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分公司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分公司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分公司管理制度1
(一)、文件管理制度:
1、收文管理。收到来文由综合办公室文书负责登记签收,将文件基本信息包括收文日期、来文机关、编号、名称登记入“外来文件登记册”。
2、收到来文在来文上加盖收文章,注明收文日期及收文编号,贴上文件传阅单,经综合办公室负责人阅签后送至公司主管领导批阅。
3、文书将主管领导批阅后的文件,及时将文件送达公司其他领导或有关部门轮阅,并做好文件传阅记录。
4、文件送传后各部门应及时办理相关事宜,处理完毕应在文件传阅单上签署意见,由文书负责督促和催办。
5、文件处理完毕应及时交回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应完整无误地按收文编号保存,并于下年度初将文件整理成册,移交档案室归档。
6、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派员参加各类会议时收到的文件应移交综合办公室。各部门收到所属范围内的各类文件时应在第一时间内移交综合办公室。
7发文管理。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记录,均属发文范围。
8、发文先由主办部门用黑色水笔拟稿,移交综合办公室核稿。填制文件签发单,按公司统一编号、登记后提交公司主管领导签发。需要时经其他领导和部门会签。
9、综合办公室建立公司发文登记册,登记文件基本信息如文件名称、文件编号、发文日期及主送、抄送、抄报单位。
10、文件签发完毕后交文印室打印,文件稿首页需用统一的公司红头文件纸。
11、文件打印清样由拟稿人核对无误后,复印并加盖公司公章。
12、已签发文件原稿、文件签发单、文件原件由综合办公室文书按文件编号顺序完整保存并定期整理移交档案室归档。
印章证书及证明文件使用暂行规定
1、本规定所称印章,指公司公章、部门章、财务专用章、技术专用章、预决算专用章、资料专用章等;证书指企业营业执照(含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含副本)等;证明文件指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等。
2、印章证书及证明文件均由公司综合办公室统一发放,各部门、各子公司、按实际需要由负责人向综合办公室办理领用手续后领取。
3、印章证书及证明文件,各部门、各子公司负责人应该确实做到按规定使用,指定专人妥加保管,各部门、各子公司负责人直接对其的.保管使用负领导和督促责任。
4、禁止部门、各子公司利用领取的印章、证书擅自为他人提供各类担保;禁止利用证书卖标、串标或将证书出借给他人使用;禁止超越专业用途使用各类专用章;禁止将印章、证书及证明文件用于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联系的任何活动。
5、不得超越权限使用印章,不得用分公司章对外签订工程合同,外地偏远地区分公司因特殊原因确需使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合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财务用印章,应严格按财务制度执行,实行相关印章分别专人保管制度。
7、各部门、各子公司负责人职务变更调动,或机构设置变更、撤销原领用人应将原领取的一切印章、证书及证明文件全部及时交还公司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另行办理手续发
放,不得迟延不交。
8、领用人如违反上述规定者,按公司“员工奖惩制度”实施处罚;给企业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公司对此保留永久追溯的权利。由此触犯刑律的,依法律规定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及附带民事责任。
9、为承接业务,向社会各界及有关建设单位宣传、推介本公司工程业绩,由公司综合办公室统一印制荣誉集锦,各部门因业务承接之需,可向综合办公室领取,公司収回成本费。
分公司管理制度2
一.薪资。
1.结构=基本工资+奖金+提成
a.基本工资:800元/月。
b.奖金:200元用于专项考核。具体考核明细包括:报表50,中性奶50,达成率50,其他50(样版店的建议,新增网点,开发)。(核算以主管考核为准)。
c.提成:费用由客户承担,直接从客户账户中扣除。提成比例根据市场现状和季节因素等体现不同的提成比例,核定后在销售内勤处备案。
2.补助
a.电话:50元/月
b.交通费:实报(指会议需要的长途车费)
c.会议补助:30元/天
d.驻地补助:300元/月(外驻业务员)
二.职责(岗位描述)
1.执行公司的营销管理制度和销售政策,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销售任务。
2.开展销售工作,协作经销商拓展网络,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
3.配合经销商实施公关、促销活动和广告宣传。
4.进行市场调查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反馈市场、客户信息和侵权信息。
5.密切联系客户,掌握客户基本情况和动态,建立健全二批客户档案。
6.及时报送客户订货需求,并跟踪客户及时汇款。
7.协作经销商进行库存管理,防止货物呆滞及破损。
8.进行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及时解决和上报客户投诉。
9.负责客户退、换货的初步审查和申报。
10.对样板店进行规范管理,并对样板店销售数据进行统计及分析。
11.维护公司和产品形象,采取措制止客户不利于公司和产品的行为,避免公司利益受损。
12.熟悉产品,提高自身的.技术服务能力。加强业务知识、技能的学习和锻炼,认真参加公司有关的培训活动,并组织客户业务团队的晨会及培训工作。
13.制订月度工作计划和预算,经批准后执行,并定期向业务主管述职。
14.做好保密工作,严谨向公司及客户外的任何人透漏产品价格、销售数据、销售政策等信息。
15.做好工作记录、表单、客户档案等资料的保管和及时上交工作。
16.完成业务部主管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日常管理
1.考勤签到
a.回市场当天及回公司当天必须用客户电话或当地固话向销售内勤报道,否则视为旷工,罚款30元/天。
b.每天8:00(夏天7:00)到客户处签到,如未签到,视为旷工,罚款30元/天。迟到早退罚款5元/次。
c.请假需领导批准后方能离岗,3天以内由主管批准,3天以上(含)由经理批准。
d.每月有3天假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由调整。
e.每日上午10:00前向公司报勤,如漏报或晚报罚款20元/次,报道可采用电话报到或信息报道。
f.公司查岗需用客户电话或当地固定电话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回复,否则视为旷工,罚款30元/次。
2.报表管理
a.认真填写销售日报表,如未及时填写罚款5元/次。
b.随时掌握经销商库存明细,如有严重不实现象,罚款5元/次。
c.认真填写周报并及时发送到直接上级邮箱。
3.样板店的管理
a.负责样板店档案的建立。
b.负责样板店的分类管理,根据计划有序拜访。
c.认真统计各个样板店实际销售数据。
d.按公司规定对售点现场活化氛围的营造和维护。
e.负责落实样板店的相关费用。
四.聘用及离职程
1.聘用条件
a.年龄18-35周岁,性别不限。
b.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c.有经验者优先。
d.有一定的谈判,沟通,协调能力。
e.吃苦耐劳,有责任心。
2.聘用程序
a.根据公司规划及空缺情况,用人部门根据岗位责任要求提出用人申请报销售内勤处。
b.用人申请经销售经理批准后发布招聘信息。
c.应征人员经当地市场主管初试通过后,携带身份证、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到公司复试。
d.经经理复试后,行政部审核原件,复印件附员工登记表后或归入员工档案。
e.当地市场主管需对其进行培训后方能上岗,培训内容包括薪资、职责、日常管理。
f.试用期一般为2个月,试用后提交试用考核报告。必要时可延长试用期至4个月,个人表现优秀者试用期亦可缩短为一个月。
3.离职程序
a.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15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辞职申请表》,经批准后转送销售内勤审核。
b.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销售内勤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并将信息反馈给销售经理,以保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
c.员工填写《工作交接表》,办理工作移交和财产清还手续。
d.销售内勤统计辞职员工考勤,计算应领取的薪金。
e.员工最后一个月工资隔月发放。
分公司管理制度3
第一条加强对子公司的会计内部监督,强化稽核制度
1、各子公司要建立总稽核制度,由专人负责会计核算的质量,复查会计核算中的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必要时要设立总稽核员。
2、各子公司的财会部门要加强对业务收付款的监督,建立严格的收付款制度,付款要有付款凭证,业务与财务负责人共同把关;收款要与原始凭证核对,避免业务收入流失,加快款项收现。
3、定期与银行对帐,不容许再出现新的长期银行未达帐,对历史形成的长期未达帐要跟踪管理并责成责任人或专人追查。及时核对银行存款日记帐和银行对帐单,对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由于对帐不及时造成企业重大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及其领导要追究责任。
4、各子公司财会部门对应收、应付款、预收、预付款等往来帐款要向有关业务人员定期反馈,责成有关当事部门和业务员负责解决。各子公司领导应带头遵守财会制度,对子公司领导违反财会制度,经劝阻不听时,财会人员一定要越级上报,公司对敢于维护财会制度和公司利益、同各种违反财会制度行为做斗争的人和事给予支持和奖励。对于子公司领导协同作弊,损害公司利益的,要加重处罚。
第二条加强对子公司筹资行为的管理
1、各子公司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筹集资金,建立资金预测及分析制度,应根据筹资用途分析确定筹资方式,尽量把子公司沉淀的资金集中起来,统筹使用,发挥效益,避免盲目筹资使子公司背负沉重的利息及偿债负担。
