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制度【通用】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药品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药品管理制度1
高危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至关重要。它能:
1. 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2. 防止财产损失,降低运营成本。
3. 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感,维护企业形象。
4. 符合法规要求,避免因违规导致的法律风险。
5. 增强企业的风险管理能力,提升竞争力。
药品管理制度2
药品质量事故管理制度旨在确保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的安全,预防和控制药品质量问题的发生,保障公众健康。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药品质量事故的定义与分类
2. 事故报告与通报机制
3. 事故调查与分析
4. 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5. 责任追究与处罚规定
6. 预防措施与持续改进
内容概述:
1. 定义与分类:明确药品质量事故的范围,如药品质量问题、不良反应、召回事件等,并根据影响程度进行分类。
2. 报告机制:设立及时、准确的事故上报流程,包括内部报告和向监管机构报告的规定。
3. 调查分析:制定详细的事故调查程序,包括现场勘查、证据收集、原因分析等。
4. 处理程序:规定事故应对策略,如产品隔离、召回、销毁等,以及与受影响方的`沟通与赔偿。
5. 责任追究:确定在事故中涉及的个人和部门的责任,并设定相应的处罚标准。
6. 预防措施:强调质量管理体系的完善,包括质量风险评估、员工培训、设备维护等。
药品管理制度3
一、药品进货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从加盟连锁 公司或受公司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购货。
二、严禁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
三、在接受配送中心统一配送的药品时,应对药品质量进行逐批 检查验收,按送货凭证的相关项目对照实物,对品名、规格、批号、 生产企业、数量等进行核对,做到票货相符。
四、验收时如发现有货与单不符,包装破损,质量异常等问题, 应及时报告公司销售和质量管理部门, 在接到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退 货通知后,再作退货处理。
五、验收进口药品,应有加盖红色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 《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药品应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
六、药品验收合格,质管人员应在送货凭证上签上“验收合格” 字样并签名或盖章。
七、药品购进票据应按顺序分月加封面装订成册,保存至超过药 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药品陈列管理管理制度
一、陈列药品的货柜及橱窗应保持清洁卫生,符合药品陈列环境 和存放条件,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二、应配备检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如:温湿度计,空调 或风扇等。
三、陈列药品应遵循药品分类管理的原则,药品与非药品,处方 药与非处方药,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品与一般药品,中药材、 中药饮片与其他药品应分开存放,并按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分类 摆放。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
四、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陈列方式。
五、危险品不应陈列,确需要陈列时,只能陈列空包装。
六、 须设置拆零药品专柜, 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药品专柜。
七、每月应对药品陈列的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 问题要及时整改。
药品销售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一、在销售药品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 制度,向顾客正确介绍药品的功能、用途、使用方法、禁忌等内容, 给予合理用药指导,不得采用虚假和夸大的方式误导顾客。
二、药品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方式进行销售。
三、过期失效、破损、污染、裂片或花斑、泛糖泛油、霉烂变质、 风化潮解、虫蛀鼠咬等不合格药品严禁上柜销售。
四、处方药须凭医师处方调配或销售。审方员应对处方内容进行 审核,处方审核完毕审方员应在处方上签字。处方调配或销售完毕, 调配或销售人员应在处方上签字,并向顾客交代服用方法、用药禁忌 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处方调配程序一般分审方、计价、调配、复核和 给药。
五、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 处方审方员应当拒绝调配或销售。如顾客确需,须经原处方医师更改 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或销售。
六、销售处方药应收集处方并分月或季装订成册,顾客不愿留存 处方,应按要求作好处方药销售记录。收集留存的处方和处方药销售 记录保存不得少于两年。
七、药品销售应按规定出具销售凭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合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定点零售药店,是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定,并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药品销售服务的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门店)。
第三条?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择优选定和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全市定点零售药店的政策制定、规划设置、资格确定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定点资格的初审和监督管理等工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物价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准入条件和程序
