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4-10-24 23:55:11 诗琳 我要投稿

[精选]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2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选]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2篇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

  说起最喜欢的一本书,好像有许多选择,可是真正触动心灵的,引领自己细细感悟的,第一时间想起的便是李尚龙的《你只是看起来很努力》

  这本书引起我们的深思,时间都去哪了?很多时候不知道过去的时光是如何偷偷溜走的,只是越长大越发觉时间的宝贵,在这过去的是时光里,你又付出了多少?

  书中讲到作者从军校学生,到参加全国英语比赛,到当英语老师,再到后来作为导演去拍摄电影,不断的折腾,从而不断的升华。反思自己,为何自己不是我想象中的那样,我明明已经努力了啊。可是真的努力了?然而并没有。我没有真正努力的原因同样也在这本书中被提到,是因为我们没有“用心”。没有真正的用心过。我只在乎了学习的`形式,然而却没有学习的结果。只有了输入与过程,然而却没有输出,或者说是输出的质量并不是很理想。因为在过程中根本没有用心过。

  整本书,所有的内容,几乎都是用着轻柔的文字,淡淡的描述着作者自己或身边人们的故事 淡淡的文字和故事,反映出一个又一个我们在当今社会上的迷失。以及看似努力的外观下,那颗懒惰的心。

  我是真的很努力吗?还是故意表现给别人看,让别人觉得我很努力?我静静地反问自己,答案的确是我不够努力。

  很多时候,我们看起来很忙,实际上是焦虑。我们经常想社会究竟需要什么样的人,于是努力锻炼自己,然而却在迷途中失去了自我,我们已经走了太远太远了,以至于忘了当初为何出发。

  其实,生活可以很简单,就像作者所讲:如果不够优秀,那就让自己与众不同。而与众不同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干别人不愿意干的事,二是别人都可以做好的事情做到卓越。

  我相信生活中的偶然都是生命的必然,我愿意用真正的努力去规划好每一个当下,用仅属于我的方式去活出独一无二的人生。如果说今天的选择是一个偶然的话,那么我将用十分的努力继续坚持,而真正的努力并不是给别人看的。每次都应该向自己真的走心了吗?真的在提高吗?真的问心无愧吗?

  这就是我对这本书的感悟,这就是这本书带给我的启迪,它好似指明灯一般指明了我前进的方向,它是一本好书,更是一名好的导师。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

  要说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是《昆虫记》了。这本书是世界名著,图画精彩,文字优美,最重要的是故事有趣。

  那是在去年寒假,我在老师推荐的书目中看见了这本书。作为一个昆虫爱好者,我最喜欢昆虫了,所以便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它。等买回来之后,我发现这真是一本好书。

  书中有很多优美的句子,如《丁香小教堂》中的:在这美妙的日子里,昆虫朝圣者们都跑来参加这“聚餐会”,品一口春天的佳肴,饮一口自然的纯酿;一只长着黑色眼圈的单眼粉蝶在空中翩翩起舞,它们忽上忽下,忽左忽右,跳着好看的芭蕾舞。读到这一句后,仿佛真的有一只单眼粉蝶在我的眼前舞蹈。瞧,这两句话是不是充分的把昆虫比喻成人类,它们的生活多么的`自由自在啊!它们彼此间亲密地接触,倾听大自然那属于它们的美妙的声音。

  现在,我更喜欢昆虫了!

  接着,我轻轻地翻动着书页,不知不觉,我翻到了《优雅的杀手——螳螂》。书上把它们比喻成凶残的老虎和狡猾的巨妖。但是,我发现螳螂也没有那么坏。雄性螳螂甚至为了繁殖而牺牲生命,这是一般动物所做不到的。原来,雌性螳螂要繁殖后代,可是营养不够,所以要吃掉雄性来补充营养。看到这,我希望自己长大后能够成为一名科学家,帮助它们解决这一残酷的事情。

  最后,我又知道了黑腹舞蛛有剧毒。它的毒足以杀死坚硬的圣甲虫,就连一只小仓鼠都性命难保。最令我震惊的是,它竟然能杀死强壮的大黄蜂和胡蜂,而且是百发百中。胡蜂可是速度专家,就连跳蛛也拿它没办法,黑腹舞蛛竟然能手到擒来,真是不可思议。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懂得了昆虫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可怕。最重要的是,我知道了哪些昆虫要注意,千万不要被它们的外表所迷惑。

  《昆虫记》真的是一部好书,它能够陪伴我一生。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3

  我从小就喜欢看书,尤其是一些科技书,因为书给我带来了知识,带来了快乐。

  在刚刚过去的这个暑假里,我看了好几本书,如:《世界上最伟大的发明发现》、《地球奥秘》、《海洋生物》等,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它的内容幽默,神秘,搞笑,吸引着我。

  你知道他的名字为什么叫《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吗?那是因为他的爸爸本来是一个一米八几、五大三粗的大高个子,最后变成了一个很小很小的小人,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主人公的妈妈老是骂他,骂一次,它就缩小一厘米,再骂一次它又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它就变成了像大拇指一样的小人,天天待在儿子的口袋里。不过妈妈觉得它变小了也有好处,妈妈就对爸爸说:“你就待在儿子的口袋里做“教育部长”好了”,

  从此,爸爸就天天待在他的口袋里。不过,他的爸爸是一个发明家,专爱发明一些奇奇妙妙的东西,比如:身体调换机、后悔药、巨人药水等等。爸爸有一个死对头外号叫猴子,其实他不是真的猴子,是一个国际通缉犯,他每次都会把爸爸的发明弄到手来搞破坏,每一次都会被抓住,但最后他也会从牢房里逃出来,继续做坏事,不过最后都会被主人公爸爸抓住,再送入牢房。

  这本书有很多册,但我最喜欢的一册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之纳米变形人》。内容介绍了,主人公在大街上回家时,被一个神秘的人袭击了的故事。神秘人拿了一个粉色的小球,把这个球注入到了主人公体内,这个小球不是普通的球,而是由纳米机器人组成的,就是这个小球让主人公变幻无穷,有时变成甲虫、有时变成长腿巨人、有时长出三头六臂。通过爸爸发明的一系列药水,主人公学会了控制纳米机器人,并利用它们制造出了变形金刚、纳米隐形人、超级英雄。不料,坏人猴子掌握了纳米机器人的'技术,妄想统治全世界,于是,正义与邪恶双方展开了一场激烈的大战。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又搞笑又夸张,还特别的有趣,给我的暑假生活带来了很多的乐趣。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4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最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它是美国学者海伦·凯勒的自传。这本书主要讲了:年仅一岁九个月的小海伦被一场大病无情地夺取了听力和视力,使本来活泼健康的她永远与黑暗和孤独作伴。那个无声无影的世界带给了她太多无助与恐惧。但是,萨利文老师的到来却改变了这个可怜女孩的命运。从此,小海伦在老师的指导下,在亲人的关心下,更在她自己不懈的努力下,一步步走向了成功的顶峰。

