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时间:2025-11-29 09:30:59 好文 我要投稿

设备检查管理制度(优秀)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设备检查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设备检查管理制度(优秀)

设备检查管理制度1

  1.凡属在用的(包括备用的)生产、辅助生产的机械、动力设备、起重运输设备、仪器、仪表、厂房、建筑物、构筑物等均应参加检查评级。正在检修的设备,按检修前的技术状况定级,停用1年以上的设备,可不参加检查评级。

  2.设备检查评级工作,必须定期进行。车间每月进行一次,由车间领导组织技术人员、干部、工人(机、电、化、仪)对所有生产设备按评级标准细则进行认真的检查、评级。设备评级中发现的缺陷、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应建立台帐,进行整改。并按规定时间将上月设备技术状况报设备动力管理部门,设备动力管理部门每月应对各车间的.检查评级情况进行抽查。每季厂领导应会同设备动力管理部门组织专业管理人员、车间领导、技术人员对全厂主要设备进行检查评级,并对完好机泵房、完好配变电室、完好控制室(仪表室)、完好建筑物和构筑物及无泄漏区(车间)进行检查、确认。

  3.设备等级评定,分为不完好设备和完好设备。

  4.设备检查评级时查出的设备缺陷,车间应及时组织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列入设备检修计划;缺陷严重而影响安全生产时,应进行紧急处理,关及时汇报,由有关部门组织处理。

  附录:

  1.完好设备标准

  (1)零、部件完整齐全,质量符合要求。

  ①主辅机的零、部件完整齐全,质量符合要求;

  ②仪表、计器、信号联锁和各种安全装置、自动调节装置齐全完整、灵敏、准确;

  ③基础、机座稳固可靠,地脚螺栓和各部螺栓连接紧固、齐整,符合技术要求;

  ④管线、管件、阀门、支架等安装合理,牢固完整,标志分明,答合要求;

  ⑤反腐、保温、防冻设施完整有效,符合要求。

  (2)设备运转正常,性能良好,达到铭牌出力或查定能力。

  ①设备润滑良好,润滑系统畅通,油质符合要求,实行“五定”、“三级过滤”;

  ②无振动、松动、杂音等不正常现象;

  ③各部温度、压力、转速、流量、电流等运行参数符合规程要求;

  ④生产能力达到铭牌出力或查定能力。

  (3)技术资料齐全、准确。

  ①设备档案、检修及验收记录齐全;

  ②设备运转时间和累计运转时间有统计、记录;

  ③设备易损配件有图纸;

  ④设备操作规程、检修规程、维护保养规程齐全。

  (4)设备及环境整齐、清洁,无跑、冒、滴、漏;

  2.完好建筑物、构筑物标准

  (1)档案完整、齐全。

  (2)基础部分

  ①无腐蚀、裂纹发生,倾斜、下沉要保持在允许范围之内;

  ②螺栓、支架、铆部件没有松动现象。

  (3)承重部分

  ①承重构架的梁、柱、楼板、框架及墙体结构完整。负载、裂纹、倾斜要在允许范围内。

  ②保护层及防护层完整有效。

  (4)地面部分地面完整,排水通畅,反腐有效,裂纹和变形在允许范围内。

  (5)屋盖部分不漏,无积物,排水通畅,无设计外负荷。

  (6)门窗玻璃完整牢固。

  (7)围栏、梯子完整无损。

  (8)避雷装置完整、安全、可靠。

设备检查管理制度2

  为了强化员工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仪表设备的日常维护,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奖罚分明,充分调动每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每台设备都有人管,每台设备状况都受控,以提高仪表设备的保障能力,达到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的目的,结合车间实际情况,并征求班组长意见,经车间班子讨论,特制定仪表联合一车间双包机制管理制度。

  一、双包机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组员:

  2、工作内容:

  2.1、检查、督促“五定期”的执行,落实自己的职责。

  2.2、组员执行每天上岗巡回检查。

  2.3、双包机领导小组每周组织全面检查1次。

  2.4、根据周检结果,每月向事业部推荐3个控制室,5个装置,参加样板评比。

  二、双包机管理及职责分工:

  1、员工包表

  1.1、班组根据辖区仪表设备台账,分清仪表设备的.重要等级,并根据班组人员状况,逐台设备承包到个人,由包表人完成所承包仪表的日常维护及保养工作。

  1.2、DCS、PLC、ESD等电子控制设备以及大机组,班组要安排技术业务水平精湛的人员进行专人包机。

  1.3、班组必须明确包机明细,执行组长(岗位技术员)包片,其他班员包到逐台设备。

  1.4、每位员工都要设立双包机记录台账,并结合“五定期”工作内容进行相应的记录。

  1.5、包表人职责范围:

  1.5.1、熟练掌握所包仪表设备的结构、原理、性能、用途和修理技术。

  1.5.2、处理一般仪表设备隐患和故障。

  1.5.3、执行仪表设备维护保养“五定期”。

  1.6、组长(岗位技术员)职责范围:

  1.6.1、熟练掌握所包片区仪表设备的结构、原理、性能、用途和修理技术。

  1.6.2、检查、协助包表人完成仪表设备维护保养“五定期”。

  1.6.3、安排并协调处理本装置内仪表设备故障。

  1.6.4、做好本装置各类档案记录。

  1.6.5、整理本装置技术资料。

  1.7、班长职责范围:

  1.7.1、精通仪表基础知识,要有一定的管理经验。

  1.7.2、班组的日常管理及安全工作。

  1.7.3、安排、检查“五定期”的执行。

  1.7.4、协调解决辖区内较大仪表设备故障。

  1.7.5、提报班组的消耗材料。

  1.7.6、班组员工的实际动手能力的培训工作。

  2、干部(技术员)包区

  2.1、技术员负责所承包片区的技术管理工作,并根据车间阶段性工作安排,协调组织各项工作的完成。

  2.2、技术员职责:

  2.2.1、精通仪表知识,善于分析、解决问题,有学习热情。

  2.2.2、监督、抽检“五定期”的执行。

  2.2.3、解决片区仪表设备出现的故障问题。

  2.2.4、提报片区设备的备品备件。

  2.2.5、提报片区设备隐患,并初步确定整改、更新方案。

  2.2.6、提报片区设备技术月报(四率报表、月度总结等)。

  2.2.7、员工的理论及实际知识的培训。

  3、主任包装置

  3.1、主任全面负责所承包装置的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等管理工作,确保装置的安全、稳定运行。

  3.2、主任职责:

  3.2.1、精通仪表知识,善于分析、解决问题,有学习热情,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

  3.2.2、负责所承包装置的生产指挥及安全作业。

  3.2.3、检查各项制度、工作的落实。

  3.2.4、技术更新、隐患治理、设备改造、基本建设的落实。

  3.2.5、协调解决装置内重大仪表故障。

  3.2.6、辖区各项计划、报表、报告、方案、总结的审核。

  3.2.7、车间全体员工的培训工作。

  三、双包机仪表设备维护保养细则(五定期):

  1、定期巡回检查:巡回检查执行定人、定时、定点、定路线、定内容。

  1.1、定人:巡回检查执行要有专人负责。

  1.2、定时:

  1.2.1、上午9:00

  1.2.2、下午3:00

  1.2.3、夜间21:00

  1.3、定点:巡回检查设置检查关键点,对关键点的检查要有检查痕迹(挂牌或记录等),对工艺车间设置的仪表巡回检查点,巡检人员必须执行巡检签到。

  1.4、定路线:各仪表专责根据装置生产特点,制定巡回检查路线,巡回检查时,严格按照巡回检查路线进行巡检。

  1.5、定内容:

  1.5.1、仪表设备完好状况

  1.5.2、仪表设备运行状况

  1.5.3、仪表设备泄露状况

  1.5.4、仪表设备供气、供电状况

  1.5.5、仪表设备环境状况

  1.5.6、仪表设备保温、保冷状况

  2、定期清洁卫生:

  2.1、仪表设备要保持清洁卫生,执行每周一次(周二、周三)定期清洁。

  2.2、由于工艺介质泄露以及环境变化对仪表设备造成的污染,应不分频次及时清洁。

  3、定期排污校零:

  3.1、设立排污对零档案,内容包括:设备位号;工艺介质;排污对零日期;排污对零结果;活门状况;排污对零作业人等。

  3.2、仪表设备执行

设备检查管理制度3

  1、设备管理中心根据《XXXX质量标准化》标准以及机电设备完好标准,每月组织相关部门对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一次设备现场运行维护管理检查。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①检查设备的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

  ②检查管路、阀组是否串液、漏液。

  ③检查泵站压力是否正常。

  ④检查是否按制度规定保养设备,是否对设备润滑点按期加油润滑,是否按制度规定管理油脂。

  ⑤对防爆设备的.防爆性能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⑥检查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⑦检查电缆电器设备安装是否规范,技术整定是否满足技术要求。

  ⑧检查设备运行记录是否健全规范。

  ⑨检查供电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年检,接地系统是否定期校验,工作面供电设计是否规范,电器整定是否按设计执行。

