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5-11-21 12:07:48 好文 我要投稿

【实用】资产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资产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用】资产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制度1

  金帝集团有限公司

  密级

  聊城金帝集团企业标准GEN-1220-20xx

  固定资产变更管理规定

  20xx-12-20发布20xx-12-20实施

  聊城金帝集团

  发布

  GEN-1220-20xx

  前言

  本标准为聊城金帝集团管理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依据集团管理要求,特制订本集团《固定资产变更管理规定》。

  本标准由聊城金帝集团设备部提出。

  本标准起草部门:聊城金帝集团生产中心设备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目的和范围

  1.1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落实管理责任制,保证固定资产的完整性、完好性,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建筑物、运输工具、机械、机器、工器具等固定资产的管理。

  定义

  2.1固定资产:能够独立完成一项工艺过程或单独具有某项作业功能,而无需附属于其它设备及设施,且价值在两千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建筑物、运输工具、机械、机器、工器具等,满足以上要求的都为固定资产。

  2.2闲置资产:因生产或技术原因,连续停用一年以上,并办理闲置手续获得批准的资产。

  2.3内部调拨:指固定资产在公司内不同的车间、使用地点之间的变化。

  2.4外部调拨:指公司固定资产向集团内关联公司的移动。

  2.5不良资产:闲置一年以上,或符合报废条件的资产。

  管理职责

  3.1设备部

  3.1.1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管理,保证资产的完整性、完好性;

  3.1.2制定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

  3.1.3负责新增固定资产的接收、登记,建立固定资产台帐;

  3.1.4负责固定资产的季度清查;

  3.1.5负责办理固定资产的异动、报废清理等相关手续;

  3.1.6协同财务中心门对清查后的固定资产台帐进行调整;

  3.2财务中心

  3.2.1作为公司固定资产的监管部门,对公司固定资产的完整性负责;

  3.2.2负责固定资产的财务核算、登帐,每年与资产管理部门核对帐目;

  3.2.3负责固定资产明细帐的帐务处理;

  3.2.4会同设备部组织固定资产清查。

  3.2.5组织固定资产年度清查,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等情况会同设备部向公司管理层提出报告;

  3.3使用部门

  3.3.1对所属固定资产的完整性、完好性负责;

  3.3.2负责所属固定资产的使用、日常管理和维护(其中企管中心负责网络、电脑、电话类;总经办负责小型车辆类资产),保证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和运行。

  3.3.3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管理规定和岗位责任制;

  3.3.4建立固定资产台帐,负责资产的挂牌;

  3.3.4资产发生异动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资产管理部门,并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的异动、报废清理等相关手续;

  3.3.5对需集中存放的闲置资产,资产使用部门列出清单报企管中心备案;

  3.3.6做好所属资产的维护保养工作,并对报废未处理的资产妥善保管;

  3.3.7负责对固定资产季度清查,并做出资产清查报告提交设备部;

  3.3.8参加固定资产年度清查工作。

  3.4企管中心

  3.4.1负责接收集中存放的闲置资产,并做好闲置资产台帐;

  3.4.2负责对集中存放闲置资产的管理,并以书面报表反馈信息给设备部。

  工作要求

  固定资产的管理分为在用、新增、闲置、异动、报废、清查和档案资料管理。

  4.1在用固定资产的管理

  4.1.1设备部与企管中心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资产使用部门对资产的使用与管理;

  4.1.2各使用单位及责任部门对在用的固定资产按《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管理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4.1.3建立资产三级台帐(集团、分公司、车间),资产使用部门做好资产标识工作;

  4.1.4各使用单位每季度对所属管理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形成清查报告提交设备部,由设备部、企管中心、财务中心对清查结果进行抽查;

  4.2新增固定资产的管理

  4.2.1新增固定资产按《资本性支出管理规定》进行实施购置;

  4.2.2固定资产购置新增后,由资产移交部门(采购部)填写《固定资产验收移交单》一式三份,设备部、财务中心、资产使用部门共同签字确认后,正式列为固定资产,三级台帐部门分别进行登记建帐。

  4.2.3对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资产,资产使用部门应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精心维护。

  4.3固定资产的调拨管理

  4.3.1固定资产的调拨可分为内部调拨和外部调拨两种形式。

  4.3.2固定资产内部调拨由设备部负责组织执行。

  4.3.2.1由于生产需要固定资产在公司内迁移时,由提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迁移申请单》,分别由移出部门、移入部门签署意见,财务中心经理、设备部经理确认、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迁移。

  4.3.2.2批准后的《固定资产迁移申请单》一式四份,移出部门、移入部门、设备部、财务中心作为调帐凭证。

  4.3.3固定资产外部调拨,调入单位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经调入部门、调出部门确认,设备部、财务中心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调拨。

  4.4闲置固定资产的管理

  4.4.1闲置固定资产由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设备部组织相关部门论证,并填写《设备闲置(封存)申请单》,报送财务总监、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

  4.4.3闲置资产可分为原地存放、异地封存两种形式。

  4.4.4.1闲置资产原地存放时,将资产清单以防水密封的形式、牢靠地放置在封存包装内,一份留设备部存档,另一份送财务中心作为资产调整凭证;

  4.4.4.2闲置资产异地封存时,以木箱或其它材料进行稳妥的包装并把资产清单放置在封存包装内,指定地点存放;

  4.4.5闲置资产封存时,应采取防尘、防锈蚀、防潮措施进行适当维护;

  4.4.6原地存放的闲置资产由原所属部门负责看护,异地封存的闲置资产由企管中心负责看护;

  4.4.7闲置资产需要启用时,需用部门持原《申报闲置报告单》申报启用理由,经设备部经理签署意见,报财务总监,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

  4.5固定资产的报废

  4.5.1报废的依据

  4.5.1.1设备类报废

  a)使用寿命到期,折旧费已提完,无再使用价值和修复价值的设备。

  b)状况恶劣,损伤严重,无法修复或修复费用超过设备原值60%的设备。

  c)技术特性陈旧落后,结构先天不足,经一般性技术改造仍不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设备。

  d)因产品换型、工艺变更淘汰,不宜改造利用的设备。

  e)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限制使用或禁止使用的机电产品。

  f)因影响环保安全,继续使用将会污染环境,引发人身安全事故与危害健康,继续修复改造不经济的设备。

  4.5.1.2房屋及建筑物报废

  a)超过规定使用年限、长期废置不用、存在安全隐患,或其它原因且无使用价值的房屋及建筑物。

  b)因扩建或改造工程需要拆除的房屋及建筑物。

  c)由于政府部门规划或要求需要拆除的房屋及建筑物。

  4.5.2符合以上报废条件,由资产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设备部组织生产、技术等相关部门进行论证,并提交论证结论;涉及国家相关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4.5.3依据论证结论,设备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由设备部经理签署意见,报经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

  4.5.4财务中心、设备部、资产申请部门依据批准后的《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核减固定资产。

  4.6固定资产的盘点

  4.6.1每年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

  4.6.2采取财务中心组织、使用部门、设备部同时实地盘点、逐项核实的方法。

  4.6.3盘点人员做好各项盘点记录,认真核对每项资产,准确、详细的填写盘点表,将清查中产生疑议的资产进行详细记录,由财务中心经理会同相关部门经理到现场进行核实确认。

  4.6.4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处理

  4.6.4.1由各盘点小组出具盘点结果交财务中心汇总,由财务中心提交《固定资产盘盈报告表》、《固定资产盘亏报告表》报告,报财务总监、主管副总经理批示、总经理批准。

  4.6.4.2财务中心、设备部及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所在部门依据确认批准后的《固定资产盘盈报告表》、《固定资产盘亏报告表》,财务中心进行帐务处理,设备部、资产使用部门进行资产台帐调整。

  4.6.5不良资产的处理根据盘点结果,财务中心门会同设备部提交不良资产专题报告。

  4.7固定资产的档案资料管理

  4.7.1资产移交部门向设备部提供资产转固清单、资产项目明细帐。

  4.7.2资产移交部门负责每一项目技术资料、图纸的完整性,并交档案室存档,考核如违反上述规定,由企管中心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处罚决定!

