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志管理制度

时间:2025-06-16 08:52:03 制度 我要投稿

标志管理制度必备15篇

  在现在社会,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标志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标志管理制度必备15篇

标志管理制度1

  1目的

  明确安全标志的管理职责和适用范围,规定安全标志采购、保管、设置、维护的程序和要求。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

  3术语

  安全标志: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

  禁止标志: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

  警告标志: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

  指令标志: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取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

  提示标志: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标志。

  4职责

  4.1采购部负责安全标志的采购工作。

  4.2安全部负责汇总安全标志的采购计划,检查和监督安全标志的设置、管理和维护情况。

  4.3电站现场负责安全标志的需求计划,负责安全标志的保管、设置、日常管理与维护,明确安全标志的设置、维护和保养人员。

  5资金来源

  从公司安全生产费用中提取。

  6工作流程

  6.1安全标志的采购

  6.1.1电站现场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安全标志的需求计划。

  6.1.2安全部汇总、编制安全标志采购计划,提交采购部采购。

  6.1.3采购部采购的安全标志应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标志》的要求。

  6.1.4采购的安全标志到货后,采购部会同现场验收后,交现场保管、使用。

  6.1.5室外固定标志牌应使用轻便、耐久、不易变形、不易腐蚀、能经日晒的金属材料。

  6.1.6临时使用的.标志牌应使用轻便、不易变形、不易褪色的非金属材料。

  6.2安全标志的设置

  6.2.1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有关设施、设备上和其他有必要提醒员工或他人注意安全的场所,都应设置安全标志。

  6.2.2安全标志由现场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标准《安全标志使用导则》进行设置。

  6.2.3安全标志的设置应针对危险场所和传递安全信息的需求,正确选择相应的标志类型。

  6.2.4安全标志的设置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一致。

  6.2.5现场设置的安全标志应完整、清洁、内容齐全。

  6.2.6安全标志不宜设置在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及影响人员视线的障碍物的后面。

  6.2.7安全标志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并相距危险点适当的距离,以便相关人员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现的信息。

  6.2.8同一地点设置多个安全标志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

  6.2.9安全标志的设置可多样化,但应遵循稳固、明显、有效的原则。

  6.3安全标志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6.3.1安全标志由专人管理,并建立安全标志明细表,安全标志设置示意图。

  6.3.2使用部门根据需要借用,并办理借用手续。工作结束后及时归还,所归还的安全标志应完整、清洁、内容齐全。

  6.3.3现场设置的安全标志,由使用(设置)部门进行管理和维护。

  6.3.4在危险场所设置的安全标志,当危险已消除时由设置部门及时收回。

  6.3.5现场使用的安全标志,应经常清理,保持整洁,确保其表达的安全信息准确无误。

  6.3.6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后,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

  6.3.7保护安全标志是每个员工的义务,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或随意改变安全标志所表示的信息,不得将安全标志挪作他用。

  6.4安全标志牌的报废

  6.4.1安全标志牌使用超过5年以上,已不能准确表达安全信息时向安全部申请报废。

  6.4.2安全标志牌有破损、字迹模糊、严重褪色等情况时可向安全部申请报废。

  6.4.3安全标志牌与新颁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有冲突时可向安全部申请报废。

  7检查和监督

  7.1使用部门在日常安全巡查中应经常检查安全标志的整洁、完整。

  7.2安全部定期对现场的安全标志的管理、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7.3安全标志破损,影响其安全信息的正确表达时,应由设置部门及时更换。

  7.4安全标志发生位移,应由设置部门及时调正、恢复,防止相关人员不能迅速地注意安全标志所表达的安全信息而发生意外。

  8安全标志使用标准

  8.1进入生产区域必须悬挂“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禁止吸烟”等标志牌。

  8.2具有火灾危险物质场所,如油库,应悬挂“禁止吸烟”、“禁止烟火”、“当心火灾”、“禁止明火作业”等标志牌。

  8.3高处作业场所、深基坑周边等场所应悬挂“禁止抛物”、“当心滑跌”、“当心坠落”等标志牌。

  8.4在各种需要动火、焊接的场所,应悬挂“必须戴防护眼镜”、“当心火灾”、“必须穿防护鞋”、“注意安全”等标志牌。

  8.5在脚手架、高处平台、地面的深沟(坑、槽)等处应悬挂“当心坠落”、“当心落物”、“禁止抛物”等标志牌。

  8.6旋转的机械加工设备旁应悬挂“禁止戴手套”、“禁止触摸”、“当心伤手”等标志牌。

  8.7设备、线路检修、零部件更换,应在相应设施、设备、开关等附件悬挂“禁止合闸”、“禁止启动”等标志牌。

  8.8有坍塌危险的建筑物、构筑物、脚手架、设备、龙门吊、井字架、外用电梯等场所,应悬挂“禁止攀登”、“禁止逗留”、“当心落物”、“当心坍塌”等标志牌。

  8.9有危险的作业区如:起重吊装、交叉作业、爆破场所、高压试验区、高压线、输变电设备的附近,应悬挂“禁止通行”、“禁止靠近”、“禁止入内”的标志牌。

  8.10专用的运输车道、作业场所的沟、坎、坑、洞等地方,应悬挂“禁止跨越”、“禁止靠近”、“当心滑跌”、“当心孔洞”等标志牌。

  8.11在总配电房、总配电箱、各级开关箱等处应悬挂“当心触电”、“有电危险”等安全标志牌。

  8.12龙门吊吊篮、外操作载货电梯框架,物料提升机等地,应悬挂“禁止乘人”、“禁止逗留”、“当心落物”等安全标志牌。

  8.13在钢筋加工机械、电锯、电刨、砂轮机、绞丝机、打孔机等机械设备的旁边应悬挂“当心机械伤人”、“当心伤手”等标志牌。

  8.14在混凝土搅拌机、砂浆搅拌机、钢筋机械设备等旁边应悬挂“安全操作规程”等标志牌。

  8.15在通向紧急出口的通道、楼梯口、消防通道口等地应悬挂“紧急出口”、“安全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安全标志牌。

