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4-12-25 15:50:06 我要投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推荐4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推荐45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

  我家的书已把书柜摆满了,在这许许多多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书还是《母豺火烧云》。

  在一个叫大肚佛窟的洞里,生活着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里面住着母豺火烧云和它的两个孩子。

  有一天,一只母狼带着两只小狼来到了这里,狼和豺是水火不容的天敌,但狼力量比豺大,那只母狼凶狠地咬死了火烧云的孩子,还逼着火烧云离开那里。就在火烧云垂头丧气要离开时,它看见了被捕兽夹夹住的那只母狼,它兴高采烈地咬死了一只小狼,把另一只小狼带回了大肚佛窟的洞里,准备在自己饿的时候吃。但在夏季,食物很多,它的肚子一直不饿,到了冬季,肚子饿的时候,就想吃了小狼。但每当准备吃的时候,一股母爱涌上心头,就一直没有吃它。而且火烧云为了它,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去偷鸡吃,还放弃了自己十全十美的男友。那只小狼渐渐长大,但还是不忘母恩,一直给火烧云送吃的。有一次小狼去偷食物时,被一只猪发现了,就被那只猪追着,最后它咬死了那只追它的猪,它也渐渐虚弱了。

  读完了这本书让我知道这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母女,如果你想知道它们的故事吗?那就快买一本读一读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

  我的书柜中有许多书,有文学书、科普书、漫画书、作文书等。我最喜欢的还是这本《儿童太空百科全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DK公司,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为这本书提供了最新的图像资料。它的封面上有太空中的八大行星。

  当你翻开这本配有精美插图的百科全书,你将会了解到火箭和望远镜是如何工作的,航天员在太空工作和生活的状况,这本书能够帮助你揭开太空边缘的神秘面纱。你将会从我们这颗蓝色的小星球飞往其他神秘的星球,那里可能有有毒的大气、隐藏的海洋和巨大的.火山。

  通过阅读这本书,使我了解了我们所生活的地球。地球是一颗独一无二、无比神奇的星球。它是八大行星中距离太阳第三远的行星,也是目前已知的唯一一颗适合生命繁衍的星球。地球表面拥有丰足的液态水和氧气。厚厚的大气层可以使地球表面免遭辐射和陨石的伤害,强磁场则使我们免遭来自太阳的有害粒子流的伤害。

  读这本书时,我有一种体验穿越空间和时间,享受奇妙太空旅行的感觉。

  喜欢在夜晚遥望星空,对宇宙充满着好奇心的小朋友们,快来阅读这本《儿童太空百科全书》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3

  高尔基爷爷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不仅能使我开阔眼界,也能让我收获知识,一本好书需要一遍一遍的去读,就能明白其中的道理。

  我也读过很多书有“格林童话、好习惯的养成、365天读故事”等等。其中我最爱看的一本是《米小圈上学记》这本书。米小圈用日记的方式来记录每天的趣事,其中有个故事最吸引我,说的`是——我们去野餐吧。铁头和米小圈是幼儿园的好朋友,可上学他们就分开了。这次野餐又让他们聚到了一起,他们见面高兴极了,在一起做游戏,他们甚至幻想能调到一个学校。过了一阵子,这个奇怪的幻想真的变成了现实,铁头米小圈真的在一起了,他们彼此太兴奋了。

  通过这个故事我知道了好朋友在一起的时间彼此要懂得友谊的珍贵,互相帮助,互相友爱,共同进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4

  读书,启人心志,积淀学养;读书,扩充知识,学会思考;读书,身心愉悦,伴我一生。

  有一本书是我的最爱,我把它当作“宝贝”一样。这本书就是《呼兰河传》。

  《呼兰河传》是我在四年级时遇到的,那天,妈妈带我去图书馆看书,就在文学书架上我找到了这本书。

  读书时,我有一个习惯,喜欢有作者的先序或者介绍,这样我就会充分地理解到作者是带着什么心情来写的文章。

  当时,我看完先序以后,立刻把这本书从书架上拿下来,席地而坐,开始专心地读起这本书。正在我读得津津有味时,妈妈却跟我说:“小彤,我们回家吧!我帮你买这本书回家读!”我似乎并没有听到妈妈的话,而是一直沉浸在书的海洋里,与作者一起开心,伤心……直到读完这一章,才起身跟妈妈回家。

  回到家,我从柜子里拿出了便利条,贴在每个章节的后面,并用荧光笔在上面画出了好词好段,在上面写下自己的感悟,以及对文章的`一些评价和观点。

  一本好书,让我迷上了读书;一本好书,让我知道世界很大;一本好书,伴我不断长大的每一天!

  “腹有诗书气自华。”只有读书才会让我们更充实;只有读书才会体现出我们的人生价值;只有读书,才会让我们变得更好!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5

  我读过很多书,其中《怪老头儿》这本书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刻,书里的故事也使我最难忘。

  为什么要说是怪老头呢?因为老头儿总是会做出一些怪事,比如:房子可以像纸一样叠起来,鸟可以放进入的肚子里捉虫吃,在普通的大河里能钓到带鱼,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鸟可以在人的肚子里捉虫。

  那是一个早晨,赵新新的肚子又开始疼起来,他无可奈何只能请求怪老头儿帮忙,接着怪老头儿把鸟笼里的一只鸟一下子塞进了赵新新的'肚子里,赵新新吓得想赶紧逃跑,可怪老头儿却一把拽住他,说:“先别着急跑呀!小鸟可是要每天喂食的,每天吃下去一两颗生米粒喂它。”老头儿还没说完,赵新新就吓得赶紧挣脱了他的手,头也不回的逃走了。过了几天,他发现肚子真的不疼了,他跑到怪老头住的地方,可不知道老头去哪里了。没办法,他只得这样上小学去了,不知道是不是小鸟吃饱了高兴,竟然在课堂上溜溜的唱歌,让他脸丢尽了。

  你们说怪老头儿怪不怪?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怪事还有很多呢!我喜欢这本书,你们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6

  书籍进步的阶梯,让我懂得许多的知识。书籍是一丝阳光带给我温暖。而山海经这本书让我感动,让我沉醉,让我着迷,因此我喜爱它。

  《山海经》分为《山经》和《海经》,记载了许多我们耳熟能详的神话。这其中有女娲补天,精卫填海,后羿射日,嫦娥奔月,最令我着迷的就是《大禹治水》了。大禹的爸爸鲧生前未帮人们治好水于是在他死后,他生了一个儿子叫做大禹。大禹知道他爸爸是用堵的办法,但是行不通,于是他想我用疏导的办法吧。他找来几个人说我爸爸堵的方法行不通我们就用疏导的方法,把水引到干旱的地方,说干就干。有一次大禹经过家门前时跟他一起干活的人问他说,您到家了,进去看看吧。大禹摇摇头说,不,我这次不进去了。第二次经过家门时说,您进去看看吧,家人都想您了。大禹摇摇头说,不回去了,走吧。第三次那个人又说这次已经是第三次了,您真的还不回去看看吗?大禹说我不治好这场洪水我是坚决不会回家的。这就是现在常常说的三过家门而不入。通过读《山海经》我们要学习盘古那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我们要学习精卫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我们也要学习大禹的奉献的精神。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7

  妈妈给我买了成百上千的书。而在这么多书中,我最喜欢《楚汉英杰》这本书了。

  这本书的封面真是搞笑得不能再搞笑了。封面上画的是刘邦和项羽正在下棋,正当项羽就要赢了时,韩信一不小心砍断了棋盘,气得项羽火冒三丈。看到这样的场面笑得我肚子都疼了。

  书上讲的是刘邦和项羽以前是好朋友,但是因为争夺帝位,一场楚汉争霸,就此爆发了。在多次战斗中,刘邦都输给了项羽,而在最后一次比拼中,刘邦因为韩信设下了“十面埋伏”,包抄了项羽。最后项羽被逼到河岸边,自刎乌江。

  韩信帮助刘邦称霸天下,建立了汉朝,而他也成为了汉朝有名的军事家。

  书能帮助我们增长知识,还能帮我们创造美好的未来。因为“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8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让我们开拓眼界,增涨知识,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

  有一本书我非常喜欢,书的名字是《少年特战队——特种兵大赛》。这本书主要讲了少年特战队被派去参加国际特种兵大赛,他们经过地狱式训练最终来到赛场。主要人物有张小福、火驴、硬盘、柱子、大龙。他们虽然比别人小但是他们以优异的成绩取得冠军,让嘲笑他们的外国大兵输得心服口服,对他们刮目相看。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张小福,因为他很聪明,也是少年特战队的队长。他带领队员们经历了重重困难最终捧起胜利的.奖杯,戴上属于他们的奖牌时,我非常自豪。这本书故事非常精彩,读完这一章还想读下一章,迫不及待的想一口气读完,里面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着我。里面的人物坚强,勇敢,意志力非常坚强,为了达到目标,竭尽全力的去完成。他们的这种精神非常值得我去学习,任何事情,只要树立了目标,就朝着这个目标努力,拼进全力,不管结果如何,只要我们拼过了,努力了,就不会后悔。

