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工作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1
第一条正常下班后没有特殊原因(工作需要加班、开会、培训等)不允许逗留公司上网聊天、打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二条下班前须切断个人办公区域所有电源,公用设备(公用计算机、打印机及饮水机等)如确认不再使用,须提前关闭电源;
第三条会议室使用完毕,请自觉将座椅归位并请及时将照明、空调关闭;
第四条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有责任通知保安进行安全检查锁门,并有义务检查所有门窗及电灯、设备是否安全关闭;行政将根据每天的刷卡记录督促落实;
第五条根据公司领导要求,办公区域所有空调由行政统一管理:夏季只有室外温度超过30摄氏度、冬季室外温度低于零摄氏度时方可使用空调,且温度须设定在指
定范围之内;
第六条严格杜绝办公区域空调开启的同时门窗打开的`现象,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对此现象予以监督并及时制止;
第七条公司将责成保安对用电使用及安全情况进行不定时的巡查,一经发现上述违规行为,公司将对当事人及其部门进行通报并处以每次100-500元的罚款(从
当月工资或奖金中扣除);
第八条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2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时常检查、指导、评估学校各处、室、委、班级安全工作落实开展的工作质量。
2、明确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校长和副校长;学校和各部门、各班;各部门和各有关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将安全工作的每一个方面落实到相关部门,每个部门将安全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分解到相关人员,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各处、室、委、班级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各类人员安全工作制度,做到安全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职责明确,工作具体。形成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格局。(各类人员安全工作职责附后)
3、坚持教育为主。加强师生国防、法治、交通、楼道安全、饮食卫生、生活常识、疾病预防、安全预防、消防教育;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学生“守则”、“规范”教育,增强师生的国防意识,交通安全和消防意识,使师生学法、知法、懂法,做遵纪守法公民,做合格中学生,杜绝违法、违纪和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4、建立学校、家庭和社会三结合安全教育网。学校积极主动联系学生家长,时常召开家长会,和学生家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合同书”,引导家长对安全工作的重视。学校加强同公安、司法、卫生防疫、电业、交通等部门的联系,以解决安全工作中的一些困难和出现的问题。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加大安全工作问题处理的力度。
5、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各部门和各有关分管人员必须按制度要求,按时认真履行安全检查职责,及时处理存在问题;学校对全校安全工作,每月进行一次大检查,检查结果通报全校,并纳入年终考核和岗位责任制、质量责任制考核。
6、建立集会、社会实践活动报批制度。任何个人和组织不能随意组织师生集会或外出活动。学校组织师生外出参加活动,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各班、各部门组织师生集会或外出参加活动,必须报请学校批准,否则不能进行。
7、严格履行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事故和安全隐患知情人要及时向学校校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对重大安全事故,知情人在30分钟内向学校报告,学校在了解情况后,在2小时内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正确方法处理。对迟报、误报或隐情不报,要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
8、安全工作实行奖惩制度。每学期在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分管安全工作没有出现不安全事故者中,将评选出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先进个人,并进行表彰奖励,作为评优树模、晋级的重要依据。对安全事故直接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工作不力,管理失误,发生不安全事故,责任人年度不得评优树模,并视其情节追究经济责任或给党纪政纪处分。
9、建立事故通报、上报制度。凡在师生中产生有负面影响的一般事故,学校及时调查,明确责任,内部通报处理。凡因渎职,官僚主义,管理不善,发生重大不安全故事,学校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执法机关,决不迁就、袒护当事人,并积极协助调查处理。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3
第一条为规范变电站安全管理,确保生产过程的人员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管辖范围的运用中的变电站及在这些变电站的生产区域内从事施工、检修、运行维护、装卸物资及其他作业的所有人员(以下称作业人员)。变电站运行人员及其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管理人员,都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进入变电站的作业人员,在开工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在作业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原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简称《安规》)的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四条作业人员进入变电站工作,必须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工作许可由变电站运行当值具有“工作许可人”资格值班人员负责办理,并经当值值班长同意后方可进入生产区域作业。
(1)工作许可手续必须按照《安规》要求执行。
(2)对变电部以外的单位来变电站工作所填写的工作票,必须实行“双签发”。
(3)对工作区域在变电站内但不属变电部管辖范围的高压设备上工作(如各县局在10kv出线构架电缆头以外的设备上工作),其工作票可不需变电部“双签发”,但需实行“双许可”,即其工作须经当值运行负责人许可,并在工作票备注栏中签名;其他不需办理工作票的工作,须征得当值负责人的同意。
(4)对变电部以外进站工作的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资格由生技部审核后书面通知变电部,由变电部转发各变电站。工作负责人在办理许可手续时必须出示工作证。
(5)工作许可前、后人员管理:
①工作许可手续未办妥前,作业人员只允许在指定地点集中待命,不得擅自进入作业现场。
②工作许可人在完成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
③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现场向工作班所有人员宣读工作票,并进行安全情况交底后,才开始作业。
第五条作业期间,作业人员必须按《安规》规定,执行工作监护制度,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
(1)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行为,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2)在邻近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有专人监护。
第六条工作终结前、后的人员管理。
(1)工作结束,在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前,所有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撤离工作现场,由工作负责人清点无误后,再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2)工作终结手续办理后,作业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工作现场和其他生产区域。
第七条外来施工单位管理。外施工单位指分公司以外的单位。除按以上第三至第六条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工程开工前,外施工单位须凭工程主管单位出具的安全考核证明(该证明须复印一份报生技部),到变电部办理“进站施工许可证”。未取得“证”者,一律不准进站工作。
(2)作业人员持“进站施工许可证”,并佩带胸前,方可进入变电站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3)外来施工单位应加强对作业人员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管理,施工过程必须实现严格的工作监护。
(4)如果施工超出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范围,必须由施工单位重新拟订安全技术措施,报发包方负责人同意后,由有关单位实施完善,方可施工。
(5)工程施工结束后,外来施工单位应把作业人员“进站施工许可证”收回,统一交变电部注销。
第八条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1)作业人员应自觉遵守变电站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落实防火、防触电、防高空坠落的安全措施。
(2)作业区域与带电设备区域须设置网状安全围栏。
(3)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持有上岗证。
(4)动火工作必须严格按动火工作管理制度,办理相应级别的动火工作票。动火工作票的审批手续应齐全、符合要求,安全措施必须正确完善,动火工作现场监护人员必须到位。
(5)现场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完好可用,灭火器材使用后要进行登记,并通知主管部门及时调整和增补。
(6)凡移动防鼠挡板,须事先征得值班负责人的答应,防鼠挡板一旦移开,其门口应有移动挡板的班组派员负责看守,直至恢复为止。在增放电缆、需开挖电缆沟隔墙洞穴的工作场地,须有人在场看守,遵循“谁施工、谁负责恢复”的原则,谨防小动物事故的发生,并须符合电缆防火规定。
(7)现场施工用电,执行原电力部颁发的《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分公司制定的《施工现场临时电源管理规定》的规定。
(8)在站内作业的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防止触及电气设备或碰撞构支架;与生产工作无关的车辆不准进入生产区域;特种作业车辆应专人监护;严禁在变电站内学习驾驶机动车辆。
(9)作业现场必须保持清洁,做到“三不乱”(电线不乱拉;管道不乱放;杂物不乱丢),工作结束后应清理现场油污、杂物等。
(10)变电站运行值班人员、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管理人员,对作业现场进行巡视、检查时,如发现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指出,限期改进。
(11)进入变电站生产现场的人员,一律必须戴安全帽;电气工作人员必须穿合格的工作服。凡不符合要求者,当值运行人员有权禁止其进入。
第九条本规定解释权属生技部。各单位部门在执行中若发现问题,请立即向生技部反映。
第十条本规定于印发之日起施行。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4
一、 行政安全管理制度
(一)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创造良好的读书育人环境,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杜绝、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强化意识、重在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 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为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全责,各处、室(组)向领导小组负责,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责任追究制。
2. 学校每月要对师生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形式多样化,要对师生员工如何应对突发事件处置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演练,熟练掌握自救互救的能力。
3. 建立事故报告制度,按事故等级规定向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及时报告,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事故事实,同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及善后工作。
4. 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牢固树立敬业爱生思想,不得以任何形式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注意工作方法,加强师生间沟通,防止因矛盾激化产生后果。
5. 未经上级有关部门和校长室同意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重特大自然灾害的救助工作(抗洪、救火等),也不得随意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商业性宣传和庆典活动等。
6. 学校要经常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放学回家,中小学生不得随意在外逗留,进入网吧、游戏厅(室)等明令禁止的娱乐场所等。
7. 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要及时封闭危险场所,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和政府。
8. 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设施、课外活动场所、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存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或拆除,确保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的安全可靠。
为强化安全工作的责任,务求实效,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具体实际,现提出如下要求:
1、全体教职工本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认真做好学校安全工防范作。
2、分工不分家,共同配合,齐抓共管。