  8.16在出入通道口、基坑边沿等处设置对应的标志牌外,夜间还应设红灯警示,保证有充足的照明。

  8.17在生产区域明显位置悬挂“文明卫生区域请勿随地吐痰”、“生产区域严禁吸烟”等标志牌。

标志管理制度2

  1、电厂使用的安全标志包括:建筑物标识,设备设施标识,地下隐蔽管网标识,工作场所安全警示标识,检修安全标志等。

  2、各类安全标志的日常管理由所属车间负责,包括安全标志的统计,标识位置,标记的更新维护等内容。

  3、各类安全标志的制作有相应国家或行业标准时,执行国家标准的有关制作规定,没有统一规定的参照同类电厂的经验作法制作。

  4、安全标志的规格尺寸根据现场悬挂环境的比例确定,同一区域的安全标志悬挂尽可能统一,力求外观上整洁。

  5、电厂主要建筑物,车间主要大门的醒目位置张贴相应的名称标识。

  6、现场设备实施标识包括:设备名称标识,附属阀门标识,事故按钮标识,现场管理的流向箭头和色环标识,这对管路外表用白铁皮保温的设施来讲更为重要。

  7、现场各类热工测量仪表除有相应的名称标识外,还应有醒目的上、下限指示、红线标识,参数上下限的确定应遵照规程或运行控制的具体的要求。

  8、地下管网设施包括各类工业水管路,高低压电缆及采暖管网等,在地下管网隐蔽工程图的基础上,所属车间应在地下管网路线的关键布置点设置固定标识,确保上述管网在今后的维护管理中不致发生人为性挖断事故。

  9、工作场所的安全警示标识包括:预防触电,预防高空坠物,危险区域严禁烟火,车辆限速标志,防止坍塌等。上述警示标识由各车间根据现场安全需要,报厂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后统一制作或车间自制相应的标识。

  10、机械设备停运检修,设备本体应悬挂“检修标识”牌,设备检修区域设明显的安全警戒线或警示标识,设备系统的关键阀门同运行系统可靠隔离,悬挂,“检修,阀门勿动”标识,并根据检修性质悬挂“检修区域,闲人免进”“预防高考坠物”“注意交叉作业安全法”等安全标识。

  11、电气设施悬挂安全标识牌的`相关规定如下:

  1)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处,均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识牌。

  2)进行地面配电设备部分停电的工作,人员工作时距未停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小于标准要求,应按规定增设临时围栏。临时围栏应装设牢固,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识牌。

  3)高压配电设备做耐压试验时,应在周围设围栏,围栏上应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识牌。

  12、现场固定安全标识应随时保持完好,醒目,由所属车间负责更新,

  现场临时用安全标识,如检修标识等,一旦设备检修结束恢复正常运行状态,应及时撤换相应的安全标识。

标志管理制度3

  一、标志牌的设置高度

  标志牌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悬挂式和柱式的环境信息标志牌的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局部信息标志的设置高度应视具体情况确定。

  二、使用安全标志牌的要求

  1、标志牌应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地方,并使大家看见后,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

  容。环境信息标志宜设在有关场所的入口处和醒目处;局部信息标志应设在所涉及的相应危险地点

  或设备(部件)附近的醒目处。

  2、标志牌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标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3、标志牌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小夹角不低于75°。

  4、标志牌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

  5、多个标志牌在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

  6、标志牌的固定方式分附着式、悬挂式和柱式三种。悬挂式和附着式的固定应稳固不倾斜,柱

  式的标志牌和支架应牢固地联接在一起。

  7、其他要求应符合GB 15566 的规定。

  三、检查与维修

  安全标志牌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标志管理制度4

  一、为提醒施工现场人员随时引起注意,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办法适用公司内部所有施工操作场所。

  三、所有存在危险因素的场所和部位均要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牌,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四、安全警示标志的.使用部位包括:四口: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五临边:未安装栏板的阳台门、无女儿墙的屋面四周、框架工程楼层的周边、斜马道两侧边、卸料平台两侧边。安全标志牌要规范、标准,要达到一目了然的效果。

  五、安全标志牌要安装牢固、工整,标志牌内容要与现场情况相符,使之能够真正起到警示作用。

  六、安全标志牌要悬挂明显处,容易看到的地方。

  七、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安全标志牌的保护,严禁故意损坏,如有损坏要及时修复,时刻保持安好。

  八、在保证施工现场需要的情况下,要本着节约的精神,可在利用的标志牌,工程完工后,要收集保存好,以备再用。

  九、需要安全标志牌的部门将计划报到安全科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购制,所用资金由安全保证资金中列支。

  十、各项目部安全负责人要对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色的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发现不符合本规定的要责令其立即整改,对逾期和屡教不改者。要令其停工整顿,并视情节严重程度一次性给予200-500元罚款。

标志管理制度5

  一、库区内陡峭的山坡、坝体、深水区等危险地段及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作业人员负责对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维护。

  二、各种安全警示标志,任何人不得移动和拆除。

  三、故意对安全警示标志破坏者,赔偿标牌费用,并处50100元罚款。

  四、办公室负责对安全警示标志进行监督管理。

  五、安全警示标志应安装牢固、字迹清晰。

  六、安全警示标志应含义准确,如“库区水深,严禁游泳”、“坡陡路滑,严禁攀爬”、“库区危险,外来人员禁入”。

标志管理制度6

  为了进一步搞好文明生产工作,保证施工现场、生产设备标示整齐、规范,做到现场标示清晰,确保工作人员不误碰误动设备,不误接触带电物体,不出现因标示不清晰而出现的各种事故和异常。根据集团公司上级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安全标志管理制度,以进一步加强安全标志的管理。

  1、各种标志的制作必须选择正规的专业厂家,其式样、内容应规范、合理、美观;

  2、各种标志的布置必须符合现场条件,能够满足现场需要,并且布置整齐、合理,色调一致,整体协调;