  我们要向海伦学习,学习她那坚强、乐观、永不放弃的精神。我们在学习海伦的同时,也要关心身边的残疾人,只要温暖与爱永存,那么每个人都会如彩虹般绚丽夺目。

  马克·吐温曾经说过:“19世纪出了两个杰出的人物,一个是拿破仑,另一个是海伦·凯勒。”如果说拿破仑是叱诧于法国时期的乱世英雄,那么,海伦则是生活中的勇士;如果说拿破仑是战场上的胜利者,那么,海伦则是拒绝向命运低头、立志驱散人生黑暗的光明使者。海伦学会了英、法、拉丁等多种语言,创造了十四余部创世着作;在绚丽彩虹的背后付出了多少艰辛的努力和汗水?在巨大的挫折面前,海伦总以坚强、乐观的心态面对着命运的考验,用坚定的意志战胜了自身的缺陷,靠着对幸福的执着追求,与命运抗争。不见风雨,哪有彩虹。凭着自己不懈的努力,最终冲破了人生的黑暗与孤独,谱写了一首不朽的'人生之歌。

  人生没有平坦的大路直通成功,自己的路永远都只能自己走,跌倒了,爬起来接着走。人的一生就是这样,布满坎坷与荆棘。只要有着一份执着追求的信心,有一种勇敢奋斗的精神,即使经历磨难,也始终会有成功的日子,这样才是完整的人生。饱经风霜的战士,才敢驰骋在莫测的草原之上!经风沐雨的海燕,才敢在海洋上翩翩飞舞!孤绝肃杀的雄鹰,才敢翱翔在乌云弥漫的天空!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使我明白一个人能否成功不在于他的生活条件,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5

  我向大家介绍一本好书——《飘邈之旅》里面每一篇都常常让人激动不已。

  这是一本玄幻修真小说,主要内容是:有一个饭店的老板李强遭受一个朋友和妻子的背叛。他正在回家的路上,遇见了他的老朋友——傅山,其实是傅山特意来找李强的,傅山是一个修真高手,他送给了李强一个储物手镯,可以储存大量的物品,傅山叫李强买多点东西就和傅山去另一个星球里修真,第二天,他俩来到了那个星球,星球里还分成很多个小星球。傅山他俩到一个叫天庭星的重玄派修真,傅山是那儿的老大,因为有傅山这种高手帮助他修真,李强的修真速度比别人快了几倍,所以很快李强就拥有了元婴和小宇宙(是修真者修到元婴期才有的)。

  后来李强到了一个不知名的`星球,被雷天笑〈一个坏蛋〉追到了星星官,无意中破了阵法,进去后,李强发现了一个元婴,叫莫怀远,他修炼了千年,只要得到冤魂海的海魂玛瑙就可以变成散仙了。李强历尽千辛万苦结识了很多修真者,收了5个徒弟,终于见到了冤魂海,而正好她刚结识的朋友——湫岚公主的朋友有一瓶最极品的玛瑙。

  在途中,李强还认了一个师尊——七大高手之一“琦君煞”(也是散仙),得到玛瑙后莫怀远变成了散仙(是李强的大哥)比琦君煞还厉害,在星星官中他们还发现了逆天宝镜和修神天荐章两样宝,琦君煞和莫怀远用修神天荐章帮李强修神,(比散仙和仙人还厉害,神分为九级,开始的是一梵天,最后的是九重神天,每级都有三个境界)因李强没修散仙和仙人,所以目前不够仙人打,李强修到二欲天时,有两个仙人发现李强打大炎灵(天神之怒和战魂刀两样神器的护曾)时发出了神奕力,那俩仙人便逼李强交出修神天存章......

  这是著名作家——萧潜写的,书中会让你感悟到学好本领是多么不容易。怎么样,心动了吧?赶快买吧。记住哦,共有七大本。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6

  说到自己喜欢的书,有的同学喜欢《安徒生童话》,有的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而我喜欢《克雷洛夫寓言》,因为它就像明亮的镜子,反映了社会。

  《克雷洛夫寓言》的作者是俄国著名寓言家克雷洛夫,是四大寓言家之一,它一生创作了203篇寓言。那么,这本书的“庐山真面目”究竟是什么呢?

  比如《蜻蜓和蚂蚁》。蜻蜓整个夏天都在纵情歌唱,而到了冬天,蜻蜓不再唱歌,饿着肚子爬来找蚂蚁,求食物和温暖的住所。蚂蚁回答说:“亲爱的蜻蜓,这可是有点稀奇!请你告诉我,你夏天可曾工作过?”蜻蜓回答:“夏天到处是嫩绿的芳草,我们成天纵情歌舞,哪还顾得上工作?”“那就请你继续唱歌跳舞吧。”蜻蜓没有食物,饿死在了风雪之中。这个故事告诫我们:如果一味的玩乐,而不辛勤劳作,最后只会落得蜻蜓的下场,一定要珍惜时间,利用宝贵的青春作重要的事。还有《大象和哈巴狗》。哈巴狗没什么事就向大象又跳又叫,还对周围的狗说:“大象没什么厉害的,我只要拿出一点本领,就能做一个英勇的猛将!"结果差点被大象踩死。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蛮横地向强者挑畔,要运用智慧,有勇有谋,屡建奇功。

  对我印象最深的是《鹰和鸡》。一只雄鹰在空中盘旋,它落到一座鸡棚上休息,一只母鸡看见了,和他的同伴议论起来:“鹰凭什么那么受尊敬?我也可以从这座鸡棚,飞到那座鸡棚,它凭什么做鸟中之王?”鹰听见了,说:“是啊,虽然有时我们飞得比你们还低,但我从没见过一只鸡能飞上天空,冲上云层!"告诉我们在评价别人的.才能时,要善于把别人的长处与自己的短处比较,而不是总拿别人的缺点与自己的优点作比较。

  这就是《克雷洛夫寓言》,它像一个魔袋,虽然袋子很小,但是却能取出很多有价值的东西,甚至比袋子更大,大到好几倍……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7

  三年级的时候,妈妈去城里给我带回来一本书《三个铜板豆腐》,是几部中篇小说的合集,很厚,有五百多页。起初我字认不全,也没有特别去读,说不上喜欢还是不喜欢,六年级的时候,我偶尔翻了翻那本书,很快就被里面的情节吸引住了。

  吸引我的,正是同名的中篇小说《三个铜板豆腐》。

  它说的故事背景是在我们国家还不富裕的时候,“我”听到大街上有豆腐的叫卖声,央求父母出去买。但是因为那时候家里太穷了,吃饭都不容易,哪里还有闲钱去买豆腐?

