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安全管理制度(优选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物业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1
1.工程部员工必须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认真执行大厦安全管理制度和设备安全技术规程,协同保安部做好大厦各种机房、设备的治安保卫工作。
2.严格执行《重要机房门禁制度》,未经工程部负责人批准,外来人员不得进入电梯机房,发电机房、配电室、消防泵房、生活水泵房、冷冻主机房、燃气锅炉房、空调机房等各要害部位。经批准进入者,必须办理登记手续,自觉接受检查,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上述要害部位,并由工程部有关人员陪同。
3.工程部各级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程进行设备运行、维修,认真检查所管辖设备安全运行状态及所属机房范围的安全状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限期解决。
4.严格执行《工程部钥匙管理规定》,工程部各机房不得随意配备钥匙。机房钥匙由值班人员专人负责。无人时必须锁好门窗。交接班时钥匙必须一起交接,并作好记录。
5.工程部人员必须在指定地点吸烟,其他一切场所禁止吸烟,并劝阻其他人员在指定场所吸烟。
6.工程维修中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后方可施工,施工前尽量排除易燃、易爆物品,施工过程中加强火源管理,不得违章作业,施工完成后认真检查确认无火种,并清理现场后方可离开。
7.设备维修中需使用易燃材料时,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协同保安部一道消除火灾隐患,发现火警应及时报告确保安全。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进一步的加强大厦(小区)治安管理及保安部的日常管理,明确各岗位职责,落实责任,现根据保安部的实际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行为准则
第2条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坚守岗位。
第3条积极主动,坚持原则,主持正义。
第4条文明执勤,礼貌待人,注重形象。
第5条遵纪守法,尊老爱幼,乐于助人。
第6条遇人遇人,冷静处理,以理服人。
第7条加强学习,团结互助,互帮互爱。
第三章行为规范
第8条值班时`严禁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会客、看书、报纸、听广播;不准做其他与值班、值勤无关的事。
第9条爱护各种公用物品,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携带外出。
第10条禁止利用工作之便敲诈勒索,收贿赂,监守自盗。
第11条禁止在所管辖物业范围内赌博和利用娱乐之便变相赌博。
地12条遵守《保安员仪容仪表》,精神饱满,文明执勤。
(1)、不准留长发、蓄胡须、长指甲。头发不得露于帽沿外,不得超过1.5厘米,违反者每次扣5分。
(2)、不准背手或将手插入口袋中,执勤时不准吸烟、吃零食、勾肩搭背,无急事不准边走边打电话,违反者每次扣5分。
(3)、值班时不准吹口哨、收听(录)音机、MP3、MP4,看书、看报,违反者每次扣10分。
(4)、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纸屑,违反者每次扣5分。
(5)、按规定统一着装,佩戴工卡,服装整齐、干净无异味,穿衬衫时系领带,穿工作裤黑皮鞋,精神饱满,大方得体。
(6)、上班时不得佩戴饰物,口袋内不宜装过多物品,腰带上不准佩戴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7)、禁止披衣、畅怀、挽袖、卷裤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脚,禁止穿戴不整齐进入工作场所、办公室,违反者每次扣5分。
第13条严格遵守《公司礼仪规范》规定的文明礼貌用语,讲文明、有礼貌。
(1)、见面问候说:您好;早上好;中午好;晚上好。
(2)、分手辞别说:再见;再会。
(3)、求助别人说:请;麻烦;请问。
(4)、得到感谢说:别客气;不用谢。
(5)、打扰别人说:请原谅;对不起。
(6)、接受致歉说:不要紧;没关系。
(7)、接待来客说:请进;请坐;请喝茶。
(8)、送客人说:再见;慢走;欢迎下次再来。
(9)、无力助人说:抱歉;实在对不起;清凉解。
(10)、礼称别人说:同志;先生、小姐;师傅;朋友。
(11)、提醒别人说:请您小心;请您注意;请您别着急。
(12)、提醒行人说;请您注意安全;请慢走;
(13)、提醒让路说:请借光;请你让一让好吗?
(14)、提请等候说:请稍等(候);
第14条、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上下班人员均实行列队管理,按时交接。交班领班在站队时,必须了解保安员交接情况,对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并向队长汇报,违法者每次扣1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50分并追究相应的责任或辞退处分。
(2)、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岗位。接岗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未准时在规定地点交接岗进行交接者每次扣5分。
(3)、接班值班领班在站队时,要向各保安员安排岗位,讲明注意事项及需要更进的工作。
(4)、接班人员到岗位交接时,交班人须向接班人详细的讲明待办及注意事项。接班人要详细了解上一班值勤情况和本班应注意事项,应做到“三明”:上班情况明,本班接班事项明,物品、保安器材、公用设备清点明。
(5)、交班人在下班前必须填好值班记录,应做到“三清”:本班情况清,交接问题清,物品、保安器材、公用设备情况清。
(6)、交班的对讲机及其他器材必须当面清点清楚,发现问题及时向当值的保安领班反馈,并做好相关的纪录,追究相应当事人的责任。
(7)、交接时做好相应的记录,以免引起互相推诿责任,当值领班应协调好交接工作,并在领班工作交接记录本记录好,无交接记录或交接不清每次扣10分。
(8)、接班人在接班后应立即检查岗位责任区域的公共设施及注意事项,接班后超过区域正常巡逻时间5分钟内所发生的问题由上一班人员负责,5分钟以后由接班人自行负责,所发生问题及时向值班室汇报,并按日常考核标准进行处分。
(9)、当值人员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地处理或跟进工作,不能推诿其他岗位或移交下一班处理,事情要继续在岗处理完,接班人协助处理。
第四章着装管理
第15条、服装物品包括:冬服、夏服、短衬衫、长衬衫、领带、精神穗带等。
第16条、服装物品领用必须办理入帐登记手续,保安部安排专人保管、管理。
第17条、员工上班时必须按规定着装,保持警容严整,仪容仪表规范。
第18条、按季节着装,部门统一时间(夏服: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冬服:每年10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并按规定着装。
第19条、扣好领扣、衣扣,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帽子不准歪戴。冬夏服不得混穿。
第20条、上班时间穿衬衫时必须打领带。
第21条、非上班时间时,不得穿制服上街和在管辖区域内逗留。
第22条、在服装使用期间,员工必须妥善保管,注意服装物品的清洗,防止破损,保持其完好、整洁。对公用的大衣,班次之间要交接清楚、爱护,保持干净。
第23条、保安员若在突发事件或执行突击性事件时,使服装有破损和丢失时,由本人在2天之内以书面形式报告部门,经部门核查属实后,给与补发。
第24条、保安服装不得转接他人使用及非保安员使用。离职时,保安员必须清洗干净服装上交,否则将结账扣除清洗费50元;若有破损现象将给与从结账工资中赔偿原服装价格的50%。
第25条、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每次给与罚款10---50分。
第五章治安消防设备管理
第26条、对讲机使用规定
(一)、使用规定:
(1)、遵守“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小区内每一个岗位配发对讲机一部,责任到人,损坏者照价赔偿。
(2)、认真做好交接工作,以免出现对讲机损坏互相推卸责任。每天接班时保安员必须上报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人员登记,若出现对讲机损坏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当值领班或部门主管进行跟进工作。
(3)、严格按照对讲机部门规定的频率使用,严禁乱按或乱条频率,随时保持对讲
的正常接收工作状态,违者每次扣5分。
(4)、消防监控中心或其他岗位呼叫对方,对方3次无应答者扣10分。
(5)、对讲机在岗位期间必须保持开机状态,随时保持对讲机处于工作状态,违者每次扣20分。
(6)、消防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负责电池充电工作,按工作时间8小时更换充电池一次,保障当值人员对讲机的正常使用。
(7)、对讲机在更换电池必须先关该机的电源开关,然后将用完电池取下,更换新的电池。
(二)、对话要求:
(1)、在呼叫其他岗位时,应先报自己本岗位,在呼叫相应的岗位;当被呼叫方收到信息后,应立即回答“收到请回答”。
(2)、呼叫方在听到被呼叫方的回话时,呼叫方应简单明了的表述呼叫的事由及内容;被呼叫方听到内容后,应作出回答“收到,清楚”,并做出相应的跟进工作;若不明白或不知道内容应做出回答“请你重复一遍”。
(3)、再用对讲机讲话时,应使用规范礼貌、文明用语,严禁粗言淫语、开玩笑或谈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扣50分。
(4)、无故不接听对讲机的呼叫或随身不携带对讲机每次扣10分,由此影响工作的开展,加扣50分;造成损失的追究责任。
第27条、手电筒的使用管理
(1)、遵守“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管理责任到人。
(2)、手电筒主要用于中、夜班巡逻保安员使用,各当值队长对电筒进行保管、检查,由保安员领用。
(3)、电筒的充电工作由当值的巡逻保安员自行负责,必须保障正常使用,交接班时领班必须检查电筒的电量、使用情况。(5)
(4)、部门所配置的手电筒只准用于工作期间;其他部门或人员须使用电筒,必须写出书面的借条,并由当值队长签字确认,方可借出。
第28条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
(1)、当值的保安员负责管辖区域内灭火器、消防栓、自动报警系统、喷淋的日常巡查工作,保安部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
(2)、安全部所有的保安员负责看护区域内消防设施、器材,保养单位定期要对消防系统进行保养工作。
(3)、大厦(小区)巡逻当值保安员负责小区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巡查工作。将巡查情况详细的记录在记录本上。
(4)、安全部主管负责对消防器材、设施建立档案资料。并根据实际情况将器材的类型、数量、设置的位置、使用情况、定期检查人配置相应的设备卡。
(5)、保安部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时组织对消防系统、设施、器材进行季检、月检、周检,以确保消防正常使用。
(6)、安全部每一季度对小区组织一次消防演习,每一年组织一次大型的消防演习。
第29条消防监控中心管理
(1)、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部门要设置相应的各种记录本、设备运行台帐、保养记录本。
(3)、中心值班电话、通信设施应时刻处于应急状态,严禁私人电话打入聊天,长时间的聊天或用对讲机聊天、开玩笑。
(4)、值班人员在收到中心设备上的任何报警信号时,应及时的通知相应临近的岗位进行检查确认,发生火灾时及时按火灾应急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5)、中心实行24小时不间断的值班制度,严禁值班人员脱岗、睡岗或做与岗位无关的事项。
(6)、各班值班人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严禁值班人员喝酒后上岗。
(7)、当值人员应制止闲杂人员进入消防监控中心机房,严禁非值班人员操作设备。
(8)、监控设施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相应岗位人员到现场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六章消防与治安培训
第30条岗前培训
对新录用的保安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现场跟岗,培训内容包括:
(1)、公司简历、介绍。
(2)、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员工守则、工作纪律、安全部管理规定、企业文化、行政、人事管理制度。
(3)、小区保安岗位基础知识及基本操作。
(4)、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及防火、防盗、防刑事案件、防事故基本技能和知识。
