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5-07-01 15:31:29 晶敏 我要投稿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通用38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通用38篇)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

  如同灯盏般照亮我前进的道路,如同一把钥匙,为我开启智慧的门窗,书,如同……书是我们生活中的启明星,书是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朋友。

  长这么大了,我也读了许许多多的书,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格林童话》,里面的内容都是一篇篇精彩的故事,读这本书时,与其他书不同,读别的书总是不想读,读了也是心不在焉,可读这本书的时候却全神贯注,百读不厌。读的时候有我对狠毒的王后的恨痛,也有我为卖火柴的.小女孩的可怜而忧伤,里面的故事有趣又让人深受启发,也让我和这本书一起活动,我仿佛自己就是这本书的人物。

  有一次自己竟读书读的着迷,被妈妈骂了一顿。那天下午我帮妈妈做完家务又如约地坐在自己的学习桌上全神贯注的读那本书,当读到恶毒的王后给白雪公主吃了半个有有毒的苹果就立刻昏倒在地时自己心里就特别担心,心想:白雪公主是这个故事的主角,她怎么能死呢?我还安慰自己,她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一定会因为什么阴阳差错,公主又活过来果然不出我所料,他又活过来了,原来用苹果卡到喉咙里了。时间很快过去了,妈妈也做好了晚餐,和自己仍沉浸在这本书中,妈妈喊我吃饭,自己也没听见,也不知妈妈什么时候过来把我的书拿走了,我只好过去吃饭了。

  吃完饭自己什么也不干,拿起书又开始看了。白雪公主也特别善良,养了许许多多的小动物,那些小动物受伤了,是白雪公主给它们包扎;饿了是白雪公主给它们食物;冬天冷了,是白雪公主给他们温暖。我被白雪公主的善良深深打动。

  在书的海洋里,我们收获了知识,长了见识,懂得了人生的道理,让我也从中受到了启发。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

  我爱看的书很多,有《爱的教育》、《智慧公主马小岚》、《淘气包马小跳》……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

  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是杨歌和他拇指一样的爸爸。杨歌的爸爸为什么会变成一个拇指大的人?你一定会感到奇怪,其实,杨歌的爸爸原来和别人的爸爸一样,是个一米八、五大三粗的大高个儿,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杨歌的妈妈老是骂他,每骂他一次,他就缩小一厘米,再骂一次又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杨歌的爸爸就变成了一个拇指小人儿。爸爸变成拇指小人儿后,整天待在杨歌的口袋里,当杨歌的“教育部长”,随时随地监视杨歌的一举一动。在这本书里,杨歌的爸爸是个发明家,他发明的每一样东西都非常有趣,比如,一个普普通通的机器可以听懂动物们的语言,一个小小的飞碟可以载人回到过去,去到未来……每一个奇妙的故事都能吸引我,每当我读这本书时,总能慢慢的忘掉一些不愉快的事。因此,我就慢慢的.喜欢上了《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杨歌的爸爸又有了新的发明,那就是身体调换机,杨歌可以随便和别人调换身体,比如,和吴奶奶家的小猪调换身体,和数学老师调换身体,和尖子生陈雪虎调换身体。……这些,都让我感到惊讶,心里总想:这么厉害的发明,如果把它借给我多好啊!我首先要和妹妹调换身体,再享受一下婴儿时期的美好,整天除了吃,就是睡,要不就是哭哭闹闹,让大人们整天围绕着我,想方设法哄我……因为有了身体调换机,杨歌还保住了准备大战的A国和B国,你说有趣不?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有着丰富动人的内容;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知道了许多有趣好玩的发明;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带给了我许多快乐。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3

  所谓“萝卜白菜,各有所爱”,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喜爱的一本书,而我,却偏偏钟情于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相信大家都知道这本书,它是由宋人施耐庵根据南宋宋江起义之史,创作出来的一部长篇历史小说。

  有人会问了,我为什么会喜欢这部书呢?总得有个理由吧。其实,我有很多理由:因为它的情节荡气回肠,因为它里面的人物描写得栩栩如生;因为它的场面相当的波澜壮阔,令我回味绵长,因为它的`……不好意思,收不住了。

  当我笫一次接触到《水浒传》时,是在上三年级的时候。那时,班级图书角中,都是一些故事书,使我看得不带劲。有一天,我发现了一本故事书模样的书——《水浒传》,我想:以前只是听过,还未读过,不如……

  于是,我就每天早上看,中午看,就连下课也看,一直到看完,还是意犹未尽。在那时,我心中就有了“及时雨”宋江、“智多星”吴用、“花和尚”鲁智深等这些英雄好汉,有时,甚想去古代,也去梁山落草,做一个替天行道、为民除害的好汉呢……

  使我再次接触到这本超级经典名著,是在一年以后,我订了一套名叫《中国经典文学宝库》的书,共有10本。其中有《西游记》、《三国演义》、《岳飞传》等家喻户晓、脍炙人口的小说。令我最为欢喜的1本是——《水浒传》。我大略翻了翻发现,这本比上次图书角的那本内容更加详实,描写更加精彩,就连图片也很抓人眼球,使我乐开了花,快要“一蹦九尺高”了。书中的108将描写十分精彩,使人仿佛回到了那个年代。

  现在你们该知道,我为何这么喜欢《水浒传》了吧?要是你还未读过,我劝你赶快读吧。不仅好看,而且会使你作文水平提高,历史知识变广呢!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4

  这本书在文学史里叱咤风云,一说出来众所周知。想必大家都猜到了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

  《水浒传》以洪太尉请张天师时放出了一百零八个妖魔为一个完美的开头。接下来,讲的是一百零八个好汉聚集在一起,尽忠报国的事。当时皇帝只听一些奸诈小人的话,却不去听正人君子的良言。高俅是一个无恶不作、下流无耻的人,就因为蹴鞠踢得好当上了大官。谈到高俅,大家第一反应就是觉得宋江心太善良。宋江怎么个善良法儿呢?原来,梁山好汉把高俅抓上了山,认为把高俅放了会得到朝庭招安。看到这里,我不禁长叹一声,宋江应该把目光放长远。高俅这个人奸诈的很!他恩将仇报。当宋江等人南征方腊后回梁山,人数所剩无几,伤亡惨重。武松虽活了下来,却成了一位“独臂天王。”宋徽宗在宋江征方腊回来之后赐了宋江御酒,高俅竟在宋江的酒里下毒,宋江死前叫李逵也喝有毒的御酒,两人双双中毒而亡。高俅等奸臣召卢俊义回京,把水银放在御膳里,卢俊义坐船回庐州,途中失足落水溺死。可惜呀,可惜!卢俊义这种有勇有谋的.“美男子”就如此与世界说Beybey了!

