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管理制度

时间:2025-09-19 08:45:36 赛赛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市场管理制度(精选20篇)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市场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市场管理制度(精选20篇)

  市场管理制度 1

  为了加强废旧物资市场的管理,保障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实现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促进废旧物资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指的废旧物资是指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可以利用的各种废旧物,包括企事业单位生产和建设中产生的金属和非金属边角废料、废液,报废的各种设备和运输工具,城乡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出售的各种废品和旧物。

  废旧金属包括生产性废旧金属(指废旧机械设施及零部件,交通、通讯、建筑、供电、市政设施的废旧金属原材料以及生产中报废的金属制品和切削金属边角下料等)和非生产性废旧金属(指城乡居民使用过的废旧金属工具、农具和自行车、人力车的金属零部件以及废旧生活金属器皿等)。

  第二条经营废旧物资收购业务的单位,必须有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资储存库(场)。

  废旧物资代购站(店)的工作人员和个体流动代购人员,必须有经营地常住户口或暂住证。

  第三条申请经营废旧物资收购(代购)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按分工范围,经市供销社或市物资总公司批准后,报市公安机关审查同意,领取《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方可收购(代购)废旧物资。

  第四条废旧物资收购单位、代购站(店)必须公开悬挂《特种行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亮证经营。

  第五条外地到我市经营废旧物资收购业务的应持派出单位所在地市、县公安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外出经营证明,经我市供销社或市物资总公司同意,向我市公安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换领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方准经营。

  第六条废旧物资收购实行三级网点管理。第一级是由市供销社的“东莞市物资回收公司”和市物资总公司的“东莞市再生资源利用公司”经营;第二级是由各镇(区)供销社牵头组成的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经营;第三级是由各镇(区)的代购站(店)经营。各镇(区)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对于生产性废旧金属,第一级公司可以在全市范围内经营;第二级限于本镇(区)范围内经营;第三级代购站(店)限于代购经营一般废旧物资和非生产性废旧金属。各镇(区)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负责本镇(区)废旧物资经营业务,并负责对本镇(区)的代购点的申报和行业管理。

  第七条生产性废旧金属的收购必须由供销、物资部门经营。其他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对于个人检拾的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单位应登记销售者身份证号码。

  第八条严禁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个人手中收购铁路、油田、供电、电信通讯、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等生产性和军用设施的专用金属器材。对出售以上的废旧金属器材的单位必须持有关部门证明和经办人身份证,由一、二级网点收购,并建帐登记,其它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收购。

  第三级代购站(店)只限于收购城乡居民出售的'生活器具和废旧工具、农具、自行车、人力车等的废旧零件。

  第九条三资、三来一补、加工贸易企业所产生的废旧物资特别是废旧金属(含边角料、碎料),需在国内交售、办理核销的,凭海关核销手续,一律交售给一、二级网点收购。

  第十条各级公安、工商等部门依法收缴和没收废旧物资、国有企业的报废生产线和大型生产设备,经市价格事务所估价后,交一、二级网点收购。

  第十一条废旧物资的收购和销售价格,国家有规定的执行国家规定;国家规定了最高限价的,不得超越最高限价;国家无限价的按市场价格收购和销售。对国家规定专营的报废汽车以及国有企业的`报废生产线和大型生产设备等,其收购价格由市价格事务所估价。

  第十二条废旧物资回收实行管理者与经营者相分离的原则。由政府统一领导,工商、公安、物价、供销、物资部门要互相配合,各司其职,切实加强对废旧物资市场的管理。经营废旧物资收购、代购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和政策,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接受公安、工商、物价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三条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和非法转让出租证照。严禁一证多店和超越经营范围;严禁收赃、窝赃、销赃;严禁物资、供销系统以外的单位、企业、个人插手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如有违反,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凡违反上述规定,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属于价格管理方面的,由物价部门处理;属于治安管理方面的,由公安部门处理;触犯刑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本规定公布前已领有营业执照经营废旧物资收购、代购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自本规定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过去我市有关规定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市场管理制度 2

  第一部分经营户及从业人员管理规范

  一、需入市交易的经营户应当根据所经营的商品及服务的类别,取得相应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后方可入市经营。

  二、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需凭本人有效的健康证到市场管理部门领取经营服务证。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内必须佩戴经营服务证,以便于消费者的监督。

  三、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应当着装整齐、举止端正、用语文明、诚实经营。

  四、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如有变化,应当到市场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上岗证后,方可入场营业。未经登记的从业人员及闲杂人员不得私自进入营业区域。

  五、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农贸市场规定的.作息时间。本农贸市场的作息时间根据季节随时变动。

  六、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在店、摊位内乱拉电线,不得使用煤气及其他非经营性电器设备。

  第二部分商品质量管理规范

  一、经营户应当确保入市的商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计量、价格、环保、卫生、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进入市场销售的商品应当具有厂名、厂址、合格证等标识以及有关质量标准的证明文件,不得有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食品类商品标注生产日期,有效期和保质期。

  三、经营户应当严格执行入市商品的进货索证索票和查验制度,以确保进货渠道明确,商品质量合格。并积极配合市场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经营户必须接受市场管理部门对其商品进行的抽检检测,经检测为不合格的商品应当积极配合市场管理部门进行妥善处置。

  五、经营户应当经常对自身商品质量进行检查,对变质、损坏商品应立即撤柜、撤摊,并做好商品退市的台帐记录。

  六、经营户应当严格按照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在店外、摊外经营。

  七、经营户必须保证计量设备完好、准确,应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检查,严禁短斤缺两。

  八、经营户对经营的商品应当明码标价,不得高于市场管理部门公示的商品最高指导价。

  市场管理制度 3

  为进一步清理整顿城区,城乡结合部的市容市貌,和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舒适、整洁、美观的市场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促进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特制定我镇两个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如下:

  1、整理肉摊。要摆成一条线,按指定的地点和摊位距离不动,不准调换摊位和随时搬走摊位,违者警告、处罚、自离市场。

  2、水果摊点。要摆成一条线,按指定的地点和摊位距离不动,严禁变动和流动,违者警告、处罚、自离市场。

  3、蔬菜类的摊点。严禁乱摆乱放乱占,按指定的地点不动和流动,违者警告、处罚、自离市场。

  4、豆腐卤肉摊点和老鸡老鸭等摊位,按指定的地点和距离不变,摆成一条线,严禁变换和流动,违者警告、处罚、自离市场。

  5、各类鱼摊位,按指定的地点和距离不变,摆成一条线,严禁变换和流动,违者警告、处罚、自离市场。

  6、群众上市卖鸡、鸭、鹅蛋的.摆在指定的地点销售,严禁乱放乱占行为按指定的地点和距离不变,摆成一条线,严禁变换和流动,违者警告、处罚、严禁上市。

  7、群众上市卖鱼的,要求摆在固定卖鱼的地点位置,严禁乱放乱占行为。

  8、群众上市卖狗肉、羊肉、猫肉、蛙等要按指定的地点进行销售,严禁乱摆、乱占流动行为,违者警告处罚严禁上市。

  9、凡在我镇农贸市场收购的老板,必须按照我镇市场管理条例,进行收购,并在指定的地点不变,严禁流动收购,避免发生矛盾和交通事故,违者警告处罚。

  10、对外来老板在我镇农贸市场卖食品、五金等行业的必须遵守市场管理制度和指定地点经营,否则严禁上市。

  11、凡在我镇农贸市场经营者,各人搞好自己摊点环境卫生,严禁公民在市场内乱扔纸屑、果皮等垃圾物品。请用塑料袋装好垃圾倒在指定的垃圾箱内,违者警告处罚。

  12、凡上市场购买、卖的顾客、大小车辆必须服从镇管理工作人员的安排停在指定地点,严禁乱停乱放行为,违者警告处罚、扣车。

  13、市场内有一名保洁人员,做到每天上午12时下午6时清扫市场内的卫生和周边地段的环境卫生。

  14、我镇市场管理人员蒋永龙、杨文斌两位同志做到每月三次上市督查,规范整治四次,早上6时前赶到市场值班管理、整顿服务制。

  市场管理制度 4

  一、防火工作依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本着自救的原则,依靠农贸市场内各租户实行综合治理,并接受公安消防局的领导和监督。

