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工作守则制度

时间:2025-02-25 15:49:46 蔼媚 守则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辅导员工作守则范本制度(通用10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辅导员工作守则范本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辅导员工作守则范本制度(通用10篇)

  辅导员工作守则制度 1

  第一条 辅导员应热爱学生,热爱辅导工作,有责任感和同理心。应严格按科学态度和专业要求工作,恪守心理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道德规范。

  第二条 辅导员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充分接纳学生的独特性,工作态度热诚亲切,保护来访学生的正当权益。

  第三条 辅导员工作应认真负责,作好辅导记录,并定期进行案例讨论和工作总结。

  第四条 辅导员进行工作时,应与来访学生对工作重点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如采用某些专业方法)应与来访学生达成书面协议。

  第五条 辅导员在工作中需要使用心理测验时,必须遵守《心理测验工作者道德准则》,按心理测验的规范进行,不滥用心理测验,科学、客观地使用测验结果。

  第六条 辅导员必须了解工作职责和自身的`局限性,当辅导员认为自己不适合对某个学生进行帮助时,应向当事人做出明确的说明,并且本着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将其介绍给另一位合适的辅导员或校外的专业机构。

  第七条 辅导员在帮助学生的过程中,如果需要,应努力动员与争取教师和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努力建立有利于学生发展的理性社会支持系统。

  第八条 辅导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来访学生的资料只在本中心存档,不送其他部门或单位。如果工作需要,在向其他部门、教师和家长提供资料时,需征得主任同意,并且要以保护学生、促进学生发展为出发点。

  第九条 辅导工作中,应具有职业的敏感性。一旦发现来访学生有危害自身或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启动危机干预预案,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第十条 辅导员应注意保持与来访学生关系的纯洁性,不得与学生产生和建立工作以外的任何关系,不得满足工作职责以外的学生要求。

  辅导员工作守则制度 2

  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学校的教学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特制定如下辅导员工作制度

  一.辅导员与学生家长联系制度

  辅导员在工作中要建立和保持与学生家长之间的长期联系、及时沟通的有效渠道。把学生在校学习、思想、生活情况反馈给家长,让家长能了解学生在校情况,也能从家长那里了解学生在校外的情况,便于有问题好及时沟通和解决,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其联系方式可采取电话、书信、发电子邮件或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每学期与每一位学生家长至少联系一次。

  (一)学生若出现以下情况要及时与家长联系:

  1.学生思想状况出现重大变化,要及时与家长联系。

  2.学生生病(身体或心理原因)住院,要及时与家长联系。

  3.学生学习成绩下滑,要及时与家长联系。

  4.学生行为违反校规校纪,经教育无改观者,要及时与家长联系。

  (二)要求:

  1.特殊学生要经常联系。

  2.重点学生要加强联系。

  3.一般学生要保持联系。

  4.做好与学生家长联系的工作记录备查。

  二.学生辅导员与任课教师联系制度

  为了加强我院学生的学风建设,充分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在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学生辅导员应深入课堂,与任课教师共同促进学生的学习。

  1.每学期开学之初,学生所学的每门专业基础课的第一堂课,辅导员必须到场听课。

  2.辅导员要自己的联系方式与任课教师的联系方式相互交换,每个月与任课教师联系一次,以了解和交流学生的学习情况。

  3.为充分、全面了解各门课程中学生的学习情况,学生辅导员每周至少要听课1次以上。

  4.每次听课,辅导员要认真填写好辅导员听课表,并定期总结听课情况,每学期末随工作总结一并交学院检查。

  三. 学生辅导员寝室访谈制度

  1.学生辅导员每周应到学生寝室1次左右,了解学生在学习、生活、安全、卫生、文明寝室建设达标等各方面的情况,监督学生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加强学生的寝室安全意识,促进各寝室的室风建设,使学生寝室呈现健康、活泼、向上的良好风气。

  2.辅导员应在寝室访谈过程中,通过适当的方式,及时发现学生在各方面出现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帮助学生解决这些问题。

  3.在访谈中,辅导员应有意识地引导学生要注意加强同学间的团结友爱,促进寝室的安定团结,避免各种矛盾和纠纷发生。

  4.在访谈中,辅导员应着重关注有困难的学生,关心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问题。一旦发现有心理障碍的学生,应给予及时疏导,如果不能解决问题,应立即上报至学校学生心理健康咨询中心。对于生活上、学习上及其它方面有困难的学生,辅导员应了解他们的具体困难,采取相应的措施,帮助他们解决困难。

  5.辅导员要做好每一次寝室访谈的`工作日记以备查。

  四.辅导员与学生谈话制度

  辅导员与学生进行个别谈话,是为了在工作中能准确、及时的了解和掌握学生在各方面的表现情况,及时的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促使学生朝健康有利的方向发展。