第五条?定点零售药店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三)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
(四)具备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用药、24小时提供服务的`能力;
(五)营业时间内至少有一名药师在岗.营业人员需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合格;
(六)严格执行医疗保险法规政策,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设备。
第六条?下列零售药店不得申请定点零售药店资格:
(一)固经营假劣药品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行政处罚的;
(二)停业整顿的;
(三)未取得定点资格擅自从事医疗保险业务被查处的;
(四)曾经被取消定点资格的。
第七条?申请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应当填写《东营市医疗保险
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书》,并如实提供下列材料:
(三)房屋产权所有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
(四)工作人员名册、劳动合同和执业证书等;
(五)与医疗保险相适应的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及管理设备清单:
(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证明;
(七)符合定点标准的其他证明。
第八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零售药店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爱理的决定。初审通过的,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组织现场考察结合相关情综合确定初选结果,并公示1?0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复核.统一下发预选通知。
第九条?取得预选资格的零售药店.应当按要求参加医疗保险政策培训和考试.做好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联网工作.经验收合格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审核确定.取得定点资格.并与相关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有效期为三年的服务协议.开展医?疗保险服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社会公布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由于自身原因取得定点资格六个月内未开展医疗保险服务的.视为自动终止定点资格;未经批准的,不得使用医疗保险信息网络系统资源。
第三章?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
第十条?定点零售药店资格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内,定点零售药店应当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重新审查,符合条件的,换发新证;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定点资格,收回证书。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终止定点资格。
第十一条?定点资格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
第十二条?定点零售药店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单位性质、经营范围、经营地点等事项时,应当在其《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一个月内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变更;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定点资格。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终止定点资格。
第十三条?定点零售店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要位置悬挂医保定点标识、投诉举报咨询电话及社会保障卡使用操作程序.确保参保人员及时了解医保业务规程。
第十四条?定点零售药店应当成立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做好定点医疗服务管理工作.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一)制定本药店有关医疗保险的规章制度、操作规范和工作流程;
(二)审查本药店与医疗保险有关的服务行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三)对相关人员进行医疗保险业争知识和政策培训,(四)核实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卡等有关证件;
(五)按要求及时、准确地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参参保人员的有关票据;
(六)接受参保人员政策咨询;
(七)完成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五条?社会保障卡中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是社保基金的组成部分,在定点零售药店的使用范围为参保人员的医疗消费,包括国药准字类药品、中药饮片.卫生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生产的消毒用品.一次性医用材料、医疗器械以及推荐给家庭使用的理疗产品,卫食健字、国食健字类保健品。
定点零售药店应当严格遵守社会保障卡使用规范和操作规程.及时、准确地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上传销售物品的名称、单价、数量,规定范围以外的物品不得刷社会保障卡结算。
第十六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每年进行一次综合检查。
第十七条?定点零售药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
(一)营业时间内药师不在岗的;
(二)使用社会保障卡购药价格高于现金购药价格的;
(三)未明码标价售药的;
