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时间:2025-11-26 10:29:57 好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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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监控中心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1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创造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实施%26<消防法%26>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城市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会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消防机构的.监督指导下,按照本规定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应当立足现有社区组织机构,发挥管理和服务功能,发动和依靠群众,实行群防群治。

  第四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街道办事处、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会的主要领导对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由办事处负责人任主任、综合治理办公室、派出所、社区居会、驻社区有关单位人员组成的消防安全员会,负责本辖区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

  第六条社区居会建立由居会主任、居民小组长、社区巡逻队、社会治安志愿者、楼院长组成的社区消防工作小组。

  第七条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消防机构和派出所列管重点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和社区居会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条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会负责本辖区内居民住宅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九条街道办事处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作为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容,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社区消防工作会议,组织、督促、协调社区消防工作的开展;

  (二)督促指导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会定期开展社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受理群众举报,开展消防咨询服务;

  (三)负责辖区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四)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负责社区消防宣传阵地的建设和公用消防器材的维护和管理;

  (六)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与辖区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会签订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组织年度考评,落实奖惩措施;

  (七)建立健全社区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完善社区消防档案;

  (八)参与组织辖区火灾扑救,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配合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第十条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按照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做好辖区的消防安全工作,维护辖区消防安全;

  (二)对居民住宅楼院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巡逻,疏散消防通道,整治清理居民楼道可燃物,发现和纠正消防违章行为;

  (三)负责辖区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四)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档案;

  (五)制定居民防火公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为辖区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

  (六)辖区发生火灾,及时组织疏散周围群众,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组织人员扑救初期火灾。火灾扑灭后,应协助消防部门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七)为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维修更换提供经费保障。

  第十一条派出所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辖区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工作;

  (二)加强对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消防业务指导;

  (三)配合消防机构对社区消防管理人员进行消防专业培训;

  (四)助社区消防组织建立健全各项消防规章制度,完善消防业务档案;

  (五)指导社区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经验;

  (六)把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列为社区民警职责,作为评比考核内容。

  第十二条街道办事处每季度应当对管理单位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防火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单位、部位或场所施工、使用或开业前,有关消防审核、验收或者检查手续是否完备;

  (三)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四)单位员工的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培训情况;

  (五)灭火器材的.配备和维护保养情况;

  (六)燃气、火源、电源的管理情况。

  防火检查要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时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单位整改,较火灾隐患或解决不了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辖区派出所或消防机构查处。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单位对辖区的消防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居民住宅的楼院、通道的消防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对居民家庭随时进行防火提示。

  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应当建立消防巡逻制度。巡查的内容包括:

  (一)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二)小区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

  (三)小区消防车道或住宅楼通道是否畅通;

  (四)消除火灾险情,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利用现有灭火器材,实施有效处置。

  巡查要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要记录巡查的内容、部位、频次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并在巡查记录上签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纠正,较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责任区民警查处。

  第十四条街道办事处建立社区消防宣传阵地,通过在社区内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消防宣传橱窗,在居民楼道设置消防警示牌等形式,营造社区消防安全氛围。

  第十五条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会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对有关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按照部署组织好本辖区每年一度的"119"消防宣传日活动。

  第十六条社区应当根据季节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要针对辖区的老弱病残人员,加强防火和逃生自救常识的宣传;学生放假期间,加强对辖区中小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城市消防站应当定期向社区开放,流动消防宣传车应当深入社区,开展流动消防宣传工作。

  第十八条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会应当定期组织群众到消防站参观,开展火场逃生演练,提高群众的消防素质。

  第十九条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辖区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岗位从业人员参加消防培训。

  第二十条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消防工作室,消防工作室内应当悬挂张贴街道办事处的社区消防建设示意图、社区消防组织网络建设图及社区消防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街道办事处消防工作室应当建立下列消防业务档案:

  (一)社区基本情况档案;

  (二)辖区重点单位名册和基本情况档案;

  (三)火灾隐患档案;

  (四)火灾统计档案;

  (五)防火检查档案;

  (六)消防宣传教育档案;

  (七)消防会议记录;

  (八)消防培训档案;

  (九)街道办事处与辖区单位、社区员会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档案;

  (十)其他有关档案。

  第二十二条社区居会应当建立下列消防业务档案:

  (一)社区居会基本情况档案;

  (二)辖区特护人员及家庭基本情况档案;

  (三)防火检查档案;