3、当突发事件来临,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人的生命始终放在第一位,并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积极主动承担起保护学生的责任。
(二)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 加强全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爱护消防设施,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灾报警电话(119),人人都了解熟知消防自护自救常识和逃生技能。
2. 保障校内消防设施的完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备完好率100%,并做好日常安全检查记录。
3. 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 学生聚集场所不得使用耐火等级较低的易燃材料装修。
5. 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实验用品做到按规定专门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严格执行领用制度。在室内,应存放一定量灭火用沙及灭火器材等。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在做实验前应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严防发生易燃易爆事故。
6. 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待检查后要及时切断电源,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 人人爱护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消防栓、消防带、灭火器材以及各种消防警示标志等,违者要严肃处理。
8. 加强对校内的用电线路、设备等安全检查,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不得私拉乱按。发现用电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用电设施的安全。
9. 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蜡烛、蚊香等,严禁吸烟,私拉乱接电线,严禁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 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有效证件上岗,严格操作规程,液化气罐应存放操作间室外通风处,由硬质钢管接入室内,并经常检查管道接口是否漏气及橡胶管硬化现象,严防气体泄漏事故发生。
11. 定期组织学校义务消防队员的业务培训,演练,提高处置火灾初起的能力。
12. 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依法提请有关职能部门追究责任人及当事人的责任。
(三) 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 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安全、食品卫生、文化娱乐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将情况适时反馈给有关部门。
2. 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主动加强与辖区派出所、社区、工商管理、文化监管、城管等部门的联系共同抓好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3. 安全值班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安全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周边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存有不安全因素时,积极采取措施,针对不同情况及时处置,必要时及时与“110”或派出所联系,以确保学生的生命财产不受任何侵犯。
4. 教师要提醒学生,上、放学时注意交通安全、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社会的文明人,新时代的好学生。
(四) 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度
1. 大型活动的举办,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针对活动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和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人,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
2. 大型活动前应对场(所)地,进行事先考察,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同时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
3. 大型活动要明确场所(地)的纪律,以班为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活动进行中,学生不得在场内窜动,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 进出场地均要有教师负责带队,秩序井然,各转弯处、楼梯口,视线较暗处,均要安排人员疏导指挥,严防因拥挤发生踩踏而造成伤害。
5. 大型活动要注意学生的身体状况,对个别身患疾病不适合活动的学生应及时劝其退出活动,避免不必要的事情发生。
6. 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对活动实行全过程关注,及时掌握情况,处置活动中发生的问题,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五) 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 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周密的计划,落实过细的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地区活动的必需报经主管局审批备案,未经审批的一律不得举行。
2. 每次活动应明确具体的安全责任人,同时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的搭配,并对所有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3. 每次活动的路线、场所,事前应进行调查、了解,尽量不去情况不明,存有安全隐患的地方。
4. 活动所用的交通工具应向有资质的运输部门租用,并符合各项有关规定,同时教育乘坐人员必须遵守乘车有关安全规定。
5. 活动中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及其他交通安全的有关工作。
6. 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湖塘、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得让学生下水游泳,戏玩打闹,防止发生意外。
7. 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进展情况有所了解,及时解决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活动能安全顺利进行。
8.在活动中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将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 门卫安全防范工作规范
1. 学校大门设专职门卫,选配年富力强的男性、具有初中以上文化、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年龄不超过50周岁的人员担当,并要聘请专职保安。
2. 门卫工作有专人管理,门卫工作制度健全,责任明确。
3. 门卫值班室,位置适当,视线开阔,墙体、门窗牢固。
4. 门区有照明设备。门卫值班室配备必需的防卫器械和消防、应急照明器材。
5. 门卫值班室应安装报警电话,门卫人员要24小时值班。
6. 门卫人员上岗值班时必须佩戴相关证件,文明执勤,行为规范。
(七) 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 门卫人员必须忠于职守时刻提高警惕,严格执行“门卫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履行门卫工作职责,做好工作。
2. 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者、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或与被所访问者联系不上的,均不得进入校内。
3. 携带物资出门,应严格查验出门证件,如手续不合规定者,应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4. 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外来机动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因公必须进入,应向门卫出示有关手续或说明情况,经同意后方可进入。
5. 学生上课期间一律不得会客。特殊情况必须会见时,需经班主任同意,并只能在传达室接待,不得进入教学区。
6. 保持学校大门口卫生整洁,交通通畅,无车辆乱停乱放,无小摊小贩在校门口设摊高声叫卖,更不得进入校园卖东西。
7. 住校生晚自习后一律不得出校门。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离校者,应经宿管人员的同意并经登记后,门卫方可放行。
8.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时上下班。严守工作岗位,因事临时需请人代班时应事前征得分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离岗。
9. 定时开启校门。在正常上课期间,无班主任签批的请假条,不得随意放学生出校门,防止发生事故。
(八)校卫队安全管理制度
1. 校卫队在学校综治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校内的治安、安全防范、巡查、守护以及对突发事件处置等有关安全工作,及事故发生时的现场保护和救护等工作。
2. 平时负责对校园内的安全检查和节假日的安全值班等护校工作,协助校长室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督促整改。
3. 学生上、放学时间,积极协助值班人员,维护好校门口的安全秩序,以及过往车辆的交通安全,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4. 注意掌握学校内及校园周边治安动态,对发现有不安全的情况,及时通报校领导,并主动处置。防止发生敲诈学生以及打架、斗殴等事情的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九)会计室安全管理制度
1. 财会人员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安全保卫责任落实到人。
2. 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现金存放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过夜要报经校领导批准,同时落实防护措施。否则发生事故,应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3. 会计室防盗门窗、要坚固,报警设施完好并经常检查,确保有效,使用的经公安、技监部门检测合格的保险柜(箱)。保险柜密码和钥匙要分开存放,保险柜(箱)应及时关锁,钥匙由会计随身携带,不准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4. 财会人员去银行支取数额较大现金时,学校必须派员护送,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5. 会计室内注意来往人员,陌生人员不准进入财会室,非财会人员不得接触保险柜。
6. 会计室内不准吸烟或带入其它火种,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7. 财务印鉴应分人保管,财务印鉴和票证必须分开存放,妥善保管好各种空白支票、收据、发票及其他证券和印章。
(十)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 档案室是学校党政文书资料、人事档案保存及使用的重要机密场所,是列为学校重点安全管理防范场所,应特别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
2. 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严防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3. 档案室应通风、透气、干燥,做好防湿、防虫蛀的工作。
4. 室内消防器材、报警设备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
5. 严禁任何人将火种带入室内,更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
6. 门窗坚固防盗,工作人员随手关窗锁门,假期、节日要特别加强看护,确保安全。
(十一)卫生室安全管理制度
1. 学校卫生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 卫生室购买药品必须在卫生局指定的医药公司购买,不得直接跟厂方和药商购买,严格购药规定和质量,不得购买伪劣药品及不合格药品。
3. 定期进行药品清理,对过期药品、变质药品进行登记,并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然后报经有关部门验证后再销毁。
4. 医生不开过期药品,如发现过期药品,立即退回作销毁处理。
5. 发药时要告诉患者怎样安全使用药品,并在药袋上写明每日服几次,服药时间、药量、分几次服完等。告诫病人不许超常服药,警惕用药过量引起的药物中毒。
6. 经常检查卫生室电器设备,用电设备及线路若有漏电、断电现象,应立即报告总务处进行检修,防止引发火灾。
7. 卫生室使用高压锅消毒时,谁消毒、谁负责,避免超压发生爆炸事故。
8. 医务人员要坚持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材,严防医源性交叉感染。各种常用卫生器械要定期消毒、浸泡,每学期检查1-2次。发现锈蚀、破裂,功能不全即不得继续使用。
9. 条件不具备时,不要勉强给病人注射易引起过敏性休克的药品,对危重病人要立即送医院处理。
10. 医务室人员每周一次到体育课场地进行体育卫生监督,检查体育场地及体育器械有无不安全因素。
11. 医务人员每周必须坚持到食堂和小卖部进行卫生检查及卫生知识宣传,督促采购员不买卫生手续不全、腐化变质食品。小卖部也不许出售“三无”食品及过期食品,监督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操作间,食品蔬菜处理必须符合有关操作规定,严防发生食物中毒。
12. 监督食堂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食品卫生有关规定,严格按规定上岗。
(十二)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 办公室门窗牢固,重要的办公室要安装防盗门及技防设施。
2. 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3. 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混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
4. 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5. 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开时注意关锁门窗。有报警器装置的要接通电源,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6. 个人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过夜以防被盗。