  二、农贸市场的防火管理实行分区、分工负责制,落实有关防火措施。

  三、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工作任务,切实抓好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维护保养工作。

  四、认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知识、理论和各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及各种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动性。

  五、为及时发现险情,值班人员必须进行消防值班巡逻,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灾隐患,严禁将危险品带入本市场。对各种设施进行经常性的隐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认真组织员工和广大经营户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进一步提高广大经营户学习消防“四个能力”。

  七、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发生火灾积极组织参加补救,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清除,对于安全生产、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正,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八、加强农贸市场安全用电管理,疏通消防通道,严禁违规用火、用电,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包括过道、楼梯、安全出口)要时刻保持畅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严禁在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及堆放杂物,不得擅自封闭安全出口, 不得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过道和安全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等设施设备,凡因个人或操作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具体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九、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档案,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经营管理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十、监督动火作业,动火时必须做到“七不”“四要”、“一清”。

  十一、消防设施停水、停电原则上不过夜。特殊原因需要过夜,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及时通知客户加强防范。

  十二、市场内所有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在发现火灾后按程序进行处理,情况严重难以扑灭的,应及时打“119”电话求救,并协助维持火场秩序,配合对事故进行处理。

  十三、租户应自觉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器设施,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乱拉电气线路,严禁擅自拆、改、装电气设施和用具。

  十四、市场管理部门对违章用火、用电、电气焊或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坚决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五.严禁经营和未经批准而私自贮存烟花炮竹、炸药、汽油、天那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炮竹。

  市场管理制度 5

  第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贸市场的食品卫生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或经营活动的集贸市场。

  第三条集贸市场的举办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规定,承担集贸市场的食品卫生管理职责。

  市场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保证所生产、加工或经营食品的卫生安全,其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集贸市场的卫生管理要求

  第四条集贸市场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公告。卫生审查的主要内容有:

  (一)集贸市场的选址、建筑、卫生设施和设备情况;

  (二)摊位布局情况;

  (三)集贸市场卫生管理机构和卫生管理员情况;

  (四)卫生检验设备和人员情况;

  (五)卫生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六)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五条集贸市场的选址和卫生防护距离应符合卫生要求,不得有影响食品卫生的污染源。

  第六条集贸市场的建筑和设施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具备与食品卫生要求相适应的给排水设施;

  (二)采光和照明设施符合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的需要;

  (三)有防尘、防蝇、防鼠和垃圾收集设施;

  (四)市场的地面应当平整结实、易于冲洗、排水通畅。

  第七条为避免交叉污染,同一区域的食品摊位设置要按照生熟分开的原则,合理划定功能区域,分类设置摊位,并在不同区域作明显标示。摊位分区和分类的要求如下:

  (一)食品经营区域与非食品经营区域分开设置;

  (二)经营鲜活畜禽、水产的区域与其他食品生产、加工或经营区域隔开,相互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三)生食品摊位与熟食品摊位分开;待加工食品和直接入口食品摊位相互分开;

  (四)经营餐饮服务应设置在专门区域,并相对集中;周围不得有污水或其他污染源,20米范围内不得经营鲜活畜禽。

  第八条集贸市场应指定一名负责人为集贸市场食品卫生责任人,负责本规范的贯彻实施;并配备专职食品卫生管理员,负责按照本规范第三章、第四章的要求,对进入集贸市场的食品和集贸市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卫生检查。食品卫生负责人和食品卫生管理员应当接受卫生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

  食品卫生管理员的数量应当与集贸市场食品生产、加工或经营数量相适应。

  第九条集贸市场应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制度的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

  (一)对进场经营者的经营资格和经营条件审查制度;

  (二)对进场食品的检查和防止假冒伪劣食品进场管理制度;

  (三)日常食品卫生检查制度;

  (四)食品卫生违规处理制度;

  (五)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第十条集贸市场应当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配备的快速检测设备和人员能够开展对可疑受农药或其他污染物污染的蔬菜、农副产品、食品原料和食品进行快速抽样检测。

  第十一条集贸市场内应当配备卫生保洁人员,保证市场内的环境清洁,维护市场内卫生设施与设备正常使用。

  第十二条集贸市场应设立食品卫生知识宣传公示栏,建立食品卫生公示制度,公布食品卫生检查、检测情况,对检查、检测不合格的食品及进场经营者应在公示栏公告。

  第三章市场举办者的食品卫生管理职责

  第十三条市场举办者应当做好市场食品卫生管理工作,维护好市场的设施、设备和环境卫生,对市场所生产、加工和经营的食品进行检查、指导。

  第十四条市场举办者应对进场经营者的经营资格、经营条件进行审查,建立进场经营者的卫生管理档案。

  第十五条市场举办者应当与进场经营者签订食品卫生保证协议书,约定违反本规范的责任,加强对进场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第十六条市场举办者应对所有进场的食品进行检查,对可疑受污染的食品进行快速抽样检测,禁止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销售。

  第十七条市场举办者及其食品卫生管理员应当每天对进场经营者的食品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记录。检查和记录的内容有:

  (一)是否按本规范第二十条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及经营内容与许可范围是否一致;

  (二)经营人员是否按规定接受健康检查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三)是否根据本规范第二十一条规定落实

  进出货台账制度;

  (四)禽畜肉类是否经过兽医卫生检疫,并查验检疫证明与肉类数量是否相符;

  (五)食品进货是否按本规范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进行索证;

  (六)生产、加工或经营过程是否符合本规范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卫生要求;

  (七)是否有本规范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尤其要对食品加工、经营中使用的原料进行检查,防止使用非食用物质或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原料;

  (八)是否有其他违反市场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行为。

  第十八条市场举办者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督促进场经营者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对怀疑有本规范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应及时向当地卫生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对发现有本规范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应立即对该食品采取控制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市场举办者应负责处理涉及食品卫生问题的群众投诉,主动向卫生行政部门举报进场经营者违反《食品卫生法》的行为,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处理市场内的食品卫生违法案件。

  第四章对进场经营者的食品卫生要求

  第二十条进场经营者按照规定需要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应当在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其从业人员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并接受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第二十一条进场经营者应建立进出货台帐制度,台帐中应注明所销售食品的来源、数量、保质期,并定期查验所销售食品的保质期限。

  第二十二条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定型包装食品及加工半成品的进场经营者均必须持有产品生产者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及产品检验合格证或检验结果报告单。

  顾客需要了解产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的,销售者必须保证能够提供。

  第二十三条经营定型包装食品的,所销售的食品包装、标识应当真实,符合食品标签、标识的卫生要求;经营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必须具有卫生部颁发的该产品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第二十四条在集贸市场进行食品现场生产、加工的(包括半成品加工和直接入口食品的加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固定的地点并具备可封闭的独立场所。场所的大小应满足相应食品加工经营所要求的洗涤、冷藏、消毒、加工、存放和销售所需要的面积;

  (二)具备食品加工、经营所要求的给排水设施和洗涤、加工、冷藏和防蝇、防虫设施;