资产管理制度2

  一、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

  1、财务收入管理制度。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发包、

  租赁、投资、资产处置等集体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一事一议”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等,应当及时入帐核算,做到应收尽收。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要加强票据管理,杜绝“白条”抵库。要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账目,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做到账款相符,账实相符。

  2、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日常开支按规定程序审批,重大事项开支应当履行民主程序。财务开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审核同意后,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盖章),报经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由会计人员审核记帐。财务流程完成后,要按照财务公开程序进行公开,接受全体成员监督。

  3、财务预决算制度。年初应当编制全年资金预算方案,按民主程序形成决议并张榜公示;预算调整时,要严格履行精品文档

  相关程序。年终应当及时进行决算,并将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结果向全体成员公布。

  4、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各财务管理岗位的职责、权限,实行账、款分管,支票、财务印鉴分别保管。实行会计委托代理的地方,要按照会计核算主体分设账户(簿)。应当尊重各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所有权和财产管理自主权,不得改变集体资金的性质。

  5、财务公开制度。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财务活动情况及有关账目,定期逐笔逐项向全体成员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年初公布财务收支计划,半年公布各项收入、支出情况,年末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等情况。

  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1、资产清查。定期进行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账实、账款相符。

  2、资产台账。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四荒地”、房屋、办公设备、农业基础设施等固定资产,要按资产的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资产台账的内容主要包括:资产的名称、类别、数量、单位、购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原始价值、折旧额、净值等。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还应当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人员)名称,承精品文档

  包费或租赁金以及承包、租赁期限等。已出让或报废的,应当及时核销。

  3、资产评估。集体经济组织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产,以参股、联营、合作方式经营集体资产,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合并或者分设等,应当进行资产评估。评估由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或具有资质的单位实施。评估结果要按权属关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全体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认。

  4、资产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应当制定相关方案,明确资产的名称、数量、用途、承包、租赁、出让的条件及其价格,是否招标投标等事项;同时履行民主程序。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经营时,应当签订经济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并向全体成员公开。经济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当及时归档并报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备案。

  5、资产经营。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经营的,要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公开合同履行情况;收取的承包费和租赁金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资产,要明确经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和经营目标,确定决策机制、管理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并向全精品文档

  体成员公开。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股份制或者股份合作制经营的,其股份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要定期对集体资产的`使用、维护和收益进行检查,确保集体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三、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制度

  1、资源登记簿制度。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等集体资源,应当建立集体资源登记簿,逐项记录。资源登记簿的主要内容包括:资源的名称、类别、坐落、面积等。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集体资源,还应当登记资源承包、租赁单位(个人)的名称、地址、承包、租赁资源的用途,承包费或租赁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发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事项等要重点记录。

  2、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制度。集体所有且没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以及果园、养殖水面等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应当采取公开协商或者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以公开协商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由双方议定。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集体精品文档

  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应当通过公开竞标、竞标确定。招标应当确定方案,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明确项目的名称、数量、用途、期限、标底等内容;招标方案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在招标中,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中标权。招标投标方案、招标公告、招标合同和相关资源应当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备案。

  3、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应当签订书面协议,统一编号,实行合同管理。合同应当使用统一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上交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并定期公开。经济合同及有关资源应及时归档并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备案。

  4、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制度。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集体资产和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主要用于发展生产、增加集体积累、集体福利和公益事业等方面,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不得用于发放干部报酬、支付招待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要纳入账内核算,严格实行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专项审核监督。

资产管理制度3

  为了加强酒店固定资产的管理,明确部门员工的职责,现结合酒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建立固定资产实物实账及管理,注明使用及管理部门。

  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号,购建、验收。

  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部门负责人,并订立相关的使用,交接、调拨、出售、报废、定期盘点等有关事项。

  置定资产总账及明细分类账。

  各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财务处理。

  定期做好资产盘点工作,做到账实相符。

  对于新添资产先由部门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购买,并在申购单上注明名称,型号、规格、性能、质量、用途。

  针对资产内部调拨,须到财务部办理固定资产调拨手续,不得私下转借。

  对于出售的部分资产须由部门注明出售原因,报总经理批准,财务根据出售处理报告。××是发票及收款,部门见发票及收据方可办理发货手续。

  对于报废的`资产,须由相关技术人员检测后提出报废报告,送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行财务处理。

  每三个月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每次盘盈、盘亏均由当事人负责。

  定期维护保养,未经总经理批准一律不得外借。

  对严格执行本制度的部门和个人、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违反本制度的部门和个人由酒店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

  本制度由财务负责监督执行和解释。

资产管理制度4

  第一条固定资产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单价在20xx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机器、机械、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办公家私、办公设备。

  第二条本制度的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银怡集团及属下各中心的固定资产的计价、申购、验收、发放、管理、分类编码、调拨、损坏、报废、盘点等。

  第三条固定资产计价

  一、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买入价(含资产的本身价值、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成本、税金等)计价。

  二、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三、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四、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设备市价计价。

  五、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的',按照固定资产的原价,加上改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六、企业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税项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四条固定资产的购置

  固定资产的购置应由使用人/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申购/调拨单》,经中心负责人同意后,交采购部统一购置。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验收与发放

  一、无论以何种形式增加的固定资产都必须按照验收程序办理交接验收手续。固定资产的验收由采购部、仓库、申请部门联合进行验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工程类资产,如有需要工程部也要参与验收。《固定资产验收单》根据验收情况开具,完成后连同《请/付款单》、《采购申请单》、发票一并交财务中心、使用部门留存。

  二、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由仓库填写《直拨物料验收单》或《出仓单》,通知行政中心做好资产登记,建立标签、资产卡片,由使用部门到仓库办理领用手续。

  第六条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固定资产购置后归使用部门进行管理。使用部门必须通知行政中心新增固定资产,行政中心会同财务中心依其类别统一编号,并粘贴标签,更新固定资产明细帐。

  二、财务中心建立资产卡片并归档。

  第七条固定资产分类及编码

  一、行政中心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码,标签贴于资产显著位置。标签内容包括设备编码、名称、规格型号、购买时间、使用人、使用部门六项内容。标签是用于资产管理、盘查核实的重要标志,任何人不能将它撕下或破坏。

  二、代码构成:一级代码+二级代码+三级代码+流水号。

  第八条固定资产的盘查

  一、每年6月、12月须进行对全集团的固定资产全面盘查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具体日期以行政中心发文通知为准。固定资产的盘查,要做到帐、卡、物三者相符。

  二、各中心文员作为部门资产管理人员,负责本中心资产的自查和盘点,并编制本中心的《固定资产盘点表》,报行政中心。

  三、行政中心根据各中心的《固定资产盘点表》,会同财务中心对各中心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盘点。对各中心盘盈盘亏的资产,找出原因及责任人。如属管理不善等人为因素造成的,将追究当事人和管理者的责任,并视具体情况赔偿损失。

  四、盘查工作结束后,对盘盈的固定资产要查清来源,财务中心重新估价入帐;盘亏的固定资产由行政中心、财务中心查原因,分清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集团领导审批处理;必要时,财务中心需到财税局报备并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第九条固定资产的调拨

  一、中心内的`资产调拨,资产需求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申购/调拨表》,经中心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拨。

  二、中心外的资产调拨,除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外,还需报原资产所属中心负责人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调拨。

  三、所有资产调拨审批后,必须到行政中心进行资产调拨登记,重新做好标签及修改资产卡片信息;未在行政中心进行资产调拨登记的,资产原使用者未经批准擅自将固定资产调出、外借、交换、出租、变卖、拆套、串换的,公司将依法追究经济责任。

  第十条闲置的固定资产要妥善处理并保持其完好状态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的报废、清理

  固定资产的报废,由使用人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由使用部门副总加具意见,由运行部/工程部检测确认该资产是否具有维修价值。其中电子设备的报废流程及相关管理规定按照《电脑设备管理办法》(银集行字[20xx]112号)执行。

  总价值在1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由使用中心负责人确认后可以报废;总价值在1万元(含)以上的固定资产,使用中心负责人确认后,报行政中心、财务中心、总裁审批后报废。

  确认报废的固定资产,需要变卖的,由行政中心通过三家以上的废品回收站报价,价高者得;此过程必须有财务、行政中心参与。固定资产的报废或变卖,使用部门必须通知行政中心做好登记,更新固定资产台帐。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与原制度有不符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资产管理制度5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采购、使用、保管和报废等管理,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三条 根据资产的价值和使用年限,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两类。

  1、固定资产:单位价值20xx元以上(含20xx元),或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有形资产。

  2、低值易耗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下(不含20xx元)的各种用具物品和办公用品等,并且使用期限1年以下。

  第四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实物管理,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价值管理,使用部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

  第五条 综合管理部设资产管理员岗位,负责对公司资产的全面统一管理,按部门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分设帐薄进行管理,资产使用部门要同步建立使用台帐,各部门必须设立一名兼职的资产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使用资产进行登记,综合部资产管理员要定期会同相关部门对公司资产进行盘点。