7. 办公室人员随身所带的小包、手提电脑、手机、现金等,要严加保管,防止被外来人员顺手牵羊而造成损失。
8. 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烧电炉,严禁随意丢弃烟蒂,下班时注意关闭电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十三)印章和保密资料安全管理制度
1. 学校党政公章、各部门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都应有专人保管、启用,严格执行领导批准使用制度。
2. 任何部门的公章,未经单位、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带离办公室或借给他人使用。
3. 保管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印章,严格掌握使用原则,不得随便为他人加盖公章。
4. 所有保密文件、资料都必须经学校办公室保密员登记后方可使用,并按指定对象阅办,不得私下传阅。
5. 使用保密文件、资料保密文件、资料应要严格借阅登记制度,使用后及时退还档案室,不得长期存放,机密以上文件不准随便摘抄、复印,防止泄密。保密员应定期清查收回。
6. 保密文件、资料遗失,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上级保密部门。
7. 保密文件、资料,应由密级规定的机关负责登记销毁,严格销毁审批手续。任何个人、部门不得随意销毁、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十四)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 学校应制定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一旦事件的发生,能有序加以对待,最大限度减少损害,平时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 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洪水、台风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生命安全。
3. 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自护能力。
4. 遇有突发事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第一时间求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 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 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护生救护队,学校要安排一定资金,不断加强应急救护队的建设。
(十五)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 学校大礼堂、餐厅、体育活动场地、大教室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 活动前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严禁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征得总务部门同意。总务处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 活动场所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各种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完好,门窗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 科学控制活动规模,根据场地适当控制参与活动的人数,不得过分拥挤,要留有充分余地。
5. 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落实各个环节安全责任人,遇有突发事件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十六)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1. 实行“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
2. 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并将有关证件报校办室或总务处审核存档备查,建立临时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台账,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数据变动及时准确。
3. 临时用工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用工合同、协议,使用期内应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4. 临时用工人员凭学校印发的临时用工出入证进出校门,不准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园,不准将校内物资带出校外。
5. 外地临时用工人员必须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主动办理暂住证手续,并按学校规定交纳一定数额的治安保证金。
6. 认真执行严控临时用工的有关规定。
(十七)校园临时建筑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 在校园内临时建筑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有关安全管理。
2. 施工单位人员,必须严格审查其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校办室或总务处备案。
3. 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4. 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筑物资的看管,并有专门的值班巡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5. 施工单位人员要统一到校办室或总务处办理《临时出入证》,服从门卫管理,携带物资出门,施工单位应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查询。
6. 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号,应减速慢行,要开设施工运输专用通道,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十八)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制度
1. 明确专人负责学校日常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健全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台帐,严把食品采购索证关,杜绝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发生。
2. 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环境整洁卫生,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垃圾存放等设施,各种生产、经营手续齐全。
3.学校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合格的《健康证》方可上岗,个人卫生符合规范要求。销售饭菜时,必须在专用场所使用专业售货工具。
4. 学校严禁采购或销售“三无”食品,所购食品均应索取有效的质检报告,严禁采购过期变质、腐烂、假冒伪劣有害的食品原料。
5. 学校食堂应严格按照《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禁止生、熟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食品的容器使用后必须做到一洗、二汏、三消毒的过程。
6.食品仓库应保持干燥、通风,无苍蝇、老鼠、蟑螂或其它有害昆虫。贮存食品的货架容器必须清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
(十九)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
1. 学校要严格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2. 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必须经县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由疾控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3. 用于学生试用的卫生保健用品,必须经市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4.为杜绝意外事故,用于学生群防群治的疫苗,由疾控部门提供,学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实施预防接种时,专业人员必须严格做到“一人一筒一针”。学校分管卫生领导及校医负责对接种全过程的监督。
5. 开展学生群防群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 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凡学校出现传染疫情的,须在2小时内逐级上报教育局安保处,并配合当地疫控部门做好疫情控制工作。
7.凡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防群治或试用保健用品的学校,一经查实,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法人的责任;
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十)值班巡逻制度
1. 实行学校值班巡逻制度,凡值班者,必须对全校教育、治安保卫工作全面负责。
2. 值班巡逻根据季节特点进行,加强对教学区的值班巡逻,对各要害部分加强防盗、防火巡逻。
3. 遇有节假日,由学校统一安排值班人员,负责值班巡逻,并对全校治安保卫工作负全面责任。平时由门卫人员、行政值班人员巡逻。
4. 值班巡逻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5. 在值班巡逻期间,能及时发现和处置突发事件成绩显著的,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6. 值班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在值班巡逻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造成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处罚。
7. 值班巡逻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值班巡逻记录。
二、教务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 教室的门窗必须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发现损坏,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2. 教室门的钥匙,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由值日生随时关锁好。
3. 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首饰、手表、随身听、计算器等)。
4. 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5. 学生不准在课桌上、墙壁上、门窗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6. 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以防发生触电和火灾事故。
7. 学生不得在无保护措施的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坠楼事故。
8. 教室的电风扇、电视机等吊挂件要牢固,要定期检查,并有详实的检查记录。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 化学危险品应按其易燃、易爆、腐蚀、毒害等特性,分室或分柜隔离存放,剧毒药品应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领用危险化学药品必须按规定执行,用有剩余要回收,回收数量要登记。
2. 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安全供电标准,安装漏电保护器,杜绝明线,供电线路要定期检修和更换,要严格控制学生实验用电,尽量使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
3. 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污染等工作,要配备干粉灭火机、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并保持完好状态。
4. 实验室要重视安全防盗工作,特别是化学药品室和仪器准备室门窗要有防盗设施,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药品及仪器保管室内。
5. 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经常督促做好安全检查。实验室工作人员是实验室安全防护的直接责任者,应熟悉各种安全防护器材的使用,随时随地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6. 任何人不得擅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者一律严肃查处,造成后果者应依法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三)微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1. 微机房是学校重点区域,学校应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管理人员,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2.微机房必须安装防盗门窗、红外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并加强人员保卫值班,做好防盗工作,配足配齐消防灭火器材,做好人防、技防、设施防三防工作。
3. 任何人不得擅自将陌生人带入机房操作微机。
4. 要安全文明上网,严禁登录国家禁止的色情、暴力、反动等非法网站,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擅自带软盘上机。
5. 严禁带火种进入微机房,更不准在机房内吸烟。
6. 学生使用微机,必须服从信息技术教师的指挥,按程序操作。注意爱护公物,防止人为损坏。
7. 严格控制机房人数,保持机房内通道畅通和前、后门的畅通便于及时疏散人员。
8、微机房应指定管理维护人员,做到定期清洁、维修,确保机房工作正常。
9、信息技术教师应指导学生正确上机,严禁学生未经允许拆卸微机,乱接插头。
10. 经常检查用电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以防造成更大的损失。
(四)办公微机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1. 各办公室教学公用微机为本科室人员使用,未经其本科室人员同意许可,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2. 任何人不准在教学、办公用微机上玩游戏、聊天和登录国家禁止的色情、暴力、反动等非法网站。
3. 禁止在计算机网络上发表违法或有害国家形象的议论,也不得发表无事实依据,影响社会及学校安全稳定的言论。
