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的管理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基建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基建的管理制度1
一、负责全校校区规划总图的编制和年度修改,以及单体建筑功能研究,工程立项、可研报告.
二、根据学院总体规划及建设任务,制定和上报年度立项、规划设计、施工计划及进行年度修改.
三、完成工程开工前全部报批手续,包括市规划局、人方、消防、环保、市政、招标、质量监督、防雷合同管理方面的审批.
四、负责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范围内的基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大型设备的招标组织工作,工程施工项目的材料认质认价工作.
五、施工时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并负责与上述单位及设计单位、社会职能部门,周边单位的协调工作.
六、负责组织实施与学院规划总图相关的项目.
七、负责年度基建投资的'增减工作.
八、负责基建计划及有关材料的统计上报工作.
九、协助审计处做好学院工程项目的工程预决算工作.
十、负责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十一、完成学院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基建的管理制度2
为加强用印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并结合工作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
1、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保留原办公室印章壹套,包括:“ x办公室”公章壹枚,“x办公室财务专用章”壹枚。
2、对外联络和日常工作使用的新的印章壹套,包括:“领导小组 ”公章壹枚,“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壹枚。
二、印章管理
1、印章实行专人专柜保管,按保密要求,保管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盖印章,不得私自随意将印章带出办公室,不得交由他人使用或拿走使用。
2、设立用印登记册,主要登记用印时间、用印部门、用印事由。用印数量、用印批准人、经手人等。登记册妥善保管,以便日后核查。
三、使用办法
经以下三种程序后印章保管人可按规定在文件资料上加盖印章。
1、已经领导审签的文件资料,可直接加盖印章。
2、未经领导审签的文件资料,用印经办人先填写“盖章审批单”,经领导批准后加盖印章。
四、财务专用章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办公室《财务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使用
基建的管理制度3
一、学校重大基建、维修、装璜工程等,应进行事前论证,编制项目预算,经校长办公室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报镇政府批准。
二、学校所有基建、维修、装璜工程都按规定立项,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由市发展计划局立项;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项目由教育局立项;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下项目,由学校校长办公室会议集体研究通过。
三、学校所有基建、维修、装璜工程按规定进行招标,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工程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实行公开招标;投资额在10-50万元的工程项目在市教育采购中心实行公开招标;投资额在1-10万元的零星维修项目,由学校按规定进行组织招标。
四、鉴于实行收支两条线后,所有基建、维修、装璜工程都由镇政府扎口管理,由镇财政按结付工程款的现状,学校配合镇政府建管科进行竣工决算并审计。
五、学校派指定人员负责工程的质量和工程进度的.监督。
六、由学校直接负责的零星维修项目,其立项批复、工程预算、招投标手续、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决算并审计、工程款支付等情况,要向教代会或校长办公会进行公开通报。
基建的管理制度4
基建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确保合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避免因违规操作导致的法律风险。
2. 提升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减少决策延误,提高项目执行速度。
3. 控制成本:有效监管预算,防止浪费和超支,确保投资回报。
4. 保障质量:通过严格的.质量控制,保证工程的安全可靠,延长设施使用寿命。
5. 促进协作:明确职责分工,减少部门间沟通障碍,增强团队协作。
基建的管理制度5
一.为了搞好基本建设工程管理,提高施工工程建设质量,有效利用资金,提高建设效益,所有建筑、安装工程,都要符合施工图纸、说明书和国家颁发的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二.工程质量管理以预防为主。工程开工前要配合施工单位认真作好准备,特别对施工具体方案和安全措施要督促落实。
三.工程检查的依据有:
1、国家颁发的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技术标准、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
2、施工图纸及说明书、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材料代用单及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质量方面的.技术文件、会议决定等。
3、施工合同及招标文件。
四.工程质量检查的重点有
1、掌握设计图纸、说明书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以及安全技术的全面情况,了解设计对工程关键部位的要求。
2、对主要材料(如水泥、钢材、防水材料等)、成品、半成品、构件以及机电设备、配件等(钢构件、混凝土预制件、机电设备、仪器、仪表、采暖通风设备等)质量和出厂合格证进行复核,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3、对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网在开工前的定位,经施工单位测量放线后,对其轴线、标高、位置进行测量签证;对沉降有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在施工过程中定期观测。对建筑物、构筑物地基的边坡治理和湿陷性黄土的地面排水,要与施工单位配合进行检查监督。
4、对重要承重结构、主要部位的隐蔽工程(如钢筋混凝土基础、主体结构、大型设备基础、主要地下构筑物、地下管线、防水工程等)进行检查验收,经检查合格后办理隐蔽工程手续。
五.参加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电话、电视线路安装、设备安装的试压、试水、试运转、试车,并签证验收记录。
六.掌握分析质量情况,及时向上级反映,按期填报“建筑安装工程情况月报表”。严格按照国家颁法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逐段、逐项进行检查验收,对于检查不合格的一般性质量问题,有权做出纠正或返工的决定。对于重大质量事故,会同设计、监理及质量监督等有关单位共同解决,并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七.审查施工企业提出的安全与劳动保护措施方案,并监督其实现。