  是书,给予了我快乐;是书,教给我做人的道理;是书,赋予我丰富的知识;是书,为我前进的道路上点亮了一盏明灯。让我们一起读书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9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精神食粮。有了书籍人才会进步,才会发展。我看过许多好书,可我最喜欢的却是《巴黎圣母院》。

  这本书是法国作家雨果的著作,主要讲了圣母院的主人克洛德收养了一个弃婴,这个弃婴长的.奇丑,但心地善良。克洛德给他取名卡西莫多,并将他抚养长大。某一天,克洛德对一个吉普赛少女一见钟情,但得不到她的心。克洛德便用教会的力量把少女送上了绞刑架,卡西莫多知道后,冒着生命危险救出了少女,可克洛德依旧不死心,当他准备再次加害于少女埃斯梅拉达时,却被卡西莫多从钟楼上推下,当卡西莫多知道自己的救命恩人的心肠如此歹毒时,心里百感交集,但最终还是将克洛德推下钟楼,自己也以死谢罪。

  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真切地体会到了人性的真善美。主人公一个相貌堂堂,却心肠恶毒,一个丑陋不堪却心地善良。他们的命运各不相同,有着不同的结局,这全在自己的所作所为当中呈现了出来。这位“法兰西的莎士比亚”让我钦佩,因为他将人性在书中表达的淋漓尽致,读者读完后荡气回肠,久久回味。

  “书犹药也,善读者可以医愚”。这句名言也是告诉我们多读书就一定会有收获,一定会成长,一定会更加聪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0

  人生成长路上总离不开书的陪伴,每读一本书我们的知识更丰富,我最喜欢的是《西游记》。

  西游记主要讲的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僧、唐僧师徒四人。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了真经修成正果。脱胎换骨,各司其职,共享其乐。

  我很喜欢这种拥有大胆的艺术想象力的'书籍,对四位主角都深有研究。孙悟空身为大师兄,性格刚开始放荡不羁神通广大,后经历磨难,一心保护唐僧,功劳最大。猪八戒二师兄好吃懒做,却又在关键时候与大师兄团结一心,为保护唐僧做出很大贡献。沙僧三师兄任劳任怨,老实忠诚,没有太大本领,总是默默无闻走在最后。唐僧是师傅慈悲为怀,有时却不太明是非,常常被别人抓去,幸好有徒弟相救。

  他们师徒四人,取长补短,互相扶持,经历了不少危险,几次想放弃都挺了过来,每次战争反而让他们更加厉害,团结一心。我觉得这就像我们的人生,每一次的挫折都使我们成长,那些妖怪就像人生的过客,告诫我们,留下回忆和启示。如果不向失败低头勇往直前,就会和唐僧他们修成了正果一样,拥有更加美好的人生。

  不经历风雨,哪能见彩虹!如果当初孙悟空一个筋斗云去西天,定取不到真经。

  我喜欢这本书,更要铭记这本书带给我对人生的启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1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我不想不想长大》,因为这本书改变了我对阅读的.喜爱之情。让我爱上了阅读和写作。

  我刚刚入学时,觉得读书一点儿也不有趣,只是用嘴巴读一读,用笔写写字就好了。当我拿着一本语文书,坐在自家的课桌前,用嘴巴咿咿呀呀的读着。我的嘴巴读着课文,眼睛看着蓝天,心里想着天空中的风筝能飞多高;能飞多远;能飞多久......

  一转眼,我就升上了六年级,我们的班主任应老师提议让我们写读书笔记。就是因为这个提议,我就多找课外书看,让我爱上了阅读和写作。我每天都会写一页读书笔记,一天写一页,一页里就有好词好句和好段,有时候我还会写读后感。看完一本书,接着看另外一本书。多摘抄读书笔记,让我明白了写作时需要用修辞手法,需要用什么样子的句型。

  记得有一次,我在和我的表妹刘惠锦一起看书,她有字不认识,便来问我。我先看了看,便回答说:“这个字读龚。”“哦,我知道了表姐。”

  通过这本《我不想不想长大》,我发现读书其实很有趣,只是我没发现而已!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2

  书籍是我们的精神食粮,给我们力量,而《山海经》这本书却让我懂得许多知识。因此我更欣赏它。

  《山海经》分为《山经》和《海经》,记载了许多我们耳熟能详的神话,有《盘古开天辟地》,有《女娲造人》,有《精卫填海》……这其中,最令我着迷的莫过于《大禹治水》了。人间洪水泛滥,天上却没有神仙同情,只有一位善良的`神——鲧,想要帮助人类,不幸被天帝发现便处死。这时,禹诞生了,他接替了父亲的任务,继续治水。他总结了父亲的经验,不再用堵的方法,而是用疏通的方法来治,在治的过程中,他曾经三过家门而不入,儿子长大了都不知道爸爸是谁,禹最后终于治水成功。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坚持不懈,我们在学习中也是一样,遇到困难不退缩,只要持之以恒,就一定能够成功。

  通过读《山海经》,我们要学习盘古那种无私奉献精神;我们要学习刑天那种反抗的精神;我们要学习精卫那种积极的精神。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3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书是《昆虫记》,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

  《昆虫记》封面上不仅有蝴蝶、七星瓢虫,还有一些花草树木。

  通过这本书我还知道了,蛹化成蝴蝶需要两个多星期。从毛毛虫化成蝴蝶时,毛毛虫还要做一个小房子,名叫“茧”。

  《昆虫记》非常有意思。它讲了很多种动物的习性,外形。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七星瓢虫。它向我介绍了只有七星瓢虫没有毒性,一星瓢虫毒性最大。我第一次知道,竟然还有二十四星瓢虫呢!

  有一次,我跟邻居家的小朋友说世界上还有二十四星瓢虫呢,可他们都不信,说我吹牛。于是,我回家找出了《昆虫记》证明给他们看,他们还说我聪明呢。

  读书能让我的知识面变得更广,通过读其它的书我还学会了很多名人名言,如:“读书百遍,其义自见”;“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所以我要多读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神秘岛》,它的内容一波三折,总是让我爱不释手。

  书里的人物都各有自己的特长,自以为很厉害,不团结一致,还经常为一些小事而打架斗嘴,谁也不肯让步。俗话说的`好:“退一步,海阔天空。”到最后才知道要团结,这样才能生存下去。

  这本书让我知道要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不与同学斤斤计较,要有一种先人后己的宽大胸襟。

  阅读给我带来了很多乐趣,正如《训学斋规》中说:“读书,始读,未知有疑;其次则渐渐有疑;中则节节有疑。”让我越读越有趣,让我不禁微微一笑,满心的喜悦,越看越起劲。

  阅读给我带来了巨大的变化,原来一、二年级的我一点也不爱看有字的书,整天就喜欢看有趣的漫画书,一边看一边嘻嘻哈哈笑个不停,到现在经过两年多的改变,我已经喜欢上了看书,特别是一些历史书和冒险小说,让我喜欢得不得了。

  阅读是快乐的,“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让我们都爱上看书这件美好的事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5

  在一个宁静的傍晚,我打开灯,走进书房,找起书来。突然,一本名叫《小飞侠彼得·潘》的书映入眼帘,我被这本书深深的吸引住了,立刻拿出来,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

  在这一本书中,彼得·潘最讨人喜爱,他是一个快乐的.男孩,长着一口白白的乳牙,并且,让人最羡慕的是他有一个小精灵,名字叫叮当铃。因为叮当铃身体很小,所以在一段时间内只能容纳一点点感情,因此她对彼得·潘很好。小精灵还经常发出“叮铃”“叮铃”的声音,十分好听,可惜的是,她说话一点不好听,不优雅。彼得·潘让人羡慕的不止这些,他还会飞呢,他的手上经常沾着一些精灵粉,那粉只要吹到身上,就会飞。彼得·潘的飞行技术可不是一般的好,他有时竟然飞到海面上,去抓那些鲨鱼,不过等他玩了一会儿后,就不会玩了,有时他还把刚做的事情忘了,记性好差呀!彼得·潘不但会飞有小精灵还长不大哩,彼得最讨厌长大了。

  彼得最美的性格就是必须对别人公平,别人对自己不公平没有关系,但自己一定要对别人公平,否则会十分后悔。故事中有这样一个情节,正是讲的这一点。岛上有一群海盗,他们自然也有一个老大,但他们的老大只有一个胳膊,另一个胳膊是一个铁钩,十分锋利。这个岛上的海盗都是十分凶残的,不是那么温柔。不过他们都十分喜欢给自己的武器取一个优雅的名字。有一次,彼得和海盗头遇见了。他们在水中爬上水边的木板,彼得先爬了上去,踢了他一脚,后来,彼得才发现海盗头在下面没有上来,于是,又把他拉了上来,可海盗去趁机用铁钩抓了一下彼得,但彼得从不记仇。