2、公司对各子公司筹资实行总量控制,子公司年末编制下年度筹资、借款预算(内容包括筹资渠道、用途、借款期限等)并上报公司,公司汇总后,根据发展需要以及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和或有负债比例等财务状况,确定各子公司的筹资规模和方式,并下达给各子公司。
第三条严格各子公司的资产报损管理
1、各子公司要加强资产的管理和核算,有效的控制资产损失。各子公司如需处理资产损失,须递交拟报废资产清单报公司有关部门审核。根据公司管理权限经审批后,方能进行会计处理。
2、确认应收帐款坏帐损失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对已经作为坏帐损失处理的应收帐款,仍要加强催收管理,尽量减少公司损失。
第四条规范子公司的投资行为,减少投资损失,加强对被投资企业的管理
1、各子公司对投资问题要进行认真研究,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坚持领导班子集体讨论,财会部门参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2、各子公司必须加强项目投资后的管理工作,要把所有投资项目纳入投资预算,杜绝帐外投资,对本公司控股的投资项目,其财务主管人员原则上要由本公司派出,被控股公司召开董事会,本公司应要求派财会人员列席。各子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审计监督,制定有效的预算管理指标,定期进行考核。
第五条要求各子公司建立成本控制体系,加强成本费用控制
1、各子公司要对本公司的成本费用进行分类核算。在此基础上,编制成本费用预算。
2、各子公司应成立预算委员会对成本控制进行管理,子公司领导在加强全面预算管理时,应重视成本的`控制管理。要以成本预算为成本控制的依据,在执行预算的过程中,定期对实际发生的成本和预算成本进行比较,发现差异及时查出原因,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以保证成本预算的实现。预算期终了,要将日常发现的差异及原因汇总分析,找出成本变化的规律,并提出进一步改进措施。
3、各子公司要强化单笔业务的细化核算,加强对每一笔业务进行细化的成本核算与控制。
4、各子公司要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一些重点费用开支项目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如:差旅费、业务招待费、邮电费、出国费、办公费等的管理办法。
第六条实行重大事项报审制度
各子公司大额贷款、对外担保、投资项目、重要固定资产或生产经营设施的添置、产权变更(兼并、破产、股改制度)、资本金变更以及重大经济案件等实行向公司报审管理,各子公司财会人员要把好关,凡规定要向公司上报的要及时上报。
第七条控制担保风险
1、各子公司不能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如有特殊需要时,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报公司审批,由法人代表对外签署协议。
2、在防范担保风险上,各子公司领导要有风险意识,必须经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在具体工作中,涉及担保工作程序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制度办事,切实起到监督作用。如有个别领导违反规定经劝阻不听的,子公司财会人员应越级上报,如不上报,视为失职;如和子公司领导共同违反担保规定,将严肃处理。
第八条强化预算监督控制管理
1、各子公司要重视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和控制,要按月检查预算完成情况,分析实际与预算的差异,提出有效措施,在日常工作中控制差异,保证预算任务的完成。遇重大差异或其他重要情况,应及时上报公司。各预算单位预算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预算检查会议,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按季上报预算完成情况季报,每半年和年度要提出检查总结分析报告,半年时提出下半年预算完成预测及工作措施。
2、为保证预算的严肃性,预算单位不得对公司已下达的预算随意调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单位如因特殊情况,需对现行预算进行调整时,必须向公司预算委员会提出书面预算修改申请,就预算调整内容和原因作出详细说明。
3、各预算单位在每年10月份预测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并预测下年度主要预算指标,着手编制下年度预算,在决算工作之前,完成下年度预算编制工作。
第九条深化财务总监委派制
各子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领导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参与各子公司重要经济问题的决策。子公司的财务经理向财务总监负责并报告工作;财务总监向子公司总经理及公司财务部负责并报告工作。
分公司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理顺总公司、分公司之间的合作、投资关系和关联交易、内部往来,加强总公司对各分支的管理和控制,提高总公司对分公司的财务监管力度,规范分公司经济行为,维护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银行账户管理工作
1、原则:必须在总公司的监管和批准下从事银行方面相关的所有事宜。否则总公司有权撤销该分公司。
2、账户分设的原则。分公司原则只开设基本账户和保证金专用账户。
3、坚持事前申报、事后报备的原则。在当地设立了银行账户的分公司,发生银行账户变动,包括新增、变更或撤销账户,都须事前向总公司财务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银行账户开户申请表》或《银行账户销户申请表》,经总公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如分公司账户变动后一周内须向总公司财部报备变更后的账户资料。各机构经总公司财务部批准后的变动申请,必须在三个月内办理;未及时办理的,该批复自动失效,以后办理,须重新申请。
4、在当地设立了银行账户的分公司开户完成后,向总公司报备并上交总公司银行开户资料(包括银行印鉴章、印鉴卡、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
各银行开户申批表、其他相关资料原件核实,总公司根据情况可留复印件,原件存分公司,其中银行预留印鉴的法人章在总公司保管)。
5、分公司银行账户必须为网银的形式(设立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系统),支付密码由总公司财务部人员掌握,确保支付每一笔钱,总公司财务部均能监管到位。
6、禁止事项。设置账外银行账户以及用公款开立储蓄存款账户;未经批准,严禁在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开户等。
第三章财务人员管理办法
1、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关键岗位会计人员报备总公司财务部,分公司写明委派书,并在总公司留存个人的承诺书,负责组织分公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分公司会计业务真实、合规、合法。
2、设有银行账户或在当地申请纳税的分公司,财务人员应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分公司财务人员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个人资料必须报备到总公司财务部。
3、分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合理设置会计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4、分公司财务人员由总公司培训通过后方能上岗,分公司财务人员离职时必须有新的财务人员到岗才能办理,离职时报总公司财务部,必须在总公司财务部委派财务人员的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并且通过培训后方能上岗。
5、总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分公司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提出建议。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6、分公司财务部人员有监督分公司财产安全的责任,对分公司超出制度、权限的行为拒绝执行,并报告总公司。
7、设有银行账户或在当地申请纳税的分公司,其财务人员的工资由总公司发放,并且总公司财务部有权根据公司相应的财务制度考核该财务人员,并且其养老保险在总公司购买,费用由分公司承担,相应金额于发工资和购买养老保险前2日打到总公司账上,否则总公司将停止该分公司的财务结算工作。
第四章资金管理办法
1、原则:必须在总公司的监管和批准下从事资金方面相关的事宜。否则总公司有权撤销该分公司。
2、有独立账户的分公司:每天下午三点前分公司上报总公司第二天要付款的资金计划明细表,并在网银上做好付款,待总公司财务部审核后,再确认付款。
3、有独立账户的分公司:建立健全现金账目,对每笔现金的收支及时登记,各分公司财务做好每天现金收入台账或者现金流水登记簿,每日现金日清月结。
4、有独立账户的分公司:每月凭证、各类账本、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等均要装订成册。
5、有独立账户的分公司: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各项现金支出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严禁"坐支"现金。不得私设"小金库"、账外账,不得收款不入账。
6、分公司在实施资金管理中要严格遵守银行的结算纪律,不得对外出借银行账户,不得对外出借资金,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7、没有独立设置账户的分公司,每月10日前提报上月收入情况。
第五章财务管理办法