基建的管理制度6
第一条基建档案资料管理部门在档案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全公司基建档案和单项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和管理。
第二条在办理验收移交使用的同时,应建立基建技术档案,档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工程竣工图;
(二)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和技术核定单;
(三)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
(四)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六)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和处理记录;
(七)测量定位,放线检查验收记录;
(八)建构筑物沉降和变型观测记录;
(九)设备、管道、电气安装试验、调整试运转记录。对于重大精尖及大型动力设备或专用生产线,应将安装、调试情况专门记录;
(十)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的建构筑物使用注意事项;
(十一)上级部门对该工程的有关技术决定;
(十二)施工日记。
第三条按照公司建档规范进行登记整理,注明密级和保管期限,同时做好归档立卷工作。
第四条凡新开工项目竣工后,均应及时整理资料,并做好综合验收的准备工作。
第五条借阅基建档案,必须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重要基建档案必须经档案管理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
第六条基建档案须按档案管理规定进行保管,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图纸档案资料有无丢失、霉烂、虫咬,帐物是否相符,如存在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
第七条档案室内做好防火、防盗、防汛工作,未经许可闲杂人员不准进入。
第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制度同时废止。
基建的管理制度7
大学基建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提升效率:通过规范化的'流程,提高基建项目的执行效率,减少延误。
2. 资金保障:有效控制预算,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避免浪费。
3. 质量保证:严格的质量标准和监督机制,保证新建设施的安全和耐用。
4. 法规合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防止违规行为,保护学校利益。
5. 良好环境:创造良好的教学和生活环境,提升师生满意度。
基建的管理制度8
基建维修管理制度是对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工作进行有效管理的一套规则和程序,旨在确保设施的安全、高效运行,延长其使用寿命,并优化资源利用。
内容概述:
1. 维修计划制定:定期评估设施状态,制定预防性和纠正性维修计划。
2. 资源分配:合理分配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确保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3. 维修流程管理:规定从问题识别到修复完成的整个维修流程。
4. 维修质量控制:设立标准和检查机制,保证维修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5. 应急处理: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快速处理突发设施故障。
6. 培训与教育:对维修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
7. 维修记录与报告:详细记录维修过程,定期提交维修报告。
基建的管理制度9
第一章 各级人员安全管理职责
第一条 行政正职安全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并负责组织制定系统各项规章制度。
2、行政正职是工程建设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健全和完善电力工程建设安全监察和安全保障体系,配备足够合格的安全监察人员和装备,经常听取安监部门汇报,支持安监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和职权。建立健全并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管理责任制。直接领导安全监察部门。
3、批阅上级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重要文件,并督促检查落实,及时协调解决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4、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施工奖金投入,督促所属企业,按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建立安全奖励基金。
5、定期主持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工程建设安全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6、每季主持召开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检查布置工作。
7、组织制定或修订并督促实施系统防止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担任事故应急处理总指挥。
8、主持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听取性质严重或典型事故的汇报,了解反事故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二条 党委书记安全管理职责
1、工程建设安全工作应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对电力工程建设安全工作承担相应领导责任。
2、负责工程建设安全文化建设的领导,开展安全管理工作的政治思想和宣传教育工作。实现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党群组织对电力工程建设安全监督和保证作用。
3、定期深入基层了解施工安全情况,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及时总结安全工作中的典型事迹,做好影响安全的思想工作。
4、责成纪检监察部门参与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事故责任人和事故单位的政治思想工作,稳定职工队伍。
第三条 分管工程建设副职安全管理职责
1、分管工程建设副职是工程建设工作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年度工程建设计划和安全工作目标计划。
2、严格贯彻上级有关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批阅上级有关重要文件,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3、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与安全施工考核制度;组织贯彻《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推行工程建设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领导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电力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4、定期听取工程建设安全监督部门的汇报,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承发包安全施工相关事宜。
