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的作文汇编10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偶像的作文10篇,欢迎大家分享。
偶像的作文 篇1
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各自的偶像,有的是歌星,有的是演员。而我的偶像则是我的爸爸,他是一个令我又爱又恨的人,我从小就非常崇拜他,是我的偶像。
我的爸爸是一个不高不矮,不胖不瘦(偏胖)的人,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了,可他却一直是我心目中的偶像。
在我八岁那年,爸爸带我去元一电玩城玩。在路上我充满了期待,可就在即将到达的那一刻,意外发生了。
一辆电动车朝我们飞驰过来,把我们撞倒在地,爸爸为了保护我,反身把我抱住,想让我不受到伤害,撞碎了的玻璃碎片,直直的向爸爸的左手臂飞来。我闭上了眼睛,当我睁开眼睛的那一刻,爸爸的手臂上扎进了许多碎片。我望着爸爸的手臂上,流出一股鲜血,我不禁落下了泪心里是那么的悲伤,爸爸为了保护我自己却受到了伤害,这让我多么感动呀!爸爸看见我在一旁独自哭泣便安慰我说:“没事的,这点小伤没有任何大碍的,你爸爸是什么人呀?是不怕疼痛的人呀,是一个超人呀!”我被逗笑了,可还是放心不下爸爸的伤势。
原来电动车司机,酒后驾驶,又闯了红灯把我们撞伤了。我们站在路边,我一边关心着爸爸的伤势一边希望救护车早一点来治疗爸爸的伤,爸爸你可不能有事呀!你是我唯一的爸爸呀
爸爸是家的支柱,爸爸是我的精神支柱为我遮风挡雨,爸爸总是把爱无私的给予了我。
偶像的作文 篇2
“喂,你最崇拜哪个运动员啊?”每当别人问我这个问题时,我就会不假思索的告诉他:“当然是刘翔啦!”
200x年的时候,听说有个叫刘翔的人跑110米跨栏用了12秒88,由于我并没有看到现场,并不认为他很厉害。结果我试着跑110米,竟用了30秒!从此,我就成了他的铁杆粉丝之一。
转眼间到了20xx年,刘翔站在了奥运会的起跑线上,作为极度信任他的粉丝,我原以为他会大获全胜,没想到,因为他的脚受伤而不能将比赛坚持到底,我顿时感觉眼前一片黑暗……
终于等到了今年的亚运会。我盼望着我的偶像这次的大显神威。
开始比赛了,八个运动员一字排开,蹲在起点,等候发令枪响。啊,我的偶像——刘翔!我眼睛紧盯着他。裁判员一枪令下,运动员们如离弦之箭一般“飞”了出去。真是静如处子,动如脱兔。刘翔和他的队友史冬鹏刚跑几步就把其他选手甩在了身后。离栏只有几十厘米了,只见刘翔右脚用力一蹬,左脚一跨,一米高的栏就被他抛在脑后。刘翔跑起步来像燕子一样轻盈,把他旁边的选手甩了一大截,当他跨到第七个栏的时候,他身边的韩国选手还没有跨完第五个栏。刘翔那修长的腿一跨就是2米,到了最后一个栏时,他竟然戏剧性的放松了,从拼命跑变成了小跑,太潇洒啦!“飞人”刘翔以13秒15的成绩夺得了冠军。
我的偶像刘翔,我为你的速度而骄傲,我为你的潇洒而着迷!我为你坚持不懈的精神而自豪!
