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现如今,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集合]环境保护管理制度](https://p.9136.com/00/l/d6c6b6c802_6136d9e1d9c01.jpg)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职责制度
1 、目的明确公司范围内各职能部门和各级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应做的事情和应负的责任。
2、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职责管理工作。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批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职责。
3.2 、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编制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职责。
3.3 、公司人力资源部参加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职责的编制。
3.4 、分公司经理根据机构设置负责划分项目分公司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职责。
3.5 、各部门负责制定未列入本职责范围本部门各岗位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职责。
4 、 资源需求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 、工作流程
5.1 、总则
5.1.1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把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作为公司经营理念,不断完善职业健康安全条件,规范职工安全行为,在确保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安全、保障国家和投资者的财产免遭损失的前提下开展工作。
5.1.2 、公司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推行逐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制度,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施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以下简称“五同时”)。
5.1.3 、各级副职和各职能部门应在各自主管业务范围内对健康安全和环境工作负责。
5.1.4 、必须贯彻“四不放过”的原则,发生事故后,应立即进行调查分析。调查分析事故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严肃认真,做到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
5.1.5、 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核心,党、政、工、团组织主要负责人,以及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各专业公司和有关职能部门行政正职参加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机构,负责决策和协调全公司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安全监察部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办事机构,统一归口管理全公司安全监察工作。项目分公司和专业公司成立相应的组织。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围绕着统一的部署,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5.1.6 、项目分公司经理应根据分公司机构设置和分工、本职责的有关规定,确定分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的安全职责。对未设分公司由专业公司管理的工程项目,由专业公司经理根据人员分工和本职责的有关规定确定其安全职责。专业公司经理对下属有关人员的职责可根据其岗位职责和本职责的规定作调整。
5.1.7、 本制度未制订安全职责的岗位,由所属部门制定,使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安全职责,做到各负其责。
5.2、 各级与各部门的安全职责
5.2.1、 公司总经理职责
5.2.1.1、 负责建立健全并贯彻落实公司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和组织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
5.2.1.2、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监督体系,并使之有效、有序运行;
5.2.1.3、 批阅上级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5.2.1.4 、主持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直接领导公司安全监察部门,并对公司及所属单位安全监察机构的建立健全负责;
5.2.1.5、 审批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责任。参加或主持公司安全工作例会,及时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工作。
5.2.1.6、 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审批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5.2.1.7 、确保公司及所属单位安全专用奖金的建立和使用,做到对安全工作严格奖惩;
5.2.1.8、 组织并主持公司安全大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5.2.1.9、 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或组织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的落实。审批“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
5.2.1.10、 组织或委托生产副总经理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2.1.11、在向职代会报告的同时报告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接受员工和员工代表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监督和建议。
5.2.2 、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职责
5.2.2.1、 把搞好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贯穿于思想政治教育之中,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党群组织对职业健康安全的思想保证和民主监督作用;
5.2.2.2 、把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对公司发生的事故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参与研究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和重要问题,充分发挥党、工、团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保证和监督作用,密切配合行政共同搞好安全工作;
5.2.2.3、 负责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文化,部署安全思想教育内容,领导党群组织和政工部门,紧密围绕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采用各种生动有效的形式,开展安全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遵章守纪等教育,引导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5.2.2.4 、在干部考核、选拔及双文明建设评比工作中,把安全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
5.2.2.5 、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掌握职工思想动态,领导和指导基层党群组织及时解决职工队伍中的思想问题和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
5.2.2.6 、责成纪检部门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3 、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职责
5.2.3.1 、领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的管理,受安全第一责任人委托主持公司安全工作例会,听取安全情况的汇报,分析安全形势,掌握并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负责在公司的工程协调会上布置、安排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作;
5.2.3.2 、负责组织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教育工作;
5.2.3.3 、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督促下属单位对隐患的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2.3.4 、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
5.2.3.5 、参加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督促下属部门组织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
5.2.3.6 、对没有成立项目分公司由专业公司管理的工程,在与分包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前,组织对其进行施工资质和安全业绩的审查;
5.2.3.7 、组织或协助总经理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2.4 、公司经营副总经理职责
5.2.4.1、 对分管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5.2.4.2 、负责在经营管理的同时,把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安全工作。
5.2.4.3 、确保承发包合同中有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要求和奖惩规定。
5.2.4.4 、负责组织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
5.2.4.5 、负责落实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
5.2.4.6 、督促公司有关部门及下属单位安全奖励基金的建立和使用。
5.2.4.7 、督促分管部门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实施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2.4.8 、督促分管部门建立健全各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督促定期组织检查执行情况。
5.2.4.9 、负责审批劳动防护用品、营养津贴的发放标准。督促及时采购发放劳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物品。
5.2.5 、后勤多经副总经理职责
5.2.5.1 、对分管部门和多经单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多经单位安全监督机构的建立健全。
5.2.5.2 、负责分管部门和多经单位建立健全各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与环境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执行情况。
5.2.5.3 、批阅有关多经单位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5.2.5.4 、负责组织并主持分管部门和多经单位的安全大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方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2.5.5 、主持多经单位的安全工作会议。
5.2.5.6 、审批多经单位年度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5.2.5.7 、负责组织、督促及时采购、发放职工劳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物品。
5.2.5.8 、主持分管部门和多经单位发生的重伤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6 、纪委书记职责.参与公司的安全生产活动,经常了解安全生产情况,督促各级党员干部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负责把安全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落实到干部考核工作中去 .按照规定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对由于违纪而造成事故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督促制订整改措施;凡因领导干部渎职、失职、对安全生产领导不力、上级的安全生产措施得不到落实、领导干部违章指挥、安全生产秩序混乱等原因造成事故时,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5.2.7、 公司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职责
5.2.7.1、 协助总经理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保证体系,健全公司技术管理和技术监督体系,并使之有效、有序运行;
5.2.7.2、 负责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技术责任制;
5.2.7.3、 组织公司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制订技术规程、规定和反事故措施,组织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技术问题;
5.2.7.4、 组织编制并审核公司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5.2.7.5、 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考试及取证工作。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5.2.7.6、 组织编制并审批公司投标用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确定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编制模式和编制标准。负责组织由公司管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措施的审查及审批。
5.2.7.7、 掌握主要施工机械的安全使用情况。
5.2.7.8、 参加公司安全大检查,审定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
5.2.7.9、 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5.2.7.10、 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5.2.7.11、 审批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5.2.7.12、 参加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的技术鉴定及技术防范措施的审定。
5.2.8、 公司总经济师(副总经济师)职责
5.2.8.1、 组织并督促分管部门在进行经营管理的同时,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安排有关安全工作。
5.2.8.2、 在组织检查、总结经营工作完成情况时,同时检查、总结安全工作。
5.2.9、 公司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职责参与公司的安全生产活动,经常了解安全生产情况,负责审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排、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督促财务部门确保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和安全奖励的开支;监督、指导做好员工工伤和企业财产保险工伤工作,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负责协调保险赔偿处理工作。
5.2.10、公司工会职责组织贯彻执行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的有关条例,开展群众监督网活动。
.2.10.1 v对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群众监督工作全面负责;
5.2.10.2、 负责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工会劳动保护的有关条例,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的职业健康群众安全监督体系,开展群众监督工作;
5.2.10.3、 把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纳入工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进行研究;
5.2.10.4、 指导和组织基层工会实行民主管理,加强员工思想教育,增强员工主人翁责任感,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活动,为实现安全生产献计献策;
5.2.10.5、 充分发挥工会和职代会的群众监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成员或职工代表,对公司各级行政领导人、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达行政负责人和有关部门,提出解决或纠正的意见、建议,限期整改;
5.2.10.6 、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及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会议和活动,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形势;
5.2.10.7、 审议安全奖惩办法,按照规定参加有关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10.8、 组织工会系统,大力宣传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及电力行业的安全规程制度;会同行政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竞赛和安全教育活动,提合理化建议,表彰职业健康安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5.2.10.9、 把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问题,列入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进行审议;
5.2.10.10、 督促和协助行政对职工特别是特殊工种和女职工按规定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参与劳动鉴定工作,对伤残、尘肺病等职业病职工,督促和协助行政及时做好康复、治疗、疗养工作,按规定落实有关待遇;
5.2.10.11、 会同女职工委员会,做好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5.2.10.12、 督促行政贯彻国家有关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制止超体能工作,限制加班加点。对必要的加班加点,督促落实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
5.2.10.13、 督促行政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劳动保护经费,按规定在生产工作现场设置可靠充足的劳动保护设施。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和发放,对不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用品,应要求有关方面予以完善、补充或更换。
5.2.11 根据国家劳动保护和上级工会有关文件,支持并动员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监督活动,为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献计献策;指导和组织基层工会实行民主管理,群策群力制止侵害员工劳动保护权利、威胁员工人身安全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切实发挥安全生产中的群众监督作用;参与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奖惩条例的审定,并就涉及员工劳动保护、职业健康等方面的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行政完善其内容;帮助、教育员工增强安全意识,提高个人防护能力,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劳动竞赛,表彰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按规定参加员工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行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活动,检查劳动保护、职业健康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敦促行政限期解决;及时反映员工提出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协助行政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2.12、 公司总经理工作部职责
5.2.12.1、 负责制定办公区域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并负责管理和监督检查。
5.2.12.2 、负责合理安全调度办公用车。保障应急情况下的用车。
5.2.12.3、 负责及时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资料送交有关领导批阅,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认真处理。
5.2.12.4、 协助领导了解安全生产情况,传递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印发有关安全学习的文件材料。协助做好重伤及以上事故现场的摄影摄像工作。
5.2.12.5、 负责订阅、分发安全报刊、规程、规范和资料。
5.2.13、 公司政治工作部职责
5.2.13.1、 在公司的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项工作内容,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对安全生产的思想保证作用。
5.2.13.2、 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参与研究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和重要问题,协调和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2.13.3、 紧密围绕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积极开展生动活泼的企业安全文化、安全思想、职业道德和遵章守纪等教育活动,引导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5.2.13.4、 在双文明建设评比工作和参加干部考核工作中,把安全业绩作为集体和个人的重要考核内容。
5.2.13.5、 经常深入现场、班组,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及时反映职工队伍中的思想问题和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
5.2.13.6、 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14、 公司人力资源部职责
5.2.14.1、 负责组织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凡未经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并合格者,不得分配上岗工作。
5.2.14.2 、负责安排调换工种人员进行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考试工作。
5.2.14.3、 负责考察干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在提拔、使用干部时,把干部的安全生产政绩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在员工晋级、评奖时,把安全施工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5.2.14.4、 负责按定员编制和要求,配备合格的安全监察部门人员;