  3、各种标志的安装必须根据现场采用合适、恰当的固定方式固定;

  4、各种标志的式样设计应符合京沪高铁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

  5、安全标志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相应安全法规、管理规定等的要求,确保日常生产以及现场作业的安全;

  6、各种标志的增加或撤除应经相应管理部门批准,特殊的'应经上级安全负责人批准。标志管理部门应建立各种标志的档案,并且及时记录标志变更情况。施工现场及相应施工队应做好各种标志的日常管理和现场维护工作,将其管辖范围内的标志分解到人,落实责任。

标志管理制度7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安全警示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员工权利,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危害告知是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和防护措施如实告诉公司员工,告知的形式包括劳动合同、公告栏和培训;

  职业病危害警示是在工作场所设置可以使员工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线条、相关文字、信号、报警装置及通讯报警装置等。

  其中图形、线条和相关文字统称为警示标识。

  3、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公司员工,并gb2894-20xx设置警示标识。

  4、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选用并设置相应的防护标识。

  5、在工作场所中公司员工应严格按照告知和警示提示进行防护。

  6、安环科、生产技术科及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有权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二、目的

  为使公司各类标志牌、定置牌、目视化看板规范、整洁,起到警示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内需挂牌的设备、场所。

  四、术语和定义

  公司区域内应按规定必须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和通讯报警装置。

  1、禁止标志(红色表示禁止、停止的意思。

  ):是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2、警告标志(黄色表示注意、警告的意思。

  ):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3、指令标志(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意思。

  ):是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

  4、提示标志(绿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

  )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的图形符号。

  五、职责

  1、公司安全保卫部门对警示标识的设置实行监督管理。

  2、部门、车间安全员具体负责本规定的实施。

  六、管理内容及要求

  (一)设置原则:

  1、在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的场所必须设置禁止标识;2、在提示注意可能发生危险的场所必须设置警告标识;3、在必须遵守的场所必须设置指令标识;

  4、公司区域及生产场所按规定全方位合理设置安全标志牌。

  (二)设置要求:

  1、公司使用的安全标志牌必须符合国家(gb2894-20xx)《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标准的要求。

  2、标识牌包括:各类安全标志牌、物品摆放定置牌、目视化看板等。

  (三)安全标志牌的采购:

  由部门、车间提出需求申请,上报安全部门汇总,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定点购买。

  (四)标志牌的.悬挂要求:

  (1)现场存在危害因素的部位,要在相应的明显部位设置安全标志牌、安全周知卡、禁志标志。

  (2)正常运转的机械设备、电力线路开关,均应挂“当心机械伤人、禁止伸入、禁止触摸”“送电运行,严禁拉闸”等标示牌;

  设备发生故障时,或者维修、检修存在有毒物品的生产装置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禁止启动”或“禁止入内”警示标识,可加注必要的警示语句。

  (3)在有毒岗位设置《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针对某一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危害后果及其防护措施(《告知卡》包括有毒物品的通用提示栏、有毒物品名称、健康危害、警告标识、指令标识、应急处理和理化特性等内容)。

  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入口或作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根据需要,设置“当心中毒”或者“当心有毒气体”警告标识,“戴防毒面具”、“穿防护服”,“注意通风”等指令标识和“紧急出口”、“救援电话”等提示标识。

  (4)在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防尘”警告标识和“戴防尘口罩”指令标识。

  (5)在产生噪声的作业场所,设置“噪声有害”警告标识和“戴护耳器”指令标识。

  (6)在高温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高温”警告标识。

  (7)在厂内道路设置限速、限高、禁止等标志。

  (8)在可引起电光性眼炎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弧光”警告标识和“戴防护镜”指令标识。

  (9)在易造成触电伤害、绞伤、烫伤、高空坠落等事故的危险部位,必须挂“危险区域,禁止逗留”、“当心中毒”、“当心触电”“禁止跨越”、“当心烫伤”等相应安全标志牌。

  (10)在禁止进行起重作业、超负荷承重的地下电缆隧道、地下水管等地下管道上方的明显位置设安全警示牌;

  在检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安全标志,破土断路挖坑井的围栏、警示灯。

  (11)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重大危险源告知牌、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安全周知卡、禁止标志、警告机动车装阻火器、消除人体静电等标志、厂内了望支高点设置风向标。

  (12)新项目、新设备投产前要进行危害辨识,存在危害因素部位设置安全标志牌。

  (13)各种原料、备品备件、工具物品、成品等摆放都要有相应的定置牌,标注物品名称、数量、责任人,定置牌要设置在明显的位置。

  五、管理要求:

  1、对公司内临肘施工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场所前,由项目安全员结合实际提出安全警示标识配置需求,报公司安全部门配备。

  工程承包项目由承包商自行配置。

  2、在日常工作、检查、审核中发现需要设置警示标识,应及时提出申请,报安全主管部门上报统一购置。

  3、设置安全标志牌时须进行确认,严禁错挂。

  4、部门、车间要对标志牌进行日常维护,保持整洁,防止沾污和损坏,确保各类标识牌整洁醒目。

  5、标志牌出现错挂、错摘、丢失、损坏等情况,应立即整改,并纳入当月的安全管理考核。

  6、安全警示标识的使用、发放、回收由安全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并做好发放记录,作废回收的标识,尽可能地再利用,不能利用,可作废品处理,各级安全员应建好标志牌管理台帐档案。

  六、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根据国家标准规范进行完善修订。

标志管理制度8

  1目的

  为认真执行安全标志标准,加强安全标识采购、使用、维护、现场管理,使安全标识的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安全标志的警示作用,以提高事故防范能力,根据国家有关安全标识的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昌平中心。

  3管理职责

  3.1综合服务部是中心安全标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标识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并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2一线部门安全环保、消防职能管理部门分别负责职能范围内安全标识的管理。

  3.3工程部负责生产现场有关设施、设备及管道涂色防护和标识的管理。

  3.4采购部、财务部负责安全标志的采购及发放,安全、消防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对采购产品的质量进行监督。

