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的作文6篇[荐]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偶像的作文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偶像的作文 篇1
对,没错我的偶像是薛之谦,就是前段时间在网络上风口浪尖的那个人,就是前段时间被网友喷的体无完肤的那个人,就是前段时间经历了冰火两重天的那个人......
很庆幸,在那段那么艰苦的时刻我依然还是站在薛之谦这边,我依然还是谦友的一员。我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他的,刚开始接触他的时候,只知道很多综艺都有他的影子,每次看综艺的时候几乎都能看到他,开始的时候还是很无感,我觉得这个人挺厉害的,挺搞笑的挺逗的一个人,觉得他的性格一定很开朗吧。就这样慢慢的慢慢的喜欢上了他。可是有一次我彻底改变了对他的观点,某一个综艺节目里,他说:“我的心理是不健康的.......”我看到了他的惶恐与不安,他连连摆手不想让别人再深度挖掘他的内心。那一刻,我突然觉得这个大男孩儿是我此生应该去守护的人。沙盘实验的孤独,听到咖喱鸡时候的伤心,那一刻他是多么的无助.......
我开始真的去了解他了,原来他是一位歌手,一位原唱歌手,他的歌歌词里面充满了悲情与孤独,与我们平常在网上所见的段子手的姿态截然不同,歌词句句扎心,段子字字逗笑。
这样一个人,过去一定经历了许多不为人知的故事,才能成就今天的他。他开过火锅店,开过服装店......他说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音乐,请不要把这句话嗤之以鼻,他真的一切都是为了音乐。他摸爬滚打了十多年,终于成功了,被许多人所熟知。有人说他是一夜翻身,可谁知道这十多年来他积攒了多少的能量,又受了多少苦。你们可知光鲜亮丽的外表下内心有多么的孤独。
他红了,红遍大江南北。
于是开始有人说他假,做作。他是很假,明明内心有那么多的不开心的事情,却要扬起嘴角来逗你开心,用夸张的表情,幅度大的动作来掩饰内心的不安。你们说他想红,没错他就是想红,你有看到他掩饰一点他想红的意识么。我去觉得他很真,敢于站在场上,为一切的不公平打抱不平,即使冒着自己被封杀的危险。
然后一些键盘侠又开始叽叽喳喳,说他装.......我就笑笑,你们这么了解人家是哪个名牌心理大学毕业的。前段时间几乎席卷了整个网络的事件更是让人难过,一批粉丝卷铺盖而走,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随声附和,键盘侠们敲击着键盘不用过脑诋毁着他,猜忌着他,仿佛人人都想往他身上泼一滩脏水。他不说什么,你们说他是缩头乌龟,他开始解释了,你们说他解释的苍白无力,然后继续说他是缩头乌龟,一次次被称为是铁锤的东西涌了出来,孰真孰假谁也不知,感情这东西又有谁是对错,两个人之间的事情难道你们比当事人还要清楚?我不知道这件事件谁对谁错,如果老薛是正确的,那真相总有一天会被爆出来。如果老薛是错误的,谁又没犯过错,难道明星犯了错就该抓住不放吗,然后我们普通人犯错就一笑而过,明星难道不是人吗,难道犯了错就该被万人唾弃吗。现在这社会复杂的让人有点摸不着头脑。
我不敢想象那段时间他是怎么熬过的,不过一切都过去了,我知道他在沙漠中行走,会有骆驼和海市蜃楼在等着他,红与黑,不问是非。
我的偶像是薛之谦,我的心愿是老薛开心。
偶像的作文 篇2
比尔.盖茨曾说:“与其做一株草原里的小草,还不如做一棵荒地里的橡树。”草原里的小草就像普通人一样千篇一律,没有创新。而高大像树却不同,它高大挺拔,好似那些名人一样,有各自的创造,有各自的才干。
比尔.盖茨连续13年成为世界首富,是什么让他有了这么大的成就呢?是他那热爱创新、酷爱学习的与众不同的精神。小时候他非常爱看书,经常跑到父亲的书房津津有味地看起书来,他看的书可不是普通的书,而是那些名人传记。父亲见他这么爱看书,就常常给他买很多书,他在自己的书房做了一个大大的书柜,把书分类放好在书架上,平均每周要看好十几本书。一天,他的朋友来家做客,他们看到这么多的书,都很惊讶,问:“你怎么看这么多书呀,做个普通人不是很好吗?”他回答到:“与其做一株草原里的小草,还不如做一棵荒地里的橡树。”
凭着这股劲,比尔.盖茨成功了。他的经历深深地触动了我,他能有今天的成就,完全是他自己一手努力创造的,人只要肯奋斗,投入到其中,就一定能取得成功。我们每个人都有与众不同的能力,但要让自己的'能力能统统发挥出来,就要有比尔.盖茨那肯于钻研、忘我学习的精神。我想我也要做一棵高大的橡树,向我的偶像学习,第一步从学业开始,把精力投入到学习中,专心钻研学习,在学习上取得好的成绩。