5.2.14.5、 负责审定人员和机构编制,按照劳动法规和标准保证施工生产一线人员定员定编合理,能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5.2.14.6、 负责劳动保护管理工作,制定并督促执行职业防护用品和津贴发放标准,。经常深入现场调查了解职工劳动条件,负责解决劳动保护制度和职工保健中存在的问题;
5.2.14.7 、负责组织职工及新入厂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负责组织有毒有害作业工种人员的职业病普查工作;负责组织职工作业场所粉尘、噪声、有毒有害气体及其它职业危害的检测;
5.2.14.8、 负责员工工伤保险工作;
5.2.14.9、 负责贯彻落实安全奖惩办法,确保安全奖励的提取;
5.2.14.10 、将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纳入全员教育培训计划,并在进行干部任职资格和职工技术考核时,同时进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考核;
5.2.14.11、 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及取证工作。负责组织安监人员的培训和干部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5.2.14.12、 严格执行有关临时工安全管理的规定。在签订计划外用工合同时,应明确有关安全条款;
5.2.14.13、 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员工和领导干部的安全考核工作和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工作,负责办理违章和事故责任人员的行政处分手续。参加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的工作。
5.2.15 公司卫生所职责(设在人力资源部)
5.2.15.1 负责夏季防暑药品的采购供应工作。
5.2.15.2 协助组织新入厂人员的体检和职工的定期体检,对有职业禁忌和职业病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2.15.3 负责建立职工健康档案。负责做好工伤人员的抢救、医护,协助鉴定伤情。
5.2.15.4 参加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工作。
5.2.15.5 负责普及心肺复苏等各种急救知识,协助不设卫生所的工程点配置急救药品。
5.2.15.6 掌握职业病危害岗位的情况,参加职业危害的治理。
5.2.15.7 监督检查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负责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治理措施。
5.2.16 公司财务部职责
5.2.16.1 确保劳动保护费用的开支。负责按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劳动保护用品购置计划的需求,及时提供资金;
5.2.16.2 负责及时承付安全奖励用款;
5.2.16.3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员工工伤和公司财产保险工作。
5.2.17 公司经营开发部职责
5.2.17.1 负责在进行经营活动、预算定额管理的同时,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
5.2.17.2 在组织编制公司施工计划及综合进度时,应根据工程规律和季节施工特点,组织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
5.2.17.3 在签订由公司管理的工程承包合同或外包工程项目时,必须有安全文明施工的明确要求和奖罚规定,并经安全监察部门同意后,方可签约。
5.2.17.4 在工程招标过程中,把施工队伍的安全资质、安全施工业绩、安全管理状况作为中标的主要考核指标之一,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5.2.17.5 对于录用的分包单位,按规定预留安全施工的保证金,待分包项目完工并经安全监察部门审核后予以结算。
5.2.17.6 参加公司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检查。参加分包单位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18 公司审计职责
5.2.18.1 在审计工作中发现因资金使用不当或挪用生产资金而影响安全生产的情况,合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5.2.18.2 负责审计经营承包中安全费用的正确使用和事故损失费用情况。
5.2.19 对发生重大经济损失事故进行审计并参与事故调查处。监察部职责
5.2.19.1 协助考察各级领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生产政绩状况。
5.2.19.2 配合做好干部的遵章守纪安全教育工作。
5.2.19.3 参加因干部的失职和渎职行为而造成的重伤及以上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执行。
5.2.20 公司工程管理部职责
5.2.20.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施工机械管理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负责在组织、管理施工活动及进行生产调度的同时,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
5.2.20.2 在编制投标书的同时,组织编制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并在中标后的施工管理中组织检查落实。审查未设项目分公司由专业公司管理的工程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审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参与审查其中大、中型起重机械拆装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参与作业过程中的监督;
5.2.20.3 在工程协调会和检查、总结施工计划完成情况时,同时检查、总结、安排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文明施工动态,及时督促整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5.2.20.4 负责安全设施的研制开发工作;
5.2.20.5 在推行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组织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培训;
5.2.20.6 参加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规范、规程的制定和审查;
5.2.20.7 负责在检查、验收工程项目和公司自身基建中的新建、扩建、改建、挖潜及革新项目,按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规定,做好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工作;
5.2.20.8 负责分包单位技术管理和技术能力的审查;
5.2.20.9 在固定资产的设备招标中,把设备的安全性能作为中标的主要考核指标之一,确保采购的设备安全可靠;
5.2.20.10 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负责组织季度施工机械安全大检查;
5.2.20.11 负责做好施工机械用、管、修、租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施工机械选型购置、修理、改造、报废处理过程中的审查、鉴定工作;
5.2.20.12 负责组织编制施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组织机械操作、安装、维修、检验及管理等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试及取证工作;
5.2.20.13 组织施工机械的定期技术检验和性能试验。参加大、中型起重机械的负荷试验工作;
5.2.20.14 负责采购供应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中属固定资产管理部分施工机械、安全器材及采购后的检查验收工作。确保采购的设备器材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5.2.20.15 贯彻落实安全奖惩办法。组织制定施工机械安全文明施工与经济挂钩的实施细则,并督促执行。负责做好机械设备仓库、堆场的安全工作;
5.2.20.16 参加职业危害的治理。参加竣工移交后的工程,因质量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及发生在分公司造成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施工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报告工作。
5.2.21 体系部职责
5.2.21.1 负责对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的日常协调、检查与考核工作;
5.2.21.2 组织评价和确认公司危害因素和环境因素,编制危害因素和环境因素、中高度风险和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5.2.21.3 负责对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目标、指标、管理方案所涉及的部门实施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和监督;
5.2.21.4 提出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的培训需求;
5.2.21.5 负责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活动的实施;
5.2.21.6 负责组织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手册、程序等文件的编写、颁布、修订;
5.2.21.7 负责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获取、识别、确认、公布和更新;
5.2.21.8 主管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信息交流;
5.2.21.9 为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评审提供资料;
5.2.21.10 负责对纠正预防措施实施效果进行验证和评价。
5.2.22 公司器材管理部职责
5.2.22.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仓储物资及危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负责制定管理制度;
5.2.22.2 负责由公司管理的物资材料、小型机械、配件、工器具、劳动保护、防暑物品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中特种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工作,会同安全监察部门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试验和鉴定,确保采购的物品和安全用具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5.2.22.3 组织仓库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危险品保管的专业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危险品发放、领用签字手续;负责做好剧毒、易燃、易爆及设备中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5.2.22.4 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负责做好物资和设备仓库、堆场的防火安全工作;
5.2.22.5 负责组织并实施对本部门使用的机械、设备、安全用具的按期检查和试验。
5.2.23 多种经营产业部职责
5.2.23.1 督促多经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管理制度,督促制定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2.23.2 负责建立健全多经企业的安全管理网络,并督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
5.2.23.3 督促多经企业按时编制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安措费用的计列和提取;
5.2.23.4 协助分管领导定期召开多经企业安全工作例会、组织安全检查,落实整改措施;
5.2.23.5 督促、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资格审查与管理;
5.2.23.6 组织和参加多经企业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防范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多经企业人身事故的统计和上报。
5.2.24 分公司经理职责
5.2.24.1 主持分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直接主管安全监察部门;
5.2.24.2 批阅上级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5.2.24.3 审批分公司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主持安全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文明施工及职业危害中存在的问题;
5.2.24.4 批准分公司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5.2.24.5 保证安全奖金的建立和使用,确保安全工作严格按奖惩规定实施;
5.2.24.6 保证承发包合同中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奖罚措施,并严格按合同执行;
5.2.24.7 组织并参加分公司的安全施工大检查;
5.2.24.8 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2.24.9 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并主持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25 分公司党总支书记(副书记)职责
5.2.25.1 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党群组织对安全生产的思想保证和民主监督作用;
5.2.25.2 把安全工作列入党总支的重要议事日程,对分公司发生的事故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参与研究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和重要问题,并动员和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2.25.3 领导党群组织,紧密围绕公司和分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采用各种生动有效的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敬业精神和遵章守纪等教育,使职工树立起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
5.2.25.4 在干部教育及双文明建设工作中,注重把安全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
5.2.25.5 经常深入现场、班组,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及时解决职工队伍中的思想问题和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
5.2.25.6 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26 分公司生产副经理职责
5.2.26.1 领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管理。在分公司生产调度会上布置、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
5.2.26.2 督促分公司有关部门和所在项目的专业公司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等考核,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5.2.26.3 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性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5.2.26.4 负责组织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教育工作;
5.2.26.5 组织并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措施;
5.2.26.6 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
5.2.26.7 负责组织实施并协调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
5.2.26.8 协助分公司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2.26.9 参加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
5.2.27 分公司经营副经理职责
5.2.27.1 对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5.2.27.2 负责在经营管理的同时,把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安全工作;
5.2.27.3 确保承发包合同中有安全要求和奖惩规定,贯彻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考核办法;
5.2.27.4 在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前,必须组织对其进行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的审查;
5.2.27.5 负责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
5.2.28 分公司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职责
5.2.28.1 对分公司的和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5.2.28.2 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5.2.28.3 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5.2.28.4 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指导编制人员按投标书规定的模式和标准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组织编制施工项目安全措施的分类编制、审查、审批程序。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审批安全施工作业票;对重大施工项目和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施工项目施工,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掌握主要施工机械的完好状况和安全使用状况;
5.2.28.5 组织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和报批;
5.2.28.6 负责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标准化设施的推行工作;
5.2.28.7 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负责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5.2.28.8 参加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5.2.29 分工会(包括分公司、专业公司分工会)职责
5.2.29.1 宣传国家及上级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遵章守纪和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
5.2.29.2 督促行政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条例和标准。落实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的“五同时”。
5.2.29.3 督促并督促行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措施和计划。
5.2.29.4 督促行政做好对新进厂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对换岗人员、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做到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2.29.5 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劳动保护设施状况,每季至少组织一次分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小组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找反馈行政领导并督促及时解决,协助行政限期治理,严格执行事故隐患通知书送达制度;
5.2.29.6 督促行政对粉尘、噪声、有毒、有害及其它职业危害工作环境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测,发现超标立即限期治理,对治理难度大的问题,协助行政组织攻关治理。对一时难以治理达标的职业危害作业点,要协助行政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同时向上级报告;
5.2.29.7 督促和协助行政组织职工、特殊工种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对伤残、尘肺病等职业病职工,及时协助做好治疗、康复、疗养工作和落实有关待遇;
5.2.29.8 参加行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纪律现象;
5.2.29.9 每季度召开一次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小组会议,讨论收集整理有关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总结、布置季度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任务;
5.2.29.10 督促行政在发生异常情况时及时进行调查,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做到原因清楚,责任明确,对策落实;
5.2.29.11 督促行政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和休假的规定,制止危害职工安全与健康的加班加点,对必须加班加点要督促落实劳动保护措施;
5.2.29.12 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情况;
5.2.29.13 会同女职工组织做好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5.2.29.14 组织开展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和竞赛活动;
5.2.29.15 配合行政对班组安全建设进行检查考核。督促协助行政搞好安全活动,分工会主席经常参加班组的安全活动;
5.2.29.16 参与伤亡事故及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及时上报事故和职业危害情况。
5.2.30 分公司办公室职责
5.2.30.1 负责制定办公、生活区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并负责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生活锅炉和为生活服务的场所、设施的维护管理。
5.2.30.2 负责饮食卫生和生活区卫生环境管理工作。
5.2.30.3 负责办公用车的安全调度及应急情况下车辆的保障。
5.2.30.4 在分公司的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对安全生产的思想保证作用。
5.2.30.5 及时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资料送交有关领导批阅,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认真处理。
5.2.30.6 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参与研究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和重要问题,协调和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作用。
5.2.30.7 紧密围绕分公司的安全生产实际,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生动活泼企业安全文化、安全思想、职业道德和遵章守纪等教育,引导职工牢固树立 “安全第一”思想。
5.2.30.8 协助领导了解安全生产情况,传递安全生产信息,起草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及时印发有关安全学习的文件和材料。负责订阅、分发安全报刊和资料。