(5)、基本的队列、体能训练及物业辖区的整体概况等。
第31条岗位培训
对在岗的保安员进行长期、常规性的培训,教导员工把公司的培训当成一种福利,以便保持、提高其所需掌握的基本知识、技能和方法,简单的法学知识,培训内容包括:
(1)、不定期学习保安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定期常规训练:队列训练、擒拿格斗、体能训练、消防灭火训练。
(3)、物业管理基础知识,常规性业主投诉处理程序,简单的法学知识。
(4)、及时学习公司文件及精神文明内容。
第32条消防安全教育专项培训
(1)、每个员工都必须参加消防安全培训,都必须达到“三会”:会报警;会组织疏散;会使用消防器材扑救初期火灾。
(2)、每月组织不少于2次以上的消防业务、技能培训。
(3)、根据季节和小区的特性,不定期的宣传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用电、用气的安全操作方法。
第32条培训要求和考核
(1)、不得无故缺席培训;无特殊情况,中途不得离开;在培训期间不得接听电话,大声喧哗。
(2)、每个员工自己携带笔记本做好笔记。
(3)、安全部对培训内容要定期的组织考核,根据考核成绩保安部予以奖惩,实行优胜劣汰制。
第七章防火检查与隐患整改
第33条防火巡查、检查
(1)、每班当值巡逻保安员每班次要对大厦(小区)的`消防设施实行不间断的巡查;对重点防火部位巡查一次。
(2)、当值的领班每天负责安排本班的巡查工作,每2小时巡查一遍。
(3)、安全部每月组织一次防火检查。
(4)、各级检察应认真做好记录,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的整改及跟进工作,发现重大隐患时,要及时的上报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5)、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不能当场处理的,应及时的向上级部门汇报,并做好相应的交接工作。
第34条火灾隐患的整改
(1)、巡逻的保安员、当班领班、保安员在日常管理中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的处理并及时地上报。
(2)、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保安部应及时的下发《火灾限期整改通知书》,由当事人签收并交回部门存档备案。
(3)、在隐患没有得到整改、消除之前,保安部应负责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保安员加强巡查工作。不能确保安全,应责令当事人现场整改。
(4)、对于物业公司和安全部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立即上报当地政府领导机构和执法单位。
(5)、存在的隐患和整改情况保安部落实专人负责记录并交回部门存档备案。
第八章部门例会
第35条安全部例会制度
(1)、安全部例会包括部门例会、领班例会和员工班前班后例会。
(2)、部门例会为保安部全体员工例会,每月最后一天召开,一月一次;领班例会由保安部主管组织召开,每星期日召开;员工班前班后例会由当值领班负责,上班前和下班后组织召开。
(3)、参加会议人员必须签到,严肃会风,保持会场肃静,严明纪律,不准交头接耳、迟到,接听手机;会议室内禁止吸烟。
(4)、会议要做出记录,及时传达会议精神,按期完成会议所安排的各项工作。
(5)、在例会上所讨论的问题时,不准大声喧哗,要有次序地发言。会结束后,各人将自己所坐的椅子摆放整齐,桌面保持干净。
第九章值班室卫生管理
第36条卫生管理规定
(1)、各值班室必须保持地面无垃圾、烟头等杂物,对乱丢垃圾、烟头杂物者每次扣5分,有当值领班监督。
(2)、值班室公用物品必须按规定位置摆放整齐,各种记录本按序摆放。
(3)、值班桌面必须无污渍、灰尘,禁止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第4条、更衣室卫生必须保持干净无异味,各员工衣柜必须保持完好,自行保管。
第十章安全部日常考核标准
第50条安全部对上述的10章内容进行考核,考核实行扣分和罚款相结合的原则,每扣1分扣款2元人民币。具体考核项目如下:
(1)、交接班领班不列队,每次扣领班5分;保安员不写交接班记录或交接班不清每次扣10分。
(2)、交接不在岗或未办理交接的,每次扣10分。
(3)、保安员交接班不清,造成工作脱节、互相推卸责任等现象,每人每次扣20分;当值领班每次扣50分。
(4)、安全部员工每月请假不准超过3天,请假3天以上一律不计发工资。
(5)、执勤时串岗、离岗,每次扣10分;离岗20分钟扣20分;离岗30分钟以上扣50分,并作辞退处理。
(6)、当班时喝酒或酒后上班,在上班时间吃早餐,每次扣20分。
(7)、当班时间内打瞌睡每次扣10分;当值睡觉每次扣50分,当月累计睡觉3次以上者给与辞退处理。
(8)、当值人员未按规定着装,穿戴不整齐每次扣5分。
(9)、在任何时间穿制服在大市场参与观看打麻将、扑克、玩游戏机、洗头、美容等活动,每次扣20分。
(10)、在当值时应使用文明用语、文明执勤,禁止与业主(客户)发生吵架、打架的,违者每次扣10分。
(11)、工作时间里禁止利用对讲机骂人、讲粗口,玩手机,看书刊、报纸,听耳机,违者每次扣10分。
(12)、当值时与无关人员(闲杂人员)闲聊,当班时私自会客,违着每次扣10分。
(13)、当值岗位时,打手机或接听手机不能超过2分钟,违者每次扣5分。
(14)、非当值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进入消防、监控室内,每次扣8分(除正常工作外)。
(15)、任何岗位当值人员在上班时间在值班室每次逗留不能超过3分钟,每次扣8分。
(16)、当值人员利用值班电话打、接私人电话,每次扣10分;若遇特殊事情需拨打必须做好记录,无记录者扣10分。
(17)、未向部门主管提交书面请假条而擅自不参加培训的,每次扣20分,迟到者扣5分。
(18)、每周、部门例会无故不参加者扣20分,迟到者每次扣5分。
(19)、拒不接受领导、领班工作安排或消极对待的,每次扣10分;当面顶撞领导每次扣30分。
(20)、对工作监督检查不力,造成工作脱节,当值岗位人员的职责不到位,精神面貌差,服务态度不好遭业主(住户)投诉,每次扣20分;当值领班扣30分,一月出现3次以上者给与辞退或降职处分。(21)、在工作中弄虚作假、相互包庇,在调查违纪、违章的事件时知情不报,每次扣50分;情节严重的给与辞退。
(22)、打击报复、营私舞弊、监守自盗、对员工违章违纪的行为隐瞒不报。一律辞退。
(23)、破坏、损坏安全部公用物品、财产,必须向当值领班汇报,并自觉照价赔偿。若进行隐瞒,每次扣20分,并赔偿物品。
(24)、利用职务之便,在工作中索取小费,和其他服务费,中饱私囊,每次扣50分。
(25)、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管理处经济损失的,是情节严重,给与通报批评、警告、降职、撤职、辞退处分;触犯法律、刑律的,提交司法、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3
根据《消防法》《消防管理条例》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项目公司全体员工应将消防工作视日常本职工作,人人都是义务消防对员。
2.0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项目管理区域内不得擅自动火,动火时须事先与主管部门联系,并办理动火手续。
3.0动火前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且派人监督其动火情况,完毕后立刻清查现场。
4.0发现私自动火作业的,除补办动火作业手续外,还要对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造成严重消防安全隐患或火灾事故的,移交项目公司主管部门或公安消防机关处理。
5.0需要在重点要害部位施工作业动火时(如:配电室、车库、机电设备房等),必须经项目公司批准;按消防有关规定动火前必须做到'七不、四要、一清'。作业完毕后负责人认真检查现场,防止留下火种。
5.1动火前'七不':
5.1.1防火、灭火设施、消防器材不落实到位不动火。
5.1.2动火现场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未清除不动火。
5.1.3现场难以移动的易燃物,未采取安全防火措施前不动火。
5.1.4动火现场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的容器未清理干净,未排除残留的油质前不动火。
5.1.5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场所,未移除易燃物品的不动火。
5.1.6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可燃物未清理和未采取防火措施的不动火。
5.1.7动火前未准备充分的'消防灭火器材不动火。
5.2动火中'四要':
5.2.1动火前要指定现场防火负责人。
5.2.2现场防火负责人和作业人员必须注意现场情况,发现隐患时,要立即停止。
5.2.3发生火灾事故时,要立即组织人员采取消防措施进行扑救。
5.2.4要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发生消防事故等。
5.3动火后的一清:现场防火负责人在动完火后,要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离开现场。
6.0重点要害部位和设备机房内,严禁堆放易燃物品,消防设施设备附近不准堆放任何杂物。
7.0消防通道、楼梯口等公共部位须保持通畅,严禁堵塞或封锁,安全出口指示灯完好。禁止在楼道、楼梯垃圾桶内焚香、烧纸等。
8.0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安全管理有关的规定。
9.0执行公司工程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定期维护消防设施设备和测试检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4
第一节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二节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第三节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第四节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第五节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5
一、小区各级消防组织应经常组织人员深入到小区单位、居民家庭开展消防安全搜检,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小区消防安全。
二、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白天和夜间、重点和一般、突击和日常搜检相结合的形式,也可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火灾多发季候,或针对本地区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搜检。
三、小区内的单位和应认真按照《构造、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请求,开展消防搜检和防火巡查,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
四、物业管理企业要经常开展以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搜检,劝阻居民不要在楼道、走道上堆物,保障居民楼安全。
五、搜检要做到“三不放过”,即:隐患查不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不彻底整改隐患不放过。
六、搜检要做好记录,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制止,并向有关居民或单位发出“火灾隐患奉告书”、“火灾隐患整改建议书”、“责令改正告诉书”等有关文书,对一时难以解决或有一定难度的隐患,应及时向公安派出所报告。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6
一、为确保食堂厨房安全卫生,凡未经食堂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随便进入厨房。
二、食堂物品进库必须点数,过秤,检验质量,出库要有凭证,发料准确。
三、库存主、副食品每月盘点一次,做到账物一致。
四、工作完毕,关好煤气、水、电。
五、做好交接班记录,清点好移交数量。
六、要严格加强饭菜的管理,落实防盗措施。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7
一、小区内的孤寡老人、残疾病人、精神病人、瘫痪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人员,应作为消防安全弱势群体的管理工具,加强重点监护,形成街道(镇)、居委会、家庭、邻居、朋友共同参与的消防监护网络。
