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课后服务方案

时间:2025-11-20 08:28:06 服务方案 我要投稿

中小学课后服务方案汇编【1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中小学课后服务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中小学课后服务方案汇编【15篇】

中小学课后服务方案1

  一、实施目的:

  为了对教师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中的工作质量、态度进行客观评价,弘扬正能量,促进教师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推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现草拟我校课后延时服务费开支方案如下:

  二、开支原则

  课后延时服务费的开支的原则是按照激励全体教师参与课后延时服务的积极性,并根据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安排,按劳取酬。课后延时服务费的`开支共有四项,分别为:一、二年级语文数学延时服务费,三至六年级数语英延时服务费,体音美综合科区域时段值班费用,管理人员延时服务费。每课时数不超过57元。人均每月总金额不高于1300元。

  三、开支项目和计酬方法

  (一)课后服务一般性服务支出

  1.上课补助:

  以月为计算周期,按每月实际上课节数,以一二年级每节57元,三六年级每节课52元计算。

  2.管理课时:

  (1)课后服务组织区域时段安全管理:按实际参加人数,体现差距,以每课间15元计算。

  (2)行政值班管理:按一般课后服务支出部分的8%计算,折算为课时,以每节17元计算。

  (二)课后延时服务绩效考核支出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考核领导小组,按照措施以下进行绩效考核:

  1、正常完成教育教学工作,有效推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健康发展,每天包年级领导检查正常进行的,领取100%绩效服务费。

  2、请假,经校长批准安排替班老师,无故空堂一次,班内混乱,扣除当月100%绩效服务费。

  3、早退一次,扣除当月10%绩效服务费,当月三次以上,扣除当月100%绩效服务费。

  4、放学后,值班老师负责整队送队,做好与家长交接,无家长接送的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确保安全。违规一次扣除当月10%绩效服务费,当月三次以上,扣除当月100%绩效服务费。

  5、家长投诉,经查情况属实,视情节轻重可扣除当月10%--100%绩效服务费。

  6、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能妥善及时处理,视情节、责任轻重,可扣除本学期50%--100%绩效服务费。

  四、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绩效部分服务费出现结余费用分配原则:

  1、奖励那些无私奉献、任劳任怨、承担学校多项工作,工作量大的一线教师;

  2、在各类考试、比赛中获得突出成绩,名列前茅,为学校赢得突出的集体荣誉或成绩。奖励那些为孩子们辛苦付出的教师。

  3、奖励那些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发展,无私奉献,不计报酬,牺牲个人时间,默默付出,做出贡献的教师。

  五、说明:

  本实施细则只适用于本校,需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执行。如果出现与上级文件政策相抵触的现象,按照上级文件政策及时调整。

中小学课后服务方案2

  为了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满足新时代广大家长对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积极探索利用学校资源有效解决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有效途径,切实消除家长的后顾之忧,避免监管盲区,减少意外事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指导方案,请各中小学对照执行。

  一、总体要求

  充分利用各中小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开展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是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节假日监管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各校要不断创新校内课后服务模式,积极开展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家长需求,提供丰富多样的校内课后服务。

  二、实施原则

  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遵循“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有效监管”的原则。

  (一)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校事先征求家长的意见,主动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并报名登记。

  (二)课后服务安排在校园内进行,并合理利用学校现有条件。学校无偿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地、功能室等场所及其它后勤安全保障。

  (三)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保障课后服务学生安全。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措施。

  (四)服务内容、费用标准等事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校内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普惠原则,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以政府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工作目标

  (一)切实为学生提供相关服务,满足家长的实际需求,缓解部分家长接送和照看学生的困难。

  (二)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关心爱护学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四、组织实施

  (一)服务对象。为刚性需求的学生家庭提供基本的课后服务,优先保障双职工家庭子女、残疾儿童、留守儿童、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饭后至下午上学前、下午放学后至18:00前两个时段。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服务时间。

  (三)服务内容。学校要立足本校实际,围绕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提供丰富多彩的.校内课后服务,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参与各种兴趣小组或音体美劳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要充分利用校内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体育和艺术教育场馆等资源场所开展相关活动。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防止将校内课后服务变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四)服务方式。有校内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学校要充分利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也可动员社区、志愿者团体等公益组织力量,到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具体活动安排由学校负责。校内课后服务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

  (五)服务人员。以学校在职教职工为主,鼓励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同时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

  作用,并广泛动员学生家长、社区志愿者、五老志愿者、高校优秀学生、退休教师、文体工作者、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社会各界热心人士,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提升校内课后服务能力。学校对参与课后服务人员的品德、健康等要严格把关。

  (六)课后服务补助费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核定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要综合考虑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因素,按照不高于当地绩效工资指导线的1。1倍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增加部分用于课后服务学校教职工的补助。具体发放办法和标准由学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结合实际自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XX任组长,教育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为成员的XX县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工会xx担任。各部门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各项工作,县教育局要担负起校内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加强与发展和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密切合作,指导和督促学校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学校要结合实际,主动承担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需求。

  (二)健全机制,保障安全

  学校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做好校内课后服务的首位,建立完善校内课后服务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消除在场地、设施设备、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县教育局要会同财政、保险等部门,全面落实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学校积极引导家长自愿为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投保意外伤害险。

  (三)强化监管,严格考核

  学校要制定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具体实施办法,报县教育局备案。县教育局要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管,坚决禁止、严肃查处违规补课和借校内课后服务之名违规乱收费等行为。要把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学校考评体系,定期对学校开展监督检查。学校主要负责人是校内课后服务的第一责任人。

  (四)加强宣传,凝聚共识

  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中小学课后服务方案3

  为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功能,解决家长后顾之忧,主动服务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建设富强精美幸福新漳平,根据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教育工作专题会议的纪要》(﹝20xx﹞7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城区小学开展“课后服务”试点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试点学校年级

  在城区9所小学校内同时开展,服务对象为1-2年级有课后延时服务需要的学生。

  二、服务时间

  每周四个下午放学后的课余时间开展课后服务活动,夏令时课后延时服务结束时间为18:00,非夏令时课后延时服务结束时间为17:30。

  三、服务内容

  学校结合特色学校创建、综合实践课程实施、校本课程建设等,通过组织学生自主阅读、完成作业、个别辅导,开展体育、美育、科技等多形式活动,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为集体补课或上课。

  四、服务原则

  (一)自愿参加原则。课后延时服务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二)公益惠民原则。课后延时服务坚持公益性、非盈利性原则,由市政府统一购买课后延时服务,省、龙岩市和漳平市总工会提供政策和经费支持。

  (三)循序渐进原则。各校从实际出发,根据场地、设施等资源状况,以及学生、家长对放学后学生活动的实际需求情况,统筹社会需求,健全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课后延时服务。在1-2年级先行试点基础上,再逐步扩大课后延时的服务范围和内容,提高服务水平。

  五、工作程序

  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应按以下程序实施:

  (一)服务公示。学校向家长公示提供课后延时服务的'项目、内容、方式等情况。

  (二)自愿报名。通过家长会宣传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有需求的学生家长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并办理报名手续。

  (三)组织实施。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参照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基﹝20xx﹞13号),按每班30名以上学生配1名教师,每90名学生加配1名管理人员,每周天,每天计1.5课时(课后服务不计入教师教学工作量),每课时劳务费50元,每学期按实际实施天数计算,对参与“课后服务活动”的教师和管理人员予以发放劳务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是国家推进的教育民生工程之一,各校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积极作为,规范做好课后服务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市教育局、市总工会负责对各校课后服务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严格规范管理。严格遵守规范办学要求,严禁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教学或“补课”,严禁小学以开展课后服务为名压缩教学计划或正常教学时间。课后延时服务属于课外公益活动,严禁以课后延时服务名义开展营利性活动。