5.2.30.9 经常深入现场、班组,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及时反映职工队伍中的思想问题和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
5.2.30.10 协助工伤事故的抢救和事故现场的摄影摄像工作,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31 分公司人事教育部门职责
5.2.31.1 负责组织直接分配到分公司的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凡未经(分)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并合格者,不得分配上岗工作。
5.2.31.2 负责安排调换工种人员进行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考试工作。
5.2.31.3 协助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5.2.31.4 协助考察干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把干部的安全生产政绩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5.2.31.5 经常深入现场调查了解职工劳动条件,协助解决职业健康安全制度和职工保健中存在的问题。
5.2.31.6 协助组织职工及新入厂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和有毒有害作业工种人员的职业病普查工作。
5.2.31.7 负责安全考核的实施和安全奖励的提取。
5.2.31.8 严格执行有关临时工安全管理的规定。在签订计划外用工合同时,应明确有关安全条款的要求。
5.2.31.9 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32 分公司财务部门职责
5.2.32.1 确保劳动保护费用的开支。负责按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劳动保护用品购置计划的需求,及时提供资金。
5.2.32.2 负责及时承付安全奖励用款。
5.2.33 分公司经营管理部门职责
5.2.33.1 在进行经营活动的同时,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负责安排有关安全工作。
5.2.33.2 在组织编制分公司施工计划及综合进度时,应根据工程规律和季节施工特点,组织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与环境保护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
5.2.33.3 在签订内部承包合同或分包工程项目时,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奖罚规定。并经安全监察部门同意后,方可签约。
5.2.33.4 在招用分包单位时,必须会同安全监察部门审查其安全资质。不合格者,严禁录用。
5.2.33.5 对于录用的分包单位,必须预留其施工管理费的百分之三十,或工程款的百分之五,作为安全施工的保证金,待分包项目完工并经安全监察部门审核后予以结算。
5.2.33.6 负责组织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教育。参加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检查,参加分包单位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34 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职责
5.2.34.1 负责在组织、管理施工活动及进行生产调度的同时,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
5.2.34.2 负责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同时,组织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中组织贯彻落实。负责审查一类作业指导书中的安全措施和审定二类作业指导书中安全措施,审查安全施工作业票。
5.2.34.3 负责制定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细则和考核办法。负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划和总平面的布置与管理。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环境卫生、防止“二次污染”、保护成品措施的执行情况的管理、监督与控制。
5.2.34.4 负责在检查、验收工程项目的同时,检查、验收工程项目中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设施,做到“三同时”。
5.2.34.5 在生产调度会上,检查、汇报和安排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作。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施工动态,及时协调交叉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改善作业条件,促进安全施工。
5.2.34.6 负责安全设施的研制开发工作。
5.2.34.7 在推行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组织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培训。
5.2.34.8 负责现场机械安全使用情况的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负责做好施工机械用、管、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参加大、中型起重机械的负荷试验工作。
5.2.34.9 负责安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中有关项目。
5.2.34.10 负责分包单位技术管理和技术能力的审查。
5.2.34.11 负责安全施工措施的分发管理工作。负责分发安全规程、规范和安全资料。
5.2.34.12 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定期组织施工机械安全大检查。
5.2.34.13 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施工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报告工作。
5.2.35 分公司器材管理部门职责
5.2.35.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仓储物资及危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负责制定现场的实施细则。
5.2.35.2 负责采购、保管、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中特种防护用品、防暑降温、物资材料、小型机械、配件、工器具,确保采购的物品和安全用具符合安全使用要求,会同安全监察部门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试验和鉴定。
5.2.35.3 组织仓库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仓库管理、危险品保管的专业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危险品发放、领用签字手续;负责做好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设备中安全防护设施的催交供货。
5.2.35.4 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负责做好物资和设备仓库、堆场的防火安全工作。
5.2.35.5、负责组织并实施对本部门使用的机械、设备、安全用具的按期检查和试验。
5.2.36 、分公司卫生所职责
5.2.36.1 、负责夏季防暑药品的发放供应工作。
5.2.36.2 、负责新入厂人员和高处作业人员的体检,对有职业禁忌症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2.36.3 、负责工伤人员的及时抢救和医护,协助做好伤情鉴定工作。
5.2.36.4 、负责普及心肺复苏等各种急救知识。
5.2.36.5 、掌握职业病危害岗位的情况,参加职业危害的治理。
5.2.36.6 、负责饮食、饮水等生活卫生和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和控制,负责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治理措施。
5.2.37 、分公司保卫部门职责
5.2.37.1 、组织制订重点要害部位的保卫方案,加强治安防范,做好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防破坏等 “四防”工作。
5.2.37.2 、认真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负责开展治安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网络。
5.2.37.3 、负责消防器材的配置、维护管理和防火、防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2.37.4 、负责组织定期的防火、防爆专业性安全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5.2.37.5 、负责组织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负责火灾、爆炸、中毒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
5.2.37.6 、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5.2.38 、专业公司经理(副经理)职责
5.2.38.1 、对本单位在各工程点所承担的项目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5.2.38.2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措施和规定,负责组织编制、批准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措施,并组织实施。
5.2.38.3 、在计划、布置、检查施工时,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贯穿到每个施工环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
5.2.38.4 、负责配置保证各工程点安全施工的各项资源。
5.2.38.5 、负责组织并实施对施工机具、安全工器具、职业健康安全防护用具的定期检查试验和鉴定工作。
5.2.38.6 、按时提出本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上级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5.2.38.7 、负责组织对未设分公司由本单位管理的工程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与落实,批准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在内的一类作业指导书(但不包括大型起重机械的拆、装作业指导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对各工程点重要的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5.2.38.8 、负责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负责提出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5.2.38.9 、主持每月一次的安全工作例会,组织每月一次的安全施工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掌握本单位在各点的安全文明施工动态,负责安排解决存在的问题。
5.2.38.10 、贯彻执行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5.2.38.11 、负责对分包项目进行安全监督与管理。
5.2.38.12、 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并主持轻伤事故和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5.2.39 、专业公司党支部书记(副书记)职责
5.2.39.1、 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党支部对安全生产的保证监督作用。
5.2.39.2、 把安全工作列入党支部的重要议事日程,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参与研究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和重要问题,动员和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2.39.3、 领导和带领本单位党群组织,紧密围绕公司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采用各种生动有效的形式,对职工进行企业安全文化、安全思想、职业道德和遵章守纪等教育,引导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5.2.39.4、 经常深入现场、班组,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和职工思想动态,及时解决职工中的思想问题,纠正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5.2.40、 专业公司专责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包括专业公司在项目分公司的技术负责人)职责
5.2.40.1、 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
5.2.40.2、 组织并主持安全工作规程、管理规定的学习与考试。组织并实施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5.2.40.3、 负责组织编制未设分公司由本单位管理的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及重要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负责审核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在内的一类作业指导书,批准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在内的二、三类作业指导书。办理重要工程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报审,并亲自进行交底。
5.2.40.4、 负责布置、检查、指导班组技术员编制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和交底工作。督促检查班组技术员按规定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
5.2.40.5、 组织编制本单位技术革新和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5.2.40.6、 负责组织本单位安全设施的研制和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5.2.40.7、 负责对分包单位施工项目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上的监督与指导。
5.2.40.8、 参加本单位的安全检查,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5.2.40.9、 参加轻伤事故和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防范事故的措施。
5.2.41、 项目专业公司(系指专业公司在项目分公司的机构)经理(副经理)职责
5.2.41.1、 认真贯彻上级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措施和规定,组织编制本单位的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5.2.41.2、 在计划、布置、检查施工时,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贯穿到每个施工环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
5.2.41.3、 负责组织并实施对施工机具、安全工器具、职业安全防护用具的定期检查试验和鉴定工作。
5.2.41.4、 按时提出本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上级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确保本单位施工场所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5.2.41.5、 负责组织对跨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对重要的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5.2.41.6 、负责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认真组织与检查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
5.2.41.7、 主持召开每月一次的安全工作例会。组织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负责安排解决存在的问题。
5.2.41.8 、贯彻执行安全文明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5.2.41.9、 负责对分包单位的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监督与管理。
5.2.41.10、 受本专业公司经理委托组织并主持轻伤事故和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5.2.42、 班组长职责
5.2.42.、1 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5.2.42.2、 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5.2.42.3、 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班组安全工作,并作好安全活动记录。
5.2.42.4、 认真进行每天的“站班会”和班后的安全小结。
5.2.42.5、 每天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5.2.42.6、 负责进行新入厂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指派专人带领新工人上岗工作。
5.2.42.7、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班组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施工中,严格按作业指导书(任务单)的要求组织施工。
5.2.42.8、 负责本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
5.2.42.9、 负责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做好每日安全巡查。
5.2.42.10、 负责按规定安排对本班组使用的施工机械、安全工器具、职业健康安全防护用具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安全使用。
5.2.42.11、 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5.2.42.12、 贯彻实施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
5.2.42.13、 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班组安全工作。
5.2.43、 班组(专业、项目)技术员职责
5.2.43.1、 负责本班组(专业、项目)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
5.2.43.2、 协助班组长(专业、项目)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
5.2.43.3、 负责一般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以及交底工作,并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5.2.43.4、 协助班组长(专业、项目)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
5.2.43.5、 协助班组长(专业、项目)定期进行施工机械、安全工器具、职业安全防护用具的检查和维护。
5.2.43.6、 参加班组(专业、项目)的事故调查分析,协助班组长填报事故登记表。
5.2.44、 施工人员职责
5.2.44.1、 认真学习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规定、规程、制度和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5.2.44.2、 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及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
5.2.44.3、 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5.2.44.4、 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5.2.44.5、 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5.2.44.6、 正确使用与爱护安全设施,未经本单位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
5.2.44.7、 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报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5.2.44.8 、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帮助新工人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5.2.44.9 、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5.2.45 、 公司安全监察部职责
5.2.45.1 、组织制定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制度,经批准后监督执行。
5.2.45.2 、负责制定公司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经批准后组织贯彻实施。
5.2.45.3 、监督检查分公司、专业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状况管理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
5.2.45.4 、 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2.45.5 、 负责汇总并参加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5.2.45.6 、协助公司领导组织召开公司安全工作会议;负责组织召开安全专业会议。
5.2.45.7 、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学习、考试及取证工作, 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行一级安全教育。
5.2.45.8 、督促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工作。协助组织安监人员的培训和中层干部的岗前安全教训培训工作。负责专业消防人员和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
5.2.45.9 、参加工程投标文件和属公司管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参加公司自身基建项目“三同时”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审查未设分公司的工程及租赁在外的大型起重机械的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施工作业票。
5.2.45.10 、协助公司领导定期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5.2.45.11 、负责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
5.2.45.12 、负责对分公司和专业公司进行安全考核。
5.2.45.13 、 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业保健、防暑降温和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采购、发放,并监督试验、鉴定工作。
5.2.45.14 、 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措施,并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2.45.15 、 组织制定公司本部重点要害部位的保卫方案。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网络,加强治安防范,做好以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防破坏为主的“四防”工作。
5.2.45.16 、 协助开展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竞赛活动。
5.2.45.17 、 负责公司范围内消防器材的调配与公司本部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工作。
5.2.45.18 、 负责对剧毒、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防火防爆工作的安全监督管理。
