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时间:2025-11-20 22:54:25 考核方案 我要投稿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15篇[优]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年度考核实施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15篇[优]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1

  为科学评价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升政治和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公共服务效能,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我市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各级各类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现有的在册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须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二、考核内容、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工作要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不同特点以及各等级岗位的不同要求,根据聘用合同约定的岗位职责任务以及工作标准,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以及接受教育培训的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主要考核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根据行业、岗位特点,可以包括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二)考核方法

  一般采取个人总结、绩效分析、部门内部评议、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等方法进行。

  绩效分析主要根据行业特点,通过有关统计指标和数据,对工作人员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行计算处理,形成量化结果。

  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一般采取无记名问卷调查、约谈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问卷调查根据行业特点,分为普查和抽查两种,意见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按照各类岗位的不同特点和各等级岗位的不同要求,自行制定具体考核标准,并报主管部门核准。考核标准应尽量做到量化,不能量化的应表述明确、具体。

  (三)考核程序

  1.成立考核小组,制定公布考核方案,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本单位负责人员、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人员、工作人员代表组成。考核小组成员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2.被考核人员撰写个人总结,填写年度考核表(附件2)。

  3.事业单位内设部门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个人总结或者述职及具体工作表现,对部门所属工作人员提出综合评价和考核等次意见。

  综合评价主要根据绩效分析、部门内部评议、单位民主测评、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结果和平时考核情况综合分析比较得出。

  单位内设部门主管领导以上人员应进行公开述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考核。

  4.考核小组审议并确定考核等次建议。

  5.考核单位党委(党组或领导班子)或考核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6.考核结果应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7.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员,并由被考核人员签署意见,存入本人档案。

  三、考核等次及评价标准

  (一)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1.优秀:德、能、勤、绩、廉表现突出,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绩。

  2.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好,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

  3.基本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一般,基本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

  4.不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贪腐等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二)考核年度内获得记功及以上奖励的,年度考核一般应当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三)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不超过事业单位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总人数的15%。在20xx年综合性评比中被授予荣誉称号,或中央部委、省委省政府给予“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的单位,其优秀等次人数的比例可提高到20%。

  符合提高优秀等次比例条件的单位请于12月31日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附单位获奖情况说明和获奖证书或相关文件复印件一式一份),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调整优秀等次的比例。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请和审核的,单位优秀人数比例一律按15%计算。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可统筹组织实施所属事业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

  四、有关问题的处理

  (一)首次就业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只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二)非首次就业,本年度在事业单位工作累计不满全年工作日的一半的(含试用期),不参加年度考核。但其中因公伤病假、女性工作人员产假及哺乳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合格等次。

  (三)非首次就业,本年度在事业单位工作累计满全年工作日一半的(含试用期),由其现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四)派出学习、培训、扶贫或者执行其他任务的工作人员,除特殊规定外,一般由派出单位根据其学习、培训或服务单位提供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

  挂职锻炼人员在挂职期间的考核,由挂聘单位负责,结果抄送派出单位。挂职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负责考核。

  (五)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没有问题的,按规定补定年度考核等次。

  (六)事业单位受处分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但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2.受记过、降低岗位等级聘用(撤职)处分当年,年度考核结果应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受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从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七)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确定其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本年度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

  2.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单位可按本人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数额计发一次性奖金。

  (二)除首次就业的人员外,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2.本年度不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

  3.薪级工资不予晋升;

  4.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一般应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培训。

  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一般应调整其岗位。如不服从组织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六、工作要求

  (一)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或本系统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

  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其岗位(职务)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其中由市委任免的管理人员,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考核。

  (二)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结合单位性质、岗位特点,按照规定的权限、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

  (三)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考核结果的报送。

  1.年度考核结束后,各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如实填写《珠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备案呈报表》、《珠海市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名册》、《珠海市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等次人员名册》、《珠海市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次人员名册》、《珠海市事业单位不参加年度考核人员名册》(分别见附件3、4、5、6、7),按干部管理权限归口报同级党委、政府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其中市属事业单位须于20xx年1月31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备案(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汇总上报)。

  2.经同级党委、政府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各单位应当将《珠海市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被考核人员本人档案,并及时按照考核结果兑现有关待遇。

  3.各区(经济功能区)党委、政府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须于20xx年2月20日前将所辖区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综合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备案。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2

  一、宗旨

  为考核员工的工作成绩,作为奖惩、调迁、升职、退职等的依据及了解并评估员工的工作精神与潜在能力作为训练发展的参考,而以督促工作及改进其工作为宗旨,特制定本办法。

  二、程序

  1、员工考绩每年定为一次,作为年终考绩。

  2、农历春节休假前15日,由管理部人事科分发考核表,至各部门。各部门主管须于春节前io日初核完毕,递交表册至总经理室汇整,再呈报总经理复核及批示。

  3、各单位主管考绩由总经理复核。

  4、春节前6日,总经理全部复核完毕,由管理部转发各单位各人知悉。

  5、年度考绩事宜由总经理室督导,管理部执行,各部门配合。

  三、分等

  年度考绩区分为四等:

  90分以上:特等;

  80至89分:甲等;

  76至79分:乙等;

  60至69分:丙等。

  同时要注意考绩分数一律为整数

  四、限制

  1.员工及主管在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特等。

  (1)在考绩年度内曾受任何一种惩戒处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达13次以上(含);

  (3)旷工全年达1日以上(不含)。

  2.于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甲等。

  (1)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达20次以上(含);

  (3)旷工全年达2日以上(不含)。

  3.人数限制。

  (1)特等。

  各单位人数为5人以下,特等考绩人数最高限为1人。

  各单位人数5人以上(不含),特等考绩人数最高限为2人。初核为特等考绩者,该单位主管须另呈“特等考绩报告一书”予总经理。

  (2)各单位考绩平均总分数不得逾越80分(示例,某单位8人,则总分数不得超过8 x 80 = 640分)。但如果该单位主管认为该单位表现极佳,得签呈总经理核示,核准者为例外处理,但总分数仍不得超越85分(含)。

  注:特等考绩分数不并人该单位考绩总分数的核计。

  五、增减分数

  员工于年度内,曾受奖惩者,其年度考绩应行加减分数,其按下列规定:

  1、记大功1次者加5分,记大过1次者减5分。

  2、记小功1次者加3分,记小过一次者减3分。

  3、嘉奖1次者加1分,申诫1次者减1分。

  4、旷工i日者:扣2分。

  5、迟到次数超过13次者(含),每逾一次扣0.5分。

  本项增减分数,独立于考绩平均总分数(80分或85分)限制之外。

  六、奖惩

  1、考绩特等者,优先予以升迁职位及职务。

  2、考绩奖金、罚金连同年终奖金发出。

  七、申诉

  凡个人对单位主管所评定的考绩分数不服者,可签报呈递总经理室,再呈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室裁定进行调查或维持原议。申诉日期限于考绩经管理部门通知个人后2日内进行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要求

  办理考绩的.主管人员均应以客观立场评议,不得询私。凡经总经理室审查出有违反企业的规定者,该主管记一次小过,呈总经理核备。

  九、附则

  1、各员工的考绩,经总经理复核后,若有批驳者,由总经理室人员返回该考核的主管,重新审慎评核考绩分数,再呈批示。

  2、固定年终奖金额数,由总经理依年度经营状况做裁决。

  3、本办法呈交总经理核实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3

  为深入推进我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领域改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20xx年度对高新区相关办局、各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和县属企业实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构建完善“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体系,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责任,以“除险保安”为主线,深化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收官年、“洗楼”式隐患排查见底行动明显见效,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确保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20xx—20xx三年平均值分别下降20%,火灾起数同比上年度下降15%、火灾零亡人,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至0.0162,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和严重社会影响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发生,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全力护航党的二十大和亚运会等重大活动,为我县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样板地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二、考核范围及主要内容

  (一)高新区经发局、各镇(街道)及所属村(社区)