1、分公司财务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不断改进和完善管理基础工作,真实记录和全面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依法计算、缴纳各种税金,维护国家及投资者权益。除法定的会计账册、账户外,分公司不得另立会计账册、账户,不得编制虚假的财务报表,不得将公司资产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2、分公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一切经济业务,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总公司财务管理要求,及时填制真实、完整的原始记录,确保会计核算准确、有效、合法。
3、建立和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严格控制成本、费用,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4、建立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核算及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财产物资清查盘点(每年年底前必须对全部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确保账账、账物、账卡三相符。
5、建立财务机构内部稽核制度,以明确经济责任,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完整、规范、正确。
6、分公司无独自对内、对外投资、融资、担保的权力,需要时,经总公司批准。分公司发生重大及异常会计核算事项时,须提前向财务部报告,财务部报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协助处理,分公司及时将处理结果报财务部备案。
第六章会计核算办法
分公司应按照总公司规定的报表报送时间按时编制并报送财务报表和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分公司报送总公司的财务报表时间如下:
1、未设立银行账户和未在当地纳税的分公司,每月10前上月收入明细表送达总公司财务部。
2、设立了银行账户并在当地纳税的分公司,月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各往来账余额明细表、现金账、银行账明细表、银行对账单(必须有银行盖章),纳税申报表或银行完税凭证均于下月18日前,以快递方式报送达总公司财务部,并且相应资料均由分公司财务人员、分公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分公司行政章,纳税表应有税务局出具的已申报章,或提供完税的`银行凭证复印件。
3、年底汇算清缴的所有资料必须在次年4月10前送达总公司财务部,如财务部认为有问题,总公司财务部将参与汇算清缴工作。
第七章检查与考核
一、检查
1、公司财务人员发现损害总公司、分公司利益的行为,应及时向总公司报告;分公司其他人员对财务人员违反制度的问题应及时向总公司财务部报告。
2、总公司财务部按照业务归口的原则,由财务部相应岗位人员对分公司财务进行日常监督;分公司财务配合总公司财务检查并准备好凭证、财务报表、会计账簿等其他总公司财务部需要检查的相关资料。
3、总公司财务部每半年组织一次对分公司会计业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总公司报告,并制定整改措施,监督分公司限期改正。
二、考核
1、未设立银行账户和未在当地纳税的分公司,未在每月10日前报送月收入明细表的,考核分公司负责人200元/次。
2、上报给总公司的收入明细表弄虚作假或漏报的,一经查实考核分公司负责人500元/次。并且总公司有权撤销该分公司。
3、设立了银行账户并在当地纳税的分公司,应在每月18日前把上月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纳税申报表及收入明细表送达总公司,报送资料不完整的,考核分公司负责人500元/次,完全不报的,考核支机构负责人1000元/次,并且总公司有权撤销该分公司。
4、年底汇算清缴的所有资料必须在次年4月10前送达总公司财务部,报送不完整的,考核分公司负责人500元/次,完全不报的,考核支机构负责人1000元/次,并且总公司有权撤销该分公司。
5、总公司要求提报的以上资料如果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总公司有权直接撤销该分公司。
6、设立了银行账户的分公司,发生银行账户变动,包括新增、变更或撤销账户,都须事前向总公司财务部提出书面申请,否则总公司有权直接撤销该分公司。
7、银行账户或税务方面所有事宜的变动均应报总公司批准,未经批准而擅自处理的,根据事情严重程度考核分公司负责人20xx至5000元,如有名誉或经济损失,没有风险保证金,并且总公司有权直接撤销该分公司。
8、对外以本公司分公司名义:出借资金、出借银行账户、对外投资和对外担保的,一经核实直接撤销该分公司,没收风险保证金。
分公司管理制度5
分公司的财务权力是管理资产,财务责任是实现利润,实现利润后根据薪酬制度兑现有关管理和生产人员的利益。总公司对分公司财务管理通过授权控制、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审计监督等方式,安排分公司的财务责权利体系。
一、授权管理控制
总公司对分公司在一定授权范围内相对自主经营,在授权范围以外的财务事项,则要报总公司批准,形成总分公司之间的授权控制制度。
1、授权管理资产
总公司对分公司资产管理的授权,是设立分公司而自然产生的授权,其对应的责任是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和良好使用,使资产保值增值,通过运营资产创造利润。但此授权也不应是完全授权,分公司资产处置的权力应受到限制。
2、资金支出管理授权
对资金支出的授权。此授权依总分公司财务管理分权程度不同而不同。最大范围的分权,是使分公司按照模拟法人的方式运做。在这种模式下,分公司可以拥有正常情况下完全的资金支出审批权。当然,在分公司非正常情况下使用的.资金或者大额的资金,比如技术改造、大额合同、大额预算变动、资产处置等,则必须报请总公司审批支出。
对分公司资金支出最小范围的分权,是使分公司按照车间的方式运做。这种模式下,分公司相当于总公司的一个大的车间,只是在生产和技术方面被充分授权,其资金支出审批权的范围,只限于零星的小额支出。
对分公司资金支出的授权,使分公司拥有部分财务支配的能力,因此必须对分公司财务支出进行监控。常规的事前控制方法就是要分公司实行预算制度,使资金“算了再用”;总公司也可以据此了解各分公司预算资金盈缺状况,在各分公司内合理调配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常规的事中和事后控制则依靠健全的会计核算和控制制度。
二、预算管理
总公司授权分公司管理其资产,对应的责任是通过经营资产实现利润,因此总公司于财年预算前要向分公司协调确定利润目标,以量化规范总公司对分公司权责利安排;分公司应据此编定销售、生产、成本、费用、采购等业务年度和各月预算,并把各业务预算分级归口落实到车间、班组直至个人,形成有效的分公司内部各级责权利体系;分公司再依据各业务预算编定资金预算和预计报表等财务预算,总公司可以据此掌握各分公司预计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进行资金的预算平衡和合理调度。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预算管理体系运做的核心是责权利体系,所以必须要保证每一个层次责权利安排的有效。在分公司层面,是总公司检查并考核其年度经营目标,通过合理的人事和薪酬制度,激励和约束分公司总体经营;在分公司车间层面,是分公司检查并考核其成本控制、费用支出、材料耗用、设备管理等日常财务目标,同时也要对车间层面制定和预算权责相匹配的劳动人事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依次向下,对于必要的预算控制项目,要落实到相关的个人。
三、会计核算管理
对分公司应按照规定的会计制度,严格进行会计核算和控制。总公司对分公司的会计核算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集中在总公司,一种是下放到分公司。集中的方式可以使总公司及时掌握所有财务信息,便于总公司管理,但却不利于调动分公司的积极性;相反,下放的方式具有较强的激励作用,却有碍于总公司了解详细信息,如果完全下放(即分公司自行设定财务部门和人员),还可能增加总公司的审计成本。所以,如果采取下放的方式核算,则应由总公司向分公司委派财务会计人员,即会计业务下放,而会计人员集中。另外,良好的计算机网络财务系统的建立,将弥补下放核算方式总公司不能充分了解会计信息的不足。
四、审计控制
应建立对分公司的财务审计制度,形成对分公司的审计控制。对分公司的审计控制应包括会计审计和预算审计两个方面。会计审计主要检查会计核算和控制体系,主要是对分公司会计核算体系的合理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备性和有效性、会计报表的真实性等进行审计,是针对会计系统的审计;预算审计是对分公司预算编制汇总体系的合理性、核算统计系统的完备性、预算执行和考核体系的有效性进行的检查和评估,是一种管理性审计。
五、结论
建立有效授权控制制度、预算管理管理、会计核算和控制制度以及审计控制制度,将形成对分公司有效的财务管理体系。
这个体系的四个主要方面相互关联,授权制度是组织安排,预算管理是事前控制,会计核算控制是事中和事后控制,审计控制则检查监督整个财务系统。
分公司管理制度6
为规范分公司公章的严格管理和使用,严肃公章使用制度,避免出现公章违规使用导致的法律后果,结合总公司规章制度和要求,特制定分公司公章管理制度:
一、为便于经营相关业务需要,分公司制作印章,必须由分公司负责人向总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总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配备印章。分公司负责人须向总公司签定用章承诺书,保证不违规用章,并承诺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二、分公司的印章(含分公司负责管理的项目部印章)由总公司按相关要求统一刻制,分公司行政章制作公安备案编码章,项目章根据字数多少结合项目要求,制作不同形状、不同材质的项目章,总公司档案室备案留存印模后由分公司负责人办理印章领取手续,并负责保管,保管人向总公司签定印章保管承诺书,承诺保管人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分公司所管理的项目章,只能用于与相关监理项目或代建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验收等方面工作专用,由(项目经理部或项目负责人)代表本公司全面负责,项目完工竣工验收后项目章交回总公司档案室保管,并登记造册。
三、分公司执有的总公司印章,只能用于经总公司审核批准的投标文件、经济合同、工程技术报告等使用。
四、下述情形严禁使用分公司公章:
1、承包人私自签定的工程材料供应合同、协议;
2、承包人私自签定的.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3、承包人私自签定的工人工资支付协议;
4、其他违背国家法规和总公司相关规定、未经总公司允许的事由或文件。
五、分公司执有的总公司印章应独立建立用章登记制度和用章登记本,用章登记本由印章保管人保管,保管人作为盖章负责人。 文件需盖章时,由用章人在用章登记本上明确用章事由、用章人、盖章时间等内容,盖章人向分公司负责人确认总公司对拟盖章的文件资料是否已获得总公司审核批准,未经总公司审核批准的文件资料禁止盖章。经总公司审核批准的文件资料,经分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盖章人可以盖章,并在盖章人一栏签名。总公司应对分公司使用总公司印章情况进行核实,并同步做好用章记录备查。
六、分公司项目部文件需总公司盖章时,由项目部写明申请并登记,分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按总公司用意程序办理。用章登记本必须明确用章事由、用章申请人、批准人(分公司负责人)
七、一切与分公司业务无关的、属承包人个人行为的事由或文件,若擅自私盖分公司公章,由当事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 总公司因业务需要使用分公司执有的印章时,分公司应予同意,并按本制度要求建立用章登记备查。
八、严禁分公司擅自雕刻和违规使用公章,违者,由总公司视情节轻重进行经济处罚或撤销分公司负责人的承包权,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九、分公司经营承包期满或撤销时,由管理员将公章和用章登记本到总公司公章领用部门办理移交手续。
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实施。
分公司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分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下称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分公司是指根据公司发展和规划,为提升公司竞争力的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包括全资分公司。
第三条: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依法对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取管理者权利。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及公司分公司。公司委派至各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就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应依照本制度及时、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遵守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诚信、公开、透明。
第二章:规范管理
第六条:公司透过股东决定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公司依据对公司规范化运作以及行使对分公司的重大事项监督管理权,对被投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同时,负有对分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七条:公司向分公司推荐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员由分公司董事会确定或提名。
第八条:份公司须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分公司须及时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会议结束后当日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送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等重要文件,通报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九条:分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和任何分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任职分公司的财产,未经公司同意,不得与任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上述人员若违反本条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职责,涉嫌犯罪的.,依法追求法律职责。
第十条:分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应于每年度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总经理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在此基础上按公司考核制度进行年度考核,连续两年
考核部贴合公司要求者,公司将提请分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按其章程规定予以更换。
第十一条:分公司应建立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分公司管理层的人事变动应向公司汇报并备案。
第三章:财务风险管理
第十二条:分公司与公司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分公司财务管理实行统一协调、分级管理,由公司财务部对分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实施指导、监督。分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内部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并参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健全分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内控制度,并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第十三条:分公司需每月向公司递交月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向他人带给资金及对外担保报表),每一季度向公司递交季度财务报表。分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之内向公司递交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向他人带给资金及对外担保报表。
第十四条: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分公司不得带给对外担保,也不得进行相互担保。
第十五条:因经营发展和资金统筹安排的需要,分公司需对外借款时,应充分思考对贷款利息的承受潜力和偿债潜力,在征得公司同意,并按照分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内审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可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对分公司的审计监督。资料主要包括:经济效益审计,工程项目审计,重大经济合同审计,制度审计及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职责审计和离任经济职责审计等。分公司应当做好理解审计的准备,并在审计过程中应当给予主动配合。
第十七条:公司内部审计制度适用于分公司内部审计。
第五章:运营管理
第十八条:分公司的运营及发展规划须服务于公司的发展总体战略规划。
第十九条:分公司应完善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加强投资项目的管理和风险控制,分公司进行投资前,需经分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未经批准分公司不得从事此类投资活动。在报批投资项目之前,应当对项目进行前期考察调查、可行性研究、组织论证、进行项目评估,做到论证科学、决策规范、全程管理,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
第二十条:在经营投资活动中由于越权行事给够公司和分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对主要职责人
员给予批评、警告、直至解除其职务的处分,并且能够要求其承担赔偿职责。
第六章:信息披露及档案管理
第二十一条:分公司应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带给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汇报给公司。分公司应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明确审议程序,及时向分管负责人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或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十二条:分公司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备该公司的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等重要文件,通报可能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