5.2.45.19 、 负责施工机械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2.45.20 、对环境保护和生活与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2.45.21 、 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参加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人身伤亡事故、火灾、爆炸、中毒、交通等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的管理工作。
5.2.45.22 、 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5.2.45.23 、对公司所属多种经营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治安保卫、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实行归口管理。
5.2.46 、 分公司安全监察部门职责
5.2.46.1 、 负责制定分公司年度或工程项目安全工作目标、计划,经批准后组织贯彻实施。
5.2.46.2 、 负责汇总并参加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5.2.46.3 、 协助开展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分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负责对新入厂人员的第一级安全教育。
5.2.46.4 、 参加现场生产调度会,布置、检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5.2.46.5 、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和单位工程、重大施工项目、危险作业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安全施工作业票,并监督措施的执行。
5.2.46.6 、 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措施,审查施工防尘、防毒、防辐射及环境保护措施,并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2.46.7 、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施工动态,监督、控制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和职工的作业行为,协助解决存在的问题。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2.46.8 、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环境卫生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与控制。
5.2.46.9 、 负责现场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5.2.46.10 、 参与膳食、饮用水等生活卫生、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对现场医疗救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2.46.11 、 负责施工机械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2.46.12 、 监督职业防护用品、用具和安全工器具的定期检查试验、鉴定工作。审批职业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规定外的防护用品和特殊防护用品。
5.2.46.13 、 负责制定防暑降温措施并监督措施的执行。
5.2.46.14 、负责组织安全网络活动;定期召开安全员工作例会。监督检查专业公司和有关部门安全工作。指导班组进行安全建设。
5.2.46.15 、负责制定分公司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实施细则,负责对专业工地和有关部门进行安全考核。严肃查处事故和违章违纪行为。
5.2.46.16 、负责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贯彻落实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监督承发包项目有关安全文明施工与经济挂钩办法的实施。
5.2.46.17 、协助分公司领导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协助领导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项目)原则督促整改。
5.2.46.18 、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5.2.46.19 、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人身、厂内交通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的管理工作。
5.2.47 、专业公司(工地)专职安全员职责
5.2.47.1 、监督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和职工的作业行为。
5.2.47.2 、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2.47.3 、参加本单位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交底,并检查开工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施工措施的执行。审查三类作业指导书。
5.2.47.4 、 参加本单位安全工作例会和生产调度会,协助本单位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5.2.47.5 、协助本单位领导布置与检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动;监督、检查班组每天的“三交、三查”(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站班会。
5.2.47.6 、负责本单位施工现场和安全卫生责任区内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措施执行情况以及生活卫生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5.2.47.7 、负责本单位施工机械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工作。
5.2.47.8 、负责本单位防火防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2.47.9 、督促并协助本单位有关人员做好职业防护用品、用具和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5.2.47.10 、协助本单位领导组织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行二级安全教育。
5.2.47.11 、参加本单位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
5.2.47.12 、参加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专业检查,参加安全员工作例会。
5.2.47.13 、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5.2.47.14 、负责对班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考核与奖惩。
5.2.47.15 、协助本单位领导组织轻伤事故、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47.16 、负责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台帐,及时传递安全信息。
5.2.48 、班组兼职安全员职责
5.2.48.1 、协助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贯彻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工作规程、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
5.2.48.2 、协助班组长进行班组安全建设,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5.2.48.3 、协助班组长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5.2.48.4 、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检查和督促本班组人员做好安全施工措施、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5.2.48.5 、协助班组长开展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
5.2.48.6 、 协助班组长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做好安全活动记录;保管好有关安全资料。
5.2.48.7 、 参加本班组事故的调查分析。
6 、监测与改进
6.1 、在安全检查时对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6.2 、在机构和部门职能调整时,对本职责作相应的调整。
7 、 相关和支持性文件
7.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7.2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7.3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电电源[20xx]49号
7.4 、《安全施工管理》程序
7.5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7.6 、《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2
1、环保设施要固定操作人员和设备维修人员,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设备维护保养制和操作规程。使设备完好率、开机率达到100%。
2、各环保设备必须建立设备台帐和运行记录。
3、井下生产污水和地面生活污水必须经矿井污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外排,化验人员做好日常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总工办。尽量提高水资源复用率,满足复用要求后少量外排。
4、锅炉房废气经TXD型陶瓷多管除尘装置处理,确保烟尘和SO2排放浓度符合国家大气排放一级标准,对除尘设备定时检查,定时维护,保证除尘设备正常运转。
5、对道路和车辆运输过程中造成粉尘的无组织排放进行有效治理,采用道路洒水和车辆限量不超载、上蓬布围护处理。
6、生产车间或作业场所的噪声,首先从整体设计考虑,尽量把噪声源与人群密集的'场所远离,在厂界周围、高噪声车间、办公楼周围、及厂区道路两侧种植乔木、灌木和林带绿化,设备须安装减振基础,布置在厂房内,人员操作应设隔音操作室。
7、加强排矸场的管理,严防矸石自燃和经雨水冲刷而流失,对矸石沟周围进行绿化,积极开展矸石、渣等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工作。
8、对首采区开采要设站进行地表移动变形观测,总结本矿的地表移动变形规律,影响范围、程度和特点,以便用于以后矿井生产和煤柱留设的科学性及可靠性,提高保护效果。环境监测管理制度为保证矿井的环境保护措施处理效果,日常运转工作提供科学、可靠的数据,我矿设立了化验室对污水处理进行日常监测。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3
为保持居住区内良好的.生态环境,加强环保建设,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政策、法规、法令以及本小区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树立环保意识。
二、爱护园林绿化,不采摘花朵,不践踏草坪,不损坏树木。
三、爱护公共设施,不乱拆、乱搭、乱建,使住宅区整洁有序。
四、小区内各商业市场、商业网点,饮食门店不得乱扔弃物,乱倒污水及排放其它污染物。
五、小区内严禁滥捕滥杀鸟类。
六、小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造影响居民正常休息之噪音。
七、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内,整齐有序。小区内车辆不得鸣笛。
八、凭证饲养宠物,带宠物在小区散步时,不污染环境。
九、不在房屋中使用燃煤式采暖、取暖设备。
十、共同努力营造一个环境优美,秩序良好,安全舒适,健康文明的居住环境。防止垃圾对环境造成污染,请按下列方法处理垃圾:
1、可回收垃圾箱--请投入废纸、塑料制品、玻璃制品、橡胶、皮革、金属、纺织物。
2、生活垃圾箱--请投入厨余、果皮、竹木、陶瓷、渣土等。
3、有害垃圾--请投入各种废电池、废光管、药剂罐、气体罐及各种药剂、药品。
4、大件垃圾--如沙发、床垫、废家私、废电器等,请通知管理处协助处理。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我厂环境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推行清洁生产、实行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的原则;实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原则;坚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评选先进的必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定制。
第二条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应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行政一把手是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配备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环保管理人员,掌握生产工艺技术及生产运行状况。
第二章环境监测工作
第四条每年根据公司下达的<环境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监测时如有超标情况,要按照程序文件要求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不得私自减少监测次数或停止监测。
第五条每月3日上报前一个月的<环境报表>。
第六条生产办除开展常规监测外,要承担对突发性的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工作。
第七条外排污水和气的监测外进行。
第三章环境保护工作日常管理
第八条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实现全过程、全天侯、全员的环保管理,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必须有环保工作内容。
第九条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全员的环保意识。重点要作好“4、22世界地球日”和“6、5世界环境日”的宣传工作。
第十条完善环保各项基础资料。
第十一条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施工作业的环境管理,承揽环保设施施工的单位,要持有上级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施工许可证,在施工过程要防止产生污染,施工后要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对有植被损坏情况的,施工单位要采取恢复措施。
第十二条污染防治与三废资源综合利用:
(一)对生产中产生的“三废”进行回收或处理,防止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对暂时不能利用而须转移给其它单位利用的三废,必须由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严格执行逐级审批手续,防止污染转移造成污染事故;
(二)开展节水减污活动,采取一水多用,循环使用,提高水的综合利用率;
(三)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检查,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对检修中清洗出的污染物要妥善收集和处理,防止二次污染。对检修中拆卸的受污染的设备材料要进行处理,避免造成污染转移;
(四)在生产中,由于突发性事件造成排污异常,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污染扩,并及时向公司安全环保部汇报,以便做好协调工作;
(五)对于具有挥发性及产生异味的物品,要采取措施防止挥发性气体造成污染环境或产生气味,避免污染环境或气味扰民事件的发生;
(六)凡在生产过程中,开停工、检修过程产生噪声和震动的部位,应采取消音、隔音、防震等措施,使噪声达标排放。
第四章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
第十三条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为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应积极推行清洁生产,采用清洁生产工艺。
第十五条凡由于设计原因,使建设项目排污不达标,设计单位除负设计责任外,还应免费负责修改设计,直至排污达标,并承担在此期间由于排污不达标造成的排污费和污染赔款,对由于施工质量造成生产装置污染处理不能正常运行,施工单位应免费限期进行整改,直至达到要求。在此期间,发生的环保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第五章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
第十六条生产办要将环保设施的管理纳入设备的统一管理。
第十七条环保设施需检修或临时抢修,要对其处理或产生的污染物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并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保证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和达标排放。
第六章环境污染事故的管理
第十八条污染事故是由于作业者违环保法规的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污染事件,事故的'处理按xxxx局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污染事故级别划分根据国家污染事故划分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凡发生污染事故后,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控制污染事态的发展,并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开展事故调查等工作(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12小时内将事故报告或简报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公司安全环保部按照有关事故处理规定分级负责,逐级上报,接受处理。
第二十一条凡外来施工的承包单位,在签订工程合同时,签订双方要明确环保要求及规定,施工队伍主管部门要监督检查,发生污染事故,一切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油集团、管理局、xx、实业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生产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相关阅读: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文明施工
(1)现场布局合理,环境整洁,物流有序,标识醒目,达到“一通、二无、三整齐、四清洁、五不漏”。争创部级文明施工样板及安全标准工地。
(2)施工中始终坚持文明施工的原则,在文明施工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制定施工方案。所有工程项目的实施,都按照现场文明施工的标准执行。按照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的有关规定,积极争创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3)参建职工按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进行教育,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当地文明公约的有关规定。使文明施工成为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的自觉行动。
(4)实行责任负责制,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与作业班组管理人员工资奖金挂钩考核。
(5)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正圈理好与当地群众的关系,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搞好工地文明建设。
(6)工人在上岗前必须经过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教育培训,未经培训的工人,不得上岗。所有参加施工人员经常进行施工安全、法纪和文明教育,增强文明施工意识。
(7)施工中有计划地组织职工学习有关文明公约的规定,争做文明公民。
2.环保管理
保护生态环境,绿色施工,结合建筑业实际,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目标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严格按照建设单位管理办法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对施工中可能遇到的环境因素进行排查、辩识、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与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一同编制施工项目的环保方案(措施)及应急预案,及时上报监理单位审批,建设单位核准后执行。
(2)对全体施工管理和工区人员在施工前、施工中针对本项目环保、水保工作的要求及措施,进行全员环保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参建职工的环保意识,把环保工作变成各参建人员的自觉行为。
(3)领导层抓全面,管理层抓重点,作业层抓具体落实。项目内部要实行“包保责任制”,运用行政和经济手段,加强环保、水保工作的落实。
(4)实行“环保否决制”。即施工作业活动不符合环保要求、不制定有效环保措施和没有环境管理方案的项目不得开工。
(5)定期和不定期对施工环保和水土保持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落实环境管理方案和重要环境因素控制措施,对建设单位、当地环保水保部门检查和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定人定时整改,并由检查人员负责验证,验证整改结果及时回复检查单位。
(6)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与时间,合理规划施工用地,努力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做到环保与施工同步,恢复措施紧跟。施工后及时平整清理,恢复植被,完善排水系统,清除施工垃圾。
2、小公司规章制度小企业管理规范制度
一、服务规范
1、仪表:公司职员工应仪表整洁、方;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
2、微笑服务: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释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用语: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声喧哗;
4、现场接待: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5、电话接听: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严禁使用公司电话打工作以外电话。
二、办公秩序
1、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职员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3、发现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影音、电脑、建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员工应立即向办公室报修,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三、业务管理制度
1、业务文件由业务本人拟稿,由经理审核、签发。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2、已审核、签发的文件由业务员按不同类别编号后归档;
3、外来的文件由接件人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报送经理;属急件的,应xxxx公司员工岗位职责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4、外发的文件经经理审核、签发后再安排发送,传真等文件在审核后可立即发送,并由业务本人按不同类别编号后归档;
5、所有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6、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除业务以外的文本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7、各业务所用的专用表格,由公司制定格式,所有业务按统一格式使用表格;
8、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9、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10、每周一中午开例会,11点开始;例会主要是对上周工作内容的总结、下周工作的计划;工作相关内容的培训;
