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课后服务方案

时间:2025-11-18 19:13:54 服务方案 我要投稿

中小学课后服务方案15篇(优)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中小学课后服务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中小学课后服务方案15篇(优)

中小学课后服务方案1

  为了落实上海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xxxx〕13号),广泛开展小学生课后服务,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家长不能按时接孩子放学的困难,进一步回应家长对小学生放学后延时看护等需求,本学期计划由学校组织实施校内课后服务,方案如下:

  一、工作准绳

  坚持服务性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利用人员、场地、管理等有限资源,向部分学生提供服务。

  坚持自愿加入相结合准绳。由家长自愿申请、学校审核、学生自主加入,稳妥推进下学课后服务工作。

  坚持安全第一原则。优化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课后服务实施安全教育,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服务对象

  本着自愿准绳,确有困难需要课后服务的一至五年级学生。

  三、服务时间

  1、周一至周五下学后,本学期从xxxx年3月20日开始施行。

  2、周一至周五下学17:00~18:00(教师志愿者关照,地点在一(1)班教室)

  四、基本条件及要求

  1、孩子身体健康、有一定的`独立能力、自我管理能力。

  2、家长能理解并积极配合学校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五、服务程序

  1、书面申请。家长根据课后服务要求,一学期一申请。开学第一周,自愿向班主任提出书面托管申请。

  2、审核公布。根据申请条件,班主任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审,由组长复审、挑选并提交本年级学生名单,校方终审后对吻合加入课后服务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3、签约明责。经学校审核、公示,符合参加课后服务条件的,学校下发书面告知单,家长明确相关要求并签字。

  4、编组管理。根据申请课后服务人数,由学校负责进行人员编组,准绳上按25—30人/组进行编组,制定座位表、点名册。

  5、落实看护教师。以1:30的比例,校方配备看护教师,并将人员息及排班表予以公示。

  六、服务内容

  校内课后服务采用学生做作业、自习、课外阅读等活动,切实做到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七、服务保障

  1、组织保障和人员保障

  (1)组织保障: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行政

  (2)人员保障:课后服务关照人员为全校教职工,由学校统一安排。

  2、工作职责

  (1)拟定工作方案,制定管理细则,处理课后服务工作日常事务。

  (2)组织开展课后服务申报、审核等工作,组织安排编组、树立学生出勤档案。

  (3)配置各班看护人员,做好服务时段的学校卫生、学生文明、学生安全等管理工作,与安全考核挂钩。

  3、安全保障

  (1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看护人员负责学生纪律和安全管理,安排学生文明、有序参加课后服务,按时放学。如遇临时性问题及安全隐患,及时与学校安全负责人联系。

  补充几点:

  1、凡是自己回家的学生必须填写《独自回家证》,每天带好证(包括四、五年级);

  2、五点以后南北校园申请关照学生全部在一(1)班教室集中(经由过程长廊走动);

  3、特殊补缺的学生(没有申请关照),补缺教师负责将孩子送到家长手中。

中小学课后服务方案2

  为满足学生课后在校托管需求,缓解学生家长实际困难,完善社会服务体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xx)2号)和《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的指导意见(试行)》(鄂教基〔20xx)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开展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实施原则

  (一)家长自愿。学生是否参加托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学生参加托管。

  (二)校内实施。托管服务应该在学校内进行,学校要无偿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所、功能室、文体器材等,承担托管服务的水、电等后勤保障费用。

  (三)成本分担。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收费由家长委员会实施,所需成本由参加托管的学生家长共同分担。

  (四)有效监管。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学校、学生家长共同做好学生在校课后托管的监管工作。

  二、实施步骤

  (一)做好宣传发动。通过宣传栏、电子屏、微信公众号,召开家长会、发放告家长书等形式,广泛宣传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的政策精神,让家长全面知晓,充分争取家长和社会的'普遍支持和理解,营造良好工作环境。

  (二)完善组织机构。按照《XX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要求,分学校、年级、班级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组织。家长委员会认真制定学生课后托管服务方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家校联系、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切实做好托管服务组织工作。

  (三)商定具体事宜。在校托管服务内容主要是辅导学生作业,开展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等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托管服务主要在下午放学后进行,时间原则上在X小时左右。托管服务具体内容、时间、收费标准等事宜由学校家长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四)充分征求意见。家长委员会通过各种途径充分征求学生及家长意愿。家长无托管需求的学校,不得组织开展课后在校托管服务。确需参加课后托管的,由学生家长向家长委员会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填写《学生在校托管服务申请表》,家长签字认可后,提交家长委员会。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对申请名单进行审核登记,与托管学生家长签订托管协议。

  (五)聘用服务人员。托管服务人员由家长委员会聘请,根据托管服务需要,可聘请家长、社会相关专业人员和学校教职工参加托管服务。家长委员会认真审核托管服务人员条件,与托管服务人员签订聘用协议。

  (六)开展托管服务。托管服务过程中,学校协助家长委员会加强对聘请人员的监督管理,对不能胜任的人员,家长委员会可及时予以解聘,确保学生托管服务质量。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学生在校课后托管服务是落实国家、省相关政策,缓解学生家长实际困难,完善社会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各学校要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课后托管工作。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班主任为成员的课后托管工作指导小组。要本着将好事办好的原则,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家长委员会工作。要安排专人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做好引导和回复工作,在具体实施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要及时报市教育局。

  (二)改善条件,夯实保障。学校要加强功能室及活动场所的建设与改造,将校园内教室、运动场、功能室等托管服务场所无偿提供使用。

  要免费提供水、电等,为学生课后托管做好后勤保障。

  要加强校园安全隐患的排查,注重托管过程中安全教育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三)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一是规范过程管理。要规范收费行为。学生课后托管服务收费由家长委员会实施,按月或按学期收取,每月应定期将收费收支情况向家长公开,每学期结束前将托管服务收费情况进行结算,结余部分应及时退还;要规范服务流程。学校要协助家长委员会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学校按照工作流程配合指导家长委员会开展工作;要做好未参加托管学生的综合管理,不得忽视、歧视未参与托管而因特殊原因滞留学校的学生。二是提高服务质量。学校要督促托管服务教师严格落实与家长委员会商定的服务项目及时间。要抓好服务项目的开发和研究,切实提高课后托管服务质量。三是抓好工作评价。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要经常性组织托管学生和家长对聘用教师开展满意度测评,将结果作为续签、解除聘用协议的重要依据。

  (四)严明纪律,加强监管。家长委员会应主动接受家长监督,定期将经费收支情况向学生家长公开。要认真审核托管服务人员条件,签订聘请协议。学校要认真审核家长委员会制定的托管方案,加强对托管服务的监督和托管安全的监管。教育、物价部门要加强对托管工作的指导、监管,坚决禁止违规补课和借托管之名违规乱收费,一经发现并查实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市物价局将不定期组织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学校,将进行成本监审,通过“晒成本”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成本结论,合理引导家长委员会制定小学生课后在校服务收费标准。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XX小学

  20xx年X月X日

中小学课后服务方案3

  一、成立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机构

  1.成立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成立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办公室:具体负责延时看管工作,XXX兼任办公室主任,主任及班主任成员。

  二、学生课后延时服务的具体要求

  1.服务对象: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工作主要针对家庭看管确

  有困难的学生。服务对象主要为低年级学生;倡导中、高年级学生选择有关社会机构进行校外看管,有特殊困难的学生也可实行校内看管。

  2.服务时间:学生课后延时服务时间定为学校工作日放学

  3.服务内容:

  (1)以安排学生完成课后作业、进行个别辅导、特色课程、自主阅读、兴趣特长培养、运动健身以及娱乐游戏等为主,学校开放图书馆、阅览室等专用教室供学生读书等活动。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及社团活动。