  (四)消防巡查档案;

  (五)消防器材配备及维护档案;

  (六)居会与各居民签订的《居民防火公约》档案;

  (七)消防宣传活动档案;

  (八)消防会议记录;

  (九)其他有关档案。

  第二十三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应当作为社区年度综合检查、考核、评比的内容。

  第二十四条对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辖区人民政府或消防机构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因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失职造成重、特火灾事故的,依法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2

  1、监控中心是设备运行、监控的心脏,直接关系到小区的各项安全、。为保障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须持证上岗。

  3、各种相关制度、规程、流程、应急电话等须上墙。

  4、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相关工作流程、规定,值班时不得擅离岗位,须全神注视显示器、仪表、信号灯等,认真作好记录,交班时双方须对设备状态进行检查。

  5、火灾报警控制、联动系统的终端设备(如水泵控制柜、风机控制柜等)须将主令开关置于自动档,监控中心联动柜可置于手动档。当值班人员发现报警信号后,须立刻核实信号的真伪,信号为真时,将其置于自动,并按相关程序对设备进行操作,信号为误报时,及时将设备复位。

  6、防盗监视系统的'贮存器,火灾报警控制器中的报警记录,ba系统的信息记录,门禁、红外防盗系统报警记录等应保存、更新,硬盘信息记录保存三天。

  7、严格监控中心来访人员,人员进出请填写《监控中心人员出入登记表》。

  8、监控中心设备应由有资质的人员进行维修保养、计算机软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备份,定期清理垃圾文件、修复软件。使用者应在使用界面内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系统程序、密码等。设备供货商/保修单位技术人员对系统进行调试、维修、系统升级时必须征得管理处同意、登记,且管理处技术人员在场情况下,方可进行,无关人员不得操作监控中心设备。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3

  为进一步严格监控指挥中心管理,规范值班秩序,明确责任,确保指挥中心的正规运行,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规章制度,进入中心工作时必须按规定佩戴工作标牌。

  二、指挥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须向中心负责人请假,不得擅自离岗或空岗。

  三、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杂志;不得利用工作热线和设备接打私人电话;严禁在指挥中心内接打手机电话,不得用单位电脑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等。

  四、工作人员应当注意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对登录系统的口令要注意保密,离开计算机时,必须正常退出系统。不得擅自修改或让其他非专业人员修改计算机的系统设置。

  五、严格遵守计算机安全操作规范,未经许可严禁向计算机内拷贝及删除任何文件资料,定期进行防范病毒扫描,确保计算机网络安全。

  六、要增强安全防患意识,严格按照规范操作,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七、做好计算机内文件和数据的及时保存,涉及管理系统的各类软件及技术资料未经批准不得外借,不准擅自复制外传。

  八、认真执行中心负责人安排的各项任务,服从管理,如有意见可通过正常途径反映,但必须坚决执行,严禁消极怠工。

  九、认真做好当班记录,及时受理、立案、派遣任务和落实核

  查,不得延误耽搁。遇到难以立案和派遣的特殊案件(如:核查未通过、领导督办案件以及需要回退案件等),要及时报告中心负责人。

  十、值班人员按要求填写《联动部门案件处理情况记录表》及《值班日记》,下班前将当班《联动部门案件处理情况记录表》打印签名上报并存档,做好交班工作。

  十一、中心负责人除正常工作外,要帮助当班人员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如遇到重大问题或把握不准的案件,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十二、交接班人员应认真交接,切实履行好交接班手续。接班员应按时接班,询问有关交办的事项,了解各级值班领导和检查各设备运行情况,在交接班登记本上将各类情况记录清楚并双方签名。交班者必须等接班者按规定交接完毕后,方可离岗下班。

  十三、值班时间严禁非值班人员进入值班室,值班人员严禁在值班室内铺床睡觉、闲聊、吃零食、喝酒,值班人员在交班前应将值班室的卫生清理干净,保持良好的值班秩序。

  十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xx年8月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4

  1、监控员要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当值班期间要精神集中,认真细致做好监控记录,不准随意离开岗位。(监控岗位必须24小时不离人,时刻有人坚守岗位,监控员如有事需离开监控室必须通知当班班长替岗)

  3、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并详细将本班的监控情况通知下一班监控员。

  4、监控室内不准喧哗吵闹,不准存放私人物品或易燃易爆物品等。

  5、每天交班前要对监控室各种设施设备以及地面进行清洁保持室内无尘卫生清洁。

  6、任何人不得私自自调用监控录像和查阅录像资料,如需查阅需填写《查阅录像申请表》,经办公室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查阅。