5、主持工程建设安全工作会议和组织电力工程建设安全大检查。
6、负责建立健全电力工程建设各项规程制度,组织开发推广施工安全管理新技术和新工艺。推进建设工程安全施工“六化”管理。
7、在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中,负责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以下简称“三同时” )的规定,组织贯彻落实。
8、组织或参加建设施工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审批重大事故报告书。
9、组织制订并实施工程建设的重大人员伤亡、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垮(坍)塌等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有系统、分层次、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的事故应急处理体系。
第四条 其他行政副职安全管理职责
1、行政副职,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向行政负责。
2、参加安全委员会议和安全评比安全考核的审定工作。
3、分管人事劳资部门的副职,副总师负责做好安全监督机构设置和人员的调配,员工和临时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督促施工企业、施工现场对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和身体健康状况的检查,组织有害有毒作业人员的身体普查。贯彻落实奖惩办法,确保电力工程建设施工企业奖金的提取和建立。
4、分管消防保卫行政副职和副总师,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施工现场的消防、交通车辆管理、驾驶人员的教育培训,并负责剧毒、易燃、易爆及放射线等危险物品的管理与监督。
5、负责物资供应商的资质审查,确保工程建设供应设备物资符合设计 和施工标准要求。
6、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主动接受安监部门的监督,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 工会主席安全管理职责
1、认真宣传国家关于劳动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规和电力行业的安全规程制度。
2、负责对各级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提出完善或解决的意见、建议、并督促整改。
3、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及规章制度,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监督管理,维护员工在施工安全方面的合法权益。
4、参加安全委员会会议,定期派员参加安全大检查活动。
5、利用职代会的形式,参与施工安全重大问题的研究,并就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内容提出意见,完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民主监督体系。
6、监督检查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执行和职业安全健康设施的配置,提出保障职工劳动安全健康的意见和建议,改善职工安全劳动条件,并督促执行。
7、组织和参加电力工程建设安全劳动竞赛,安全知识竞赛,评比和表彰施工安全好的单位、集体和个人,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8、参加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监督职业安全健康设施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实施,对电力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进行监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9、参加有关人身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做好伤亡家属的慰问、抚恤。
第六条 纪委书记安全管理职责
1、经常深入基层,了解电力工程建设的安全情况,及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督促指导基层党团组织及时做好职工政治思想工作,稳定施工队伍,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管理部门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
2、督促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对责任者和负有事故责任的领导干部提出处理意见,督促事故单位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制定整改措施。
3、在干部考核及政治工作评比中,把安全工作的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
4、参加安全委员会的会议、安全分析会、安全大检查等重要活动。
第七条 工程建设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1、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
2、负责领导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部门、设计单位及电力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施工责任,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检查施工企业各项规程规定、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并组织整改落实。确保电力工程建设安全机构及其人员配备符合规定要求。
3、负责组织落实领导批阅的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有关文件。
4、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同时审查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完整明确。
5、督促项目法人、施工、监理单位做好现场施工的技术管理工作,建立起安全文明施工秩序,定期听取施工企业的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问题。
6、安排施工任务,组织工程招投标工作时,必须落实标书和承发包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奖惩问题,并负责基层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考核。
7、在审查工程项目概算中,应保证安全措施费用的计列和提取;组织“两措”计划执行;审定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并督促落实;在新建、改建或扩建、电网切改、电源接入工程建设中,组织落实事故防范措施,贯彻执行“三同时”原则。并检查使用情况。
8、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年度工作计划和事故控制目标,经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做好年度安全工作总结。
