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的作文

时间:2024-10-26 09:30:48 读书 我要投稿

读书的作文7篇(推荐)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书的作文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书的作文7篇(推荐)

读书的作文 篇1

  我十分爱读书。通常,等下课铃一响,我就埋头看起了书。入迷时,上课铃响起,我也不知道,还在津津有味地看着。

  放学回到家,刚做完作业,我便拿起《悲惨世界》看了起来。有时候,一直看到10点多我也不在乎。放寒假了,正是我看书的好时机。不管在沙发上还是椅子上,我总会捧着一本书认真地阅读着。几乎每天,我都是在书的海洋里度过的`。读书成了我一天中必不可少的一件事,正因为如此,我更加热爱读书了。

读书的作文 篇2

  一提到书,有些人就会头昏脑涨。书中的那些烦琐的语句,冗长的故事情节,一啃就得花上好几天,还不如看电视来得直截了当,还不如听音乐来得轻松自在。而我却恰恰相反,偏偏钟情于书。在一个幽静的下午,沏上一杯茶,坐在沙发上独自沉浸于书的海洋,这可真是一种高雅的享受啊! 我爱读书,这得归功于我妈妈。 小时候,妈妈就教我背古诗,什么“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什么“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等等,等等。我每背一首,就得到妈妈一个及时的奖励:一张欣慰的笑脸,一个充满爱意的亲吻。从那时起,我就感受到了读书的乐趣,并发誓长大后一定要读好多好多的书来丰富自己。 小时候,妈妈还常常给我讲童话故事,《拇指姑娘》、《卖火柴的小女孩》、《1001页》……一个个曲折离奇的'故事,使我听得如痴如醉。上幼儿园,妈妈又陪我看有拼音、有插图的幼儿读物。上一、二年级,我开始恋上了童话故事、寓言故事……现在,我又迷上了古今中外名家的作品。《罪与罚》使我看清了当时的黑暗社会;《三重门》使我领悟了应试教育的残酷,《巴黎圣母院》使我懂得了什么是真正的美,《西游记》使我惊叹于孙悟空的神通广大……我真正尝到读书的乐趣。 我遨游书海中,天南地北,四方八极都令我的心自由来往。我虽没有到过北国祁连,却有“祁连雪山在眼前”的感觉;虽没有成年,却也懂得贾宝玉与林黛玉的悱恻缠绵。我和徐志摩一起“作别西天的云彩”,和三毛―起去眺望大漠星空,和席慕容一起去欣赏那海滩上捡贝壳姑娘的身影,和戴望舒一起去雨巷中寻找那个丁香一样结着愁怨的女孩……真是“秀才不出门,尽知天下事”。每每我与古今名贤一起来往游玩的时候,我就深深感到读书的乐趣。 书给我们这些负担过重的学生带来了太多的快乐。回到家放下沉重的书包,坐在沙发上,拿起一本小说充实自己。这何尝不是一种精神上的休息呢? 书,陶冶了我的性情;书,丰富了我的知识;书,开阔了我的视野;书,给予了我人生的启迪。 我不信书中会有黄金屋,更不信书中会有颜如玉,但我相信书中有一个大世界,只要与书为伴,一定可以找到答案。这是读书所能创造的乐趣,一篇篇美文使你与真、善、美心心相印。是的,广博的知识以及深邃的思考,确实能够创造一个完美的你!爱读书,是当今社会青少年应该具备的品质。我暗自庆幸我有这样一个好习惯,也庆幸自己能深深感受到它的乐趣所在,拥有此举,今生何憾?

读书的作文 篇3

  读书伴着我一天一天的成长,在书的沐浴下,我获得了课本里没有的知识。

  在幼儿园的时候,爸爸给我讲格林童话。上一二年级时,老师给我们讲绘本。学完拼音,我们都可以读带拼音的书,开始写较长的博文。三年级以后,我们不再看绘本,开始读经典、校园、科学类的书。有一次,我看中了一本书,那本书内容精彩,封皮漂亮的书,但是妈妈不给我买,我只能趁下课去书店偷偷地看书。一看就是一个小时,天都黑了。因为白天没有空,我只能晚上回到家看。放学一回到家,一写完作业,我便拿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有时候,我还会写自己的小说。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现在写作文写得得心应手,这都是书籍的功劳。一年级,我开始写博客,开始写读后感。我现在上四年级了,开始写阅读存折。我现已有85篇的'博文,还有一些没发的。

