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时间:2025-11-27 23:32:57 好文 我要投稿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集合(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集合(15篇)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1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xx]160号)、《关于深入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xx]193号),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如下:

  一、主管领导的职责:

  建立以陈志友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度,主抓以下工作:

  1、制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各项相关制度,并组织学习。

  2、落实食品安全管理的各相关人员的职责。

  3、监督食品安全管理的各相关人员的工作落实情况。

  二、直接领导(后勤处主任)的职责

  1、组织食堂员工学习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食品加工和出售的各项相关制度。

  2、组织和培训食堂员工食品加工和出售的技术。

  3、配备食品加工和出售的各项硬件和软件设备。

  4、监督食品采购员、验收员、安全管理员和加工员的工作落实情况。

  上述四项基本职责有其中一项没有完成,视为失职,将依责任事故的轻重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由学校行政班子讨论决定)。

  三、食品安全专职管理员的责任

  1、对采购员违反采购制度,没有阻止,没有记录,也没有汇报主管领导的。

  2、对验收员违反验收制度,没有阻止,没有记录,也没有汇报主管领导的。

  3、没有进行切实可行的蔬菜残留农药检测的。

  4、没有做食品留样登记管理的。

  5、对食品加工员违规操作,不劝阻、不记录、不汇报的'。

  6、对设备摆设不合理的食品加工场所,不理睬、不记录、不汇报的。

  7、对卫生状况差的食品加工场所,不督促整改、不记录、不汇报的。

  凡违反以上1——4项,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负直接管理责任。立即停工待岗,停工待岗期间不能享受学校福利待遇,期末不得参与各项评优,涉及违法行为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凡违反以上1——4项,虽未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也要追究管理责任。不得享受本学期质品安全管理奖。情节严重的扣当月福利50%,期末不得参与各项评优。

  凡违反以上5——6项,虽未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也要追究管理责任。不得享受本学期质品安全管理奖。

  四、采购员的责任

  1、不按合同定点采购食品的。

  2、采购没有质量合格证的包装食品。

  3、采购“质量保证期”过期的包装食品。

  4、采购没有“质量保证承诺书”的非包装食品。

  5、采购的食品价格、数量、总价有较大出入的。

  6、不与食品一级或上一级批发商沟通了解食品市场价格变化,致使食品供应商严重的价格欺诈行为发生的。

  凡因上述1——4项采购检验疏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一经查实,立即停工待岗,停工待岗期间不能享受学校福利待遇,期末不得参与各项评优,涉及违法行为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凡因上述1——4项采购检验疏忽,虽未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但一经查实,也立即停工待岗,停工待岗期间不能享受学校福利待遇,期末不得参与各项评优。

  凡因上述5——6项采购检验疏忽,虽未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但一经查实,也立即停工待岗,不得再从事采购工作。停工待岗期间不能享受学校福利待遇。

  采购员已经索取相关食品质量合格证、卫生合格证等,仍然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由食品供应商和生产商负责,不追究采购员的责任。

  非包装食品供应商已在“质量保证承诺书”上签字,且采购员也已经对食品认真检验过的(有记录),仍然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由非包装食品供应商和生产商负责,不追究采购员的责任。

  五、验收员的责任

  1、接收没有质量合格证的包装食品的。

  2、接收“质量保证期”过期的包装食品的。

  3、接收没有“质量保证承诺书”的非包装食品的。

  4、食品质量明显低劣,仍然接收的。

  5、食品价格、数量、总价与实物不符,有较大出入的。

  凡因上述1——4项验收疏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一经查实,立即停工待岗,停工待岗期间不能享受学校福利待遇,期末

  不得参与各项评优,涉及违法行为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凡因上述1——5项验收疏忽,虽未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但一经查实,也立即停工待岗,停工待岗期间不能享受学校福利待遇,期末不得参与各项评优。

  采购员强行将不符合验收要求的食品入库和加工的,验收员已经报告主管领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验收员无关,不追究验收员的责任。如果不报告,仍然要负一定的责任。

  六、食品加工、销售员的责任

  1、蔬菜清洗不干净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

  2、加工和销售半生不熟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的。

  3、生熟食品或餐具混淆导致食物中毒的。

  4、餐具清洗、消毒不过关导致食物中毒的。

  5、销售腐败变质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的。

  6、其他非食品源问题造成的其他安全事故的。

  违反以上1——5项,立即停工整顿,是正式工的扣除本月所享受的福利,期末不得参与各项评优,是临时工的扣除与上个月(正常满月)相等的奖金。情节严重且涉及违法行为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违反以上第6项,查明原因后,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分。