9、组织施工企业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检验和安全管理工作。
10、负责施工现场安全责任,重大施工技术措施的落实,每年巡视检查施工现场不少于2次。
11、参加安全委员会和筹备工程建设安全工作会议,督促施工企业完成季节性安全大检查。
12、参加工程建设有关人身伤亡事故和其它有关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八条 行政事务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1、及时传达、传递上级机关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通知、指示送领导阅批和下达各有关单位部室贯彻落实。
2、负责有关施工安全方面文件的催办,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3、负责工程建设安全工作总结、事故报告、事故统计报表等安全资料,文件的整理归档、保管、并随时提供查阅,协助办理安全快报,安全科技刊物的征订工作。
4、工程建设安全施工情况要列为宣传部门的重要报导内容,及时做好安全简报、安全文件资料的打印传递工作。
5、制定车辆管理制度,确保应急处理的车辆调度使用。
第九条 计划专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1、在编制发展规划工程建设计划时,应按照安全施工有关规定要求,根据施工安全的需要,及时调整发展规划和项目计划。
2、在前期规划、设计中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和具体要求。
3、编制工程建设项目方案时应将落实职业安全康健和“两措”计划等措施的要求作为方案的重要内容,在新建、改进和扩建工程建设中,贯彻落实“三同时”的原则。
4、组织规划、计划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查时,要充分听取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的意见,设备造型应满足安全施工、安全生产运行的要求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
5、在编制年度施工计划时,应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做到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等考核。应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开支,并做到专款专用。
6、参加有关安全工作会议,重、特大事故调查分析工作。
第十条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和监察体系所需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确保符合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的需要。
2、建立健全劳动保护、安全教育培训、业绩考核的管理规定和制度并组织执行。
3、配合安监部、基建部制定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4、配合教育培训部门做好职工(含特种作业人员、农民工、临时聘用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岗位技术培训工作。
5、参加有关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抚恤及善后处理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伤认定工作。
第十一条 组织、宣传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1、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2、认真抓好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大力宣传电力工程建设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以推动企业安全施工健康发展。
3、在企业简报和报刊上应常设电力工程建设的安全专栏,及时报道、反馈基层安全生产情况。
4、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职工思想动态,收集有关安全施工方面的情况为企业制定安全措施提供参考依据。
5、认真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指令,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战斗堡垒和模范作用。
6、协助有关部门搞好青年职工的岗位培训,组织党团员开展“岗位技能和安全作业”劳动竞赛活动,全面提高职工作业技能和自我防护能力。
7、开展“青年安全文明生产监督岗”活动,协助监督、检查安全文明施工和遵章守纪的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 材料、设备供应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1、负责组织施工现场所需的物资设备、材料、安全工器具,消防器具等的采购,对所购物资符合有关安全强制性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仓储物资及危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负责制定具体实施细则。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保证两措计划要求及行业技术规定的落实,确保防洪防讯和事故应急处理物质的供应。
3、负责仓库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危险品保管的专业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危险品发放、领用签字手续,负责做好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4、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负责做好物资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
5、做好施工机具,安全装备的存放和周期性检查试验。
第十三条 安监部门负责人和人员安全管理职责
1、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
2、负责领导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施工责任,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机构及其人员配备符合规定要求。
3、组织施工企业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检验和安全管理工作。
4、参加工程建设安全工作会议,督促施工企业完成季节性安全工作,组织系统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5、参加工程建设有关人员伤亡事故和其他有关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的统计上报。
6、协助基层搞好安监人员的培训、考试,取证工作。
7、负责对本单位各级人员、各职能部门和所属企业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8、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工程建设消防安全检查和应急预案的演练和消防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 生产技术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行业规章制度。