  高新区和13个镇(街道)辖区内所涉及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工矿商贸、建筑施工、城市运行、旅游、特种设备、电力、自然灾害(防汛防台抗旱、森林防火)等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情况。

  (二)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供电公司等20个部门(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相应领域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情况。

  (三)县属企业

  县建发集团、县文旅集团、县交通水利集团、高新集团等4个国企平台及下属企业相应领域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情况。

  三、考核口径

  (一)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考核口径

  道路交通领域:发生在辖区的“十二类”运输车辆交通死亡事故,按事发地扣分,负有责任的车籍属地减半扣分(不包括高速公路事故)。

  水上交通领域:发生在辖区的内河水上交通事故,按事发地扣分,负有责任的船籍属地减半扣分。

  渔业船舶领域:按渔船船籍所在属地进行考核,包括我县渔船在县外发生的事故。

  消防领域:发生在辖区的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按全口径考核)。

  危险化学品领域:主要是指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按事发地考核。

  工矿商贸、建筑业领域:按事发地考核,包括省部属企业、外地企业、市县属企业在本辖区发生的事故。

  城市运行领域:按事发地考核。

  自然灾害领域: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死亡事故,按照事发地扣分。

  县级有关部门生产经营活动死亡率、特定受害率:万吨民爆器材死亡率、10万在校生非正常死亡率、百亿元产值死亡率、百万车公里死亡率、万船航次死亡率、万台农业机械死亡率、渔业捕捞万人死亡率、游客千万人次死亡率、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森林火灾受害率。

  (二)较大及以上事故起数考核口径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明确的生产安全事故等次确定。

  (三)严重社会影响事故考核口径

  死伤人数10人的一般事故(死亡人数2人以内事故);省市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整治单位(点)在整改期间发生的亡人事故;被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或省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批示的事故;被省及以上安委会(办)约谈、警示等的事故;重点时段或重点行业领域发生的,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四)灾害考核口径

  对发生的台风、洪涝、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根据是否存在“未排查发现灾害风险,从而导致亡人的”或“已排查发现风险,但未及时落实有效防控措施,从而导致亡人的”等情形予以扣分。

  (五)高新区有关办局、经开区、县属企业与有关镇(街道)考核口径

  1.高新区有关办局与有关镇(街道)责任区域划分:工矿商贸企业、建筑工程、火灾等事故以高新区红线范围为界,道路运输、市政管理、自然灾害等事故以高新区辖区内的企业围墙为界。由高新区应急整治专班履行高新区安委办职责,统筹有关办局各项考核指标。

  2.经开区与有关镇责任区域划分:经开区在新市镇辖区范围的事项与新市镇合并考核,经开区在其他行政区域范围的事项划入相应的镇考核。

  3.县级部门与镇(街道)责任划分:县级部门直接监管领域的指标外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全额扣分,事发地所在的属地相应减半扣分,不计入属地再次发生事故,较大以上事故按照责任划分研究扣分。

  4.县属企业与镇(街道)责任划分:县属企业发生的各类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全额扣分,事发地所在的属地相应减半扣分,不计入属地再次发生事故,较大以上事故按照责任划分研究扣分。

  四、考核期与考核方式

  (一)考核期为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考核方式分为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被考核单位应在年终考核前向县安委会办公室书面报告目标管理各项指标落实情况。

  (三)考核实行百分制评分,年度考核成绩由安全管理指标(60分)、事故(灾害)管控指标(40分,按照考核口径扣分)、专项工作加扣分项(加分项5分)和否决项四部分组成,过程性指标前三季度不含事故(灾害)管控指标考核的成绩各占20%,四季度结合年终考核检查情况占40%,考核结果报县政府。

  (四)日常考核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每月汇总事故(灾害)指标和安全管理指标情况,每季度结合“四比一争”大比拼主题竞赛活动进行考核排名,适时在平台、镇(街道)一把手工作例会和平安例会上进行通报。

  (五)县应急委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和县消安委办公室健全完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综合督查、例会推动、专项检查和明查暗访等机制,将过程性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五、考核结果评定和奖惩措施

  (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考核得分低于60分,考核等次为不合格;考核得分在60至80分之间,考核等次为合格;考核得分在80至90分之间,考核等次为良好;优秀等次不超过总数的50%且考核得分为90分以上。村(社区)由各镇(街道)应急管理站按照考核指标动态考核评定并纳入平安考核,每季度将考核排名报县安委办审定。各镇(街道)年度的优秀村(社区)比例不超过30%,数量与本单位在县考核等次排名挂钩。

  (二)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年度考核等次不得评为优秀:重大隐患挂牌的企业(单位)在整治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重大活动期间发生严重社会影响事故的;年度内发生2起及以上全责的生产安全亡人事故或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隐患排查整治、监测预警、人员避险转移等安全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且发生自然灾害类人员死亡的。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年度考核评为不合格。

  (三)在事故统计中瞒报谎报、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降低考核等级等惩处,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县政府对考核结果在全县进行书面通报。同时考核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国资办,作为对各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4

  20xx年6月17日至21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现场考核巡查组(以下简称考核巡查组)对我区20xx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进行了现场考核巡查,指出我区存在“安全发展理念仍未树牢”、“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仍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仍有盲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短板”、“安全监管执法能力仍有差距”等5个方面问题。为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工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了《钦州市落实国务院安委会20xx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现场考核巡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了《浦北县落实国务院安委会20xx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现场考核巡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依据《钦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对照考核巡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列出清单,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和解决的难易程度,能够马上解决的,马上解决;需要长时间分阶段实施的,做好任务分解,提出整改工作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切实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监管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原则上,除涉及到体制机制的问题力争20xx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外,其余问题立行立改,确保在20xx年9月底前整改完毕。

  二、主要问题及整改责任分工

  (一)关于“安全发展理念仍未树牢”的问题。

  部分单位对安全发展存在的问题认识不够深入,在工作思路、具体措施、工作成效等方面还有差距。一些部门负责同志工作忙不到点上,也没有足够警醒,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够重视。在抓安全工作时,把安全生产等同于一般性的工作来对待,没有真正落实落细。一些行业监管部门风险研判意识不够,对管辖范围内的重大风险缺乏系统性把握,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的问题仍然存在。一些部门对“三管三必须”落实不到位,认为抓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就是应急和消防部门的事,行业监管有缺失。部分基层同志没有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有的地方在招商引资中,把关不严,放松安全准入门槛,引进了一些已经被淘汰、产能落后的高危企业。(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9月15日)

  (二)关于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不够重视的问题。

  《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转发后,个别单位对该项工作不够重视,未按时间进度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也未按要求推进有关任务措施落实,对重点行业领域的风险管控、隐患排查、监管执法等工作落实不够到位。(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三)关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仍有盲区”的问题。

  1.存在“重部署、轻落实,重形式、轻内容”的情况。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开展的一些安全生产工作有头无尾,个别企业在经济利益面前铤而走险。考核巡查也发现,一些单位和企业存在应付的现象,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比较普遍。(牵头单位: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配合单位: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9月15日)

  2.一些部门有效联动机制还不完善,部分单位没有认真汲取江苏响水“3·21”事故教训,没有针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建立起应急、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牵头单位: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配合单位:派出所、交通运输站、卫生健康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xx年12月15日)

  (四)关于“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1.安全生产投入仍然不足。我镇企业都是小散弱型企业,机械化、自动化程度较低,安全保障能力不高。督查考核发现,部分企业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安全生产和消防装备配备不足,设施设备老旧。部分企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未建立,生产工艺和安全技术装备落后,且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牵头单位: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配合单位: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12月15日)

  2.我镇电动自行车较多,虽经多次整改,总体上效果不错,但仍有个别消防重点单位电动自行车停放混乱,停车区域也没有布设消防器材。(牵头单位: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派出所、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市场监督管理所等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xx年12月15日)

