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管理制度

时间:2025-11-17 13:41:59 好文 我要投稿

物料管理制度(精选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料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物料管理制度(精选15篇)

物料管理制度1

  1.0目的

  确保采购的物料符合服务质量的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服务质量有影响的物料采购。

  3.0职责

  3.1各部门负责提出物料采购申请,做好物料使用记录。

  3.2综合事务部负责审核采购申请,并负责物料的采购。

  3.3综合事务部负责组织对服务供方的调查、评估、选择。

  3.4各相关部门负责对供方的服务过程进行监督与考核。

  4.0程序

  4.1公司确定要采购服务后,对单件采购金额超过20xx元的`物料,综合事务部负责进行市场调查,收集供方资料,对服务供方进行初审。

  4.2初审内容包括:供方资质证明、公司简介、人员等。

  4.3同一服务项目,除特殊情况外,通常至少应选择两家以上单位,并将初审结果予以记录。

  4.4综合事务部将初审评价结果报总经理,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复评会议,并填写《服务供方复审表》,确定服务供方。复审内容包括:技术设备资料、服务价格、质量保证的承诺等。

  4.5每年根据服务供方的合同执行情况及部门、管理处的反馈意见,对其进行一次年审,年评审不合格者,取消其合格服务供方资格。

  4.6综合事务部负责合格供方档案的建立。

  4.7服务供方在服务提供过程中,如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应取消其合格服务供方资格,并重新选择评价。

  4.8常用物料的采购

  4.8.1使用部门填写《采购申请单》。

  4.8.2报综合事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4.8.3综合事务部按批准后的采购申请单要求进行采购。

  4.8.4对采购的物料由使用部门与采购人员共同验货,并在《采购申请单》内注明验货情况,办理领用手续。

  4.8.5使用部门在使用时发现不合格材料应记录,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并与综合事务部联系,由综合事务部负责处理。

  4.8.6物料领用人到各部门办理领用手续。

  4.9应急采购处理

  4.9.1由于材料使用部门无法预料,确属急需,使用部门可在综合事务部授权后直接在认可供应商处购买。

  4.9.2材料购回后,使用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做好标记、记录使用地点、质量情况,事后需补办相关申请采购手续。

  5.0物料验证

  5.1公司所采购的物料均需检验,检验地点在公司或管理处。

  5.2对于一般日常物料的采购多属零星采购,所以通常选用名牌产品,进货时只作数量、外观、规格等的验证,物料数量少于10个的,抽样100%。

  5.3检验方法

  5.3.1所有物料要求有合格证,物品数量应与《采购申请单》数量相符。

  5.3.1所有物料要求有合格证,物品数量应与《采购申请单》数量相符。

  5.3.2物料规格应和《采购申请单》上所列规格相符。

  5.3.3外观:

  5.3.3.1从包装看有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标志,是否在有效期内。

  5.3.3.2物料本身接口处是否有不应有的松动;连接部位是否转动灵活;验证物品质地、颜色、尺寸符合购买要求;附件是否齐全。

  6.0支持性工具

  《服务供方评价表》

  《服务供方复审表》

  《采购申请单》

  《不合格品处理单》

  《物料领用单》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物料管理制度2

  一、前言

  随着企业的发展,物料库存量不断增加,物料库房成为重要的资产之一,在物料存储过程中,物料的堆放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本文将针对物料堆放管理制度进行详细的介绍。

  二、物料堆放管理的目的

  物料堆放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保证物料在入库、出库、堆放、调拨等过程中的安全、准确和高效。具体的要求如下:

  (一)物料分类和标注:必须对物料进行分类和标注,便于管理、取用和使用。

  (二)堆放次序和位置:物料库房应根据物料的属性和使用频率,制定堆放次序和位置,并采取合理的储存方式,确保物料的安全和方便。

  (三)空间利用和定期整理:物料库房内应按规定的库存容量储存物料,以便空间的利用率最大化。同时,应定期进行整理,确保物料位置、数量的准确性和库存的清晰性。

  (四)管理制度完善:应建立健全的物料堆放管理制度,包括物料的`标注方式、管理流程和员工职责等内容,确保物料的安全和准确性。

  三、物料堆放的分类

  (一)按物料性质分类:

  1.易燃、易爆品:应存储在具有防爆、隔热的设施内。

  2.液体、气体:应专门设备容器内密封储存,禁止长期堆放在地面上。

  3.有毒药品:应存储在单独的密闭储存设施内,离开员工活动区、与其他物品分开存放。

  (二)按物料用途分类:

  1.组装料、生产料。

  2.修理、维修料。

  3.退货等未经验证正常的物料。

  四、物料堆放的标准

  (一)物料堆放的定位标准应符合企业的产品质量要求。

  (二)物料堆放应根据物料的有无、购进时间、使用频度等属性进行分类堆放,严禁混堆。

  (三)物料的堆放位置应符合《物料堆放位置图》的规定,位于图中密集区的物料需防止压扁,要放置在较高位置,避免与其它物品叠压。

  (四)重量过重或过轻的物料应有安全卡车等伴随转运。

  五、物料的安全管理

  (一)物料管理人员应认真落实对物料的安全管理,做好物料对外工作。

  (二)进出库作业应由专人负责,逐一确认物料和数量,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出库。

  (三)物料的出库要经领料人的签名确认,领料单的编号和签名应对应严密。

  六、物料堆放管理流程

  (一)物料进库流程:

  1.物料进入库房前应经过验货,比对进货单据、物料的种类、数量、规格等是否一致,严防错检漏检等问题。

  2.完成验货后,物料应按规定进行分类和存储,同时做好物料标识工作。

  3.物料存放完毕后,应将有关单证及时归档,方便查询和跟踪。

  (二)物料出库流程:

  1.物料出库前应批准领料、审批、确认等环节完成,做好单证和签名确认工作。

  2.按领料单要求发放物料,领料单须注明领料人姓名、规格、数量、有效日期等信息,做到严格核对。

  (一)重点评估物料堆放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于执行不到位的区域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

  (二)定期进行物料盘存,确保实存数据和系统管理数据的一致性。

  (三)管理人员应遵守管理制度,发现问题时,要及时汇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处理,以确保物料的安全和准确性。

  八、总结

  物料堆放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是维护生产、保障产品质量和管理成本的重要环节。本文对物料堆放管理制度的目的、分类、标准、安全管理、流程和评估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希望能帮助企业制定和完善物料堆放管理制度,提高物料的仓库管理水平。

物料管理制度3

  1.收货流程

  1.1.正常产品收货

  1.1.1根据供应商到货通知在货物到达后,收货人员根据司机的随货箱单清点收货。

  1.1.2收货人员应与司机共同掐铅封,打开车门检查货品状况,如货物有严重受损状况,需马上通知主管和物流经理等候处理,如货物状况完好,开始卸货工作。

  1.1.3卸货时,收货人员必须严格监督货物的装卸状况(小心装卸),确认产品的数量,包装及保质期与箱单严格相符。任何破损,短缺必须在收货单上严格注明,并保留一份由司机签字确认的文件,如事故记录单,运输质量跟踪表,送货单等。破损,短缺的情况须及时上报主管及生管,以便及时通知客户。1.1.4卸货时如遇到恶劣天气(下雨,大风,冰雹等),必须采取各种办法确保产品不会受损。卸货人员须监督产品在码放到托盘上时全部向上,不可倒置,每堆码放的数量严格按照产品码放示意图

  1.1.5收货人员签收送货箱单,并填写相关所需单据,将有关的收货资料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批号)、货物状态等交主管。

  1.1.6仓库管理员接单后必须在当天完成将相关资料通知记入台帐。

  1.1.7破损产品须与正常产品分开单独存放,等候处理办法。并存入相关记录。

  1.2.退货或换残产品收货

  1.2.1各种退货及换残产品入库都须有相应单据,如运输公司或司机不能提供相应单据,仓库管理员有权拒收货物。

  1.2.2退货产品有良品及不良品的区别,如良品退货,货物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否则仓库管理员拒绝收货;不良品收货则必须与相应单据相符,并且有完好的包装。