  3.5综合服务部负责审核安全标识制作图纸,使其满足中心VI手册要求。

  3.6各部门对所需的各类安全标识牌进行统计编制采购计划、负责安全标识的安装、维护、更新和日常管理。 4安全标识的分类

  4.1通用安全标识。

  4.2道路交通安全标识。

  4.3消防安全标识。

  4.4职业卫生警示标识。

  4.5环境保护图形标识。

  4.6危险物品标识。

  4.7非标安全标识。

  5标识管理

  5.1标识的采购

  5.1.1安全标识需求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安全标识订购计划,经批准后进行采购。

  5.1.2各部门根据生产、检修、作业的需要自行设置的标识,由各部门按有关标准规定的要求设计、制作和设置。

  5.1.3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需设置的安全标识,由需求部门提出计划,汇总后报中心负责订购。

  5.1.4采购部、财务部按采购程序对所需的各种标志进行采购管理及发放。

  5.2安全警示标识设置规定

  5.2.1定义:安全警示标识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5.2.2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色、蓝色、黄色和绿色。

  红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险等意思;蓝色:表示指令,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定;

  黄色:表示提醒人们的注意,凡是警告人们注意的器件、设备及环境应以黄色表示;

  绿色:表示给人们提供允许、安全的信息。

  对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5.2.3安全标志的分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禁止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警告标志的基本形式是正三角形边框;指令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圆形边框;提示标志的基本形式是正方形边框。

  5.3安全标识设置要求

  5.3.1设置位置应醒目,便于观察辨识,位于其所指示的目标物附近。

  5.3.2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 5.3.3安全标识牌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

  5.3.4安全标识牌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防物体位置移动后,遮挡安全标识牌。

  5.3.5安全标识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5.3.6多个标志牌在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的顺序排列。

  5.3.7安全标识牌的固定方式分附着式、悬挂式和柱式三种。悬挂式和附着式的固定应稳固不倾斜,柱式的'标志牌和支架应牢固地连接在一起。

  5.3.8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5.3.9按有关规定,在园区内道路设置限速、限高、禁行等交通安全标识。

  5.3.10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安全标志。

  5.3.11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按照GBZ158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同时设置告知牌,告知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

  5.3.12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符合GB2894规定的安全标识。

  5.4维护管理

  5.4.1设置在生产装置、道路及生产现场的各种安全标识牌,必须稳固,不得随意移动、变换、涂抹、乱画和撤销。 5.4.2因施工、检修、清理等作业的需要而拆除和涂抹的安全标识牌,在作业结束后,必须由施工、检修单位恢复。

  5.4.3因特殊作业,占用道路、危化品泄漏等设置的临时安全标识牌,施工等作业结束必须撤走。

  5.4.4安全标识未经所属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或拆除。

  5.4.5各部门应定期对本单位属地所设置的安全标识牌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持标志的清晰、整洁和完好,对损坏的安全标识牌及时进行整修或更换。

  6相关/支持性文件

  6.1《安全色》GB2893-20xx

  6.2《安全标志》GB2894-1996

  6.3《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16179-1996

  6.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xx 6.5《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1992

  6.6《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 7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标志管理制度9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

  安全标志管理规范化,充分发挥安全标志在现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1.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安全标志的管理。

  2、引用标准和文件

  下列法规、标准、规定等文件所包含的条文,通过本程序中引用而构成为本程序的条文。在程序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法规、标准、规定等文件都会被修订,使用本程序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法规、标准、规定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2894-1996安全标志

  gb16179-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gb2893-1982安全色

  gb6527.2-1986安全色使用导则

  3、职责

  3.1项目物资部门负责各项目部所需使用的安全标志的采购工作。

  3.2安全部门负责安全标志的保管、设置、日常管理与维护的'检查督促工作。

  3.3施工单位负责安全标志的设置与维护工作。

  4、程序

  4.1安全标志的采购

  4.1.1安全部门汇总、编制安全标志需求计划,提交物资部门进行采购。

  4.1.2安全标志的供方所提供的安全标志应符合《安全标志》的规定。

  4.1.3所采购的安全标志到货后,物资部门即提交安全部门进行验收并保管。

  4.2安全标志的设置

  4.2.1安全标志的设置应由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场所的危险特点,参照《安全标志使用导则》标准进行设置。

  4.2.2在有必要提醒员工或他人注意的场所,应设置安全标志。

  4.2.3安全标志的设置应针对场所危险和传递安全信息的需求,正确选择相应的标志类型。

  4.2.4安全标志的设置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一致。

  4.2.5设置的安全标志应完整、清洁、内容齐全。

  4.2.6安全标志不宜设置在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及人员视线障碍物的后面。

  4.2.7安全标志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并相距危险点适当的距离,以便相关人员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信息。

  4.2.8多个安全标志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排列。

  4.2.9安全标志的设置方式可多样化,但应遵循稳固、明显、有效的原则。

  4.3安全标志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4.3.1使用安全标志应向安全部门办理借用手续。

  4.3.2危险场所已设置的安全标志,由设置者(或危险场所的作业单位)进行管理、维护。

  4.3.3安全部门在日常巡检应经常性对已设置安全标志的管理、维护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4.3.4危险已消除的场所,原设置的安全标志应及时收回保管。

  4.3.5沾满灰尘、油脂类等脏物的安全标志,应及时清理干净,以确保其所表达的安全信息明确无误。

  4.3.6安全标志破损,已影响其安全信息的表达时,应及时调换。

  4.3.7安全标志发生位移,应及时调正,以防止相关人员不能及时地注意、明白安全标志所表达的安全信息而发生意外。

  4.3.8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安全标志(或在安全标志上涂画),不得挪作它用。