  有多少人能像彼得这样呢?我们应该像彼得一样,人人平等。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6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鲁滨逊漂流记》我这个人,最喜欢看书,什么《中华上下五千年》、《史记》、《头脑体操》……我都读过,这些书各有千秋,令人回味无穷,虽每本书都有自己独特的魅力,但我最爱看的还是《鲁滨逊漂流记》。

  这本书讲述了鲁滨逊被凶浪冲到了一个荒岛上,这里荒无人烟,树木稀少,可想而知,在这个岛上,起初只有他一个人,在这儿,一切衣食住行必须都有他自己来负责,但是,也遇到了许多困惑,因为岛上没有小麦,大米等各种五谷杂粮,他只好先播种,来浇灌土地,吃一些山羊肉撑下去,因为播种的不是时候,这些珍贵的种子浪费了一半;他在乡间的别墅特别雄伟壮观,可是却耗了他两年的时间;因为没有煮肉的锅子,他一直吃烤羊肉,最后去调和泥土,做成了几个煮肉的锅子;当他生病的时候,岛上没有医生,他就喝了一点泡了烟叶的酒,好好地休息了几天,病才好了大半......鲁滨逊如此坚强,在恶劣的环境下仍然不屈不挠,难道这不值得我们学习吗?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让我体会到了努力奋斗的精神,我们用鲁滨逊的经历来与我们比较一下,我们求知的开始,都由父母来资助,成功只需付出相应的努力即可,而鲁滨逊呢,开始都需要有自己来努力,奋斗,然后再付出更多的努力,来获取成功,如果说我们付出的努力是多的,那鲁滨逊付出的努力使更多的!如果说我们的成功的路程是困难的,那鲁滨逊的成功道路则是艰难的!如果我们付出的.努力和获取的成功的比例是一等一,那鲁滨逊付出的努力和获取的成功的比例是一等二!

  鲁滨逊在恶劣的环境下也能生存,是因为他有厄运打不垮的信念和不屈不挠的意志,鲁滨逊的故事已经渐渐传开,它不正激励我们少年勇往直前,不怕艰苦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7

  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我会沉迷于细菌世界不可自拔。这源于高士其爷爷写的《细菌世界历险记》。书中,他用风趣幽默的语言,向我们展现了细菌的形态特征、衣食住行、生活习性,以及对人类的影响。

  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菌儿”的细菌,它时而温和,时而淘气,时而傲慢。书中,它缓缓地讲述了心中所有的秘密。菌儿的秘密有很多,令我最好奇的'是,细菌究竟有多小呢?跟灰尘相比,细菌比灰尘小多少呢?细菌都是有害的吗?

  “真的,我比苍蝇的眼睛还小1000倍,比顶小的一粒灰尘还轻100倍哩。”读到这儿,我不得不惊叹,细菌是那么小,那么轻。

  在我的已有认知中,一直认为细菌都是有害的,它会对环境和动物产生危害,也会使人生病甚至死亡。读完这本书之后,我才了解到,很多细菌都是有益的。比如书中提到的酵母菌,它可以用来酿酒、酿酱油。我们喜欢喝的酸奶,也是乳酸菌的功劳。此外,乳酸菌还可以帮助我们肠道消化和提升免疫力呢!有益的细菌还有很多很多,等待着我们去探究。

  细菌中,还有一个特别的家族,叫土壤细菌。我从这些渺小的土壤细菌身上,看到了它的特点——团结。土壤中,每一个细菌都是微乎其微的,但每克土壤就含有300万至2亿个细菌,正是数量如此庞大的细菌团结在一起,辛勤地工作,让岩石变成了肥沃的土壤,才有了地球的繁荣。我也从中领会到了深刻的道理:无论个体多么渺小,只要团结在一起,都能让自己的一份力量变得有价值。

  细菌的世界可真奇妙啊!原来,细菌其实没有那么可怕,它也有可爱、善良的一面。我们应该怎样正确看待细菌、运用细菌,真是值得我们好好探索。

  我也想变成一个细菌,在这个奇妙的世界里,体味不一样的人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8

  以前我觉得狼凶残,可自从我看了《狼王梦》这本书以后,却改变了对狼的认识。

  书中的主人公紫岚在暴雨中产下了五个狼崽。一只母狼崽,四只公狼崽。不幸的是,一只小公狼在紫岚的粗心下死去了,让紫岚很伤心。她一直有个宏伟的.愿望,就是把自己的幼崽培养成狼王,而这也正是紫岚死去的丈夫黑桑的心愿。可在现实中,她一次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自己也年迈了。到最后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紫岚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与一只先前想吃掉自己儿子,现在又想伤害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了。看到这里,我心中不由升腾起对紫岚的敬佩之情。

  紫岚身上的母爱,让我心生敬意!她为了保护孩子,不惜一切代价,甚至是生命。这是天下所有父母的共性。在父母的眼中孩子就是希望,都希望我们能成龙成凤。我的父母也是这样,在学习上严厉地对待我,希望我能好好学习,长大成为有用的人。有的时候,我会觉得父母不近人情,会想父母是不是不爱我们了,可实际上他们只是把爱藏得更深了。父母对我们的严厉,是因为他们对我们给予厚望。我们要是受人欺负,妈妈总是第一个站出来的。

  紫岚是那么勇敢,那么坚强。明明知道与金雕战斗很危险,还是勇敢地去面对。我觉得每一个人都应该像紫岚这样,遇到困难时,不要退缩,要学会去面对,这样才能化险为夷;遇到挫折的时候,不能灰心,要学会坚强;不要对生活绝望,只有你去冲破它,才能成为生活的强者。

  动物的世界真是奇妙,它拥有人的情感,人的灵魂。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9

  前阵子爸爸给了我一本书,他说让我好好读,我会受益匪浅,于是没事我就看看,这一看,从此我便被这本书深深吸引住了,这本书就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保尔·柯察金,是以他的生活经历为线索,展现了从1915年到1930年前后苏俄广阔的历史画面和人民的艰苦卓绝的斗争,塑造了保尔·柯察金这一无产阶级英雄形象。他当过童工,从小就在社会最底层饱受折磨和侮辱。后来在朱赫来的影响下,逐步走上革命道路。其后他经历了一系列的人生挑战,半无论是战场上的搏杀、感情上的波折、还是疾病的折磨,都没能使他倒下,反而是他更坚强,从不向命运屈服,而是克服困难。

  他的'这些精神都让我佩服,但更让我为之震撼的是他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时从没想过放弃生命,而是用它那顽强的毅志开始了文学创作,最后获得了成功。

  我遨游在保尔的精神世界里,不觉受到一种激励。保尔以自己热爱生活、坚韧不拔的人格魅力,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人生哲理:人是要有精神的。

  人作为灵魂与肉体的合体,固然离不开物质这一基础。如果一个人连生存的可能都没有,别的一切也就无从谈起。物质可以让你的衣食住行得到满足,但不能满足精神上的愉悦。在现在,有些人在穷时拼命地追求金钱,而满足后却又觉得“真没意思”,除了钱什么也没有。但精神对于人的作用却与物质完全不同,他不是让你吃饱穿暖,而是指引人生前进的方向;它能使人们在紧张中不知疲倦,在逆境中有奋起的勇气,在绝望中产生新的希望。

  这本书真切的让我感受到今天的好日子来的是多麽不容易,作为年轻的一代我们一定要把握现在,用坚强面对未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0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的魔幻小说《哈利·波特》,讲述的是关于魔法的故事。

  书中的主人公哈利·波特进入魔法学校,在里面学了许多魔法,成为了一个优秀的魔法师,而且又交了两个朋友,帮助他,教会他做很多事。他们都是善良勇敢的魔法师,这本书风靡全世界。

  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它是一本非常优秀的'图书,不但有趣还很有意义。其中教给了我们很多道理:珍惜友谊、勇敢面对困难……在哈利·波特身上体现出来的那些精神,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例如:哈利·波特在表亲家被欺凌,可是他始终忍受,十多年来,从来没有人为他过过生日,在十一岁生日时,信使猫头鹰带来了一封神秘的信“邀请哈利去魔法学校就读。”

  哈利·波特学会了很多种魔法,最后打败了强大的伏地魔,这都是他凭勇气、信念、毅力、坚持和努力获得的成功,其实,这不也是我们要学习的吗?