  (三)加工工具及食品容器清洁卫生,食品容器存放应当设置台架,不得着地放置;

  (四)从业人员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上岗,保持个人卫生,工作期间不得佩带首饰、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五)使用新鲜和清洁及色、香、味正常的原材料,禁止在食品中添加非食品原料和非食品用添加剂;

  (六)营业场所和周围地区的环境卫生,每日清除污水、垃圾和污物;

  (七)其他为保证食品卫生所必须的设施和条件。

  第二十五条生产、加工直接入口食品除符合上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卫生要求:

  (一)制作肉、奶、蛋、鱼类或其它易引起食物中毒的熟食品的,应当烧熟煮透,生熟食品隔离;隔夜熟食品必须彻底加热后再出售;

  (二)散装的直接入口食品,应当有清洁外罩或覆盖物,使用的包装材料应当清洁、无毒,防止食品污染。出售散装食品必须使用专用工具取货;

  (三)具备食具清洗、消毒条件或使用一次性使用餐具;

  (四)餐具和切配、盛装熟食品的刀、板和容器,在使用前要严格进行清洗、消毒。

  第二十六条经营鲜活产品应具备能够保持产品鲜活的设施和条件。

  第二十七条集贸市场禁止生产、加工和经营下列食品或当作食品的物品:

  (一)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二)过期、变质、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

  (三)使用了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高毒农药或使用农药后尚未超过安全间隔期采摘的蔬菜、水果;

  (四)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包括野味)以及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六)河豚鱼、野蘑菇等有毒动植物及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

  (七)死的黄鳝、甲鱼、乌龟、河蟹、蟛蜞、鳌虾及死的贝壳类水产品以及醉制或者腌制的生食水产品;

  (八)用污秽不洁或者被农药、化肥等有毒有害物污染的容器、包装材料盛装的食品;

  (九)无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存期限、配方或主要成份等商品标识的定型包装食品和超过保存期限的食品;

  (十)《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的其它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市场管理制度 6

  为加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完善门前三包责任制,创建整洁、优美、安全、文明、有序的环境,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市场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农贸市场各门面、铺面、摊位经营业主。

  二、责任区域各责任对象自门前至人行道区域。

  三、三包内容

  1、包环境卫生:责任对象对责任区要随时保持整洁干净,及时清除地面垃圾、污物和积水,制止和劝阻乱倒、乱扔垃圾行为。垃圾收集后放入垃圾桶,做到地面无污物、污水等。

  2、包绿化管理:对门前的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进行维护,不损害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不占用绿地,绿化带内无果皮纸屑。

  3、包秩序维护:维护好责任区内市容整洁,责任区内不乱挂、乱堆、乱贴、乱画,不乱停放车辆和摆放杂物,无占道经营,自觉维护好门前公共设施的完好整洁,广告招牌整齐统一。

  四、管理办法

  1、法定代表人、店主为门前三包责任人,应自觉接受政府行政职能部门检查,共同维护环境整洁。

  2、市场管理中心为每个临街门面、摊铺位配备垃圾桶,环境卫生制度上墙宣传。

  3、市场管理中心有专人负责环境卫生管理,环境卫生打扫清洁、环境安全秩序维护。

  4、对落实本责任书的.责任对象给予表彰,年终按20%的比例择优评选,发给《农贸市场文明经营户》奖牌。

  5、对拒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严重违反城市卫生管理的商铺和个人,根据《城市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由执法部门予以处罚,并限期整改。

  市场管理制度 7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公司环保产业市场开发经营活动,保障我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环保产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各地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所在地域环保市场进行调研,出具调研报告;

  编制年度开发计划(年初第一季度编制)。

  第三条 项目确定

  1.通过国家住建部、环保部、发改委以及目标省市相应部门在网站发布的项目招标公告,通过电话、网络、洽谈、磋商等有效方式,积极、全面、系统的响应招标文件,了解招标意向,全面掌握详尽数据和相关信息,形成项目开发分析报告,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领导研讨后确定项目。

  2.项目开发分析报告需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财务投资估算及未来收益、运营模式等,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项目建设标准、项目前期手续完善情况等;

  (2)财务投资估算包括:总投资预算及概算、土建估算、设备购置及安装估算、前期费用概算、融资概算、投资收益率估算等;

  (3)运营模式:PPP、BOT、BOO、BOOT、BT、TOT、BTO及其他特许经营模式。

  第四条 项目合同签订 项目中标后,明确专人负责该项目的洽谈和跟进,通过谈判与该项目所在地的政府或政府授予的机构签订项目合同,项目合同包括PPP项目合同、BOT项目合同、BT项目合同等。 环保行业市场化,其主要途径是政府授权企业建设或运营,因此,项目合同是项目运作的前提和基础。通过项目合同,明确政府与社会资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项目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合同双方的法定名称、住所;

  合作的内容、范围和期限;

  项目工程设计、建设施工、经营和维护标准;

  价格及收费的.方法和标准;

  价格调整机制;

  土地使用权;

  资产的管理制度;

  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履约担保;

  经营权终止和变更;

  合同期满后,项目移交内容、标准和程序;

  违约责任、罚责与仲裁等。

  第五条 项目立项

  1.项目可研编制和报批:(有些项目有项目建议书)根据协议约定的条款,组织该项目的可研编制,送由项目所在地分管的发改委审批。

  2.项目环评编制和报批:可研编制获批准后,再组织该项目的环评编制工作,并送由所在地区或市、省、国家环保部审批。

  3.按照国家的基本建设程序完成项目立项是非常必要的。已经立项的项目可以降低招标后的项目审批风险,项目立项通过的审批文件一般被作为招标的依据。

  一般来说,外资项目需要得到国家计委的批复,内资项目可以由地方政府批复。

  第六条 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和报批 根据相关要求组织进行该项目的初步设计编制工作,送由分管的发改委审批。

  第七条 项目施工图编制和图审 根据设计编制要求做出项目施工图编制,交由有资质的审图公司审图。

  第八条 水、电、土地报批 以上各项工作完成后,即可着手向所在地相关业务部门申请报批办理水、电、土地手续。

  第九条 项目施工、监理招标 水、电、土地等报批结束后,开始施工、监理招标。

  第十条 项目施工 按照施工图进行土方开挖、定位、土建、试水、平整、填土、道路、绿化。

  第十一条 项目设备采购与安装招标、 根据设计图纸、技术标书、工艺要求对设备与安装进行招标。

  第十二条 项目设备安装 请专业人员或设备提供方技术人员按要求安装项目设备。

  第十三条 设备单机调试、运行 设备安装好以后,对每台设备分别进行调试、运行。

  第十四条 项目联动调试 每台设备经分别调试、运行确保完好无误后,可以进行联动调试工作,直至运行正常,能够达到要求为止。

  第十五条 项目试运行 购买药剂等所需材料,本着节能高效的原则,进行项目的试运行,在正式运行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提高管理水平。

  第十六条 项目监测、验收 项目经试运行成功后,可申请环保、土建、规划等部门进行项目验收。

  第十七条 收取费用 经各项验收合格后,在做好日常管理的同时,按照项目合同,收取运营费用。

  第十八条 环保项目审批程序如下:

  1.发改局依照有关规定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进行节能审批、项目立项审批、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并配合组织项目招投标等工作;

  2.规划局会同政府有关部门编制中长期环保设施建设及其用地规划;

  3.国土资源局将环保项目用地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年度土地利用计划;

  4.环保局进行环保项目质量达标及环评的核定,并出具相关意见;

  5.财政局根据项目合同,支付项目运营费用;