(四)取得定点资格后擅自改变申报条件.但未办理变更手续?的。
(五)套取社会保障卡现金、刷卡结算规定范围以外物品的;
(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其他违规情形。
第十八条?定点零售药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取消其定点资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解除与其签订的服务协议。并依法追究责任:
(一)经营假劣药品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培予行政处罚的;
(二)为未取得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提供医保刷卡结算业务的;
(三)拒不配合监督检查-不参加年度审核或者年度审核不合格的;
(四)限期整改不合格或者整改后再次发生违规情形的;
(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其他严重违规情形。
第十九条?国家工作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药品管理制度4
为了进一步规范新药申购行为和药品淘汰工作流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药事工作原则,经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药事会)研究,制定如下新药申购与药品淘汰工作制度。
一、新药的申请、采购
(一)新药的定义
1.我院未使用过的药品。
2.正在使用的药品,因临床治疗需要改变给药途径、剂型、规格、品牌的品种。
3.因各种不良事件停用一年以上的药品。
(二)新药申请的条件
1.北京市医疗机构集中招标采购中标品种;
2.国家一类新药;
3.进口专利药品;
4.我院没有的通用名药品(优先考虑《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品种);
5.相同通用名而不同给药途径的品种;
6.已有相同或相似的品种,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品种,如有较大的价格差距,可保留一个专利品种和一个国产品种。使用范围窄、使用量少的药品一般不再受理相同品种不同厂家的申请,相互替代除外。
以上新药申请的条件应在卫生部要求的“一品两规”的控制范围,如因特1
殊诊疗需要的药品剂型和规格经药事委员会讨论研究后,可适当考虑第三品规。
(三)新药申购工作流程和要求
1.临床科室使用新药必须进行申请,并经药事会审议、票决。
2.各临床科室可以根据下列因素的变化情况,由科主任召开核心医师会议(不得少于3人),认真研究、论证,慎重提出新药使用申请,并按要求填写xx医院新药使用申请表,所有参会人员均应签字确认。
(1)相关政策法规的变化,如政府集中招标、一品两规;
(2)医药科技新的发展趋势,如新疗法、新药或新剂型;
(3)xx医院现用药品情况;
(4)药品市场变动状况,如某药品停止生产或供应。
3.专科用药须由相应的专科申请。但抗菌药物和中成药需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药剂科组织相关科室专家进行论证,再提交药事会审议。
4.药剂科对临床申请的新药,负责药品质量、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以及该品种全套资质的.审核。新药申请表填写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者,药剂科不予受理;符合条件的新药申请由药剂科整理汇总,报医院药事会开会审批。
5.由于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对医院的药品品种数有总量控制的要求,临床专业科室在提出专科用药申请意见的同时,应提出专科用药淘汰品种的意见。
6.药事会召开会议,参会人数要大于或等于全体委员人数的2/3。药事会对新药申请进行逐品种审议,并以投票的方式对每个品种是否引进进行表决。表决凭证在医院纪委监督下统计、汇总、公布。同意引进的票数大于或等于参会人数2/3的药品,经主任委员签字确认,即由药学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采购。
7.药事会在讨论和审核新药申请时,应确定使用范围,即:
(1)准许药品在全院范围内使用。
(2)准许药品在医院门诊、病区或急诊使用。
(3)准许药品使用但限制其使用科室、适应人群或适应症。
8.一些临床使用的廉价药物,如维生素b1片、强的松片等,医药公司有时不能固定一个厂家供应,药剂科采购人员在严格执行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有关规定的前提下,请示药剂科主任后,可以采购其他厂家品种,以满足临床用药需求。
(四)新药使用的临床评价
1.引进的新药6个月后要进行临床评价,其内容包括该药的不良反应监测结果、临床疗效评价结果、药品使用数量等。《新药临床使用评价表》由药剂科下发,临床科室在接到评估表后的1月时间内,组织全科有处方权的医师讨论,填写新药临床评估表后,及时递交药剂科备案。
2.引进的新药6个月内如出现3起以上的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应立即暂停使用,并由当事医师填写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交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同时报药事会,药事会调查后决定是否继续使用。
二、药品淘汰
根据《医疗质量万里行》、《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等文件对医院药品品种数实施总量控制的工作要求,建立药品品种有进有出的动态平衡机制,对药品淘汰工作规定如下:
(一)药品淘汰的范围
1.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批准文号的药品,按规定立即淘汰,不得使用。
2.北京市统一招标采购落标品种,按规定予以淘汰,不再使用。
3.药品在医院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严重违反医院有关行风规定的行为,并经调查属实,由行风办向药事会主任委员报告,立即停止使用该药品,并停止该公司在我院二年的新药申请权利。
4.临床专业科室在提出专科用药申请意见的同时,提出淘汰的专科用药品种。
5.药品虽然有效,但不良反应(主要为毒副反应)大,对患者有不可逆转的危害性。
6.药品虽有一定疗效或疗效较差,但有一定的不良反应(主要为毒副反应),且已有较好的药品可以代替。
7.药品无疗效或疗效不确切,较长时间药厂不生产;
8.虽然已进入医院药品采购目录,但长期(6个月)呆滞不用或用量极少,且已有较好的药品可以代替;
(二)药品淘汰的审批
1.属药品淘汰范围1.2项的药品,由药剂科采购人员填写药品淘汰审批表,科主任审批。
2.属药品淘汰范围3项的药品,由行风办填写药品违规使用调查表,提出淘汰意见,药事会主任委员审批。
2.属药品淘汰范围4.5.6.7项的药品,由使用科室填写药品淘汰审批表,上报药剂科;药剂科负责提请药事会审批。
3.属药品淘汰范围第8项的药品,由药剂科进行用量统计和使用分析,提请药事会审批。
(三)药品淘汰的戒处
科室申请的新药,如因先期调研缺失或利益驱使导致引进的药品呆滞不用
或用量极少,或由于利益驱使导致药品违规使用,第一次由药事会进行警示,出现两次或两次以上将限制该科室新药申请的权利。