11、每周五上交本周工作总结及下周工作计划表;
12、每个季度进行季度考评(方式待定)。
注:业务文件统一一式两份、正本文件应交经理保管。
四、考勤制度
1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经理同意。
2 、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周日为休息日。
3、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须写请假条报经理批准,并扣除请假期间基本工资。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事情紧急的需电话联系经理批准,事毕回公司补写请假条。
4、上班时间开始后10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5 、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上网聊天、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五、保密制度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制订本制度。
1、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
xxxx公司员工岗位职责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2、公司秘密守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a、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b、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c、专有技术;
d、客户信息、合作渠道和重要的合同、单据;
e、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f、产品的具体材料成分,特殊制作工艺,产品的'生产成本;
g、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3、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保密”样,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4、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5、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原则上不准带出公司。如外出需携带须经理同意,并妥善保管;
6、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违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处罚,直至予以除名,公司保留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力。
六、差旅费管理制度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着既勤俭节约、开支,又要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的原则,制订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领旅费的员工;
2、出差旅费分交通费、宿费及特别费三项:
(1)交通费系指火车、汽车、飞机等费用;
(2)膳宿费系指膳食费及宿费;
(3)特别费系指因公支付邮电或招待费等;
3、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明员工出差申请单,经经理审核批准后出差,如因事情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经理,等返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办手续;
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处理程序如下:
a、出差前依单填明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经理审核批准。
b、出差人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c、出差人返回后3日内应填写差旅
xxxx公司员工岗位职责费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始地点、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经理审核批准,由财务部在报销时冲销预支数。
4、差旅费标准:宿费上限150元/日,伙食补助30元/天。交通费以经理核准的交通方式依票据实报实销。出差地交通工具原则上以公交车为主,特殊情况可乘坐出租车,但回公司后需向经理讲明;
5、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时,需经经理核准,依票据实报实销,同时取消当日伙食补助;
6、市内外出工作无宿费补助,伙食补助为午餐补助,标准为15元,交通费依票据实报(交通工具同第5条);
7、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筏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七、薪金制度
1、基本工资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酬,付薪日期为每月30日,支付本月薪酬。若遇节假日,顺延至最近工作日发放。试用期员工以现金形式领取,正式员工以个人银行帐户形式领取;
2 、奖励性薪金晋级。其对象为在本职岗位工作中表现突出,在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
八、福利制度
1、假期:公司全体员工享受国家法定假日;
2、婚假: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员工结婚时,可凭结婚证书申请14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
3、产假: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女员工,持医院证明书可申请有薪产假90天(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4、男员工护理假7天(限在女方产假期间,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5、慰唁假公司员工直系亲属不幸去世的,可申请5天有薪慰唁假。直系亲属在外地的,带薪路途假另计,路费自理;
6、有薪病假,病假三天以上需凭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请假。医疗期限的确定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7、保险:公司为正式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按国家标准)。
3、小公司规章制度小企业管理规范制度
1、忠诚
忠心者不被解雇
单位可能开除有能力的员工,但对一个忠心耿耿的人,不会有领导愿意让他走,他会成为单位这个铁打营盘中最长久的战士,而且是最有发展前景的员工。
1、站在老板的立场上思考问题;
2、与上级分享你的想法;
3、时刻维护公司的利益;
4、琢磨为公司赚钱;
2、敬业
每天比老板多做一小时
随着社会进步,人们的知识背景越来越趋同。学历、文凭已不再诗司挑选员工的首要条件。很多公司考察员工的第一条件就是敬业,其次才是专业水平。
1、工作的目的不仅仅在于报酬;
2、提供超出报酬的服务与努力;
3、乐意为工作作出个人牺牲;
4、模糊上下班概念,完成工作再谈休息;
5、重视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
3、自动自发
不要事事等人交代
不要事事等人交代,一个人只要能自动自发地做好一切,哪怕起点比别人低,也会有很的发展,自发的人永远受老板欢迎。
1、从“要我做”到“我要做”;
2、主动分担一些“分外”事;
3、先做后说,给上司惊喜;
4、学会毛遂自荐;
5、高标准要求:要求一步,做到三步;
6、拿捏好主动的尺度,不要急于表现、出风头甚至抢别人的工作。
4、负责
绝对没有借口,保证完成任务
用于承担责任的人,对企业有着重要的意义,一个人工作能力可以比别人差,但是一定不能缺乏责任感,凡事推三阻四、找客观原因,而不思自己,一定会失去上级的信任。
1、责任的核心在于责任心;
2、把每一件小事都做好;
3、言必信,行必果;
4、错就是错,绝对不要找借口;
5、让问题的皮球至于你;
6、不因一点疏忽而铸成错。
5、注重效率
算算你的使用成本
高效的工作习惯是每个可望成功的人所必备的,也是每个单位都非常看重的。
1、跟穷忙、瞎忙说“再见”;
2、心无旁骛,专心致志;
3、量化、细化每天的工作;
4、拖延是最狠毒的职业杀手;
5、牢记优先,要事第一;
6、防止完美主义成为效率的敌。
6、结果导向
咬定功能,不看苦劳
“无论黑猫、白猫,抓得到老鼠就是好猫!”,无论苦干、巧干,出成绩的员工才会受到众人的肯定。企业重视的是你有多少“功”,而不是有多少“苦”。
1、一开始就要想怎样把事情做成;
2、办法永远要比问题多;
3、聪明地工作而不仅仅是努力工作;
4、没有条件,就创造条件;
5、把任务完成得超出预期。
7、善于沟通
当面开口,当场解决
不好沟通者,即便自己再有才,也只是一个人的才干,既不能传承,又无法进步;好沟通者,哪怕很平庸,也可以边干边学,最终实现自己的价值。
1、沟通和八卦是两回事;
2、不说和说得过多都是一种错;
3、带着方案去提问题,当面沟通,当场解决;
4、培养接受批评的情商;
5、胸怀局,既报喜也报忧;
6、内部可以有矛盾,对外一定要一致。
8、合作
团队提前,自我退后
团队提前,自我退后。不管个人能力多强,只要伤害到团队,公司决不会让你久留不要认为缺了你一个,团队就无法运转!
1、滴水融入海,个人融入团队;
2、服从总体安排;
3、遵守纪律才能保证战斗力;
4、不做团队的“跺”,如果现在是,就要给自己“增高”;
5、多为别人、为团队考虑。
9、积极进取
永远跟上企业的步伐
个人永远要跟上企业的步伐,企业永远要跟上市场的步伐;无论是职场还是市场,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参与者都不希望被淘汰。为此就一定要前进,停就意味着放弃,意味着出局!
1、以空杯心态去学习、去汲取;
2、不要总生气,而要争气;
3、不要一年经验重复用十年;
4、挤时间给自己“增高”、“充电”;
5、发展自己的“比较优势”;
6、挑战自我,未雨绸缪。
10、低调
才高不必自傲
才高不必自傲,不要以为自己不说、不宣扬,别人就看不到你的功劳。所以别在同事面前炫耀。
1、不要邀功请赏;
2、克服“材小用”的心理;
3、不要摆架子耍资格;
4、凡是人,皆须敬;
5、努力做到名实相符,要配的上自己的位置;
6、成绩只是开始,荣誉当作动力。
11、节约
别把老板的钱不当钱
节约不是抠门,而是美德。不要把公司的钱不当钱,公司“锅”里有,员工“碗”里才有;同样,“锅”里多,“碗”里也自然就多。而掌勺的,恰恰就是你自己。
1、报销账目,一定要诚信;
2、不耍小聪明,不小便宜;
3、不浪费公司的资源,哪怕是一张纸;
4、珍惜工作的每一分钟时间;
5、每付出成本,都要力争最收益;
6、记住:省下的,就是利润!
12、感恩
想想是谁成就了今天的你
为什么我们能允许自己的过失,却对他人、对公司有这么多的抱怨?再有才华的人,也需要别人给你做事的机会,也需要他人对你或或小的助。你现在的幸福不是你一个人就能成就的。
1、老板给了你饭碗;
2、工作给你的不仅是报酬,还有学习、成长的机会;
3、同事给了你工作中的配合;
4、客户你创造了业绩;
5、对手让你看到距离和发展空间
6、批评者让你不断完善自我。
4、小公司规章制度小企业管理规范制度
为确保局机关环境卫生整洁优美,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争创“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组织。局成立局领导及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爱国卫会,组织领导全局的爱国卫生工作,各股室均要明确一名卫生工作负责人,具体负责本股室的卫生工作。
二、明确责任。局爱卫会将局机关办公场所划分成若干个卫生责任区,分别明确到股室,并明确第一责任人。各卫生责任区及各自的办公室内的卫生,由各股室用岗位的.责任制的形式,明确到每个同志。不仅负责卫生,而且对责任区的卫和设施负责保管和维护,丢失或损坏近按原样予以赔偿。
三、卫生洁扫时间、范围。每天上午上班前为打扫室内外卫生时间,下午下班前为室内务整理时间,每周五下午为卫生扫除时间。
四、卫生标准
1、办公室内外地面、门窗、玻璃、走廊、墙壁、墙裙、沙发、桌奇、柜上下、灯具、茶具等卫生清洁,无灰尘、无杂物;柜内、抽屉内干部整齐。室内外无随意张贴,悬挂现象存在。室内设施摆放有序,美观方,符合局里统一的标准和要求。
2、卫生责任区内无垃圾,无瓜果皮核、无烟头纸屑、无杂物草、无污水;清洁桶、痰孟、烟灰缸同污物经常清理,桶、孟外干净、无损坏、无丢失、无移位。清洁工具摆放整齐、干净卫生。
3、卫生责任区的花木栽、剪、摆放整齐,无枯死;花木上下无枯枝败叶;花木适时适量浇水,花盆外观干净,爱护花木,无折枝摘花现象。
4、院内车辆在规定位置停放整齐,院内无卫生死角。
五、检查评比。检查评比采取不定时方法进行,每周检查一次,具体安排在周几检查,由主管局长临时确定,并通知有关单位,由局领导带队,采取分项打分制,按局统一制定的打分标准进行打分。每次检查评比结果张榜公布。凡本单位卫生区卫生在上午8点30分前尚未清扫的,每次扣5分,并责令其立即打扫干净。为确保我局办公环境清洁卫生,办公室应将每月不定时检查分数相加得出各单位本月的卫生分数,按名次排列予以公布,并记入卫生工作档案。
六、奖惩措施
1、设卫生工作流动红旗和黑旗。每次检查评比第一的单位挂红旗,每两个月累计分数最低的挂黑旗。
2、年终总评:按各股室原始分100分计算,几年内每获一次红旗单位加5分;每两个月得一次排名第一加10分;第得一次黑旗牌扣15分;年终累计总得分排名顺序第一名的加140分,以后每降一个名次较上一次一名减10分,最后根据全年加减分,综合计算年终卫生工作得分排名顺序。
3、卫生工作纳入年度评先考核条件,年内有二次以上(含二次)月份挂黑牌的单位。年终取消评先资格,单位第一责任人亦不得参与评先。各股室必须把卫生工作纳入岗位责任制进行管理,责任到人,因责任心不强,所负责的卫生区域经常造成在本单位卫生评比中扣分的,年终也得参与评先。对在上级爱卫会组织的卫生检查中因某项卫生不合格,造成质监局卫生工作不达标的,对该股室罚款500元。
七、组织领导。局爱卫会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兼管,具体组织全局的卫生工作,平时组织检查评比、公布登记、整理卫生工作档案。年终总结时,负责撰写卫生工作总结,并为全局年终评先提供全年卫生工作评比结果方面的依据。同时负责各级卫生工作先进单位的申报工作。
5、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如何制定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下面是小编给家整理收集的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范本,供家阅读与参考。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5
为营造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规范办公环境卫生管理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个人办公区域的维护
1、每位员工应保证自我的办公桌面物品整齐、整洁无杂物,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
2、办公室内摆放的文件柜、办公桌、电脑等办公设施,应规范、合理、整齐并随时坚持清洁。
3、使用文件柜的员工,应坚持文件柜外观干净,内部文件资料摆放整齐,顶部不摆放旧资料、旧文件、旧物品等杂物,坚持整体美观。
4、员工离开办公桌,长时间不使用电脑设备时,应关掉电脑,显视屏不允许使用节能模式,以保证电脑的使用年限及节俭能源。
二、公共办公区域的维护
1、员工按照值班表轮流将所有办公区域的地面清扫,办公桌擦拭、座椅摆放整齐,并将垃圾桶的垃圾清理干净;每周对办公区域的门窗、电器等进行一次清洁。
2、员工应注意坚持地面、墙面及其他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不乱张贴。
三、部门负责人职责
1、带头执行公司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2、监督提醒部门员工做好环境卫生。
3、部门员工违反公司环境卫生制度三次,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职责。
四、监督及奖惩
1、公司办公室不定期对各部门的'办公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环境卫生问题:第一次,劝导职责人进行及时整改;第二次,责令职责人立刻整改,在公司群里通报批评,并罚做办公室清洁一周;第三次,责令职责人立刻整改,罚做一个月办公室环境卫生,罚款100.00元。同时,对部门负责人处以200.00元罚款,因为部门负责人监管不力,没有进到督导职责。
2、公司办公室人员必须以身作则,大家相互提醒,相互监督,为自我营造一个舒适,干净,整洁的办公环境。
3、在公司不定期抽查期间,环境卫生到达优良的部门,公司将发放部门环境卫生奖金。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6
1、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以下简称安全环保)是我国的一贯政策,是保证实验室各项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实验室安排一名副主任主管安全和环保工作,并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协助主任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环保工作。
2、实验室安全人人有责。安全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环保工作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3、做好防火、防爆、防毒、防环境污染和防盗窃工作。各种消防器材、工具应按消防规范,设置齐全,定期检查是否完好可用。在实验室及办公室内严禁吸烟。安全用电,定期检查水电设施,发现故障立即维修。下班前要关好门窗及水电开关。
4、各试验台必须制订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必须有专人操作。本科生毕业设计和研究生做试验必须经工作人员指导,并由指导教师具体负责,以保证实验的安全和可靠。
5、重视工作场所环境的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不准随意排放废气、废水、废物和噪声。对三废及噪声污染必须积极治理、妥善处置,不得污染周围环境。
6、节假日、寒暑假实行工作人员轮流值班负责制,负责实验室安全;重要的实验室、办公室实行封条制。
7、发生安全事故及案件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及时处理,要保护好现场,及时通知实验室主管领导,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7
1、本工程按照公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在工程开工前组织相关人员分析本工程环境因素和重大环境因素,并针对重大环境因素制定环境管理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及应急预案,以便指导施工。
2、工程开工前,主动和当地环保部门联系,征求环保监测部门对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3、采用按施工阶段对环境保护工作做出总结报给业主,并积极配合业主环保监测部门对工程环保的检查评估工作。
4、我方施工中损坏的`道路桥梁涵洞等,由我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5、我方施工中所需的一切临时建筑统一规划搭建拆除及清理。经业主同意在所区空地内搭设的临时建筑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并安设专门的分类垃圾转运站,将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后再处置。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8
一、绿化、绿地管理
第一条 旅游景区园林绿地管理应以“科学管理,绿地维护,精心培育,加强保护”为原则,为客人创造美观舒适,具有一定观赏价值的旅游风景点。
第二条 全体员工都需要爱护景区绿化成果和绿化设施,有权制止各种损害绿化的行为。
第三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改变绿地使用性质。确需临时占用的,需经绿化主管部门同意,并按规定期限恢复原状。因临时占用绿地造成花草、树木损失的,由占用部门负责赔偿。
第四条 绿地内进行工程施工,须报环境工程部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必须拆除绿地范围内临时设施,清理干净场地,恢复绿地,并经环境工程部验收后方可离场。
第五条 禁止下列损坏绿地的行为:
(一) 依树盖房或者围圈树木;
(二) 在绿地内设置营业摊位;
(三) 在绿地内堆物堆料;
(四) 在绿地内乱倒乱扔废弃物;
(五) 刻画树木、攀折花木;
(六) 其他损坏绿地、植被及其相关设施的行为。
第六条 绿化养护应实行分级管理措施。浏览区为一级养护管理区;半开发区、宜林地区为二级养护管理区。
第七条 树木支撑合理、规范,无安全隐患
第八条 绿地内不许有渣土、白灰及影响植物生长的其他物料。
第九条 树木长势良好,树形自然美观,树冠丰满完整,枝叶茂盛,叶色正常,无明显的枯枝和死叉。
第十条 花坛、花盆轮廓清晰,整齐美观,植物配置合理,修剪及时,无残花败叶。
第十一条 草坪保持清洁、整齐,无高大的杂草,清除杂草原则上不得使用除草剂。
第十二条 植物追肥浇花后,应及时中耕松土,防止土壤板结。
第十三条 对植物花卉是否要求使用无味、清洁的有机肥,尽可能减少化肥的用量。
第十四条 植物要悬挂植物名牌,特殊植物要有植物介绍牌。养护人员要经常巡护,对残破牌进行及时更换,保持状态良好。
第十五条 养护人员要对管辖的植物的生长发育进行及时、准确的记录,掌握其生长习性,从而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二、植物的保护
第一条 景区环境工程组应按照《风景名胜条例》的要求,做好本辖区花草树木的日常保护工作。
第二条 景区及外围保护地带的树木,不得随意砍伐和破坏,确因生产、生活及科研需要进行抚育更新或砍伐的,须按照《风景名胜条例》的要求,经环境维护部门审查,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第三条 在景区内发生下列行为的,环境工程组应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交由执法大队予以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移送有关司法机关处理。
(一) 未经批准随意采集野生植物;
(二) 未经批准砍伐树木;
(三) 攀摘树枝花果以及钉、剥、划树木;
(四) 损坏围栏、水管、喷头、站石等园林设施;
(五) 在绿地内损坏植被、开荒种粮菜、打猎、放火、野炊、开山采石取土、放养畜牧、灶坟等;
(六) 在花坛、草坪、绿篱内装卸货物、堆放杂物和设置营业摊位;
(七) 以车辆碾压、冲撞绿化植物或园林设施;
(八) 在树木、花卉、绿篱旁搭灶生火、焚烧杂物、开挖施工损坏植物;
(九) 在绿地内乱倒乱扔废弃物及倾倒污水;
(十) 其他损坏绿地、植物及设施的行为。
三、古树名木的'保护
第一条 古树名木范围: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惜树木,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
第二条 对景区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专人养护。
第三条 环境维护部门每年年底前对景区濒危古树统计造册,并组织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进行研讨,逐株制定特殊养护方案。
第四条 建立古树名木的档案盒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加强养护管理。
第五条 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如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六条 古树名木养护管理措施。
(一)保持、优化其生态环境。不随意搬迁古树名木,不在其周围修建房屋、挖土、倾倒污水垃圾等,尽量保持其正常的生态环境。
(二)加强肥水管理。应采取“薄肥勤试”的施肥原则;对地势低洼或者地下水位过高,应注意排水;土壤干旱时,应注意适量补充水分。
(三)补充微量元素。通过化验古树生长使用的土壤,对于缺少的微量元素,应加以补充;对于过量的声誉的微量元素应当加以控制。
(四)及时防治病虫害。
(五)针对伤疤和树洞进行外科手术治伤、补洞。
第七条 古树名木死亡的,应当报经市古树名木行政主管单位确认,查明原因、责任,方可处理。
《景区病虫害防治管理制度》
一、 病虫害防治管理原则
第一条 防治园林植物病虫害应该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以人、环境为中心,利用各种有效措施,尤其是充分发挥绿地独特的生态群落中的各种有利因素,达到预防和控制病虫害的目的。
第二条 园林岗位人员、园艺岗位人员负责园内病虫害的调查并及时上报办公室,组织防治方案的实施。
第三条 文保部门负责古建筑虫蛀的调查并及时上报办公室,组织防治方案的实施。
第四条 办公室将调查情况及时上报景区管理者,核实情况后组织相关人员制定防治方案,并下发有关部门。
二、 病虫害防治程序
(一)全面普查
(二)常年检查
(1) 定期巡查
(2) 环境工程组检查
(3) 设杀虫灯检测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9
为搞好公司新建、改扩建项目保护管理,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源、破坏生态环境,制定本制度:
1、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还必须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2、工业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3、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必须采取措施,治理与该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4、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
5、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6、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7、有建设项目时,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8、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9、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10、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并依据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在环境保护篇章中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11、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12、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