  于是,作者在豆腐的叫卖声中不停地流着口水,眼巴巴地看着别人把一块块白嫩的豆腐买回家,他想象了很多豆腐的味道,却没有一次能真正地吃到嘴里。

  到后来,爸爸终于花三个铜板给他买了一块豆腐,当他把那块香嫩的软糯的豆腐放进嘴里的时候,那种愿望得到满足的眩晕与幸福都从书里弥漫到了所有读者的眼睛里。

  说实在的,我向来讨厌豆腐的那种腥味,凡是家里吃豆腐的.时候我都不参与,但是看了这篇小说以后,我特意跑去让妈妈去买块豆腐回来。

  按照书里的描述,我们买的是嫩豆腐,滑滑的象果冻,混身上下都散发着光芒,我对着它想了很多词,最后才挖了一小勺放进口里。虽然我努力做出它好吃的样子,可真的是什么味道都没有,而且依然有腥气,艰难地把它咽下去以后,我再也没有去吃它。

  晚上妈妈做饭,把那块豆腐和鸡蛋放到一起做了个汤,这样喝起来似乎美味了很多,但跟小说当中描述的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很久以后我才明白,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豆腐是穷人家餐桌上的珍品,所有的美味都是现在物质富裕的我们无法体会的。但越是这样,我越愿意去看它,里面的情节象磁铁一样吸引着我,百看不厌。

  如果有可能,你也去看看吧,任大星的儿童文学全集,值得细细品读。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8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但给我印象最深的也是我最喜欢的书却只有那一本,那就是《亲子晚安故事》。我为什么喜欢它呢?那是因为它里面的故事不仅有教育我们小孩子的,而且还有教导我们家长的。

  我把这本书中自认为最有教育意义的一个故事讲给大家听听吧:

  以前,有一对母子,这对母子有一个很大的缺点:看见什么偷什么。一天,儿子才学校回来,高兴地对妈妈说:“妈妈,你看,我今天又偷了一本书,还有一个漂亮的文具盒呢。”妈妈听了不仅 没有训斥儿子,反而还夸奖儿子:“以后再偷些更值钱的东西!你看,今天妈妈也给咱家“新买”了一件物品,嘘……是我趁别人不注意偷回来的。多么漂亮的包包啊!以后妈妈每天背着它去逛街。”

  后来儿子越偷越大,起初是偷铅笔盒,慢慢地,偷起了钱。在

  某商场偷钱时被商场的保安抓了个现行,被移送到当地的法庭。法庭上,儿子对母亲说:“妈妈,你过来,我有话想对你说。”妈妈心想:儿子肯定是想把他身上偷的值钱的东西交给我。妈妈赶紧奔走到儿子身边,俯下身子,把耳朵紧贴到儿子嘴边,心里美滋滋的。

  令人惊叹的事情发生了。儿子一句话也没说,猛的上前狠狠的咬住了母亲的耳朵,顿时,妈妈的'耳朵鲜血直流,如同流水从山上流下,血渐渐地染红了地板,所有在场的人呆住了,而儿子说的话更让所有人惊叹不已:“妈妈,小时候我偷东西时,你为什么不加以制止呢,如果你对我严加管教,我也不至于沦落到现在这地步啊!我恨你,妈妈!”

  我还记得那句谚语:从小偷针,长大偷金。这不正是上述故事的真实写照吗?故事教育我们“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

  读了这个故事,你是不是也被震惊了?《亲子晚安故事》这本书中还有许许多多这样的好故事,让我学习到学生课本上学不到的经验和教训,所有我特别喜欢这本书。

  怎么样,这本书是不是特好看,想看就赶紧来我这借读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9

  我爱读书,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视野上的宽阔、身心上的愉悦及精神上的财富。在这么多的课外书中,《夏洛的网》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蜘蛛夏洛与小猪威尔伯的友谊故事。为了拯救小猪,夏洛想了很多的办法,最后用自己的丝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络文字,并改变了威尔伯的命运,使它不再为未来担心,从此过上了无忧无虑的生活。而夏洛,为了守住诺言,用尽全力,甚至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我从书中感受到了一种力量,那是鼓励的力量,那是爱的力量。夏洛对威尔伯的爱就像爸爸对我的爱,记得有次幼儿园放学了,我在门口等待爸爸来接我,寒风呼啸着从我的脸上刮过,我冻得瑟瑟发抖,希望爸爸快点到来,左等右等,可就是不见爸爸的身影。好冷啊!先去那里躲一躲,正当我转过身,想去那个地方躲一躲时。忽然,我觉得一只手搭在了我的肩膀上,接着,一件毛衣披在了我的身上,我转头一看,原来是爸爸,爸爸给我仔细地扣上扣子,这件毛衣披在我身上,带给了我无尽的温暖,正当我沉默时,爸爸一把抱起我,一步一步地朝家里走去,我心里暖暖地。

  要是我在生活上遇到困难和危险怎么办?我又能干些什么?是傻傻地发呆,听天由命,还是树立坚强的.信心,一步一个脚印往上爬。我要学习夏洛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无论何时、无论何地,碰到任何困难,都要有信心、有恒心、有决心去克服。

  通过这本书,我学到了不少知识,也让我明白了很多的道理。我懂得了什么是友谊和生命,懂得了什么是持之以恒和言而有信,更懂得了要想解决办法,只有多读书、多动脑,才能解决问题。

  这是一本蕴含着生命、爱和友谊的书,它教会了我如何去珍惜友谊,如何去关爱别人,如何让有限的生命发挥出最大的价值。让我们一起去体会《夏洛的网》这本书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0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我认为,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因为它能让我们感受到莫大的快乐,得到有益的知识。而读书也像开矿一样----沙里淘金。

  我曾在万卷书城淘到了一些好书,其中我最喜欢曹文轩的《青铜葵花》。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乡村男孩青铜和城市女孩葵花的感人故事。

  一次命运的安排,一次特别的机缘,城市女孩葵花来到了不会说话的乡下男孩青铜身边,并且成为以兄妹相称的好朋友。他们在大麦地里一起生活,一起长大,青梅竹马。不管是遭遇洪水还是蝗虫来袭,他们在苦难中彼此鼓励支持、乐观、坚强地成长着。然而,12岁那年,命运将葵花召回到她原来所在的城市,青铜和葵花不得不分开。那一次,不会说话的青铜竟然开口高喊一声“葵花”,这一声呼叫震撼了所有的人,葵花还是走了。从此以后,男孩青铜常常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着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期盼着她能够归来……

  读完这本书,我早已潸然下。我们每天都呼唤着要世界充满爱,这不就是爱最好的表达吗?青铜因为爱葵花才呼唤她的名字,要知道一个哑巴说出话是多么困难啊!爱的力量是无穷的,但只有我们心里有了爱,世界才会就成美好的人间。在这个人情趋于冷淡的社会中,困难是不可避免的,其中总会有一些困难和挫折造成的痛苦。而我们在遇到痛苦的时候,一定要坚持,甚至感谢这些挫折和困难,尊重痛苦,正视痛苦。因为只有历经风雨才能见彩虹,只有少年时的波折,长大时才会成功。忘记从前经历的种种磨难吧,痛苦绝对不是只在我们身上发生的,每个人都经历过痛苦。珍惜痛苦,就让他使我们的人生更加灿烂!