  1.2.3换残产品则须与通知单上的型号、编号相符,否则仓库拒绝收货。

  1.2.4收货人员依据单据验收货物后,仓库管理员将不同状态的货物分开单独存放,将退货或换残单据及收货入库单,记录产品名称、数量、状态等交。

  1.2.5依据单据记入台账。

  2.发货流程

  2.1.1所有的出库必须有公司授权的单据(授权签字,印章)作为发货依据。

  2.1.2接到公司出库通知时,仓管进行单据审核(检查单据的正确性,是否有充足的库存),审核完毕后,通知运输部门安排车辆。

  2.1.3仓库管理员严格依据发货单发货,如发现发货单上或货物数量有任何差异,必须及时通知主管,并在发货单上清楚注明问题情况,以便及时解决。

  2.1.4仓库管理员依据发货单核对备货数量,依据派车单核对提货车辆,并检查承运车辆的`状况后方可将货物装车。

  2.1.5仓库管理员按照派车单顺序将每单货品依次出库,并与司机共同核对出库产品编号、数量、状态等。2.1.6装车后,司机应在出仓单上写明车号、姓名,同时仓管、司机签字。

  3.库存管理

  3.1.货品存放

  3.1.1入库产品需挂好库存卡后入位,货物的存放不能超过产品的堆码层数极限。

  3.1.2所有货物不可以直接放置在地面上,必须按照货位标准整齐的码放在木托盘上。货物必须保持清洁,长期存放的货物须定期打扫尘土,货物上不许放置任何与货物无关的物品,如废纸,废代,胶带等。3.1.3破损及不良品单独放置在搁置区,并保持清洁的状态,准确的记录。

  3.2.盘点流程

  3.2.1所有的货物每半年必须大盘一次。对A类货物须每月盘一次。B类三个月盘一次,C类半年一次。3.2.2针对每天出库的产品进行盘点,并对其他货物的一部分进行循环盘点,以保证货物数量的准确性3.2.3盲盘:针对每次盘点,接单人员打印盘点表,不包括产品数量,交给盘点人员。至少两名盘点人员进行盘点,将盘点数量填写在空白处,盘点后由二人共同签字确认数量。将盘点表交于报表人员,报表人员将盘点数量输入盘点表,进行数量的匹配,如有数量的差异,需重新打印差异单,进行二次盘点,二次盘点后无差异存档。如有差异,需进行核查,如发现有收发货错误的,需及时联系客户,是否能挽回损失,无法挽回的损失,按照事故处理程序办理。

  4.仓库日常管理

  1、库区和库内地面是否无淤泥、杂物等。

  2、作业工具在不用时,停放在指定区域。

  3、门、窗、天窗及其它开口在不用时保持关闭,状况良好,能有效阻止鸟及其它飞行类昆虫进入。

  4、仓库照明设备是否完好、安全。(检查方法:将库内的灯全部打开,检查是否有不亮的灯和亮度够否)

  5、仓库办单处是否整洁。(要求:a、所有单据摆放整齐;b、有清晰的分类)

  6、仓库地面是否清楚标明堆码区和理货区。

  7、空托盘在指定区域堆放整齐。

  8、货物堆码无倒置和无超高现象。

  9、货物堆放整齐、无破损、或变形货物。(破损、搁置区存放的货物除外)

  10、仓库的活动货位连贯,没有不必要的活动货位。(活动货位:用活动的标识表示的货位,根据需要,可以在仓库里灵活移动)

  11、各类警示标识(包括安全线路的箭头指示、禁止吸烟等)是否有效、整洁、张贴规范?

  12、每次收货,是否正确、清晰填写并张贴“库存卡”?

  13、破损、搁置、禁发货物是否分开存放并张贴相应标签?

  14、破损、搁置货物是否在3个月内处理完毕?

  15、可发货物中是否有渗漏、破损、污染货物未报状态及位置转移?

  16、所有退货的处理必须在2天内完成,并且退货上必须贴有“退货通知单”。

  17、仓库无“四害”侵袭痕迹。

  18、台账库存和实际库存是否一致?

  19、仓库是否完全按“发货单”备货发货。

  20、同库、同品种的货物必须堆放于同区域或相近区域;同品种的货物应该存放于同一仓库。

  21、同一客户的产品,如果可以共存于一个仓库,且一个仓库能够存放的下,那么该客户的产品必须存放于同一仓库。

  22、收货时,是否按规定仔细分拣货物。(检查方法:如果有收货,请检查现场按批号分拣情况;如果无收货,请检查仓库里同一位置是否有不同日期、批号、品种的货物)

  5.仓库管理员的保管原则

  1)面向通道进行保管。为使物品出入库方便,容易在仓库内移动,基本条件是将物品面向通道保管。

  2)尽可能地向高处码放,提高保管效率。有效利用库内容积应尽量向高处码放。

  3)根据出库频率选定位置。出货和进货频率高的物品应放在靠近出入口,易于作业的地方;流动性差的物品放在距离出入口稍远的地方;季节性物品则依其季节特性来选定放置的场所。

  4)同一品种在同一地方保管。为提高作业效率和保管效率同一物品或类似物品应放在同一地方保管,员工对库内物品放置位置的熟悉程度直接影响着出入库的时间,将类似的物品放在邻近的地方也是提高效率的重要方法。

  5)根据物品重量安排保管的位置。安排放置场所时,当然要把重的东西放在下边,把轻的东西放在上边。这对于提高效率、保证安全是一项重要的原则。

  6)依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保管的重要一条是对于易变质、易破损、易腐败的物品;对于机能易退化、老化的物品,应尽可能按先入先出的原则,加快周转。由于商品的多样化、个性化、使用寿命普遍缩短这一原则是十分重要的。

物料管理制度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预防在使用井架物料提升机(以下简称井字架)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根据《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以下简称《规范》)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以下简称《标准》)等有关规范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省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和房屋装饰装修工程,使用井字架作为垂直运输设备,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施工现场井字架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拆除,必须符合《规范》、《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 井字架安装与拆除前,必须根据现场环境、工作条件及设备情况,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和监理单位确认。

  第五条 各类井字架的安装、使用和拆除必须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建立管理制度和检修制度,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上述规程和制度应以标牌形式张贴在施工现场。每台井字架的设备技术档案应放在施工现场,以备检查。

  第六条 井字架安装或加高后,必须经安装班组自检,项目部和企业安全部门检查验收,检查验收要做好原始记录。

  企业安全部门负责井字架验收的人员应由从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三年以上,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第七条 负责井字架的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上岗的持证,并经本单位聘任方可上岗。严禁其他人员擅自操作。操作控制井字架必须专人专机。

  第八条 井字架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章 井字架安装和使用

  第九条 井字架必须具有以下安全防护装置,其性能不得低于《规范》的要求并符合以下规定:

  (一)停靠装置和断绳保护装置。装置应定型化。

  (二)卸料平台防护门。卸料平台口必须设置常闭门,并应采用联锁装置(吊篮运行时自动关闭,吊篮运行到位时方可打开)。

  (三)吊篮安全门。吊篮的上料口处应装设安全门。安全门应采用联锁开启装置,使升降运行时安全门自动封闭吊篮的上料口。

  (四)料口防护棚。防护棚搭设必须安全、严密、可靠。

  (五)限位器和紧急断电开关。摩擦式卷扬机严禁使用断电式的.上极限限位器。

  (六)通讯装置。井字架必须具备闭路电视系统和对讲通讯装置。司机通过闭路电视系统能清楚看到操作者进料和出料。对讲通讯装置必须是闭路双向电气通讯系统,司机应能与每一站通话。

  第十条 井字架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规范》的要求。

  第十一条 井字架基础应符合《规范》的要求。

  第十二条 附墙架的设置以及与建筑结构的连接应符合井字架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附墙架与井字架架体连接严禁焊接。

  第十三条 采用缆风绳固定的井字架,缆风绳的材料、规格、连接、固定等应符合井字架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第十四条 缆风绳地锚的埋置方式、材料选用等,应根据土质情况和受力大小,经计算确定。

  第十五条 井字架的架体、卷扬机、平衡锤和钢丝绳,应设置可靠围护。钢丝绳高出地面的,不得穿越通道。架体首层除进料口外,必须封闭严密,防止人员进入。

  第十六条 井字架的卸料平台,不得支承在架体上。卸料平台的铺设应便于小车通行,并严禁向井字架倾斜。

  第十七条 井字架操作机房应布置在视野良好的位置,并远离危险作业区。操作机房门应设锁。

  第十八条 各卸料平台口必须悬挂安全警示标志,严禁探头、超载、乘人。

  第十九条 井字架应有产品标牌,并固定在架体明显处。标牌样式见附录。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发现井字架不符合本规定的,应责令停止使用,并限期改正。

  第二十一条 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追究项目经理和企业技术(安全)负责人的责任:

  (一)井字架管理不符合第二章规定的;

  (二)企业安全部门对不符合第三章规定的井字架签发验收合格证的。

  第二十二条 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有责任督促施工单位执行本规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二〇〇三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物料管理制度5

  提升机安装后,应由主管部门组织按照本规范和设计规定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交付使用。使用前和使用中的检查宜包括下列内容:

  (一)、使用前的检查:

  1.金属结构有无开焊和明显变形;

  2.架体各节点连接螺栓是否紧固;

  3.附墙架、缆风绳、地锚位置和安装情况;

  4.架体的安装精度是否符合要求;

  5.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6.卷扬机的位置是否合理;

  7.电气设备及操作系统的可靠性;

  8.信号及通讯装置的使用效果是否良好清晰;

  9.钢丝绳、滑轮组的固接情况;

  10.提升机与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防护情况。

  (二)、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每月进行1次,由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检查内容包括:

  1.金属结构有无开焊、锈蚀、永久变形;

  2.扣件、螺栓连接的紧固情况;

  3.提升机构磨损情况及钢丝绳的完好性;

  4.安全防护装置有无缺少、失灵和损坏;

  5.缆风绳、地锚、附墙架等有无松动;

  6.电气设备的接地(或接零)情况;

  7.断绳保护装置的灵敏度试验。

  (三)、日常检查。日常检查由作业司机在班前进行,在确认提升机正常时,方可投入作业。检查内容包括:

  1.地锚与缆风绳的连接有无松动;

  2.空载提升吊篮做1次上下运行,验证是否正常,并同时碰撞限位器和观察安全门是否灵敏完好;

  3.在额定荷载下,将吊篮提升至离地面1~2m高度停机,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和架体的稳定性;

  4.安全停靠装置和断绳保护装置的可靠性;

  5.吊篮运行通道内有无障碍物;

  6.作业司机的视线或通讯装置的使用效果是否清晰良好。

  (四)、操作使用及注意事项

  1.操作者必须持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上岗,应熟悉本设备技术性能,能熟练掌握吊篮升降,特别是吊篮距平台3-5m高度位置时,注意及时停机,禁止吊篮冲顶和坠地。卷扬机出现故障时,及时拉断总闸;

  2.使用吊篮前必须检查各连接件是否可靠,钢丝绳是否断股,升降机是否灵活,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3.交接班交待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应停机修理,禁止机械带病作业;

  4.停机一段时间后,应先进行空机运行检查,然后才能带载运行;

  5.禁止超载、偏载运行,禁止带人运行。个别超长物件需打开吊篮门运行时,宜减载30%,通常情况下要关好吊篮门运行,以防止物料震落伤人;

  6.进入吊篮内载荷(贷物)应平稳,载荷重心应基本于吊篮水平面中心相一致,在长度和宽度方向应不得超过各自全长的1/6;

  7.禁止在6级风以下作业;

  8.收班时,离开操作现场前应放下吊篮,严禁将吊篮搁轩在支架上长时期停放;

  9.禁止非操作人员启动卷扬机;

  10.收班时要拉曾断电,锁好电源箱,防止无关人员启动卷宗扬机。

物料管理制度6

  一、安全管理

  1、机动车司机熟悉交通规则,必须持交警部门发放审核的驾驶证驾驶相应的车辆。

  2、学习驾驶员不准单独驾驶。

  3、实习驾驶员应由正式司机带2-3月后才准单独驾驶。

  4、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活动开展正常化。

  5、超高、超长、超宽大件和特殊重型设备、器材运输应有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悬挂明显标志。

  二、车辆

  6、及时维护保养,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不准带病运行。

  7、出车前检查制动、转向、灯光等,确保性能良好可靠。

  8、备有消防器材。

  9、特种车辆标志清楚,油罐车装有拖地链条。

  10、冬季冰冻期间应配有防滑链条和挡木,回场后将水箱中的水放空。

  三、临时交通道路

  11、路基坚实,边坡稳定。

  12、路宽:双车道7米,单车道4米,不准堆放材、物品占用公路。

  13、单行道有回车场。

  14、排水良好,路面无积水。

  15、危坡险段设有标志、护柱、护墙等。

  16、及时清理路面废物,填平坑洼、保持平整。

  17、重要交叉路口、铁道路口、重要设施应有明显标志和灯光信号。

  18、横跨路面的线路、设施应埋在地下或高于路面4.5米。

  19、交通繁忙的路口有专人指挥。

  20、卸料倒碴场地平坦,不得有较大坡度,临空边缘有车档。

  21、装卸料场所有专人指挥。

  四、驾驶

  22、按规定的车速、车距行驶,礼貌行车,不盲目超车、会车。

  23、驾驶室不准超坐,或堆放过多的物品。

  24、严禁酒后开车,不准穿拖鞋开车。

  25、不准私自出车和绕道行驶。

  26、自卸车、油罐车、平板车、吊车、装载车、机动翻斗车、除驾驶室外,不准乘载人。

  27、载重汽车载人、人货混载应遵守有关规定,车厢墙板高度大于1米,载运器材应绑扎牢固。

  28、载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严禁烟火,做到低、中速行驶,不准随便停车,雷雨天气停止行驶。

  29、危坡险段处禁止停车。

  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及保通办法

  第一条为维持高速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规范高速公路养护作业安全管理,正确引导驾乘人员按规定线路有序通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路政管理规定》、《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道路作业交通安全标志GA182-1998》等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南华路政中队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速公路养护作业安全管理包括:

  (2)、作业车辆、机械管理;

  (3)、作业现场管理;

  (4)、作业区通行(保通)管理。

  南华路政中队与楚雄管理处、交警搞好协调配合,对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进行规范管理。

  第三条公路需要养护施工作业时,由省公路投资公司楚雄管理处向中队报送《公路养护施工作业情况工作函》。明确施工时间(期限)、施工路段、施工单位、施工对象(对公路特定病害情况采用对应的养护措施)、影响交通的情况下采取的交通管制措施。

  第四条由作业(施工)单位向中队报送:

  (1)、经楚雄管理处审核同意的《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表》;

  (2)、《施工组织计划》。主要包括:

  ①工程概况、工程特点和难点、施工目标;

  ②管理模式、质量体系、施工方案和施工工序;

  ③施工组织及进度、安全保障措施;

  ④主要车辆机具使用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

  ⑤现场文明施工措施;

  路政中队对工程概况、工程特点和难点、施工组织及进度进行重点了解,做到心中有数。

  (3)、《安全保障措施》(施工保通方案),施工保通人员名单,通讯录,施工保通人员值班表。

  第五条由施工单位报送的材料经中队与楚雄管理处,交警共同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对未经路政审核同意的施工坚决取缔,责令施工方迅速恢复交通。

  第六条中队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及保通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必要时,收取路政保通服务费。

  第七条对施工单位占用、拆除、移动、涂改、损坏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收取施工保证金。施工结束后,经路政、管理处检查恢复原状后全额退还施工单位,未恢复原状的,由中队收取公路路产损失赔偿费、清理费等。

  第八条中队拟定《施工作业管理及保通方案》,进行施工作业管理及保通工作,实施对施工作业人员(保通人员)、车辆机械、施工作业现场、作业区通行(保通)的管理和监督,中队对路巡班组进行监督考核。

  第九条路巡班组的职责是:

  (1)、配合、指导施工单位按国家规范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2)、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必须穿着统一的反光安全标志服。无反光条的标志服需及时更换。要求施工保通人员在岗,及时引导交通,看守施工标志、标牌。禁止施工作业人员穿着拖鞋工作,禁止在工地饮酒、打闹、随意穿越高速公路。

  (3)、对作业车辆,机械进行检查。

  ①作业车辆,机械必须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喷涂反光油漆或粘贴反光膜,并保持表面清洁。

  ②作业车辆必须在顶部配置黄色闪光警示灯。

  ③作业车辆应当停放在作业区内。

  ④尽量避免作业车辆在社会车辆通行路段调头。

  ⑤车辆,机械须审验合格,技术状况完好,并配备素质相当的驾驶员、操作员。

  (4)、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①施工单位必须按国家规范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②夜间及雨雪雾天气施工单位必须设置红色警示信号。

