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管理制度

时间:2024-12-06 16:55:25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施工管理制度(范例1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施工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施工管理制度(范例15篇)

  施工管理制度 篇1

  安全教育制度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项目部务必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挡卡;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务必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职责。

  2、各级安全教育具有针对性,对待各班组不可千篇一律,应付差使。

  3、项目部要经常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通过学习到达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目的。

  4、要坚持开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资料、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结上周安全工作状况,根据本周工作状况提出和强调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时也有针对性的选学一些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活动的目的、资料及具体安排,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占用安全活动日时间召开其它会议和进行其他工作。

  5、对新入场的职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务必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证上岗的特种专作业人员,项目部务必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上岗前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7、职工更换工种或从事第二工种作业时,项目部务必重新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施工当中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和新工艺方法时,项目部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到达最佳状态。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检查的资料: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状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安全检查的方法:

  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三、项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检查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各施工队每一天检查,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生产班组对各自所处环境的工作程序要坚持每日进行自检,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四、突击检查:

  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五、专业性检查:

  针对施工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如: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等,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

  六、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检查:

  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汛;针对重大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认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七、经常性检查:安全职能人员和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标准施工正常进行。

  八、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处理:

  各种类型的检查,务必认真细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事故隐患台帐,重大事故隐患要填写事故隐患指令书,落实专人限期整改。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严格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因工伤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把安全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根据我企业实际状况,特制定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如下:

  1、工程开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工程特点、所处地理环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报上级有关技术、安全部门批准。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务必认真贯彻执行。

  2、工程开工时,由总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向组织施工的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执行者了解其道理,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打下基础。

  3、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工地项目经理要组织施工员向实际操作的班组成员将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作详细讲解,并以书面形式下达班组。

  4、施工员根据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安全设施、设备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实施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职责人落实到班组、个人、履行签字验收制度。

  5、施工现场的生产组织者,不得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私自变更,如由合理的推荐,应书面报总工程师批准,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贯彻执行。

  6、安全职能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的对工地实施状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作业前,项目部务必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档卡。

  2、项目部务必同各作业班组长和职工签定安全生产职责合同,并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务必履行签字手续。

  3、每一天上班前,各作业班组长务必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全面而又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主要强调当天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检查职工的安全防护用品佩带状况,观察和了解职工当天的情绪和心理状态。

  4、对施工机械、机具,在投入正常运行前,务必进行二查:一查其安装是否正确,是否有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保护措施;二查其性能是否正常,按先检修后运行的操作程序操作,个性是容易发生事故隐患的机械,务必在班前进行检修、检查其安全状态,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机维修,修好试机正常后在使用。

  5、凡班前酗酒者,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凡是不具备上岗作业条件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6、项目部班前安全活动务必有书面记录,由项目安全员签字确认,企业安全管理科进行监督检查。

  安全值班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我项目部的实际状况,制定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一、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制度:

  项目经理部成员,都务必轮流坚持安全值班,每人一周时间。在值班期间,尽职尽责作好安全管理工作详细检查各作业面的安全生产状况,发现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整改。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穿拖鞋等状况,按处罚规定给予处理。值班期间,上下清查人数,凡工地有加班加点的人作业,值班人不得离开现场。参加值班期内发生的工伤事故调查、分析、作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

  二、工地看场人员安全职责:

  工地看场人员,除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外,应对进现场的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清查发现有新增人员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汇报。并在工地门口设安全监督岗,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拖鞋、带小孩者,有权制止,不得让其人进入施工现场。

  三、各级值班人员,务必尽职尽责,作好安全值班工作,在值班期间,擅离岗位,不负职责,导致发生事故,将追究值班人员的直接安全职责。

  1、严禁穿木屐、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2、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蓝及提升架井口和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3、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及驳接、拆除电线、电器。

  4、严禁在操作现场玩耍、吵闹和从高处抛郑材料、工具、砖石、砂泥及一切物体。

  5、严禁土方工程的偷岩取及不按规定放破或不加支撑深基坑开挖施工。

  6、严禁在没栏杆或其他安全措施的高处作业和在单行墙面上行走。

  7、严禁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同时进行上下交叉作业。

  8、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9、严禁在高压电源危险区域进行冒险作业及不穿绝缘水鞋进行机动水磨石操作;严禁用手直接拿灯头,电线移动操作照明。

  10、严禁危险品、易燃品、木工棚场的现场仓库吸烟、生火。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实施细则

  有生产,就存在安全,安全生产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为了强化安全管理,根据我项目部实际,特制定安全奖罚制度实施细则如下:

  一、劳动安全纪律部分:

  1、进入施工现场务必戴好安全帽。任何工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一人次罚款50元,班组成员中有三人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200元,五人以上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1000元;帽壳已坏,不起安全防护作用,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一人连续被罚三次以上,将停工学习,因不戴安全帽而发生了轻伤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自负。

  2、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班组成员一次有三人被处罚,罚班组长100元。

  3、酒后人员严禁作业,如发现酒后作业人员每一人次罚款50元,酒后作业发生任何事故后果自负,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担经济职责外,将视其情节追究其法律职责。

  4、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发现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每一人次罚款20元,因小孩年幼无知而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职责由监护人自负,因乱动机械设备而造成经济损失者,由监护人全部负责。

  5、严禁机械工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发此刻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每一人次罚款20元,处罚后仍不改正者,加倍处罚。

  6、木工、易燃作业处严禁吸烟发现吸烟者,每一人次罚款20元。

  二、临时用电部分:

  1、施工现场线路架设务必贴合规范要求,有一处不设横杆,不用绝缘子、线路一把抓,罚款20元。

  2、闸刀保险丝务必匹配,有一处保险丝用铝丝、铜丝代用,罚款50元。

  3、总配电箱、闸刀箱不加锁,下班后不拉闸,无防雨措施,一处每次罚款20元;

  4、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线路不使用、安装漏电保护器,一处罚款20元;

  5、电气设备有按规程作接零保护,接地接零不贴合规范要求,罚款20元。

  6、临时照明线路高度不符和要求,动力、照明线路透过金属脚手架无绝缘隔离保护,线路拖地,老化破皮,漏电等发现一处罚款10元。

  三、机械设备部分:

  1、手持电动设备在使用时不用防触电的个人防护用品,发现一处罚款20元;

  2、操作木工电锯、平刨带手套者,每一人次罚款10元。

  3、操作木工电锯不用防护挡板,操作木工平刨不用护指键推板、推棍每一人次罚款10元。

  四、基槽边防护部分:

  1、二米以下基槽不设防护支护,不设围挡,每10沿长米,扣罚架子工班组长10元;

  五、其它部分:

  1、木工支模板,将支撑顶在脚手架上,引起外架变形、倾斜,每10沿长米,扣罚班组长20元;

  2、未经施工管理人员同意,私自将支护、围挡拆除,每一处扣罚拆除者所在班组长20元。

  3、因工作职责心不强,损坏安全防护设施、防护装置、安全宣传标牌者,按损坏实物原值加倍罚款,从工资中扣除。

  4、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向基槽内抛物件,发现一次,罚款20元,造成事故者,究其刑事职责;

  奖励:

  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安全生产个性奖”其条件如下:

  ⑴生产管理人员:

  1、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制,尽职尽责搞好安全工作,部违章指挥。

  2、所管工种班组全年无因工伤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设备事故;

  3、所管工种班组坚持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做到无伤害,无违章操作现象;

  4、坚持对所管工种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强,现场安全管理资料齐全;

  5、所管工程项目安全达标到达全优良标准。

  ⑵生产工人:

  1、能够认真学习,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到三不伤害,无违章操作现象;

  2、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为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献计献策;

  3、坚持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全年无事故;

  4、在紧急关头排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了人生伤亡事故;

  安全罚款用于安全奖励基金,不得挪作他用;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每年评比一次,年终给予;安全生产个性奖可随时奖励。

  施工用电管理职责制度

  1、由组长组织对现场所有用电设备、线路、保护系统等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安排专职电工进行维修。

  2、副组长每一天进行巡检,对出现的用电隐患及时记载,限期让专职电工进行整改。

  3、组员及其他管理人员配合组长和副组长的检查工作,并在节假日前后、大雨、大风后和平时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组长和副组长汇报,把一切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施工用电安全防火制度

  1、非专业工作人员,严禁乱动电器设备。

  2、各操作人员使用各种电气设备时,务必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电工的.安全技术指导。