  4.各年级服务日程安排

  5.服务主体: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由学校安排教师值日

  直接看管,也可由学校家长委员会组织家长义工进行看管,还可吸纳社会人士、退休教师、大学生志愿者等参与看管。

  6.服务程序:由家长向学校提出托管申请,学校审核申请并

  与家长签订《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分工。

  三、延时看管服务的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鹿文玲),并将其作为重要的民生服务事项,纳入学校工作常规,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实施。

  2.健全制度。学校立即建立健全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课后延时服务申报审批制度、家校衔接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志愿服务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等,确保延时看管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小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课后延时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5)自愿参加课后延时服务的学生须由家长为其投平安保险。

  (6)课后延时服务看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中小学课后服务方案4

  为了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满足新时代广大家长对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积极探索利用学校资源有效解决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有效途径,切实消除家长的后顾之忧,避免监管盲区,减少意外事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指导方案,请各中小学对照执行。

  一、总体要求

  充分利用各中小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开展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是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节假日监管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各校要不断创新校内课后服务模式,积极开展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家长需求,提供丰富多样的校内课后服务。

  二、实施原则

  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遵循“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有效监管”的原则。

  (一)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校事先征求家长的意见,主动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并报名登记。

  (二)课后服务安排在校园内进行,并合理利用学校现有条件。学校无偿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地、功能室等场所及其它后勤安全保障。

  (三)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保障课后服务学生安全。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措施。

  (四)服务内容、费用标准等事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校内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普惠原则,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以政府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工作目标

  (一)切实为学生提供相关服务,满足家长的实际需求,缓解部分家长接送和照看学生的困难。

  (二)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关心爱护学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四、组织实施

  (一)服务对象。为刚性需求的学生家庭提供基本的课后服务,优先保障双职工家庭子女、残疾儿童、留守儿童、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饭后至下午上学前、下午放学后至18:00前两个时段。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服务时间。

  (三)服务内容。学校要立足本校实际,围绕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提供丰富多彩的校内课后服务,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参与各种兴趣小组或音体美劳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要充分利用校内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体育和艺术教育场馆等资源场所开展相关活动。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防止将校内课后服务变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四)服务方式。有校内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学校要充分利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也可动员社区、志愿者团体等公益组织力量,到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具体活动安排由学校负责。校内课后服务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

  (五)服务人员。以学校在职教职工为主,鼓励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同时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

  作用,并广泛动员学生家长、社区志愿者、五老志愿者、高校优秀学生、退休教师、文体工作者、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社会各界热心人士,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提升校内课后服务能力。学校对参与课后服务人员的品德、健康等要严格把关。

  (六)课后服务补助费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核定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要综合考虑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因素,按照不高于当地绩效工资指导线的1。1倍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增加部分用于课后服务学校教职工的补助。具体发放办法和标准由学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结合实际自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XX任组长,教育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为成员的XX县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工会xx担任。各部门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各项工作,县教育局要担负起校内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加强与发展和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密切合作,指导和督促学校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学校要结合实际,主动承担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需求。

  (二)健全机制,保障安全

  学校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做好校内课后服务的首位,建立完善校内课后服务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消除在场地、设施设备、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县教育局要会同财政、保险等部门,全面落实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学校积极引导家长自愿为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投保意外伤害险。

  (三)强化监管,严格考核

  学校要制定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具体实施办法,报县教育局备案。县教育局要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管,坚决禁止、严肃查处违规补课和借校内课后服务之名违规乱收费等行为。要把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学校考评体系,定期对学校开展监督检查。学校主要负责人是校内课后服务的第一责任人。

  (四)加强宣传,凝聚共识

  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中小学课后服务方案5

  为深入贯彻落实积极回应当前广大家长对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优化学校教育服务,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根据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以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发挥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利用中小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为学生提供适合的课后服务帮助,切实解决家长无法按时接学生和课外负担过重的困难。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进一步提高教育服务水平,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一)自愿申报原则。学生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和家 长自愿原则,对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家庭,由家长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学校与家长、学生签订课后服务协议,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二)科学管理原则。强化落实主体责任,统筹规划各类资源。课后服务工作要与学校特色发展相结合,要与课内外、校内外教育相结合,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形成课后服务工作合力。课后服务管理实行“一校一案”,要建立弹性离校制度。

  (三)公益普惠原则。课后服务要充分遵循公益性、服务性和非营利性原则。课后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保障课后服务有效运行的物质条件和劳务补助。

  (四)公开透明原则。课后服务项目、服务对象范围、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各类信息要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家长监督。

  (五)保障安全原则。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xx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制度和应急预案。

  三、具体安排

  (一)实施课后服务的学校及开始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各中20xx小学校从20xx年xx月xx日开始实行课后服务。

  (二)课后服务对象。中小学课后服务主要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正常放学后有课后服务需求的中小学生,一般应按“家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程序确定,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服务群体。

  (三)课后服务时间。学校课后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正常上课日)放学后,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3020:30支持学校适当延长课后服务,最多可延长到晚上。周六日可安排一天提供周末课后服务。具体课后服务时间由教育科技局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四)收费标准。按省市有关标准执行。

  (五)课后服务内容。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可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的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的活动。课后服务内容包括作业辅导、自主学习、体育、艺术、科普、课外阅读、研究性学习、拓展训练、娱乐游戏、兴趣小组或社团、志愿者活动等不同形式的学习和实践活动。鼓励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严禁占用课后服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严禁将课后服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指导。教育科技局教研室和学校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等相关课题的研究,逐步建立具有我市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体系。

  四、健全管理运行机制

  (一)政府指导,部门协调。课后服务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由原平市人民政府指导协调,教育、发改、人社、市场等部门共同参与。教育科技局负责课后服务的统筹管理;发改、财政、人社、市场等部门负责课后服务政策制定、指导管理与监督工作;各义务教育学校负责课后服务的组织与实施工作,因地制宜,根据自身的办学特色,“一校一案”,制定好课后服务实施方案。

  (二)学校为主,多方合作。课后服务工作实施主体是学校,要逐步构建以学校为主、社会多方参与的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体系。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积极作用,动员家长志愿者协助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同时,还可以邀请科协、文联、群众艺术馆等文体单位或返聘退休教师、招募志愿者,一起参与课后服务工作。

  (三)遵循差异,规范收费。课后服务必须始终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课后服务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由学校根据实际支出列支。坚决禁止任何学校借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事先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准入条件、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收费项目及标准、安全保障措施等相关信息。要遵循区域、城乡和学校类别差异,合理确定离校时间和收费标准;同一区域内的同类别学校课后服务时间和收费标准原则上要保持一致。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给予适当的费用减免政策。

  (四)强化管理,严格支出。各中小学校应按照本地确定的收费标准逐月进行收费,要合理确定支出标准,据实结算,据实列支,主要用于课后看护教师、管理人员以及外聘人员劳动服务费用,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产生的水费、电费、消耗品购置及学生意外商业险等开支。课后服务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不得提取管理费;不得列支其他无关费用。费用收入及支出情况要定期公开公示,自觉接受市场监管、审计等相关部门和家长委员会的监督。

  (五)教工参与,合理取酬。鼓励和支持教职工在保质保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各中小学校在核定课后服务工作总量时,应考虑开展课后服务的时间、学生数以及当地公办教师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把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范围,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根据额外增加的工作量给予适当补助。发放课后服务工作人员报酬的经费要单列管理,所需经费从课后服务专项经费中列支。同区域同类别学校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取酬原则上保持一致。

  (六)落实责任,保障安全。各中小学校要完善安全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做到课后服务有专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