偶像的作文 篇3
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
——题记
要说追星的本质,我自己总结出来了一个道理:不追星的人,大多数可以全心全意放在学习上,心无旁贷;追星的人,单看相貌,那么他极有可能什么也得不到,浪费精力,还浪费学习时间。而如果追的是那个人的精神,人品,魅力,学习他的精神,品质,在保证学习不落下的情况下,向那个人看齐,才所谓是真正的追星。
我追的那个人啊,是一个演员。从他的相貌上来看,有着乌黑的头发,蘑菇头时显乖巧;寸头时显叛逆;背头是显叛逆,一双桃花眼却不多情,眸子里永远带着星光,看起来善良却又不失刚毅,小鹰钩鼻配上薄而不失血色的唇,显得极为契合,有时还爱留小胡子。不止如此,倘若留意观察还有美人沟的下巴,美中不足的是,他的右眼皮,眼角,脖子上都有伤疤,右半边脸上坑坑洼洼,这是一场幸与不幸之间徘徊的事件造成的……
20xx年,他因一部《仙剑奇侠传》成为当时几乎家喻户晓的明星,前途事业一片大好。任谁也不能想到,天妒英才,20xx年的一个夜晚,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将这一切都毁于一旦,刺耳的警笛声划破了寂静的夜,刺眼的鲜血淹盖了完美的脸。右半边脸血肉模糊,右眼没了知觉,脖子上有一道近七厘米的伤口,深到就差一毫米划破动脉。人也陷入昏迷,不省人事。四天内经历了两次全身麻醉,脸和脖子上共缝了一百多针,幸运的是,保住了性命,保住了眼睛。这不够,上天还要让他活在内疚中,他的助理张冕离开于这场车祸中。始初,医生说不能让他受刺激,在他问时,就告诉他,其他人都没事,他松了口气,可又怎能没有怀疑。果不其然,纸是包不住火的,当他知道后,伤心不已,因眼睛缝合不能流泪,竟把头扭到床侧,让泪滴到地上。医生把他耳后的皮用最薄的厚度植在他眼盖上,却还能清楚地看见那条疤……
复出后,因媒体与观众对他伤后面容过度关注,让他压力很大,变得敏感,不自信。恢复阶段自己调侃说实在不行,就去演梅超风。说着轻松,真正继续演戏时却又小心翼翼,怕伤疤吓到观众,自己也很忌讳,他曾在书中写到:“如果皮囊难以修复,那就用思想去填满它吧!”他那样写,也确实那样做了,慢慢面对伤疤,敢以伤疤正面视人,内心逐渐强大起来,我认为是种勇气。
十年之间,如梅长苏那样,涅槃重生;十年时间,从明星这个泥潭爬到演员这个莲池。彼时陌上公子人如玉,如今江左梅郎世无双,改变了许多,唯一不变的,是他的初衷与善良。“回不去的容颜,求不来的蜕变。”这是他对自己那场车祸的评价,也是对他自己本人的解析。
一般人,会在自己大火时疯狂接戏,因为那时人气最旺,片酬最高。可他不是,他认为自己应该花一年时间,多读书,多磨砺演技,用来沉淀和充电。活在名利场,却为一股清泉,不追求名利,只看重演技,在那个混杂的娱乐圈,这样的人也是愈来愈少了。正因为他的磨砺,归来后又给我们带来不一样的郑秋冬,又一次刷新了人们对他的看法……
不过除了他,谁又能真正清楚他是如何挺过无数带着伤痛、无奈、孤寂的夜呢?
他坚强,有勇气,能放开束缚,直面挫折,认识自我并超越自我,是一个内涵远胜于外表的人,感谢上天让他重塑自己。
“人活着不仅是为了生存,就像云在青天水在瓶。”胡歌说!
偶像的作文 篇4
1955年10月2 8日,比尔·盖茨出生在美国的西雅图。他用了15年时间,积累资产竟达1100亿美金。他的人生格言是:“我是王,我能赢!”
你们肯定会很好奇,我的偶像为什么是比尔·盖茨?是因为他赚了很多钱?还是因为他超人的智慧?说实话,这些都不是我崇拜他的原因。
我喜欢比尔·盖茨的远大理想,喜欢他永远自信的笑容。
盖茨从小就喜欢看《世界图书百科全书》,这本书很厚,重量相当于他体重的三分之一。小盖茨经常几个小时连续地阅读这本大书,他常常陷入沉思,总是强烈地感觉到,在这些小小的文字中隐藏着一个神奇的世界!他经常在幻想:人类的历史将越来越长,那么以后的百科全书不是会越来越大,越来越重呢?如果能造出一个只有魔盒那么大,却能包罗万象的百科全书,那该有多方便呀。这个奇妙的梦想,后来竟被他实现了,有了他的发明,现在,我们只要携带一块小小的芯片就可以阅览全世界。
盖茨看的书越来越多,想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四年级的一天,他对他的同学卡尔·爱德蒙德说:“与其做一棵草坪里的小草,还不如成为一株耸立于秃丘上的橡树。因为小草千篇一律、毫无个性,而橡树则高大挺拔、昂首苍穹。”从这以后,他坚持写日记,随时记下自己的想法,小小的年纪竟像大人般思考问题。他很早就感悟到生命来之不易,他在日记里这样写道:“人生是一次盛大的赴约,对于一个人来说,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莫过于信守由人类积累起来的理智所提出的至高无上的诺言”他在另一篇日记里又写道:“也许,人的生命是一场正在焚烧的火灾,一个人所能去做的,就是竭尽全力要从这场火灾中去抢救点什么东西出来。这就是,追赶生命。”
比尔·盖茨的精神将
永远激励着我前进!