  如果生活中没有书籍,就像生活里没有阳光。如果生活里没有智慧,就像小鸟没有翅膀。

读书的作文 篇4

  在我看来,一天中最美好的时刻,非读书莫属了。

  读书令我受益匪浅。透过《顾城的诗》,我仿佛看到了孩童嬉玩耍的情景;看到了夜晚美好的星空;看到了当年战火的硝烟……使我仿佛置身于另一个时空中,观察着小草的生机勃勃;欣赏着花朵的五颜六色;痛心的看着战火的无情,从那字里行间中,我视乎察觉到了那难以表达的'悲伤,却又没有,他的诗,令我时绪连篇,令我重感快乐,仿佛那一刻,学习的沉重都统统远去,只留下一片欢快的空间,任我翱翔。

  读书令我身心欢快,从《列那狐的故事》中,我感受到了列那这只狐狸的狡猾,戏弄了愚笨的叶森格伦,这只虽有蛮力却远不及那狡猾的大公狼,陷害了对狮王忠心耿耿的倍令,残忍的杀害了美丽的母鸡……让我不得不赞叹列那的狡猾,痛恨狮王的无能。次次欺骗虽使列那得到了食物,却没有了一个朋友,并且大家都厌恶他。让我明白了交朋友时要坦诚相待,不能欺骗,那样做只会让人人都敬而远之。

  从《我的狼妈妈》一书中,让我感受到了亲情的珍贵,妈妈对孩子无限的爱,同时也体会到了失去母亲的痛心……

  我爱读书,它让我充分了解了世界,开阔了我的眼界,丰富了我的知识,让我从中学会了很多道理。

  读书的感觉,真好!

读书的作文 篇5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我的爱好就是读书。

  我是从订杂志的时候开始爱读书的。那一次,我看见别人都拿着自己的杂志看,我却什么书也没有。只能看会儿拓展读。于是,我就下定决心——订一本书。以前我看书太贵了,所以没买。这次我要订一本军体世界,因为那个时候我对军事故事很感兴趣,因为我看过别人的一本军体世界,很精彩。终于,这本书到手了。我迫不及待的打开来看,里面有许多故事比如说:间谍王、……这些故事都让我如醉如痴,我一连看了好几遍。然后我就想:光这样的军体故事都这么的有趣,更别说其他的文章了。于是我就开始找一些神话故事,童话故事,武侠故事……渐渐的,我发现了读书的乐趣。我又开始在家里找些写作文书,并从书中悟出了一些道理。后来,要说我最喜欢看的书,那就是《西游记》他就是四大名著之一。而且,他是一个神魔小说,是我最爱看的'书的一种类型。里面主要讲了:唐僧去天竺之极乐之国取经,一路上收了三个徒弟,徒弟们保唐僧不被妖魔捉到,捉到了还会再救回来。就这样,他们拔涉千山万水到了天竺之极乐之国。《西游记》中我最喜欢孙悟空,他精通地煞数七十二般变化,身是金刚不坏之身……我还喜欢猪八戒,虽然是“呆子”呆出让别人喜爱,可以说是呆萌。沙老三他即便受尽侮辱也忠心耿耿。他们各有各的精彩,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大闹天宫的时候,他多么的威武呀!即使十万天兵也拦不住他……

  我的爱好,就是读书。

读书的作文 篇6

  一提起书,有的小朋友一定会说:“看书,那有什么好玩的。骑车、下棋那才好玩呢!可我不这么以为。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一直牢记在心。书已经渐渐成为我精神的食粮。

  记得有一次妈妈叫我出去吃饭,可我还趴在床上聚精会神的看《三国演义》呢!看着咕咕叫的肚子,眉头紧皱:“等一下,等一下,马上就好!”过了很长时间,爸爸见我还没下楼,就冲到我房间,揪起我的耳朵,凶巴巴地说:“你这个家伙,我们在楼下等着,你却舒舒服服的.在家里看书,我们着急你一点却不着急,走!跟我去吃饭!”话音刚落我就被爸爸拉到楼下。读书的乐趣真是好大,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

  在那漫长的五一长假里,不知是书籍的强大号召力,还是自己太渴望读书,双脚居然不听使唤地朝书店奔去。啊!一本本书分门别类地、整整齐齐地摆放在书架上,花花绿绿,五颜六色,看的我眼花缭乱。我在书店里穿梭着,寻找着自己最喜爱的一本书。这时,我的目光落在了一本《童话作文籍》上,我停下来,伸手取下那本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书,给我多大的乐趣呀!