  7、当值监控人员不得随意操作中心内一切仪表、按钮、设备等,必须按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严禁非监控人员私自操作。

  8、当值监控人员或其他经批准进入监控室员,不得无故占用通信设备。

  9、监控室属大楼重点保密部门,仅限保卫科当值监控员、当值班长、消防主管、保卫科长、分管领导进入。其他员工及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严禁入内。如有违反者,随意进入者和当值监控员共同处罚。

  10、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运行,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11、严格遵守监控岗位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向他人透露关于大楼的任何情况。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5

  一、值班制度

  1、安全监控中心包括电视监控系统,车载gps监控系统,是公司防控体系硬件设施中心,必须规范管理,以最大限度发挥监控中心对于公司安全保卫工作快速发应的作用。

  2、安全监控中心实行全天候正常运转,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对gps监控情况及时观察反映,如系统出现故障,应及时排除,或向领导汇报。

  3、值班人员不得在监控室会客,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监控室以及翻阅相关资料,不准外借、占用监控装备、器材及办公用品,严禁监控室放置杂物及私人用品。

  4、值班人员必须保证接警专线通讯畅通,不准使用专线拨打无关电话(因工作需打外线,要有记录),不准随意改变和移动电视监控及报警设施,不准在监控室使用大功率、强磁场电器。

  5、严禁违规操作或利用监控设备从事与监控无关的事情(如电脑上网等),严禁在监控室喧闹或娱乐、抽烟、饮酒。严禁在监控室使用电饭煲、电炉炊具。

  6、值班人员交班时,要清理有关资料,检查设备运行情况,本班工作尽可能在交班前完成,发现问题或需要续办事项,应向接班人员详细说明,并做好记录,由交接班人共同签字确认,如因交接手续不清或续办事宜交代不明而出现问题,交接班人员应负相应责任。

  二、安全监控中心接处警制度

  1、安全监控中心值班人员接到报警信号时,应立即对报警部位进行复核(电话询问、视频搜索、录像回放等),并迅速通知出警人员出警,同时向安全主管领导汇报,并接受指挥处理。

  2、如出现突发紧急事件,值班人员应迅速拨打110、120或119等电话,请求救援,同时报告安全主管领导指挥处理。

  3、做好接处警记录,以备查考。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6

  为保证监控中心设备与信息的安全,保障监控中心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为确保监控机房安全,根据岗位职责设立监控中心管理员,负责对机房内各类设备、软件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

  二、中心管理员应认真履行各项监控机房管理职责,定期按照规定对机房内各类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报告、解决硬件系统出现的故障,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中心管理员应及时完成监控数据的刻录归档,确保监控数据完整无误,不得无故中断监控,不得漏刻监控资料,未经刻录不得无故删除监控资料。监控工作结束后,相关设备应及时关闭。

  四、中心管理员须做好防火、防静电、防潮、防尘、防热和防盗工作。中心禁止放置易燃、易爆、腐蚀、强磁性物品,禁止在中心内使用其他用电设备,禁止将监控中心钥匙移交他人保管,确保中心安全。

  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数据资料必须由中心管理员负责保管,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拷贝、下载和外借;严禁任何人在监控计算机上使用未经检测允许的`介质(软盘、光盘等) ,严禁在监控计算机上做与监控无关的事情。

  六、中心内应保持清洁,保证中心的安全和卫生;严禁在机房抽烟、喝水、吃东西、乱扔杂物、大声喧哗等。

  七、实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按规定做好实时监管工作,并做好书面情况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妥善处理。

  八、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监控中心管理制度,并与中心管理员做好交接。如需中心管理员进行配合的,中心管理员应予以协助或陪同。

  九、除中心管理员和工作人员外,任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监控中心。

  十、中心管理员要经常督促检查本制度执行情况,做好情况记录,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7

  一、 监控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电脑方面的知识,24小时坚守工作岗位,不能脱岗。

  二、 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机房,不得接触机器,特殊人员进入机房时需经有关领导批准,且要听从监控人员的指挥。

  三、 监控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各项记录和报表,并报有关领导审签。

  四、 严禁任何人携易燃易爆、强磁性物体进入监控室。

  五、 严禁在监控主机上使用不明来历的U盘、软盘、光盘、硬盘等存储介质,如果必须使用,应先进行杀毒,确认无病毒后再使用。

  六、 若出现监控系统异常或网络通讯异常等情况时,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并做好相关记录。