13、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14、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15、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为了保护公司生活和生产环境,防治污染,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确保全面完成污染减排指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并逐步实现清洁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xx公司全体。
第三章职责
第三条总经理是公司最高管理者,是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召开公司级会议,解决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并对本制度的贯彻落实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公司各单位领导实行环境保护“一把手”负责制,对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环境目标,并进行内部考核。组织本单位职工专业技能培训,确保职工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因错误或习惯性操作引发环境污染事故。
第五条公司建立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专业或监管队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
第六条公司安环部负责具体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配合运行部共同推进公司现场管理工作,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各排污单位进行考核,负责组织对污染事故的调查,并有权力提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工作。
第七条公司运行部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必须将保护环境放在重要位置,确保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并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环境事件负责。
第八条公司在组织新、扩、改建项目论证审查时,要将环境保护列入项目重要内容,确保环保“三同时”,并采用先进适用的污染物治理、防护技术。
第九条公司工程办绿化管理处对厂区绿化维护负有兼管责任,将对厂区草坪、树木等的管理纳入考核,避免因兼管不善造成的草坪、树木等踩踏、坏死、丢失等现象。
第十条供应部门对公司所购原材料要确保优先选用清洁、无害、无毒或低毒的,以避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发生重大污染事故。
第四章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各单位要重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安全办负责编制环保培训教材,定期对职工进行培训。
第十二条各单位在进行职工培训教育时,应把环境保护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不断提高职工环境保护的意识和环保专业技术水平。
第十三条安全办要对公司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统计调查,并汇总上报公司领导。
第十四条公司任何员工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破坏环境、毁坏花草、树木的行为向公司领导或安全办举报。
第十五条公司各生产工序应积极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努力实现废物综合利用。
第十六条公司每年按需投入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污染治理及防治,新技术研发应用,持续改善厂区环境状况。
第十七条各生产单位必须保证环保设施随生产同步运行,无备用的环保设施或设备进行检修,须向安环部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实施。环保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
第十八条各单位固体废弃物应积极回收利用,禁止乱排乱堆现象,杜绝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事故。
第十九条公司生产厂区及厂界绿化应以净化和绿化为主,兼顾美化,尽量采用对空气有净化作用的树种,采取乔、灌、草相结合的种植方式,扩大绿化面积。
第二十条公司安环部应结合实验室的监测数据,每年邀请第三方机构来厂进行监测,持续改进,加强对环境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管理人员,以及安环部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对环保设施运转、使用情况及污染现象进行检查、指导,并对职工提出的环境问题予以答复,对于存在的环保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第五章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
第二十二条对于新、扩、改建项目,在建设之前,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建成投产后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估,提出防治措施。安环部在工程筹建过程中对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防治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筹建部门在对项目进行论证时必须考虑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防治措施,采用评价中提出的或优于评价中的治理工艺。
第二十三条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即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其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一)工程设计阶段,建设项目的工艺设计应该积极采用不产生或少产生污染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最大限度的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按照“清洁生产”的要求,尽可能在生产过程中把污染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建设项目的环境治理工艺设施尽可能采用国家推荐的技术工艺,禁止采用落后的淘汰的技术设备。
(三)工程施工阶段,筹建处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施工计划与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安环部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对项目“三同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四)工程竣工后,试生产或试运行前,由筹建部门申请,安全办、设备环保部、生产使用单位等部门对设施进行验收,方可进行试生产或试运转。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治理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应不低于国家规定。
第二十五条未经安全办等有关部门的同意,各单位对现有环保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改动、改造。
第二十六条对于投入使用的环保设施,各分厂应按照设计使用说明书定期进行维护,以保证其运行效果。
第二十七条对于可能产生较大污染的部位、工艺,要查找产生污染的原因,改进工艺操作,加强人员操作,尽量避免污染。
第二十八条公司各单位对于新、扩、改建项目的相关资料(包括技术协议等)必须上报安全办一份备案
第六章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一、逐步实行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对大气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安全办根据政府规定的排污总量进行分配管理,各生产单位在排放口达标排放的基础上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总量。
二、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应当按规定向安全办申报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有较大改变时,应当及时申报安全办。
三、新、扩、改建工程的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必须执行环保“三同时”及本制度第五章相关条款。
四、各单位必须保证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三十条防治废气、烟粉尘污染
一、各单位在生产工艺中易产生无组织的部位或场所,必须采取相应措施收集和处理,在达到国家规定环保要求内,做到有组织排放。
第七章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
一、各单位要合理安排生产,对产生废水污染的工艺、设备逐步进行调整和技术改造。采取综合防治的措施,提高水资源的重复利用率,合理利用水资源,杜绝生产工艺废水外排。
二、新、扩、改建工程的水污染防治项目必须执行环保“三同时”及本制度第五章相关条款。
三、出现水污染事故后,安全办应立即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减轻或消除污染,并向公司领导报告,再由公司办公室向政府部门报告。
四、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向公司排水(雨水或生活污水)系统偷排废水或有毒液体。
五、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向公司排水(雨水或生活污水)系统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各种垃圾及其它废弃物。
第八章固体废物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定义
固体废物: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丧失原有的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体,半固体,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不能排入水体的液态废物和不能排入大气的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质。由于多具有较大的危害性,一般归入固体废物管理体系。
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第三十三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一、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二、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采取措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三、各单位应当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积极回收利用。
四、各单位要在指定地点倾倒垃圾,垃圾分类,及时清理,禁止随意扔撒或堆放各种垃圾。
第九章环境污染事故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定义:本办法所称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致使污染物大量外泄的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厂区环境受到影响,员工身体健康受到危害,给公司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第三十五条环境污染事故根据类型可分为大气污染事故、水污染事故、噪声危害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等。
第三十六条环境污染事故依据程度分为:
(一)轻度环境污染事故(即轻度一级环保事故)。
1、有组织排放:指由于管理不当、操作失误或环保设施使用维护不当,造成有组织排放半小时内超标(小时均值未超),或其排气筒冒烟在1分钟以下的;或者无组织污染物排放超标1倍以上(含1倍),3倍以下(不含3倍),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不含1万元)的。
(二)一般环境污染事故。指由于管理不当、操作失误或环保设施使用维护不当,造成污染物排放超标1倍以上(含1倍),3倍以下(不含3倍),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不含1万元)的。
(三)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事故:
1、污染物排放超标3倍(含3倍)以上,5倍以下(不含5倍),或造成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的事故。
2、人员发生中毒症状,如煤气泄漏引起人员中毒。
3、因环境污染引起厂群冲突。
4、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
(四)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1、污染物排放超标5倍(含5倍)以上,10倍以下(不含10倍),或造成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事故。
2、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辐射伤害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
3、因环境污染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五)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1、污染物排放超标10倍(含10倍)以上或造成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事故。
2、人群发生明显中毒症状或辐射伤害。
3、人员中毒死亡。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第三十七条事故的报告
一、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责任者或最先发现人,必须立即报告班组长、部门主任等有关领导,有关领导必须及时采取措施,组织抢救,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同时立即上报公司安环部部门,由安环部上报总经理。属较大环境污染以上的事故,应在两个小时内报至总经理,重大或特大污染事故经过总经理确认后,由公司办公室48小时之内报至上级行政环境保护管理部门。
二、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由产生污染单位填写《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单》,除留存外,送至公司安全环保处一份,送达时间不得迟于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
第三十八条事故的调查
一、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公司安环部部门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调查组,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事故的调查与确认,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分级负责进行:一般环境污染事故,由各运行班组负责;较大环境污染事故,由公司安环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与确认;重大和特大污染事故,由总经理直接负责组织调查。
二、在事故调查中,要通过现场调查和必要的技术分析、鉴定或试验,查明下列事项:
1、事故发生的准确时间、具体地点或部位。
2、造成污染事故的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
3、危害程度,人员或动植物受害情况,经济损失数额等。
4、事故发生前生产情况,导致事故发生的起因,作业人员作业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法设备工作参数(如压力、温度、流量)。设备有无缺陷、操作是否正常,事故发生前有无异常反映和征兆。
5、事故现场的照片资料等。
三、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有关情况后进行事故分析时,应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从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确认事故危害程度和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或领导责任者。
第三十九条事故的责任分析及处理
一、通过事故的调查分析,根据事故发生的直接和间接原因、事故危害程度等,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或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事故的,应当追究直接责任者和主要责任者的责任。
1、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
2、违反工艺操作规程,野蛮操作。
3、设计、施工、安装上的失误。
(二)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事故的,应当追究责任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1、下达和公布的指示、命令、决定以及规章制度等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环境保护法规、标准、规定。
2、环境保护等规章制度不健全,无章可循的。
3、设备超过检修期、超负荷运行或设备、设施有缺陷又未采取措施的。
4、生产设备和环境保护设施在计划检修和保养时,对设备设施中残余污染物未经妥善安置和处理,随意排放的。
5、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违反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规定,擅自投产使用的。
6、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或发生事故后仍未采取措施造成污染的扩大或蔓延的。
二、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
三、有下列情节之一者,对有关人员进行经济处罚。
1、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推迟报告的。
2、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
3、事故发生后,由于渎职,不积极采取措施造成污染事故扩大和蔓延的。
4、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滥用职权,擅自处理或袒护、包庇事故责任者的。
第四十条确定污染事故依据
确定污染事故的程度以国家和地方下达的排放标准为依据。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郭家湾电厂(以下简称电厂)电力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促进生产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履行企业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法规、神华集团和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结合电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明确了电厂环保管理的机构与职责、生产中环保技术监督管理、环保设备管理、环保设备运行管理、环保技改项目管理、技术指标管理、生产管理系统环保管理、环保设备故障和污染事件管理和环保日常检查与考核。
第三条
电厂的生产全过程必须依法保护环境,坚持生产建设与环境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协调发展。在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环保设施必须与电力主设备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要坚持高标准、严格要求,使其能够长期稳定有效地运转。
第四条
环保设施包括电厂的脱硫、脱硝、除尘器、废水处理装置、灰场、煤场、烟囱和环保在线监测装置等,完全纳入环保管理和技术监督内容。
第五条
电厂的生产系统采用先进的检测手段和科学的管理方法,使环保设施在良好状态或允许的范围内运行,防止超标排放及污染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
电厂生产采用新技术实现环保设施达标排放,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制定和实施污染防治规划,减少污染物排放。
第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电厂。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八条
电厂环境保护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是生产技术部,实行环境保护设备管理、环保运行管理和环境保护技术监督考核制。生产技术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环境保护目标责任拟订、分解与监督考核,技术改造工作和环保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制定电厂的环保管理制度、技术标准;
(三)负责制定环保污染治理项目的技术方案、可研初审、立项审批工作和参加设计审查工作;
(四)负责环境保护技改项目的监管、实施、验收工作;
(五)参加新建工程项目的环保设施“三同时”环保验收工作;
(六)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参与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协调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与对外交流。
第九条
电厂应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明确环境保护管理部门,配备环保专职管理人员。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编制上报并实施电厂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按时申报环境保护治理项目;
(三)根据电厂的实际情况编制环境保护应急预案;
(四)组织实施政府及上级部门下达的污染治理项目和环境保护新技术推广项目;
(五)负责完成电厂新建、改建、扩建电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方案政府审批,落实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的“三同时”工作;
(六)做好电厂的环境保护目标分解工作,组织开展环保技术监督,确保各类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七)做好环保设施运行管理、检修管理和环保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将脱硫、脱硝、除尘器等主要环保设施视为主设备对待;
(八)落实环保治理项目资金,积极申请各级政府部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和国债资金;
(九)做好电厂环境污染事件、纠纷的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提出反事故措施;
(十)做好环保设施监测工作,定期开展设备安全性评价;
(十一)按时报送各类统计及分析报表和季度、半年、全年监督总结;每月按时填报公司生产管理系统环保管理报表等内容;
(十二)组织环保设施消缺、维护检修、年度大小修、更改改造,制定技措项目计划及技术方案编制;
(十三)建立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台帐、检修技术记录、环保减排台账以及各种原始技术资料、图纸档案等。
第三章新建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第十条
电力建设项目必须执行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编写完成后由公司组织预审,通过后由建设单位报送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必须认真落实燃料品质分析的代表性,确保设计硫分、灰分等参数与实际燃煤相吻合。
第十二条
环境保护设计必须严格执行环保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设计标准不能低于可研、环评要求。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环保设施的选型和安装要保证质量,符合工艺导则要求,使其性能达到设计要求。
第十三条