  雄鹰明白自己是蓝天的征服者,所以,它坚强地选择深渊,用纵身一跃实现展翅的梦想;小溪明白自己是大海的波浪,所以它坚强地选择坎坷的道路,克服一切困难,流向大海;蝴蝶明白自己是大地的'色彩,所以,它坚强地破茧而出,成为了大地的一员。

  正是因为读了《青铜葵花》我明白了人要坚强面对一切困难,战胜困难,所以,“热爱书吧——这是知识的源泉!只有知识才是有用的,只有它才能使我们在精神上成为坚强,忠诚和有理智的人,成为能够真正爱人类、尊重人类劳动、衷心地欣赏人类那不间断的伟大劳动所产生的美好果实的人。”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1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是苏联作家尼古拉。奥特洛夫斯基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的情况下写的。他幼年失学,后来当过工人,参加过战争,成为红军战士,身体残疾,最后躺在病床上靠口述完成这部着作。书中的主人公保尔就很像他。

  保尔是一位倔强好斗的少年,在他成长时期,国家正在革命,他渐渐成为一名坚强的共产主义战士,在一次次的战斗中,他都接受了考验,最后因为残疾和失明离开了前线。在这期间,他曾经动摇过,但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最后他主语拿起了新的武器——笔,进行文学创作。

  读了这本书,我被保尔的坚强意志深深打动了。一次战斗中,他受伤了,伤口很深,颅骨被打穿,头部麻痹,昏迷了十三天,人们都认为他不可能活过来了,但他凭着顽强的生命力竟然活过来了,简直像一个奇迹。更让我吃惊的是换药时,他疼得失去知觉,昏了过去,竟然没有吭一声,没有喊一句,硬是忍着,多么了不起呀。这种非凡的意志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想到我自己平时的表现,真觉得羞愧不已。

  还一次,他得了可怕的'伤寒,生命垂危,也是凭着顽强的意志,最终战胜了病魔。这是他第四次跨过死亡的门槛,回到人间。更让我惊讶的是:他此时对生命的思考,他说:“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当他临终时,它能够自豪的说,我把整个生命和毕生的精力都献给了自己的人类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斗争。”这是多么伟大,多么崇高的追求啊!

  我想:正是因为有这样高尚远大的理想,保尔才会那么坚强,那么勇敢,才会永不放弃,克服了一个个困难,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的情况下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创作了让人赞不绝口的小说《暴风雨的儿女》成为一名著名的作家。

  这本书我读了好几遍,保尔也深深地留在我的心里。他是我的榜样,我心中的偶像,我做梦都想像他一样坚强,勇敢,现在努力刻苦地学习,将来做一番大事业。

  同学们,听完我的介绍,你们有什么感想?想认识这位英雄保尔吗?如果想,就赶快阅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2

  五年级的寒假,我从春秋书店买回了一本《重返狼群》,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一个人和一只狼的母子缘。

  去草原的作者就回了,面临死亡的小狼被小狼认做了妈妈,作者带小狼回到了城市,不过三个月,混凝土的森林已容不下这只来自荒野的狼,作者几经考虑,毅然带小狼去到草原,在朋友的狗场中,安了生,而当小狼逐渐长成大狼时,作者更是不顾一切,随着小狼走进荒野,过上了野人的生活,经历多次生命危险之后,狼找到了家人,作者却再也舍不得这相伴两年的狼子,但是作者依旧把小狼放了回去……

  这本书我早已读过许多遍,可当我再一次去细细品读,作者与小狼的感情,解放小狼天性,努力让小狼拥有和野狼一样能力的时候,眼泪依然像第一次读一样,源源不断的滚落,作者不顾生命危险獒口救小狼,小狼在作者重病时,在那个粮食极度缺少的时间里,把自己唯一的野兔存粮给了作者,那时的小狼也有四五天没吃肉了,那感人的描述多次让我心中也泛出朵朵感动的浪花,这样难能可贵的感情,又有谁能不为所动?作者生病的时候,小狼再也不与别的同伴玩耍,整日趴在窗口,不论风吹雨打,就算有一次一天都是狂风暴雨也是依旧,像他这样做的'原因,却只为每天可以在作者吃药时见她一面,狼一直是对敌人,对自己更狠,多少人说狼的无情,却不知他们把所有最真挚的感情,给予了爱自己的亲人。

  作者更是为了小狼在藏獒口中把小狼解救出来,藏獒那巨大的爪子,锋利的牙齿划破了作者的手臂,那可怕的浑身是武器的藏獒有多少人害怕着,作者也曾是其中一员,可为了狼,却什么也不顾了。这样深深的母子情,这样令人感动的人狼缘,这样饱含感情的书,有谁能不喜欢呢?

  我一向是粗心的人,但这本书,却是完好无损,如同刚买回来一样。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3

  《弯月河》这本书是我妈妈的好朋友推荐给我看的,它讲的是发生在弯月河的一个乡村故事。

  主人公桐桐从开始的校园生活,到后来和他爷爷搬到叶老爹的茶场,这期间他经历了不少有趣的故事:秦大头的`烟斗栗子、游泳、偷桃、运动会、赖小武被咬烟斗栗子大家应该都没听说过吧!其实,烟斗栗子是桐桐和他的同学为了惩罚秦大头而起的名字,事实上是秦大头用烟斗打几下额头罢了,但不要小看这烟斗,它可是铜和竹子做的,打人的话,想想就疼。

  运动会从字面上就可以理解到它的意思,虽然现在有很多学校每年都会举行运动会,像跳远、接力、短跑之类的,但不同的是,桐桐所在的学校却有陀螺比赛。书里有一个章节写的是,就在比赛前不久,转来了一个叫宝根的同学,他被同学们称为宝佬,但他可是抽陀螺的高手,他的栗木陀螺和黄麻鞭子可是绝配。而赖小武在比赛前一天却发生了事故。当天下午,大家在玩攻城游戏,赖小武故意让大家打得你死我活的,最终只剩下他和宝佬,桐桐给宝根出了个计策,就是在赖小武冲过来时,宝根立刻蹲下,给赖小武一个大大的惊喜,因为赖小武飞了出去,宝根胜利了。