  《水浒传》里有两个人物被描绘得栩栩如生,那就是最早出场的梁山泊头儿晁盖和神机妙算的军师——吴用啦!晁盖是一个为人正直,一心为别人着想的人。东村闹鬼,他把石塔搬到了东村。东村不闹鬼了,南村闹鬼,他又把宝塔搬到了南村。因此,他有“托塔天王”之称。吴用在大多数故事情节里都很有用,如:智取生辰岗、钩镰枪破连环马和三打祝家庄。

  《水浒传》引人入胜、特点突出。《水浒传》就讲到这儿,要反复地津津有味地去品读这本叱咤风云的文学宝库,读懂了就等于得到一大笔财富!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5

  世上书籍千千万,唯有一本我最爱。如果问我为何如此喜爱它?那我只能回答:只因它自带着一种神秘的魅力,吸引着我,把我给迷住了,让我陷入其中,难以挣脱。

  在我的记忆长河中,我陷入其中最深时是二三年级的时候了。

  那时我意外从同学那里接触到了《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随后回家我央求着妈妈给我买这本书,可妈妈并不买账,她说,家里的书还有一些我没有看过,先让我看完那些书,再给我买那本书。可那时的`我怎会就此善罢甘休呢?我继续在妈妈耳边说那本书有多么多么好,多么多么对我们学习有帮助,反正关于它的一切好话我都说尽了。终于,在我们软磨硬泡下,妈妈松了口,答应给我买,于是我看着妈妈打开手机的购物软件,先挑选,再付款,在这过程中,我始终按捺着内心的欣喜若狂。

  没过几天,我心心念念的书就到了。拿到书以后,我迫不及待的打开它,开始“观看”了起来。

  下课时看,做完作业时看,晒太阳时看,睡觉前我还在看。有了这本书后,我恨不得整天都捧着它看,整天都沉浸其中,整天都遨游在那片属于它的书海当中。

  喜欢一本书的程度,无需用言语来表达的多丰富多彩,而是看行为是否表达的与你内心所想的一致。

  而一个人喜爱哪本书,有多么多么,喜爱,他都无需向谁证明,只要他自己知道,他自己了解就行了。不管什么书,即便是幼稚的书也罢,或是十分有深度的书也罢,再或者是讲大道理的那些书也罢,只要是自己内心心之所向的,其他那些对他的流言蜚语,都无需理会,这样自己的人生也才活的快乐,满足。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6

  洋葱头是谁?你猜猜?其实啊!它是一本叫做《洋葱头历险记》的童话集。我爱上了这个洋葱头,也从洋葱头那里得到了知识和快乐!

  洋葱头里说过一个非常有趣的故事,叫《小葱大叔的长胡子》。当我读到小葱大叔说:我的胡子太麻烦了,我老婆总用它来晾衣服。你看,我的胡子被衣服夹夹出印来了!我情不自禁的捧腹大笑在笑声中,我领略了形象比喻的魅力;

  洋葱头还讲过一个故事,叫《臭烘烘的梨教授》。主人公大白梨不讲卫生,三个月才洗一次澡,读到这我都要吐了。更让我意外的是,它一出门,就会有一大群苍蝇跟在后面。它都影响到了我对大白梨的感情了,因为在我咳嗽的时候,妈妈经常用它给做我最爱吃的白梨罐头,来缓解我的咳嗽,这以后,还让我咋喜欢它呢?

  另一个我喜欢的故事叫《葡萄师傅的鞋铺》。戴着眼镜的'葡萄师傅,一直努力想修好每一双鞋。但葡萄师傅每次都会把顾客的鞋修坏,因为它以前总是粗心大意的,认为每一件事都很容易做好,所以没人敢去他的鞋铺修鞋了。一天所有的鞋铺都关门了,一位非常着急要修鞋的顾客,只能进了葡萄师傅的店铺。没想到,葡萄师傅这回小心翼翼、顺顺利利地把鞋修好了,顾客非常感谢葡萄师傅。

  读到这,我非常钦佩因为他的用心,满足了顾客的心愿,终于这一次成功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什么事都要认真对待,不要马马虎虎,因为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当然,不仅仅是这些,洋葱头还给我讲了很多很多故事,每一个都给我带来了不同的知识和快乐。

  非常感谢妈妈给我买了这本又有趣又长知识的书,从洋葱头那里我深刻体会到了开卷有益这句成语的含义。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7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自然万象》,这是一套科普类的百科全书,书中图文结合,不但可以通过文字去了解,还有精美的图片让我欣赏自然奇观,让我感到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懂得了更多的知识。

  打开这套书,我就像踏上了惊奇的旅程,去探索自然界的奥秘,书中的内容都是我从未听说的科学知识和道理,比如:天文现象、奇特地理、气象变化与奥秘、自然灾害等都是我最喜欢读的。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知道了我们所在的星系叫做太阳系,太阳位于太阳系的中央,是离我们最近的恒星,还包含八颗行星,一百多颗卫星以及数不过来的彗星、小行星,太阳的引力使其他的星体都围绕着它运行,大家一定认为我们生活的.地球非常大,有着广阔的海洋与陆地,我们想去一个很远的地方,做飞机都要很长时间,但是地球在八大行星中才排第五,既然这样,那同学们肯定认为太阳系一定很大,那是你不知道还有更大的,上面还有个银河系,还有宇宙,和无边无际的宇宙相比,银河系简直是微乎其微,就像宇宙中的一粒尘埃,图片中的一个小黑点,这真的是太不可想象了,我们岂不是显得更加渺小,吓得我赶紧合上书本,望着天空陷入了沉思,我的大脑已经不敢想象了。

  宇宙太大,我怕迷路回不来,我又看了一些奇特的天文现象,知道了日食、月食、流星发生的原因,看到了世界各地奇特的地理面貌和人类利用现代科技怎样改变天气及地貌,这些新奇的知识,一下子解开之前的很多疑惑,让我对它更加爱不释手。

  这本书现在已经阅读完了,没看到它的时候,我就像那个坐井观天的小青蛙一样,只知道头顶上那片天就是整个天,不知道外面的世界那么大,现在,通过阅读这本我最喜欢的书,也已经跳出了井口,看到了更精彩的世界,学到了更多的知识。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8

  我最喜欢的书叫《心灵鸡汤》。

  《心灵鸡汤》一书顾名思义,旨在用充满爱意和真诚的话语来感染它,就像一碗又浓又热的鸡汤,滋润着饥饿的人,滋润着那些在生活的风雨中被碰伤、冻结和弄脏的心,恢复它们原本的光泽和活力。因为这本书营养丰富,所以我妈妈告诉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要“像喝好酒一样享受它——一次一点”。第一口会给你一点温暖的光。"

  “心灵鸡汤”在词汇和句子方面并不特别漂亮。书中的句子很简单,但书中的文字却有一种强烈的精神,让人爱不释手。《海上救援》和《现在就做》向我们展示了世界上流淌的那种真挚的爱情。《走进光明》和《最美的'天使》讲述了一系列曲折动人的英雄故事。当你有困难时,“炼成钢”和“只有问题”会教会你如何克服障碍。然而,《脚印》和《拿破仑和皮鞋商人》这些文章只是教会我们如何运用智慧。

