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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工作守则(精选11篇)
守则是指某一社会组织或行业的所有成员,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讨论,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制定的行为准则,一般包括文明公约、爱国卫生公约、乡村公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辅导员工作守则,欢迎阅读。
辅导员工作守则 1
1. 满腔热情、真诚对待来访者,充分接纳、尊重来访者,创造温馨的环境和氛围。
2. 遵守职业道德,尊重个人隐私,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3. 不断学习,不断钻研,定期进行个案分析和研究。
4. 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以个别咨询,团体辅导,心理咨询热线,心理咨询信箱等多种形式,为学生提供服务。
5. 咨询员在缺乏咨询辅导经验或身心状态不佳等情况下,不接受咨询辅导任务,并妥善说明,做好转介事宜。
6. 在一切咨询辅导活动中,咨询员必须注意咨询辅导关系,有助于来访者心理成长,应尽量避免来访者对咨询员的过分依赖。
辅导员工作守则 2
第一条 辅导员应热爱学生,热爱辅导工作,有责任感和同理心。应严格按科学态度和专业要求工作,恪守心理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道德规范。
第二条 辅导员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充分接纳学生的独特性,工作态度热诚亲切,保护来访学生的正当权益。
第三条 辅导员工作应认真负责,作好辅导记录,并定期进行案例讨论和工作总结。
第四条 辅导员进行工作时,应与来访学生对工作重点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如采用某些专业方法)应与来访学生达成书面协议。
第五条 辅导员在工作中需要使用心理测验时,必须遵守《心理测验工作者道德准则》,按心理测验的规范进行,不滥用心理测验,科学、客观地使用测验结果。
第六条 辅导员必须了解工作职责和自身的局限性,当辅导员认为自己不适合对某个学生进行帮助时,应向当事人做出明确的说明,并且本着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将其介绍给另一位合适的辅导员或校外的`专业机构。
第七条 辅导员在帮助学生的过程中,如果需要,应努力动员与争取教师和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努力建立有利于学生发展的理性社会支持系统。
第八条 辅导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来访学生的资料只在本中心存档,不送其他部门或单位。如果工作需要,在向其他部门、教师和家长提供资料时,需征得主任同意,并且要以保护学生、促进学生发展为出发点。
第九条 辅导工作中,应具有职业的敏感性。一旦发现来访学生有危害自身或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启动危机干预预案,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第十条 辅导员应注意保持与来访学生关系的纯洁性,不得与学生产生和建立工作以外的任何关系,不得满足工作职责以外的学生要求。
辅导员工作守则 3
为更好地整合各种教育资源,加强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积极发挥家长的各种优势,共同实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将我校打造成高素质、高水平、高质量的未成年人思想教育阵地。特制定校外辅导员的如下工作职责:
1.主动关心、指导少先队工作,经常深入各班各年级理解学生的情况;
2.协助策划少先队活动,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校外有意义的活动,积极整合各种教育资源,协助学校扩大与社会各方面的联系;
3.帮助少先队成员制定、调整阶段目标,检查、分析阶段目标的达成情况;
4.主动与学校指导老师和政教处联系,加强沟通和交流;
5.配合政教处做好学生的思想道德,革命传统、爱国主义,遵纪守法等教育。
6.关注孩子的的心灵成长,收集和反馈学生的心理活动,开展生命、吃苦、节俭、亲情、感恩、公德、耐挫等方面主题教育,促使学生品学兼优和全面发展。
辅导员工作守则 4
一、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校外辅导员应积极参加各类法制宣传骨干培训班或有关法律专业岗位培训,以不断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帮助学校开展依法治校活动,制定各项管理制度,把学校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三、参与学校制订法德教言计划,指导法德教师业务,把法制教育德育教育结合起来,开展经常性的法制教育。
四、深入学校和青少年比较集中的场所调查研究,掌握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不利因素;向有关部门提出治理意见。
五、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帮助学校做好“双困生”和有劣迹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
六、大力宣传《宪法》、《国旗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青少年健康成长和教育教学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思想认识水平和法制观念。
辅导员工作守则 5
一、工作职责
1、直接与学生交流,了解学生对学校教育的接受程度,了解学生学习、思想及家庭的变化,并据此对教学和学生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
2、通过各种方式帮助学生建立自信心,帮助学生解决各种思想难题,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情趣、品格,适应未来的职业需求;