  看到了吗?这两段写了大家玩游戏和老师惩罚,但和现在的学校完全不一样了,现在要是同学们犯错,老师一般只是训学生几句而已,但我没有想到还有这样的惩罚方式。而游戏呢?现在学校很少让学生在操场上用粉笔画画了,因为这样看上去很不美观。像攻城这样具有一定危险性的游戏我也是第一次听,后来在妈妈的解释下懂得了游戏规则,并且期待有一天和小伙伴们玩玩。听妈妈说,在过去的年代,自家养的牛在杀死后还能将牛筋取出来用来做弓弦,听上去奇妙又好玩。我认为,没有电子设备不算真正的苦,没有自由了才是真正的苦恼。而在《弯月河》中,人物都没有太多的约束,基本上都是很自由的,特别是小孩,除了作业就不会有那些兴趣班之类的课了,做完了作业就可以自由自在地玩耍了。

  课余时间,我花了一个月看完《弯月河》这本书,我深深地被里面有趣的故事情节吸引住了,故事里面发生的故事都离我很遥远又很新奇,那里的乡村世界是我们这些城市里出生的孩子想象不到得好玩。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4

  在一个夏季我在图书馆里找书的时候“邂逅”了一本有很多人生哲理的书—《全职高手》。

  里面的主角叫做叶修,他有一种不服输的精神,在嘉世战队逼他退役的时候他为了朋友,放弃了他最爱的游戏但他不服输,他等待着时机,从零开始练号。用自己多年的经验做出了全荣耀第一个突破60级的散人。

  他有说过一句话:“如果喜欢,就把这一切当做是荣耀,而不是炫耀。”他也是这么做的,他把荣耀这个游戏当成了伙伴因为这个游戏有他对故人的回忆。他答应过一个朋友要成为荣耀顶尖。他做到了。第十赛季的`总冠军就是他和他的队友们一起创造的奇迹—草根战队逆袭成为冠军战队。像他们的口号一样:兴欣之火可以燎原。

  里面还有一个人,他叫林敬言。一个很普通的名字,他在游戏中的职业是流氓,但是他的样子却十分彬彬有礼,第一次见他的陈果都觉得不可思议。他会在别人向他问好后对别人微笑点头。他也许没有天赋但是他会愿意去付出努力。终于他触碰到了荣耀顶峰,王杰希说过:“努力在荣耀中是最不值得炫耀的,因为每个人都很努力。”可是林敬言的天赋并没有他们那么好,但是他能成为呼啸的队长、霸图的四大天王、荣耀第一流氓。是为什么?因为他的努力。可是他也坚持不下去了,第十赛季他选择了退役时他才20多岁,对于其他职业来说很年轻的年龄,但对于职业选手来说他已经老了。

  韩文清,也是霸图的。他在联盟开始建立之初就一直打,打了十年,没有一个战队队长是十年的,没有一个选手打了十年,但他打了十年。他是霸图的精神支柱,一往无前的霸图队长。执着冠军的人。张新杰说过:“霸图的目的一直都是冠军。”为了冠军他不得不把自己首发的位置让给了后起之秀—宋奇英。他在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一定很纠结。纠结新人能不能把战队带上曾经的巅峰,能不能让霸图成为第二个王朝,他爱霸图。他把霸图当成了自己的家。

  全职中各种各样的人都在和我们讲述着对一个东西的热爱是能成为职业的全职高手这本书中饱含哲理。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5

  看了《绿野仙踪》之后真是回味无穷,回想起里面的经典片段,我仿佛有身临其境般的神奇,我很想推荐给大家。

  这本书讲了一个叫多萝茜的小女孩,她的家被龙卷风刮到了一个她不认识的地方,在哪里,他遇到了北方的女巫,女巫告诉她:“这儿叫奥兹国,去翡翠城找到奥兹就可以回家了。为了回到家乡,多萝茜踏上了去翡翠城的路。在路上,他遇到了想要获得脑子的稻草人,还有想获得一颗心的铁皮伐木工和要获的勇气的胆小的狮子。他们患难与共,终于获得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多萝茜也成功回到了家乡。

  小说最吸引人的是多萝茜救铁皮人的`情节,当时铁皮人动弹不得。多萝茜找到油,把油抹在铁皮人的每一个关节……看到这里,我忍不住要翻下一页,忍不住一口气将它读完。

  我十分喜欢这本书,它告诉我们要乐于助人,还告诉我一个人一定要有梦想,有梦想,还要想办法去实现。读了这本书,我总有个愿望,那就是能当奥兹国的统治者奥兹,这样,我就能统治奥兹国,让它变得繁荣、富有、强大,这样我就是伟大的国王了。

  我推荐大家有空看看这本书,真的很不错哟!它蕴含的道理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细心琢磨,领会其中乐于助人、勇敢的精神。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6

  大家好,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绿山墙的安妮》,我非常感动。

  绿山墙是一个地方,安妮是一个人。绿山墙里住着一对夫妇,一个叫马瑞拉,一个叫马修。

  马修和马瑞拉想要一个孩子,为的是帮助马修干活。马修和马瑞拉想要一个男孩子。但是,马修向孤儿园的园长说这件事的时候,可能是园长错了,以为他们想要一个女孩子。就转给他们一个女孩子。

  等到马修去接那个孩子的时候。到了车站,马修下了车。但是,马修一看,竟是一个女孩子。心想:这可怎么跟马瑞拉交代呢?马修看着这个女孩怪可怜的,就把那个女孩带了回家。让马瑞拉知道后,马瑞拉非常生气。马瑞拉想着,肯定是弄错了,我明明在电话里说的是想要一个男孩,来帮助马修干活的.。马瑞拉把自己想的告诉了马修。结果,不幸被安妮听到。

  安妮非常伤心。经过了许多年,马瑞拉渐渐喜欢上了安妮。让安妮留在了绿山墙。

  安妮是一个孤儿,在孤儿园里,哪能像有爸爸妈妈的孩子那么开心。多么的高兴。

  安妮,你现在有了一个家。是多么的幸福,多么快乐。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是《绿山墙的安妮》。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7

