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管理制度[常用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印章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印章管理制度[常用15篇]](/pic/00/d6c6b6c804_6136d9e1daeab.jpg)
印章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公司各类印章的管理,规范公司印章的使用,根据有关印章使用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①印章的分类
根据我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印章主要有:
a、行政印章b、公司合同专用章
c、公司财务专用章
②印章的刻制
a、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印章刻制报告,经公司经理批准后由综合事务部负责刻制。
b、任何人不得私制刻制、持有有本公司名称的任何印章。
c、印章样式、内容应保证正确、规范、统一。
d、因工作需要需刻制新印章的,新印章启用后,原印章交综合事务部注消。
e、公司主要印章(行政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印鉴、部门印章等)每样只刻制一枚,其他印章如因工作需要需刻制二枚及以上的,必须在印章内刻制编号。
③印章的保管。
a、公司行政印章、公司合同专用章等由综合事务部指定专人统一保管。
b、公司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保管。
c、公司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印鉴由财务人员负责保管。
d、化验、检测等印章由化验、检测人员负责保管。
e、印章保管人员应认真负责的做好印章的保管工作,并按规定做好印章的使用登记工作。
④印章的使用。
a、印章的使用范围:
※以公司名义对外工作或业务联系,向上级或公司内部行文需用章的,全部使用公司行政章。
※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及涉及金额的协议等需用章的,使用公司合同专用章;
※公司内部部门间工作联系或部门内容管理需用章的,使用部门印章,部门印章不对外使用。
※化验、检测等印章使用于公司内部对原料、产品的`化验检测报告等。
b、印章使用的管理权限
※公司行政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主管领导:公司经理※各部门印章主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c、印章的使用程序
※使用公司行政印章,应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
※日常工作中需用公司行政印章(如经公司经理审核后的财务报表、工作计划、新闻稿件等),可由综合事务部同意后直接使用。
※由公司经理签字的报告、材料等需用章的,综合事务部可直接加盖印章;
※公司对外发函或提供证明材料等需用章的,经公司经理同意后,由综合事务部加盖公司行政章。属个人函件、证明原则上不加盖公司行政章。
※使用公司合同专用章,在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时应附有相关领导签字的合同会签单,并有公司经理或相关被授权人员在合同或协议用章处签字后方可用章;
⑤印章使用的责任及处罚:
a、公司各类印章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使用,综合事务部负责对公司及各部门的印章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b、印章保管人员应加强公司各类印章的保管,不得发生丢失、盗盖等现象。
c、公司印章原则上不得携带外出使用,不准加盖空白介绍信(特殊情况由公司经理书面批准),严禁使用公司印章为个人或其他单位提供担保等。
d、因印章的保管、使用不当,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情节对责任人进行行政、经济处罚,触范法律的依法报司法机关处理。
印章管理制度2
为维护公司印章使用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保障公司的正常利益和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对公司各类印章的使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管理:
1、经总经理授权由综合部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启用、回收印章,监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2、设立印章管理登记制度,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时予以登记和审批;(说明:未办理此项手续可在办法颁布之日补办)。
二、保管及使用:
1、公司公章、业务章由财务部保管,合同章由综合部保管;
2、保管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保证印章保管和使用的.安全。除总经理同意外,不得擅自转交他人代管;
3、保管人员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审批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
4、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对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填写印章申请使用单,载明事项,按下述审批程序审核,经同意后,由两人以上,共同前往,方可携带使用。
三、审批:
3.1公章、业务章使用审批手续
1、公司各部门若需加盖印章,经办人填写“印章审批单”;
2、经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审批;
3、财务部盖章,并存档保管;
4、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在空白单证、纸张上加盖印章。确因业务需要,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能盖章;