第二十三条:分公司依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定的属于分公司的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二十四条:分公司总经理或执行董事是其信息披露第一职责人,负责分公司信息披露汇报工作,对于依法应披露的信息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汇报。分公司应当向公司有关部门报送其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出资协议书、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和公司章程(复印件)等内控制度的文件资料。分公司变更企业营业执照、修改章程或其他内部控制制度后,应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报送修改后的文件资料,保证其相关资料的及时更新。
第七章:考核管理
第二十五条:分公司根据自身状况,结合公司的考核奖惩及薪酬管理制度,建立适合分公司实际的考核奖惩及薪酬管理制度,经分公司总经理或执行董事核准后报备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第二十六条:分公司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根据年度经营指标及审计确认的经营成果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第二十七条:分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能履行其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给公司或分公司经营活动和经济利益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分公司董事会给当事人相应的处罚,同时当事人应当承担赔偿职责和法律职责。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制度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本制度由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透过后实施,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分公司管理制度8
一、主持人:由会议发起部门主持。
二、召集:由发起部门通知行政办公室,再由行政办公室通知相关人员。
三、考勤:无故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缺席,若有特殊的事情,必须得到主持人同意,否则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四、纪律:会议期间不得私下交头接耳,不得瞌睡,不得嬉戏,不得吵闹,不得吸烟。违者警告处分。
五、记录:由行政办公室记录并报相关部门备存。
六、会议制度由会议主持人监督执行。
分公司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实现公司战略目标,优化资源配置,对条件成熟、有良好发展空间的地区市场可设立分公司,不断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社会认知度。为加强对各地分公司的经营管理,规范分公司的经营活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对分公司的人、财、事、物的决策、经营、管理等活动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分公司的重大事项,应当按照公司各种管理规定的要求,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进一步规范分公司经营活动,减少经营风险。
第三条公司委派到分公司的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代表公司行使授权活动,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要求,履行代表职责,并向公司负责。
第二章人事管理
第四条公司任命一位副总经理作为分公司分管领导,协调、指导、支持和监管分公司整体运营(兼职不兼薪)。
第五条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向分公司委派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并履行相关程序。分公司经营层的聘用和考核参照《公司市场化聘用管理办法》执行。分公司其他岗位人员,由分公司自行聘用。
第六条分公司薪酬制度参照《薪酬管理办法》并结合当地实际行情执行。根据市场化用人原则,所有人员薪酬、保险费用由分公司统一承担。
第七条分公司应积极组织和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技术、管理培训,确保持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
第三章业务管理
第八条为加强区域内整合联动发展,公司可委托当地的子公司对分公司进行经营管理。
第九条分公司积极拓展地区的市场,用公司名义对外承揽业务的,公司提取管理费。
第十条分公司与公司事业部开展深度合作。分公司如将生产任务委托给公司事业部,按照《公司考核办法》规定的各业务板块成本费用包干率,支付事业部成本;该部分收入考核指标算入公司事业部。
第十一条分公司与公司事业部共同经营开拓和生产的项目,考核经济指标分配方案报分管领导,一事一议。
第十二条分公司在业务开拓过程中,自主编制投标文件,在完善内部审查的基础上,提交至公司经营管理部审核,相关审核流程及考核按照公司投标评审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分公司严格执行公司各项生产管理制度,并接受公司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七章财务管理
第十四条分公司可单独设置财务管理机构及人员,会计核算纳入公司会计核算体系。
第十五条分公司应遵守《会计法》,并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及要求,统一执行会计政策目录和财务核算。
第十六条分公司不得随意开设银行账户,确需开设的应按公司相关要求,履行审批手续后方能开设并按公司财考部相关要求统一管理。
第十七条分公司应接受公司财务管理的相关业务指导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报送财务报表或相关财务资料,汇报财务运行情况;如遇重大经济事项、大额资金支出、重大渉税事项、违反国家或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的事项应及时上报。
第十八条分公司未经公司批准不得对外融资、拆借资金及提供担保。
第八章考核管理
第十九条公司对分公司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以经营年度作为目标责任期,经营目标考核责任人为公司委派到分公司的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
第二十条公司每年根据经营计划与分公司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主要从新签合同额、收费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应收账款余额等方面对分公司下达目标,次年一月根据完成情况兑现考核。
第二十一条公司委派的`高级管理人员连续两年未完成经营目标,应重新委派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二条公司委派到分公司的员工的薪酬标准由公司和分公司共同商定,薪酬结构中基本工资、岗位工作资源保障费两部分按公司标准执行,考核部分参照公司相关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分公司结合自身情况,制定适合中层及以下员工的考核和奖惩方案,并送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与考核分配部备案,由分公司自行组织考核与分配。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分公司的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每月参加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或专题会以及季度、半年、年终总结会。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中未涉及的分公司事务、归口部门职能职责等,参照公司的相关制度制定并执行,并报公司归口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执行。
分公司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印章是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为维护公司印章的严肃性、权威性,明确印章使用人与管理人员的责权,确保印章使用安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管理的印章主要包括: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印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合同审查专用章、业务专用章(职能部门或业务部门)等。
第三条各类印章的管理涉及范畴:刻印、使用、废止、更换。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印章管理的归口部门为综合办公室。
第三章刻印与启用
第五条刻制印章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公司基本印章(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的刻制及更换,应向综合办公室提出申请,综合办公室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机要人员持单位介绍信、公司相关证照及印章式样到公安机关备案、审核、办理刻印证明,并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刻字单位统一刻制。
第六条因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各职能部门及驻站、分公司专用章时,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经经理核准后由综合办公室刻制。
第七条公司印章刻制后,综合办公室下发文件予以正式启用后,方可使用。
第四章保管与使用