  备注:由于积极认真管理,一学期没有出现任何大小食品安全事故的,将给食品安全专职管理员、采购员、验收员和加工员金额不等的奖金。

  坑北中学

  20xx年5月9日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2

  为督促学校各类人员认真履行安全职责,认真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有效地防范安全卫生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遵照《国务院关于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安全工作是全体教职工的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实行“一票否决”制,一律取消责任人本学年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和晋升3%资格、视其情节轻重扣减期末综合考核奖金,取消年级组学期评优资格。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建立安全网络,强化安全职责

  班主任→课任教师

  安全副校长→政教处→门卫

  校长→总务处→工作人员

  学生在校时间的安全工作由班主任老师负责,班主任老师为第一负责人。

  学生在课堂里的安全工作由科任老师负责,科任老师为第一责任人。

  学生在体育课和两操活动的安全由体育教师负责,体育教师为第一责任门卫安全卫生由门卫负责,门卫为第一责任人。

  学生在校内活动场所活动,出现安全事故,在场教职工为第一责任人。

  安全工作在明确责任科室和具体负责人的同时,学校将在每学期开学初和各科室以及具体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及时完善保障措施,减少一般事故,避免重复、类似事故,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倘若有事故发生,实行责任追究制,视事故的性质,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各类相关人员安全工作责任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对学校安全工作有管理、监督、检查、奖惩的权力。安全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分层管理,制定安全工作计划,落实岗位责任制,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校长对学校安全组织管理包括日常的安全教育负有领导责任。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时,校长负有首要的组织抢救、应急疏散、维持秩序等责任。

  (二)安全副校长:是学校学生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者,对分管工作的安全做好有效管理,健全分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若因分管工作的安全制度不完善,安全工作布置、检查、督促不及时,管理不到位,指导不正确等出现安全事故,则应负管理责任。

  (三)办公室主任:是学校综合治理的组织管理者。负责学校综治档案和安全档案的建立,制订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计划,抓好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教师和家长安全知识培训等工作。若因档案管理不到位、处理不善,则应负管理责任。

  (四)政教主任:负责学生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安全管理要求,抓好课堂、课间活动及社会实践等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管理,发现安全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及时做好落实整改工作。若因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处理不善出现学生安全事故,则应负管理责任。

  (五)总务主任:负责学校后勤保障及饮食卫生安全及学校财产安全。对学校校舍及各种设施和食堂、餐厅等设施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组织实施学校后勤保障工作的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维修校舍及各种设施,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遇到灾害性天气,负责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尽量减少损失;严格监督检查学校的食堂卫生和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定期检查食堂的进货渠道,杜绝“三无”产品,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每一个环节的检查,从食品的采购、运输、储存、留验,到学校食堂是否符合卫生标准,从业人员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每个环节实行完整的过程控制。对于违反规定,造成事故者,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发现学校后勤保障及饮食卫生安全问题必须同安全办取得联系,并向分管领导汇报,及时做好落实整改。若因后勤工作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处理不善出现学生安全事故,则应负管理责任。

  (六)教务主任:负责教育教学活动组织中的学生安全,组织到位,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及时落实整改。若因教育管理不到位,安全隐患检查不及时,整改措施不到位等出现安全事故,应承担管理责任。

  (七)班主任:是所在班级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生学习、生活、课间活动、课外教育等方面的安全,采取多种措施防止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应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规教育和检查,定期开展安全排查,教育和排查的内容要记录在案,发现学生有异常现象应及时教育和报告,特别是对于厌学、逃学甚至辍学的学生要随时掌握其动向并记录在案。班主任要在本班确立安全信息员,以便及时掌握情况。对辍学的'学生要配合学校做好教育工作,并让家长签字。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规则。要按时放学,不得提前或延迟放学时间,以确保学生回家路上的安全。班主任要对学生加强防溺水,防雷击、防火等教育,教育学生上下楼梯不拥挤,如有集会,班主任应站在楼梯口,组织学生上下缕梯,防止楼道口发生安全事故。班主任在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比赛,劳动时,必须特别加强安全教育,同时要全程参与,不得擅离现场,学生在班级活动中,如发生安全事故,班主任负主要责任。

  班主任对于本班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直接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八)任课教师:是任课时段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课堂教学应结合学科特点,渗透安全教育,配合班主任经常性地对本班学生进行安全常规教育。对以下工作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负直接责任:没有及时发现缺课、逃课学生;或发现而没有及时报告班主任;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擅离岗位、私自调课、迟到、提前下课、滞留学生,或上课期间管理不善的;组织或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教师知道但未加以必要注意的;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教师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等等。

  (九)其它岗位人员:

  学校门卫:要忠于职守,严格坐班,严格出入门登记制度,维护好学校秩序,保证校内人员和财产安全。不经过学校领导同意,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内。教学时间,学生无班主任批条,不得出校门;上学和放学期间,严禁机动车辆进入校内;禁止在校内零卖和晒物;禁止滞留校外人员或学生在门卫室。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水电工:定期检查校内用电用水设施,确保学校正常、安全用电用水。对于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要追究其直接责任。

  值周干部:严格履行《值班工作条例》,到岗及时,责任落实,督促到位。如因失职、渎职出现安全事故,须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实验管理员:对有毒化学药品要加强管理,防止有毒药品被盗,造成中毒事故发生;教育并监控学生实验操作过程。

  学生家长:对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负起监护责任,对于监护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学生家长要负起全部责任。

  学生:本人在校期间因不遵守纪律、对于存在安全隐患(学校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排除)的地点、设施,明知而故意使用,造成的安全事故,本人负有全部责任。

  四、学校制定安全应急预案

  举行大型活动或到校外活动要做到人员、措施、预案、责任全落实。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全校师生、家长要严格遵守签定的目标责任书的规定

  切实增强安全意识,保护好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对于违反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格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当事人本年度的评优、评先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追究责任规定和要求

  1、上课时间出现学生打架斗殴等安全事故,由当时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一次扣当事人工资10元。

  2、体罚学生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有学生或其家长投诉经查属实,一次扣当事人工资20元。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当事人负全权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3、课余时间造成的安全事故,追究班主任、值日老师、值日行政领导的责任,比例按3:4:3责任界线划分。

  4、学生放学,班主任或当班教师要护送学生出教学楼。值班干部要负责学生安全出校门,如果出现安全问题,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5、学生从校门逃出校外,追究门卫人员责任,班主任负连带责任,造成安全事故或较坏影响,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6、在重大活动中出现的安全问题,由教育教学活动负责处室和班主任负全权责任。不服从工作安排,造成岗位空缺,导致安全事故按旷工计算,并追究赔偿损失。

  7、学校干部在值日或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中,玩忽职守造成的责任事故除按要求扣工资外,实施工作解聘。

  8、在上级安全卫生检查活动中,因责任人工作不到位或失职,学校受到批评,扣除当事人1分、负责处室主任1分,分管校级领导2分。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全体领导和老师都要提高认识,在思想上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重视安全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努力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果学校发生安全事故,除了校长应负领导责任之外,要根据事故的情节,发生的原因等,对事故进行调查,对事故责任人要追究责任。对造成学校经济损失的,根据损失程度追究经济赔偿责任,由责任线相关人员比例赔付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3

  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泥小安全文明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1、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校园安全文明工作。应该做到:工作思路清晰,各部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定期召开安全文明校园领导小组会议,商讨布置相关工作。一旦发生校园安全文明方面的事故,确应担相关责任的,由上级主管部分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处分;校内作适当的经济处罚,玩忽职守,情节严重的,依法担负刑事责任。

  2、学校到校长为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全校的校园安全文明工作。应该做到:工作重视,管理规范,督促各部分负责人做好相关工作,定期检查反馈、整改,并时常向全校师生进行宣传校园安全文明工作的重要性。一旦发生校园安全文明方面的事故,确应担负相关管理责任的,由学校校务委员会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的处分和经济处罚,玩忽职守,情节严重的,依法担负刑事责任。

  3、学校德育处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行偏生帮差工作,校内伤害事故预防,安全文明教育宣传,常见病和其它传染病的防治工作等。应该做到:思路清晰,责任明确,定期检查、反馈、整改。一旦发生校园安全文明方面事故,确应担负相关管理责任的.,由学校校务委员会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玩忽职守,情节严重的,依法担负刑事责任。

  4、学校总务处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学生的食品,饮水卫生,学校体育设施和其它硬件的安全,学校危险品的保管和使用,校办厂的安全等相关工作,应该做到工作重视,思路清晰,责任明确,定期进行检查,反馈和整改。一旦发生校园安全文明方面事故的,确应担负相关管理责任的,由学校校务委员会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玩忽职守,情节严重的,依法担负刑事责任。

  5、学校相关如门卫、食堂负责人、设施维护人员、实验室管理员、各年级组长、教务处负责青保的同志等,应该严格遵照自己的岗位,做好相应的安全文明工作,经常检查管辖区内的设施,操作流程,学生身体情况等,及时向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上报一切事故隐患。一旦发生事故,确应担负管理责任的,由学校校务委员会视情节轻重作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玩忽职守,情节严重的,依法担负刑事责任。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4

  为规范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县教育局、财政局有关要求,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成立由学校、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初审和申请,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

二、资助原则:

  不得降低条件及标准,不得搞平均分配,不得随意扩大资助范围,不得将财政供养家庭和非困难家庭子女列为照顾对象。

  三、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家住农村地区(持农村户口)并在农村学校就读的,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力负担寄宿生生活费的学生。

  3、下列情况,品学兼优的学生优先资助:

  (1)孤儿(含艾滋孤儿)、烈属、军属家庭困难的子女,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每学年开学初向所有学生、家长宣传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让所有的.学生和家长了解政策、参与监督。

  2、公开资助信息。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资助名额,通过在校内及学生家庭所在的乡镇、村、组张贴公告等途径公开资助信息。

  3、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4、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在学校和所在村、组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后,学校将资助名单,公示情况上报县资助中心审核确定。

  5、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签字确认。 6、资金的发放。学校在收到县下拨的资金后,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将资助的资金发放到学生手中。

  五、资助资金实行单设科目、独立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六、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建立档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学生。对于出现问题的严肃查处。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5

  一、防控工作必要性及防控目的当前,正值传染病高发季节,流脑、乙脑、水痘、腮腺炎等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甲肝等肠道传染病疫情仍时有发生,从而使我校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形式更加的严峻,为有效防止传染病在我校的'发生与流行,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二、组织领导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防控工作安排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召开领导班子会议,深入研究防控工作措施,增强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从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领导。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加大防治力度,落实综合措施,依法开展防控。

  全面落实工作责任,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明确职责,强化措施。一把手亲自抓,绝不走过场,联合疾病控制机构开展疫情主动搜索,进一步加强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检测制度和筛查工作,做好疫情报告工作,落实晨检制度,对因病缺勤、缺课的学生进行调查追踪,落实预防措施,并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对发现的传染病患者及时采取防控措施,严防疫情扩散蔓延。体卫处直接负责。

  3、强化宣传,普及防治知识。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注意室内通风换气和保暖,提高广大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安全与健康教师在课上积极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确保每个学生的身体健康。

  4、积极开展疫苗接种工作,提高学生免疫水平。接种疫苗是预防控制流脑、水痘、腮腺炎等传染病流行的最有效措施。我园要根据卫生部门提出的疫苗接种方案,做好针对学生及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提倡、鼓励学生接受基础免疫,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6

  为了确保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幼儿饮食、饮水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制订本制度。

  1、幼儿在饭前、或吃点心前须用流水洗手,并固定使用自己的'毛巾、口杯;

  2、食堂和幼儿点心库要保持清洁卫生,每天一小扫,并用水冲洗,定期消毒;

  3、幼儿饮食用具和食堂炊事用具,如点心桶、点心夹、刀、铲、盆、蓝、案板等,要求用后及时清洗,用前要煮沸消毒;

  4、严格实行生熟分开,严格消毒制度;

  5、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每天购买新鲜蔬菜及肉食品、蛋、禽和点心,不买不烧劣质食物,严防食物中毒;

  6、幼儿点心库及食堂要严格做好防蚊、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卫生清洁无污;

  7、幼儿餐前或点心前要擦洗桌子,工作人员要着工作服,并由专人发放幼儿饭菜或点心。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7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防患于未然,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责任范围划分

  (一)学校基建、房屋修缮,学生生活、学习用电的设施设备,食堂食物的进出及饮食卫生安全,生活用水安全,医务室及疫情疾病预防安全,小卖部各种食品的进货、销售安全,由总务处负责人主管。

  (二)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内、校外各种学生活动安全,学生寝室安全,门卫安全,教学楼安全,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由学生处负责人主管。

  (三)学生上课(含室内、室外体育课及锻炼课)安全,学生机房、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和防盗安全,图书馆安全,由教务处负责人主管。学生外出实习的交通、财务、人生安全,由各专业负责人主管。

  (四)财务室、财经票据及现金安全,由财务处负责人主管。

  (五)教职工活动安全,由工会主席主管。

  (六)全体教职工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为安全责任范围。

  二、安全责任划分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副校长、调研员对分管工作负责。

  (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

  (三)安全责任具体划分

  1、各处室、部门负责人是所负责处室、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负责拟定所辖工作人员职责和本处室、部门安全工作措施和办法。

  (2)负责所辖工作范围的安全督查和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任何隐患。

  (3)审批、回复有关人员的请示或报告,及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问题。

  (4)汇报和落实安全的有关工作。

  (5)安全事故发生后,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前提下,30分钟内向校长报告,并在1小时内拟出事故报告草案。

  2、实验室主任对各实验室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教学楼安全工作:学生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4、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班级经学校同意外出参加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活动的组织者负主要安全责任。

  5、重大活动或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含外出社会实践活动)安全工作:组织者为全过程的直接责任人。