5、已盖公章的文件若不能使用,必须交回财务部销毁。
3.2合同章使用审批手续
1、公司各部门若需加盖印章,经办人填写“印章审批单”;
2、经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审批或补签;
3、综合部盖章,并将合同正本存档保管,合同复印件由综合部当天交给财务部存档。
印章管理制度3
一、印章的制发:
1、组建、成立一个新机构或机构改变名称需颁发新的印章。
2、公司的印章由董事会批准制发。
3、各部门内部所需的各种印章,由各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办理。
二、印章的使用:
(一)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園:
1、各部门上报的各类报表;报给地方政府的各类报表;以公司名义下发的正式文件;各单位代表公司所签订的协议、合同。
2、公司与各部门、分公司、员工签订的合同、协议、聘书、通知。
3、公司颁发的各种奖状、证书、通告、通知。
4、公司开具的介绍信、证明信、便函。
5、其它需公司印章的.文字材料。
(二)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人名章范围:
1、各类报出的财务报表。
2、授权委托书。
3、其它需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人名章的文字材料。
三、用印程序:
(一)凡需使用公司各类印章者,均须填写“加盖印章申请单”。
(二)凡以公司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报政府部门的报表,需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用印,如遇总经理不在,可酌情由其他分管经理代签。
(三)一般性文字材料,由公司部门分管经理签字后方可用印。
(四)各类合同、协议、需使用公司印章及法人个人印章时,由总经理签字。
(五)加盖公司印章的同时需加盖公司法人个人印章时,签发人与所盖个人印章应相符。
(六)需开空白介绍信、空白表、没有总经理签字特许,不得使用印章。
四、印章保管:
(一)公司章、法人章,由办公室设专人负责。
(二)各部门所持冠以“黄石市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名称的专业用章。均由各部门派人负责管理。
(三)印章的保管必须做好安全、保密。
(四)印章一般不准离开保管处,遇特殊情况需携带印章外出用印时,需经总经理批准但印章不得离身,不得私自交给他人代为使用,保管人外出时,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可交其他工作人员代为保管,但需登记代管时同。
五、应注意的事项:
(一)盖章时必须端正、清晰、美观、便于识别,做到上不压文,下压日期。
(二)用印章单位或个人,必须认真填写“加盖印章申请単〃并留存一份用印件(介结信、使函、投标书、报表、奖状)各类合同协议必须留存印件;一般性文字材料保留公司领导签批的手稿。
六、印章停用,凡因机构撤销、变更名称或其他原因而造成的印章停用必须将旧印章交办公室办理注销手续后,交公司档案室归档。
印章管理制度4
为规范分公司公章的严格管理和使用,严肃公章使用制度,避免出现公章违规使用导致的法律后果,结合总公司规章制度和要求,特制定分公司公章管理制度:
一、为便于经营相关业务需要,分公司制作印章,必须由分公司负责人向总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总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配备印章。分公司负责人须向总公司签定用章承诺书,保证不违规用章,并承诺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二、分公司的印章(含分公司负责管理的项目部印章)由总公司按相关要求统一刻制,分公司行政章制作公安备案编码章,项目章根据字数多少结合项目要求,制作不同形状、不同材质的项目章,总公司档案室备案留存印模后由分公司负责人办理印章领取手续,并负责保管,保管人向总公司签定印章保管承诺书,承诺保管人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分公司所管理的项目章,只能用于与相关监理项目或代建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验收等方面工作专用,由(项目经理部或项目负责人)代表本公司全面负责,项目完工竣工验收后项目章交回总公司档案室保管,并登记造册。
三、分公司执有的总公司印章,只能用于经总公司审核批准的投标文件、经济合同、工程技术报告等使用。
四、下述情形严禁使用分公司公章:
1、承包人私自签定的工程材料供应合同、协议;
2、承包人私自签定的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3、承包人私自签定的工人工资支付协议;
4、其他违背国家法规和总公司相关规定、未经总公司允许的事由或文件。
五、分公司执有的总公司印章应独立建立用章登记制度和用章登记本,用章登记本由印章保管人保管,保管人作为盖章负责人。 文件需盖章时,由用章人在用章登记本上明确用章事由、用章人、盖章时间等内容,盖章人向分公司负责人确认总公司对拟盖章的文件资料是否已获得总公司审核批准,未经总公司审核批准的'文件资料禁止盖章。经总公司审核批准的文件资料,经分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盖章人可以盖章,并在盖章人一栏签名。总公司应对分公司使用总公司印章情况进行核实,并同步做好用章记录备查。
六、分公司项目部文件需总公司盖章时,由项目部写明申请并登记,分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按总公司用意程序办理。用章登记本必须明确用章事由、用章申请人、批准人(分公司负责人)
七、一切与分公司业务无关的、属承包人个人行为的事由或文件,若擅自私盖分公司公章,由当事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 总公司因业务需要使用分公司执有的印章时,分公司应予同意,并按本制度要求建立用章登记备查。
八、严禁分公司擅自雕刻和违规使用公章,违者,由总公司视情节轻重进行经济处罚或撤销分公司负责人的承包权,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九、分公司经营承包期满或撤销时,由管理员将公章和用章登记本到总公司公章领用部门办理移交手续。
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实施。