  学习何尝不是一个个魔法,公式、口诀、成语等等,你手中的笔就是一根魔法杖,为你破解一道道难题。

  看过这本书后,我想到了一些儿童文学,有些人喜欢,有些人不喜欢,但都没有《哈利·波特》这么受欢迎。这本书主人公哈利塑造的很成功,成了人们心目中的英雄,他勇敢、机智,还有重重悬念以及魔法,孩子们从哈利的身上看到了许多宝贵的品质,而古板的书籍,只是枯燥的说教,不注重娱乐,自然读起来索然无味了。

  所以,我也希望中国文坛多创作一些适合孩子看的书籍,让孩子们读好书,让我们不会“只为读书而读书……”这些都是我看《哈利·波特》后想到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1

  这本书在文学史里叱咤风云,一说出来众所周知。想必大家都猜到了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

  《水浒传》以洪太尉请张天师时放出了一百零八个妖魔为一个完美的开头。接下来,讲的是一百零八个好汉聚集在一起,尽忠报国的事。当时皇帝只听一些奸诈小人的话,却不去听正人君子的良言。高俅是一个无恶不作、下流无耻的人,就因为蹴鞠踢得好当上了大官。谈到高俅,大家第一反应就是觉得宋江心太善良。宋江怎么个善良法儿呢?原来,梁山好汉把高俅抓上了山,认为把高俅放了会得到朝庭招安。看到这里,我不禁长叹一声,宋江应该把目光放长远。高俅这个人奸诈的'很!他恩将仇报。当宋江等人南征方腊后回梁山,人数所剩无几,伤亡惨重。武松虽活了下来,却成了一位“独臂天王。”宋徽宗在宋江征方腊回来之后赐了宋江御酒,高俅竟在宋江的酒里下毒,宋江死前叫李逵也喝有毒的御酒,两人双双中毒而亡。高俅等奸臣召卢俊义回京,把水银放在御膳里,卢俊义坐船回庐州,途中失足落水溺死。可惜呀,可惜!卢俊义这种有勇有谋的“美男子”就如此与世界说Beybey了!

  《水浒传》里有两个人物被描绘得栩栩如生,那就是最早出场的梁山泊头儿晁盖和神机妙算的军师——吴用啦!晁盖是一个为人正直,一心为别人着想的人。东村闹鬼,他把石塔搬到了东村。东村不闹鬼了,南村闹鬼,他又把宝塔搬到了南村。因此,他有“托塔天王”之称。吴用在大多数故事情节里都很有用,如:智取生辰岗、钩镰枪破连环马和三打祝家庄。

  《水浒传》引人入胜、特点突出。《水浒传》就讲到这儿,要反复地津津有味地去品读这本叱咤风云的文学宝库,读懂了就等于得到一大笔财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2

  沈石溪,著名动物小说大王。他写的《狼王梦》彻底改变了许多人的看法。当然也包括我。

  这是一个可歌可泣的关于母爱和梦想的狼故事。故事中狼群殊死搏斗的绘声绘色的场面淋漓尽致,让人提心吊胆,而一次又一次的坚持梦想又让人泪流满面。狼,只是为了填饱肚子罢了,人类只是看不惯血腥而已,对它们存有偏见。其实狼只是在服从生存之道,母狼紫岚就是这样,它不是一只十恶不赦的大坏狼,这只狼坚持梦想的毅力让我吃惊,但更让我感动!

  合上最后一页纸,微风吹过我的脸颊,同样在我的脑海里拂过了一页纸,记忆飞扬回那一刻。

  我也有一个小小的梦想,就是长大做一名作家。我七岁时撒下梦想的种子,八岁,萌发了,九岁,长叶了,十岁,梦想的灵感在心头绽放出一朵绚丽的花朵。我开始试图接近它,想写书的欲望越来越强烈,像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在老师的鼓励下,终于有一天,我拿起了笔……

  历经一个多月的奋斗,我精心写出的《童话故事集》完成了,我把所有的灵感与精力都献给了它。可是,随着阅历的增长,我却意外地发现,这本书有很大的'缺陷,可以说是枯燥无味,一点也不精彩!我沮丧又懊恼,好几天都闷闷不乐,像个泄了气的皮球。此时,是《狼王梦》让我重拾信心,重新拿起了笔,坚持下去!两个月以后,我又写出了一部叫做《我们的校园生活》的小说……

  一年以后,也就是现在,随着经验的丰富,又写出了一部《梦之翼——星空守望者》。小说之路越走越长,目标不远了,它一定会告诉我:“学习紫岚的精神!坚持梦想!努力梦想!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3

  一本书是新鲜的果汁,是芳香的咖啡,是滋美的美酒,让人回味无穷。我以前读过许多的书,我最喜欢的就是一本名叫《雪地精灵伶鼬》的书了。

  其实,这本书是我表姐给我买的。这本书的封面是一位漂亮的小姑娘莫莉抱着一只雪白的伶鼬。但书中统统都是字,一张插图都没有,真是古板!我就随便看了一两段,没想到,书越看越精彩,就一口气读下来了。

  《雪地精灵伶鼬》这本书讲述了:祖国最北端的泊阳岭,有一片辽阔的原始森林里,野生动物繁衍生息,顽强而艰难地生活着。少女莫莉的父母是森林防护员,她从六岁起就寄宿在省城的奶奶家。阔别八年,莫莉带着对亲情的眷恋回归,却找不到丢失的自我。她的童年与森林息息相关,只是城市里的寂寞模糊的记忆,对森林的感情在潜移默化中发生变化。失意之时,一只小小的伶鼬闯入她的生活,带给她不曾拥有的'快乐,也留下了难以磨灭的伤痛……

  小小的伶鼬与莫莉才生活了几天,就逐渐产生了感情。我想,这应该就是人和动物之间的感情吧!在生活中,我们也要爱护动物,不管是一只虫,还是一只蚂蚁。我们都要爱护它们,不能伤害它们,它们也是一条生命啊!我们只要善待它们,我相信,它们也会善待我们的。

  这本书的作者任纹写了自己的创作感言:在城市里,我们都会尽心照顾自己的宠物,并力所能及地帮助流浪动物。但在森林里,野生动物们不仅面临严峻的生存考验,还要时刻提防贪婪的偷猎者。动物和人类一样,也有自己的亲人、家庭,有浓厚的亲情,但它们在人类主宰的世界里居于弱势,它们需要人类的爱护,希望大家对野生动物多一份关注,生命都值得尊重。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4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就像一团火,给寒冷孤寂的人们温暖;一本好书,就像一束光,让迷茫无助的人们看清脚下的路。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我国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杨红樱的系列童话之一的《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我很喜欢这本书。

  在美丽的`仙女湖畔,孟小乔偶然遇见了一个叫蜜儿的神秘女人,然后把她领回家做起了保姆。蜜儿并不漂亮,也不年轻,却富有吸引力,让人难以忘怀。在孟小乔看来,这个身披大披肩、脚蹬船形鞋,胸前总挂着一副眼镜的蜜儿似乎是从天上来的仙女,拥有无尽的魔法。因为蜜儿,孟小乔的生活变得闪闪发光,原来那个胆小懦弱的孟小乔变得自信开朗。

  被同学嫌弃的胆小鬼孟小乔也想参加班级里的元旦晚会,于是在蜜儿的鼓励和帮助下,她编写了童话剧,并邀请了几位同样被嫌弃而自卑的同学参加表演。通过蜜儿的帮助,在排练的这段时间里,大伙在慢慢地变化着。学习差的胡小聪养成了好的学习习惯,学习在一点点进步;肥胖的侯灵灵身体协调性变好了;结巴的黄莺不再结巴了,上课敢举手发言了;好动的安静居然能管住自己了。大家都充满了自信,最后她们的演出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生活在继续,故事也还在继续。蜜儿爱孩子、懂孩子,并且能够帮助孩子,她是老师,是知心朋友。当孩子们在成长的路上有困难、有烦恼时,她就会来到大家的身边。

  书中的孟小乔,或许就是我们,而我们的身边或许也有这样一位魅力十足的“蜜儿”,在默默地帮助、鼓励着我们,让我们和孟小乔一起勇敢追梦、自信的成长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5

  我读过许多书,我也爱读书,因为书能带给我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也能带我来到作者笔下的世界,所以书就是我的好朋友。

  我最喜欢的一个“朋友”,它的出生地地可不近。他来自美国。出于畅销书作家雷克?莱尔顿之手。

  当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是,是在网上所看到的。封面上有一个男孩两个女孩拿着魔杖,前方出现象形文字,塔开始倒塌的一番景象。一见这封面,我就知道这本书不简单,并且肯定很好看。我又看了看他的背面,上面有一句话着写着:想象一下,如果你的体内居住着一个法力强大的埃及守护神……而挽救你爸爸,拯救世界的只有你……就深深的把我吸引了,所以我买了下来。

  这本书讲了卡特?凯恩和萨蒂?凯恩兄妹两个,自从妈妈离奇过世后,萨蒂和卡特两兄妹分别被外祖父母和研究古埃及的'古怪老爸抚养,一年只有两天见面的机会。可就在这重要的日子里,看似平庸的老爸竟然将博物馆炸飞了天,不小心放出了埃及最最邪恶的天神塞特。疯狂的塞特将老爸封入埃及石棺,扬言要将世界毁于一旦。在这危急时刻,一路逃亡的卡特和萨蒂,发现自己体内竟然居住着法力强大的埃及天神,而身边的小猫“松糕”竟摇然转身一变,化为埃及太阳神身边最威猛的武士。奇怪的巨兽、蝎子女神、鳄鱼之神、狮子女神……纷纷而来。对于孤苦伶仃的凯恩兄妹,唯一的依靠,阿莫斯叔叔却又偏偏在这危急时刻玩起了失踪……经过了一重又一重的艰难路程,终于在凤凰城见到了能量巨大的邪恶的赛特。他们齐心协力与赛特展开了斗争,最后最后终于取得了胜利!

