。
3样品应为供应商在正常生产情况下生产出的代表性产品,数量应多于三件。
第15条样品的检验
1样品在送达公司后,由品控部负责完成样品的材质、性能、尺寸、外观质量等方面的检验工作,在“样品检验评估报告”中记录相关实测数据并作出结论,报品控部经理批示。
2.样品检验不合格时,采购人员应将“样品检验评估报告”和不合格样品退回给供应商,请其改进后重新送样品或更换送样供应商。
3.经确认合格的样品,需在样品上贴“样品标签”,注明合格,标识检验状态;并将样品、“样品检验评估报告”和《样品资料表》送达支持部建档。
3合格的样品至少为三件,一件送支持部用于公司展厅、网站和采购指南;一件留在品控部,作为今后检验的依据;一件交回供应商作今后生产的依据。
第16条确定合格供应商的名单
1在“供应商基本资料表”、“供应商现场评审表”、“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长期战略合作协议”和“样品检验评估报告”五份资料完成后,采购部将供应商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交公司总经理批准。
2原则上一种产品需暂定三家以上的合格供应商,以供采购时选择。
3对于惟一供应商或独占市场的供应商,可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适时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修订“合格供应商名单”,删除不合格供应商。修订后的“合格供应商名单”由公司总经理批准生效。
第5章供应商的监督与考核
第17条考核对象
供应商考核对象为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的所有供应商。
第12条考核方法
公司对供应商实行评分分级制度,供应商的考核项目包括质量、交期、服务、价格水平等方面的内容。
第18条考核频率
对战略、重要产品的供应商,应每季考核一次;对普通材料的.供应商,则每年度考核一次。
第14条考核结果的处理
1考核结果在90分以上的供应商,优先采购和合作。
2考核结果在80~89分的供应商,要求其对不足部分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评价小组对其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行确认。
3考核结果在70~79分的供应商,要求其对不足部分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评价小组对其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行确认,并决定是否继续采购和合作,或减少采购量。
4对考核结果在69分以下的供应商,须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删除,并终止向其采购和合作关系。
5考核标准和考核结果由采购人员书面通知供应商。
第19条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交期和质量监督
1.采购人员应要求供应商准时交货,同时详略记录供应商交期情况。
2.品控部和采购部应保存合格供应商的供货质量记录,产品不合格时应对供应商提出警告并拒收,连续两批产品不合格则暂停采购,另选供应商,或待其提高产品质量后再行采购。
3.对于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取消其供货资格,将其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删除。
第20条供应商档案管理
采购部负责建立供应商档案,使用部门予以配合,对每个选定的供应商必须有详尽的供应商档案。供应商档案由采购部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供应商档案包括供应商调查表,供应商审批表,供应商质量档案,供应商所提供的合格证明、价格表及相关资料等。
第21条供应商政策的临时性变更
1在出现下列情况时,经过公司采购总监的书面同意后,可对某些供应商的政策作临时性调整。
(1)某供应商的发展战略或地域销售政策发生对公司有利或不利的重大调整。
(2)某供应商决定把我公司作为重要客户。
(3)重要供应商出现经营危机。
(4)市场供应价格发生剧烈震荡,使供应风险骤然加大,引起供需双方相应做出重大的政策调整。
(5)其他需作临时性调整的情况。
2一旦调整结束,应立即恢复其原有等级,如仍需继续保留临时等级,需报总经理特批,并于该季度在供应商评审会议上通过。
第6章附则
第21条本制度由采购中心制定,采购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22条本制度报总经理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供应商管理制度14
1目的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建立安全、稳定的供应商队伍,防止外购原材料、零件、设备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向公司长期供应原辅材料、零件、部件及带给配套服务的厂商。
3职责
各单位采购部门负责本单位对外采购。负责供应商资质鉴定、信用等级评价、产品质量等。
4资料
4、1管理原则和体制
4、1、1各单位公司采购部门对供应商实行管理,生产、技术等部门予以协助。
4、1、2各单位采购部门可对供商评定信用等级,建立供应商目录,根据等级实施不同的管理。
4、1、3各单位采购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进行评价,不合格的解除长期供应合作协议。
4、1、4对选定的供应商,各单位可与之签定采购协议,在协议中具体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双言互惠条件。
4、2供应商的评定资料
4、2、1资质鉴定,供应商应带给相关资质证明,具备合法性。
4、2、2产品质量水平评定。包括:(1)物料来件的优良品率;(2)质量保证体系;(3)样品质量;(4)对质量问题的处理。
4、2、3交货潜力评定。包括:(1)交货的及时性;(2)扩大供货的.弹性;(3)样品的及时性;(4)增、减订货货的批应潜力。
4、2、4技术潜力评定。包括:(1)工艺技术的先进性;(2)后续研发潜力;(3)产品设计潜力;(4)技术问题材的反应潜力。
4、2、5服务评定。包括:(1)零星订货保证;(2)配套售后服务潜力;(3)服务态度。
4、2、6合作状况评定。包括:(1)合同履约率;(2)年均供货额外负担和所占比例;(3)合作年限;(4)合作融洽关系。
4、2、7价格评定。包括:(1)优惠程度;(2)消化涨价的潜力;(3)成本下降空间。
4、3供应商评定步骤
4、3、1采购部进行市场调查,拟出至少3家具备资质和潜力的单位。
4、3、2由采购部组织相关人员组成的评选小组,对拟订的供应单位进行实地考查,构成考查报告。
4、3、3依据考查报告,采购部确定供应商排行顺序,建立供应商资料。
4、4采购部每年组织对供应商进行重新评估,不合格的进行淘汰,同种采购商品的供应商至少应持续3家。
4、5采购部可对供应商信用状况划分信用等级,对最高信用等级的供应商,可进行优先选取和优惠待遇。
4、6管理措施
4、6、1各单位对重要供应商应定期进行实地考查,掌握供应商生产、管理状况。
4、6、2各单位对购入物品应进行检查和分析,随时掌握商品质量。
4、6、3各单位应用心开发新的供应商,减少对个别供应商大户的过分依靠,分散采购风险。
供应商管理制度15