印章管理制度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意义
印章是分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分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分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分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必要的事件发生,提高分公司防范风险的能力,维护分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 印章的分类
公司印章分类为: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公司党委、纪委、工会、团委印章;公司业务专用章:公用私章,电子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收发章、密封章、与原件核对无误章等;公司部室印章等。
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启用、变更及缴销 第三条 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1.公章由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制发或上级单位制发,在经过登记机关及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后上级单位或分公司发文启用。
2.涉及公司部门章及业务专用章由办公室负责刻制并发文正式启用。
3.涉及公司党委、纪委、工会、团委印章的刻制和启
1 用由相应的上级主管机关刻制发文启用。
4.任何人、任何部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刻制公章、业务专用章、项目经理部章、部门章等。
第四条 印章的变更和缴销
1.公司、部门、组织等名称经法定程序变更后,印章亦按本办法第三条办法重新制作,原印章待新印章制发后上缴公司办公室统一封存或经批准后定期销毁。
2.若印章被偷、被抢、遗失或损坏,相关人员应立即将事情经过上报公司法律事务部、办公室,在第一时间告知涉及相关业务的部门及相关单位并做好确认手续;重新制发的印章在公司发文启用后应及时办理好与外单位有业务往来的新印章确认手续。
3.因各种原因而停止使用的印章或机构撤销而停止用印的,原用印单位或部室等机构应及时将停止或暂停使用印章缴至办公室同时办理移交手续,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处理。
第三章 印章的使用和审批
第五条 公司公章的使用
1.使用公章必须由部门主管人员签字同意,报公司分管领导或总经理批准,领导批准后方能使用;诉讼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律师函、催告函、起诉书、上诉状、和解协议、强制执行、协助执行、询征函等)一律报法务部门审核备案,再由分管领导、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使用。
2 2.报批程序必须书面填写,由办公室留底保管。 3.印章的使用管理坚持用印审批、登记制度。每次用印必需有审批登记,未经审批不得在空白信签或空白介绍信等用印。如特殊需要,则必须填写上述报批申请单,经公司总经理和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特办;加盖公章的空白纸必须编号,且使用后必须取回,未使用的应当缴回办公室销毁由办公室存档或登记。
第六条 业务专用章、部门章的使用
1.使用业务专用章、部门章,必须要由使用者填写用印申请报部门领导同意,用印申请由部门保管,每年度统一上交办公室归档。
2.使用公用私章必须由私章本人同意后才能使用,私章的启用必须在报批文件中增加私章本人的签字及授权使用范围,超越范围使用必需经私章本人同意。
第七条 印章的用印及文件的处理
印章统一由印章保管人员亲手用印;印迹要清晰,位置要正确,对用印错误的文件或印章不清晰的文件必须由印章保管人员当场销毁,不得私自带走或丢弃。
第四章 印章的使用范围
第八条 分公司公章的使用范围:证明、介绍、对内发文、对内制度、请示报告、通知、函、法律文书、聘书、劳
3 动人事、合同、招投标、通告、重要材料、报表、与分公司经营权有重大关联的、涉及政策性问题的文书等。
第九条 公章以外的印章使用范围:部门在职能范围内使用业务专用章或部门章,通常用印于系统内常规性往来文件、协议、票据、资金支付、人员调动、审核等。
第十条 除公章以外的任何印章在未经批准前不得用印于对外的`担保、长期合作、人事聘用、债务确认及承担法律责任的文件。
第五章 印章的保管
第十一条 印章的保管实行专人保管
1.印章应指定专人保管,印章的保管应当严格遵循安全保密要求,指定专人保管并应放置在保险箱或带锁的抽屉内。印章专管人员未经印章管理部门领导同意不得将印章委托他人代管,也不得将存放印章的保险柜和抽屉钥匙交给他人。
2.印章保管人员,每天下班前应检查印章是否齐全,第二天上班时应检查是否有异样,若发现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部门领导和保卫部门,部门领导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3.印章保管人员不在岗时,应由印章管理部门的领导指定人员代管。印章管理人员调离岗位时,应及时办理书面的交接手续。
4.印章保管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照章用印,遵守保4 密规定,不得泄密。
5.印章不得带离办公场所,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带离办公场所,应由办公室领导、分公司领导及总经理审批同意,涉及部门印章应由部门分管领导的批准;印章需要带离办公场所,原则上由两人带出使用,其中一人为印章保管人员,如印章保管人员无法带章离开办公场所,则由办公室领导或业务部门主管指定专人带出使用,并且有两人进行保管,在外带过程中保管人员应将印章带在身上,保证24小时印章不离身。
6.对违反本办法而要求用印者,印章保管人员有权拒绝用印,并报告相关领导。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责任与惩罚