第八条公司公章由综合办公室专人保管。各部门的合同、重要文件、一般性文件等需要盖章,经办人须在《印章使用登记薄》签字,并由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盖章。综合办公室负责《印章使用登记薄》的保管、留存。
第九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印章,分别由财务资产部、综合办公室专人保管。财务资产部保管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印章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综合办公室保管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印章主要用于干部职工职称聘任、劳动合同签署、工资发放等业务,经得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盖章。
第十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资产部负责人(或专人)保管。主要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
第十一条合同专用章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人(或专人)保管。主要适用于公司与他人(企业或单位)签订的生产经营、商务等业务方面的经济合同审批、签署。合同专用章使用时,必须审核相关审批手续的完备性。
第十二条各部门专用章的使用。主要适用于各部门内部使用,需由部门负责人(或专人)进行保管并参照公司印章使用规定严格控制印章的使用。
第五章废止与更换
第十三条废止印章,根据相关文件直接办理废止手续。
第十四条更换印章应由印章使用部门向综合办公室提出更换申请,并呈主管领导、经理核准后交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封存或销毁,并做好登记。
第十五条遗失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填写印章废止申请,并呈公司经理签批遗失处理及处罚办法,经核准后,交由综合办公室按批示处理,同时必须登报申明。
第六章保管人权利和责任
第十六条印章保管人的责权范畴:对于公司主要印章管理,采取分散管理相互监督的办法。具体划分如下:
(一)部门印章保管人对印章具有独立使用权力,同时对印章的使用负全部责任。
(二)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权力。经办审核中经理、分管领导、部门经理、经手人则负相应责任。对于未经经理签批的公章使用,保管人、经手人负主要责任。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印章的.保管人,既是保管人又是使用人,但其无独立使用权力,需依据财务资产部负责人审批的支付申请、取汇款凭证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方可使用,否则负全部责任。
(四)各类印章因工作需要独立带离公司使用的,需经部门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带离。
(五)如遇个人需开具相关证明,需由部门负责人以上担保签批后方能使用,若涉及到个人经济担保与证明时,原则上一律不予证明。
(六)盖印要标准规范,端正、清晰、美观、便于识别,印章文字不能盖歪或颠倒。加盖印章位置应上距正文l行之内,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
(七)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做好申请和使用登记。公司印章只适用于公司相关业务,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的活动。
(八)印章管理部门要妥善保管印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印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必须放入保险柜存放,防止被盗。
(九)印章使用申请人及管理负责人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申请使用印章,如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规定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及工贸公司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分公司管理制度11
一、餐具、饮具、菜具、熟食容器应在餐后立即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
二、负责餐具消毒工作的专职人员应身体健康,工作认真、仔细。
三、餐具清洗消毒程序:热力消毒必须严格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操作;药物消毒必须严格按一刮、二洗、三消毒、四冲、五保洁的'程序操作。
四、消毒时间控制:
1、用具浸泡水中煮沸5分钟;
2、流动蒸气持续10分钟;
3、药物浸泡5分钟到达光滑、不油腻、无味为标准。
五、消毒完毕的用具、茶具应立即放于清洁的橱、柜内保洁,防止再污染。
六、泔水、剩饭菜应密封存放,日产日清。
分公司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的组织行为,保护总公司和各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各分公司、子公司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总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所属分公司及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子公司包括由总公司与其他投资人共同投资、且由总公司或子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或者虽然持有其股份比例不足50%、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本制度所称的分公司是指由总公司或子公司投资注册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第四条 总公司作为子公司的股东,按公司投入子公司的资本额享有对子公司的资产收益权、重大事项决策权、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监事和经理层的选择权和财务审计监督权等。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直接下属机构,总公司对其具有全面的管理权。
第五条 总公司对分公司、子公司实行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的管理原则。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重大投资决策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投资等、年度经营预算及考核等将充分行使管理和表决权利,同时将对各分公司、子公司经营者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进行授权,确保各分公司、子公司有序、规范、健康发展。
第六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总公司对分公司、子公司资本投入、运营和收益的监管,监控财务风险,提高总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资本运营效益。
第七条 分公司、子公司要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分公司要自计盈亏,在总公司的统一掌控、协调下,按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和经营活动,努力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提高员工的劳动效率。
第二章 经营管理
第八条 总公司将根据发展需要,对各分公司、子公司的经营、筹资、投资、费用开支等实行年度预算管理,由总公司根据市场及企业自身情况核定并下发各分公司、子公司的年度经营、投资、筹资及财务预算。预算在执行中如遇外部市场和企业内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各分公司、子公司每半年可以提出年度预算的调整申请,经总公司审核确认后适当修改其相关预算指标。各分公司、子公司应确保各项预算指标的实施和完成。
总公司应依据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督导各分公司、子公司建立起相应的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
第九条 分公司、子公司不具有独立的重大股权处置权、重大资产处置权、对外筹资权、对外担保权和各种形式的对外投资权。各子公司、分公司处置资产须事先向总公司作出详细的书面报告,经总公司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分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对外筹资、对外投资、自身经营项目开发投资及重大固定资产投资的,必须由总公司按有关审批权限和程序履行批准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
日常经营活动对外筹资如需增加时,应事先向总公司财务部提出申请,并明确说明所需资金数量、用途、投向、用款进度,经总公司按有关审批权限和程序履行批准手续后,由总公司财务部协调解决。属于资金拆借方式的,必须遵循有偿使用原则,计收资金使用费。
第十条 分公司、子公司必须根据总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规范日常经营行为,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工作,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的规定。
总公司应定期取得并分析各分公司、子公司的季度或月度报告,包括营运报告、产销量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向他人提供资金及对外担保报表等;
第三章 人事及薪酬管理