  在所有的文章中,有一篇给我印象最深。“我父亲看到了一切。他悄悄地把手伸进口袋,掏出一张20元的钞票,让它掉在地上(事实上,我们一点也不富有!),他又蹲下来,拿起钱,拍拍那个人的肩膀说:“对不起,先生,这是从你口袋里掉出来的。”。这是“马戏团”的一段话。为了不让另一个带几个孩子去看马戏并且没有足够钱的父亲感到尴尬,我父亲采用了一种非常聪明的方法来帮助他,这让我很钦佩他。

  一个接一个,这样的故事在文本中,这些看似平凡的真实故事让你心潮澎湃,它们将引导你坚持不懈地追求,它们将激励你将爱传播到世界各地。他们构建了蓝图,让生活变得更美好。它们还为日常问题提供解决方案,并能帮助我们形成更有效的创造性方法。所以读完这本书后,我迫不及待地想写这篇文章,这样更多的人可以分享这本书。

  我记得辛西娅·珀尔·莫斯说过,“你可能有未知的具体财富,几个首饰盒和几个金保险箱,但你并不比我富有,因为我知道一些人不知道的故事。”读完这本书,你也会成为像我一样富有的人!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9

  暑假期间老师向我们推荐阅读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书中的主人公就是作者海伦·凯勒本人,当我读完这本书后,让我的心灵感到非常的震撼,同时也明白了很多道理,真是受益匪浅

  海伦出生时非常的健康,可就在她一岁七个月的时候,因为一场大病让她变成一个既没有听力,双眼还失明的人,刚开始,海伦对生活充满了失望,直到安妮老师来到她的身边,才重新燃起了海伦对生活的希望,在老师和亲人的陪伴下,她付出了超常人几倍的努力,学会了阅读与写作,认识和体会了许多不同的事、物,最终以惊人的毅力考上了哈佛大学,并成为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位获得文学,学士的盲聋人。

  命运对海伦的不公,让她既看不到也听不到,每天处在一个封闭的环境里,但她并没有自暴自弃,仍在努力追求自己的梦想。相比之下,我们生活在这个幸福的时代,没有经历过任何痛苦,每个人都是身体健全的人,却总是依靠在家长的庇护下,在家里饭来张口,衣来伸手,遇到一点点困难与挫折,总想着依赖别人,我也曾闭上自己的'双眼,捂住自己的耳朵去感受这个世界,眼前一片漆黑,再也看不到这个绚烂多彩的世界,如果连一点点声音也听不到的话,我不知道我还能干些什么,我一下子绝望了,这真是太残酷了。

  想想海伦她那么小的年纪就遇到了这么大的变故,却还能积极的面对生活,而我们却还在整天打游戏,抱怨母给的爱还不够多,抱怨老师布置的作业多,这些问题,和海伦相比还是问题吗?也太不值得一提了。

  同时这本书也让我学会了思考,学会了如何面对困难,如何解决困难,如何面对不同的人生,一个人只要有信心,就会有无穷的力量,面对困难,我要同海伦学习,让自己变得坚强自信,最终获得成功。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0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著名学者高尔基所说的话。是啊!没有书的知识,人类就无法进步,但我认为把书叫“营养品”更为贴切。

  我每天都会吃这个“营养品”,它不仅可以让我开拓眼界,而且还可以让我积累字词、提升我写作的水平,可算是再好不过了。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三字经》、《百家道》、《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但要说最喜欢,就一定非世界著名生物学家——法布尔所著的《昆虫记》莫属了。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穷人家的孩子在放羊时对生物感兴趣,然后开始慢慢研究昆虫的故事。这一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课本上根本没有的知识。如:螳螂的生活习性、蜜蜂修巢的科学性、蚂蚁的`王室制……这可比背那些资料有趣多了,看这本书仿佛就可以亲身体验与大自然贴近。看着那本书上的文学,它们仿佛在跳动着向我问好。于是,我深深看上了这本书。

  在这当中我最喜欢的情节就是蝉了。蝉的生命很短暂,它们的一生要经历三次蜕皮。成蝉繁殖后就会将卵排入地下,然后等待着死亡。卵孵出小蝉,小蝉就会吃植物的根来保持自己的能量,不久后小蝉就会经历第一次蜕皮。然后小蝉就会向上一些,以保证自己第二次可以成功的蜕皮。在第二次蜕皮后蝉是绿的,身上也有了翅膀,可是这时蝉却无法使用翅膀。在快第三次蜕皮时,蝉会变成褐色,并且在离地面五六厘米处。到了小暑时,蝉就会在傍晚和晚上爬到树上进行第三次蜕皮,若蜕皮完成蝉就可以在空中飞翔了。可每到这时,人们都会趁着晚上开始捉蝉,蝉可以捉回家后用清水反复清洗后放入锅中用油炸,炸出后可食用。所以蝉一上树就会奋力向上爬,完成它最后的蜕变。成为蝉后,蝉就会在树上咬一个口来吸食树中的水分,并且开始用叫声来吸引异性。看了这些,你是不是再也不嫌蝉吵了,毕竟它们生命短暂,而喊叫是唯一让其它成蝉和人们注意到它的方法。

  书是一个好东西,它传承了老祖先和名人们的知识,所以我也希望大家可以每天都吃这个“营养品”。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1

  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所以我们要多读书,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而我最喜欢的书是明朝作者施耐庵的那本关于“官迫民反”的长篇小说——《水浒传》。

  《水浒传》讲述的是梁山108好汉从聚义到招安最后走向灭亡的`故事,讲述了一个肮脏的金钱社会。其中有些人物让我印象深刻:腹有韬略、眼光深远的及时雨——宋江,有勇有谋的小李广花荣,英雄形象的花和尚鲁智深,还有武功高强的豹子头林冲……这些人都描写得栩栩如生,读完也使我更加敬佩梁山好汉。

  《水浒传》中多次提到官人用钱收买工人来陷害好汉们,更加体现当时“官迫民反”用金钱来买良心的肮脏社会。最后许多好汉不得不上梁山落脚,为了生存也“打家劫舍”,但与平常的土匪有很大差异,他们个个武艺超群,劫富济贫,让山寨名声大振。好汉们聚义之后“替天行道”,直到宋江主张招安之后,就走向了灭亡。

  我们今天的社会,没有人敢欺压百姓,人们安居乐业,但是在那时被官员们逼得无路才有了今天我们口中说的梁山好汉。就拿林冲来说吧,林冲原来是八十万禁军教头,因被高俅欺骗误入白虎堂,被判死罪,在其它人帮助下减轻了罪,可是又差点被三个人陷害,林冲一口气杀了那三个人,因为杀了人,官府出三千贯钱捉拿林冲,因此林冲走投无路只好去梁山泊入伙。

  这本“官迫民反”的长篇小说《水浒传》讲了在黑暗社会中,被逼无奈才沦为草寇的这么有气概的好汉们的故事,我很敬佩他们,因此《水浒传》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2

  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我的书中,要挑出一本最好、一本你最喜欢的书,那就非《丢三落四的小豆豆》莫属了。

  《丢三落四的'小豆豆》这本书的作者是日本作家、著名电视节目主持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亲善大使——黑柳彻子。她写得书可多了:《窗边的小豆豆》、《小时候就在想的事》、《豆豆频道》……