  ③施工单位应按照公路施工养护规范堆放材料,并设置安全标志,并及时清除施工路段路面杂物。

  ④施工单位无擅自占用、拆除、移动、涂改、损坏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

  (5)、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保通工作。

  ①引导通过施工现场的车辆按照设置的标志有序通行,服从路政员、施工保通人员的指挥。

  ②配合施工单位进行公路施工作业交通管制,为公路养护作业提供交通安全服务。

  ③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路段,加强交通安全检查。发生交通阻塞时,配合交警、管理处、施工单位做好分流、疏导工作。必要时,在施工路段入口定点值勤。

  第十条路巡班组对检查内容填写《公路施工管理、检查记录表》,并要求施工现场负责人签字。对存在的问题要当场要求施工单位,施工作业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整改,不及时整改的,上报中队,由中队通报楚雄管理处、交警、并向路政大队及公路所在县市安监局汇报。

  第十一条除昆瑞路政支队的路政员依法在中队辖区公路上履行公路作业管理及保通勤务外,其他单位不得使用路政车,路政员在中队辖区公路上进行路政管理职务活动。

  第十二条除公路防护、养护外,占用、利用或者挖掘公路、公路用地、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以及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应当事先报经路政许可。并参照本办法执行。

物料管理制度7

  一、仓库五防管理制度

  1防虫:库房里不许用毒饵和各种化学物品灭虫。

  1.1库房窗户必须安装纱窗,库房门户在夏季安装纱门或门帘,防止蚊蝇进入。

  1.2原辅料、包装材料库房内安装光电蚊蝇杀灭器,每年从5月1日起到11月20日止,每天上、下午打开光电蚊蝇杀灭器40分钟,诱杀蚊蝇。

  1.3每年夏季,根据实际情况,对库房外环境5米内每周喷洒杀虫剂一次。

  1.4对易虫蛀的物料应经常检查货垛四周有无虫丝、蛀粉,尤其是雨季和高温季节,若发现虫丝、蛀粉、应立即通知QA取样,QA根据QC的检验结果采取处理措施。

  2防鼠:库房里不许用毒饵和各种化学物品灭鼠。库房门户入口安装高40厘米防鼠门槛,防止老鼠等啮齿动物进入。

  3防火

  3.1库房内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使之处于良好状态,每年请消防部门保养检查一次,凡失效的应及时更换。

  3.2保持库房外环境的清洁,每周一次清扫库房外的枯草、树叶及其他废弃物。

  3.3库内严禁吸烟,注意安全用电。

  3.4库外做到经常检查,防止火源隐患。

  4防潮

  4.1保持库内水管、阀门的良好状态,防止跑水现象发生。

  4.2库内要经常开窗通风,保持通风良好,夏季每天上午开启除湿机30分钟。

  4.3对易发霉的原辅料应重点检查其外包装是否受潮,要着重检查下层及接近墙壁易受潮部位。易风化、潮解的物料,应注意检查包装是否潮湿,有无析出粉末或有无板结现象。

  5防污染

  5.1库内不准存放与生产用物料无关的物品。

  5.2物料的存放不允许直接接触地面,必须衬垫隔板,防止受潮导致物料霉烂变质。

  5.3各种物料的摆放要间隔一定的空间,以保持良好的通风。

  5.4固体物料和液体物料分开存放。

  5.5易挥发的物料包装要无破损、密闭,防止对其他物料的污染。

  二、物料验收管理制度

  1进厂的物料按一定的程序进行验收并及时记录,程序为:初验—清洁—编号—请验—取样检验—入库

  2保管员对物料进行接收和初验工作。

  2.1检查物料外包装标记系统与货物相符,印字清楚。应注明品名、规格、数量、生产厂家名称、批号、出厂日期。

  2.2检查物料的外包装,应牢固完好,无破损、无受潮、无污染、无混杂、虫蛀鼠咬。

  2.3包装材料进厂后,仓库保管员应先目检外观、尺寸、式样、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直接接触药品和食品添加剂的包装材料、容器要检查是否采用洁净的双层包装。

  2.4标签、使用说明书要有专人按标准样本检查外观、尺寸、颜色、文字内容。

  3.经过上述检查后,若发现物料外包装有破损、污染、物料数量、质量不符等问题,要及时通知采购人员与有关单位联系,查明原因,并及时解决,不合要求的标签、使用说明书应计数封存,及时处理,以防外流。

  4.验收合格后,保管员在收料记录上签字,填写物料验收记录,一式两份,一份随请验单交QA。

  5.编制物料进厂编号,并在物料的.外包上标记,进厂编号原则按照《物料代码、进厂编号、供应商代码管理规程》编制。

  6.物料进库后,保管员将物料放入待验区,并填写物料请验单,通知质量部(质监处)QA抽样检验;

  7.QA人员依据物料请验单对物料进行抽样后填写取样证,一份随样品交检验室,一份标识在被取样的物料外包装上,以便保管员统计件数。

  8.物料检验后,由质量检验部门填写检验报告单,QA人员依据检验结果对物料进行审核,并由质量部(质监处)负责人在合格的检验报告单和放行单上签名、放行。检验报告单和放行审核单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给仓库保管员。

  9.仓库保管员根据质量部门签发交仓库主管,仓库主管依据入库申请单及合格的检验报告和放行单批准入库办理入库单。对不合格的物料及时移入不合格品库,按有关规定处理。

  10对需作检验的物料,QA人员应按照取样操作规程在与物料使用区域的洁净级别相同的区域内取样。

  三、产品储存制度

  1各库房地面要保持清洁,无杂物、无积水,无废弃包装物等。

  2门窗玻璃和墙壁要按时清理,保持整洁,防止积聚灰尘和蜘蛛网等。

  3成品在贮存时要起高加垫,离地不低于10cm,离墙20cm,垛与垛间隔50cm,以便通风和货物进出。

  4巡回检查,保持仓储产品的整洁卫生,发现房顶渗漏、墙皮脱落等问题时要上报物资处及时解决。

  5成品的贮存应保持干燥、洁净、避免日晒、雨淋及受热、受潮等。

物料管理制度8

  一、为了加强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耗定额的管理,明确企业有关部门在消耗定额管理中所负的责任,达到合理使用资源,减少损失,降低成本之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消耗定额管理是一项全面细致的技术管理工作,由生产部主管,车间设兼职管理员,车间应按定额管理的'分工各负其责,形成一个管理网。

  二、消耗定额计划由计划部门编制,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三、生产车间负责消耗定额计划的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如果生产条件变化,可提出对消耗定额计划的调整申请,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四、原材料、燃料、库耗不得摊入消耗之中,产量库损不得从入库总产量中扣除。

  五、供应部要保证按质、按量供应各种原材料,燃料、并及时提供其有关特性资料。

  六、各单位对各种消耗、产品产量应认真准确的填写统计报表、盘算报表,按月及时上报(次日3日前)。车间核算员负责消耗定额的核算与分析工作,每月25日前将消耗定额完成情况报主管副总,并抄送计划统计部门。

  七、车间工艺技术员每月作一次消耗定额的书面分析报告报生产部。生产部每月召开一次消耗定额例会。

  八、每季应由主管副总召开一次消耗定额、生产成本分析例会。

物料管理制度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仓储过程中的物料管理,减少浪费,提高物料利用率,杜绝流失,保证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仓库物料管理应坚持账目健全、单据凭证格式统一、填写规范、保存完整,坚持定额管理、定期盘点、账物相符、标识清楚和先进先出的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物料,是指构成产成品的零部件、原材料、半成品和辅助材料。

  第二章 职责

  第四条:物流经理负责对库房的管理工作。

  每月对物料消耗、利用与控制情况以及存货周转率进行分析、评价。

  第五条:仓库主管负责库房的日常管理,以及各种出入库账目、单据和资讯报表、采购进货的审核。

  第六条:仓库保管员负责编制日常采购计划,物料仓储保管和出入库手续的办理,定期进行盘点,确保流程规范、帐物相符。

  第七条:仓库开单员负责帐套系统、库房采购价格体系的维护以及出入库电脑手续的办理,并按照财务部要求编制报表。

  第八条:财务部指导仓库健全相关账目,并督促分公司仓库执行有关财务制度。

  第三章 采购计划

  第九条:各库房应按时编制月度采购计划,日常采购计划。

  第十条:月度计划由库房主管组织制定,分公司经理负责审批,日常采购计划由保管员根据月度采购计划分解、结合实际库存限额和采购前置时间表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由库房主管审核。

  第十一条:物料由多家供应商供应的应严格按照资源管理部下达的采购比例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并注明供应商名称,电话、以及交货时间。

  第十二条:外购物料的《物资采购申请单》必须有供应部经理审核签字或盖章。

  第十三条:有特殊要求的物料保管员在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时须注明有关技术、质量、交货期等要求。