任何人、部门、单位违反本规定用印造成公司利益受损的,依据公司职工奖惩办法等制度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公司班子研究讨论决定依法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印章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刑事辩护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律师进行刑事辩护工作,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忠实于社会主义事业和人民的利益。秉公办案,刚正不阿。
第三条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律师参加刑事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活动,接受法院指定或当事人的委托,担任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被害人的代理人;自诉案件原告人的代理人或被告人的辩护人;申诉案件申诉人的代理人或辩护人。
第二章收案
第五条刑事案件收案范围:
一、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
二、公诉案件被告人或其家属委托的,被害人或其家属委托的;
三、自诉案件的原告人及其家属委托的,被告人或其家属委托的;
四、申诉案件的申诉人及其家属委托的。
第六条刑事案件收案由律师事务所主任、副主任或各部部长审定。
接办外地案件,需经律师事务所主任、副主任同意。
第七条确定收案后,应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定辩护委托书,一式二份,加盖律师事务所印章,委托书由承办律师和委托人各持一份。承办律师应将委托书附卷存档,并将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的`函送往法院。
第八条当事人委托律师辩护,在符合法定情况下应接受委托,不得拒绝收案。特殊情况拒绝收案的需经所主任同意。对当事人指名委托某律师办理的案件尽可能满足其要求。对申诉案件是否收案由主任审查决定。
第九条委托书签订后,由委托人按章缴纳委托费。承办案件时,可酌情向委托人收取办案费,用于交通、通讯等开支。
第十条收案手续办完后,承办律师应与委托人进行谈话,了解与案情有关问题,讲明律师辩护的职责和性质,并作谈话记录存卷。
第三章阅卷
第十一条律师接办案件后应及时到法院查阅案卷材料,认真查看案件的全部材料。对阅卷中接触到的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应严守秘密。
第十二条通过阅卷要弄清指控被告人罪行的证据的可靠程序和证据的真伪;弄清被告人罪重、罪轻或无罪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查清案件从立案、预审到起诉各阶段对被告人人身权利的限制和对其家庭搜查等诉讼活动是否合法,法律手续是否完备。共同犯罪的案件,还应了解各被告人,尤其是自己为其辩护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应负的责任。阅卷要注意起诉书是否有漏诉或重罪轻诉等情况。
第十三条阅卷要摘录,主要摘录案件的关键情节,被告人有罪、罪重、罪轻和无罪的证据,被告人的供述与证言、书证、物证及鉴定的矛盾。摘录切忌仅摘片言支语,应注意证据材料的联贯性、完整性,使摘录的材料保持其原意。
第四章会见被告人
第十四条律师会见被告人应凭本所会见被告人专用介绍信到看守所会见。会见时向被告人出示委托书,讲明委托人及律师的姓名并征求被告人的意见,向被告人讲明律师担任辩护人的任务,并进行必要的法制教育。
第十五条认真听取被告人对其罪行的辩解。要着重查明案件不清楚和有关疑点的问题,被告人否认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的,应让其提出理由和证据,留待查证。
第十六条作好会见被告人的笔录。笔录内容主要有:会见人、记录人、被告人、会见的时间、地点及谈话的主要内容,笔录应由被告人签名或按手印。
第五章审阅起诉书
第十七条律师根据阅卷和会见被告人的情况,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的罪责逐字逐条地进行审阅。
第十八条审阅起诉书,主要注意查实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是否清楚;认定被告人犯罪的证据是否确凿;对被告人的犯罪定性是否得当;对被告人的罪行适用法律条款是否正确。
第十九条律师辩护观点在重大问题上与检察人员有截然不同的分歧意见,可于开庭前与其交换意见,但不应随意受其影响。
第六章调查
第二十条律师通过阅卷、会见被告人和审阅起诉书等工作,对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的问题,必须拟出调查提纲,认真地进行调查。
第二十一条调查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需由出具证明材料的个人或单位签名盖章。
第二十二条律师调查的人证、物证、书证及鉴定材料,需要移交法院的,律师可制作副本存档,移交法院的证据,须办理移交手续,存档备查。
第二十三条调查未成年人时,应请其监护人在场;被调查人系在校学生的,可请其教师在场;调查内容涉及国家机密的要严格保守秘密;涉及个人隐私的,应向被调查人声明负责保密。
第七章撰写辩护词
第二十四条律师辩护前,要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为被告人辩护的意见,撰写成辩护词。
第二十五条律师在辩护内提出的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免除刑罚或无罪的理由要充分可靠,观点要明确,论据要有力,语言要简洁。
第二十六条一般案件的辩护词由律师所在部研究,重大或疑难案件的辩护词由所集体研究,会议研究确定的主要论点应作出记录附卷存查,律师根据研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辩护词,并经负责人签署后,方可出庭辩护。
第八章出庭辩护
第二十七条律师出庭辩护如因案情复杂,开庭日期过急,可以申请法院延期审理。律师接到法院出庭通知书后,要作好如下准备:
1.拟出向证人、签定人和被告人发问的提纲;
2.熟悉与案件有关法律、政策;
3.就公诉人可能对辩护词反驳的问题,拟出答辩提纲;
4.准备好预备在法庭上宣读出示和引用的证据。
律师应按时出庭,服装整洁,举止大方,遵守法庭规则。
第二十八条开庭时,认真听取法庭调查、作好记录。简要记录:在庭审调查中发现认定事实有新的矛盾点和疑问点;新的有关从轻处罚被告人的情节;公诉人的公诉词主要观点和反驳律师辩护的主要内容。
第二十九条庭审中向被告人、证人等发问或需要传唤新证人或提取新的证据时,须经审判长允许。