  (三)强化安全责任。学校是校内课后延时服务的安全责任单位,要明确课后服务人员岗位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切实提高学校的安全管理能力;要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要有效利用校方责任保险和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障各项活动的顺利实施。

  (四)健全监管机制。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范围,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课后延时服务质量。要加强经费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课后服务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开展活动的基础设施维护更新和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合理酬劳,应按有关财经制度纳入学校财务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提取管理费,不得随意侵占、挪用,不得列支其他无关的费用。对乱收费、乱发补贴、私设“小金库”等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负责人的责任。

  (五)课后服务统一启动时间:20xx年10月8日。各校根据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审定,各校要将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市教育局。

中小学课后服务方案4

  一、指导思想

  满足学生课后在校服务需求,缓解学生家长实际困难,完善社会服务体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xx〕2号文件,结合本校实际,认真做好学生放学后托管服务工作,帮助家长解决无人看管、无力辅导等实际困难,避免监管盲区,减少意外事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原则

  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遵循“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有效监管”的原则。

  第一,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校事先征求家长的意见,主动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并报名登记。

  第二,课后服务安排在校园内进行,并合理利用学校现有条件。学校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地、功能室等场所及其它后勤安全保障。

  第三,第三,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保障课后服务学生安全,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措施。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工作小组、实施工作小组和后勤保障小组。

  (一)课后服务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实施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实施工作小组主要做好以下工作内容:

  1.制订好活动方案,落实具体的活动小组,提出明确的活动要求;

  2.根据实施情况及时总结,及时调整有关课后服务小组(内容、指导教师、学生等等);

  3.每天查看每组活动是否开展,活动是否正常,存在什么问题,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交流、总结,努力使活动开展的富有成效。

  (三)后勤保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四、服务时间

  从20xx年春季学期开始,从每学期开学第二周起从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下午放学以后开展课后服务。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为2课时,夏令时原则上不晚于18:00。

  其中小学各年级中午1小时11:45——12:30,下午一小时:16:10-17:10);

  初中1小时:16:10-17:10

  五、服务内容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生年龄特点,本着“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互相配合,互相促进,照顾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因地制宜”的原则,以切实减轻学生学习负担,在活动中学习,在活动中进步为目的'。

  1.集中完成作业。安排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完成作业,并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坚决禁止进行集体教学或“补课”。

  2.参加社团活动。安排学生参加各种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学校立足本校实际和特色建设,开展覆盖面广的、满足学生兴趣爱好的各类社团活动,可依托体育、科技、文化艺术等部门,充分挖掘和重点建设体育训练、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传统工艺等各类社团或兴趣小组,为学生提供“菜单式”服务。

  3.自主阅读交流。安排学生在阅览室等区域自主阅读或开展读书交流活动。

  4.组织专题教育活动。学校统一安排专题教育等其他有益活动。活动安排要体现实践性、体验性、自主性。

  5.其他根据学校特色开展的活动。充分发挥各类课程基地等学习场所的作用,促进课后服务与转变学生学习方式的有机结合。

  六、实施步骤

  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家长接送确有困难的学生及留守儿童的课后服务责任。

  (一)开展调研

  根据本校实际,组织开展课后服务需求调查,了解清楚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人数、学生及家长对课后服务内容和形式等方面的意愿;开展课后服务资源调查,摸清师资、场地、设备、耗材等人力、物力资源情况,为制定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提供实施依据,精准发力保障学生课后服务。

  (二)制定方案

  20xx年下学期开学前,学校制定具体的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在实施办法、方案中对课后服务组织机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和方式、人员安排、容纳人数、社团活动菜单、报名组织、收费事项、安全措施、绩效发放等相关内容做出安排。

  (三)工作部署

  在20xx年春季学期开学第一周召开教师会、学生会、家长会,宣传课后服务政策和学校工作方案,讲明原则、讲清政策、讲透要求。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方式

  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不得因此增加学生课业负担。学校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适当收取费用,目前该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正在进行成本调研和测算,待收费标准和相关收费管理政策出台后,我校将在政策范围内补收有关费用。

  (四)组织报名

  通过发放告家长书的形式组织开展报名工作,对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项目明确告知家长。对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学校应根据自身服务能力,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需求,按“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复核、统筹安排”的机制确定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并统一组织实施。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五)班级编制

  学校应根据学生报名情况,以年级为单位进行学生课后服务编班,一般每班30人左右。如一个年级学生报名人数较少,可与相邻年级学生合并编班。学校可以按每班1课时或2课时配备1名教师,按小学每两个年级不超过2人的原则配备管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具体由学校根据实际确定。

  (六)编排课表

  学校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和校情实际,为每个课后服务班级安排周课表,轮流安排集中完成作业、社团活动、自主阅读交流、专题教育、其他学校特色活动。

  (七)开展服务

  课后服务教师应明确自身工作任务,认真按学校要求组织课后服务。要积极开发和实施社团活动课程、专题教育活动,精心做好教学设计,提升课程实施水平和质量。要为学生作业个别答疑、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学习辅导。每节课开始前课后服务教师要做好点名考勤工作。

  (八)组织管理

  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实施工作小组和后勤保障小组,建立健全课后服务管理制度,加强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明确部门和人员职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课后服务规范有序、安全稳定、群众满意。各校要加强对师生安全教育,强化活动场所、设施设备安全检查、课后服务期间安全巡视和门卫登记管理,对参与人员的品德、健康、资质严格把关,制定并落实严格的学生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要进一步细化完善课后服务期间的各类应急安全预案措施。

  (九)津贴发放

  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项目的课后服务,要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由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在绩效工资总量中增核的课后服务绩效部分,学校要制定发放办法,做好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管理人员的绩效

  分配。

  (十)调研评估

  学校要在学期中、学期末各开展一次课后服务问卷调查,调研评估课后服务开展情况,研究解决课后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撰写工作总结,适时修订工作方案、完善运行机制,不断提升课后服务工作水平。教育行政部门也将定期调研中小学课后服务开展情况,加强课后服务管理和指导,统筹协调、帮助学校解决课后服务中的困难。

  七、本方案未涉及的课后服务事项以省、市、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政策文件规定为准。

中小学课后服务方案5

  为满足小学生课后服务需求,完善服务体系,解决学生家长实际困难,根据教育部、省、市、区《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国家、省市、区相关文件部署要求,大力推进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不能按时接送学生的困难,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实施原则

  坚持自愿性原则。课后服务必须坚持“立足需求、积极服务、家长自愿、学校受托”的原则,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校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课后服务要优先保障留守

  2、坚持规范性原则。学校根据学生的需求、家长的需要、本校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放学后学生的活动。杜绝任何社会机构进校举办“特色班”“兴趣班”,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3、坚持安全性原则。课后服务工作实行学校负责制,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要加强家长及学生的安全教育,做到家校无缝交接。

  三、实施举措

  1、服务对象:正常放学后按时离校有困难的学生。

  2、服务主体:课后服务主体为学校。由学校安排教师开展服务,也可由家校共同发展委员会组织家长义工(志愿者)参与服务。

  3、服务时间:学校每天在完成规定课时之后提供课后服务。具体时间是周一到周四的`3:30——5:20 4、服务内容:在课后服务期间,组织学生开展“强基固本”“自主阅读”“兴趣拓展”等举动,帮助学生造就兴趣、开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课后服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结合本校实际研究制订课后服务施行方案,并将其纳入学校工作常规,认真组织施行。

  2、建立健全制度。各学校要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工作相关制度,细化课后服务工作流程,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完善校外人员入校身份核查和登记制度。制定完善课后服务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学校要与家长签订协议,约定双方责任与权利,探索建立课后服务家校合作制度,确保课后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强化服务保障。各学校要教育引导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树立教育工作者良好的社会形象。要动员教师积极参加课后服务,并将课后服务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同时,将是否参加课后服务作为教师评先评优、岗位晋升、职称评定的重要条件。