  这本书牢牢地抓住了我的心,我也对它上瘾了,就像我对零食上了瘾。《丢三落四的小豆豆》记录了小豆豆(黑柳彻子)长大后的故事,这些常人觉得应该做好,却被小豆豆“搞砸了”的事,虽然看似好笑,却折射出小豆豆天性中纯真友善、乐观积极的光辉。

  我对这本书充满了如饥似渴:有一次,我在外婆家呆了几天,就想回家了,你们应该知道我这么着急回去是要干嘛的吧。对,就是看那本书。回到家,急忙翻开那本书,闻一闻书香,听一听书翻过的清脆声音,这才开始津津有味地看。如果至少两天看不到它,我就会想它。作文

  记得还有一次,我为了看这本书,被老妈狠狠的教训了一顿。中午,妈妈烧着香喷喷的红烧肉,做着色相俱全的鲫鱼汤。而我在书房里全神贯注地看书。咚咚咚“瑶瑶啊,吃饭了。”妈妈喊我吃饭了。“哦,等一下,让我看完这篇。”我其实还不饿,为了不让妈妈唠叨,只能等一下。随着时间,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不知不觉地就读到了第二篇。我觉得妈妈肯定要大发雷霆了,没想到她真的发火了,妈妈把我拖出来,我不知道她在骂什么,因为我一直在想:作者最后怎样了,人家会不会嘲笑她。

  我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以后就不用牵肠挂肚了。这本书然我悟出了一点道理:是金子总会发光。

  整天无所事事的同学们,看书吧,也许它能带给你们快乐,记住: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3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中自有黄金屋。”我的书架上也有许多书,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书就非《青铜葵花》莫属了。

  这本《青铜葵花》的作者是著名作家曹文轩。这本书讲述的是主人公男孩青铜与女孩葵花的故事。文中的男孩青铜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病,使他变成了哑巴。而女孩葵花则是因为妈妈去世,于是,随着爸爸来到了大麦地,也是男孩青铜一家所居住的地方。在一次意外中,女孩葵花的爸爸也去世了,大麦地的人见葵花没有了爸爸妈妈,就说谁想收留她,就收留她吧!

  到了最后葵花选择了大麦地最穷的`一户人家——男孩青铜家,成了青铜的妹妹,每天大麦地的人都说:“青铜真是一个好哥哥啊!”最后,葵花被人带到城里,自从这件事以后,青铜每天都呆坐在树上。有一天,青铜大声地喊了起来:“葵花!葵花!”嘎鱼从旁经过吓得大惊失色,跑到了大麦地,告诉了每一个人。

  其中有一个小故事,最让我感动。有一次,青铜的奶奶生了重病,需要赚钱才能给奶奶治病,葵花听说到江南捡银杏能赚钱,便在心中暗暗下了决定:去江南捡银杏。因为走得匆忙,便请一位邻居给哥哥带句话就走了。

  这些都让我深受感动,两行热泪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虽然葵花不是亲生的,但是葵花和青铜的亲情胜似家人。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的故事很动人,如果你是书中的奶奶,见到了自己的“孙女”去江南捡银杏,心情是怎样的?是感动的?是开心的?是心酸的?

  奶奶的病面临的选择,就像我们的学习一样,面前只有两种选择,第一种是好好学习,争取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第二种是整天游手好闲,什么也不做。还有一句俗语是: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

  《青铜葵花》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动,我喜欢这本书——《青铜葵花》。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4

  书是一朵玫瑰,能够散发出沁人的香气;书是一条小船,可以带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遨游;书是无言的老师,教会了我们无穷的知识。自从懂事以来,我看了很多书籍,其中有一本书我最为喜欢——《哈佛家训》。这本书涵盖面比较广,讲述了关于友谊、友情、梦想、感恩等故事,文中运用了许多哲理故事,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受益匪浅。

  书中有个令我印象最深的故事——《5分钟》,它主要讲了美国诗人、小说家、钢琴家爱尔斯金充分利用短时间的故事。他在14岁的时候学习练钢琴,老师问他:“你每天练习钢琴多少时间?”他回答,每天至少半个小时。老师说这样不行,你要学会养成利用短时间练习的习惯,应该做到一有空就去弹琴,要学会用5分钟的时间练习,把练习时间分散在一天里,弹琴就能成了你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了。

  后来,爱尔斯金在哥伦比亚大学教书,他想兼职写作,但是上课、阅卷、开会等事情把他的时间占满了,差不多两年的都没有时间动笔写东西。一天,爱尔斯金想起了卡尔。华尔德老师说过的话,只要有5分钟空余时间,就要充分利用起来。于是每当有空闲的几分钟,他就坐下来写一两百个字或几行字,一学期下来,他已经积累了很厚的一沓手稿了。

  爱尔斯金利用积少成多的方法,将无数个几分钟的'时间进行充分利用,造就了他在文学界、钢琴界的地位。这个事例也让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愿意挤,总还是有的。”

  阅读了《哈佛家训》,让我从中感悟到了学会利用短时间的重要性。我们应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碎片”时间,不要让时间白白的从我们身边流失了。只有懂得充分利用时间的人,才可以成就自己的一番事业。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5

  书,伟人毛泽东曾经说过:饭可以一吨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读书就是一场心灵的旅行,我们可以在旅途欣赏到各种风景,扩大我们的眼界,获取很多知识。所以读书非常重要!你有一本你最喜欢的书吗?我有,那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海伦·凯勒写的,首先我觉得她的句子很美,比如“总是会有山风吹过,那山风带有林中的一切气息”这句话让我好像也从山风中感受到了那林中的生机,好像我也像她那样闭着眼睛站在山上感受到那山风拂面。

  让我感到最精彩的是第一天,第二天,第三天。因为她写出了珍惜时光。她说:她的第一天先要看家人朋友和生命一切深爱的人,要仁爱和温柔陪伴我一生的人,比如我的父母姐妹。我要看安妮·莎莉文·梅西夫人,她的盲文老师,很细心很有爱的一个个盲文不厌其烦的教给她,改变了她的一生。

  她说她的第二天要在巴黎起身,去看黑夜变成白昼的动人奇迹。她要去仰望太阳用光明唤醒沉睡的地球。我想,正常的我好像从来没有注意过这个世界的美!突然感觉自己很幸福,这个世界什么都可以看到,而她却只有相信中三天的光明,而且只有三天……。

  在她的'第三天,她还会迎接黎明并渴望发现新的喜悦,因为眼睛看得见的人,每天的黎明都是一个永远重复的美景。她还给我们讲了一个小小的故事:她有一个朋友去林子里玩,等她回来了海伦·凯勒就问她树林里有什么?可是朋友说没有什么好看的,海伦·凯勒很奇怪,你出去一个多小时也没发现什么吗?一个人仅仅有双眼没有心灵的“眼睛”依然感受不到世界的美好,而一个即使没有光明的眼睛有了心却感受到更多的美好。

  我觉得海伦·凯勒这一本书写的太好了,好在优美的语言,好在内心情感的丰富细腻,好在她虽然是一个***却让我感动和震撼,送给我们一个美好的世界。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6

  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本书,它是本土作家,红旗小学的沈涛老师写的《楚楚的离歌》。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楚楚小时候被人贩子从农村拐到城市,楚楚的父母在不断的寻找。在人贩子拐卖的`路上因为楚楚发高烧,所以重病被丢弃在医院奄奄一息,最后楚楚被医生夫妻救下并收养,她拥有了幸福的家庭,喜欢的同学,可爱的宠物信子(小狗)她是那样的幸福和开心!