2、参加工程建设安全工作会议和工程验收试运工作。
3、参加公司组织的电力工程建设安全大检查。协助基建部门做好建设项目施工技能培训工作。
4、参与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开发、研制和试用的推广工作。
5、参与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安全性评价、危险源分析和预控措施的研究。
6、参与工程建设人身伤亡及其他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和反事故技术措施的制订。
第十五条 工程建设部门安监人员安全管理职责
1、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电力公司有关规程制度。
2、负责编制各项规程制度的实施细则。编制全年安全工作计划,定期检查督促,并做好工作总结。
3、及时提供施工企业安全信息和安全工作情况。
4、传达安全指令、指示,并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和推动电力工程建设安全网的技术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
6、完成施工企业季节性安全检查;参与筹备安全工作会议,开好四次安全季度例会。
7、协助基层搞好安监人员的培训、考试、取证工作。参与施工企业领导的岗位考核。并督促检查安全工作到位情况。
8、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反措、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落实情况。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9、参加工程建设环境保护设施和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的检查验收工作。
10、根据施工现场的需要编写反事故技术措施。
11、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安全统计、事故分析,健全技术档案。
第二章 项目法人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六条 项目法人代表安全职责
1、确定合理工期,按工程建设程序组织工程建设。
2、组织招投标工作,与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商签订合同。
3、负责向承包商提供符合工程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基础条件。
4、负责按规定向施工承包商提供现场安全措施补助费,并不得列入投标竞争性报价。
5、负责向设计、施工承包商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电力、邮电通信等地下管线及地质资料。
6、负责向施工承包商提供施工机械、设备及工程保险费和人身保险费,并不得列入投标竞争性报价。
7、负责组建工程项目安全委员会,聘用安全工程师并承担其费用。
8、负责做好自营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9、参加承包商人身死亡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0、对在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上不称职的承包商、项目经理或安监机构负责人有权提出撤换的要求。
11、对未能认真执行承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条款以致造成不良后果的承包商,应按合同条款扣罚其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情况严重的,应中止承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的执行。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安全委员会基本工作
1、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的指示,决定工作建设中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重大措施。
2、通过并发布现场各承包商必须遵守的、统一的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规定。
3、决定工程中重大安全文明施工间隔的解决议案。
4、协调承包商之间涉及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的关系。安全委员会应在工程开工前召开第一次会议,以后应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输变电工程的委会每月不少于一次。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安监人员安全管理职责
1、监督检查各承包商执行安全委员会决议的情况。
2、对工程中重大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交安全委员会决定。
3、负责建设项目有关安全方面的审查工作。
4、监督检查并协调解决现场日常的安全文明施工、防火、交通、机械安全管理以及环境卫生、生活卫生、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
5、建立现场部门之间信息网络联系制度,组织安全网络活动,协调与安全监理工程师之间工作的配合。
6、组织现场安全宣传教育和竞赛评比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有关安全标示,设施及职业防护用品、用具的计划,购置工作。
7、提出对各承包商安全考核与奖惩意见交安全委员会决定。
8、负责建立工程事故报告制度和安全档案,做好事故统计、分析和上报。
9、完成安全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建的管理制度10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
1. 保障工程质量:通过规范流程,确保工程达到预设的标准和要求,避免因管理不善导致的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
2. 控制成本:通过合理规划和严格管理,防止浪费,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3. 提升效率:明确职责,减少沟通障碍,加快工程进度。
4. 保护学校利益:通过严格的合同管理和变更控制,防止合同纠纷,保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基建的管理制度11
1目的
为了搞好太蓝新能源投资新建改建厂房基建工作,提高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定义
本制度所指基建系本公司投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种房屋建筑、办公室装修、土木工程、设备安装(不含工艺生产设备)、管道敷设等基建工程。
3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投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种房屋建筑、办公室装修、土木工程、设备安装(不含工艺生产设备)、管道敷设等基建工程的管理。
4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5管理机构和职责
5.1归口部门及职责
工程部为太蓝新能源公司基建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太蓝新能源公司基建工作的管理;负责对基建工程预算编制,决算管理;负责组织财务/审计、采购、运营和使用部门共同对基建工程的验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基建工程验收后办理移交手续。