第三十条法庭辩论时,主要的辩护意见讲清讲透,不纠缠技节问题,要文明辩护,以礼相待,以理服人、不争高低。
第三十一条律师对拒不陈述、不如实陈述案情的被告人经教育无效,可依法拒绝为其辩护。
第三十二条开庭后,应将辩护词打印或抄写副本,交法院和检察院存档。
第三十三条案件一审判决后,律师认为有必要可再次会见被告人或委托人听取意见。如判决得当,而被告人不服,可教育被告人服从判决,认罪服法;如判决不当,可帮助被告人上诉。
第九章立卷归档
第三十四条辩护卷宗材料必须完整齐全,装订应按归档制度办理。归卷材料有:案件受理呈批表、委托书、起诉书、收费单据、阅卷笔录、会见被告记录、调查材料、研究记录、庭审记录、辩护词、判决书及结案报告等材料。
第三十五条案件材料小于标准材料纸的,应裱糊在标准材料纸上、大于材料纸的要折叠成标准材料纸一样大小,力求卷宗整洁。
第三十六条案卷装订后,按规定填写卷皮,列清目录按页编号,然后交部内勤登记保管,每月底交所办公室统一归档。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律师办结一件案件,特别是地成功或失败的典型案件,要及时写出小结,以吸取经验教训,提高业务素质。
第三十八条律师在办案中发现公、检、法机关在办案中有违法行为,应书面提出律师意见,送往有关领导机关,建立查处。
第三十九条本细则适用于本所的兼职律师和特邀律师。
第四十条本细则经所务委员会讨论通过,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执行。
印章管理制度7
1、学校印章由校长负责保管,一般情况不随身携带,特殊情况需要带出学校,要由校长批准。
2、严格印章使用手续,凡使用印章者要登记,注明使用时间、用处及使用人。
3、印章不许外借,更不许外单位人携公章出校。
4、超出学校职权范围的.证明,学校不可加盖公章。为私人谋取私利的证明,学校不加盖公章;有伪证行为的证明,学校不加盖公章。如违背上述规定,将追究盖章者责任。
5、公章要保管好,不能随意搁放,要有保密性、保险性,若公章一旦被盗、外流,将追究保管者责任。
6、更换公章必须校长同意,在公安部门备案。
7、各职能部门的公章,由各部门负责人保管,并按以上保管条例保管及使用。如出现失误,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8、未经法人代表批准,私自盗用公章者,视其情况进行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印章管理制度8
印章证照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法律效力和经营安全。一方面,印章是企业对外签署文件、合同的.法定标识,任何滥用或盗用都可能导致企业承担法律责任;另一方面,证照是企业合法经营的基础,未及时更新或遗失可能导致业务中断甚至引发法律纠纷。因此,完善的印章证照管理制度是保障企业正常运营和合法权益的关键。
印章管理制度9
一、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主任、副主任各自保管用于业主大会账户的私人印鉴。业委会印章由副主任——保管,业主大会印章由——委员保管。
二、使用业主大会印章,应当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或者业主大会会议的决定,对外使用。(例如:合同的签订等)
三、使用业主委员会印章,应当根据业主委员会会议的决定,对内使用。(例如:小区内的.信息发布等)
四、使用财务专用章,应当根据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约》中关于小区公共收益、维修资金等资金使用约定或业主大会决议进行使用。
五、业主大会印章、业主大会财务专用章和业主委员会印章的使用均需进行书面登记备案。如需外出携带使用需另行登记并在领取和归还时由使用人签字确认
六、维修资金系统秘钥(业委会专用)由负责财务的人员单独保管,供上网查阅维修资金账目使用。
七、印章如不慎遗失,保管人员应及时向业主委员会报告,到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重新刻制。印章管理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上缴印章,由业主委员会重新确定印章管理人员。
八、印章必须经业主委员会会议通过方可使用,凡未经会议通过一律不能使用。印章保管人必须做好用印登记手续(附印章使用登记表),并留存文件副本存档,以便备查,绝对禁止在空白纸上加盖公章。
九、紧急情况必须使用公章时,使用人需在居委会2人以上见证下与业委会过半数委员电话联系,向其说明情况,得到过半数委员的口头同意后将电话联系记录表交给印章保管人查验后方可使用,事后印章使用人和保管人应向业委会会议做出说明,并在会上形成业委会决议。
十、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应每月核对印章使用登记情况,确保印章使用登记记载的印章使用情况与印章实际使用相符。
十一、违反印章使用规定,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印章管理制度10
医院印章是本单位对外行使职权、对内施行制度政策及公务活动的重要凭证,具有独特的法律属性。印章管理作为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有效开展医院各项工作的前提,是防控用印风险、遏制违规办事的重要防线[1],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下的印章精细化管理体系建设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1当前医院印章管理现状
1.1医院印章管理的“先天不足”
印章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手段落后,是目前各级各类医院普遍存在的现象。医院是基层事业单位,其印章管理人员多为非专职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兼任,缺乏专业的知识储备和系统的业务培训,在工作中极易出现管理不规范的现象[2]。随着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逐步完善,科学、精细的内部治理体系建设对医院内部管理规范化、人员岗位职业化要求不断提高,不完善的印章管理制度和不合理的岗位设置成为影响医院管理和政策执行稳定性的重大短板。
1.2印章管理受重视度不够
医院作为以医疗活动为主的单位,精湛的医疗技术、优质的教学资源、杰出的科研成果是医院的核心竞争力,医院更为重视学科平台发展、人才队伍建设、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但对印章管理不规范可能引发重大风险、损害医院利益缺乏一定的认知度和重视度。