  直到两位警察的出现,楚楚才知道自己的身世。亲身父亲在寻找楚楚的途中车祸身亡,母亲一人孤苦伶仃。楚楚在警察的陪伴下回到了亲生母亲身边,她十分不适应农村的生活,时不时的给养父母打电话倾诉,养父母也很想念她,并一直在积极办理合法的领养手续。

  楚楚要选择身患疾病、善良、贫穷的亲身母亲,还是对她宠爱有加,视如己出、生活条件富足的养父母?最后楚楚带着身患重病的母亲来到了养父母身边并一直照顾着母亲。她收获了很多,成长了很多的故事。

  这本书告诉我们,人要有一颗善良之心对待任何事物。我们要珍惜自己和父母的感情,努力学习,回报父母无私的爱。被别人爱的同时,要学会更好的爱他人,爱是人间最美的花。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7

  俗话说得好:“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可以让我们拓展视野,放松心情。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品德的人做朋友。今天,我就向大家推荐一本书——《狼王梦》。

  它讲述了一条母狼生了五条小狼,结果小狼崽出生的当天就遇到了一场暴风雨,致使一条狼崽死亡。后来,母狼紫岚带着自己的儿子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开始了走向狼王之路的故事。

  都说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这在狼群中也不例外。母狼紫岚为了实现自己寄托在孩子身上的狼王梦,付出了无数心血,牺牲了多少,一波三折的情节一定让你感到像在乘坐过山车一样刺激。文章有时描写细致,有时作者又挥笔写出了狼群之间打斗的场面。从高兴到失望,从顶峰跌入绝境,文中的剧情非常生动、曲折,让你过目不忘。

  狼和人不同,书中重点突出了狼阴险、谨慎、狡猾、贪婪、粗暴、凶狠、冷血无情的性格。作者写出了不同狼的个性,是给每个字都添加色彩的.颜料。

  这本沈石溪爷爷写的《狼王梦》,让我终生难忘,相信你们看过后也会有同我一样的感觉。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8

  要说道我喜欢的一本书,那么《查理九世之失落的海底城》就是当之无愧的了。

  前一段时间,《查理九世》系列丛书“登陆”我们班。它刚一“亮相”,就风靡本班。自习课上,放眼望去,几乎人人都在看《查理九世》的某一卷。看到我的“左邻右舍”们都在看《查理九世》系列的书,我的心也痒痒了。于是,我便找同桌诸佳欣借了《查理九世》的第十二卷——失落的海底城,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这本书主要是围绕着大西洋老船长“亚瑟”的身世之迷来写的,其中也不乏亮点。当我看到亚瑟和小伙伴们一起在伸手不见五指的“百慕大幽灵船”时,我毛骨悚然;当我看到小伙伴们成功获救时,我喜逐颜开。我已经沉浸在这本书中。

  当我看到这本书最精彩的片段的'时候,孙泽浩突然对我说:“把书还給我!”我才知道,这本书原来是孙泽浩的,无奈的我只好将书还了过去。怎么办?我还能找谁借呢?以至于整节自习课,我都在:“思念”它。何伯伦借給了我这本书,我也终于把它读完了。

  读《查理九世之失落的海底城》的乐趣真是无穷无尽啊!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9

  你知道吗?大自然里充满了有趣的知识,奇妙的事情,当你认识到它的魔力,你会深深地爱上它。

  妈妈告诉我,走进大自然就像走进一个梦幻多彩的世界,那里五彩斑斓,是多么的美妙、和谐、壮丽与可爱。身在其中去欣赏它的美,可以让我们保持一颗善良的童心。

  下面我为大家介绍一本我最近喜欢看的书,是由德国作家安妮·默勒奶奶写的:《一粒种子的旅行》。默勒奶奶在书中向我们介绍了很多有趣的植物是如何旅行的,例如老鹤草的小勺子,田蓟的小伞,草莓的`匍匐茎等等,真是太有趣了。

  蒲公英的种子就像一个个小伞兵,借助风的力量,风往哪里吹,它就往哪飘,帅气极了;牛蒡的种子只要有小动物经过,就会黏在它们身上,这样就能到达很远很远的地方进行生根发芽;最不可思议的是还有种子会乘坐出租车。

  书中向我呈现了各种植物是如何旅行到世界各地,忽然间我也好想去当一名种子的搬运工,把这些美丽的小种子带到世界各地,让它们在其他地方生根发芽,茁壮成长,开出美丽的花,让我们的世界变得美丽多彩。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0

  读书是一种好习惯,读一本好书,不仅可以学习到许多知识,还可以吸取前人的经验或教训。真可谓“一本好书,终生受益”了。

  我也很喜欢读书,阅读量还算广泛。最近,我正迷上了一本名叫《世界因你不同》的书。这本书的作者李开复曾经在微软、 Ggle担任要职。

  这本书在我眼里可以称得上“终生受益”的好书了!它讲了李开复先生在集结了世界上所有聪明人的硅谷是如何打拼,如何从一个普通小职员到一个高管,也讲述了李开复先生应对商业危机时的反应,以及最后实现自己的“世界因你而不同”的梦想,按照父亲的遗言回到了中国,他始终没有忘记父亲生前的“中华之恋”,再次向Ggle辞职,毅然来到中国,开始了他的`“梦想之旅”。

  我一头扎进书的海洋,去探索,去搜寻,去体会当时的情景,实在太有趣了!

  人生是短的,也许,眨眼间,生命就到了尽头。有的人逝世轻如鸿毛,而有的人却重如泰山。人生是不同的,你付出了多少,就回报多少。一个一事无成的人,永远不会引起社会的重视,我们要记住:有付出就会有收获!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1

  我们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有些人喜欢看历史系列的如《三国演义》;有些人喜欢了解科学系列的如《万物论》;还有一些喜欢并爱上了中国诗词如苏轼的《水调歌头》、李白的《将进酒》等等。而我却独独喜欢一本叫《绿山墙的安妮》!