5.2相关部门及职责
5.2.1财务部负责对基建工程预算的审核;参与对基建工程的验收。
5.2.2工程部职责:
负责对与生产相关联的基建工程的验收;
负责参与基建工程的设计审查、施工队伍资质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负责加强与生产相关联的基建工程以下方面的安全监督;
在签订基建工程合同的同时,应同承包方签订安全责任书;
检查基建外包工程人员进入现场前是否经安全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培训并考试合格;
检查基建外包工程开工前是否自上而下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是否对所用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施工中发生违章行为安监人员应及时制止,给予经济处罚,必要时应下发停工整改通知单,停止工作;
建立基建工程安全管理资料档案。
5.2.3采购部职责:
5.3 领导职责
5.3.1本厂厂长负责本管理制度的审核批准工作;负责本厂基建工程的预算及施工合同的批准;负责督促归口部门加强对我厂基建工作的全面管理。
5.3.2运营中心负责督促本部门加强基建工程的过程管理,降低成本,确保各工序质量,提高效率,做好基建工程预决算工作、基建工程组织验收工作,对管理督促不严、组织验收不力而导致本厂基建工程未达到设计要求、预算严重超支、基建工程的严重质量问题等负领导责任;对本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负责。
5.3.3财务产权部负责人负责督促本部门加强太蓝新能源公司基建工程预算的审核,实时监控基建工程预算执行情况,对审核不严、监控不力而导致本厂基建工程预算严重超支负领导责任。
5.3.4审计部门负责人负责督促本部门加强太蓝新能源公司基建工程的全面审计,督促本部门审计人员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查看施工技术、工序、方法等,作好工程记录(如隐蔽施工记录),验证各种技术签证,掌握第一手资料,确保基建工程全过程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并对本厂基建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审计监督的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负领导责任。
5.3.6工程部EHS负责人负责督促本部门安监人员加强与生产相关联的基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对承包方的资质审查是否严格;是否同承包方签订安全责任书;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施工安全是否有保障;是否对承包方所用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施工中发生违章行为安监人员是否及时制止,给予经济处罚,必要时应是否下发停工整改通知单,停止工作等。对上述是否有效执行安生部长负领导责任。
5.3.7工程部负责人负责督促本部门加强对与生产相关联的太蓝新能源公司基建工程的验收。
5.3.8厂属基建工程使用部门负责人负责督促本部门按设计相关要求对基建工程进行验收。
6管理要求
6.1基建工程的前期工作
6.1.1基建工程设计、施工,必须以国家颁发的最新标准,规定和设计施工技术规范为依据。
6.1.3工程预算,应根据施工图纸,参照国家相应时期定额或其它文件、规范规定及业主对工期、质量有要求和市场实际,由双方协商,合理确定预算价。工程预算需经过有关部门审核,方可交付施工。
6.1.4工程开工应具备以下条件:
6.1.4.1计划投资批准文件;
6.1.4.3生效的合同书;
6.1.4.4施工概预算;
6.1.4.5工程需用材料有着落。
6.2施工管理
6.2.1施工中的技术管理
6.2.1.1施工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工作。
6.2.1.3根据合同,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并作好质量鉴定记录。
6.2.1.4基础土石方开挖完,应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基槽鉴定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6.2.1.5一切工程应严格按图施工,严禁偷工减料,施工中遵守规程和规范,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
6.2.2施工现场管理
6.2.2.1施工队伍由计划与市场营销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施工单位进行考评,如需要招投标应按招投标管理办法执行。
6.2.2.2施工合同中指定的'甲方代表应到施工现场,负责监督施工安全、质量,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监督施工。如发生粗制滥造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项目,应采取返工或相应的补救措施,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费用,概由施工队伍负责。
6.2.3施工工程质量管理
6.2.3.1各种施工工程应严格按国家颁发的各种标准和各种规范进行。
6.2.3.2工程质量,应分阶段验收,隐蔽工程在覆盖前进行现场验收,并作好施工记录。
6.3基建工程竣工、验收
6.3.1工程竣工后,由双方及相关科室按照施工图纸,国家颁发的规范严格细致进行验收,经验收认为合格后方可竣工决算。
6.3.2工程竣工后应具有下列资料:
6.3.2.1竣工图(包括设计变更图)。
6.3.2.2施工分期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3.2.3主要材料的合格证书(代用材料批准手续)。
6.3.2.4混凝土施工日记。
6.3.2.5混凝土试块数据。
6.3.2.6钢筋及焊接头的试验记录。
6.3.2.7各种数据尺寸,标高位置的检查记录。
6.3.2.8结构体的重大问题处理记录。
6.3.3工程竣工后,由计划与市场营销部联系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6.3.4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要及时进行验收,并做好签证及记录工作。
6.3.5验收要求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工程技术验收规范进行。
6.3.6验收通过后,联系有关部门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并汇报到有关单位及厂部审批。
6.4工程预算、决算管理
6.4.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基建工程预决算的政策、法律、法令,参照国家相应时期定额或其它文件、规范规定及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业主对工期、质量有关要求和市场实际进行工程预决算。
6.4.2根据工程设计图纸在施工前编制预算,提请计划、财务、审计部门审核、报请主管厂领导批准。
6.4.3经主管厂长批准的预算连同施工合同,报财务部门,作为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拔款的依据。
6.4.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竣工结算:
6.4.4.1承包方应当在工程竣工后的合同约定期限内提交竣工结算文件。
6.4.4.2发包方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28天内予以答复,并向承包方提出竣工结算审核意见。
6.4.4.3承包方在收到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一个月内办完一切决算手续,资料(特别是竣工图)全部归档、工程才算正式交付使用。
6.4.4.4施工单位竣工后28天内应提交结算文件。