三、药事委员会休会期间的药事管理
(一)扩大药品使用范围的管理
药事会休会期间,如临床科室对医院现有药品,有扩大使用范围的需求,请填写《扩大药品使用范围申请表》。属急需品种,经药剂科和主管院长同意后执行;属非急需品种,提请下一次药事会审议。
(二)特殊原因须购药品的管理
药事会休会期间,因下列特殊原因须及时采购的新药,可以采用简化程序进行审批。即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药剂科审查资质、药事会主任委员审批后采购,其申请、审批资料在院纪委备案。
1.药厂停止生产或公司停止供应,医院没有可以替代的药品;
2.因药品不良反应或其它原因我院紧急停止使用,医院没有可以替代的药品;
3.同一通用名药品改变规格;
4.因临床医疗紧急需要,必须及时供应;
5.其他特殊原因。
(三)临时用药管理
临时用药是指临床急救用药、特殊诊疗方案用药(如肿瘤化疗、外请专家会诊方案等)、门诊患者个别用药等。临时用药需遵循以下工作规定:
1.按照《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等文件对医院临时药品品种总数提出了明确要求,医院严格实施总量控制,严格审批,严格程序。
2.临床主任填写《临时紧急特殊用药申请表》,药剂科主任、主管院长、
院长分别同意后,医院纪委签署意见并备案。该申请表一式五份,原件留存院纪委,其他药剂科主任、药库、门诊或病区药房、申请科室各留存一份。
3.坚持卫生部规定的“一品两规”原则,如我院现有该申请药品的同一通用名的其他厂家药品,原则上不再受理该药品的申请、审批。
4.临时用药分个别患者使用和某类疾病使用,前者一次性购入,后者年度内每月限量购入。申请科室主任应负责把临时申请药品使用完毕,但特殊情况除外(如该患者转院或死亡)。
5.遇到临床急救等紧急情况时,临床科室可先填单,药库尽快购入,但事后临床科室一定要补全申请、审批手续。
6.临床科室若希望常规使用该临时申请的药品,需要按新药申请程序,通过医院药事会审批。
7、所有临床进药的申请都是当年有效,年底自动失效。临床若需继续临时使用,必须再提交临时申请。
8.门诊个别患者用药需求,一般指老年或行动不便患者,在北京市三级医院就诊后的处方用药。其每月用药需求一般在十盒以下,并且该药在中标目录内。该患者需要在药剂科填写一份个人用药申请表,同时原则上应该复印北京某三级医院的门诊病历,药剂科方可为其办理个别采购。
药品管理制度5
1、药品召回,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安全隐患,是指由于研发、生产等原因可能使药品具有的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2、药剂科负责药品召回的管理。完善药品不良发应(adr)报告制度及相关制度,建立以质量管理部为中心,各相关部门为网络单元的药品信息反馈、传递、分析及处理的完善的药品质量安全信息体系。
(1)建立药品质量安全信息反馈记录,将信息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
(2)建立和保存完整的购销记录,保证销售花纹路的可溯源性。
(3)质量管理部门配备专人负责药品质量安全信息收集、汇总和处理,并负责对药品质量安全信息的'处理进行归类存档。
(4)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药品,通知药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并通知使用单位召回售出药品,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与评估:
(1)公司有责任和义务配合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有关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提供有关资料。
(2)药品安全隐患调查的内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以包括:
a、已发生药品不良事件的种类、范围及原因。
b、药品使用是否符合药品说明书、标签规定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的要求。
c、药品储存、运输是否符合要求。
d、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批次、数量及流通区域和范围。
e、其化可能影响药品安全的因素。
(3)药品安全隐患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
a、该药品引发危害的可能性,以及是否已经对人体健康造成了危害。
b、对主要使用人群的危害影响。
c、对特殊人群,尤其是高危人群的危害影响,如老年、儿童、孕妇、肝肾功能不全者、外科病人等。
d、危害的严重与紧急程度。
e、危害导致的后果。
4、实施“召回制度”的药品包括三大类:
一是养护发现的在有效期内,产品质量不稳定,可能有质量隐患的药品;
二是由于印刷校对等原因,造成产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药品;
三是确认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药品;
四是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强制实施的药品召回。
5、医院在作出药品召回决定后,第一时间通知到有关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停止销售和使用,同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启动药品召回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召回工作。
6、医院对召回药品处理应当有详细的记录,并向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必须销毁的药品,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在召回完成后,应当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存档备查。
药品管理制度6
健康咨询室管理制度
一、健康咨询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定期消毒。
二、非医务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健康咨询室。
经过允许进入健康咨询室的人员,要听从安排,保持健康咨询室卫生与安静,未经允许不得翻阅有关资料和动用医疗器械及药品。
三、严格执行医疗制度,按常规程序就诊,遵从医嘱,以保证就诊质量。
四、医务人员要遵守医德,文明行医,努力做到:“对待员工细心,回答问题耐心、行医看病诚心”。
五、药品入库严格执行验收制度,每季度清理库存药品,严禁使用过期、失效、霉变和质量问题的药品。
六、健康咨询要有详细登记,坚持合理用药的原则,防止药品浪费。
七、加强对设备(施)的管理,爱护公共财产,并造册登记。
凡个人借用健康咨询室医疗器械的,必须经理批准。
八、医疗废弃物应及时分类清理并按国家规定妥善处置。
九、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每周进行一次健康咨询室及器械消毒。
十、医务人员要经常检查员工的身体状况,做好咨询、保健和流行病的防治工作;
遇有特殊的病症应请示领导。
药品管理制度