  (五)关于“安全监管执法能力仍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执法不严不实的问题还普遍存在,不敢较真碰硬,没有严格执行相关执法要求。执法检查或者发现不了问题、或者发现问题避重就轻;部分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少甚至存在零处罚的现象;还有一些部门把没有罚款权当做没有执法权,放松对主管行业企业的监管等。这些问题都反映出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一些部门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和面临的风险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规律特点把握不准,执法计划不够科学,执法程序不够规范,安全生产工作本领还需加强、把控能力有待提升。三是安全生产监管方法不多、惩戒力度不够。部分地方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缓慢,安全监管执法手段和装备相对落后。有的基层执法单位检查不执法、执法不处罚、处罚不到位等问题比较突出。另外,部分执法单位忽视执法信息公开,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没有有效建立,对企业未能形成有效震慑。(牵头单位: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完成时限:20xx年12月15日)

  三、考核巡查组提出的工作建议及责任分工

  (一)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基本功。

  一要完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范,深入推进依法治安,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矛盾和问题,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法治化水平,真正构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长效机制。二要认真解决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不健全、人员力量不足、专业性不够的问题,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监管机构,充实安全生产监管力量,提高专业化执法人员比例,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三要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上狠下功夫,尤其要提升一线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督促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实操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四要大力提升装备设施安全技术性能,大力推广互联网+安全生产,以及先进科技的应用,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xx年12月15日)

  (二)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危险化学品治理专项行动。

  1.深入系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相关责任,进一步细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交通运输安全、建筑施工安全等专项方案,突出本地区特点,提出切实有效措施。(责任单位: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派出所、交通运输站等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xx年12月15日)

  2.进一步发挥镇安委会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各级各部门的调度指导,注重安全生产“条块结合”。及时组织专门力量对各级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整改,防止反弹回潮。要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xx年9月15日)

  (三)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监管执法。

  1.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要亲自部署、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其他负责同志对分管业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格局。(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9月15日)

  2.进一步落实管理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理顺安全监管职能,尽快完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规定,查缺补漏,明晰安全监管的职责边界,切实将责任传导到第一线,压实到最基层、落实到每个人。要创新执法方式方法,实施精准治理,提升监管执法效率和水平。(责任单位: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完成时限:20xx年9月15日)

  3.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完善安全设施,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企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推进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信用管理。(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xx年9月15日)

  4.严肃追责问责。对存在重大问题的企业要依法严格处理,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全面开展责任倒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要严肃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将事故企业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追究管理。(责任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9月15日)

  (四)加强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1.全面梳理各重点领域安全风险,建立重大风险清单,进一步完善安全风险“一张图、一张表”,并指导各地和企业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做好重大风险的防范化解工作。(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xx年9月15日)

  2.盯住关键行业、关键企业、关键风险,做到心中有数。要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尾矿库等重点领域的风险进行深入系统排查,综合实施风险防控,做到万无一失。(责任单位: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派出所、交通运输站、等;完成时限:20xx年9月15日)

  3.考虑各功能区规划和城镇快速发展等方面带来的新风险,要提前研究,严把源头关,坚决避免隐患“边治理、边产生”的恶性循环。(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等;完成时限:20xx年9月15日)

  4.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强化自查自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逐个整改销号。(责任单位: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xx年9月15日)

  四、工作要求

  为认真做好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巡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考核巡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作为破解我镇安全生产瓶颈问题的重要突破口,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镇安委会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全镇各有关部门调度指挥,注重安全生产“条块结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涉及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整改任务负直接责任,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整改任务的,由牵头单位负责综合协调,配合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整改任务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

  针对考核巡查发现的问题,全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部署安排,抓紧制定整改实施方案,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反馈问题和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要结合浦北县实施“六个一”精准防灾减灾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方案,构建“风险隐患一幅图、会商研判一口径、上下联动一条链、应急抢险一张网、善后处置一盘棋、综合保障一体化”等“六个一”精准防灾减灾救灾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体系,确保监测预警、风险管控、隐患治理、抢险救援、善后处置精准有效,切实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监管执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加强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不放松,能立即整改的,抓紧整改落实;短时间内无法全部完成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时间表,力争尽快完成,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一抓到底。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寻求有效解决办法,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镇人民政府要强化重点问题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确保考核巡查整改工作顺利完成。

  (三)及时总结报告。

  请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别于20xx年8月15日前将本辖区本单位考核巡查整改实施方案,9月15日前将考核巡查整改工作阶段性总结报告,12月15日前将年度考核巡查整改工作情况总结报告报送镇安委办(同时报送扫描版和电子版)。总结报告应包括:整改工作内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等内容。对已完成的工作,要报告工作成效;对未完成的工作,要说明原因并明确完成工作目标的具体时间。镇安委办将及时把有关落实情况报告镇党委、镇人民政府。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5

  一、 制定考核工作细则及评分表格(见附件)

  二、 明确考核工作班子

  1、 领导:县发展第三产业领导小组

  2、 成员:县三产办、商务局等单位同志组成。

  三、 考核工作分组及考核单位安排

  第一组:

  带队领导:谭庆淼

  成 员:龚鹏飞 印维平 张文玉

  考核单位:子良乡、太平镇、三圣乡、维新镇、蒙泉镇、夹山镇、二都乡、楚江镇、新关镇、易家渡镇、秀坪园艺场,夹山管理处、县供销社、县劳动局、县交通局、县公路局、县文化局、县广电局、县人民银行、县科技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

  第二组:

  带队领导:李 芳

  成 员:李向阳 廖 巍 杨国庆

  考核单位:南北镇、东山峰管理区、壶瓶山镇、罗坪乡、所街乡、雁池乡、磨市镇、白云乡、新浦乡、皂市镇、白云山林场,皂市水库管理局、县房管局、县民政局、县商务局、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局、县旅游局、县体育局、县邮政局、县城管执法局。

  四、 考核工作要求

  1、交通工具及差旅费用:县三产办、商务局各负责一个小组的`费用。

  2、严格考核,严肃纪律。根据考核细则及要求,各考核小组客观公正地给各单位评分,并做好考核情况的详细记录。坚决杜绝人情分、印象分。每小组只能评6个先进单位,其中乡镇3个、县直3个。

  3、时间要求:本次考核工作于12月18日完成:

  12月8日—12月15日,完成各单位的考核评分工作,各小组考核情况的汇报材料交县三产办;

  12月16日—12月18日,召开各组碰头会,将全县考核工作情况汇总、研究,形成完整的考核材料,上交县领导。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6

  第一条 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半年和年终考评工作,根据考评成绩实施奖励和处罚。

  第二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起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在教学、经营、办公等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

  3、擅自使用和遮挡教学、经营、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摆放物品者;

  5、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

  6、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者。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

  2、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私拉乱接电线者;

  3、未经允许动用电气焊及明火施工者;

  4、违规使用或出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

  5、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者(不包括赔偿金);

  6、装修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规定进行阻燃处理者;

  7、违规安装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者;

  8、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造成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造成的损失赔偿)。

  9、其它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7

  提前做好迎接市政府20xx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准备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xx〕23号)和《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xx〕95号)要求,20xx年1月上旬,区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20xx年度消防工作进行考核,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考核目的

  综合考核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20xx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总结推广经验,查找存在问题,提出下步意见,进一步推动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4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皖政〔20xx〕71号),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

  二、考核人员组成

  本次考核工作由区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组织,区有关部门参加,组成3个消防工作考核组。(具体分工见附件1)

  三、考核时间

  本次考核从1月11日开始,督查各乡镇(街道)及区直有关部门,先后顺序由考核组自行决定。考核结束后3日内,由各考核组牵头单位向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交考核报告。

  四、考核内容

  考核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20xx年度的消防工作,以《20xx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及区政府与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签订的`《20xx年消防工作责任书》等为主要考核内容。(具体细则见附件2和附件3)

  五、考核步骤

  考核组按照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抽查暗访、初步反馈等程序,对有关单位进行集中考核,按照考核计分表和实施细则逐项进行量化评分。