4. 做好各微机室安全防盗工作,下班后及时关闭门窗,切断电源。
5、未经校领导允许,不得随意调整办公微机用途及摆放位置。
(五)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1. 严格采购审批制度,未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剧毒、易燃、易爆物品。
2. 严格实行两人双锁保管的制度和进出库登记制度。
3. 领用危险品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实验剩余的药品应及时退还登记入库。
4. 使用危险品时要按规范操作使用,学生必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实验实习。
5. 任何个人不得私自收藏、截留、保存危险品,违者由此发生的后果,将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6. 建立规范的资料台帐。
(六)图书室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室内;
室内应严禁吸烟、点蚊香,不准有明火。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
2. 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图书借出、收回登记及时,定期盘点。
3. 门窗要有防盗设施,离开工作岗位,应随手关好门窗,防止书刊被窃。
4. 下班前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并检查水龙头是否关好,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实行封闭式管理。
5. 不得私拉乱线电线和超规定使用电器设备,要经常对室内线路和电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防止漏电、短路等电路、电器故障引发火灾。
6. 电子阅览室是电子设备重地,为维护网络安全,上机者不得擅自私自装卸、删除随机软件。也不得自带设备入内连机操作,保证网络使用安全。
(七)多媒体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 多媒体教室必须安装防盗门窗、红外报警及监控装置,同时要加强人防等三防工作。
2. 使用多媒体教室应实行登记制度,购入硬、软件严格审批制度,专人负责审查、登记、保存、账册齐全;
不得将违反国家信息安全有关规定的信息输入教学多媒体微机内。
3. 多媒体教室微机的使用,应专人管理,计划安排,未经领导批准,闲人不得入内擅自启用。使用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学生应服从老师或辅导人员的指挥,合理规范使用。
4. 人离教室要随手关窗锁门,并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
(八)文印、打字室安全管理制度
1. 注意文件保密。打印的文件、试卷不得让无关人员随意翻阅,防止泄密。
2. 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准逗留室内。
3. 禁止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严禁吸烟,并张贴有关警示标牌,提示人员注意。
4. 室内注意不得私拉乱接电线,并有消防灭火器材安全用电。
5. 打字、文印人员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将未公开的文件、试卷内容传播给他人。
(九)网络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1. 学校网络中心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一系列国家有关计算机互联网规定和信息系统安全的法律法规、实施办法。
2. 学校必须落实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学校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不得使用任何非法手段获取他人信息。未经校方授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将计算机接入校园网, 不得盗用未经合法申请的IP地址入网。
3. 机房环境和相关设施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173-93《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国标GB2887-89《计算站场地技术条件》、GB9361-88《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电源防护、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震、防静电、防雷击等工作,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监控装置,做好安全防范等工作。
4. 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
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及时对本校的信息进行审查,校园网站和栏目信息的负责部门必须对所发布信息制定审查制度,对信息来源的合法性,发布范围,信息栏目维护的负责人等作出明确规定。
5. 严禁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发布、链接、转载、查阅和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
6. 学校网络管理部门必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黑客”的攻击,堵塞隐患漏洞,监控、封堵、过滤、清除网上不良信息和有害内容。网管中心的服务器、工作站未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不得借用到校外。
7. 主干服务系统发生重大事件,必须及时报告学校分管领导或公安机关。
8. 严禁任何人携带火种进入室内,人离开要及时关窗锁门,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十)电视总控室安全管理制度
1. 电视总控室是学校的教学、宣传教育工作服务的重要基地。转播、直播自制节目必须事先订立计划,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方可播放。
2. 宣传、教育内容要讲政治、讲正气、讲文明,要和党中央、国务院及地方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
3. 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室,不准在工作室内吸烟或使用任何明火。
4. 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技术要求规定的工作程序启用各种机器设备,严防人为损坏设备。
5. 工作人员应随手关窗锁门,认真做好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
(十一)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制度
1. 体育活动,遵循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要定期、不定期对体育场地器材、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组织学校体育活动前,要组织专人对相关场+设施进行安全检查,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场地。
2. 开展体育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充分做好运动前各项准备活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不得组织学生开展有危险风险高的活动,教会学生掌握正确的运动技巧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4. 在体育活动中,老师负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的,老师要承担相应的刑事或经济责任。
5. 不得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避免因体力和能力不足造成的伤害。
6. 在组织各类体育竞赛、锻炼活动、学生军训活动前,要全面掌握学生的身心健康状况。对身体、心理不健康者要正确指导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7. 在体育课或活动中若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应在校医指导下采取紧急施救或转诊,并及时逐级报告。
三、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新生进校安全管理制度
1. 新生报到往返途中必须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现金,防止途中丢失、被窃。
2. 进校后所带箱包,要随身携带,加强看管,不要到处乱放,防止遗失、错拿。
3. 进入宿舍,箱包要加锁存放,有壁橱的房间,个人壁橱应同时加锁。
4. 所带现金,除当日所交各项费用外,余款当即存入银行,学生本人身上所存放现金不得超过50元。
5. 个人所洗晒的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加强自我看管,注意及时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边过夜。
6. 不提倡学生佩戴手饰、使用手机,已带来的最好让家长带回去,不要放在身边,防止丢失。
7. 新生进校不要从地摊上或在学校内向陌生人购买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防止受骗上当。
8. 新生不要随便交朋友,特别是校外人员要谨慎相处,防止被骗被诈,外出活动不准进入任何公共娱乐场所。
9. 注意妥善保存就餐专用卡,一旦丢失及时到食堂微机房挂失,防止被他人使用。
10. 在校内外都必须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违规骑车、违章走路,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二)学生校园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1. 进出校门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电动车。
2. 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抢行、不追逐、不拥挤。防止因追逐打闹和奔跑,造成拥挤踩踏滑倒及摔伤。
3. 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围墙,门窗、阳台、围栏、树木、球架等,更不准攀爬上房顶。
4. 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管制刀具进校。
5. 照明、电扇等电器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拆除,更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和玩耍。
6. 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不得勉强攀爬擦拭。
7. 不准擅自外出游泳。
8. 住宿生不准擅自离校外出到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参加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和学校有关部门同意,办理登记手续,方可离校。
9. 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0. 遇有不安全因素时应及时报告老师。冷静处置,以保自身安全,不冲动蛮干。
11. 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规定。
12. 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服从指挥,听从老师教导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3. 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骑自行车、电动车严禁走机动车道,严禁骑英雄车,严禁超速行驶,严禁在路上逗留、玩耍,严禁与陌生人接近,更不得听从陌生人指使,牢固树立自我防范意识。
14. 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5. 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三)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 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 学生在校园内,严禁老师、员工侮辱、打骂学生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 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相互关心,严禁辱骂同学、打架斗殴,以及玩有安全隐患的游戏、玩具等,他人,人身的视其具体情况,其家长要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4. 学校任何部门不得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 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 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陷和“后进”的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
7. 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8. 学校一般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广告宣传活动。
(四)学生个人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 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物品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自我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 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多余的钱要加密码存入银行,存折要妥善保管。
3. 学生用的衣、鞋、被等生活用品,晾晒时,注意看管,晒干后及时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室外过夜。
4. 不提倡学生佩戴金银手饰、手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5. 个人存放物资的箱、包等,一律加锁存放到个人位置上,宿舍内的任何人不得随便翻动他人物品。
6. 使用密码箱的同学,密码应严加保密,不得轻意告诉他人。
(五)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 学生宿舍的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同时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2. 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应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以保护生命为重,要见义勇为,但不要作无意义的抵抗与牺牲。