  6.监察局、财政局、建设局参与项目相关招投标工作。

  第十九条 本办法中未详细阐述的项目前期证件和招标流程,见《证件办理流程》、《招标流程》。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集团市场开发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场管理制度 8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三大方针,确保承包单位员工的安全、健康、消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达到“层层有职责、事事有人管”的目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开曼铝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承包责任人是作为承包单位的最高管理者,是单位安全、健康、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二、各承包单位应严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三、针对综合班和各生产车间的日常安全工作,应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规定:

  1、检修安装公司主管、副主管、安全员负责全车间的安全;各片区技术员负责各片区的安全;各班组班长为班组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2、安全教育方面:各车间综合班安全教育形式和时间计划,由检修车间统一负责报送安环处。安全教育要求各车间安全员和设备技术员同时组织。对未按要求执行的,一经查出将对检修安装公司和生产车间进行相应处罚。

  3、日常安全监管方面:各车间综合班班长,设备技术员、对综合班的现场工作安全负有监管责任,各生产车间对综合班人员现场工作时的安全负有监督责任,生产车间对综合班违章情况进行通报、上报检修安装公司,检修安装公司进行考核。检修安装公司和生产车间每周的hse观察对综合班的违章人员进行上报。

  4、制度执行方面:

  (1)《工作票》制度:在工作票安措执行和工作票终结未按照要求执行的、将对检修安装公司和生产车间同时考核。

  (2)《高空作业》制度:对违反《高空作业》制度进行作业的,对检修安装公司进行考核。

  (3)对违反其他安全管理制度的,将对针对具体情况进行责任划分,对检修安装公司和生产车间进行考核。

  5、事故处理方面:对各承包单位发生的事故将按照事故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对于检修安装公司在生产车间工作时发生的事故,通过分析原因,责任界定,对检修安装公司和生产车间进行分别处罚。

  四、其他:

  对于在工作中对安全工作有争议的事项上报有关领导协商解决。

  五、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归安环处。

  1、治安队伍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治安队伍

  治安队伍建设,按高标准,严要求的指导思想,严抓招聘、培训、上岗、考核等关键环节,实施准军事化管理,统一着装,尽职尽责。护卫员选聘以优秀退伍军人为主,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及业务技能,建立业务、绩效考核与工资、职位挂钩的机制。护卫员管理引入轮换制和淘汰制,在年终考评中,实行10%淘汰制,保持护卫员的'高素质和战斗力。对护卫员的选聘和培训要求已在第二节《拟采取的管理方式》中作了阐述。

  2、入住期治安管理

  2.1确立治安重点——加大对入住期人流、物流、车流的有效监控

  物流控制——对装修材料流动实施申报制、盘查制和登记制。尤其是装修物品的搬出须提出申报,护卫员有责任和义务对物资的出入进行礼貌盘查;所有的物资流动实行登记放行手续。

  车流控制——市场设车辆进出入口,以便于管理。运输物资进入市场的汽车要进行登记,记录车主身份、车牌号、车型等信息(因为有智能化系统,所以可以取代),针对实际情况,合理规划行车路线,防止对绿化等公共场所造成破坏。对汽车离开,实行登记放行手续。

  2.2治安防范——三岗结合。全面防范实施三岗结合,即巡逻岗、门卫岗、机动岗三岗联合防范,着重安防点、线、面的配合与行动。

  2.3尽快完善并发挥智能化监控系统的安防优势。完善监控设施,使智能化安防系统全面启动,正常运转,发挥技防在治安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3、常规治安管理

  根据《江苏省普通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等级收费暂行办法》,治安管理须达到等级标准,为此,我们拟采用封闭式管理。具体措施为:

  3.1根据要求,在市场出入口实施24小时值班,安全护卫人员24小时巡查,重要部位实施24小时监控。

  3.2重要设施采取加锁防范措施,上屋面楼梯间的大门上锁,防止投毒及水源二次污染事件的发生。

  3.3对通道、应急楼梯等部位设置明显标识,以利于人员的进出。

  3.4护卫值班人员要禁止杜绝市场内私设摊点、广告牌、广告字画、乱贴乱画现象。

  3.5流动岗与固定岗相结合,分别在上下班高峰期与平时正常期采取不同的治安防范措施,确保停车场等重要部位的安全。

  3.6制定护卫服务应急预案,遇突发事件能应急处理。根据物业、经营者及业主的实际情况,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好预案,是市场物业管理护卫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预案工作做的好不好,直接影响到经营者及业主的生命财产是否有安全保障,间接地也会影响到市场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状况。制定了详尽的《市场突发火警火灾反应预案》以及《刑事突发事件反映预案》,在预案中要求市场管理处全体员工增强对火警、火灾、刑事的反应能力,做到遇突发事件不慌不忙,有步骤、有秩序地实施各项紧急措施,以确保市场内的财产经营者及业主的人身安全。

  4、治安承诺的相应的惩罚条款

  我们在前面已承诺因管理原因而产生的治安案件发生率为1‰以下。为严守承诺,特制定如下惩罚条款,以保证履行各项赔偿承诺。

  4.1因管理原因造成被盗赔偿承诺:凡同时满足下列两种情况的市场被盗案件发生,市场管理处将承担责任并给予一定赔偿。

  a)经公安机关鉴定属于外来犯罪分子以非法手段进入市场进行盗窃或抢劫的;

  b)有关职能部门鉴定属于管理不到位、人员失职等管理因素造成市场被盗或抢劫。

  4.2其他赔偿:凡经上级主管鉴定属于管理不到位、人员失职等管理这自身原因造成业主损失的,如道路、交通设施、各类标牌、各类装置等,因安装有误、保养不善、标识不清等原因造成经营者及业主损失等,我们将视情给予相应的赔偿。

  市场管理制度 9

  为了全面实施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加强对市场经营主体和商品质量的监管,建立完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保障市场经营交易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工商所实行片区监管责任制度,片区监管责任人负责辖区商品交易市场内巡查检查任务的`落实。

  二、片区责任人应当建立网格监管责任制为主的巡查检查机制,认真开展市场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查处。

  三、工商所应当对经营者的主体资格进行巡查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是否超范围经营。

  四、片区责任人应当对商品交易市场开办者的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巡查检查。重点检查市场开办者内部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履行对进场经营者主体资格的审查义务;是否与场内经营户签订消防安全、商品质量承诺等责任书;是否建立和落实经营者市场准入、档案管理、商品台账管理和检查、商品登记管理、违禁品检查和清退、不合格商品退市、农产品快速检测、信息公示、消费纠纷调解、先行赔偿、场内经营者信用奖惩等制度。

  五、片区责任人应当对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者经销的商品和经营行为进行巡查检查。重点检查商品是否有批次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是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上市、失效、变质的商品;商品包装标识是否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规格、等级、主要成份和含量、生产日期和有效期;自制、分装商品标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裸装食品是否在货架显著位置对其无法用标识体现的内容进行明示;商品的商标广告是否有侵权、违法使用行为和虚假、误导宣传内容;经营者是否有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缺斤少两、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

  六、片区责任人应当对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者索证索票制度、台帐登记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巡查检查。重点检查进货时是否索证索票并分类建档;是否有进货检验和自身抽查记录;票证是否齐全、符合要求;是否建立进货台帐。

  七、片区责任人应当根据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需要,结合辖区实际、季节特点、社会热点和重点问题、市场专项整治部署等,对市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巡查检查。

  八、定期巡查,应当根据市场的信用级别实施分类监管:A类市场每季度至少巡查一次;B类市场每月至少巡查一次;C类市场每半月至少巡查一次;D类市场每周至少巡查一次。

  九、不定期巡查,应当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及时对特定的商品交易市场进行检查,并认真处理投诉、举报。