一、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到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二、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进货单位、购货数量、日期、生产企业、药物通用名称及有效期。
三、购进药品后必须认真查对及验收,经采购人员及药品验收人员校对后,双方签字才能入库。
四、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坚持经常做好温湿度管理和观测工作,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五、库房及药房要分类储存,分开摆放。
即:
1.药品与非药品分开。
2.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
3.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品种及性质相互影响,易串味药分开。
六、涉及的库房及药房,货架要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打扫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湿、防腐、防污染、防鼠工作。
七、为满足员工要求,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健康咨询室在保持拆零用具清洁卫生的`前提下,把药品拆零后发给来就诊病人。
但在内服药袋上必须清楚的写明药名用量及用法。
八、对拆零后的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能与其他药品混放,拆零专柜短缺的拆零药品应从其他药柜移入,采用即买即拆,并保留原包装。
九、执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1.所有危及生命、致残,直至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不良反应。
2.各种类型的过敏反应。
3.药品投产使用后各种不良反应。
4.一切意外的不良反应。
以上各种不良反应发生都要按规定报告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卫生部门。
药品管理制度7
爆破物品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直接关系到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公共安全,任何疏漏都可能导致严重事故;另一方面,严格的管理制度能提高作业效率,减少因安全事故导致的经济损失,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和良好声誉。
药品管理制度8
1、药品是一种规定了有效期的特殊物质。为了保障临床用药安全有效,防止药品过期失效,造成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药品的采购应根据我院临床用药的需要对购进药品的数量进行科学预计,并应遵循勤购勤销的原则,尽量减少药品库存。采购药品时尽量选择距失效期较远的药品(生物制品不少于六个月、其它药品不少于一年)。
3、按照药品的储存条件,采用避光、干燥、冷藏等措施加以保管。
4、药品的有效期应专门登记,并由科室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定期(每周)到各药房、药库检查并作好登记,发现临近失效期且用量较少的'药品要及时向科室报告,以便各药房间调剂使用。不能调剂或调剂后不能在有效期内用完的品种应及时与药品供应商联系退货事宜。
5、有效期药品应按批号存放,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
6、各药房从药库领取药品时,应控制品种、数量和有效期,既要保障临床用药的需要,又要防止过期失效。
7、药房对距失效期3个月的常用药品不能领用;发给患者带走的效期药品,必须计算在药品用完前有一个月的时间;院内使用的效期药品应在距失效期前1月发出。失效的药品不能发出。
药品管理制度9
不合格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保障品质:通过有效管理,确保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满足客户期望。
2. 提高效率:及时发现问题,减少返工和浪费,提高生产效率。
3. 降低成本:降低因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失,节约成本。
4. 保护品牌:避免因质量问题引发的客户投诉和信誉损害,维护企业形象。
5. 符合法规:符合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避法律风险。
药品管理制度10
酒店物品管理制度对于酒店运营至关重要,它:
1. 降低运营成本:通过合理采购和有效利用,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2. 提升服务品质:保证物品充足、完好,提高客户满意度。
3. 防止资产流失:严格的'管理制度能防止物品遗失和损坏,保护酒店资产。
4. 提高工作效率:明确流程和责任,减少因管理混乱导致的时间浪费。
药品管理制度11
贵重药品管理制度主要涉及药品的采购、存储、使用、报废和监管等环节,旨在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和合理使用,防止浪费和滥用。
内容概述:
1. 药品采购:规定采购流程,包括供应商资质审核、药品质量检验、价格谈判和合同签订等。
2. 存储管理:设定专门的存储区域,确保温湿度控制、防盗设施和定期盘点。
3. 使用规定:制定严格的`处方开具和药品分发制度,保证用药安全。
4. 废弃处理:明确过期、破损药品的处理程序,防止环境污染。
5. 监督与审计:建立内部审计机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并接受外部监管机构的监督。
药品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药品的安全管理,规范各级职责,防止药品质量问题对患者造成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开展所有与药品相关的活动和过程。
第三条公司药品安全工作原则:以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为中心,合法经营、科学管理、依法监管,实现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使用。
第四条公司药品安全工作目标:通过建立健全的制度、完善的管理体系、有效的监管机制,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医药行业秩序良好,提升公司公信力和市场竞争力。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公司负责人:公司负责人是全面负责公司药品安全工作的最高领导,对公司药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药品安全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公司药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和指导药品安全队伍开展工作。