  第十四条:采购信息的传递,对于定点采购的物料经审核通过后电话或传真的形式传递给供应商;外购的物料经审核后由库房主管交供应部采购员采购。

  第四章 物料入库

  第十五条:物料入库前必须先经质检部进行进货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开具《原材料、外协件含外购件检验入库凭单》,并注明合格数量。

  第十六条:保管员须核对《原材料、外协件含外购件检验入库凭单》上所填写的内容是否规范完整,物料的包装及标识是否符合要求。

  第十七条:保管员与送货人当面核实入库物料型号、规格、数量,在确认无误后,保管员在《原材料、外协件含外购件检验入库凭单》上进行入库实物数量签收确认,并将《原材料、外协件含外购件检验入库凭单》的供应商联交供应商。

  第十八条:物料入库交接完成后,数量须及时上卡,物料有确定价格的仓库保管员应及时按照供应部下达的有效价格在《原材料、外协件含外购件检验入库凭单》上填写不含税开单价格,交库房电脑开单员在erp系统开具《入库单》,双方签字确认后及时上台帐。

  检验凭单没有检验人员签字的不得开具入库单据。

  第十九条:《入库单》和《原材料、外协件含外购件检验入库凭单》作为入库登账的原始凭据要给予妥善保管。

  在月未统一整理上交财务主管会计。

  第二十条:对于外地供应商及送货人未到场的,若物料的交库数与实数不符时,应及时通知供应商核查。

  第二十一条:对“技术更改”或“让步接收”的物料入库时,仓库保管员要检查物料是否有相应的标识及授权人员的签字凭证。

  此类物料在贮运过程中要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并对标识进行维护。

  第二十二条:对于供应部月底才能确定入库价格的保管员应妥善保管《原材料、外协件含外购件检验入库凭单》,并当天在台帐上进行数量登记,摘要栏注明《原材料、外协件含外购件检验入库凭单》号。

  月末价格确定后交开单员开具电脑系统《入库单》。

  并在台帐上补上入库价格和入库单号。

  对于供应部下达的价格调整单库房主管和保管员、开单员应仔细核实调整后的价格是否正确(特别是调整单上的原价格一定要准确),核实清楚后方能开具入库单,否则追究经济责任。

  无

  第二十三条:外购物资到库三天,未见结算单到库的,保管员应向采购员提出查询直至完成入库为止。

  第二十四条:暂收物料(暂时不能正常办理入库手续)需报仓库主管批准后方可放入仓库存储。

  暂收物料须专门设立暂收物料账目。

  物料暂进库后一定要有明确的状况标识(如待检,合格,不合格)和严格的批次管理(如按生产日期),以确保物料的正确发放和先进先出。

  月末正式价格还未确定,但物料已经领用的,按照检验入库凭单和供应部暂定价格开具入库单送财务入账。

  待正式价格审批下达后另行开具价格调整单。

  第二十五条:委外加工物料的入库,保管员应仔细核对委外加工领用的数量与加工后的数量是否一致。

  核实清楚后参照第十八条办理入库手续,如差额超出标准范围,应及时追查原因,并上报处理。

  保管员每月底编制当月委托加工物料对账单(见附录b),对账单须供方签字确认。

  第二十六条:按整套办理入库的物料,在供应商送货不齐全的情况下不能办理入库手续,具体参照第二十四条操作,但须登帐记录差缺配件的名称数量,等供应商全套配件送齐全后方能按照正常手续办理入库。

  第二十七条:车间整件领用或不能按照计划量配套出库的原材料如漆包线、标准件等,剩余部分车间应开具调拨单及时退回仓库;如车间需持续使用的,实物可不退回仓库,但在月底盘点时若还有实物剩余的应从账面上按照实际剩余数量先行退库冲减当月的领用量,再重新办理下月领用出库手续。

  第二十八条:车间退货产品拆解产生的配件经检验能能达到预期质量要求的或经重新加工处理能满足质量要求的由车间汇集,统计员凭质检科出具的《检验入库凭单》开具《内部调拨单》调入物料仓库,调拨单上需注明入库类别的编号(入库类别见附录f)。

  仓库须在台帐和月报表上予以反应。

  需重新加工的物料仓库保管员须与正常物料分开单独存放,同时要在仓库残次品物料汇总表上再次记录汇总。

  第五章 物料出库

  第二十九条:标准限额领料出库,次日常规计划生产用料仓库保管员应在当日下午3点钟前按照车间审批后的《生产计划单》进行限额配料,并填写流程卡或交接卡,车间凭生产计划单领用。

  车间与仓库领料与发料时须当面交接核对型号、规格和数量。

  第三十条:保管员应建立明细发料表,汇总每种物料当天的'领料数量,并根据汇总数量开具《出库单》,出库单应有车间统计员签字确认。

  《出库单》应妥善保存。

  并在月末统一整理上交财务主管会计作为月报表的原始凭证。

  第三十一条:在保证物料‘先进先出’的前提下,应考虑零散库存的优先取用及设计变更和现有呆料的优先加速处理。

  第三十二条:仓库员在发放物料时,要注意先下帐或下卡,以防造成料卡或帐物不符,物料出库时现场清点、核对。

  第三十三条: “技术更改”和“让步接收”的物料出库时,须在流程卡上注明相应标识或“技术更改”和“让步接收”字样,做到“专件专用”。

  第三十四条:因维修、试验、超定额耗用等计划外用料,分公司应单独填制《领料单》并在领料单上注明领料用途即出库类别编号(见附录f),经分公司经理或其授权人员审批后到仓库领取所需物料,仓库保管员凭领料单发料。

  第三十五条:发至生产车间的物料,因不合格需调换的车间应尽量安排集中调换,调换时由车间班组长开具《换料单》并在备注栏里注明调换原因,由工艺员和统计员签字确认后一联随实物一起到仓库等量调换,保管员要把每天的换料数量在《仓库残次品物料汇总表上》上进行统计,不需在台帐和财务报表上体现,但《换料单》和《仓库残次品物料汇总表上》需在月底上交财务会计。

  与供应商数量打折调换的,损失部分出库给生产公司计入生产成本。

  第三十六条:对外销售零部件时,应验证销售价格是否正确,若价格不符,保管员有权拒绝发货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价格核实无误的,应立即开具《内部调拨单》同物料一起送交成品库相应保管员签收。

  第三十七条:对外赠送的零部件出库,保管员须凭购销合同或公司领导审批签字的凭据,开具《出库单》出库。

  第三十八条:委托外协加工物料的出库,在物料出库前,仓库保管员应作好备料工作;委托外协单位前来领取物料时,保管员应核查其领料人员是否属委托加工方所授权领料之人(授权书见附录a),核实后仓库保管员应开具《出库单》和《物料出门单》双方需当面交接、签字,由仓库主管审核后出库。

  第三十九条:供应商退货物料的出库,对已验收入库的物料,在仓储和制造过程中发现品质不良,则以《退货单》出库,退回原供应厂商,退货出库前,必须有供应商在《退货单》上签名,出门须如实开具《出门单》。

  第四十条:呆废料的报废出库:如库存呆料已不堪使用,由仓库保管员对呆料进行隔离和标识,并填写《呆废料报废申请单》,经过有效审批后将物料转交废品库,财务主管会计进行转交数量监督,由废品库保管员开具废品入库单,废品入库单应有型号规格数量,若废品处理时存在计量单位转换的应同时标注不同计量单位的计量数量,以便入账统计分析。

  《呆废料报废申请单》作为废品入库单的附件一同上交财务。

  第六章 物料储存保管

  第四十一条:物料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料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凡是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流转量小的用货架存放。

  第四十二条:物料保管,应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按保管常识处理,可选择垫、垛、盖、通风、防潮、防雨、防爆、隔离等保管措施,经常轮翻保养所管物资,勿使公司财产发生保管失职损失。

  第四十三条:物资的堆放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根据特性,必须做到过目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余地。

  第四十四条:保管员对其经管的物料,包括库存、代保管、待验收材料以及设备、容器和使用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仓库物料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应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给仓库主管,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处理,抽查帐、物、卡,发现实物有余缺量,凭上报数据为证,保管员不得采取“盈时多发,亏时扣发”的违纪做法。

  第四十五条:库存物资发现不合格情况,应及时汇报,经判为不合格品后应标识隔离存放,严禁投产使用,并参照第三十九条处理,如因标志不明或工作马虎,混入生产,保管员应负失职之责。