  十、巡查检查过程中,发现场内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法进行查处;对于市场开办者,应当依其信用级别采取不同处理措施。 十一、片区责任人应当建立巡查档案,详细记录对辖区商品交易市场开办者、场内经营者的检查情况以及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市场管理制度 10

  业务诗司的先驱力量。力开展业务工作,是保障公司利益的前提。公司本着“以人为本,多劳多得”的原则,使每位业务人员能够借助公司这一有力的平台,尽情发挥自己之所长,为公司更为自己谋得更的利益。现为了更好的开展落实业务工作,特拟订《市场部管理制度》,以期各位业务人员遵守。

  一、考勤:业务人员遵守公司统一作息时间外,只需早晚签到即可。

  二、用人:公司更注重业务人员的德行品质,之后是业务人员的才干学识。并给业务人员最的发展空间,使其发挥自身的优势。

  三、要求:因业务工作具有特殊性,公司要求业务人员能够吃苦耐劳、富有自信、勤奋果敢、勇于挑战自我。

  四、培训:业务人员上岗后都要经过公司系统的培训,使其熟知公司的经营理念,同时对公司的业务能够做出准确的市场定位,以此为基础更好的开展业务工作。

  五、试用:业务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主要考察其自身的德行,看其是否具备业务人员的基本素质,是否有能力承担起所负工作职责。

  六、仪表:业务人员出外拜客户是代表公司形象,自身的衣着打扮必须要做到,着装整洁、举止方、谈吐富有逻辑,客户留下良好的印象。

  七、态度:业务人员每天都应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积极向上的心态开展工作,不可把生活中的情绪带到工作中来,阻碍了自己也影响了他人,公司将对其严惩。同时,工作期间内业务人员手机必须开机,一经发现无法接通状态,罚款20元。

  八、工作明确:业务人员在开展工作之前,必须明确公司业务的具体项目,通过对市场的分析,将其进行有效的结合,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切不可盲目的开展工作。

  九、工作计划:业务人员在工作时,应做到年有年计划、月有月计划、周有周计划、日有日计划,只有先计划再实施,才能有效的开展工作,借此提高工作效率。

  十、出门登记:业务人员在出外拜客户时,应依《规章制度》亲自如实的详细的填写出门登记。

  十一、业务报表

  1、业务报表是考核业务人员工作的重要途径,每个工作日下班前业务人员应填写日报表,将一天的工作情况如实的详细的填写,并上报至部门经理或行政部经理备案;周报和月报亦如此。

  2、报表要求字迹工整、认真,不工整、不仔细的.视为未交报表,一次罚款20元。

  十二、会议制度:业务部门设早晚例会,业务人员将一天的工作计划和总结汇报给经理,(如:拜客户情况)将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提出,以待即使解决。早会不超过15分钟,晚会不超过30分钟。(特殊情况除外)

  十三、客户资料:在公司提供的客户资料的基础上,业务人员应积极搜集整理客户资料,并将意向客户及时上报部门经理,使公司在最短时间内拿出一套可行性方案,以力配合业务人员工作开展。

  十四、客户洽谈:作为一名称职的业务人员应深知,业务技巧在洽谈客户时的重要性,在日常开展业务工作时,应总结归纳出一套适合自身的业务技巧。

  十五、客户维护:维护客户关系是业务工作开展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业务人员在开展工作时应以各种恰当的方式维护好与客户之间的关系,以此促进与客户的关系。

  十六、业务申报:业务人员签单时应遵照公司的业务流程:填写业务申报表报部门经理设计部经理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后方可设计发布。

  十七、业务合同:业务人员在同客户签署合同时,应在乙方法定代表人处签其身份证的名字,一式两份客户自留一份,公司备挡一份。

  十八、出差:业务需要出差时,应先报知部门经理,批准后填写《出差申报表》。(详情见《规章制度》)

  十九、考核:业务考核是业务管理制度重要的一部分,主要依据业务人员的考勤情况、业绩情况及日常的工作努力情况,对其进行公平的公正的审核。

  二十、薪酬:

  1、业务经理的薪金结构:底薪+提成+部门月纯利润的2%+补助+年终奖

  2、业务人员的薪金结构:底薪+提成+奖金+补助+年终奖

  注:详情请见《公司章程》

  二十一、福利:业务人员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如有业务需要可选择串休。

  (详情请见《规章制度》)

  二十二、补助:由于业务工作的特殊性,业务人员享受公司各项补助共50元。

  二十三、激励:公司为了激励业务人员,每个月特设立了“效冠奖”最底50元,可依据上月业绩总额上调,每个月业绩最高者,可荣获此奖。

  二十四、惩罚:因为业务工作的自由性,有些业务人员自制力太差,总心存侥幸,借机回家或做些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此类人员一经发现,处以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予以辞退,不予结算任何薪金。

  二十五、建议:由于业务人员处于市场一线,对于市场有很深刻的见解,所以在月总结会议上,业务人员应主动映当前的市场情况。

  二十六、兼职:公司业务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可在外兼职,一经发现,立刻开除,不予结算任何薪金。

  二十七、保密:业务人员在同公司以外人员谈话时,不可透漏公司业务实情,一经发现罚款200元公司。

  总之,严明的管理制度只是业务工作开展的基础,紧抓严抓才是行之有效的保障。各部门都将积极配合业务人员的工作开展,以此力提高公司整体效益。

  市场管理制度 11

  为了配合富达中国名牌产品的营销活动,使仓库管理规范有序,更好、更快地服务客户,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库

  1、入库产品包括自产产品、外购产品、客户退货和杂物

  2、产品入库要按销售内勤所下的订单和验货凭证入库,验货凭证拒绝收货部分经部门经理许可方可办理入库;属订单内的产品可办理入库;客户的退货按退货清单入库。特殊货物入库要由销售内勤出具书面通知。

  3、货物入库前应验收清点清楚,包括箱数、型号、包装、包装数量、颜色、质量等。

  4、完合符合订单要求,经核实数量准确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5、仓管员对入库后的在库产品负完全责任。

  二、货物的储存与保管

  1、库存货要依分区及编号顺序排放,需退回车间或供应厂家的货要单独存放,及时退回。

  2、货物放置应整齐、平稳、放置场所应清洁卫生,并有防火、防盗、防鼠、防潮措施,通道不可堆放物品。

  3、产品进销存吊卡内容标示要完整,包括产品名称、型号、颜色、储放位置号码、订购点、前置时间、出入库与结存记录、安全存量与最高存量等。

  4、产品进销存吊卡应标示朝外。

  三、配货

  1、为客户配货,无论客户大小,一视同仁。本着迅速、准确、积极的态度认真对待。不得怠慢和疏忽大意。

  2、销售内勤要求发货的订单,如果送货单不能及时交给仓管员,由销售内勤先将订单传真给仓库,仓库立即配货,以便及时发货。

  4、配货过程中应及时填写进销存吊卡,不得错填或漏填。

  5、送货单的客户联应装入信封由仓管员放入所要发出的纸箱内上层,并在纸箱上明显位置醒目地标注“内附清单”,不得漏放、错放,不得疏漏标注。

  6、散装包装必须打包,封箱严实,做到整齐美观。

  7、配货过程中如发现不良品,立即转入退货区,不得将已发现的不良货物发给客户。

  8、配备货物按客户顺序一一配货集堆,配完后在包装箱统一位置标注发货目的地,避免错发。

  9、特殊要求的包装,按销售内勤开具的送货单备注或书面要求通知进行包装处理。

  10、如在工作过程中发现失误,要及时通知销售内勤,由于工作疏漏而造成的失误,按销售内勤的要求纠正弥补。

  四、记帐、对帐

  1、及时认真登录进销存吊卡和仓库帐薄。字迹清楚、工整,记录完整。

  2、无论货物以怎样的方式进出仓库都要有单有据,确保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3、不得随意改动帐务,如需改动,履行严格的财务数据改动手续。