  五、完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小学校要成立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工作保障机制,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统筹服务内容、课时安排、人员调配、费用收支及质量评价。

  (二)加强安全管理。各中小学校要坚持把安全放在课后服务的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要落实责任,强化活动场所、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要严格考勤管理。学生请假离校必须履行书面审批手续,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要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保障课后服务工作安全稳定运行。

  (三)加强监督检查。教育科技局将把课后服务作为重点工作纳入中小学校考评体系,加强过程性监管、检查和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时纠正和改进;对整改不积极不彻底、群众意见较大的学校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坚决禁止学校把课后服务变成“培训班” “补课班”;坚决禁止学校借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坚决禁止校外培训机构进入校园组织实施课后服务;坚决禁止学校借课后服务名义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办班。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中小学校要做好课后服务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引导社会和家长充分理解,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前,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公示、召开家长会、签订课后服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学校、家长、课后服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义务,切实界定清楚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要在广大教师中提倡奉献精神和自律意识,自觉抵制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违规行为,积极投身到学校课后服务中来,解决学生家长的后顾之忧,彰显新时代人民教师崭新的精神境界和社会价值。

中小学课后服务方案6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满足新时代广大家长对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进一步做好我中心学校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综合治理小学生课外负担重问题,根据《xx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xx省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我中心学校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是指在学校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之外,在放学之后,基于学生家长的自愿,针对确实有接送困难的家庭,由学生所在学校为主具体承担的具有公益性的托管服务。开展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是回应社会关切,破解学生“放学早、接送难”矛盾,保障学生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是综合施策破解学生校外负担重难题,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实事。各小学要站在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家长需求,积极创造条件、加大投入、完善政策,提供基本的托管服务,为广大学生和家长排忧解难,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自愿参加原则。各小学组织实施校内课后服务,要在学生及家长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召开学生家长会议,由学校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

  (二)公益惠民原则。校内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各小学校内课后服务的运行成本按实际发生成本由学校和家长共同分担。

  (三)统筹安排原则。各小学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统筹社会需求,结合学校能力等因素,科学制订本校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明确服务范围和服务形式,确定经费、人员和安全等保障措施,充分论证,稳妥进行,把好事办好。

  (四)民主管理原则。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由学校统一组织或参与实施,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收费标准等事项要公开公正,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三、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中心学校课后服务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xxxxxxxxx各小学校长

  领导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协调监督、指导落实课后服务具体工作,确保工作开展的成效性。

  四、具体安排

  (一)服务时间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为校历确定在校学习日中午课后至14点10分前和下午放学起至18点前。

  (二)服务对象校内课后服务的对象范围是:放学后家长接送有困难、对课后服务有需求的学生。要优先满足双职工家庭子女、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需要。各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对象一般应按“家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机制确定。

  (三)服务内容校内课后服务要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但不得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课后托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1、基础托管服务。依托学校,在托管时间主要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娱乐游戏、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科普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鼓励到就近社区、企业等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

  2、特色托管服务。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由学校或公益性校外机构在托管时间开展艺体、科技、拓展训练等特色课程。各小学要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和校情实际,为每个课后服务班级安排周课表,轮流安排集中完成作业、社团活动、自主阅读交流、专题教育、其他学校特色活动。

  (四)服务方式各小学要在中心学校的指导下,结合本校实际采取以下模式开展校内课后服务:

  1、自行组织,由学校教职工直接管理;

  2、与公益性校外机构合作共同开展;

  3、统筹街道(社区)、志愿者团体、家长委员会等社会资源开展。

  五、运行管理机制

  (一)政府指导,属地管理。按照义务教育“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市政府负责全市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教育局负责统筹管理全市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同时加强与发改、财政、综治、公安、人社、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应急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中心学校负责管理各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同时加强与教育局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工作。

  (二)学校为主,合作补充。校内课后服务坚持以学校为主渠道,中心学校积极支持各小学充分利用学校在教育管理和人员、场地、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资源优势,主动作为,承担校内课后服务,满足学生和家长的需求。对校内确实不具备条件但课后服务需求强烈的小学,各小学可与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文化馆等公益性校外机构开展合作,发挥其专业优势,共同做好服务。鼓励各小学建立激励机制,广泛动员离退休教师、大学生志愿者、家长志愿者、民间艺人、能工巧匠、社会热心人士等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提供多样化的校内课后服务。严禁有不良记录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

  (三)家长有责,合理分担。家长是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重要责任方和重要参与方,与学校共同担负校内课后服务时段学生的监护责任。采用成本分担机制解决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经费的学校,家长应缴纳相关费用,承担相应成本分担责任。

  (四)社会服务,规范管理。引入公益性校外机构参与校内课后特色托管服务的,各小学应发挥主导作用,加强监管,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公益性校外机构应会同学校、家长委员会,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确定收费标准,向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收取费用。各小学应将开展课后服务的具体方式、服务内容、人员安排、服务条件和收费标准等信息及时向学生及家长公示,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服务项目,提出报名申请,委托公益性校外机构作为收费主体,并与家长签订服务协议。收取的费用要进行专账管理,并在每学期末进行公示。

  (五)教工参与,合理取酬。鼓励和支持学校教职工在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任务后,参与校内课后服务教学和管理工作并取得相应的劳务费,教职工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取得的劳务费发放标准和范围按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不纳入学校绩效工资范畴。各小学应根据校内课后服务的内容和学生数量合理确定参与服务教师人数,学生人数较少的可以跨班级跨年级组班。教职工参与由学校举办的校内课后服务项目领取劳务费的,按每课时税前75元的标准发放,每天不超过2课时,并应依法纳税。教职工参与午餐午休服务的,工作报酬按规定从相应渠道保障。离退休教师、能工巧匠等校外人士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参照教职工取酬标准发放劳务费。

  (六)保障经费,确保安全。各小学要根据课后服务性质建立完善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制度,以保证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长期有序开展。设定服务性收费的,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中心学校负责加强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公益性校外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各小学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督促各小学做好相关工作。

  (二)健全机制,加强监管。中心学校要加强校内课后服务监管,定期组织对提供校内课后服务的小学和相关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课后服务质量和学生安全。坚决禁止学校把校内托管服务变成“培训班”“补课班”;坚决禁止学校借托管服务名义高收费、乱收费;除公益性校外机构之外的培训机构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参与或组织实施校内托管服务。要将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范围,加强督导检查,对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校内课后服务问题研究,创新服务形式,稳妥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不断提升校内课后服务质量。

  (三)加大宣传,凝聚共识。各小学要加强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要大力宣传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是一项惠民生、得民心的民生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要及时总结推广校内课后服务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小学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校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将方案报中心学校审核,中心学校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实施。

中小学课后服务方案7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体现教育利民便民原则,对有需求的中小学生提供课后服务,缓解部分家长按时接送学生的困难,保障学生安全;减轻学生校外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特长发展、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实现学生全面发展;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承担课后服务工作责任,积极构建和不断完善课后服务体系,为学生成长发展搭建更多更好平台,努力营造更加良好的教育生态,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工作原则

  (一)学校主导原则

  按照教育部“充分发挥中小学校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的.要求,学校在课后服务工作中将为学生提供质量优良、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满足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多层次、多样化需求,解决广大学生家长的后顾之忧。

  (二)非营利性原则

  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坚持公益普惠性,不以营利为目的。课后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小学每生每月14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免收课后服务费。

  (三)自愿选择原则

  学校课后服务遵从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尊重家长的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不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也不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四)科学规范原则

  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服务内容以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着力在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上下功夫。严格杜绝将课后服务变相为集体教学或“补课”。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组织实施

  (一)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为全体学生。优先保障小学低年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群体的需求。1—3年级“弹性离校”不再实施,纳入课后服务工作。