1.3印章管理缺乏系统化、信息化流程
医院各类印章使用相对独立,缺乏综合、高效的监管手段。医院在印章的刻制、发放、使用、保管、销毁等环节多依赖手工登记,缺少信息化支持,管理手段单一,效率较低;用印合规性审批流程模糊,审批追责性差,缺乏严格的监督检查机制,且纸质存档易出现丢失、损毁的现象,给后续用印材料信息查询造成困难。
2印章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性
2.1印章是医院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
印章是医院权力的象征,所有加盖医院印章的文件材料等,都是医院管理活动的重要依据。为确保依法治院,从严治院,医院各类印章使用须严格遵循科学合理的用印审批程序,切实维护医院印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2印章使用必须遵循国家法律规定和有关要求
盖有医院印章的材料,是受法律保护的有效材料,对外具有正式性和官方性,标志着医院认可其内容,同时也意味着医院必须对盖章材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印章的流失、盗用、冒用、审批不严等一系列不规范的印章管理,可能给医院带来极大风险,甚至影响到医院的生存和发展。因此必须加强印章管理印章使用,确保印章使用符合国家的法律规定和有关要求。
2.3现行的印章管理制度已经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对医院内部治理和规范化管理提出新的要求。随着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设置进一步优化、调整,医院管理逐步转向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印章使用管理权限、审批备案要求等方面应及时适应实际工作需要。因此,为强化医院正确履责,优化管理职能,加强印章规范管理尤为重要。
3印章精细化管理体系的构建
3.1科学印章分类,扩大管理范围
医院印章种类较多,不同的业务范围形成不同的印章。从印章权限范围来看,医院印章可分为医院公章、党委系列印章、行政系列印章和专项工作组印章。医院公章包括党委印章、行政印章;党委书记印章及法人印章,党委系列印章包括各分党委、党总支印章;行政系列印章包括各职能部门、临床医技科室、研究平台、临床中心及挂靠医院等印章;专项工作组印章包括各类领导小组、委员会等印章。以往印章管理范围仅限医院公章,为进一步加强印章精细化管理,现将印章的管理范围从党委印章扩大到各分党委、党总支等党委系列印章,进一步落实落地公立医院党的建设相关决策部署,引领医院高质量发展;将行政印章扩大到各职能部门、临床医技科室、研究平台、临床中心等行政系列印章,有序推进执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的各项具体事宜;将各类领导小组、委员会等专项工作组印章纳入管理。医院印章管理部门按照“多类合一”的管理机制,统筹管理各类印章,形成决策与执行一体化的管理模式,确保印章的权威性和使用的合法性。
3.2优化申请流程,严肃审批程序
基于医院电子办公系统(OA)设计用印审签表,建立印章使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形成医院印章管理数据库。用印审签表须坚持“一事一表单,一单一审批”的原则,申请人应认真填写申请人信息、用印材料信息、用印类型等。相比纸质材料登记、人工检索,此流程更便于存档和日常查询。在用印审批上,医院实行分级审批责任制。按照文件、材料的紧急和重要程度对用印事项进行分类并制定相应的审批流程,做到“下有来源、中有审核、上有所知”,确保审批过程高效、精细。比如涉及医院“三重一大”事项及其他重要战略、合同、协议等文本资料的用印申请,需以医院党委会、党委专题会、院长办公会等形成的会议纪要为依据,严格审校。上报上级部门或平传至兄弟单位的各类文件、材料用印,需经科室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按照院领导分工审签用印。以医院名义出具的邀请函、证书等用印申请,需提供医院集体决策审批的佐证材料或证书清单等集中用印。
3.3严格印章保管,规范印章使用
医院各类印章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设立专人保管,明确责任,各行其职,并备案登记[3]。医院公章由党政办公室印章管理部门设立印章管理人员AB岗,分别负责管理;分党委、党总支等党委系列印章,各职能部门、临床医技科室、研究平台、临床中心等行政系列印章由具体履职部门专人管理;各类专项工作组印章由各领导小组、委员会专人负责管理。印章管理人员必须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严格管理手中印章。印章需统一放入保密柜保存,使用一把钥匙,严禁将钥匙交由他人,确保印章安全。牢固树立“小印章,大管理”的管理理念,立足工作实际,规范用印流程。印章管理部门应及时制定可用印范围清单和禁止用印清单,并全院公开。印章经办人在印章使用的过程中,须严格审查需要盖章的文件或材料,按照医院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批准程序使用印章,做好文件、材料审校核对工作,关注用印环节风险并严加防范,把好印章使用关。如用印材料内容不符或审批权限不当则不予用印;未经医院研究,涉及到人事、奖惩、资产、法律纠纷等方面的文件、材料不予用印;与具体申请用印部门工作、业务无关的文件、材料不予用印;空白的纸张、表格、信函、证件或单独成页的盖章页面,视为空白材料不予用印;用印材料行文不规范的,字迹潦草、有明显涂改痕迹、表达不清、落款不明确的,不予用印。
3.4明确制发流程,加强监督管理
印章的制发管理由印章制发部门和印章管理部门分工扎口负责,并统一刻制和备案。印章刻制应以医院设置有关机构的正式文件为依据,由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刻制新的印章。新刻印章的形状、规格、印文式样等,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执行。如需更换或停用印章,由印章制发部门负责做好相关印章更换、停用登记备案工作,并收缴原印章。收缴的印章由印章制发部门根据上级部门规定统一封存或销毁,不得私自处理。印章管理部门根据医院规定,从印章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制发程序、保管使用、收缴销毁等环节入手,加强对印章的监督管理,提高印章管理精细化水平。医院各类印章由具体部门(科室)负责人为部门(科室)印章使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有监督管理的职责,若发生业务风险,应追究其相关责任。对非法、违规使用印章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党纪处分,如违法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存在的问题及挑战