第十一条 子公司应依法设立董事会、监事会,但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和一至二名监事。董事或执行董事、监事人选必须符合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任职条件的规定。被委派担任子公司董事或执行董事、监事人员必须对总公司负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总公司授权行使权力。
第十二条 子公司的经理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由总公司提名并提请子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任命和解聘,分公司的总经理由总公司直接聘任和解聘,分公司、子公司总经理必须对任职公司高度负责,必须具备充分行使职责和正确行使权力的能力,确保分公司、子公司经营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第十三条 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实行总公司委派制。
第十四条 分公司、子公司录用员工一律实行公开招聘,招聘程序需符合总公司人事招聘相关制度的规定。
第十五条 分公司、子公司的总经理需定期向总公司总经理或主管领导汇报生产经营情况,每年年底向总公司董事会进行一次述职并提交书面报告。
第十六条 分公司、子公司执行总公司统一制定的薪酬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以及相关绩效考评办法。分公司、子公司总经理的薪酬由总公司确定,其他人员的薪酬由分公司、子公司总经理根据总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提出建议方案,经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确认并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十七条 分公司、子公司适用总公司制定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应遵循总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有关规定,并按照总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和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要求,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其会计报表同时接受总公司委托的注册会计师的审计。
第十八条 分公司、子公司总经理在组织实施所在公司的财务活动中接受总公司的监督和业务指导,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实施所在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组织实施所在公司的财务预、决算方案;
3.组织实施所在公司的采购、销售计划;
4.支持并保障所在公司的财务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5.在权限范围内所在公司日常财务收支及重大财务收支的审批;
第十九条 未经总公司批准,分公司、子公司不得向其他企业和个人借支资金以及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
第二十条 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会计核算必须依法、真实、准确、及时、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虚列或少列收入,不得虚摊、不摊或少摊成本、费用。
第二十一条 分公司、子公司必须按月编报会计报表并在次月10日前上报总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向总公司报送的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必须经分公司、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查确认后上报。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要对本公司报送的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章 重大事项管理
第二十二条 各分公司、子公司应及时向总公司相关负责人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等重要文件。分公司、子公司对以下重大事项应当在发生后及时报告总公司董事会:
1.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重要合同借贷、委托经营、受托经营、委托理财、赠予、承包、租赁等的订立、变更和终止;
3.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
4.遭受重大损失包括产品质量,生产安全事故;
5.重大行政处罚;
6.关联交易;
7.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 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是所在公司的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同时各分公司、子公司应当指定专人作为指定联络人,负责向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报告信息。
第二十四条 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应当督促所在公司严格执行总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确保所在公司发生的应予披露的重大信息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
第二十五条 内幕知情人员对总公司及分公司、子公司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尚未公开披露的信息。
第六章 审计监督
第二十六条 总公司设立审计部,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各分公司、子公司应接受总公司的审计监督,积极配合总公司审计部门完成总公司指令的各项审计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总公司审计人员依法执行审计任务,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
第二十七条 总公司审计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分公司、子公司进行审计。以便于总公司对各分公司、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及经营者的工作业绩做出全面评估,并及时了解分公司、子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二十八条 各分公司、子公司对外签订的重大经济合同必须报备总公司审计部门,审计部门要不定期向分公司、子公司了解重大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重大经济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固定资产购买、建造和装修改造合同及预算和决算书;
2.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合同;
3.与其他投资人合作项目开发合同;
4.借款及其他方式融资合同;
5.任何形式的对外承诺、担保、财产抵押和质押合同;
6.重大资产处置合同,包括股权转让、重大财产转让、租赁等合同。
第七章 特别审批事项
第二十九条 分公司、子公司发生下列事项,应事先获得总公司批准:
1.购买或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3.提供财务资助;
4.租入或租出资产;
5.重大经济合同;
6.债权或债务重组;
7.研究和开发项目的转移;
8.总公司认定的其它事项。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各分公司、子公司必须按本制度规定认真履行有关事项的申请和报告职能,切实完善经营管理工作,并接受总公司的监督检查。总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分公司应当遵照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总公司董事会制订并修改;由总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总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分公司管理制度13
一、不得在综合管理部高峰期间开会,管理人员必须服务于卖场。
二、重大的节假日、周末,超市不召开超过30分钟的会议。
三、会议上所有人员的手机必须关机或静音。
四、主持会议的`人员必须事先准备好会议议题和规定会议时间,严格控制会议时间和主题,不得随意延长会议时间。
五、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作会议记录。
六、主持会议的人员委托人员作会议记录,整理后参会人员签字。
七、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提前向主持人请假,经同意后方可不参加会议,但事后必须认真阅读会议记录并签字。
八、会议迟到罚款10元,无故缺席会议罚款20元。
九、超市例会应包含顾客服务、提高销售、降低损耗等内容。
十、会上的决议,会后必须严格执行。对无正当理由不执行或执行较差的,给予罚款50——100元。
十一、每次会议内容,应明确传达级别。
十二、会议上的讨论,应等别人讲完后再讲,不能武断的打断别人的谈话和发言。
分公司管理制度14
为规范安徽分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在努力增加销售收入的同时更好地提高效率和效益,针对安徽分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分公司会议讨论决定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
一、借款的有关规定