  第六条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各部门提出采购要求,报综合部(资产管理员)审核,综合部根据现有资产情况及消耗标准,判断是否同意购置或直接从其它部门调拨并加注意见,如需采购,报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由物资采供部或综合管理部采购人员采购。

  第七条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验收:采购的资产由采供部和综合管理部依据《物品采购申请表》联合验收,详细核对品名、规格、数量、金额,仔细检查商品质量,对验收合格的物品填写《入库单》,记入库存;对验收不合格的物品须及时通知采购人员调换,否则不予入库。

  第八条 固定资产的.发放:发放固定资产时,须经相关人员和行政副总审批签字后办理,领用人必须在《出库单》中签字确认。使用过程中因保管不善或其它人为因素造成固定资产遗失、失窃或损坏的,必须按规定赔偿。

  第九条 低值易耗品的发放:发放低值易耗品时,综合管理部根据现有资产情况及消耗标准确认是否超标并加注意见,领用人和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须分别在《出库单》中签字确认。

  第十条 办公资产使用人离职时,须将办公资产移交或归还所用办公资产,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核实、确认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登记与转移:综合管理部负责核查、统计各部门的固定资产,明确部门使用管理责任。综合管理部资产管理员应根据《固定资产出库单》及时登记资产管理台帐。部门固定资产出现遗失、损毁的应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经总经理办公会及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更新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固定资产公司内部调拨转移的,须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转移通知单》经转出、转入部门相关人员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转移。

  第十二条 低值易耗品的登记:综合部资产管理员依据《低耗品出库单》,分设部门台帐进行登记。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报废:固定资产经专业人员确认已无法维修或维修费用超过资产原值时,由使用部门申请报废,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四条 低值易耗品的报废: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同意,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批后报废。

  第十五条 资产的盘点、检查

  1、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资产的自查和盘点,并将清查盘点情况报综合管理部。

  2、综合管理部负责资产的登记、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不定期抽查各部门的资产管理情况。

  3、每季度末,综合管理部会同财务部对各部门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盘点,并出具书面报告。对各部门盘盈盘亏的资产,找出原因及责任人,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处理。如属管理不善等人为因素造成,将追究当事人和管理者的责任,并视具体情况赔偿损失。

  第十六条 资产交接

  1、资产管理人员进行工作交接时,须保证账目与实物相符,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

  2、部门负责人新到岗时须对到岗部门固定资产进行确认。

  第十七条 未尽事宜根据物资管理和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从二Oxx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资产管理制度6

  为加强学校财产管理,防止积压、浪费,减少损坏。牢固树立以教学为中心的工作指导思想,努力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财产管理的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总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教书育人,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率。

  财产管理的任务:加强财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校及师生财产安全,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

  一、财产内容

  (一)、固定资产(单价500元以上、成批同类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物质)

  1、学校的所有土地、建筑物、活动场地、设备和环境设施、交通工具等。

  2、各处室、班级内配备的各种电器、电脑、电教设施、文件柜、桌、椅、沙发等物品。

  3、教学楼内学生用课桌凳、电器、电脑、电教设施。

  4、图书馆、阅览室内设备及各类图书。

  5、实验室内各类仪器、电教设备、教具等物品。

  6、音乐器材、美术器材、体育非易损器材。

  7、其它固定资产。

  (二)、非固定资产

  1、各类办公用品、学生实验用药品、器皿等。

  2、学校正常维修购置的材料、配件及其它物品。

  3、体育教学用各类易损器材。

  二、财产管理

  (一)财产管理与组织分工

  1、学校的财产实行归口领导,层层负责、统一管理的原则,避免重购轻管、只用不管的倾向。

  2、分管总务工作的负责人员,对全部财产负责。

  3、各班主任、教师要对本部门本班级的财产负责日常管理,保证办公、教学的正常使用和财产安全。班主任为本部门本班级财产日常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二)、财产的购买、登记与领用

  1、财产的购买审批程序制度

  学校各部门因教学、办公需要购买设备及物品,应由处室主任向分管校长提出,经校长办公会同意,然后处室主任填写《物品购置申请表》,经分管后勤的校长审批签字后,由总务处购买。使用部门到总务处保管室办理出库手续,领取物品。

  2、财产登记中要依照规定,正确分类,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

  3、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或出售单位的帐面原价、调拨价等记帐。

  4、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中实际发生的工资、材料费用全部成本记帐。

  5、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提供的价值凭据记帐。

  6、财产管理要做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7、特殊情况如办公、教学需要进行财产调整,经分管后勤的校长同意后,有关负责人须经总务处办理变更手续。

  (三)、财产的年核制度

  1、学校的财产实行年核管理制度,以学年为一阶段,总务处根据学校规定的配备设施目录,学年初负责财产配发、登记工作,学年末负责财产核实验收工作。

  2、有关责任教师学年初对总务处配备的设备、用品目录单要验收签字,并负责日常使用管理,保证一切财产的安全。

  3、总务处和电教室维修人员对各处室、部门财产要执行平时与集中相结合的维修制度,集中维修在寒、暑假进行,保证办公、教学的正常使用。

  (四)、财产的报损与报废

  1、学校财产报废,应由管理人员、总务处工作人员及技术人员做出鉴定,经确定无修复价值后,经有关人员上报,总务主任签署意见,分管后勤的校长批准后,方可报废(填写物品报废申请单)。大型、精密、贵重设备仪器的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2、低值易耗品做到节约和爱护使用。如有损坏,及时到相关处室、年级、教研组报损,然后到总务处登记。

  3、报废固定资产残值,不得任意销毁或转给私人,按合法程序作变价处理。

  4、固定资产变价收入计入修购基金,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用于固定资产的维修和购置。

  三、公物的借用与赔偿

  (一)、公物私借与借转租制度

  1、学校公共财产一般不予外借,因有特殊情况确需借用的须经校长批准。

  2、因工作需要借用公物的应出具借据。借用期间因保管不当造成物品丢失的应照原价赔偿,因使用不当造成物品损坏的,根据损坏程度给予合理赔偿。

  3、私人借用公物,出具借条时应按规定注明借用期限,并按期归还。

  4、严禁私拿公物,否则按所拿公物价值的两倍以上扣发工资做为赔罚金。

  5、学校教职工携带公物出大门必须持总务处开出的物品出门证。没有物品出门证而门卫私自放行的,一经发现扣发门卫与放行物品价值等同数额的工资。

  6、非本校人员不得借用本校公物,因情况特殊确需借用,须经校长批准。

  7、私人所借物品超出学校规定期限者,借用关系自动转为租赁关系,从超期下月起,按月从工资中扣除相应的公物租赁费。归还后由保管人员通知财务人员从当月起停扣租赁费。

  (二)、公物损失赔偿制度

  1、教室课桌课凳开学时按班级实有人数配备。定人、定位。谁用谁管,期末按班级点清数量交总务处验收。

  2、学生人数增减,教导处把班级和增减人数通知总务处,由总务处增设或收回桌凳,学生和班级之间不得私自乱拉或自行调动桌凳。

  3、发现学生不爱护公物,将桌凳乱刻、乱画、乱拉或人为损坏丢失者,除批评教育外,视其损坏程度,实行经济赔偿。

  4、电教、语音、实验设备要妥善保管,人为损坏要酌情赔偿;如果丢失要照价赔偿。

  5、教室门窗玻璃要保护好。做到:上学开门窗,放学、放假关门窗,由当天值日生负责管理,责任到人。无意损坏酌情赔偿,属责任事故或有意损坏者加倍罚款。

  6、住校生对寝室配给的床柜等住宿设备要严加爱护,做到定人、定位。无意损坏的酌情赔偿,有意损坏除严加处理外加倍赔偿。

  7、全校师生应爱护学校花草树木,不准在花草上拉绳晒衣,有意损坏使花草树木致残者按原价的两倍赔偿。

  8、归还所借公物时,如发现因使用不当而损坏的,根据公物损坏程度酌情赔偿。

  9、对非正常损坏的公物,谁损坏谁赔偿;找不到直接损坏者,由直接责任人负责赔偿。

  四、财产管理的监督

  1、学校各级管理人员如果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由分管校长和校长提出批评,限期改正;造成财产损失或流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责任,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2、学校教职工有权对财产管理中违规违纪行为和学校资产的完整与完全进行监督,各级管理人员应当正确对待。

  五、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在校方主管领导。

资产管理制度7

  一、校固定资产应实行分工管理,做到权责统一。教室等建筑物和一些公共设施由总务处管理;电化教学设备由总务处确定专人管理;一般家俱、器具在统管与分管基础上实行定位置、定数量、定管理人员,并由学校保管员作好登记和检查工作。