第七条药品安全员:具体负责公司药品安全管理的执行工作,需要参加药品安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八条部门负责人:各职能部门领导是本部门药品安全的具体责任人,需要负责本部门药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药品经营负责人:负责所辖药品经营场所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使用。
第十条仓库管理员:负责所管理药品仓库内药品的存储、保管和出库等工作。
第三章药品生产
第十一条公司药品生产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十二条公司药品生产必须遵守GMP要求,生产车间应设置门禁、通风、消毒等措施,保证药品生产环境洁净。
第十三条生产车间应设立药品生产记录室,对生产过程进行实时记录。
第十四条生产车间应设立药品检验室,对原料药、辅材和成品进行日常检测。
第十五条禁止在生产车间内饮食、吸烟、嚼口香糖等不健康行为。
第四章药品流通
第十六条公司药品流通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十七条公司药品经营场所应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监控、温湿度控制、防火防潮等设施。
第十八条药品经营场所应有专业人员进行药品存储保管工作。
第十九条进行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应当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备所经营的药品品种、数量、进货来源等信息。
第二十条对进货药品,经营者应当要求供货方提供合格证明和质量承诺书等相关资料。
第五章药品使用
第二十一条药品使用者应以医师的处方或者医疗机构的成药、制剂的购销合同为依据,规范用药。
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药品使用管理制度,确保用药合理有效。
第二十三条药品使用者应当根据药品说明书和医生指导正确使用药品。
第二十四条药品使用者应当注意药品储存条件,药品过期应及时报废。
第六章药品安全事件的处置
第二十五条出现药品质量问题或者其他药品安全事件,公司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报告和上报工作。
第二十六条对于药品不良反应,公司应收集相关信息并及时报告药品监管部门。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药品安全事件的,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八条涉嫌违法经营的,公司将依法报警,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九条在实际执行中,可能出现以下10个纠纷问题,法律途径解决方案如下:
1.药品质量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对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并要求赔偿损失。
2.药品误用: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药品使用管理制度,并对患者进行充分告知,如有医疗事故发生,责任人要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3.药品仿冒、假冒、劣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规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要求赔偿损失。
4.企业违反GMP规定:由药品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责令整改。
5.违法广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广告进行制止并进行行政处罚。
6.药品价格问题:由药品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监管,如涉及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据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7.医疗机构违规销售药品: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进行处罚和处理。
8.药品批准上市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规进行审查和评估,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药品予以排除。
9.药品无证生产、经营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规予以取缔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0.经销商未按规定提供质量保证书:药品监管部门要求经销商
按规定提供质量保证书,并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为了保证合同严谨性,应与本合同共同签署的相关文档如下:
1.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2.产品检验报告书
3.产品生产许可证
4.产品出厂合格证明
5.其他相关法律文件和规定。
以下是标准的文档范本:
相关文档清单:
1.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2.产品检验报告书
3.产品生产许可证
4.产品出厂合格证明
5.其他相关法律文件和规定。
签署各方应在签订合同之前对以上文件进行全面审查,并确保所提供的所有文件真实、合法、有效。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拒绝或未能提供上述文件的,均视为违约行为,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药品管理制度13
养护队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养护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程设施的长期稳定运行。其主要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岗位职责明确:定义每个队员的工作范围和责任,确保任务分配合理。
2. 工作流程规定:设定从日常巡查到故障处理的标准化作业流程。
3. 安全管理:强调安全操作规程,预防事故的'发生。
4. 设备管理:规定设备的使用、保养和维修程序。
5. 培训与发展:定期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升队员的专业能力。
6. 考核评估:设立绩效考核标准,激励员工提高工作质量。
内容概述:
1. 人员配置:确定养护队的人力资源需求,包括人员数量、技能要求等。