  读完了这本书,我自己心满意足。沉浸在凯恩兄妹的冒险故事里久久不能忘怀……直到现在。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6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对我们影响非常大。今天,我要为大家推荐一本书,它名字叫:《将来的你一定会感谢现在努力的自己》。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为梦想而奋斗的名人故事。在这本书中,我有两个故事感悟非常深。第一个讲述的是在美国的一位商人因为自己家里的事情而担心,但是这位商人不想让员工知道,于是,就把这件事瞒着。终于有一天,员工知道了这件事,就不用心干活了。这一个月销售业绩一直往下滑,经理看不下去了,才召开了会议。在会议上经理请了一位鞋匠给经理擦鞋,员工们个个目瞪口呆,经理边擦边说:“你们干好了自己的工作,就会得到相等的报酬,那如果你什么都不做,你们只会是没有用的人。”说完就拿出2美元给了鞋匠。员工听了这番话,又恢复到原来的态度,认真工作了。通过了这件事我感悟出:我们应当做好自己的工作,不要在乎别人的'话语。

  这第二篇事情呢,是说一个妇女在晾衣服,她的宝宝在阳台玩着玩着就掉下去了,妈妈看见了疯一般地从楼梯上跑了下来,只用了零点几秒就接住了宝宝。当一位记者采访她的时候,她就说:“我也不知为什么有这么快的速度,我只想用我最大的努力来接住我的宝宝。”我想,只有母爱才会创造这样伟大的奇迹吧!。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常常给我带来鼓励和勇气。

  这本书让我知道,我们应该用最大的努力来完成我们认为的不可能。现在干什么活人们都抱怨不容易,其实只是没有努力而已,只有吃了苦,我们才懂什么是甜。

  这些好书会像营养品一样滋润我们的心灵,像朋友一样陪伴我们的人生,你们想看这本书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7

  我最喜欢的书是《千古一帝,康熙帝》这本书,它带我回到清朝,“亲眼”看到了康熙,这位了不起的皇上一生,现在就听我向你细细道来吧!

  1654年,佟妃诞下一位皇子,名为爱新觉罗·玄烨,他出生不久,便出了天花,但经过救治,幸免于难。不久,顺治帝去世,立三阿哥为新帝,国号康熙。

  1661年,八岁小皇帝登基,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鳌拜四位大臣辅佐,但鳌拜缺对康熙毫不礼让,独揽朝政大权。

  康熙十四岁时,索尼去世,康熙亲政,他对鳌拜的嚣张早生不满,于是,他和他的侍卫们每天沉迷于库布戏,暗暗练好功夫,等着擒拿鳌拜。一天,康熙看着时机成熟,宣鳌拜入朝见驾,只见鳌拜大摇大摆的`入了宫,见了皇上也不下跪,只是躬躬身子,对着康熙大声嚷嚷,康熙被气得胸口发闷,立即说道:“左右,给朕拿下!”一会儿工夫,鳌拜便被五花大绑,摔翻在地了,康熙宣布了他的三十条罪状,罢了他的官处以终身囚禁,十六岁的康熙就这样打败了一代权臣---鳌拜。

  皇帝解决了鳌拜,就开始想着平定三藩,正好三位藩王都呈上了辞职信,所以康熙便顺水推舟同意辞职。

  吴三桂一听就急了,于是,他打这反清复明的旗号造反了,因为明朝刚被打败,人们还是很想念旧国的,于是,吴三桂得到了很多人的同情,不久吴三桂又在衡州称帝,这下,大家都看清了吴三桂的真面目,发现他只是一个野心勃勃的野心家,五个月后,吴三桂因染上重病而亡。

  年金28岁的康熙,就能打败鳌拜能让吴三桂自己自生自灭,真是了不起啊!

  这本书讲述了古代王朝的战争,讲述了康熙完美,辉煌的一生,让我爱不释手,而那惟妙惟肖的说出清朝的历史,仿佛自己有过亲身经历,这一点,更是让我十分喜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8

  真好!我有一本英国笛福与崔钟雷编写的《鲁宾逊漂流记》,它在我不计其数的书籍中,最受钟爱的。

  初读完《鲁滨逊漂流记》让我知道了书的大概内容,本文讲述一个英国人,从小有着航海梦。长大后遇到了机会,多次出海没有一次没遇到风暴,其中一次风暴把他冲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就在这个岛上生存了下来,他盖了“房子”,养了牲畜,有了佣人……他就这样在这里住了二十八余年,背井离乡三十五余年,最终返回故乡的故事。

  为什么我那么喜欢《鲁滨逊漂流记》呢?因为鲁滨逊在无人岛上生活了近三十年,三十年啊!足以挫败一个人求生的意志,而鲁滨逊却生存了下来,而且在岛上拥有了无尽的“财富”,他的这种精神不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吗?

  为什么我对鲁滨逊那么敬佩呢?因为读到了“谁的脚印”这一章节时,鲁滨逊不畏强敌,救下了一个白人,给他起名“星期五”,他那勇敢、有爱心和极强的正义感,难道不值得我对他敬佩吗?

  为什么我那么赞扬他的'精神呢?因为他很坚强。如果他在求生的过程中,没有半途而废、轻言放弃,否则,他还会得到求生的机会吗?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去赞扬吗?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和启迪也是极大的。

  读书前,我的意志极其薄弱,会轻易放弃,会轻易说“不”。读书后,我的意志变得开始坚定,别人与我争论时,我会坚持自己的见解观点,遇到困难不会轻易放弃。只要有一丝希望,我都会紧紧抓住。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正是吗?一本好书可以使一个人受益终生。“书”让我懂得了太多深刻道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9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来自于知名小说作家墨香铜臭的其中一部作品《魔道祖师》。

  之所以在漫漫的书海中喜欢上这本书,是因为在读故事的第一篇章中便给我了一种饱满充足的感受,一种渴望继续读下去的感觉。我认为,每一章都好像是一个故事,一个独具风味、简练精炼的故事,每一个人物都在她的笔下变得灵动鲜明,各有特色而不重叠。

  在其中,最让我深刻的就是“魏婴”和“蓝湛”这两个书中的角色,在墨香铜臭的手中,两人的性格特点明显突出,对照鲜明。魏婴,字无羡。无羡无羡,无所羡慕又是一种怎样的精神心理境界?而婴,指婴儿的意思,婴儿般纯净无所羡慕,就是名字的含义,而他的性格就一种开朗乐观、爱自由、重情义、不喜欢被一些成方成块的规矩家训束缚。

  蓝湛,字忘机。湛,是清澈之意,与忘机合起来则是远离凡尘俗世,清身养性。他的性格颇为淡冷、不喜多话、严格遵从自家三千多条家训的一个人,在其叔父蓝启仁眼中可是个不可多得的好料子。

  在全本书,也隆重的体现出了一种古风诗文的气息,这也是我喜欢《魔道祖师》的另一个原因。举几个例子,就比如:

  姑苏蓝氏的.“姑苏”出自-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张继《枫桥夜泊》

  姑苏蓝氏府邸的名字“云深不知处”就出自-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贾岛《寻隐者不遇》

  而兰陵金氏的“兰陵”出自-兰陵美酒郁金香,玉椀盛来琥珀光。——李白《客中行》

  等等,满满的古风诗墨气息流转全书,情不自禁间就敬佩墨香铜臭的博学知识的广大和古往今来古诗的奥妙和耐人寻味的特性让我不由得向她学习那渊博。

  这,便是我喜欢的一本书,让我有意想不到的知识和认知的一本书,一本特别的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30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名叫《我的错都是大人的错》。这本书是我在我家书架上无意中看到的,当我看到第一眼时就被书的名字给吸引了,很奇怪我的错为什么是大人的错。于是把它拿下来,看到这本书的封面时,就觉得这本书应该特别好看,特别吸引人,封面的画图可以看出大人和小孩之间的矛盾,比较合适我们和家长共读。

  这本书里面的文字很少,图画很多,每一幅图都讲述着大人和孩子之间的矛盾,这本书中的知识非常丰富,值得让你去看,让你去感受你和家长不同的主题程度。刚看到这本书,我以为这本书的文字非常多,应该是讲道理的。我在翻开第一页时,看见书中的字很少,但我觉得这只是前面的简介更吸引人而已,但当我把书整个翻了一遍看了看,哇塞——这本书的字实在是太少了,大部分都是图画,所以我一会就把它看完了,这比我看其他书的效率更高了一些。

