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时间:2025-11-24 04:25:56 考核方案 我要投稿

(优秀)年度考核实施方案1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年度考核实施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优秀)年度考核实施方案15篇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1

  根据中共北海市委组织部、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北人社发[20xx]1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工作人员20xx年度考核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年度考核委员会和年度考核工作办公室

  (一)年度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钟宇华

  副主任委员:刘文海庞才滨梁华晟张如

  委员:周劭敏林远凤苏坚米红郑芳韦应和罗青宁岑文德苏会璇彭芳谭维贤张彩萍杨慧华

  职责:1.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审定年度考核方案、考核方式。

  2.确定具体考核时间。

  3.审核科室负责人对考核对象写出的考核评语及提出的考核意见;审核工作人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4.监督检查考核工作进展情况。

  (二)年度考核工作办公室

  设在人力资源部

  主任:林远凤(兼)

  成员:韦沪西张云霞韦东翊、陈宇

  职责:1.负责落实全院年度考核具体工作。

  2.发放并收集年度考核表。

  3.指导各科室进行年度考核上机操作。

  4.统计整理各科上报本科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并提交年度考核委员会审定。

  5.统计整理全院年度考核结果并上报,撰写年度考核总结报告。

  二、考核对象

  全院在编在岗职工、人事代理人员和20xx年7月1日后办理退休的在编人员。

  三、时间安排

  (一)20xx年1月7日至2月4日各科室领取年度考核表、个人总结、各科室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初步确定员工年度考核等次、上机操作。各科室要严格按照年度考核量化测评标准及时间,组织人员到人力资源部进行上机操作测评

  (二)20xx年2月4日至2月6日院人力资源部收集年度考核材料进行汇总统计。

  (三)20xx年2月9日至2月13日医院年度考核委员会讨论审定。

  (四)20xx年2月中旬人员考核定档情况公示。

  (五)20xx年2月下旬院人力资源部办理《20xx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审核备案登记表》、《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次报告表》和《测评分数及排名情况表》上报。

  四、工作要求

  1.各科室要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文件的规定,严格按程序组织实施本科室年度考核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年度考核。每个工作人员按岗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认真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在科内述职。科主任在听取个人述职和民主评议、年终测评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科室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中层干部认真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交人力资源部统一提交各分管院长,各分管院长结合我院20xx年中层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基础上做出评语,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要求,交人力资源部提交院年度考核委员会审定,医院按规定统一做好公示、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通知本人,由本人签署意见,确保考核工作规范有序。

  2.要强化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以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年终考核时,继续使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量化测评管理系统》软件对科级及以下人员进行年终考核测评,测评分数作为评定考核等次的依据之一;要把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基础和确定考核等次的主要依据,平时考核的绩、勤等考核情况及结果,可以直接引入年度考核进行评价,德、能、廉等内容可以平时收集,在年度考核时集中汇总评价;要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注重从推进科室工作建设、化解复杂矛盾、维护医院稳定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人员中评选优秀等次人员。

  (三)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年度考核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科室要把年度考核工作作为年终一项主要工作内容,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规范年度考核范围、考核方法、考核内容、考核程序和考核结果的使用。对在考核过程中有违反规定,任意简化程序、擅自提高优秀比例、不按规定进行考核,以及其他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予以纠正、严肃查处,并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处理。对不能按时完成年度考核工作任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不按规定上报审核确认及备案的,不能按照考核结果兑现有关待遇。

  (四)实事求是,严明纪律。医院人力资源部要加强对年度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超比例确定优秀等次人数等行为的,应予以纠正。

  (五)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年度考核以工作人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廉,指清正廉洁,处事正派。

  五、工作实绩考核

  主要包括: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数量、科主任交办的事项,完成任务的质量、效率,以及未完成的工作任务的原因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情况。绩效考评是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实绩的细化、量化的过程和内容,绩效考评的结果即体现为年度考核工作实绩的结果。各科室要把绩效考评与年度考核有机结合起来,以促进和完善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工作。

  对德、能、勤、绩表现较差,在年度考核中介于合格与不合格之间的人员,可以暂缓确定等次,给予3至6个月的告诫期,时间从下年度的1月1日起计算。告诫期满后按考核程序进行考核,有明显改进的,可定为合格等次;仍表现不好的,定为不合格等次。

  六、注意问题

  (一)规范确定优秀等次比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控制在本科室参加考核编内总人数的10%,最多不超过12%。在本年度内受到医院处罚确定不能评先评优的人员,科室不得推荐为优秀等次。科室在提交所推荐优秀人员名单时,一并提交推荐票数。

  (二)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要与绩效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绩效工资、续聘(解聘)、调整岗位、职称评定、工勤技能人员技术等级考试(评审)等的主要依据。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或撤职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三)市直单位选派参加专项工作人员考核问题

  “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员的考核,由市基层办按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考核结果反馈给派出单位,派出单位负责汇总报送审核备案,并兑现有关待遇。选派人员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不占派出单位优秀等次名额。

  (四)人事代理人员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优秀等次名额按科室编外人员参加考核总人数10%确定,不占所在科室在编职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

  (五)20xx年新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见习期)内对其进行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其转正、任职、定级的依据,转正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

  (六)本年度因病(因公致伤除外)、事假、出国(境)探亲假累计超过半年,或当年6月30日前已退休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七)经医院同意派出外出学习、培训的工作人员,由所在科室依据其学习、培训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

  (八)当年调入的职工,由调入所在科室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

  (九)当年的军队转业或退伍安置的工作人员,由科室根据其工作的表现情况确定年度考核等次。

  (十)借调的工作人员,由科室提出考核情况,报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向借调人员原工作单位提出考核情况,由原单位人员对其考核确定等次。

  (十一)20xx年度受到市、厅级以上表彰的`先进工作者,原则上应确定为优秀等次。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医德考评结果为一般的,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医德考核较差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十二)参加广西海难紧急医学救援队的队员,除参加科室年度考核外,还需撰写参加广西海难紧急医学救援队的学习、训练、工作情况的总结,交医务部审核,由医务部提出建议,按15%比例推荐8名优秀队员,提交院年度考核委员会讨论确定档次,队员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不占科室优秀等次名额。

  (十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等次:

  1.本年度单项考核不合格或不按规定完成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和在职干部全员培训学时的。

  2.未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受到限期整改处理的科室主任、护士长,中层干部绩效考核末位的。

  3.年度内病事假累计超过10天以上的。

  4.违反有关规定被取消评优资格的。

  (十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的。

  2.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索、卡、拿、要,造成严重影响的。

  3.医德医风定档较差的,服务态度恶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4.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年度考核的。

  6.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的。

  7.有其它严重问题。

  七、考核结果公示

  考核结果在院内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院年度考核委员会反映,年度考核委员会予以调查核实,认真审核被反映人的考核情况。

  八、考核材料存档工作

  人力资源部要做好对各科年度考核工作的指导、监督,对科室上报的考核情况进行审核,及时反馈,及时上报,将完成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及时存入个人档案,经审核备案的年度考核相关材料,应妥善保存。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2

  一、考核目的

  1、客观考评员工本年度内的工作表现、贡献,对取得良好业绩和成绩的员工进行激励,合理、有效分配企业资源。

  2、作为年终评优的主要依据。

  3、推行干部年度工作总结,作为年薪制计发的主要依据。

  二、适用范围

  总公司各部门、属下各分公司全体员工。

  三、指导原则

  1、全面考核、综合考核、逐级考核的原则。

  2、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严格要求、严谨控制、严肃对待的原则。

  4、考核结果与薪资、评优、奖励、干部任用等多元化因素关联的原则。

  四、指导思想与考核方法

  1、管理干部以单位绩效、个人绩效相结合。

  2、有针对性地采用绩效结果考核法、核心才干考评法。

  五、实施部门与职责

  1、总裁室(总经理室):考核决策机构,负责批准本考核方案,对组经理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进行考核。