2. 工作计划: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工作计划,确保养护工作的有序进行。
3. 紧急响应机制:建立快速应对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理流程。
4. 质量控制:实施质量检查和监督,保证养护工作的效果。
5. 信息记录:规范工作日志和报告的编写,以便追踪和分析工作进度。
6. 采购与库存管理:对所需材料和工具进行采购和库存管理,确保供应充足。
药品管理制度14
(一)医疗质童管理
考核与评价要点
1.考核医院是否建立医院、科室两级医疗质量管理组织,院长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定期专题研究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工作,科主任全面负责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2.考核医院医疗质量管理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全面医疗质量管理,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和评价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严格监管记录,定期分析,及时反馈,落实整改。建立多部门医疗机构质量管理协调机制。
3.考核医院建立的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包括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伦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
会和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等,是否定期研究医疗质量管理等相关问题,记录质量管理活动过程,为院长决策提供支持。
(二)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
考核与评价要点
1.考核医院建立切实可行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并组织实施。2.考核医院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诊疗规范和指南,强化“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训。
3.考核医院建立医疗风险防范、控制和追溯机制,按规定报告医疗不良事件,不隐瞒和漏报。
4.考核医院管理层能够应用全面质量管理的原理,结合工作实际,通过适宜方法及质量管理技术工具开展持续质量改进活动。
5.考核医院定期进行全员医疗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医疗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全员医疗质量管理与改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
6.考核医院建立医疗质量控制、安全管理信息数据库。
(三)医疗技术管理
考核与评价要点
1.考核医院提供与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医疗技术服务,是否符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要求,符合诊疗科目范围,符合医学伦理原则,技术应用保障安全、有效。
2.考核医院医疗技术管理符合规定,建立健全医疗技术和人员资质准人、分级管理、监督评价和档案管理制度。
3.考核医院是否建立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对新开展医疗技术的安全、质量、疗效、费用等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管理和评价,及时发现医疗技术风险,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4.考核医院科研项目的医疗技术符合法律、法规和医学伦理原则,按规定审批。在科研过程中,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签署知情同意书,保护患者安全。
5.考核医院不应用未经批准或已经废止和淘汰的技术。
(四)住院诊疗管理与持续改进
考核与评价要点
1.考核医院是否由具备执业资质的医师、护士,按照制度、程序与病情评估结果为患者提供规范的服务。
2.考核医院由上级医师负责评价与核准住院诊疗(药物、手术价人、康复)计划/方案的适宜性,并记人病历。
3.考核医院应用诊疗指南、常规和临床路径指导临床诊疗工作,使诊疗流程标准化;实施单病种质量指标管理和监控临床诊疗质量。
4.考核医院是否建立规范的院内会诊管理制度,明确会诊责任,提高会诊质量和效率。
5.考核医院能否为出院病人提供详细的出院医嘱和康复指导意见。
(五)手术治疗管理与持续改进
考核与评价要点
1.考核医院施行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规范,责任到每一位医师,有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的机制。
2.考核医院实行患者病情评估与术前讨论制度,遵循诊疗规范,制定手术
方案,依据患者病情变化和再评估结果调整诊疗方案,均应记录在病历中。3.考核医院患者手术的知情同意内容,包括手术目的、风险以及其他可能选择的治疗方案等。
4.考核医院完成患者的手术前评估与术前各项准备后,方可不达择期手术与介人医嘱(急诊抢救手术除外)o
5.考核医院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选择与使用时机是否符合规范。6.考核医院手术的全过程,应及时、准确地记录在病历中。
7.考核医院做好患者手术后治疗与护理计划工作,并记录在病历中。8.考核医院加强“二次手术”管理,是否建立“非计划再次手术”的监测、原因分析、反馈和控制体系。
9.考核医院建立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有急诊手术管理措施。
(六)麻醉与镇痛治疗管理与持续改进
考核与评价要点
1.考核医院实行麻醉与镇痛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规范,责任到每一位医师,有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的机制。
2.考核医院实行患者麻醉与镇痛前病情评估制度,制定治疗计划仿案,风险评估红果记录在病历中。
3.考核医院患者麻醉与镇痛前的知情同意,包括治疗风险、优点及其他可能的选择
4.考核医院实施麻醉与镇痛操作的全过程必须记录于病历嘛醉单中。5.考核医院麻醉后复苏管理措施是否到位,监测、记录麻醉后病人的恢复状态。
6.考核医院是否建立术后镇痛管理的规范与程序,能有效地执行。
7.考核医院麻醉管理团队与镇痛工作质量和安全管理规章、岗位职责、各类麻醉术操作规程、质量指标来确保患者麻醉安全。
8.考核医院针对术中输血适应症,开展自体血回输、提高成分输血比例、节约用血;建立麻醉科与输血科的有效沟通,输血量与输血种类科学合理,确保输血安全。
(七)门诊管理与持续改进
考核与评价要点
1.考核医院门诊布局合理,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服务环境和就诊的程序,以及保障患者能够获得门诊范围内连贯的可及的服务。