  二、学校必须建立固定资产的账卡制度,并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的不同特点设立账卡,予以登记,使用单位或个人也要按品名登记明细账卡,以便查对。

  三、学校教室等建筑物应合理使用并及时维修保养。

  四、对学校专用设备一是制定技术管理制度,定期检查与修理,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可用;二是做到不经批准不准拆改;三是专项设备管理人员必须能熟练操作,凡不懂操作技术者不能上岗;四是主要教学设备(含电教设备)、辅助设备和动力设备等要始终保持其完整体系;六是要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爱护设备的教育,提高其爱护设备的责任感。

  五、学校图书室应设置图书管理员并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对图书按不同类别登记造册,使其为教育、教学和科研服务,防止图书资料的损坏和丢失。

  六、其他财产也应区别不同情况,制定具体管理要求。

资产管理制度8

  全校师生员工要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损坏公物为耻的好风尚,敢于同破坏公物行为作斗争,各处室、各班级对校产管理列为评选先进条件之一

  一、学校财产管理由分管校长负责,校产管理领导小组管理。

  二、学校的一切公物(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教学用品,生活用品,建筑材料等)都应登记建账,添置的新物以及上级调来的物资、发下来的奖品,亦应先登记后使用,做到账物相符。

  三、固定资产由总务处指定专人负责,建立总账,各部门(学校各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办公室、仪器室、图书馆、电脑室、体育室、教室等)相应建立固定资产保管清册,由各部门管理员保管,资产每学期清点一次。消耗品和建筑材料每月结算一次,由校产管理领导小组期初、期末各检查一次。

  四、校产校具的添置由总务处统一办理。总务处采购人员,应掌握市场信息和国家政策规定,采购物品要坚固耐用,价廉物美。

  五、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不得任意转换,如要调出调进,须会同总务处办理,班级公物因损坏需修理,应坚持学生申请,班生活委员、班主任审查,总务处批准的手续。以便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执行赔偿制度。

  六、新增添的校产校具一律经学校保管部门办理验收、入库及登帐手续后,方可办理财务报销。

  七、教职工调离学校时,须将领用或借用的校具交还给总务处,不得私自带走或转让他人,否则,不予办理调离手续,并追查经济责任,严肃处理。

  八、剧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应加双锁,单独存放,由仪器管理员和办公室共同保管,按国家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九、领借物品必须本着节约和实事求是精神,一定要办理领物借物手续,外单位借用物品,必须凭单位借条,经校领导或总务处同意后出借,贵重物品,原则上不出借,如必须出借时,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借出物品,须按时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十、为加强校产管理,减少损坏现象,总务处建立维修登记簿,各班如有损坏要及时上报,并按制度赔偿。执行班组财产检查制度,每日检查一次,期末公布各班财产管理结果。

  十一、管理员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管好学校财产,如有失职,致使校产受到损失者,必须严格追究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和财物损坏程度,赔偿全部或部分费用,贵重物品加倍(2—5倍)赔偿。

  1、学校固定资产应实行分工管理,做到权责统一、教学设备、电化教学设备由教导处确定专人管理,房屋、建筑物和管理用具由总务处管理,一般家具、器具在统管与分管的基础上实行定位置、定数量、定管理人员。

  2、学校必须建立固定资产的账卡制度,做到学校根据每一件固定资产的不同特点设立账卡,予以登记,使用单位或个人也要按品名登记明细账卡,以便查对。

  3、学校房屋建筑物应合理使用与及时维修保养。

  4、对学校专用设备

  一)是制定技术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检验与修理,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可用;

  二)是做到不经批准不准拆改;

  三)是专项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娴熟操作技术,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四)是主要教学设备(含电教设备)、辅助设备和动力设备等要始终保持其成龙配套的完整体系;

  五)是对精密机械仪器应制订操作规程、使用制度、维修保养与交接制度,各学科、各部门对此应组织协作共用,提高其利用率;

  六)是要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爱护设备的教育,提高其爱护设备的责任感。

  5、对交通工具应妥善维修保养,围绕教育、教学、科研和经营管理工作需要合理使用,并建立有效管理制度,以杜绝不正之风。

  6、学校图书应设置管理部门,图书室,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使其为教育、教学和科研服务,防止图书资料的损坏和丢失。

  7、其他财产也应区别不同情况,制定具体管理要求。

  一、管理原则

  1、分级管理原则

  总务处是学校财产物资的总管。总务处设置专职财产管理员和仓库保管员,依据财产物资的分类建立各类帐册,做好财产物资的验收、登记、计帐工作,定期清点工作,报损、报废、销帐工作。

  组室部门管理。财产物资使用部门(主要是实验室、信息中心、图书馆、食堂等部门)落实部门兼职财产管理员,依据财产物资分类建立部门分类帐册,做好新添置财产物资的登帐工作,配合总务处财产管理员清点财产,做好报修工作以及报废销帐工作,做到帐物相符。

  班级管理。班主任是班级财产物资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班主任要落实班干部一起管好班级财产,要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防止班级财产的丢失和人为损坏。

  财务监管。财务是负责固定资产财务金额变动审核记账。

  三中固定资产管理人员配置结构图:

  2、资产管理的范围

  产权属于本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都需要登记。这个定义从两个方面进行了界定:一是产权属于本单位,它包含了产权属于单位,但发给职员个人使用的办公用品,例如: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等。同时它排除了租借的办公大楼、其他单位委托或暂存的资产、个人带到单位的资产等非本单位产权的资产;二是固定资产。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长期保持形态不变化的资产,可以根据价格数量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耐用品两类。这里我们只管理固定资产、耐用品,易耗品和易损品不登记,易耗品是指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的`资产,有些虽然价值不菲,例如打印机硒鼓几百元一个,使用不到几个月,就不用登记,易损品是指容易损坏的,例如玻璃杯、灯泡、试管等也不用登记。

  二、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的核算范围

  (1)单价在800元以上、耐用在一年以上的各类物品

  (2)课桌椅

  (3)图书资料

  2、固定资产的分类

  按原国家制定的《固定资产分类目录》

  3、固定资产的计价

  (1)新建、购入、有价调拨的固定资产,分别按造价、购入价和调拨价入帐。

  (2)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开支的人工费、材料费入帐。

  (3)原财产改制成另一财产,应先办理报废手续,后这将改制成的财产估价入帐。

  (4)无偿调入、赠送的固定资产,按同期市场价估价入帐。

  (5)调出、报废、盘亏和变价处理的固定资产在办妥手续后按帐面数销帐。

  (6)房屋和建筑物扩建、拆除应分别增减其原值。

  (7)修理、修缮所开支的费用不计固定资产(不增加其原值)。

  (8)购置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包装费、杂费不计入固定资产原值,购置固定资产所发生的附加费(除汽车外)也不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学校固定资产按现行财务制度不计提折旧。

  4、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

  (1)固定资产应由总务处统管,建立学校固定资产总帐和部门财产明细帐。

  (2)部门指定兼职财产管理员,建立部门财产明细帐。

  (3)定期清查财产做到学校帐、部门帐。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4)固定资产购置,必须经由仓库保管员验收、登记,在核对数量、规格、质量和金额无误后录入教育资产监管网,打印出资产条形码连同实物交使用部门验收。并开出固定资产记账单送财一式二份,一份连同发票办理手续。

  (5)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应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置。属自然损耗可由使用部门,财产管理员经部门主管审定后填写报损、报废单连同报废残品如数交总务主管核对验收。

  (6)报废残品变价处理后的残值收入交学校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打入财政局指定账户,作重置固定资产之用。

  (7)图书资料按图书管理办法管理,凡借阅图书产生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对贵重和稀缺图书资料无法补充的应视其价值增加不同倍数补偿。

  (8)部门财产管理员应相对稳定,确因工作原因变动,必须会同学校财产管理员一起办妥财产清点交接手续。

资产管理制度9

  第一条 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存货及财产盘点的正确性,盘点事务处理有所遵循,并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以达到财产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盘点范围

  (一)存货盘点:系指原料、油料、物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养材料、外协加工料品、下脚品。

  (二)财务盘点:系指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

  (三)财产盘点:系指固定资产、保管资产、保管品等的盘点而言。

  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资本支出购置者。

  2、保管资产:凡属固定资产性质,但以费用报支的杂项设备。

  3、保管品:以费用购置者。

  第三条 盘点方式

  (一)年中、年终盘点

  1、存货:由资材部门或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财务:由财务科与会计科共同盘点。

  3、财产:由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二)月末盘点

  每月末所有存货,由经管部门及财务部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经管项目500项以上时,得采取重点盘点。