  (一)考核准备。考核组召开动员会议,组织集中培训,使参加考核的人员明确考核要求、掌握考核标准、熟悉考核程序。各考核组要详细安排本组考核工作,明确人员分工。

  (二)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考核组听取被考核单位20xx年度消防工作情况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查阅与考核内容相关的文件、报告、统计数据等资料。

  (三)实地抽查。查看乡镇(街道)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情况、家庭式商铺排查治理情况、独立式感烟报警探测器安装情况、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施工工地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查看市级挂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四)意见反馈。考核结束前,考核组向乡镇(街道)、各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反馈考核初步意见。

  (五)综合评价。考核组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依据考核实施细则逐项量化打分,并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进行综合评价,汇总考核情况,公示考核结果,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区政府。

  (六)情况通报。考核情况经区政府审定后,向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接到通知后,认真做好考核准备工作,积极配合考核组做好考核工作。

  (二)各考核成员单位要抽调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科级以上干部参加。考核时,要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考评打分、签名。考核结束后,要向被考核单位反馈情况。

  (三)各考核组要轻车简从,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各考核组车辆和具体考核时间由各组组长安排。

  (四)检查考核结束后,各考核组于1月16日前将考核相关表格、情况总结等材料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考核督查结果由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提交区政府审定后,交区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8

  一、考核等次和范围

  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比例不超过15%。

  考核范围为学校在编的管理人员(含中层及以上学校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含后勤人员、教辅人员)。

  各职务层次间的优秀等次不得相互占用。

  二、考核内容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考核内容根据岗位的不同,确定考核重点:管理人员重点考核思想政治素质,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依法行政能力以及管理水平和工作实绩等情况;专业技术人员重点考核其专业技术水平及工作实绩,特别是工作中技术创新、学术研究能力等情况;工勤人员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和操作技能及服务态度等情况。

  三、考核标准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标准明确具体,不同类别、不同等级岗位的工作人员应有不同的标准。

  (一)确定为优秀档次须具备下列条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模范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勤于学习,有计划地参加教育培训,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模范的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成效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高;在廉洁从业方面具有模范作用。

  (二)确定为合格档次须具备下列条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定期参加教育培训,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强;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较强,具有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态度比较认真负责;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富有成效,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廉洁从业。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思想政治素质一般,或者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存在明显不足;终身学习意识不强,学习主动性一般,接受、参加教育培训较为勉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低,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弱;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一般,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或者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能基本做到廉洁从业,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不合格档次:思想政治素质较差,或者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较差;终身学习意识缺乏,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参加教育培训,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薄弱,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差;未能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不能做到廉洁从业,且情形较为严重。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

  1.分级考核与分类考核相结合

  学校校长(书记)由市教育体育局进行考核;副校长由所在学校提出考核意见,报市教育体育局确定考核等次;其他人员由所在学校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按照相关工作程序和要求进行分类考核。

  2.平时考核与工作领导小组评议相结合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根据本校实际确定为《马戈庄小学业绩考核》成绩为重要依据,结合工作领导小组评价权重。

  具体做法:

  (1)以学年度(两个学期)的业绩考核为依据,两个学期业绩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等级,且另一个学期为良好及以上,列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候选人。

  (2)根据业绩考核列出的候选人名单,提交学校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评议产生优秀等级推荐人员,若出现重票现象,再依据两个学期的业绩考核成绩之和,推荐成绩高的人员。

  (3)不配合学校工作,不听从学校工作安排,长期请假,不达课时量,经常不参加学校会议和大型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学校安排的培训学习,不上交学校布置的相关材料,体罚学生影响恶劣,不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等均不列入优秀等级名单。

  (二)考核程序

  在年度考核时,学校要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本单位校长、中层干部、教职工代表组成。考核组织的日常事务由本单位相关处室承担。

  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钟庆职

  副组长:赵晓利

  成员:夏彦涛,张文超,王桂玲、张雅菲、李晓东、范学功、王琛雷、李文静、各办公室负责人(夏青翠、毛中平、孙兴好、于慈俭、胡康康)。办公室负责人以办公室为单位评议产生,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更换跟随办公室负责人更换而更换。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被考核人个人总结、述职,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在一定范围内民主测评,收集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三)主管负责人根据被考核人平时考核、民主测评、服务对象评价的得分情况,写出评语并提出考核档次建议意见;

  (四)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主管负责人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并集体研究确定被考核人的排名及考核档次;

  (五)将考核结果及得分排名情况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期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拟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档次的工作人员进行组织谈话;

  (六)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并由本人签署意见;

  (七)将考核结果及得分排名情况报市市教体局人事科备案,并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被考核人档案。

  对年度考核结果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提出申诉。

  五、考核结果确定和使用

  (一)考核结果确定

  1.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平人社字〔20xx〕43号)的规定,各学校应按照本单位制定的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分类对单位三类岗位人员进行量化考核。根据平时考核、民主测评及服务对象评价的分数,确定被考核人年度考核总分数。

  2.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人数按照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被考核人员年度考核得分排名情况,由单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本年度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人员名单。

  3.新进教师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4.学校派出的支教、顶岗培训、顶岗助教和借调人员,除特殊规定外,由受援学校进行年度考核,计算在受援学校考核总人数内,由受援学校根据本单位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5.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学习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六个月以上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6.受处分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档次;

  (2)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3)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档次。

  处分解除后,其年度考核不再受原处分影响。

  7.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档次。结案后未给予处分的,按照规定补写评语、补定档次;结案后给予处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8.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9.受党纪处分的工作人员,其年度考核按照中纪委、中组部、原人事部《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核结果使用

  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原则上应从业绩考核结果优秀等次人员中产生,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给予嘉奖奖励。

  (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周期内,年度考核每年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方可进行定期注册。

  (二)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不能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并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应转岗或接受专门培训;连续三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可解除聘用合同。

  (三)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学校可调整岗位,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岗位的,学校有权按规定程序解除聘用合同;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应解除聘用合同。

  (四)教师绩效工资分配要结合考核结果确定,实现“多劳多得,优教优酬”。

  六、此方案自2022年开始执行。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9

  一、年终奖金计算

  1、年终奖金点数,接年资与当年度考绩两者评估而得。

  2、每点奖金数,以其全薪之25%为计算基准(注:全薪系包括本薪、津贴、全勤及相关名目金额等的合计)。示例如下:桌员工全薪15US$,年资为2~3年,考绩87分,则可得年终奖金为:

  每点奖金数是15×25=375,375×11.5(累积点)=43.125≈43.13。

  凡员工对部门经理所评定的考绩分数有不满者,可签呈总经理室,再呈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室裁定进行调查或维持原议。中诉日期限于考绩经管理部门通知个人后2日内,逾期不予受理。

  二、工作绩效考核

  1、各部门人员考绩总平均分数不得超过85分;

  2、各部门一级主管若认为谊部门本年度绩效卓著,经呈报总经理批示,不受平均数85分之限制;但其最高数仍不得超过88分(含);

  3、各部门人员总数在5人以下(含)者,其特等考绩人数限为1名;在6人以上者,其特等考绩人数限为2名。特等考绩的分数,不并入总平均分数的计算;4各人员考绩分数由该部门最高主管评定,统一呈交总经理复核后定之。

  三、年资规定

  1、年资计算起始日,以到公司开始上班日为基准,含试用期;

  2、员工中途离职、再回公司任职者,其年资以过去年资之五分之一计算;

  3、员工中选调任至本公司其他相关关系企业,其过去年资仍予承认。

  四、年终奖金发放

  年终奖金的发放原则上按第二条为准。公司该年度若盈余状况艮好,则要由总经理裁定,按每人原有年终奖金金额乘上1~1.3倍计算(示例:某员工年式与企业的经营状况密切联系,反映企业整体经营状况的指标有很多,在年底发放奖金的时候,各企业可根据自己的经营方向选择奖金分配指标,也可以分部门确定奖金计算指标。