3、积极支持和配合校团委开展各项活动,搞好学校和部队共建文明工作。
二、校外辅导员工作注意事项:
1、校外辅导负责辅导学生,采用谈话,电邮,通信,家访等形式与学生定期联络,具休联系方式由辅导员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教导处负责向校外辅导员介绍学生全面情况,包括家庭情况、学生成长经历和目前学习状况。校外辅导员每次与学生的交流要及时通报学校。
3、校外辅导员安排不足18岁的学生课余外出参加活动须事先通报教导处,教导处得到家长或监护人同意方可进行。
4、校外辅导员一般在学校和公共场全与学生见面,未经学校同意不要带学生回家,不要安排学生在外留宿,不要到高档餐厅就餐,不到网吧、酒吧等娱乐场所。不要赠受奢侈礼品。
辅导员工作守则 6
1、学校少年宫所有活动室辅导员必须遵守少年宫的各项规章制度。
2、以理念为先导、以知识创新为基础、以能力实践为核心、以活动体验为特色,面向学校、面向社会、面向孩子创办充满生机活力的乡村学校少年宫。
3、学校少年宫实行考勤制,所有社团辅导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4、全体辅导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忠于职守,上课时间不得离开教室,不会客,不接听电话。课前要认真备课,如有作业要及时进行评价和反馈。
5、每月统计一次社团辅导员出勤情况,及时核对,定期公布,存档备查。
6、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培养和提高校内教师及校外辅导员的综合素质;坚持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并重,增强乡村学校少年宫对未成年人的感召力,活跃未成年人的`活动阵地。
7、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健康的成长环境,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使乡村学校少年宫成为少年儿童校外教育的活动中心、艺术教育与德育教育的活动基地。
8、丰富全镇未成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为未成年人搭建展示自我的平台;认真组织和举办各种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各种活动。
辅导员工作守则 7
一、聘任制度:
1、大队应该聘请两名以上校外辅导员,中队应该有一名校外辅导员;
2、聘请解放军、武警、警察、学生家长、“五老”等为校外辅导员;
3、校外辅导员的聘任仪式在每年9月举行,与新队员的入队仪式一并举行;
4、校长室、少先队大队部应该为校外辅导员颁发专门的聘书;
5、校外辅导员应该选择各行各业中的模范代表人物,并热心致力于少先队事业;
6、若不能继续担任少先队校外辅导员工作,应由校长室、少先队大队部收回校外辅导员聘书,实行解聘;
7、校外辅导员聘任后,一般不变更,如需再增加校外辅导员,再举行聘任仪式。
二、工作职责:
1、参与大队部的工作,并能及时指导,提出指导意见;
2、参与大队部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与制定少先队工作计划;
3、每年为全体少先队员作两次有关安全、卫生、思想道德、优良传统教育等专题讲座;
4、校外辅导员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做好监督青少年文明上网,拒绝和不良组织的工作;
5、重大活动校外辅导员要及时参加学校活动,同校内辅导员共同制定活动方案,确保活动正常开展;
6、校外辅导员定期同学校加强沟通,互通信息,努力形成共识,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7、定期参加校外辅导员的研讨活动,交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辅导员工作守则 8
为了全面落实全员管理学生,提高全体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意识,增强全体教师的职业技能水平,进一步强化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工作,结合我校问题学生多,班级管理难度大,班主任工作强度高的实际,在全校教师中推行班级辅导员制度。
一、班级辅导员指全体未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及教学辅助人员。
二、班级辅导员采取个人申请、自愿担任原则,凡在教学一线教师必须担任班级辅导员工作。
三、班级辅导员职责,对所辅导包抓的学生做到以下几点:
1、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2、教育引导督促学生做好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形成良好文明习惯。
3、教育引导学生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不迟到早退、不旷课、不打架斗殴、不吸烟喝酒。
4、积极与家长联系,形成家校联合教育学生。
5、鼓励学生养成良好习惯,特别是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
四、班级辅导员所辅导学生的选配由各年级部主任、班主任组织,每位辅导员老师管理两名问题学生,原则是教师所授课(包括专业课)班级学生,行政人员由年级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五、班级辅导员老师由政教处和年级部实行量化考核。
(一)、辅导员工作基本要求:
每位辅导员老师每学期至少辅导所带每位学生4次,并填写相应表格,缺少一次将在学期总分中扣除10分。(年级部负责检查统计)
(二)、每位学生每学期基础分为100分。
扣分项如下:
1、一般违纪按-2分/次计分(旷课、顶撞老师)。年级部根据班级记录按月统计。
2、发现吸烟、喝酒按-5分/次计分。依据学校值班、值周等各类检查结果,由政教处统计。
3、发现奇装异服按-5分/次计分。依据班级、年级部、学校各类检查结果,由年级部记录统计。
4、严重违纪如打架、骂人、有意损坏桌椅及教学设施等按-10分/次计分。依据班级、年级部、学校各类检查结果由年级部记录统计。
5、凡受到学校各类处分的学生按照-30分/次计分。由政教处统计。
以上扣分项不重复累计,以最高扣分为准。
加分项如下:
1、凡学校通报表扬按5分/次计分(如好人好事、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由学校政教处统计。