  (三)月份检查

  由检核部门(总经理室)或财务部门照会其部门主管后,会同经管部门,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第四条 人员的指派与职责

  (一)总盘人:由总经理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二)主盘人:由各事业部主管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三)复盘人:由总经理室视需要指派及事业部经管部门的主管(含科长、厂长、处长),负责盘点监督之责。

  (四)盘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五)会点人:由财务部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六)协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盘点时,料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七)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抽点人,其职责亦同。

  (八)监点人:由总经理室派员担任。

  第五条 盘点前准备事项

  (一)盘点编组

  由财务部门主管于每次盘点前,事先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呈总经理核定后,公布实施。

  (二)经管部门将应行盘点的财务及盘点用具,预先准备妥当;所需盘点表格,由财务部门准备。

  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置标示牌。

  2、现金、有价证券及租赁契约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3、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4、各项财务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门将尚未入账的有关单据如缴库单、领料单、退料单、交运单、收料单等利用“结存调整表”一式两联,将账面数调整为正确的账面结存数后,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第一联送经管部门。

  (三)盘点期间已收到料而未办妥入账手续的原、物料,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第六条 年中、年终全面盘点

  (一)财务部门应于呈报总经理,经核准后,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事业部的'盘点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后,拟订盘点计划表,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二)盘点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料,至于各生产单位于盘点期间所需用料的领料,材料可不移动,但必须标示出。

  (三)年中、年终盘点,原则上应采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事情特殊,无法办理时,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方式进行。

  (四)盘点应尽量采用精确的计量器,避免用主观的目测方式,每项财物数量,应于确定后,再继续进行下一项,盘点后不得更改。

  (五)盘点物品时,会点人均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于“盘点统计表”,并每小段应核对一次,无误者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后,将该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各自存一联,备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点;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经管部门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第七条 不定期抽点

  (一)由总经理室视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可由财务部门填具“财务抽点通知单”于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办理。

  (二)盘点日期及项目,以不预先通知经营部门为原则。

  (三)盘点前应由会计部门利用“结存调整表”将账面数先行调整至盘点的确实账面结存数,再行盘点。

  (四)不定期抽点,应填列“盘存表

  第八条 盘点报告

  (一)财务部门应依“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一式三联,送经管部门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门汇总转呈总经理签核,第一联送经管部门,第三联转送总经理室,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作为账项调整的依据。

  (二)不定期抽点,应于盘点后一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年中、年终盘点,应由财务部门于盘点后二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

  (三)盘点盈亏金额,平时仅列入暂估科目,年终时始以净额转入本期营业外收入的盘点盈余或营业外支出的盘点亏损。

  第九条 现金、票据及有价证券盘点

  (一)现金、银行存款、零用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项目,除年中、年终盘点时,应由财务部门会同经管部门共同盘点外,平时,总经理室或财务部门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二)现金及票据的盘点,应于盘点当上下班未行收支前或当日下午结账后办理。

  (三)盘点前应先将现金存放处封锁,并于核对账册后开启,由会点人员与经管人员共同盘点。

  (四)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现金(票据)盘点报告表”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认后呈核,第一联经管部门存,第二联财务部门存,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五)有价证券及各项所有权状等应确实核对认定,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有价证券盘点报告表”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订后呈核。第一联存经管部门,第二联存财务部门第三联送往总经理室,如有出入,应即呈报总经理批。

  第十条 存货盘点

  (一)存货的盘点,以当月最末一日举行为原则。

  (二)存货,原则上采全面盘点,如因成本计算方式,无须全面盘点,或实施上有困难者,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盘点方式。

  第十一条 其他项目盘点

  (一)外协加工料品:由各外协加工料品经办人员,会同财务人员,共同赴外盘点,其“外协加工料品盘点表”一式三联。应由代加工厂商签认。第一联存经管部门,第二联财务部门存查,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二)销货退回的成品,应于盘点前办妥退货手续,含验收及列账。

  (三)经管部门将新增加土地、房屋的所有权的影印本,送财务部门核查。

  第十二条 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盘点人员,对于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应行准备事项,必须深入了解。

  (二)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并须依时间提早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向该组复盘人报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故而觅妥代理人应经事先报备核准,否则以旷职论处。

  (三)所有盘点财务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物的进出及移动。

  (四)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内所有栏位若遇修改处,均须经盘点人员签认始能生效,否则应查究其责。

  (五)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磅秤或换算的确实资料为据,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记录之。

  (六)盘点人员超时工作时间得报加班或经主管核准可以轮流编排补休。

  (七)盘点开始至工作终了期间,各组盘点人员均受复盘人指挥监督。

  (八)盘点终了由各组复盘人向主盘人报告,经核准后始得离开岗位。

  ?第十三条 盘点工作奖惩

  (一)盘点工作事务人员要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切实遵照办理。表现优异者,经由主盘人签报,各嘉奖一次,以资奖励。

  (二)违反本办法的视其违反情节的轻重,由主盘人签报人事部门议处。

  第十四条 账载错误处理

  (一)账载数量如因漏账、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记账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申诫以上处分,情况严重者,应层呈总经理议处。

  (二)账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律由直接主管签报总经理议处。

  第十五条 赔偿处理

  财、物料管理人员、保管人有下列情况者,应送总经理议处或赔偿相同的金额:

  (一)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二)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三)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某年某月某日起生效。

资产管理制度10

  为加强学生会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学期初各部门报本学期日常和活动用品预算,办公室统一汇总后,报团委老师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一般分批次进行。

  二、日常用品的购买由办公室负责和统一管理;对于低值易耗用品的支出应在《日常用品领取登记薄》上登记。

  三、已预算的活动用品的购买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活动结束后及时把购买凭证和剩余物品上交办公室,能长期使用的'物品办公室要在《固定资产登记一览薄》上登记,以掌握学生会全面的财务状况,各对应保管部门要在《固定资产使用状况登记薄》上记载财物使用状况,直至报废。

  四、办公室收取发票后,应及时登记,报销后及时将报销款返还个人并要求收款人签字。

  五、鉴于宣传部工作的特殊性,其所需物品一般以学期为单位集中购买。

  六、临时开展的活动需购买物品的,活动组织负责人应提前向主席提出申请,紧急情况可根据需要临时购买,但超过50元的须报经主席审批,经审批后方可进行。

  七、固定资产的使用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保管部门要切实履行保管职责,以发挥固定资产最大使用。

  八、各部门的财务活动及物品使用均应严格遵守本规定。否则出现问题,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资产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总则

  考核目的

  第一条、为加强本部门管理,建立强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为人员调配、薪资调整、人事异动、培训及奖金分配提供依据,保证部门总体目标的实现,实现部门高速、稳健运作,为员工稳步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考核意义

  第二条、考核是为了促进考核者与被考核者之间的工作交流和思想交流,使沟通与反馈形成制度。考核有利于考核者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利于部门从总体上把握员工目前的工作现状与思想现状,奖优罚劣,合理分配,从而充分开发人力资源优势,进而完成本部门管理目标。

  适用范围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部门全体在岗员工(部门负责人由公司上级进行考核)。

  第四条、试用员工工作标准遵照本制度规定的各项考核要求执行。

  考核原则

  第五条、务实原则:务实是考核工作成绩的标准。

  第六条、量化和主观评价相结合的原则:本考核制度尽量采取量化的方式对岗位职责及岗位质量职能进行分解,不可量化如工作态度、职业行为准则的执行情况等尽量用事实进行说明,并按照一定标准折算成分数。

  第七条、公正原则:考核者与被考核者对考核过程中所反映的事实应采取客观公正的态度,尽量降低考核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影响,部门负责人对各组的考核公正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 考核执行体系

  对象分类

  第八条、根据本部门各岗位工作职责特点,将考核对象分为三类:

  1、 文职级员工(指助理、技术工程师)

  2、 组长级员工(指各组长和各组指定负责人)

  3、 技术级员工(指值班员、维修员)

  考核内容

  第九条、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行为规范执行情况三方面。其中,工作业绩考核得分所占比重为80%,工作态度考核得分所占比重为20%,行为规范考核得分所占比重为10%。

  业绩考核重点

  第十条、1、文职级员工业绩考核重点突出岗位质量职能、成本控制执行情况及工作效率、工作完成质量方面;2、组长级员工的业绩考核重点突出小组管理效果、月度重点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及与相关单位的协作配合方面;3、技术岗位员工业绩考核重点突出岗位质量控制、生产效率方面、及临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工作态度考核重点

  第十一条、工作态度考核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主要从纪律性、责任心、协作性、主动性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各级员工的工作态度由各员工直接上级评价、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态度由厂长直接评价得出。