  2、人力资源部:考核统筹、协调、监督与执行机构。

  3、各部门:考核协助与执行机构。

  六、考核对象

  1、实施全员考核,上至总经理,下至普通员工均须参加年度考核。

  2、截止X年X月X日(含)试期已满经批准已转正的员工均为年度考核的对象。

  七、考核周期幅度

  X年全年(1月~12月),司龄不足一年的,按入职之日起执行考核。

  八、考核方式

  注: 九大核心才干评分:本人自评(组经理及以上人员需写明事实依据)后,交直接上级评分,再由上上级领导复审,以上上级领导的评分为准,但要求直接上级与上上级领导评分误差不得超过±0.3分。

  九、考核结果应用

  1、采用AAA分段排名法,按照考评分高低顺序进行排名,将排名范围分为三类:排在前10%的员工核定为AAA类员工,前10%-20%的员工核定为AA类员工,其他80%的`员工核定为A类员工。按照以下层级分别排名(总监及以上级别不作AAA排名):

  1)门店基层员工(营业员/店助)

  2)分店防损员

  3)总部防损员、司机

  4)收银员

  5)理货员

  6)店经理

  7)总部主管及以下管理人员(部门内排名)

  8)组经理(不含代理组经理)

  注:对于AAA级员工可推荐作为年度评优个人奖候选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入选;对于评分低于60分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降薪、调职、辞退等处分。

  2、考核结果与年终奖的关系

  根据排名结果,组经理及以下级别按照以下系数确定年终奖的计发标准(基数N由总裁室根据当年运营情况和员工层级确定),总监及以上级别计发标准由总裁室另行研究确定。

  注:T为考核周期,入职满1年按一年算,不满从入职之日起算,以日为单位。

  十、考核工作安排

  1、培训:X月X日10:00~12:00,人力资源部将组织考核前的相关培训。

  2、评分表提交时间安排:

  门店:X月X日前提交到各区域经理(督导)处。

  总部:X月X日前提交到各部门负责人处。

  整体时间安排:X月X日前全部提交到人力资源部XXX处。

  3、评分表填写要求,详见人力资源部下发有关注意事项。

  十一、考核说明

  1、X年X月X日还没转正的员工无需参加年度考核。

  2、所有考评结果均须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3

  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关于做好20xx年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东人社[20xx]108号)有关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xx年度考核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20xx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

  成员:xx

  二、年度考核对象

  20xx年12月31日在编、在职人员,包括当年退休人员,所有参加考核人员在工资关系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单位一把手校长及借调到教育局的工作人员由教育局统一考核)

  三、名额分配

  今年我校参加考核人数为206人,15%优秀比例为30人。其中初一年级参加考核48人,优秀为8人;初二年级参加考核56人,优秀为9人;初三年级参加考核48人,优秀为8人;教辅后勤2个优秀,行政3个优秀。

  各年级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优秀名额,一旦上报到考核小组就不得再进行更换,所缺名额将有考核小组推荐。

  四、年度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情况。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廉洁奉公情况。

  五、以下人员不能评为优秀:

  1、违反国家的法律、法令受到制裁,违xxx纪、政纪或参与xxx组织,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者;

  2、不承担学校分配的任务,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者;

  3、损害学校声誉或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有重大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学校严重损失者;

  4、乱收费,搞有偿家教,并造成严重影响者;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教育对象身心健康严重伤害者;

  6、病假、事假每学期超过15个教学日;

  六、年度考核结果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学校续聘、解聘、奖惩和个人晋级的重要依据。

  优秀等次人员,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中合理确定,原则上向一线人员倾斜。

  七、年度考核具体安排

  1月14日前个人使用黑水笔手工填写《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可以到校园网“通知栏”下载也可到校长办领取)。

  1月12日上午课间操期间各年级进行民主评议。

  1月14日下午3点考核小组(行政组)进行民主评议。

  1月15日下午3点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单位负责人初定等次。

  1月15日下午4点本校优秀等次人员名单公示。

  八、未尽事宜,由学校行政会议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4

  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市政府经研究,决定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200年度消防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消防目标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消防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副市长丁福浩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杨晓阳、市公安局副局长王世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郝松道、市消防支队支队长白中初任副组长,市文化、工商、商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目标考核工作,牛少军任办公室主任。

  二、考核时间

  2月1日到2月10日。

  三、考核内容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15号)贯彻执行情况,是否以政府文件制定贯彻意见,消防保障经费是否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2.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情况;

  3.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

  4.城市社区消防建设和农村消防工作情况;

  5.市政府和各县(市、区)政府挂牌督办的18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6.消防监督执法情况,“飓浪一号”和“飓浪二号”行动开展情况;

  7.农村重点镇和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情况以及消防文职雇员招收、工资、各类保险办理情况;

  8.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和“消防安全百日会战”工作开展情况;

  9.火灾事故发生情况,对火灾事故责任人责任追究情况,火灾四项指数增长率不超过全市平均值,全年无特大火灾事故。

  四、考核方法

  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抽查等方式。抽查单位由考核组决定,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形式。考核结束后,考核组要及时将考核情况向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反馈。

  五、等级评定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达标和不达标三种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60分-89分为达标,59分以下为不达标。

  六、工作要求

  1.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考核工作的重要性。考核组要由各委局主管领导带队。参加考核的有关单位要抽调得力人员,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做好这次消防目标考核工作。

  2.考核组要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给予一个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通过考核要反映出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真实情况。在考核中要坚持同一标准,对在考核期间工作不认真、工作作风不扎实的,要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5

  一、考评原则:

  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全面考核、注重实绩”的原则,客观反映公司所属各部门的工作业绩和工作目标执行情况,以及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果。

  二、考核对象:

  全体员工(不含公司总经理)。

  三、考评组织:

  考评小组成员由等同志组成。考评小组负责指导考评工作、审核考评结果等,人事部具体组织实施考评工作。

  四、考评方法:

  (一)考评前,要求全体人员撰写年度工作总结,作为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二)员工年度综合考评。

  结合考虑员工工作业绩考核和综合表现考评情况,工作业绩考核平均得分占年度综合考评的60%,综合表现得分占40%。即:年度综合考评得分=工作业绩考核平均得分xx60%+综合表现考评得分xx40%。

  1、工作业绩考评内容:即《20xx年度目标考核》。

  2、综合表现考评内容。主要考核员工工作态度(15%)、工作能力(25%)、忠诚度(15分)、团队精神(15%)、创造性(15%)、组织纪律(15%)等方面情况(详见:员工年终考评表)。

  3、综合表现考评权重。员工自评占10%,互评占20%,直接上级评价占40%,总经理评价占30%。

  4、汇算计分。人事行政部根据相应权重计算出年度综合考评分,报考评组审核评定。

  (三)、公布考评结果,发放年终奖。

  年度综合考评结果分为:

  A、优:90分以上;

  B、良:80—89分;

  C、合格:60—79;

  D、不合格:60分以下。

  考评结果为A者,全额发放年终考评奖;考评结果为B者,发放年终考评奖的90%;考评结果为C者,发放年终考评奖的60%;考评结果为D者,不予发放年终考评奖。

  五、相关事项规定:

  (一)考评结果将作为员工聘任、评先评优、奖励等方面的依据。

  (二)年终综合考评后,由公司研究适当计发年终考评奖,并确定具体金额。

  (三)对被评为先进员工、优秀员工、明星员工的`,经公司研究,可给予一定的奖励金额。

  (四)对连续二年被评为优秀员工、明星员工的,经公司研究决定,可优先晋升、加薪。

  (五)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对公司有重大贡献、创造较大的直接或间接效益的员工,由总经理决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六、时间安排:

  (一)1月15日前,撰写个人述职,完成员工自评、互评。

  (二)1月20日前,公司组织考评工作,人事行政部汇算计分,考评组审核评定并公布考评结果。

  七、其他事项。

  (一)各员工在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的同时,还要检查尚有哪些工作未完成,对未完成的工作应在春节前加以落实,努力做到今年任务圆满完成。

  (二)员工在年终考评测评中应秉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认真负责的态度,如实反映自己一年来的工作表现,做到不随意应付,不弄虚作假。部门对员工的考评也应做到客观、公正。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6

  为了激励广大教职员工工作积极性,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拟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1、激励性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有利于促进事业的发展和教师的成长;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激励教师出满勤,爱岗敬业,注重师德,钻研业务,更好地教书育人;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全面性原则

  在考核中坚持平时考核和阶段考核相结合,领导、教师考核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全面评价,既要防止求全责备,又要防止以偏概全。

  3、客观性原则

  考核工作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力求做到考核内容真实全面,考核方法科学简便,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导向性原则 在考核过程中要重视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以精神鼓励为主,积极引导教师参与考核工作,引导教师立足岗位比能力,比贡献。

  二、考核内容

  我校共有58名教师参加考核。教师年度考核内容是20xx年度全年工作的考核。分政治思想及师德修养、学识水平及业务能力、教学工作和教育工作等四个方面进行,对教师的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全面评价。考核的重点是工作实绩,也就是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教书育人的工作实绩。

  三、考核方法和步骤

  1、我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考核小组部署和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组 长:

  组 员:

  2、全体教师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的总结。总结要求全面系统、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形成文字材料。总结材料交考核小组。

  3、考核小组汇总考核材料,开始进行考核。在考核称职的基础上,按相关要求进行评定优秀。

  4、按教师总人数12%的.标准我校评定6名教师为优秀。分别从语文组、数学组、综合组中分别评出2名德能勤绩突出的教师。每个组别按照20xx年月考总分、20xx年度获奖情况、平时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提出侯选人;再由全体教师进行民主评议、不记名投票,按得票数评出优秀人选。

  5、考核小组将优秀人选公示,充分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

  6、考核小组进行审核鉴定,签写意见,评定等级,汇总结果,上报教育总支。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7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15号)、《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2号)和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公发(20xx)4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构建“平安东莞”、“和谐东莞”为宗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重心下移,推行动态监管,强化群众监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自行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推进“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监管工作的深入发展,有效预防、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我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消防监管工作的领导,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消防领导任组长,市公安局、安监局、公安消防局领导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及市工商局、出租屋管理办、建设局、城建规划局、城市管理局、东莞供电局、质监局、自来水公司等为成员单位。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

  各镇(街)相应成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由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属地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安监分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街)消防大队,未设消防大队的镇(街)办公室设在公安分局。办公室人员按所在镇(街)“三小”场所、出租屋排查总数的0.5‰~1‰配置,办公室人员招收方式及工资待遇标准参照镇(街)在编职工或公安文职人员,由各镇(街)自行制定。

  各村(社区)也要相应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队长由村(居)委会领导担任,副队长由辖区警务室警长担任,服务队办公室设在社区警务室,服务队人数按照村(社区)“三小”场所、出租屋的总数量的0.5%~1%配置,不少于2人。服务队主要配合市、镇(街)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日常监管工作,由镇(街)集中领导、调配使用,工资福利待遇由镇(街)、村(社区)、村民小组(自然村)按30%、40%、30%划调,由镇(街)一级集中支配。

  三、工作职责

  各职能部门必须配合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工作,按照市政府划定的消防监管责任权限,认真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

  (一)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职责

  1.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工作职责:组织全市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日常工作。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办法,定期组织人员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检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并解决“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各镇(街)建立健全“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制,负责督查、指导镇(街)“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审查等工作,推动“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2.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职责:贯彻上级有关方针、政策,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开展工作,研究制定镇(街)“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计划,建立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工作台帐、工作档案,协调、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履行对“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审查、监督、宣传的职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事故预防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村(社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职责: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统筹下,按照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的工作部署,管理辖区内“三小”场所、出租屋的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场所、出租屋包干到户等措施,对管辖范围内的“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实行动态管理,全面落实日常巡查、消防宣传、消防安全条件初步审查等制度,认真履行职能部门交办的任务以及对消防器材正常使用实行监管等职责。

  (二)各成员部门职责

  1.公安消防部门。根据《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监督、指导、协调全市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工作,负责有关消防整治标准及专项规划编制的制定解释和答复,对“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整改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对各镇(街)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好消防基础设施达标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对各镇(街)“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监管工作绩效的考核评比。

  2.公安部门。重点加强对小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的管理,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小娱乐场所依法查处、督促整改。配合市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办公室做好出租屋的日常监管工作、特别是对改为生产、商业用途的出租屋进行日常性的监管。并依法对出租屋管理中发生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3.安监部门。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三小”场所依法进行查处,发现问题要及时给予纠正。

  4.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出租屋消防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协助办理证照前消防设施配置的把关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各镇(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出租屋的日常监督、管理,掌握消防安全隐患信息,及时反馈给有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消防整治和查处工作,对未设置消防设施或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出租屋应督促其整改、补办消防手续或责令停租,并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5.建设部门。负责协助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本市城乡消防建设、市政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事业等地方性政策法规、实施办法以及相关的发展规划,指导镇村消防建设计划的编制工作。重点对无设计、无报建、无审核、无验收等违章、违规建设的“三小”场所、出租屋进行查处。

  6.城建规划部门。配合消防部门进行城市消防专项规划以及消防基础设施的管理,严格把好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关口。消防安全规划应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接轨。

  7.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监管工作中有关违法经营、使用、安装燃气的查处工作。

  8.工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对无证照经营的“三小”场所进行全面的清理整治。依法查处无须取得许可证应当取得营业执照或取得许可证但未依法领取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依法严把“三小”场所的市场准入关,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前置许可的,在未取得许可的前提下,不予以核发营业执照。对不符合安全、被前置许可部门吊销或撤销许可的,由许可部门通知市工商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9.供电部门。负责配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而拒不整改的“三小”场所、出租屋采取停电等强制措施。

  10.供水部门。负责供水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完好,消防用水充足,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存在消防隐患而拒不整改的“三小”场所、出租屋采取停水措施。

  11.宣传部门。根据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制定的消防安全宣传计划,指导、协调全市开展消防公益宣传,督促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站等新闻单位开展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2.质监部门。负责对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的食品行业、小作坊的监管,配合有关部门督促企业单位安装消防设施。查处违法生产、经营的小作坊。对未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或存在严重隐患的应及时知会和配合有关部门查处。

  四、工作制度

  (一)属地管理制度

  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把“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村(社区),做好与其它部门沟通,全面落实各类企业在本村(社区)的消防安全责任,彻底解决责任模糊和工作死角等问题,形成分工负责与齐抓共管、日常巡查与终端监控、执法检查与技术监管、业主自律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摸式。

  (二)绩效考评制度

  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考核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对各镇(街)监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评分纳入镇(街)领导班子年度工作量化考核中。并将不定时抽查各镇(街)消防监管的.情况作为镇(街)消防安全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市政府将“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纳入到镇(街)领导班子年度工作量化考核中,每年对消防安全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镇(街)、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进行表彰奖励,对整治工作进展不力或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镇(街)、村(社区),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可参照此方式对村(社区)一级工作进行考核检查。