目前,医院全面落实关于严肃用印管理、严格用印审批等要求,完善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妥善保存安放医院公章,对各类用印申请分类审批登记备案,并结合实际工作存在的审批风险点和具体用印等问题,不断优化完善医院印章使用流程,现已形成较为合理的`电子化表单申请系统、逐级审批程序,实现印章使用“一事一表单,一单一审批”,严格落实“谁审核谁负责”、“谁用印谁负责”,确保每一枚用印有依据、有佐证,但印章管理工作也同样存在一些不足和挑战。
4.1审批流程较长,满意度不高
印章使用从备案制向审批制过度,需用印的文件或材料多数涉及跨部门协同审批,审批流程的增加导致审批时间增长,不可避免地对业务科室相关工作运转造成影响,导致业务科室体满意度和接受度不高,在更好地推进和深度优化用印审批制度工作中,需要做好流程解释和工作引导。
4.2管理规定不完善,解读深度较低
新修订的印章使用管理规定虽已印发实施,但有些业务科室未能深度解读规定内容,导致用印时出现“来回跑,多次跑”的现象。当前的印章使用管理规定适用范围仅限医院公章,各职能处室、临床医技各科室、各研究平台、临床中心等相应的印章使用参照执行,但是各部门印章及专项工作组印章的使用具有材料专用性和履职限定性等属性,医院在更加精准地限定印章使用权限和效力范围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探索完善。
4.3电子印章缺乏,信息化程度不够
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下的印章精细化管理体系,离不开电子印章。目前,医院积极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电子化表单申请系统、逐级审批程序已初具成效,但医院尚未推行使用电子印章,印章仍以实物印章为主,盖章依赖人工操作,在需用印的文件或材料数量庞大时,效率低下。用印审批是公立医院内部行政审批的重要部分,也是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放管服改革的关键环节。如何在保证审批不缺位,管理不越位的同时,简化各类审批流程,提升内部管理效能是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命题。高质量的印章精细化管理体系,有赖于在制度流程上持续优化,在面向全院职工及患者的服务需求中不断推进完善。为此,印章管理工作应以“最多跑一次”为改革发展目标,从跨部门协作、流程优化、专项审批、督导考核机制、满意度提升、追责问责机制等方面持续改进。医院将打造一体化的管理模式,各职能处室、临床医技各科室、各研究平台等参照医院印章使用管理规定,详细制定其印章的使用权限和效力范围清单;定期组织印章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印章管理人员对岗位及印章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应对风险的防控能力;开展电子印章使用试点工作,争取从印章的申请、审批到用印等过程均在电子办公系统内完成,实现印章管理与签章过程的高度信息化,提高工作效率。
印章管理制度11
医院印章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直接关系到医院的.法律责任和信誉。不完善的印章管理制度可能导致:
1. 法律风险:未授权的印章使用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引发法律纠纷。
2. 财务损失:印章滥用可能造成财务欺诈,给医院带来经济损失。
3. 信誉损害:印章管理混乱会影响公众对医院的信任度,损害医院的公信力。
4. 内部管理混乱:无序的印章使用会破坏内部管理秩序,影响工作效率。
印章管理制度12
【印章管理制度的作用是什么】
印章是企业形象和权利的象征,它代表了公司的法律效力和业务执行权。印章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印章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印章的.合法、安全和有效运用,防止印章滥用或遗失造成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印章管理制度包括哪些方面】
1.印章种类与用途:明确各类印章(如公章、财务章、合同章等)的用途和权限,规定其适用范围。
2.印章制作与备案:规定印章制作的流程、标准及备案程序,确保印章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3.印章保管:设定印章的保管责任人,规定保管地点和方式,预防丢失。
4.印章使用:制定印章使用的审批流程,规定在何种情况下可以使用印章,以及使用时的记录要求。
5.印章废止与销毁:规定印章废止的原因和流程,以及废弃印章的处理方法。
6.违规处理:设立对违反印章管理制度的处罚措施,强化制度执行力。
【印章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1.法律保障:完善的印章管理制度能有效避免因印章管理不当导致的法律责任纠纷。
2.企业信誉:规范的印章使用能维护企业形象,避免因印章滥用而损害企业信誉。
3.风险控制:通过严格的审批流程,减少因印章使用不当引发的经济风险。
4.内部秩序:建立清晰的责任体系,确保印章使用的有序进行,提升工作效率。
印章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印章管理,正确使用印章,维护印章的法定性、权威性和有效性,确保印章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印章的制定、保管、使用、销毁等事项。
第二章 印章的制发
第三条 印章所刊名称,应为本单位法定名称。公司印章名称自左而右环行。
第四条 印章制发前应登记,并盖首次印鉴,以备查考,严禁擅自刻制印章。
第三章合同专用章
第五条 公司对外签订经济合同,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
第六条 合同专用章一般不得携带外出使用。确因需要携带外出时,必须按合同的管理权限,报主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借用手续,使用完毕立即交还。