  行为规范考核重点

  第十二条、 主要以《职业行为准则》中的自19条为主要考核重点,以劳动纪律监察结果及各单位反馈信息为依据进行考核。

  考核方法

  第十三条、考核采用分层次、交叉监督的方法,即由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级对其工作绩效、工作态度进行检查评定,并结合与其岗位有业务联系的其它员工反馈的信息评价其工作执行情况(如管理职务的管理行为及工作方法须参考被管理者的意见进行考核),行为规范执行情况根据劳动纪律监察结果得出。

  第十四条、部门负责人将随时对考核者的客观性、公正性进行检查,并将结果记录在册,作为对考核者的工作评价内容之一。

  第十五条、工作业绩和工作态度的考核的扣分和加分项均需提供具体事实或现象说明,考核结果需知会当事人。考核时需附有当事人签名和确认。

  考核标准

  第十六条、考核标准见各岗位绩效评定标准、工作态度评定标准、行为规范评定标准。

  考核执行时间

  第十七条、考核周期:工作业绩和工作态度实行每月考核一次、行为规范实行每季度综合考核一次。

  考核组织

  第十八条、部门负责人负责考核制度的起草、修订、解释工作;考核反馈信息、数据的统计整理工作;考核执行过程监察工作;考核申诉意见的`处理工作。

  第十九条、部门每一位员工既是被考核者,也是考核执行人,有权对下属员工和业务联系较紧的其它员工的工作业绩和表现进行评定,同时也有义务接受直接上级和其它员工的考核与监督.

  第三章 考核结果应用

  考核结果体现形式

  第二十条、考核结果以考核分数形式体现,即考核分数=总分100-扣分项+加分项。

  结果应用

  第二十一条、当月考核结果与考核奖金挂钩,其具体实施为:

  1、 考核分在95分(含95分) 以上的,不扣当月考核奖金。

  2、 考核分在95到85分(含85分)的,每多扣一分,扣5元考核奖金(即实际考核奖金=每月考核奖金-(95-实得考核分)*5元)。

  3、 考核分在85到70分(含70分)的,扣除当月考核奖金的50%。

  4、 考核分在70分以下的,扣除当月全部考核奖金。

  5、 考核分超过100分的,每多一分,奖励5元。

  第二十二条、员工的考核结果为人员调配、薪资调整、人事异动、培训及奖金分配提供依据,详细情况另定。

  反馈与申诉

  第二十三条、考核者须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者,内容包括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改进建议等;反馈是双方的,尤其是进行考核沟通时,考核者应留出充分的时间让被考核者发表意见。

资产管理制度12

  在现在社会,我们都跟或者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收集整理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幼儿园的财产物品是保证幼儿园教学计划圆满完成完成所必须的物质条件,园内各部分都要管理好、用好财产,做到物尽其用,充分发挥作用,建立财产保管制度,以保证幼儿园的`教学顺利开展顺利进行,并要防止物品的积压、浪费和损失。

  一、班级财产管理

  1、幼儿园班级班上财产管理责任人为各班班长。

  2、重新分配各班使用的财产、物资每学期开学前半期登记一次,期末结束前,副班长及保育员要协同班长清点班务财产并做好登记。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上交幼儿园后勤园长处,一份班级留存。如发生班长更换,新班长须按照登记表清点物品验收,内容及数目相符在交接栏内签名,以示军用物资班级财产物资交接清楚。

  3、各班的录音机、DVD跟班长,班长午休则随班换走,但也须填写在登记表上为。

  4、各班保管使用的权利、物资,及非本班人员不得擅自拿用,特殊需要的可向该班转作的班长借用,定期归还,如有损毁负责赔偿。

  5、财产班务财产在使用期间有毁损、遗失,由班长向后勤组长报告,属合理损耗的准予注销并根据需要重新补发,登记入册。如无需要不补发。如属自相矛盾遗失或损坏,视情节轻重优劣负责修理或补偿。

  6、各班如须购置新衣物,必须在每学期开学每一周制定出本班一学期所需的办公用品计划,报经园长审批后,由后勤组统一购买。

  7、如需购买急用物品时,必须先写一份申请报告,经园长批准后,由本园派出专人购买或者本班老师自行购买,购买物品票据需齐全,交由后勤园长审核后方能缴费。

  二、园务财产管理

  1、园内所有固定财产由后勤组直接负责管理,保管员每学期清点核对一次,并做好记录。

  2、保管员将园务财产定义分类注册管理,做好出库和乔尔纳的登记。教职工在不浪费的前提下按需领取物品,缴付物品必须进行登记。

  3、凡园内公共活动场地、会议室、电脑室、多功能室等所陈设的体育器械、电器设备、教具、玩具、桌椅等均由保管员立册登记、管理,这些物资未经后勤园长同意不得擅自搬动和挪作班级班主任使用,违反者,幼儿园有权严处,对毁坏、遗失者要处理并赔偿。

  4、放置体育器材室内的体育活动器械,以及走廊上供班级资源共享的体育器械,各班级因活动需要移动使用后,要负责清点分类放回存放地点。如有损坏应向办事员报告及时检修。保健医生和后勤园长负责监督和检查班级户外活动体育器械使用情况。

  5、如教师发现物品付之一炬、损、错、漏要报告保管员,检查原因,各班级借用的教材教具要登记,定期退还。遗失或损坏,视情节日常事务轻重负责修理或赔偿。

  6、幼儿园经营性园长未经园长批准不得外借。

资产管理制度13

  固定资产是企业长期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涉及大量的资金和成本,管理好固定资产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至关重要。因此,制定一套科学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企业必须要做的事情,下面将详细介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管理的目的

  既然需要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那么首先要明确管理的目的,这对于制定制度非常重要。固定资产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企业固定资产的安全和稳定增值,使其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竞争力。

  二、固定资产登记管理

  在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时,企业必须要做好固定资产登记管理。这包括对固定资产进行标识编码、分类登记、建立档案和清查等工作。登记时,应注意需要对固定资产的名称、型号、数量、购置日期、使用部门、车间等进行详细记录,并在资产转移、报废等情况下及时更新登记信息,保证固定资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三、固定资产入库管理

  在固定资产入库管理方面,企业应该制定相关规定,保证所有固定资产均按规定进入库房,并在入库前进行验收、标识和清点,确保不良品不进入库房,同时保证已验收的固定资产立即进行登记并进行清点。

  四、固定资产使用和保管管理

  固定资产的使用和保管是企业管理固定资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企业需要明确固定资产使用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以及对固定资产的保管管理制度的规定,这样才能实现对固定资产实时的监控和管理。在使用和保管中,企业还需要规定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保险和安全等方面的事项,确保固定资产能够始终保持正常使用状态。

  五、固定资产清查管理

  企业需要制定固定资产清查制度,明确清查周期、清查方式和清查的时间等方面的规定,并安排专门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及时发现固定资产的失踪、破损、报废等情况,避免因固定资产管理不善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六、固定资产处置管理

  当固定资产到达其使用寿命或需要升级时,企业需要制定固定资产处置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应包括固定资产报废、出售、捐献等方面的内容,并规定处置的标准、程序和责任人,一旦固定资产除产生,即可立即进行处置,避免固定资产过多而不得重复利用,对企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七、固定资产统计报表

  企业需要制定固定资产统计报表,对企业的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统计,并定期向上级单位和财务部门进行报告,以便精确掌握企业的资产状况,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调整和完善管理制度。

  以上就是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企业在制定此制度时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企业通过制定合理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能够有效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企业的竞争实力和市场地位,保证企业的可持续经营。

  八、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分工

  企业在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时,需要明确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分工。具体而言,应规定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和保管管理,财务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的登记、清查和管理。同时,还需要指定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明确部门、岗位和人员的职责和义务,以便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有效的管理。

  企业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随着企业的发展和变化,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需要不断完善。因此,企业应该通过实践和经验总结,不断优化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以适应企业的新情况和新要求,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水平和效率。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制定需要全员参与,应该重视员工对制度的理解和认同,通过培训和宣传,使员工形成正确的固定资产管理理念和认知,进一步提高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水平和效率。同时,企业还应该根据在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和经验,改进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使之更加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要求。

  总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保证固定资产安全、提高资产利用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企业在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时需要全面、细致、科学地考虑各个方面,着力强化固定资产管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监控和管控,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竞争力,从而为企业的稳定发展不断注入新动力。固定资产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资产,因此,企业必须对其进行全面、规范、有效的管理。为建立一套科学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企业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建立固定资产清单和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固定资产的种类、数量、价值等基本信息,并规范资产档案的建立、归档和查阅。其次,建立固定资产购置和报废制度,从采购、验收、入账、报废等方面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控制。再次,制定固定资产保管和维修制度,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其性能和价值的稳定。此外,还需要建立资产监控制度和责任分工制度,明确固定资产的监管职责和责任分工,确保管理的全面有效。