  (三)宣传教育制度

  市、镇(街)两级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宣传培训工作计划,认真组织“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工作。着力通过媒体报道、公益宣传以及举办消防宣传普及活动等形式,大力宣传消防知识,逐步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各镇(街)重点落实五类人员(工厂从业员、企业经营者、法人、学校学生、农民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并将培训任务落实到专门部门。

  (四)年审制度

  新增的小商铺、小作坊和出租屋应分别将由村(社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填写的《初办证照消防检查记录表》作为申办工商部门营业执照年审及房屋租赁证或出租屋租赁备案回执的前置条件;既有的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应分别将由村(社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填写的《消防检查记录表》作为申办工商部门营业执照年审和房屋租赁证或出租屋租赁备案回执的前置条件。

  (五)社会监督制度

  建立社会监督制度,市、镇(街)要向社会公开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群众对“三小”场所、出租屋火灾隐患的监督作用。

  (六)资金保障制度

  各镇(街)要结合实际,将“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经费纳入镇(街)年度财政预算,村(社区)一级也要做好经费预算安排,确保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服务队所需经费的落实。

  (七)联席会议制度

  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或根据需要临时召开,听取各成员单位的情况汇报,总结分析“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在整治“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具体的工作意见建议。

  (八)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制度

  每个村(社区)服务队专职巡查员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培训工作由当地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当地未设公安消防大队的由公安分局消防股负责)。专职巡查员主要职责是协助镇(街)公安消防部门及安全部门做好国家、省、市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贯彻落实,加强日常消防巡查,协助职能部门及时处置各类安全隐患,制止违章、违法行为,维护辖区公共消防设施、设备,处理群众有关消防隐患的举报。

  (九)挂牌督促整改制度

  在检查中发现不符合整治标准的“三小”场所、出租屋,应督促其经营者、业主整改火灾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凡连续两次在月份检查中不合格且未整改完毕的“三小”场所、出租屋,由各村(社区)消防整治服务队印制“消防隐患场所”牌匾并悬挂于该场所显要位置,直至整改完毕。

  (十)动态监控制度

  对于新增、减少的“三小”场所、出租屋,加强情况的掌握和信息的报送制度,各村(社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应在每月5日以前将上个月辖区“三小”场所、出租屋的变动情况上报至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各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应在每月10日以前将辖区“三小”场所、出租屋的变动情况上报至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

  (十一)终端监控制度

  整合村(社区)治安队、户管员、安全办等相关人力资源,实行分街、分区域监管,将监管责任下放到个人,做到全时监控,全程跟踪,责任到人。巡查员要定期向村(社区)主管领导汇报。村(社区)要与“三小”场所、出租屋的业主(经营者)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

  (十二)监督联动制度

  健全镇(街)职能部门联动监管制度,强化村一级管理,加强对业主或经营者、承租者的监督,规范村(社区)、单位和企业处理事务的程序和时限要求,实行信息反馈,跟踪监管,构筑职能部门监督、村一级监管、多方监督的新局面。

  (十三)档案管理制度

  加强镇(街)、村(社区)消防安全档案的科学管理,要详细地记录辖区“三小”场所、出租屋的经营者、场地、经营范围、办证情况、被监管对象的资料及变更去向情况,并将每个场所重点部位用数码相机拍照存入电脑归档案保存。

  五、工作标准

  “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标准范围为小商铺、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和出租屋。整治工作标准依照《东莞市“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指引》(东府办(20xx)37号)执行。

  (一)基本概念

  1.小商铺是指设置在各类建筑(包括工业建筑、商业建筑、民用建筑、综合建筑等)首层(含设置夹层的)的建筑小于200平方米的百货店、副食店、杂货店、服装店、礼品店、书店、理发店、美容店、餐馆等小型营业房,包含综合市场、集贸市场、专业市场首层设置的商铺。

  2.小作坊是指单层建筑面积不超过400平方米的加工场所。

  3.小娱乐场所是指建筑面积小于200平方米的娱乐场所、包括网吧、酒吧、歌舞厅、带有卡拉OK功能的西餐厅等。

  4.出租屋是指仅出租供人员居住的,单层建筑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的建筑。

  (二)整治标准

  1.小商铺

  原则不得设置住宿区域,确需设置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1)住宿区域应采用楼板、砖墙(砌至梁底部)和防烟性能较好的门与经营区域分隔;

  (2)住宿区域的门口应设置独立式火灾报警器;

  (3)住宿区域应设尺寸不小于0.5×0.8米的逃生、救援出口;

  (4)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难燃套管保护,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烧体上。

  2.小作坊

  (1)应设置两个疏散楼梯间,确有困难仅能设置一个疏散楼梯间的,应在明显且便于疏散的位置安装有效逃生设置,四层及四层以上建筑的疏散楼梯间应通向屋面并保持畅通;

  (2)应设置简易喷淋和消防卷盘;

  (3)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难燃套管保护,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体上;

  (4)小作坊内不应住人,确需住人的,必须用楼板、砖墙(砌至梁板底部)和防火门与其他区域进行防火分隔;住宿区域必须有独立的疏散楼梯间或其他有效逃生设施,并应在住宿区域与生产、储存区域的连通口处及公共走道设置独立式火灾报警器;设有防盗网的,防盗网应开设不小于0.5×0.8米的逃生、救援出口。

  3.小娱乐场所

  按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标准执行。

  4.出租屋

  (1)应设置两个疏散楼梯间,确有困难仅能设置一个疏散楼梯间的,应在明显且便于疏散的位置安装有效逃生设施;

  (2)出租屋的房间隔墙必须采用不燃烧体分隔楼板底部;

  (3)疏散楼梯间内严禁搭建有人留宿的值班室;

  (4)四层及四层以上出租屋的疏散楼梯间应通向屋面并保持畅通,每层应设消防卷盘,公共走道设置应独立式火灾报警器;

  (5)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难燃套管保护,电气设备应装在不燃烧体上;

  (6)严禁在公共走道、楼梯间和安全出口处使用明火;

  (7)设有防盗网的,每一单元(独立空间)应独立设置不小于0.5×0.8米的逃生、救援出口。

  六、证照办理程序

  (一)新增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证照办理程序

  凡新开设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需办理有关行政许可,应向村(社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提出书面申请,整治服务队应及时受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检查完毕,填写《消防检查登记表》、《初办证照消防检查记录表》(《小商铺初办证照消防检查记录表》或《小作坊初办证照消防检查记录表》、《出租屋初办证照消防检查记录表》),建立被检查单位档案,并将《消防检查记录表》上报至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应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将结果抄报工商或出租屋管理部门。

  (二)既有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检查及办理证照程序

  村一级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负责辖区所有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的检查工作,包干到人。

  1.检查人员应该佩戴工作证件。检查采取按月检查的方式,每家单位每月检查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2.初次检查时应填写《消防检查登记表》,建立被检查单位档案。

  3.检查时应填写《消防检查记录表》(《小商铺消防检查记录表》或《小作坊消防检查记录表》、《出租屋消防检查记录表》,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检查单位保存,一份留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

  4.月份检查结束后,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应将检查情况汇总,填写《检查统计表》上报至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镇街将辖区各服务队检查情况汇总,填写《检查统计表》上报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

  5.在工商、出租屋管理部门开展年审前,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应对辖区所有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进行检查,并收集《消防检查记录表》(《小商铺消防检查记录表》或《小作坊消防检查记录表》、《出租屋消防检查记录表》),由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队长加注意见(对在最近三次检查中有二次不合格的及最近一次检查不合格的判定为不合格),并上报至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