  4.4自行设计、制作的安全标志

  4.4.1各单位因管理需要自行设计制作安全标志,须经安全部门同意。

  4.4.2自行设计、制作的安全标志应符合下列要求:

  a)安全标志内容宜是《安全标志》中未规定的;

  b)设计、制作的安全标志的类型,应参照《安全标志》中第4条(标志类型)的规定;

  c)设计、制作的安全标志所采用的安全色,应遵循《安全色》中第2条(安全色和对比色)的规定;

  d)自行设计、制作的安全标志的设置、日常管理、维护均遵守上述相应规定。

  5、记录

  安全标志借用应形成记录,由安全部门保存。

标志管理制度10

  为了规范安全标志的设置,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要求

  一、安全警示标志的含义与概念

  1、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2、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色、蓝色、黄色和绿色。

  (1)红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险等意思;

  (2)蓝色:表示指令,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定;

  (3)黄色:表示提醒人们的注意,凡是警告人们注意的器件、设备及环境应以黄色表示;

  (4)绿色:表示给人们提供允许、安全的信息。

  3、对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4、安全标志的分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1)禁止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

  (2)警告标志的基本形式是正三角形边框;

  (3)指令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圆形边框;

  (4)提示标志的基本形式是正方形边框。

  二、设置场所

  1、线路施工时在土方开挖的洞口四周设置警戒线,设置警示标示牌,晚间挂警示灯。施工点在道路上是,应根据交通法规在距离施工点一定距离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派人进行交通疏导。

  2、场地施工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孔洞口、基坑边沿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在高压线路,高压电线杆,高压设备,雷击高危区,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其它设置安全标志的场所。

  安全警示标志表示符合国家标准gb2849-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2893-20xx《安全色》的要求。

  三、设置原则

  1、现场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紧急出口、疏散通道处、层间异位的楼梯间,必须相应地设置“安全通道”标志。在远离安全通道的地方,应将“安全通道”标志的指示箭头必须指向通往紧急出口的方向。

  2、在道路或其它非施工人员经常路过的地方施工时,应当依照相关交通法规设置恰当的安全警示标识。

  3、临时用电的标准设置应符合用电有关规范的标准。

  4、所有机械的标志设置应符合有关专门机械的规定。

  5、其它有必要设置安全标志的地方。

  四、设置要求

  1、安全标志应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位置。标志的正面或其邻近不得有妨碍公共视线的障碍物。道路上施工设置警示标示时必须考虑道路拐弯和晚间的光线等因素。

  2、除必须外,标志一般不应设置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也不应设置在经常被其它物体遮挡的地方。

  3、设置安全标志时,应避免出现内容相互矛盾、重复的现象。尽量用最少的标志把必需的信息表达清楚。

  4、方向辅助标志应设置在公众选择方向的通道处,并接通向目标的最短路线设置。

  5、设置的安全标志,应使大多数观察者的观察角接近90°。

  6、安全标志的尺寸应符合标志相关标准的'要求。

  五、设置方法

  1、方式

  1.1附着式:安全标志牌可以采用钉挂、粘贴、镶嵌等方式直接附着在建筑物等设施上。

  1.2悬挂式:用吊杆、拉链等将标志牌悬挂在相应位置上。

  1.3柱式:把标志牌固定在标志杆上,竖立于其指示物附近。

  2、间隙

  2.1两个或更多的正方形安全标志一起设置时,各标志之间至少应留有标志公称尺寸0.2倍的间隙。

  2.2两个相反方向的正方形标志并列设置时,为避免混淆,在两个标志之间至少应留有一个标志的间隙。

  2.3两个以上标志牌可以设置在一根标志杆上。但最多不能超过4个。

  2.4应按照警告标志(三角形)、禁止标志(圆环加斜线)、提示标志(正方形)的顺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地排列。

  2.5根据设置地点,标志的设置应符合标准的要求。

  2.6正方形和其它形状的标志牌共同设置时,正方形标志牌与标志杆之间的间隙不应小于标志公称尺寸的0.2倍,其它形状的标志牌与标志杆之间的间隙不应小于5cm。

  2.7两个或多个三角形(圆形)标志牌或三角形、圆形、正方形标志牌共同设置在同一标志杆时,各标志牌之间的间隙不应小于5cm。

  2.8两个正方形的标志牌设置在一个标志杆上时,两者之间的间隙不应小于标志公称尺寸的0.2倍。

  3、固定方法

  3.1附着设置的安全标志牌如用钉子固定,一般情况下圆形和三角形标志牌至少固定三点,正方形和长方形标志牌至少固定四点。固定点宜选在边缘衬底色部位。用胶粘贴的标志牌应将其背面涂满胶或将其边缘、中心点涂上胶固定。

  3.2悬挂设置的安全标志牌至少用两根悬挂杆(线),悬挂后不得倾斜。较轻的标志牌应配备较牢固的支架再悬挂。

  3.3柱式设置的安全标志牌应用螺栓、管箍等牢固的固定在标志杆上。

标志管理制度11

  公司管理手册:认证证书、标志管理控制程序

  1、目的

  为确保认证标志、证书的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管理体系证书、标志的使用和3c认证标志的申购、保管和使用。

  3、职责

  3.1质量保证负责人

  a)负责根据工厂申请产品强制性认证的范围,指导正确使用ccc标志,符合国家认监委《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的要求。

  b)负责ccc标志申请购买的审批;

  c)负责ccc标志制作方案的审批;

  d)负责对ccc标志正确使用的监督管理。

  3.2技检部负责3c认证标志的申购,确定加贴的部位和数量。

  3.3生产部负责3c认证标志领用并在合格品上加贴认证标志。

  3.4办公室负责3c认证标志的保管和发放,对是否正确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3.5办公室负责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使用和管理

  4、程序

  4.1ccc标志的的使用范围

  产品凡申请并取得中国强制性认证证书,在认证有效期内,符合认证范围的产品均可以使用ccc标志,并且在产品的适当位置加施ccc标志。

  4.2ccc标志采用的'形式规格

  鉴于公司产品的具体情况,公司采用ccc标志标准规格形式中的3---5号,具体执行下页表格规定。

  4.3ccc标志的申请

  4.3.1生产部负责根据《强制性认证产品标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工厂取得产品强制性认证后,及时向指定的机构申请使用认证标志;