  七、 每班至少对监控系统巡查4次。

  八、 保证监控室的.清洁与卫生,做到空气新鲜,无灰尘、无杂物。

  九、 认真填写各项记录,做好各项报表的审签工作。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gps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gps监控的归口部门是安全质监部,由gps监督员负责。

  第三条为保证系统的安全,未经允许不得使用监控计算机的软驱和光驱,不允许从互联网下载任何程序,违者罚款1000元。

  第四条gps监控设备属监督员负责,其他人未经许可不允许操作。

  第五条操作计算机与设备应该按照正确的操作进行,进入监控岗位的其他工作人员都应该服从管理员的安排。

  第三章工作规定

  第六条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在工作范围及权限内工作。

  第七条严禁使用公司专用服务电话接打私人电话。

  第八条值班人员要时刻保持警惕性,不得擅离职守。监控台前必须保证有一个人在值班。

  第九条监控岗位所有设备、设施均为公司财产,使用者必须爱护公物。

  第十条办公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以上条款如有违反,罚款50元/次。

  第十一条事假:须提前安全质监部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病假:需提前向主管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生效。

  第十三条gps监控人员征得主管同意方可换班。

  第四章工作记录

  第十四条当班值班人员必须仔细、认真填写工作日志。

  第十五条值班员除本人工作笔记外,还要配备专门值班笔记本,用于分类记录当天的工作情况,当天接听的新问题、报警处理情况、系统故障情况等,重要信息要输入电脑备档。

  第十六条认真填写值班日志,下一班值班人员上班时第一时间应与原值班人员沟通并由值班人员查阅签收值班日志。确定当天是否有最新情况,做好工作记录。

  第十七条公司负责人应该定期核查值班日志。

  第五章监控

  第十八条一般情况主动对营运车辆进行监控。个别车辆要重点测试、观察。

  第十九条客户查寻车辆记录,必须征得公司领导同意方可查询。

  第二十条对于监控情况应按公司专门的表格填写。

  第二十一条要保持gps监控岗位的`清洁卫生、严禁吸烟、吃零食、乱扔纸屑等废弃物。

  第六章报警处理

  第二十二条出现报警后要冷静、并认真地按照公司制定的标准程序分别处理不同的报警情况。

  第二十三条对于报警情况应做简要记录,重要文件要备档。

  第二十四条监控人员在监控时发现有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发送短信,并将实情详细记录报公司。依据违规实情按公司相关规定,给于处罚。

  第七章故障处理

  第二十五条出现故障情况,应该由值班人员采取相应的故障处理措施,并及时与系统管理员联系。三天内有故障又未能及时查找原因的,每次对监控人员处以元罚款

  第二十六条对于故障情况应做简要记录,详细情况由管理员记录。

  第二十七条对于疏忽职守、出现系统故障而不能及时察觉者,应负相应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安全质监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和工贸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三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9

  一、明确职责,交接班时,双方应履行交接手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由值班员查阅交接班记录薄,了解有关运行工作事项,按规定的项目逐项交接清楚后,由交班、接班人员先后在交接班记录薄上签名,完成交接工作。

  二、值班人员必须遵照规定的轮值表值班,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私自调班。当值班人员因故提前离开或迟到必须有专人代替,并办理交接手续,不允许不办理交接手续而离开岗位,交接班禁止使用电话等通讯方式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员未到岗位,交班人员不得离开监控室。

  三、交接班手续未结束前,一切工作应由交班人员负责。交接班手续结束后,一切工作应由接班人员负责。交接班的内容一律以记录和现场交接清楚为准,凡遗漏应交待的.事情,由交班者负责;交接班双方都没有履行交接手续的内容,双方都应负责。

  四、交接班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着装整洁,语言文明,礼貌待人,精神饱满,高度负责,热情服务。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安全监控系统的技术资料,是分析矿井瓦斯的重要依据,所以要分类存档。