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供应商管理,提高公司经营合理化水平,加强信息共享,降低供应成本,提高采购物资质量,增强供应安全系数及供应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对物资供应商实行统一归口、三级审核,统一建立公司物资供应商档案库,实行供应商准入制度、对合格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价与考核、动态管理。
第三条供应商的准入采取各单位评审推荐、平台审核备案、集团公司审定添加至供应链系统模式。
第四条原则上每类物资取得供货资格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特殊物资除外)。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生产管理部是物资采购的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及各单位生产类物资采购管理工作,供应商管理中主要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定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
(二)各单位供应商准入审核备案工作;
(三)织织制定各单位供应商管理的政策与机制,下达各单位执行,监管各单位供应商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采购部门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供应商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组织建立供应商资质审查小组,落实供应商准入管理工作。
(二)组织建立供应商考核小组,落实供应商考核管理工作。
(三)依据平台下达的供应商管理政策,参与供应商评审、推荐和考核工作。
第三章供应商准入管理
第七条供应商准入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备国家和相关部门颁发的质量、安全、环保以及其它生产经营资格、许可证、质量认证等;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四)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近三年在国家、行业以及集团公司、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五)集团公司或平台要求具备的其它条件。
第八条供应商进入我公司除提供供应商的基本信息外,还要提供必要的资质资料,资质资料包括:
(一)营业执照复本及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证明及复印件;
(五)相关资质证明(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等)或必要的文件;
(六)企业通过的IS09001体系证明文件;
(七)要求提供相关年度财务报告及近三年业绩报告;
(八)特殊行业的强制认证、强制检定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专利产品证书;
(九)其它能证明该单位供应实力的资信文件。
第九条供应商准入审批程序
(一)采购管理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要求填写《供应商调查表》,同时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的`资质资料,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保证真实有效。
(二)采购管理部门对供应商资质文件初审后,将供应商资料及初审结果递交至各单位资质审查小组,由资质审查小组对其进行评选评定。
(三)评定合格的供应商进行送样,由技术及质量监督部门进行评定并提交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供应商对送样物资进行报价,采购部门负责比价、议价,原则上议价后物资价格不得高于同类物资采购价格。
(四)经综合评分,合格的供应商由采购部门提交供应商开发报告,经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报平台审核备案,集团公司审定添加,录入我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发放供应商准入证。
第十条供应商准入证实行有效期制,准入证有效期一年,每年12月份审验一次,期满后复审。复审合格的,换发新证;不合格的,准入证作废并收回,取消准入资格。
第十一条供应商发生更名时,其准入资格自动取消,从供应商名录中予以删除,供应商需重新按照准入流程申办供应商准入证;
第四章供应商的考核管理
第十二条各企业考评小组每季度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考评,当供应商所供物资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随时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及考核,确保供应商供货质量的稳定性及持续的降低采购成本,评价小组根据供应商的实际行为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供应商进行客观的评价。
第十三条供应商评价标准(产品质量:40分,价格:30分,交货期:20分,售后服务:10分)
(一)产品质量:质量是采购考核评价供应商的最重要的因素,供应商在供应产品的过程中,采购人员、库管员、技术人员及生产使用部门人员应积极配合对供应商所供应的产品进行质量监督和检验。物资验收时每发生一项质量不合格的,扣2分,该项物资第二次验收不合格的,扣10分,物资安装后发生一般质量问题的,扣10分,严重影响公司安全生产的,本项不得分。
(二)价格:产品价格是考核评价供应商的重要指标参数,各企业根据所属物资情况,参考市场价格,对主要物资建立物-4-
资价格信息库,供应商物资采购价格每高于合理利润价格1%,扣1分,每高于合理利润价格2%,扣2分,依次类推;同一供应商供应几种物料,按平均计算。
(三)交货期:交货期限及交货数量是考核评价供应商的重要指标,每类物资逾期一天,扣1分,逾期停工待料,扣10分,给公司安全生产造成重大影响的,本项不得分。
(四)售后服务:售后服务主要考核供应商产品售出后,供应商所做的售后工作。供应商应主动提供售后报务,主要对产品的性能、使用知识的讲解及不合格产品的退换,对售出产品的使用跟踪、使用效果的回访,或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更好的为公司服务。评价得分:按期服务:10分;偶尔拖延:7分;经常拖延:2分;置之不理:0分。
第十四条供应商等级划分
(一)A级供应商(优秀供应商,考核评定≥90分)
(二)B级供应商(良好供应商,考核评定≥80分)
(三)C级供应商(合格供应商,考核评定≥70分)
(四)D级供应商(不合格供应商,考核评定<70分)第十五条供应商考核处理
(一)A级供应商:各企业物资管理部在付款方式、物资采购数量上给予优先安排,该类物资采购总额≥50%
(二)B级供应商:由物资部提请供应商改进不足,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降级处理,该类物资采购总额≥30%。
(三)C级供应商:由采购部、技术部、质监部等部门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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