  ⑩检查大型固定设备是否台台完好。

  其他:设备管理中心对实施检查的结果进行通报,并按公司有关管理制度进行奖惩。

  2、设备办对定期维修、定期点检和专项点检以及定期组织的现场运行情况检查,必须形成定期维修、定期点检、专项点检、设备现场运行检查等记录,相关记录内容与表格等由设备办制定或修订。形成记录应及时存档保管。

  3、设备办每季度根据相关记录,对采煤机、掘进机、主副井提升机、前后部运输机、主胶带运输机等主要设备编制《设备现状综合评价表》,作为设备更新、设备项修、设备大修理及设备报废的主要依据。

设备检查管理制度4

  为加强单位燃气和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单位消防工作职能部门每月召集电工对燃气和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二、检查主要有以下内容:

  1、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异常现象;

  2、熔断器是否符合电气设备安全要求,有无用铜、铝丝代替;

  3、是否存有违章安装使用电焊机、电热器具、照明器等现象;

  4、电气设备的`接地、短路等保护装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的现象;

  5、检查避雷器锈蚀程度、有无裂纹,引线是否完全,触点是否松动;

  6、检查设备静电连接是否齐全、可靠。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有关部门应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四、每半年应找专业部门对建筑物、设备的防雷、防静电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测试,并做好检查记录,出具测试报告。

设备检查管理制度5

  提高大型设备的维修质量,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延长使用寿命。保证大型设备的经济运行,更好地为生产服务,现就我矿使用的大型设备,实行包机到人,责任到人的包机制度,特制定如下包机制度:

  1、包机人对所管辖区域的设备进行检查、监督、督促班组月度定期维护、保养和总结工作。

  2、包机人需组织好所管辖区域的设备运行、检修,有计划的安排消缺、检修等维护工作。

  3、包机人除日常的工作外,每周至少到所包机负责的机电设备区域检查巡视一次,并留有记录,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处理。

  4、包机人对所管辖区域的设备的备品配件库存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单机重点设备的.易损件必须有合理的储备,若如备品备件及时申报审批。

  5、包机人对所管辖区域的设备值班长交接班记录进行不定时查看,及时了解人员交接班情况、设备运转状况、设备故障及隐患情况。

  6、包机人要认真督促好所包设备的日常检修、维护工作,并经常关注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设备不安全隐患,对于较大的问题要及时向矿长和集团公司机电部汇报。

  7、包机人在巡检过程中对生产操作人违章或野蛮作业要及时进行纠正

  设备包机检查管理制度

  并做好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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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检查管理制度6

  第一条为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防止因不合格产品流入施工现场而造成伤亡事故,确保施工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建筑施工的企业和个人以及为其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是指在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电气产品、架设机具和施工机械设备:

  安全防护用具

  1、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等;

  2、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各种“临边、洞口”的防护用具等;

  3、电气产品,包括手持电动工具、木工机具、钢筋机械、振动机具、漏电保护器、电闸箱、电缆、电器开关、插座及电工元器件等;

  4、架设机具,包括用竹、木、钢等材料组成的各类脚手架及其零部件、登高设施、简易起重吊装机具等。

  施工机械设备

  包括大中型起重机械、施工电梯、挖掘机、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等施工机械设备。

  第四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实施监督管理。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所属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发现的经销掺假或假冒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质量技术监督机关负责查处生产和流通领域中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质量违法行为。

  第五条为施工现场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生产、销售单位,必须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设计、生产、销售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的产品。

  第六条向建筑施工企业或者施工现场销售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单位,应当提供检测合格证明及下列资料:

  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和出厂产品合格证;

  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

  第七条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要对建筑施工企业或者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者技术指标和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产品,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清除出施工现场。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必须采购、使用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产品,并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的责任制。

  第九条施工现场新安装或者停工6个月以上又重新使用的塔式起重机、龙门架、整体提升脚手架等,在使用前必须组织由本企业的安全、施工等技术管理人员参加的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能自行检验的,可以委托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检验。

  第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经理部必须对施工中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第十一条建设、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可以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组织联合检查,并公布合格或者不合格产品名录。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交易市场,为生产、销售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提供服务,并加强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生产、销售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由建设、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依法作出处罚。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设备检查管理制度7

  1机械设备检查制度

  1.1机械设备检查是促进机械管理,提高机械完好率、利用率,确保安全生产,改进服务态度的有效措施。

  1.2机械检查的主要内容:检查机械技术状况、附件、备品工具、资料、记录、保养、操作、消耗、质量等情况,并对机械使用人员进行技术考核。

  1.2.1检查机械使用单位对于机械管理工作的认识,是否重视机械管理工作,并纳入议事日程;