  4.3.2技检部负责持申请书和认证证书复印件向指定机构申请,申请采取函件或其它形式,注意函件的安全。

  4.3.3当产品包装发生变化或根据顾客要求,需要采用其他认证标志时,由技检部负责人提出,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后,技检部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使用其他形式的认证标志和备案申请,并按规定要求缴纳工本费和标志监督管理费用。

  4.3.4若需使用特殊式样的3c标志,或自行印刷、膜压等方式使用标志,则由技检部负责设计,经总经理批准后向标志发放管理中心申报,经核准后再进行制作。

  4.4ccc标志的领取和使用

  4.4.1ccc标志标签在获准使用购买回后,由办公室统一保管,设专人落实具体责任,建立标志领用保管台帐。

  4.4.2凡是生产部门需要使用ccc标志,先填写ccc标志使用申请单,注明使用的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和班组责任人等信息,经质量负责人核实批准后,向办公室申请领用,并作好领用登记手续。

  4.4.3生产部门在生产使用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未使用完标志的,应在当天下班前及时办理退库手续。

  4.5ccc标志在使用过程中的防护

  4.5.1ccc标志,是国家授予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的特殊标识,在使用过程中,使用人和操作人员应作好各种防护措施,确保标志不损坏、不丢失、不污染、不转让、不违规使用、不错贴,确保ccc标志按国家规定的要求正确使用;

  4.5.2技检部负责人切实作好监督管理工作,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质量保证负责人报告。

  4.6ccc标志的管理

  4.6.1ccc标志的日常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办公室应对ccc标志的正确使用和防护组织指导和培训。

  4.6.2当产品结构发生变更,或产品认证证书范围发生变更,质量保证负责人应及时和国家指定部门联络,重新申请认证和重新确定ccc标志的使用范围。

  4.6.3生产部监督ccc标志的正确使用,确保不在申请范围产品不加施ccc标志,不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不合格产品不加施ccc标志。

  4.6.4标志统一交办公室妥善保管,严格履行发放领用手续,明确标志的来源和去向,填写《3c标志进出台帐》

  4.6.5工厂应按实施规则要求将强制性认证标志加施在最小销售包装、标签或产品上,在加施ccc认证标志的位置下方同时注明'(适用于室内装饰、装修)'字样和工厂代码;同时,在其产品说明书或标签上应标注该涂料主要成膜物质的名称。

  4.6.6认证产品的产品标识中产品基本信息描述(如产品系列、产品名称(型号)、施工配比)应在认证证书描述范围内。

  4.6.7稀释剂、固化剂的包装上不能标注'ccc'认证标志。

  4.6.8当获证产品配套销售(多种组分在一个外包装中)时,应在最小销售包装和或标签的明显位置加施'ccc'认证标志。包装内的主漆可一并加施'ccc'认证标志;包装内的稀释剂和或固化剂小包装上不可加施'ccc'认证标志。

  4.6.9当年未年审或年审未通过或在认证暂停期间内,均不得使用认证标志或声称通过了相应的认证。

  4.7营销部加强对加施ccc标志产品售后服务监督,对ccc标志在售后服务过程中的正常使用和违规行为的举报和配合查处工作。

  4.8营销部、质量负责人应对伪造、变造、盗用、冒用、买卖和转让认证标志以及其他违反认证标志管理规定的行为开展积极的斗争,必要时及时向国家管理部门反映,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对上述不法活动实施有效打击,维护国家强制性认证的权威性。

  5、相关文件

  5.1《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管理办法》

  5.2《认证证书、标志使用的公开文件》

  6、相关记录

  《3c标志进出台帐》

标志管理制度12

  一、范围

  1.1本标难规定了厂现场安全及设备标志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1.2本标堆适用于厂属生产区域安全及设备的标志管理工作。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淮,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推。

  中电投集团公司《发电企业业绩目标和评估准则》

  三、管理机构和职责

  3.1为了进一步搞好文明生产工作,保证生产现场、生产设备标示整齐、规范,做到现场标示清晰,确保工作人员不误碰误动设备,不误入带电间隔,不出现因标示不清晰而出现的各种事故和异常。根据集团公司《发电企业业绩目标和评估准则》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以进一步加强标志的管理。

  3.2本制度提出的标志包括:指示性标志、警示标志、禁令标志、辅助标志、交通标志、消防标志、安全标志、设备标志等(以下总称各类标志);

  3.3标志管理实行三级管理网络,厂部成立以生产副厂长为组长,安生部、计划与市场营销部、党群工作部、运行车间、检修公司、靖源公司为工作小组的管理机构。履行标志管理的领导职能。车间以及班组成立相应的管理小组,负责全厂相应标志的现场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

  四、管理内容和职责

  4.1各标志的含义

  4.1.1指示性标志包括各种门牌、橱柜标牌、料架标牌、各种定置线、模拟小母线、张贴的公开信息、办公用品的标示以及其他指示性标志;

  4.1.2警示标志主要是指为了保证人身安全布置的警醒性的标志,在可能出现危险或出现危险趋势的场所均应布置适当、醒目的标志;

  4.1.3禁令标志是指为了确保安全文明生产以及生产、工作秩序而布置的必须强制遵守或执行的警示标志;

  4.1.4交通标志是指道路安全标志以及厂房内安全通道、交通廊道等的`指示性标志:

  4.1.5消防标志是指消防器材、消防设施、消防区域以及火险等级划分等标志:

  4.1.6安全标志是指为确保安全生产,依据行业有关规定、规程规定所布置的标志:

  4.1.7设备标志是指为辨识生产设备,确保生产调度安全而根据设备名称以及设备编号所设置的标志;

  4.1.8辅助标志是指除以上标志外,具有辅助说明的标志;

  4.2各类标志管理范围的划分:

  4.2.1指示性标志由厂长工作部负责管理;

  4.2.2设备标志、警示标志、安全标志、交通标志、消防标志由安全生产部负责管理;

  4.2.3辅助标志和禁令标志根据其内容和属性归相应归口部门负责管理。

  4.3各类标志管理的主要内容

  4.3.1各种标志的制作必须选择正规的专业厂家,其式样、内容应规范、合理、美观;