3. 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 晾衣、晒被时严禁攀高登台,注意使用室外晾衣架,防止身体失重、跌落。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5. 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6. 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7. 学生宿舍实行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8. 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
9. 学生宿舍必须保持通道畅通,进出门一律内置外开,宿舍钥匙要置于十分便利取到的位置。
10. 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损坏,否则将严加处理。
11. 精心选择和安排政治过硬、责任人心强、经验丰富、身体健康的人员担任宿管员,对住宿生进行安全防范指导和必要的安全管理。
12. 提倡实行上下夜轮流,值班,加强夜间巡查,确保学生宿舍安全。
13. 组织实施住宿生应对突发事件的疏散演练和平常行为习惯的养成。
(六)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 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坚持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活动审批程序,未报经教育局备案的大型集体活动一律不得举行。
2. 拟组织的活动,必须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 活动中,要过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责任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明确职责,坚守岗位,保证各个环节管理到位。
4. 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所用车辆必须严格遵从用车的一切规定要求,确保交通安全。
5. 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6. 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得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野炊中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四、学校后勤安全管理制度
(一)物资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1. 学校购买物品严格领导审批手续,固定资产及时进入物资账,保管人员的账册必须和会计室的账册吻合。
2. 保管人员按学校规定健全物资保管账册,领用手续齐全、账物相符。
3. 各组室的物资均有专人负责保管,门、箱、橱上的钥匙由专人保管,领用、借用手续齐全,防盗、防护设施齐全,避免物资受到损坏。
4. 保管人员要注意物资的安全使用与保管,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二)水电房的安全管理制度
1. 水、电房是学校师生教学、生活用电、用水的控制中心,管理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定期检查、维护认真管理好两房。保证用水、用电的安全性、稳定性。
2. 非工作人员不准带人进入两房内,随便摆弄供电、供水设备,损坏机件、影响正常使用。
3. 房内保持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有序,门窗防护设施完好,安有报警监控设施,加强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发生人为破坏。
4. 配电房配有消防器材,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保证器材的正常使用。
(三)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 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申领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按规定进行年审。
2. 食堂要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制定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食堂操作的要配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蟑螂、防尘等设施、要建有清毒池、更衣室、盥洗池、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细化流程,精致管理,确保师生员工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
3. 食堂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方可上岗工作,严禁患有传染病的人员从业与食品有关的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专用售货工具。
4. 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内,防止发生食品交叉感染,影响食品卫生。
5. 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建立规范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 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残留农药中毒。
7. 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经常对餐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案板每次使用后要清洗、晒干。
8. 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干净、卫生,使用安全、无害。要有防止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孳生条件的具体措施,防止发生食品污染。
9. 认真做好防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开油锅人员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场所,防止发生油锅过热引发火灾事故。
10. 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电器、制冷设备、压力容器、锅炉等,每年按规定检测,定时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安全正常使用,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要存放操作间室外通风处,用硬质铜管接入室内,软管接头牢固,无泄漏定期更换软管,防止软管硬化而漏气,严防事故发生。
11. 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等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要立即整改,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和保质保量的食品卫生安全。
(四)电工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1. 电工必须对校园内正常用电安全负责,合理、规范地布设校园内电源供电线路,任何部门调整、改用电源必须征得管电人员的同意。
2. 电工必须持有上岗证,并按规定每年参加有关职能部门的专业培训,无证者不得从事接电工作。拉接电源、安装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 电工对学校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常检查,发现电器损坏、线路老化等现象应及时修理,自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书面报告学校领导,请求专业职能部门尽快解决,严防发生触电火灾等事故。
4. 电工对师生报修的电器设备,应及时前往查看修理,如一时不能修复的,则暂停供电,不得拖延耽误,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5. 学校放假期间,电工要对全校电路使用状况应进行一次全面性的检查,不需用电的部位应切断电源,节约能源,保证有电安全。
(五)医务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 医务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对治疗的疾病要尽心尽职,不得发生错诊、误诊事故。
2. 病员如实向医务人员反映病情,医务人员应对症下药,对一些急病员、病情难以诊断的应及时转院治疗,不得延误治疗时间。
3. 医务室进药渠道要规范,不得使用过期、变质的药物,预防发生人为的医疗责任事故。
4. 医务人员适时对全校师生进行卫生、防疫等健康知识教育,做好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工作,防止发生全校传染病事故,影响师生的工作和学习。
5. 医务人员要督促有关部门搞好环境卫生、食堂卫生,严防发生师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六)出租房、承包经营部安全管理制度
1. 谁出租谁负责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承租者的经营范围,不得将有损校园安全、师生身心健康的项目引进校园内。更不得从事易燃、易爆、游戏机室、网吧和娱乐性等经营场所。
2. 当事人和其所使用的临时人员都应严格审查身份,并及时将审查情况登记并报校办室或总务处备案。
3. 学校有关部门与其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上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和违章处罚办法,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4. 安全人员应定期对用火、用电等安全检查,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和超标准使用大功率的电器设备,防止发生事故。
5.承租经营者不准经营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物品或劣质、过期、霉变腐烂及三无食品,严防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故。
6.承租、承包人应加强自身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到防火、防盗等工作确保承租、承包期内不发生安全事故。
(七)校园自行车、电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1. 进入校园内的自行车、电动车,实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车、电动车持有者必须按学校规定,分别停放到指定的场地去,严禁乱停乱放。
2. 车辆自行加锁,停放整齐。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物品。
3. 在校园内不得骑车相互追逐戏闹,应推车慢行。
4. 未经车辆拥有同意,他人不得开启车锁,偷骑他人车辆,否则视为偷窃行为。
5. 发现自行车、电动车被盗,失主应及时报告校保卫处(总务处)协同查处。
(八)校园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1. 校园内禁止机动车辆入内。
2. 确因需要机动车进入校园的,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载重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3. 机动车进入校园必须征得学校有关部门同意,并应服从学校门卫及有关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4. 机动车驾驶员应及时关好车门,自行保管好钱包、贵重物品。
5. 车辆进入校园,驾驶员应特别注意安全,减速慢待。
(九)锅炉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1. 锅炉的使用必须经质量监督部门检测,合格方可使用。
2. 锅炉工应持证上岗,定期参加有关职能部门的技能培训,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不得随便请他人代班操作。
3. 锅炉应实行定期检测和定时检修制度,检验不合格的锅炉禁止使用。
4. 锅炉工要认真负责,不准擅自离岗,工作期间要时刻关注气压情况、进水情况,严防发生爆炸事故。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5
1、如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及时组织教师和相关人员抢救治疗食物中毒人员,尽可能按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
2、立即用电话向疾控中心、卫生执法监督所、教育部门、当地政府汇报,报告中毒情况、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中毒人数等。
3、全力保持稳定,全体教职工统一认识、统一思想,作好舆论导向和家长群众的安抚解释工作,避免教师、学生、家长和其他人员因不必要的.恐慌而引起混乱。如怀疑是人为投毒,应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告。
4、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病人发生呕吐时,切忌止吐。学校安排人员配合医院、医务人员妥善救治病人,并派人到医院守护中毒病人,有什么情况便于及时汇报、解决和处理。
5、负责人应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学生的食物,对可疑的食物和留样食品立即封存。待现场调查取证结束后,按照教育部门、卫生执法监督所的要求进行处理。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6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长与各处室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等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
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焦伟现
副组长:张振辉、程现军、张中立
组员:郝涛涛、孙增发、张强、张占强、各年级主任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应及时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上交学校。
4、建立健全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
他社会工作,未经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区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挡土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设施、课外活动、消防、用电线路、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10、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学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校园网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院校园网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维护校园网公共秩序和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及国际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校园网安全的活动:
(一)未经允许,进入校园网信息网络或者使用校园网络资源的;
(二)未经允许,对校园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三)未经允许,对校园网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五)其他危害校园网络安全的。
第五条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国际互联网和校园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二章校园网络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第六条本管理规定所称的校园网网络系统,是指由信息中心负责维护和管理的校园网设备、配套的光纤、网络线缆设施及网络服务器等所构成的、为校园网提供应用及服务的硬件和软件的集成系统。
第七条校园网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信息中心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信息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的活动。
第九条除信息中心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一律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第十条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账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信息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第十一条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账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第十二条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第十三条校园网设备及服务器等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信息中心必须在24小时内向学院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或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四条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播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制作或传播淫秽、色情资料等违法或不健康信息。
第十六条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保密等级可分为:
(1)可向Internet公开的;
(2)可向院内公开的;
(3)可向本单位部门公开的;
(4)可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公开的;
(5)仅限于本单位内使用的;
(6)仅限于个人使用的。
第十七条信息中心要对所有联网计算机及上网人员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多人共用计算机上网的单位(部门)必须对上网计算机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部门负责人即为该部门的网络安全负责人。学院公共机房一律不准对社会开放,上网人员必须出示学生证、教师证等身份证件,机房工作人员记录上网人员身份和上下网的时间、机号、机器IP地址。
第十八条信息中心必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为了有效地防范网上非法活动,校园网要统一出口管理、统一用户管理,进出校园网访问信息的所有用户必须使用信息中心分配的IP地址和电子邮件服务器。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拉乱接网络线路,尤其禁止用双绞线等无屏蔽线路跨越室外联接其它节点。
第二十条所有网络用户均有责任严格遵守国家和教育与科研计算机网络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校园网信息管理和保密规定
第二十一条严禁任何用户擅自连入校园网,入网用户要办理入网登记手续,并签署相应的安全协议,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全院师生员工及用户在网络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义务及时上报信息中心或宣传部,并自觉立即销毁。
第二十三条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院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上网。
第二十四条任何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伤风败俗的信息。
第二十五条按《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51号令),切实做好计算机病毒的防治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学院治安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治安部门为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可以采取必要措施。
第二十七条信息发布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信息中心协助党委宣传部对学院主页发布的信息进行全面规划,由信息中心指导各单位、各部门对部门所属点发布的信息进行全面规划。
(二)各单位、各部门在所属站点对外发布信息,需各单位、部门的主要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由信息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各单位、部门需在学院主页对外发布信息,须学院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由党委宣传部负责核实上传。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党委宣传部、信息中心可提出警告,并终止其使用网络,情节严重者提交学院处理或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一)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铁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6、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活动;
7、盗用他人账号;
8、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
9、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
10、不按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擅自接纳网络用户;
11、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
第二十九条凡在网上开设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的部门或用户,必须经过院党委宣传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
第四章校园网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三十条对校园网统一管理,实行三级管理责任制,分层负责。第一级是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院领导、分管信息中心的院领导、分管安全稳定的院领导分别对学院党政领导负责。第二级是党委宣传部和信息中心,党委宣传部是校园网上传信息的审核机关,在分管院领导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对校园网上传信息的审核,并对各单位、各部门信息工作进行指导;信息中心是管理校园网网络的业务机构,在分管院领导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做好校园网的日常业务工作,并对各单位、各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第三级是各单位、各部门,网络管理员和信息员在本部门主要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党委宣传部、信息中心的业务指导。
第三十一条信息中心必须指定网络安全管理员,其主要职责是:
(一)做好校园网网络的的安全运行;沟通学院校园网与国家网络管理部门的安全联系;负责校园网的信息安全。
(二)与党委宣传部信息员一起负责对学院主页页面布局进行设计、创意等。
(三)根据规划,广泛组织和收集信息(包括文字、图片等),并录到计算机内或磁盘内。
(四)熟悉计算机的构造、性能及正常使用方法;不断学习计算机方面的有关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计算机水平;做好防火、防盗、保密工作。
第三十二条学院各单位、各部门必须确定一名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至少要懂得使用中文字处理软件word)的工作人员兼任安全管理员,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必须遵循学院校园网管理相关制度,沟通本单位站点与学院校园主网的安全联系;负责各单位网络的信息安全。
(二)必须时刻监视网络信息,防止有害信息的传播,发现有害信息的应立即向学院党委宣传部、信息中心汇报,由学院党委宣传部、信息中心根据情况确定上报学院领导或公安机关。
(三)在信息中心的指导下负责对本单位上网信息的内容进行规划,以及对本单位主页页面布局进行设计、创意等。必须定期更新本网站内容,提供详细的网站更新资料。
(四)负责对信息进行更新。根据规划,广泛组织和收集信息(包括文字、图片等),并录到计算机内或磁盘内。
(五)负责本单位、本部门所有上网发布信息的撰写、制作、搜集、整理等,本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送信息中心上传部门网站,或经学院领导签字同意后送党委宣传部上传校园网首页。
(六)熟悉计算机的构造、性能及正常使用方法;不断学习计算机方面的有关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计算机水平;做好防火、防盗、保密工作。
第五章违约责任与处罚
第三十三条违反第九条及第十五条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向学校校园网领导小组报告,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造成重大影响和数据损失的将向市公安部门报告,由个人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第三十四条违反第十一条规定的侦听、盗用行为一经查实,将提请学院给予行政处分,并在校园网上公布;对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人加倍赔偿受害人损失,关闭其拥有的各类服务账号;行为恶劣、影响面大、造成他人重大损失的,将向公安部门报案。
第三十五条故意传播或制造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校园网系统安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六条违反第七、二十条规定,破坏网络设施或形成网络系统安全隐患的,将予以行政和经济重罚。对于造成网络系统毁坏的,必须承担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将诉诸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入网计算机的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堵塞隐患漏洞,做到防患于未然。对违反安全管理的,检查监督部门要根据情况下达隐患整改通知,或根据情节轻重按校纪进行处理,对问题严重的要采取强制性措施。对违反安全规定并已触犯《刑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理。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8
安全保卫工作科在政教处领导之下开展工作。在分管校长领导下,政教处主任、副主任有权决定工作人员的聘任和解聘,有权决定工作人员的校内职级评定、优劣等级评价,工作人员应无条件接受并努力做好主任、副主任安排的一切工作。
一、安全保卫工作科主要职责
1、安全保卫工作科科长全面负责本科工作的安排、协调、督促、检查和落实,做好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培养自身及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情操,指导工作人员的工作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保卫制度,并坚决贯彻执行。
3、负责检查记录学生出入校门情况。进校门必须佩带校徽或《自律手册》,出校门必须持规范的请假条,对于迟到者应查验身份并做好记录,凡无任何证明者一律不予放行,有特殊情况者应通过电话向班主任询问并做记录后方可放行。
4、负责管理检查记录校园纪律。凡课间 、上学、放学期间,门口留1人值班,另2人到校园巡逻,发现违纪情况(如:追逐打闹、玩球、骑车、破坏公物等)应立即予以纠正并作好记录,严重者叫到保卫科处理并与班主任或级部主任取得联系。发现的问题应于当天报政教处公布。
5、负责违纪事件的调查并有初步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后报政教处审批。
6、负责校园安全保障。夜间保证有3人值班,每两小时巡逻一次,发现不关灯、不关门窗及其他违纪事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作好记录,第二天予以公布或通知班主任;严重情况应立即报政教处或分管校长处理。对于校内货物出门,需查验货物品类、验明出门证明并做好记录。
7、负责外来人员的盘查登记工作。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允许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凡有公事、参观或找人的,应首先通过电话询问接待部门或接待人,征得同意后,先办理登记手续,并让外来人员持出入凭条进入,出门时应收回由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签字后的出入凭条。
8、负责来访家长的接待工作。除学校放假领导同意外,一律不允许家长进入校园,凡家长给学生送东西者,应一律安排在家长接待室等候或将物品放在接待室但一定作好登记,学生领物品时应让学生签字;属于来找班主任座谈的`家长,应电话通知班主任到接待室接待。
9、负责外来车辆的盘查登记工作。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允许外来车辆进入校园,允许进入校园的车辆出校门时应予以检查或由接待部门同意后放行。下列情况应区别对待:①上级领导来校视察工作,应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办公室或接待部门;②紧急用车应有用车部门事先通知方可放行;③校内食堂、门市部进货车辆应办理出入证,证上应贴照片、写清车型、车号、有效期、接受单位等,并要求一律熄火后进入;④外单位车辆一律不允许进入校园。
10、负责自行车管理工作。自行车区域划分,车牌发放,每天三次检查有无违规摆放的自行车,对未上锁和违规摆放的自行车进行扣留或扣分。
11、严格执行门前“三包”规定,保持校门内外整洁、畅通,严禁在校门两侧设摊,及时清理校门内外的违规停车。