  里面的图画和内容,让家长们知道,感觉到我们小孩儿是天使和魔鬼的一体两面,我拿到这本书,却让我爱不释手,大中午吃饭的时候我都不想把他放下,并且读完之后,能理解家长的心情和自己的心情。这本书不但插画优美,而且可以更多的让家长知道孩子心里是什么样的,让更多的孩子知道家长心里面的感受,每一幅图都代表着每一个孩子的错误,每一个插图都是家长想对孩子们所说的话。

  这就是我为什么喜欢《我的错都是大人的错》的'原因,你们听了我的介绍,你们喜欢这本书吗?你们都喜欢什么样的书呢?在生活中,你们是不是和书中的小孩儿一样呢?我们可以读着几米的书,同时可以回忆起自己曾经是那个犯错的小孩,而小孩的世界和成人的世界是完全不同的,但是你读完了这本书并不一样,其实家长和孩子们在同一个世界。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31

  一本书犹如一汪清泉,澄净身心;一本好书犹如一阵清风,放飞思绪。最近我读了吴承恩的《西游记》,这本书让我获益匪浅,深有感触,下面就让我来给大家介绍这本书吧。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吴承恩在书中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一路上发生种种灾难,并一件件的克服,最终成功取得真经的故事。

  《西游记》里的主要人物有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他们各有各的特点。唐僧内心坚定、一心向佛;孙悟空神通广大、勇敢无畏;沙僧吃苦耐劳、忠厚老实;而猪八戒却心地善良、好吃懒做。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孙悟空这个人物了,因为孙悟空有火眼金睛,他神通广大、本领高强,不管在取经道路上遇到多大的困难,他都能一一克服。其中,使我印象深刻的一段故事是“三打白骨精”,主要讲了白骨精想吃唐僧,三次变换人形来迷惑唐僧,但不管她变成什么样子,孙悟空的火眼金睛都能看穿白骨精的.阴谋。最终孙悟空把白骨精打死,战胜了妖怪,保护师傅继续前往西天取经。

  我之所以喜欢孙悟空,还因为他勇敢无畏。他坚信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只要坚强勇敢,与困难作斗争,就一定能战胜困难,所以他十分让我敬佩。

  读了《西游记》这本书,我明白了在生活中,我们不管遇到多少困难,都要振作起来,迎难而上,绝不能被困难打倒,决不能向困难低头示弱,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风雨过后看见彩虹。所以,希望大家遇到困难时一定要振作起来,做一个坚强不屈、勇敢向困难挑战的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32

  我是个书迷,家里的书多不胜数,有故事类的、科幻类的、漫画类的、自然类的……这么多的书里面,你知道我最喜欢哪一本吗?

  如果你是我的好朋友,你一定会知道,因为你能看到我这段时间无论去哪都会把这本书带在身上,一有时间就拿出来看,一看就半天。这本书就是《昆虫记》,它是今年的六一儿童节妈妈送给我的。

  首先这本书的质量非常的好,纸张厚厚的,压塑的封面的彩色印刷非常的清晰:正中是三个大大的“昆虫记”这三个大字,旁边是一只栩栩如生的大木蜂,可能有人看到这会疑惑,木蜂是什么?是不是小作者搞错了把“蜜蜂”写成了“木蜂”了呢?我告诉你,我可一点都没搞错,看过这本书后你就会知道“蜜蜂”与“木蜂”的区别了。木蜂上面有一只巨大的塔蓝图拉毒蜘蛛在织网,左下角有一株淡黄色的吊钟花,在它的叶子上一只萤正在津津有味的吃着蜗牛。旁边一只象鼻虫和一只天牛虫子互不干扰、自得其乐。

  书本里的内容全部是描写各种昆虫的生活的:如塔蓝图拉毒蜘蛛、虎纹圆蛛、蟹蛛、黄蜂……作者法布尔用简洁的`语言、可爱的彩图、活泼的故事情节描绘了自然界中的种种昆虫,通过他的描述,无论是我见过的还是没见过的种种昆虫都活龙活现地出现在我的面前了,我感觉我就是其中的一只小昆虫,我融入了它们的生活,甚至可以感受得到它们的喜怒哀乐,这真是一种很奇妙的体验。

  感谢妈妈送了本这么好的书给我,它既让我增长了不少的自然知识,也让我在看书的过程中得到美的享受。希望大家有机会的话也一起来看一看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33

  书,是一叶扁舟,乘载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书,是一把金钥匙,打开知识的大门。古人常说:“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可见读书有多么重要。

  在暑假中,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写的《格列佛游记》,这本书以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冒险的主人公格列佛四次周游世界的故事,经历了大人国、小人国、慧马国、飞岛国里奇妙、惊险的旅程。作者以幽默的手法,详细的介绍了格列佛的四次奇遇,使人仿佛身临其境。游记中大人国、小人国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但留给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慧马国。1710年,格列佛再次出海,途中遭遇了海盗的劫持,被流放到了慧马国海岸,结识了仁慈、和善的慧马,度过了一段难忘的时光。在慧马的国度里,没有“欺骗”、“怀疑”、“不信任”,只有友谊与仁爱,在它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

  我真羡慕格列佛能到达慧马国,慧马国是我们追求和向往的地方。在那里,你不需要顾虑别人有没有欺骗你,没有欺诈,没有虚假,一切都是洁白无瑕的。在那里,不会有人花言巧语骗走别人的血汗钱;也不会有人挑拨离间、陷害他人,所有人都乐于助人。而在现实生活中,别人遇上困难,我却不敢挺身而出帮助他人,自己遇上困难,也不敢接受别人的帮助,这样,既错过了别人对自己的关爱,又失去了一次关爱别人的机会,这不是一种悲哀吗?我盼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能像慧马国一样,没有虚伪,没有欺诈。希望大家一起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让这个世界能像慧马国一样,少一点虚伪,多一点真诚!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34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月,拨开我心中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们的生活锦上添花。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我要做好孩子》。

  《我要做好孩子》中的主人公金铃,女,刚过11周岁生日,在本市新华街小学读六年级,身高1.55米,体重50公斤,标准的重量级选手。是一个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她为了做个让爸爸妈妈和老师满意的“好孩子”作出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份天真、纯洁,向大人们作了许多“抗争”。

  金铃在学习上付出了很多,可却一直不被爸妈认可。这本书让我重新理解了“好孩子”的定义:学习成绩优秀是好孩子的一种标准;兴趣广泛、知识丰富、才华横溢也是好孩子的一种表现;而像书中的金铃那样,虽然成绩并不是名列前茅,但她善良正直、宽容大度,又有一颗悲天悯人的高贵心灵,我觉得她也是一个好孩子。金铃只是个普通的孩子,在她的身上你或许可以找到自己或者身边同学、朋友的影子。

  “我要做好孩子”也许是天下每一位孩子的心声,其实做好孩子并不难,只要你认认真真对待每件事情,别人总有一天会认可你,但不要埋没孩子的天性,真实的自己才会是一个孩子的天性。作者正是把小主人公的话“我要做好孩子”作为全书的.中心话语,贯穿全文。久久回荡在大人身边,使大人开始理解孩子,懂孩子,做孩子的知心朋友,这也是这本书受大众欢迎的重要原因之一。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许多多的道理,主人公金铃让我们进入了她的天地,和她一起走过一段心路历程,分享她的喜悦、她的困忧、她的秘密、她的向往和她的成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35

  书是一朵玫瑰,能够散发出沁人的香气;书是一条小船,可以带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遨游;书是无言的老师,教会了我们无穷的知识。自从懂事以来,我看了很多书籍,其中有一本书我最为喜欢——《哈佛家训》。这本书涵盖面比较广,讲述了关于友谊、友情、梦想、感恩等故事,文中运用了许多哲理故事,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受益匪浅。

  书中有个令我印象最深的故事——《5分钟》,它主要讲了美国诗人、小说家、钢琴家爱尔斯金充分利用短时间的故事。他在14岁的时候学习练钢琴,老师问他:“你每天练习钢琴多少时间?”他回答,每天至少半个小时。老师说这样不行,你要学会养成利用短时间练习的习惯,应该做到一有空就去弹琴,要学会用5分钟的'时间练习,把练习时间分散在一天里,弹琴就能成了你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了。

  后来,爱尔斯金在哥伦比亚大学教书,他想兼职写作,但是上课、阅卷、开会等事情把他的时间占满了,差不多两年的都没有时间动笔写东西。一天,爱尔斯金想起了卡尔。华尔德老师说过的话,只要有5分钟空余时间,就要充分利用起来。于是每当有空闲的几分钟,他就坐下来写一两百个字或几行字,一学期下来,他已经积累了很厚的一沓手稿了。

  爱尔斯金利用积少成多的方法,将无数个几分钟的时间进行充分利用,造就了他在文学界、钢琴界的地位。这个事例也让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愿意挤,总还是有的。”