  4.3.2各种标志的布置必须符合现场条件,能够满足现场需要,并且布置整齐、合理,色调一致,整体协调;

  4.3.3各种标志的安装必须根据现场采用合适、恰当的固定方式,不宜采用铁丝或采用绳线绑扎的方式固定;

  4.3.4各种标志的式样设计应符合《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以及集团公司的《中电投视觉系统》的有关规定;

  4.3.5安全标志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作业规程》以及相应安全法规、管理规定等的要求,确保日常生产以及现场作业的安全;

  4.3.6设备标志应根据调度术语和设备双重编号统一布置。设备定货、技改、大修等应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时调整设备标志,并将设备标志是否正确列入竣工验收的内容。

  4.4管理职责

  4.4.1各种标志的增加或撤除应经相应管理部门批准,特殊的应经生产副厂长批准。

  4.4.2标志管理部门应建立各种标志的档案,并且及时记录标志变更情况。

  4.4.3车间及相应班组应做好各种标志的日常管理和现场维护工作。车间和班组应将其管辖范围内的标志分解到人,落实责任。

  五、监督检查和奖惩或责任

  5.1本标准由相关管理部门监督检查。

  5.2相关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5.3本标准由相应管理部门负责检查,并根据厂《经济责任制考核管理标准》的有关部分进行考核。

  六、附则

  6.1本标准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6.2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标志管理制度13

  一、运行设备悬挂标志牌是预防事故和防止触电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加强运行管理的一种手段。

  二、对风电场的安全标志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及变电站部分

  三、使用耐用性编号牌,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及其他设备标志用白底红字,接地刀闸用白底黑字。

  四、主变压器本体应有明显编号。

  五、主变压器冷却器及散热器应有编号。

  六、断路器(开关)应有明显的'调度双重编号。35kv开关柜前面应有明显的调度双重编号。

  七、断路器(开关)位置应有明确的“分”“合”标志,断路器(开关)“合”位置用红色标识,“分”位置用绿色标识。

  八、接地刀闸垂直连杆、接地操作把手用黑色标识。

  九、二次端子箱、操作箱有明显的编号,照明箱应有标志。

  十、电力电缆的端头顶部应标明相位,端头引线标明相位。

  十一、配电盘上线路出线模拟线底部应标有个线路名称。

  十二、配电盘正面顶部应有运行编号及名称,操作把手处应有明显的调度编号,盘后应有调度号。

  十三、各种表计、继电器、连接片(压板)和空气断路器以及电压、电流端子、按钮、切换开关等,应在标签框内标明专用符号及名称,切换开关还应标明各切换位置名称。

  十四、控制、保护盘背面每个元件应有元件编号及与图纸对应的专用符号。交直流空气断路器应有编号及名称。

  十五、二次电缆(包括监控系统网格线)应有编号牌,编号牌应包括与图纸对应的编号名称、规范及电缆走向。

  十六、全部设备均应有明显相位标志。

  十七、全部设备的接地装置(外露部分)应涂为黄绿相间标示。

  十八、风电场安全标志需按照以上要求执行。

标志管理制度14

  1范围

  本标准对华能xxx电厂基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的基本要求、设置要求、日常管理与维护、检查与考核等内容做出了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华能xxx电厂(以下简称“电厂”)基建工程施工环节涉及场所、设备、设施及特定区域的安全标志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4-20xx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z 158-20xx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dl/t 1123-20xx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

  hcx3-076-fj31华能xx电厂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细则

  hcx3-079-fj34华能xxx电厂基建工程违章考核细则

  1术语和定义

  3.1

  安全设施

  为防止生产活动中可能发生的人员误操作、人身伤害或外因引发的设备(施)损坏而设置的安全标志、设备标志、安全警示线和安全防护的总称。

  3.2

  安全标志

  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

  3.3

  安全色

  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蓝、黄、绿四种颜色。

  3.4

  禁止标志

  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

  3.5

  警告标志

  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

  3.6

  指令标志

  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

  3.7

  提示标志

  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标志。

  3.8

  说明标志

  向人们提供特定提示信息(标明安全分类或防护措施等)的标记,由几何图形边框和文字构成。

  3.9

  环境信息标志

  所提供的信息涉及较大区域的图形标志。

  3.10

  局部信息标志

  所提供的信息只涉及某地点,甚至某个设备或部件施工区域的图形标志。

  2设置原则

  2.1安全设置基本要求

  2.1.1各施工单位必须在有危险因素的施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以提醒、警告作业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时刻清醒认识环境的危险,有效地减少事故发生。

  2.1.2标志设置后,不应有造成人体任何伤害的潜在危险。

  2.1.3周围环境有某种不安全的因素而需要用标志加以提醒时,应设置与安全有关的标志。

  2.1.4标志应设在人们最容易看见的地方。要保证标志具有足够的尺寸,并使其与背景间有明显的对比度。

  2.1.5应从方便的角度按人员正常流向考察人们初临一个新环境时或遇到紧急情况下所需要的信息。

  2.1.6要将导向标志和提示标志结合使用,远离目标时使用导向标志,在目标位置处使用提示标志以利辨别。

  2.1.7在有必要提醒员工或他人注意的场所,应设置安全标志。尽量用适量的标志将必要的信息展现出来,避免漏设、滥设。

  2.1.8标志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要根据周围环境因素选择标志的材质、颜色(对公共信息图形标志)及设置方式,使标志设置后能增加环境的美感。

  2.1.9同一场所的各标志之间要相互协调,应尽量使在不同位置设置的标志保持高度、尺寸、材质及颜色(对公共信息图形标志)的统一。

  2.2标志设置的总体协调性应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

  2.2.1电厂安质部负责安全标志设置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2.2.2施工单位负责安全标志的设置与维护工作。