1、出差人员暂支差旅费款,必须先到财务部门领取"领款凭证",填好该凭证后先经财务审核,再由分公司经理或经理授权人签字后,方可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三天无故未报销者,每延迟一天扣其所报差旅费金额的1%并不得再借款。
2、公司员工一般不允许因私借款,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借款的,需注明理由和还款期限,1000元以内由财务审核、分公司经理审批,1000元以上报总部由财务副总审批。还款期限内不还清欠款,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并视具体情况对当事人处以所借款额10%—30%的罚款。
3、试用人员借支差旅费,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由分公司经理或其委托人负连带责任。
4、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三天内应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结欠部分金额或三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欠款,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并视具体情况对当事人进行其所欠款项的10%—30%的罚款。
二、费用管理制度
1、手机费
因本年度业务拓展的需要,各办事处主任常出差在外,相互联系的费用较高,分公司会议决定其报销额度:徐州、阜阳、安庆为300/月,蚌埠400元/月,合肥、芜湖为500元/月,正副经理每月各为800元与700元,若每月实际开支金额少于其额度内按实际报销,超额度的超额部分自负。另外分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办事处人员向专卖店(商场)营业员借身份证办理手机卡事宜,如果双方同意则后果自负,外销员每月定额补贴50元,不得报销相关支出。
2、办公及日用品
各办事处设采购员一名,负责采购日用品和办公用品。办事处可统一购买报销的日用品为香皂、洗衣粉、卫生纸等。不得报销的日用品为护肤品、牙刷、牙膏、洗发水、毛巾等,为此分公司发给每人每月10元补贴自购。
3、差旅费
原则上要求出差晚上回办事处住宿,如要在外留宿须向经理请示,如无特殊情况,出差不得报销误餐补助,交通费凭车票报销,票面上注明何日去何地,不得随意打白条。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餐费、招待费、杂费,其最高报销额度如下:
职位经理副经理主任主任以下
费用
交通费实支
每日住宿费每日早餐中晚餐每日杂费
分公司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乘坐飞机,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的需经主管副总审批,除分公司经理和副经理外其他人不得乘坐软卧,如乘坐者则由乘坐者自行负担软卧票面金额的30%。;餐费在标准内以符合要求的票据报销,超标准的自付,由公司,代理商或其他个人供应餐饮或已报销招待费的不得报销餐费。如无符合规定票据则改为补贴方式,分别为早餐5元、中晚餐各15元。杂费凭正规票据报销,无补贴。已报销手机费人员不得报销电话费。
4、业务招待费
招待工商、税务、商场经理等相关人员要先电话或书面向经理上报批准,因各办都已聘保姆,代理商一般在家里就餐,如未准备而在外招待的要有两人以上签字证明,客人留宿也需要两人以上签字证明。报销必须提供正规的单据,同时写清事由、请客对象、人数等,否则不允许报销。
5、伙食费
各办按原总部标准加保姆工资为最高伙食费额度,不得超出,否则自负,合肥分公司因人数较多,月标准为3000元。
6、促销费
商场的促销费要根据与商场签订的合同来付款,各办人员不得随意向代理商许诺给促销费,否则后果自负。
7、运费
仓库收发货由仓管员付款后取得对方收据(注明件数、金额),市内运杂费由送货员付款开单报销(注明次数、金额)
8、费用报销程序
各办费用单据要分类粘贴,由经手人签字,主任预审签字后先行报销,经财务部门审核并经分公司经理签字后确认,如有不合理支出,分公司有权追回所报金额并予以批评,开拓部人员费用不得办事处报销。各部门都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去开展各项业务。
三、现金的管理
各办主任不得掌管现金及存折,出纳人员必须将个人现金与办事处现金分开,确保帐面金额与实有金额相符。分公司经理与财务部不定期抽查,如发现帐实不符、白条抵库等现象,出纳员不能给出合理说明的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现金帐不得涂改、挖补、乱擦,如记错可在该行划红线并加盖私章,于下行重新填写,现金收付均要编号并加盖"现金收讫、付讫"章,存折要定期销户,结出利息上缴办事处,出纳必须将汇款单传至分公司,3月起工资由分公司统一发放,外销员每月500元,副主任以上每月1000元,余额年底集中发放。
四、仓库管理
1、清单的保管:每批货到首先要取出清单,不得再出现清单随货发到代理商造成办事处在价格上处于被动的局面及使财务人员核算利润时可能出现误差。
2、货物的入库:仓管员收货收货时开具入库单,如与清单有差异要另填差异报告单以备查验和调整。
3、仓库进度表的编制:仓库根据商场(专卖店)的补码单配货,
登录仓库出库登记簿,据此开送货单,送货员核对无误交付营业员验收签字后将仓库联交给仓库员,仓库员再据此和入库单一同做进出库日报表,最后登记进度表。每日进出库报表均要在当天晚上18:00前传至分公司,由分公司输入电脑存档。分公司不定期对各仓库进行实际盘点或与进度表核对,如有误仓管员要直接向经理解释清楚。
另外商场调价和代理商冲价,赠送他人都要经主任签字并单独开单,送商场专卖店的配件也要单独开单,移库单项目填完整不得涂改,要加盖作废章后重开。专卖店领取小票时办事处要登记起讫号码和本数,每开一本就要上交注销;公司人员禁止在商场或专卖店收取厂价,特殊情况下收取厂价的可由仓库补给商场同货号鞋,再由仓库开零售单,若仓库无此货号鞋,再由仓库开零售单,若仓库无此货号,方可予以冲红。
五、处罚规定
1、仓库收货时未根据实际数开具入库单或验收入库调整单的.将仓管员处以50元罚款。
2、库盘点时双数相差5双以上的仓库管理员如无合理解释,要赔偿所少双数的双倍金额。
3、特殊情况收取厂价(商场)冲红的要和调货冲红分开开单注明,未按规定的每次对送货员处罚20元。
4、现金帐不按规定或更改错帐的每处以10元对出纳进行处罚。
5、如有未经审批的个人借款,一经发现除予以追缴外还要对出纳员予以借出金额的10%罚款。
6、费用票据票面涂改或没有分类粘贴的不予以报销,否则对出纳员进行票面金额的10%的处罚。
7、各专卖店不按规定填写各种报表的对店长处罚50元,专卖店随意坐支现金的对店长处以坐支金额的10%罚款。
8、送货员不按规定开具移货单或乱涂改移货单,发现一处罚款10元。其他违反管理细则规定的条款的将视情节轻重另行处罚。
以上规定从9月1日起生效。
分公司管理制度15
为加强对公司所属各分公司的安全管理,确保公司安全总体目标的实现,特制本要求:
一、总体要求
1、认真学习国家电力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的管理规定、规程、制度及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及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考核办法,并能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制出适合于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2、贯彻ohsms18000标准后,各种安全台账和记录作为作业文件全部进入电脑,安全基础管理实现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
二、具体要求
1、各分公司经理安全责任要到位,亲自组织落实上级
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亲自宣传贯彻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亲自组织召开本单位安全工作专题会、亲自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
2、分公司必须有专职的安监部门或安监人员,安监人员要持证上岗。
3、坚持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原则,编制切实可行有效的安全施工措施,在施工前进行交底,按《管规》规定需要填写安全作业票的项目必须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严格按照施工措施有序施工,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4、按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有关安全规程要求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5、录用分包工程队伍时,确保建委的.安全资格证和劳动部门的安全资格认可证齐全。
6、未遂事故要按事故对待,每月5日前要向公司安监部报出本单位上月安全事故月报表。
7、各分公司发生事故时,一定要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并在事故发生当日电话报告公司安监部,在事故发生一周之内将事故发生的经过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公司安监部,不得隐瞒事故。
8、分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班组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做好记录。
9、每月组织召开由专职安全员、技术员和班组长参加的安全工作会议。
10、制定安全奖惩制度,对违章作业人员进行的罚款要做为安全奖励经费,由分公司安监部门或专职安监员掌握使用。
11、每年终要向公司安监部报送安全工作总结和提出下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建议。
12、坚持开展班组班前会及班后会和周五安全日活动。
13、分公司使用的倒链等工器具,应按规定进行安全检验,并做好记录
14、各分公司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办法。
【分公司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分公司管理制度11-19
分公司管理制度优秀15篇11-19
成立分公司的批复【精选】03-19
成立分公司批复05-10
分公司变更决议03-15
撤销分公司的决定03-16
成立分公司的批复03-19
成立分公司议案03-08
分公司注销批复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