  我喜欢这本书有两个原因:一是这本书的作者是加拿大女作家露西·莫德·蒙哥马利。此书的作者是我文学偶像,此书写于1904年,和现在我的生活好久远,但是依然被多个国家翻译传阅至今,看见大家对她写出的作品无比的喜欢!还有就是由国内著名作家董宏猷,湖北武汉人,给该书作序。二是本书故事情节紧扣特别吸引我,它讲述了纯真善良、热爱生活的'女主人公小安妮,自幼失去父母,11岁时被绿山墙的马修和玛丽拉兄妹领养,但她个性鲜明,富于幻想,而且自尊自强,凭借自己的刻苦勤奋,不但得到领养人的喜爱,也赢得老师和同学的关心和友谊。我喜欢安妮为了她的养母因有养育之恩,所以安妮放弃了读大学的梦想留下照顾马瑞拉,好可惜啊!最终安妮励志要当一名好教师!有时候把书合上书中的故事情节还历历在目,这本书对我来说意义重大,在此我也邀请你看看这本《绿山墙的安妮》!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2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可以增长我们的知识,我们也能从书里面知道一些我们不知道的东西。我读过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最新版《十万个为什么》里面的动物生态。

  里面有许许多多好玩的知识,有:为什么有些鸟类每年都要长途地搬家;为什么大雁飞的时候常常排成一字形或者人字形等等各种各样的为什么。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为什么是:为什么企鹅能住在南极。因为企鹅的羽毛同一般的鸟类不同,它的羽柄短而宽,羽毛又细又密,呈鳞片状。这些羽毛重叠起来,不但风吹不进,海水也浸不透,同时,企鹅的皮下脂肪层也特别厚,这对维持体温提供了很好的保证。

  这本书里还有许许多多的小动物,如听觉则异常发达的:蝙蝠;长跑冠军,最大的小鸟:鸵鸟;会飞向南边的鸟:大雁;在农田里面的小小卫士:青蛙;大家最最好,最最亲密的好伙伴:可爱的小猫与可爱的.小狗;在南极的小可爱们:企鹅;一身美丽的羽毛,又会学人们说话:鹦鹉;森林医生:啄木鸟。

  通过读书,我学习到了更多好玩又有趣的东西,提高了我的知识又提高了我的兴趣与爱好。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3

  我看过很多书,也看过四大名著,但是令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四大名著里面的《西游记》。

  《西游记》这本书,相信大家很多人都看过,这本书是一个神话故事,他告诉了我一些道理,比如在“三打白骨精”这一篇章的时候,就证明了唐僧不分辨好人与坏人,总把坏人当好人来看,这证明了他只看人的表面,不看人的内心,但是坏人也逃不过孙悟空的.火眼金睛,每一次当唐僧落入妖怪手中,孙悟空会不惜一切代价把师傅从妖怪手里救出来,孙悟空会不惜一切代价保护师傅,他就像我们身边的警察叔叔一样,不仅能分辨好人与坏人,还能造福人们。猪八戒虽然看起来很笨重,遇到危险,没有一点方法。但他沉着冷静,不慌不忙,遇到危险,绝不慌张逃跑!他也是不惜一切代价保护师傅!总之师徒四人各有各的优势,唐僧的徒弟都会不惜一切代价保护唐僧。真可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

  《西游记》这本书告诉了我遇到困难的时候,不要灰心,不要难过,要积极乐观的面对困难,就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好方法。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4

  上了四年级后,我看过许多故事书。其中我最爱的故事书就是:“美国第一位黑人总统──奥巴马”,他是美国第一位连任的黑人总统。

  奥巴马的爸爸是来自肯亚的黑人,妈妈是来自夏威夷的白人,因为奥巴马的肤色像爸爸,所以小朋友们都排挤他。但是他的妈妈却常常鼓励他,并且花很多心思教育他。

  奥巴马度过了非常辛苦又孤单的童年,由于他是黑人,又是混血儿,所受到的差别待遇更是残酷,但最后,他领悟到肤色并不能决定他的能力,在社会上,只要有能力就会成功,所以“克服自我极限的心态”,就是为了实现梦想所需要培养的第一个力量,奥巴马为了克服自己是黑人所受到的差别待遇,因此开始培养各种能力,例如:领导力、诚实、演讲…等,才能成为美国首位黑人总统。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拥有无限的'可能性。所以不管自己的极限是在哪,都不要因挫折而放弃,只要努力克服困境,永不放弃,像建造一座高塔般,一步步累积实力,人人都可成为世界的主角。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5

  “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堂。”一本小故事如一盏明灯,指引我们的方向;一本好书如一缕温暖的阳光,照耀着我们的心房。都说偷了一本好书,就等于有了一个朋友。

  看着本书的封面,印入眼帘的就是淡绿加淡蓝的颜色,上面一尘不染,因为我珍爱它。网上一看,就是几个大字“励志中国,受益一生的哲理故事全集”。

  掀开第一页,就清楚的看到这本书的五大块“生命的色彩”“写下你的梦想”“只要心中有爱”“美的.的价值”“太阳的背后不是光”

  在这无边的哲理大全里,曾让我难以忘记的今生感动的两个简短的小故事,一个是《死亡日记和童话故事》,这个故事告诉我,不要让自己沉浸在痛苦和不幸之中们应该积极行动起来改变自己的心情,要知道痛苦和不幸在乐观坚强的人看来,不过是匆匆过了罢了!

  这本书蕴含着人生的这里,凝结着人生的智慧,不仅能开阔视野,也能陶冶情操,让我们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顽童,锐变成一个拥有道德品质的好孩子,我一样要努力珍惜,这本书就像一个指路牌,给你指示的人生的路永远是正确的……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6

  我从小到大读了很多有趣的书,比如:《上下五千年》、《格林童话》、《带答案的童话》等。但是我最喜欢的书是《带答案的童话》,这本书让我学到了许多原来我不知道的知识,使我受益匪浅。

  在《带答案的童话》这本书中,我最喜欢《冬天踩麦苗好不好》这篇文章了。该文中小黄牛看见小山羊在麦田里打滚,便对小山羊说:“别玩了,一会儿大人来了会打你。”小山羊不但没听小黄牛的劝告,反而滚得更厉害了。这时,大黄牛经过,看见小山羊在麦田里打滚,不但没批评小山羊,反而问小黄牛:“你怎么不去呢?”我心想,在麦田里打滚,不是把小麦苗都给压死了吗?我想来想去,就是想不出答案,只好看后面的答案了。原来,冬天正是麦苗的`分蘖时期,这时,让麦苗受点伤,可以使根长得更深,让小麦苗安全过冬,看了答案,我才彻底明白了这个道理。

  《带答案的童话》这本书介绍了许多原来我不明白的自然现象,纠正了我以前的很多错误认识,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我以后要多读像这样的好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7

  有一本书,它能在我遇到挫折时给我打败挫折的动力;有一本书,它能在我骄傲自满时告诉我虚心使人进步。这本书就是《哈佛家训》。

  《哈佛家训》讲的是一些励志故事。它从几个方面讲述了成功的秘诀以及一些做事的方法。刚看这本书时,前言里讲“本书是人们不可缺少的.精神家园”,还有些不相信。直到后来我看到了《1849拒绝》这个故事,才发现《哈佛家训》确实是我不可缺少的精神家园。

  《1849拒绝》讲述了一个穷困潦倒的年轻人想拍电影当演员,于是他带着自己写的剧本去拜访当时好莱坞的500家电影公司。第一轮下来他遭到了500次拒绝。第二轮、第三轮的结果和第一轮一样。但他咬牙开始第四轮拜访,当他拜访到第350家公司时,老板破天荒地答应留下剧本。后来,老板决定拍这部电影,并让这个年轻人做电影的男主角。这个年轻人就是日后家喻户晓的电影明星席维斯.史泰龙。