  大人们总说:“书是知识的海洋,是知识的花园;我们是海洋里的鱼,是花园里勤劳的蜜蜂。”我看过许多书,其中让我最难忘的一本书就是《笑猫日记—保姆狗的阴谋》。

  文章里有几位动物朋友:笑猫、老头儿、老老鼠、帅仔、地包天、菲娜。它们个性鲜明,如同活生生地站在我们面前一样。

  保姆狗老头狼是一只德国腊肠犬,在牧羊犬帅仔来之前它是主人的'宠儿,可帅仔来之后,一切都变了,帅仔成了主人的宠儿,老头儿被冷落了。于是老头儿便想方设法陷害帅仔,可单纯的帅仔哪里知道呀?它一次一次地被老头伤害,一次一次被好心的笑猫、老老鼠、地包天救起。坏人没有好下场:有很强嫉妒心的老头狼最终死于车祸。单纯的帅仔非常伤心,它哪儿知道,这个它最亲近的狗曾经要害死它呀。

  这本书,每当看到结局,我的鼻子都酸酸的,几滴热泪落到了书上。帅仔的单纯,令我感动;老头儿的阴狠,令我气愤;笑猫、地包天、老老鼠的好心,令我欣慰。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人一定不要有嫉妒心,这样,一颗单纯的心会变得很丑。

  我喜欢这本书,更喜欢这本书的作者—杨红缨。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8

  要说道我喜欢的一本书,那么《查理九世之失落的海底城》就是当之无愧的了。

  前一段时间,《查理九世》系列丛书“登陆”我们班。它刚一“亮相”,就风靡本班。自习课上,放眼望去,几乎人人都在看《查理九世》的某一卷。看到我的“左邻右舍”们都在看《查理九世》系列的书,我的心也痒痒了。于是,我便找同桌诸佳欣借了《查理九世》的第十二卷——失落的海底城,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这本书主要是围绕着大西洋老船长“亚瑟”的身世之迷来写的,其中也不乏亮点。当我看到亚瑟和小伙伴们一起在伸手不见五指的“百慕大幽灵船”时,我毛骨悚然;当我看到小伙伴们成功获救时,我喜逐颜开。我已经沉浸在这本书中。

  当我看到这本书最精彩的片段的时候,孙泽浩突然对我说:“把书还給我!”我才知道,这本书原来是孙泽浩的,无奈的`我只好将书还了过去。怎么办?我还能找谁借呢?以至于整节自习课,我都在:“思念”它。何伯伦借給了我这本书,我也终于把它读完了。

  读《查理九世之失落的海底城》的乐趣真是无穷无尽啊!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9

  我喜欢《知音漫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所以我特别喜欢这本书。

  书中有个女孩叫李宁,正在外面玩的时候,突然看见了一个四不像的怪物从前面走过来,李宁吓的张嘴大叫撒腿就跑,那嘴张得都要盖过她的.头了,好夸张,我看的哈哈大笑“李宁是个胆小鬼!”没想到李宁忽然停下了脚步,还说:“怪物我跟你拼了”随即转身跑了回去,她用尽全力和怪物搏斗,身上伤痕累累,但她怕怪物伤及无辜就没有放弃,过了两天两夜才打败了怪物,结果她因为失血过多也死亡了。我正为她伤心,她的同伴赶来了,用了一个能量济又把她救活了。我又开心起来,继续往后看渐渐入迷了。突然我手中的书不见了,往后面一看是妈妈,妈妈拿着书说:“我叫你吃饭,你没有听见吗?”原来妈妈叫我去吃饭,我都没听见,我还想看书,于是央求妈妈“妈妈能把书还给我吗?我真的没有听见”,妈妈坚定的说:“不行,去吃饭去”,我只好去吃饭了,我三下五除二的吃完了饭,拿起书又看了起来。

  书中的故事让我懂得了,我们不要胆小,我们要坚强,要做个勇敢的孩子。

  我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0

  前段时间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可可的特别通行证》,故事里主要讲了布丁总统举办了一次全国少儿猜奖活动,最后可可获胜,布丁总统把奖品送给了他。奖品是一张特别通行证,可可想要到哪儿去,就能去哪里。

  故事中让我印象深刻的情节是:可可从来不生病,他很想知道医生和护士是怎样对待病人的,就凭着特别通行证走进了医院。医生误以为可可是病人,将他带进了手术室准备给他做手术,后来知道抓错了人,闹出了一个大笑话。当我读到这里,我乐得捧腹大笑。

  在我看来,可可是个聪明伶俐、活泼可爱的孩子,而且他是一个解决问题的小能手。从可可身上,我想到了自己平时遇到事情会比较急躁,不够冷静,我要向可可学习,遇到问题静下心来想办法解决。

  如果我有可可的特别通行证,我想穿越到远古时代,看那些硕大无比的.恐龙。可可的通行证是虚幻的,我认为真正的通行证是我们所学的知识。多学习,多读书,掌握了知识,我们大家都能拥有像可可一样的“通行证”,去到我们想去的地方,实现我们的梦想。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1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一颗蛋的来历》,人物有狐狸福斯、兔子哈斯、猫头鹰奥利,接下来让我说一说第一章。

  仲夏到了,福斯和哈斯在花园里晒太阳,哈斯戴了一顶遮阳帽,福斯呢?晒得像一只又肥又大的龙虾,福斯就涂了一点防晒油,哇!真凉快!忽然听到奥利的声音:“嘿!福斯!嘿!福斯!”哈斯想,一定出了什么事情了,我们必须马上去看看,奥利是一只猫头鹰,正在孵他的蛋,这个蛋是叽叽寄过来的,说是奥利的蛋,箱子上还有一封信,信上说:“我们的蛋怎么样了?”叽叽和咯咯。奥利正在为这封信发愁,因为,说是奥利的蛋,为什么信上说是我们的`蛋?还写了咯咯?咯咯,又是谁呢?哈斯说:“要不我们也写信给他,说‘咯咯是谁?你想要什么?’”奥利说“哦,不!也许他是一只可怕的东西,哦不!我才不要写呢!”然后,就把他们给撵出树洞,关上了门,拉上了窗帘,关上了信箱。因为他不想再收到任何来信,福斯和哈斯继续涂着防晒霜…

  我觉得,福 斯 和哈 斯 非常单纯、热心、友好。他们和奥利的对话,我觉得非常幽默、有趣,所以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2

  我非常喜欢读书,如果你问我最喜欢哪本书,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是《哈利·波特》。

  当我第一次看《哈利·波特》时,我发现这一套书有七本,而且每一本都是那么的厚。我什么时候才能看完呢?但是当我拿起第一本开始看时,就已经被J·K罗琳笔下鲜活的人物给吸引住了。勇敢无畏的哈利,善良聪明的赫敏,幽默搞笑的罗恩,杀人不眨眼的伏地魔,还有那神奇的魔杖。

  从那时起我就多么希望上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成为一名真正的巫师啊!我幻想着在我十一岁生日那一天,有一只猫头鹰带着霍格沃茨的录取通知书来到我身边。

  当哈利带着他的猫头鹰乘坐着霍格沃茨魔法特快列车来到魔法学校时,他激动无比,我幻想着和他一样作为一年级新生去参加激动人心的分院仪式。

  分院帽会把我分到哪里呢?勇敢的格兰芬多,坚韧诚实的赫奇帕奇,智慧的`拉文克劳还是狡诈阴险的斯莱特林?