第四章财务专用章
第七条 与公司财务相关的业务,一律使用财务专用章。
第五章印章的使用
第八条 各类印章必须经该领导批准后方能使用,严禁任何人私自用印。
第九条 用印必须在职权范围内使用,不得滥用、错用。使用各类印章应建立相应登记制度,以便备查。
第十条 公司用印范围是:报告、请示、通知、通报、决议、决定、函件、批复、意见、报表、协议书、介绍信以及其他需用印的事项。
第十一条 盖公司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和介绍信,必须使用留有存根的统一格式,并经相应级别的领导批准,持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的必须是公司在岗员工。
第六章印章的.保管
第十二条 公司行政印章及各类专用章,由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第十三条 各类印章应在保险柜或有加固措施的桌、柜中存放,所有房间的门、窗要有加固措施。用印后,应及时将印章放回原处并锁牢,严防被盗或丢失。
第七章印章的销毁
第十四条印章因损坏或机构变动而停止使用的,应及时将印章封存。
第十五条 建立作废印章销毁登记簿。印章销毁须经公司领导批准,派两人或两人以上监毁并签字。
第八章检查与考核
第十六条个人擅自刻制和启用印章者,一次罚款200-500元,并由公司研究处以行政处分直至辞退。因私刻公章造成公司经济和名誉损失的,公司依法将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公章管理人员,未经领导批准或不按相关制度擅自使用印章者,一旦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第十八条 未经领导批准,擅自携带行政公章和合同专用章外出使用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100-300元。
第十九条 各类印章要妥善保管,凡检查中发现乱存、乱放的,对责任单位一次罚款50-100元。
第二十条 负责保管印章的部门或个人未经主管领导审批擅自将公章借出或在重要文件上盖章,因此引起法律纠纷的,对经办人罚款300元,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0元,后果严重的,经公司研究可直至辞退。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 未经公司授权,对外签订工程合同使用合同专用章以外印章的,对经办人罚款300元,由此引起法律纠纷的,经公司研究可直至辞退。
第二十二条 违规使用财务印章的,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办法》规定予以考核。
第二十三条 印章废止而未在规定期限内交回废止印章的,对印章保管人和部门负责人分别罚款200元。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二○一一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印章管理制度14
物业管理项目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节管理原则
一、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办法。
二、公司总经理授权由行政人事部全面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发放、回收印章,监督印章地保管和使用。
第二节印章地领取和保管
一、公司各类印章由各级和各岗位专人依职权领取并保管。
二、印章必须由各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三、公司建立印章管理卡,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情况在卡上予以记录。
四、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员工持有公司印章地,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三节印章地使用
一、公司各级人员需使用印章须按要求填写印章使用单,将其与所需印的文件一并逐级上报,经公司有关人员审核。
二、经有关人员审核,并最终由具有该印章使用决定权的人员批准后方可交印章保管人盖章。
三、印章保管人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使用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
四、在逐级审核过程中被否决的,该文件予以退回。
五、公司总经理对公司所有的印章的使用拥有绝对的决定权。
六、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依有关规定经法律顾问审核签字。
七、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印章无须经上述程序。
八、用印后该印章使用单作为用印凭据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这个整理后交行政人事部归档。
九、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印章使用单,载明事项,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两人以上共同携带使用。
十、公章的使用决定权归公司总经理,其他各印章的使用决定权由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授权。
第四节责任
一、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报告。
二、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三、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印章管理制度15
印章是企业对外表达意愿、确认交易的重要工具,其法律效力不容忽视。一个健全的印章使用管理制度能够:
1. 保护企业利益:避免因印章管理不当引发的.经济纠纷,降低企业风险。
2. 维护企业形象:防止非法使用印章,维护企业信誉。
3. 提高工作效率:明确的流程和权限分配,减少不必要的等待和沟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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