  辅导员在与学生进行个别谈话时,要注意针对不同的学生采取不同的方法,更要注意与学生谈话的方式和谈话的技巧,以热诚的态度积极引导、帮助学生认识和处理他们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烦恼。谈话内容参考如下:

  1.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帮助学生认清当前的政治形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了解学生的具体情况,并根据情况,帮助他(她)分析所面临的问题,找到问题的根源和今后自己发展的方向,最终寻求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

  3.在与学习成绩差的学生谈话中,应注意挖掘和分析这类学生成绩差的原因,与学生共同商量和制定提高学习成绩的具体有效措施,督促他们在学习上寻求一种促使自己不断进步的学习方法。

  4.定期检查学习差、纪律差等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学习状况,尽量排除影响其学习进步的不利因素,促使学生在行为上加强其自我约束能力,以达到提高学习成绩的目的。

  5.作好与学生个别谈话的记录,不断总结每一名学生在各方面的情况,以便为下一步教育作好准备。

  辅导员工作守则制度 3

  为更好地整合各种教育资源,加强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积极发挥家长的各种优势,共同实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将我校打造成高素质、高水平、高质量的未成年人思想教育阵地。特制定校外辅导员的如下工作职责:

  1.主动关心、指导少先队工作,经常深入各班各年级理解学生的情况;

  2.协助策划少先队活动,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校外有意义的活动,积极整合各种教育资源,协助学校扩大与社会各方面的联系;

  3.帮助少先队成员制定、调整阶段目标,检查、分析阶段目标的达成情况;

  4.主动与学校指导老师和政教处联系,加强沟通和交流;

  5.配合政教处做好学生的`思想道德,革命传统、爱国主义,遵纪守法等教育。

  6.关注孩子的的心灵成长,收集和反馈学生的心理活动,开展生命、吃苦、节俭、亲情、感恩、公德、耐挫等方面主题教育,促使学生品学兼优和全面发展。

  辅导员工作守则制度 4

  一、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校外辅导员应积极参加各类法制宣传骨干培训班或有关法律专业岗位培训,以不断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帮助学校开展依法治校活动,制定各项管理制度,把学校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三、参与学校制订法德教言计划,指导法德教师业务,把法制教育德育教育结合起来,开展经常性的法制教育。

  四、深入学校和青少年比较集中的.场所调查研究,掌握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不利因素;向有关部门提出治理意见。

  五、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帮助学校做好“双困生”和有劣迹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

  六、大力宣传《宪法》、《国旗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青少年健康成长和教育教学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思想认识水平和法制观念。

  辅导员工作守则制度 5

  1、心理辅导室的宗旨是辅导学生的.心理健康,以各种方式方法帮助学生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同时为教师、家长服务。

  2、心理辅导工作者应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档案予以保密;如采用案例教学、科研或写作时,应适当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服务对象的有关信息。

  3、在心理辅导过程中,如发现辅导者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辅导工作者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4、心理辅导工作者应注意保持情绪稳定,在自身处在极度的情绪波动状态时,应回避接待来访者。

  5、心理辅导老师的工作原则在于指导来访者自立自强,从正面促进其成长。

  6、对来访者认真负责,辅导结束后,需及时整理、完善辅导记录卡。

  7、保持和维护辅导室的干净、整洁。

  辅导员工作守则制度 6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学校心理辅导、咨询专业工作,严格遵循专业操行,恪守心理辅导、咨询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道德、行为规范。

  2、校内的心理辅导室免费向本校学生、老师及学生家长开放。

  3、心理辅导的宗旨是协助学生提高心理素质,健全人格,使其健康成长。

  4、心理辅导员必须态度热情、工作细致和认真,不得迟到、早退,要按时到岗接受来访。

  5、以“积极、自信、乐观、向上”的健康心理状态以诚相待,热情相助,引导来访者自助。

  6、各类辅导记录、笔录材料、信函、测验资料、录音等均应作为专业资料应及时整理、装订成册并予以保密,非工作人员或来访者本人不能翻阅、使用。

  7、参与研究或实验的来访者采取自愿原则。

  8、心理信箱上、下午打开两次,咨询信件保证第二天及时回复,同时做好存档。

  9、若发现无法帮助来访者,及缺乏辅导经验或无法处理等情况下,不能接受辅导,咨询的,应该妥善说明,做出适当的转介或就医建议,供来访者选择。

  10、咨询人员必须始终注意保持和来访学生关系的`纯洁性,不得与来访学生及其家长建立心理咨询和教育关系以外的任何其他关系,不得收受学生及其家长任何物质报酬和馈赠。

  11、保持室内环境整洁,优美、舒心,营造温馨的空间。

  12、工作完毕,关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辅导员工作守则制度 7

  1、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应全面渗透在学校教育的全过程中。在学科教学、各项教育活动、班主任工作中,都应注重对学生心理健康的教育,针对少数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的心理咨询、心理训练活动,面向少数学生,立足于矫治,帮助来访者自己成长。