偶像的作文 篇3
对针尖的恐惧,曾使我一度对生物学家这个手染鲜血的职业充满着抵触情绪。直到我看到了一张白皙斯文,戴着金边眼镜的脸,眼神中的那份执着与坚定,时隔四年后的今天,我依然难以忘怀。
他叫班廷,英国生物学家,准确地说,是生理学家。他的一项发现使成千上万的人看到了生的希望——胰岛素,也为他带来了诺贝尔奖的殊荣,让他被后人永远铭记。
为了攻克糖尿病——这种当时的绝症,班廷开始了自己的研究——当时,人们对肝脏对消化系统的功用已有初步了解,班廷知道,问题的关键就出在肝脏上。他与他的助手科恩,与他的实验对象,十几条狗展开了与病魔的殊死搏斗——他破坏肝脏,意图破坏狗的消化过程,许多的狗患上了糖尿病,他与助手用肝脏的提取液对狗进行治疗,结果有的成功,有的失败——班廷百思不得其解,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直到有一天,科恩发现:有一条狗在肝脏被破坏后,依然清瘦如初,班廷与科恩对它进行了解剖,发现有一个叫做胰岛的组织侥幸躲过了手术刀——柳暗花明,当胰岛素盛放在一个个窄窄的试管里时,糖尿病就已经无力回天了。
然而,真正令我为之动容的,是他对科恩的真诚。
诺贝尔奖最终颁给了班廷,然而,班廷却并不为此感到高兴——课题结束,科恩也离开了班廷的工作室,而班廷却不断地向诺贝尔委员会致电,说科恩也是发现人之一,怎奈诺贝尔奖已出,不能修改,班廷于是抛下研究,四处奔波,寻找科恩,直到找到他,硬让他收下一半奖金,才最终离去。
好一个善良的班廷!是怎样的感恩之心才能让他在大不列颠岛颠沛流离,只为寻找那一同并肩作战的战友!又是好一个厉害的`班廷,又是怎样的毅力让他一遍遍重复同样的实验,去寻找一个微乎其微的线索……
一个真正的伟人,应当成就与人格并重,这一点,班廷做到了——名垂千古的牛顿,爱因斯坦没做到的,班廷做到了。
从此,热爱天文学的我便将一个生物学家作为了我的偶像——有人问道,天上的繁星和地上的鸟兽有关联吗?
我想,用头脑去思考,用心去感悟,万物自有深意。
偶像的作文 篇4
一双火眼金睛,能识别一切妖魔鬼怪;一根汗毛,能降得众多天兵天将;头上顶着一个金箍,身上披着一件虎皮,手上拿着一根顶天立地的棒子。他就是我的偶像,传说中的齐天大圣孙悟空。
虽说孙悟空只是一个虚幻的神话人物,但是儿时的我却十分崇拜他。要问为什么,那是因为孙悟空的忠诚和神通广大。
三打白骨精的'那一幕,孙悟空三次打死了白骨精,虽然白骨精变成了人,但是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能轻松地识别出是妖精还是人,二话不说地就抡起了金箍棒,只一棒就打死了白骨夫人。只可惜师父唐僧是肉眼凡胎,不能明辨是非,见悟空冤枉了好人,没搞清楚原因并念紧箍咒,把孙悟空疼得死去活来。但不管怎样当悟空再次看到白骨精企图想吃他师父时,没有考虑,为了师父的安全再次打死了白骨精。虽然师父连续三次冤枉悟空,但孙悟空后来还是坚守在师父身边,无怨无悔、忠心耿耿地保护师父。
我崇拜孙悟空的忠诚。
西行路上,九九八十一难,无数妖魔作对,孙悟空一路上降妖除魔,可以说是没有了孙悟空,西天取经肯定会以失败告终。在西游记的前几回里有记载,孙悟空吸日月之精华,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出生就和凡胎不一样,将来必成大器;孙悟空到菩提祖师那学艺,本领强大,有胆有识;孙悟空在太上老君的炼丹炉里炼到了火眼金睛,这些都是为了日后跟妖魔打斗时做的准备。他的能力强到大闹天宫时十万天兵都不是他的对手。他可以打入冥间,划去生死簿的名字。一个筋斗云可以跨过十万八千里,一个棍子可以地动山摇,天崩地裂。
我崇拜他的神通广大。
这就是我的偶像孙悟空,他是我前进的动力,是我所崇拜之人。
偶像的作文 篇5
我的偶像就是陪伴我健康成长的妈妈。我的妈妈个子不高,正宗黄色皮肤的鹅蛋脸上镶嵌着弯弯的细柳眉,而这张平凡的脸上最有特色的是那双饱经风霜而又会说话的眼睛,一个扁扁的鼻子充分显示了她的倔强与坚强,还有着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虽然她从外表上看很平凡,但她却有着一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不平凡。
听姥姥、姥爷说,妈妈年轻的时候一直坚持着自己的理想,考上了大学,选择了自己热爱的专业……就这样一个为梦想而不断奋斗拼搏的精神就十分值得我崇拜与学习的了!