  针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实施,企业需要重视人才培养和技术支持。通过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加速管理信息化和智能化,进一步推进固定资产管理现代化。

  在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时,需要从实践和经验总结中不断改进和完善,以适应企业的新情况和新要求。企业可以通过全员参与、培训宣传、不断优化等方式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

  总之,建立科学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企业具有重要意义,是实现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企业在建立和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时,需要因地制宜、全员参与、持续完善,并加强人才培养和技术支持,以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资产管理制度14

  一、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分类和计价

  1、确认标准

  (1)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资形态。

  (2)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设备,也属于固定资产范围,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2、范围和分类

  (1)房屋及建筑物:指产权属于本单位的一切房屋建筑物及各种附属设施;

  (2)专业设备:指用于业务的各种医疗仪器、设备等;

  (3)一般设备:指办公与事务用的设备、家具、用具、交通工具等;

  (4)图书:指各种专业图书、技术图书和重要杂志等;

  (5)其他固定资产:指不属于以上各类范围的固定资产。

  3、计价

  (1)购入的固定资产,按购入价格,包括运输装卸、包装费用、安装调试费和进口税金等计价;

  (2)新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3)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扩建发生的房屋建筑物,按其原值加上改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拆除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4)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

  (5)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借款利息也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6)接受捐款的固定资产,按市场同类固定资产的价格计价。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7)无偿调拨或由于医院撤并转入的固定资产,按原单位帐面原值计价;

  (8)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二、固定资产管理原则

  医院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鉴于目前医院的现状,暂设置设备科和总务科为专门的财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三帐一卡制度

  财务科负责固定资产总帐和一级明细分类帐,进行金额核算;财产管理部门负责二级明细分类帐,按类别、品名、规格、型号,进行数量金额核算;使用科室负责建卡(台帐),进行数量管理。做到财会部门有帐,财产管理部门有帐有卡,使用科室有卡,便于清查核对,互相制约。

  2、财产管理部门职责

  设备科主要负责医疗设备的计划、采购、验收、安装调试、科学论证、内部调剂、维修保养、清查盘点及办理调拨、变价、报损、报废等有关报批手续,按档案管理要求建立设备仪器技术档案和运转日志,对大型贵重设备、仪器实行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

  总务科主要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保管、办理出入库手续、健全帐目、清查盘点、对报废资产核实后提出申请,定期与财务科核对,做到帐帐、帐实、帐卡相符。

  3、使用部门的职责

  负责本科室固定资产的管理保养、登记帐卡、清理盘点工作,做好设备

  使用、维修、故障、事故等情况记录。遇有丢失、报废或因故防疫站需修理的情况及时向财产管理部门反映。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科室财产要指定专人管理,做到定期清点实物,帐(卡)实相符。

  4、核算部门的职责

  财务科作为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负责设置固定资产的总账和明细账,并对国定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协助设备科每年进行一次国定资产的全面清查,做到账实相符。

  三、固定资产的分类归口管理

  1、屋房、建筑物及其各种附属设施,各种车辆、机电设备、锅炉、水暖、电器、家具、被服及有关设备等,归总务科管理。

  2、医疗设备、医疗器械、电子仪器、及有关医疗、教学、科研、专用设备等,归设备科管理。

  3、计算机设备,归信息科管理。

  4、图书杂志及重要文献资料,归信息科(图书馆)管理。

  四、国定资产购置、领用及转移调拨管理

  1、购置的管理

  (1)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充分考虑工作需要与实际可能的基础上,按批准的.计划和预算办理。

  (2)购置设备要按规定申报,大型仪器设备要进行可行性论证,申报中要详细说明仪器设备的价格、性能、适用范围,预测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并通过组织专家咨询等方法,对安装条件、配装能力、资金来源、技术力量和利用率情况进行综合论证。

  (3)对于购入、调入设备,必须按发票、调拔单、合同等组织验收,根据订货合同和发票内容及时认真地验质验量。如发现型号规格不符、性能不良、数量短少、质量不符要求或残缺损坏、缺附件资料等情况,应立即与供货单位联系,尽快解决。

  (4)及时办理财产建帐、入库、分配等有关手续。对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要按财产类别填写“验收入库单”,财务和财产管理部门根据发票(或调拨单)、入库验收单,登记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和台帐。

  2、领用的管理

  (1)各科室领用固定资产必须严格手续,由使用科室填写“财产物资出库单”一式三份,一联仓库保管留底,一联财产管理部门登帐,一联领用科室存查。

  (2)及时建立台帐,仓库保管和使用科室各一份,做到责任明确,手续完备。

  3、转移、调拨的管理

  (1)各科领用的各种固定资产,不准随意变动,如确因工作需要,在科室之间进行转移调配时,须到设备科做转移登记,设备科应将固定资产转移登记情况书面通知财务部门,以便进行账务处理。

  (2)对各科室某些不再使用或有多余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予调出,以防止物资财产积压和浪费。

  五、固定资产处置的管理

  1、固定资产出售

  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设备科必须申报出售处理固定资产的报告并列出明细表,注明出售处理的原因,报院长批准;财务部门根据院长批准的国定资产出售处理报告进行账务处理,并开具发票及收款,并上报上级部门将款项上缴国库;设备科依据财务科开具的发票及收据办理发货手续。

  2、固定资产报废

  凡属固定资产管理的物资,须无偿调拨或折旧作价处理和报废时,须提出书面申请,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表》,报经院长审批,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县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县财政局审批;并以此据作财务处理。

  六、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1、医院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固定资产的清查盘工作,由财产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并实施,使用科室共同清理,财会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

  2、清查工作人员要深入到使用科室逐一盘点核对,发现余缺应及时作出记录,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按报批手续报院长批准后进行账面调整。需追究责任者,按有关制度规定处理。

  3、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有设备科按年度盘点后提出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会同财务科核查落实后,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财务科依据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进行账务处理。

  七、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1、固定资产要按规定严格管理、定期维护保养,未经医院领导批准不得外借。

  2、固定资产折旧

  财务科每月按各类固定资产规定的使用年限,计算提取折旧,列入有关科室的成本费用的核算。

  八、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考核

  1、固定资产的管理应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之一,目的是管好设备、用好设备、充分发挥设备应有的效能。

  2、考核奖惩

  (1)对管理制度健全、使用合理、注意保养、保证安全、延长使用年限、提高使用效益、取得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科室和个人,应予以表扬、奖励;

  (2)对管理不善、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的,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

  九、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档案,房屋及建筑物的地质资料、设计、施工及竣工图纸,电器、水暖安装路线等有关材料,应归档保存。大型、贵重精密仪器等参照《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执行。

  十、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纳入科室工作的重要范畴,作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因玩忽职守或违反规定造成财产损失者,当事人或科室必须立即写出书面报告,述明原因,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加以处理,对隐情不报者应严加处罚。

资产管理制度15

  学院资产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国有资产的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做到资产的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最大限度的提高使用效率,保障教学科研的顺利进行,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等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院的国有资产是指我院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国家拨给的资产,学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式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第二章资产的分类

  资产分为流动资产、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三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款等。

  第四条短期投资是指各种能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有价证券以及不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

  第五条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第六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上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仪器设备、工具器具等。

  第七条无形资产是指可以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权技术、商标权、着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

  第八条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等。

  第三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九条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主管院长领导下,由资产办实行归口管理,其主要任务是:

  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建立和健全有关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

  4、保障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的使用。

  5、对经营性资产实行有偿使用并监督其实现保值、增值。

  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学校产权完整的职责。

  2、负责校内各单位资产占有和使用方向的管理。

  3、负责对学校经营性资产的统一管理,包括经营性资产的投入数量、价值的审核报批手续以及经营性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利益分配。

  4、负责全校资产物资采购计划的编报和资产物资的采购(基建项目除外)、报损、报废。

  5、负责学校资产的清查、验收、登记、建帐、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6、负责学校资产的帐、卡管理,做到帐卡、帐帐、帐物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7、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全院资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培训、业务考核等工作。