  6、宿舍内学生安全工作:白天宿舍管理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夜间保卫科值班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7、一周常规管理安全工作、门卫安全工作:保卫科科长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对学校公共场所的学生活动进行管理,对学生活动安全负责。

  8、消防安全器材的购进、安置和管理由保卫科科长负责。

  9、食堂和小卖部安全工作:总务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抓好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建立健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10、防病、防疫管理工作:总务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疫情的防治、监控和报告,防止各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流行。

  (2)医务室负责人要定期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学校和蒙自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养成健康的卫生习惯。

  11、各处室、部门管理的车辆的安全,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12、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学生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村委会抓好治理工作。

  (2)保卫科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校外不良分子袭击学生时,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学生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13、全体教职工是自己岗位和工作内容范围的直接责任人:

  (1)对本岗位工作(含值班)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对本岗位工作范围的'安全工作,若需采取措施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三、安全责任追究

  安全工作事关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关系学校的发展和稳定,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各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对学生、对家长、对学校和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关责任。

  (一)各处室、部门不履行安全职责发生安全事故时,追究处室、部门负责人责任。

  (二)各处室、部门一但发生安全事故,要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迅速将事故情况报告学校;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一天,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并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学生处。瞒报、迟报、漏报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不经学校同意,各处室、部门、班级不得组织学生外出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其他活动。擅自外出活动的,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班主任责任。

  (四)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对学生的实验、实习操作,应按安全规程严格要求。违反的,追究该课任教师的责任。

  (五)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墙、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并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因疏于管理而发生意外时,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六)总务处对食堂和小卖部食品卫生监管不力,发生师生中毒事件的,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七)医务室对传染病监控、预防不到位,发生传染病在校内流传,追究医务室负责人责任。

  (八)学校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符合相关规定和安全标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九)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生处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踩踏事故的发生。组织集会、做操负责人要负责维持秩序、保护学生安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组织者管理不到位而发生意外事故,追究组织者的责任。

  (十)负有管理车辆责任的处室、部门,因车辆管理不善,或借车给非专职驾驶员驾驶造成意外事故,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处室、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十一)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否则,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十二)本制度从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十三)本制度由下溪民族中学负责解释。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8

  一、档案工作岗位职责

  (一)分管档案工作领导岗位责任制

  1、负责本单位档案工作,把档案工作列入本单位发展规划和本单位年度计划。

  2、负责审定档案管理各项制度、办法和措施,并做好监督检查和贯彻执行。

  3、把档案工作列入本职工作日程和岗位职责,解决档案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4、关心档案室建设,关心档案管理人员的生活、工作和学习。

  (二)主管档案工作领导岗位责任制

  1、组织安排学习、贯彻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业务规范,组织制定本单位档案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控制措施,并组织检查指导。

  2、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抓好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对档案工作和文书立卷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4、组织档案人员学习档案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

  (三)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

  1、档案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贯彻执行档案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业务规范。

  2、集中管理好本单位各种门类、各种载体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3、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实现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

  4、对本单位下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和本单位各业务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确保案卷质量。

  5、参与科研项目、技改项目鉴定,参与基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设备开箱验收,各种文件材料及时归档。

  6、定期鉴定档案,提出销毁意见。

  7、努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编写有关参考资料,搞好利用服务工作。

  8、完成领导和上级档案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

  (四)各业务部门及其负责人和文书处理人员(即档案管理网络成员)岗位责任制

  1、各业务部门要把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立卷移交列入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

  2、各业务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按时立卷归档,并纳入其岗位职责和工作议程。

  3、各业务部门文书处理人员

  3.1 熟悉本部门基本业务,掌握本部门文件材料形成、积累规律和立卷归档的基本知识与操作技能。

  3.2 按照本单位档案分类大纲、编号方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分类组卷。

  3.3 按照本单位立卷归档制度规定的归档范围、时间和要求,向档案部门移交档案并办理交接手续。

  3.4 积极参加上级和本单位举办的档案业务培训学习,提高文书处理和档案业务素质。

  3.5 接受本单位档案人员和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二、奖励办法

  有下列绩效者,由分公司依法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1、档案工作的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在宏观决策、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中绩效显著。

  2、档案人员忠于职守,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等方面成绩显著者。

  3、各部门兼职档案人员认真负责,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中成效显著。

  三、处罚办法

  违背国家档案法律、法规或不履行上述第一条所示档案工作、岗位职责之一的,依据《晋城煤炭运销分公司档案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给予处罚。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9

  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维系着师生健康,是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开展的保证,事关校园稳定和学校安全。为切实履行好疾控中心工作职责,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及责任追究制度。