  2、技术资料的分类存档工作由每班监控员负责整理,并分类、存档。

  3、有关部门如需查阅技术资料时,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不准私自借阅。

  4、监控室内只准存放当月的技术资料,其它资料按年、月整理存放档案室。

  5、填写技术资料人员要认真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保证数据的可靠、真实性。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对xxxx煤炭局局煤炭调运监控中心各项工作的科学管理,确保钟山区煤炭调运系统正常运行,保证监控中心工作人员的优化、廉洁,提高监控中心工作效能,促进全区煤焦税费征收工作的发展,根据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行政管理政策和规定,结合监控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包括监控中心工作人员职责、环境卫生、设备管理、劳动纪律。

  第三条监控中心负责人有对中心工作人员、设备、物资等进行管理的权利,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其管理。

  第二章监控中心工作职责

  第四条监控中心职责范围

  1、贯彻执行钟山区煤焦税费征收的各项政策,对全区各煤炭产品验票站税费征收执行情况进行二十四小时监控。

  2、负责维护全区煤炭调运系统的正常运行。

  3、及时收集、整理税费征收的原始数据资料及征收动态消息,为全区煤焦税费征收工作的决策、管理提供完整可靠的信息。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五条监控中心负责人职责

  1、根据区政府、局党组的工作要求,安排、布置监控中心全年工作及钟山区煤炭调运系统监控中心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及监督检查,并分阶段组织落实。

  2、及时传达区政府、局领导的工作要求,确定工作重点,协调解决钟山区煤炭调运系统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3、负责监控中心工作人员管理、值班分工、卫生、考勤及计算机硬件及消耗材料的配备等日常工作。严格执行工作汇报制度,对各项工作的设想和组织实施情况,及时向局领导汇报,4、定期检查总结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廉洁自律水平。

  5、负责对监控中心总体工作,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6、负责人不认真履行其职责,弄虚作假,欺骗上级,干扰监督检查工作,对监控中心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纠正、不汇报的,或者组织和参与偷逃煤焦税费的,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第六条监控中心工作人员职责

  1、严格执行钟山区煤焦税费征收政策,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不循私情。

  2、严格按监控中心制定的值班表执行上下班制度,交接班时必须认真填写工作记录。

  3、若发现验票站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以及运煤车辆冲岗、停电等其它特殊情况,要及时登记并通报稽查队或向局领导汇报。

  4、按要求参加全局各项政治、业务学习,严格遵守监控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5、对在各验票站过磅、刷卡的每一辆煤炭运销车辆,必须在十分钟内稽核是否如实地进行刷卡操作。如发现验票站有弄虚作假行为必须及时向稽查队汇报,否则,将给予责任人严肃处理。

  6、认真完成监控中心负责人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7、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如不认真履行其职责,特别是发现验票站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不汇报,发现运煤车辆冲岗不通知验票站,不汇报或者伙同验票站值班人员和运煤车辆偷逃煤焦税费的,一经查实,将给予责任人严肃处理。

  第三章环境`卫生、设备管理、劳动纪律

  第七条监控中心工作人员每天接班前要打扫监控中心机房,做到无灰尘、纸屑、杂物、室内物品摆放整齐、井然有序。

  第八条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着装整洁,持证上岗,不随地吐痰,不随地掸烟灰、丢烟头、纸屑、果皮。必须换拖鞋才能进入监控中心机房。

  第九条监控中心交接班要认真填写工作记录,对煤炭调运系统运行状况主做好记录。如发现验票站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或运煤车辆冲岗、停电、设备出现故障等重大问题,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向监控中心负责人,稽查队或分管局长报告。

  第十条严禁变更现有程序和数据,严禁在计算机上玩游戏,非监控中心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严禁进入中心机房。

  第十一条计算机出现故障,必须及时向监控中心负责人报告并联系维修,严禁自行打开机盖,盲目乱试。

  第十二条严禁在监控中心私接和乱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第十三条事假、病假必须书面向分管局长请假,严禁后补假条行为,严禁擅自脱岗离岗。

  第十四条监控中心机房必须二十四小时保持专人值班,值班人员禁止同时上厕所或外出就餐。

  第十五条参加各类函授、半脱产、全脱产学习者须在不影响工作前提下方可参加学习。

  第十六条严禁对抗上级决议和命令,弄虚作假,欺骗领导,泄露工作秘密。

  第十七条严禁值班时间打瞌睡,玩忽职守,贻误工作,若发生验票站私放车辆或冲岗的运煤车辆被稽查队查获,将追究未及时报告的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责任。

  第十八条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值班期间必须严格禁酒、禁赌、禁毒,严禁留宿非监控中心工作人员。