偶像的作文 篇5
说到“偶像”,相信大家都不会感到陌生吧。这年头,谁要是连个喜欢的明星都没有,那他的生活一定会乏味的`。我也有自己的“偶像”,他就是我的爷爷。
听奶奶说,爷爷是上个世纪读过中专的高材生,他选择了自己喜爱的农学专业,工作认真,又肯钻研,干得很出色。现在虽然退休了,但他在生活中依然保持着工作时的劲头,对什么事都充满热情。
爷爷对书法有研究。我一开始并不知道,后来,五年级时,老师要求我们练习写毛笔字,才听爸爸说,爷爷的毛笔字写得很不错。那天写“美”字,我怎么也写不好,一回家,我就向爷爷请教毛笔字的写法,让他告诉我写。爷爷很高兴,搬来椅子端端正正地坐在我的书桌边,拿起毛笔熟练地写了个“美”,给我做示范。然后他把笔递给我,让我仿照着写。可我写了好几个,爷爷看了都直摇头。
“你写得太急啦!你是个初学者,写字要沉住气,一笔一划去写。要做到心里有了字的形象再下笔,意在笔先嘛。一个懂书法的人,甚至能从你的字上看出你的情感变化来呢。……”爷爷在那滔滔不绝地讲着,我听着都入了迷,心想,原来爷爷对书法了解这么深呢。转念又一想,爷爷都能练好书法,我为啥不好好练呢?就这样,在爷爷的帮助下,我的字也有进步了。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爷爷又开始琢磨画画了。一天,我忽然发现爷爷在客厅里的桌子前坐了老半天了,背对着我,连姿势都没怎么变过。我凑上去一看,原来爷爷在画画呢。他找来我不用了的铅笔,还有图画本,认真地观察着正墙上的那幅“云松”图,细心地临摹着。仔细看他的画,可以说是惟妙惟肖,虽然没有颜色,但是细节还是很生动的。我忍不住赞叹:“爷爷,您也画得太好了吧。”可爷爷端详着自己的画作,突然皱起眉来,在那松树的“树梢”上又添上几笔,才露出了一丝微笑对我说:“爷爷小时候就想学画画,可惜没有条件哪,现在有条件了,年纪又大了。所以你们要惜取少年时啊,现在不努力,以后想学就迟了呀。”
这些话在学校老师好像也给我们说过很多,可我一直都没怎么听进去,现在看到眼前的情景,听到爷爷这样说,我真是受到了深深的触动。是啊,一个人只有珍惜时间,勤奋努力,才有可能把心中美丽的理想变为现实。我牢牢记住爷爷说过的话,每当遇到困难,我就回想起跟爷爷在一起的情景来。
爷爷是个平凡的人,也没有一张“明星脸”,但是他所具有的精神,和他所能给予我的力量,不是哪一个真正的“明星”所能有的。我觉得,爷爷才是我心中永远的偶像。
偶像的作文 篇6
我喜欢他,因为他教会了我无论别人怎样不看好你,甚至嘲笑你,讥讽你,阻碍你,你都一定要朝着心中的目标努力前进,去做你认为对的事情,不要被别人的目光、言语牵绊或击垮‘他们说每一个风浪,都能够淹没我,可我会像奥德修斯一样,朝着心中的方向,哪怕众神会在彼岸阻挡。’
我喜欢他,因为他教我‘我乘风破浪后也不会一定成功,生命只能向前,坚定信念的人都是英雄。’努力过不一定能成功,但不努力肯定不会成功,世上没有掉馅饼那回事,坚定信念,永不放弃,才是真道理。
我喜欢他,是因为他教我要想拥有‘破茧成蝶’后的光环,受过的伤是成长中的勋章,‘而我受过的伤,都是我的勋章。而我受过的伤,都是我的成长。’
我知道你为什么喜欢曼联,就如我喜欢你一样,他们带给你的正能量就如同你带给我的,你曾这样说过‘我喜欢曼联,就是因为他们经历过很多很多次反败为胜,用现在的说法叫逆袭,我喜欢这种感觉,喜欢他们不放弃的精神。输的时候,低谷的时候也还是不放弃,再重新组队’对自己不抛弃不放弃,无论什么时候都不晚。
我喜欢鹿晗,他不仅帅,萌,酷,他还有这么积极向上的精神,他感染了我,让我在低谷时依旧可以总有那么一颗有追求的心。
偶像的作文 篇7
你知道吗?——