  一、责任目标在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要在第一时间启动传染病防控预案,全体职工全力参与应急处置,及时把患者送到医院接受治疗,班主任通知到家长配合治疗,确保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把危害降到最小。

  二、实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校长是履行疾控工作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部署、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制定,应急工作人员的调度和队伍组建,资金与应急物资保障,部门协调等方面工作。分管安全的副校长是履行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职责的具体责任人,参与防控工作方案的制定并具体组织实施,指挥并参与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现场调查、提出控制策略与措施等工作,随时把握工作动态,及时整理报告工作信息,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校医负责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工作,积极协助分管领导督促检查防控方案的落实,参与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各班班主任是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在各自岗位上抓好中心防控工作方案的`落实,熟悉掌握传染病疫情防控策略,开展疫情及卫生事件风险因素评估,加强疫情监测检验,及时反馈报告疫情信息。要在传染病防治,特别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上给中心领导当好参谋,给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责任追究严明纪律,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无论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影响防控工作开展的,或在工作中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严肃处理。

  凡责任不落实,工作懈怠,处置不力、不服从安排者,严肃处理外,给予经济处罚。

  1、遇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服从统一安排调遣,或到岗不尽责的教职工,扣发当月津补贴(绩效工资)的50%,并责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失误造成后果的作一年的待岗处理。

  2、各岗位人员要认真解答群众咨询,服务不到位导致群众投诉的,每人次扣发当月津补贴(绩效工资) 20元,当月被投诉3人次者,扣除当月津补贴(绩效工资) 50%,年度被投诉5人次以上者取消当年评奖资格,作待岗半年处理。 3、严格执行报告制度,班主任要及时向校领导上报本班学生疫情情况,疫情报告人王志稳要及时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做到上情下传、下情上报及时准确。对于上个环节中出现错误和延误的责任人要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并给与经济处罚。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10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教育局关于学生资助管理的文件、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工作,杜绝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学生资助资金安全,切实维护学生权益,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职责,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资助工作中如出现以下问题,将进行追责

  1、在贫困生推荐、评审、认定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谎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隐瞒学生家庭真是情况的;

  2、本班非常困难学生漏报的;

  3、对困难学生排序不公正的.;

  4、在资助工作整个过程中,借故向困难学生家长索取好处费、参与家长宴请、收受家长礼品、接受家长安排的旅游、娱乐等;

  5、代替学生家长冒领救助金;

  6、克扣部分资助金;

  7、不能及时将资助金卡发给学生家长;

  二、责任追究

  针对以上出现的情况,学校资助领导小组将酌情进行以下处理:

  1、情节轻微,未造成影响的,对责任人进行警告处分;

  2、情节轻微,但造成一定影响的,对责任人进行警告,全校通报,年度考核不得认定为优秀;

  3、情节严重,但构不成违法犯罪的,对责任人记大过一次,取消三年的评优选模资格;

  4、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报请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11

  第一条为切实整顿村(居)干部的工作作风,强化发展意识、责任意识,提高执行力和操作水平,增强村(居)两委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有效推进我镇的项目建设和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特制定以下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村(居)级违反本责任追究制度有关规定的行为有权投诉、检举、控告。镇纪委负责投诉、检举、控告的受理、查办工作。

  第三条工作责任追究的措施有: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责令引咎辞职、免职。

  第四条有下列情行之一的,属单位责任对单位和主要责任人通报批评,属具体责任人责任的,对具体责任人通报批评:

  1、无故缺席会议或其他集体活动的;

  2、对党委、政府部署安排工作拖拉、推诿,不按要求完成的;

  3、上班时间参与各类娱乐活动的;

  4、上班时间从事网络交易或干私活的;

  5、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6、凡列入工作调度,排名在后三名且未完成目标任务的;

  7、工作督查中,被查出存在问题的;

  8、在接受上级检查时造成失分或受到通报批评的;

  第五条有下列情行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

  1、年度内单位受到两次以上(含两次)通报批评的,对支部书记或负责人诫勉谈话,个人受到两次以上(含两次)通报批评的,对当事人诫勉谈话;

  2、因个人工作不负责任,给单位经济带来损失的;

  3、班子内存在明显不团结,致使工作推动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

  4、不求进取、平庸无为,遇到问题就绕道,遇到矛盾就回避,遇到困难就灰心,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的;

  5、发生重大事故、灾害、突发事件或重大案件,不按规定报告,不能及时妥善处理的;

  6、因工作失职、失察,造成村民集体上访的;

  7、因工作不力造成群众集体围堵辖区企业,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

  8、因个人工作原因,在重大项目推进中造成群体性阻工,影响项目推进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行之一的,责令相关责任人引咎辞职:

  1、年度内受到两次以上(含两次)诫勉谈话的;

  2、因工作失职、失察或失误,造成群众集体上访,情节严重的。或造成越级访扰乱上级机关工作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

  3、因工作不细致,或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疏导不力,致使群众集体围堵辖区企业,导致企业停工、停产的;

  4、重大项目推进中出现群体性阻工,村(居)干部工作不力,不能尽快解决问题,导致项目建设停工的;

  5、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贻误工作,导致重大事故或引发群体事的;

  6、对救灾、抢险、扶贫、社会保障、征地补偿等专项款物疏于管理,导致被贪污、挪用或毁损、灭失的;

  7、因计划生育、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出现问题,被市级以上一票否决或列为重点管理的;

  8、违反财务管理制度,非生产性支出超标,新增债务,致使集体经济受到重大损失的,造成恶劣影响的;

  9、未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未遵照《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对集体资产处置、经济承包、工程发包等重大村级事务擅自作主,自行决策、处置,造成恶劣影响的;

  10、因工作不作为、或错误作为,严重失职、失误,给集体资产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七条有下列情行之一的,支部书记或其他支部委员免职,村主任或其他村委委员停薪、停职,并依照有关规定罢免职务,情节严重的由纪委处理:

  1、受到法律制裁的;

  2、带头组织、策划、参与群体性纠纷、越级上访等无组织无纪律活动以及其他非法活动的;

  3、重大项目推进不力,出现群体性阻工,导致重大项目建设停工,引发重大事故或群体事,造成恶劣影响的;

  4、直系亲属违反计划生育的;

  5、直系亲属参与集体上访、参与围堵企业或阻止重大项目施工的;

  6、个人存在重大经济问题,情节严重的;

  第八条对受到责任追究的单位或个人,计入个人年终考核,并记入个人实绩档案。对引咎辞职、免职、停职的个人,镇党委不作任何安排。

  第九条镇直站、所、办参照本制度执行。镇属站、所、办存在上述问题,镇党委、政府依照本制度书面向其主管部门提出相关责任追究意见。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12

  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我们全体教职员工必须牢记安全无小事,安全重于泰山,必须做到对国家财产和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从思想上、管理上和制度措施上把学校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必须坚持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更好地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现特制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一、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对本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各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如因由于班主任和任科教师组织和管理不妥等导致发生事故的将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组织者的责任。

  三、全体教师必须加强师德教育和师德规范的学习,严格按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办事。严禁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一旦发现由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引发的学生安全问题,学校将追究其责任,并由其负责导致出现的一切后果。

  四、学校后勤部门必须对学校的设备、设施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各班区域内的设备、设施,班主任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如因设备设施上引发的安全事故,如因班主任没有及时汇报,而造成事故,要追究其班主任或任科教师的责任。

  五、强化学生在校活动的安全教育。班主任必须充分利用晨会、班会和队活动,坚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使学生时时注意安全。体育课、活动课的各项活动必须有教师组织和参加,如出现活动事故,其责任均由组织活动的`教师负责。值周、值日教师必须认真负责地开展值日工作,认真做好课间巡视工作,发现学生危险活动做到及时制止,对于学生课间活动安全工作的责任人为班主任和当日值日教师。

  六、着力抓好学生交通安全。各班必须狠抓学校附近的学生及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一律不准骑车上学,对符合骑车条件的学生要经常进行安全行车知识的专门教育,并经常对学生车辆的性能进行检查,杜绝学生骑病车上学的现象。

  总之,全体教职工必须把安全工作牢记心头,努力使学校安全工作做到长抓不懈,警钟常鸣,防患于未然。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13

  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认真学习,贯彻教育局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力以赴保障师生的健康安全。团结和带领全体教职工,统一思想、统一认识、上下一致、齐心协力,努力做好安全工作。结合学校具体情况,本着“加强管理、完善机制、沉着应对、有效预防、依靠科学、措施果断”的原则做好安全工作,建立和实施安全工作责任追究与奖惩制度。

  第一、发挥党员领导干部身先士卒的模范带头作用。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思路,形成事事讲安全、人人抓安全的安全网络意识。、

  第二、居安思危、警钟长鸣,从思想上从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发扬求真务实、严抓落实的工作作风,把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

  第三、坚持校长负责制,部门责任首问制,明确责任、完善机构、建立应急机制。

  第四、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工:

  组 长:孙志良(校长);(负责日常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和指导)

  组 员:耿忠仁(总务主任)(负责保障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使用,督促课堂安全、卫生安全),王 岩(大队辅导员)(负责教师和学生的安全教育,组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校园安全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检查整改存在于学校的安全隐患、负责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在工作中做到“五个必须”即①必须宣传到位。②必须强化制度。③必须措施到位。④必须保证信息的及时交流与畅通。⑤必须认真执行上级安全工作精神和学校安全工作各项规定。