  (二)服务时间

  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本校具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下午3:45至6:00。

  第一节3:45至4:20;

  第二节4:35至5:10;

  第三节5:25至6:00;

  错峰放学6:05至6:30。

  (三)组织形式

  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根据实际,统筹安排,统一组织。每学期初只申请一次,中途不接受申请。

  (四)服务内容

  1、提供延时托管。学校安排老师照管学生在指定场所完成作业,对学生作业个别答疑,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

  2、开展素质培养。学校根据办学特色和学生特点,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组织学生参加精品社团、特色校本课程,包括阅读、书法、体育运动、艺术社团等,发展学生兴趣爱好,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五)服务开展

  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受影响,确保学校校本研修活动正常开展,确保全体教师能够有效研课备课,能够高质量批改作业的基础上实施,学校采取以下服务形式:

  1、组合编班,分组安排教师: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和延时离校学生人数进行编班,安排专人集中任课,编制课表。同时,学校将采取分组轮流任课的方式,保证教科研、政治学习、教师例会等活动开展。

  2、在职教师为主,外聘教师为辅:课后服务的作业辅导由校内语、数、英教师担任。精品社团和特色校本课程由学校教师与外聘专职教师相结合进行授课。当遇到必须全体教工参加活动时,学校将外聘有教师资格的临时人员管理学生,对外聘人员进行资质审核,确保课后服务质量。

  (六)安全责任

  学校实施“课后服务”期间,将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学生家长也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按时接送学生,服从学校管理。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生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参加课后服务的对象、家长自愿报名办法及审批程序,以及课后服务时间、学生活动安排,并督促学校教导处、教研组、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做好日常工作。切实将课后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

  (二)加强安全保障

  学校确保学生学习、活动设施符合国家中小学安全防范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学生活动场所、应急救护、消防设施安全检查,制定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做好安全预案。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门卫登记等制度,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三)严格规范管理

  1、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严禁课后服务时间上新课。

  3、课后服务教师要做好服务情况记录,学生身体出现不适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确保学生安全。

  4、及时准确向教育局上报相关材料。

  (四)接受监督指导

  为切实保障课后服务质量、学生安全和科学合规开展,学校主动按上级要求公示相关内容,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杜绝借课后服务进行违规乱收费的行为。

中小学课后服务方案8

  一、指导思想

  贯彻降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以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进展为降足点,发挥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利用中小学校在治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为学生提供适合的课后服务帮助,切实解决家长无法按时接学生和课外负担过重的困难。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究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进一步提高教育服务水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一)自愿申报原则。

  学生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对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家庭,由家长提出书面托付申请,学校与家长、学生签订课后服务协议,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也不能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二)科学治理原则。

  强化降实主体责任,统筹规划各类资源。课后服务工作要与学校特色进展相结合,要与课内外、校内外教育相结合,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形成课后服务工作合力。课后服务治理实行“一县一策”“一校一案”,要建立弹性离校制度。

  (三)公益普惠原则。

  课后服务要充分遵循公益性、服务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各地可依据实际情况,建立完善成本分担机制,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费用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服务性收费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相应费用由学生家庭合理负担。课后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保障课后服务有效运行的物质条件和劳务补助。

  (四)公开透明原则。

  课后服务项目、服务对象范围、服务时光、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要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家长监督。

  (五)保障安全原则。

  完善安全治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治理制度,制定并降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

  三、具体安排

  (一)课后服务对象。

  中小学课后服务主要对象为有课后服务需求的中小学生,普通应按“家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程序确定,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课后服务时光。

  学校课后服务时光为周一至周五(正常上课日)放学后。小学原则上延长至当地机关、企事业单位下班时光后半个小时,初中、高中阶段学校具体课后服务时光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三)课后服务活动内容。

  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可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全面进展、个性成长的形式灵便、内容丰富的活动。课后服务内容包括作业辅导、自主学习、体育、艺术、科普、课外阅读、研究性学习、拓展训练、娱乐游戏、兴趣小组或社团、志愿者活动等不同形式的学习和实践活动。鼓舞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不得占用课后服务时光举行集体授课、补课,不得将课后服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赋予免费指导。市教育局要组织教科研部门和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等相关课题的研究,逐步建立具有我市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体系。

  四、健全治理运行机制

  (一)属地治理,政府指导。 按照“以县为主”的治理体制,各县(市、区)政府指导教育行政部门担负起中小学课后服务的统筹治理职责,发改(物价)、财政、人社等部门要共同做好课后服务政策制定、指导治理与监督工作。

  (二)学校为主,多方合作。 课后服务工作实施主体是学校,要逐步构建以学校为主、社会多方参与的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体系。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积极作用,动员家长志愿者协助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同时还可以邀请科协、文联、群众艺术馆等文体单位或返聘退休教师、招募志愿者,一起参与课后服务工作。

  (三)合理分担,规范收费。 课后服务必须始终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项目及价格标准,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课后服务费由学校统一收取,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治理,由学校依据实际支出列支。坚定禁止任何学校借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事先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准入条件、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收费项目及标准、安全保障措施等。各地要遵循4 区域、城乡和学校类别差异,合理确定离校时光和收费标准;同一区域内的同类别学校课后服务时光和收费标准原则上要保持一致。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赋予适当的费用减免政策。

  (四)强化治理,严格支出。 各中小学校应按照本地确定的收费标准逐月举行收费,要合理确定支出标准,据实结算,据实列支,主要用于课后看护教师、治理人员以及外聘人员劳动服务费用,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产生的水费、电费、消耗品购置及学生意外商业险等开支。课后服务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不得提取治理费;不得列支其他无关费用。费用收入及支出情况要定期公开公示,自觉接受市场监管、审计等相关部门和家长委员会的监督。

  (五)教工参与,合理取酬。 鼓舞和支持教职工在保质保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各地各校在核定课后服务工作总量时,应考虑开展课后服务的时光、学生数以及当地公办教师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把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范围,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依据额外增加的工作量赋予适当补助。发放课后服务工作人员酬劳的经费要单列治理,所需经费从课后服务专项经费中列支。各地具体操作细则可由本地人社、财政、发改、教育等部门联合制定。同5 区域同类别学校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取酬原则上保持一致。

  (六)降实责任,保障安全。 各地要完善安全治理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做到课后服务有专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财政等部门,全面降实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等。

  五、完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县两级要成立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谋划、指导和监督,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以学校为主体,各职能部门多方联动参与的课后服务工作保障机制。各校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统筹服务内容、课时安排、人员调配、费用收支及质量评价。

  (二)加强安全治理。

  要坚持把安全放在课后服务的首位,不断完善安全治理制度。要降实责任,强化活动场所、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治理制度。要严格考勤治理。学生请假离校必须履行书面审批手续,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要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保障课后服务工作安全稳定运行。

  (三)加强监督检查。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把课后服务作为重点工作纳入中小学校考评体系,加强过程性监管、检查和指导。对检查中发觉的问题要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时纠正和改进;对整改不积极不彻底、群众意见较大的,要举行通报批判;对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要举行严肃处理。坚定禁止学校把课后服务变成“培训班”“补课班”;坚定禁止学校借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坚定禁止校外培训机构进入校园组织实施课后服务;坚定禁止学校借课后服务名义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办班。

  (四)加强舆论宣传。

  要做好课后服务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引导社会和家长充分理解,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前,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公示、召开家长会、签订课后服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学校、家长、课后服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义务,切实界定清晰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要在广阔教师中提倡奉献精神和自律意识,自觉抵制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违规行为,积极投身到学校课后服务中来,解决学生家长的后顾之忧,彰显新时代人民教师崭新的精神境地和社会价值。