有个男孩他熬夜写歌不会吃东西
有个男孩他拍完mv就蹲在地上吃盒饭
有个男孩他下班时间永远在凌晨
有个男孩他生了病不能去医院只能硬扛
有个男孩他被VIP戳伤眼睛仍笑着说没关系
有个男孩他受了苦泪水只能忍住往肚里吞
有个男孩他就算受伤也要赶到现场不让粉丝失望
有个男孩他想家也不能回
有个男孩他见到后辈也90°鞠躬
有个男孩他为了看粉丝留言直到半夜
有个男孩他不管吃多少都会累瘦
有个男孩他总坐在偏僻的角落躲避摄像机不愿抢他人风头
有个男孩他为了梦想把青春都搭上了
有个男孩他在演唱会上半场伤了脚却仍坚持到最后
有个男孩带着未痊愈的伤参加颁奖礼,走路一瘸一拐却仍面带微笑
那个男孩真的很优秀
一路走来他也真的真的很不容易
那个男孩就是权志龙
是的,权志龙就是我的偶像,他平易近人,帅气、可爱、善良、有才华、懂礼貌、有爱心、很潮。他很男人,也很萌很妖孽…
你们的偶像是谁呢?
偶像的作文 篇8
一直以来,都是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女生,就连心中最理想的未来生活,也不过是希望可以平淡简单地过日子,不贪想变得多么伟大,多么富有,也不想要波折起伏的一生,哪怕活得渺小一点,也无所谓,一点点小幸福就可满足。连自己也觉得,真是没有志向的人哪,可是因为你,我第一次看见梦想闪耀的光芒,它在我的头顶,发出那样巨大而不容被忽视的光芒,这是否就是梦想的伟大力量?
亲爱的小四(郭敬明),我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你占据了我心中“偶像”的位置,和“梦想”画上了等号。我想成为和你一样的人。
时至今日,被别人问起梦想还是会支支吾吾地说不清楚,这样渺小又卑微的我,不知为何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想成为和小四一样的人”。
如今的你,被那么多的人关注着,众多的“粉丝”喜爱着,同时被一些人议论着,你逐渐变得成熟而老练起来,虽然还是常叫嚣着“小四永远十八岁”,但其实面对很多事情时态度已经变得不一样,平静了,淡然了,我们都很清楚这一点。
从你的书中,你的博客中……我所了解一小部分你,还是有一些东西一直没有改变,在那么多年前,你第一次出版书并获得“新概念一等奖”时,在那个时候,那么年轻的你也一定激动地不知所措。是的,我想我理解,至少我能想象得到一些,人生中第一次那样近距离地拥抱到梦想,看到梦想的形状,那样不可思议地呈现在眼前,比做梦还让人激动而慌张,面对着巨大的喜悦,这样的心情一定无可比拟,让人难以忘怀。
就算现在的你活得这般骄傲而闪烁,也一定没有忘记最初的梦想,亲爱的小四,你还是一直在为梦想努力,没有停下追逐梦想的脚步。是的,我想成为这样的你,勇敢而坚定地追求梦想的你,执着而伟大的实现梦想的你。是的,是的,我想成为和你一样的人,变得再强大一些,再好一些,再接近梦想一些。
这样的梦想,这些话,它们真实地存在于我心中的某个角落,被努力地呐喊出来,我想要努力地让它变得真实。
是的,我想成为和你一样的人。
偶像的作文 篇9
提起,很多同学都会夸夸其谈。从前每当有人问起我的时,我都会故意地转移话题,因为是惟一会使我感到尴尬的人。是哑巴,而且不幸的是去年又折了腿。也许有的同学会不相信,一个学习成绩还不错的学生怎么会有这样不相匹配的呢?的确,我也曾为此而自卑过,埋怨老天爷为什么对我如此不公,但他现在已着实成为我学习的动力。