  我最喜欢的也是我最希望去的学院当然是格兰芬多了!哈利、赫敏、罗恩和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校长邓布利多都是从那里毕业的。

  可别告诉我你还没有看过《哈利·波特》。如果真没有看过,那就赶快和我一起看看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3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在我看来书就是海洋,畅游在知识的海洋里无比愉悦。2020年让最最高兴的是我看到了《我愿走遍世界每个角落》这本书。

  一天我做完作业像往常一样来到图书馆东瞧西看,似乎没有一本书让我心动,于是我随意拿起了一本书,书的名字把我吸引住了,《我愿走遍世界每个角落》,作者是赵丽宏,里面还有丰富多彩的故事。

  我读到《周庄水韵》时,仿佛也坐上了小船,在窄窄的'河道中缓缓滑行,弥补我去周庄没有做船的遗憾;还有那古墓的阴森、大漠古城高低起伏的残墟断垣、赛里木湖的蓝、神秘的玛雅人,真是太好看了!于是我把它借回家认真读,长大后我要像作者一样走遍世界每个角落。

  走出图书馆,天上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我将书揣进我的衣服,一路奔跑回家,衣服湿了,但是书一点也没有被淋湿。

  感谢《我愿走遍世界每个角落》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学习了好多好词佳句,有:瀑布、山涧、流泉,生命之水在辽阔的天地间自由自在飞舞奔泻……还有目光浑浊的人哪,你难道不向往这样的境界……

  你们快去看看这本书吧!我很喜欢它。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4

  一个小女孩,居然和怪兽成了朋友,还能听懂动物们的语言,他们之间发生了很多神奇的故事,这就是《故宫里的大怪兽》。

  书里有一个充满好奇心的小女孩,叫李小雨,有一天她在建福宫花园里捡到了一只洞光宝石耳环,只要把耳环对着太阳,就能够看到天上的神仙,而且,只要带着它,就可以跟怪兽对话,还能听懂动物的语言。自从有了洞光宝石耳环,李小雨身边神奇的事就不断发生,比如她和杨永乐一起去偷菊花仙子酿的菊花酒,一起参加嫦娥、玉兔等神仙们的聚会,她还去过黄鼠狼开的餐厅吃饭。

  这些神奇的事让李小雨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在故宫里她再也感觉不到孤单了。因为,野猫梨花、怪兽斗牛、狎鱼、天马、行什、海马等都成了她的好朋友。她跟吻兽一起学游泳,每天给野猫们喂猫罐头。我很羡慕书里的李小雨,我也想拥有一对像李小雨那样的洞光宝石耳环,这样我就可以看见天上神仙们的动态,和动物对话。

  《故宫里的大怪兽》不仅故事新奇有意思,还能教给我们许多知识。看完这套书,我也想去故宫里转转,尤其是建福宫花园,书里面说,建福宫花园里有许多金桂树,散发着淡淡香气,特别漂亮。而且,我也想看看能不能捡到神奇的洞光宝石耳环。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5

  每一个人的心里都有自己喜欢的书,比如:《海底两万里》、《秘密花园》、《稻草人》、《老人与海》、《男生贾里全传》、《小鬼鲁智胜》、《女生贾梅全传》、《属于少年刘格诗的自白》、《小丫林晓梅》、《逃逃》……

  而我最喜欢的是《昆虫记》,写他的作者是法国的法布尔,他是法国著名的博学家,昆虫学家,科普作家。他被现代荣誉“现代昆虫学之父”。译者是“纪江红”。把不明一共写了二百二十多篇昆虫文章,又将它们和为十卷巨著《昆虫记》。

  他的内容有多产的母亲、童年回忆、大自然的歌声、论祖传、昆虫杀手——蜜蜂丶狡猾的寄生虫、古老的家族、黑布甲、流浪者、默默无闻的绿头苍蝇、菜豆的天敌、泥水匠蜂、攀高的秘密……

  其中我我最喜欢的一篇是“最残忍的爱情”。他主要讲的是凶猛的'雌螳螂和可怜无比的雄螳螂。雌螳螂吃了自己爱人就是雄螳螂,这是我愤怒无比,正如裴多菲所说的:“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你们喜欢这本书吗?你们有感兴趣的可以看一下他哟!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6

  今天,杨老师给我们班每一个同学分了一本她亲自编的书叫《耄耋教授、奇葩学生》。还给每一本书里都签了她的名字,我的心里不由产生一种从未有过的美滋滋的感觉。

  当天晚上,我打开目录,居然看到了《赵家牌楼》,我连忙翻到《赵家牌楼》,这篇是赵邦良老先生写的。我问妈妈:“赵邦良老老爷爷是赵家村的吗?”妈妈说:“是啊!以前我们住老房子的时候,他就住在我们家隔壁。”我高兴得乐开了花。《赵家牌楼》是从最底下开始介绍的。基层是元宝托盘式的,“荷叶裹脚”,第二层是四根盘龙石柱,每根重约五吨,除了栓档外,还雕刻着两位神仙,是手拿神刷的神仙和肩背宝剑的吕洞宾。中间一块像似“十洞节”,两边是仙鹤、先鹿、凤凰等石条。寓意为:健康长寿、十全十美”。最壮观的是旁边两只石狮子,据说这原是《封神榜》的姜太公姜尚的坐骑,叫“四不象”。

  我连忙抱着书向牌楼跑去,牌楼上的石雕跟书里写得一模一样,我跟妈妈说:“明天带我去赵爷爷的家里,我可是要他的签名的.!”妈妈说:“好的、好的!”