中小学课后服务方案9

  一、总体要求

  课后延时服务是中小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之外,针对有自愿需求的学生和家长,由所在学校提供的托管性、拓展性的服务活动。课后服务有利于解决家长按时接送子女难的问题,有利于解决家长辅导学生作业学习难的问题,有利于解决学生兴趣特长培养难的问题。我校从“办好人民满育”的高度出发,精心组织,主动担当,创新课后服务模式,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把课后服务作为“五育并举”和素质教育的重要抓手,努力实现20xx年秋季开学后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益惠民原则。学校的教育资源无偿提供给学生课后服务使用,家长合理承担课后服务的成本费用,有资格教师完成正常教学任务后主动承担课后服务。

  (二)坚持自愿有偿原则。学校主动向家长告知课后延时服务的方式、内容、收费、安全保障措施等,由学生和家长自愿择是否参加课后服务。

  (三)坚持规范管理原则。学校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科学、规范、安全、有序、有效开展。不得把课后服务变成集体教学或补课,不得在课后服务期间上新课。

  三、组织实施

  (一)服务对象全乡镇申请课后延时服务的在读小学生及其家长均是属地学校的服务对象,优先服务保障低年级学生及家长、贫困家庭学生及家长、父母外出的留守儿童、各种残疾儿童等群体。

  (二)服务时间

  1、每周五加二。教育部规定,课后服务时间为学生节假日除外的在校学习日,每周按照五天核算,每天课后延时服务不低于两小时,简称“每周五加二”。

  2、每天一加一。中心校的指导思想是把每天服务的两小时分为两个时段完成,即中午放学期间服务一个小时,下午放学后服务一个小时,简称”每天一加一”。这两个时段正是家长接送学生矛盾的关键点。其中中午一小时放在12:30至13:30期间,与学校下午上课时间(1:50)正好衔接;下午一个小时放在4:30至5:30期间,与学生放学时间4:30正好衔接。具体服务时间各学校可结合本服务区实际情况确定,只许微调,不能大动。要坚持问题导向和服务导向,以解决家长劳动上下班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时间冲突为原则,科学决策,统筹安排,全力服务于家长和学生。

  (三)服务方式

  各学校要根据我乡农村实际情况,结合参加课后服务学生的特点,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积极开辟“针对焦点重点、易落地、效果好”的服务形式,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中心校建议的服务方式有:

  1、基本托管服务

  学校安排专业人员组织、照管学生在指定场所进行自主休息、娱乐、作业、阅读等。托管期间教师发挥看护、保育、辅导等作用,保安全、保健康、保快乐、保成长。托管时,提倡教师对学生作业个别答疑解惑,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指导,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拓展开发,但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2、素质拓展服务

  学校根据办学特色和学生特点,组织学生参加有意义的集体活动,发展学生兴趣与爱好,增强学生体魄。可组织学生集体进行阅读交流、视频观赏、音乐训练、体育运动、绘画制作、劳动实践等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可根据本校设施设备、师资条件、场地大小,组织丰富多样的社团活动、兴趣小组活动或综合实践活动供学生选择,培养学生兴趣特长。

  3、编班编组方式

  中心校本着“服务的了、服务的好”的原则,根据学生年级差别和班级学生数量的实际,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原则上以年级(班级)为单位开展课后服务活动,避免不同年级不同服务内容的交叉影响。二是对于校本部,年级(班级)申请课后服务的学生不足20人的,可以合并年级(班级)开展课后服务,合并只限在“第一、第二、第三”各个学段内。三是对于在校生50人左右的村小,允许以年龄划分和学生需求为依据,全校性实行分项目混班编排,如把原有一二三四五个年级班混编为一二三四五个项目组,开展有针对性的课后服务。

  4、活动选择方式

  为保证各种素质活动取得切实效果,避免各小组活动时设备、场地的'冲突,学校要整体统筹活动内容、错峰安排活动项目。一个学校(年级)选择的活动项目宜杂不宜单,确使全校素质活动百花齐放、错落有致;各兴趣小组或社团选择的活动项目宜单不宜杂,既保证项项活动有人练,又保证活动项目可以随服务周期轮换,实现循环发展;所有项目活动开展都要坚持周期时长,提倡以学期为周期,确保训练活动一步一个脚印、扎实深入学有所得。

  (四)服务内容

  中心校拟定了本学期课后服务的具体内容,表述如下。

  1、中午12:30—13:30的一个小时,执行“二加四”模式:练字二十分钟,午休四十分钟。

  a、练字。根据科学研究,人在饭后不宜立刻进行各种运动。此时学生来到学校先静一静,沉下心来,运运笔,练练字,或硬笔、或软笔、或粉笔,一憋一捺写人生,既能训练“写好字”的技能,又能“修身养性”“鉴美启智”,陶冶思想情操,一举多得。

  b、午休。练字二十分钟的“身心沉淀”,正好为接下来的午休环节做铺垫。午休是我国传统文化倡导推行的“睡子午觉”的有机组成部分,不少地方的学校已经把学生午休写进了课程表。中午适度的休息,能够缓解上午学习与生活的疲惫,清除前摄抑制,储备精力和能量,为下午高效学习做准备。我们安排午休四十分钟的时长,在心理学上也是有科学依据的。同时,中心校鼓励各学校因地制宜,逐步改善学生午休的环境和条件,提高服务水平。

  2、下午4:30—5:30的一个小时,执行“四加二”模式:自主作业(阅读)四十分钟,集体活动二十分钟。

  a、作业。开展课后服务,学生在校在班作业,教师现场督促看管,大大缓解了“家长辅导难难辅、学生不认真作业作业不认真”的困局,更是改变了学生借用电子产品抄袭作业的现状;再加上服务教师均是专业人员,及时、规范、专业的讲解与指点,从根本上解决了学生作业效率低下、作业遇到困难无所适从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现状的改善,大大提升了作业的诊断、巩固、深化功能,有力促进了学生学习成绩的提高,推进作用显而易见。

  b、阅读。在此服务阶段,当学生作业较少时,或者作业花时教少时,我们可以借阅读活动替代或补充时长。开卷有益,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可启智、读书可明理,阅读的好处不言自明、妇孺皆知。书包里的书、图书室里的书、电子书,应该是我乡学生读物的三大来源。课后服务教师要引导学生利用好这些书籍,采取多样形式阅读,争做“诗书少年”,“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用书籍的厚度架起他们人生的高度,用知识的广度托起他们眼界的宽度。

  c、活动。学生作业时身体基本是静态的,作业后大脑也比较疲乏,所以下阶段要让学生动起来,活动活动,换换脑子,舒展筋骨,锻炼身体,培养特长。根据我乡农村学校的实际情况,中心校暂时把活动内容划定在都便于落实与开展的一些项目上,包括诵读与演讲、绘画与制作、合唱与演唱、体操与舞蹈、球类与棋艺等。学校学生喜爱什么项目,就开展什么项目;什么项目条件成熟,学校就落实什么项目。以上活动项目一定要以兴趣小组或者学生社团为载体组建并实施,这样的集体性小组或社团便于管理,便于组织,便于指导,更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竞争意识和责任担当,促使大家齐进步共成长!注:由于一二年级学生作业本身较少,他们在此环节仍然可以执行“二加四”的模式,具体由服务教师调配。

  (五)服务人员

  1、充分调动本单位在职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组建以在职教职工为主的课后服务工作队伍。对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在职教职工,实行弹性上下班制度,将服务时间计入工作量,纳入教职工工作评价考核。学校非教学教研人员不得参与专业性课后服务,休假老师和未代课老师不得参与课后服务,语数学科老师和代课课时多的老师优先参加课后延时服务。