  2、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面向全体学生有针对性地实施辅导或帮助。

  3、面向全体学生,通过普遍开展教育活动,使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有积极的认识,使心理素质逐步得到提高。

  4、按计划做好各项常规辅导,不失时机地做好各类专题辅导。主动关心心理素质较脆弱的学生,积极做好心理辅导工作。

  5、关注个别差异,尊重学生的尊严和价值,根据不同学生的不同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辅导,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

  6、尊重学生,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启发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积极做到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辅导、咨询的科学性和针对性相结合。

  7、做好专业资料或档案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尊重来访者的个人意愿,保障其合法权益,未经来访者允许,不得泄露任何有关来访者的资料。

  8、开展团体辅导,事先设定守密标准,采取合理预防措施,避免个人在团体互动中受到任何心理伤害。

  9、心理辅导过程对学生所作的“自我暴露”,辅导员应严守秘密,不宜对外公开当事人的姓名和事件。

  10、专职(兼职)心理辅导教师要加强学习,带动全体教职工学习,使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心理辅导、咨询工作有先进的理论指导。

  辅导员工作守则制度 8

  一、总则:

  1、为了进一步加强校风建设,落实《陈仓区实验小学学生一日行为规范》及《陈仓区实验小学学生礼仪规范》,使我校工作制度化、网络化,促进学生良好学习行为习惯的养成,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值周辅导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民主评议、集中统一的原则,勤检查、勤辅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上推下卸,要防患于未然。

  3、对值周工作的考评,应注重实效,严格按照《值周评分操作表》进行评分,以专项考评与综合考评相结合(责任到人、分工把关,值周领导抓值周组,值周组长抓值周员),周五下午由值周组汇总两方积分,集体进行总评。

  4、值周总评成绩为值周组周内每天积分之和(500分)。然后分年级组按总评成绩的高低分别确定获得流动红旗的班级。(一、二、三年级为低段组,获学习、纪律、卫生流动红旗各两面;四、五、六年级为高段组,获学习、纪律、卫生流动红旗各两面;)文明路队每周评出高段两个班级,低段两个班级。

  二、值周工作辅导职责:

  1、值周领导全面负责值周工作,及时处理值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对值周组长、值周员的辅导工作按值周员考评表予以评估,及时将评估结果交德育处。

  2、值周员必须佩带值周标志进行检查和督促,认真填写值周日志,每天换写值周快报,下午放学检查结束,将值周日志交值周领导审阅,周例会及周一集会向全体师生公布值周检查情况及各班积分,并及时颁发流动红旗。

  3、值周领导及教师每天上、下午提前20分钟上岗,在校门口迎接师生进校。上课前10分钟检查各班晨会、早读、学风、纪律,各班责任区清洁区卫生,检查情况及时记载、计分。对于卫生工作,值周组要勤检查,一看打扫、二看保持,对于保持差的班级扣除该班卫生积分。

  4、值周员中午检查20分钟自习,课间10分钟与值周学生一起分楼层指导各班活动纪律,对追逐打闹、玩危险性游戏、在走道阳台进行体育活动的学生要禁止,及时检查各班的出操、课间操秩序、安全纪律、文明礼貌及卫生保持情况,尤其要作好课间操学生上下楼的.疏导工作,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

  5、负责检查学校集会的会场秩序及卫生保持,根据检查酌情计分。

  6、放学后值周老师分别在校门口、南院及北院检查各班放学组织、路队及教师护送情况,下午放学10分钟后要逐楼层检查,做好净校工作。

  7、值周组当天下午下班前碰头,由组长负责对当天各班情况做出全面、客观评价。班级积分同年级内不能出现雷同分值。

  8、周五汇总一周各班量化得分,按积分高低评出本周获得流动红旗的班级。

  9、月末,德育处依据值周积分和流动红旗获得次数,评出月文明班集体。

  三、值周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

  1、检查内容分为学习30分;(班晨会10分、学习纪律20分)纪律安全30分;(升旗、集会10分、两操、课间活动10分、放学及路队10分)卫生40分;(教室20分、清洁区20分)三大项24个小项共计100分。

  2、评分标准依据《值周评分操作表》进行评分。

  四、几点说明:

  1、值周组必须在周五下午第三节课之前将总评结果及值周总结交值周领导审定,同意后方可在周例会及周一学生集会上公布。

  2、值周员分工检查采用回避制度,即跟班老师不能检查评价所跟班级。

  3、流动红旗的评比实行两个一票否决制,即当周内有不安全事故发生或有打架现象发生的班级以及班晨会有一次无特殊原因未上的班级均不能获得当周流动红旗。

  4、清洁区卫生实行自治制度,即该班清洁区卫生由该班负责,如发现卫生保洁差,该班未发现破坏者,应扣该班积分。

  5、各班室内外卫生主要由班主任负责,跟班老师协助负责清洁区卫生,学校组织的统一卫生大扫除,清洁区主要由跟班老师负责,跟班不到位一次扣跟班老师德育积分0.5分。

  6、在学校统一开教师会时,值周老师必须上楼静校或(如学生未放学)维护秩序,负责纪律及安全。

  7、值周老师在检查辅导时必须做记录,发现问题当场解决或及时通知该班纠正,不能只检查,不辅导。

  8、值周组在值周的第一天早晨,由值周领导或组长组织开一次会,明确本周值周工作重点、主要抓那些方面、辅导职责,培训值周学生,使值周学生做到文明值周、安全值周。

  9、值周日志、值周快报的填写要工整、公正,不能有涂改现象。

  10、对拾物交公等好人好事要认真记载。一周内至少要有1-3名正反典型。

  11、一对学生的公布在内容及措施上要有所不同。(公布内容:本周大事、工作特点及成绩、好人好事、批评、问题建议、流动红旗)。在颁发流动红旗前负责组织集合领取流动红旗的学生。如未举行升旗仪式,进行广播总结。

  12、该制度解释权属学校,具体由德育处负责实施。

  辅导员工作守则制度 9

  小学校心理辅导室的设立是为了在遵循小学生心理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对少年儿童的心理教育、健康成长进行积极指导。心理辅导室的工作应该严格遵守心理健康教育的原则和规定,为了确保我校心理辅导室正常、有效的运作,特制定《选青小学心理辅导室工作制度》,其陈述条款为我校心理辅导人员在工作中必须遵守的基本要求。

  1、自愿性原则

  心理辅导的目的是增强学生的心理素质,使学生个性健康发展。心理教育过程中,师生关系完全是平等的,朋友式的,学生必须在自愿的前提下进行心理辅导。

  2、交友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在辅导过程中,辅导人员要从尊重信任的立场出发,努力和辅导对象建立朋友式的友好信赖关系,以确保辅导工作的顺利进行。

  3、教育性原则

  教育者在进行辅导的.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提出中肯意见,始终注意、培养学生积极进取的精神,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要把心理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相结合,素质发展与

  道德品质相互促进,统一发展;要重视正面的启发教育与积极引导,培养学生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精神。

  4、发展性原则

  辅导过程中,必须以发展的观点看待学生,顺应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促进学生获得发展;要以辩证的方法看待学生的特点,正确对待学生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鼓励和帮助学生战胜困难,促进自我发展。

  5、坚持性原则

  在辅导过程,辅导人员要引导求询学生充分认识解决心理问题的艰巨性、复杂性,特别要对心理障碍的矫治问题树立坚持不懈、不怕反复的思想。

  6、保密性原则

  辅导人员有责任对求询学生的谈话内容予以保密,求询学生的名誉和隐私权必须受到道义上的维护和法律上的保证。

  7、诚信原则

  求询学生和辅导人员都必须在“诚信”的进行心理辅导,做到“守信、守纪”;做到“真心、坦诚、友好”。

  辅导员工作守则制度 10

  辅导为规范学校心理室建设,加强专用教室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心理辅导室的服务对象主要为在校学生、家长和需要心理帮助的教职工。

  2、心理辅导室环境要求保持一种和谐、温馨、安全的环境氛围。

  3、心理辅导教师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具备心理辅导工作能力,为人师表,认真工作。

  4、心理辅导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心理辅导的原则和制度。前来辅导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及社会规范,辅导中不涉及国家政治、经济等制度问题。

  5。心理辅导值班应保持相对固定时间,值班老师应按时到岗,及时回复辅导信、件,并按行业要求做好原始心理辅导记录。

  6、心理辅导室工作应配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整体部署。

  7、辅导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辅导情况归档,以备查阅。

  8、心理测量用表不可外借、复印,由本室统一管理使用。

  9、心理辅导室(阅览室)的书籍、音像资料只外借本校师生,原则上一星期内归还,并做好借阅登记手续。

  10、使用心理阅览室或放松室需登记出入时间,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保持室内整洁,不得喧哗。

  11、室内的设备器材的.管理应按照区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建立相关账目,进货、报废等应严格履行有关手续。如果丢失或损坏本室公共财产,需按学校规定进行赔偿。

  12、学校做好心理辅导室的安全工作,应配备必须的消防及防盗设施,并建立安全责任制度。

【辅导员工作守则制度】相关文章:

辅导员工作守则07-16

工作守则格式12-17

导购工作守则07-31

社工工作守则11-07

社工工作守则09-15

救灾工作守则10-20

厨师工作守则09-05

大润发员工工作守则08-28

餐饮员工工作守则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