  3、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操作证得人员进行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工作。

  4、现场管理人员应重视电工提出的有关安全用电的合理化推荐,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电工违章作业。

  5、专业电工务必认真执行各有关规定和规程,自觉抵制来自任何方面的违章作业指令。

  6、专业电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操作用电行为,必要时可向有关部门报告。

  7、专业电工应端正工作态度,主动配合用电作业者共同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1、所有电气操作人员务必持证上岗。

  2、在作业前应检查所有绝缘状况,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人使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3、电气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发现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沙灭火。

  5、在安装自动空气开关等有回到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电位置,再作安装。

  6、多台配电箱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7、安装照明线路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务必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8、外电杆架线,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八分之一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登杆。

  9、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拴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10、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11、施工用电应按安全要求作接地,如遇雷雨应停止工作。

  12、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示牌,防止误合闸。

  13、现场配电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拦和从事修理工作。

  14、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

  15、严禁带电负荷拉合开关。

  16、施工现场用电经安全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进行使用。

  施工用电检查维修制度

  一、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务必有证电工操作、安装,严禁非电工人员接电源操作。

  二、电工操作人员,务必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的性能,定期对各用电线路设备进行检查维修。

  三、在检查维修期间,务必按规定穿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方可进行操作。

  四、对施工用电设备、装置,经常进行保护、维修,处延长使用率,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五、检查时必修有施工现场施工员、安全员、专职电工组成施工用电安全小组进行检查,并作检查记录。

  六、施工用电安全检查小组:

  1、施工现场用电设备总负责:xxx

  2、组长:xxx

  3、副组长:xxx

  4、组员:xxxxxx

  七、检查制度:

  1、每旬定期组织检查一次;

  2、每逢下大雨、吹大风,停工后第二天上班前进行检查;

  3、及时检查、立即处理,不得带问题使用,以防护用电设备的安全。

  模板工程安装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务必戴好安全帽,操作人员严禁穿硬底鞋及有跟鞋作业。

  2、工作前应先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工具、钉子务必放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伤人。工作时要思想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空中滑落。

  3、安装和拆除箱涵侧墙上的模板,应搭脚手架,并设防护,禁止上下同一垂直面操作。

  4、雨后应先清扫施工现场,略干不滑时再进行工作。

  5、二人抬模板时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传递模板、工具应用运输工具,吊点要选取可靠、绳索系牢后升降,不得乱抛。钢模板装拆时,上下要有人接应,钢模板及配件应随拆运送,严禁从高处掷下,高处拆模时,要设专人指挥。

  6、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7、支模过程中,如需中途停歇,应将支撑、搭头、柱头板固定牢靠;拆模间歇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牵杠,支撑等运走或妥善堆放,防止因踏空、扶空而坠落。

  8、高处作业要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台,上下要使用梯子,不许站立在墙上工作。装拆模板时,作业人员要站立在安全地点进行操作,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工作;操作人员要主动避让吊物,增强自我保护和相互保护的安全意识。

  9、拆模务必一次性拆清,不得留下无撑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施工时模板材料堆放要求

  为了建立礼貌工地的需要,为了使大家安全得到更多的保障。我项目部对模板工程施工中材料堆放作以下要求,望自觉遵守。

  一、配料棚内成品、半成品分开堆放整齐。

  二、需要安装的模板、材料按构件尺寸随运随用,不得将部相匹配的材料在施工层乱堆乱放。

  三、模板堆放应顺墙码垛,不要堆放在跨度比较大的房间中间部位。

  四、拆除后的模板、材料及架杆分类归堆,即时清运到指定的地点。

  五、模板上的钉子面朝下放,最好将钉子拔掉后堆放。

  施工机械防护措施

  一、施工现场机械的防护对象主要有电锯、电刨、搅拌机、砂轮机。

  二、电锯应对皮带加木制或铁制防护罩,电刨要放在木工棚内干燥处。

  三、电刨的防护主要是对皮带进行木制或铁制防护罩,电刨要放在木工棚内干燥处。

  四、搅拌机的防护主要是搭建防护棚,防雨和落物伤人。防护棚有钢管搭设,上设双层防护。

  五、砂轮机应对其皮带进行密闭性防护,并且安放在钢筋工棚内干燥地面上。

  施工机械检查维修制度

  一、工地所有的机械设备应由施工负责人与机械班长进行编制维护、保养计划,并按计划安排有关人员进行维修与保养,专职维修人员作好每日的例行保养以及要不定期进行检查,以保证机械正常使用。

  二、机械维修工务必做到施工机械好坏心中有数,以便能及时、准确的找到原因进行维修。要勤检查、勤维修、勤保养。

  三、对各种机械检查出的问题,务必立即处理,决不能凑合勉强使用,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并做如实记录。

  四、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每月对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实施状况进行一次检查,对玩忽职守,不按要求定期检修,造成机械带病运转和其它损失的给予经济处罚。

  施工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一线建筑工人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

  (定义)本规定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详见附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四条

  (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关系)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xx]206号)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由各地建设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自行确定。

  第五条

  (设计阶段费用确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建筑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相应费率,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

  (招投标阶段费用确定)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方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

  投标方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单独报价。投标方报价的费率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费率。

  第七条

  (合同内容)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措施进度或合同约定支付。

  实行项目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第八条

  (费用支付与施工许可证关系)建设单位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将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作为保证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提交建设主管部门。未提交的,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

  (建设单位义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十条

  (工程监理单位义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义务)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总承包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专业分包单位对所分包的专项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责。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拨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第十二条

  (建设主管部门职责)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现行建筑安全标准规范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建设、施工单位支付、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法律责任)建设单位未按本规定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法律责任)施工单位挪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法律责任)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没有提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三)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十六条

  (实施细则)各地可依照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解释权)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施工管理制度 篇3

  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中,机械设备实力的强弱、性能的优劣、设备的完好性、配置的合理性都是施工中的关键。在施工过程中,要确保施工机械和人员安全,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就要做好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在建筑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是一项复杂且有一定难度的管理,其特点是:○1建筑施工作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不同的施工阶段要采用不同的施工机械;○2作业人员流动性大,同一工程在不同的施工阶段,人员不断进场、退场;一线的生产工人专业知识水平较低,大部分是农民工,技术知识缺乏,安全生产知识薄弱;○4施工环境恶劣,漏填作业。但是只要我们能在复杂的管理概念之中理顺一个清晰的管理思路,就能够做好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一、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

  根据统计,人为的因素导致的事故占80%以上。因此,要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转,人的因素是决定因素。建筑施工过程中,人员的流动性大,一线的生产工人大部分都缺乏专业知识等等。为了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就必须加强对建筑机械操作人员的管理。由于建筑机械的特殊性,大部分中小型建筑机械都是易于操作的,这就造成了部分人的思想麻痹,认为我也会操作,或者可以随便叫人去操作,这就是为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殊不知,大部分中小型建筑机械结构简单,易于操作,但也是较笨重的机械,因为笨重,其运动惯性也大,一旦出事难以控制。如最为常见的搅拌机,如果一个没有经过培训的人员去操作,就不会认识到其危险性。在搅拌过程中,如果用物料去拨弄滚筒内的砂浆,那是相当危险的。再如用物料提升机看似只是简单的上下运动,但其运动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相当多,如高空坠落,物料摆放不好而卡死、洒落,运动过程中可能有人往井架中张望等等。如果不经过培训,操作人员就不会意识到这些危险因素的存在,紧急情况下也不会知道如何去处理、排除故障。所以,必须注重机械操作人员的'培训。机械操作人员除了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作为管理者,就是要做好宣传、教育、培训、监督检查这四项工作;对所有操作人员一定要坚持持证上岗,并做好相关的机械维修、保养等文字记录工作。另外一个正规的建筑施工企业,通常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已相当健全,问题是如何去宣传,做到人人知晓;如何保证规章制度的落实,使有关人员都能按规定去做,这才是一线管理人员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二、杜绝物的不安全状态

  这里说的物的不安全状态就是建筑机械设备的不安全状态。要消除其不安全状态,就要保证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1、对于新进场的机械设备,要监理进场检查制度,检查设备的完好性、安全性、合格性、合法性。即机械设备必须是合法的生产厂家生产,有出厂合格证,产品外观完好无缺、不变形,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凡不符合这四项要求的,坚决拒绝进场。