二、消防安全弱势人员的家庭、亲属是弱势人员的.消防安全直接监护者,应采取各种措施,阻止弱势人员违反消防法规行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弱势人员的周围邻居、朋友要经常细心留意他们的行动,提醒其要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不要玩火、不要卧床吸烟,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四、街道(镇)、居委会应落实专人,对弱势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定期或不定期上门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并建立消防安全联系卡,经常与监护者、邻居等进行相同,了解其行动动向,以利于及时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燃。
五、发现弱势人员有违反消防安全的行动时,应及时制止;当无法阻止时,要立即向公安派出所、居委会等报告。
六、弱势人员家庭的门口可张帖醒目标志,有条件的可装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提醒周围居民注意其消防安全行动。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8
1安全经营工作例会制度
1、为充分发挥公司及项目安全经营管理的监督管理作用,做好对管理处安全经营状况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经营问题的对策制订,公司实行安全经营例会制度。
2、公司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经营工作会议,对公司半年来的安全经营工作进行总结,对下半年度的安全经营规划及安全经营工作进行部署。
3、公司每月末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经营会议,分析、研究本公司的安全经营形势,落实下个月安全经营管理目标。
4、公司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经营会议,对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经营形势进行分析,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公司的重大安全经营问题。
5、公司必须坚持使安全经营例会制度化,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使每次会议都有一定的实质内容,都能解决一定的实质问题。
2安全经营检查制度
1、为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经营,必须加强管理处安全经营检查。
2、安全经营检查的依据: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经营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政府、上级部门和公司有关安全经营的各项规定、制度等。
3、各级安全经营检查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教育培训、查安全防护等为主要内容。
4、公司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为主,以查处安全经营隐患为主要内容,每月至少组织进行一次。
5、公司及所属项目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安全问题进行专项、重点检查。
6、公司应根据经营实际及综合气候变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
7、公司及项目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全面系统地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并将整改、复查情况及时反馈到公司。
3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安全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
3、公司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秩序维护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4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各项目每日对项目进行安全巡查。每月对项目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各项目应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公司,公司应将消防安全检查情况中所发现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5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各项目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及公司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6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公司及相关技术人员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公司及相关部门。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9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危害,保护员工人身、单位财产和员工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单位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陕西省消防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施综合治理的具体步骤,坚持专门部门与单位员工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 单位设立各级消防责任制,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单位法人担任;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单位各部部长担任(由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任命);三级消防责任人由各业务部门担任。后勤部门由各科长担任(由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任命)。四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各柜(班)组长担任,(由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任命)。
第四条 成立由单位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组成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单位安全保卫部对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在单位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订逐级消防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 单位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责:认真贯彻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消防工作的指示,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经营、行政管理计划,做到五同时。
1、组织制订和修改防火责任制,并督促实施。
2、加强防火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消防活动。
3、领导专职、义务消防组织,给予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的保证。
4、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研究隐患整改方案的实施,做到'预防为主'。
5、指导对消防设备的配备、维修、更换、管理。
6、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负责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
第六条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七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主要职责:
1. 在单位防火委员会及责任人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监督、检查、管理单位的消防工作。
2、定期向单位防火委员会汇报单位的消防工作情况,提出消防工作实施计划。
3、加强对职工(包括新职工、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与普及。
4、会同单位设施保全部对用电、用火、改建、装修等进行审批工作。
5、经常组织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及时填写整改通知单,并对整改情况负责复查验收,对重点禁火部位动火实施监护。
6、对重大火险隐患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采取临时紧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7、一旦发生火灾,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扑救,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调查情况,分析原因,明确责任。
8、对消防工作中成绩显着的个人和班组、部门提出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者,按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 专职安技员职责:
1、在安全保卫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江苏省消防条例》以及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则,严格管理消防工作。
3、钻研消防业务知识,积极开展消防宣传,在职工中普及消防知识。
4、组织开展单位检查、宣传、整改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文书档案工作的归档。
5、切实管好电源、火源和化学危险物品,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
6、负责管理单位义务消防队和义务安全员的工作,指导业务训练和灭火演练,提高自救能力。
7、定期与不定期的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重大隐患及时上报。
8、会同单位设施部进行建筑审核,确保新建、扩建、装潢项目符合防火要求。
9、发生火灾事故及时上报,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做到'三不放过'。
10、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热情服务,廉洁奉公,为单位经济工作的发展真正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公司的安全防范工作,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以“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为方针,全方位实施安全管理。
第二章 影响安全的因素
第三条 领导者的责任。(略)
第四条 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如:
1、生产设备、仪器的防护、保险及信号等装置缺乏或不良;
2、设备、仪器、工具及附件或材料等有缺陷;车间或班组无总电源、总气阀;
3、生产工艺本身缺乏充分的安全保障,工艺规程有缺陷;
4、生产组织和劳动组织不合理;
5、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缺乏或不良;
6、事故隐患未暴露或还未被发现等。
第五条 工作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1、工作地通道不好,材料、半成品、成品混堆,工作场所过分拥挤或布置不当,地面不平,有障碍物存在或地面过滑。
2、厂房或车间平面或立体布置不合理,未提供紧急出口,或出口不足。
3、工作地光线不足或光线太强,可能由视觉失误引起动作失措。
4、工作地有超标准噪声,引起员工情绪烦躁,无法安心工作;温度、湿度、空气清洁度不符合标准。
5、有毒、有害物品在班组超定额存放或保管不当,无急救或保险措施。
6、厂房年久失修,厂区污染严重等。
第六条 个人的责任
1、未很好地学习操作方法、技巧和规程,未按规程操作或工作技术不熟练;
2、未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或使用不适当;