  2、创设良好政策环境,动员离退休教师、学生家长、社会专业人士、大学生志愿者等组建志愿服务力量,统筹解决人员不足问题。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志愿人员中心校实行备案审批制,严格把关并加强管理。

  3、中心校从安全和服务质量角度考虑,课后服务时原则上要保证两个以上的教职工同时服务,因为不同学科作业和活动项目需要不同专业的教师指点答疑和指导示范。对于师资紧张的学校,每50名学生范围至少配备一名辅助服务人员。各学校要坚决杜绝“一个老师放一群羊”的现象。

  (六)服务费用

  经县发改委等部门审批,我县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标准为每生每月100元,不得跨学期收取。对部分享受教育资助的学生,经学校核实情况后,实行减免服务费。学校提供课后服务实际支出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和学校支持。我乡校20xx年秋季学期执行此收费办法。

  (七)审核程序

  要建立健全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规定自愿提出申请并经审核同意后,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统筹安排,统一组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由县政府副县长任组长,教育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为成员的县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工会同志担任。各部门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各项工作,县教育局要担负起校内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加强与发展和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密切合作,指导和督促学校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学校要结合实际,主动承担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需求。

  (二)健全机制,保障安全

  学校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做好校内课后服务的首位,建立完善校内课后服务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消除在场地、设施设备、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县教育局要会同财政、保险等部门,全面落实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学校积极引导家长自愿为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投保意外伤害险。

  (三)强化监管,严格考核

  学校要制定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具体实施办法,报县教育局备案。县教育局要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管,坚决禁止、严肃查处违规补课和借校内课后服务之名违规乱收费等行为。要把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学校考评体系,定期对学校开展监督检查。学校主要负责人是校内课后服务的第一责任人。

  (四)加强宣传,凝聚共识

  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中小学课后服务方案10

  为了切实解除家长们的后顾之忧,保障学生下午放学后的安全和健康,根据xxx教育厅、物价厅和xxx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的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就开展放学后托管服务工作,特制订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民生为原则,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切实解决学生托管问题,全面促进小学生的健康、和谐发展。小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坚持“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成本分担,有效监管”的工作原则,解决本学区学生放学后无人看管的难题,填补学校课外教育空白,推进家校和谐。

  二、托管对象

  学校对下午放学后确有困难而不能按时回家的小学生进行托管,特别是年龄小、离家远、放学后家中无人照看的学生。

  三、托管机构和职责

  (一)托管总负责人:

  学校校长:xxx

  (二)课程领导小组:

  组长:xxxxxx

  (三)财经领导小组:

  组长:xxx(家委会主任102班家长)xxx(后勤主任)

  副组长:xxx(家委会会计502班家长)

  xxx(家委会出纳501班家长)

  成员:全体家长委员会委员

  xxx(202班家长)xxx(301班家长)

  xxx(302班家长)xxx(401班家长)xxx(402家长)

  xxx(502班家长)xxx(601班家长)xxx(601班家长)

  (四)安全检查、督导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

  组织分工如下:

  1、课程领导小组:

  (1)全面负责学生课后托管工作。

  (2)落实并实施托管工作,与家长委员会委员联系与沟通。

  (3)负责托管工作的宣传,制订拖管工作方案,起草拖管工作管理制度,拟写拖管工作总结。

  (4)负责各班托管人员的配置、考核与奖励事项,建立学校各班学生档案,督导教师按时上下班和考勤记载工作。

  (5)负责托管学生的教育工作。

  (6)记录辅导教师是否在岗,是否组织学生开展活动,履行辅导责任。

  (7)负责托管结束后的后勤管理与督促工作,并经常与班主任、家长委员会委员沟通听取意见,不断改善、完善学校的托管服务工作。

  2、财经领导小组:

  (1)负责托管收费的成本核算和标准的制定。

  (2)具体负责托管经费的收取、保管和使用等工作。

  3、安全检查、督导小组职责:

  (1)关注校园安全,处理托管期间校园一切事务。

  (2)托管结束时,与各辅导教师组织学生离校,负责最后清场工作。

  (3)负责托管期间学校卫生、学生礼仪文明教育。

  (4)负责托管期间的安全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托管服务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5)教育设备设施的添置维修,及时研究调整服务过程中存在的后勤保障问题。

  四、托管程序

  1、各班推荐家长代表成立家长委员会,与学校一同制定实施方案,并与学校一起做好政策宣传。

  2、学校下发《托管服务告学生家长书》,告知家长小学生课后托管服务的目的意义以及时间安排和学校宗旨,在学生、学生家长自愿的前提下,由学生家长签订学生托管协议书后,学生方可参与托管学习活动。

  五、实施说明

  1、托管模式:半托。

  2、托管时间:下午放学后50分钟,托管教师低年级为各班语数老师,三年级以上为各班语数英老师。

  3、托管原则:学生自愿、校内实施、成本分担、有效监管。

  4、托管要求:课后托管服务在现阶段,只能用来辅导完成学生的家庭作业,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解决家长“放学时间不同步,作业辅导难”的实际问题。

  六、活动管理

  1、托管期间学校安排专人巡视,负责托管期间纪律巡视和安全检查与处理,并作详细记载。

  2、托管教师职责:教师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学生观,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按照规定时间组织“托管”活动,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因故不能按时到岗的要及时请假;做好学生的考勤和交接工作,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督促学生认真完成家庭作业,组织开展兴趣培养、思想品德教育;主动并经常与家长、班主任取得联系,及时反馈学生情况。

  3、学生守则:学生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托管”,有事须向老师请假,服从管理;爱护公共设施,保持公共卫生,讲文明礼貌,创造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环境;认真完成家庭作业,不懂的问题及时向老师请教。

  七、经费管理

  1、经费收入

  我校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充分遵循公益性、服务性原则,按照成本核算,收取管理服务费,严格按照湖北省教育厅、物价厅、孝南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的指导意见精神核算成本。

  2、经费管理

  托管服务费主要用于参与管理服务人员的劳动补贴、科研、培训及风险保证金。由家长委员会委员进行收支管理,家长委员会全体成员负责成本核算和定期检查监督,确保专款专用,保障活动良性有序开展。

  3、经费支出

  ①辅导教师量化考核(占比60%左右)

  教师到班托管作业辅导一次计50分,学生兴趣活动教师辅导一次计50分,校园学生安全巡查及护送教师督班一次计40分。

  ②教学质量奖及四优考核(占比20%左右)

  以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奖考核办法为准则,以教导处测算为依据。

  ③托管成本(占比5%左右)

  ④托管设备(占比5%左右)

  ⑤学区提取(占比10%左右)

中小学课后服务方案11

  一、指导思想

  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以深入研究群众路线为契机,以改善民生为原则,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体现学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切实帮助家长解决难以按时接学生放学问题,切实解除“双职工”家庭的后顾之忧,促进小学生全面和谐健康发展。为了使这项工作顺利、安全实施,保障参加课后延时服务学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

  建立学生课后看护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职责。

  1.组长:

  看护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相关规章制度,全面负责看护工作。

  2.副组长:

  协助校长做好放学后的学生看护工作,负责宣传发动,统一思想,对看护人员进行师德师风教育等。

  为了实施“课后服务”试点工作,我们将分配具体职责给不同的组员。他们将负责确定服务对象、安排编班、确定看护工作人员、进行学生安全教育、卫生保健等工作。同时,他们也将负责看护工作的安全,确保安全台账、应急预案、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修等工作得到妥善处理。

  为保障学生的安全,我们将与看护工作人员签订岗位责任书,明确看护责任。在看护服务时间内的一切活动都以学生安全为出发点,看护人员应该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安全要求。学校校长是看护工作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生的安全。因此,我们将建立健全放学后看护工作的安全规章制度,切实落实责任,做到制度健全、责任到位。