  2、对大中型建筑机械设备,其安装与拆除一定要请有资质的专业安装、拆除队伍来进行施工并有详尽的施工方案和有关上级部门的审批。

  3、安装好的机械设备要取得法定检测部门的检测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4、对现场所有的机械设备,要求操作工和维修工按规定做好日常的维修保养,并做好文字记录。特别是要重点检查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如他是起重机的力矩限位、高度限位、物料提升机的安全停靠装置等,以保证安全装置发挥正常的作用。另外,要坚持安检制度,安检到期的设备一定要重新检测,不要认为能正常运行就可以不检测了。因为机械设备的内部损伤、钢结构的疲劳损坏不是肉眼可以看得出来的,目前的正常运行不等于下次也能正常运行。

  三、消除危险的工作环境

  由于建筑工地的复杂性,建筑机械的工作环境是非常恶劣的,经常是露天作业,风吹雨打日晒,加上工地各种建筑材料的堆放,周边环境杂乱无章。所以,为建筑机械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尤为重要。如为搅拌机、物料提升机搭设一个合适的遮雨棚,设备周围不要对方建筑材料及杂物,机械的控制台要事业开阔、安全。在日常的管理中,要及时清理周边的杂物,减少磕碰几率,创建一个明亮、舒畅的工作环境,保障安全,提高工作效率。

  四、加强机械设备管理

  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的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建筑施工机械设备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落实责任制,对所租赁、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做到落实责任,专人管理,克服“重用轻养”,做好设备的维修、日常保养工作,加强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定期自查工作,消除隐患。要对机械管理人员和机械操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岗前培训,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确保施工机械设备安全使用。

  总之,只要我们认真做好以上四个要素的安全管理,就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机械设备事故的发生,从而为企业增创效益

  施工管理制度 篇4

  电力工程如果出现质量和安全问题将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在电力改革和社会发展的环境影响下,更应该加强对电力工程的各项管理和控制工作,通过实现相关工作质量的提高,确保电力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在各项关于电力工程的工作中施工是关键的工作,是实现电力工程功能和安全的基础。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是电力工程施工管理的重点,电力行业和施工企业应该高度重视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认清导致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有效防范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体系缺失、安全意识淡薄等一系列问题的发生,在提高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如果说加油站危及范围是周边几百米,那电力工程,造成的影响可涉及数千里。

  然而在电力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下,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工作中存在着安全管理薄弱的问题,如安全责任不落实,以包代管等现象。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到位,缺乏预防和事前管理机制。安全投入资金不足,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不落实;电力施工和车辆交通违章事故较多等突出问题,因此,必须加强和改进电力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1、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作用

  1.1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是进步的体现

  电力工程项目施工中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体系能使电力工程劳动者获得安全与健康的保障,是体现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公正、安全、文明的基本标志。

  1.2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改善生产条件

  通过建立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可以改善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方法不适当、安全生产状况不佳的现状。

  1.3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优化施工环境

  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可以通过对施工环境的优化使企业和劳动者在安全的施工环境中进行电力工程项目施工,促进电力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的提升。

  1.4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推行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后,企业可以更好地适应国内外市场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从根本上调整企业的管理机制,在改善电力工程项目施工条件的基础上,增强施工企业参与国内外电力工程市场竞争的能力。

  2、提高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

  2.1扎实落实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责任制

  在电力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应该层层落实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使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的责任到位,电力施工型企业除了要认真遵照执行国家和行业的强制规章制度外,还需要结合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实际制定出企业自己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分层级落实电力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责任,将安全生产的'职责规范化、明晰化确保电力工程项目施工中各类人员的安全。

  2.2实现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规范化

  电力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电气操作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等管理制度,健全和细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详细准确的施工组织方案,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统一、规范、切实可行的标准。规范对电力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发挥应有的安全监护责任。

  2.3做好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教育培训

  提高电力工程项目施工人员安全素质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通过开展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教育与,让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树立“一切事故都可以预防”的安全理念,充分认识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高安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将施工安全行为转化自觉的行为。

  2.4加快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技术的制定

  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技术是安排和指导工程安全施工的安全管理与技术文件,制定的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技术应该包括: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预防灾害和事故的措施等。

  2.5提高电力工程项目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

  首先,电力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可选拔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技术过硬的员工或资深的专业人员担任培训员,在企业内部营造出一种互相帮助、学习和监督的安全文化氛围,有效地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其次,应结合电力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演习,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技术培训,让企业员工熟练掌握事故应急预案及各种事故的应急处理办法。最后,培养电力工程项目施工人员应对各种事故的能力,确保事故发生时做到沉着冷静、快速反应。

  3、结束语:

  综上所述,电力工程施工不但是完成电力项目建设任务的过程,而且是电力项目质量形成的最初阶段。因为,施工安全管理既可以提高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性,还可以提高电力工程建设单位的管理水平,也是电力工程主体功能得以实现的主要保证。所以,加强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相关研究和应用早已成为电力行业技术人员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电力工程施工单位应该做好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因此,在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更应该不断提升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贯彻国家和行业的法律和工作规程,积极建立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扎实做好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以此实现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并在实际的电力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以建立安全意识为中心,全面提高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全体人员的安全素养和安全技能,在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全面体现安全管理的精神和实质。

  施工管理制度 篇5

  ⑴爆破工、焊工、电工和特种设备司机等特业人员和安全员、瓦斯检测员、仓库保管员必须经过正规安全培训,懂得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知识,保证100%持证上岗。

  ⑵所有参与瓦斯隧道施工的`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专门的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⑶进入瓦斯隧道的人员必须在洞口进行登记,并均要求携带个人自救器。

  ⑷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含有瓦斯的工区。

  ⑸钻工必须穿棉质服装、雨衣和胶鞋,佩戴防尘口罩。

  ⑹瓦斯隧道各道工序、各种作业施工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施工管理制度 篇6

  1.目的

  为了保证安全、高效、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三期2×300mw级供热机组扩建工程建设,实现水电资源的合理配置,做到计划、安全、节约用电、用水(包括生活用水)、用汽,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所有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施工承包商的用水、用电、用汽必须遵守本规定。

  3.引用标准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4.职责与职权划分

  4.1三期办是施工用电、用水、用汽的协调部门,负责整个工程用电、用水、用汽设施的规划、建设和技术协调工作,负责审核施工承包商用电、用水、用汽计划及负荷分配方案,对各施工承包商的用电、用水、用汽量进行统筹安排,并根据量的变化及时作出相应调整,负责电量及水量的计量配合工作。

  4.2各施工承包商负责施工范围内的施工用电、用水(包括生活用水)、用汽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及技术管理。

  4.3管路、线路的架设与维护

  4.3.1供水主管道由建设单位负责敷设,引至施工区域;施工区域内管道的安装、维护由施工承包商自行负责。

  4.3.2 6kv施工电源变压器一律采用箱式变电站,变压器进出线必须采用电缆,建设单位负责提供电源至变压器高压侧,变压器装设的所有费用(高低压电缆、箱式变电站、计量装置等)由施工承包商负责。

  4.3.3施工变压器的台数、安装位置与容量必须符合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各施工承包商必须按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在相应区域内的变压器上引接电源,不允许跨区域用电。供电区域的变压器安装按以下原则划分:谁先进场先用电,谁负责安装该台变压器;若有几个单位同时进场,谁用电负荷最大,谁安装该台变压器。进场时间以建设单位要求为准,安装完的变压器必须服从建设单位统一调度,各施工承包商的用电计划以建设单位批复的“用电申请单”为准,不允许收取任何费用(电费除外)。对阻碍“用电申请单”执行的单位或个人,给予5000元~10000元的罚款。

  4.3.4厂区内用电严禁采用架空线路。

  4.3.5现场直埋电缆的走向应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规定,沿主道路、组合场、固定构造物等的边缘直线埋设,埋设深度不小于0.7米;电缆沿线地面上应设置明显标志;通过道路时应采用保护套管,管径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4.3.6在施工用水、用电、用汽期间,各施工承包商负责维护各自使用的管道、线路及ii级配电箱的安全,如出现水表、汽表、电表失灵或损坏,应及时上报监理单位和三期办,否则将以建设单位三期办裁定的计量为准。

  4.3.7若计量水表前管道损坏漏水,应及时维修并上报监理单位和三期办;若未及时维修,在接到监理单位和三期办通知后仍未进行抢修,当月水费按双倍收取。

  5.规定

  5.1箱式变电站的要求:

  5.1.1箱式变电站的变压器采用油式变压器,变压器高、低压侧设有断路器,并配备相应继电保护装置。

  5.1.2箱式变电站安装点应考虑有防止水淹、高空落物的措施。

  5.2下列电气设备及设施应装设接地或接零保护:

  5.2.1变压器、电动机(电焊机)的金属外壳。

  5.2.2开关及其传动装置的金属底座或外壳。

  5.2.3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线圈。

  5.2.4配电装置的金属构架、带电设备周围的金属栅栏。

  5.2.5高压绝缘子及套管的金属底座。

  5.2.6电缆接头盒的外壳及电缆的金属外皮。

  5.2.7配电盘、控制盘的外壳。

  5.2.8室内外配电线的.金属管道。

  5.2.9吊车的轨道及铆工、焊工、钳工的工作平台。

  5.3施工用电、用水、用汽设施竣工后,经监理公司和三期办验收合格,并移交完整的系统图、布置图等竣工资料,方可投入使用。

  5.4凡需接引和变动较大的负荷时,施工承包商应向监理单位和三期办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接引和变动。接引前应对设备做好电气检查记录,接引电源工作必须遵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5.5现场集中控制的开关柜或配电箱的设置地点应平整,不得水淹或土埋,并应防止碰撞和物体打击。负荷应标明名称,单向闸刀开关应标明电压。用电设备的电源引线长度不得超过5米,距离超过5米的应设移动开关箱。照明、动力合一的移动刀闸箱应装设四级漏电电流保护器。

  5.6施工现场所有配电室、开关柜及配电箱应加锁并设警告标志。

  5.7施工临时电源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拆除。

  5.8电气设备不能超铭牌出力运行,闸刀型电源开关严禁带负荷操作。

  5.9电气设备附近应配备充足的适应于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器材;发生电气火灾时先切断电源,再进行灭火。

  5.10施工承包商电工应持证上岗。严禁非电工拆、接施工用电设施。

  5.11施工承包商供水母管或高压线路出现故障而影响其施工时,应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三期办,并及时找相关部门尽快消除故障或采取隔离措施。

  6.施工用水、用电、用汽申办程序与计量

  6.1施工用水、用电、用汽申办程序

  6.1.1申请单位填写《施工用水、用电、用汽申请单》,申请单应标明使用地点、时间、容量。

  6.1.2监理单位负责审查施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用水、用电、用汽申请单》上的相关内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并与申请单位技术人员到现场落实有关情况(计量与送水、送电、送汽方案)。

  6.1.3三期办专工对《施工用水、用电、用汽申请单》进行审核。

  6.1.4申请单位根据落实情况编写送水、送电、送汽方案,送监理单位和三期办审查。

  6.1.5三期办负责人根据审查意见批复相关方案与申请(申请单和送水、送电、送汽方案)。

  6.1.6对方案进行实施。

  6.2停用水、电程序

  6.2.1施工承包商提前2天填写停止用水、用电申请单,交监理单位和三期办审批。

  6.2.2监理单位专工、三期办专工与施工承包商相关人员到现场核实用水量和用电量。

  6.2.3拆除或断开供水管线、输电线路。

  6.3各施工承包商在施工期间如需停用或切断水、电主管线或其他单位水(电)支管(线)时,必须在停用前两天向监理单位和三期办提交申请报告,经三期办批准,按指定时间停用及恢复被切断的水(电)管(线),并向监理单位和三期办提交水(电)管(线)已恢复的报告,由监理单位通知相关部门恢复送水、送电、送汽。

  6.4三期办负责各施工承包商用水、用电价格管理,审核水电费及其差价,负责与施工承包商签订用电、用水、用汽协议。在施工承包商办理完停电停水手续后,负责水电费结算。

  6.5计量与水电费的收取

  6.5.1三期办负责建立施工承包商使用水(电)量台帐。

  6.5.2三期办每月10日之前组织统一进行抄表,制成报表,各施工用电单位应及时派人到建设单位办公室在报表上签字(接到建设单位通知,当天需到建设单位办公室签字,否则算自动认可),然后报三期办核算相关费用。

  6.5.3若施工、安装单位对计量有疑问,可向三期办反应,由三期办组织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6.6各施工承包商负责其分包单位施工用电、用水、用汽的计量与收费。

  7.施工用水、用电、用汽的检查与考核

  7.1三期办行使施工用电、用水、用汽考核权,对违反本规定的施工承包商和个人进行考核(处罚)。有关管理人员应深入工地,监督施工用电、用水、用汽情况,发现违反本规定的现象应责令其立即整改纠正,对严重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应给予处罚。

  7.2施工用水、用电、用汽的有关考核按公司考核办法执行。

  8.附则

  8.1本规定解释权属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办。

  8.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施工管理制度 篇7

  1.0日巡视内容:

  1.1管理处内务巡视检查内容:

  A.仪容仪表:着装整洁,佩戴工作牌;

  B.服务态度:说话和气,使用文明用语,不与业主发生争吵;

  C.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无迟倒早退现象,上班不闲聊;

  D.员工宿舍(集体):清洁卫生,摆放整齐,无垃圾乱堆放等;

  E.仓库:标识清楚,摆放整齐,记录清楚。

  1.2物业巡视检查内容:

  A.房管:

  查违章,如:有无乱搭、乱建、违章装修,墙壁有无乱画、乱张贴,辖区内有无乱摆买等。

  B.维修:

  是否有不安全隐患,如:房屋出现破损、消防通道是否被堵、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无损,有无临时乱拉电线;公共及通讯设备有无损坏,室内外上下水管有无渗漏,道路、人行道等有无损坏,道路栏、路障是否完好无损等。

  C.治安:

  有无可疑人员在区内游荡,乱张贴广告和其他的治安可疑情况等,重点检查保安人员的仪容仪表、服务态度、工作纪律、巡逻签到。

  D.车辆管理:

  有无车辆乱停放,车场管理和车辆摆放是否有序,有无乱收费现象,是否按规定对进出车辆进行登记,交接班记录是否完整等。

  E.清洁:

  有无垃圾乱堆放,垃圾池是否及时清理,室外污、雨水管,化粪池、沙井是否有堵塞现象,是否及时疏通、清理,是否按规定进行清洁等。

  F.绿化:

  树木花草有无损坏、是否及时进行修剪和除杂草、病虫害,是否及时修枝剪叶,并对补种绿地、树木采取保护措施等。

  2.0巡视记录和记录的处理:

  2.1在周末或周一应在“工作日记”中列出下周或本周巡视的重点、每天巡视的路线。

  2.2巡视中,主要记录发现的问题,对业主的提议、建议以及自己在工作中发现的需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想法也应该作好记录。

  2.3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分类进行处理:

  A.收集的管理意见,需部门经理决策的`应及时汇报。

  B.轻微不合格在日巡视表中纠正,要求在表中反映出“发现的不合格已安排何部门整改”、“何时复检”和“复检结果是否合格”;

  C.严重不合格,填写“不合格处理表”。

  D.发现违章行为按“违章处理规定”执行。

  3.0巡视时间:

  房管员每日上午、下午各巡视一次,记录一次。

  4.0注意事项:

  4.1一天两次的巡视检查能基本覆盖要求检查的内容,上午和下午可以分不同内容或服务项目来检查;每天检查的内容要有侧重点,在一周内要求基本对服务区域内的房屋、公共配套设施及服务均作过检查或重点检查。

  4.2有多名房管员的要注意分工,所分区域、服务项目搭配合理。

  4.3日巡视检查记录均记载在本人的工作日记或日巡视纪录表中,形式不限,但要求清晰、简洁,作为日巡视检查依据及本人工作考核依据。

  施工管理制度 篇8

  1 施工技术责任制度

  为把公司的技术管理工作科学地组织起来,在项目部建立强有力的技术管理指挥系统,明确各级技术人员的职责,加强技术管理,特制定施工技术责任制度。

  项目经理部建立三级技术责任制,实行技术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项目经理部设项目总工程师

  专业分公司(施工工地)设专责工程师

  班(组)设技术员

  各级技术负责人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技术政策、法令和技术管理规章制度,熟悉和执行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广大技术人员做好技术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

  各级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责:

  总工程师的技术职责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项目部技术工作负全部责任。

  负责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主持技术会议,审定重要的技术结论,签署技术文件。

  领导和组织《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审查年、月施工计划,审查施工技术供应计划。

  对施工质量在技术全面负责。

  参加主持重大质量事故的分析,找出发生事故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对安全工作要在技术上负责,审批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