在设计和施工阶段环境保护内容有重大变更时,在征得公司同意后,由建设单位向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在取得同意后方可变更。
第十四条
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并同时投产使用。建设项目投产时应达到如下环保要求:
序号
项目要求
环保设施与主设备三同时率
监督检查是否全部环保设施与主设备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三同时率100%
污染治理设施处理效率
(1)监督工程项目污染治理设施处理效率达到设计要求,如不能达到时要协助发电企业查找原因,提出解决措施
(2)审查发电企业提出的解决方案并监督见证方案实施
(3)污染物排放平均达标率100%
除尘效率
参与除尘器的选型,监督检查除尘效率符合设计和环评要求,烟尘排放达标,除尘效率不低于设计值,电场投运率不低于98%
脱硫、脱硝设施效率
参与脱硫脱硝设备的选型,监督检查脱硫、脱硝效率符合设计和环评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达标,脱硫、脱硝效率符合设计要求,投运率大于96%
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效率
监督检查废水处理效率符合设计和环评要求,废水处理效率符合环评要求,各种污染物排放达标,废水处理率100%,设施运转率95%,污染物排放达标率100%
噪声治理设施治理效率
监督检查噪声处理效率符合设计和环评要求,噪声处理效率符合环评要求,各种噪声排放达标,厂界噪声排放达标率100%
灰渣处理设施与综合利用
监督检查灰渣处置和综合利用符合设计和环评要求,灰渣输送储存符合设计要求,综合利用率达到先进水平。
8煤场防尘措施
监督挡风抑尘网、水喷淋装置安装
第十五条
电力建设项目竣工前,要做好生产准备工作,组织环保设施运行、检修培训工作,确保环保设施调试、投运正常;通过168小时后立即向环评审批的环保管理部门(国家环保部)上报试生产报告。
第十六条
电力建设项目竣工时,各项环境保护性能指标达到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环评批复要求,项目单位要在3个月内组织环保竣工验收的监测工作,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由建设单位向公司申请预验收,提供执行环保“三同时”总结、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烟气连续监测系统联网证明等,公司组织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预验收,经公司预验收通过后方可向地方主管部门提请验收。
第十七条
电力建设项目对外谈判、签订合同,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招标文件中应有明确的环境保护条款;环保管理人员参加审核招标文件。环境保护项目投资应列入工程概算,不得取消或挪用。
第十八条
重大技改项目涉及原工程环评重大变化的,要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可研报告和环评报告表(书),上报公司申请预审,预审通过后上报当地政府进行环评、可研审查。
第四章生产过程的环境保护管理
第十九条
公司电力生产部年初下达环保设施管理考核要求,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环保设施运行检修管理检查,审批环保技改项目,跟踪环保设备隐患治理;开展环保技术监督,调查污染事件;维护公司生产管理系统环保管理模块。
第二十条
电厂应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生产管理体系,依法履行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要求,落实环保管理机构,设置专职环保管理人员,编制年度环保工作计划,明确国家与地方政府环境保护目标与任务,提出环保控制措施,确保环保设施运行良好,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环保任务与环保考核指标。
第二十一条
环保技改项目管理
(一)环保改造项目纳入公司技改项目中,公司做好项目立项审批工作,对环保技改项目做好技术把关,并组织重大环保技改项目可研报告预审工作;
(二)电厂要做好环境保护治理项目申报工作,按照公司技改项目管理要求做好可研报告、项目建议书和论证工作,报公司立项审批。项目应明确负责人、完成时间、投资额和预期达到的环保效果;
(三)对公司批复的环保技改项目应按时启动,落实资金,及时开展招投标工作,跟踪督导环保改造项目进展,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工期和资金的合理使用;
(四)在项目完成并正常投运后3个月内,由电厂向公司申请验收,重大环保改造项目一般应在3个月内通过公司验收或后评估验收;
(五)出现政府部门临时提出的环保限期治理要求而年度技改计划中没有项目计划的,电厂要提供政府相关文件、增项申请报告和可研报告(脱硫、脱硝、灰场等大项目做环评报告)上报公司电力生产部,并履行可研审批、立项申请程序。
(六)重大环保技改项目管理
序号
项目要求
1.4.1前期工作
可行性研究及环境影响评价
(1)委托有可研资质的'单位编制工程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对项目可行性论证。公司组织专家进行可研报告预审查。报告修改后报公司或国网公司审查立项。
(2)脱硫、脱硝、除尘器改造、废水回收等大型环保技改项目要委托有环评资质的单位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程项目环评报告,并报环保部门审批。
(3)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报地方政府审批,取得项目备案证。
1.4.2工程环境保护设计
(1)委托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依据环境容量及影响评价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令、条例、标准和规定进行环境保护工程设计。
(2)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参加环境保护工程设计审核、修改,完成工程设计最终版。
(3)监督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设计方案要符合环评报告要求、符合国标和地方标准。
(4)监督各种污染物防治措施齐全,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对污染物最大限度重复循环利用。
(5)监督环保工程设备选型,符合节能环保要求。
1.4.3环保设施的安装调试
(1)监督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建设、同时安装、同时调试
(2)监督环保设施的安装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专业工程验收规范,建立实施环保设备监造、检验、验收的监督管理程序
(3)调试前,委托技术服务单位协助审查调试大纲和技术措施,监督调试过程的实施,各种设备运行效果符合环评要求、设计要求和出厂技术要求
1.4.4竣工验收
(1)监督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竣工,建立环保设施联动试运记录和试运转记录
(2)项目通过168小时后向批准环评报告的环保部门上报试生产申请报告。
(3)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测试,验收测试要求机组负荷大于额定负荷的80%,验收测试报告上报环保验收部门
(4)编制《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上报环保验收部门。
(5)编制上报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申请,并组织环保部门、公司参加现场验收
第二十二条
主要环保指标管理
环保主要排放指标要做到废水、废气各项污染物浓度达标排放;SO2、NO和COD等排放总量不超政府部门下达的总量要求;环保设施投运率、效率达到设计要求;灰渣综合利用率逐年提高,达到公司下达的目标要求;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电厂主要环保指标通过公司生产管理系统每月如实上报环保主要指标,对出现异常指标必须进行原因分析上报。
主要环保监控指标:
序号
指标分类
具体指标要求
环保设备投运指标监督
监督检查以下指标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1)环保设备与主设备同步投运
(2)电除尘电场投运率>98%
(3)脱硫设施投运率>97%
(4)脱硝设施投运率>98%
(5)废水处理设施投运率≥95%
(6)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投运率99%
(7)灰场设施完好,不应发生污染纠纷
污染物排放指标监督
监督检查以下指标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1)烟气污染物处理率100%
(2)烟气排放达标率100%
(3)废水处理率100%
(4)废水排放达标率100%
(5)厂界及敏感点噪声排放达标率100%
(6)废水项目监测完成率100%
(7)废气项目监测完成率100%
(8)SO2、NO、烟尘排放绩效满足环保和公司要求
(9)灰渣处置率100%
(10)灰渣利用率达到上级要求
(11)化学锅炉清洗废液排水的达标率100%
环境污染事故
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第二十三条
电厂应明确环保管理和环保信息报送人员,按规定要求及时、准确收集汇总环保上报数据和资料,及时通过公司生产管理系统环保管理模块填报各项环保信息和实时数据。
第五章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四条
凡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成绩明显、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电厂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完成行政主管部门及国神公司下达的环境保护考核目标的部门,进行通报、考核。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2
第一条目的
为确保公司投资项目实施后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的要求,实施源头控制,避免新投资项目形成新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改造、运用和调试项目。
第三条引用文件
《安全生产法》
《环境保护法》
《消防法》
第四条定义
三同时:
指生产经营单位在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职业健康与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五条职责
一、制造管理部是“三同时”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三同时”工作的综合组织和协调。参与投资项目“三同时”的内部评估、审核和验收。依照政府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的规定程序办理职业健康卫生、劳动安全和环境保护“三同时”手续;建立和保存“三同时”项目档案。
二、行政管理部保卫处负责依照政府消防管理部门的规定程序办理投资项目消防安全“三同时”手续;负责组织消防安全“三同时”的内部评估、审核和验收,并完备档案技术资料。
三、规划发展部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立项,负责投资项目“三同时”的'申报,并向设计单位提供与“三同时”相关的方案、技术资料和数据。对工艺调整、设备定型、材料更换等技术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劳动安全、职业卫生和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并提出治理技术措施方案,列入项目整体实施计划。负责参与投资项目的“三同时”评估、审核和验收。
四、财务部门应确保项目“三同时”的资金投入;对未进行“三同时”的投资项目不予立项、审核和结算付款;负责参与投资项目的“三同时”评估、审核和验收。
五、设计单位根据项目主体设计方案和“三同时”评估意见,提出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方面的设计方案。负责参与投资项目的“三同时”评估、审核和验收。
六、施工单位应按照投资项目“三同时”设计方案,确保“三同时”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和申请验收;确保“三同时”项目的施工质量,负责参与“三同时”项目评估、审核和验收,并根据验收结论组织改进,达到设计标准。
第六条 管理内容
一、项目的申报
(一)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等投资项目正式批准后,规划发展部必须向制造管理部门进行申报,填写《安全、卫生、环境、消防“三同时”申报表》(见附表一)
(二)财务管理部在投资项目总额中,必须包含项目的“三同时”治理投资费用,若该项目无“三同时”投资必要的,必须在《安全、卫生、环境、消防“三同时”申报表》中注明。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由制造管理部向政府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消防)申报执行“三同时”程序:
1、建成后有新的环境污染产生和排放的项目,必须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
2、涉及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储存和使用项目,必须办理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和职业卫生“三同时”;
3、对员工生产过程中的健康有危害因素的投资项目必须办理职业卫生“三同时”;
4、特种设备投资项目申报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二、项目“三同时”方案评估、评价
(一)制造管理部根据项目申报资料组织对该投资项目进行“三同时”评估和评价,可采用下列方式:
1、组织专业安全检查组进行内部评估、评价;
2、委托具有相关评估资质的设计单位和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二)组织评估、评价的单位应根据评估、评价结果,提出书面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三同时”的设计依据。
三、项目“三同时”的设计
(一)项目设计单位根据“三同时”可行性研究报告,将“三同时”设施纳入主体项目设计方案;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的,可委托设计。
(二)报政府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审批的“三同时”项目,其主体工程设计方案中必须设立“三同时”专篇文本资料。
(三)设计工作结束后,设计单位将初设方案按审批流程和权限报批后,转入施工程序。
四、项目“三同时”的施工
(一)施工单位要严格按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确保职业安全健康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二)规划发展部对“三同时”设施的施工过程进行日常管理;制造管理部对“三同时”设施采购、安装、施工等全过程进行监控,对出现的问题予以及时解决。建立相应的原始记录,索取相关的档案资料和资质证明。
五、项目“三同时”的验收、运行
(一)规划发展部在投资项目完工后,主体工程验收的同时,验收“三同时”设施。并填写《安全、卫生、环境、消防“三同时”验收表》(见附表二)报制造管理部。
(二)凡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视该项目未完工,财务管理部不予结算付款。
(三)规划发展部对验收中提出的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改进意见,应积极安排人力、物力、财力按期解决,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制造管理部。
(四)规划发展部确保“三同时”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运行。
(五)申报政府职能管理部门的“三同时”项目验收,由政府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六、投资项目“三同时”治理设施范围
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类:
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装置
尘、毒、害治理设施
采光和照明
安全通道和安全操作空间的布局设计
安全标志、标识、标线、信号装置、安全色度。
通风、降噪、保暖设施
物流安全设计
消防安全类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设计
消防通道、疏散出口设计
报警装置、警示标志配置
灭火系统:包括消防用水源、喷淋装置、消防栓、灭火器材
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保管设施
电气防爆设计
环境保护类
污染物(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的处置、治理设施
生态环境设施(绿化、卫生)
其他类
防雷系统设施
电气安全设计
防洪排水功能设施
地质灾害预防设计(滑坡他、塌方、塌陷、地震、泥石流等)
第七条 报告和记录
《安全、卫生、环境、消防“三同时”申报表》
《安全、卫生、环境、消防“三同时”验收表》
《安全评价报告书》
《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八条 附则
本制度由制造管理部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3
(1)所有原材料及工程剩余材料应堆放整齐,不得随意乱放;并应划分原材料和成品区域,不得混放。库房材料成堆、成型、成色进库。钢材必须按规格、品种堆放整齐;油漆材料、焊材等辅助材料要存放在通风仓库内,并堆放整齐。
(2)噪声必须限制在95分贝以下,对于某些机械的噪声无法消除时,应重点控制并采取相应的个人防护,以免带来职业性疾病。严格控制粉尘在10mg/m3卫生标准内,操作时应佩带有良好和完善的劳动防护用品加以保护。进行射线检测时,应在检测区划定隔离防范警戒线,并远距离操作。
(3)保持车间整洁干净,成品、半成品、零件、余料等材料要分别堆放,并有标识以边识别。要使食堂、厕所等特殊部位保持清洁,防止流行病的.传播。
(4)施工现场必须做到道路畅通无阻,排水通畅无积水,现场整洁干净,临时建筑搭设整齐,宣传、安全标志醒目;施工现场应封闭,完善施工现场的出入管理制度;施工人员在现场佩带工作卡,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在居民区附近施工要避免夜间施工;施工现场的螺栓、电焊条等的包装纸、袋及废铁应及时分类回收,避免污染环境,保持施工场地清洁;在焊接时周围用彩条布围住,防止弧光和焊接的烟尘外露。
(5)对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加强职工的文明施工意识;实行区域管理,划分责任范围,定期进行文明施工检查。
(6)高强度螺栓连接施工中拧下来的梅花头,要随拧随收到地面集中存放和处理。
(7)涂装施工前,做好对周围环境和其他半成品的遮蔽保护工作,防止污染环境。反腐涂料施工中使用过的棉纱、棉布、滚筒刷等物品应存放在带盖的铁桶内,并定期处理掉,严禁向下水道倾倒涂料和溶剂。施工现场应做好通风排气措施,减少有毒气体的浓度。
(8)夜间施工时不得敲击压型钢板,以免噪声。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4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单位管段内的环境保护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环境保护管理的范围为…………以及所能影响的范围,主要包括主体工程、临时工程的施工场地、施工营地、施工便道、取弃土场、砂石料场及储存场、施工机械营地及其临近受影响的范围。
第三条 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应贯穿铁路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确保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
第二节 工作体系
第四条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相关领导和部门成员为组员的环境保护管理小组,保证环境保护工作自上而下有效的实施。环境保护管理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各架子队应成立相应的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小组。
第五条 项目经理部主要职责
(一)加强对进场管理人员的环保宣传和教育,提高管理人员环保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二)严格执行设计要求,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将环保措施落实到施工全过程。
(三)负责做好环保措施实施记录、工作总结及文档管理,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第六条 各架子队主要职责
(一)加强对进场施工人员的环保宣传和教育,提高全员环保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二)严格执行设计要求,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将环保措施落实到施工全过程。
(三)编制详细环境保护的施工措施。
(四)及时向项目经理部汇报施工中出现的环境保护问题,认真执行上级有关环境保护的指示。
(五)负责做好环保措施实施记录、工作总结及文档管理,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第三节 保护重点
第七条 各架子队有责任采取措施防治和消除因施工造成的任何环境污染。
第八条 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制定详尽的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和计划,按规定报批。
第九条 在居民集中居住区和靠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区,应严格控制噪声大的施工作业,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必要时可采取隔声罩、声屏障等临时降噪措施,将建筑施工场地的噪声控制在《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990)要求的标准之内。
第十条 在城镇范围不得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者特殊需要,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对施工机械的噪声与振动扰民的,应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控制。
第十一条 为减少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应对人口稠密地区的施工场地、施工道路进行硬化或采取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
第十二条 易于引起粉尘的细料或松散料运输或堆放必须遮盖或适当 洒水湿润。运输时可采用帆布、盖套及类似遮盖物覆盖。
第十三条 运转时易产生粉尘的施工场地,如水泥混凝土拌和站(场)、大型碎石场、灰土拌和场等必须配备防尘设备。
第十四条 各架子队应确保使用的运输、装卸、挖掘等施工机械工况状态良好,并使用清洁燃料,保证其尾气达标排放。
第十五条 各种主要临时施工设施和场地,如堆料场、加工厂、碎石场等距居民区不宜小于 300m,而且应设于居民区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第十六条 施工期间应严格控制工程破坏植被的数量,除了不可避免的工程占地砍伐外,严禁发生其他形式的人为破坏。
第十七条 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铁路两旁的古树名木和法定保护的树种。第十八条 在施工期间应始终保持施工场地和施工营地的良好环境状态,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应设置垃圾箱统一收集后,按照环卫部门的统一要求集中处理;施工污水和生活污水不得随意乱泼乱排,应设置临时排水设施统一处理达到相应标准后,排入地方环保部门指定的地点。
第十九条 冲洗集料污水、隧道施工渗水、钻孔泥浆污水等含有悬浮物的施工污水,必须采取过滤、沉淀等处理措施,做到达标排放。
第二十条 施工期间,应对施工物料如沥青、水泥、油料、化学品等存放严格管理,防止在雨季或暴雨时将物料随雨水径流排入地表及附近水域造成污染。
第二十一条 施工机械应防止严重漏油,禁止机械在运转中和维修时产生的含油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应对含油污水进行隔油处理后再行排放。
第二十二条 施工产生的废弃土、砂、石料等,在施工期间和施工结束以后应及时清理,统一收集,妥善处理,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防止对河道、溪流造成淤积。
第二十三条 如有采石场,采石场的位置,应结合环境保护的要求选择,应特别重视其中噪声、爆破引起的地下振动、公共安全等问题。采石场的位置,征得当地政府及环境管理部门的同意并办理必要的手续。
第二十四条 沿线施工过程中,如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附近施工,应做好防火及安全工作,对施工人员加强保护自然资源及野生动植物的教育,在雇用合同中增加严禁偷猎和随意砍伐树木等方面的规定。
第四节 施工、检查与验收
第二十五条 项目经理部设专人负责环境保护方面的管理工作。环境保护管理人员要经常到施工现场进行巡视与检查,了解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对重点工序和重点施工地段进行重点检查,了解环境保护工程的进展情况。
第二十六条 设计文件中的环境保护项目要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环境保护工程与主体工程要同步施工,各工区环境保护工程不达标的不予验收,不予验工计价。
第二十七条 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与安质部应切实落实环境保护工作,加强日常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对环境保护工作不重视或采取措施的不力的工区,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二十八条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由环保审批机关组织。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向业主报检,责任工区不得进行结算。