  我们还将设立符合安全要求的看护场所,经常开展维修和护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在看护时间内的'安全。同时,我们将建立健全“课后看护学生名册”,对在册的学生应当每天点名,未到时及时了解情况并做好记录。做好安全台账和应急预案工作,由值日总护导认真、如实记录学生看护期间的状况,一旦出现情况,应根据预案的规定作出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最后,我们提供了联系方式,以便各方面及时沟通。我们相信,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将能够为学生提供更好的“课后服务”。

  二、公益惠民原则是课后延时服务的核心原则。这项服务是由市政府统一购买,同时省、龙岩市和XXX提供政策和经费支持,以确保服务的公益性和非盈利性。

  三、循序渐进原则是推进课后延时服务的基本原则。各校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统筹社会需求,健全工作机制,逐步推进课后延时服务。在1-2年级先行试点基础上,再逐步扩大服务范围和内容,提高服务水平。

  五、工作程序包括服务公示、自愿报名和组织实施。学校应该向家长公示提供的服务项目、内容和方式等信息,并通过家长会宣传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有需求的学生家长应该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并办理报名手续。学校应该负责组织实施,按照相关规定配备教师和管理人员,并对参与服务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发放劳务费。

  六、工作要求包括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规范管理和强化安全责任。各校应该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规范做好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市教育局和市总工会负责对各校课后服务进行监督和指导。同时,各校应该严格遵守规范办学要求,严禁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教学或“补课”,严禁以开展课后服务为名压缩教学计划或正常教学时间。此外,学校还应该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学校的安全管理能力,并制定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以保障各项活动的顺利实施。

  四)健全监管机制。为保障课后延时服务的质量,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范围,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同时,要加强经费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确保课后服务专项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不得随意侵占、挪用或列支其他无关的费用。对违规行为,如乱收费、乱发补贴、私设“小金库”等,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负责人的责任。

  五)统一启动时间。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将于20xx年10月8日启动。各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及时报告市教育局。

中小学课后服务方案1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党代会以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不断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市民幸福指数,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xx〕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xx〕95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xx〕11号)相关要求,依据《成都市志愿服务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做好全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对全市有需求的中小学生提供课后服务,缓解部分学生家长接孩子难问题;利用有效时间和空间,提高全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升人文、艺术和科学素养,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延伸社区教育功能,进一步提高教育服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

  二、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区(市)县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主体。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二)自愿参加原则。课后服务工作要惠及每一个有需求的学生家庭,家长自愿选择。

  (三)统筹协调原则。各区(市)县应统筹本区域校内外体育、艺术、科技场馆等各类资源;课后服务工作要与学校特色发展相结合,要与课内外、校内外教育相结合,协调引领学校开展活动。

  (四)安全第一原则。各区(市)县要落实课后服务工作的安全保障责任,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三、组织实施

  (一)工作内容

  课后服务的内容和形式以课后托管为主,学校内开展的课后服务要与学校课程方案设置、学生综合实践活动以及“每天体育锻炼一小时”等有机结合。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开展体育、艺术、科创、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社团、兴趣小组活动,观看儿童少年适宜的影片等,提倡对单个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帮助,鼓励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

  (二)服务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有课后服务需求的中小学生。

  (三)组织方式和人员构成

  各区(市)县要支持和指导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实施多样化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鼓励多方参与。可由学校自管自办,具体工作主要由学校承担;可实行自管他办,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机构承担具体工作,由学校进行统一管理;可实行社区管理,学校参与等组织模式。

  参与课后服务工作人员可由学校教职工、志愿者以及有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机构人员构成。

  (四)工作时间

  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下午正常行课结束后至18:00期间,具体时间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自行制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和市人社局依职责负责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业务指导、政策支持和督查考核等,各级文明办、科协、公安、民政、文化、体育、团委、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和组织要积极配合,通力合作,协同推进。各区(市)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建立由政府主导、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制度,研究制定本区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细则,经区(市)县政府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备案;学校要制定本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服务时间、内容、组织方式、收费事项等,并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时应告知学生家长并在学校公示栏和网站上公布。

  (二)落实经费保障

  各区(市)县要结合实际保障课后服务相关经费,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课后服务经费,政府承担部分应纳入预算予以保障。各区(市)县在分配公用经费时,要根据学校课后服务开展情况予以倾斜或提高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政府投入不足部分可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要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以学校为主体实施开展的课后服务,其收费属服务性收费,收费标准由各地按现行价格管理权限制定;代收费项目主要用于学校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的相关开支,可由有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机构会同学校、家长委员会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确定收费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减免费用。

  课后服务工作经费可用于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水费、电费支出,消耗品购置,场地器材维护,购买社会服务和参与课后服务工作人员劳务补助等。各区(市)县要制定课后服务经费管理办法,依法依规使用相关经费。

  (三)强化队伍建设

  各区(市)县和学校要强化队伍建设,倡导奉献精神,鼓励和引导教职工、志愿者、有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机构人员主动参与。承担课后服务工作的人员,可以获取劳务补助,补助标准由各区(市)县统筹确定。有关部门(单位)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当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根据学校课后服务开展情况,专项核定课后服务教师补助,纳入绩效工资总额管理,不计绩效工资基数。

  (四)严格规范管理

  学校要规范办学行为,完善管理制度,明确有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机构、志愿者的聘任程序和法律责任;学校不得强制或者变相要求学生参加课后服务;不得提前放学延长课后服务时间;严禁借机组织开展学科性集中教学;严禁以辅差培优等名义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补课;严禁在课后服务期间上新课;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五)确保安全稳定

  各区(市)县要积极稳妥推进此项工作,根据不同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安排足够数量人员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所有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人员须先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场地、设施设备和门卫登记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师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和良好秩序;校长是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家长是课后服务的重要责任方和参与方。公安部门要加强学校周边安全检查,对开展该项工作可能引起的交通安全等问题提前研判,科学疏导,确保学生离校安全。

  本意见由成都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自印发起三十日后施行,有效期五年。

中小学课后服务方案13

  根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实施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全面提高育人质量工作方案》和工程有关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合理安排有需求的学生放学课后活动,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安全有序,努力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

  二、主要内容

  (一)强化基本服务。

  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工作,通过动态监测、监督监管等措施确保全省应开展课后服务的义务教育学校100%提供课后服务。

  (二)加强规范管理。

  按照《教育厅发展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指导督促各地严格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规范服务时间、内容、流程,强化安全管理。

  (三)支持开展多样化服务。

  支持鼓励各地各校在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供托管性课后服务的基础上,“一校一案”多样化提供拓展服务,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等项目的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供学生自主选择参加,引导学校和家庭更加关注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四)遴选发布典型案例。

  指导各地总结课后服务典型经验及创新举措,遴选课后服务典型案例,面向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家长宣传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

中小学课后服务方案14

  一、指导思想

  满足学生课后在校服务需求,缓解学生家长实际困难,完善社会服务体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xx〕2号文件,结合本校实际,认真做好学生放学后托管服务工作,帮助家长解决无人看管、无力辅导等实际困难,避免监管盲区,减少意外事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原则

  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遵循“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有效监管”的原则。

  第一,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校事先征求家长的意见,主动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并报名登记。

  第二,课后服务安排在校园内进行,并合理利用学校现有条件。学校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地、功能室等场所及其它后勤安全保障。

  第三,第三,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保障课后服务学生安全,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措施。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工作小组、实施工作小组和后勤保障小组。

  (一)课后服务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实施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实施工作小组主要做好以下工作内容:

  1.制订好活动方案,落实具体的活动小组,提出明确的活动要求;