  负责技术革新工作,审定技术上的重大合理化建议。

  参加审定项目部的培训计划。

  专业分公司(施工工地)专责工程师的技术职责

  全面负责分公司的技术工作,决定工程范围内重要技术问题。

  组织分公司专业施工图纸会审工作,组织编制并审查施工组织专业设计、重要施工技术措施,组织技术交底工作。

  做好分公司全面质量管理工作,主持分公司级的质量检查验收,参加重要工序验收。

  做好分公司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组织编制并审定安全技术措施。

  参加主持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制定防止事故的技术措施。

  参加月、周施工计划的编制、审定工作。

  组织编制并审定施工技术总结,组织建立施工技术档案。

  班(组)负责技术员的技术职责

  全面负责本班组的技术工作。

  组织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的学习,参加施工图纸会审,编制施工技术措施,主持技术交底。

  编制施工组织专业设计,编制施工预算。

  处理设计变岗和材料代用问题。

  深入现场指挥施工,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技术问题。

  编制班组安全技术措施,参加事故调查分析,提出防止事故的技术措施,协助填写技术报告。

  主持本班质量管理和质量检查验收工作,整理汇总施工技术记录,提出竣工移交技术资料。

  协助班长编制月、周施工计划。

  2 施工组织设计编审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是组织工程施工总的指导性文件,是提高工程质量、提高施工技术水平的重要手段。工程开工前,依据有关合同等文件,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相关技术管理人员,结合具体的人、机、材、资金以及现场的具体情况,编制出符合工程实际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主要依据:

  工程初步设计;

  《火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导则》;

  合同和相关的技术文件和标准;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自然状况,需说明地理位置、水文气象、工程地质等,设计概况及设计特点;

  主要工程项目和施工综合进度安排;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和力能供应系统布置图;

  施工组织机械设置及劳动力计划;

  主要施工方案选择和重要技术措施编制;

  施工技术及物资供应计划;

  主要施工图交付进度;

  主要设备交付进度;

  施工机具配备计划;

  主要材料供应计划;

  生产和生活临建安排;

  保证施工安全、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

  降低成本,推广技术革新项目等技术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管理:

  编制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由公司施工技术部组织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项目部工程科负责发放、保存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竣工后,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编写施工总结。

  3 专业施工组织设计编审制度

  每个专业施工前,依据《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文件,由项目经理部专业分公司专责工程师组织分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施工组织专业设计,对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具体内容具体化。在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根据工程特点明确各个分项施工技术措施的编制目录。

  专业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依据及内容符合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

  编制后的专业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经理部工程科组织审核,项目部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专业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经理部工程科发放、保存。

  4 施工图纸管理及会签制度

  施工图纸是施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为使施工人员充分领会设计意图、熟悉设计内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到正确有效的施工图纸,确保工程质量,避免返工浪费,特制定施工图纸管理制度和施工图纸会审制度。

  4.1施工图纸管理制度

  工程科资料室负责施工图纸的接收与登记,填写《图纸接收登记表》;

  资料员填写《图纸发放审批单》,工程科科长批准发放范围;

  资料员对施工图纸盖'受控'标识,按《图纸发放审批单》办理发放手续,并填写《图纸发放记录单》;

  收到新版施工图纸后,资料室负责重新办理发放手续,并收回旧版图纸按作废图纸封存,或盖'仅供参考'标识供施工人员参考使用。

  资料室负责施工图纸的借阅,并填写《图纸借阅登记表》。

  4.2施工图纸会审制度

  内部会审:

  项目开工前,工程科组织各专业进行施工图纸会审,必要时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有关部门技术人员参加,以确保图纸的适宜性和操作性。会审发现的问题填写《图纸会审记录》,由工程科负责联系设计单位处理。

  综合会审:

  一般由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主持,各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参加,会审中发现的问题应在会议上协商决定,由设计单位统一提出设计变更通知单。

  会审记录及设计变更通知单,由工程科存档并下发。

  图纸会审的重点:

  施工图纸与设备、特殊材料的技术要求是否一致。

  设计与施工主要技术措施是否相适应。

  图纸表达深度能否满足施工需要。

  各专业之间设计是否协调;如设备外型尺寸与基础尺寸、建筑物预留孔及预埋件与安装图纸要求、设备与系统连接部位、管线之间相互关系等。

  施工图之间和总分图之间、总分尺寸之间有无矛盾。

  能否满足生产运行安全经济的要求和检修作业的合理需要。

  工程科负责《图纸会审记录》的存档与发放。

  5 施工技术措施的编审制度

  各专业分公司工程技术人员依据专业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要求,负责编写所承担工程项目的《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措施》,施工班组施工人员必须按施工技术措施要求进行施工。

  施工技术措施编制原则和要求

  以分项工程为单位进行编制,也可根据工程量、工期及施工的具体情况,适当确定编制范围,编制的格式按《施工过程控制程序》中规定的施工技术措施有关要求执行。

  施工技术措施要求微机打字,图表清晰明确,不允许有涂抹修改痕迹。打印纸张采用a4纸,装订时为正文左侧垂直装订。

  施工技术措施包括的主要内容:

  工程内容及工程量;

  施工技术措施的编制依据和相关文件;

  该项作业进度、劳动力安排;

  作业准备工作及条件:

  技术交底要具备;

  作业机械、工具、仪器、仪表要求;

  作业材料,半成品质量要求。

  施工方法步骤及作业程序;

  作业的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关键检查项目,隐蔽工程及停工待检点的确定;

  作业质量要点,质量保证及

  措施;

  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文明施工要求;

  施工技术措施交底记录。

  施工技术措施审批:

  施工技术措施由施工工地专责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部工程科、质量保证科、安全监察科参与审核相关内容。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施工技术措施发放、保存:

  经批准后的施工技术措施,由编制技术员负责向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参加该项目的施工工人员接收交底签字。

  有施工人员接受交底签字的施工技术措施,由工程科资料室负责编号、复印、发放。发放范围:专业分公司、工程科、质量保证科、安全监察科、项目总工。

  发放到各单位(部门)的施工技术措施,各单位负责保存。工程科资料室负责保存一份。保存期3年。

  6 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为使施工人员了解工程规模、建设意义、工程特点,明确施工任务、特殊的操作方法、质量标准、安全措施的节约措施等,做到心中有底。

  6.1技术交底责任

  技术交底工作由各专业分公司、施工班组技术员或专责工程师组织。重大和关键工程项目必要时可请项目部总工程师参加,由班(组)技术员交底。项目经理部工程科专责工程师、各分公司专责工程师负责督促检查技术交底工作进行情况。

  施工人员应按交底要求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施工办法。有必要更改时应取得交底人同意。项目经理部工程科发现施工人员不按交底要求施工可能造成不良后果时应即劝止;劝止无效时有权停止其施工,同时上报项目经理处理,并对违反技术交底制度施工者进行处理。

  发生质量、设备或人身安全事故时,事故原因如属于交底错误由交底人员负责;属于违反交底要求者事故由施工负责人或施工人员负责;属于违反施工人员应知应会要求者由施工人员本人负责。

  6.2技术交底要求

  施工技术交底是施工工序中首要环节,必须坚持执行。未经技术交底不得施工。

  技术交底要具备科学性、针对性。

  技术交底要具备可操作性:具体性,全面性,实用性。

  施工技术措施实施前,由施工技术措施编制人或专业分公司专责工程师组织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技术交底。重要工程项目进行交底时,可请有关部门及上级技术负责人参加,交底执行签字制度。

  6.3技术交底内容

  在工程开工前,依据设计文件、设备说明书、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技术措施等资料制定技术交底提纲,进行交底。内容一般包括:

  工程内容和施工范围;

  工程特点和设计意图;

  总平面布置、力能供应;

  综合进度和配合要求;

  主要质量标准和保证质量的主要措施;

  施工顺序和主要施工方案;

  保证施工安全的主要措施;

  主要物资供应要求;

  采用的重大技术革新项目及科研项目;

  增产节约的计划指标和主要措施;

  其它施工注意事项。

  按照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交底,内容一般包括:

  工程范围和施工进度要求;

  主要操作方法和安全质量措施;

  主要设计变更的设备、材料代用情况;

  重要施工图纸的解释。

  质量评级办法和标准;

  增产节约指标和措施;

  应做好的技术记录内容及分工:

  其它施工中应注意的事项。

  班(组)技术交底

  按施工项目并依据工程任务单及以上交底的有关要求拟订提纲,进行交底。内容一般包括:

  工地交底中有关要求;

  操作方法和保证质量安全的措施;

  技术检验和检查验收要求;

  施工图纸的解释;

  设计变更、设备材料代用情况;

  经批准的施工方案措施;

  工艺质量标准和评定办法;

  增产节约内容的要求;

  技术记录内容和要求:

  其它施工注意事项。

  进行各级技术交底时都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讨论,弄清交底内容。要发扬民主,使到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然后加以归纳集中,对交底内容作必要的补充修改,使其更加完善。涉及已经批准的方案计划的变动,应按有关制度报请上级批准。

  7 技术检验制度

  技术检验是用科学的方法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的重要环节。必须以高度的负责精神和科学的态度,认真做好技术检验工作。

  技术检验的主要内容是对工程中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安装设备、电工仪表、施工用精密量具仪器等进行检查试验监督,防止错用、乱用和随意降低标准。检验项目和标准应按照《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有关专业标准和技术规定、制造厂家技术条件及说明书的要求执行。

  技术检验实施规定

  质量保证科是检查督促技术检验制度贯彻执行的主管部门,应及时处理检验中发现的问题,重大问题应请项目总工程师处理。

  项目部按照工程需要建立和健全试验机构,充实和培训试验人员。现场试验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及时准确地鉴定有关工程的'原材料半成品等的质量,为施工提供科学的依据。发现问题应立即向质量保证科或有关单位报告,及时研究处理。

  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应按规定随货提供出厂合格证件。证件由供应科向厂家或物资调出单位索取(可以是抄件)。出厂证件和现场检验报告都应交质量保证科审核。

  原材料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使用前应由供应科委托试验单位进行检验:

  出厂证件无法取得;

  证件中试验数据不全、无法判断其性质时;

  原证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限已经超过时;

  对原件内容或可靠性有怀疑时;

  为防止差错而进行必要的复查或抽查。

  施工用精密仪器、检测试验设备、精密工器具,均应有出厂合格证件。使用部门应制订操作规程,指定专人使用保管,并定期进行校验。

  安装设备应按规定随设备提供出厂合格证明书和零部件清单。如无上述资料时,应由供应科索取。

  设备开箱检验由供应科主持,施工人员、施工技术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参加,必要时通知质量保证科、监理和保卫部门参加。检验内容是:核对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和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数是否符合供货要求,图纸资料是否齐全,外观察看有无损坏等。检验后做出记录,对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国外进口设备的检验按定货合同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自行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机电设备和原材料由加工单位按照委托单位的要求和有关质量标准做出厂检验,签发合格证,在交货时一并提交。不合格不准出厂。工地自行加工的零件按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对外委托加工的成品的验收检验由委托单位负责。试验部门提交委托部门转交质量保证科汇集整理,列入工程移交资料。

  8 技术培训及考核制度

  为了提高公司队伍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必须经常性地进行技术培训工作。

  技术培训要求:

  技术培训工作应当坚持思想教育与技术、业务培训相结合和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

  每个施工人员要积极学政治、学技术、苦练基本功,达到本岗位应知应会的规定要求,并不断提高。

  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

  公司副经理主管培训工作,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的日常工作。

  每个专业分公司由一名领导人负责培训工作,并设置专职或兼职培训工作人员处理分公司培训日常工作。

  班组的培训工作由班长负责。

  人力资源部的职责:

  指定培训工作全面规划,编制培训计划,总结经验,指导并督促工地做好培训工作;

  组织在职人员(包括行政领导人、技术人员和专业人员)学习规程、制度和技术业务;组织工人进行岗位练兵,举行定期技术考核;

  举办业余的专业训练班的技术讲座;

  公司有关部门安排外单位和本单位派出人员的学习;

  定期召开部部门、班组培训工作会议,组织经验交流,提高培训工作的水平;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工业余教育工作。

  专业分公司(施工工地)培训工作人员的职责:

  编制分公司培训计划,编写培训工作总结;经常收集反映班组意见,掌握培训动态;

  指导班组开展技术培训工作,定期交流经验;

  组织分公司内部的规程学习和考试;

  组织分

  公司主要工种和特殊工种的技术考核;

  组织举办分公司的专业培训和技术讲座。

  班长对培训工作的职责:

  结合实际,开展好技术业务学习活动;

  组织实现本班培训计划,安排好小组和个人的学习目标和学习内容;

  组织签订新学员学习合同,检查合同执行情况,主持新工人独立操作之前的技术水平鉴定。

  技术培训工作的管理:

  职工培训计划应当从职工队伍的实际水平出发,按照公司任务的需要制定,可分为:

  新工人进厂的培训;

  大、中专业生的实习培训;

  特种工种的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岗位培训、再学习的培训;

  干部、技术人员、工人的岗位练兵、短期学习班、定期轮训班;

  班组长和专业人员的培训。

  人力资源部在每年年末提出下一年的职工培训计划,报上级审查备案,组织实施并下达专业分公司执行。

  技术业务培训除采用一般常用的讲课、自学、答疑、考试、操作练习等方法外,还可以广泛发动群众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如技术问答、考问讲解、操作表演、基本功比赛、互教互学等,以提高学习兴趣和学习效果。

  新工人和专业特殊工种,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上岗操作。干部、技术人员,业务人员、工人都要定期进行技术业务考核,作为业务晋级的安排工作的依据。

  施工管理制度 篇9

  1、建筑电工应每月对接地装置、绝缘电阻进行一次检测,并做好记录。公司、上级主管部门的抽测也应做好记录。检测达不到要求应整改,直至满足阻值要求。

  2、建筑电工应每天对每只漏电保护器进行试跳,并记录,达不到要求应修理或更换。

  3、建筑电工应将每天巡视、维修情况作详细记录,巡查内容包括:配电线路、配电设备、用电设备等,并填写记录。

  4、项目部安全员与建筑电工应每月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公司(分公司)每季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一次检查,并填写定期检(复)查表,定期检(复)查表依照本资料第六册“安全检查记录”内容填写。

  施工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施工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该工程土建、设备安装、管线敷设、场区环境布置绿化及材料加工等施工活动所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三条 任何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 制定本办法的主要诊所:工程建设条例、建筑法、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现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和现行安全用电规范等。

  第五条 建设单位在现场委托工程部、监理公司代表;施工单位应当固定项目经理,施工过程中不得变换。

  第六条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建立现场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 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承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经过内部审批后,报甲方、监理认可,然后组织实施。

  第八条 各施工单位必须按批准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需进行较大修改时,必须经甲方、监理同意。

  第三章 文明施工管理

  第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贯彻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和各项管理工作。

  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按照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不得危及基坑安全等。

  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施工标牌,标明工程名称、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各单位项目负责人等内容。施工单位负责施工标牌的制作和保护工作。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带胸卡,以表明其身份。

  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要求,严禁任意拉线接电。

  第十四条 施工机械进场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并向甲方及监理履行报验程序,经驻合格后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安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保证现场道路畅通,排水导流良好,随时潜建筑垃圾,保持场容场貌整洁。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蔻保护和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交底,每日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施工现场和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第十七条 施工中要求设置封闭式遮挡,临街或路的脚手架应当设置相应的围护设施,临近建筑物面应采取减少噪音措施。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保护设施,非施工人员不准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和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和备用状态。

  第二十条 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事故,施工单位必须依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并向甲方、监理报告。

  第四章 安全施工管理

  第二十一条 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有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十二条 特殊工种要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特殊工种人员资质要向甲方和监理报审,不合格、不称职人员监理有权清退出场。

  第二十三条 施工现场要设置醍目的安全标志、警示牌,建立班前安全交底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二十四

  条 发生安全事故,施工单位必须报甲方、监理并按照'三不放过'原则(不清查事故原因不放过;不查出事故责任人不放过;不使有关人受到教育不放过)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 脚手架必须牢固,安全可靠。

  1.立杆地面要夯实,并要放置底座或垫木;

  2.脚手架要按规定与建筑物拉接牢固,并设防护栏和挂安全网;

  3.脚手板须铺满并固定牢固,不得不探头板;

  4.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均要有安全措施,并报甲方、监理审核,脚手架搭设完毕后,要向甲方、监理报验,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二十六条 做好'三宝'、'四口'的防护工作

  1、'三宝': 安全帽:进入工地必须佩戴安全帽;