  3设置要求

  3.1设置方式

  安全标志的设置方式在施工过程中可多样化、材质宜因地制宜,但应遵循稳固、明显、有效的原则。

  3.1.1标志不宜设置在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及人员视线障碍物的后面。

  3.1.2标志的正面或其邻近不得有妨碍人们视读的固定障碍物(如广告牌等),并尽量避免经常被其他临时性物体所遮挡。

  3.1.3标志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

  3.1.4标志尽可能只设置图形标志,不设或少设文字辅助标志。

  3.2设置地点

  3.2.1施工现场的主要入口处应按设置原则,在入口处设置注意安全、禁止吸烟、必须戴安全帽、火灾报警电话等标志;

  3.2.2施工现场及道路坑、沟、洞处设置当心坑洞、当心坠落标志;

  3.2.3施工现场较宽的沟、坑及高空分离处设置禁止跨越标志;

  3.2.4未固定设备、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及未安装牢固的构件设置禁止攀登、禁止架梯等标志;

  3.2.5吊装作业区域设置警戒标识线并设置禁止通行、禁止入内、禁止停留、当心吊物、当心落物、当心坠落等标志;

  3.2.6高处作业、多层作业下方设置禁止通行、禁放易燃物、禁止停留等标志;

  3.2.7高处通道及地面安全通道设置安全通道标志;

  3.2.8高处作业位置设置必须系安全带、禁止抛物、当心坠落、当心落物等标志;

  3.2.9梯子、梯道处设立注意安全、当心滑跌、当心坠落等标志;

  3.2.10电源及配电箱设置当心触电等标志;

  3.2.11临时电缆(地面或架空)设置当心电缆标志;

  3.2.12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点设置禁止烟火、当心火灾等标志;

  3.2.13仓库及临时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地点设置禁止吸烟、禁止火种等标志;

  3.2.14射线作业按规定设置安全警戒标识线,并设置当心电离辐射标志;

  3.2.15滚、剪板等机械设备设立当心设备伤人、注意安全等标志;

  3.2.16施工道路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立必要的当心车辆、限速、限高、限载等标志;

  3.2.17施工现场“五口”(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和地坑口)作业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设置当心滑跌、当心坠落等标志;

  3.2.18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宜设置:

  3.2.18.1在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设置“注息防尘”、“戴防尘口罩”等标志。

  3.2.18.2在可能产生职业性灼伤和腐蚀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腐蚀”、“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穿防护鞋”等标志。

  3.2.18.3在产生噪声的作业场所,设置“噪声有害”、“戴护耳器”等标志。

  3.2.18.4在高温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高温”等标志。

  3.2.19其他有必要提醒员工或他人注意的场所。

  4标志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4.1安全标志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由施工单位负责具体管控、监理单位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4.2危险已消除的场所,原设置的安全标志及时收回保管。

  4.3沾满灰尘、油脂类等脏污的安全标志,及时清理干净,以确保其所表达的安全信息明确无误。

  4.4安全标志破损,已影响其安全信息的表达时,及时调换。

  4.5安全标志发生位移,及时调正。

  4.6任何人不得将安全标志挪作它用。

  5检查与考核

  5.1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电厂安质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5.2本标准按《华能xx电厂基建工程违章考核细则》和《华能xx电厂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标志管理制度15

  为规范车间各工作场所安全标志、安全标识、安全警示标语的设置与使用,使职工对现场职业危害或伤害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根据国家和公司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特制定本管制度。

  一、 本制度名词解释:

  1. 安全标志是指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的图形标志。主要有以下四种:

  禁止标志:禁止或制止人们某种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

  警告标志: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一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

  指令标志: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

  提示标志: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表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的图形标志。

  2. 安全警示卡是指采用安全标志不能充分将某种危险或危害的信息传达给现场作业人员,而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制作的由各类图形标识和文字组合成的告知职工危害后果及其防护措施的提示卡、

  3. 安全警示标语是指专门书写的宣传安全思想、观点、规章制度等内容的短句或口号。

  二、 设置原则

  1. 对存在危险的设备、设施、场所或人员集中过往的区域(场所)必须设置;

  2. 所设置的安全标志或警示卡的'类别、大小、内容与设置处的危险危害情况相一致;

  3. 安全标志或警示卡必须设置在醒目位置,使职工有足够时间安全的阅读或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且安全标志、警示卡使用的安全色和对比色要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颜色范围和亮度;

  4. 安全标志或警示卡的大小及材料的选择、设置形式、形状、所处位置等应与车间协调,美观。

  三、 以下设备、设施、场所或区域必须设置安全标志或警示卡,且其文字部分应采用中英文对照。

  1. 变压器(室)配电箱及一些有触电危险的电气设备、设施;

  2. 易燃易爆的场所或地点;

  3. 垂直走行梯的顶部及底部;高于2M的固定式钢平台。

  4. 有人员活动区域的旋转、传动机械设备或其附近;

  5. 人体有可能坠落、滑倒、摔跌等场所;

  6. 有坠落物、飞溅物的场所;

  7. 消防设备设置点的通道旁。

  四、 现场设置的安全标志和警示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优先选用安全标志。当现场的危险危害信息可通过设置安全标志达到警示提示作用时,必须采用安全标志而禁止使用警示卡,多个安全标志牌在一起设置时,应按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序;

  2. 设置处所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安全标志、警示卡的前面不得有任何阻隔物,道路边设置时应考虑到不受树木、建(构)筑物的影响(至少保证在正面观察方向的最远视距处能看到安全标志、警示卡的全部内容);

  3. 采用附着式、悬挂式或柱式等固定方式安装。悬挂式和附着式的固定应稳固不倾斜,柱式应和支架牢固联接,不得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

  4. 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各单位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5. 设置高度一般为其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低于2M,局部标识时可视具体情况确定;

  6. 使用固体式安全标语,采用绿底白字,字体一般选用黑体或仿宋体,禁用行、草字体书写;且内容简洁、通俗易懂,具有针对性,严禁空洞;

  7. 单字安全标语的边长不小于500MM。

  加强管理与检查,发现其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及时修整或更换,保证安全标志标识完整,色彩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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