  2.根据实施情况及时总结,及时调整有关课后服务小组(内容、指导教师、学生等等);

  3.每天查看每组活动是否开展,活动是否正常,存在什么问题,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交流、总结,努力使活动开展的富有成效。

  (三)后勤保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四、服务时间

  从20xx年春季学期开始,从每学期开学第二周起从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下午放学以后开展课后服务。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为2课时,夏令时原则上不晚于18:00。

  其中小学各年级中午1小时11:45——12:30,下午一小时:16:10-17:10);

  初中1小时:16:10-17:10

  五、服务内容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生年龄特点,本着“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互相配合,互相促进,照顾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因地制宜”的原则,以切实减轻学生学习负担,在活动中学习,在活动中进步为目的。

  1.集中完成作业。安排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完成作业,并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坚决禁止进行集体教学或“补课”。

  2.参加社团活动。安排学生参加各种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学校立足本校实际和特色建设,开展覆盖面广的、满足学生兴趣爱好的各类社团活动,可依托体育、科技、文化艺术等部门,充分挖掘和重点建设体育训练、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传统工艺等各类社团或兴趣小组,为学生提供“菜单式”服务。

  3.自主阅读交流。安排学生在阅览室等区域自主阅读或开展读书交流活动。

  4.组织专题教育活动。学校统一安排专题教育等其他有益活动。活动安排要体现实践性、体验性、自主性。

  5.其他根据学校特色开展的活动。充分发挥各类课程基地等学习场所的作用,促进课后服务与转变学生学习方式的有机结合。

  六、实施步骤

  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家长接送确有困难的学生及留守儿童的课后服务责任。

  (一)开展调研

  根据本校实际,组织开展课后服务需求调查,了解清楚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人数、学生及家长对课后服务内容和形式等方面的意愿;开展课后服务资源调查,摸清师资、场地、设备、耗材等人力、物力资源情况,为制定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提供实施依据,精准发力保障学生课后服务。

  (二)制定方案

  20xx年下学期开学前,学校制定具体的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在实施办法、方案中对课后服务组织机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和方式、人员安排、容纳人数、社团活动菜单、报名组织、收费事项、安全措施、绩效发放等相关内容做出安排。

  (三)工作部署

  在20xx年春季学期开学第一周召开教师会、学生会、家长会,宣传课后服务政策和学校工作方案,讲明原则、讲清政策、讲透要求。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方式

  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不得因此增加学生课业负担。学校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适当收取费用,目前该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正在进行成本调研和测算,待收费标准和相关收费管理政策出台后,我校将在政策范围内补收有关费用。

  (四)组织报名

  通过发放告家长书的形式组织开展报名工作,对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项目明确告知家长。对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学校应根据自身服务能力,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需求,按“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复核、统筹安排”的机制确定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并统一组织实施。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五)班级编制

  学校应根据学生报名情况,以年级为单位进行学生课后服务编班,一般每班30人左右。如一个年级学生报名人数较少,可与相邻年级学生合并编班。学校可以按每班1课时或2课时配备1名教师,按小学每两个年级不超过2人的原则配备管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具体由学校根据实际确定。

  (六)编排课表

  学校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和校情实际,为每个课后服务班级安排周课表,轮流安排集中完成作业、社团活动、自主阅读交流、专题教育、其他学校特色活动。

  (七)开展服务

  课后服务教师应明确自身工作任务,认真按学校要求组织课后服务。要积极开发和实施社团活动课程、专题教育活动,精心做好教学设计,提升课程实施水平和质量。要为学生作业个别答疑、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学习辅导。每节课开始前课后服务教师要做好点名考勤工作。

  (八)组织管理

  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实施工作小组和后勤保障小组,建立健全课后服务管理制度,加强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明确部门和人员职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课后服务规范有序、安全稳定、群众满意。各校要加强对师生安全教育,强化活动场所、设施设备安全检查、课后服务期间安全巡视和门卫登记管理,对参与人员的品德、健康、资质严格把关,制定并落实严格的学生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要进一步细化完善课后服务期间的各类应急安全预案措施。

  (九)津贴发放

  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项目的课后服务,要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由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在绩效工资总量中增核的课后服务绩效部分,学校要制定发放办法,做好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管理人员的绩效

  分配。

  (十)调研评估

  学校要在学期中、学期末各开展一次课后服务问卷调查,调研评估课后服务开展情况,研究解决课后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撰写工作总结,适时修订工作方案、完善运行机制,不断提升课后服务工作水平。教育行政部门也将定期调研中小学课后服务开展情况,加强课后服务管理和指导,统筹协调、帮助学校解决课后服务中的困难。

  七、本方案未涉及的课后服务事项以省、市、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政策文件规定为准。

中小学课后服务方案15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切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8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xx〕2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xx〕9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帮助家长解决不能按时接送孩子困难,保障学生安全,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是回应社会关切,综合施策破解中小学生校外负担过重难题,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各地各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切实承担起课后服务工作责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家长需求,积极构建课内外相结合的良好育人生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益普惠。课后服务应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有条件的地方可由财政投入为主提供课后服务。确实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可由政府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二)坚持公开服务。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公开、公示服务项目、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费用标准、第三方机构等事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三)坚持自愿选择。中小学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事先征求家长和教师的意见,并签订自愿服务协议书,学校不得强制或变相要求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学生选择在校外参加课后服务的,学校要提醒家长选择有资质、有保障的课后服务机构。

  (四)坚持安全第一。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三、服务安排

  (一)服务范围。课后服务的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二)服务时间。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下午正常行课结束后至18:00期间,具体时间由各地和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中小学校要确保在正常行课时间内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按时上下课,不能提前放学延长课后服务时间。

  (三)服务对象。课后服务对象是本校在读的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减免费用。

  (四)服务内容。课后服务内容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强健学生体魄,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和特长,防止和避免学习锻炼时间零碎化。可在集中时间安排学生阅读、体育锻炼和发展艺术特长等,也可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开展科普活动、创新教育、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发展学生综合素质,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鼓励中小学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严禁在课后服务期间上新课。

  (五)组织方式。学校要充分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建立服务内容公示、学生选择、家长申请、班级审核、校长审定、学校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学校应将开展课后服务的具体方式、服务内容、人员安排、学生活动安排、安全防范措施、收费事项等信息及时告知学生及家长,方便学生家长自愿选择、提出申请。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学校与具备资质且规范的第三方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开展合作,提供普惠性、有保障的课后服务。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沟通协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向本地区党委、政府汇报,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加强与发改、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的密切合作,建立沟通协作机制,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和需求,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逐步构建学校、校外活动场所、社区、社会机构校内校外有机结合的课后服务体系,确保安全稳定、群众满意。

  (二)落实经费保障。各地要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xx〕95号)中相关规定落实经费保障,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制度,以县为主制定方案,探索建立课后服务多元化经费分担机制,整合社会资源协同推进课后服务,完善课后服务经费管理办法,落实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合理取酬。

  (三)加强监督管理。学校要制定开展课后服务的具体实施办法,报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课后服务备案制度,加强课后服务的指导和监管,把课后服务工作纳入中小学学校考评体系,定期对学校和相关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学校主要负责人是课后服务的第一责任人,家长是课后服务的重要责任方和重要参与方,与学校共同担负课后服务时段学生的监护责任。对借课后服务进行违规乱收费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切实保障安全。各地要建立完善课后服务的安全责任体系,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职责界定、责任落实、事故处置及纠纷处理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审核学校报送的实施办法。学校和机构要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强化活动场所、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由学校组织在校外实施课后服务的,要加强与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排查治理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治安等方面的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和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加强正面引导,及时总结课后服务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三十日后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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