  4、每月5日前与财务和销售内勤对一次帐,发现错误,及时查找原因,予以纠正。

  5、各种单据应分类完整存放,不得混放或遗失。

  五、客户退货的处理

  1、客户退货提到仓库后,第一时间整理退货,24小时内开出退货入库单,不得隔天处理。

  2、退货的清理,先将没有质量问题的产品直接入仓。不良品按厂家分类整理,分区放置,随时准备退给供应商。

  3、公司产品中的不良品按公司要求返修,但货物出仓、进仓必须有相应的书面手续。

  4、对待退货中的不良品应与良品一视同仁,包装安全,规范,避免出现二次损坏,避免退给供应商运输途中遭到损坏。

  5、如退货有特殊问题,及时与销售内勤沟通,作出相应处理,并在退货单中备注说明。

  六、盘点

  1、仓库要定期盘点,每月小盘点,半年中盘点(6月底),年底大盘点(按公司要求)。

  2、每月最后一天作为定时盘点日,遇星期天则提前一天。

  3、盘点日当天,仓库物品禁止移动,也就是说,不可入库和出库。

  4、盘点人员由财务部、市场部、仓管员组成,小盘点根据情况而定。

  5、盘点表一式三联,仓库自留存根联,其余分交财务、销售内勤。

  6、财务部监控盘点并以抽查的方法实施随机查验。

  7、盘点后如有差错,按财务部要求作出相应处理。如帐卡纠正、补办单据、呆废品处理及整顿等。

  8、盘点的考核和查验结果的考核按公司及市场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奖罚。

  七、发货

  1、仓库以最快的速度配货、备货、保证发货人员及时发货。

  2、一次性发货三家以上者,仓库员根据情况跟车装卸货物。

  3、货物出仓后,出仓货物责任人由仓管员转至发货人员,货物责任人转移时须办理签字确认手续。

  八、奖惩

  1、依据公司目标绩效考核制度进行相应奖惩。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市场部实施奖惩,奖罚并施:

  ①入仓出现错误或与送货人发生纠纷,一次罚20元。

  ②不按销售内勤要求的时间内配货,一次罚20元。

  ③配货出现差错,一次罚20元。

  ④帐帐不符或帐实不符,查出一次罚20元。

  ⑤所发给客户的货物中,忘记放送货单,一次罚10元。没有在包装箱上标注“内附单据”,一次罚10元。

  ⑥退货提到仓库后,24小时内没有整理出单,一次罚20元。

  ⑦盘点完全正确无误,一次奖20元,出现盘盈或盘亏,一次罚20元。

  1、为市场客户提供停车服务,搞好地下停车场的经营和管理,以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为己任。

  2、按国家颁布的'交通管理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依法管理,努力维护好车场的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保证安全和畅通。

  3、当车辆进停车场口时,管理人员应根据当时停车的容量和车辆流量,认真地主动地引导车辆按规定的路线,缓慢地在指定位置停放,并摆放整齐,并及时收取存放证件,做好登记,对停放的车辆进行仔细的检查,发现损坏,撞损有无备胎,有无反光镜等进行登记,并让车主登记签字。

  4、对临时停放的车辆,按规定收取管理费,并按收费金额给予车主相应的票据。

  5、精心爱护车辆内的一切设施、设备,特别是各种管道、交通标志和消防设备,发现总是及时报告,及时修整,保持正常的使用状况。

  6、坚持24小时服务,按时交接班,并做好当天的值班记录。

  xx农贸市场物业管理运行机制

  为保障物业管理机构高效运作,必须建立一个有效的管理运行机制。

  管理运作机制图

  1、质量监管机制

  质量监管机制是在建立一整套有xx物业管理特色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基础上,根据iso9001(20xx版)质量保证标准的有关要求,全面推行质量管理,把质量目标落实到各岗位、各环节直至到个人,并通过质量管理小组监督检查,使工作质量不断提高,达到业户满意的效果。

  按xx物业制定的各项管理指标和创优方案,xx农贸市场管理处各职能管理人员将按照质量监管体系的要求,明确责任,授予权利,在实际过程中抓好权限下放和自我控制及实施过程中的检查和控制,并将目标实施的各项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时用图表和文字表述出来,实现目标动态控制,进行目标成果评价,确定成果和考绩,并与个人利益待遇相结合。同时,公司还会通过各种宣传教育手段培养员工的敬业精神,职业道德,加强员工培训,不断提高员工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进而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2、协调机制

  协调机制是指运用协调管理的方法,解决在管理服务过程中经常发生的各岗位之间、工种与员工之间、员工与员工之间、员工与业户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1)行政促动力,以行政职务权利为依托,以行政命令为基本形式,以奖罚为后盾的强制性促动力。

  (2)竞争促动力,运用竞争手段促使相关方面关系的协调,如通过竞争,以先进带动后进,共同完成任务。

  (3)舆论促动力,因势利导利用舆论达到协调的目的。

  (4)管理者的凝聚力,具体情况为领导者或管理人员塑造吸引力、影响力,这是今后促进日常物业管理工作协调的核心力量。

  3、激励机制

  (1)管理日常目标、责任制、增强管理层的工作主动性,按“国优”标准制定各项管理指标,严格作好各项工作、明确奖罚。

  (2)实施奖金破格晋级制度,调动员工工作热情。管理处员工实施奖罚制度,奖金标准与工作表现和业绩挂钩,并可根据情况,对先进给予破格晋升,以形成竞争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积极性。

  (3)依据管理、管教结合,融情于管。管理处依法与员工签定劳务合同,关心员工生活,帮助其解决家庭困难,使其无后顾之忧,保持良好的工作情绪,给业户提供优质服务。

  4、监督机制

  监督机制是实现物业管理各项工作开展的必要外在约束条件,防止或纠正工作中出现的偏差。保证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

  (1)管理者对机构内部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2)业户对管理机构及工作人员进行广泛监督,形成综合监督体系。

  (3)通过信息反馈监督,以各种手段来实现监督管理的闭环机制,保证xx农贸市场管理监督机制的有效实施。

  5、自我约束机制

  (1)经济利益促动自我约束机制,充分利用经济措施去诱发管理对象的利益敏感动机,然后由这类动机去引导对行为自我约束。

  (3)权利链条相关制约机制,建立管理对象之间相互制约的权利链条,促成相关机构、相关员工之间的自我约束机制。

  市场管理制度 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xx有限公司能够进一步开拓新市场,提高工作的效率,并加强市场开发阶段的管理,根据xx集团的发展战略,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水处理、污泥处置、垃圾处理等项目。

  第二条 市场开发是集团公司的重要工作之一,亦是xx有限公司工作重点。所管理的内容涉及项目全过程,从事市场开发工作的员工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第三条 从事市场开发的所有员工应按开发管理程序做好自己的工作,树立企业团队精神,维护企业形象,加强学习市场开发管理知识,虚心接受他人建议和意见,加强沟通,不断完善自己,提高业务技能。

  第四条 根据公司特点,制定市场开发部门(员工)承担开发工作的具体管理细则,将细则具体落实到人,职责、目标到人。

  第二章 日常工作制度

  第五条 遵守集团公司的`规章和管理制度;

  第六条 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及时了解各项相关新规新政新举措,通过各种渠道认真的做好区域内市场信息搜集,追踪,建立并维护好客户关系;