  第十九条严禁与验票站值班人员、煤炭运销经营勾结偷逃煤焦税费,严禁参与违纪、违法活动。

  第二十条若违反以上规定,将对责任人给予停发当月工资补助,待岗(待岗期间停发一切工资福利),直至辞退的处罚。如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11

  一、组织领导

  社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由社区消防安全员会统一领导,社区居民员会及其下属的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具体实施,在辖区消防部门和派出所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方针任务

  社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的方针是:面向社区、贴近群众,以正面宣传为主,坚持宣传遵纪守法的典型、先进事迹和先进经验。

  社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的任务是:提高广社区居民和周边群众防火意识,增强消防法制观念,提高社区单位和居民的自防自救能力,使广人民群众理解和支持消防工作。

  三、工作内容

  宣传我国有关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消防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宣传国家领导人和各级政府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宣传消防部门为适应社会发展新形势采取的新措施;宣传典型火灾案例和经验教训;普及防火和灭火常识;表彰在社区消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四、宣传形式

  1、日常工作

  (1)开辟消防安全宣传栏、黑板报,结合季节和阶段性工作,定期更新内容;

  (2)征订消防刊物,发放消防宣传资料;

  (3)设置消防公益广告、张贴消防宣传标语;

  (4)积极参与消防新闻报道,弘扬社区消防工作。

  2、型活动

  (1)消防文艺表演、消防宣传画廊;

  (2)消防知识竞赛、消防演讲比赛、消防夏令营;

  (3)消防咨询活动;

  (4)根据消防部门统一部署开展的其它宣传活动。

  3、其他形式

  根据社区实际开展的其它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五、工作标准

  1、消防宣传栏、黑板报

  在社区主要出入口、居民活动场所等部位设置消防宣传栏、黑板报,设置点不得少于2个,内容每月更新一次。

  2、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标语、消防警示牌

  在社区主要出入口、显要位置设置消防公益广告牌和消防标语,数量、内容根据社区实际确定;

  在居民楼道、消防车道、公共消防设施等关系公共安全的.部位设置消防警示牌。

  3、消防宣传资料、传单

  定期发放消防宣传资料、传单,做到每户居民家庭一份。

  4、每年的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日期间,组织一次由社区各中小学校学生参加的消防知识竞赛、消防征文或消防画展等消防教育活动。

  5、按照辖区消防部门的统一部署开展其它宣传工作。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12

  一、为确保煤矿安全远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转,实现监控平台标准化、科学化管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促进我旗煤炭工业的发展。现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务员管理条例》和劳动用工管理、监控系统管理相关规定及要求,结合我局监控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监控中心人员对安全远程监控系统有爱护和保护的'义务,任何人不得对本系统设备、设施进行破坏。

  三、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及中心管理规定,坚守岗位,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四、监控中心值班人员上班期间禁止公话私用、上网玩游戏、聊天、看电影、听音乐、看娱乐书籍或窜岗、睡岗。

  监控中心控制室内严禁擅带小孩及其他外来人员入内。

  五、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负责打扫监控室清洁卫生,保证办公用品放置有序,监控室干净整洁。

  六、监控中心值班人员不得无故脱岗,值班期间应认真履行职责。

  七、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请休假制度。值班人员因事或因病,不能正常上班时,请假事的,必须提前两天办理,不允许出现空班漏岗,否则,一律视为旷工。

  八、监控中心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同交班人员办好交接班手续,未经监控中心负责人允许不得私自调、换班。

  九、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通讯记录、瓦斯超限记录、问题处理记录及统计分析数据,以及上级指令、决定、意见等管理日志。每天必须将报警煤矿,网络出现故障的煤矿及相应解决办法详细记录。

  十、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认真学习煤炭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十一、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13

  视频监控室管理制度

  为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视频监控系统安全有效运行,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治安防控作用,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特制定视频监控室管理制度。

  一、安保部是视频监控室的管理单位,负责对监控室人员进行培训管理,对监控室设备运行、安全责任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二、实行监控管理责任制,有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视频监控系统实行24小时全天候监控。监控工作人员应时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监控职责,发现情况及时向保卫科报告。紧急情况可直接拨打110,并向安保部负责人报告。

  三、严格执行监控保密和查看制度。安保部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视频监控系统,对所拍摄内容进行严格管理,做好监控保密工作。不得任意公开,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