  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对各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上报的检查情况进行审核,根据需要实地抽查,并将审核结果抄报工商、出租屋管理办公室等相关主管部门。

  工商部门、出租屋管理部门在办理有关行政许可和年审项目时,应将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审核结果作为办理行政许可及年审的前置条件。

  (三)不属于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范围的其他场所(包括小娱乐场所),均应按照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手续。

  七、措施要求

  明确责任、各施其职。各级政府、各部门必须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落实措施、加强管理,扎实推进整治工作。

  (一)落实监管责任

  各镇(街)要与各村(社区)分别签订责任书,建立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和量化管理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强化管理。各村(社区)要与各消防协管员(巡查员)签订消防责任书,实行定员、定岗、定责任到人,将责任分片包干到人。

  (二)突出查处重点

  各镇(街)、各部门应加强对“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检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进行。重点查处:1.消防器材未按照标准配齐配好、消防通道存在堵塞情况的三小场所、出租屋;2.存在“三合一”(生产、仓库、居住等合一)或非砖墙阁楼并且未按标准设置逃生出口的“三小”场所、出租屋;3.经营证照不齐全的“三小”场所、出租屋。

  (三)本方案提及的《消防检查登记表》、《初办证照消防检查登记表》、《消防检查记录表》、《检查统计表》等表格由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办公室另行下发

  (四)监督联动程序要求

  1.反映:对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和需要停产整改、关闭的“三小”场所、出租屋,由村(社区)向镇街报告。

  2.监管:镇(街)各职能主管部门对村(社区)上报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地作出处理和答复,并依照权限进行处理或上报主管部门。

  3.知会:市工商局、市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办公室对新办证照及办理年审的“三小”场所、出租屋作出批复后,应及时将批复情况告知各镇(街)整治办或有关职能部门,以便实施全方位监管。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8

  一、 制定考核工作细则及评分表格(见附件)

  二、 明确考核工作班子

  1、 领导:县发展第三产业领导小组

  2、 成员:县三产办、商务局等单位同志组成。

  三、 考核工作分组及考核单位安排

  第一组:

  带队领导:谭庆淼

  成 员:龚鹏飞 印维平 张文玉

  考核单位:子良乡、太平镇、三圣乡、维新镇、蒙泉镇、夹山镇、二都乡、楚江镇、新关镇、易家渡镇、秀坪园艺场,夹山管理处、县供销社、县劳动局、县交通局、县公路局、县文化局、县广电局、县人民银行、县科技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

  第二组:

  带队领导:李 芳

  成 员:李向阳 廖 巍 杨国庆

  考核单位:南北镇、东山峰管理区、壶瓶山镇、罗坪乡、所街乡、雁池乡、磨市镇、白云乡、新浦乡、皂市镇、白云山林场,皂市水库管理局、县房管局、县民政局、县商务局、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局、县旅游局、县体育局、县邮政局、县城管执法局。

  四、 考核工作要求

  1、交通工具及差旅费用:县三产办、商务局各负责一个小组的费用。

  2、严格考核,严肃纪律。根据考核细则及要求,各考核小组客观公正地给各单位评分,并做好考核情况的详细记录。坚决杜绝人情分、印象分。每小组只能评6个先进单位,其中乡镇3个、县直3个。

  3、时间要求:本次考核工作于12月18日完成:

  12月8日—12月15日,完成各单位的.考核评分工作,各小组考核情况的汇报材料交县三产办;

  12月16日—12月18日,召开各组碰头会,将全县考核工作情况汇总、研究,形成完整的考核材料,上交县领导。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9

  为做好20xx年度寿县支行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度人民银行淮南市支行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注重平时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年度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突出主管领导作用、加强平时考核力度、提高考核量化水平,以改进绩效为目标,注重考核结果的综合运用。

  二、组织机构

  设立支行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行长或分管(协管)人事工作的行领导担任负责人,其成员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包括:

  (一)制定支行年度考核方案;

  (二)组织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并对考核工作进行监督;

  (三)审议被考核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并提交党组会研究确定;

  (四)受理被考核对年度考核结果的复核要求,对不公正的考核结论提交党组会予以纠正。

  三、考核对象

  支行机关内设部门主要负责人、部门其他负责人及部门其他人员(含业务操作岗位聘用制员工)。

  四、考核主体

  部门人员考核(含部门其他负责人)由部门提出考核结果建议,部门主要负责人由分管行领导提出考核建议,行级领导由党组书记提出考核建议,党组根据考核建议进行研究确定。

  五、民主测评

  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中级职称人员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行职工大会,进行民主测评。部门其他人员在本部门述职并测评。各分管行长听取部门述职,并指导监督测评和优秀人员推荐工作。

  六、考核方法与等次。

  年度考核以被考核人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从德、能、勤、绩、廉和学习与发展六个方面,通过述职、民主测评与推荐、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和党组研究等程序进行。考核时重在日常工作表现,民主测评的结果作为考核评价的参考依据。行员年度考核和中级职称人员年度考核均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考核等次,行员考核优秀层级应控制在行员总数20%以内、中级职称人员考核优秀层级应控制聘用人员总数的15%以内。

  七、考核奖励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优秀层级供专业技术内部岗位工资高定时参考,不发放一次性奖励。优秀层级行员考核奖励执行《人民银行寿县支行各类先进集体(个人)表彰奖励办法》。

  八、其他

  被考核人员对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向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向党组汇报反馈,视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10

  一、目的:

  为了强化XX目标管理和落实绩效考核,增强部门团队意识和责任意识,体现奖优罚劣,XX决定对20xx年部门工作进行考核,以达到提高组织整体效能,推动部门管理水平提高的目的。

  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先、年终奖金、职务调整、岗位变动、XX送培和明年奖励工资计发的`依据。

  二、范围:

  XX年确编的所有部门。

  三、考核办法:

  1、考核由综合部牵头,会同财务部实施,最终结果报XX主任审核;

  2、XX年有经济指标的部门以经济指标考核为主;无经济指标的部门以管理指标为主。

  3、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见《重庆渝中创业孵化XX20xx年终部门考核表》。(附件1)

  4、考核程序:

  5、等级评定:

  有经济指标部门最终通过经济指标和运营管理综合评定为优、中、差三个等级。

  经济指标与运营管理必须二者皆为相同等级综合评定结果方可相同,二者但有一方低于另一方等级,采取就低不就高原则,则综合评定为低的一方的等级。

  如:经济指标为优,运营管理为优,则综合评定为优。 经济指标为优,运营管理为差,则综合评定为差。

  无经济指标部门最终通过管理指标评定为优、中、差三个等级。

  (具体考核方式同上)

  奖惩依据将通过综合评定等级决定。

  四、附则

  全部考核最终在XX内部群中公示。考核结果及所有考核文档全部由综合部存档。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11

  为深入推进我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领域改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20xx年度对高新区相关办局、各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和县属企业实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构建完善“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体系,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责任,以“除险保安”为主线,深化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收官年、“洗楼”式隐患排查见底行动明显见效,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确保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20xx—20xx三年平均值分别下降20%,火灾起数同比上年度下降15%、火灾零亡人,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至0.0162,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和严重社会影响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发生,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全力护航党的二十大和亚运会等重大活动,为我县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样板地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二、考核范围及主要内容

  (一)高新区经发局、各镇(街道)及所属村(社区)

  高新区和13个镇(街道)辖区内所涉及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工矿商贸、建筑施工、城市运行、旅游、特种设备、电力、自然灾害(防汛防台抗旱、森林防火)等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情况。