  我喜欢这本书,它不光会让我增长知识,还无比的自豪感,因为它写的故事里就有我们赵家村呢!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7

  一本你喜爱的书就像一顿美餐一样吸引着你,一本你喜爱的书又像温馨的家一样温暖着你。有一本书我爱不释手——《小故事,大道理》。

  这本书是爸爸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所以使我更加喜爱它。这本书教给我们要勤奋、勇敢、坚强、自信,还要乐观、细心、果断、上进。总之,这是一本知识面特别广泛的书。这本书让我大开眼界,使我在知识的王国里,尽情的遨游。

  其中,有一个故事使我受益匪浅。那个故事讲得是一个女歌手第一次登台演出,她害怕忘词,很紧张。这时走来了一个前辈给她一张纸条,告诉她这里面有歌词,她这才信心满满地上了台。她发挥很好,等她下台后感谢前辈时。前辈却告诉她这是一张空白的纸,是这个女歌手的.自信,让她获得了成功。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了不要因为一丝的困难而退缩,要自信,只有自信,才能让你迈向成功的第一步。

  这就是我喜爱的一本书。它是一本妙趣横生的故事书,一本行之有效的方法书,一本事半功倍的训练书,一本受益终生的成长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8

  书是广阔无垠的大海,任我们在海洋里遨游;书是山峰上的彩旗,引领我们向更高的山峰攀登;书是一只五彩的蜡笔,任我们谱写人生。我最喜欢的书还要数《没有伞的'孩子,必须努力奔跑》。

  这本书是一本使人知道学习和独立重要性的书,是妈妈送给我的。因为那时我不知道学习和独立的重要性,天天抱着手机玩。

  这本书里有许许多多大学毕业后的学生,总是在父母的荫庇下长大,不能独立,导致大学毕业后不能找到工作,而一小部分大学生的父母,在他们小的时候就培养他们各方面的能力,使他们能在大学毕业后顺利找到工作。

  我读完这本书,闭上眼睛想了一些事。家人把我视为掌上明珠,从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没有受过什么磨难。可是,如果我要是一直被家人这样宠着,大学毕业后那会怎么样?和大部分毕业生一样变成无业游民吗?不,我一定要像风雪中坚贞不屈的小草,不要做温室里的玫瑰,虽然好看,但经不起任何雨打风吹。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因为它让我懂得了独立的重要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9

  英国作家笛福的经典小说《鲁滨孙漂流记》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不满于安逸舒适生活的鲁滨孙,怀揣着梦想毅然离家出海航行。途中一场大风暴将他的船打翻了,海浪把鲁滨孙推到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在岛上,鲁滨孙为了生存,尝试着盖房子,学习打猎、种谷子,摸索着做桌椅、做陶器……就这样,他在荒岛上度过了整整28年的孤独时光。

  鲁滨孙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和不畏困难的精神让我十分敬佩。记得他说过这样一段话:“幸亏善良的上帝存心保佑,让那艘船神奇地搁浅在离岸比较近的地方,使我不但可以登上船去,而且还可以把我拿的东西从船上带到岸上,用来缓解我的生活困难,并且使生活舒适一些。没有这些幸运的遭遇,我就没有防身的武器,或者说没有猎取野兽作为食物的'火药和子弹。”在孤岛上他身陷险境,却依然坚韧的活着,在悲惨的遭遇中,他不断地寻找快乐,发现美丽。

  人生中到处都充满了困难与险阻,我想,只要我们抱着乐观积极的态度,勇敢地去面对困难与险阻,每一个人都是生活中的成功者。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30

  我们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有些人喜欢看历史系列的如《三国演义》;有些人喜欢了解科学系列的如《万物论》;还有一些喜欢并爱上了中国诗词如苏轼的《水调歌头》、李白的.《将进酒》等等。而我却独独喜欢一本叫《绿山墙的安妮》!

  我喜欢这本书有两个原因:一是这本书的作者是加拿大女作家露西·莫德·蒙哥马利。此书的作者是我文学偶像,此书写于1904年,和现在我的生活好久远,但是依然被多个国家翻译传阅至今,看见大家对她写出的作品无比的喜欢!还有就是由国内著名作家董宏猷,湖北武汉人,给该书作序。二是本书故事情节紧扣特别吸引我,它讲述了纯真善良、热爱生活的女主人公小安妮,自幼失去父母,11岁时被绿山墙的马修和玛丽拉兄妹领养,但她个性鲜明,富于幻想,而且自尊自强,凭借自己的刻苦勤奋,不但得到领养人的喜爱,也赢得老师和同学的关心和友谊。我喜欢安妮为了她的养母因有养育之恩,所以安妮放弃了读大学的梦想留下照顾马瑞拉,好可惜啊!最终安妮励志要当一名好教师!有时候把书合上书中的故事情节还历历在目,这本书对我来说意义重大,在此我也邀请你看看这本《绿山墙的安妮》!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31

  书是带我们走进智慧大门的一把金钥匙;书是带我们去遨游知识海洋的潜水艇;书是带我们飞向天堂之门的一道彩虹;书是人们精神的食粮;书是人们进步的阶梯;书是书上的'红苹果。我向大家推荐一本我最喜欢的好书,装在口袋里的爸爸系列之愿望星。

  这本书讲的是一位叫杨歌的小学生,在校园恶霸三人组手中救下了一只癞蛤蟆,癞蛤蟆变成了一位漂亮的小女巫。小女巫送给杨歌了五颗愿望星,每颗愿望星都可以许一次愿。他许的愿望只能保持一天。他的第一个愿望是变成一名超人,在傍晚时,被困在了一座高塔的塔顶,因为一天的时间到了,他没有超能力了。最后被直升机救了下来。他的第二个愿望是拥有数不尽的钱财,过了一会儿钱从他的小猪储钱罐向外冒,冒得院子里全是钱,他去打电话给110,110很快就来了,把院子围了起来,太阳下山后,钱就消失了。他的第三个愿望是变成大明星。中午,有一位企业家花了一千万美元让女儿和他一起吃饭。在傍晚所有的一切又都消失了。

  这就是我喜欢的书中的其中一本,希望你们也能喜欢。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32

  在这个多姿多彩的世界里,有许多我喜欢的书。有《快乐》、《读者》、《昆虫记》……但我最喜欢的书还是《意林》。

  《意林》这本书生动、有趣、可爱。当你翻看第一页,首先映入眼帘的先是一首别有风趣的诗歌,接着就是一篇篇精彩有趣的文章,有令你感动不已的天使之城,还有令你哈哈大笑的霹雳漫游堂……

  这里的每篇文章几乎都含蕴着深刻的道理,就比如说那一篇名叫《永远不涨价》的文章吧。主要写了:“我”有一天要过河去一个小镇旅行,摆渡的`管大爷说过河只要五分钱。“我”不知道为什么过河只收那么少钱,后来从管大爷口中得知:管大爷的父亲在一次洪灾中用船救过很多人。

  从此,村民就把管父子当作了自己人。管父亲临终前叮嘱他,摆渡五分钱一趟,这价永远不能提。就因这,村民们对管大爷买东西从来都很便宜,物价也永远都不提!这篇文章告诉了我们:不灭的灯照亮路途,感恩的心照亮人生。

  《意林》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杂志,培养了我们千千万万的读者。著名作家刘心武吟得好:“页页花木盛,期期小森林。闲来常作伴,意蕴可涤心。”我喜欢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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