  4、营造良好氛围。各学校要积极做好课后服务宣扬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成才观念,争取社会各方协同支持,形立室庭、学校、社会合力,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中小学课后服务方案6

  为更好地满足学生课后服务需求,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促进学生健康、快乐的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困难以及家庭作业难以完成的难题,办有温度的教育,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x一厅〔20xx〕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广部分地方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的通知》(xx厅函〔20xx〕23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学校学生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

  按照xx市教育局”双减”工作推进会相关精神,以服务好家长、学生为宗旨,把开展好课后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来抓,切实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有效整合学校、家庭等方面资源,培养学生兴趣,促进个性发展,丰富校园生活,发展素质教育,增强教育服务能力,着力破解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我校学生无人看管的社会性难题,促进学生的健康全面发展。

  二、总体目标

  1、为家庭分忧。

  满足社会客观需求,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统一思想,建立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职责,以保证规范、有序、高效地实施课后服务工作。

  2、让家长放心。

  满足家长合理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断提升学校公信力。

  3、对学生负责。

  以“学生课后服务”为平台,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在校园学习生活中享受幸福、健康成长。

  三、课后服务原则

  1、坚持学生自愿原则。

  学校首先向家长发放《告家长书》,学生家长在《告家长书》回执上签字后,由学校保存入档。

  2、坚持公益服务原则。

  学生课后服务应充分遵循公益性、服务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以坚持服务群众为宗旨,根据上级部门核定标准适当收取部分成本费用。

  3、坚持安全至上原则。

  学校强化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保”工作,做到“集中有专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共同承担责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四、课后服务时间

  执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课后服务5天,每天服务2小时。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根据下面的错峰放学时间,做好学生的接送工作。

  课后服务错峰放学时间

  低年级:5:

  中年级:5:

  高年级:5:

  本学期,课后延时服务从第二周(9月6日)开始。如遇重大节假日或学校重大活动以临时调整为准。

  五、课后服务课程安排

  1、集中完成作业。

  安排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完成作业,并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帮助。

  2、学生社团活动。

  学校立足本校实际和特色建设,开展覆盖面广的、满足学生兴趣爱好的各类社团活动。

  3、自主阅读交流。

  安排学生在阅览室等区域自主阅读或开展读书交流活动。

  4、根据学校特色开展的活动。

  充分发挥各类课程基地等学习场所的作用,促进课后服务与转变学生学习方式的有机结合。

  具体安排如下:

  低年级(即一、二年级):

  (1)自主学习:集中自主完成作业,进行个别学科辅导、答疑解惑。(负责人:低语、数学备课组长)

  (2)特色活动:由各术科教师组织,开展学科拓展活动。(负责人:术科组长、年级蹲点行政)

  (3)兴趣社团:由社团教师组织,开展兴趣小组活动(负责人:德育处副主任顾月明,各年级组长)

  中年级(即三、四年级):

  (1)自主学习:集中自主完成作业,进行个别学科辅导、答疑解惑。(负责人:语、数、英学科备课组长)

  (2)特色活动:由各术科教师组织,开展学科拓展活动。(负责人:术科组长、年级蹲点行政)

  (3)兴趣社团:由社团教师组织,开展兴趣小组活动(负责人:德育处副主任顾月明,各年级组长)

  高年级(即五、六年级):

  (1)自主学习:集中自主完成作业,进行个别学科辅导、答疑解惑。(负责人:语、数、英学科备课组长)

  (2)兴趣社团:由社团教师组织,开展兴趣小组活动(负责人:德育处副主任顾月明,各年级组长)

  六、课后服务实施程序

  (一)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组员:学校行政、各年级组长、教研组长

  (二)工作准备。

  1、认真做好宣传。开学前通过班级微信群、钉钉及学校公众号等做好课后服务相关宣传。xx月xx日学生报到日,学校发放课后服务的《告家长书》,并附学生课后服务报名表,保证宣传到位,人人知晓。

  2、组织自愿报名。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后统筹安排,统一组织。(不参与的家庭也请书面注明原因,报学校批准并留档保存)

  3、具体工作安排。xx月xx日收取书面申请,xx月xx到xx日,完成各年级课后服务组织、报名工作,完成课后服务老师安排、课程设计、组织等相关内容;xx月xx日(开学第二周周一)开始课后服务。课后服务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

  (三)组织实施。

  1、学生主要以完成当日书面作业和社团活动、特长培养为主。

  2、下午放学后,班主任老师负责清点需要留校的学生,清点好人数交接给课后服务负责教师。(如有请假者,班主任要及时通知到课后服务教师。)

  3、课后服务教师每天要做好各班需要看护学生的签到工作,和班主任做好交接工作,保证不遗漏一个学生,确保学生的安全。

  4、课后服务结束后,各班课后服务教师和家长志愿者负责组织各班学生安全离校,可采用弹性离校方式,错时分批放学,与城管、交通管理部门做好对接,落实交通秩序,做好流动摊贩管理。并教育好学生注意交通安全。

  5、带班领导每天要做好各班课后服务时间的巡视工作,课后服务结束后带班领导配合课后服务教师做好各班学生集体放学,负责清校。

  七、课后服务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课后服务工作是一项民生、民心工程,全体教师要牢固树立服务家长、服务学生的思想,积极创造条件,为确实有困难的学生家庭排忧解难,把好事办好。

  2、规范操作,强化管理。

  要切实增强规范意识,要坚持“学校统筹、相对集中”的原则,规范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落实好“不讲授新课、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原则,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要严格规范学生交接程序,确保学生安全。

  3、集思广益,提高质量。

  全体教职员工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各项适合学生的'有益活动,激发学生的参与兴趣,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要加强研究和探索,使课后服务既满足家长的需求,又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健康成长规律。要与家长及学生多沟通,多听取各方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课后服务工作。

  八、安全防范措施

  1、加强安全宣传及安全教育工作,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增强面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2、完善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禁外来人员和不法分子进入学校。

  3、加强行政和教师值班制度,细化值班人员职责,以便学校及时发现了解课后服务期间发生的异常情况,并迅速作出反应。

  4、落实考勤制度,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每天服务教师都要对学生进行认真考勤,发现无故脱管的学生要严格执行报告及跟踪制度。托管学生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5、严格交接制度,班主任要和课后服务教师做好交接工作,帮助课后服务教师尽快了解每位托管生的具体情况,使课后服务工作做到有的放矢,每天课后服务结束后集体放学。

  6、沉着应对突发事件,托管期间若遇到突发事件(如:发生踩踏、暴力入侵、碰伤、疫情、自然灾害等),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伤害,确保托管期间师生的安全。

  7、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每位服务人员都要明确安全责任,增强安全意识,加大安全工作的落实力度。对由于工作失职、渎职、不作为,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财产损失的,将追究其安全责任。

  九、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

  学校高度重视课后服务工作,成立专门服务工作机构,并将其作为重要的民生服务事项,纳入学校工作常规,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实施。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课后服务作为一项份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课后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

  建立健全放学后课后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课后服务自愿申报审批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等,确保课后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

  课后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进行集体“上新课”,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课后服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4、考评表彰。

  为提高课后服务的管理成效,学校将制定有关课后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将管理人员、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纳入考核范围。

中小学课后服务方案7

  为满足学生课后在校托管需求,缓解学生家长实际困难,完善社会服务体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xx)2号)和《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的指导意见(试行)》(鄂教基〔20xx)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开展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实施原则

  (一)家长自愿。学生是否参加托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学生参加托管。

  (二)校内实施。托管服务应该在学校内进行,学校要无偿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所、功能室、文体器材等,承担托管服务的水、电等后勤保障费用。

  (三)成本分担。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收费由家长委员会实施,所需成本由参加托管的学生家长共同分担。

  (四)有效监管。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学校、学生家长共同做好学生在校课后托管的监管工作。