  一般情况下,利润是人们普遍认为最能体现企业经营绩效的`指标,所以以利润为基准计算奖金的方式在企业界十分普遍。对于那些考核难以量化的.部门,其年终奖金的数额可以与整个企业的年度利润挂钩,其基本的计算公式是:奖金总额=固定额+总利润×一定比例系数。

  对于公司的销售部门,可以用目标销售额作为公司市场部门的年终奖金计算基准,比较一般性的计算公式是:奖金数额=(实际年度销售额-目标年度销售终奖金400,加发至1.2倍,则该员工合计可得400×12=480)。

  五、附则

  1、考绩定等按考绩办法处理;

  2、年终奖金一律在春节前3日发给;

  3、奉支书呈交总经理核定后,自xxxx年度起正式执行,修正时亦同。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10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15号)、《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2号)和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公发(20xx)4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构建“平安东莞”、“和谐东莞”为宗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重心下移,推行动态监管,强化群众监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自行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推进“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监管工作的深入发展,有效预防、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我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消防监管工作的领导,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消防领导任组长,市公安局、安监局、公安消防局领导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及市工商局、出租屋管理办、建设局、城建规划局、城市管理局、东莞供电局、质监局、自来水公司等为成员单位。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

  各镇(街)相应成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由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属地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安监分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街)消防大队,未设消防大队的镇(街)办公室设在公安分局。办公室人员按所在镇(街)“三小”场所、出租屋排查总数的0.5‰~1‰配置,办公室人员招收方式及工资待遇标准参照镇(街)在编职工或公安文职人员,由各镇(街)自行制定。

  各村(社区)也要相应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队长由村(居)委会领导担任,副队长由辖区警务室警长担任,服务队办公室设在社区警务室,服务队人数按照村(社区)“三小”场所、出租屋的总数量的0.5%~1%配置,不少于2人。服务队主要配合市、镇(街)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日常监管工作,由镇(街)集中领导、调配使用,工资福利待遇由镇(街)、村(社区)、村民小组(自然村)按30%、40%、30%划调,由镇(街)一级集中支配。

  三、工作职责

  各职能部门必须配合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工作,按照市政府划定的消防监管责任权限,认真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

  (一)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职责

  1.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工作职责:组织全市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日常工作。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办法,定期组织人员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检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并解决“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各镇(街)建立健全“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制,负责督查、指导镇(街)“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审查等工作,推动“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2.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职责:贯彻上级有关方针、政策,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开展工作,研究制定镇(街)“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计划,建立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工作台帐、工作档案,协调、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履行对“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审查、监督、宣传的职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事故预防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村(社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职责: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统筹下,按照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的工作部署,管理辖区内“三小”场所、出租屋的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场所、出租屋包干到户等措施,对管辖范围内的“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实行动态管理,全面落实日常巡查、消防宣传、消防安全条件初步审查等制度,认真履行职能部门交办的任务以及对消防器材正常使用实行监管等职责。

  (二)各成员部门职责

  1.公安消防部门。根据《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监督、指导、协调全市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工作,负责有关消防整治标准及专项规划编制的制定解释和答复,对“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整改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对各镇(街)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好消防基础设施达标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对各镇(街)“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监管工作绩效的考核评比。

  2.公安部门。重点加强对小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的管理,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小娱乐场所依法查处、督促整改。配合市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办公室做好出租屋的日常监管工作、特别是对改为生产、商业用途的出租屋进行日常性的监管。并依法对出租屋管理中发生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3.安监部门。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三小”场所依法进行查处,发现问题要及时给予纠正。

  4.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出租屋消防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协助办理证照前消防设施配置的把关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各镇(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出租屋的日常监督、管理,掌握消防安全隐患信息,及时反馈给有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消防整治和查处工作,对未设置消防设施或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出租屋应督促其整改、补办消防手续或责令停租,并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5.建设部门。负责协助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本市城乡消防建设、市政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事业等地方性政策法规、实施办法以及相关的发展规划,指导镇村消防建设计划的编制工作。重点对无设计、无报建、无审核、无验收等违章、违规建设的“三小”场所、出租屋进行查处。

  6.城建规划部门。配合消防部门进行城市消防专项规划以及消防基础设施的管理,严格把好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关口。消防安全规划应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接轨。

  7.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监管工作中有关违法经营、使用、安装燃气的查处工作。

  8.工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对无证照经营的“三小”场所进行全面的清理整治。依法查处无须取得许可证应当取得营业执照或取得许可证但未依法领取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依法严把“三小”场所的市场准入关,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前置许可的,在未取得许可的前提下,不予以核发营业执照。对不符合安全、被前置许可部门吊销或撤销许可的,由许可部门通知市工商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9.供电部门。负责配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而拒不整改的“三小”场所、出租屋采取停电等强制措施。

  10.供水部门。负责供水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完好,消防用水充足,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存在消防隐患而拒不整改的“三小”场所、出租屋采取停水措施。

  11.宣传部门。根据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制定的消防安全宣传计划,指导、协调全市开展消防公益宣传,督促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站等新闻单位开展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2.质监部门。负责对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的食品行业、小作坊的监管,配合有关部门督促企业单位安装消防设施。查处违法生产、经营的小作坊。对未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或存在严重隐患的应及时知会和配合有关部门查处。

  四、工作制度

  (一)属地管理制度

  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把“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村(社区),做好与其它部门沟通,全面落实各类企业在本村(社区)的消防安全责任,彻底解决责任模糊和工作死角等问题,形成分工负责与齐抓共管、日常巡查与终端监控、执法检查与技术监管、业主自律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摸式。

  (二)绩效考评制度

  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考核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对各镇(街)监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评分纳入镇(街)领导班子年度工作量化考核中。并将不定时抽查各镇(街)消防监管的情况作为镇(街)消防安全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市政府将“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纳入到镇(街)领导班子年度工作量化考核中,每年对消防安全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镇(街)、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进行表彰奖励,对整治工作进展不力或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镇(街)、村(社区),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可参照此方式对村(社区)一级工作进行考核检查。

  (三)宣传教育制度

  市、镇(街)两级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宣传培训工作计划,认真组织“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工作。着力通过媒体报道、公益宣传以及举办消防宣传普及活动等形式,大力宣传消防知识,逐步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各镇(街)重点落实五类人员(工厂从业员、企业经营者、法人、学校学生、农民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并将培训任务落实到专门部门。

  (四)年审制度

  新增的小商铺、小作坊和出租屋应分别将由村(社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填写的《初办证照消防检查记录表》作为申办工商部门营业执照年审及房屋租赁证或出租屋租赁备案回执的前置条件;既有的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应分别将由村(社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填写的《消防检查记录表》作为申办工商部门营业执照年审和房屋租赁证或出租屋租赁备案回执的前置条件。

  (五)社会监督制度

  建立社会监督制度,市、镇(街)要向社会公开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群众对“三小”场所、出租屋火灾隐患的监督作用。

  (六)资金保障制度

  各镇(街)要结合实际,将“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经费纳入镇(街)年度财政预算,村(社区)一级也要做好经费预算安排,确保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服务队所需经费的落实。

  (七)联席会议制度

  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或根据需要临时召开,听取各成员单位的情况汇报,总结分析“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在整治“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具体的工作意见建议。

  (八)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制度

  每个村(社区)服务队专职巡查员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培训工作由当地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当地未设公安消防大队的由公安分局消防股负责)。专职巡查员主要职责是协助镇(街)公安消防部门及安全部门做好国家、省、市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贯彻落实,加强日常消防巡查,协助职能部门及时处置各类安全隐患,制止违章、违法行为,维护辖区公共消防设施、设备,处理群众有关消防隐患的举报。

  (九)挂牌督促整改制度

  在检查中发现不符合整治标准的“三小”场所、出租屋,应督促其经营者、业主整改火灾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凡连续两次在月份检查中不合格且未整改完毕的“三小”场所、出租屋,由各村(社区)消防整治服务队印制“消防隐患场所”牌匾并悬挂于该场所显要位置,直至整改完毕。