  1.2.2检查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贯彻执行情况;

  1.2.3检查管理机构和机务人员配备情况;

  1.2.4检查技术培训及各级机务人员素质情况;

  1.2.5检查机械技术状况及完好率、利用率情况;

  1.2.6检查机械使用、维修、保养、管理情况;

  1.2.7检查机械使用维修的运行效果。

  1.3机械检查的'组织实施

  1.3.1?每季度综合管理部组织由各机械使用单位参加的机械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通报有关部门,定人定质限期解决。

  1.3.2?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凡不按规定要求组织机械检查或检查不细,存在问题未解决,发生机械事故的,对有关人员按失职追究责任。

  2起重机械专项检查

  2.1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按制度经常检查起重机械的技术性能和安全状况,包括年度检查、季度检查、月度检查、每周检查和每日检查。

  2.2每年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其中载荷试验可以结合吊运相当于额定起重量的重物进行,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回转、变幅、行走等机构安全性能检查。

设备检查管理制度8

  一、主要设备包机制度的`内容是: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共同对设备实行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的制度。

  二、包机组人员必须做到“三懂”,即懂操作规程,懂设备性能,懂设备原理,“四会”即会操作,会保养,会修理,会判断和处理故障、事故。

  三、包机组要严格执行日常保养与定期保养制和日常检修与一般检修制度,包机组有明确分工,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四、包机组应执行“五严”,即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五、包机组应确保设备达到完好标准,机房达到质量标准化要求,开展争先创优竞赛活动,对评选出的先进包机组给予表扬奖励。

设备检查管理制度9

  一、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二、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三、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增加用电负荷应办理审核、审批手续。

  四、电热设备周围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五、消防安全管理科室应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并做好检查、维护记录;

  六、检查主要有以下内容:

  (1)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异常现象;

  (2)熔断器是否符合电气设备安全要求,有无用铜、铝丝代替;

  (3)是否存有违章安装使用电焊机、电热器具、照明器等现象;

  (4)电气设备的接地、短路等保护装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的现象;

  七、电气设备禁止非电工人员作业,徒工在作业时需有证电工监护;

  八、防爆、防潮、防尘的.部位安装电气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

  九、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性能检测,并做好记录。

  十、医院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电源

设备检查管理制度10

  为了使加油站、仓库各部位电气设备正常运营,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定期检查电气设备接地是否完好、可靠,电缆沟有无积水,是否密封。

  2、定期测试库区内的所有避雷装置及静电导地装置。

  3、配电室专人管理,其他人不得随意进入。

  4、库区内的用电设备及线路走向必须合理,导体选择及敷设符合安全规定。

  5、库区内的电缆或绝缘导线,必须穿钢管敷设。

  6、库区内的.所有电气开关、灯头、接线盒,及其他电器设备,必须使用防爆电器设备。

  7、每季度全面检查库区内的电气设备一次,做好检查记录。

设备检查管理制度11

  一、本所指设备为各车间所属的机械设备以及与之配套的相关设施。

  二、本制度所指设备操作工是对车间内设备负有使用、维护和责任的人员。

  三、设备操作工设备巡回检查管理

  1、操作工每天对使用的设备进行检查,检查项目为动力是否稳定、传动是否可靠、润滑是否达到要求、仪表是否正常以及设备对产品产量和质量的有影响的其他问题。

  2、简单问题可自行修理解决,恢复设备正常状态;

  3、较大故障要积极采取措施并报告车间负责人。

  四、专职调度员设备巡回检查管理

  1、 调度员应该每天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管理;随时掌握设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严重设备应列入检修计划。

  2、 调度员巡回检查的.项目包括:操作者是否遵守操作规程,设备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设备零部件和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设备润滑是否按要求进行,设备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五、生产部和车间的设备巡回检查管理

  1、生产部要定期组织车间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设备的巡回检查方法应能直观反映出巡检执行情况,如填写记录、采用挂牌,挂卡登记,表示检查已进行。

  2、生产部对巡回检查出来应立即解决的问题要用《通知单》的形式提出意见,并对问题内容、解决方法、期限、责任人、效果、奖罚作出规定。

  3、巡检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采取积极的措施,根据巡回检查情况对设备故障的部位、原因、周期等进行系统分析,为设备维修、保养提供依据。

  4、生产部组织车间进行的设备巡回检查应能够形成操作工→调度员员→车间主任→工程部→设备主管副总的信息传递及反馈系统。

  六、车间对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负有管理责任,对巡回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于超出车间管理范围的问题要会同生产部上报主管领导。