  8、向主管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

  9、办理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分级管理机构与管理范围

  第十条全校资产实行三级管理

  资产管理办公室为一级管理机构,统一归口管理全校国有资产,其中教学实验用仪器设备设施等由资产管理办公室和教务处共同管理,以教务处为主,教务处主要负责教仪设备的经费预算、采购计划审核、使用、保管和调剂申报。资产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教学仪器的购置、验收、维修和报废、报损及转帐清帐。教学仪器设备的帐务,由资产管理办公室建总帐,教务处建立分类帐处理。

  各行政职能部门和系部为二级管理单位,需安排专职或兼职资产管理员,按分管权限负责每年资产采购、添置、报损、报废的申报与落实,并进行日常的管理,即对实物资产,按照学院的要求格式,分类编号,设立分帐、卡予以登记,对大型、贵重及精密仪器、专用设备按单件(台)建立技术档案。负责所属系部的资产养护与维修并进行登记。及时、准确、如实的对资产的存量、增减变动、分布情况进行动态登记。做到家底清楚,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物相符,还要加强流动资产的管理,对低值易耗品的帐物管理,各分管仓库每半年向资产管理办公室上报一次库存情况。

  资产使用单位或部门(科室、教研室、实验室)为三级管理单位,对所使用的资产进行具体使用保管,建立使用台帐并对资产设备运行情况进行登记。各使用单位要加强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确定专人管理,操作人员要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以保证设备、设施的完好。

  第五章物资的采购与调剂

  设备物资的计划采购是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要强化购置计划的严肃性,减少随意性,杜绝盲目性,避免无序性,尽可能发挥资金与设备的使用效率。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的采购程序及办法

  1、在每年底,学院各系部及各行政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下一年度的购置申请,陈述原由,按学校提供的统一表格,分门别类的编制采购计划报学院资产管理办公室。原则上一年批一次计划。

  2、资产管理办公室将提请采购的物资、设备等汇总后,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召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技术部门的专家进行论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此基础上,根据当年学院财务预算情况,保留适当余地,对提请购置的物资设备就品种、品牌、档次、规格、型号、数量等方面进行调整和增减,形成意见上报分管领导。

  3、由院分管领导提请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将决定结果以文件或抄告单的形式下达到资产管理办公室,资产管理办公室将结果通告各系部和各职能部门。

  4、资产管理办公室统一实施物资设备的采购,对大宗物资设备原则上采用统一招投标办法实施采购,对小宗物资则采取询价采购办法实施采购。

  5、凡因计划遗漏而确需购置、临时急用或计划用途变更,须报请资产管理办公室,由资产管理办公室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后按相应采购办法实施采购。数量、金额较大的需经院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后方可采购。

  6、供货单位选定以后由资产管理办公室与其签订合同文本,合同文本交一份给财务处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资产管理办公室依据合同文本的约定督促供货方履行合同按时到货。并向供货方索取货物的相关资料,同时督促财务处按合同兑现货款。

  7、货物到校后由资产管理办公室组织使用部门(各系部和各行政职能部门)和相应的专家对货物及时进行验收,对验收符合要求的办理验收建帐手续,并通知使用部门领取。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求供货方更换或办理退货,并赔偿损失。财务处应凭有效合同办理借款和兑付货款,凭资产管理办公室资产验收单复核报销,财务建帐。

  8、各使用部门(各系部和各行政职能部门)到资产管理办公室领取物资并办理相关的交接手续,同时要求按本办法第四章中的规定建帐和制订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资产的调剂程序与办法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避免重复投资,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是资产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各系部和各行政职能部门要本着以大局为重,全校一盘棋的主人翁精神,积极主动配合资产管理办公室做好工作。

  1、各系部和各行政职能部门要深挖内部潜力做到厉行节约,对确需添置的资产,经资产管理办公室核准,并经领导批准后,资产管理办公室在充分了解论证的基础上尽可能通过院内调剂的办法予以解决,在请示分管领导并征得同意后,资产管理办公室有权对全院的.所有资产按所需进行调剂。对拒绝调剂处置的系部和部门,资产管理办公室有权暂停资产及物资的购置,并建议财务处对其停拨有关经费。

  2、由资产管理办公室填写资产调剂单,将拟调剂的物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填写完整后,由调出和调入部门领导签字,调出部门、调入部门及资产管理办公室各留取一份备案,并在资产登记帐册上登记,办理资产调剂转移手续。

  第十三条计划外仪器设备的采购程序与办法

  1、对属于计划外因急用而确需采购的仪器设备,先由请购部门填写《江阴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购置申请单(计划外)》,由资产管理办公室签署意见,由分管院长或院长审批,数额较大的需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2、请购批准后,由资产管理办公室按照相应采购程序实施采购。

  3、由资产管理办公室对仪器设备进行验收、登记、建帐并报财务处进行核对、报销、财务建帐,告知请购部门领取。督促建立分帐。

  第十四条低值物品、材料与易耗物品的采购与管理

  1、低值物品是指价值低于固定资产价值,但耐用期超

  过一年的物品,比如教学、办公桌椅等物品。材料与易耗物品是指不属于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各种耗材,如教学耗材、实验耗材、小件仪表仪器、工具量具以及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等。

  2、各系部和各行政职能部门所需的低值、材料及易耗品一律由资产管理办公室采购,对常用的、量比较大的,原则上采用一次或分次集中招投标采购。对不常用的、量少的,可以货比三家采购,以发挥集中采购的优势,节约支出。

  3、所采购的低值物品、材料和易耗品由资产管理办公室统一保管、登记和造册。

  4、院财务处凭物资清单和正规发票,经资产分管院长、财务分管院长、院长签字后予以报销。

  5、各部门按所需到资产管理办公室领用。

  第六章资产的处置

  第十五条资产的处置

  1、无偿调出:指国有资产在不变更所有权的前提下,以无偿转让的方式变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权的资产处置方式。

  2、出售:指国有资产以有偿转让的方式变更所有权、占有权和使用权的资产处置方式。

  3、报废:指经科学鉴定或按有关规定,已散失使用价值或不得继续使用必须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置方式。

  4、报损:指对发生的国有资产呆帐损失,非正常损失等,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置方式。

  第十六条资产处置程序

  1、使用单位提出处置申请,并提供有关文件、证件、资料。

  2、资产管理办公室召集相关专家对待处置的资产进行论证、测试、评估,提出处置方式和意见。

  3、按审批权限报主管院长、院长或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4、对采用出售和报废等处置方式的资产,经国资部门审批后,由资产管理办公室会同其他相关部门以协商和公开拍卖等形式收取残余价值上交财务,核减固定资产。

  第十七条资产处置审批权限

  1、1万元以上(含1万元)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院长审核后报国资局批准。

  2、1万元以下,资产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讨论,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院长签字批准。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

  房屋设施 50年

  通用设备、专用设备 10―18年

  交通运输设备:货车40万公里15年

  客车、小汽车50万公里15年

  其他车辆45万公里15年

  大型精密设备 10-15年

  电器设备 10―15年

  仪表设备 12―15年

  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8―12年

  文艺设备 8―12年

  体育设备 8―15年

  如属无形损耗、提速所造成的资产视具体情况按上述审批权限审批后,由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处理。

  第七章经营性资产的管理

  第十九条对利用校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按《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应坚持有偿使用原则,依据经营性质、地域以及对外开展服务和为学校服务的情况,分别采用收益提成法、有偿转让法和收取资产占有费等方式收取费用。对所占有的资产先由资产管理办公室进行单件式总体的价值评估,以评估值为基数进行征收。征收的费用上交学校财务,用于学校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有权对我院非经营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经济效益,收益分配等情况进行监督,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条对用作对外经营和为学院服务两用的资产必须以保证完成学院的正常工作为前提。

  第二十一条承包单位使用设备未达最低年限而报废,按原值减已使用年限折旧,不足部分由承包单位承担。

  第八章责任与奖惩

  第二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管理部门、资产使用单位工作人员,都有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的义务和责任,依法维护其安全完整。

  第二十三条校内各级资产管理部门、资产的占有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校内职能部门有权责令其整改并按管理权限,由上级机关或学校追究主管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造成资产大量流失、损害,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在产权管理中,未按有关法律、法规办事,滥用职权造成严重后果的。

  2、对所管辖的资产造成流失不反映、不报告、不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

  3、未按其职责要求,资产管理不善造成重大流失和人为损害的。

  4、不如实进行产权登记、填报资产报表,建帐、建卡,或草率了事,造成帐物、帐帐、帐卡不符、严重失实的。

  5、擅自转让、处置资产或未经审批直接用于经营投资的。

  6、弄虚作假以各种名目侵占资产和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7、对用于经营的资产,不认真进行监督管理,不履行投资者权益收缴资产收益的。

  第九章附 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依据并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国有资产管理局颁发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试行办法》。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院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解释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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