  我认真地阅读《哈佛家训》,发现每一个故事都那么振奋人心、那么贴近生活,能够让我受到启发,感受自信的力量,在我迷茫时给我指引一个正确的方向。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8

  我有一本书,叫《每个孩子都应该做的101件事》。

  这本书里有一个目录,每做一件事情就在前边的方格里打一个“√”。这101件事情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成长篇—让孩子终生受益的32件事;第二类是探索篇—让孩子感受自然与科学奥秘的34件事;第三类是欢乐篇—让孩子像个孩子的35件事,而且每一类都有“重点推荐”。那里面的内容特别有趣,比如说:成长篇中的“每年写一封‘回忆信’”、“和爷爷一起去看体育比赛”、“交个笔友或网友”、“参加家庭聚会”、“独自呆一会儿”、探索篇中的.“画一幅自画像”、“去首都旅游一次”、“有自己最喜欢的书或睡前故事”、“拥有自己的个人图书证”、“做一次蛋糕,然后吃光它”、欢乐篇中的“在炎炎夏日的傍晚吃上自制的冰淇淋”、“玩吹肥皂泡的游戏”、“吹泡泡糖直到它爆炸为止”、“去一次庙会、联欢会、或游乐场”、“相信那些看不见的‘神秘事物’”等等。记住了,赶快行动,不要光看哦!

  最后,顺便提一句,这本书是在书城里买的,我很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9

  每当我打开书柜,总会看见那本我珍藏许久的一本书——《狼王梦》。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让他们当上狼王,最后与“金雕”同归于尽的故事。

  每次读起这本书,我总是会泪流满面,我被母狼紫岚伟大的'母爱深深地感动了。它为了梦想一次又一次接受打击,最后变得丑陋,还为了狼孙的安危与“金雕”同归于尽,母狼紫岚对孩子们的爱远远超过爱自己。我反复阅读这本书,上面的每个故事情节我都非常清楚。

  记得有一天晚上,我写完作业已经很晚了,我看爸妈都睡着了,便偷偷地关上门,打开灯继续阅读这本书,结果被妈妈发现了,她把我训斥了一顿,还说再也不给我买书了,我吓得赶紧钻进被窝睡觉了。但是我却做了一个梦:我来到“紫岚”生活的草原,亲眼目睹了“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的场面,然后我就被吓醒了。我回忆做的那个梦,想到“紫岚”非常可怜,一生就为了丈夫的遗愿、孩子的安危,只为了别人而活,从未想过自己。

  这本书被我翻阅过很多次,里面的故事情节我都非常清楚,现在我的学业重了,也没有时间再看了。但这本书是我最珍贵的东西,我会永远保存着它!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30

  我读过许多书,有让人快乐的《小鹿斑比》,有让人学到知识的《十万个为什么》,还有幽默风趣的《不一样的`卡梅拉》,但我最喜欢的是劳拉·英格尔斯·怀尔德写的《草原上的小木屋》。

  这本书介绍了劳拉一家人迁徙到大草原上,在那里自力更生。他们的遭遇惊险。大草原上缺粮少水,森林大火,狼群。危险无处不在!劳拉一家却处之泰然,用勇气去面对困难。爸爸砍来木材,建起一个温暖的家,又辛勤的挖井,犁地,播种;他们和邻居守望相助,躲过大火,躲过狼群。

  书中有许多优美的句子和词语,比如"那里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没有木本植物,野生动物们可以自由的溜达,就像是生活在一望无际的牧场上一样。"这句话立刻让我脑海里浮现了野兔和小鹿在草地上蹦哒,旁边还有一些我没见过奇花异草。还有"这些小黄鼠看起来像天鹅绒一般柔软,它们长着大大的眼睛,弯弯的鼻梁和细细的爪子。我心里暗想,这些小家伙们一定非常好玩吧!

  我希望大家都去看看这本书,它不但开阔我们的视野,还让我懂得了:不管你的生活处境多么因难,也要坚强,勇敢地去面对!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31

  早就听说德国大画家卜劳恩的《父与子》是一本经典漫画,不仅幽默、风趣,而且老少咸宜、耐人寻味。

  开学前一天,我和爸爸去新华书店买书,碰巧在书架上发现了它。我们喜出望外,毫不犹豫地买了下来。在回家的路上,我和爸爸捧着书,边走边看,到了十字路口,红绿灯都忘记看,差一点就要被车撞了,司机打开窗,探出头来骂道:“你们父子俩怎么搞的,不要命啦!”

  回家后,我立马钻进房间,往地板上一趴,聚精会神地看了起来。

  一会儿,热气腾腾的饭菜已在桌上,妈妈喊:“开饭啦!”爸爸问:“儿子怎么还没有来?”妈妈说:“你去叫他!”爸爸来到我的房间,对我说:“儿子,该吃饭了!”我指着地板上的'书:“别动!吃完饭回来,我还要接着看呢!”

  我来到餐厅,等了一会儿,发现爸爸还没来,心里觉得奇怪。妈妈说:“你去把爸爸找回来!”

  回到房间,我看见爸爸正趴在地板上,双手托着下巴,津津有味地看着《父与子》,嘴里还说着:“嘻嘻!好玩!真好玩!这真是一本好书哇!”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32

  大家好,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绿山墙的安妮》,我非常感动。

  绿山墙是一个地方,安妮是一个人。绿山墙里住着一对夫妇,一个叫马瑞拉,一个叫马修。

  马修和马瑞拉想要一个孩子,为的是帮助马修干活。马修和马瑞拉想要一个男孩子。但是,马修向孤儿园的.园长说这件事的时候,可能是园长错了,以为他们想要一个女孩子。就转给他们一个女孩子。

  等到马修去接那个孩子的时候。到了车站,马修下了车。但是,马修一看,竟是一个女孩子。心想:这可怎么跟马瑞拉交代呢?马修看着这个女孩怪可怜的,就把那个女孩带了回家。让马瑞拉知道后,马瑞拉非常生气。马瑞拉想着,肯定是弄错了,我明明在电话里说的是想要一个男孩,来帮助马修干活的。马瑞拉把自己想的告诉了马修。结果,不幸被安妮听到。

  安妮非常伤心。经过了许多年,马瑞拉渐渐喜欢上了安妮。让安妮留在了绿山墙。

  安妮是一个孤儿,在孤儿园里,哪能像有爸爸妈妈的孩子那么开心。多么的高兴。

  安妮,你现在有了一个家。是多么的幸福,多么快乐。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是《绿山墙的安妮》。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33

  看了《绿野仙踪》之后真是回味无穷,回想起里面的经典片段,我仿佛有身临其境般的神奇,我很想推荐给大家。

  这本书讲了一个叫多萝茜的小女孩,她的家被龙卷风刮到了一个她不认识的地方,在哪里,他遇到了北方的.女巫,女巫告诉她:“这儿叫奥兹国,去翡翠城找到奥兹就可以回家了。为了回到家乡,多萝茜踏上了去翡翠城的路。在路上,他遇到了想要获得脑子的稻草人,还有想获得一颗心的铁皮伐木工和要获的勇气的胆小的狮子。他们患难与共,终于获得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多萝茜也成功回到了家乡。