  第七章 统计与盘点

  第四十六条:实物入库只能开具一次入库单,无检验凭单、调价单等附件开具调整单必须经供应部或财务部经理批准签字后才可执行。

  月度仓库报表不允许出现数量或金额赤字。

  价格调整金额应计入调整当月物料加权平均,追溯调整计入当月物料会造成波动异常(出现负数、±3%以上)的,或当月无可出库物料的,应将调整额直接全额出库调整销售成本,不在仓库报表反应。

  第四十七条:仓库保管员须建立手工台帐并及时反应入出库数量,入库数量以检验合格单上确认的清点数量为准,并于每月10日、20日、25日及月底必须做当期的入出库数量汇总,手工台帐严禁用铅笔登记。

  第四十八条:每月末仓库保管员自行检查与电脑帐的出入库数据,有差异须一天内找出原因。

  实物入库只能开具一次入库单,检验凭单没有检验人员签字的不得开具入库单据。

  第四十九条:生产分公司经理、车间主任及库房主管于每月的11日、21日、26日对仓库的入、出库数据进行检查,并编制检查记录;检查内容为检验单数量与手工帐数量是否相符,生产计划单汇总数与手工帐出库数及出库单汇总数是否相符。

  第五十条:财务人员将于每月12日、22日、27日或以后对当期材料出入库数量进行检查。

  第五十一条:仓库保管员应不定期开展现场物料滚动盘点,确保物料受控。

  第五十二条:每月底,各库房必须开展定期大盘点,编制《盘存表》、《物料月度收发存汇总表》并签字确认,确保数据准确、账物相符,《物料月度收发存汇总表》在每月3日上午上班前送交财务部,《盘存表》在每月3日下午下班前送交财务部,材料出入库单据须在每月1日下午下班前送交财务部。

  第五十三条:各部门经理、生产部或财务部每月应不定期组织人员监督检查仓库流程的规范性和帐物的相符性,并做好抽查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提出整改意见。

  第五十四条:开单员每月上旬应提供存货周转率分析报表。

  分公司经理每月上旬应组织开展月度物料消耗与控制的分析和评价,查找问题与漏洞,制定实施改进措施。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各部门可根据本制度,结合分公司库房的实际情况,制定分公司库房物料控制实施细则。

  第五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物料管理制度10

  1、物料仓库应有牢固的房顶,墙壁和地面。门窗有可靠的防护装置。房顶及地下管道层不得与其他房间相通。

  2、内敷设的电线应有铁质套管。严禁使用荧光照明,一般物料仓库用白炽灯加防护罩,烟酒仓库使用防爆灯,并将电源开关安装在库外。仓库的工作人员下班时,应关闭或切断电源

  3、仓库内严禁吸烟,并应设置适量的'灭火器材。存放的物品应按防火要求留出'五距':即灯距不少于0.5米,顶距、墙距不少于0.3米。柱距、垛距不少于0.1米)。

  4、存放贵重物品的仓库,要安装防盗报警器,并配置防撬锁。

  5、物料仓库存放的各类物品应建立账册,定期盘点,做到账物相

  6、存放安全应有专人负责,门钥匙有专人保管,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不得在仓库内会客。

物料管理制度11

  1、投入使用的物料提升机,必须是能正常工作的物料提升机,不允许带故障使用,尤其不允许拆除安全保护装置使用。同时,物料提升机的使用,必须严格按规定进行。

  2、物料提升机的使用应定机定人,有专人负责,非安装、维修人员未经许可,不得登塔机。操作室限载150kg。

  3、物料提升机的操作人员必须认进行一定的训练,取得合格证,同时,应了解物料提升机的.构造与性能,严格执行本机的保养,使用及安全操作规程,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4、物料提升机必须安装在符合设计图纸规定的砼基础上。

  5、物料提升机必须有良好的电气接地措施,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遇有雷雨,严禁在底架附近走动。

  6、物料提升机经过大修或转转移场地重新安装后,必须严格检查各部连接件的可靠性,传动部件有无干涉,金属结构有无损坏,电气设备与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正常可靠,必须按规定进行试行运转后,方可投入使用。

  7、物料提升机工作的环境温度为-20-40℃。

  8、物料提升机工作时,风力不得大于6级,整机安装或拆卸时,风力不大于4级,如遇到雷雨、大暴风、浓雾等天气,起重机应停止工作,如天气预报有10级以上大风时,塔机要用缆风绳加固。

  9、物料提升机停止工作后,应保证起重臂随风自由转动。

  10、夜间工作时,工地现场必须具备良好的照明条件。

  11、物料提升机应避开高压线安装,起重臂、平衡臂、吊钩与一般动力线或照明线有干涉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后才可作业。

  12、在多台物料提升机的施工现场,应防止空中干涉。

  13、物料提升机出现临时故障需检修或保修时,必须切断地面总电源,不允许带电作业。

  14、操纵室内禁止存放润滑油、油棉以及其它易燃、易爆炸物,用电炉取暖时,更要注意放火。

  实践中不断完善。

物料管理制度12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对进出散装物料车辆的管理,加大环保综合整治力度,特制定本制度。

  1、 公司经营部和行政部保卫科具体负责进出散装物料车辆的管理工作。

  2、 保卫科具体负责对进厂散装物料车辆统一监督管理。严禁散装物料车辆未经篷布苫盖进入厂区。

  3、 经营部负责对场地装卸散装物料车辆的监督管理,所有散装物料车辆装运不可超高,以保证蓬布能够封闭车箱两侧。

  4、 遇有大风天气时,收、放蓬布时,必须在避风的地方进行操作。

  5、 装运高温散装物料,注意及时更换耐高温蓬布。

  6、 货物装卸完成后,注意及时清理蓬布表面粘连物。

  7、 公司在散装物料车辆进出门口设置醒目警示标志,进行告知。

  8、 对车辆未经篷布苫盖而进入厂区的',对当班保卫人员和运输散装料车辆司机视情节给予警告或100元罚款。

  9、 公司散装物料车辆出厂,篷布未苫盖或未进行防尘处理的,对运输散装物料车辆或经营部有关负责人视情节给予警告或100元罚款。

  10、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物料管理制度13

  一、水吧专员仪容标准

  1.上班时间必须穿标准的公装,干净且平整。

  2.名牌佩戴在左胸并且能清楚的识别。

  3.头发整齐,清洁,勿垂落在脸上,肩上。女性头发太长应束起,男性头发前发不可过耳,后发不可过领。

  4.指甲须修剪整齐,并保持清洁,不可涂指甲油。

  5.女性化妆须适宜(化淡妆),在食品制作区域不可佩戴任何首饰。

  6.在工作开始前,休息后又回到工作区域或任何使手变脏的时候(如倒垃圾,擦桌子,吃东西,咳嗽,打喷嚏,接触头发或去洗手间等,)都必须洗手消毒。

  7.如员工患疾病带有传染性,如重感冒或传染性眼类或其他传染性疾病,会直接影响工作伙伴及顾客健康,客服经理有权要求该员工换岗位,待恢复后再正常工作。

  8.水吧专员有发炎的伤口,破开的伤口,烧伤的结疤等,不可接触品。

  二、水吧专员服务意识要求

  1、保持微笑服务,动作自然优雅。

  2、主动为客户提供服务。

  3、快速准确的把客人的需要送到客人手中。

  4、在提供服务时使用礼貌用语,如“您好”“请您稍等”等。

  5、目光注视顾客,表示尊重。

  6、确认完全了解顾客的问题。

  7、肢体语言表达我们对问题的关心。

  三、水吧专员岗位职责

  1、上班前负责水吧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吧台准时正常运营;

  2、按规范和服务程序向客人提供茶水等服务;

  3、负责水吧台内的整洁卫生;

  4、对水吧的设备、物品进行清洁,并摆放整齐。

  5、对水吧设备的日常维护,清洁。

  四、水吧的卫生要求

  1、水吧台面

  台面整洁、干净、无污渍、无油渍。

  除水吧用品外不能出现不属于水吧的东西(如员工私人物品、衣服、充电器、零食等)。茶壶、托盘等台面的小型设备,摆放整齐。

  2、水吧柜子

  每周对柜内进行清理,确保干净无灰尘、无污渍。水吧柜子内物品按分类摆放整齐。水吧柜子内做好防潮、放热、放虫。

  3、水吧清洗区

  水龙头光亮,无污渍,无油渍,无手印。水盆内无垃圾,无污渍,无油渍。水盆内使用过的器具及时进行清洗。水吧清洗区台面上物品摆放整齐。

  清洁工具(如手套、抹布、洗涤液等)统一摆放在水盆下方的柜子里。

  4、设备

  水吧内设备表面清洁,无灰尘,无污渍,无油渍。

  冰箱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随时清理过期食品。消毒柜内外清洁卫生,杯子确保消毒。