  (二)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供电公司等20个部门(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相应领域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情况。

  (三)县属企业

  县建发集团、县文旅集团、县交通水利集团、高新集团等4个国企平台及下属企业相应领域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情况。

  三、考核口径

  (一)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考核口径

  道路交通领域:发生在辖区的“十二类”运输车辆交通死亡事故,按事发地扣分,负有责任的车籍属地减半扣分(不包括高速公路事故)。

  水上交通领域:发生在辖区的内河水上交通事故,按事发地扣分,负有责任的船籍属地减半扣分。

  渔业船舶领域:按渔船船籍所在属地进行考核,包括我县渔船在县外发生的.事故。

  消防领域:发生在辖区的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按全口径考核)。

  危险化学品领域:主要是指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按事发地考核。

  工矿商贸、建筑业领域:按事发地考核,包括省部属企业、外地企业、市县属企业在本辖区发生的事故。

  城市运行领域:按事发地考核。

  自然灾害领域: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死亡事故,按照事发地扣分。

  县级有关部门生产经营活动死亡率、特定受害率:万吨民爆器材死亡率、10万在校生非正常死亡率、百亿元产值死亡率、百万车公里死亡率、万船航次死亡率、万台农业机械死亡率、渔业捕捞万人死亡率、游客千万人次死亡率、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森林火灾受害率。

  (二)较大及以上事故起数考核口径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明确的生产安全事故等次确定。

  (三)严重社会影响事故考核口径

  死伤人数10人的一般事故(死亡人数2人以内事故);省市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整治单位(点)在整改期间发生的亡人事故;被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或省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批示的事故;被省及以上安委会(办)约谈、警示等的事故;重点时段或重点行业领域发生的,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四)灾害考核口径

  对发生的台风、洪涝、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根据是否存在“未排查发现灾害风险,从而导致亡人的”或“已排查发现风险,但未及时落实有效防控措施,从而导致亡人的”等情形予以扣分。

  (五)高新区有关办局、经开区、县属企业与有关镇(街道)考核口径

  1.高新区有关办局与有关镇(街道)责任区域划分:工矿商贸企业、建筑工程、火灾等事故以高新区红线范围为界,道路运输、市政管理、自然灾害等事故以高新区辖区内的企业围墙为界。由高新区应急整治专班履行高新区安委办职责,统筹有关办局各项考核指标。

  2.经开区与有关镇责任区域划分:经开区在新市镇辖区范围的事项与新市镇合并考核,经开区在其他行政区域范围的事项划入相应的镇考核。

  3.县级部门与镇(街道)责任划分:县级部门直接监管领域的指标外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全额扣分,事发地所在的属地相应减半扣分,不计入属地再次发生事故,较大以上事故按照责任划分研究扣分。

  4.县属企业与镇(街道)责任划分:县属企业发生的各类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全额扣分,事发地所在的属地相应减半扣分,不计入属地再次发生事故,较大以上事故按照责任划分研究扣分。

  四、考核期与考核方式

  (一)考核期为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考核方式分为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被考核单位应在年终考核前向县安委会办公室书面报告目标管理各项指标落实情况。

  (三)考核实行百分制评分,年度考核成绩由安全管理指标(60分)、事故(灾害)管控指标(40分,按照考核口径扣分)、专项工作加扣分项(加分项5分)和否决项四部分组成,过程性指标前三季度不含事故(灾害)管控指标考核的成绩各占20%,四季度结合年终考核检查情况占40%,考核结果报县政府。

  (四)日常考核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每月汇总事故(灾害)指标和安全管理指标情况,每季度结合“四比一争”大比拼主题竞赛活动进行考核排名,适时在平台、镇(街道)一把手工作例会和平安例会上进行通报。

  (五)县应急委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和县消安委办公室健全完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综合督查、例会推动、专项检查和明查暗访等机制,将过程性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五、考核结果评定和奖惩措施

  (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考核得分低于60分,考核等次为不合格;考核得分在60至80分之间,考核等次为合格;考核得分在80至90分之间,考核等次为良好;优秀等次不超过总数的50%且考核得分为90分以上。村(社区)由各镇(街道)应急管理站按照考核指标动态考核评定并纳入平安考核,每季度将考核排名报县安委办审定。各镇(街道)年度的优秀村(社区)比例不超过30%,数量与本单位在县考核等次排名挂钩。

  (二)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年度考核等次不得评为优秀:重大隐患挂牌的企业(单位)在整治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重大活动期间发生严重社会影响事故的;年度内发生2起及以上全责的生产安全亡人事故或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隐患排查整治、监测预警、人员避险转移等安全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且发生自然灾害类人员死亡的。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年度考核评为不合格。

  (三)在事故统计中瞒报谎报、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降低考核等级等惩处,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县政府对考核结果在全县进行书面通报。同时考核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国资办,作为对各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12

  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王甲文孙仕跃

  副组长:张慎强李道水郭立新白金涛藏迪李涛

  组员:中层领导、年级组长、教师代表六人每次推选产生

  二、范围对象

  考核年度内在籍在岗的教职工,均属考核对象。

  三、考核内容:

  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德为前提,以绩为重点。

  德20分,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以师德考核数据为准。

  能40分,主要考核业务能力,以完成教学任务情况和课时工作量数据为准。

  勤20分,主要考核出勤情况,以考勤机数据为基础,以请假条及查岗为准。

  绩20分,主要考核工作效果,以教学质量、参赛名次及研究成果数据为准。

  四、能40分的考核分两部分:

  (一)课时工作量(满分20分)

  1、基础工作量(满分12分)

  根据教师工作课时计量一览表统计情况,达到平均工作量者计12分。

  有下列情况者减分:

  ⑴非公被代课每节0.1分。

  ⑵上课迟到或者拖堂每次0.1分,空堂每次1分。

  ⑶对查出的问题不整改1分,整改不到位0.5分。

  2、其他工作量(满分8)

  ⑴因公代课,每节0.1分。组织课间操并点评每天0.1分。

  ⑵公开课:学校1、办事处2、新泰市3、泰安市4、山东省5、国家6。

  ⑶开发校本课程,资料规范齐全,实用性强3分。

  ⑷家长学校授课100人以上,每次5分

  ⑸丰富校园网站。建立名师工作室并且每周更新一次,每学期积累教育资源1万字者奖励3分。或坚持每周上传一篇文章,每学期积累教育资源1万字者奖励3分。四十岁以下教师每月完成1本校园剪报者奖励3分;四十岁以上的老教师每学年完成6本剪报者奖励3分。

  ⑹应急性工作,视工作量及屡行职责情况,每次加0.5-2分。

  ⑺因工作需要,放弃应享受的假期投入工作者,视情况每次加0.5-2分。

  (二)保证教学质量的过程性任务(20分)

  第一部分:一般教师

  1、备课(6分)

  提前一周备课,按要求完成常规备课任务者即得备课的基础分6分(每周计0.3分,按照20周计算),学期末评选30%优秀者奖励2分。

  2、上课(满分4分)

  教学评价小组每学期按照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对任课教师进行一次综合评定,达到常规要求者即得基础分4分。经过教学巡查,出现了以下违规现象者,每次扣除0.5分,分别是:上课不带教案;不按教学进度授课;不经过允许就私自窜课;上课期间接打电话或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课堂纪律乱、教学秩序差,教师不加管理;没有按照课表安排进行教学活动;不按规定改变上课地点,学期教学任务完不成者全部扣除。

  3、作业及辅导(满分6分)