  第七条 做好招投标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 具体项目实行全程追踪和责任制,从信息搜集,信息追踪,项目签订,合同保管,款项追踪等工作负责到底;

  第九条 细致审核合同、保管好所签订的合同。

  第十条 注意公司内部技术和业务信息保密工作;

  第三章 业务承揽制度

  第十一条 收集信息,做好备案工作,提出公司承揽业务的策略、方法和目标,了解、分析、预测市场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第十二条 项目跟踪,落实每一个备案信息;

  第十三条 协助公司领导制定年度开发计划,积极开拓业务;

  第十四条 遵守国家招、投标相关法律,依法进行招、投标。

  第四章 合同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在签订各类合同时要认真审阅,特别在中标项目拟定合同草稿时前提要充分结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第十六条 拟定合同草稿,充分理解合同主要条款;

  第十七条 合同草稿的评审,经领导初审后向客户反馈,草稿合同未经分管领导批准不得向客户送审;

  第十八条 与客户沟通洽商合同,市场开发部人员必须积极主动与客户洽商沟通合同草稿,及时与公司领导互动,与客户形成一致性的合同条款;

  第十九条 根据洽商合同条款和确定合同的内容后经领导签字填写合同评审意见,必要时请法律顾问把关;

  第二十条 确定后打印合同,进行再次审查,我方签字盖章,送客户盖章签字;

  第二十一条 待客户签字盖章后,市场开发部负责将合同送交行政管理部存档;

  第二十二条 合同履约,由市场开发部参与对项目机构人员进行交底,项目部人员在充分了解条款后,项目负责人在施工中按照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三条 做好合同存档工作。

  第五章 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 严格执行档案收集、整理、保管、鉴定、提供利用与销毁等有关制度和规定,确保其完整、系统和安全。

  第二十五条 档案按档号排放,档案编写顺序号。

  第二十六条 借出的档案须按时归还,利用后的档案应随即放回原处。

  第二十七条 做好档案借用与登记工作。

  第二十八条 不得窃取、出卖和涂改档案,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虫、防霉工。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市场开发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场管理制度 13

  为加强菜市场摊店租金、水电费收缴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凡租赁摊位、门店(以下统称摊店),入场经营的单位和个体商业户,应当根据与市场签订的摊店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额、缴款时间,向市场缴纳摊店租金。

  二、单独安装水表、电表或按摊区安装水表、电表的经营户,应按月根据实际使用度数按规定时间向市场缴纳水、电费。

  三、收费人员应当严格按摊店租金额度,及时足额收取。对拖欠租金的经营户,要及时催缴,并按租赁合同约定收取滞纳金。

  四、收费人员按规定向经营者收取摊店租金时,应当开具由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收取水电费时,应开具由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做到内容真实,手续清楚,钱票(据)相符,并将收取的现金(支票)当天解缴银行。

  五、严格发票、收据领发和使用管理,建立领发登记簿,随时检查核对使用情况,及时纠正差错,防止丢失。

  市场管理制度 14

  1、商户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场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合法经营;不得以任何性质进行违法乱纪活动。不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质量不合格商品、过期商品。

  2、商户为所租赁摊位的安全责任人,必须遵守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不得私自乱接电源、不得违章使用电器、不得有明火产生;不得出售及存放有毒、有害、易 燃易爆物品。

  3、商户要文明经商、礼貌服务,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与顾客发生争执,坚持“顾客永远是对的”的经营理念,对受委屈的从业人员设“委屈奖”。

  4、商户之伺需公平竞争,不得恶意诋毁他人商品,销售过程中不得缺斤少两。各商户在任何情况下不许以任何理由在市场内发生争执或冲突,否则将予以重罚或终止合同。

  5、商户要保持市场环境卫生,垃圾放入指定位置,货物摆放不得超出自己租赁范围内。此范围卫生要达到甲方要求的营业标准。

  6、商户要按市场规定时间进行经营(大多数商户意见)不得私自关闭摊位、改变装修、不得随意张贴、悬挂广告标语,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申报,经甲方同 意后方可。

  7、商户不可擅自改变经营品项,转租转让碓位要向甲方提前申请更改合同。

  8、商户要爱护公共奢侈,不得恶意损坏,侵占。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以上条例请各商户认真遵守,甲方将严格执行,有奖有罚,做到公平,公正。违反任何一条制度并不听劝告的'都将视情节轻重处于20元-200元的罚款,严重违纪者甲方将终止合同,触犯法律的承担法律责任。

  市场管理制度 15

  为督促各区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认真履行文化市场监管职责,深入搞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加快文化环保城市建设步伐,根据上级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暗访督查制度如下。

  一、组织安排

  (一)暗访督查工作由市“扫黄打非”暨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组织4次。

  (二)暗访督查小组组成人员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相关处室执法人员为主,并酌情安排有关区市执法人员参加部分暗访活动。

  (三)根据工作的需要,市“扫黄打非”暨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可组织人员随时进行暗访。

  二、暗访督查范围

  十二区市文化市场管理领域。

  三、暗访督查内容

  (一)出版物市场。主要检查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计算机软件、教辅读物等经营行为是否规范,有无非法出版和经营情况,有无销售盗版情况等。要特别注意是否存在批销、兜售违禁、淫秽色情等非法出版物问题。

  (二)印刷(复制)企业。重点检查印刷(复制)经营单位有无盗印正版出版物、超出核准经营范围经营、未按《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落实承印验证等五项制度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版权领域。检查计算机预装、销售和计算机软件销售等流通领域是否有盗版软件问题。

  (四)网吧市场。重点检查网吧是否有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是否核对并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有无超时经营等情况。

  (五)歌舞娱乐演艺市场。重点检查歌舞娱乐场所是否接纳未成年人,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是否向未成年人提供,娱乐场所的歌曲点播系统播放的.曲目屏幕画面是否含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禁止的内容,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机种、机型是否符合文化部要求。

  (六)广播电影电视领域。主要检查是否有擅自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是否有损坏、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及其他违反《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是否有违犯《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行为。

  (七)其他领域的暗访督查按相关规定内容进行。

  四、有关要求

  (一)暗访督查采取不打招呼的办法进行,参与暗访督查的人员要严守保密纪律,不得将暗访的有关情况泄露给暗访的区市和业户。

  (二)暗访督查要认真细致,摸清真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保存有关证据,及时向市“扫黄打非”暨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同时,暗访结束后,要写出暗访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检查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等,并由暗访人员(两人)签字。凡属暗访发现的问题,由市“扫黄打非”暨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有关区市反馈,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三)暗访督查情况纳入年度“扫黄打非”暨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量化考核内容。

  本制度由市“扫黄打非”暨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市场管理制度 16

  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凡进入市场经营的单位和个人,除由国家定价或指导价的商品外,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经营的商品作出合理定价。

  一、国营、集体和个体商业应当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规格、计价单位和价格。

  三、经营者不得垄断货源、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或者串通操纵商品价格。

  四、经营者在商品销售中不得以次充好,掺杂使假或将包装、捆扎物计入商品净重出售。

  市场管理制度 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集贸市场,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市场登记的下列农副产品市场、日用工业品市场和综合市场:

  (一)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100个以上的室内市场;

  (二)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200个以上的室外市场;

  (三)设在地下建筑内的市场。

  其他集贸市场结合当地实际参照执行。

  第三条 集贸市场严禁经营易燃易爆物品。

  第四条 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由主办单位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消防监督机构实施监督。

  第二章 消防组织

  第五条 集贸市场主办单位应当建立消防管理机构;多家合办的应当成立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防火领导机构,统一管理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 集贸市场的负责人为该市场的防火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