  安全网:脚手架、电梯进等部位按规范要求挂设安全网,并在四周挑挂平网;

  安全带: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

  2、'四口':楼梯口要设防护栏杆;

  预留洞口要设防护盖板;

  通道口要设防护棚;

  阳台、楼板、屋面等要设临边防护。

  第二十七条 施工用电要求:

  1、施工单位临时用电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规定;

  2、临时线路必须采用四线五相制架空或地埋敷设,并要求简捷;

  3、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并要求刀闸器件完备无缺损;

  4、总配电箱位置要适当,分配电箱的位置宜靠近用电机器及设施,配电箱要有防雨措施,并设开关箱,由专人负责;

  5、不准私接乱拉线路,更不准使用电炉等违反规定的电器。

  第二十八条 提升设备司机必须持证操作,要有责任感,杜绝超载运行,楼层卸料,上下人平台要设计护栏杆。电梯上下要有明确信号指示。

  第二十九条 提升设备进场前要经安全部门检验合格后,并向甲方、监理报验。安装完毕,经安全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三十条 施工机具的安全操作必须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的规定,专人持证上岗操作,并悬挂操作规程牌,电动机械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电锯、钢筋机械要有防护罩。

  第三十一条 施工中使用电弧焊、气焊、气割时要制定安全措施,防火措施,经批准后执行。

  第五章 罚则

  第三十二条 质量罚则

  甲方不定期组织对施工单位所施工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检查,施工过程中由监理公司负责按照监理程序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质量问题进行经济处罚。

  1.施工单位未按监理规程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未经批准就进行施工的.,发现后立即停止施工并一次施工并一次罚款500-5000元。

  2.工程测量放线未经监理核准即进行施工的,发现后立即停止施工并罚款500-2000元。

  3.施工队伍资质、人员资质未向监理报验及分包单位未经监理报审的。罚款100-1000元。

  4.使用的砂浆、砼、外加剂等无试验配合比即进行施工的,发现后对其施工部位进行返工,并罚款500-2000元。

  5.使用的原材料未按规定见证取样、复试、未向监理报验即投入使用的,发现后立即停止施工,并罚款500-10000元。

  6.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未向监理报验而投入使用的,每次罚款500-2000元。

  7.进场的材料经复试不合格,立即退场,如若投入使用对其部位进行返工,并根据材料类别和数量罚款20xx-10000元,并赔偿发包单位的一切损失和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8.施工中发现明显的偷工减料时,对其部位进行返工,并每次罚款5000-10000元。

  9.施工中出现质量通病或质量缺陷时,造成分项工程达

  不到合格标准,除返工外,每次罚款100-5000元。

  10.施工现场发现未按规范施工,视情况每次罚款100-1000元。

  11.隐蔽工程未经检查验收自行隐蔽的,除重新检查外,每次罚款500-5000元。

  12.分项工程未向监理报验认可,即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每次罚款500-5000元。

  13.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不执行本条款。

  14.施工中出现其它不规范施工和质量问题,可参考上述条款执行100-5000元罚款处理。

  第三十三条 进度罚则

  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条款的约定执行。工程开工前向甲方或监理提供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和网络图)。

  按月进行考核,滞后上报的月进度计划,每次罚款5000元。若滞后于季进度计划除按月进行罚款外,季度计划滞后每次罚款10000元。连续四个月均滞后于月进度计划甲方有权利解除工程合同。

  第三十四条 安全施工罚则

  1.施工组织设计未饮食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时,每发现一次罚款500-1000元。

  2.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无证上岗操作者,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0-1000元。

  3.脚手架搭设要符合规定要求,不论铺板、架宽、立杆间距或大小横杆间距,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罚款1000-2000元。

  4.未挂安全网或安全网挂设不合格时,每发现一处罚款500-1000元。

  5.不戴安全帽,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50元。

  6.'四口'无防护措施,::每发现一处,罚款200-500元。

  7.临时用电线路不符合规定,每发现一处罚款500-1000元。

  8.每台设备都要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每查出一项不完好,罚款100-1000元。

  9.每台设备必须专人操作,并遵守操作规程,未挂操作规程牌,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

  10.使用电弧焊、气割、气焊,无防火措施,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11.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电炉者,除没收电器外,罚款200元。

  12.每发生一起重大事故,罚责任单位5-20万元,罚责任人1000-5000元。

  第三十五条 文明施工罚则

  1.不按总平面布置图搭建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半成品和期盼设备的,罚款1000-5000元。

  2.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佩戴胸卡者,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元。

  3.提倡节约用水、用电,发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4.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保持道路畅通,排水顺利,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5.严禁在施工现场及建筑物内大小便,发现一处除自行清理外,小便罚款50元,大便罚款200元。

  6.消防设施不全或备用状态不良好,每发现一次罚款500-1000元。

  第三十六条 其它罚则

  1.有关各方必须按时参加业主或监理组织的各种会议,不得迟到和无故不参加会议。迟到每分钟罚款50元,无故不参加会议,罚款1000元。

  2.不服从甲方、监理和管理,不执行的指令、通知,罚款100-5000元。

  3.每月月底前一星期内上报下月进度计划,否则下月内工程进度款不予支付。

  4.根据施工现场处理质量、安全事故造成损失及严重情况等相关单位付有连带责任,予以按百分比进行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二00七年十月一日起实行。

  施工管理制度 篇11

  1.目的

  规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在编、审、批和实施等方面的要求,运用技术、组织手段,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施工。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的管理工作。

  3.职责

  3.1公司和项目部经理负责各自范围内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审批,并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3.2公司和项目部主管生产的领导和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各自职责范围内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和审核工作。

  3.3工程技术部门和安监部门负责组织编制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施工措施目录。

  3.4安监部门负责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4.工作内容和要求

  4.1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1.1公司及项目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安全施工的实际需要,编制年度或单位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1.2各项目部每年12月25日前将本工程下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交公司安监部汇总;公司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年度施工计划同时发布。

  4.1.3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的范围,应符合国家颁发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附录h的项目,包括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一切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以及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技术开发研制、试验所需的器材、设备、资料等。

  4.1.4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的来源,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附录d执行,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经费的开支。

  4.1.5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等考核。各部门在分管范围内组织实施。

  4.2安全施工措施

  4.2.1工程项目的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书面的作业指导书(送电工程的一切施工活动还必须要有安全施工作业票),作业指导书中必须有专题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交底、签字认可。无措施和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4.2.2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批准、实施执行公司《作业指导书管理制度》。

  4.2.3施工技术人员编制的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施工措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4.2.3.1针对项目施工的特点找出危害因素和重要控制环节与对策。

  4.2.3.2明确作业方法的流程及操作要领。

  4.2.2.3根据人员和机械(机具)装备配备,提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标准及配备。

  4.2.3.4针对工业卫生、环境条件,提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标准及配备。

  4.2.3.5提出出现危险及紧急情况的针对性预防与应急措施。

  4.2.3.6制定项目施工的安全风险控制计划,并符合如下要求:

  a.控制项目施工涉及到的被公司或项目部确定为重大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因素(应符合已公布的重大风险清单)。

  b.控制施工技术人员确认的`需要制定具体控制计划的其它风险因素。

  c、风险因素的安全控制措施要全面细致,针对性、操作性强。

  d.对每条风险因素均应设置安全控制点予以控制,并明确控制等级和控制时机。控制点分为书面见证点、见证点和停工待检点三类,控制等级分为班组、部门、项目部三级,控制时机分为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连续监护四种,分别由施工技术人员根据安全需要合理设置。

  e.控制点中的书面见证点设置适用于各类人员的上岗证、体检和安全教育情况等;见证点设置适用于施工过程中的机具设备、安全设施状态、环境条件、安全施工措施落实情况等;停工待检点设置适用于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作业项目。

  f.每个控制点必须明确相应控制等级的责任人员,责任人员应根据相应要求履行各类控制点的验证和控制职责,并确保其本人的控制活动可追溯。

  g.停工待检点未经责任人允许,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h.控制计划编制格式如下:

  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

  序号

  风险因素

  安全控制措施

  控制点

  控制时机

  控制等级

  责任人

  4.2.4安全交底过程中,编审人员、施工人员均参加,并按程序交底、记录、签证、认可。作业过程需变更措施和方案,必须经措施审批人同意,并有书面签证。

  4.2.5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4.2.6对于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技术人员应重新根据人员、机械(机具)、环境等条件,完善措施,重新报批,重新交底。