6.4.5按计划下达的月维护任务,在次月结算。
7检查与考核
7.1本管理制度由运营管理中心负责检查督促。
7.2本管理制度按《重庆太蓝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办法》考核。
8附则
8.1本管理制度由工程部和运营中心负责解释。
8.2本制度自之日起实施。
基建的管理制度12
基建管理的'制度化对于企业至关重要。它能够:
1. 提升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减少决策延误和工作重复,提高工作效率。
2. 控制风险:通过预设的风险防范措施,降低项目失败的可能性。
3. 保障质量:严格的质控体系确保工程品质,增强企业信誉。
4. 节约成本:有效管理预算,避免浪费,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5. 促进合规:遵守法律法规,避免法律纠纷,维护企业形象。
基建的管理制度13
基建质量管理制度是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进行系统性规范的制度,旨在确保工程的安全、可靠和持久。它涵盖了项目从规划、设计、施工到验收的全过程,旨在通过有效的控制手段,预防质量问题的发生,提升工程质量。
内容概述:
1. 质量标准设定:明确各项工程的质量标准,包括材料性能、施工工艺、工程验收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2. 质量控制流程:制定从项目启动到完成的全程质量监控流程,包括质量检查、检验、测试等环节。
3. 责任分配:明确各参与方(业主、承包商、监理等)的`质量管理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4. 质量培训:为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质量管理和专业技术培训,提高质量意识和技能。
5. 质量信息管理:建立完善的质量信息记录和报告系统,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6. 质量事故处理:规定质量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预防机制,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7. 质量改进机制:定期进行质量审核和评估,推动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基建的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基建、维修工作的管理,降低成本,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基建、维修所指总部公共场所及有关部门的各种零星房屋建筑、土木工程、管道敷设、水电安装等小型工程。
三、管理部门和职责:
1、行政部总务科为公司总部基建维修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总部基建工作的管理。
2、负责公司总部(除车间)所有电器、电路、水管、灯泡(管)、门窗、大门、桌椅、办公设施、洗手间设施等的检修、维护和改造工作。
3、负责全公司所有的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具体的检修和更新。
4、负责对基建维修工程的预算编制,决算管理。
5、负责组织安全、审计和使用部门共同对基建工程的验收。
6、负责联系有关部门基建维修,协议的`签订,施工中的监督工作及工程俊工后的验收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工作;
7、负责维修基建工程款的请款、付款并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工作。
8、服从上级领导,在职责范围内协助或配合其他部门开展的相关工作。
四、对基建工程的管理要求:
1、申报
①公共工程、维修由行政部总务科填写工作联系单,报行政部。
②相关部门工程由有关部门填写工作联系单→部门主管签字→分管领导审批→报行政部。
2、审批权限
单项预算基建维修在1000元以内的项目经费审批权限:
①单项预算在200元以内的小型维修项目,由行政部副部长、总务科科长共同审批。
②单项预算在200元—500元以内的中型维修项目,由行政部部长、副部长审批。
③单项预算在500元—1000元以内的大型维修项目,行政总监、行政部长、副部长审批。
3、落实
行政分管领导审批获准后由行政部务科落实施工。
4、预算
施工方根据工程要求,设计图纸,确定材料,参照国家相应时期工程定额结合市场实际编制预算。
5、审计
①由审计部负责对工程、维修预算进行审计;
②由安全部门负责对工程设计图纸进行安全审核;
③由部务科对工程、维修材料进行审核。
6、施工方要求
①行政部总务科负责施工单位的联系及选择。
②选择的施工单位及维修材料必须有《国家资质证书》,至少要有2家以上施工单位做为选择,选择内容:报价、产品质量、产品产地、品牌名称、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售后服务质量等。
6、签订合同(协议)
以国家颁发的最新标准规定和设计施工技术规范为依据,与施工方签订施工协议(合同)(对总金额小于300元的小工程可不签协议,但总务科要做好监督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总金额300元以上的工程必须签订协议)。
7、施工管理
①根据合同,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工程应严格按图施工;
②工程量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监督施工,负责监督施工安全、施工质量、施工进度;
③隐蔽工程在覆盖前进行现场验收(材料质量、施工质量),并作好记录;
④工程施工时,如有工程量需增加或减少时,必须由相关部门出具工程量增、减联系单,并报行政部审批获准后,由后勤科联系施工方落实施工。
五、基建工程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由双方及相关部门在一周内按照施工图纸、国家
颁发的标准严格细致进行验收,经验收合作后方可进行竣工决算。
2、验收合格后,由相关部门接收。
六、决算、请款、付款:
1、行政部总务科负责基建维修人员应坚持基本程序、基建计划办事,坚持按图施工,监督工程质量。不扩大基建规模,认真做好隐蔽工程记录。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作为办理基建维修决算的依据。
2、经审计通过的预算并以施工合同(协议)作为工程清算请款、付款的依据;
3、公司采用包工不包料形式,进行基建维修时,应切实加强基建材料的管理,建立健全材料采购、验收、保管和领用制度,设置基建专帐核算。
4、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量增、减必须与通过审批的工程增减联系单和施工合同及通过审计批准的工程预算一同作为工程决算的请款、付款依据;
5、工程竣工后,行政部总务科及相关人员应认真审查、复核工程数量、造价,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
6、工程款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给施工方。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基建的管理制度15
1总则:
1.1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方针、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基建程序,组织开展医院的基本建设工作。
1.2加强基建队伍与人才建设,积极培训干部,提高基建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选择懂业务、懂技术、事业心责任心强、作风正、干劲足、能吃苦、廉洁奉公的同志从事基建工作,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2建设程序管理:
2.1建设程序是指建设项目从立项、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整个过程中的工作次序。