2、凡区级以上通报表扬按+10分/次计分。由年级部、学校政教处统计。
3、凡在学校活动中表现突出获校奖励的按+10分/次计分(政教处活动、艺术节、运动会等)。由班级、年级部、学校政教处统计。
以上加分项不重复累计,以最高加分为准。
6、每位辅导员老师所辅导学生得分相加除以学生人数为辅导员老师每学期的分,两学期的平均得分为学年得分。
每学年得分为80分以上者(含80分)为学年度优秀班级辅导员,学校给予奖励,并在晋升职称中按0.5年班主任计分。
每学年得分为60-79分者,在职称晋升中按0.5年班主任计分。
每学年得分为60分一下者,视为不合格,不计班主任年限。
7、每学期末,政教处、年级部共同依据学校、年级部核实的记录给班级辅导员老师量化打分,并公示打分结果。
辅导员工作守则 9
班级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最基本的组织,做好班级管理工作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落实素质教育的重要保证。为了更加客观、科学、真实、全面,有案可查地评价一个班集体,把班主任的荣誉、待遇同班级管理挂起钩来,以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特制定本细则,以便促进班级管理工作。
1、严格学生行为规范,认真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带领学生学习和执行《小学生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搞好班风建设。满分10分,学生违纪一次扣0.5分。(平时检查)
2、坚持课间操、学校集会活动,做到快、静、齐,并认真做操、认真听讲,遵守纪律,满分5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做得不好的发现一次扣0.5分。(查值周检查记录和领导平时检查记)
3、负责做好本班清洁卫生、花园责任区管理、大扫除与突击性劳动,满分10分,无故不到位或不清洁一次扣1分。(查值周记录和平时领导检查记载)
4、认真上好晨会、午会、班队活动课,对学生进行常规教育和思想教育,满分5分。未进行或随意性大的,扣3-1分。(抽查)
5、认真开展班级检查达标活动,认真填写班队工作的各类簿记,期末按时上交,满分5分。期末不交或填写不合要求,扣1至3分。(查该手册和记录)
6、按时上交各种材料,满分10分。不按要求或不按时填报,一次扣1 分
7、关心后进生的学习、思想,措施得力,有成效,满分5分。根据当班实际情况评分。(查学生)
8、认真组织开好间周一次的班队会活动和一期两次主题班队会。满分10分。主题班队会缺一次扣1分,班队活动缺一次扣0.5分。(查记录)
9、加强与学生家长联系,开好家长会,认真填定家校联系卡。得5分。(查家访记录)。
10、对班上的公共财物(桌椅、门窗、玻璃、持久性清洁用具等)进行妥善保管,满分10分。检查时,根据损坏情况酌情扣分。(查班上实际情况)
辅导员工作守则 10
一、认真选拔和培养爱好古筝器乐的学生组建古筝器乐小组做到措施落实目标落实训练到位。
二、认真做好教学组织工作保证课堂教学秩序和效率。
三、根据学生学习情况选择相应的内容循序渐进地进行施教。每次训练要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记录。
四、不断积累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课堂教学要求科学化轻松愉快表现意识强烈智能双增。
五、布置活动教室有活动教室特色使之艺术化随时保持活动教室的`整洁。
六、负责活动教室的环境卫生、财产保管工作。室内古筝要精心爱护严加保管避免损坏。
辅导员工作守则 11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也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阵地,为加强管理,确保学生宿舍的文明安全,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与正常的教学、管理和生活秩序,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值班安排
1、每个辅导员每个星期至少到宿舍值班巡查三次,每次值班巡查时间不少于1小时。
2、各系部应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辅导员到学生宿舍值班巡查,并于每月25日前将下月值班表报学工部。
3、辅导员应严格按照值班安排在学生宿舍楼值班巡查并在楼管处做好登记。
4、辅导员夜间值班时间为当天19:00至22:00。
二、值班职责
1、接待学生来访,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和心理动态,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人际关系等方面的困难。
2、协助宿管员及时发现和纠正宿舍违纪行为。
3、及时、稳妥处理起哄、打架滋事等突发事件,遇到重大事件或不能单独处理的事件应及时向本学院领导或职能部门报告。
4、向宿舍管理员了解学生宿舍动态,主动与团、学干部作好沟通,指导学生干部开展工作。
5、加强周末、法定节假日的值班巡查,确保周末和节假日期间安全稳定。
三、工作要求
1、各系部应加强对辅导员学生宿舍值班的管理和检查,深入学生宿舍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
2、学工部对各系宿舍值班巡查负有指导责任,对辅导员值班巡查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或抽查。
3、遇到突发事件,辅导员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汇报。
4、值班辅导员应认真履行值班巡查制度,值班巡查期间通讯保持畅通。辅导员因故不能值班,应提前向请假,由系部安排替换人员。
5、学生宿舍值班巡查制度将作为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考核,并与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挂钩。严重违反值班巡查工作制度的并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以上制度,望各系认真研究,并具体组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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