  5.相关记录

  5.1 《安全施工交底记录》

  施工管理制度 篇12

  1、施工现场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并设置专职安全员。

  2、成立以项目经理为主的、有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并组成安全管理网络。

  3、要建立由工地领导参加的包括施工员、安全员在内的轮流值班制度,检查监督施工现场及班组贯彻执行安全制度的情况,并做好安全值日记录。

  4、工地还要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5、班组新调入工地时,应将班组安全员名单报告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属特种作业班组还应报告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情况。同时,工地安全管理小组要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6、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总包单位应统一领导和管理安全工作,并成立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7、各分包单位根据管生产管安全原则,都应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或确定安全负责人,负责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8、在同一施工现场,由建设单位直接分包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单位除负责本单位施工安全外,还应服从现场总负责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施工管理制度 篇13

  一、消防管理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责任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消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消防保卫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各消防保卫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实施。

  3.根据工程特点确定消防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消防保卫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消防人员的工作。

  4.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消防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施工中消防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5.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消防检查,发现消防工作中的问题,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消防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整改。

  6.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整改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7.对外包队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并对其进行评定。

  8.参加消防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方法予以消除。

  9.参加,配合火灾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二)工长责任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的消防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的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消防保卫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的执行情况实施经常检查,随时纠正现场及作业中违章、违规行为。

  3.经常检查所辖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实施的消防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消防保卫安全要求,严格执行消防保卫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认真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学习消防规章制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符合审批手续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要组织作业工人进行消防安全技术培训;若在施工中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发生火灾或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三)生产经理的职责

  1.协助本单位项目经理管理防火工作,具体落实对防火安全工作的布置和防火安全会议决定。防火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领导支持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发动防火安全检查,对查出的火险隐患通知书应认真研究,落实整改,对无能力解决的隐患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报告,在未解决前应采取防火安全措施。

  3.下达生产或工作任务的同时,应具体地布置防火安全注意事项,狠抓检查落实,发现违章及时纠正,并对违章人员进行教育或处理。

  4.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督促职工认真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内部各项防火规定。对新职工、民工等在工作前要进行遵章守法教育,保证生产施工安全。

  5.对发生地火灾事故在向上级主管机关报告的同时,组织补救并查清原因,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教育职工吸取教训,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主任工程师的职责

  1.对分管范围内的防火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负责落实防火安全会议提出或决定的关于本职工作范围内防火安全工作的要求。

  2.对分管范围内的有关人员提出具体明确的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并督促落实。

  3.对分管范围内自查或上级部门下发的火险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定期、定项、定标认真落实整改。

  4.制定本部门全年或季度生产计划、工作计划的同时应制定分管工作范围事项的防火安全计划,审定本部门年度设备、技改项目的同时,应有防火安全的措施,并相应作出规定,在下达检修施工任务的同时,应制定严密的防火安全措施。

  5.认真执行国家建筑法规,对本部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结构,必须按先审后建的工作原则,严格控制私搭乱建的违章建筑。

  6.认真学习执行国家颁发的消防法规和制定的各项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定期组织检查本部门电器安装,供气管系、受压容器、控制仪器等在生产运行中的安全状况,对本部门易燃易爆设备要不断研究降低或消除危险性的技改措施,不断完善防火自动装置。

  (五)消防干部的职责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协助防火负责人制定防火安全方案和措施,并督促落实。

  2.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种火险隐患,纠正违反消防法规、规章的行为,并向防火负责人报告,提出对违章人员的处理意见。

  3.指导防火工作,落实防火组织,防火制度和灭火准备,对职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纠正违反消防法规、规章的行为,并向防火负责人报告,提出对违章人员的处理意见。

  4.组织参加本业务系统召集的'会议,参加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工作,按时填报各种报表。

  5.对重大火险隐患及时提出消除措施的建议,填发《火险隐患通知书》,并报消防监督机关备案。

  6.组织义务消防队的业务学习和训练。

  7.发生火灾事故,立即报警和向上级报告,同时,要积极组织补救保护火灾现场,配合事故的调查。

  (六)义务消防队职责

  1.热爱消防工作,模范遵守有关消防制度,并向职工进行消防知识宣传,提高防火警惕。

  2.努力学习防火和灭火知识,积极参加消防训练。

  3.结合本职工作,班前、班后进行防火检查,发现不安全的问题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应采取措施,并向领导报告,发现违反防火制度者有权制止。

  4.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定期检修,保持良好状态。

  5,发生火灾事故,奋力扑救,并积极向消防保卫部门报警,协助领导和有关部门,保护现场,追查失火原因。

  (七)班组长的职责

  1.对本班、组的消防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防火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交安全情况。

  2.熟悉本班、组的火险危险性,遵守岗位防火责任制,经常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将防火安全工作作为日常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之一。

  3.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及时纠正违章、蛮干现象,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和有关防火工作的原始资料,使防火管理和火险隐患检查整改在班组不留任何漏洞。

  4.对新调入的职工或变更工种的职工,在上新岗位工作之前,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5.熟悉本班组消防器材的分布位置,加强管理,明确分工,发现问题技术反映,保证初期火灾的扑救。

  6.发生火灾事故,立即报警和向上级报告,组织本班组义务消防人员和职工扑救,保护火灾现场,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查明责任者并提出改进意见。

  (八)职工个人的责任

  1.严格遵守各项防火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把防火安全贯穿于自己日常工作、生活之中。

  2.施工现场、油库附近、仓库、木材料场、木工操作间等禁止吸烟,吸烟请到指定地点。

  3.在班前班后清理操作现场易燃物,做到下班场地清,切断电源,熄灭火种。

  4.不准随便挪用或损坏消防器材,协助专门消防管理人员保管好器材和设施。敢于同违反防火安全规定行为的人作斗争,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

  5.发生火灾事故时,积极参加扑救,并保护好现场,主动协助领导查清起火原因。

  施工管理制度 篇14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施工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施工现场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施工现场应配备常用药品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急救器材。

  三、施工现场应结合季节特点,做好作业人员的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寒取暖、防煤气中毒、防疫等各项工作。

  四、施工现场应设专职或兼职保洁员,负责现场日常的卫生清扫和保洁工作。现场办公区和生活区应采取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等措施,并应定期投放和喷洒灭虫、消毒药物。

  五、施工现场办公室内布局应合理,文件资料宜归类存放,并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六、施工现场生活区内应设置开水炉、电热水器或饮用水保温桶,施工区应配备流动保温水桶,水质应符合饮用水安全卫生要求。

  七、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

  八、现场宿舍内应保证有充足的空间,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4m,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m,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

  九、现场食堂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门扇下方应设不低于0.2m的.防鼠挡板,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十、现场应设置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厕所大小应根据作业人员的数量设置。

  十一、施工现场应加强食品、原料的进货管理,食堂严禁购买和出售变质食品。

  十二、施工作业人员如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或急性职业中毒时,必须要在2小时内向施工现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等部门进行报告,并应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十三、施工作业人员如患有法定传染病时,应及时进行隔离,并由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处置。

  施工管理制度 篇15

  加强对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保证外来施工人员和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的人身、财产安全。

  1.外来施工人员要指定一名适当人员作为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

  2.外来施工人员必须遵守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督管理。

  3.外来施工人员必须经过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的安全教育方可作业,否则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停止施工人员的作业甚至将施工人员清出工作现场。安全教育要建立档案,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和施工队伍安全管理人员各存一份。

  4.施工前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等有关许可证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必须落实作业许可证中要求的各项安全措施。

  5.进入厂区必须佩带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发放的胸卡,特殊情况下经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安全部门同意可以佩带施工单位的胸卡。

  6.厂区除吸烟室外严禁吸烟。

  7.遵守劳保着装有关规定。在厂区安全线以外的任何地方必须戴好安全帽,在工厂区要戴好防护眼镜,高空作业(2米以上)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准穿短袖上衣、短裤、脱鞋进入施工现场。

  8.施工物品、用具摆放要有序,废料及暂时不用的物品要及时清理到适当场所。作业完毕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9.特殊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携带作业证或复印件。

  10.施工人员非工作需要不得进入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装置区和办公区域,未经许可不得动用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的任何设施。

  11.施工完毕离开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时要交还所借胸卡、工具等,如有损坏加倍赔偿。

  12.如果发生任何意外伤害事故,一切后果由施工队自行负责、承担。

  13.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对违反以上规定的作业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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