  小说最吸引人的是多萝茜救铁皮人的情节,当时铁皮人动弹不得。多萝茜找到油,把油抹在铁皮人的每一个关节……看到这里,我忍不住要翻下一页,忍不住一口气将它读完。

  我十分喜欢这本书,它告诉我们要乐于助人,还告诉我一个人一定要有梦想,有梦想,还要想办法去实现。读了这本书,我总有个愿望,那就是能当奥兹国的统治者奥兹,这样,我就能统治奥兹国,让它变得繁荣、富有、强大,这样我就是伟大的国王了。

  我推荐大家有空看看这本书,真的很不错哟!它蕴含的道理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细心琢磨,领会其中乐于助人、勇敢的精神。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34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有百科全书、故事大王、成语故事、笑话。其中,最让我喜欢的就是一位“老师”——《新华字典》。

  这本新华字典虽然不厚,只有689页,但是里面有许许多多的字,我只要打开这本字典,就能看个不亦乐乎。为什么叫它“老师”呢?因为它里面有字、有词、有解释、有插图。有我知道的,也有我不知道的。

  不知道的话我会查它;即使知道,也查它,因为这样不易拉断记忆的毛线嘛!还有的时候,我有几个字不认识,就找“老师”请教,而它总会给我找到这个字的'读音;还有时,我不知道那个字怎么组词,也查它,它就可以“告诉”我怎样组词。这本字典用处多多,超级令我佩服。

  这位“老师”,不仅用处多多,而且智慧多多!打开这本字典,再翻几页,就有一个新旧字型对照表,在这个表中,我不但知道了一些字怎么写,还知道了以前的字怎么写。我离不开部首目录,更离不开部首检字表,因为是在它们的“帮助”下才使我查出字,学到更多知识,我还更喜欢看它的内容呢!

  因为这本字典是我的老师,我非常喜欢它给我的“提示”、给我的“教育”,所以在我家的很多书籍中,它便成了我最心爱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35

  大人们总说:“书是知识的海洋,是知识的花园;我们是海洋里的鱼,是花园里勤劳的蜜蜂。”我看过许多书,其中让我最难忘的一本书就是《笑猫日记—保姆狗的阴谋》。

  文章里有几位动物朋友:笑猫、老头儿、老老鼠、帅仔、地包天、菲娜。它们个性鲜明,如同活生生地站在我们面前一样。

  保姆狗老头狼是一只德国腊肠犬,在牧羊犬帅仔来之前它是主人的宠儿,可帅仔来之后,一切都变了,帅仔成了主人的宠儿,老头儿被冷落了。于是老头儿便想方设法陷害帅仔,可单纯的帅仔哪里知道呀?它一次一次地被老头伤害,一次一次被好心的笑猫、老老鼠、地包天救起。坏人没有好下场:有很强嫉妒心的.老头狼最终死于车祸。单纯的帅仔非常伤心,它哪儿知道,这个它最亲近的狗曾经要害死它呀。

  这本书,每当看到结局,我的鼻子都酸酸的,几滴热泪落到了书上。帅仔的单纯,令我感动;老头儿的阴狠,令我气愤;笑猫、地包天、老老鼠的好心,令我欣慰。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人一定不要有嫉妒心,这样,一颗单纯的心会变得很丑。

  我喜欢这本书,更喜欢这本书的作者—杨红缨。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36

  我喜欢看很多很多的书,可我最喜欢看的书是《海底两万里》。

  这本书是我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妈妈希望我多看书。当我拿到书时,就迫不及待地翻了起来。这本书的页面是彩色的书里每隔几页就配有精彩的插图,让人爱不释手。再仔细读,它的内容非常精彩,都是关于海洋的知识使我知道了海洋里有会发光的水母、会唱歌的蓝鲸……

  有一次,老师提出了一个关于海洋的.问题:“章鱼又叫什吗?”全班的同学都不知道,我想起了《海底两万里》书中有记载:章鱼又叫“蛸”。于是我举起手说出了答案,老师表扬了我,我心里乐滋滋的。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只要多看书,知识就会越来越丰富,你得到的益处,就会越来越多。

  我很喜欢这本书。有一次,我连饭都忘吃,就只顾看书,妈妈叫了好几次我才去,吃饭时我的眼睛还舍不得离开书。晚上,睡觉时,梦里还全都是《海底两万里》的内容,我沉没在《海底两万里》的世界……

  《海底两万里》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它让我学到了许多许多知识,只要你翻开它相信你也会被它吸引。下次我一定把它介绍给你。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37

  以前,我认为小说没什么好看的,但是最近新出了一本小说《神印王座》后,我才知道小说有多么好看,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这本书讲人和魔数十年的斗争,然而一个人打破这场战争,那人就是——龙皓晨,龙皓晨不畏困难从10岁就开始修炼。最后与魔族皇者展开战斗。读到了这里我仿佛看到了龙皓晨手摘日月星辰与魔族皇者展开战斗。

  龙皓晨和魔族皇者战斗了两天两夜,他击退了魔族皇者,但自己也为此死去了,小学生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读完了这本书,我产生了疑问,龙皓晨是胜利者还是失败者?他成功鸡腿魔族皇者,他是胜利者。但又想一想,带着伤,又死了,也确实算不上是胜利者。“胜利”一词在这本书中意义非凡,带着这样的疑问。我又重新读了一遍《神印王座》。

  这一次,我是和龙皓晨一起去对抗魔族皇者的。面对着疼痛、死亡、魔龙,我抑制不住内心的'恐惧,多次向困难妥协了。可是,龙皓晨始终没有向魔族皇者妥协。它勇敢的坚持着,最后凭借着自己坚强的意志战胜了魔族,保卫了人类的家园。在通往理想的道路上,龙皓晨追求过,也奋斗过,怎能说他是失败者?他不但胜利了,还是大英雄。

  龙皓晨让我懂得,人的身体是脆弱的,但人的精神却硬过钢铁。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38

  一本书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广阔的海洋。

  ——题记

  我曾看过许许多多的书,有《夏洛的网》,《草房子》其中,最令我难忘的一本书,那就是《青铜葵花》,这本书是安徒生奖的获得者曹文轩所著,江苏凤凰少年儿童出版社编程出版。

  这本书是一部散文集,是由九个小故事组成的,全文围绕着一个女孩葵花和她的哑巴哥哥青铜之间所发生的故事。主要讲的是青铜一家在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难和坎坷,但是最后青铜一家都一个个地挺了过来了。最令我叹为观止的是书中描写十分优美,如:只见一地的葵花,一株株皆落尽全黄的.花瓣,一只只失去光彩的花盘,低垂着,面朝满是花瓣的土地这正如安徒生奖评委会主席帕奇亚当那所说:曹文轩,用诗意如水的笔触,描写原生生活中一些真实而哀伤的瞬间。我觉得这很适合这本书的情趣。

  你们想知道葵花和青铜为什么会成为兄妹的吗?你们想知道青铜一家为什么会挺过一个又一个的坎坷吗?那就一起来读一读《青铜葵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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