  (十)动态监控制度

  对于新增、减少的“三小”场所、出租屋,加强情况的掌握和信息的报送制度,各村(社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应在每月5日以前将上个月辖区“三小”场所、出租屋的变动情况上报至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各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应在每月10日以前将辖区“三小”场所、出租屋的变动情况上报至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

  (十一)终端监控制度

  整合村(社区)治安队、户管员、安全办等相关人力资源,实行分街、分区域监管,将监管责任下放到个人,做到全时监控,全程跟踪,责任到人。巡查员要定期向村(社区)主管领导汇报。村(社区)要与“三小”场所、出租屋的业主(经营者)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

  (十二)监督联动制度

  健全镇(街)职能部门联动监管制度,强化村一级管理,加强对业主或经营者、承租者的监督,规范村(社区)、单位和企业处理事务的程序和时限要求,实行信息反馈,跟踪监管,构筑职能部门监督、村一级监管、多方监督的新局面。

  (十三)档案管理制度

  加强镇(街)、村(社区)消防安全档案的科学管理,要详细地记录辖区“三小”场所、出租屋的经营者、场地、经营范围、办证情况、被监管对象的资料及变更去向情况,并将每个场所重点部位用数码相机拍照存入电脑归档案保存。

  五、工作标准

  “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标准范围为小商铺、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和出租屋。整治工作标准依照《东莞市“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指引》(东府办(20xx)37号)执行。

  (一)基本概念

  1.小商铺是指设置在各类建筑(包括工业建筑、商业建筑、民用建筑、综合建筑等)首层(含设置夹层的)的建筑小于200平方米的百货店、副食店、杂货店、服装店、礼品店、书店、理发店、美容店、餐馆等小型营业房,包含综合市场、集贸市场、专业市场首层设置的商铺。

  2.小作坊是指单层建筑面积不超过400平方米的加工场所。

  3.小娱乐场所是指建筑面积小于200平方米的娱乐场所、包括网吧、酒吧、歌舞厅、带有卡拉OK功能的西餐厅等。

  4.出租屋是指仅出租供人员居住的,单层建筑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的建筑。

  (二)整治标准

  1.小商铺

  原则不得设置住宿区域,确需设置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1)住宿区域应采用楼板、砖墙(砌至梁底部)和防烟性能较好的门与经营区域分隔;

  (2)住宿区域的门口应设置独立式火灾报警器;

  (3)住宿区域应设尺寸不小于0.5×0.8米的逃生、救援出口;

  (4)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难燃套管保护,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烧体上。

  2.小作坊

  (1)应设置两个疏散楼梯间,确有困难仅能设置一个疏散楼梯间的,应在明显且便于疏散的位置安装有效逃生设置,四层及四层以上建筑的疏散楼梯间应通向屋面并保持畅通;

  (2)应设置简易喷淋和消防卷盘;

  (3)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难燃套管保护,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体上;

  (4)小作坊内不应住人,确需住人的,必须用楼板、砖墙(砌至梁板底部)和防火门与其他区域进行防火分隔;住宿区域必须有独立的疏散楼梯间或其他有效逃生设施,并应在住宿区域与生产、储存区域的连通口处及公共走道设置独立式火灾报警器;设有防盗网的,防盗网应开设不小于0.5×0.8米的逃生、救援出口。

  3.小娱乐场所

  按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标准执行。

  4.出租屋

  (1)应设置两个疏散楼梯间,确有困难仅能设置一个疏散楼梯间的,应在明显且便于疏散的位置安装有效逃生设施;

  (2)出租屋的房间隔墙必须采用不燃烧体分隔楼板底部;

  (3)疏散楼梯间内严禁搭建有人留宿的值班室;

  (4)四层及四层以上出租屋的疏散楼梯间应通向屋面并保持畅通,每层应设消防卷盘,公共走道设置应独立式火灾报警器;

  (5)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难燃套管保护,电气设备应装在不燃烧体上;

  (6)严禁在公共走道、楼梯间和安全出口处使用明火;

  (7)设有防盗网的,每一单元(独立空间)应独立设置不小于0.5×0.8米的逃生、救援出口。

  六、证照办理程序

  (一)新增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证照办理程序

  凡新开设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需办理有关行政许可,应向村(社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提出书面申请,整治服务队应及时受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检查完毕,填写《消防检查登记表》、《初办证照消防检查记录表》(《小商铺初办证照消防检查记录表》或《小作坊初办证照消防检查记录表》、《出租屋初办证照消防检查记录表》),建立被检查单位档案,并将《消防检查记录表》上报至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应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将结果抄报工商或出租屋管理部门。

  (二)既有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检查及办理证照程序

  村一级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负责辖区所有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的检查工作,包干到人。

  1.检查人员应该佩戴工作证件。检查采取按月检查的方式,每家单位每月检查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2.初次检查时应填写《消防检查登记表》,建立被检查单位档案。

  3.检查时应填写《消防检查记录表》(《小商铺消防检查记录表》或《小作坊消防检查记录表》、《出租屋消防检查记录表》,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检查单位保存,一份留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

  4.月份检查结束后,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应将检查情况汇总,填写《检查统计表》上报至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镇街将辖区各服务队检查情况汇总,填写《检查统计表》上报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

  5.在工商、出租屋管理部门开展年审前,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应对辖区所有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进行检查,并收集《消防检查记录表》(《小商铺消防检查记录表》或《小作坊消防检查记录表》、《出租屋消防检查记录表》),由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队长加注意见(对在最近三次检查中有二次不合格的及最近一次检查不合格的判定为不合格),并上报至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

  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对各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上报的检查情况进行审核,根据需要实地抽查,并将审核结果抄报工商、出租屋管理办公室等相关主管部门。

  工商部门、出租屋管理部门在办理有关行政许可和年审项目时,应将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审核结果作为办理行政许可及年审的前置条件。

  (三)不属于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范围的其他场所(包括小娱乐场所),均应按照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手续。

  七、措施要求

  明确责任、各施其职。各级政府、各部门必须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落实措施、加强管理,扎实推进整治工作。

  (一)落实监管责任

  各镇(街)要与各村(社区)分别签订责任书,建立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和量化管理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强化管理。各村(社区)要与各消防协管员(巡查员)签订消防责任书,实行定员、定岗、定责任到人,将责任分片包干到人。

  (二)突出查处重点

  各镇(街)、各部门应加强对“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检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进行。重点查处:1.消防器材未按照标准配齐配好、消防通道存在堵塞情况的三小场所、出租屋;2.存在“三合一”(生产、仓库、居住等合一)或非砖墙阁楼并且未按标准设置逃生出口的“三小”场所、出租屋;3.经营证照不齐全的“三小”场所、出租屋。

  (三)本方案提及的《消防检查登记表》、《初办证照消防检查登记表》、《消防检查记录表》、《检查统计表》等表格由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办公室另行下发

  (四)监督联动程序要求

  1.反映:对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和需要停产整改、关闭的“三小”场所、出租屋,由村(社区)向镇街报告。

  2.监管:镇(街)各职能主管部门对村(社区)上报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地作出处理和答复,并依照权限进行处理或上报主管部门。

  3.知会:市工商局、市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办公室对新办证照及办理年审的“三小”场所、出租屋作出批复后,应及时将批复情况告知各镇(街)整治办或有关职能部门,以便实施全方位监管。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11

  一、目的:

  为了强化XX目标管理和落实绩效考核,增强部门团队意识和责任意识,体现奖优罚劣,XX决定对20xx年部门工作进行考核,以达到提高组织整体效能,推动部门管理水平提高的'目的。

  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先、年终奖金、职务调整、岗位变动、XX送培和明年奖励工资计发的依据。

  二、范围:

  XX年确编的所有部门。

  三、考核办法:

  1、考核由综合部牵头,会同财务部实施,最终结果报XX主任审核;

  2、XX年有经济指标的部门以经济指标考核为主;无经济指标的部门以管理指标为主。

  3、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见《重庆渝中创业孵化XX20xx年终部门考核表》。(附件1)