2.2根据本院基本建设需要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政策规定,提出拟建建设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3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正式批准后要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变动。必须更改变动时,须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2.4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编制概(预)算报有关部门审批。
2.5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建设项目要求,办理有关工程建设手续。
2.6进行工程招标工作,优选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委托质量监督,申请开工。
2.7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筹集建设资金,即可组织施工。
2.8工程竣工后,编制竣工图、竣工决算报告,报有关部门审批,组织竣工验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建立健全工程技术档案。
3建设项目设计管理: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要按建筑工程的等级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资格的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文件。委托设计时,应按照国家或当地有关工程设计招投标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定设计单位,并根据有关规定签订委托设计合同,不得委托无证单位或个人进行设计。
3.1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设计规范,严格以上级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依据,结合医院特殊要求,认真听取专业用户意见,及时沟通设计与用户之间的信息,采用先进技术,合理确定设计标准。对节约用地、节约能源、布局合理、店构安全、建筑防火、环境保护等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技术措施,努力达到设计方案的最优化。
3.2建设项目设计一般可分为三个阶段,即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
3.3方案设计的总建筑面积私投资估算,不得超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所确定的建筑面积和计划投资额。设计方案要公开招标进行多种方案的比较筛选,以求得最佳的设计方案。方案设计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初步设计。
3.4初步设计的内容包括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部署、设备选型、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和公用设施、建筑规模、总占地面积、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建设工期、总概算等。初步设计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3.5施工图设计是建设项目最后设计阶段。应把初步设计中确定的设计原则和建设方案,根据建筑安装工程的需要进一步具体化、精确化,以图样和文字加以确定。在设计内容上要求切合实际,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4基本建设前期管理: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好规划、消防、环保、人防、交警、绿化、防疫、电力、通讯、市政、供水、供气等职能部门的申报审批工作。
5招投标管理:
5.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发包承包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5.2凡甲方负责的项目(不论设计、施工、材料)均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公司招标。
5.3招投标工作在萧山区招标投标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下进行。
5.4招投标按萧财预〔2006〕207号和萧招管办〔2006〕14号执行。
5.5执行中央七部委新颁发的条例,结合工程实际,遵循公正、民主、科学的原则择优选择中标人。
6工程合同管理:
6.1根据各行的建筑项目的需要,依据《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规定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分别与有关单位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材料设备供应合同及其它有关合同,共同完成建设任务。
6.2各种工程合同文本应使用国家工商局及建设部制定的统一版本。合同内容应符合实际情况,措词准确严谨,并经公证部门公证认可。
6.3工程合同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范围、内容和施工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工程质量、工期要求、取费标准及优惠条件,材料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式及质量标准,资金的`拨付形式和结算方式及奖惩条件等。
7概(预)算、决算管理:
7.1概(预)算是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概(预)算应全面完整地反映建设项目自开工至建成的各单位工程造价,是控制和确定建设项目造价,编制基木建设投资计划,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和办理工程结算的依据。
7.2概(预)算审查的主要内容:
a按定额计算规则确定工程量计算范围、核实工程量;
b以定额综合项目的内容为依据,防止随意套项、增项、重项、生项;
c正确套用定额单位估价表,审查定额单价和材料价差;
d核实取费标准及其适用范围。
7.3工程决算是反映基本建设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的文件,是办理交付使用资产的依据,是全面考核工程建设计划、概(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投资效果的依据。所有项目竣工后都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竣工决算,并填写施工图预(预)算审查表。
7.4决算审查的主要内容:
a以经过审查的施工预算为基础,审查因设计变更增减的工程量,核实全部工程量;
b核实套用定额和单位估价表;
c核实材料用量、材差和调价系数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适用时限;
d核实取费计算基础、适用范围;
e核实自供设备、材料价格以及提供设施等折价扣工程款;
f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执行奖惩办法;
g按规定比例扣留质量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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