12、负责学校的消防工作,及时检查和维护消防设备,积极开展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经常性地开展消防演练;确实做到防火、防盗、防爆,经常和上级有关部门联系,防止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13、负责教学楼、办公楼的开门、关门,锁门前要细致检查各楼层各教室,保证门关、窗关、电关、人空,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做好登记和汇报工作。
14、安排专人负责学校教职工及家属、子女的户籍工作。
15、健全工作台帐,记录工作情况,定时向政教处汇报。
16、做好政教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安全保卫工作科工作纪律
1、全体人员要遵守“合作、公正、友善、诚信”的工作信条,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求实务实”的工作精神和“奉献敬业”的工作态度。
2、全体人员要以服务为宗旨,尊重服务对象,既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又要热情和蔼、耐心周到,做到不徇私、不发火、不违规操作,树立良好的值班形象。
3、当班期间,严守岗位,着装整齐(着制服),站姿坐姿端正,语言文明,服务规范到位,严格执行保卫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4、全体人员要树立大局意识,尊重领导,遵守校规,服从安排,勤恳工作。
5、全体人员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班,严格履行上下班交接手续。
6、有病有事要做到请假并填写请假单,半天之内要经科长批准,一天之内要经主任批准,三天之内要经分管校长批准,三天以上要经校长批准。
7、实行24小时轮班制,科长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正常上班,其他人员分三组轮班,每组设一名组长,因病因事需换班者必须经科长批准。
8、值班期间严禁出现空岗、睡岗现象,凡出现空岗、睡岗及其他管理责任事故的,应追究值班人员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9、值班期间严禁值班人员或其他人员在保卫科酗酒、打牌、打麻将等,否则将追究值班人员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三、安全保卫工作科考核办法
1、坚持过程考核与终结考核相结合、部门考核与服务对象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2、考核内容:
(1)个人修养:(10分)包括政治思想、精神境界、品德素质等。
(2)工作态度:(30分)包括敬业精神、服务与服从意识等。
(3)工作水平:(30分)包括方式方法、有无工作事故等。
(4)考勤:(30分)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旷工一个值班日(24小时)扣10分(不足12小时扣5分,超过12小时扣10分);旷会及缺席学校或部门组织的其他集体活动一次扣5分;请事假一天扣5分;请病假者需出示医院或卫生室证明,否则按事假对待每天扣5分;30分扣完为止。
3、考核形式:
(1)考评小组由政教处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保卫科负责人、级部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2)考核成绩:主要考核个人修养、工作态度、工作水平三项,满分70分,占总成绩的70%。
(2)出勤考核:由科室负责人记录考勤,每月向主任汇报一次,满分30分。
(3)政教处每周至少应对保卫科全方位不定期抽查一次,抽查结果作为奖惩和考核依据。
(5)考核成绩=考评小组考核成绩+考勤成绩
(6)工作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安排在下一个月的1—3号进行。
4、职级工资发放办法:
(1)每月考核成绩和工作责任事故为发放工资的主要依据。
①月考核成绩在95分以上,并且无责任失误,职级工资全额发放,可由处室负责人向学校建议增加一级浮动职级;
②月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工资全额发放;
③月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下的,每缺10分(不足10分的按10分计)扣机动工资10元;
④出现工作责任事故从结构工资中另行扣除。
(4)出现下列工作责任事故,从结构工资中直接扣除:
出勤:迟到、早退: 扣5元
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按旷工论处,扣20元
会议:迟到、早退: 扣5元
旷会: 扣10元
工作失职:
①迟到学生未登记入校: 1元/每人/每值班人员
②上学期间学生离校不查假条、不登记:1元/每人/每值班人员
③经允许入校的外来人员未登记: 1元/每人/每值班人员
④未经允许入校的外来人员: 5元/每人/每值班人员
⑤仪容不整、语言不文明: 5元/每人次
⑥门前“三包”落实不到位的: 扣10元/每人次
⑦值班室杂乱不洁、校门内外地面不洁 扣10元/每人次
⑧社会车辆、推销商、小商贩、收购杂物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进入校园的,发现一次扣值班人员10元,
⑨外来人员造成不良影响或发生事故的,视情况分别扣值班人员和科长50—100元
⑩空岗、睡岗、酗酒、打牌、打麻将等违规事件的,每次扣科长工资20元,扣值班人员40元
11、对职责范围内的校园违纪现象视而不见(如校内骑车、乱放自行车、学校内外周边打架斗殴等)或管理失当者,每次扣值班人员10元
12、凡属学校财产未经主管部门开具出门证明而私自放行的,每次扣值班人员10元,造成学校损失的视情况分别扣值班人员和科长50—100元
13、工作记录、台帐不健全的,扣科长工资20元
14、不能按时开关楼门、自行车棚者,扣值班人员10元/每人
15、不能按标准检查自行车排放、及时上报者,扣值班人员5元/次
16、校内发现乱放车辆,扣1元/车/每人
17、在车棚丢失自行车,扣值班人员20元/人
18、出现其他工作失误,将视情节扣款;对学校造成严重影响者,加重处罚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9
为了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是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一现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治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乡镇人民政府,不得隐瞒现任事故。
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县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县教育局安检股。
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挡土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安全又可靠。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10
1、加强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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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7、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1、食堂使用的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13、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11
一、门卫管理制度
学校门卫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质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包括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会客制度、车辆准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保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学校保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行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学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5、学校对居住在校内的外单位人员和家属发放通行证,门卫凭通行证放行。
(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学校门卫室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非公务车辆进入学校。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学校保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学校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实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
2、学校保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学校保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二、值班制度
1、学校值班制度是对校园内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情况的有效监控,起到及时联络各方面人员并在第一时间作出快速反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2、值班包括节假日值班、双休日值班、学校行课期间的值班(值周)以及按上级要求进行的其它值班。
3、学校安排教师值班时要有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必须保证全天候通讯畅通。
4、值班人员应做好当天值班情况记录,协助学校处理突发事件。
三、安全检查防范制度
1、安全检查防范制度是加强对校园内所有部位、设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加强安全防范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的安全检查要实行定点、定员、定岗制度,确保日常安全检查无空白、无死角;学校所有教职员工每周要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点(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并形成安全检查记录,填写在《学校安全工作记录本》上,及时报分管领导。
3、学校要建立安全日常检查制度,做到安全检查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和整改记录;各责任点(区域)责任人必须每日开展认真、仔细的安全检查,做到无盲点、无漏洞、无空白、无死角;检查情况要认真填写在《学校安全工作记录本》上,发现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或校长,并果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详细记录在案。
4、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形成安全检查记录,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5、学校要认真分析本学校各责任区域内安全工作的各种情况,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决不遗漏,做到及时排查;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整改。
6、学校安全检查要坚持有章可循、违章必纠、有患必改,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7、日常安全检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把教室、图书室、阅览室、会议室、食堂、消防设备、燃气设施、供电设施、运动设施、学生宿舍以及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重点。
四、报告制度
1、报告制度是学校教职员工向学校或学校向区教育局报告学校安全工作中相关事项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教职员工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领导报告或直接向校长报告。
3、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在每季度末月30日前,书面向区教育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学校季度安全工作情况。
4、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区教育局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5、值班人员要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6、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区教育局和街道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办公室电话报告,并在二小时以内书面报告区教育局。
7、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五、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l、整改制度是学校教职员工根据学校要求或学校根据区教育局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安全管理制度。
2、对重大安全隐患应设立警戒线,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3、学校教职员工要根据学校或区域安全责任人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要求学校或区域安全责任人验收,并由验收人签字认可。
4、学校根据区教育局下达的安全工作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书面上报整改结果。
六、用电安全制度
1、用电制度是学校校内所有涉及到用电标准、安全及电器的使用、保管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用电线路的安装和电器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3、严禁在学校范围内使用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热取暖器等。
4、学校任何用电设备在安装、使用和撤除过程中都要指定专业人员负责;持有电力入网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人员才能从事强电操作;建立电工管理档案。
5、坚持“人走电断”的原则,合理、正确使用一切电器设施设备。
七、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是对学校微机室、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报告厅等功能室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制度。
2、各功能室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建立功能室使用登记制度,对功能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进行详细入库、检查、使用情况记录。