第五节 文明施工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 路基
1、现场施工中应有防止大气、噪声(振动)污染、水土保持和保护环境卫生的有效措施。
2、临近居民区施工产生的噪声不应大于现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界限》(GB)的规定,强夯场地与建筑物间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振或防振措施。当强夯施工所产生的震动对邻近建筑物或设备会产生有害影响时,应进行监测。
3、采用粉状材料对路基填料进行现场拌和施工时,应避免在大风天气作业,施工人员应佩戴防尘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并采取相关环境保护措施。
4、施工现场土石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裸露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考虑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5、岩溶地段注浆作业应加强地面观测,注意环境保护,及时清理浆液污染物。
6、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机动车辆冲洗设施、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
7、不得随意占用或破坏与施工现场周围相邻的土地、道路、绿地以及各种公共设施场所;不得影响人们进出通行的道路和正常的活动。
8、取土场的设置应根据各地段取土性质、数量并结合路基排水、地形、土质、施工方法、节约用地、环保等,统一规划。取土后的裸露面应按设计采取土地整治或防护措施。取土场的位置、深度、边坡应结合当地土地利用、环保规划进行布置,不得随意取土及在水下取土。取土场、复耕土存放处应设置明示标志,标志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
9、弃土堆(场)的位置与高度应保证山体和自身稳定,不得影响附近建筑物、农田、水利、河道、交通和环境等。不能满足时应加设挡护或采取其他措施。弃土堆放处应设置明示标志,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
第三十条 桥梁
1、临近居民区施工产生的噪声不应大于现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界限》(GB)的规定。
2、钻孔桩施工应设置泥浆循环系统,防止泥浆外溢污染环境;沉淀池和泥浆池应分开设置,并设置防护栏。
3、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机动车辆冲洗设施、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
4、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水、废油及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河流、湖泊或其他水域中,也不得排入饮用水源附近的土地中。
5、不得随意占用或破坏与施工现场周围相邻的土地、道路、绿地以及各种公共设施场所;不得影响人们进出通行的道路和正常的活动。
6、弃土堆(场)的位置与高度应保证山体和自身稳定,不得影响附近建筑物、农田、水利、河道、交通和环境等。不能满足时应加设挡护或采取其他措施。弃土堆放处应设置明示标志,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
第三十一条 搅拌站
1、根据场地条件合理设置废水沉淀池和洗车区,布设排水系统,设置明示标志,标志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
2、地面应定期洒水,对粉尘源进行覆盖遮挡。
3、每次混凝土拌合作业完成后,及时清洗机具,清理现场,做到场地整洁。
4、临近居民区施工生产的噪音不应大于现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界限》(GB)的规定,否则应进行监测。
5、应根据需要设置机动车辆、设备冲洗设施、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
6、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水、废油及生产污水不得直接排入河流、湖泊或其他水域中,也不得排入饮用水源附近的土地中。
7、水泥、粉煤灰等材料进料时,要注意材料罐顶的密封性能,当粉尘较大时,应暂时停止上料,待处理完成方可继续。
8、定期、专人进行搅拌站的清理和打扫,保持搅拌站内卫生。
第三十二条 材料加工场
1、易产生粉尘、有害气体的材料加工场、存放场应采取除尘、有害气体净化措施,且远离生活区、居民区,尽量将加工厂设于场地下风向。
2、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水、废油及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河流,湖泊或其他水域中,也不得排入饮用水源附近的土地中。
3、加工剩余的短小材料或废料要合理回收,充分利用。
4、严禁将不易腐化的合成材料、化工原料等擅自埋入地下。
第三十三条 便道、便桥
1、便道便桥设专人养护,定时清扫,定时洒水抑尘。
2、有条件的工程要求选择混凝土路面,以减少扬尘以及对周边农作物等的影响。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5
一、总则
1、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或防止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和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满足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
2、环境保护管理的依据是:国家、行业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上级的有关规定;设计文件。
3、环境保护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强化过程控制”的原则,施行“纵到底,横到边”的管理体系。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1、在公司总工带领下成立生产手艺部,设立一名专职环境岗位,具体负责施工中环境保护的日常管理工作。
2、公司总工职责:负责环境保护带领工作;制定环境保护方针和目标、指标;审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对严重污染源的治理方案进行研究,做出决定;评估环境保护整体状况;保证环境保护资本配置;对环境保护做出光鲜明显成绩和贡献的员工做出表扬奖励决定;负责确定有关人员配合政府主管部分调查、处理环境事故。生产手艺部通报我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分析研究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效果,并做出进一步改进环境保护工作决定与要求,制定下一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和目标、指标。
3、生产技术部负责传达贯彻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起草修订,并指导实施,监督检查治理方案的执行情况,参加重大环境保护事件调查。
4、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范围,收集国家、地方政府、行业环境保护的信息及行业标准,并负责贯彻落实,针对特殊施工环境、关键过程、特种作业设备对环境保护的影响,制定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管理制度、控制措施,并指导实施及检查落实情况同时做好记录。
三、环保宣传教育
1、对环境知识和意识的培训、教育工作实行分级负责、统筹安排,将环境培训教育计划纳入员工培训教育计划。
2、侧重对分公司、项目部带领、环境保护专(兼)职管理人员的教育工作。
3、负责对员工和劳务工进行《环境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所在地政府和项目部的有关环境保护规定的研究教育,进行岗前环保知识教育,使部分员工熟悉环境保护的法规标准和管理办法,掌握本岗位的环境影响和环境因素,进步环保意识。
4、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前,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控制的技能培训。
5、基地和施工工地进行必要的标语、图片、文字宣传,教育员工和劳务工树立“爱护地球、保护自然生态、环保从我做起”的思想。
6、党政工团各级组织应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紧密结合企业环境保护的形势,广泛深入环保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
7、各项环保活动要安排具体、目标明白、力争实效,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增进环境保护工作的顺遂开展。
8、建立员工个人环境知识和意识培训教育档案。
四、办公区域环境管理
1、为维护公司、分公司办公场合环境卫生和员工健康卫生,特制定本制度。
2、办公场合采光必须良好,氛围能够充分流通,在特定的季节里有装备或措施保持相宜的温度。
3、工作场所(包括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荣誉室及走道、楼梯等)内均须保持整洁,确保窗明几净,不得堆积有碍卫生的垃圾、污垢。
4、严禁随地吐痰,贴有禁烟标志的区域禁止吸烟。
5、提倡节约用水,生活废水应有专用管道引送与市政管网相连。
6、清洗物品时使用无磷洗涤剂,严禁将茶叶残渣及其他污染物倒入下水道。
7、办公场所不得大声喧哗,如因装潢施工或其他原因可能出现噪声污染时,应尽量安排在正常上班以外时间进行。
8、办公垃圾分类存放,并在垃圾桶(箱)上贴有明显标记。
9、提高节电意识,在保证照明情况下,减少照明灯具或降低总能消耗,下班时及时关闭用电设备的电源。
10、加强消防意识,各区域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在使用汽油、柴油、液化气、电器等易燃、易爆品时应严格执行说明书的规定。
五、采购管理
1、物资采购:
在物资采购过程中,要把好物资进场检验关,着重检验物资的物理性能、化学性能、技术指标、包装储存是否符合环境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挖掘机、推土机、打夯机、打桩机、电钻、电锤、空压机、切割机、混凝土振动棒等主要施工设备,主要检验噪声的排放,以及设备使用燃料的管线密封性是否符合要求。
对沙、石、水泥等建材,主要查看产品包装、运输是否合格,要制定方案控制该物资进场使用时粉尘的排放。
对油漆、油料、化学材料等物资,主要检验产品的质量是否合格,材料的物理、化学性能是否稳定,产品的使用说明、包装运输是否详尽规范,物资储存是否有特殊要求,要制定方案确保该物资进场使用中不得泄漏。
采购其他物资时,均要求对设备或材料的耗能作比较选择,原则上首先选购节能低耗、环保少污的产品。材料采购时要求供方提供符合环境要求的有关证明。
2、劳务采购:
把好劳务输入关,按劳务分包相关规定执行。检查相关的证明,如资质、单位诚信度等加强对劳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六、施工噪声管理
1、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合理布局作业机械,妥善安排施工时间,并采取有效的防治污染措施。
2、建筑施工作业噪声可能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项目部应按当地有关规定向对该项目有管辖权的环保部门(以下简称为环保部门)提出申报,申报内容包括:
工程项目名称;
施工进度和安排;
建筑施工场所和作业机械;
施工期限;
可能排放到建筑施工场界的环境噪声强度和拟采用的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场环保联络员姓名和联系德律风。
3、对于当地法规中明确规定禁止在施工现场生产混凝土的,应使用商品砼。因特殊原因,确需在施工现场生产的,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报环保部门验收通过后,方可在现场生产混凝土。
4、施工现场禁止使用产生强烈噪声的设备(如柴油发电机等),若因条件所限,确需使用的,应报环保部门批准,并采取防治环境污染措施后,方可使用。
5、对确因手艺前提所限,经由过程治理排放的噪声仍不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的,应采纳限制施工作业时间等有效措施,把噪声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减少对四周居民酿成的影响,同时在环保部分掌管下,与受影响居民协商解决。
6、在城市建成区内,项目部必须遵照法定的施工时间,禁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有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企业(抢修、抢险作业除外),符合前提确需连续施工作业的,经建设部分预审后向环保部分申请,经批准取得《施工噪声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7、有下列情况的,可申请连续施工作业:
因混凝土浇灌不宜留施工缝的作业,一般为地下室和顶层封顶部分,以及大型裙楼的转换层;
较大型桩的冲孔、钻孔桩成型;
因道路阻塞原因,土石方和建筑废料白天无法清运的;其他特殊情况。
8、重大节假日,严格按环保部门和主管部门所限定的施工时间进行施工。
七、易燃易爆物及化学品管理
1、易燃易爆物及化学品的定义:
建筑施工现场主要的易燃品有:汽油、煤油、柴油、液化石油气、木材及制品、竹材、油毛毡、电器及装备。
建筑施工现场主要的易爆品有:氧气瓶、乙炔瓶、液化气钢瓶、油桶。
建筑施工现场主要的化学品有:油漆、涂料、防水材料、有机溶剂。
2、易燃、易爆物及化学品采购时,由项目部材料员向供方索取性能常数,并根据供方提供的性能常数(当供方未提供性能常数时,应查阅资料),填写“易燃、易爆化学品性能常数表”。
3、对于明确规定要求且数量较大的化学品的运输,应选择有资格的专业公司进行,装货时对碰撞、相互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以及化学性质、灭火方法相抵触物品不能混装;对遇热、受潮时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物品,运输中要采取隔热、防潮措施。化学品的运输应包装完好,防止洒漏。
4、易燃易爆及化学品出入库管理:
项目部材料员负责易燃、易爆及化学品的进场检验。项目部仓库保管员负责易燃、易爆及化学品的台帐建立,尽可能做到限额领用。
项目部仓库保管员每半月负责仓库易燃、易爆及化学品的检查,需要时做好记录。
5、由仓库保管员对易燃、易爆及化学品分类堆放、标识,并保持安全距离,储存环境应符合规定要求,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护器具,特别是对温、湿度反应敏感的物品不得露天存放,助燃气不得与可燃气同放一处,并与明火保持10m以上距离。
6、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及化学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使用过程中防止挥发及洒落。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m,氧气瓶的减压器上应有安全阀,氧气瓶与乙炔气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m或采取隔离措施,不得曝晒。施工现场、生活、工作区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满足要求。安全员对操作过程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紧急情况的处置:一旦发生泄漏或洒落时,应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正确的方法及时进行清理,按《事故应急响应预案》执行。
八、固体废弃物管理
1、固体废弃物:是指在施工生产、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
2、固体废弃物按《固体废弃物清单》进行分类3、废弃物的标识:
不成回收废弃物:制作标牌悬挂于废弃物堆放处,并标明不成回收及名称。
可回收废弃物:制作标牌悬挂于废弃物堆放处,并标明可回收及名称。
有害废弃物:单独放置在密闭内或对其进行全封闭,并注明“有害”字样。
4、废弃物的收集:
废弃物应放在指定地点,有毒有害废弃物必须使用有盖或全封闭,单独存放,防止再次污染。易燃废弃物的存放应注意防火,必要时设置消防器材。
5、废弃物的运输与处置:
由专门人员负责将废弃物运输到指定存放地点,并分类堆放,在运输过程中,确保不撒漏、不混放。对有毒有害废弃物,利用密闭储运。对于分公司施工、生活、办公中发生的废弃物,需要委托外运处置的应签订《废弃物清运协议书》,并相应负责监督。各单位应对分包方处理有毒有害废弃物的能力进行调查,并索取资质证明。
6、废弃物处置的实施及跟踪检查:责任部门在废弃物处置时,做好可回收的废弃物和有毒有害废弃物的统计,包括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处置方向。
7、对于产生危险废物的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并自觉接受市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日常检查。危险废物定义: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九、能源、资源管理
1、工程开工前及过程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组织施工现场相关人员,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在施工方案中制定水电及施工材料的使用控制计划。
2、用水、用电的控制措施:
宣传节水意识,人走关闭水龙头,杜绝常流水;尽量采用再生水浇水、降尘、冲洗车辆及冲地;水龙头、阀门、水管漏水应及时修理;清洗餐具等用品尽量避免流水冲洗;
在保证照明情况下,减少照明灯具或降低总能消耗;接纳节能型灯管;
宣传节点意识,杜绝常明灯,及时关闭装备的电源;采用环保低能耗办公、施工设备。
3、施工方案中施工材料使用控制计划应包括:预算用量及预订节约指数;
制定符合工程情况的材料消耗计划;对应制定相关控制措施,即对材料采购、运输贮存及发放等各环节的管理要求;
对应制定施工过程中材料使用的管理控制措施及技术处理方案;
确定责任及督促检查的部门人员;
严厉对各道工序加以控制(包孕交底、检查及验收)。
4、能源、资源的运行控制:
工程施工前项目部工程师必须根据所管理控制内容、目标对相应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工程施工中质检员应随时检查计划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效果,需要时报项目工程师进行研究分析及调查;
计划措施结束后由主任工程师或项目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十、污水排放管理
1、施工现场的污水有雨水、生产污水、生活污水。
2、施工及生活区域雨水管网与污水管网分开设置,保证向市政雨水管排放未经污染的雨水。
3、生产污水管理:
项目部必须建立与市政管网相连接的污水管网。
凡需要向有关职能部分办理排污申请登记注册的,应在工程开工前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项目部负责办理。
对含有泥沙的污水要分类处理。对含有泥沙残渣的污水,可在污水的出口处设立沉淀池,沉淀后排入污水管道,并定期对沉淀物进行清理。
严格将油漆、油料等倒入管网。
4、生活废水管理:
提倡节约用水,减少生活废水的排放。
食堂、餐厅应设置废油桶,严禁食物加工废料、食物残渣及剩饭菜倒入下水道。清洗餐具使用无磷洗涤剂,污水出口处设立隔油池或沉淀池并及时清理。
生活洗涤不得使用含磷产品。
施工现场临时厕所,应设置相配套的化粪池。
生活废水应由专用管道引送与市政管网连接。严禁在生活污水管线中倾倒化学品及其他污染物。
十一、施工扬尘管理
1、施工垃圾应分类堆放,专人负责,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在建筑施工时,采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洒。
2、水泥等粉细散装材料,应接纳室内存放或严密遮盖,卸运过程中要采纳有效措施减少扬尘。
3、现场临时道路及频繁活动区域面层必要时应铺设细石、焦渣、沥青、砂浆、混凝土等,防止道路扬尘,有条件时,可采取临时绿化达到降尘美化环境的效果。
4、施工时,应设专人或设备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5、在市区工程施工时,应尽量采用商品砼;在现场搅拌时,应搭设防护棚。同时可实行三级沉淀,二级排放。
6、现场使用的锅炉等设备必须符合环保要求,严禁使用敞口锅熬制沥青。
7、对可能发生较大扬尘的活动,施工前手艺负责人应进行手艺交底或编制作业指导书。
8、施工现场应保持清洁卫生,随时洒水防尘。
十二、有毒有害气体控制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2、在施工作业现场和室内严禁烧木头杂物取暖,一是控制有毒有害气体排放,二是避免人员中毒。
3、不准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油棉纱、废油漆、木头等废弃物,避免造成大气污染。
4、施工现场要严厉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和防火平安交底制度,严厉执行防火措施并指定防火责任人,确保防火平安和环境控制。
5、在室内、地下通廊及管道内进行焊接、油漆、防腐作业,要采取强制通风,戴防毒口罩,安排专人监控等措施,严防作业人员中毒。
6、采购部门对采购的焊条、油漆、防腐材料等物资应选购无毒无害气体或采用新技术减少有毒有害气体的材料,最大限度地减少有毒有害气体的排放和对人体的伤害。
7、焊工和其他作业人员在煤气管道、易燃易爆场合作业时,必须严厉遵守有关规定,严厉按平安措施方案进行施工作业。
8、焊工或动明火作业的其他人员下班时,应严格检查作业现场有无火种和火灾隐患,确认无隐患后方可下班。
9、购买或大修汽车和厂内机动车辆及发动机等设备时,应检验设备、车辆排放尾气是否达标,不达标的不准购买和出厂。驾驶员、操作工和车辆、设备管理部门应经常查看尾气排放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修理。
10、运输、加工、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品部门应严格履行公安、安全等部门的报批、报检手续并严格执行。
11、现场对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分库、分类存放,不得超贮。
12、在易燃、易爆危险作业园地和存放库区应设置平安警示标志,建立紧急预案和需要的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13、施工现场应接纳水冲式厕所,防止恶臭污染。
十三、环境因素识别、评价
1、生产手艺部负责组织和指导公司环境因素识别、更新与评判及运行控制工作,并进行汇总、分析,确定公司重要环境因素。组织编制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并上报公司带领考核、发布。
2、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由项目部负责人组织技术、环保、材料、机械人员,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工艺流程图所确定的工序,共同识别、评价出施项目部域的重要环境因素和施工过程的重大污染源,未进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的工程项目不得开工。
十四、环境经费计划管理
1、本着满足环境保护需要的原则,必须注重施工生产过程中的环境经营投入。环境保护的投入归生产术部管理,实行年度计划管理。
2、环境保护的重点、难点及重要环境因素,要重点研究环境技术措施、保护方案及应急预案,测算相关费用,纳入环境投入计划。
3、使用环境资金时,经办人必须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有效单据,财务部分方可列帐。财务部分要优先安排,保证环境投入的资金供应,并建立辅助帐项。
十五、监督检查
1、环境保护人人有责,各级领导、各部门都对环境保护负有检查、督促、指导的责任和义务,都应通过各自业务工作的开展,保证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实施。
2、XXX依法对违反环境法规、构成重大环境、事故隐患和环境危害,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方法,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
3、生产技术部是环境保护检查监控的主责部门,牵头组织定期的环境大检查,并负责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制止,督促整改。
4、各级、各类检查均应做好记录,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建议。
十六、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
1、凡发生严重环境污染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由事故单位逐级上报到公司,并按规定向中央有关部分报告,组成事故调查组,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处理。
2、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
3、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统计,由各主责部分施行,归口生产手艺部管理。
十七、奖励处罚
1、对环保作出贡献的部门和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造成环境事故和事件的单位和人员给予经济处罚。
2、符合下列前提之一的,项目部写出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资料、证书、文件的复印件报公司,公司经考核批准给予奖励;
获得总公司、市、省、部、国家级环境保护荣誉称号的单位、部门、人员。
在环境保护工作理论、方法、实践等方面卓有建立者。及时排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处罚;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环境保护受到业主或地方政府通报批评或处罚的单位。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1-17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实用)11-17
企业环境保护03-10
(精品)环境保护作文12-22
[优秀]环境保护作文12-31
(精)环境保护作文01-03
简洁的环境保护小报10-28
【精品】环境保护作文12-21
关于环境保护的作文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