设备检查管理制度12

  一、电气设备安全检查应定期进行,发现隐患(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尤其应注意在雨季前和雨季中的安全检查。

  二、经常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有无损坏,绝缘电阻是否合格,防雷接地和保护接地是否正确、可靠。

  三、定期测试或不定期抽测电机的.电流、转速、温升是否在正常范围内,有无异响。

  四、经常检查配电屏的运行情况,仪表显示和灯光显示是否正常,三相电源是否平。

  五、经常对电气设备进行巡回检查,检查路线为双掷刀闸配幕电屏——1#2#小配电屏——压缩机1#2#控制屏——110kw压缩机电机。

设备检查管理制度13

  第一条为落实和加强设备操作人员、维护保运人员及设备管理人员的设备巡回检查工作,切实做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保持设备完好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的工艺设备、管道、动力设备、通用设备、起重运输设备、消防设备、仪器仪表以及其他各种机械设备的设备巡回检查工作。

  第三条必须认真贯彻实施操作人员,机、电、仪保运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的设备巡回检查制,以保证生产设备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

  第四条设备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对操作人员,机、电、仪保运人员和基层设备管理人员设备巡回检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制订完善的设备巡检管理细则,明确职责和实施方法,确定设备巡检的区域、路线、周期、重点检查部位和内容要求。

  第五条操作人员、机、电、仪保运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要按设备巡检管理细则的要求认真进行设备巡回检查,了解设备运行状况,在巡检中发现设备异常,要及时消除缺陷、作好记录,对不能立即消除缺陷的设备,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条巡检人员要及时、准确、清晰、认真地填写设备巡检记录。第七条各级主管设备的领导要定期对设备巡检工作进行检查,及时解决设备巡检中出现的问题。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巡检人员的巡检方法和仪器的使用予以指导,并讲授相应的基础理论知识,以逐步提高设备巡检人员判断、处理设备故障的能力,保证设备巡检工作的质量。

  第八条机泵设备实行点检制,执行《机泵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

  第九条各单位要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设备的巡检工作水平。

  一、本制度所指设备为各生产车间所属的机械设备以及与之配套的相关设施。

  二、本制度所指设备操作工是对车间内设备负有使用、维护和管理责任的人员。

  三、设备操作工设备巡回检查管理

  1、操作工每天对使用的设备进行检查,检查项目为动力是否稳定、传动是否可靠、润滑是否达到要求、仪表是否正常以及设备对产品产量和质量的有影响的其他问题。

  2、简单问题可自行修理解决,恢复设备正常状态; 3、较大故障要积极采取措施并报告车间负责人。四、值班人员设备巡回检查管理

  1、值班人员应该每天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管理;随时掌握设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严重设备应报告车间主管人员,将列入检修计划。

  2、值班人员巡回检查的项目包括:操作者是否遵守操作规程,设备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设备零部件和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设备润滑是否按要求进行,设备有无跑、冒、滴、漏现象。岗位上的设备点检记录、运转记录齐全、完整、填写师傅、是否及时、准确、整洁

  五、车间的设备巡回检查管理

  1、车间要定期组织车间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设备的巡回检查方法应能直观反映出巡检执行情况,如填写记录、采用挂牌,挂卡登记,表示检查已进行。

  2、车间对巡回检查出来应立即解决的问题要用《通知单》的形式提出意见,并对问题内容、解决方法、期限、责任人、效果、奖罚作出规定。

  3、巡检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采取积极的措施,根据巡回检查情况对设备故障的部位、原因、周期等进行系统分析,为设备维修、保养提供依据。

  六、车间对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负有管理责任,对巡回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于超出车间管理范围的问题要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处设备检修管理。

  二、管理职责

  (一)生产处负责制定设备管理制度,并监控、指导和考核日常运行情况;

  (二)运行班组负责所使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及一般故障的排出,重大故障及时报修;

  (三)维修班负责生产处设备管理,定期点检和巡检,及时修复故障。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一)设备点检目的:通过点检准确掌握设备运行状况,维持和改善设备性能,预防故障发生,减少设备故障率。

  1、岗位点检

  (1)设备运行中的异响、振动、异味;

  (2)设备润滑系统工作情况(油温、油质、油压、油位、冷却等);

  (3)目测设备零部件是否开裂、变形、开焊;

  (4)检查设备的地脚螺栓、紧固螺栓是否松动;

  (5)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可靠;

  (6)设备负荷大小;

  (7)设备运转过程中的温度、压力、电流等;