3、生产时注意力不集中或情绪不稳定;
4、工作责任心不强,自由散漫,工作时闲谈或不认真;
5、不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打闹、嬉戏;
6、没有注意劳逸结合,过度疲劳,长期加班,精力不集中;
7、工作中互相配合不好;
8、不执行岗位责任制,串岗、漏岗。
第三章 安全教育
第七条 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
1、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的政治影响、经济损失、个人受害等后果几个方面进行教育。
2、法规教育。主要是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条例,本企业已有的具体规定、制度和纪律条文。
3、安全技术教育,包括生产技术、一般安全技术的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的训练。其内容主要是本厂安全技术知识、工业卫生知识和消防知识;本班组动力特点、危险地点和设备安全防护注意事项;电器安全技术和触电预防;急救知识;高温、粉尘、有毒、有害作业的防护;职业病原因和预防知识;运输安全知识;保健仪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和正确使用知识等。
4、专业安全技术训练,是指对锅炉等受压容器,电、气焊接、易燃易爆、化工有毒有害、微波及射线辐射等特殊工种进行的专门安全知识的技能训练。 物业公司安全保卫综合管理制度。
第八条 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
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有“三级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等。
1、三级教育:在工业企业所有伤亡事故中,由于新工人缺乏安全知识而产生的事故发生率一般占50%左右,所以对新工人、来厂实习人员和调动工作的工人,要实行厂级、车间、班组三级教育。其中,班组安全教育包括:介绍本班安全生产情况、生产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各种防护及保险装置作用、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和操作注意事项。
2、特殊工种教育:针对工种工作的特殊性及容易涉及的安全问题,进行有针对性、预防性的教育。
3、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可以结合本企业本班组具体情况,采取各种形式,如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安全交底会、事故现场会、班组园地或墙报等方式进行宣传。
第四章 安全技术知识
第九条 防爆的知识
1、防止爆炸性混合物。加强管理,消灭跑、冒、滴、漏,避免可燃物漏入空气而达到爆炸限度。
2、防止产生火花。防爆区的电机、照明应采用防爆型;避免因接触不良、绝缘不良、超负荷或过热而产生或着火;正确铺设避雷装置;抢修照明采用安全灯;避免机械性撞击。
3、防止产生静电。工作人员要穿棉布工作服,不得穿易产生静电的化纤工作服和塑料底鞋。
4、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严禁在生产区吸烟,严禁明火取暖和焚烧可燃物,严禁在防爆区内装设电热设备。
5、配备安全装置。如装报警器,在压力容器上安装安全阀,有些设备和管道上可安装防爆板。安全装置要按规定维护核对,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条 防火的'知识
1、加强各种可燃物质的管理,大宗燃料应按品种堆放,不得混入硫化物和其他杂质;对酒精、丙酮、油类、甲醇、油漆等易燃物质要妥善保存,不得靠近火源。
2、采取防火技术措施,设计建筑物和选用设备应采用阻燃或不燃材料;油库和油缸周围应设置防火墙等。
3、配备消防设施,厂区要按规定配备消火栓、消防水源、消防车等。生产车间应配备必须消防用具,如沙箱、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或泡沫灭火器等器材要经常检查、定期更换,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4、开展群众性消防活动,既要组织专业消防队也要建立群众性防火灭火义务消防队伍,并通过学习和实地演习,提高灭火技能。
第十一条 预防触电的知识
防触电的主要措施是加强管理、严禁违章作业。
1、各类电器设备,包括电焊机、照明、家用电器等的选用和安装要符合安全技术规定,保证设备的保护性接地或保护性接零良好。
2、电器设备要定期检修,并作好检修记录;及时更换老化或裸露的电线;及时拆除临时和废弃线路等;待接线头要包扎绝缘。
3、健全电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章和责任制度,严禁违章作业,严禁非专业人员擅自操作或修理电器设备。
4、对电器设备进行修理作业,要拉断电源和穿戴绝缘衣物。
5、组织职工训练,掌握对触电者的急救措施和技术。
第五章 事故处理
第十二条 事故处理是包括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理、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和统计、采取措施及处分有关单位和人员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第十三条 职工伤亡的范围
职工伤亡事故的性质,按与生产的关系程度分为因工伤亡和非因工伤亡两类,其中属于因公伤亡的事故包括:
1、职工在工作和和生产过程中的伤亡;
物业公司安全保卫综合管理制度
2、职工为了工作和生产而发生的伤亡;
3、由于设备和劳动条件不良引起的伤亡(含不在工作岗位);
4、在厂区内因运输工具造成的伤亡;
5、在生产区域外因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或在其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发生的伤亡等。
这些因工伤亡事故范围,只涉及统计分析问题,不作为劳动保险的依据。
第十四条 伤亡事故的分类
根据负伤程度的不同,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和多人伤亡事故四种。
轻伤事故:受伤后歇工一天的事故。
重伤事故:受伤后要经较长时间医治、受伤致残、造成有后遗症的事故。
死亡事故:事故发生的当时死亡,或抢救和较长时间医治无效死亡的事故。
多人伤亡事故:指同时伤亡三人或三人以上的事故。
第十五条 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理事故往往具有突然性,因此在事故发生后要保持头脑清醒,切勿惊慌失措、处理失当,一般按如下顺序处理:
1、首先切断有关动力来源,如气源、电源、火源、水源等;
2、救出受伤、死亡人员,对重伤员进行急救包扎;
3、大致估计事故的原因及影响范围;
4、及时报告和呼唤援助的同时抢移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防止事故扩大和减少损失;
5、采取灭火、堵水、导流、防爆、降温等措施,使事故尽快终止;
6、事故被终止时后,要保护好现场。
第十六条 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对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的基本目的是:找出原因,查明责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班组的责任是协助有关部门或人员,搞好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第六章 安全检查
第十七条 安全检查的内容
1、查有无进行安全教育。
2、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3、查在布置生产任务时有无布置安全工作。
4、查安全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
5、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6、查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
7、查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8、查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第十八条 安全检查的形式
安全检查的方法有:经常性检查(如班组月查、周查、日查和抽查等)、专业性检查(如防寒保暖、防暑降温、防火防爆、制度规章、防护装置、电器保安等专业检查等),还有节假日前的例行检查和安全月、安全日的群众性大检查。另外,教育班组成员养成时时重视安全、经常注意进行自我安全检查的习惯,是实现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的最重要方式。
第十九条 自我安全检查要点
1、检查工作区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围环境卫生、工作通道畅通、梯架台稳固、地面和工作台面平整。
2、检查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或储藏方式、装卸地方大小、材料有无断裂、毛刺、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运输、起吊、搬运手段,信号装置是否清晰等情况。
3、检查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
4、检查设备的安全性: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控制机构的完好情况。
5、检查其他防护的安全性:通风、防暑降温、保暖情况,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衣服鞋袜及头发是否合适,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11
目录
一、消防管理组织结构及责任………………………… 2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
三、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4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5
五、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6
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7
七、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8
八、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9
一、消防管理组织结构及责任
一、管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成立消防安全小组,公司经理担任组长,小区项目经理为防火负责人,维修技术人员负责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以小区保安员为主体建立义务消防队。
二、管理责任
1、建立安全消防机构,贯彻执行消防法则;
2、制定各项消防工作规章制度;
3、组织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4、防火安全检查,整改消防隐患;
5、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6、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工作;
7、组织对消防器材的管理;
8、组织制定紧急状态下的安全疏散;
9、调查火警事故,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火灾原因。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在消防安全小组的组织下作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二、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及小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四、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五、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换岗员工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六、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
三、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小区防火负责人会同维修技术人员每日对小区进行防火巡查。每月末及节日前,对小区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二、巡查、检查内容:
1、检查项目为各楼层所配备的消防器材,消防栓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2、检查配电房、风机房、顶层电梯机房等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门锁是否完好。
3、检查各层走廊、电梯厅、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指示灯是否正常。
三、检查中发现小区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一、值班人员应熟悉中控室各种设备的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能,负责设备的监视和运行,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二、中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三、值班人员无权出借机房内任何机器设备和通讯设备,机房所配机器设备要爱护使用,非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器设备。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
四、值班人员熟悉园区的建筑结构,布局和重点部位的位置,检查报警要迅速准确,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小区防火负责人。
五、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小区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二、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三、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四、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
五、严禁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小区维修技术人员负责,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二、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维修技术人员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三、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定期巡查消防器材,查看消防栓、箱体、玻璃、门锁、阀门、水带、水枪、手动报警器、消防手电筒,出口指示灯,事故照明灯及其配件,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
七、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三、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公司报告。
四、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
八、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一、义务消防员应在小区防火负责人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
二、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三、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四、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增进公司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华能莱芜电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关于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在我司管理范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关于部门和个人,必要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安全生产贯穿于设备、设施运营、维护、维修、改造全过程,必要贯彻“安全第一,防止为主”方针,坚持以各部室为中心,实行属地化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
第四条 各部门必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的解决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关系,努力改进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各部门主任对管辖区域负全面领导责任,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
第六条 各部门所属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义务。
第七条 各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督促每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第八条 各部门应采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第九条 公司勉励和支持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十条 公司对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改进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获得明显成绩部室和个人予以奖励。
第十一条 公司各部门是我司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厂关于安全生产法规和基本制度规定,对我司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理。
第十二条 本制度根据国家现行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原则、规范、规程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编制。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
第十三条 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是结合物业公司特点,以保证安全生产体系具备可操作性。各部门寻常安全生产工作除按安全生产制度运营外还必要严格遵守国家、厂部、行业及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
第十四条 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副总经理和分管各部门主任为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构成“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办公室,配备与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专(兼)职管理人员,对公司内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引、监督、管理和检查。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五条 总经理责任制:
1、建立健全并贯彻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建立健全与本单位经济活动相适应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照关于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贯彻安全生产经费;
3、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关于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原则化建设,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宣教培训工作;
4、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布置,一起贯彻,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5、将安全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执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
6、负责配备符合国标或者行业原则劳动防护用品;
7、制定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赶赴现场,组织急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执行事故解决决定。
第十六条 副总经理责任制:
1、负责安全生产寻常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
2、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原则化建设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监督检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工作;
4、督促做好作业场合劳动保护工作,防止和消除职业危害;
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赶赴现场,组织急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督促执行事故解决决定。
第十七条 安全员责任制:
1、负责分管物业管辖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
2、定期检查管理处对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执行状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负责解决管理处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
4、负责组织分管物业管辖区域内定期和不定期安全、防火检查,对查出问题贯彻整治;
5、负责组织分管物业管辖区域范畴内重大事故调查解决。
第十八条 综合部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及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贯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结合社区实际状况制定各种规章制度、操作规范和操作规程。
2、负责对社区各安全生产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并提出防止事故发生办法,组织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治事故隐患。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履行安全生产目的管理。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诲,对所属员工和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
5、在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领导下负责管理寻常安全考核和上岗证管理,以及必要身体素质检查,禁止带病、疲劳工作。
6、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对安全生产进行检查、评比、考核,表扬先进,总结和交流经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管理办法。
7、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精确、及时地填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记录报表。
第十九条 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员安全生产负责人,其职责是:
1、认真学习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批示,规定和安全规程,纯熟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2、上岗操作时必要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对的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3、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平稳操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作流程,认真做好各种记录,不得串岗、脱岗、禁止在岗位上睡觉、打闹和做其他违背纪律事情,对她人违章操作加以劝阻和制止;
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有权回绝一切违章作业指令;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急救解决保护好现场,及时如实向领导报告;
6、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自己不能解决应及时报告;
7、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出关于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 8、保护事故现场,协调调查事故因素。
第二十条 消防员责任制
1、在公司安全员带领下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2、开展管辖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寻常防火安全检查工作。 3、积极配合安全员对内对外消防安全宣教,搞好群防群治工作。 4、负责社区消防安全知识宣教,协助安全员制定灭火作战筹划,参加每半年组织实行应急救援演习。
5、建立健全管辖区域安全生产档案及各项安检记录,并及时更新完善与安全生产关于资料。
第二十一条 班组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所属综合部、用能部、维修部、保安部、保洁部主任其职责是:
1、对本部安全生产和员工人身安全、健康负责; 2、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解决和上报;
3、组织安全检查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防火,班中检查安全、防火,班后总结安全、防火工作;
4、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发生事故及时报告,并采用积极有效办法,制止事故扩大,组织员工分析事故因素;
6、对从事有明显危险或严重违背操作规程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安排好岗位操作人员,报告上级领导;
7、有权制止未经三级安全教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员工独立操作;
8、搞好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检查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对的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1、为充分发挥公司及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监督管理作用,做好对管理处安全生产状况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对策制定,公司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2、公司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公司半年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对下半年度安全生产规划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布置。
3、公司每月末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分析、研究我司安全生产形势,贯彻下个月安全生产管理目的。
4、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对公司本季度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究、统筹、协调、指引公司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5、公司必要坚持使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化,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保证使每次会议均有一定实质内容,都能解决一定实质问题。
第二十三条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为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必要加强管理处安全生产检查。
2、安全生产检查根据:国家及厂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原则、规范、规程及政府、上级部门和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制度等。
3、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办法、查隐患、查教诲培训、查安全防护等为重要内容。
4、公司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为主,以查处安全生产隐患为重要内容,每月至少组织进行一次。
5、公司及所属部室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安全问题进行专项、重点检查。
6、公司应依照生产实际及综合气候变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
7、公司安全员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全面系统地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要针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制定整治办法,贯彻整治,并将整治、复查状况及时反馈到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
第二十四条 安全知识教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开办安全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各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
3、公司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要进行再教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二十五条 防火巡逻、检查制度
1、贯彻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贯彻巡逻检查制度。
2、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安全巡逻。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进。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规定关于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状况及时告知公司安全员,安全员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状况告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治。
5、对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期间及时整治,依照奖惩制度予以惩罚。
第二十六条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禁止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立符合国家及厂规定消防安全疏散批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批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在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禁止在办公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禁止在办公期间将安全疏散批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第二十七条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精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解决消防报警电话。
3、准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状况、事故解决等状况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告知公司综合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解决,并拨打119电话告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管。
第二十八条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寻常使用管理由消防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技术性能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员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准时检查理解消防设备运营状况。查看运营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1)烟、温感报警系统测试由消防工作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行,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与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他消防设备测试,依照不同状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逻消防器材,保证处在完好状态。(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及时补充并上报领导。(4)本社区消防器材由消防员负责。
第二十九条 火灾隐患整治制度
1、消防员对存在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状况书面下发各部室限期整治,同步要做好隐患整治状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室应当贯彻防范办法,保证隐患整治期间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员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治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三十条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禁止随意拉设电线,禁止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室下班后,该关闭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员申请“动火允许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畴内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恰当安全隔离,并向公司借取恰当种类、数量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公司申请,公司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期派人巡逻。离地面2米以上高架动火作业必要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也许引燃其他物品火花。
(4)未办理“动火允许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处分,严重予以开除。