  四、建立图像信息使用登记制度。因工作需要,欲调用视频录像资料时,需征得办公室分管领导和保卫科负责人的同意并签字后方可进行,并做好图像信息的录制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的登记工作。

  五、监控人员必须做好每日的监控工作记录,依据相关要求

  定期做好数据备份工作。对所观察到的非正常情况、可疑人物,应进行详细书面记录,并视情况向相关领导或部门报告。对视频备份数据,不得擅自删改或破坏原始数据记录。

  六、视频监控室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应将机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当班可疑情况记录清楚,并保持监控室清洁卫生。

  七、监控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脱岗;不得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利用监控室计算机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不得随意在监控主机系统中安装无关程序、删除系统中的任一程序、改动系统预先设置的参数;不得故意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非监控室人员未经允许严禁进入视频监控室,任何人不准在监控室会客聊天。

  八、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移动视频监控系统的设施和设备。设施和设备损坏或管理不到位出现被盗,将追究相关责任和赔偿。

  九、机器设备遇下列情况之一应及时上报,不得私自动手处理:①异常发热;②发出异味;③有异常噪声;④监控图像发生异常;⑤其他无法处理的工作异常情况。

  十、对违反规定者保卫科将视其情况给予警告、罚款或开出处理,情节特别严重,已触犯刑律者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14

  监控室值班员当班时应保持高度警惕及高度责任心,密切注意各部位情况,增强安全观念,善于发现问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应将机器设备的使用状况、有无可疑情况等交接记录清楚。

  值班时对正常情况的记录。主要包括:

  各部位摄像监视开关时间;

  酒店重大及主要活动时间(如宴请、来访、团队及行李抵离店等情况);

  所观察到的各部位、各营业点的状况记录;

  值班时对非正常情况的记录。主要包括:

  在正常时间范围内所观察到的非正常情况、可疑人物,应进行详细记录,并视情况与警卫或有关部门联系,采取必要措施;

  在非正常时间范围内(如夜间及无营业范围等)所观察到的情况,应作记录,特别注意人员及所携带物品,并及时与警卫联系,采取必要措施;

  员工在各部位出现的违纪情况。

  对各部门所发生的事故及其他紧急情况进行记录。

  火灾、火警、按“火灾报警操作程序”的.要求进行记录,并及时向当值领班和经理报告。

  对值班时接到的报警电话、可疑电话等应进行记录。

  协同本部门或其他部门所进行的各项工作,应记录清楚。

  当消防系统和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工程部维修,保证设备始终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其他各岗位值班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进入监控室,非专业人员或本室值班人员严禁乱动监控中心设备。

  值班人员要协同工程部做好消防、监控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值班记录填写清楚、详细,当班发现的问题,要在当班时及时处理,对一时处理不了的,交下一班处理。

  定时清扫痪,保持室内和设备的清洁卫生。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15

  1、监控系统的故障情况,包括地面主机无显示、显示断线、报警及地面机房停电、监控主机损坏等,还应包括井下监控设备损坏、传输信号中断、分站及传感器无显示等。

  2、监控中心应对监控故障情况高度重视,保证故障情况及时有效的进行处理。

  3、各部门应对监控故障情况的`汇报及处理等方面协调配合,严禁无故推委、扯皮等现象出现。

  4、如发现故障情况,应立即汇报监控中心主任,由调度室与有关部门及人员联系解决,监控室值班人员在3分钟内填写详实的故障情况汇报传真,经领导审签后,发至县监控中心。监控室值班人员还应及时了解处理情况。

  5、如井下发现故障情况,应立即汇报监控中心主任,并通知监控维护值班人员进行处理,并由监控室值班人员填写详实的故障情况汇报传真,经领导审签后发至县监控中心。

  6、如发现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监控值班人员应先向井下瓦斯超限地点打电话撤出瓦斯超限地点所有作业人员,并报调度室,由调度室汇同有关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当瓦斯浓度降到规定浓度以下时,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进入相关地点进行作业。

  7、如监控故障情况超过半小时,应由维护人员每半小时向监控室汇报一次故障情况的处理情况、采取的措施等,由监控室值班人员填写故障情况传真,经领导审签后发至县监控中心。

  8、如故障情况时间超过12小时,应有矿总工牵头,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现场监督进行处理,并汇报有关部门。

  9、如需改变监控设备的接线、移动监控设备等须停止监控设备运行的,应事先汇报监控中心,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并由监控值班人员填写详实的故障情况汇报传真,经领导审签后报县监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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