  (8)设备其它特殊要求的情况。

  2、维修点检

  (1)监督、指导岗位的日常点检,复核各岗位的日常巡回点检记录;

  (2)检查生产处在线设备的运行技术状态,及时发现异常和隐患。在做好记录的同时,确定设备应修理的部位及更换零件情况,及时组织维修;

  (3)检查生产处设备卫生状况。

  3、生产处点检

  (1)监督、检查生产处设备巡回点检制度的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各岗位日常点检质量、巡回点检记录;

  (3)检查主体设备的运行技术状态,对有异常的设备进行精密点检和诊断,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来解决问题。

  (二)设备巡检

  主要包括定期、不定期、交接班、特殊情况检查等内容。

  (1)设备、系统的运行、备用是否正常;

  (2)运行设备、系统的有关参数指标是否合格(如:声音、振动、压力、温度、液位等);

  (3)设备系统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4)设备、系统附件是否齐全完好;

  (5)建筑物和构筑物及其他现场设施的完好情况;

设备检查管理制度14

  一、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消防法》和《铁路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燃气、电气设备”主要指本单位现有的下列设备:氧气、乙炔融接设备,电焊机,电动起重机,装卸车机,皮带输送机,充电机,电气动力机床,管内电气线路及照明设备等。

  二、燃气、电气设备的检查检测

  第三条 氧气、乙炔瓶的减压阀、压力表由使用者在每次使用前进行检查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不准使用。

  第四条 氧气、乙炔瓶的减压阀、压力表的技术检测每年一次,由分公司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在检测时提供“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表格,要求检测单位在检测后另外提供此检测记录,并将此检测记录复印后报公司消防管理员备案。

  第五条 电动起重机的日常及定期检查、保养、检修由分公司定人定责执行。技术检测由分公司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在检测时提供“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表格,要求检测单位在检测后另外提供此检测记录,并将此检测记录复印后报公司消防管理员备案。

  第六条 其他设备及电力、照明线路的日常及定期检查、保养、检修由分公司按规定执行,但电力、照明线路分公司每年要组织专业人员在夏季雷雨来临之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测试,并填写“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表格,复印后报公司消防管理员备案。

  三、燃气、电气设备的防火、防雷电管理

  第七条 电气线路防短路措施:

  1、新建或改造电气线路,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一系列的《电气设计规范》的规定,设计、安装、调试、使用和维修。

  2、防止电气线路绝缘老化,除考虑环境(环境温度、潮湿和化学腐蚀)条件的影响外,还应定期对线路的绝缘情况进行检查。对500v以下的绝缘导线线路检查,使用500v或1000v兆欧表测定,线路的绝缘电阻不应低于0.5兆欧。

  3、不同工作环境(爆炸危险场所、高温、高湿和有化学腐蚀的场所)情况下,电气线路中导线和电缆的选择和敷设,严格按照国家相应的《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定进行。

  4、按规定安装断路器或熔断器,安装阀型避雷器进行线路保护;

  5、加强电器线路的安全管理,防止人为操作事故和未经允许情况下乱拉乱接线路。

  第八条 电气线路防过载措施:

  1、合理选用导线截面,安装线路时由专业人员负责,并严格执行国家设计规范,不准许乱拉电线和随意增加负载。

  2、定期测量和检查线路负荷情况,安装合适的熔断器和过负荷保护装置。

  3、随着线路负荷的增加,及时更换适应于相应容量的导线截面,或者根据生产程序和要求,对用电负荷进行合理的调节,避开用电高峰或将时间相互错开达到防止过负荷的目的,为避免以外过载,还可在线路上安装自动过负荷保护开关。

  第九条 电气线路防漏电措施:

  1、在设计和安装电气线路时,导线绝缘强度不应低于线路额定电压,支持导线的绝缘子也要根据线路和电源电压而进行选配。

  2、在特别潮湿的或有酸碱腐蚀性气体的场所,严禁绝缘导线明敷,采用聚氯乙烯套管或钢管布线。

  3、在安装电路时,导线接头处要包扎牢固,同时要防止刀钳等物划伤导线绝缘层。

  4、平时加强检查维护,发现导线绝缘破损及时维修和更换。

  第十条 电气线路防接触电阻过大措施:

  1、导线与导线、导线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

  2、经常对运行的线路进行巡视检查,发现接头松动或发热现象及时处理。

  3、对大截面积的导线之间的连接焊接或压接。

  4、铜、铝导线相时,采用铜铝过渡接头(在铜铝导线间垫上锡箔或在铜线鼻子上搪锡)。

  5、定期进行电气安全检测,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更换。

  第十一条 电气线路防电弧、电火花、雷击措施:

  1、裸导线间或导线与接地体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保持导线的绝缘支持物完好无损,防止导线敷设过松、垂弧过大。

  2、绝缘导线绝缘层无损伤;

  3、熔断器或开关装在非燃材料基础上,并用非燃材料的箱盒保护。

  4、不带电安装和修理电气设备。

  5、安装避雷装置和线路过电压保护装置进行保护。

  第十二条 电动机防护措施:

  1、根据工作环境的安全要求,正确选择电动机的容量和机型。

  2、根据电动机的起动特性,正确选择起动方式。

  3、根据电动机的运行特性,正确采取短路保护、失压保护、过载保护、断相保护、接地保护。

  4、加强维护保养。对电动机经常进行保养,对转轴等勤加润滑油,轴承磨损及时更换,保证运行灵活。暂时不用的,存放在干燥清洁处所,重新使用前测量绝缘电阻低于标准的不投入使用。

  5、三相线路上用电量保持均衡,电源线上的三只熔断器必须采用相同规格的熔丝。

  6、电动机的底座采用不燃材料,不准使用木底座,也不靠近木板墙壁,周围不堆放可燃物。

  第十三条 电气照明设备防护措施:

  1、根据灯具的使用场所、环境要求,选择不同类型的灯具。室外照明选用防水灯具,爆炸危险场所选用防爆灯具。

  2、储存丙类及以上级别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在其他场所使用时,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

  3、对卤钨灯具附近使用的导线,采取使用玻璃丝、石棉、瓷珠、瓷管等耐火耐热材料护套的防烤燃措施,防止灯管高温损坏导线绝缘,引起短路事故。

  4、灯泡上不准用布、纸或其他可燃物品遮挡,对镇流器采取隔热、通风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不准将镇流器直接固定在可燃天花板、柜台、展览橱窗内,镇流器与灯管的电压、容量必须相同、相匹配。

  第十四条 电烤箱、电暖气等电热设备防护措施:

  1、工业用大型电热设备,应设置在一、二级耐火建筑内,小型电热设备应单独设在非燃材料的室内,并采取良好通风、排风和防爆泄压措施。

  2、电热设备功率比较大,应防止线路过载,最好采用单独的配线供电,选用耐火或耐热电缆配线,并装设熔断器保护。

  3、小型电热设备和电热器具,如电烤箱、电暖气、电烙铁等,通电使用时,人不能离开,要养成人走电断的好习惯。

  4、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在使用过程中,应配备适量的灭火器材,派专人进行管理,并且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

  第十五条 电焊设备防护措施:

  1、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内,不准进行电焊作业,需要检修的设备要拆卸移到安全地点修理。

  2、进行电焊作业的地点与易燃易爆物品车间、仓库、储罐、储柜、堆垛等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尽量远离正在生产的易燃易爆装置、设备和管道。

  3、在安全地点电焊时,周围的可燃物要全部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用水喷湿,上部盖上石棉板、石棉布或湿麻袋,以隔绝火星。附近有可燃构件时应用铁板、石棉板遮挡。

  4、在高空电焊时,要把下方可燃物清理干净,必要时要用石棉板、薄铁板等非燃材料做成接火盆,上部再盖上一层沙子。风天作业还要防止火花飞溅。

  5、对受压容器、密闭容器、各种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件进行操作时,必须事先进行检查,并经过冲洗除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解除容器及管道压力,消除容器密闭状态(敞开口、旋开盖),再进行工作。

  6、在有可燃物品的仓库、车辆、场所等禁火重要部位进行焊接操作时,要严格遵守动火审批制度。由动火的部门或人员向作业区域的消防管理职能部门申请,由作业所在区域的消防安全负责人批准(在必要时应报消防机构审批)办理动火证,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的情况下,才能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内进行焊接。如在载有货物的车辆等或填有可燃物隔热层结构、割焊金属件与可燃物直接接触的地方进行割焊,在割焊接结束看守一段时间,确认无危险后才能离开。

  7、电焊设备应保持良好的状态,外壳可靠接地,电源导线应有足够截面,电焊机和电源应当绝缘可靠,并安装好熔断器予以保护。焊接时必须使用经特殊工种培训考试合格的正式焊工。

  第十六条 电气控制设备开关、接触器的防护措施:

  1、开关、接触器应设在箱内,箱应加盖。木质箱的内表面应敷以白铁皮,以防起火时蔓延。开关、接触器箱应设在干燥处。

  2、开关、接触器的额定电流和额定电压均应和实际使用情况相适应。

  3、潮湿场所场所应选用拉线开关,有化学腐蚀、火灾危险和爆炸危险的'场所应用反腐、防爆的开关、接触器安装在场外适当的地方。

  4、在中性点接地的系统中,单极开关、接触器必须接在火线上,否则开关、接触器虽断开,电气设备仍然带电,一旦火线接地,有发生接地短路引起火灾的危险。

  5、开关、接触器有部件缺失或开关损坏时,应及时补齐或更换,开关、接触器箱外壳应可靠接地。

  第十七条 电气控制设备熔断器的防护措施:

  1、选用熔断器的熔丝时,熔丝的额定电流应与被保护的设备相适应,且不应大于熔断器、电度表等的额定电流。

  2、在电源进线、线路分支和导线截面改变的地方应安装熔断器,尽量使每段线路都能得到可靠的保护。

  3、为避免熔件爆断时引起周围可燃物燃烧,熔断器宜安装在具有火灾危险厂房的外边,否则应加密封外壳并可靠接地,远离可燃建筑物件。

  4、应经常检查熔断器的使用状况,经常除尘,保持熔断器的清洁。

  第十八条 大中型电气设备金属结构整体的防护措施

  1、设备操作者必须经过规定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操作,作业中必须按规定穿着绝缘鞋等防护用品。

  2、各种大中型动力机械均应在取用方便的部位装备适用的灭火器。

  3、金属构件的各部要保持可靠良好的电气连接(接触电阻≤10ω),其金属结构整体及其金属走行轨道要按规定接地,接地电阻要≤4ω,以防止漏电、静电、雷击伤害。

  4、当门吊的钢丝绳、装卸车机的链斗等大型电气设备的运动部件与走行轨、车辆接触有放电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排除漏电、静电和部件间电气接触不良等故障后方准使用。

  5、大中型电气设备金属结构整体防静电的接地装置可与防感应雷、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共同设置,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防感应雷和电气设备接地的规定;只作防静电的接地装置,每一处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0欧姆。

  6、接地装置的各连接点应采用搭接焊,必须牢固无虚焊。通用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零)线必须采用多股裸铜线,并符合截面和机械强度的需要。有色金属接地线不能采用焊接时,可用螺栓连接,但应注意防止松动或锈蚀。利用串接的金属构件、管道作为接地线时,应在其串接部位另焊金属跨接线,使其成为一个完好的电气通路。

  四、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设备检查管理制度15

  为适应生产需要,推动采掘开机电包机组的组织管理,现场管理和工资管理的改革,更好为原煤生产服务,特制定《机电包机组管理》办法。

  1、包机制是群众参加设备管理的一种好形式,它的主要内容是包运转、包维护、包抢修,使操作工做到三懂四会。是设备现场管理的成功经验,也是搞好设备现场管理的'必要手段,推行改革设备包机制势在必行。

  2、井下各综采队设机电副队长一名,包机组长一名,开掘队设包机组长一名。包机组由本队机电副队长和包机组长全面负责。机电包机组行政上受本队管理、技术业务受机电科管理。

  3、机电包机组负责人应根据本队生产情况,提出本队定员报告,经机电科长同意,分管矿长批准,按照定员需要配足包机人员。

  4、机电包机组人员应保持稳定,确需调动需履行正当审批手续,经机电科长批准,机电包机组负责人调动需经机电科长、分管矿长批准。

  5、机电包机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取得电钳工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6、机电包机组人员必须实行“三定”,即维护工固定,所包设备固定,岗位操作司机固定。

  包机责任人履行以下岗位职责:

  ①以队、组为单位,实行包机制。圆班包机小班分片,个人负责,留名挂牌。

  ②圆班包机:机电包机组成员对本队全部机电设备的安装、检修、安全运行负责。

  ③小班分片:每个小班的机电包机组成员负责本班所承包范围内的设备、器材、缆线完好运行。

  ④个人负责、留名挂牌:个人负责的设备、器材、缆线要挂牌,牌上应注明责任者的姓名、设备、器材、缆线的型号、名称和用途。

  7、各机电包机组应建立以下制度、资料并严格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定期检修保养制、包机人员登记表、设备、配件、五小电器、材料消耗领用台帐、机电设备的运行及事故分析台帐、供电系统图设备布置图。

  8、机电包机组人员应按时参加有关机电检查、事故分析等会议,对本单位存在的机电安全隐患应按隐患三定表作积极组织,按时处理。

  9、机电包机组负责人对本单位机电设备、人员的稳定、安全运行负责。

  10、机电包机组工作的检查、考核按机电旬验收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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