第三十一条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合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库房,配备必要消防器材设施,仓库管理人员必要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办法不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储。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查部门检查,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合应依照消防规范规定采用防火防爆办法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十二条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员带领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筹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备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习,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办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先进予以表扬。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第三十三条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习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状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习前应精心开会布置,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习。
5、演习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习状况,发现局限性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第三十四条 燃气和电气设备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对的安装、使用电器设备,有关人员必要经必要培训,获得有关部门核发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原则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规定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状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也许引起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禁止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与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与否完好、与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原则划定黄色区域,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实验正式通电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用防范办法部门外,工作场合内禁止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合内禁止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记,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示其她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合禁烟规定。
第三十五条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奖惩制度 1、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成绩,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导致安全生产事故负责人,将根据所导致后果严重性予以不同解决,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惩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事故负责人将依法移送国家关于部门解决外,依照本单位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惩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视损失状况与结识态度除责令补偿所有或某些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不大;
B、在禁烟场合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导致火灾隐患;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或擅自增长小负荷电器;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导致不良后果;
G、对安全员提出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治而无法阐明因素部室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批示标志等未导致严重后果。
(2)有下列情形之一,视情节轻重和结识态度,除责令补偿所有或某些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位置或改为它用; C、违背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
D、逼迫其她员工违规操作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状况解决程序解决;
F、对安全小组检查未予以配合、回绝整治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解决、不追究或提供虚假信息,予以辞退。
(4)对违背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但能积极坦白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解决事故、挽回损失肇事者或负责人可视状况予以减轻或免予惩罚。
第三十六条 苑社区安全管理制度
1、保安中队负责所辖楼宇内公共区域治安、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治安条例,密切配合公安机关保护业主生命财产安全。
2、安全保卫以固定岗、流动巡逻相结合形式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对各楼实行每天不定期两次以上安全巡逻制度,保证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维护消防批示标记、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设备正常完好有效状态。
3、保安员上岗时必要穿统一保安制服,佩戴工号牌、武装带、警棍、对讲机等,军容严整,热情礼貌,对的回答业主和来访人员提问,提供力所能及协助。
4、对进出社区可疑人员要严格进行检查手续,对装修和施工人员要凭保安部发放暂时出入证方可进出,禁止各类流动闲杂人员混入大厦。
5、大门岗要做好各种登记工作,对业主单位搬出贵重、大件物品离开大楼,必要有物业公司发放出门条,否则不予放行。
6、凡在大楼内施工或安装维修设备需要动用明火作业时,施工单位先报请用能部批准,然后由保安部签发《动火允许证》,贯彻相应防范办法后方可实行。
7、消防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观测。记录仪器设备运营状况及解决火警工作记录,遇有火警,按《火警处置程序》进行解决。
第三十七条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高层建筑所属负责人是重要消防安全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贯彻实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关于制度;
2、建立消防管理机构,拟定防火负责人,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3、凡新、改、扩建及内部装修、安装大型壁挂广告,均应将设计图纸(方案、初设、施工图)报消防监督部门审批,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必要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4、高层建筑内动用明火作业时,必要由经营或使用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动火单位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采用防火办法,做好灭火准备;
5、高层建筑内动用明火作业时,必要由经营或使用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动火单位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采用防火办法,做好灭火准备;
6、经营或使用单位职工应掌握消防器材、设施、设备用法,熟悉建筑内外疏散路线;
7、建筑物内走道、楼梯、出口等部位,要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疏散标志和应急灯,要保证完整好用;
8、建筑物内应按规定和规范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及报警电话等设备;消防监控室应设专人每天24小时值班,记录仪器设备工作状况,及时解决火警信号;
9、建筑物内消防设施、设备应签定维护管理合同并严格维护管理,保证完整好用;未经安全员和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批准,任何消防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停用或关闭。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并建立档案,详细记录关于状况;
10、高层建筑单位应依照实际需要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检查、值班巡逻、用火用电、消防设施管理等制度,贯彻逐级防火责任制,严格奖罚制度;
11、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事故必要及时报告并采用相应办法,不得隐瞒不报或擅离职守。
第三十八条 室内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1、停车场合属负责人对停车场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贯彻实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关于制度;
2、建立消防管理机构,拟定防火负责人,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按规定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3、制定并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值班巡逻制度、消防安全宣传检查制度、消防安全逐级责任制度等必要消防安全制度,制定火灾应急方案,指定专人值班;
4、对入库车辆应拟定专人进行仔细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车辆应在拟定地点存储,不得堵塞通道和影响消防设施使用。入库车辆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5、车库电气装置必要由正式电工按规定安装,电线须穿金属导管或不燃材料管保护,接线处应穿接线盒。车库内不得设立移动照明灯具和碘钨灯,不准使用电炉等家用电器;
6、车库内禁止动用明火,在醒目地点设防火标志。确需动用明火时(含电焊、氧焊),必要办理动火证,经安全员批准,并采用严格安全办法保证安全;
7、车库内禁止进行车辆维修作业以及其她作业,禁止在通道上停车,禁止超量停车。不得存储其她物品;
8、车库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和灭火器材及报警电话,并拟定专人负责管理维护,使之完好有效;
9、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事故必要及时报告,并采用相应办法,不得隐瞒不报或擅自逃离现场。
第五章 安全生产管理目的
第三十九条 安全生产管理目的'
1、因安全办法不到位,导致工伤死亡、重伤事故为“零”。2、无因管理失职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3、因管理责任导致事故负伤控制在1‰如下。