妈妈是一个极其负责任的母亲,也是一个尽职尽责的医生;每天,她都会认认真真,一丝不苟的给病人看病;而下班之后,妈妈总是拖着疲惫的身子风风火火的赶到家中照顾年幼的我;尽管生活让她如此疲惫不堪,但是仍然阻挡不了妈妈对知识的渴望,她总是那样如饥似渴的,像一块干燥的海绵,拼命的吮吸着知识的甘霖,每天晚上,我们都已经酣然入梦了,而妈妈却偷偷摸摸、蹑手蹑脚地走到书房,把门轻轻地关上,静静地在知识的海洋里畅游,记得有一次,我半夜醒来,一看手表都到凌晨两点钟了,而书房的灯还亮着,我轻轻地打开房门,妈妈居然全然不知,望着那瘦弱的背影,我的双眼不禁湿润了,是啊,属于妈妈自己的时间只有夜深人静的时候……此时此刻,我多想抱抱亲爱的妈妈,多想叫她休息,可是我却不忍心打扰她的“快乐”……
第二天清晨,当我还在梦乡时,热爱锻炼的妈妈早早地就跑步回来,打扫好卫生,还为我准备了充分的营养早餐,这才温柔的叫醒睡梦中的'我,当我吃着营养早餐,享受着她为我编织美丽的发辫时,我看了看那双有些血丝的眼,看了看那眼角细细的纹理,我想妈妈一定很累了,可是可爱的她每天给我的感觉就像太阳,永远有消耗不掉的热能与光能……
我有这样一个平凡的妈妈,一个拥有孜孜不倦的求学精神的妈妈,一个充满爱心与责任心的妈妈,叫我怎能不爱?叫我怎能不佩服?
偶像的作文 篇6
诸葛亮是东汉末年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为蜀国的基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他一生七次北伐,却没有攻破司马懿的.种种为难,最终含恨而终,令人惋惜。所以杜工部写下了千古名句“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他就因刘备去世时的一句话,而奉献了一生。他为了完成先主之托,不惜一切代价,不顾大臣反对,出师北伐。两次献出师表,七次北伐,最后宁可病死于军营中,也不愿在成都养病。这不正是他的忠义吗?收二川,排八阵,六出七擒,五丈原前,点四十九盏明灯,一心只为酬三顾。取西蜀,定南蛮,东和北拒,中军帐里,变金木土爻神卦,水面偏能用火攻。这不正是他一生的智慧吗?伟哉,那撼动千万人的忠心!美哉,那一把羽扇划下千古传奇!雄哉,那永远的诸葛亮!永远的诸葛亮!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欣赏、自己所喜爱、自己尊敬的偶像。他可能是明星、是诗人、是作家。我的偶像是一位东汉末年政治家、军事家,蜀汉丞相——诸葛亮。
诸葛亮一生只活了54岁,他的一生分为两个27岁。第一个27岁他勤学苦读,与徐庶,崔州平等人结交,直到刘备三顾茅庐,请他出山,为他后半生的业绩埋下伏笔。后半生他先是帮助刘备火烧博望坡,然后烧新野,南下江夏,接着鲁肃南下江东舌战群儒,说服孙权出兵与刘备合兵赤壁,火烧曹公。后又夺南郡,借荆州,智取汉中,收服马超,取益州,平南蛮,六出祁山,可谓功勋赫赫,流传千古!这正是他成为我偶像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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