  符合作业批改要求者得基础分1.8分,不符合批改要求者酌情扣分,作业批改有创新,并且收到良好效果者奖励0.2分。

  4、检测考试。(满分4分)

  做好平时的检测(单元检测),要有记录,有评价单,有讲评,有二次过关检测。期末考试有复习方案,有原始材料及有情况分析,有成绩报告单。完成任务者得4分,否者酌情扣分。

  第二部分:领导班子。

  1.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满分10分)

  (1)有计划(2分)。开学初根据学校计划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工作计划。具体开展每项工作前要拟定出方案。

  (2)有措施(2分)。各项工作有具体的落实措施,按计划有序地开展主体工作。

  (3)有检查(2分)。安排的每一项工作都要有检查、有督促、并认真填写有关的检查记录。

  (4)有总结(2分)。注意总结自己的工作,做到每周汇报,每月小结,每学期做一次工作述职并写出详实的工作总结。不能及时总结工作,使工作出现被动局面者,视情况酌情扣分。

  (5)有提高(2分)。所承担的工作每学期都有新进展,在上级组织的评比中呈上升趋势。工作没有新的突破,在各级评比中成绩不佳,该项不得分。

  2.加强学校管理。(5分)

  (1)深刻领会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时准确地向教师传达上级文件精神。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政策水平(1分)。不能及时传达上级精神者不得分。

  (2)每天巡视校园,每周参加例会,每月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工作质量分析会。(1分)

  (3)注重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工作方法恰当,工作流程顺畅(1分)。因方法不当而使工作停滞不前或耗时低效造成人员和时间的浪费不得分

  (4)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按要求上课、听评课(1分)。

  (5)严格执行每天的工作流程,合理安排工作时间。(1分)

  3.爱岗敬业,树立良好的'班子形象(5分)。

  (1)办事公平公正公开,教师满意度高(1分)。

  (2)组织观念强,说话做事顾全大局,讲团结,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1分)。

  (3)部门之间互相协作,彼此之间相互扶持,充分发扬团队精神(1分)。本位主义强,不协助他人或妒贤忌才,故意拆台者不得分。

  (4)工作中主动挑重担,及时处理本部门发生的一切事情问题,如遇大事急事不分哪个部门必须主动积极地处理且及时向校长汇报(1分)。如果因知情的领导没有及时处理而造成不该有的后果,将视其失职,据情节轻重酌情扣1—10分。如后果严重将被定为考核不合格。同时承担其他相关责任。

  (5)摆正位置,服从领导;多讲奉献,少讲索;不以权压人,而以人格魅力带动人(1分)。以上三点如有一点做得不够好,则不得分。

  第三部分:工勤人员。

  1.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岗位纪律(10分)。工作不能尽职尽责,有违纪行为扣1—10分。

  2.服从学校分配,及时高质量地完成学校领导临时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积极想办法,不拖、不等、不靠(10分)。工作态度不端正,没有主人翁意识,工作散漫低效扣1—10分。

  (五)工作效果的考核(20分)

  1、教学效果。以期末考试为依据,按教师所教班级分别计算及格率5%、优秀率5%、平均分10%三部分。

  平均分计算:所教学科成绩均分达到平均分得10分,超出或者降低1分,加或者减1分。

  及格率、优秀率计算:参照平均分方法计分。

  考试无可比性的学科按基础分的90%计分。

  未考试学科按基础分的80%计分。

  (1)与平行班成绩比:单科四项指标统计年部第一名加2分,第二名加1.5分,第三名、第四名加1分,四项指标均高于年部平均线的班级每科加0.5分。

  (2)与本班前一学期成绩比:平均分、优秀率、及格率、每项1分:根据公式“(本学期班级平均线—年部平均线)—(上学期班级平均线—年部平均线)=‘正值’加1分,=‘0’加0.7分,=‘负值’给基础分0.5分。”标准差比前一学期减小每减小1加0,2分,保持年部第一名的班级每科加0.5分。

  (3)提高幅度(1分):语文、数学均有提高的班级另加1分。

  2、教学成果。

  (1)优质课课:学校1、办事处2、新泰市3、泰安市4、山东省5、国家6。

  (2)论文(作品)发表:学校1、办事处2、县3、市4、省5、国家6。只评选未发表的折半计分,立项或者结题的课题研究双倍计分。

  (3)指导奖:学校1、办事处2、县3、市4、省5、国家6。

  (六)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教师:

  (1)在全市组织的大型活动中,违反规定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经济损失者。

  (2)违反上级有关规定,乱收费、乱补课、乱订材料、非法经营或因酗酒、赌博、工作失职造成很坏影响者。

  (3)打骂学生、侮辱学生人格、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很坏影响的责任者。

  (4)经全面考核最后得分低于60分者。

  四、考核结果及使用

  1、考核结果按优秀、合格、不合格分为三个等次。其中优秀人员不超过考核人员的20%。

  2、年度考核优秀者,可作为教师评先选优、奖励工资的必要条件,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能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缓晋一档职务工资。

  3、受行政警告处分的人员,对其进行年度考核,但在受处分的当年,考核结果不能定为优秀。

  本方案由学校考核小组负责解释。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13

  根据长沙市人社局《关于做好我市20xx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现就做好20xx年度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科学评价教职工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表现,激励教职工认真履职、奋发向上,为美丽新周南高位发展再添新功。

  二、考核范围

  1、本校在编教职工。

  2、市管领导和局管领导的考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进行。

  三、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开、公平、公正、全面、注重发展的原则;

  2、坚持群众评价与领导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学校统一性与教师个体实际相结合原则。

  四、组织领导

  1、考评领导小组:

  陈新春王月林吴光益周树明粟峰朱双华

  2、考核工作小组

  (1)教学考核小组:校长、主管校长、教务主任、教科室主任和各教研组长

  (2)德育考核小组:书记、主管校长、教育主任和各年级组长

  (3)综合考核:校长室、工会

  3、考核监督小组:校纪委

  五、考核方法与程序

  本次年度考核采用教师自评、教研组和年级组互评、校考核小组考核的方法。详细考核程序如下:领导小组会→大会动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会议→教师自评→年级组、教研组述职评议审核、双线提名候选人→校考核小组考核→考评领导小组会→党委会→候选名单公示→上报

  六、考核等次划分和优秀等次指标:

  1、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四个等次。

  2、评优候选人名额到组,按各组人数20%的比例提名(7舍8入);

  3、评优名额全校平衡,比例20%,评优指标63人(51人+周南编制在周南实验中学任教人员12人)。另周南实验编制周南在职教师评优指标10人。

  七、考核优秀等第条件

  1、在岗在编在职教师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两年以上的教职员工。

  2、坚持党的领导,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模范履行岗位职责,默默奉献,任劳任怨,顾全大局,团队合作意识强,善于沟通,师德高尚,充满正能量,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育和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3、工作满量以上,服从安排,并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教育教学实绩突出。

  4、具有先进的教育管理理念,能自觉运用科学、民主的方法创造性开展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服务育人、学校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八、分组和候选人名额分配情况:

  (注:“+”后为周南实验编制周南在职教师推荐指标)

  1、按学科分组(34+9人):

  第一组:语文组5+1个;第二组:数学组6+1个;

  第三组:外语组5+1个;第四组:物理组3+1个;

  第五组:生物组2+1个;第六组:政治组2+1个;

  第七组:地理组2+0个;第八组:化学组3+1个;

  第九组:历史组2+1个;

  第十组:音乐、美术组1个;

  第十一组:体育组2个;

  第十二组:心理、信息、通用技术组1个。

  另,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等小科目周南实验编制教师评优指标1个。

  2、按年级处室分组(44+10人):