从我记事时起,深受我的喜爱,虽然从没有给我讲过故事,为我数过星星,教我识过字,但在我的生活起居方面,他却一点也不马虎。炎热的夏季,当蚊子群集,在夜间“嗡嗡”忙碌寻找食物的时候,总是持着一把又旧又破的蒲扇,替我扇风驱蚊,直到我睡熟为止。到了第二天则会看到那黑瘦的脸上又多了几个鸡皮疙瘩。寒冬季节,总不会忘记在我上床前藏个热水袋在我被窝里,晚上,我躲进暖和和的被窝,睡得又香又甜。
后来读书了,成了我上学、放学的“交通工具”。不管风吹日晒雨淋,每天都会看到一位两鬓苍苍的老人,在校门口用期待的目光,等着等着——那人便是。非常疼爱我,但他从不溺爱我。他是个非常严厉的人,尤其对于我的功课,总是先催我做完作业才让我出去玩。教导我当天的事当天就必须完成,不准拖到第二天。吃饭不允许掉米粒……否则就会扳起脸,瞪起那双可怕的眼睛,那便是我那时最害怕的“面具”了。总而言之,苦涩的事时而使我感到为难。
上中学了,可能是书读多了的缘故罢,这时的我却变得有点莫名其妙起来,以为自己已经有了“举翅不回顾,随风回散飞”的能耐,于是我开始刻意地疏远,还带着那么点儿轻视。前些日子,我告诉我眼睛近视时,他的脸色顿时阴沉了下来,额角上的鱼尾纹皱得老高,无意间,我发现头发上不知什么时候又多了几根银丝,似乎孙女的这桩心事使他又老了几年,显得那样苍老脆弱。随后,便不假思索地翻出了他多年的积蓄,执意要陪同我去配眼镜,我心里又欣喜又不是滋味。因为他腿脚不灵便,说起话来又不方便,生怕他会失了我的面子。( )但好意难却,最后只得一道前往。路上,我提心吊胆,不时偷偷地用眼角的余光瞟向四面八方,生怕遇到熟人,并且远远地骑在他的前面,像一只怕见天日的小耗子。也许是良心发现,头总是情不自禁地扭转过去瞧瞧,只见他一只脚使劲地蹬着车子,驼下背脊,两手吃力地支撑着把柄。一种悲哀和歉意涌上心头:这一切是谁造成的呢?回想起和一起生活的点点滴滴,我的眼睛模糊了。
思绪与车轮一起慢慢停了下来,我要等我亲爱的!
偶像的作文 篇10
李宇春的名字早已传遍了全国的每一个角落,因为她是“绝版”的—帅,叫人怎么不痴迷。
今年的夏天,宇宙里的春天—李宇春,因在舞台无论是动感十足的舞蹈,还是独具特色的嗓音都受到了全国的关注。因此她毫无争定地取得了“20xx年蒙牛酸酸乳超级女声”的冠军,以3528308的票数超过亚军周笔肠3270840的票数。所以我就狂热地喜欢上她,她太帅了。
“绝版”的李宇春,她有着凌乱而狂野的时尚短发,细细的剑眉,小而迷人的眼睛特有神,再加上她1。74米的身高,90斤的体重,能不帅吗?
“绝版”的李宇春在舞台上特别有舞台把握的能力,在她唱《Zombie》的时候,边唱边跳,把全场都惊呆了。她还玩着麦克风,真怕她把麦克风弄坏了,结果有惊无险。全场欢呼!全场尖叫!
还有“绝版”的她唱的《女人心》也征服了许多的观众,她黄色的外衣,黑裤子,配起来可酷了。演唱时她犹然而然带着许多小动作,完全在舞台上是最完美的。
“绝版”的李宇春随时随地都保持着酷酷的表情。就连5进3的时候,春春的同门师妹—何洁被淘汰了,她稳不住,哭了“一个世纪之久”,其他时候都是钢筋水泥人一个,正在何洁上PK台的时候,她跑上舞台,抱住何洁2分钟不放,但是她始终还是保持着酷酷的表情,坚持着,不让她的观众失望。
李宇春的“绝版”让无数的小女孩看到了未来,让无数女人想到了她们的过去。或许正是李宇春的“绝版”让那些小女孩看到了勇气,让那些熟女们回想起当年不妥的自己。
宇春宇春爱你最真!超女时代,宇春最帅!“玉米”不怕累,小宇最珍贵!春春,独一无二的春春,绝版的春春,站在舞台上能主宰一切的春春,我会永远的记住你的“绝版”帅,我是你坚强的后盾,我永远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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