  4、考核程序:

  5、等级评定:

  有经济指标部门最终通过经济指标和运营管理综合评定为优、中、差三个等级。

  经济指标与运营管理必须二者皆为相同等级综合评定结果方可相同,二者但有一方低于另一方等级,采取就低不就高原则,则综合评定为低的一方的等级。

  如:经济指标为优,运营管理为优,则综合评定为优。 经济指标为优,运营管理为差,则综合评定为差。

  无经济指标部门最终通过管理指标评定为优、中、差三个等级。

  (具体考核方式同上)

  奖惩依据将通过综合评定等级决定。

  四、附则

  全部考核最终在XX内部群中公示。考核结果及所有考核文档全部由综合部存档。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12

  根据中共北海市委组织部、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北人社发[20xx]1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工作人员20xx年度考核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年度考核委员会和年度考核工作办公室

  (一)年度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钟宇华

  副主任委员:刘文海庞才滨梁华晟张如

  委员:周劭敏林远凤苏坚米红郑芳韦应和罗青宁岑文德苏会璇彭芳谭维贤张彩萍杨慧华

  职责:1.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审定年度考核方案、考核方式。

  2.确定具体考核时间。

  3.审核科室负责人对考核对象写出的考核评语及提出的考核意见;审核工作人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4.监督检查考核工作进展情况。

  (二)年度考核工作办公室

  设在人力资源部

  主任:林远凤(兼)

  成员:韦沪西张云霞韦东翊、陈宇

  职责:1.负责落实全院年度考核具体工作。

  2.发放并收集年度考核表。

  3.指导各科室进行年度考核上机操作。

  4.统计整理各科上报本科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并提交年度考核委员会审定。

  5.统计整理全院年度考核结果并上报,撰写年度考核总结报告。

  二、考核对象

  全院在编在岗职工、人事代理人员和20xx年7月1日后办理退休的在编人员。

  三、时间安排

  (一)20xx年1月7日至2月4日各科室领取年度考核表、个人总结、各科室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初步确定员工年度考核等次、上机操作。各科室要严格按照年度考核量化测评标准及时间,组织人员到人力资源部进行上机操作测评

  (二)20xx年2月4日至2月6日院人力资源部收集年度考核材料进行汇总统计。

  (三)20xx年2月9日至2月13日医院年度考核委员会讨论审定。

  (四)20xx年2月中旬人员考核定档情况公示。

  (五)20xx年2月下旬院人力资源部办理《20xx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审核备案登记表》、《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次报告表》和《测评分数及排名情况表》上报。

  四、工作要求

  1.各科室要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文件的规定,严格按程序组织实施本科室年度考核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年度考核。每个工作人员按岗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认真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在科内述职。科主任在听取个人述职和民主评议、年终测评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科室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中层干部认真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交人力资源部统一提交各分管院长,各分管院长结合我院20xx年中层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基础上做出评语,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要求,交人力资源部提交院年度考核委员会审定,医院按规定统一做好公示、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通知本人,由本人签署意见,确保考核工作规范有序。

  2.要强化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以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年终考核时,继续使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量化测评管理系统》软件对科级及以下人员进行年终考核测评,测评分数作为评定考核等次的依据之一;要把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基础和确定考核等次的主要依据,平时考核的绩、勤等考核情况及结果,可以直接引入年度考核进行评价,德、能、廉等内容可以平时收集,在年度考核时集中汇总评价;要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注重从推进科室工作建设、化解复杂矛盾、维护医院稳定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人员中评选优秀等次人员。

  (三)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年度考核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科室要把年度考核工作作为年终一项主要工作内容,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规范年度考核范围、考核方法、考核内容、考核程序和考核结果的使用。对在考核过程中有违反规定,任意简化程序、擅自提高优秀比例、不按规定进行考核,以及其他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予以纠正、严肃查处,并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处理。对不能按时完成年度考核工作任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不按规定上报审核确认及备案的,不能按照考核结果兑现有关待遇。

  (四)实事求是,严明纪律。医院人力资源部要加强对年度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超比例确定优秀等次人数等行为的,应予以纠正。

  (五)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年度考核以工作人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廉,指清正廉洁,处事正派。

  五、工作实绩考核

  主要包括: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数量、科主任交办的事项,完成任务的质量、效率,以及未完成的工作任务的原因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情况。绩效考评是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实绩的细化、量化的过程和内容,绩效考评的结果即体现为年度考核工作实绩的结果。各科室要把绩效考评与年度考核有机结合起来,以促进和完善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工作。

  对德、能、勤、绩表现较差,在年度考核中介于合格与不合格之间的人员,可以暂缓确定等次,给予3至6个月的告诫期,时间从下年度的1月1日起计算。告诫期满后按考核程序进行考核,有明显改进的,可定为合格等次;仍表现不好的,定为不合格等次。

  六、注意问题

  (一)规范确定优秀等次比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控制在本科室参加考核编内总人数的10%,最多不超过12%。在本年度内受到医院处罚确定不能评先评优的人员,科室不得推荐为优秀等次。科室在提交所推荐优秀人员名单时,一并提交推荐票数。

  (二)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要与绩效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绩效工资、续聘(解聘)、调整岗位、职称评定、工勤技能人员技术等级考试(评审)等的主要依据。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或撤职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三)市直单位选派参加专项工作人员考核问题

  “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员的考核,由市基层办按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考核结果反馈给派出单位,派出单位负责汇总报送审核备案,并兑现有关待遇。选派人员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不占派出单位优秀等次名额。

  (四)人事代理人员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优秀等次名额按科室编外人员参加考核总人数10%确定,不占所在科室在编职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

  (五)20xx年新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见习期)内对其进行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其转正、任职、定级的依据,转正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

  (六)本年度因病(因公致伤除外)、事假、出国(境)探亲假累计超过半年,或当年6月30日前已退休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七)经医院同意派出外出学习、培训的工作人员,由所在科室依据其学习、培训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

  (八)当年调入的职工,由调入所在科室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

  (九)当年的军队转业或退伍安置的工作人员,由科室根据其工作的表现情况确定年度考核等次。

  (十)借调的工作人员,由科室提出考核情况,报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向借调人员原工作单位提出考核情况,由原单位人员对其考核确定等次。

  (十一)20xx年度受到市、厅级以上表彰的先进工作者,原则上应确定为优秀等次。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医德考评结果为一般的,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医德考核较差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十二)参加广西海难紧急医学救援队的队员,除参加科室年度考核外,还需撰写参加广西海难紧急医学救援队的学习、训练、工作情况的总结,交医务部审核,由医务部提出建议,按15%比例推荐8名优秀队员,提交院年度考核委员会讨论确定档次,队员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不占科室优秀等次名额。

  (十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等次:

  1.本年度单项考核不合格或不按规定完成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和在职干部全员培训学时的。

  2.未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受到限期整改处理的科室主任、护士长,中层干部绩效考核末位的。

  3.年度内病事假累计超过10天以上的。

  4.违反有关规定被取消评优资格的。

  (十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的。

  2.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索、卡、拿、要,造成严重影响的。

  3.医德医风定档较差的,服务态度恶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4.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年度考核的。

  6.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的。

  7.有其它严重问题。

  七、考核结果公示

  考核结果在院内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院年度考核委员会反映,年度考核委员会予以调查核实,认真审核被反映人的考核情况。

  八、考核材料存档工作

  人力资源部要做好对各科年度考核工作的指导、监督,对科室上报的考核情况进行审核,及时反馈,及时上报,将完成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及时存入个人档案,经审核备案的年度考核相关材料,应妥善保存。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13

  为使学校管理更加科学化、程序化、精细化,充分发挥年度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性功能,激发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和幸福人生实现。根据上级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年度绩效考核基本原则

  1、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方法进行,力求民主、客观、公开、公正;

  2、坚持现实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相结合,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一致,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统一原则。

  二、年度绩效考核的对象

  本方案所涉及的考核对象为两个部分:

  1、教学专业技术人员

  2、职员及其他专技、工勤技能人员

  校级领导的年度绩效考核由市教育局单独考核。

  三、年度绩效考核的内容

  以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及工作业绩为主要考核内容,从师德师风表现、教育、教学和特长辅导实绩、教科研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核。

  四、分值构成

  量化考核分数占80%,年级组或处室馆投票占20%。获得票数的已申报的教职工中,每组或每处室票数居前三分之一多的为一等,一等票数获得100%分值;票数居中三分之一名的为二等,二等票数获得80%分值;票数居后三分之一名的为三等,三等票数获得60%分值。

  五、年度绩效考核的方法和步骤

  (一)年度绩效考核的方法

  1、以教师专业技术人员、职员(含其他专技、工勤技能人员)两大类进行考核。教辅人员兼课者可在两边分别计分,可自行选择分数较高者一类进行排队考核。

  2、考核划分:

  ①教师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教师年度各项表现情况,参照量化考核分值,评定得分;

  以年级组为单位组织投票,投票结果纳入最终得分。

  ②职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

  根据教师年度各项表现情况,参照量化考核分值,评定得分;

  以处室馆为单位组织投票,投票结果纳入最终得分。

  (二)年度绩效考核的步骤

  1、量化考核部分

  ①每位教职工(包括聘任教师),认真填写《ⅹⅹ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

  ②申请考核为优秀的教职员工,如实填写《年度绩效考核量化评分自评表》。

  ③各处室负责建立一年教职员工工作档案,并在年终上报办公室汇总,各科室、年级组负责人根据各处室材料、教研组提供的材料,对《年度绩效考核量化评分自评表》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对照量化考核审定申报人自评分数,核实最终得分;因客观原因无法确认的加分项目,被考核个人应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来确认分值。

  2、测评部分

  ①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由教务处组织学生测评;

  ②职员等其他人员:无测评,可根据家长、学生平时反映的情况作为考核依据。

  3、办公室统计最终得分,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后,公布评优结果。评价等第最后按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形成等第结论。优秀档次人数确认按教育局文件要求,以学校总编制人数15%来划分。总分数占前15%的人员为优秀等第,有违反一票否决者当年绩效考核等第为不称职,其余人员绩效考核都为称职。特殊情况由学校党总支研究决定。

  六、以下情况之一者绩效考核不称职

  1、搬弄是非,无理取闹,影响安定团结者。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不良影响者。

  2、有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受到上级或学校行政处分,或有作风不正以及有不廉洁行为,影响恶劣者。

  3、造成重大教学事故实行一票否决。

  4、违反上级文件精神,触犯禁令,造成不良影响者,实行一票否决。

  5、因主观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者。

  七、监督与仲裁机构

  学校党总支和教工代表大会。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14

  根据区教育局20xx年度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校具体情况,特制定20xx年xx中学考核工作方案。

  一、考核范围:

  本年度在职在编的教职工,支教人员、借出人员、调入人员(本年度退休人员不参加考核)。

  二、考核办法:

  本次考核采用个人申报、小组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小结(申报)-述职-小组民主测评(包括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组织推荐-领导组考核-确定等次-公示-上报审核。个人总结考核表一份,自制表格要求与原表保持一致。

  三、考核要求:

  1、不能以票定等,要德能勤绩全面衡量,由考核领导组综合考虑确定等次。坚持正确导向,不搞平衡、不搞轮流坐庄。要向踏实工作、不搞关系而工作实绩好的同志倾斜,树立学校正气,彰显人品,提高表彰奖励含金量。

  2、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地搞好考核工作,各等次考核结果公示天,不定等次及不合格人员的确定要慎重,要有证据。对优秀、不合格有异议要及时向学校考核组反映,便于核实处理及反馈,杜绝事后信访。

  四、政策说明:

  一是优秀比例在总人数的1%以内(学校20xx年度四星高中创建成功,比例由原12%增加至1%),计算时采用去尾法,不得突破;二是嘉奖在本年度内“优秀”产生,人数为总人数的8%以内。区教育局希望各单位正确掌握政策导向,把真正优秀的同志考核出,其余依然按照通州区教育局97年(271)号精神执行。

  五、考核等级:

  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未参加考核,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等次;擅自离岗、经常旷职、学校处分的人员、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考核的人员,经考核领导小组集体评议,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也可以定为基本合格、不定等次、不合格。

  六、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建立20xx年考核领导组。

  领导组由李达、羌达勋、黄学恭、薛军、孙钢、蔡国锋、黄京宁、周汉平、赵建兵、顾锋杰、管建新、张卓鹏等同志组成,李达同志任组长。

  七、时间部署:

  1月9日领导组筹备会议,讨论考核相关工作;1月11日前完成个人小结;初定1月12日分组进行个人述职和民主测评(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由领导组安排进行);述职测评结束后各组将个人考核表和民主测评表交校长办公室刘主任汇总;1月1日领导组综合考核,确定人员等次;1月14日~xx日优秀、嘉奖人员公示;1月17日考核表、汇总表、等次表送教育局监察科审核。

  八、人员分组:

  (见附一)

  九、各组召集人、评优指标及述职地点:

  (见附二)

  十、基础评优

  指标是各组推选优秀的.上限指标,不得突破,按指标上报的同志必须在德、能、勤、绩等方面表现优秀,否则,经过考核领导组综合考评将会被淘汰,造成指标的浪费。各组名单上报后,考核领导组还将参照主管领导的意见,对各组推荐人选、个人自荐、组织推荐人选进集体评议(所有推优人员均需从校办领取《20xx年度考核工作教职工工作情况一览表》填写,14日前交校办),最后按照教育局下达学校的指标进行综合考虑最后确定优秀人选并公示。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15

  生产管理工作,岗位本职工作加上绩效的长期监督管理,促使员工长期努力工作,做实做细。唐山生产管理咨询公司宏智瑞达企业管理,以下介绍某公司仓库帐管员绩效考核方案:

  对仓库帐管员的考核,主要包括工作业绩、制度遵守、出勤、合理化建议四部分,其中,制度遵守、出勤为扣分项,而合理化建议则为加分项。

  1、账务登记差错率。

  权重25%;考评办法:

  ①目标值为0,达到目标值,得满分100分;

  ②差错率每提高1%扣xx分,差错率超过5%时记为0分;信息来源:仓储经理、财务部的'检查记录。

  2、账务卡核对工作按时完成率。

  权重20%,考评办法:

  ①账务卡核对工作100%按时完成,得满分10分;

  ②每降低1%扣除xx分,低于95%使记为0分;信息来源:仓储经理、财务部的检查记录。

  3、财务数据按时记录入准确率。

  权重15%,考评办法:

  ①目标值为100%,达成目标值得满分100分;

  ②每降低1%扣xx分,及时率低于95%时记为0分。信息来源:仓储经理、财务部的检查记录。

  4、仓储财务报表质量。

  权重20%,考评办法:

  ①报表内容全面、数据准确真实,得满分100分;

  ②报表内容有缺项或数据不真实,每发现一次扣xx分,发现次数超过3次,该项考核记为0分;信息来源:仓储经理、财务部的检查记录。

  5、仓储财务报表编制及时率。

  权重10%,考评办法:

  ①目标值为100%,达到目标值,得满分100分;

  ②每降低1%扣xx分,及时率低于95%时记为0分。信息来源:仓储经理、财务部的检查记录。

  6、财务资料完整率。

  权重10%,考评办法:

  ①账务资料无缺失、无破损,得满分100分;

  ②每出现一次公司规章制度,扣xx分;信息来源:仓储经理、财务部的检查记录。

  7、制度遵守情况。

  按照实际分数扣分。考评办法:

  ①每违反一次仓储作业规章制度,扣xx分,

  ②每违反一次公司规章制度,扣xx分,信息来源:仓储经理检查记录、公司违纪处理罚单。

  此外还有出勤情况、合理化建议方面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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