  阅读了《哈佛家训》,让我从中感悟到了学会利用短时间的重要性。我们应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碎片”时间,不要让时间白白的从我们身边流失了。只有懂得充分利用时间的人,才可以成就自己的一番事业。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36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书可以使一个平凡的人变成一位举世闻名的名人;可以使一个家境贫苦的人变成一位富豪;可以使一个字也不识的人变成一位文豪;可以使……从古至今大部分成功人世都读了成千上万本书,我从小到大也读了一些书,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我暑假读的《桃李春风一杯酒》。

  这本书主要讲述唐朝的一些著名诗人一生所经历的一些重大事情。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唐朝的科举考试,不仅需要自身才华横溢,还需要一些人向皇上推荐,所以唐朝一位诗人在科举考试落榜后总结出一句话:“想要科举考试成功,不仅你要行,向皇上推荐的人也要行。”我不禁想到我们今天的考试是多么公平、公正,让很多寒门子弟有成为名人的可能。

  我喜爱这本书最主要的原因是,它将古代的事情用现代流行语淋漓尽致的展现了出来,再加上一些幽默的话语,使我每天都陶醉在了这本书中,就连吃饭时手里都捧着它,这比打游戏还要过瘾。当我怀着留恋的心情看完最后一个字时,觉得还不过瘾,又一次翻开了第一页。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很大,每当我遇到难题做不出来准备放弃的'时候,我就想到唐朝的诗人为了一件事而奋斗了一生,这时我又重新燃起了斗志,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战斗”;每当我遇到挫折,感觉自己仿佛是天下最倒霉的人时,我就想到唐朝某一位诗人悲惨的命运,瞬间觉得:和他相比,自己的挫折根本不值得一提。

  韩愈说过:“书犹药也,善读者可以医愚。”读了这本书后,我深有感触,在这本书里我不仅学到了很多知识还懂得了做人的道理。我以后一定要多读书,为我的人生路多铺几块“垫脚石”。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37

  我家的书柜上有许多书,但我最喜欢的非属这本《小巫婆求仙记》不可了。这是美国作家柯尼斯伯格写的荣获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的一书,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关于友谊的故事。

  伊丽莎白是在上学的路上第一次遇见詹妮佛。看起来詹妮佛只是一个有点奇怪的女孩,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可出乎伊丽莎白意料的是,詹妮佛竟然是个巫婆! 后来伊丽莎白很“荣幸”地被詹妮佛选为徒弟。经过一段奇怪而又痛苦的训练,伊丽莎白终于有资格利用咒语来制造“飞行油膏”了。就在“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的时候,伊丽莎白的软弱让她失去了做“飞行油膏”的机会了,当然也失去了做巫婆的资格。令她更难过的是,她失去了她唯一的好朋友——詹妮佛。

  在四月中旬,詹妮佛来到伊丽莎白的家,亲自拜访了伊丽莎白,原来,詹妮佛并不是女巫,她是一个看守温室的.人的女儿。伊丽莎白和詹妮佛终于能够坦诚相见,又重归于好,也扮演回了自己,伊丽莎白就是伊丽莎白,詹妮佛就是詹妮佛。

  我最深刻的是伊莉莎白的坚持。第一,伊莉莎白能坚持吃很难吃的东西。这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第二,伊莉莎白能每天坚持训练咒语。

  小巫婆去求仙,居然求到了一个亲密的朋友,友谊的力量才是真正的魔法。啊!友谊是多么珍贵!只要珍惜友谊,自己的朋友会越来越多,每个人就不会有烦恼,人人都可以快快乐乐的生活!友谊是一个人的财富,没朋友等于一个没有灯泡的灯,友谊的力量才是真正的魔法。友谊会带给我们幸福和快乐,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不仅要多交朋友,还要理解和宽容朋友,这样才能维持朋友之间的友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38

  小时候,我总是缠着爷爷问各种稀奇古怪的问题:为什么海水是咸的?为什么萤火虫会发光?为什么太阳总是东边升西边落?为什么天空会有白天、黑夜交替?为什么月亮有时圆圆像玉盘,有时弯弯像镰刀?应对我这些千奇百怪的为什么,知识丰富的爷爷有时也无应对答,我的好奇心总是得不到满足。后来,爷爷买了一套《十万个为什么》送给我,每当我遇到好奇的问题,就从中寻找答案。

  《十万个为什么》帮我解决了许许多多的难题。这套科普知识丛书,内容数不胜数,大到天文地理,小到生活琐事,每一篇短文都告诉我们一个科学道理。它将我带入神秘的科学世界,让我学到了不少科普知识,解开了我心中不少的迷团。太阳东边升西边落,分白天和黑夜,是因为地球围绕太阳转的同时地球本身也在自转,当我们应对太阳的时候就是白天,背对太阳的'时候就是黑夜。地球在自转的时候是从西向东转,所以我们看到太阳东边升起西边落。

  《为什么导弹能飞的很远》这篇短文,我一连看了好几遍,终于弄懂了导弹飞行的原理。因为导弹上装有产生推力的发动机,发动机使用的液体或固体推进剂,在燃烧后能产生出高温气体,经过喷管高速排出,产生很强的反作用力,推动导弹高速前进。所以,只要装有足够的推进剂,导弹就能飞行得很远很远,能打中千里之外的目标。

  《十万个为什么》集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它就像一位无声的老师,给了我无穷的知识与启迪,它让我学到了许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它让我认识到世界是那么的丰富多彩。它让我深深地体会到科学的博大精深、知识的无穷奥妙、学习的快乐收获。在知识的海洋中,自己如同沧海一粟,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39

  要说起来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要从谢谢老师开始。

  因为学校为了让我们学到更多的知识,开放了图书馆,让我们可以借书读。我读了图书馆的书之后,就喜欢上了,就让妈妈给我买书,说来也奇怪,你只要看一本书,厂家就会再给你推荐一些,妈妈买完书,厂家就推荐了一本书,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如果历史是一群喵》。

  你们可能觉得这个名字非常好笑,历史是喵?怎么表达?但从我开启书的那一刻开始,我就知道,并没有那么简单。知道我翻开书我才知道,这本书是用了漫画的形式来创作这本书的。以前什么《三国演义》、《水浒传》什么的,里面的人物长得也分不清,而它呢,却是用了猫咪来当人物,乱指一个就知道叫什么名字。猫咪让死板无聊的历史充满了乐趣,主编用了可爱又流行的动作、表情、语言,让我不得不对主编五体投地。

  别以为这点东西就没有了,他还有一个别的书里没有的东西—魅力无限。像《狼王梦》、《混血豺王》等一些书看完就不想看了,因为读过一遍就知道在讲什么,没有什么必要再看,最多看看精彩句段就行了。但是那本书不一样,它讲的历史看一遍可能会理解知道一些的,而不知道的'就一扫而过,但是看完之后还会在想看,难免就想多读几遍。

  别以为这本书就是几句话,几副图片,就没有了,NO,NO,NO,其实这还是从原古文那里解释出来的意思改编的,故事有趣、新颖,有的还把古文都给附在一边了。

  《如果历史是一群喵》的主编,我猜您一定是位博学多才、聪明伶俐的人,不然,怎么可能把死板无聊的历史编的这么有趣、好玩儿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40

  《水浒传》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是我国文学史上的一部传世佳作,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之一。

  这本书讲了一百零八个好汉行侠仗义、替天行道的故事。里面的好汉由三十六天罡与七十二地煞组成,他们性格迥异,各有其长:山主宋江能收服人心;军师吴用智谋超群;行者武松敢做敢当;大刀关胜、豹子头林冲武艺高强;小李广花荣百步穿杨;没羽箭张清飞石百步击人;花和尚鲁智深为人爱打抱不平;黑旋风李逵有万夫不当之勇在这些英雄人物当中,我最喜欢的是小李广花荣,他“齿白唇红双眼俊,双眉入鬓常清,细腰宽膀似猿形”,好一副俊俏模样。花荣不仅颜值高,而且武艺超群,“能骑乖烈马,爱放海东青,弓开秋月分明,箭去似寒星。”他的`箭术强到能将百步外的小绳子射断,简直神了!他不像武松太铁血,不像李逵太野蛮,不像鲁达太刚烈,也不像杨志太倒霉。花荣是儒将和武将的融合,我很崇拜他。

  《水浒传》里还有许多引人入胜的情节,在我看来,三打祝家庄是梁山诸多战争中打的最精彩的一战:从石迁偷鸡,宋江出征,石秀、杨林探庄,小李广射灯,扈三娘捉王英,林冲擒扈三娘,孙立入庄,花荣战祝彪,孙立使木马计,到大破祝家庄,梁山好汉们英勇机智、团结一心,不怕牺牲的精神表现得淋漓尽致。唯一令人遗憾的是,战争结束后,扈三娘便被许与好色的矮脚虎王英,真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虽然《水浒传》的结局让我唏嘘不已,但我仍然对此书爱不释手。《水浒传》让我懂得了不少道理,它是我的哲理启蒙老师。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41

  我最喜欢的书是:英国·丹尼尔·笛福创作的非常著名的一本小说《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是一个令人惊奇的故事,也是一个蕴含着深刻道理,能给自己以启发的故事,他证明了只要不放弃,没有做不成的事情,一切都可能发生,每个人只要努力拼搏,都是可以发生改变,变得越来越优秀的。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英国人不顾全家反对,坚决去航海的故事,但在一次海难中流落荒岛,历经艰险坚持不懈,最后他在岛上有自己的王国,仆人,大批的食物等,这算是他辛勤耕耘的结果,他顽强的在荒岛上生活二十八年终于回到祖国。我最佩服的是他在孤独和寂寞的时候,挺过了二十八年,他真是顽强的鲁滨逊!