3、各功能室负责人应对师生开展有关功能室使用的安全教育,每月定时对功能室进行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协助相关人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4、学校教师、学生必须在管理员或专业教师的指导下使用功能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未经许可或指导,严禁擅自动用。
八、消防安全制度
1、消防安全制度是学校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为原则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全体师生都有保护消防设施、维护消防安全、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3、指定专人负责校内消防安全,建立校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应重点开展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4、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善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九、卫生防疫制度
1、卫生防疫制度是学校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卫生防疫知识教育,严把食品卫生关,预防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加强疫情控制的安全管理制度。
2、所有学校的食堂、小卖部必须具有《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的《健康合格证》,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
3、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餐厅、小卖部卫生责任制度、采购管理制度,食品储藏管理制度、试尝制度和菜品留样制度。
4、严把食品采购、运输、验收入库三个环节,坚持食品原料查验产品合格证制度。
5、学校应把卫生防疫知识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切实开展对师生的`卫生防疫知识教育。
6、学校在体卫艺站指导下开展xxxxx的防控工作。
十、安全教育宣传制度
1、学校安全宣传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技能和自救自护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安全教育制度是学校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和教育优势,对师生进行各种安全常识和安全法规的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制度。
3、大力宣传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我国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努力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4、学校安全宣传教育要坚持集中宣传和平日宣讲相结合,做到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人人讲安全。
5、大力加强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对师生的安全宣传教育应包括交通、消防、用电、校内外活动、食品卫生、健康、防疫等各方面的内容,并列入学校的教学计划之中。
十一、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学校危险物品管理制度是对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药品、气体、液体等易对师生产生危害和造成安全事故的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危险物品主要包括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食堂等所需要的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药品以及其它危险物品。
3、危险物品的采购、存放、保管实行专人负责制,应建立严格的保管、检查、检测、领取、使用、库存、销毁登记制度。
十二、xx和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举行全校性的xx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有序和有组织地xx,严禁一味地强调xx速度,避免学生在xx过程中发生挤压和冲撞。
2、大型活动备案、申报制度。学校举行的各种校内常规性教育教学活动所需要的大型活动(如运动会)实行备案制度,活动报告连同安全预案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组织的各种师生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如春秋游、参观、野炊等)实行申报制度,活动请示连同安全预案提前一周报当区教育局,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3、经批准举行的各种校外活动需乘坐的交通工具应具有营运资质,必须同具有资质的营运单位签定运输合同和安全责任书,按校车申报标准提供申报材料并报区交通大队备案。
4、大型xx活动要事先对行车路线、交通工具、场地、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等进行详细勘察,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人身安全。
5、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单位签定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6、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性活动。
十三、防溺水伤害制度
1、防溺水伤害制度是学校为了切实预防学生游泳溺水事故发生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应把防溺水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切实对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游泳溺水安全教育。
3、学校要召开家长会,要求家长(监护人)严格监管、看护孩子,把溺水防范教育抓紧抓实,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4、学校要严格落实巡江(河、湖、塘)、巡堤制度,特别是沿江(河、湖、塘)的学校,确保两个重要时段江、河、塘、湖边及堤上要2名以上教职工巡逻。(重要时段即中午放学至下午上课、下午第一批学生离校至最后一批学生离校半个小时后。)
5、巡逻人员严格巡逻情况记录制度。
6、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凡在以上两个重要时段、学校集体外出活动、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出现学生溺水伤亡事件,严格按相关规定追究学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十四、经费保障制度
1、经费保障制度是学校为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确保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贯彻落实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每学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安全隐患整治、安全知识宣传、事故应急救援、先进个人的奖励等。
3、学校应尽力保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逐年增加。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12
1、认真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按章办事。
2、每学期(学年)卫生工作要有计划,有检查评比,有总结汇报。
3、做好学生眼保健工作,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指导,督促学生认真做好眼保健操。
4、积极做好门诊治疗工作,对急症病人的抢救处理要认真,转诊要及时。学校应配备可以处理一般伤病事故的'医疗用品,药品对学生的外伤能及时处理。
5、搞好学生的每年体格检查,建立和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建立学生病假,因病缺课登记制度。
6、建立传染病上报制度,发现疫情,立即上报当地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并及时做好消毒,隔离和转诊工作,严防扩散传染。
7、认真开展健康教育,上好健康教育课,向少年儿童传授卫生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定期举办卫生讲座和学生健康咨询活动,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
8、做好卫生宣传工作,每学期出4-5期黑板报或卫生保健教育专栏。
9、室内外卫生打扫工作做到每日两小扫,每周进行一次个人卫生检查,并及时评分,公布成绩,对卫生好的班级和部门要给予表扬,鼓励。
10、学校要健全晨检制度,坚持对住宿学生实行晨,晚查检制度,发现学生身体不适,应密切注意观察并及时送医院检查就医,同时通知家长和班主任。
11、督促学生搞好个人卫生,从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常剪指甲。勤洗手,勤洗头,勤洗澡,勤换衣。
12、抓好校园环境卫生,不随地大小便,吐痰,不乱扔纸屑,瓜皮,果壳。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13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组织领导。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岗位职责,把道路安全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做到有部署、定计划、抓落实、见成效。
二、制定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长效机制。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把握宣传教育时机,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创新宣传方式,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知晓率。
三、增加宣传教育活动经费投入,完善宣传教育设施建设,印发各类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开展形式多样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四、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工作。安全宣传教育要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指定专职(兼职)人员负责宣传教育资料收集、建立管理档案。
五、定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贵州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和《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县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的宣传。
六、经常组织开展车辆安全操作规程与技能知识,安全驾驶常识,保养维护常识培训教育。
七、组织开展典型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每季度不少于1次。
八、开展“六五”普法与交通安全应急管理科普宣传教育。每年不少于2次。
九、突出农时与重要节庆(假)日,结合道路交通执法检查,组织开展元旦、五一、中秋、国庆、春节等重要节假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题宣传教育;要深入村社等重点区域,采取适合农村特点,以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针对性、知识性、趣味性和有效性,进行广泛宣传。
十、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展板、宣传栏标语等方式,深入村社、学校,加强对驾驶员、农机户、农村学生等重点群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做到“墙上有标语,路边有警示,手中有资料,报上有文章”。
十一、开展以“安全生产月”为主题的专项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村社、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咨询宣传教育活动,宣传交通安全政策和便民惠农政策,推动安全发展理念、安全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进乡村、进学校、进农户。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14
一、问责原则
(一)问事必问人、问人必问责、问责问到底的原则;
(二)事前明责,事中督责,事后问责的原则;
(三)责任到人,权责统一的原则;
(四)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教育与责罚相结合的原则;
(五)依法依规问责原则。
二、问责内容
(一)不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作出的部署、决定,造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出现严重漏管失控,引发严重交通堵塞或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
(二)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不认真履行相应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瞒报、谎报、迟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及死亡交通事故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督导检查不到位,导致管理混乱引发严重后果的。
(五)其他应当问责的情形。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15
l、课间不追打、不进行危险性的活动或游戏。
2、不攀爬扶手、栏杆、足球门、篮球架;不在滑梯上争抢推挤;在老师保护下,才能进行平梯、助木、爬竿等活动。
3、认真做好体育课准备活动和放松活动,穿好运动鞋,不带小刀、钥匙等危险品上体育课,听从老师指导,遵守体育课堂纪律,注意安全和自我保护,积极上好体育课。
4、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强行穿越马路、街道,横穿马路先看左后看右,行走靠右,走人行道,不骑自行车上下学。
5、自觉遵守路队纪律,不插队、不中途散队,服从路队长管理。
6、上下楼梯靠右行,进出教室不拥挤。
7、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用手触模电源插座、裸露的电线等,不准玩火、烟花、鞭炮等。
8、注意饮食、饮水卫生,不买过期及“三无”食品,不到小摊担上购买食物,防止病从口入。
9、准时离校,按时回家,自觉遵守清校纪律,中午按校规定时间到校,不提早到校在校门外逗留吵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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