2.考核医院依据工作量及需求,合理配置专业技术人员,落实普通门诊、专科门诊、专家门诊职责,提高门诊诊治能力。
3.考核医院是否制定门诊质量管理制度与质量控制指标,定期对门诊诊疗质量进行评估。
4.考核医院对每一位就诊的门诊患者均应写好诊疗记录,书写规范,符合质量控制要求。
5.考核医院是否制定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处理预案,提高快速反应能力。6.考核医院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和报告制度的落实。
(八)重症医学管理与持续改进
考核与评价要点
1.考核医院重症医学科布局、设备设施、专业人员设置及医院感染控制符合《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要求。
2.考核医院对重症监护病人人住、出科实行“危重程度评分”,定期评价收住患者的适宜性及临床诊疗质量,并能以此评价改进措施的有效性。3.考核医院医师与护士实行资格、技术能力准人管理。
4.考核重症医学科各项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对紧急事件处理的反应性。
5.考核医院感染监控管理对重点项目(如呼吸机相关性肺炎、血管内导管所致血行感染、留置导尿管所致感染、气管插管彻开置管操作后肺炎、血液灌流随析相关感染)有预防与监控方案、有质量控制指标,并能得到切实执行。
(九)急诊管理与持续改进
考核与评价要点
1.考核医院急诊科布局、设备设施、急诊专业人员设置及医院感染控制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章制度的要求。
2.考核医院急诊医务人员经过专业训练,能够胜任急诊工作,急诊抢救工作由主治医师以上(含主治医师)主持或负责。
3.考核医院急救设备、药品处于备用状态,急诊医护人员能够熟练、正确使用各种抢救设备,熟练掌握心肺复苏急救技术。
4.考核医院加强急诊质量全程监控与管理,落实核心制度,尤其是首诊负责制和会诊制度,急诊服务及时、安全、便捷、有效,提高急诊分诊能力,建立急诊紧急救治“绿色通道”,科室紧密协作。建立与医院功能任务相适应的重点病种(创伤、急性心肌梗死、心力衰竭、脑卒中等)急诊服务流程与规范,保障患者获得连贯性医疗服务。
5.考核医院加强急诊留观患者的管理,提高需要住院治疗急诊患者的住院率,急诊留观时间平均不超过48小时。
6.考核医院对每一位就诊的急诊患者均有完整的急诊治疗舱救记录,书写规范,符合质量控制要求。
(十)感染性疾病管理与持续改进
考核与评价要点
1.考核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严格执行门诊患者预检分诊制度。
2.考核医院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和医源性感染。3.考核医院是否有专门部门或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并按照规定进行网络直报。
4.考核医院是否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十一)康复治疗管理与持续改进
考核与评价要点
1.考核医院根据医嘱进行康复治疗的适应症评估。
2.考核医院选择适宜的康复疗法。
3.考核医院正确评估康复治疗效果。
(十二)药事和药物使用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
考核与评价要点
1.考核医院所有药事管理工作均符合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规章标准的要求;建立医院药物治疗(临床药学)组织。
2.考核医院是否建立药品使用管理制度,特别是特殊药品的管理。
3.考核经合理遴选的本机构基本药物目录药品的贮备,能保障临床诊疗需要,制定有效控制药品质量的制度和措施。
4.考核药剂科正确、安全的贮备药品;药品的调剂和制剂都要在安全、清洁的环境中进行。
5.考核医院所有处方或用药医嘱在转抄和执行时都应有严格核对程序,并签字。
6.考核医院在开具与执行注射剂的医嘱或处方时要注意药物配伍禁忌。7.考核临床医师、药师、护士遵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治疗指南,合理使用药品。做到使用正确的药品和剂量,正确的给药途径、方法及合理的治疗方案,并有可行的监督机制。
8.考核医院是否建立安全输液操作规范及预防输液反应预案,提倡输液药品集中配制。
9.考核医院是否建立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和程序,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要在病程记录中记载。
l0.考核医院临床药师能否为医护人员、患者提供合理用药信息及相关技术服务。
(十三)临床检脸质童管理与持续改进
考核与评价要点
1.考核医院为患者提供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临床检验服务,且所有服务项目均符合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规章标准的要求。
2.考核医院有实验室安全程序、制度及相应的标准操作程序,遵照实施并记录。
3.考核医院由具备临床检验专业资质的人员进行检验质量控制活动解释检查结果。
4.考核医院检验报告及时、准确、规范,制定严格审核制度。
5.考核医院临床检验医师能解释临床检查检验结果,为临床医师提供合理使用实验室信息的服务。
6.考核医院落实全面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按照规定开展室内质控、参加室间质控;对床旁检验项目按规定进行严格比对和质量控制。
(十四)病理质童管理与持续改进
考核与评价要点
1.考核医院病理科设置符合《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要求,为患者提供满足临床工作需要的病理诊断服务,且所有服务项目均符合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规章标准的要求。
2.考核医院制定并遵守医院感染控制与环境安全管理与措施、遵照实施并记录。环境保护及人员防护符合规定。
3.考核医院由具备病理专业资质的人员制作冰冻、石蜡切片,其质量与时限符合相关规定。
4.考核医院落实全面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并按照规定开展活动。
5.考核医院病理医师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病理诊断报告,有严格审核制度。
6.考核医院临床病理医师能够解释病理检查结果,为临床诊断提供支持服务。
药品管理制度15
医院药品拆零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 确保药品安全:防止药品在拆零过程中受到污染,保证患者用药的安全性。-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通过拆零满足小剂量需求,减少药品浪费。- 保障药品质量:严格的`管理制度可以防止药品过期、变质,保证药品质量。- 提升医疗服务水平:规范化的流程能提高药品发放的准确性和效率,提升患者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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