  对咖啡机等设备储水槽内的`水及时清理,确保水槽干净。

  5、水吧器具

  器具表面清洁、光亮、无灰尘、无污渍、无油渍。玻璃杯上无手印。

  水杯等倒置摆放且朝向相同。盘子、食碟等正置摆放且朝向相同。器具在使用后立即清洗,不得重复使用。未使用的器具,每两天清洗一次。

  6、地面

  地面干净,清洁,无垃圾,无污渍,无油渍,无水渍。

  五、水吧管理制度

  1、水吧内不得打闹嬉戏,禁止聚众聊天。

  2、除水吧员外其他员工、客人不得擅自使用水吧内设备。

  3、如员工需要饮品或食品时可告知水吧员,并在吧台外侧等待需要的饮品或食品。

  六、水吧用品领用流程及监管制度

  1、客休人员每月末依据需要进行OA申请下月所需的饮料及食品;

  2、由行政部负责统一采购并入库;

  3、客休人员处无存余,随用时在行政部登记详细领用记录并由客服经理确认,备查;

  4、客休人员本部记录各类食品的记录明细表,备查;

  5、客休专员每月初对上月的各类食品的用量等进行总结,并记录到汇总表中,备查。

物料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加强丁二烯物料(丁二烯浓度不低于10mg/g的碳四物料)生产、储运等方面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炼化企业和销售单位。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三条炼化企业和销售单位各专业处室按专业分工,具体负责对丁二烯物料生产、储运等方面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并定期对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四条炼化企业和销售单位在生产、储运等各项作业环节中,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并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及应急预案,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定期演练,严格执行。

  第三章生产储运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生产装置安全管理

  (一)碳四原料、溶剂、阻聚剂的规格和指标必须满足操作规程要求。

  (二)对装置中的碳四原料系统、萃取精馏系统和精馏系统的氧含量须进行定期分析。气相氧含量增加时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三)阻聚剂须按规程指定的种类、浓度、加入量及方式加入系统,确保阻聚剂循环量满足要求。

  (四)脱水作业须按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严格执行监护制度,做到有人操作,有人监护。距离排放点50米范围内不得有动火作业或明火。

  (五)脱水作业须按照密闭禁氧排放的原则进行,严禁排放物直接接触空气。在密闭排放管道上可加设视镜或透明管道,以便观察排水情况。

  (六)对可能含有过氧化物的换热器等设备进行切换操作前,须按照操作规程要求,制定具体详细的操作方案,操作时必须首先切断热、冷物料。

  (七)应采取措施保证备用泵不积累聚合物、水、盐类等。备用换热器应处于氮气保护状态,保证投用前在密封状态下分析氧含量低于1mg/g。

  (八)当精制系统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时,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要求和事先制定的处理方案,进行蒸煮、钝化,不留死角,确保可燃物、有毒物指标合格,过氧化物被破坏。

  (九)开车时应按操作规程步骤进行气密试验、氮气置换和化学清洗,同时保证溶剂中阻聚剂含量合格。

  (十)对于停产报废的装置,应依照操作规程,做妥善处理。在停用封存前,须对残留聚合物进行彻底处理。

  第六条日常储存安全管理

  (一)按照操作规程及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储罐的安全储存温度,其中丁二烯产品储存温度原则上不高于27℃。

  (二)储罐应设置超压报警及泄压排放系统。为确保储罐不超压,每个储罐上应安装安全阀。应根据碳四类液态烃物理特性,尽量控制较低的储罐压力,最高不得超过0。5mpa,以减少聚合物的生成。

  (三)严格控制储存系统中的氧含量不大于1mg/g。在储运的各个环节中,控制氧气的渗入。应按规程要求定期检测,当储罐内气相氧含量超过1mg/g时,应采取措施,以降低气相空间的氧含量。

  (四)应严格按照规程要求,控制阻聚剂的加入量,夏季高温时可按高限控制。按国家标准,丁二烯产品控制tbc浓度在50~150ppm范围内,企业自用或用户有特殊要求的可协商确定。

  (五)对丁二烯物料的储罐应定期进行蒸煮以除掉过氧化物,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根据操作规程要求,选择合适的化学试剂(如硫酸亚铁等)、蒸煮温度及时间。蒸煮用水以脱氧水为宜。蒸煮后须使用防爆工具进行人工清理,以彻底清除罐内残留的聚合物。

  (六)储罐存储系数应小于0.80。

  (七)应尽量缩短物料在储罐内的储存时间,原则上静置时间不应超过4天,以减少聚合物的产生。

  (八)应在储罐的适当位置,增设紧急注水管线。

  (九)储罐须设有静电接地装置并保持完好,防止静电的积累和尖端放电,保证产生的静电能及时导出。

  (十)罐区须按要求设置一定数量的可燃气体报警器,并定期进行校验,以保证可燃气体报警器完好。如果条件允许,可设立完整的监视系统。

  第七条存储设施停用、检修及投用安全管理

  (一)储罐停用检修前,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对系统进行处理,以确保拆检过程的安全。

  (二)系统检修过程中,应彻底清除聚合物。清理作业应使用防爆工具,保证在湿润的情况下进行。

  (三)对于清理出来的危险物料,应轻拿轻放,放到容器里润湿,然后送到安全地点妥善处理,禁止乱堆乱放。

  (四)储罐在储存物料之前,须用高纯氮气置换(纯度不低于99。9%),严格控制系统中氧含量低于1mg/g。

  (五)新储罐第一次投用前,应使用规定的化学试剂进行蒸煮,消除设备表面的氧,然后用氮气置换至合格。

  (六)定期对储罐的第一道出口法兰进行测爆检测,对设备静电接地设施及安全附件进行检查。

  (七)储罐安全附件的`管理应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七章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储罐脱水安全管理

  (一)应制定储罐脱水管理规定,并按照规定执行,及时脱掉储罐物料中的积水。

  (二)须设置两道储罐脱水阀,第一道阀门应设置在靠近储罐的根部,第二道阀门设置在脱水管线下部。正常情况下第一道阀应处于开启状态,第二道阀应处于关闭状态。

  (三)脱水作业时须执行操作监护制,必须做到有人操作有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离开现场,不得从事与监护无直接关系的工作,应站在上风口处监护,随时准备应对突发情况。

  (四)脱水作业须按照密闭禁氧排放的要求进行,严禁排放物直接接触空气。在密闭排放管道上可加设视镜或透明管道,以便观察排水情况。

  (五)罐区应制定严格的防火防爆措施。脱水现场附近应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有条件的可设氮气管线快速接头和防静电胶管,保证随时可用。

  (六)脱水作业人员操作前须将静电导出,穿着防静电服装和不带铁钉的鞋靴,使用防爆工具,不得随身携带手机。

  (七)进行脱水作业时,开关阀门要缓慢,阀门开度不宜过大,避免物料大量带出。冬季作业时,特别是遇有冻堵现象时须防止因开关不慎而造成阀门损坏,致使物料泄漏。

  (八)在脱水过程中遇到排放不畅时,首先应关闭脱水阀,停止脱水操作,然后通知有关人员,经确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进行脱水。必要时可倒空罐内所有物料,对罐、所堵管线进行蒸煮等处理。严禁使用蒸汽对脱水管线进行加热,严禁用铁器进行敲打或疏通,严禁盲目开大阀门,防止物料喷出发生意外。

  (九)在脱水过程中发现有聚合物或其它物料带出时,应逐渐关小阀门,操作阀门须小心,防止聚合物受挤压发生危险。

  (十)脱水作业结束后,应及时对现场进行检查清理。

  第九条铁路罐车、汽车罐车运输安全管理

  (一)铁路罐车、汽车罐车(以下简称罐车)的使用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须具备完整有效的手续,方可进行运输。押运员、汽车罐车驾驶员须取得从业资格证。

  (二)罐车运输必须配备押运员。铁路罐车押运员的配备和管理应符合相关规定。押运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丁二烯的物理、化学性质及防护措施,具备及时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