  二、实施步骤

  (一)做好宣传发动。通过宣传栏、电子屏、微信公众号,召开家长会、发放告家长书等形式,广泛宣传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的政策精神,让家长全面知晓,充分争取家长和社会的普遍支持和理解,营造良好工作环境。

  (二)完善组织机构。按照《XX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要求,分学校、年级、班级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组织。家长委员会认真制定学生课后托管服务方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家校联系、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切实做好托管服务组织工作。

  (三)商定具体事宜。在校托管服务内容主要是辅导学生作业,开展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等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托管服务主要在下午放学后进行,时间原则上在X小时左右。托管服务具体内容、时间、收费标准等事宜由学校家长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四)充分征求意见。家长委员会通过各种途径充分征求学生及家长意愿。家长无托管需求的学校,不得组织开展课后在校托管服务。确需参加课后托管的,由学生家长向家长委员会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填写《学生在校托管服务申请表》,家长签字认可后,提交家长委员会。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对申请名单进行审核登记,与托管学生家长签订托管协议。

  (五)聘用服务人员。托管服务人员由家长委员会聘请,根据托管服务需要,可聘请家长、社会相关专业人员和学校教职工参加托管服务。家长委员会认真审核托管服务人员条件,与托管服务人员签订聘用协议。

  (六)开展托管服务。托管服务过程中,学校协助家长委员会加强对聘请人员的监督管理,对不能胜任的人员,家长委员会可及时予以解聘,确保学生托管服务质量。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学生在校课后托管服务是落实国家、省相关政策,缓解学生家长实际困难,完善社会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各学校要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课后托管工作。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班主任为成员的课后托管工作指导小组。要本着将好事办好的原则,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家长委员会工作。要安排专人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做好引导和回复工作,在具体实施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要及时报市教育局。

  (二)改善条件,夯实保障。学校要加强功能室及活动场所的建设与改造,将校园内教室、运动场、功能室等托管服务场所无偿提供使用。

  要免费提供水、电等,为学生课后托管做好后勤保障。

  要加强校园安全隐患的排查,注重托管过程中安全教育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三)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一是规范过程管理。要规范收费行为。学生课后托管服务收费由家长委员会实施,按月或按学期收取,每月应定期将收费收支情况向家长公开,每学期结束前将托管服务收费情况进行结算,结余部分应及时退还;要规范服务流程。学校要协助家长委员会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学校按照工作流程配合指导家长委员会开展工作;要做好未参加托管学生的.综合管理,不得忽视、歧视未参与托管而因特殊原因滞留学校的学生。二是提高服务质量。学校要督促托管服务教师严格落实与家长委员会商定的服务项目及时间。要抓好服务项目的开发和研究,切实提高课后托管服务质量。三是抓好工作评价。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要经常性组织托管学生和家长对聘用教师开展满意度测评,将结果作为续签、解除聘用协议的重要依据。

  (四)严明纪律,加强监管。家长委员会应主动接受家长监督,定期将经费收支情况向学生家长公开。要认真审核托管服务人员条件,签订聘请协议。学校要认真审核家长委员会制定的托管方案,加强对托管服务的监督和托管安全的监管。教育、物价部门要加强对托管工作的指导、监管,坚决禁止违规补课和借托管之名违规乱收费,一经发现并查实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市物价局将不定期组织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学校,将进行成本监审,通过“晒成本”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成本结论,合理引导家长委员会制定小学生课后在校服务收费标准。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XX小学

  20xx年X月X日

中小学课后服务方案8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徐汇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区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以政府主导、学校负责、多方参与、因需提供为原则,在学校原有放学后“快乐330”拓展活动、放学后“看护”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延长放学后看护时间,解决家长实际困难,促学生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1、切实为学生提供相干服务,满意家长的实际需求,缓解部分家长接送和照看学生的困难。

  2、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关心爱护学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三、工作安排:

  (一)服务时间

  继续依照市教委《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下学后关照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4〕8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本市小学试行“快乐30分”拓展举动的通知》(沪教委基〔xxxx〕37号)文件要求,在继续做好课后“快乐30分”拓展举动、工作日下学后关照服务的根蒂根基上,对确有需求的学生,课后关照服务时间耽误到6点。耽误关照工作自xxxx年3月20日起实行。

  (二)服务对象

  课后关照服务的工具为家庭定时接学生下学确有困难的本校小学生。

  (三)服务内容

  课后看护服务安排做作业、自习、课外阅读等活动,不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进行集体教学或补课。

  (四)组织方式

  课后服务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根据实际情况,周一至周五采取教职工轮流排班方式提供服务,学校中层以上成员加强巡视。

  四、具体施行:

  1、针对实际,制订施行方案

  根据市文件精神、区教育局工作要求,针对学校资源状况和学生、家长的`实际需求,在充分听取家长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制订学校《进一步加强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报区教育局小教科审核备案后,通过校园网、家长会等方式将课后服务的相关事项告知学生和家长。

  2、妥善安排,落实看护工作

  (1)发放家长问卷,做好学生情况排摸;

  按时接学生放学确有困难的家庭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经班主任审核、年级组长审核后报学校确定看护名单。

  (2)根据报名学生人数,确定开设看护班的数量,做好看护班环境布置,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完好。

  (3)组织教职员工,落实关照工作。关照工作以本校教师为主、职工为辅。

  五、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

  1、成立领导小组

  课后看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分管德育副校长为副组长,组员由学校行政班子成员,年级组长组成。负责制定学校《进一步加强课后服务工作方案》,进行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安排与管理。

  2、成立家校联动小组

  家校联动小组组长由分管德育副校长担任,组员由德育教导、年级组长、班主任组成。负责学生需求排摸,做好学校“课后服务”的相关申请、审核,与家长的沟通、联络等工作。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或不参加,杜绝拒不承认家长真实需求、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课后服务现象。定期通过学生、家长座谈会等方式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服务效果。

  (二)经费保障

  1、将耽误关照工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管理范畴。经由过程绩效工资分派保障参与课后服务的在职教职工的劳务所得,并将服务态度、工作量纳入教职工绩效考核管理工作之中,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2、看护工作所需的设备、维修、服务等费用由学校经费支出,不向参加的学生及其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三)安全保障

  1、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

  2、落实看护学生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延长看护期间,家长不随便进校。

  3、切实消除场地、设施、消防、饮水卫生、传染病疫情、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流行病传染高峰期、空气污染、突发事件,出于学生安全考虑,学校及时调整活动安排并告知家长。

  4、看护人员对看护期间的安全负有第一责任,看护期间做到三个“关注”:学生有否无故缺席,学生参加看护期间有否身体不适,六点后家长有否准时接走学生。

  5、学校管理人员加强巡视,存眷关照情况,存眷关照结束校园内有否滞留学生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在第一时间与相干人员联系。

中小学课后服务方案9

  根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实施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全面提高育人质量工作方案》和工程有关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合理安排有需求的'学生放学课后活动,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安全有序,努力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

  二、主要内容

  (一)强化基本服务。

  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工作,通过动态监测、监督监管等措施确保全省应开展课后服务的义务教育学校100%提供课后服务。

  (二)加强规范管理。

  按照《教育厅发展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指导督促各地严格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规范服务时间、内容、流程,强化安全管理。

  (三)支持开展多样化服务。

  支持鼓励各地各校在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供托管性课后服务的基础上,“一校一案”多样化提供拓展服务,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等项目的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供学生自主选择参加,引导学校和家庭更加关注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四)遴选发布典型案例。

  指导各地总结课后服务典型经验及创新举措,遴选课后服务典型案例,面向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家长宣传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

中小学课后服务方案10

  开展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为配合国家扶贫攻坚战略,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困难,结合安顺教育的实际情况,做到利用学校资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宗旨,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学生课后服务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中层及各科室负责人、各年级班主任

  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由邓增西仁副校长具体负责安排各项课后服务工作,集中学校师资力量,调配各方资源,课后服务下设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学生课后服务的原则

  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课后服务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