  他是当之无愧勇敢的.人,他在荒岛上一个人生活了那么多年,有过失望悲伤快乐欢喜,但他还是坚强的挺过来了,他既显示出了他的乐观向上的精神和惊人的生存能力,更显示出了他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品质。鲁滨逊在稳定了心情之后,立即和大自然开始了斗争,他靠自己勤劳能干的品质,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和一些简陋的工具,克服了重重困难,挖山洞,盖房子,驯养一些山羊,种植谷子,烧制陶器,烘烤面包,他还靠自己的智慧,做了一个木筏,从不抱怨过一句,因为他是为了让自己生存,让自己活下去。

  同样我也十分佩服的是:那是他登岛后的第二十六年左右,他解救驯服了野人,因为解救那天正好是星期五,所以鲁滨逊给他取名叫做“星期五”鲁滨逊耐心教会他种地做木筏,他被鲁滨逊培育成了一个举止正常的人,最终带他离开了这个荒无人烟的小岛。

  这本书让我感悟到:遇到绝境时,只要有一点点希望就不要放弃,要乐观要勇敢积极地面对,所有的困难都会迎刃而解!我喜欢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42

  读到一本好书,就如交到一位良师益友。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总让我很感兴趣,其中我最喜欢《狼王梦》,这是沈石溪动物小说中的经典之作,由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

  《狼王梦》是一部很吸引人的动物小说,它除了述说故事,还我们了解到狼的本性、繁衍、习性。读过之后,我不仅增长了许多知识,还体会到了一些道理。

  这本书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那跌宕起伏的情节。书中主要讲了一只叫紫岚的母狼,为了让狼崽当上狼王付出许多努力的故事。虽然希望一次次破灭,公狼崽们一个个死去,它也不悔心,直到最后,当那只曾经夺取了儿子黑仔性命的金雕又一次盘旋于空中时,紫岚为了赶走威胁,保护要出世的小狼孙,也为了让狼王梦延续下去,它和金雕搏斗,最后同归于尽。故事的过程与结局都不顺利、圆满,却很精彩,也引人深思。

  沈石溪先生对动物有着浓厚的兴趣,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他的情感,同时也展现了许多狼独一无二的个性。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紫岚这只狼。紫岚很爱自己的孩子,但却表现得无奈又残忍,紫岚精心培育狼崽,却又因自己的一些疏忽导致公狼崽相继死去。一次,蓝魂儿被捕兽夹夹住,母亲紫岚为了让儿子不再痛苦,一口咬死了蓝魂儿,这是多么无奈的母爱!紫岚令人喜爱,喜爱它那伟大的母爱和勇气,紫岚又令人讨厌,讨厌它固执的追求狼王梦而导致狼崽相继付出生命的代价。在这本书中,平时只代表着恶毒的狼也有了鲜明的性格。难怪沈石溪先生被称为“动物小说大王”。

  《狼王梦》是一部不朽之作,它以狼的视角向我们讲述了狼的生存之道和感情。听了我的介绍,你是否也被激发起了阅读《狼王梦》的兴趣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43

  “书”是我们的粮食,它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也可以充实我们的内在。英国的莎士比 亚说:“生活里若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了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这句话在说,书是生命的一部分,我们要多看书才可以充实自己的生 活,使心情更愉快。在我看过的书籍里,有一本是我难以忘记,就是”居里夫人”这是我要写心得报告所选的一本书,这本书描述居里夫人不屈不挠的精神,忍受着 病痛,努力研究科学的故事。

  我会喜欢这本书,因为居里夫人努力不懈研究科学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的心。在居里夫人小的时候,她很聪明,也开始想要对科学有更深一层的了解。到了高中 时期,她时常不吃也不喝,都在专心研究科学,直到她考上了哈佛大学,后来也找到了她的另一伴,也就是皮耶尔。他们一心一意专注于科学,直到最后,他们以努 力的付出换来了成功的果实,这时他们的梦想成真了。而发明镭的人,就是居里夫妇!

  在我沉浸于这本书当中,我认为做任何事都要努力,而且要一心一意专注着,一定不能半途而废,否则就会事倍功半,所以当我们面对任何事情时,都要勇敢的. 去面对,就像居里夫人一样。在居里夫人坚持研究科学的精神下,深深告诉了我,当我们遇到问题时,不要想着如何逃避,而要有思考如何克服这个难题甚至解决这 个困难的精神。

  读完这本书,我已渐渐知道如何度过人生困难的过程,那就是要勇敢面对,找出这个问题的答案。”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书,是提供我们正当学习方法的物品,而不是陷害他人的工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44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小公主》的书。自从读了这本书后,我突然明白了成长中是一定要经磨难的。而经历过磨难的人,成功后,才会变得更加璀璨、闪亮。 日记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善解人意的贵族女孩儿莎拉。克鲁在一所名叫“明钦小姐优等女子学院”的学校发生的点点滴滴的.幸福、感人、悲哀的事情。当然,在最后莎拉以幸福的结局在我们这些读者的眼里画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这又是一本很值得我们深思的书。全书完全的显露出了一个充满友爱的世界和充满人情味的生活。从莎拉充当暴躁女孩洛蒂的“小妈妈”到莎拉一直努力帮助胖女孩埃芒加德学法语;从莎拉友好对待小苦工贝基到莎拉唯一的亲人—爸爸去世后,贝基、埃芒加德洛蒂努力安慰莎拉等事件,都很令我感动。

  其中,我最喜欢第九章—“米奇塞德克”。这一章讲了在莎拉十二岁生日当天,莎拉爸爸去世的消息传到这所学校的校长——明钦小姐的耳朵时,明钦小姐一怒之下,把莎拉赶到了阁楼里,让她当女仆。莎拉在阁楼里结识了一个老鼠伙伴这只老鼠长得很古怪,像一个长着灰色八字胡的小矮人。所以莎拉叫它“米奇塞德克”。每天,莎拉都从厨房拿来一些残余食物来喂“米奇塞德克”,她与“米奇塞德克”建立了奇特的友谊。一次,埃芒加德来阁楼里看莎拉,当她看到“米奇塞德克”时,吓得浑身发抖。后来,在莎拉的调节下,她也与“米奇塞德克”成了好朋友。

  在最后,莎拉在爸爸的合作伙伴—一名印度绅士的帮助下,拥有了一所钻石矿。从此,莎拉又过上了那公主般的生活。

  一本书读完了,而我却有些意犹未尽,我觉得莎拉暗暗告诉我:以善良对待别人,就会得到幸福的回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45

  我喜欢读书,我的课外书也很多。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十万个为什么》。因为它教会了我很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记得在那个宁静的夏夜,我和爸爸一起在田间散步,看着满天的星星,我问爸爸:“爸爸,你说现在天上有几种颜色?”爸爸直截了当地说:“两种呗!一种是星星的颜色,一种是天的颜色。”我听了以后,哈哈大笑:“才不是呢!星星不但有黄色的,还有红色的、银白色的、橙色的……多着呢!”爸爸不解地问道:“你从哪学的?”“才不告诉你呢!”嘻嘻,其实是从《十万个为什么》中学的。

  还有一次,我们全家去动物园玩。那里有许多可爱的小动物,有胖乎乎的熊猫,美丽的孔雀,威风的老虎,淘气的猴子,还有……我们走到黑猩猩的笼子旁,一只很可爱的猩猩引起了我们的注意。原来它正在向游人讨要食品。妈妈看着逗人的`黑猩猩,说:“它又聪明又可爱!”我这“小博士”又开始解说了:“星星具有两三岁儿童的智力。狒狒和猴子也比较聪明。”过了一会儿,我们果然看到猴子在荡秋千。我又说:“在非洲,狒狒还可以帮人牧羊呢!”看着爸爸妈妈用赞赏的目光看着我时,我又骄傲又得意。这都得归功于《十万个为什么》呀!

  《十万个为什么》使我学到了很多很多的知识。书,丰富、娱乐了我的课余生活,我爱看书,也爱惜书。我希望所有的好书都与我为伴,那样,我一定会在书海中领略到更多知识,在其中捕获快乐!

  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这本厚厚的、让我受益无穷的书。以后,我还要读更多的书,长大了做一个对社会和人民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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