  第一组:高三年级11+4个;第二组:高二年级12+2个;

  第三组:高一年级10+2个;第四组:实验室、信息中心、图书馆2个;

  第五组:教务、教科、招办3个;

  第六组:教育处、团委2个;

  第七组:总务、办公室、工会、保卫4个;

  另,周南实验编制职员指标2个。

  3、行政干部、外派人员单列指标5个。

  九、受处分及其他特殊情况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确定

  1、受到各类处分的教职工的年度考核,按相关规定执行。

  2、请病(事)假等特殊情况人员的年度考核,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校级领导年度考核等次的确定由市教育局报市委组织部决定。

  4、编制仍在我校,但担任外单位领导的局管领导,其年度考核等次的确定由市教育局决定。

  5、校聘人员(编外合同制人员和代课人员)、编制未到人、在校工作未满一年或不满勤的在岗人员只参加考核但不评优。

  6、正处在支教期间的支教人员在教研组单线参加考核。20xx年9月进疆和二次援疆的教师本年度考核工作由受援单位组织考核。

  7、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年度考核或拒不参加事业单位培训的,考核结果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

  十、考核结果的运用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教职工岗位、工资待遇、职称申报、岗位微调、奖励以及续订、解除聘用合同等的基本依据。

  根据长沙市委组织部、长沙市人社局文件(长人社发[20xx]70号)精神和《长沙市周南中学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要求,学校对年度考核优秀的教职工进行奖励,并结合考核结果发放相关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校结合年度考核,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教职工开展奖励。奖励按记功、嘉奖两个种类执行。学校20xx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为63人,其中6人为“记功”,其余“优秀”等次人员为“嘉奖”,另在“合格”等次中综合排名前6的人员为“嘉奖”。校级领导奖励人选和等次的确定由市委组织部决定。编制仍在我校,但担任外单位领导的局管领导的奖励人选和等次的确定由市教育局决定。

  未取得20xx年度事业单位培训合格证书的工作人员(免训人员除外)不得作为记功和嘉奖的奖励对象。

  十一、日程安排:

  17周:领导小组会、大会动员

  18-19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会议、教师自评、分组述职

  20周:考核小组核查、整理材料、考核小组会、候选人公榜、初选名单公示

  20周以后:定榜、上报、结束工作

  十二、注意事项:

  1、填表按年度(即20xx年1月—20xx年12月),述职和考核按学年度(即20xx年9月—20xx年7月)。

  2、填表统一用碳素笔,不能折叠表格,不能涂改。

  3、每人述职时间为三分钟,注重教书育人、突出本年度岗位的实绩。

  4、各小组提名不得突破候选指标,如出现得票并列,必须进行多次筛选。

  5、各小组提交名单,一定要附推荐票数。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14

  根据浏教通〔20xx〕79号文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工作的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严肃、严格、严谨的原则;

  3、岗位、绩效相结合的原则;

  4、申报与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评工作的组织

  1、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工作小组:

  组长:xx

  成员:xxxx

  2、考核人员(见附页)

  3、考评程序:学习动员-自我申报-民主测评-考核组评鉴-结果公示-总结归档。

  4、自我评鉴为优秀的教师在民主测评时需作年度工作述职。

  三、考评等级划定内容

  1、优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申报优秀等级)

  ⑴任课教师有三个先进奖项,其他人员有二项先进奖项(每一奖项为10分)

  ⑵教学质量评价居前2/3,或进步较大的(每前一名为0.5分)

  ⑶教学常规有一次优秀(每一次优秀为2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及以上情况者,本年度内考核不评优:

  ⑴从事有偿家教的;

  ⑵主观原因造成学生流失的;

  ⑶家长或学生反映意见大的;

  ⑷旷课、旷工次数较多的.;

  ⑸工作不服从安排的;

  (6)本次考核不按规定操作,弄虚作假的;

  ⑺工作时间未达8个月的。

  2、基本称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基本称职)

  ①绩效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

  ②受到行政(党内)警告、记过警告处分;

  ③旷工(课)或无正当理由超假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五天,或全年累计超过十天;

  ④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

  ⑤搬弄是非,制造矛盾,影响团结,闹派性,经批评教育无明显改正;

  ⑥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安全事故,或造成公私财物损失;

  ⑦尊老、敬老、助老意识淡薄,造成不良影响;

  3、称职:介于优秀与基本称职之间者,均为称职。

  四、考核工作时间安排:

  1、12月17日,考核工作政策宣传学习;

  2、12月18-21日,教师申报各单项奖;各相关处室进步单项评价;

  3、12月24-27日,填写考核表册,公布各单项评奖结果;符合考核评优秀等级的教师填《评优申报表》

  5、12月28日,对评优申报人进行民主评议,公布考核优秀名单;

  6、12月28-30日上午,接受反馈信息,并进行处理;

  7、12月30日下午,填写考核结论,并上交考核资料

  8、20xx年元月1-5日,整理资料、总结、通报,并上报相关材料。

  说明:

  1、符合考核优秀等级的人员,如果超过本职级优秀指标,则采取量化记分,在前三个条件均相等的情况下,再看赛课(3分)、论文(3分)、辅导竞赛(5分)等指标和教师民主评议得票率;

  2、括号中的分数为优秀等级的量化记分的权值;

  3、如果某一职级无人达优秀等级要求,可下降一个标准,保证该职级有一个优秀指标,量化方案同上。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15

  提前做好迎接市政府20xx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准备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xx〕23号)和《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xx〕95号)要求,20xx年1月上旬,区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20xx年度消防工作进行考核,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考核目的

  综合考核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20xx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总结推广经验,查找存在问题,提出下步意见,进一步推动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4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皖政〔20xx〕71号),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

  二、考核人员组成

  本次考核工作由区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组织,区有关部门参加,组成3个消防工作考核组。(具体分工见附件1)

  三、考核时间

  本次考核从1月11日开始,督查各乡镇(街道)及区直有关部门,先后顺序由考核组自行决定。考核结束后3日内,由各考核组牵头单位向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交考核报告。

  四、考核内容

  考核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20xx年度的消防工作,以《20xx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及区政府与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签订的《20xx年消防工作责任书》等为主要考核内容。(具体细则见附件2和附件3)

  五、考核步骤

  考核组按照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抽查暗访、初步反馈等程序,对有关单位进行集中考核,按照考核计分表和实施细则逐项进行量化评分。

  (一)考核准备。考核组召开动员会议,组织集中培训,使参加考核的'人员明确考核要求、掌握考核标准、熟悉考核程序。各考核组要详细安排本组考核工作,明确人员分工。

  (二)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考核组听取被考核单位20xx年度消防工作情况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查阅与考核内容相关的文件、报告、统计数据等资料。

  (三)实地抽查。查看乡镇(街道)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情况、家庭式商铺排查治理情况、独立式感烟报警探测器安装情况、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施工工地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查看市级挂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四)意见反馈。考核结束前,考核组向乡镇(街道)、各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反馈考核初步意见。

  (五)综合评价。考核组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依据考核实施细则逐项量化打分,并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进行综合评价,汇总考核情况,公示考核结果,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区政府。

  (六)情况通报。考核情况经区政府审定后,向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接到通知后,认真做好考核准备工作,积极配合考核组做好考核工作。

  (二)各考核成员单位要抽调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科级以上干部参加。考核时,要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考评打分、签名。考核结束后,要向被考核单位反馈情况。

  (三)各考核组要轻车简从,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各考核组车辆和具体考核时间由各组组长安排。

  (四)检查考核结束后,各考核组于1月16日前将考核相关表格、情况总结等材料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考核督查结果由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提交区政府审定后,交区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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