  四、学生课后服务的范围

  学生课后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每天下午放学后安排学生做作业、各学科作文、书写辅导、各种兴趣爱好班辅导、体育特长生活动、各种体育类训练辅导以及社会实践活动等。

  五、学生课后服务活动时间安排

  根据我校学生的生源结构,大部分学生来至周边县区,区外学生居多,尤其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占据一定的比例,为了更好地满足学生家庭和学生的发展需要,课后服务时间安排:

  1、每周下午5:30-6:00,六个年级同时安排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做作业,各年级安排教师值班负责纪律;

  2、每周从5:30-6:00进行课后服务自习作业辅导,低年级采用年级班主任轮流值班管理方式进行纪律管理,所有辅导老师必须认真给学生布置作业并进行检查验收;高年级晚5:30—6:30可安排适当的辅导,但不得讲授新课内容。

  3、每周专门根据学生需要开设数学、语文、藏文、综合等辅导课,同时开设创体育、艺术、信息技术等兴趣班以及社会实践活动,供学生自愿选择参加。

  5、把六年级和一年级培优工作纳入课后服务的`范畴,根据学生自愿报名,安排每天晚上5:30-6:00作为辅导时间。

  六、工作要求

  课后服务是教育部统一部署的民生工程,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凡是参与此项课后服务的老师必须提高“四个意识”,切实做到真正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真正做到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所有参加老师要按学校的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这项工作。

  根据学校统一部署,所有课后服务一律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必须是完全自愿参加,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字后即可参加以上学校举行的课后服务活动。

  参与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教职工,学校将适当给予补助。

  七、考核办法

  学校将参与课后服务的辅导教师工作表现纳入教师考核范围,并对参与课后服务的老师计算一定的工作量,每月将对课后服务的出勤情况和作业批改等常规管理的情况给予公示,对在这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老师学校将给予表彰,对不认真参与的老师将给予纪律处分。

  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方案为高质量推进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缓解学生家长实际困难,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能力,根据xx市教育局、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教发()X号)和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x市教育局《关于我市公办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X发改发()X号)精神,按照《xx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安全原则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管理措施,根据家长学生自愿需求(优先保障留守学生、家庭困难学生自愿需求)落实服务教师,规范作息时间,加强组织纪律管理,确保参加课后服务的每一名师生在校期间安全。

  2.规范原则

  杜绝集体教学、补课行为,坚持作业辅导、答疑解惑、课外阅读、兴趣小组、综合实践、团队活动的工作原则,学校加强监管检查力度,建立监管工作台账。

  3.自愿原则。?学校开设的课后服务,完全采取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由学校调研、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复核、统筹安排、以学期为周期统一组织实施,杜绝一切强制行为。

  二.工作目标

  1.让每位家长放心。满足家长合理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断提升我校公信力。

  2.对每位学生负责。以“课后服务”为平台,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在校园学习生活中阳光自信、健康成长。

  3.让师生有标有表。健全完善课后服务工作流程、课程体系、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服务对象

  有课后延时服务意愿、需求的本校学生

  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下午正常放学后,每天2课时,一课时40分钟,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15。

  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四.服务内容

  坚持科学性和安全性相统一,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合理确定服务内容。我校结合师资及场地条件,确定“1+X”的课后服务模式。

  (一)答疑解惑,学校安排学生在教室、功能室等地完成老师布置的书面作业、实践作业,帮助学生解答疑难困惑。

  (1)安排学生自主阅读,利用学校图书资源,组织学生走进图书馆或集体借阅图书的形式组织学生广泛开展读书活动,增强学生读书的兴趣和热情,帮助学生培养良好的读书习惯。

  (2)开展体育、艺术、科普活动。把学校现有的活动教室当做课外服务工作的阵地,加强学生艺体及科技教育,通过形式多样的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等活动,促进学生素质综合发展。

  (3)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利用学校多媒体设备向孩子播放爱国主义题材、历史题材的纪录片,适合学生性格特点的、健康的影视作品,通过影视作品来塑造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

  (4)利用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等老师的专业,开展相应的社团活动或是兴趣小组,培养学生的人文艺术素养及增强学生的身心素质。

  (5)创新形式开展服务。我校着眼学生成长,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探索,创新形式,采用与校外活动场所、村委会、周边农场联合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或研学旅行的形式,做好课后服务工作。

  五.收费标准

  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2.3元/课时·生,每天不超过两课时收费,即最高不超过4.6元/天·生。

中小学课后服务方案11

  为深入贯彻落实积极回应当前广大家长对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优化学校教育服务,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根据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以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发挥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利用中小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为学生提供适合的课后服务帮助,切实解决家长无法按时接学生和课外负担过重的困难。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进一步提高教育服务水平,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一)自愿申报原则。学生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和家 长自愿原则,对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家庭,由家长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学校与家长、学生签订课后服务协议,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二)科学管理原则。强化落实主体责任,统筹规划各类资源。课后服务工作要与学校特色发展相结合,要与课内外、校内外教育相结合,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形成课后服务工作合力。课后服务管理实行“一校一案”,要建立弹性离校制度。

  (三)公益普惠原则。课后服务要充分遵循公益性、服务性和非营利性原则。课后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保障课后服务有效运行的物质条件和劳务补助。

  (四)公开透明原则。课后服务项目、服务对象范围、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各类信息要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家长监督。

  (五)保障安全原则。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xx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制度和应急预案。

  三、具体安排

  (一)实施课后服务的学校及开始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各中20xx小学校从20xx年xx月xx日开始实行课后服务。

  (二)课后服务对象。中小学课后服务主要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正常放学后有课后服务需求的中小学生,一般应按“家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程序确定,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服务群体。

  (三)课后服务时间。学校课后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正常上课日)放学后,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3020:30支持学校适当延长课后服务,最多可延长到晚上。周六日可安排一天提供周末课后服务。具体课后服务时间由教育科技局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四)收费标准。按省市有关标准执行。

  (五)课后服务内容。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可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的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的活动。课后服务内容包括作业辅导、自主学习、体育、艺术、科普、课外阅读、研究性学习、拓展训练、娱乐游戏、兴趣小组或社团、志愿者活动等不同形式的学习和实践活动。鼓励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严禁占用课后服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严禁将课后服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指导。教育科技局教研室和学校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等相关课题的研究,逐步建立具有我市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体系。

  四、健全管理运行机制

  (一)政府指导,部门协调。课后服务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由原平市人民政府指导协调,教育、发改、人社、市场等部门共同参与。教育科技局负责课后服务的统筹管理;发改、财政、人社、市场等部门负责课后服务政策制定、指导管理与监督工作;各义务教育学校负责课后服务的组织与实施工作,因地制宜,根据自身的办学特色,“一校一案”,制定好课后服务实施方案。

  (二)学校为主,多方合作。课后服务工作实施主体是学校,要逐步构建以学校为主、社会多方参与的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体系。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积极作用,动员家长志愿者协助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同时,还可以邀请科协、文联、群众艺术馆等文体单位或返聘退休教师、招募志愿者,一起参与课后服务工作。

  (三)遵循差异,规范收费。课后服务必须始终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课后服务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由学校根据实际支出列支。坚决禁止任何学校借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事先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准入条件、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收费项目及标准、安全保障措施等相关信息。要遵循区域、城乡和学校类别差异,合理确定离校时间和收费标准;同一区域内的同类别学校课后服务时间和收费标准原则上要保持一致。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给予适当的费用减免政策。

  (四)强化管理,严格支出。各中小学校应按照本地确定的收费标准逐月进行收费,要合理确定支出标准,据实结算,据实列支,主要用于课后看护教师、管理人员以及外聘人员劳动服务费用,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产生的水费、电费、消耗品购置及学生意外商业险等开支。课后服务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不得提取管理费;不得列支其他无关费用。费用收入及支出情况要定期公开公示,自觉接受市场监管、审计等相关部门和家长委员会的监督。