  第五、全体教师要与学校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对所教学生有安全教育的.责任和义务,主动排查隐患,做到下情上通,保障安全。

  第六、班主任对本班学生负有安全教育管理责任义务。每位任课教师对自己的课堂和组织的活动负有安全教育的责任和义务。每位教职工对校园中自己见到或知道的安全事件负有及时处理的责任义务。相应专用教室负责所使用教室的设施和课堂安全。

  第七、全体教职工必须认真学习和遵循《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校园安全事故处理办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及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14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防溺水安全教育责任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溺水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校长

  1.没有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及会议要求布置开展防溺水宣教活动的。

  2.布置防溺水宣教活动没有进行督促检查,造成宣教活动流于形式的。

  3.不重视防溺水安全教育的。

  二、分管校长

  1.没有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及会议要求布置开展防溺水宣教活动的。

  2.布置防溺水宣教活动没有进行督促检查,造成宣教活动流于形式的。

  3.对于防溺水宣传教育事情没有认真落实,宣教材料没有及时整理的。

  三、法制安全处

  1.没有按照校长要求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的。

  2.布置教育工作但未检查落实或系统整理的。

  3.未制定相关制度和应急预案的。

  四、总务处

  防溺水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未落实防溺水相关物质经费的。

  五、年级组和各科室

  没有及时有效配合相关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的。

  六、班主任及相关教师

  未能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的。

  防溺水安全事情义务追究制度

  防溺水安全工作追究制度

  为使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安全、防止学生溺水事故的重要工作责任明确,特拟定《防溺水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一、学校教职工上至校长,下至班主任、副班主任、安全协管员,工友,必须明确各自责任,哪个环节出问题,必须依照工作制度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二、凡是当场发现本校学生属于违反“六不准”正在游泳而不制止的教职工,有群众或学生反映来学校的,要予以严肃的批评。若发生溺水事故要追究相应的渎职责任。

  三、各班要将安全宣传教育按要求做好,并做好记录。不然,若发生溺水事故,将追究正副班主任相应的义务。

  四、各班要加强管理,监督到位,若管理不善,学生在上、放学路上私自游泳发生事故,将追究正副班主任相应的责任。

  五、各班必须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将学生“六不准”和家长“四知道”让家长了解。学生不来上课,立即与家长联系。若无家庭联系的情况下,各班、门卫都不能将学生放出校门。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15

  全体教职员工必须牢记“安全无小事,安全重于泰山”,本着对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全面参与、人人负责,思想、管理、措施、防范“四到位”。为更好地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特制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主要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对本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全体教师必须加强师德教育和师德规范的学习,严格按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办事。严禁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一旦发现由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引发的学生安全问题,学校将追究其责任,并由其负责导致出现的一切后果。

  3、各班主任、教研组长是各班和教研组的安全第一责任人,政教处必须切实加强各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对教研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实验员、后勤人员等的.管理。如因由于组织和管理不妥等导致发生事故的,将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组织者的责任。

  4、各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如因由于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组织和管理不妥等导致发生事故的,将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组织者的责任。

  5、学校后勤部门必须对学校的设备、设施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各类设备、设施的使用者或直接管理者必须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如因未及时汇报危情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将追究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政教处必须强化学生在校活动的安全教育。班主任必须充分利用晨会、班会和队活动,坚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使学生时时注意安全。体育课、活动课以及其他集体活动,必须有教师组织和参加,如因教师未参加而出现的活动事故,其责任均由组织活动的教师负责。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教师必须认真负责地开展值日工作,认真做好课间、午间巡视工作,发现学生危险活动及时制止。学生课间活动安全工作的责任人为班主任和当日值日教师。

  7、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对由于食堂卫生等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学校将追究食堂管理者和炊事员的责任。

  8、抓好接送学生客车交通安全。教导处必须对承担学生接送任务的汽车运输公司的资质、运营能力、车辆性能及司机资质等严格审查,并与之签定安全责任状。挑选熟悉接送路线和接送地情况、富有责任心的人员来担任接送学生工作,确保各个环节万无一失。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违反接送制度致使学生走失或受到其他伤害事故,将追究组织者和接送学生人员的相应责任。

  9、加强校门口和周边场所的巡视工作,防止不法分子的侵入。对由于工作失职导致不法或不良人员进入学校而引起安全事故的,将追究部门领导和值班门卫的责任。

  总之,全体教职工必须把安全工作牢记心头,努力使学校安全工作做到长抓不懈,警钟常鸣,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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