  书是一扇窗,只有打开了,才能看到外面精彩的世界;书是一道门槛,只要努力跨过去了,就能感受里面的色彩;书是人世间最大的财富,正所谓“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是我的乐趣,我爱读书!

读书的作文 篇7

  花了一周时间,用晚饭后时间看完《末世的思念》,整本书的构思很特别,从10个不同的爱情角度构思了10个故事,其实张小娴只写了其中一个故事,其他故事全是团队的人写的,也很精彩,你经历了什么样的爱情,这10个故事,你有产生共鸣么?

  故事四《决绝之爱》之"露露蛋糕店的最后一夜":她本来可以幸福,可他为什么再次闯进她的生命,却又留下残忍的道别?他将永远占据着她回忆的圣殿,在她余生不朽。

  两个文艺青年的爱恋,邂逅与热恋都是那么水到渠成,无论是小资的舞会还是大大咧咧的用塞满蛋糕的嘴巴讲话,都是如此纯真和唯美,那一夜的满天繁星见证了这段爱情的不俗。于是两个人的小天地,窄小的公寓,配着一个豪华的吊顶灯,温馨却也不失浪漫。柏拉图式的恋爱,总给人很高的期望,也注定在琐碎又年少气盛的争吵中崩塌,如散落一地的樱花,随风逝去,让人唏嘘。。。

  女主人公露露开了一个蛋糕店,一个成熟女店长的`自制手工蛋糕总是如此吸引人,充满了慵懒和风雅的矛盾味道,让人回味无穷,店里的豪华吊顶灯是她留给自己的唯一一件回忆物件。这段爱情也许就此淡去消失了,可是有一天,男主人公胡杨再次出现在她的生活中,而他现在也是一个成名作家了。

  并不尴尬的开场白,男女主人公仿佛老友般叙旧起来,看不出曾经的爱情痕迹,看不出曾经的撕心裂肺,看不出曾经老死不相往来的意气之争……自制黑森林配老波特吃完喝光了,胡杨站起身来,说:时间不早了,他该走了。出门前,回头问李露,最近好么?李露说还好。片刻后问,你结婚了么?李露迟疑了下说订婚了。胡杨眼中充满温柔与悲凉的神情,也许有一刹那的闪现,最后他说,对不起,那段时间,现在看到你幸福真好。李露带着些许感动,淡淡的苦笑对他说,都过去了。他站在门口微笑着走远了,仿佛回忆往昔,想起了温存的时光……

  时间就是一个淘气的孩子,无论怎样,它都拼命的跑啊跑啊的跑向前,无论你愁苦或快乐。李露的时光就这样平淡的继续了,仿佛那个夜晚是上帝给她圣诞节前的一个幻梦,一切都是那么不真实,也许真是一个梦。有一天,店员问女店长,那个胡杨是你的朋友么,露露很是诧异,问有什么事情。店员说,那个作家在他们店坐过一次,仿佛在等人,当时你不在,后来就没来过。再后来有一天,李露的同学电话过来,问她说,你知道我们那个同学胡杨去世了么,听说是胰脏癌,可惜了,他那么有才华,又那么年轻,喂喂,你在听么,露露?

  她不记得自己在做什么,只知道整个人仿佛空掉了,她本来可以全心全意去结婚,去幸福,可是也许心早已在几年前就碎掉了不完整了,也许心早已不在了。她把凉了的玫瑰覆盆子果酱填入戚风蛋糕里,抹上奶油,在蛋糕表面撒下一朵朵美丽的糖渍法国玫瑰。最后,她在玫瑰里摆好一对用白色糖霜做的圣诞铃铛,微笑,湿了眼睛……她希望他还活着,她会用这个蛋糕狠狠砸他,然后听他可怜巴巴的说“干嘛呢你”?

  你将对他的记忆封存在岁月里,不再触碰,不再窥视,接受新的生活,开始新的恋情。

  当你认为已经忘记一切的时候,他却突然出现在你面前,瞬间粉碎了一切你努力建筑的美好。

  记忆像开了闸的洪水,带着曾经的甜美、疼痛一并涌了出来,你措手不及。

  这时,你才明白,其实他一直都在你心里,从未远离……

  亲们珍惜眼前人,珍惜挥洒青春的爱情吧,那如此纯真,如此唯美又如此刻骨铭心的爱恋,让它伴着青春起舞,音色动人流年不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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