  (五)教工参与,合理取酬。鼓励和支持教职工在保质保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各中小学校在核定课后服务工作总量时,应考虑开展课后服务的时间、学生数以及当地公办教师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把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范围,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根据额外增加的工作量给予适当补助。发放课后服务工作人员报酬的经费要单列管理,所需经费从课后服务专项经费中列支。同区域同类别学校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取酬原则上保持一致。

  (六)落实责任,保障安全。各中小学校要完善安全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做到课后服务有专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

  五、完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小学校要成立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工作保障机制,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统筹服务内容、课时安排、人员调配、费用收支及质量评价。

  (二)加强安全管理。各中小学校要坚持把安全放在课后服务的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要落实责任,强化活动场所、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要严格考勤管理。学生请假离校必须履行书面审批手续,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要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保障课后服务工作安全稳定运行。

  (三)加强监督检查。教育科技局将把课后服务作为重点工作纳入中小学校考评体系,加强过程性监管、检查和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时纠正和改进;对整改不积极不彻底、群众意见较大的学校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坚决禁止学校把课后服务变成“培训班” “补课班”;坚决禁止学校借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坚决禁止校外培训机构进入校园组织实施课后服务;坚决禁止学校借课后服务名义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办班。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中小学校要做好课后服务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引导社会和家长充分理解,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前,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公示、召开家长会、签订课后服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学校、家长、课后服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义务,切实界定清楚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要在广大教师中提倡奉献精神和自律意识,自觉抵制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违规行为,积极投身到学校课后服务中来,解决学生家长的后顾之忧,彰显新时代人民教师崭新的精神境界和社会价值。

中小学课后服务方案12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xx市“双减”的有关要求,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xx号)、《xx市教育委员会xx市财政局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x教委基〔20xx〕xx号)、《xx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x教委基〔2022〕xx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区域内学校课后服务质量和水平,在总结区域好做法、好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xx区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供学校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xx市关于开展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实施云间“三心”工程,坚持“愿留尽留”原则,对放学后自愿留校参加课外活动和晚托的义务教育学生,提供类型多样的免费课后服务,增强课后服务吸引力,丰富学生课外生活,做有温度的教育,让教育暖心,让社会放心,进一步提升家长的满意度,切实回应民生需求。

  二、基本原则

  1、以校为本,多方参与。学校应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的主体责任,以本校教职工为主要力量开展课后服务。同时,充分挖掘校外教育活动场所、社区教育资源、社会公益力量等资源,建立健全校外力量引入和管理机制。

  2、安全第一,教育为先。学校在组织、落实课后服务过程中应把学生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课后服务纳入“五育融合体系”,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素质教育活动。

  3、规范管理,创新实施。学校应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各项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加强课后服务工作的规范管理。同时,鼓励学校结合校本特色、校内外资源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符合政策要求的前提下大胆创新,总结、宣传和推广特色经验与做法。

  三、工作内容

  (一)服务对象

  覆盖本区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公民办学校,服务对象为所有自愿留校参加课后服务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二)服务时间

  在不增加总课时,全面落实课程教学要求的基础上,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课后服务时间[课后服务时间是指课

  程表之外的时间,即课程表之后开展的服务时间,不包括午管、早管、课间休息的时间]不少于2小时,结束时间与当地时间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三)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根据人数变化和时间推移,一般分为三段即“班级服务+年级服务+校级服务”。“三段式服务”[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划分“三段式服务”的具体时段,并对“服务内容”进行弹性调整]主要包括做作业辅导、自习、共青团(少先队)、阅读、科技、体育、艺术、劳动、安全实训等各类素质教育活动。

  1、“班级服务”:以基础服务为主。“强基”与“培优”结合,建议以“行政班”为单位开展作业辅导,安排学科教师轮班指导学生在校完成作业,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加强对学科作业与练习的及时反馈、订正、面批等。充分考虑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学段特征,可安排没有书面作业的小学一、二年级和提前完成作业的其他年级学生开展阅读、劳动、棋类游戏、户外活动等活动。对学习中遇到困难的学生进行个性化补差补缺辅导和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

  2、“年级服务”:以拓展服务为主。培养学生兴趣与发挥特长,建议以“年级内混班、全校混班”为组织形式进行兴趣与社团活动,同时平行开设作业答疑[平行开设的作业答题原则上以“行政班”为单位,学生数不少于20人,答疑学生数少于20人时由学校统筹并班]。兴趣与社团活动应结合校本特色项目、特色课程、小学主题综合实践活动、项目化学习、跨学科长作业等开展,同时要把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阳光体育活动作为重要内容,尽可能安排每一位学生参与课后体育活动。鼓励学校用好区域校外教育资源(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少科站、劳动技术教育中心、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等)和优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资源,不断丰富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3、“校级服务”:以延迟服务为主。建议以“学校”为单位落实看护工作,指导学生开展自主学习、课外阅读等,一般不早于下午18:00。

  (四)服务人员

  学校是组织落实课后服务的责任主体。课后服务人员一般以本校教师为主,教师力量不足时,可聘请退休教师以及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如教练员、艺术家、设计师、演员、非遗传承人、科普工作者等)等参与,也可视实际需求引入社区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等公益力量。

  四、组织实施

  “云间‘三心’”工程,包含三大部分,即“精心”工程、“开心”工程和“暖心”工程。“精心”工程:学校精心组织,用心落实,专注看护品质提升;“开心”工程:学生开心参与,全心体验,助力学生持续发展;“暖心”工程:家长省心安心,社会放心,提升民生服务质效。

  (一)“精心”工程:学校精心组织,用心落实,专注看护品质提升

  改进“一校一方案”,精心研制实施方案、精心细化内容安排,精心部署人员安排,精心统筹空间资源,提高管理的温度、深度与广度。

  1、精心研制,提升品质。学校应积极统筹协调,将课后服务纳入学校整体工作之中,成立以“校长、书记”为组长的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研制落实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各项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加强课后服务工作的规范管理。在研制方案时,要充分征求家委会意见,定期收集家长建议,回应民生需求,确保课后服务品质提升。

  2、精心细化,整合资源。学校应结合校本特色项目、特色课程以及本校教师的爱好特长等校内资源,精心细化内容安排。充分挖掘区域地域资源、校外教育资源等,形成可利用的校外资源清单,并纳入学校课后服务的资源安排序列,补充丰富服务内容。在充分用好线下课后服务资源的同时,鼓励学校灵活运用各级政府和社会提供的丰富线上资源,拓展课后服务的在线教育内容。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由区域层面统一布局,在特色学校中探索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

  3、精心部署,安排人员。学校应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利用党(团)组织、工会等渠道,发挥普及宣传、组织发动、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围绕安全管理、活动安排、运行保障等方面,精准测算校内课后服务的岗位需求,以本校教职工为主要力量开展课后服务,将合适的人员安排到合适的岗位上。学校应完善服务人员管理制度与保障机制,同时做好校内、校外两类人员的管理和指导,充分激发和调动参与课后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4、精心统筹,安排空间。学校应综合利用各类教室、体育运动场馆、图书馆

  等教育教学空间资源,确保应开尽开、能开尽开。部分空间场地、教职工不足的学校,可探索周一至周五分年级、分时间、分区域开放。课后服务空间以教育教学场所和专用场地为主,保障每位学生都有适合的学习或活动空间,不宜把学生简单安排在食堂、门卫室等区域。

  (二)“开心”工程:学生开心参与,全心体验,助力学生持续发展

  基于学生实际需求安排内容与形式,处理好课堂与课后的关系,不增加学生学业负担,提升学生课后服务的参与度和参与感。

  1、基于学生实际需求。每学期开学前调研学生在作业辅导和参与兴趣、社团活动等方面的需求,结合学校自身师资、场地设备条件和可利用的校外资源,安排适当的课后服务内容与形式,建立包含“时间安排”“活动内容”“场地开放”“形式安排”“负责人员”等五要素的课后服务“排片表”,由学校管理团队负责统筹安排各年级、各班级学生的课后服务内容、时间、指导教师、场地设施等。鼓励学校平行开设作业答疑、兴趣和社团活动、自主学习与活动,供学生按需选择。校内课后服务一般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季度或月为单位调整课后服务内容与形式,让学生开心参与,全心体验。