  (三)押运员应携带所需的通讯、防护、消防、检测、维护等工具,并满足防火、防爆、防静电的要求。押运途中应经常检查,如发生泄漏应积极主动处理,以免事态扩大,如无法处理,应立即同有关部门、企业联系加以解决。

  (四)铁路罐车押运员应积极与铁路部门联系及时编组挂运,避免车辆停留时间过长,同时对发运、路径各编组站与收货单位交接相关手续作详细记录。汽车罐车押运员应在运输前对罐车的安全附件及设施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运输。罐车停留期间应加强巡视,避免无关人员登上车辆。

  (五)严禁在电气化区段对铁路罐车进行罐上作业。确因特殊原因必须进行罐上作业,须经铁路方面同意,且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六)有关企业应制定铁路自备罐车的管理办法。指定专职人员对自备罐车的使用、修理和定期检验进行管理,建立完整的包括制造、使用、维修、检修、事故等记录在内的技术档案。应注意高温等特殊气候下罐车的停放管理,避免因超温、超压引发事故。

  (七)汽车罐车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相关法规。应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的距离,严禁违章超车,确保行车安全。在签订汽车罐车运输合同时,还应签订承运单位安全运输协议,明确安全责任和措施。

  (八)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汽车罐车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如必须进入上述区域,应事先报经当地公安部门批准,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行驶。

  (九)汽车罐车应设有相应的防晒、防火、防爆等措施。

  第十条装卸车安全管理

  (一)在作业过程中,应保证栈台(桥)上作业人员不少于2人。栈台人员须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巡检工作。

  (二)罐车应在检查合格后进入停车场,由栈台人员负责作业监护。分析合格或接到指令后,方可驶入栈台。汽车罐车应按指定位置停车,用手闸制动,并熄灭引擎,车轮须加固定块。在停车场或栈台停放期间,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不得进行车辆修理活动。

  (三)栈台人员须检查罐车及其人员的证件是否齐全。须确认罐车外观良好,接地线、防火罩、汽车阻火器等符合安全要求,罐体号与车辆号相符合。铁路自备罐车装卸车前,须核对车号,确认物料品种、料量无误后,方可进行操作。

  (四)进入现场前,作业人员须首先消除人体静电,关闭非防爆型通讯工具。严禁携带烟、火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以及穿着易产生静电的服装、带铁钉的鞋靴进入现场。作业过程中严禁更换衣物、鞋靴和梳头。须使用防爆工具进行作业。

  (五)作业前应接好静电接地线,管线和接头必须牢固。装卸完毕后,应静置5分钟,方可将接地线拆除。

  (六)栈台人员指挥待装卸车辆依次进入相应鹤位,此时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前一车辆对位后,后一车辆方可进入。所有车辆对位后,方可统一接好罐车与管线的快速液相接头及气相接头。

  (七)由栈台人员用测爆仪或设置固定式可燃气报警器,监测可燃气浓度,测爆不合格或异常须立即关闭相关阀门进行处理。

  (八)在作业过程中,应时刻注意罐车液位、压力,并随时检查车况,遇有异常情况须立即停止作业。在作业过程中,须预防物料溅落到皮肤发生冻伤事故。

  (九)当阀门、倒淋发生堵塞或冻堵时,严禁使用工具敲打或蒸汽吹扫。

  (十)当现场发生泄漏时,应立即启动岗位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止漏,此时不得启动车辆。

  (十一)所有车辆全部装卸车完毕、且测爆合格后方可起动点火。栈台人员指挥车辆依次驶出栈台,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铁路自备罐车装卸车作业完成后,特别注意要收好并挂牢走梯,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十二)应抓紧时间完成卸车任务,尽量减少转输时间。

  (十三)卸车完毕后,应使用高纯氮气将装卸车系统吹扫干净。

  (十四)每次卸车后,应控制中间罐液位尽可能低,然后停止转输泵。当中间罐压力下降时,应使用高纯氮气补压,使其始终保持微正压。转输泵房的风机应保持常开状态。

  (十五)装车量不得超过罐车“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中允许的最大充装量。

  (十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须立即停止作业:

  (1)雷雨天气;

  (2)附近发生火灾;

  (3)附近50米内有明火作业;

  (4)设备突然发生故障或发生跑、冒、滴、漏;

  (5)易燃、易爆、有毒气体在作业区积聚,具有形成爆炸空间的可能;

  (6)安全设施失灵或发生其它可能危及安全作业情况。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与销售分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物料管理制度15

  企业物料储存、保管、搬运管理办法

  1.目的:

  使物料储存、保管、搬运有序进行,以达到维护品质之功效。

  2.范围:

  公司所有物料

  3.储存期限规定。

  3.1电子元器件的有效储存期为12个月。

  3.2塑胶件的有效储存期为4个月。

  3.3五金件的有效储存期为6个月。

  3.4包装材料的有效期为6个月。

  3.5成品的有效储存期为12个月。

  3.6化工及危险品的储存期按供应商提供的期限为准。

  4.储存区域及环境。

  4.1储存区分为:待处理区、良品区和不良品区。

  4.2储存条件:仓储场地须通风、通气、通光、干净,白天保持空气流畅,下雨天应关好门窗,以保证物料干燥,防止受潮。

  4.3仓库内物料以常湿常温(5―35°c,相对湿度为45%―85%)环境储存。

  4.4易变质物料在仓储期,要采取封保鲜纸、消毒等适当措措,防止产品变质。

  5.储存规定。

  5.1储存应遵循三原则:防火、防水、防压;定点、定位、定量;先进先出。

  5.2物料上下叠放时要做到“上小下大,上轻下重、中间常用”。

  5.3易受潮物料,严禁直接摆放于地上,应放货架或卡板上进行隔离。

  5.4呆料废料必须分开储存。

  5.5不允许有火种进仓,晚上下班前应关好门窗及电源。

  6.安全

  6.1对危险化学物品的保管,须遵守“三远离,四严禁”的原则,即“远离火源,远离水源、远离电源,严禁混合堆放、严禁阻塞通道、严禁阻塞灭火器、严禁超高”。

  6.2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物品要进入指定区域,并有专人保管。

  6.3认真执行货仓管理的“十二防”安全工作,即:防火、防水、防锈、防腐、防蛀、防磨、防爆、防电、防盗、防晒、防倒塌、防变形。

  6.4仓内严禁烟火、严禁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6.5定期检查电线绝缘是否良好。

  6.6消防设施齐全,按消防部门颁布的标准配备,每季度定期检查一次,确保其使用功能。

  7.保管。

  7.1仓管员应将仓库内储存区域与料架分布情形绘制《物料储位图》挂于仓库明显处,当物料存放区域有变更之时,储位图应做相应变更。

  7.2坚持每回巡仓和物料抽查制度,定期清理仓库呆滞料和不合格品。

  7.3对仓库内保存期满的产品,应及时通知iqc重验。一经发现物料变质,要书面呈报上级。

  7.4所有物料必须建立完整的账目和报表。

  7.5每一物料应建立一张物料卡,除表明该物料之名称与储存位置外,并依卡的颜色分为a、b、c类,以示重点与一般管理。

  7.6对不同的物料,在进厂后要有明显的标识。

  7.7贵重物品要入箱入锁,并有专人保管。

  7.8严格执行“5s”活动。

  7.9查出变质物料及时隔离及处理。

  8.收发。

  8.1送领物料的资料手续不全或缺损时,无特殊批准,货仓严禁收发。

  8.2遵守货仓收发料的`时间规定,严禁私自收发料。

  8.3严禁收发已经确认的不合格品(特殊情况需征得主管或品管部门的书面同意)

  8.4未经iqc检验或无标识的物料不准入仓。

  8.5严禁私自使用货仓物品。

  9.搬运

  9.1搬运时,重物放于底部,重心置中,并注意各层面之防护,堆放整齐于卡板上,用液压叉车入匀速推行。

  9.2严禁超高、超快、超量搬运物料。

  9.3物件堆叠,以不超过厂区规划道路宽度为限,高度不得超过200厘米为原则。

  9.4人力搬运注意轻拿轻放,放置地面应平稳。

  9.5货物承载运行应避开电线,水管及地面不平的地方。

  9.6电梯载物应遵循《电梯安全使用规定》

  9.7下雨时,应对搬运的物料进行防淋措施。

【物料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物料管理制度11-17

物料管理制度15篇【精】11-17

物料管理制度(通用15篇)11-17

物料部职责06-16

物料会计职责03-14

招生管理制度10-15

抢救管理制度11-17

校舍管理制度11-17

ktv管理制度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