  (一)与参与市场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签订《防火灾全责任书》;

  (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制定用火用电等防火管理制度;

  (三)组织防火人员开展消防检查,整改火险隐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

  (四)组建专职、义务消防队,制定灭火预案,开展灭火演练;

  (五)负责市场内灭火器具等消防器材的配置;

  (六)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和人员疏散,保护火灾现场。

  第七条 各类集贸市场应当建立义务消防队。下列集贸市场,应当配备专职防火人员:

  (一)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1000个以上的室内集资市场;

  (二)占有地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2000个以上的室外集贸市场;

  (三)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100个以上的地下集贸市场。

  规模小于上述市场的其他集贸市场,可设兼职防火人员,有条件的可设专职防火人员。

  第八条 下列日用工业品市场及综合集贸市场,应当建立不拘形式的专职消防队。一时难于具备条件的,应当采取临时有效应急措施。

  (一)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2000个以上的室内市场;

  (二)占有地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4000个以上的室外市场;

  (三)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或者摊位200个以上的地下市场。

  第九条 集贸市场内应当实行消防安全值班和巡逻检查制度。

  第十条 集贸市场内的各类人员,应当接受市场主办或合办单位的防火安全管理,各摊位经营人员有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参加义务消防组织及扑救火灾的义务。

  第三章 建筑防火管理

  第十一条 所有新建、扩建、改建及室内装修的集贸市场,其防火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并报当地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工程竣工后,应当经消防监督机构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主办单位和经营者如需改变建筑格局或使用性质,应当事先报经当地消防监督机构审核批准。

  第十二条 凡在城镇搭建室外集贸市场的,主办单位或合办单位应当事先将其选址及占用场地等情况,报经当地消防监督机构实施防火审核。

  第十三条 室外搭建的集贸市场,其顶棚应当采用非燃或难燃材料。

  第十四条 室外集贸市场不得堵塞消防车通道和影响公共消防设施的使用;与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仓库和易燃、可燃材料堆场要保持5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第十五条 室外集贸市场在高压线下两侧5米以内,不得摆摊设点。

  第十六条 集贸市场要按商品的种类和火灾危险性,划分若干区域,区域之间保持相应的安全疏散通道。

  第四章 用火用电防火管理

  第十七条 集贸市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物品。在划定的严禁烟火的部位或区域,应当设置醒目的禁烟火标志。

  第十八条 集贸市场内的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安装规范的要求。

  第十九条 集贸市场内经营者使用的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必须统一由主办单位托具有资格的施工单位和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负责安装、检查和维修。

  严禁个人拉设临时线路

  第二十条 集贸市场营业照明用电,应当与动力、消防用电分开设置。

  第二十一条 室外集贸市场不应设置碘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第二十二条 集贸市场内的电源开关、插座等,应当安装在封闭式的配电箱内。配电箱应当用非燃烧材料制作。

  第五章 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及管理

  第二十三条 集贸市场内的营业厅、办公室、仓库等用房,应当按照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规定,由主办或合办单位负责配备相应的灭火机具。

  第二十四条 集贸市场建筑物内的固定消防设施的维修和保养,由集贸市场产权单位负责。

  第二十五条 专职或义务消防队所必需的消防器材装备,由集贸市场主办单位配备。

  第二十六条 各摊位应当在市场主办或合办单位的组织下,配置相应的灭火机具,并掌握使用方法。

  第二十七条 公共消防设施、器材,应当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明确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将公共消火栓圈入摊位内。

  第二十八条 集贸市场应当配备基本的消防通讯和报警装置,一旦发生火灾能做到及时报警。

  第六章 奖惩

  第二十九条 对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场主办或合办单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消防监督机构予以表彰、奖励。

  第三十条 违本办法规定的,按照有关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场管理制度 18

  第一条有下列违法行为的农药不得销售:

  1、产品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农药产品的。

  2、假劣农药。

  3、无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农药标准号或假冒的。

  4、经营检验不合格或者过期而无使用效能农药的.。

  5、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或者撤消登记的农药。

  6、存在其它违法行为的农药。

  第二条按照自治区兵团要求,非剧毒、高毒经营单位不得经营剧毒、高毒农药。

  第三条2020年6月1日前已经从事农药经营活动的,应当在2020年8月1日起一年内达到《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条件,并依法申领《农药经营许可证》。从事农药经营人员2020年上半年必须参加兵团组织的农药经营许可培训。

  第四条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应当查验产品包装、标签、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以及有关许可证明文件,不得向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或者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他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

  第五条农药经营者应当建立采购台账,如实记录农药的名称、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规格、数量、生产企业和供货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采购台账应当保存2年以上

  第六条为方便农药经营者进行农药登记信息查询,石总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站义务提供农药登记信息查询服务。

  第七条实施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

  3月至4月通过开展农资打假活动,充分做好宣传动员。

  2、征询意见阶段

  5月至6月通过召开农资经营者座谈会,网上征询意见等方式广泛征询意见。

  3、颁布实施阶段

  市场管理制度 19

  一、场内二楼公厕由市场清扫保洁人员负责管理。

  一、公厕标志明显、齐全、规范,设施完好无损。

  三、公厕内外环境、设施保持经常性整洁卫生,无乱刻画。做到天棚四壁无积灰、无蜘蛛网,大便坑无积粪,小便槽(沟)无尿碱迹、无堵塞,厕内基本无臭气,地面无积水,蹲位及档板上无粪迹、痰迹,坑槽无污迹。

  四、公厕保洁应做到:地面见脏就扫,墙面见污就擦,便器用后就冲,管道不畅就捅,洗手盆见污就洗。

  五、在规定消毒季节(每年4月——11月),由专人负责消毒,做到厕所内基本无蝇。 XXX菜市场

  市场管理制度 20

  1、本届跳蚤市场仅允许20XX级毕业生参加,非毕业生禁止参加。(五年制除外)

  2、毕业学生通过学生证换取营业执照,工作人员认真核实本人与证件是否一致,不得出现假冒顶替现象。营业期间,请携带并保管好自己摊位的营业执照,如不慎丢失及时联系管理人员。

  3、黄金摊位秉持先到先得的原则,且必须持本人学生证以及微信截图到活动现场抽取黄金摊位,否则视为弃权。

  4、本次活动交易物品为私人的二手物品,不得以商业盈利为目的。如有发现,由工作人员收回摊位。

  5、所有卖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出摊,并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安排。

  6、交易双方应当场确定物品质量等,若后期出现任何非人为损害问题或隐性问题,双方自行解决,活动方不负任何责任。

  7、准备出售洗衣机、电脑等贵重且不易搬运物品时,请将物品实物照片及产品相应的'出售信息,联系方式等打印在一张A4纸上,另附相关说明(发票、保修问题),我们将在特定展示版上公布,以便交易联络,卖方须保证所卖物品的所有权。

  8、烟、酒、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品、宿舍禁用电器等产品,以及不明来源物品均不得交易,一经发现,立即上交校保卫处处理。

  9、在交易过程中,卖买双方要保护好自己的财物,如有损失自行承担,活动举办方不负任何责任。

  10、卖方在收取现金时,要自行确认其货币的真伪。

  11、跳蚤市场买卖双方应本着公平、诚信、自愿的原则进行交易,严禁不正当的竞争。交易中买卖双方对物品价格、质量如存在异议,应协商解决,切不可发生争执甚至打斗,此类现象如有发生,情节严重者将上报保卫处。

  12、严禁外来商贩进入校园出售物品,如有发现,有工作人员协调处理,情节严重者交由保卫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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