  2、不增加学生学业负担。服务内容不能替代课程计划中的课程,严禁将课程计划内的课程转移到课后服务时段进行(课程计划中可安排在课后的社会实践、公益劳动、职业体验、安全实训及每周一次35分钟题与活动除外),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段讲授新课或组织大面积补课,不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3、助力学生持续发展。学校可根据自身特点,多措并举,创新服务形式,通过个性化课程的设置,关注学生个性发展,培育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社会情感与合作能力,提升学生核心素养和关键能力。鼓励学校在“排片表”内留出部分自主学习的时间,开放部分自主学习的空间,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与活动,加强培养学生自我管理的意识与能力,关注学生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助力学生可持续发展。

  (三)“暖心”工程:家长省心安心,社会放心,提升民生服务质效

  精心优化征询单,多渠道排摸需求,实践有温度的举措,彰显服务的三个温暖:温暖学生、温暖家长、温暖社会。

  1、精心优化征询单。学校应精心设计与优化“征询单”,让家长清晰学校课后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等。征询单一般应包含学校课后服务工作介绍、服务时间及主要内容安排、学生和家长意愿选择、学生和家长确认或签名、日期等内容。征询单不得包含强制、禁止等影响学生和家长意愿选择的文字表述。

  2、多渠道排摸需求。学校应完善需求征询流程,通过家长会、学校开放日、家长告知书、微信公众号、校园网、家校联系平台等方式将课后服务的相关事项告知学生和家长,全面排摸学生及家庭的实际需求。征询形式不限,征询单可纸质或线上形式发放。原则上每学期开展至少一次全面需求征询,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根据实际需要提高需求征询频次。

  3、愿留尽留全覆盖。学校应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的意愿,做到学生愿留尽留全覆盖,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或不参加校内课后服务。不向参加的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对于选择“不参加”课后服务的,学校可了解其不参加的原因或放学后的去向。对拒不承认家长需求、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课后服务的学校,进行批评教育,拒不纠正的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实践有温度的举措。学校应根据学生和家长实际情况,实施课后服务弹性参与制度,为学生和家长提供便利,做到随时“准入准出”,解决学生和家长因特殊情况临时提出申请的难题。对于学生和家长的弹性选择,学校应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学校应定期、不定期以问卷调查、座谈会、随机访谈等形式开展课后服务满意度调查,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与建议,了解课后服务开展情况,加强对课后服务质量的监督与保障,不断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提高学生、家长、社会的满意度。

  五、校内管理与保障

  (一)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学校应严格落实课后服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校长是课后服务工作第一责任人,统筹协调开展课后服务各项工作。健全“学校——年级——班级”三级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学校党政管理职责、课后服务教师职责、学生课后服务细则等,保障课后服务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完善安全工作体系,健全安全事故处理机制,加强安全教育与实训,落实卫生保健人员,做好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二)规范校外资源引入流程

  学校应建立健全社会公益资源引入机制,规范校外资源引入流程。引入校外资源时,要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课后服务协议(合同),明确服务的具体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经费支出等事项。引入的社会专业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证明,如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技能)证书、教育领域相关从业经验或其他相关证明,对经过审核后进入学校的校外人员的审核材料要留档备案。

  (三)细化学生离校安全管理

  学校应根据学生选择的弹性离校时间,有序安排学生离校。同时充分考虑空间、天气等因素,加强校园内及校门口安保人员配备,组织教职工或志愿者配合护校民警或协管员维护校门口交通、治安秩序。加强校园出入口和校园通道的灯光、视频监控等设备维护和建设,确保完好有效,保障学生离校安全。

  (四)保障服务人员合理权益

  学校应平衡教师间工作量,健全负担管控机制。积极建立参与课后服务教职工的弹性上下班、调休制度。建立课后服务经费补贴和荣誉评选相结合的教师激励机制,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加大在组织研修、后勤保障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统筹安排不同学科教师的校本研修等专业发展活动,同时可在晚餐等方面为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提供便利。

  (五)加强服务人员评价监督

  学校应加强对教职工参与本校课后服务的考核评价,确保各类管理台账记录真实、完整。根据教职工课后服务考核情况,健全体现优绩优酬的奖励方案。每学期或每学年可开展一次学校课后服务专项绩效评估,将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作为绩效工资分配、职称评聘和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

  学校应对校外资源实施的课后服务加强巡视与督查,可通过随机抽查、阶段性考核、展示汇报等形式,加强对服务规范性、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过程监督。定期开展质量评估,评估结果应与校外资源的引入资格等挂钩。对责任心不强、服务质量不高、师生满意度低的校外资源服务,建立有序退出机制。

  六、区域管理与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区级层面高度重视,成立xx区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认真部署课后服务工程有关工作。结合疫情防控和学生家长的需要,研究制订本区课后服务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方式、管理制度、保障机制等。将学生校内放学后服务工作与顺应民生需求、维护社会稳定结合起来,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及时总结经验做法,调整工作策略,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确保课后服务全面高质量开展。

  (二)加强过程管理,重视宣传引导

  区级层面将各校组织课后服务情况纳入对学校教育工作考核范围和督政范围,同时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范围,对学校实施课后服务的情况进行规范管理和过程指导,健全日常管理和考核制度,适时开展课后服务的专项督查,及时对学校进行反馈并提出改进意见。依托专业部门对各校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调研和综合评估。总结区、校开展课后服务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工作研讨、推进会等方式,积极在面上推广辐射。加强对先进教师的典型宣传,增强教师投身校内课后服务的荣誉感。

  (三)加强人员培训,提升服务质量

  建立健全参加课后服务的教师接受区、校两级培训的工作机制。整合区域科研、教研、师训等专业力量,聚焦作业辅导和素质教育活动设计与实施,分片区分专题开展教师培训。鼓励学区、集团统筹开展教师课后服务活动设计能力培训。充分挖掘教职工的优势、兴趣和特长,为教职工提升课后服务能力创设条件和平台,支持教师参加相关专业培训,持续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四)加强经费保障,强化教师激励

  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做好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工作。根据《xx市教育委员会xx市财政局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x教委基〔20xx〕46号)标准,按照在校生每生每年不低于100元的标准安排经费用于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增加的能耗、设施设备、材料购置等运行经费支出;按照每课时85元的标准安排经费,在做好校内公示的基础上,据实发放教师课后服务报酬,各校不得擅自调整该标准,保障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应有待遇。当月提供课后服务的绩效,次月随其他绩效工资正常发放。经费由区财政安排专项统筹解决。公办学校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课后服务专项,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公办学校随迁分校教师属于区编外教师,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编外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编外教师工资并设立课后服务专项,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随迁小学教师课后服务经费由区财政在随迁子女小学办学成本中设立专项予以保障。少年宫、少科站、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教育单位的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延长原有工作时间的,也按此标准执行。聘请校外人员劳务费参照执行。民办中小学充分利用民办教育专项经费,社会捐助等经费开展课后服务。区域层面在特色学校中探索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的,由区教育部门统一安排经费,统一购买实施。

中小学课后服务方案13

  为满足小学生课后服务需求,完善服务体系,解决学生家长实际困难,根据教育部、省、市、区《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方案深入贯彻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国家、省市、区相关文件部署要求,大力推进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不能按时接送学生的困难,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实施原则

  1.坚持自愿性原则

  课后服务必须坚持“立足需求、积极服务、家长自愿、学校受托”的原则,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校要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课后服务要优先保障留守学生。

  2.坚持规范性原则

  学校根据学生的需求、家长的需要、本校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放学后学生的活动。杜绝任何社会机构进校举办“特色班”“兴趣班”,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3.坚持安全性原则

  课后服务工作实行学校负责制,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要加强家长及学生的安全教育,做到家校无缝交接。

  三、实施举措

  1.服务对象

  正常放学后按时离校有困难的.学生。

  2.服务主体

  课后服务主体为学校。由学校安排教师开展服务,也可由家校共同发展委员会组织家长义工(志愿者)参与服务。

  3.服务时间

  学校每天在完成规定课时之后提供课后服务。具体时间是周一到周四的3:30——5:20.