4、无因管理责任导致设备因素导致重大安全事故。
第六章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第四十条 公司进行安全生产目的考核,年终按目的完毕状况实行奖惩。对发生特、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导致极坏社会影响并给公司带来重大经济损失,要追究负责人和当事人责任。
第四十一条 公司要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明显成绩集体、个人予以表扬、奖励,并与其经济利益挂钩。对因玩忽职守、违背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而导致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及公司效益蒙受损失关于负责人,应依照事故性质、责任大小,分别予以行政处分和经济惩罚。对构成犯罪,移送司法机关解决。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合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四十三条 安全员负责社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安全员离任时,应做好安全生产责任制交接工作,新任安全员负责其职责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十四条 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从9月1日起执行。需做修改时,应将修改内容上报上级部门进行审核备案。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13
1、目的
为规范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及时进行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目标的管理。包括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的管理。
3、职责
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分解和完成情况监测等的管理。
4、工作程序
4.1办公室组织制定总体目标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依据有:
(1)国家和上级有关的政策和要求;
(2)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
(3)绩效评定的结果;
(4)风险评价的结果;
(5)以往安全生产的绩效;
(6)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7)上年度公司安全生产目标执行过程中反馈的问题。
4.2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各部门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目标,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对安全生产目标进行分解,并报办公室。
4.3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计划。
4.3.1办公室结合本单位年度经营等实际情况,制定全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并报主管负责人。
4.3.2各部门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并报办公室备案。
4.4办公室每月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好的部门或个人,本单位给予适当奖励。
4.5目标的修改。办公室每季度对目标与指标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依据评估考核结果和本单位经营情况的变化,如需要修改目标的,将具体原因与修改要求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进行更改,并将修改后的目标和分解情况重新下发至各部门。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14
(一)机构和人员:
责任人:总经理责任部门:行政部消防队长:部门经理
消防队员:公司全体员工
(二)职责:
责任人: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全面工作
责任部门:检查督促公司各项消防安全工作和制度的落实。组织和健全消防机构;制定消防制度;具体检查、落实各项消防工作;组织消防工作的学习和宣传;组织贯彻上级对消防工作的指示;完成责任人交办的.其它消防工作。管理、检查、更新消防器材和设备,确保各类消防器材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能随时启用。
消防队长:发生火情时,指挥人员火速到现场,本着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积极组织抢救人员和物资;指挥无关人员疏散,维护现场秩序;熟悉各类消防器材和地下消火栓的位置。
消防队员: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火情就是命令。发生火情时听从指挥,积极投入到灭火工作中去。熟悉各类消防器材的使用。
(三)消防安全制度:
1、消防队员要掌握消火栓和所配发的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2、清楚电源开关的位置,根据火情断电。
3、清楚消防设施的位置。
4、经常检查消防设施、灭火器,设施应完好能用。
5、正确掌握报警方法,发生火情保卫处7110、7119。
6、要进行安全用电的宣传、检查。室内严禁使用各类违章电器。
7、员工宿舍楼内禁止做饭及使用明火。严禁在宿舍内点蜡烛及吸烟。严禁在宿舍内乱拉电线。
8、楼梯、走道、安全出口等部位任何人不得占用和封堵,保证畅通。消防设施不得掩遮、圈占、挪用、拆卸。
9、楼内及宿舍内不得堆放、晾晒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10、宿舍内严禁拉床围、墙围。
(四)发生火情后一般处理步骤:
首先不要惊慌,听从统一指挥。视情况首先报警,保卫处:7110、7119、情况严重时同时打119。
拉电闸:发生火情时应立即切断发生火情的楼层及上下相邻楼层的电源。
在报警、断电的同时积极灭火,尽量减少损失。并疏散无关人员、维持秩序。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15
1、工作目标
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时,能迅速、果断进行处理,保护住户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2、工作职责
2.1管理处经理负责组织员工进行突发事件及异常情况处理的培训,并负责抢险现场的指挥与督导和跟进处理。
2.2当值人员应严守岗位。
2.3保安人员负责安全防范,机电人员保证水、电供应及抢修。
2.4其他人员应听从上级领导的调遣,积极参与救护或抢险。
2.5若遇突发事件(如火警),非当值人员应义务参与施救工作。
3、工作指引
3.1施工的安全管理程序
3.1.1园区所有公共作业均应设置“正在施工”警示标识。
3.1.2因公共作业造成通行不便的,除设置警示标识外,还应加护栏防护,当下挖深度达到30cm时应进行封闭防护。
3.1.3高空作业要进行资质、安全措施审查,除设置警示标识外,应用围栏(高度80cm-100cm)防护并有专人守护,检查吊床绳是否牢固,防止工具或建筑物品落下伤人。
3.1.4装修单位施工时禁止电源线的乱搭乱接,防止火灾的发生和机械的伤害。施工现场需配备的灭火器(50平方米以内:1瓶;50-100平方米:2瓶;100平方米以上配3瓶),明火作业需开有效动火证。
3.1.5对有尖锐物体外露等综合性危险的公共作业,应做到封闭式防护,并有专人负责巡查。
3.1.6园区内需要投放鼠药时,应放置在儿童不易发现的地方,并要设置“有毒鼠饵”的警示标识。
3.2盗窃、匪警应急处理程序
3.2.1在值勤过程中,遇有危害住户安全时,应立即给予制止。
3.2.2当突发案件发生时,要保持镇静,保护住户和自身安全并求援。
3.2.3当听到求援信号时,应立即通知封锁各出入口,听从指挥。监控中心值班员做好录象跟进工作。
3.2.4若犯罪分子逃跑时,应及时报告管理处与公安机关,做好现场的保护。待公安人员检查完毕后方可离开。
3.2.5对犯罪分子所遗留下来的物品、工具应妥善保存,协助公安机关破案。
3.2.6做好相关的记录,并向上级领导书面汇报。
3.3火警处理程序
3.3.1保安员接到火警后,要及时核实得到确认立即通知相应岗位,由班长组织人员进行灭火和疏散楼层人员。
3.3.2当值人员加强防范,以防坏人浑水摸鱼,趁火打劫。
3.3.3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将客运电梯迫降至首层,消防电梯进入消防状态,并立即与有关部门领导取得联系,同时视情况拨打火警电话“119”报火警。并检查消防监控中心设备启动情况,按正确操作情况操作,保证操作无误。
3.3.4现场若有业主被困,应本着“先救人,后财产”的原则抢救。
3.3.5查明原因,做好安置和事故记录,并书面向上级领导汇报。
3.4打架斗殴的处理程序。
3.4.1保安员要制止双方住手、住口,拉开对方远距离。
3.4.2制止原则:A.制止持有器械一方。B.有伤员则先送往医院救治。
3.4.3迅速报告上级领导并视情况拨打“110”处理。
3.5酗酒闹事者或精神病人等处理原则:
3.5.1保安人员应及时采取控制或监督措施。
3.5.2及时弄清酗酒或精神病人的房号,并通知其家属,将闹事人员领回。
3.5.3若遇到有危害社会治安、公共秩序又不愿出示证件的行为,即上报管理处领导视情况拨打电话“110”报警处理。
3.6急症病人的处理程序
3.6.1接报后第一时间赶到病人现场,并立即通知其家人与有关领导。
3.6.2视情况速打急救电话“120”。
3.6.3如遇心血管急症病人,在医务人员未到之前,不允许移动病人,并协助在场懂急救的人员进行急救。
3.7触电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
3.7.1发现有触电现象时应立即关掉电源。
3.7.2在电源未关的情况下切不可用人体接触触电之人,以防连自己也触电。应用绝缘物将线头拨开。
3.7.3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电告医生抢救。
3.8突发性水浸事故的处理程序。
3.8.1当接到水浸通知时,应立即前往现场观察情况。
3.8.2立即查找水的来源、水阀的位置,并关掉水阀疏通下水道。
3.8.3观察附近的电制,如有浸水应立即切断电源,以防电伤人。
3.9防台风的实施措施
3.9.1接到台风信息时应检查紧急应用工具,并确定其性能是否良好。
3.9.2将防风通报及注意事项张贴于大堂。
3.9.3检查天台的沟渠,、地漏是否畅通。
3.9.4对阳台置有花盆及物体杂物而有危险性的加固或移至隐蔽处。
3.9.5加强重点部位的巡查工作。
3.10防止公众之间意外伤害措施
3.10.1不准在公共区域乱倒垃圾和泼污水、扔脏物,不准在路边绿化大小便及乱扔果皮纸屑。
3.10.2不准在门岗公共通道设置香炉、焚烧物品。
3.10.3不准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嬉闹、做危险动作(如滑板车、溜冰等)、危险游戏(如投物品、玩子弹枪等)。
3.10.4不准占有堵塞公共通道,或在小区内乱停车辆和在停车场内加过油及维修车辆。
3.10.5不准饲养大型危险性宠物和在不允许的时间段携宠物乘坐电梯。
3.10.6不准小孩在游泳池、坑道等有潜在危险处玩耍,避免事故发生。
3.10.7不准挪用、损坏消防、供电、供水、通信等公用设备设施。
3.11公共设施意外伤害措施
3.11.1非暴力性接触易触电的部位必须设置“有电危险”警示标识,8岁以下小孩不准接触。
3.11.2低矮(1.8米以下)易撞的部位必须设置“小心碰头”的警示标识。
3.11.3地面湿滑的部位必须设置“小心地滑”警示标识。
3.11.4幼儿园、小学、儿童游乐场所等不得有低矮(1米以下)的尖锐物体外露。
3.11.5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的场所必须设置“禁止入内”的警示标识。
3.11.6各种设备应悬挂运行状态显示标识牌。
3.11.7在相关位置设置方便客户的指示,如:出入口道路、楼座号、楼层号、电梯号、经营服务项目等标识。
3.11.8禁止攀爬栏杆、围墙、外阳台、花坊等危险动作。
3.11.9对各楼的窗外、阳台放置的花盆或超出栏杆的物体应及时通知住户纠正,防止事故的发生并做好解释。
3.11.10巡逻保安要巡视居住区内的高空抛物恶劣行为,一旦发现应立即向上级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
3.11.11检查大堂、地库顶部悬挂物是否松动、脱落,防止伤人伤车的事故发生。
3.12对溺水人员的施救措施
3.12.1提醒住户不要带小孩去泳池成人区戏水。
3.12.2严禁无大人陪同的小孩私自戏水。
3.12.3严禁客户在泳池非开放时间内玩耍。
3.12.4对于溺水人员立即通知救生员进行人工呼吸,并送医院抢救。
4、相关记录
《工作日志》(资料保存一年)
5、参阅文件、资料
《刑事、治安突发事件处理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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