  4.服务内容

  在课后服务期间,组织学生开展“强基固本”“自主阅读”“兴趣拓展”等活动,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课后服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结合本校实际研究制订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并将其纳入学校工作常规,认真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制度

  各学校要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工作相关制度,细化课后服务工作流程,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完善校外人员入校身份核查和登记制度。制定完善课后服务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学校要与家长签订协议,约定双方责任与权利,探索建立课后服务家校合作制度,确保课后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中小学课后服务方案1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党代会以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不断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市民幸福指数,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xx〕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xx〕95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xx〕11号)相关要求,依据《成都市志愿服务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做好全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对全市有需求的中小学生提供课后服务,缓解部分学生家长接孩子难问题;利用有效时间和空间,提高全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升人文、艺术和科学素养,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延伸社区教育功能,进一步提高教育服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

  二、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区(市)县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主体。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二)自愿参加原则。课后服务工作要惠及每一个有需求的学生家庭,家长自愿选择。

  (三)统筹协调原则。各区(市)县应统筹本区域校内外体育、艺术、科技场馆等各类资源;课后服务工作要与学校特色发展相结合,要与课内外、校内外教育相结合,协调引领学校开展活动。

  (四)安全第一原则。各区(市)县要落实课后服务工作的安全保障责任,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三、组织实施

  (一)工作内容

  课后服务的内容和形式以课后托管为主,学校内开展的课后服务要与学校课程方案设置、学生综合实践活动以及“每天体育锻炼一小时”等有机结合。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开展体育、艺术、科创、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社团、兴趣小组活动,观看儿童少年适宜的影片等,提倡对单个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帮助,鼓励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

  (二)服务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有课后服务需求的中小学生。

  (三)组织方式和人员构成

  各区(市)县要支持和指导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实施多样化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鼓励多方参与。可由学校自管自办,具体工作主要由学校承担;可实行自管他办,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机构承担具体工作,由学校进行统一管理;可实行社区管理,学校参与等组织模式。

  参与课后服务工作人员可由学校教职工、志愿者以及有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机构人员构成。

  (四)工作时间

  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下午正常行课结束后至18:00期间,具体时间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自行制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和市人社局依职责负责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业务指导、政策支持和督查考核等,各级文明办、科协、公安、民政、文化、体育、团委、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和组织要积极配合,通力合作,协同推进。各区(市)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建立由政府主导、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制度,研究制定本区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细则,经区(市)县政府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备案;学校要制定本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服务时间、内容、组织方式、收费事项等,并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时应告知学生家长并在学校公示栏和网站上公布。

  (二)落实经费保障

  各区(市)县要结合实际保障课后服务相关经费,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课后服务经费,政府承担部分应纳入预算予以保障。各区(市)县在分配公用经费时,要根据学校课后服务开展情况予以倾斜或提高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政府投入不足部分可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要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以学校为主体实施开展的课后服务,其收费属服务性收费,收费标准由各地按现行价格管理权限制定;代收费项目主要用于学校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的相关开支,可由有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机构会同学校、家长委员会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确定收费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减免费用。

  课后服务工作经费可用于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水费、电费支出,消耗品购置,场地器材维护,购买社会服务和参与课后服务工作人员劳务补助等。各区(市)县要制定课后服务经费管理办法,依法依规使用相关经费。

  (三)强化队伍建设

  各区(市)县和学校要强化队伍建设,倡导奉献精神,鼓励和引导教职工、志愿者、有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机构人员主动参与。承担课后服务工作的人员,可以获取劳务补助,补助标准由各区(市)县统筹确定。有关部门(单位)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当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根据学校课后服务开展情况,专项核定课后服务教师补助,纳入绩效工资总额管理,不计绩效工资基数。

  (四)严格规范管理

  学校要规范办学行为,完善管理制度,明确有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机构、志愿者的聘任程序和法律责任;学校不得强制或者变相要求学生参加课后服务;不得提前放学延长课后服务时间;严禁借机组织开展学科性集中教学;严禁以辅差培优等名义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补课;严禁在课后服务期间上新课;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五)确保安全稳定

  各区(市)县要积极稳妥推进此项工作,根据不同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安排足够数量人员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所有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人员须先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场地、设施设备和门卫登记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师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和良好秩序;校长是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家长是课后服务的重要责任方和参与方。公安部门要加强学校周边安全检查,对开展该项工作可能引起的交通安全等问题提前研判,科学疏导,确保学生离校安全。

  本意见由成都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自印发起三十日后施行,有效期五年。

中小学课后服务方案15

  为了落实上海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xxxx〕13号),广泛开展小学生课后服务,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家长不能按时接孩子放学的困难,进一步回应家长对小学生放学后延时看护等需求,本学期计划由学校组织实施校内课后服务,方案如下:

  一、工作准绳

  坚持服务性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利用人员、场地、管理等有限资源,向部分学生提供服务。

  坚持自愿加入相结合准绳。由家长自愿申请、学校审核、学生自主加入,稳妥推进下学课后服务工作。

  坚持安全第一原则。优化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课后服务实施安全教育,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服务对象

  本着自愿准绳,确有困难需要课后服务的'一至五年级学生。

  三、服务时间

  1、周一至周五下学后,本学期从xxxx年3月20日开始施行。

  2、周一至周五下学17:00~18:00(教师志愿者关照,地点在一(1)班教室)

  四、基本条件及要求

  1、孩子身体健康、有一定的独立能力、自我管理能力。

  2、家长能理解并积极配合学校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五、服务程序

  1、书面申请。家长根据课后服务要求,一学期一申请。开学第一周,自愿向班主任提出书面托管申请。

  2、审核公布。根据申请条件,班主任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审,由组长复审、挑选并提交本年级学生名单,校方终审后对吻合加入课后服务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3、签约明责。经学校审核、公示,符合参加课后服务条件的,学校下发书面告知单,家长明确相关要求并签字。

  4、编组管理。根据申请课后服务人数,由学校负责进行人员编组,准绳上按25—30人/组进行编组,制定座位表、点名册。

  5、落实看护教师。以1:30的比例,校方配备看护教师,并将人员息及排班表予以公示。

  六、服务内容

  校内课后服务采用学生做作业、自习、课外阅读等活动,切实做到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七、服务保障

  1、组织保障和人员保障

  (1)组织保障: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行政

  (2)人员保障:课后服务关照人员为全校教职工,由学校统一安排。

  2、工作职责

  (1)拟定工作方案,制定管理细则,处理课后服务工作日常事务。

  (2)组织开展课后服务申报、审核等工作,组织安排编组、树立学生出勤档案。

  (3)配置各班看护人员,做好服务时段的学校卫生、学生文明、学生安全等管理工作,与安全考核挂钩。

  3、安全保障

  (1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看护人员负责学生纪律和安全管理,安排学生文明、有序参加课后服务,按时放学。如遇临时性问题及安全隐患,及时与学校安全负责人联系。

  补充几点:

  1、凡是自己回家的学生必须填写《独自回家证》,每天带好证(包括四、五年级);

  2、五点以后南北校园申请关照学生全部在一(1)班教室集中(经由过程长廊走动);

  3、特殊补缺的学生(没有申请关照),补缺教师负责将孩子送到家长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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